败家好女-第1章 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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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嫁的队伍犹如一条长龙,在荒凉的平原上缓慢而行,显得有些孤寂和苍凉。

    队伍中间最豪华的红色嫁车内坐着一名女子。她目光清凉,琼鼻红唇,没有出嫁的喜悦,也没有多少离乡的哀伤。

    这是和亲的队伍。

    她的出嫁能抹去战争,她的牺牲换来无数百姓的平安。

    宋青婷坐在车上,身子随着马车轻轻摇晃,弟弟知道了不知会怎么样,还有他……

    她想起自己这短短的十多年光华,不由一叹:如果知道会发生这么多事,她还会进京吗?

    ……

    ……

    天空湛蓝,白云悠悠,树木吐了绿芽,地上野草回春。

    放眼望去一派欣欣向荣之景。

    宋青婷望着面前的三间瓦房,轻轻叹了一口气。

    既然决定进京寻医,便是舍不得也没有办法。家里的几亩田加上三件房子都卖了,才凑出进京的盘缠。

    她摸了摸自己脸上的疤痕,这条疤痕从眼角下方一直延伸到粉嫩的脸颊,显得有些狰狞,令她姣好的容貌一下子失去了色彩。

    宋青婷将驴车检查了一边,确定没有什么可带的,朝着里面喊了一声。

    “青云,可准备好了?”

    她一边说,一边走进房间里,将名十一二岁的少年搀扶出来。

    这少年相貌清秀俊俏,收拾得干净利索,虽然穿着粗布衣裳,却依旧相貌出众,只是他的两只眼睛空洞无神,有些胆怯,竟然是个痴傻的。

    少年名叫青云,乃是宋青婷的胞弟,幼时一场高烧,让聪明伶俐的宋青云变得又痴又呆,这么多年过来丝毫没有好转。

    至于他们的父母……母亲早逝,父亲半个月前意外身亡,当家的担子落在了宋青婷的头上。她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带弟弟进京。

    这痴傻的病症不是娘胎里带来的,说不定还能治好,拖得越久越是不好。父亲离世后,她在柜子的最里头发现几封信,这几封信给了她进京的勇气。

    一炷香后,一头驴拉着一辆平板车,缓缓驶上了凹凸不平的土道。

    穿了男装的宋青婷在前面赶车,弟弟宋青云坐在后面,倚着行李捧着一本书在读。

    这车上最贵重的,除了她带的盘缠银子,便是箱子里的那些书。

    弟弟自幼聪慧,两岁便开始认字,生病前已经认得大部分字,平日里没事他就喜欢看书。至于现在……不知道究竟看不看得懂,街坊邻里都把傻儿读书当做乐子来看,可是父母却从杂物间搬出来两箱子书,给弟弟看。

    这些书,弟弟早就倒背如流,话说不利索,书里的内容却一字不差。这些书她也看过,她读书是看里面的道理,却记不住书里的具体内容。

    宋青婷回头看了一眼弟弟,忍不住笑了笑。只要不是孤独一个人,只要弟弟还在,她的日子就有盼头,有希望。

    ……

    辗转大半个月,其中艰辛暂且不提,两人终于来到京城外,距离京城只有百里,天黑封锁城门前他们应该能进城。

    突然有一辆华丽的马车在身旁驶过,车帘子轻轻晃动,马车停了下来,车上跳下来一个面容清秀的小厮,拦住了她的驴车。

    小厮将两人来回打量一番,走到了宋青云的面前,“这位少爷,我家主子想要买您手里的书册,请问是否买卖?”

    宋青云正专心致志地读书,根本不理会。

    宋青婷见人拦车颇为诧异,替弟弟回道:“不好意思,这书我们不卖。”

    小厮似是早有准备,一点不慌张,“我家主子愿出一百两银子。”

    宋青婷惊讶过后便是皱眉,若是寻常书籍可没有这个价格,难道是孤本?可若是珍贵的孤本,却又不止这个价。看样子,进京后她要好好打听打听行情。

    她和弟弟虽然状况不佳,还没到卖书的地步。说到底,毕竟是母亲当年的嫁妆,她想留着。

    她再次摇头,“这是父母留下的,我们不卖。”

    小厮颇为懊恼,见她态度坚决,便回到马车去通报。

    宋青婷甩了一鞭子,从马车旁经过,头也不回地继续前行。

    马车内坐着两个男子,衣着富贵,谈笑自如,听了禀报神色各异。

    “哈哈,均之!让你小气,既然觉得是珍本,高价买了就是了。何必小气。”其中一名穿着月白色长衫,腰间坠宝玉的男子相貌英俊,剑眉星目,风流倜傥,腰间配着镶了宝石的匕首,英气不凡,任凭哪个女子见了他也要脸红心动,“你瞧人家贫穷,觉得买卖一定能成,是小看人了。”

    对面被唤为均之的男子,穿着淡蓝色长袍,面若温玉,气质斐然。两人坐在一起,倒是他更胜一筹。

    吕均之不但不恼,反而也笑,“的确很意外,没想到对方会拒绝。”

    “读书人,多有骨气。”崔择把玩着腰间的匕首,说道。

    吕均之轻轻摇头,接道:“却不知,有时候骨气最为无用。”

    崔择点头,似乎是认同,刚才那一对人,虽说衣装褴褛,却有些与众不同,可若是只注重骨气,怕是很难活下去。他心里明白,好友也瞧出来那两个人的不同,动了一丝恻隐之心。虽然只有一丝,对他这好友来说,已经十分难得。

    玩笑归玩笑。此书虽属珍本,却非孤本,一百两银子,只有他这好友肯出。

    更何况,一百两银子,够普通农家十年嚼用了。

    很快马车就追上了驴车,吕均之掀开帘子,说道:“姑娘若是反悔,可去白杨书局。”

    宋青婷只觉得眼前的人仿佛自带光芒,还没来得及看清楚对方的长相,帘子就盖上了,光芒也散去了。

    等前面马车进了城门,她这才反应过来,刚才的男子叫她姑娘!

    她一路走来,还没被谁识破过女儿家的身份。这男子,好锐利的一双眼睛!

    宋青婷摸了摸自己脏兮兮的带疤脸蛋。对方不过扫了她一眼,就知道她是女扮男装,怎么想都觉得不简单。

    紧赶慢赶,宋青婷在入暮时分进了城。

    一直赶路,风尘仆仆,脸上多是灰尘之色,精神气儿也十分不足。她找了一家小客栈住下,打算先休息两日缓缓。

    洗了澡,换上原来的女儿装,虽然依旧朴素,却多了几分女儿家的温婉。此时,宋青婷脸上的疤已经没了。她从包袱里取出一个小罐子,里面装着她用来摸疤痕的糖浆,此时瓶子已经空了大半,还剩下一点点。

    她犹豫了一下,便将瓶子打开,用手指弄出调制的糖浆,对着铜镜仔细地涂在脸上。

    一路行来,女子多有不便,漂亮的女子更是不安全,她这才想了涂抹疤痕的法子。如今到了京城,虽说是去认亲,可是她并没有安全感。

    她收拾妥当,便去隔壁房间看弟弟,因是到了京城,盘缠也不需紧着花,她便要了两间房。弟弟虽然痴傻不善言,却是能照顾自己的,平日里不用多管。这也是为什么,她觉得弟弟的病能治。

    进去一看,弟弟果然早就洗完澡,穿好衣裳,又在捧书。

    十一岁的少年,正是活泼好奇的年龄,弟弟却格外喜欢安静,喜好读书,不好动,也不知道究竟是好是不好。

    她有时候会想,如果弟弟的病好了,会是什么样的性子,读了那么多书会不会特别呆?还是会聪慧过人?

    宋青婷摇摇头,嘱咐他早些休息,明日一大早就带他去寻亲。等他睡着了,她才回到自己房间,找出那几封信。

    这些信已经有些年头了,全是母亲所写,从未寄出的信件,句句透露出为难和挣扎。

    母亲姓岳,单名一个幽字,乃是岳家嫡出的三姑娘,远嫁时遭遇土匪拦截,被劫持了,被土匪绑着退走的路上遇见父亲宋远出手相救。母亲羞愧非常,虽然没有被土匪玷污,却名声全毁,几次想要自尽,都被父亲救了下来。

    母亲羞愧不敢回家,父亲细心照看,渐渐两人动情,在村子里拜堂成亲,买房置田,后来生下了宋青婷和宋青云。

    当年的嫁妆都被土匪抢了,唯独留有两箱子书。

    岳家……如今不知是什么情形。

    她刚才打听得知,岳家乃是京城数一数二的豪商,和官府多有交际,虽说地位不高,却也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

    不知她和弟弟登门,岳家会有什么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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