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你一定会喊起来:太荒谬了,难道你是你的感觉生出来的吗?是的,连贝克莱自己也觉得太荒谬了。为了避免如此荒谬的结论,他不得不假定,除了“我”的心灵之外,还存在别的心灵,甚至还存在上帝的心灵,一切存在物因为被无所不在的上帝的心灵所感知而保证了它们的存在。这种假定显然是十分勉强的,我们可以不去理会。值得思考的是贝克莱的前提:我们只能通过感觉感知事物的存在。因此,对于我们来说,事物的存在是与它们被我们感知分不开的。从这个前提能否推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结论呢?这里实际上包含两个问题:第一,事物的存在是否等同于它的可被感知的性质的存在?在这些性质背后有没有一个不可被感知的“实体”,用更加哲学化的语言说,在现象背后有没有一个“自在之物”?第二,事物的可被感知的性质是否等同于“我”(主体)的感觉?在“我”的感觉之外有没有使“我”产生这些感觉的外界现象,用更加哲学化的语言说,在“主体”之外有没有“客体”,在“意识”之外有没有客观存在的“对象”?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贝克莱主张第一个等同,否认现象背后有“自在之物”,这是今天大多数哲学家都可以赞成的,但他进而主张第二个等同,否认现象在“我”之外的存在,这就是今天大多数哲学家都不能赞成的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