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元宵节刚过,来了一位乡下人装束的小伙子,求他收为徒弟。讼师见他虽是显得有点土气,却也机灵,就收下了,对他说:“别人授业要三年才出师,我只需半年。你先交一百两银子作学费,半年后你去承揽官司。赢了,就算出师;输了,这学费我分文不取,如数归还。如何?”小伙子答道:“听从师傅吩咐。”“好?来来来,我们口说无凭,立字据为凭。”师傅挥毫写了字据,徒弟签名画押,协议就这么订了。
转眼就是半年,徒弟却一纸诉状送到县衙,状告师傅“恃名揽讼,贪图钱财,多惹事端,不宜授业”,并且要求“老爷明鉴,判归纹银百两”。
讼师听说徒弟竟敢告他,气得吹胡子瞪眼:这小子阎王面前弄鬼,不知死活了?他决不能输在徒弟手里,静下心来一琢磨,他认为自己稳操胜券:假如县官判徒弟告赢了,按照师徒协议算是出师,我就不必归还学费;假如判徒弟输了,说明他所告无理,我也不必归还学费。讼师想到这里,不由一声冷笑:好小子,你还嫩着点,我龙王爷还能被水呛吗?
讼师想得自在,哪里知道徒弟也是拨透了如意算盘,才走这着棋的。他想:如果我告赢了,按照诉状,该还我学费;如果告输了,按照协议,说明没有出师,也该判归还学费。他暗自得意:你当师傅的总是训斥我土头土脑不开窍,我就让你也尝尝打输官司的滋味?
知县看看诉状,又看看协议,越看越糊涂,不知该如何了断。他早就对这班讼师十分反感,但又不好得罪他们,此刻便大笔一挥,一推了之:“协议有效,诉状有理,本官判你们输赢相抵。你们精于此行,自己回去看着办吧?”
(刘常汉)
哲学先生评曰:
这位讼师的徒弟着实厉害,他学会师傅的本领后转身就去告师傅,这就使师傅陷入了类似“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境地。其实师傅是在和自己的那套本领相搏杀,这就使他走入了怪圈。本领再大的人,一旦与自己的本领斗上了,结果总是被自己所害。这就是西方现代哲学中最为复杂的悖论问题。要想走出这一怪圈,只有跳出现有的层面,到更高的层次上来观察和处理问题。比如发展生产和环境污染,永远是一个悖论,只有从子孙万代利益的高度看待这一问题,才会从恶性循环中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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