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的金色城堡-后记:亲爱的,你不必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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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妖精七七的一封信

    七七,你好吗?

    时间过去了很久,我差点想不起来你的模样。

    那一年我们初相识的时候,我记得我刚生完小孩,很胖,不爱打扮,记性好,喜欢说话,笑声朗朗,对生活充满热情,相信这个世界上全都是好人。就是这样一个人,非要去写你这样一个别扭的姑娘。是的,别扭。这就是你给我最初的印像。

    所以其实一开始,我并不是那么喜欢你。

    你让我觉得累,觉得郁闷,觉得生活有时候,真不是我喜欢的样子。

    时间过去了很久,我没那么胖了,爱打扮了,记性不好了,却还是喜欢笑,只是笑起来没那么放肆和没心没肺了。我开始相信这个世上还是有恶人的存在,我被他们屡屡伤害,越挫越强。

    七七你瞧,时间改变一个人真的很容易。

    只是我想知道,时间改变了你吗?

    我亲爱的姑娘,这些年,你到底去了哪里?

    说起来,我做过一件挺对不起你的事。那一年,我很红,有个书商拿着钱追在我的后面,要我替你的故事写个续。他真的给了我很多钱,所以我写了。对不起七七,那不是我要的结局,我知道,那也不是你要的。后来那个书商没赚到钱,还跟我打官司,那是我第一次跟人打官司,坦白讲,我有点怕,但更多的是愤怒。虽然后来官司赢了,但我一点儿也不开心,我怕我因此失去了你。

    我怕你会对我说:饶雪漫,我对你有一点失望哪。

    会吗?七七。

    我从不曾亲耳听你说过任何对我的评价。当我引领你来到这个世界,你仿佛总是那个抿着嘴唇一语不发的少女,冷冷地看着这个世界,看着所有的人表演,不爱表达。你只是你,孤单不败的七七,你从不属于任何人,是这样子的吗?

    至少当我任何时候想起你时,你都是这样子的。

    这算不算得上是我对你的偏见呢?或许每一个热爱你的人,看到这里都会点头说,是的是的是的是的明明就是偏见,七七那么温暖,那么惹人爱,难道你看不见吗?

    我固执,是我固执地认为,没有人能比我更懂你。

    好吧,让我告诉你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我最近出了一本书,卖得特别好,那本书的名字叫做《那些不能告诉大人的事》。在这本书的序里,我第一次提到了你是从哪里来的,很多人说,一看那个序,就哭得不行了。其实我更好奇的是,如果你看到,你会不会哭呢?还是你根本就会不屑地笑笑,轻声说:这个,是我吗?

    年轻的时候,我们总是怀疑自己,怀疑自己有没有那么好,会不会有人喜欢,会不会得到很多的爱。我知道你那时候也是那样怀疑着你,在我粗暴地塞给你一个你完全不想要的结局的时候,你一定担心,我是不是没那么爱你,我把你放入时间的河流,任意追逐,不懂珍惜,是否随时都可能全盘皆输?

    不是的七七,我想告诉你,无论我犯过哪些错,我都是真的爱你。你不动声色,保持着最初和最终的姿势。不管你去向哪里,也注定和我相融相依。

    我想我知道你最爱的那个人到底是谁,我一直都不能忘记你穿着白裙子坐在他床边看他熟睡的样子。那是我给你的安排,也是你喜欢的安排,是不是?真的,时间过去了那么久,月光依然。所幸的是,我们的爱就像这抹白色月光,不曾改变。

    就这一点来讲,七七,我们从不曾孤单。

    我早就已经原谅,你如此决绝地离开。我想你会照顾好你自己,你会平安,会快乐,会知足,会懂得爱,拥有爱,会让我这个把你创造出来的人,知道自己并没有白费力气。

    七七,谢谢你的配合。

    只是你不必归来。把你安放在我青春的最深处,我才有永远向上的源源勇气。

    饶雪漫

    2011年6月8日

    写于《小妖的金色城堡》再版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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