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的预言-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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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命运之轮悄然开启

    后来,他常常回想那件事儿。

    第二次事故前,那件随着幸运大轮盘一起发生的事儿。

    那就像他童年时期的一个警告。

    1953年1月,约翰·史密斯在冰上重重摔了一跤,不过到大学毕业时,他已经全然忘记这件事儿了。事实上,小学毕业时,他就已经记不太清了。而且他父母也压根儿不知道这件事儿。

    那年,他们在达勒姆的回环塘上一块被清理出来的冰面上滑冰。大一点儿的孩子用旧带子绑扎好的棍棒打曲棍球,球门就用两个土豆筐代替。小点儿的孩子在瞎闹,以他们一贯采用的方式——脚踝滑稽地里里外外弯曲,在零下6摄氏度的寒冷天气中噗噗喘气。冰面一角有两个烧得乌黑的橡胶轮胎,几个大人坐在旁边看着他们的孩子。在这个摩托雪橇还不大为人所知的年代,冬季的娱乐依旧是锻炼身体,而非骑摩托。

    约翰肩膀上挂着溜冰鞋,从家里走出来,一过博纳尔镇边界线就到了。尽管只有6岁,但他的溜冰技术已经相当不错了。虽然还没有好到和那些大孩子一起玩儿曲棍球的地步,但也能绕着其他一年级学生转圈圈了。而那些一年级学生要么扑棱着胳膊保持平衡,要么四仰八叉坐在地上。

    现在,他绕着冰塘外缘慢慢滑动,希望自己能向后倒着滑,就像蒂米·本尼迪克斯那样。耳朵里传来积雪下冰层发出的神秘的“砰砰咔咔”声、玩儿曲棍球的人们的呼喊声、一辆拉矿浆的卡车去往里斯本福尔斯的美国石膏公司穿过大桥时发出的“隆隆”声,还有大人们的低语声。生活在这既寒冷又晴朗干爽的冬天他感觉太惬意了。他身体很好,也没什么事儿烦扰他的心情,心神俱佳,什么也不缺……只想能够向后倒着滑,就像蒂米·本尼迪克斯那样。

    他滑过那堆火,看到两三个大人正在传着喝一瓶酒。

    “给我喝点儿!”他朝一个人喊道,那人穿着厚厚的伐木工人大格子衬衫和绿色法兰绒雪裤,那是查克·施皮尔。

    查克冲他笑笑,说:“别捣乱了,小家伙,我听到你妈妈在叫你呢。”

    6岁的约翰·史密斯笑笑,继续向前滑。他看到滑冰区的路边,蒂米·本尼迪克斯正从斜坡上下来,后面跟着蒂米的父亲。

    “蒂米!看着啊!”他喊道。

    他转了个身,开始笨拙地倒着滑。他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滑进打曲棍球的场地中。

    “嘿,小家伙!走开!”有人喊。

    约翰没听见。他在滑!是倒着滑!他已经找到了节奏,突然间找到的,就在于两条腿的某种摆动……

    他向下看,他太佩服自己了,他看到自己的腿在如何动。

    大孩子们的冰球破旧、伤痕累累,边缘满是缺口,此时正迅猛从他身边掠过,不过他没看到。一个技术不好的大孩子追过来,样子基本上就是在瞎闯猛冲。

    查克·施皮尔看到了,站起来大喊:“约翰!小心!”

    约翰刚抬起头,瞬间,那个滑得不熟练的男孩儿就冲过来了,160磅[1]的体重全速撞到了小小的约翰·史密斯身上。

    约翰双臂张开飞了出去。片刻以后,他的头撞到冰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一片漆黑……黑色的冰……一片漆黑……黑色的冰……黑色的。黑色的。

    他们后来跟他说,他晕过去了。而他所能知道的就是那黑色的冰的影像,古怪地、一遍遍地回旋在脑子里,然后就突然看到上面有一圈脸——惊慌的玩儿曲棍球的孩子们、焦虑的大人们、好奇的小孩子们。蒂米·本尼迪克斯在得意地笑。查克·施皮尔在扶着他。

    黑色的冰。黑色的。

    “什么?”查克问,“约翰……你没事儿吧?你摔得挺重。”

    “黑色的,”约翰挤出一丝声音,“黑色的冰。别再接线了。”

    查克惶恐地看了众人一眼,又转回头看约翰。他摸了摸这个小男孩儿头上正在肿起来的大包。

    “对不起,我一点儿都没看到他。小孩子们应该离曲棍球场地远一点儿。这是规则。”那个笨拙的曲棍球男孩儿边说边不自信地看看四周,想寻得众人支持。

    “约翰?你没事儿吧?”查克喊他。他不喜欢约翰此刻的眼神,看上去黑暗、恍惚、遥远又冰冷。

    “别再接线了。”约翰说,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说,脑子里只有冰——黑色的冰,“爆炸,酸液。”

    “要不要送他到医院?他在胡说呢。”查克问比尔·詹德龙。

    “再等会儿。”比尔建议。

    他们等了一会儿,约翰的头脑清醒了,低声说:“没事儿,我要起来。”蒂米·本尼迪克斯仍在得意地笑,这家伙。约翰决心要给蒂米露两手。这周末他要绕着蒂米转圈滑……向前向后地滑。

    “你来火边坐一会儿吧。你摔得挺重的。”查克说。

    约翰让他们把自己扶到火堆边。橡胶熔化的气味浓烈刺鼻,他有点儿想吐,头也痛,又感觉到左眼上方的那个肿块很古怪,就好像伸出去1英里[2]远似的。

    “你还能记起你是谁来吗?能想起事儿来吗?”比尔问他。

    “当然了,可以,我没事儿。”

    “你爸妈是谁?”

    “赫伯特和薇拉。赫伯特·史密斯,薇拉·史密斯。”

    比尔和查克对视一下,耸耸肩。

    “我觉得他没事儿。”查克说,然后第三次说,“但他真的摔得很重,对吧?哎。”

    “别说孩子们了,”比尔说,他慈爱地向外看看他那对正在手挽手滑冰的8岁双胞胎女儿,又回过头来看着约翰,“就是大人摔那么一下子也许都醒不过来了。”

    “可摔不死波兰人。”查克说,两人哈哈大笑。那瓶布什米尔斯威士忌又开始轮流着传来传去了。

    10分钟后,约翰又开始滑了,他的头痛轻了些,额头上的鼓包瘀伤就像一块怪异的烙印一般突出来。到他回家吃午饭时,他已经彻底忘掉了这次摔跤,忘掉了曾晕过去,完全沉浸在领悟如何倒着滑的喜悦中。

    “天哪!”薇拉·史密斯看到他时问,“你怎么搞的?”

    “摔倒了。”他边说边啧啧有声地喝康宝(Campbell)番茄汤。

    “没事儿吧,约翰?”她边问边轻轻碰碰瘀伤处。

    “当然没事儿,妈妈。”他没事儿,除了在接下来一个月左右偶尔会做噩梦之外,的确没事儿……在做噩梦的当天他有时会特别嗜睡,以前他在那些时段可是从来不瞌睡的。再往后就不再做噩梦了,差不多同时,也不再嗜睡了。

    他没事儿了。

    2月中旬的一天早晨,查克·施皮尔起来后发现他那辆1948年产的德索托(De Soto)汽车的电瓶没电了。他试着用他那辆农用卡车来助推启动。当他把第二个夹子连接到德索托的电瓶上时,电瓶在他脸前爆炸了,碎片和电瓶腐蚀性酸液喷溅了他一身。他的一只眼睛被烧瞎了。薇拉说,上帝保佑他,没让他的两只眼睛都瞎掉。约翰挺可怜他的,事故发生一个星期后还和父亲去刘易斯顿综合医院看望他。高大的查克看上去特别憔悴、瘦小,他躺在病床上的景象让约翰感觉害怕,因为那天晚上约翰梦到躺在那里的是自己。

    此后的几年时间里,约翰时不时会有预感产生——他会在电台音乐节目主持人播放下一首乐曲之前就知道那首乐曲是什么,诸如此类——但他从没有将这些与他那次冰上事故联系起来。那时他已经不记得那件事儿了。

    这些预感并不让人感觉害怕,也不是频繁出现。他的生活里没有什么恐怖的事情发生,直到乡村游园会和面具出现的那天晚上,发生了第二次事故。

    后来,他常常回想那件事儿。

    第二次事故前,那件随着幸运大轮盘一起发生的事儿。

    那就像他童年时期的一个警告。

    2.有野心的推销员

    他的伟大即将到来。

    1955年夏天,烈日下,推销员格雷格·斯蒂尔森在内布拉斯加州和艾奥瓦州辛苦地跑来跑去。他开着一辆1953年产“水星”牌(Mercury)轿车,这车已经跑了11万多公里了,发出明显的“呼哧”声。他身材高大,还保持有中西部男孩那种健康而又土气的模样;这年夏天他年仅22岁,4个月前,他在奥马哈的房屋粉刷业务干不下去了。

    “水星”轿车的后备厢和后座里塞满了纸箱子,纸箱子里全是书。大部分都是《圣经》。各种形状和尺寸,什么版本都有。美国“真理之路”《圣经》,带16色版的插图,航模黏合胶固定,售价1.69美元,保证至少10个月不会翻烂;更便宜的平装版有美国“真理之路”《圣经·新约全书》,售价65美分,除了红色印刷字体“我主耶稣”以外没有彩色;对肯花钱的人,有美国“真理之路”豪华版《圣经》,售价19.95美元,白色人造革封皮,封皮上会打上购买人的烫金名字,24色版,中间还有一部分纸页用来书写婚丧嫁娶事项。豪华版《圣经》翻个两年也没问题。另外还有一箱平装书,书名为《美国“真理之路”:共产主义犹太人针对美国的阴谋》。

    格雷格觉得这本平装版书更好,比所有那些《圣经》加起来都好,尽管是用劣质纸张印制的。它讲述了关于罗斯柴尔德家族、罗斯福家族以及格林布拉特家族如何接管美国经济和美国政府的全部事情。

    在艾奥瓦州埃姆斯以西大约30公里的地方,格雷格拐进一条尘土飞扬的农庄车道上。那些房子看上去无人居住,门窗紧闭,窗帘拉下,谷仓的门都关着,不过,“不试一试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自两年前格雷格·斯蒂尔森和他母亲从俄克拉何马搬到奥马哈以来,这句格言让他受益匪浅。房屋粉刷不是什么大事业,但他的确需要有那么一小会儿不再谈论上帝,你应该原谅对上帝的这种小小的亵渎。现在他又回来了嘛,尽管这次不是在讲坛上或者是以复兴宗教的形式,而且,终于不用再搞什么“奇迹”了,也算是让人宽慰些吧。

    他打开车门,走进车道的灰尘中,这时一只凶恶的农场大狗从谷仓里走过来,耳朵竖到后面,猛烈地朝他吠叫。“你好,狗儿。”格雷格用低沉、友好、动听的声音说,22岁,他的声音就已经是一个训练有素的能吸引听众的演说家声音了。

    那条又大又凶猛的狗没有理会他声音里的友好,继续走上来,抱定主意要把这个推销员当成早午餐撕咬一通。格雷格退回车里坐下,关上车门,按了两下喇叭。汗水从他脸上滚落,白色亚麻西服的腋下也由于出汗而成为暗灰色的两块,后背则出现了树枝状的汗迹。他又按了下喇叭,还是没有回应。这些乡巴佬上了他们的国际收割机了,要么就是开着他们的斯蒂庞克(Studebaker)汽车去镇上了。

    格雷格笑了。

    他没有换成倒挡从车道退出去,而是反手掏出一瓶家用喷雾器,只是这一瓶里面装的是氨水而非喷雾。

    格雷格拉回活塞后,再次跨出车,轻松地笑着。那条本已蹲坐下的狗立刻站起来,低吼着朝他过来。

    格雷格保持着微笑,用他友好、动听的嗓音说:“对了,狗儿。放马过来吧。过来受罚。”他痛恨这些丑陋的农场狗,跑在半英亩[3]大的前院里,像个傲慢的小独裁者一样,显示出它们的主人们也是一样的德行。

    “这帮死乡巴佬。”他屏住呼吸说,脸上继续笑着,“来,狗。”

    狗过来了。它腰腿向下一绷,朝他扑来。谷仓里一头母牛在“哞哞”叫,风穿过玉米地发出轻柔的“沙沙”声。狗跳起来时,格雷格的微笑变成一副冷酷仇恨的怪相。他推下喷雾器的活塞,把一团刺激的氨水喷雾直接喷进了狗的眼睛和鼻子。

    狗的狂吠顿时变成短促、痛苦的叫喊,当氨水的刺痛感全部发挥出来时,叫喊又变成疼痛的号哭。它立刻掉头就跑,已经不是一只看门狗了,而是一条被打败的野狗。

    格雷格·斯蒂尔森的脸阴沉下来。他垂下眼皮,阴险地眯起眼睛,快步上前,用他的“金健步”牌(Stride-King)空尖鞋狠命一脚踢向狗的腰身。狗发出嘹亮的一声哀嚎,然后,在恐惧和疼痛的驱使下转过身来,不再逃往谷仓,而是向给它痛苦的这个人开战,从而判了它自己的死刑。

    它大叫一声,瞎着眼猛扑上来,一口咬住格雷格白色亚麻西裤的右边裤管,撕裂了它。

    “狗杂碎!”他又惊又怒地尖叫,又踢了狗一脚,这回够猛,一脚把它踢得滚到尘土中。他走上前,边喊边踢狗。现在那条狗意识到这个疯子的危险了,但已经太迟了,它的眼睛在流泪,鼻子红肿剧痛,一根肋骨断了,还有一根也严重开裂。

    格雷格·斯蒂尔森穿过尘土飞扬的农家院追逐着那条狗,气喘吁吁地叫骂,脸上满是汗水,他把那条狗一直踢到不断发出尖叫,只能在尘土中拖着脚步走为止。到处都是它的鲜血。它已经奄奄一息了。

    “你不该咬我的,听到了吗?你听到了吗?你不该咬我,你这只蠢狗。谁也不能挡我的路。听到了吗?谁也不能!”格雷格低声说,又用他溅满鲜血的鞋踢了一脚,但那只狗除了低沉沙哑地叫了一声就没什么反应了。没带来多少快感啊,格雷格的头痛起来。这是太阳的缘故,在烈日下追着狗四处跑,没晕过去就算幸运的了。

    他闭上眼睛,“呼呼”地喘气,豆大的汗珠在他的平头里像宝石一样闪现,从他脸上滚落。被打残了的狗躺在他的脚下。五颜六色的光斑随着他的心跳节奏在跳跃,从他闭着眼的黑暗中漂浮过去。

    头痛。

    有时候他问自己是不是快疯了,就像现在。他本意是想用氨水喷雾器喷那狗一下,把它赶回谷仓里,这样他就可以把名片插到纱门的缝隙处,改天再来推销的。现在看看,看看这一团糟。现在他没法儿好好地留名片了吧?

    他睁开眼。那只狗躺在他的脚下,急促地喘气,口鼻部流出涓涓的鲜血。格雷格·斯蒂尔森看着它,它卑贱地舔了舔他的鞋,好像承认它被打败了似的,慢慢死去了。

    他说:“不该扯烂我的裤子,裤子花了我5美元呢,你这条臭狗。”

    他得离开这儿了。要是现在克莱姆·卡迪德霍珀[4]和他老婆以及他们的6个儿子乘着他们的斯蒂庞克汽车从镇上回来,看到费多死在那里,而那个坏蛋老家伙销售员还站在它的身旁,他是不会有任何好果子吃的。美国“真理之路”公司是不会聘用一个打死了基督教徒家爱犬的销售员的。

    格雷格神经质地“嘎嘎”笑起来,回到车内,飞快驶离车道。他向东转上一条土路,这条路像一根绳子一般笔直穿过玉米地,很快,他就以时速65英里的速度飞速而平稳地向前行进,身后留下一道2英里长的尘烟。

    他可不想丢掉这份工作,至少现在不想。他现在赚的钱不少——除了美国“真理之路”公司知道的那些好点子,他还有他们不知道的自己的一些妙计。他现在正干得不错。此外,四处旅行,他有机会结识很多人……很多姑娘。这种生活不赖,只是——

    只是他不满足。

    他驱车前行,他的头在抽痛。不,他的确不满足。在中西部跑来跑去卖《圣经》,为了每天多赚那么两美元而篡改回扣表,他觉得他命中注定要干比这更大的事业。命中注定要……要……

    要变得“伟大”。

    对,就是这个词,确定是这个词。几个星期前,他把某个姑娘抱进了干草仓,她的父母当时正在达文波特售卖一卡车鸡肉,从她问他想不想喝一杯柠檬汁开始,然后一件事儿就发展到了另一件。他和她发生了关系之后,她说这就像是被一个传教士给愚弄了一样,他就扇了她一巴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干。他扇了她之后就走了。

    呃,不是。

    事实上,他扇了她三下还是四下,一直到她呼喊救命,他才停下来,然后不知怎么的(他不得不竭尽全力),他又和她和好了。那时候他的头也在痛,眼前金星乱冒,他努力说服自己,那是天热的缘故,是干草仓中的酷热引起,但其实让他头痛的完全不是因为天热。在农家院里那条狗撕扯他的裤子时,他又感觉到了同样的东西,某种邪恶疯狂的东西。

    “我没疯!”他高声说,迅速打开车窗,让夏季的炎热与尘土、玉米和粪肥的味道一起涌进来。收音机里正在播放一首帕蒂·佩姬[5]的歌曲,他把音量开得大大的,头痛减轻了一点点。

    这就是个自身克制的问题,也是保持你的履历干净的问题。如果你做好这两样,那它们也就不会来伤害你。他在这两件事儿上正在转好。他以前经常做梦,在梦中,他父亲站在他上方,安全帽歪戴在脑后,朝他大吼:“你不行,小崽子!你他妈的不行!”而现在他不再常常梦到他父亲了。

    他不再频繁做那样的梦是因为它们根本不真实。他不再是一个小崽子了。没错,他小时候是体弱多病,不够高大,但他现在已经长大了,他在赡养他的母亲了……

    他父亲已经死去,看不到这些了。他没法儿让他父亲承认自己说错了话,因为他已经在一次油井架爆炸中被炸死了。是的,他死了,曾有一次,就一次,格雷格想把他挖出来,然后冲着他腐烂的脸嚷:“你错了,爸爸,你看错我啦!”再狠狠给他一脚,要那样踢——

    像踢那条狗那样踢。

    头痛在过去,逐渐减轻了。

    “我没疯。”音乐声中他又一次说。他母亲经常跟他说,他命中注定要干大事儿,伟大的事儿,他自己也相信。那只不过是把局势(就像扇那个女孩儿巴掌或是踢那条狗的事儿)控制住,以及保持他的履历干净的问题。

    不管他的伟大是什么吧,当它到来的时候他会知道的。对这一点他很确定。

    他又想起那条狗,这次,他只有一个干巴巴的微笑,没有幽默,没有怜悯。

    他的伟大即将到来。也许还要好几年,当然了,他还年轻嘛,年轻没什么错,只要你明白你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只要你相信它最终会到来。他是绝对相信的。

    让上帝和亲爱的耶稣去保佑挡他路的人吧。

    格雷格·斯蒂尔森一只晒得黝黑的手肘架到车窗上,开始和着音乐吹口哨。他踩到油门上,把那辆破旧的“水星”牌轿车加速到时速70英里,沿着艾奥瓦州笔直的乡村道路,向任何可能有前景的地方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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