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冰鉴-刚柔鉴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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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论“刚”“柔”之前,先谈一谈中国古代的阴阳五行学说,它是“刚”“柔”的理论基础。

    阴阳学说的产生,早在夏朝就已形成。八卦中的阴爻和阳爻就出现在夏朝的占书《连山》中(《连山》、《归藏》和《周易》是古代着名的占书,现只存《周易》,《连山》《归藏》已经失传)。《山海经》中记载:“伏羲得河图,夏人因之,曰《连山》;黄帝得河图,商人因之,曰《归藏》;列山氏得河图,周人因之,曰《周易》。”这就是说,伏羲氏得到河图,夏朝人根据河图作《连山》,商朝人作《归藏》,周代人作《周易》。

    河图又是怎么回事呢?它与洛书并称“河图”“洛书”。

    相传我国原始社会氏族部落的领袖伏羲氏时,有龙马出黄河,背负“河图”;有神龟出洛水,背负“洛书”。伏羲氏得到“河图”和“洛书”后,根据“河图”和“洛书”上的阴阳点画成八卦。后来,宋代的大学者朱熹更神了,把“河图”“洛书”说成“天地自然《易》”。

    五行学说的产生,则至今未有定论。易学界认为,五行学说应是与阴阳学说同时产生的。史学界则认为五行的创始人是孟子。哲学界却认为产生在西周,最早见于《尚书·洪范》。三种意见一直在争论。五行为金、木、水、火、土,它们各有各的属“木”具有生发、条达特性,“水”具有炎热、向上特性,“土”具有长养、化育特性,“金’’具有清静、收杀特性,“水”具有寒冷、向下特性。

    五行既然相生,也必相克,但除金克木、木克土……的顺克外,还有逆克现象,如土旺木衰,木反受土克;木旺金衰,金反受木克;水旺土衰,土反受水克;水旺土衰,土反受水克;金旺火衰;水反遭金克。这种逆克,又叫五行反侮。

    五行相生相克古人编有歌,现摘录如下:

    五行相生歌耳为轮珠鼻为梁,金水相生主大昌。眼明耳好多神气,芳不为官富更强。口方鼻直人虽贵,金土相生紫绶郎。唇红眼黑木生火,为人去气足财粮。舌长唇正火生土,此人有福中年聚。眼长眉秀足风流,身挂金章朝省位。

    五行相克歌耳大唇薄土克水,衣食贫寒空有智。唇大耳薄亦如前,此相之人终不贵。鼻大眼小金克木,一世贫寒又孤独。

    眼大耳小学难成,虽有资财寿命促。

    舌小口大水克火,急性孤单足人我。

    耳小鼻蠢亦不佳,悭贪心恶多灾祸。

    舌大鼻小火克金,钱帛方盛祸来侵。

    鼻大舌小招贫苦,寿长无子送郊林。

    眼大唇小木克土,此相之人终不富。

    唇大眼小贵难求,到老贫寒死无墓。

    中国古代以天干地支纪年,这与阴阳五行也有密切的关系。

    天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共10个;地支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共12个。

    天干的阴阳五行如下:

    甲乙属木,甲为阳木,乙为阴木,丙乙属火,丙为阳火,丁为阴火,戊巳属土,戊为阳土,己为阴土,庚辛属金,庚为阳金,辛为阴金,壬癸属水,壬为阳水,癸为阴水。

    地支的阴阳五行如下:

    寅卯属木,寅为阳木,卯为阴木,巳午属火,午为阳火,巳为阴火,申酉属金,中为阳金,酉为阴金,子亥属水,子为阳水,亥为阴水,辰戌丑未属土,辰戌为阳土,丑未为阴土。人的性情、命运与阴阳五行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

    中国古代哲学和伦理学认为,人物的根本,可求于情性之理,然而情性之理既微妙又玄奥,如果没有圣人的眼光,一般人难以做到的。情性之理可求之于人外在表现,也就是说,要知道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可由观察其外在音容笑貌,一举一动而获得。整个识人的途径,是从外表而知内心的,从显处判断隐处。即:物,必须由外而内寻其质性。

    形质来自何处呢?刘邵认为形质与五行、阴阳、元一有密切的关系。因为含元一以为质,所以有其混同;因为禀阴阳以立性,所以有其刚柔;因为体五行而着形,所以有如水火金木土的形状。形状尽管千变万化,然其内在性质则不变,因而形成形质。

    经由元一、阴阳、五行以论情性,为气性论者(或称才性论、质性论)的依据。东汉时期王充提出“用气为性”的主张,他认为“元一之气”是“性”之根源。王充说:“人禀气于天,气成而形立。”又说:“人之善恶,共一元气。”气有多少:决定性的好坏。

    人之材质,在于所禀之气有多寡、厚薄、清浊之分,所以人的质性自然就有善恶、智愚、才不才、贤不肖的差别。禀气多、厚、清者为智者,禀气少、薄、浊者为愚者。虽具有可塑性,然而这种教化的人并没有改变其本质。人之天生的性质是不可变的。

    东汉盛行阴阳五行学说,凡来气者,称之为阳气;凡去气者,称之为阴气。阴阳二气来自天地元一之气,并融为一体,天地间有阴阳气之分,人也就有阴阳之两面,因此董仲舒说:“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

    人的阴阳两面指的是贪与仁。董仲舒说:“人之诚,有贪有仁,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取诸天。天雨,有阴阳之施;身亦雨,有贪仁之性。”贪气可以从恶,仁气可以从善。人所表现出的贪仁,乃由染习而成,所以人性的善恶有待于后天的教化。

    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其含义为既有生又有克,即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互联系又相互转化。那种只生不克,或只克不生,不符合其生克规律。

    为了说明和解释宇宙万事万物,中国古人将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以及人体的几乎各个方面的事物和现象,都纳入五行之中,构成一系列对应关系。见下面两个表:

    人面五行时空方位表:

    五行地支天干五方八卦季节五色木寅卯辰甲乙东震春青(芭)火巳午未丙丁南离夏赤土辰未戊丑戊己中良长夏黄金申酉戊庚辛西兑秋白水亥子丑壬癸北坎冬黑人面五行时空方位表:

    五行五官脏腑五体情态五德所主木巨肝胆筋膜爪甲怒仁贵贱火舌心小肠血气毛发脉喜礼刚柔土脾胃肉及肉色思信贫富金鼻肺大肠皮肤喘息悲忧义寿天水耳肾膀骨齿惊恐智贤愚中国古代哲学有一个核心观念叫做“天人合一”,说的是天道与人道、自然与人之间,是相通、相类和统一的。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一般都主张天与人相互统一,而反对天与人相互为敌,他们力图追索天与人的相通之处,以求人与天的协调、和谐与一致。这与现代的环境保护主义有相似之处,但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比环境保护概念有丰富得多的内涵。有人认为,主张和讲求“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哲学的特点之一,而力求创造“天人合一”,则是中国人追求的最高的生存境界。如何评价“天人合一”思想,不是本书的任务,这里姑且不去管它。但是在某些时候,某些方面“合一”——即人与天相通、相类的统一,则是客观事实。

    中国古代哲学观,也就是“天人合一”论。这种哲学观认为,人作为“万物之灵长”即高级生命存在,既是自然世界的产物,又是自然世界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蕴含着自然世界的全部信息,是自然世界的缩影;同样,人又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因而蕴含着人类社会的全部信息,是人类社会的缩影。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人既具有自然性又具有社会性。

    依据上述理论,古人在预测和判断人的命运时,要求人相既要充分合自然性,又要充分合社会性,而合自然性和合社会性落到实处,就是符合阴阳五行的运动变化规律——即阴阳互转、五行生克规律。在《冰鉴》中提出“神”和“骨”为相之本,有本才会有种子,因此在本章中认为“刚柔”是相的“先天种子”。

    换句话说,“神”和“骨”很重要,而“刚”与“柔”同样很重要,“辨刚柔”,方可人道。

    “刚柔,五行生克之数”。五行,前面已讲过,这里不再多述。如果人观五行中的某一“行”不足,其他部位都可以加以弥补,即《老子》中所言的“损有余而补不足”,如果一“行”有余,其他部位却可以加以削弱。这就是比较中和平衡的“刚柔相济”。比如说,如果眼睛的形或神不足,而耳朵的神和形却有余,那么耳朵的佳相就可以弥补眼睛的不足,反之亦然。

    “不足用补,有余用泄”。这个思想在阴阳五行中是辩证的重要体现。比如金旺,所谓物极必反,刚极易折,则用水来泄金之旺;如水太弱,不足以济事,则用金来生水,助其弱势。这种总体观念,可免去“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观点。在运用“不足用补,有余用泄”时,应遵循事物圆虚消长之理——即阴阳均衡,刚柔相济,五行和谐统一的规律。

    以阴阳刚柔及五行学说来品鉴人物,其说由来巳久,而最为术数相学所推祟。如陈抟先生《风鉴》:

    “人之生也,受气于水,禀形于火,水则为精为志,火则为神为心。精合而后神生,神生而后形全,形全而后色具。是知显于外者,谓之形;生于心者,谓之神;在于血肉者,谓之气;在于皮肤者,谓之色;形之在人,有金木水火土之象,有飞禽走兽之征。”又如《太清神鉴》卷五《论骨肉》云:“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刚曰柔。故地者,具刚柔之体而能生育万物也。山者,地之刚也。土者,地之柔也。刚而柔,则卒卒而不秀;柔而刚,则虚浮而不实。故人之有骨肉者,亦若是矣。”又《太清神鉴》卷二“论五行”,可以与本篇所论的“外刚柔”联系起来看。

    如其《五行所生》论云:“木为仁,主英华茂秀,定贵贱也。火为礼,主势威猛烈,定刚柔也。金为义,主诛伐,刑法,厄难、灾危,定寿夭也。水为智,主聪慧明敏,定贤愚也。土为信,主德载万物,定贫富也。”又有《五行相生歌》、《五行相克歌》,说什么“耳有垂珠鼻有梁,金水相生主大昌。眼明耳好多神气,若不为官富更强……”,讲的就是所谓五行的“顺逆”与人之命相的关系,其实没有什么道理,属于唯心主义的迷信思想。但如果说,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体现了事物发展盈虚消长之理,即阴阳平衡、刚柔相济,五行和谐统一的规律,以此来观察人生的顺逆发展变化过程,就是合理的看法。《周易》的《系辞上》云:“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风柔断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故易有太极,有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势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又其《说卦》云:“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着,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人命。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冰鉴》本篇的“阴阳”、“刚柔”、“动静”等等思想,追退其源流,就是从此而来。刘邵《人物志》论《英雄第八》云:“夫草之精秀者为英,兽之特群者为雄。故人之文武茂异取名于此。是故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厚,此其大体之别名也。若校其分数,则互相须,各以二分,取彼一分,然后乃成。”其所谓“英雄”,也是阴阳刚柔能够兼济之人。

    王充论人之“命运”从道家“自然自化论”以及“易学”思想出发,认为:“……论事者何故云天地为炉,万物为铜,阴阳为火,造化为工乎?案陶冶者之用火烁铜燔器,故为之也。而云天地不故生人,人偶知生耳!可谓陶冶者不故为器而器偶自成乎?夫比不应事未可谓喻;文不称实,未可谓是也。”(《论衡》卷三《物势篇》),故他对五行论人之“命运”的唯心说法有所批判。认为“且一人之身,含五行之气,故一人之行,有五常之操。五常,五常之道也。五藏在内,五行气俱。如论者之言,含血之虫,怀五行之气,辄相贼贼害。一人之身,胸怀五藏,自相贼喊捉贼也。”由此对“属相”说也作了深入的批判。

    本篇认为人的“先天”品性与命运,可以通过“不足用补,有余用泄”的方法来补偿,也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道家学说思想。特别是其“内刚柔”之说又对“外刚柔”的机械倾向,作了补正,强调要通过人的言行举止、思想品行来观察人物、品鉴人物,并重点分析了“粗”、“蠢”、“奸”三种人物的品性。这就由“外刚柔”的“五行命相”论,转而偏向于较为合理的“神鉴”论,如所谓“喜高怒重,过目辄忘,近‘粗’。伏亦不伉,跳亦不扬,近‘蠢’。初念甚浅,转念甚深,近‘奸’。”所以我们认为本篇是《冰鉴》比较有价值的一篇。

    古人历来都很重视形体,而且明白指出有“好身”,即“身方端正”。

    前面巳提到五行,在形体方面,古人也运用五行来分类,来说明人的性格、品德和命运。这种方法有一个名称——“五行形相”。

    “五行形相”,意思就是根据金、木、水、火、土五行的性质,用类比取象的方法,把人的形体相貌,性格气质归类为五种:金型、木型、土型、火型、水型。古人的“人禀阴阳五行之气而生身”的哲学观念是“五行形相”的理论依据。

    古人认为,宇宙万物都有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构成,人为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其构成元素也是金木水火土,当然也该合自然之性,因而说:“禀五行以生,顺天地之和,食天地之禄,未尝不由于五行之所取,辨五行之形,须尽识五行之性。”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说,人生于五行,与天地相合,既然来自五行,那么,要想了解五行的形态,就必须知道五行的性状,知根知底,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

    在汉代刘邵的《人物志》一书中,刘邵用五行说明人的五个结构,即骨、气、肌、筋、血等五体,再由五体的性质象征人的五质,即弘毅、文理、贞固、勇敢、通微等五质,又以之象征人的五常,即仁、礼、信、义、智等五常,通过彼此象征来认识人的性格品质。

    因为木对应人的骨,所以积之为木骨;因为火对应人的气,所以积之为火气;因为土对应于人的肌,所以积之为土肌;因为金对应为人的筋,所以积之为金筋;因为水对应于人的血,所以积之为水血。

    随后,刘邵又用骨、气、肌、筋、血等来说明性质,跟五质、五常之间的关系。如有柔性,就具有弘毅的性格,而弘毅的性格就是仁之质;如清纯,就具有文礼阶性格,而文理的性格就是礼之本;肌体如结实、雄壮,就具有贞固的性格,而贞固的性格即是信之基;筋若有劲,就具有勇敢的性格,而勇敢的性格就是义之决;血色若平畅,就具有通微的性格,而通微的性格即是智之原。

    五常指的是仁、义、礼、智、信。《白虎通德论》

    云:“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诀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也;智者知也,独见前闻不惑于事;见微者也,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也”。弘毅、文理、贞固、勇敢、通微等五质具有恒常之性。

    这里所讲的这些内容,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及儒家学说毫无所知的读者是很难理解的,必须对中国古代诸子百家的观点仔细琢磨,才能体会出其中深刻的含义。

    紧接前段五行,可以象征五体、五质、五常,也可以成为表现道德的条件,因此就用木来象征温和正直而果断的道德,刚毅宏大的品德,理智而尊敬的素质。用土来象征忠厚而严肃,柔弱却能自立的品德,简明通顺地指出过错的美德。

    下面解释五德。

    (一)金德:刚强而结实,宏大而果断,刚强而不结实,则容易断裂;宏大而不果断,则容易有缺失。

    (二)木德:温和刚正谦逊果断。温和而不正直就容易变成懦弱的人;谦逊而不果断,则容易遭挫折。

    (三)水德:厚实而严谨,知理而尊敬。厚实而不严谨就容易遭谬论;知理而不尊敬,则易造成混乱。

    (四)土德:忠厚而严肃,柔弱但能自立。忠厚而不严肃的话,则易松懈;柔弱而不能自立则容易散漫。

    (五)火德:简明而顺畅,简明而不顺畅就不会有进展,若不能明确指出错误,即不能针砭的话,就会模糊不清。

    由五行一五形一五体一五德一五常,从中我们可以体会出人阶性情上有比较大的改变,而这种变化表现在人情世故上有能干和不能干之分。这些可用金水土木火来表现,这是识人的基本知识。

    下面分别以五行论“五形”。

    金形人的特点是:

    形貌:面额和手足方正轻小如一块方金,骨坚肉实。

    肤色:白色。

    声音、和润。

    性格:刚毅果决,思维严谨,思想深邃,睿智机敏。

    其他:个子要适中,不能太低。

    具备了以上条件,就叫做合局——合金局,为上佳。但金形人最忌形貌局促而不舒展等。

    木形人的特点是:

    形貌:瘦直挺拔,如一株笔直大树,仪态轩昂,骨节突出,面部上阔下尖,眉目清秀,腰腹圆满。肤色:青色(白中透青)。

    声音:高畅而宏亮。

    性格:温和、宽仁,但意志不坚强。

    具备了以上条件,就叫做合木局,便为上佳。但木形人应该瘦而不弱,最忌腰偏背薄等。

    水形人的特点是:

    形貌:圆满肥胖,肉多骨少,腰圆背厚,眉粗眼大。

    肤色:略黑。

    声音:缓急不定。

    性格:情感丰富,富有想象力,聪明活泼。

    具备了以上条件,就叫做合水局,便为上佳。但水形人最忌肉多而臃肿,不辅枝干等。

    火形人的特点是:

    形貌:额窄颏宽,鼻子高大而露孔,毛发较少。

    肤色:赤色。

    声音:燥烈。

    性格:情感激烈,易使性子,不善抽象思维。

    具备以上条件,就叫做合火局,便为上佳。但火形人最忌五官太露。

    土形人的特点是:

    形貌:敦厚壮实,背隆腰圆,肉轻骨重,五官阔大圆肥。

    肤色:黄色。

    声音:浑厚悠长。

    性格:仪态安详,举止缓慢而稳重,冷静沉着,但城府很深,难于测度;才智平平,情感淡漠;不过待人尚宽厚,且极讲信用。

    具备了以上条件,就叫做合土局,便为上佳。但土形人最忌骨过重肉太少。

    五行各相的特点和差异,可归纳如下表:

    形相形貌肤色五性五德气质性格声音

    全形人坚方(方)白义方正和润

    木形人瘦直(长)青仁温柔高畅

    水形人圆肥(圆)黑智圆满缓急

    火形人上尖下阔(露)赤礼显露焦烈

    土形人敦厚(厚)黄信敦厚深厚

    这里应注意两点:

    一、以上五型的分类方法,是标准型的金形人、木型人、水型人、火型人、土型人,是非常典型的标准相,可以称为五形正局,是上等中的上等,充分合局而无丝毫驳杂。但在实际生活中,几乎没有长相完全相同的人,而要合于五正局的形,也是千里挑一、万里挑一的。如果合于五形正局,便为上佳,但这大干世界中不计其数的众多兼杂,该如何判断呢?仍然是根据五行生克原理。若五形为彼此相生,为贵;五行相克无序,呈杂乱战克之势,为凶。《老子》讲“损有余而补不足”,如有佳相去弥补不足之处,也可作贵相论。对于众多兼相,要真正判别,需要比较丰富、比较高超的经验和技巧。

    二、五行形相学说贯穿本篇的始终,有很重要的位置,需深刻理解为宜。基础打坚实,后面才来得快。

    《冰鉴》曰:“顺合者”“多富”。金木水火土之间辗转相生;相互促进,相互推动,运势流畅,前景必须会如顺势之流水,乘风破浪而无险阻,在做生意方面自然会得心应手,即平常人们所说的生意要顺着做,因此这种人发财很容易。但他们却难以升高贵,握重权,建立功勋的可能性更小,有富少贵,不能说富贵双全。但古时可以用钱买官做,即使如此,他们的贵也在沉浮之间,一起一落,不会很长久,贵也只是小贵,得不到贵族的承认。

    “逆合”指五行之间相互克制,如火克金,但金有时能合火,即是说金无火炼不成器具,如土克水,但水有时又能合土,即土无水则不能滋养万物。因而水与金、土与火之间是相辅相成的,以均衡成势为宜,不能偏废,有了偏废,自然会败相。五行之间势力均衡,五行合谐不冲战,各守其位,相辅相成,共成奇崛之势,这种自然就是贵相,且能“其贵非常”。有诗云:“无病不是奇,有病方为贵。”有病有救,可以成贵。有病无救,不为佳。

    “金形带火,其贵非常;火形带金,三十死”。前一句上面已解释;后一句是说,火中有金,金既不能助火势,反而让火势不纯,形成驳杂凌乱之火,金又不能占主导地位,弄得金火交战,其势自然危险,本身也就难以存身了,因而谓之“三十死”。

    “水形带土,其贵非常;土形带水,孤寒终老”。水势本来汪洋恣肆,如无土为堤为岸来约束,会成为水灾,不利于事。有土为堤为岸,则水能为人所用,成为有益的东西,因而会贵。但水多土掩,且水生木,木克土。如果土形要兼有不纯之水形,由于水土相仇,就会“孤寒终老”。

    “木形带金,其贵非常;金形带木,刀剑随身”。木没有斧头砍伐,没有刨刀等的雕琢,不能成为有用之木,而且,金生水,水生木,也有助木势,因而木形带金,其贵非常。金形带木,由于木能生火,火来充金,自然会坏金之质,败金之势,所以有刀剑之祸0“此外牵合,俱是杂格,不入文人正论”。除以上几种相生相克有理有节的“逆合”外,其他“逆合”没什么可取的,都是“杂格”,自然不会富贵,名利艰难。这种情况,用在文人身上无什么效验,因此“不人文人正论”。这种思想,当受“天下皆万品,唯有读书高”的清贵思想的影响。

    宋代着名道士陈抟老祖,在方术方面也很有造诣,对于人体形状与五行的关系,他在《风鉴》一书中论述如下:

    人之生也,受气于水,禀形于,水则为精、为志,火则为神、为心。精合而后神生,神生而后形全,形全而后色具。是知显于外者谓之形,生于心者谓之神,在于血肉者谓之气,在于皮肤者谓之色。

    形之有人,有金、木、水、火、土之象,有飞禽走兽之伦。金不嫌方,木不嫌瘦,水不嫌肥,火不嫌尖,土不嫌浊。

    似金得金刚毅坚,似木得木资财足。似水得水文章贵,似火得火见机果,似土得土厚丰库。似禽者不嫌瘦,似兽者不嫌肥。禽肥则不飞,兽瘦则少力。如鸾凤之形则眉目耸秀与夫形体清瘦,如犀虎之象则头角高耸与夫颐腮丰满。如此之类皆贵矣,反此者皆贱矣。

    形之在人,木形本瘦,其色青。瘦则不露,青则不浮,青瘦则细则实,浮露则粗而虚,世之论木者,但知其瘦取形,不知其有粗如松柏之木,其本以实,其叶愈青,谓之“细实”。至如梧桐之木,其内本虚,其外不牢,谓之“粗虚”。然则取木之形安可一概而论哉!木之形非在其一,有带金者,有带水、火、土者。水之形非在其一,有带土者,有带金、火、木者。火之形非在其一,有带水者,有带金、土、木者。土之形非在其一,有带木者,有带水、火、金者。带其相生则吉,带其相克则凶。如木之始则瘦,此木之形也。中则粗,是金形也;次而肥,是水形也;其次厚实,是土形也。始瘦次肥,为水生于木;次又厚实,此木之得土也。始若瘦,次粗,为滞也;始瘦,次肥厚,此为发也。又或面方背厚,此为有木有土,则作职司。文则止于选人。是木无土也。其在职司之上,神之在人;欲其深,不欲其浅,神深则智深,神浅则智浅,用则开于眼,合则收于心。近观则有媚,远观则有威。其瞻视有力,其睡卧易醒。譬如灯之火,其心之分,则谓之神;其灯之花,则谓之神光。其四畔之光,则谓之魄。油乃精也,油朗而后灯明,此谓之着也。

    气之在神,要其坚响清韵,而不在乎刚健强鸣。

    其内平则志笃,其外舒则气和,有清焉,有浊焉,有清中之浊,有浊中之清。若以浙人、淮人之气论之,浙人之气重而不鸣,淮人之气鸣而不重。南人之气清而不厚,北人之气厚而不清。阳气舒而山川秀茂,日月出而天地光明,此气之着也,色之在人,虽在皮肤之上,要其实,不要其浮。欲其聚,不欲其散。生于五脏之表里,饰于一日之光润。唐举先生曰:光不足,为之色。人之有得则喜形于外,有失则忧存于心。有老焉,有嫩焉,嫩者,谓年纪深而带后生之色,色老者吉,嫩者凶。不惟其色之如此者滞,凡形嫩者亦如之。有三光焉,有五泽焉,有三暗焉,有五枯焉。形神者,有形有余而神不足者,有神有余而形不足者。形有余而神不足者,初见似威,久视而晦;神有余而形不足者,初见似晦,久视愈明。神形俱有余者,识与不识,见而悦之;神形不足者,不必更问,令人可恶。

    神与形相照,气与色相扶,神全则形全,气全则色全。神能留气,气不能留神;气能留色,色不能留气。至于形,则载之而巳。有厚焉,有薄焉,厚者吉,薄者凶,世人有道时得志者,其始皆欲有为也,及其中则滞,末则卒。皆由度量浅狭,不能容载也。墙薄则易颓,酒薄则易酸,纸薄则易裂,人薄则易亡,水薄则不足以致阴云之附,不度已短,专谈人过,侵削人物,以为己恩,面前说是,背后说非,不睦亲长,却奉外人,性本轻率,佯为沉重,改常弃旧,忘恩忽人,未贵先盈,未富先骄,未学先满,此大薄矣。若此不惟破相;又损其寿,殃及子孙。然寿之相非在形貌恢伟,眼目淫凹,便言天矣。形貌恢伟之人,若有时情宽性厚,此谓之情气相附也;若度量褊狭,此谓心不称也,世之人惟知其眉上兼耳内生毛多寿,骨入耳兼人中深长法令分明,便言有寿。然不知其所禀也。此盖精气内实,其骨乃从精髓而透出。然后毫毛方始生于眉、耳,法令方始分明,人中方始深长,如树之根本牢实,上面方始发生枝叶,似油盛灯明,精足则身安。唐先生曰:虎骨龙睛,世人皆知其吉;结喉露齿,世人皆知其凶。然而吉者未必为吉,凶者未必为凶,结喉露齿,虽则劣相,有时心地吉者又贵矣。但利其身,不利妻女。如三尖五露之人,贵者多矣。但其神气深粹,皆可取也。神气深粹之人,形安体静,不随语行,不随默止,不随色动,不随色转,安而定,详而雅,如此之人,皆知分也。今之人享富贵心不足,不快者多矣,其神气安静之人。心地空闲,而所为放心。然形、气、色之于人有滞者多矣。形滞八年则尘埃,神滞四年则身硬,气滞三年则心倾,色滞一年则神困,有阴有阳焉,阳者不可带阴,阴者不可带阳,若男带女相,懦而无立;女怀男相,主失其夫,妇人要柔而顺,男子要刚而正,良人之妇,有威而少媚,娼家之妇,有媚而少威。然世之相者但视其面部之多,而不究其根本,如骨者凡人于眉鼻两颊之上皆有也,在贵人则有从精髓中生出,故其骨乃秀而细;及贫贱之人,则浮于上而粗,如颧骨上一位庶人人耳,不过有寿,不露,不过有富;至若作监司之人,生人两鬃、两府之人,则生人天仓,其作太守之人,则堆成蜂而人两眼之尾而已。至下辅主仓库,奴婢,若其地阁阔厚,自有仓库,奴婢。设使地阁缺陷,是无宅可居,安有奴婢之躲兼仓库哉?视远智远,视高智高,视下智下,视斜智斜,睛屡转者杀人。或流视迫上、迫下,此瞻视不常之人不可兼立事矣。有天者贵,有地者富,有人者寿,有天有地,人事不修,是徒有相也。

    曾国藩在《冰鉴》中有“喜怒、跳跃、深浅”论及人心内阴阳之气变化,既是指喜怒哀乐等情感,又指沉静、急躁、胸有城府等各种性格。刘邵在《人物志》中对此有更为详细的论述,具体如下:

    具备中庸之德的全才圣人,其才必定平淡无味,就像刘晒所注:“既体咸酸之景,而以无味为御。”好比在佛教中得道的释迦,或是被钉在十字架后复活的耶稣,更像一只久经试炼的火凤凰,事事不强求,不为名利而奋斗,所以“其质无名”。世间就是这样,想方设法让自己出名往往出不了名,不为名利奋斗的人却出了名。

    《庄子·列御寇》云:巧者劳而智者忧。无能者无所求,饱食而遨游。凡若不覆之舟,虚而熬游者也。用这段话为形容圣人生活的平淡无味,看来是再贴切不过了。

    平淡之人,不仅平淡而且巴矜持庄重——能威,温文儒雅——能怀,言满天下而无口过——能辩,言行合一而敏于行——能讷,不偏不倚,变化应节,所以是人才之最高境界,非一般人能及。

    刘邵除了描写中庸之德的平淡质性之外,还特别点出中庸与偏才之不同处。偏才是在某一方面,有特殊专长,它不是太刚就是太柔。全才则无所不通,其质性不抗不拘,中和平淡。

    刘邵以为,人物之中,除圣人外,多为偏德、偏才或依似无恒之类的人,所以存在着拘抗两种情形,或者“拘者不逮”,或者“抗者过之”,孔子所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猖乎。狂者进取,猖者有所不为。”亦是说的这个道理。

    与中庸相比,激昂亢奋的性格就太过分了,而拘谨慎重的性格又有些不及。这种激奋或拘束的性格违反了中和之道,必然过于注意修饰外表,而丧失了内在的义理。所以性格坚毅刚直的人,长处在于能矫正邪恶,不足之处在于喜欢激烈地攻击对方。性格柔和宽厚的人,长处在于能够宽容忍耐他人,不足之处在于经常优柔寡断。性格强杆豪爽的人,称得上是忠肝义胆,却过于肆无忌惮。性格精明慎重的人,好处在于谦恭谨慎,却经常多疑。性格强硬坚定的人,所起到的是稳固支撑的作用,却过于专横固执。善于论辨的人,能够解释疑难问题,但性格却过于飘浮不定。

    乐善好施的人,胸襟宽广,很有人缘,但交友太多,又难免鱼龙混杂。清高耿介、廉洁无私的人,有着高尚坚定的节操,却过于拘谨约束行动果断、光明磊落的人,勇于进取,却容易疏忽小事,不够精细。冷静沉着,机警缜密的人,善于探究小事,细致人微,却稍嫌迟滞缓慢。性格外向,直率质朴的人,可贵之处在于为人诚恳、心地忠厚,不足之处在于太过显露,没有内涵。足智多谋,善于掩饰感情的人,长于权术计谋,他们狡诈机智,富有韬略,在下决断时却常常模棱两可,犹豫不决。这些具有偏才的人,如果他们的才能得到了发挥,在仕途上有所成就,而又不以中庸为标准来改掉自己或是激奋或是拘谨的缺点,反而指责别人的短处,那么他自己的缺点就会更加突出,就像是古时候的晋国人和楚国人互相嘲笑对方“佩剑的方向反了”一样可笑。

    性格坚强刚毅的人,刚愎自用,凶狠而不柔和,他们不觉得自己强硬地冒犯别人是不对的,却把柔顺视为软弱,结果变得更加凶狠,变本加厉地抗争不止。因此这种人可以去设立法律制度让人遵守,却难以对别人体察入微。性格温柔和顺的人,行事迟缓,缺乏决断,他们不把自己不知道治理事物作为缺点,却把刚毅激进当成对别人的伤害,安于无所作为。因此这种人可以遵守常规,却不能执掌政权,解释疑难。勇武强悍的人,意气风发,勇萆果断,但他们从不认为强焊会造成毁坏与错误,却视和顺忍耐为怯弱,更加任性妄为。因此这种人可以与他们共赴危难,却不能要他们去遵守约定。小心谨慎的人,做事过于多疑多忌,他们不但不改掉不敢伸张正义的缺点,反而认为勇敢是轻率的表现,于是他们的多疑与畏惧就有增无减。因此这种人可以保全自身,却不能树立成为保持气节的榜样。气势凌厉、性格刚正的人,做事坚毅,为人耿介,他们不认为固执主观是缺点,却认为灵活善辨是虚伪的表现。从而更加主观专断。因此,这种人可以坚持正义,却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能言善辩的人,能充分地说明事物的道理,他们不觉得自己的文辞泛滥,话语冗长,却把正直刚毅当作是对他们的束缚。从而助长他们散漫的作风。因此,这种人可以同他们不分等级贵贱,平等相处。却难以设立法规制度来约束他们。胸怀宽广博大的人,对待他人博爱仁慈,他们不认为交游混杂是缺点,反而把廉正耿介当作拘谨保守,于是交游就更加广泛混杂了。这种人可以安抚众人,却不能严肃风纪。偏激固执的人,勇于激浊扬清,斥恶扬善,他们不觉得自己过于清高,心胸狭窄,反而把心胸宽广博大看作是污浊的东西,从而更加拘谨固执。因此,这种人可以坚守节操,却不能随机应变。好学上进的人,志向高远,他们不认为贪多务得、好大喜功是缺点,却把沉着冷静看作是停滞不前,从而更加锐意进取。因此这种人可以不断进取,却不甘心落后于人。性格沉着冷静的人做起事来深思熟虑,他们不觉得自己太过于冷静以至于行动迟缓。因此这种人可以深谋远虑,却难以及时把握机会。性情直率质朴的人,他们的心地痴顽直露,他们不觉得自己直率到了粗野的地步,却认为机灵是怪诞的表现,于是行事更加直率。因此这种人可以使人信赖他们,却难以去调停指挥,随机应变。富有谋略、深藏不露的人,善于随机应变,取悦于人,他们不认为施展权术是背离正轨的行为,却把真诚当作愚昧,把虚伪看成可贵的东西。因此,这种人可以辅佐善良忠厚的人,却不能改正邪恶的行为。从前经过学习之后,才可以成才。推己及人,可以了解人之常情。但偏才的性格难以改变。虽然传授给他知识和技能,但他学习成才之后,他偏才,的秉性也发展成为缺点。虽然教育他要宽恕,要以己推人,但诚实的人推想别人也诚实,狡诈的人推想别人也狡诈,所以只靠学习不能掌握中庸之道,只靠推己及人的内省方法,无法宽容一切事情,而偏才的缺点也因此更加突出。

    人本采以阴阳之气来确立性情,阴气太重则失去刚,而阳气太重则失去柔。太柔则处事小心谨慎,不敢大刀阔斧;太刚是抗奋者,常超越了一定的度。这种人各有长短,或者说各有优缺点。因此“善有所章,而理有所失”。

    一般最常见的偏至之才,就是前面所讲的太柔太刚,六种抗者与六种拘者,其优缺点可列表如下:

    偏才偏才十二种类型优点缺点

    抗强毅之人:厉直刚毅才在矫正失在激计

    雄杆之人:雄得保健任在瞻烈失在多志

    备凌楷之人:强揩劲坚用于桢干失在专固

    弘普之人:普博周洽弘在覆裕失在浑浊

    者休动之人:休动磊落业在攀登失在疏越

    朴露之人:朴露径尽质在中诚失在不微

    拘柔顺之人:柔顺安恕美在宽容失在少决

    谨慎之人:精良畏惧善在恭谨失在多疑

    谨辨博之人:论辩理绎能在释结失在流岩

    狷介之人:清介廉洁节在俭固失在拘谨

    者沉静之人:沉静机密精在玄微失在迟缓

    韬谲之人:多智韬情调在谋略失在依违

    上述十二种偏才之人,各种人都有对应关系,如强毅对柔顺,雄悍对恐慎,依此类推,下列作具体分析:

    (1)强毅之人,厉直刚毅,其优点在于能纠正错误,矫正颓俗,缺点在于矫枉过正,刚愎自用,爱揭人之短;柔顺之人,安于现状,优点是能宽容别人,缺点是优柔寡断,错失良机。

    (2)雄悍之人,优点是做事能克服困难,缺点是高傲自负,轻视别人;谨慎之人,精于处事,优点是态度谨慎,缺点是容易猜疑。

    (3)凌楷之人,心强志坚,优点是坚持原则,缺点是专断固执不听他人劝告;辨博之人,优点是说服众人,沟通思想。缺点是易被人感动,办不成事。

    (4)弘普之人,优点是待人友善,人缘良好,缺点是好坏不分;狷介之人,清介廉洁,其优点是节俭朴素,避免奢侈,缺点是过于拘束,交际面狭窄。

    (5)休动之人,休动磊落。其优点是勇于攀升超越,而缺点是太放纵自己;沉静之人,沉静机密,其优点是细心精密,而缺点是动作缓慢,节奏比较慢。

    (6)朴露之人,朴露径直,其优点是诚实朴直,缺点是敢直而不能细微观察;韬谲人多智韬情,其优点是诡诈而有谋略,缺点是过于两面派,易被人唾弃。

    具备某一方面特长的人,不是亢奋就是拘谨,不是偏刚就偏柔,很多都不知道自己的缺点,即使有的知道自己缺点,也不能以圣人的标准,吸收别人的优点以改进自己的缺点,反而一味地否认,甚至以攻击别人的缺点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因此,他们自以为是,抗者愈抗,拘者愈拘,从而使自己无法变成第三等人的德行,更不用讲第一等了。最终使自己无法改造。

    刘丙注:拘者愈拘,抗者愈抗,或负石沉躯,或抱木焦死。他批的是,申徒狄与介子推两人,最终导致惨死的下场。

    申徒狄是商朝谏官,商纣王残暴无迫,申徒狄屡谏不听,最后采取最激烈的谏浄——死谏,他抱石投河而死。屈原《楚辞·九章》云:“望大河诸洲之兮,悲申徒之抗迹。”其中哀悼的申徒即申徒狄。这是抗者愈抗。

    介子推是春秋晋国人。他对晋文公忠心耿耿,当晋文公流亡时没东西吃,他割下自己的肉给晋文公吃。晋文公回国后,赏赐文武百官,却没有他的份,于是他与母亲隐居山上,为引他做官,放火烧山,烧死了他。拘者愈拘也。

    接下来是本段的最后一句话。古时候楚人以左手拿剑,而晋人以右手拿剑。于是晋人就讥笑楚人以左手拿剑,而楚人也笑晋人用右手执剑。晋人与楚人就像拘者与抗者,只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不接受别人的东西。不能跳出偏见,客观地看别人和自己。倘若楚和晋两者能抛开自己,客观地看拿剑之事,其实只要用得顺手,左和右都无所谓呀!根本用不着彼此讥笑。

    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力,自胜者强。一个人在一生当中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任何人如果能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巳经非常困难,更何况自己的长短之处被认识之后,能够进一步挥长弃短、肯定自己、纠正缺点、改善自己,那就更困难了,所以老子才会说“自知者明”、“自胜者强”。

    针对十二种偏才的性质与优缺点,刘邵做了更深入的剖析,现分别说明如下:

    (1)强毅之人,这种人狠强刚戾又平和,不以狠强为警惕,而以柔顺为挠弱,与唐突之心相抵抗;这种人可以进行总体规划,但不能仔细观察其细微之处。

    (2)柔顺之人,宽恕容忍而又优柔寡断,不根据事物整体情况加以考虑,遇事常强加忍之,这种人可以应付一般事情,却不是办大事的人。

    (3)雄焊之人,对待事情勇敢奋起,但往往对事物缺乏警惕性;这种人可以克服困难,却不能遵守规定。

    (4)惧慎的人,畏惧、谨慎小心地对待事情,但性格过于软弱,而且猜疑心强,所以这种人可以保住自己,却不能竖立节义。

    (5)凌楷之人,对待事物专断,常以雄辨的外在表现,掩盖其内在专断之心;这种人可以坚持正义,却不能使众人心服而依附之。

    (6)辨博之人,这种人能言善辩,对语言泛滥不加以警惕,因而在理论上可以讲得头头是道,但在实践上却一窍不通。

    (7)弘普之人,博爱而又周到融洽,但在交际上往往广结朋友,不注重选择对象;这种人可以抚慰众人,却不能端正风俗。

    (8)猖介之人,廉洁而能激浊扬清,不怕道路狭窄继续走自己要走的路,对于好、坏界线清楚,以弘普为污浊而增益其拘谨之心;这种人可以固守节操,最终却往往走不通。

    (9)休动之人,一味地攀登与超越,以沉静为停滞而增果锐之心;这种人可以进趋在前,却不能容忍自己居于别人之后。

    (10)沉静之人,前思后想而考虑周密,遇事反映较为迟钝,这种人可以深谋远虑,却不能敏捷而速达0(11)朴露之人,质朴诚实,不以其诚实作为做人的一种标准,却用奸诈手段来表露其诚实,这种人可以确立信用,却不能衡量事情之轻重。

    (12)韬诵之人,足智多谋,不以其谋略之离正为警惕,以忠贞为愚直而贵其浮虚之心;这种人可以佐助事务而不能矫正违邪。

    刘邵对上述十二种偏才的剖析,非常的细腻与传神,其实我们的四周(包括自己)就有许多此类的偏才,读者不妨仔细去观察与琢磨。把周围的人全归人这十二种,认真加以分析,或许你将会有新的发现。

    从偏才要进而为德行,再从德行进而为中庸、圣人。这固然有赖于学,使质性不致过抗而偏刚,亦不致过拘而偏柔,所以说“夫学,所以成才也”,另一方面也有赖于恕,取强毅之刚毅而去其激汗,取柔顺之宽容而去其寡断,所以说“恕,所以推情也”。

    可是在人性论中,刘邵是个顺气的支持者,人物禀气而成性,性就是天生的质性,人一出生就有性,是不可变的,可变的是人的情欲而不是人的质性,因此认识一个人必须识其质性。这么说来,靠“教之以学”与“训之以恕”,根本不可能改变天生的质性,所以说“偏才之性,不可移转矣”。由此指出了才性鉴定的心理障碍。

    刘邵认为,“教之以学”,只能按偏才的质性加以学习,学习只会增加他的偏,根本不能改变其偏而成为全才的人,所以说:“虽教之以学,才成而随之以失。”可见,偏才固有的本性,非学习所能改变。“学”虽然可以使人成才,但成于此,失于彼,偏才之人不可改也。

    同样道理,“训之以恕”也只能顺应他原来的性情,后天批评,教育批评对其本性是起不了什么作用,反而越教越偏,所以说:“虽训之以恕,推情各从其心。”

    刘邵注:“刚毅之性已成,激汗之心弥笃。”又注:“意之所非,不肯是之于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一个人性格一旦定型之后,要改变实在太困难了。

    因为推己之情各从其心,自然会造成信者逆信与诈者逆诈的现象。“信者逆信”的意思是:因为自己讲信用,就认定人人都讲信用,于是诈骗者能得逞。“诈者逆诈”的意思是:因为自己诈骗,就认定人人都是骗子,于是讲信用的人就无辜被怀疑了。

    偏才之人,固守本性,推己之情,各是己能,何道之能入,何物之能周,所以说:“故学不人道,恕不周物。”

    刘邵认定,人因禀气之不同,必定造成质性上的差异,此天生的质性既不可改变;亦不可培养。若要改变它,非但无益反而有害。质性决定一个人一生的成就,人应依其质性,发挥其长。

    既然偏才的质性,既不能“教之以学”,又不能“训之以恕”,那么领导者就不能要求手下人多才多艺,而要注意挖掘人的特长,因此必须掌握“用人之仁去其贪,用人之智去其诈”的原则,用人之长处,忽略其短处。这是对偏才的正确认识。

    一般人只能识别与自己同类型人的长处,不能了解不同类型人的优点,所谓“能识同体之善,而或失异量之美”。因此在观察人时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比如“清节之人”,以正直为法度,选择人才时,能识别同样正直有恒的人,而不能理解谋略的诡诈多变。由于各人都从自我立场去观察了解别人,自然造成互相辨驳,否定对方,不承认对方长处。而与自己同类型的人,则相互吹捧,志趣相投。

    为了处世,最重要的固然是识人,然而最困难的也是识人。人心不同,就像各人的面目都不相同。外形相似的人其内心世界也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古人常有“贤不可知,人不易识”的感叹。品行清廉的人把正直作为品德的标准,因此他能在众多人才中识别出性格和品质保持恒常不变的人,但却不解识别富于谋略的人才;擅长制定法律的人把循规蹈矩作为行为准则,所以能识别很有器量、举止方正的人才,但却不注重富有技术、善于变化的人才;讲究权术谋略的人把善于思考谋划作为人才的标准,所以欣赏有奇谋妙计的人才,但却不赏识遵纪守法的良民;在道德、法律、权术方面都有所长的人,把精明强干作为人才的尺度,所以只会去谋划临时的方针政策,却不解国家法律制度的长远性和重要性;有智慧有见识的人,把能揣测别人的心意作为人才的标准,所以能掌握计谋韬略的变化,不重视常规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化;注重各种手艺技能的人把是否出人头地作为人才的标准,所以能赏识热衷于功名的人,却不明白道德的教化作用;善于评定人物好坏的人把能否进行严格的监督考察当作识别人才的标准,所以能识别经常上书进谏的人才,而不喜欢洒脱不羁的作风;能说会道的人把能否流利地论辩当作识别人才的标准,所以能发现伶牙俐齿的人的长处,却不知道探寻事物的内在道理。

    如何通过谈话来知道对方是兼才还是偏才呢?当一个人经常谈论各家各派的长处,并且一一加以品评推荐,这样的人就是兼才;如果一个人只陈述自己的长处,希望得到众人的夸奖,自己却不想了解别人的优点,这样的人只能是偏才,偏才不能了解别人,对别人的话也持怀疑的态度。因此,和这种见识短浅的人谈论深奥的道理,谈得越深入,分歧也会越大;分歧越大,双方就会更加对立,以至于相互攻击和诘难。所以,偏才的人看见别人多方述说自己的处世正直,就会认为对方只不过是在自夸罢了;当他看见别人静静倾听他谈话却不发表意见,就认为对方知识贫乏,内心空虚;当他看见别人高谈阔论时,就认为对方不够谦逊;当他看见别人谦恭礼让时,就认为对方学识浅陋、地位卑下;当他看见别人说话时只显示某一方面的专长,就认为对方知识不够广博;当他看见别人谈话时旁征博引、语惊四座时,就认为对方有意要哗众取宠;当他发现自己的想法被别人说出来时,就认为对方抢走了自己的成果,当别人发现自己的错误并提出疑问时,他就认为对方不理解自己;当别人的看法与自己不同时,就认为对方有意在和自己较量;当别人谈话时内容有条有理,知识广博,他却认为对方的话讲得不得要领。他只有在与相同类型的人谈话时,才会感到高兴。只有这样,他才会对对方产生亲近、偏爱的感情,去称赞、举荐对方,这就是偏才常犯的错误。

    认识一个人,以自己作为衡量别人的标准,主观意识太强,经常会造成识人的错误与偏差。

    先说《列子·说符篇》的一则故事。

    从前一个人遗失了一把斧头,他怀疑被隔壁的小孩偷走了。于是,他就暗中观察小孩的行动,不论是言语与动作,或是神态与举止,怎么看都觉得像是偷斧头的人。因为没有证据,所以也就没有办法揭发。

    隔了几天,他在后山找到遗失的斧头,原来是自己弄丢的。从此之后,他再去观察隔壁的小孩,再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偷斧头的人。

    这个人就是以自己来度量别人,主观意识太强,才会把老实的小孩看成是贼。他心中认定小孩是贼,因此小孩越看越像贼;他心中认为小孩不是贼以后,再怎么看都不是贼。其实小孩本就不像贼,完全受主观意识所左右,这也是由于主观意识作祟因而造成识人的错误。我们要小心提防。

    三国时代精于识人的诸葛亮,就曾因主观太深而看错马谡。马谡历任县竹、成都县令以及越隽太守,能力过人,并好谈军国大事,诸葛亮很器重他。刘备在临死前,对诸葛亮说:“马谡言过其实,不可大用,希望你能察觉此事。”由于诸葛亮对马谡印象很好,因此非但听不进刘备的话,而且还任命马谡为参军。

    两人谈论军国大事,每每从清晨到深夜。公元228年,诸葛亮出师祁山,当时众大臣建议派魏延或吴壹为先锋,可是诸葛亮独排众议,任命马谡为先锋,统率大军与魏军交战于街亭,结果被魏军所击败。因为先锋大军败走,诸葛亮只好退守汉中。

    以自己的主观意识认识人,这是人性上的弱点,也是识人的大恶,精明的诸葛亮都难免陷入其中,何况一般凡夫俗子!

    当我们喜欢一个人时,就会忽略他的缺点而肯定他的一切;当我们讨厌一个人时,就会忘掉(或忽略)他人的优点,单挑他们的弱点而否定他的一切。

    举一个实例来说明。

    战国时期有一个叫弥子瑕的人。因为他长得俊美,所以很受卫主的宠爱,被任命为侍臣。根据卫国法律的规定,私下使用大王马车者,将处以割断双腿的刑事。弥子暇因为母亲生病,就私驾大王的马车回家探病。卫王知道此事之后,不但没有处罚弥子瑕,反而称赞他说:“子瑕真孝顺呀!为了母亲的病竞忘了刑事。”有一天,弥子瑕陪同卫王游览果园,弥子瑕摘下一个桃子,吃了一半,另一半献给卫王。卫王高兴地说:“弥子瑕真爱我啊!把好吃的桃子献给我吃。”

    若干年后,弥子瑕年老色衰,卫王就不喜欢他了。有一次,弥子瑕因小事得罪卫王,卫王就生气地说:“弥子瑕曾经私驾我的车,还拿吃剩的桃子给我吃。”在数落弥子瑕的罪状之后,就把他免职了。

    从上述的实例可知,一般人对另外一个人的态度很受个人印象好坏的影响。

    再说一则妙闻。

    汉武帝到郎署(汉朝官署名)巡视,遇见一个衣裳不整的白发老翁,就问他:“你叫什么名字呢?什么时候在此为郎(宿卫之官名)呢?”

    老翁答道:“臣叫颜驷,在文帝时就在此为郎了”。

    武帝问道:“究竟怎么回事?”

    颜驷答道:“文帝好文而臣好武,景帝喜好年老的而臣尚年少,陛下喜好年少的而臣巳年老,因此历经三世都没有晋升的机会,只好一直在此当差了。”

    假如文帝好武,景帝喜好年少,武帝喜好年老的话,颜驷一生的机遇必定大不相同。针对颜驷生不逢时,我们一方面感叹造化弄人,一方面深刻体会到个人的好恶影响识人之深。

    偏才之人只能赏识跟他们质性相同的人,由此可知,清节之人赏识清节之人,法家之人只赏识法家之人,术家之人只赏识术家之人,他们都不能接受不同质性的人,因此“能识同体之善,而失异量之美”。只有兼具德、法、术“三材”的国体之人,才会广纳各种质性不同的人,气度恢宏心胸坦荡,接纳众才而后加以重用。

    刘邵陈述清节等八种偏才的待人接物之得失非常精彩。原文内容多且杂,现把它列成表格,就很清楚了。偏材之种类衡量之标准得(优点)失(缺点)清节之人正直能识性行之常或疑法术之诡法制之人分数能识较方直之量不责变化之术术谋之人思谍能成策略之奇不识遵法之良器能之人辩护能识方略之规不知制度之原智意之人原意能识韬略之权不贵法数之常伎俩之人邀功能识进趣之功不通道德之化藏否之人伺察能识河砭之明不畅佣偿之异言语之人辨析能识捷给之怠不在含章之美除列表之外,我们做如下说明:

    清节之人,以正直为衡量之标准,他们的高风亮节虽然可以感化别人,可是往往自恃清高廉洁,轻视了法家和术家的重要性,最终演变成德有余而法与术不足的结果。

    法制之人,以法制作为衡量之标准,其做事刚直,公正无私,这则可以建立法律的权威,可是往往认为法制足以治国而忽略了谋略的重要性,所以会受法令限制而不会变通。

    术谋之人,以谋略为衡量之标准,思考问题周密,足智多谋,固然能够突破重重困境。可是往往认为谋略足以感化别人而忽略了法制的重要,所以不愿受法制之限制,不知遵守法制之好处。

    器能之人,兼具德、法、术三才,以精于处理事务为衡之标准,因此对各种方法和策略非常重视,可是往往认为方法与策略能解决一切事情而忽略了制度,发展到最后连制度的由来都不懂。

    智意之人,以聪明为衡量之标准,因此对各种韬略与计谋非常重视,可是往往认为聪明足以成事而忽略其他方面的重要性,所以变成聪明有余而公正不足。

    伎俩之人,以功利为衡量之标准,因此遵守法制,锐意进取,它把功名利禄作为事业的根本点,而忽略了道德教化的重要性,所以会急于求功使百姓遭殃。

    臧否之人,以伺察为衡量之标准,不但严以律己,而且苛以待人,他往往认为严苛足以教育别人而忽略宽裕的重要,所以会因小失大,欠缺洒脱的气度和宽阔的胸襟。

    言语之人(即第三章中的口辩之人),以争论剖析为衡量之标准,口若悬河,能言善道,这种人固然知道言辞敏捷、善于应对的好处,却往往受口舌之能的掩盖,缺乏内心的修养。

    一流之才并不是一流的人才,而是指具备一种流业的偏才。这种人都自以为很了不起,不愿与别人合作。他们若跟质性相同的人在一起,就能融洽相处;若跟不同质性的人,则相处格格不入,也就是说,偏才之人取同体(质性相同)则亲,取异体(质性不同)则疏。

    具备一种流业的人,只能赏识相同质性之人(譬如法家与术家兼具者,法术兼行);依此类推,兼具上述清节、法制、术谋、器能、智意、伎俩、喊否、言语等八种流业者就会赏识各个方面的人才。

    在第三章把兼具人才之人称为国体之人。国体之人兼具道德、法制、策术等三种才能,如果只要观察其中一种才能,谈一天也就够了,若要知道三种才能,就得谈三天才行。第一天谈德,第二天谈法制,第三天谈计谋,经过这三天就会知道这个人的各方面的长短,再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推荐。

    要如何分辨出兼才是偏才呢?这就要分析研判每个人的才能,并将他们一一归类(或是清节,或是法制,或是策术等等),同时要对每一个偏才的长处加以肯定。

    每个偏才几乎都这样,一方面喜欢陈述自己的长处,想要别人多称赞他;另一方面对别人的长处漠不关心,更不会去赞美别人的长处。换言之,只知有自己而不知有别人。

    偏才之人因对别人的长处漠不关心,所以碰到有人赞美另一个人时,都会怀疑。他见到法制之才会认为过于苛刻,见到策术之才会认为在于诡计欺骗别人。

    因此,如果用深奥的道理说给肤浅的偏才听,他会处处怀疑,所以道理越深奥,他内心怀疑更深,反对越激烈,所以说“以深说浅,益深益异”。由于怀疑加上反对,纵使极为精辟的理论,他一句话也听不进去,讲等于没讲。偏才之人在言谈时常有以下十种缺失:

    (1)如果你苦口婆心陈述许多意见,偏才之人会认为你爱突出自己。

    (2)如果你安静地倾听不发言,偏才之人会认为你没本事,对事情没有看法。

    (3)持不同意见据理力争,偏才之人认为你态度傲慢,目中无人。

    (4)言词谦逊,态度恭谨,偏才之人会认为你知识缺乏,见识浅薄。

    (5)若是称赞某人的一项长处,偏才之人会认为你鄙陋狭窄。

    (6)若是称赞某人的许多长处,偏才之人会认为你太多事了。

    (7)当你跟他意见相同,而你比他先发表时,偏才之人会认为你占领他的位置,夺其光彩。

    (8)当他的见解有缺失,你提出若干好意见去补充时,偏才之人非但不感激,反而会否定你的意见。

    (9)当你提出不同的意见时,偏才之人不会接纳你的意见,反而认为你在找麻烦,让他难堪、挖他的碑墙用(10)当你尽心尽意提出许多宝贵的建议,只要是看法与他不同的,偏才之人会认为这种建议不重要,不值得采纳。

    总之,偏才之人取同体则亲,取异体则疏,他们只喜欢、称赞、举荐跟他们意见相同的人,而不喜欢与之持相反意见的人,这种人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这种人的自身修养很难提高。

    世无完美之人,金无十足之赤。人,总是优点、缺点并存。恃才傲物,常为人之通病;大才者,不拘小节;异才者,常有怪癖;才气越高,往往其缺点越显。高明的领导,对于人才应力求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倘若求全责备,则世无人才可用。

    汉代袁康《越绝书·越绝外传记·范伯》曰:“有高世之才,必有负俗之累。”历来智能之士一致认为,对人才不可求全责善,有高山必有深谷,必须善于用其所长,避其所短。

    数千年来,用人者择人、察人累千计万,得出一个重要结论,即“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宋代司马光总结说:“凡人之才性,各有所能,或优于德而啬于人,或长于此而短于彼。”而且,人之长短,仅是比较而言,世无绝对之长,也无绝对之短。《管子》说:“虑事定物,辨明礼义,人之所长而揉猿之所短也;缘高出险,揉猿之所长而人之所短也。以揉猿之所长负人,故其令废而责不塞。”明代朱元璋也曾说:“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尺”比较于“寸”,当然为长,但较之于“丈”,则为其短;“寸”比较于“尺”,当然为短,但较之于“分”则为其长。学富“五车”较之于“四车”当胜一筹,但较之于“六车、七车”乃至于“八车”者却显逊色。“麒麟之于走兽,凤凰之于飞鸟,太山之于丘垤,河海之于行潦”,确乎“出于其类,拔乎其萃”。但是,凤凰与凤凰相比,麒麟与麒麟相比,河海与汪洋相比,太山与珠峰相比,则更有比其胜者。所以,用人必须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不可强求全美。若众皆贤明,则好中选好;若众皆平庸,则必在“矮子之中选状元”,“短”中选“长”。此时,则“短”也为“长”,“庸”也为“贤”了。

    另外,事之所需,各重一面,无需全才。因此,用人择其长者即可。陆贽曾说过:“人才之才,自古罕全,苟有所长,必有所短。若录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唐太宗也曾说过;“君子用人如器,各取所长。”《韩非子》

    对此曾作比喻说:“夫自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圆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圆之术,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括之道用也。

    虽有不恃隐括而有自直之箭、自圆之木,良工费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生来全美之人,有如自直之箭、自圆之轮,难以寻找,而世上直箭、圆轮又何以如此之多?皆借助于良工巧手,取长补短之力。

    而且,“短”者也并非无可取之处。某些事情常常借助于众人之力,而“众人”之中却以“短”者为多,故有“续短为长”、“累小为大”之理。

    长、短之较,无人或缺,即使是“贤者”“良工”

    也在所难免。《吕氏春秋。举难》认为,尧、舜、禹、汤、武,五伯皆有弱点和缺点,“由此观之,物岂有全哉!”在《离俗览》中更说:“神农、黄帝犹有可非,微(同“非”)独舜汤。飞兔要哀,古之骏马也,犹有短。故以绳墨取木,宫室不成矣。”在《博志》篇则说出了有长必有短的普遍现象:“有角者无上齿,果实繁者未必放庳,用智遍者无遂功,天之数也。”“故天子不处全,不处极,不处盈。全则必缺,物极必反,盈则必亏。”不仅如此,即使是有显着缺点之人,也自有其长处,即使是愚人坏人,也有其可用之处。古人曰:“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是很有道理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长”“短”并存,兼于一身,或者说,有“长”必有“短”,有“短”也必有“长”。

    人之长短,不仅并存,而且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及处于其他不同的条件下,其“长”“短”也可转化。“春兰秋菊,各一时之秀也。”春天,兰花盛开,而菊花正待发芽;秋天,菊花烂漫之时,而兰花早巳凋谢。究竟兰花为“长”,还是菊花为“短”?恐怕很难分清。即使非分个“长”“短”不可,那也应据其不同季节而论。春天,兰花为“长”,菊花为“短”;而到了秋天,则是菊花为“长”,兰花为“短”。各领一时之秀,也各显一时之拙。同理,人之才情有时也因时节及其他条件而变,其条件不同,“长”可以变为“短”,“短”也可以变为“长”。三国时,曹军陆战,其势汹汹,一举扫平袁绍百万之众,但是曹军八十万兵临赤壁,却因不习水性,不谙水战,而丧失陆战优势,结果一败涂地。同为曹军,同是曹操亲自指挥,却因地理之变,而优势变为劣势。

    可见,“长”“短”之分,还应据其不同条件而论。

    当然,人的“长”“短”并存,“良工”“不巧”

    同在,并非否定贤愚之别,而是指对人论“长”道“短。应视其不同条件,不同需要,而不可不加分析地一概肯定或一概否定。

    既然,人无完人,那么,就不可苛求,否则将“世无可用之人”。所以,古人说:“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明有所不见,聪有所不闻,举大德赦小过,无求备于一人之义也。”其中包含着极其深刻的用人哲理。

    求全责备乃用人之大忌,求全责备,是指对人要求过严,希图“完美”,容不得别人半点缺陷,见人一“短”,即不及其余,横加指责,不予任用。求全责备是用人之大忌,它压抑着人的工作积极性,阻碍人的成长,阻碍人的智能的充分发挥;它使人谨小慎微,不思进取;阻碍人的创造性思维与创造性想象力的发挥;它使工作人员缺乏活力,“死水一潭”,缺乏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它造成人才,尤其是优秀人才的极大浪费,因为,任何人总是有短处,甚至是有错误的,必受求全者的种种非难,因而使许多人难以得到启用。

    我国历代智能之士深知用人不可求全责备的道理。孔子在《论语》中就说过:“赦小过,举贤才。”《庄子·天下》也说过:“君子不为苛察。”《后汉书·陈宠传》上强调:“有大略者不问其短,有厚德者不非小疵。”唐朝《贞观政要·政体》指出:“心暗则照有不通,至察则多疑于物。”《清诗别裁集》中更明确指出:“舍长以就短,智者难为谋;生贵适用,慎勿多苛求。”可见,用人不可苛求已成历代用人的重要原则。

    纵观历史,凡用人求全责备的皆不得成事,而用人“贵适用、勿苛求”的皆有奇勋。三国时,诸葛亮足智多谋,但唯独在用人方面存在着“端严精密”的偏见,他用人“至察”,求全责备。正如后人评价他时所说;“明察则有短而必见,端方则有理而必不容。”他用人总是“察之密,待之严”,要求人皆完人;而对一些确有特长,又有棱有角的雄才,往往因小弃大,见其瑕而不重其玉,结果使其“无以自全而或见弃”,有的虽被“加意收录,而不任之”。例如,魏延“长于计谋”,而诸葛亮总抓住他“不肯下人”的缺点,将其雄才大略看作是“急躁冒进”,始终用而不信;刘封本是一员勇猛战将,诸葛亮却认为他“刚猛难制”,劝刘备因其上庸之败而趁机除之;马谡原是一位既有所长、也有所短的人才,诸葛亮在祁山作战中先是对他用之不当,丢失街亭后又将其斩首。正因为其对人“求全责备”,处之极端,而使许多官员谨小慎微,以至临终前将少才寡,正应了“至察无徒”之断。与诸葛亮相反,春秋时齐桓公小白对与人争利、作战逃跑而又怀有箭杀之仇的管仲却不计前仇,不求全责备,坚持用其长处,委以重任,而使管仲竭心尽力,终使齐国“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称雄时。

    用人,既然不可求全责备,那么,顺理成章,也应正确对待、宽容那些犯过各种错误的人。首先,人非圣贤,不可能无错,即使是达到“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地步,也仅是“七十”以后,而“七十”之前更是在所难免。因为,人有七情,不免来点狂喜、来点暴怒、来点悲伤、来点逸乐,这其中“狂则伤人,暴则辱人,悲则厌人,乐则伤志”等过失也就有可能发生。人有个性,急性子风风火火,遇事常常先人而动、先人而言,难免有“急功好利”之嫌,“言多必失”之错;慢性子粘粘乎乎,遇事不紧不慢甚至“雷打不动”,难免有“不求进取,固步自封”之评、“事业心不强”之论。人有健康之别,身体健康者因其精力充沛而大胆进取,艰苦努力,但常有失误之处;身体虚弱者“心有余而力不足”,常常悲观失望,甚至多愁善感,对别人的进取心存疑忌,而且往往相比之下政绩平平,不为人所重。人有年龄之差,老年人稳健持重,但趋于保守,因而常常犯有“不求进取,反对改革”之错;年轻人才思敏捷,思维活跃,但活跃有余稳健不足,常因急于求成而事倍功半,常因盲目冒进而误事成错。由此可见,人之为人,其错难免。其次,错误也各有区别。一是错误的性质有别。有的是因为经验不足或方法欠妥而在工作过程中发生这样或那样的缺点错误;有的是因为“才有余而德不足”,以权谋私、贪污受贿而违法乱纪,而这两类错误在性质上却有原则区别。二是错误大小有别。

    春秋时的苟变有“将五百乘”之才,但他曾经在收税时白吃了老百姓两个鸡蛋,卫候因此不予起用,这就叫做“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了。而清朝大官僚和坤,任户部侍郎兼军机大臣时,巧取豪夺,贪贿白银近九亿两,这与苟变“食鸡子”相差何其大也。错误的多少有别。有的屡教不改,一犯再犯,而有的仅为偶然之错。对错误的认识与态度有别。有的犯错以后,很快便意识到或深刻认识到其错误之害,而有的却坚持错误或掩盖错误,甚至“嫁错于人”。

    既然人的错误难免,那就不可过分求全;既然错误有别,那就应该区别对待。对其中一般性的错误,偶然的错误或对错误认识较好,改正错误很快的工作人员,则应不计前错,委以适职,甚至委以重任,应如《左传》所言:“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对于这一点,宋代包拯甚至提出:“使功不如使过。就是说使用有功者不如使用有过者。这些人“自忿废绝,不能振起;一旦为明主弃瑕录用,则其自奋图进,倍万常人。”

    对历史上有过错误的人不仅可以任用,而且应鼓励其奋进,及时肯定其工作中的进步和进取。孔子曾说过:“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也。”“与”即赞成之意,对人要赞成其进步,不要抓住人家的以往之错不放。《说苑·雅言》曾引孔子的学生曾子之言阐释孔子之意:“夫子见人之一善而忘其百非。”

    有的人看人,善恶过于分明。他们或者见人一善,则各方面都善;见人一恶,则各方面皆恶;或者以印象看人,其为善者,恶也为善;其为恶者,善也为恶;或者把整个人群简单地划分为“善”“恶”两类,要么就是善人,要么就是恶人,非善即恶,非恶即善。无有其他;或者心中只容得善人,见不得半点“恶”意,眼里揉不得半粒沙子。这样一来,眼中的善人就很少,因为毫无缺点的人是几乎没有的;即使是东郭先生这样的“大善人”也不能称之为“善”,因为他滥行仁慈,救助被人追逐的中山狼,几乎被狼吃掉;而且,伪君子也乘机而人,因为只要“伪善”,则一切皆善,就算是人了“善”门即使是以后有“恶”的时候,也无所谓。

    其实,善恶过于分明是极不符合现实的。因为,任何人都有其优点和缺点,即使是再好的人,也自有其不足,再恶的人也仍有其可用之处,即使是谋财害命的罪犯还可能对其父母双亲十分孝敬。《水浒》里的时迁虽然偷鸡摸狗,却杀富济贫,充满正义感;“八仙”之一的吕洞宾是个好美色的浪荡神,却是位为人间排忧解纷、救苦救难的好神公;《红楼梦》里的薛宝钗深知礼义,洁身自好,但却是个八面玲珑的巧伪人;明朝李梦阳为文力倡拟古,反对改革,为官却力劫奸宦,气慑邪道,虽屡受谪而不屈,以风节动一时;宋朝贤相寇准、吕蒙正,才智过人,刚正不阿,但是生活上却最尚奢华。寇准好夜宴,连马厩、厕所也要用蜡烛照明,蜡泪凝地成堆。吕蒙正好吃鸡舌,鸡毛堆积成山;可见,“人无完人”是为至理,“善恶过于分明”确为妄谈。

    所以,唐朝颇有名望的宰相魏征特别提出,要“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意即喜爱一个人,必须同时知其缺点和弱点,憎恨一个人,必须同时知其优点和长处,只有这样,才能更全面地了解一个人,更恰当地任用一个人。

    当然,“善恶不可过于分明”,仅指对人的认识、评价和任用而言,并不意味着否定爱憎分明的必要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世界上美好和丑恶的界限,对于那些丑恶的行为和危害人民的罪犯,必须予以谴责和惩办,而对于那些美好的行为和善良的人们,则必须热情地赞扬和欢迎。

    既然,人有“长”“短”,不可求全责备,那么,用人,当以“录长补短”为好,只有这样,才能使各逞其能,人尽其才;使全社会的人力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而要如此,作为一个领导者必须要有一个宽阔的胸怀和容人的气度。那种“小肚鸡肠”是用不好任何一个人,也是成不了大事的。

    清代林则徐曾写过一副堂联:“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有容”,即有宽广的胸怀,宽以待人;“乃大”指胸怀宽广之人,必如江海之大,容纳百川,成我大事。古今无论是卓越的政治家,还是杰出的企业家都是既能用人之长,又能容人之短的。用人处事倘若看不到别人长处,听不进不同意见,一有缺点就贬,一有过失就免,这样“则世无可用之”。特别令人厌恶的是看到部属做出了成绩,超过了自己,就妒嫉,就排斥,或者将部属之功据为已有,则必大失人心,众皆离异。所以,凡是深得人心的领导者,被人称道之处就在于他们的胸怀大度,宽容待人。或者说,凡是胸怀大度者,必人归如涌,事业有成。《东周列国志》载:春秋时,秦穆公曾出猎于梁山,夜失良马数匹,使吏求之。寻至岐山之下,有野人三百余人,聚而食马肉。吏不敢惊之,趋报穆公:“速遣兵往捕,可尽得。”穆公叹曰:“马已死矣,又因而戮人,百姓将谓寡人贵畜而践人也。”乃索军中美酒数十瓮,使人资往岐下,宣君命而赐之,曰:“寡言有言:“食良马肉,不饮酒伤人。”今以美酒赐汝。”野人叩头谢恩,分饮其酒,齐叹曰:“盗马不罪,更虑我等之伤,而赐以美酒,君之恩大矣。何以报之!”至是,闻穆公伐晋,三百余人皆舍命趋至韩原,前来助战。恰遇穆公被困,一齐奋勇救出。此战,秦转败为胜,穆公脱险,正是得力于容人之利。罗贯中笔下的周瑜是一个气量狭小的典型,当其发现诸葛亮才智过人时,便高呼:“既生亮,何生瑜。”当诸葛亮借得东风,率人离去时,周瑜急派人“追杀孔明,以绝后患”;然追杀不及,诸葛亮乘船归去。周瑜由此大病,不久身亡,时年仅35岁。可见其气量何等狭小!也可见气量狭小之害。其实,历史上的周瑜并不像罗贯中笔下描绘的那样。据史料载,他“性度恢廓,大率为得人”。起初,程普自恃功高年长,瞧不起周瑜,甚至“数陵侮瑜,瑜折节容下,终不与校”,感动了程普。“普后自敬服而亲重之,乃告之曰:‘与周公瑾交,若饮醇醪,不觉自醉。’时人以其谦让服人如此。”可见,史学家笔下的周瑜是很有一些大政治家的气量的。也可见了,气量“恢廓”之利。两种描述,两种胸怀,虽同为一人,却从正反面说明了“有容乃大”之于用人的极其重要的意义。

    但是,有这么一种人在此值得一提,即,当其处于逆境时,其度量之大,能纳百川;而当其处于顺境时,其气量之小,不及鸡肠。最典型的莫过于明时朱元璋“炮打功臣楼”,正所谓“狡兔尽,走狗烹”。对此,唐时魏征多有论述。魏说:“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魏征认为,过去许多国君,创业时谨慎待人,一旦大功告成,即傲视他人,视兄弟如路人,视部属如仇敌。这样,部属表面恭敬,心里怨恨,怨恨不在大小,可怕的是人心向背,水能载船,也能覆船,你不容我,我又何能容你!

    当然,任何宽容都不是无边无际的,它有两个最基本的原则。一是“取其精而忘其粗,重其内而忘其外”。即看其内在的实质,而不看其外在的虚华;看其是否具有事业所需要的最基本的品质和智能,而不拘于些小的弱点和缺陷。二是“容错不容罪”。容人之短、容人之错是因为其“短”、其“错”不影响其实质,而如果一个人本质恶劣危害人民,犯下十恶不赦之罪,则万万不可容忍,否则,便是对人民的犯罪,即使其具有一技之长,也不可因以赦罪,至多可在其教育改造中,给予利用一技之长戴罪立功的机会。

    用人容人,大多数人是懂的,自诩有容人之量者,也大有人在。但是,有这样一类人,表面上有“海纳百川”之量,实际上却是“小肚鸡肠”;表面上待人宽容,而实际上待人忌嫉,即所谓“外宽内忌”。

    外宽内忌危害极大,首先,它易使人产生离心倾向。因为,外宽内忌,表面上宽容,实际上忌嫉,最终必定为人所看破,而其阴谋权术一旦为人看破,必致离心离德,甚至反目为仇。三国时,袁绍身边聚集的一大群“智囊”,如郭嘉、田丰、许他、沮授等,都是当时有名的谋士,但由于袁绍“外宽内忌”,不能积极采用他们的良策,致使他们不少人心灰意冷,终于走上了弃袁投曹的道路。即使有几个忠心不变者,到头来也都成了袁绍的刀下鬼。随着田丰、沮授的下砝,许攸等人才的流失,在军事力量对比的天平上,袁绍也就失去了关键性的硅码。

    其次,外宽内忌,易使谄谀者乘机作乱。外宽内忌的权术,不仅智士明了,谄谀小人更是“心中有数”,他们既知领导者忌贤,必趋而进谗,以投领导所好;既知领导者心胸不宽,必诽镑于人,制造嫌隙,使领导者疏贤。袁绍不用良才,不听忠言,确使一些拍马逢迎小人乘机钻营作乱。

    最后,外宽内忌也必浪费人才。因其表现宽容,常使一些贤能之士远来“投靠”,而其必然容留以示“宽容”。一旦容留下来,却又因“内忌”而不予重用,以至闲贤奉养,正所谓“取之至宽,而用之至狭。”如此而“投靠”者越多容留者越多,闲置者也越多,造成人才大量“堆积”浪费,领导者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自诩为“人才库”,并借此大肆宣传,以扬其“爱才”之名,而实质上却是忌才之错,毁才之罪。

    其实,外宽内忌也必害于自己。因为,外宽内忌的假象不可能长久,而一旦为众人识破则必不自保。《水浒》里有一白衣秀士王伦,初上梁山,便为寨主,于开辟这块“根据地”可谓有功,然而心胸狭小,却又装出“大度容人”之态,当晁盖、吴用等人投靠他时,表面热情,内里忌嫉,终被林冲火并,生前虽未做多少有害于人生和人道的事情,却成为自己狭窄心胸的牺牲品。可见,“宽容”之态不可装,“内忌”之心不可有,否则,既害别人,也害自己,更害事业。

    好强争胜,表面上看起来是益与福,其实却是损与祸;谦虚忍让,表面上看起来是损与祸,其实却是益与福。

    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谦虚忍让,柔以待人。“善以不伐为大,贤以自矜为损”,说得太妙了。“卑让降下者,茂进之遂路也。矜奋侵陵者,毁塞之险途也”。这要求在个人的修养方面要“内勤己以自济,外谦让以敬惧”。

    一个人有善行,若自夸则会被人小看,因此不要自夸自大;一个人有才能,若自己显耀会使人生厌,因此不要自我显耀。

    君子谦让,其举止不敢逾越礼仪的准则,其志向不敢凌驾法度以外的轨道,对内勤奋来求自济,对外则谦让来展现敬惧。因此怨恨与灾难不会找上门,而能长保荣耀与福泽。譬如舜因有谦让之德,而能名扬四海;汤礼贤下士,其圣敬之德乃日益精进。

    小人争胜,常会自夸自己的才能和功荣,喜好凌驾别人之上。因此,当他在人前时,别人会伤害他;当他立下功荣时,别人会毁镑他;当他惨败时,别人会幸灾乐祸。往往因为竞争激烈,互不相让而两败俱伤,使第三者乘虚而人。比如郄至自以为智能过人,终遭杀身之祸;王叔喜欢与人相争,最后被迫逃奔其他国家。

    总之,谦让是繁盛与进步的最好途径,君子最明白,因此仕途青云直上;争胜是毁坏与闭塞的险途,是小人的险径,因此寸步难行。谦让与争胜,优和劣,成和败,在此就非常清楚了。

    分析争强好胜者的心理特点,可知其必定自毁的原因,根本在于不能做到谦让,于是构成矛盾冲突,终于由自矜好争造成自我毁害。

    好胜的人,以处在人前为速锐,以处在人后为留滞;以在人之下为卑屈,以踩在人之上为异杰;以谦让对手为耻辱,以凌驾他人为高厉。他们不思自己责问自己,只知一味以抗奋对待别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当他们以抗奋的态度对待贤者时,贤者会谦逊地居他们之下,就像廉颇对待蔺相如,结果两人相安无事,双双得利。当他们以抗奋之态度对待暴厉者时,必定会造成双方处于敌对状态;既然造成敌对,那么是非必定混淆难以弄明白,既然是非混淆而难以弄明白,那么与自己毁灭自己又有什么差别呢?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是非混淆难以弄明白的情况下,听者虽然不会相信单方面所陈述的全部内容,但会相信一半;同理,另一方面的说法,听者也会相信一半。综观双方的陈述,各有一半为听者所相信。当有一方说自己有理的一面时,另一方必定会以相反的话加以反击,这么看来,凡是负气和相争,不过假借别人的口来毁灭自己而已。再说因言辞激动导致拒力相争,自己既然会殴打别人,别以也会殴打你加以反击,这其实也是借别人的手来殴打自己罢了。

    别人为什么会用口或手攻击你呢?那是因为对方心中累积很多怨恨,在恰当的时候就会借题发作出来。要避免“易口而自毁”“代手以自殴”,必须不断地自我反省,自我责问,自我批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为什么争强好胜之心永远不会休止?原因有二,一是怨恨别人轻视自己;一是嫉妒别人胜过自己。其实这种好强争胜之心毫无意义,因为:

    一、若是由于自己能力不足而被人轻视,那么是自己的过错而不在别人,这种轻视是理所当然的。

    二、若是自己很有才能而别人不知,因此被人轻视,那么错在对方而不在我,这根本不值得怨恨。

    三、若是别人贤能处于自己之前,也就是说自己才德不如人,所以处于人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四、若是彼此才德相等,而别人处在自己的前面,那是因为年次上的差别,又有什么好怨恨的呢?

    再说,两位才德相当的人,能够谦让的人必定是个才智出众的人。举例来说,战国时代赵国上卿蔺相如三次回车退避的方式,使廉颇负荆请罪;东汉时代的大将寇恂,坚持不与同僚贾复争斗而获得贤名。

    由此可知,两位才德相等的人,如果两人争强好胜,终必使自己陷入困顿的境地。

    因此,情势的逆转是君子处事的常道,就像蛇要靠冬眠才会过冬存身一样。所以,君子深知现在居人下以后还有机会居人上,故能欣然接纳屈辱;深知一时的卑贱可以得到最后的胜利,故能居于人下而不加怀疑,到最后会转祸害为福泽,让仇敌变成友好,使仇恨不延到后代,获得美名永久传颂。君子谦让之道,实在太丰裕了。

    君子与小人对小间隙、小愤怒的态度完全不同,因此其结果当然也就完全相反了。君子知道大讼起于小嫌,大事起源于小事,故谨慎处理,能忍受细微的间隙,所以小嫌不会变成斗争的大讼;小人认为小恶不会起大风浪,或者不能忍受小愤怒,终于罪大不可解,恶积不可救,造成严重挫败的后果。

    假如彼此的怨恨还很微小时,还可以用互相谦让加以化解;假如怨恨扩大,演变为激烈斗争时,则祸害已成定局。有如漏水翻船,无法解救了。举例来说,陈馀因张耳的变节而投降汉,心中老是充满报复的激情,终致身灭而绝后;彭宠因怨恨朱浮督导指责这种小小嫌隙,违背了最初定下的大计,终致满门诛灭的大祸。由此观之,祸福之间的契机,实在不能不谨慎啊!

    君子采用推辞与谦让作为攻击别人的手段,以沉潜自修作为自己防身的工具,静则沉默消失,动则履正而后进,这是君子的求胜之道。由于动静有节,相互结合,不以力争,因此没有斗争的形态,使敌人心胜口服,不会发生怨恨之情。这么一来,言辞与神色就不会出现悔恨与吝借;色貌都不变的话,当然不会有矛盾激化的情况了。

    那些明显争强好胜的人,自以为是贤能的人,但别人却认为他是奸诈、行为极端的人,这种情形下自然会发生争斗。如果自己没有奸诈的思想,则别人就无诋毁之义;如果明知对方为人奸诈,又有什么地方值得跟他争斗的呢?明知对方险诈,仍和他斗争,就像故意触犯虎熊一样,把他们激怒以后,必定会伤人害命的。

    《周易》说:“言辞险诈,行为偏颇之人,必定会与人争讼;既然与人争讼,必定会引起别人的气愤。”《老子》说:“正因为某人不跟别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跟他争。”君子深知斗争这条路不可走,因此超越普通人的情感,崇尚高义,独行于三等之上。

    何谓三等呢?就是上等、中等、下等三种人。

    一、上等人:功劳很大,但不显耀自己;贤能而能够谦虚相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二、中等人:有功劳,但会自传自己才能,自我满足,自我显耀;严以律己,也严以待人。

    三、下等人:毫无功劳,却夸耀自己的才能;愚笨又喜欢跟人争;宽以责己,严以待人。上述三种人,乃是从谦让与争胜的角度加以区分的。小人愚笨却好胜,无功自夸,是下等人;一般人有才能就自鸣得意、自我显耀,是中等人;君子圣贤却又能谦让,功大却不显耀,是上等人。

    这种情形,是由于质性不一而产生的,下等的小人,必须努力把自己从下等变为中等,再从中等人变为上等人,才算获得正道。奈何一般小人都安其下等,不思进取,因此上等的正道变成可望不可及的空话。

    总之,只有深明道理,善于变通的人,才能够处于上等位置而不会被淘汰,就像春秋鲁国的孟之反,虽殿后抗敌有功却从不夸耀其功劳。因此获得孔子的赞美;春秋齐国的管仲,虽平定戎有功,却推辞上卿之礼的赏赐,因而获得天下人的称赞;春秋齐国的鲍叔牙虽辅佐齐桓公立大功,但自知自己并非相国之才,就推辞不当丞相,并推荐管仲为相,因而子孙十几代在齐国享有封地与俸禄。他们所得到的美誉与福禄,不用狡诈,而用正当手段获得,这是纯德的人自然会得到的结果,善有善终。

    君子明白自己贬低自己反而对自己有益,所以常因谦虚退让最后事业名利都获得成功;小人不知自我膨胀反而对自己有害,所以常因争强好胜导致事业名利都丧失。由此可知,不夸耀的方式反而是得到大名的良策;不争胜的方式,反而是争胜的上策;让敌的人,反而嬴得胜利;故意居众人之下的人,其实是在众人之上。君子能够看出争胜这条路的危险,单独逍遥做上等人,那么事业上就会光彩夺目、名利上将会一增再增,地位上将会一升再升,因而他的德行将光耀今古为世人所传颂。

    谦让是泯除相争、转祸为福、屈仇为友、化干戈为玉帛的有效手段,同时又是以屈为伸、以退为进、以不争为争的处世方法。所谓“不伐者,伐之也;不争者,争之也”,方是不伐不争的妙谛所在。

    显而易见,主张“谦让”,尚是儒家的内容,“不争”则是地道的道家思想。《老子》曰:“夫唯不争,故无尤”(第八章)。“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第六十六章)。“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第六十八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第七十三章)。与“不争”相关的尚有贵柔、守弱、处下等等,“不争”不是示弱,“不争”也不是无能,“不争”的根本目的是达到大争,这种“争”是无形的“争”,是“战胜而争不形”。老子的目的仍然在“争”,刘邵也是。“不争”只是种应该有的态度,以这种态度自然达到必然达到的目的。这也是刘邵反复强调的“聪明”“智慧”的具体表现,而这种“聪明”必须以“平淡”为其根基,也就是“不争”。

    “不争”之道行于用人识人,即可生出“容人”

    之说。这是“不争”之论给予我们的启迪。

    世人皆论容人之短,其实最难者莫过于容人之长。因为,容人之短,既体现了自己的宽宏大量,又使身具短缺者感恩戴德,实是两全齐美之事。而容人之长却不同,即使是用了,第一,是该用;第二,“珠玉在侧,觉我形秽”很有对我“取而代之”的危险。因此,容人之长需要有更大的“度量”。

    容人之长的天敌是嫉妒,嫉妒使同僚不容,使伙伴相拼,使领导者对部属贤能如临险敌。隋朝昏君杨广,历来“不欲人出其右”,据史载,杨广曾写一首《燕行歌》让文人学生唱和。应召者很多人抱着应付一下的态度,唯有王胃,不肯居杨广之下。于是,不久就被杨广借故杀死,除掉了出于已右的王肖。据记载,杨广还杀过一个比他诗作得好的薛道衔,其名句为“空梁落燕泥”。战国时期,魏人庞涓和齐人孙膑,皆拜鬼谷子为师。庞涓先出山去见魏惠王,因军功连败卫、宋诸国而升大将。不久,孙膑经人推荐亦到魏国。魏惠王见孙膑很有学问,精于兵法,又是春秋时期大军事家孙武之后代,便要拜他为副军师。庞涓自知才能不及孙膑,深恐孙膑的到来会对己不利,便私下进见魏惠王说:“孙为齐人,恐不能为大王所用,还是先任以客卿为好。”客卿,是以礼相待的官职,无实权。半年以后,庞涓又设计栽孙膑为“通敌”之罪,使孙膑被处以极刑,则去膝盖骨,又在脸上刺字。但是,庞涓虽不容孙膑,却又想骗取失传已久的《孙子兵法》,阴谋骗取孙膑信任,令其回忆记述《孙子兵法》,后经人点破,孙膑才恍然大悟,于是装疯卖傻偷逃至齐国,被齐威王委任军师,在攻魏救韩的马陵战役中,一举击败魏军,迫使庞涓自杀。庞涓不能容人,妒贤嫉能,终至自杀身亡。

    古人对容人之长历来比较重视。《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二十》曰:“睹贤不居其上。”《管子·立政》曰:“见贤不能让,不可与尊位。”“海不辞水,故能成其大,山不辞土石,故能成其高;明主不厌人,故能成其众。”“好问则裕,自用则小。”某一现代企业家也曾指出:“用一个能力强的人,只会提高你自己的地位;条件好的人不但增进整个部门的工作成效,更使你因为容人之长而声名大噪,何乐不为。”可见,容人之长已为多数智能之士所共知。

    容人之长包括用“贤者”之长和用“愚者”之长两个方面。容“贤者”之长固然不易,而容“愚者”之长也很难。因为,“愚者”智力一般,甚至不及一般,常受人鄙视、轻待,对其“长”处,一为不信,二为不屑,因而为人们承认、重视、容纳确不容易。但是,恰恰“下下人”常有“上上智”,所以,古人说:“智者之所短,不如愚者之所长。”知者不用其所短,而用愚人之所长;不用其所拙,而用愚人之所工。”

    “人之才性,各有长短”,容人之短是必要的。那么,怎样容人之短呢?

    第一,不以己长格物。古人曰:“不以求备取人,不以己长格物。”即不以己之好恶定别人长短,不以己之长来否定人之长,不以己之情感待人之短。否则,必致长短界限混淆不清,必然伤害部分贤能之上,甚至造成人才的重大损失。《三国演义》记述,曹操豪爽刚正,对蔡瑁、张允弃主来降十分反感,总认为他们是“谄佞之徒”,极其憎恶,只是因曹军不习水战,才暂时留用了二人,而在水军训练中,又疑心蔡、张怠慢,不够效力,因此,一看蒋于盗来的假书信。便当机立断,将蔡瑁、张允立刻处死。后终因水军失去良将而致赤壁一战,全军覆没。可见,曹操从个人感情出发,不能容人之短所带来的危害之大。但如果曹操“不以己长格物”,容蔡、张“谄佞”之短,而用其谙熟水战之长,大概赤壁之战也不至于如此之惨。

    第二,“无害之疵不可灼”。古人曰:“目中有疵,不害于视,不可灼也。喉中有病,无害于息,不可凿也。”意为眼睛里有小暇赘,不妨害视觉,就不应烧灼它;嗓子里有了病,不妨碍呼吸,就不能刺穿它。

    同理,“人贵适用,慎物多苛求。”人之缺点、弱点只要不碍其用,可以不予考虑,曹操曾说过:“若必廉士而后用,则齐桓公何以霸世!”“陈平岂骂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言之。

    士有偏短,庸可废乎!”他认为“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未必能为将守,而“贪污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春秋时,魏文侯一次问翟磺,谁能镇守军事要地西河,翟磺答道:“我举一人,姓吴名起,此人有大将之才,现在从鲁国来魏,你如要用,赶快将他召来。”文侯却说:“吴起这人品德不行,且性情残忍,难以委托重任。”翟演说:

    “我所荐之人,是取其能为国王成一日之功的,其品行我看就不必计较了。”曹操、翟磺之言正是容人之短的真知灼见。

    第三,具体之“短”,具体对待。宽人之短也当具体分析,根据不同之“短”而采取相应的对策。如果是不影响长处之短,则可以任其存在,不必苛求;如果是长处与短处相伴而生,且有一定影响,则应大胆使用其长,同时帮助克服其短,以利于充分发挥其长处的效用;如果其短处有明显的危害,则应首先帮助其迅速克服缺点,同时尽量发挥其长处。

    第四,使长短各得其宜。因人而任,使长短各得其宜,是容人之短的最主要的体现。而且,这样做也是可能的。因为,某些缺点在此处是为“短”,在彼处则可能是为“长”,反之,也一样。着名数学家陈景润,教书时两腿“筛糠”,怯场得连学生都不敢见,可是一旦改行从事数学研究,却成果辉煌;《水浒》中的李逵在水中力不缚鸡,可让其担任陆战先锋,却凶猛如虎,力大如牛;而浪里白条张顺陆战不及一普通武夫,而使其任水军头领,却“踏浪如履”。某厂一女工年青、爱美、爱打扮,不安心干操作工,可是,当厂长安排其从事新产品的开发设计工作,却正投其所好,把爱美的天性和悟性发挥得淋漓尽致,搞出许多新样式,产品供不应求,可见,只要领导者因人而异,用心安排,必能使长、短各得其所,而这恰恰正是容人之短的关键。

    古人曰:“建大事者,不忌小怨。”是说大凡在事业上欲求进取,以事业为重的领导得,必须“不忌小怨”,容人之隙。因为:

    第一,容人之隙,可以“化怨为谊”,获取人心。

    周定王元年,楚庄王平定叛乱后,大宴群臣,并让爱妾许姬为大臣们敬酒,一阵轻风,吹灭了厅堂内的灯烛。黑暗中,有个人拉着许姬的衣抽调情。许姬不从,顺手扯下了他的帽缨,并告诉庄王,要求掌灯后立即下令查出帽子上没有缨的人,庄王哈哈大笑,当即发话:“请众官都把帽缨去掉,以尽情痛饮。”待大家都把帽缨扯下,庄王才下令点灯。这样,究竟谁是行为不轨者,已无法分辨,许姬不理解,庄王说:酒后狂态,人常有之,倘若治罪,必伤国士之心。后来,在吴兵伐楚的战争中,有个人奋不顾身,英勇杀敌,为保卫楚国立了大功。此人名叫唐狡,他就是“先殿上绝缨者也”。后人有诗赞道:“暗中牵抉醉情中,玉手如风已绝缨;尽说君王江海量,畜鱼水忌十分情。”

    第二,容人之隙可安定情绪,稳定军心。俗话说:“小怨不赦,则大怨必生。”领导者与部属常在一起,难免矛盾,甚至可能产生怨恨,作为领导者若能容人之隙,不计小怨,则能迅速化解;但若记恨在心,伺机报复,则小怨必成大怨,甚至反目为仇,刀枪相见,《三国演义》第三十四回讲道,官渡之战结束后,曹军打扫战场时,从袁绍的图书案卷中,捡出一束书信,皆是曹营里的人暗中写给袁绍的投降书。当时有人向曹操建议,要严肃追查这件事,凡是写了黑信的人统统抓起来杀掉。然而,曹操的认识与众不同,他说:“当绍之强,孤也不能自保,况他人乎?”于是下令把这些密信付之一炬,一概不予追查,从而稳定了军心。汉光武帝刘秀在攻克邯郸平定王朗之乱后,也曾缴获郡县吏民同王朗往来文书“数千章”,刘秀不屑一顾,让人全部烧毁,并说:“令反侧子自安”,结果立即安定了人心。

    那么,容人之隙应注意那些问题呢?容人之隙必须做到两条。一是不念旧恶,度外用人。度外用人是历代智能之士用人的一条重要原则。北宋时期杰出的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说;“范文正常言:史称诸葛亮能用度外人。用人者莫不欲尽天下之才,常患近己之好恶而不自知也。能用度外人,然后能周大事。”曹操用人的一大特点也是度外用人,甚至连为袁绍写檄文,骂曹操为“赘阉遗丑”,辱及三氏的陈琳,也被重用,封为祭酒。因此,杨阜说曹操宽宏大量,“能用度外之人。”唐朝武则天时,胳宾王为徐敬业起草檄文,骂武则天“入门见嫉,娥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武则天读后仅是微微一笑,可是当读到“一杯之土未干,六尺之孤何托?”时,马上问:“谁为之?”当她知道是骆宾王所作时,激动地责问:“宰相怎么能忽视这样的人才?”一边读着辱己檄文,一边赞赏作者之才,恨相见太晚,惋惜未遇之憾。足见武则天气度之大,胸怀之阔。如此容人之隙,何愁“江山”不保。二是以德报怨,厚施薄望。即不仅怨隙可容,而且施以“恩德”,给予关心和重用。唐代名臣魏征。曾经是李世民之政敌,李世民夺取政权后,宽宏大量,仍然重用了魏征,俗话说:“隙莫大于叛”,在一般情况下,叛我投敌之人“十恶不赦”,可是,汉高祖刘邦对于那些背叛过自己又重新回归之人,都能以宽厚之心容纳使用。如韩王信守荥阳时投降了项羽,后又逃归刘邦。刘邦不但没有杀他,反而“与信剖符,王颍川”;雍齿原是刘邦起沛时的一名属将,为刘邦守丰。不料他背叛刘邦,几乎使刘邦无立足之地。后雍齿再次回到刘邦身边,仍被封为地方侯,以至许多对刘邦心存畏忌、企图谋反之人都感动地说:“雍齿封侯,吾等无忧也。”从而平息了一场酝酿中的叛乱。

    为什么度外用人,以德报怨会收到如此之效?因为它体现了一个“诚”字,而待人以诚却又是理解人、感化人的最重要的条件。

    如果说,容人之隙尚为勉行,而容人之仇则更为不易。因为,“仇”者,必有你死我活之矛盾,杀亲灭族之仇恨,若能容之,其“量”何其之大。但是,反过来说,“大仇”尚能容之,则小怨小隙更能谅解,其震动之大,感召力之强,效果之妙,非一般用人措施所能及。

    但是,容人之仇亦非一般人所能做到,它不仅需要极其宽阔的胸怀,而且需要远大的眼光,高尚的思想品质以及对人的深刻了解,尤其必须做到以下三条:

    第一,以事业为重,以私仇为轻。古人曰:“私仇不及公。”在社会生活和社会的各种斗争中,尤其是政治斗争中,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私人之间或家庭、家庭之间的各种仇隙在所难免,对于一个领导者来说,必须慎重处理,若以私仇为重,感情用事,则必使公务原则紊乱,贻误事业发展;若能为事业为重,不计私仇,则必使“人心归我”,事业得人。据《三国志》载,宛城之战中,张绣率军杀死了曹操的长子曹昂、侄子曹安民和大将典韦,曹操自己的右臂也在乱军中被流矢所中。后来,张绣听从贾朔的劝告投靠了曹操,曹操热烈欢迎张绣的到来,不仅没有报杀子之仇,而且还同张绣结成了儿女亲家,并拜他为扬武将军。张绣十分感激,他在后来的作战中,为曹操统一北方建立了汗马功劳。假如曹操以私仇为重,则必失良将,亦无统一北方的顺利发展。

    第二,以长远为重,以眼前为轻。“大仇”当前,应首先考虑长远利益,切勿为眼前私仇所激,更不能因一时之激而轻举妄动,遗害事业发展,正所谓“小不忍必乱大谋”。汉光武帝刘秀在称帝之前,一度隶属于刘玄。一次,突然接到立有赫赫战功的长兄被更始皇帝刘玄因嫉谋杀的消息,禁不住捶胸顿足。这种打击,为一般人所难忍受,但是刘秀考虑到王莽未除,复汉事业未成,一旦与刘玄分裂,则兵力分散,必为王莽所灭,因而强忍悲痛,容刘玄杀兄之仇,亲赴宛城向刘玄谢罪,“未尝自伐昆阳之功,又不敢为长兄服丧,饮食言笑如平常。”刘玄自感羞愧,只好封他为破虏大将军、武信侯。刘秀也因此而得生存,兵力迅速发展,终至推翻王莽,恢复汉室,一统天下。假如刘秀不能忍悲容仇,一时激忿,兴兵讨伐刘玄,恐怕也不会有后来的王莽“新”朝灭亡,东汉王朝的建立。

    第三,以理解为重,以成见为轻。处事谨慎的原则之一,就是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拿现在的话讲,就是多予理解。容人之仇也应如此,应考虑到事情所处的背景、条件,给予实事求是的分析,如此而常常能使仇恨化解,宽容之德也必自然而生。春秋时期,有公子纠与公子小白争位,着名的管鲍之交的主人公,便分别是两位公子的师父。在争夺王位的过程中,管仲曾半路拦截,射了小白一箭。小白继承王位以后,管仲归来,齐桓公(即小白)考虑到管仲当时“各为其主”,忠诚不二,给予理解,重用管仲,委其为相,管仲竭力报效,遂使齐国成为春秋五霸之首。

    唐朝武则天时,契丹经常侵扰唐朝边境,契丹名将李楷固和骆务整屡败唐军,杀死很多唐军将领。后来,他俩前来归降,许多被李、胳杀死的唐军将领亲友、大臣纷纷上书,请求武则天杀李、骆,报血仇,但是武则天听从狄仁杰建议,理解李、胳尽力事主的背景,以国事为重,抛弃个人恩怨,委以重任,派驻边防,边疆很快得到安宁。假如武则天不能理解李、骆,容人之仇,恐怕边疆仍有流血,难得安宁。

    领导者若能做到以上“三重、三轻”,则必能胸怀宽阔,气量宏大,容人之仇也就自然形成。

    尊严,是大多数领导者所看重的东西,失之不行,辱之不可。但是,世上恃才傲物者、刚正不阿者也为数不少,他们常常不把领导者的尊严放在心上,不把权力、地位放在眼里。因此,而使领导者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难题,即能否容人之傲的问题。

    所谓容人之傲,意即为了事业得人,而对那些傲视于己的刚正不阿或侍才傲物者予以宽容,或者热情接纳。然而,真正做到容人之傲却也不易。因为,容人之傲必须具备“纡尊降贵”的气量。《吕氏春秋》《下贤》篇曰:“有道之士固骄人主,人主之不肖者亦骄有道之士。日以相骄,奚时相得?”“贤主则不然,士虽骄之,而已愈礼之,士安得不归之?”汉代张良曾游下邳桥上,有个老汉故意堕鞋桥下,要张良下桥拾取,张良强忍怒气为老汉拾鞋,并替老汉穿到脚上。老汉很欣赏张良的气量,于是送给张良《太公兵法》一书。后人苏轼就此事评论说:“倔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战国时期赵国的将军廉颇不服宰相蔺相如的能力和地位,多次在路上阻挡蔺相如的车子,羞辱蔺相如,蔺相如总是谦恭避让,以国事为重,不计较个人恩怨,以诚相待,使廉颇大为感动,负荆请罪,终于结成“刎颈之交”。

    但是,真正做到“纤尊降贵”,必须解决一个对“良马难乘、良才难令”的认识问题。有些历来喜欢唯命是从的人,一见“傲慢无视”之态,怒气便油然而生,他们不懂得“良弓难能,然可以及高人深;良马难乘,然可以任重致远;良才难令,然可以致君见尊。”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技艺超人,学识渊博的贤能之士,因其看事透彻,具有远见卓识,说话处事自有其独到之处,非同凡响,有时甚至态度生硬,口吐“狂”言,这种“狂”,不是无知,倒常常是能力的外露,是自信的表现,不仅不可怕,而且从一定的意义上说,甚至是可贵的,必须予以热情欢迎和容纳。闲居隆中的诸葛亮,虽“躬耕陇亩”,但常论晏婴,自比管(仲)乐(毅),高唱“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就是桃园三兄弟三顾茅芦,也是雪天跑空路,两次闭门羹。可见其“狂傲”到何等地步。但也正是这个“狂徒”,使刘备三分天下有其一,智慧超人,功勋卓着,名垂青史。

    另有一种“傲”,即“含谏之傲”。这种“傲”是作为一种旁观者,明察秋毫,洞悉当权、当政者之弊,以“傲”为谏,诱其注意,陈述利害,以达其规谏、自荐之目的。春秋时,齐桓公领兵伐宋,一牧牛人,迎面而来不避让,鞭敲牛角,高唱:“……生不逢尧舜之时,贤才常穿粗布衣,喂牛从黄昏到深夜,漫漫长夜漆黑墨然。……”齐桓公听后,勃然大怒,令人把牧牛人抓来问:“寡人治齐,百姓安居乐业,诸侯宾服,草木茂盛,尧舜之时也不过如此,你为什么说‘生不逢尧舜’,‘长夜漆黑’?”牧牛人回答:“尧舜在世,不用自言,百姓信服;不用发怒,就很有威望。尧弃亲子丹朱,让位于舜,舜避于南河,不得已而继位。而大王杀兄得国,挟天子以令诸侯,又怎能与尧舜相比?”齐桓公暴跳如雷:“匹夫出言不逊!”喝令斩首,牧牛人毫无惧色,仰天长叹:“桀杀龙逄,纣杀比干,今宁戚要与龙逄、比干齐名,排在第三了!”齐桓公见其不附炎趋势而临危不惧,念头一转,怒气顿消,笑对宁戚说:“寡人试汝耳。”于是委以重任,并以宁戚之责为戒。唐朝武则天时,贤士张嘉贞被召到洛阳,进宫叩见女皇武则天,女皇仍照从前接见小臣的习惯,隔着厚厚的绣帘,“垂帘与之语”。胆大的张嘉贞很为不满,跪奏日;“臣以草莱,而得人谒九重,是千载一遇也;咫尺之间,如隔云雾,竞不睹日月,恐君臣之道,有所未尽。”女皇听罢不仅不认为是狂妄,而且深感其诚,即命令:

    卷帘!”“与语,大悦”,破格授以朝官监察御史。作为一代君主,容人之傲如齐桓公、武则天的确是很少,而在其“傲”中受责、从谏如流者更是凤毛麟角,大概这也正是齐桓、武后成为一代明君的重要原因吧。

    当然,对侍才傲物者也应具体分析,如果是桀骛不驯,故弄玄虚,则应拒之于门外;如果是居功自傲,目空一切,则应设法挫其傲气,使之认识“天外有天”;如果是确有真才,甚至是高才,则应不计较其傲态,礼待有加,委以重任。

    容人,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容人之私,即对部属的私交、私利和隐私,不予干涉,允许其存在和发展。因为,人之为人,自有其独立的爱好、追求和社会交际,这是人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的实际内容,既不可压抑,也不可缺少,更不可全部取消。存在是正常的,不存在倒是极不正常的,不仅作为上级对部属不可予以干涉,即使是父母对子女也不可予以干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私生活正常健康的发展,正是个人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取消这部分生活,必将导致人的畸形发展,必将产生变态或病态心理,这不仅伤害其本人身心,也将伤害工作和事业。

    但是,不少领导者恰恰在这点上无容人之量,他们或者大肆宣传:“在领导和组织面前无隐私可言。恨不得洞察了解部属的一切;或者“教育”部属“以公司为家,献出一切”,其中包括献出个人的一切时间、一切精力及一切隐私;或者以“公”字衡量部属的道德和事业心,见私利,则大发雷霆,罪之为“私心太重”;见私交,则侧目而视,罪之为“拉帮结派”;见私隐,则眉峰紧皱,罪之为“心术不正”,恨不得部属把一切都交“公”,除了工作,别无其他才好。而某些领导者自身在强调“公”心的同时,却大发私欲,或则“权力不授,调资不漏,受贿唯恐不厚”或则“喝酒不醉、跳舞不累,钓鱼打猎全会”。不但如此,还常常冠冕堂皇地称之为“责任重则应报酬高”、“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合同敲于酬酢之间,生意成于舞乐之中”、“谢安敲棋,决战千里;我之闲乐,运筹成败”,而实质上恰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这一方面显示了这些领导者的虚伪面目,另一方面也说明了自命“品质端正,道德崇高”的某些领导者自身也是“食人间烟火”,私欲有求的。

    当然,容人之私,不是说容人一切私欲,仅是指正当的、正常的、国家政策法律所允许的私欲,那种违法乱纪的私欲,损人利己的私欲不仅不容,而且要绳之以法,严加惩处。

    那么,容人之私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是,容人私交。即允许部属享受交友的权力、交际的权力、参加各种合法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活动的权力。对此,领导者既不可“以己之交,强人之交”,亦不可“欲交必交我,欲从必从我”,更不可因自己的感情变化而“爱屋及”或“殃及池鱼”。

    二是,容人私利。即允许部属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追求、交换、赠与各种物质的或精神的利益,作为领导者既不可限制部属私利,也不可伤害部属私利,即便是部属在追求私利以及个人消费上有些缺点,只要不是违法乱纪,都不可横加干涉。当然,适当加以劝导是可以的。清时,胡林翼任湖北巡抚,官文为两广总督,督抚同城,权责难分。初,胡对官文私费挥霍,很有成见,拟纠参。但想到,督抚不和,非国家之福,且官文私费豪奢乃私事耳,便一改初衷,诚心结纳,遂以精细之用心,使内眷既如家人,更与官文相约为兄弟,真正做到交欢无间,相互援引,公情与私谊均极融洽。因此,他在抚鄂期间,能作到事权归一,而威震武汉,支援了曾国藩的东南战争。胡林翼的这种容人之私而顾全大局的态度,于今大有可鉴之处。

    三是,容人隐私。世上所有的人,都有其各自的隐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隐私是人身权力的一部分,尊重别人的隐私,其实质就是尊重别人的人身权力。反之,通过各种手段窃取、了解别人隐私的行为,是一种极不道德的行为,作为一个领导者更应注意。当然,如果双方都乐于交谈隐私,那当别论。但是,如果以窃取别人隐私为乐,甚至作为败坏、陷害人的材料,那就应该受到道德法庭的审判。这种事如发生在部属同事之间,领导者应予以严厉批评和严肃处理,如发生在领导者自身,那他至少是已经失去了做人的起码条件,更失去了做领导的起码资格。

    与容人之私类似,还应容人之爱,即允许部属有自己的爱好、爱情和追求。人,是有感情的动物,自有其喜、怒、哀、乐、忧、愁、思;人,有表露的天性,露才、露欲、露爱、露憎,自是难抑;人,有追求的欲望,求知、求爱、求财、求利、求进取,不可遏止。所以,人在工作之外,必有各种爱好和追求;即使对于工作本身,也有其爱好和不爱好的区别。因此,作为一个领导者希图取消部属的各种爱好,或者抑制部属爱好,或者把部属的爱好纳人自己爱好的渠道,那都是强人所难,都是极不公正、极不合理、极不可能的。正确的做法只能是容人之爱。

    容人之爱,首先应容人爱好。人之爱好,各不相同,有的爱好医学,有的爱好文学;有的爱好钳工,有的爱好电工;有的爱好养花,有的爱好钓鱼;有的爱好琴棋,有的爱好书画;有的爱好西餐,有的爱好中菜;有的爱好交际,有的爱好孤僻;有的爱好热闹,有的爱好清静。可见,人的爱好内容之广、类型之多、距离之大。也正由于人的这种爱好的多样化、广泛化,才奠定了各行各业的基础,提供了钻研各种学问的情趣和条件,而如果“千篇一律”,爱好单一,恐怕会危及这大千世界的存在。

    其次,容人之爱应容人爱情。人既有情,则必有所爱,尤其是人与人之间的情爱更是普遍存在,而且情爱的力量之大,有时候竟无可比拟。梁山伯、祝英台相爱情深,但因祝父嫌贫而未成眷属,但死后仍变成双蝶相伴,可见“爱魂”之力。董永、七仙女相爱,为天帝所不容,即使拆散这一对恩爱夫妻,却仍于每年七月初七在“鹊桥”相会,也可见爱情之难拆。《红楼梦》上面的贾宝玉和林黛玉相爱,为贾府所不容,但在林黛玉死后,贾宝玉竟疯颠如痴,潜遁而去,可见爱情之不可失。但是,恰恰有些领导者和为人父母者,却常常干一些“不容人爱”的蠢事。他们或则规定“徒工期间不能恋爱”,或则规定“女工外嫁不享受住房分配”,有的甚至愚蠢地拉大男、女宿舍距离,以免其谈恋爱而“影响工作”。至于父母压抑子女爱情则考是多有发生,有的信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的规定不准女子与外族、“敌族”(即宗族斗争的双方)子女相爱,否则就是违反“族规”,有的甚至粗暴干涉子女爱情自由。但其结果,大多不能压倒爱情之力,不是以干涉者的失败而告终,就是以悲剧而告终。其实,爱情于事业,于工作并无坏处,它常常正是进取的助力。

    再次,是容人个性。个性和爱好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某些方面的个性甚至就是爱好。例如,有些人爱笑,稍遇乐事便大笑不止;有些人爱说,常常健谈不歇和直言不讳。人的个性只要无害工作,无害他人,就应允许其存在。豪爽的尽管让其豪爽,细腻的尽管让其细腻,朴质的尽管让其朴质,机灵的尽管让其机灵。爱笑的尽管让其去笑,爱哭的尽管让其去哭,爱说的尽管让其去说,“一千二百句”尽可让其发展为“二千四百句”,领导者不必多问,如有可能,还可适当地利用一下,让其个性为工作服务,如此容人之爱,岂不两全其美。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既然人的过错难免,那么,容人之过也就顺理成章了。本段着重探讨怎样容人之错的问题。

    怎样容人之错?首先应分清错误的类型而采取相应的态度。第一种类型,过失性错误。过失并非有主观意图,而是未曾想错而终于致错。对这种错误必须宽容。因为,由于人的思维宽度有限,可能考虑不周,过失难免,并非其主观意图所致。对这类错误,容之,则宽其心,去其疑;不容,则使人人谨小慎微,不敢进取。北宋官至枢密的韩琦,为人宽厚大度。他有传世的珍宝玉杯二个,珍惜至极,一次招待贵宾被一小吏不慎碰倒摔碎,坐客惧惊,小吏伏地待罪,他毫不动气地说:“一切物品都有损坏的时候嘛。”还有一次,一个小兵手持蜡烛,不慎烧了韩琦的胡子。古时的人虽很注重“须眉”,但韩琦也未动怒。韩琦对部属过失如此大度,使部属深受感动,无不尽心竭力。第二种类型,主观性错误。这种错误主要是主观认识和主观性行为造成的。因为,他们的认识不对,而自以为很对,才犯了错误。而且,在其没有转为认识之前,愈是要坚持错误,造成的损失也愈来愈大。对这种错误也应予以宽容。但是,在宽容之中必需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因其能力较低或因其业务不熟还应调整其职,恰当安排。晚清时,有一个叫任谓长的画师,他的画技在当时名声较大。有个叫任伯年的穷画匠为了混饭吃,便经常冒用任谓长的名字画些扇面卖钱。任谓长发现了这些冒牌货后,觉得这个年轻的冒牌者功底还不错,便到任伯年的铺子里订了五把仕女扇面。过了几天,任伯年果真及时交了货。任谓长笑着问:“任谓长老先生画得能有这么快吗?”任伯年胡诌道:“我送得快,他也就画得快,他是我的家叔呀!”任谓长当时并未动怒,觉得他是穷极所致,而且愿望尚好,并无恶意,更无恶果,于是开心地说:“我就是任谓长呀,你既愿意,我就做你的叔叔吧。”从此,他悉心指导,并资助任伯年到苏州去学习。在其栽培下,任伯年青出于蓝,成了当时造诣极高的画师。第三种类型,执行性错误。即由于执行了领导的错误指令而造成的错误。这种错误,根在领导,对执行者更应宽容。公元前628年,晋文公和郑国国君都相继死去,秦穆公想乘晋文公新丧的机会,发兵攻郑。大臣蹇叔和百里奚分析形势,权衡利弊,提出反对攻郑意见,而秦穆公为树秦威,坚持攻郑,于是派孟明视为大将,西乞术、白乙丙为副将,率兵车三百辆伐郑,而晋、郑早已获得消息,做好了抵抗准备。秦军在路经晋国崤山时,误中晋军埋伏,全军溃灭。孟、西、白三将也被晋军活捉。当时,晋襄公的后母文赢是秦穆公的女儿,为缓和晋、秦关系,劝晋襄公放回了三员败将,孟明视、西乞术、白乙丙回秦以后,秦穆公身穿孝服亲自迎接,引咎自责,再三安慰他们说:“寡人不听蹇叔之言,以至今日之败,这是寡人之错,与你们无关。”仍然让他们掌握兵权,孟明视三人感激得涕泪交流,一心要报仇雪恨,加紧练兵,激励将土,终于公元前624年夏天大败晋军,雪耻荣归。第四种类型,失责性错误。即因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造成的错误。对这种错误,应看其“前科”有无、悔改程序和恶果大小。若是前错不改、态度恶劣且恶果较大,则应从严惩处,不予宽容;若是初犯之错,悔改态度较好,而且后果不太严重,则应在教育的同时予以宽容。据报载,某一化工厂副厂长历来夜间值班都认真负责,不离厂区分秒,可有一次,朋友之子结婚,邀其前往喝酒,这个副厂长看厂区生产正常,便暂离一时,前往祝贺。未想到就在这段时间;生产发生事故,因未能得到及时请示,延误了时间,造成严重损失。事后,上级主管部门考虑其系为初犯,且悔过态度较好,在给予恰当的纪律处分的基础上,予以宽容,让其继续留任了副厂长职务。从此,他认真负责,严格律己,生产组织得井井有条,荣获三年无事故,无跑、冒、滴、漏的“文明企业”光荣称号。第五种类型,故意性错误,故意性错误是一种性质恶劣的错误类型,虽未达到犯罪程度,颇似犯罪的初始,或者犯罪的前兆,其特点是明知故犯。例如,明知嫁祸于人为错,可偏偏如此而行;明知“贪天之功”为耻,可偏偏贪部属之功为己有;明知挪用公款不对,可偏偏挪用不止。对于这类错误也如对待失责性错误一样,应视其态度、后果而决其宽容与否。第六种错误,无错误的错误。即平平庸庸,什么事情也不做,还自以为得计,说是自己虽无多大成绩,但也末给人民带来任何损失,虽说能力不强,但也无错误;没有创树,也无过失。听上级话、跟上级走。一手拿着文件,一手对照执行,照章办事,决不走样,“章”外之事,也决不过问。即使是油瓶倒了,也要先请示,后拾扶,因为放倒油瓶,是否是领导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未可知;房子塌了压住八个活人,更要先请示,后救援,因为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只有“高瞻远瞩”的领导者才心中有数。宋朝有一王宰相,在位之时,人言伴君如伴虎,他却伴虎如伴羊,安详自在,好不惬意。其要决不过九个大字而已。每朝呈文,称作“取圣旨”,待皇帝御批,称作“领圣旨”,已有御批谕众官,又说“得圣旨”。他本人决不多插一句嘴,原汁原汤,“煮坏了羊头没咱家的事”。人称“三旨”相公。对这类——538——平庸之人,决不可以宽容。因为宽容的目的是为了使其悔过自新,激励其更加努力工作。而平庸之辈,即使是宽容感化,也决无“创造性工作”可言,唯有撤职究处(因为不干工作也是一种错误),才是“正确对待”。根据以上六类错误的分析,容人之错主要是指那些过失性、主观性、执行性错误以及大部分失责性、故意性错误,而对于那些态度恶劣、不思悔改、后果严重的失责性、故意性错误以及不负责任的平庸性错误决不宽容,可见,容人之错决不是空大无边,也不是容忍一切。

    当然,容人之错还应掌握其他的一些原则,例如:“取其一,不责其二;即其新,不究其旧”的原则;“忘其前愆,取其后效”,“唯以改过为能,不以无过为贵”的原则等等。另外,容人之错不等于容人之罪,对于那些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决不能予以宽容,必须予以惩处,否则,就是对人民的不负责任。

    古人言:“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对于一个领导者来说,“兼听”就是容人之浄。因为,容人之浄至少可以获得三方面之益。

    一是明己过。明代朱元璋曾说:“人君统理天下,人情物理必有周知”,但人君深居高位,往往“隔绝聪明,过而不闻其过”,因而必须“有献替之臣,忠谏之士日处左右,以拾遗补缺”,于是告谕中外诸司“下至编民卒伍,苟有所见,皆得尽言无讳。”朱元障之言确富哲理,作为一代君王,高高在上,难以了解下情;作为一己之识,处事少虑,难免失之偏颇,如若专己、不进臣谏,势必多有失误,而如果虚怀纳谏,势必明了己过。所以,韩非子说:“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故以镜观面;智短于自知,故以道正己。故镜无见疵之罪,道无明过之怨。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淮南子·说林训》也说:

    “目见百步之外,而不能自见其毗。”可见,人若有过,能自见者很少,必须虚心求“谏”,方能“知迷惑”“正须眉”“以道正己”。

    二是疏“言川”。《古文观止·召公谏历王止镑》

    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

    “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

    失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故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人民有意见,部属有意见,必须让他说出来,否则,“川壅而溃”,矛盾激化,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是辨是非。唐太宗曾对臣下指出:“人心所见,互有不同,苟论难往来,务求至当,舍己从人,亦复何伤。”意为上疏争谏和在朝廷上互相辩论答难,为的是把事情做得更好,即使是最后服从于他人的正确意见,也不会丢面子的。可见,容人之诤实质上是集思广益的极好办法,是明辨是非的必要条件。

    可是,“虚怀纳谏”的高调唱了几千年,为什么仍有不少帝王臣子不能做到呢?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有的因为心胸狭窄,表面上求言纳谏,实际上做的是官样文章,最终多流于形式;有的“议事议人则可”,一旦议及自己,则恼羞成怒,风流大度之气一扫而光;有的自尊心太强,谏者态度和缓,则热情纳谏,而一旦态度激昂,则难以接受,而不看其所谏内容是否正确。因而,虚怀纳谏大多难以真正做到。

    那么,如何做到容人之诤呢?

    第一,近直友。大凡能容人之诤者,必近“直友”。因为,“士有诤友,则身不离于令名”。宋朝的寇准与张咏是朋友,可是张咏敢于对同僚说身为宰相的寇准是“虽有奇才,但学术不足”。寇准知道朋友的人品与个性,可深知他讲这话的用意,不仅未生怨恨,反而盛情款待张咏。试想,如果寇、张不是朋友,张咏未必直言评其不足,寇也未必深知其意。隋朝画家展子虔的人物、山水、鸟兽画在当时都是第一流的,他听到的只是恭维话,于是自以为是世界上最好的画家,而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同时代的另一画家董伯仁则说展子虔不过画些北方的穷山恶水,不会画江南的美景。此语传到展子虔的耳中,当然很为生气,但仔细一想,很有道理,于是找来董伯仁的作品细细揣摩,这才发现自己的不足,认识了董伯仁的价值,主动去见董伯仁,诚恳地向他学习,两人在艺术冲突中认识了对方,不断来往,取长补短,良性迭加,成为极密切的一对朋友。如果展子虔不纳董伯仁直言,必无画技之进步;如果不进而交董为友,也必无良性迭加,互助互进。

    第二,容诤言。容人诤言,首先应鼓励进言。只有预作鼓励,才能使部属踊跃“进谏”,无有“后顾”。金王朝金世宗就经常勉励臣下学习古人舍身纳谏的精神。他说:“联治天下,方与卿等共之,事有不可,备当面陈,以辅朕之不逮,慎毋阿顺取容。”

    并诏谕:“百司官吏,凡上书言事或为有司所抑,许进表以闻,联当亲览,以观人才优劣。”其至把上书言事作为选贤擢良的重要标准。金世宗还常叮嘱臣下:“联年老矣,恐因一时喜怒,处置有所不当,卿等即当执奏,毋为曲从,成朕之失。”可见其纳谏之诚。其次,应使人言无不尽。朱元璋曾说过:“联每思一介之士,于万乘之尊,其势悬绝,平居能言,临时之际,或畏避不能言尽其词,仓卒不能达其意,故尝霁色以纳之,惟恐其不能尽言也。”再次,应诚受“苦药”直言。“直言者,国之良药也;直言之臣,国之良医也。除肤疡,不除症结者,其人必死;称君圣,谪百官过者,其国必仁。”良药虽苦口,但能治病;直言虽逆耳,但能治“过”。所以,领导者容人之浄,必得有服“苦药”之耐心,听直言之诚意。

    第三,闻必改。容浄之诚的最终表现应是以能否“闻过必改”为准。闻则改,是为真容;否则,便是假容。朱元璋对待进谏的态度是:“其有实而人言之,则当益勉于喜;其无实而人言之,则当戒于不喜。但务纳其忠诚,何庸究其差谬?”意即有实益勉,无实益戒。金世宗也曾告谕百官:“联旨虽出,宜审而行,有末便者,即奏改之。”“凡己奏断之事有未当,卿等,勿谓己行,不为奏闻改正,联以万机之繁,岂无一失,卿等但言之,联当更改,必无吝也。”可见,金世宗容人之诤也是以改为先。

    第四,置便利。封建帝王高高在上,群臣众吏难得一见,尤其是“草野”之民更是难见“龙颜”。即便是现在,各级领导与人民群众在一起的时间也毕竟有限。所以,虽能容人之浄,也难以实现。这就必须为“谏诤”提供一定的便利条件。在我国古代,从汉武帝开始,创设了“公车上书”之制,就是为天下吏民上书言事提供方便。武帝为了奖励天下吏民上书言事,特设公车司马一职,属卫尉,秩六百石。武帝这样做,旨在“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通一伎之士咸得自效,绝伦超奇者为右,无所阿私。”于是,一时之间,上书言事者多达千数。朱元璋为鼓励进谏,还规定“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实封直达联前”,使臣民上书能够送到御前,不致中途泄密,招致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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