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风流十讲-饮酒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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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以解忧

    解忧灵药

    建安十三年(208)十一月十五日,正值历史上着名的赤壁之战爆发前夕,这天深夜,54岁的曹操在军中大摆宴席,与众将领把酒畅饮。酒过数巡之后,曹操已经大醉,想自己戎马一生,屡建奇功,统一大业,指日可待,不由得意气风发,豪情满怀,当时月明星稀,江面上风平浪静,正是“风景这边独好”,于是曹操就乘着酒兴,摇摇晃晃地走到船头,拿起他那支着名的大槊,横在胸前,慷慨赋诗。他做了一首可以入乐演唱的乐府歌,就是文学史上传唱不衰的四言绝唱——《短歌行》: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

    曹操这几句诗,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他“炒作”出了一个酒的品牌,从此,“杜康”酒天下闻名,甚至成了酒的代名词。第二,这诗揭示了一个文学的母题——那就是感叹人生苦短,生命无常,忧患多多。慷慨激昂之间,蕴藏着挥之不去的伤感。第三,也是跟我们本讲所说的内容相关的,就是曹操告诉我们,解忧消愁有且只有一种最有效的方式——饮酒。的确,古往今来,最常见、也最具权威性的解忧方式,莫过于饮酒了。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都赞成这种以酒解忧的方式。一遇到烦恼,大家都会说:“走,喝酒去!”

    问题是,人们为什么会认为酒能解忧呢?

    首先,当然是因为酒有麻醉作用,饮酒能使人忘却烦恼,体味快乐,哪怕很短暂。

    其次,人们认为酒能解忧消愁,大概跟一个很神奇的故事有关。这个故事记载在《殷芸小说》中。故事说,汉武帝刘彻有一次驾临甘泉宫,在驰道中发现一种红色小虫,五官分明,有鼻子有眼儿的,可是大家都不认识。武帝很好奇,就让东方朔去看看。东方朔是当时武帝身边的一个侍从文人,博学多闻,见多识广,差不多是个人体版的“十万个为什么”,什么问题都能解决。东方朔看后说:“这虫名叫‘怪哉’。”武帝一听,更好奇了。东方朔接着说:“当年秦朝法令严酷,滥杀无辜,百姓愁怨,都仰首感叹说:‘怪哉,怪哉!’这虫子就是感动上天所生,所以名叫‘怪哉’。”东方朔进一步断言:“这里一定是秦朝监狱所在之处。”当即按察地图,果然是秦朝的监狱所在地。武帝就问:“怎么才能把这虫子消掉呢?”东方朔说:“凡忧者得酒而解,以酒灌之当消。”就是凡是忧愁之类的东西,只要遇到酒就会消解,用酒一灌,肯定就会消失了。于是叫人把虫子放进酒中,不一会儿,那些叫“怪哉”的虫子果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个故事其实暗含着一种讽谏之意,就是希望统治者不要用严刑峻法镇压无辜的百姓。但东方朔的一句“凡忧者得酒而解”,一不小心就使那杯中酒成为天下第一解忧灵药了。不知道曹操是不是知道这个传说,如果知道,那以酒解忧的“发明专利权”,就应该让给人家东方朔。

    可以想象,曹操当时吟唱起这首歌的时候,一定是心潮澎湃,荡气回肠。曹操也许并不知道,他兴之所致唱出的几句四言诗,揭开了一个波诡云谲的乱世的时代主题。什么主题呢?那就是饮酒。而且不是一般的饮酒,是席卷整个魏晋时代的一股饮酒的风气。可以说,曹操的这首慷慨激昂的《短歌行》,几乎是魏晋饮酒之风的前奏和序曲。从此以后,酒就成了中国文化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关键词”。

    “酒以成礼”

    除了解忧,在古代,酒还有什么作用呢?我们来看看《世说新语·言语》篇的一则小故事:

    钟毓兄弟小时,值父昼寝,因共偷服药酒。其父时觉,且托寐以观之。毓拜而后饮,会饮而不拜。既而问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又问会何以不拜,会曰:“偷本非礼,所以不拜。”

    故事说,三国时着名的书法家钟繇养了两个儿子,大的叫钟毓,小的叫钟会。这兄弟俩小的时候很顽皮,有一天,他们趁父亲睡午觉时,就一起偷喝父亲的药酒。他爸爸钟繇也很有趣,这时虽然已经醒了,却假装还在睡着,想借机观察一下两个儿子的行为。哥哥钟毓还算老实,他拿到酒,先跪在地上拜了拜,然后才喝酒。弟弟钟会却狡猾得多,他拿到酒只顾喝,压根儿不行跪拜之礼。看他们喝完,钟繇也不装睡了,马上起来,将俩小子抓了个“现行”。然后就问钟毓:“你为什么要行拜礼呢?”钟毓说:“酒以成礼,不敢不拜。”这句“酒以成礼”,出自《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意思是,酒是用来使礼仪完备的一种重要的工具。这个钟毓一不小心道出了中国酒文化的一个重要的核心内容,那就是——酒以成礼。

    礼是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那是非常庄严的国家意识形态,怎么和酒挂上钩了呢?我们来做一个拆字游戏就明白了。汉字的“礼”字,繁体写法是“礼”。“礼”的本义是什么呢?就是举行礼仪,祭神求福。左边“示”字旁,说明与祭祀有关,右边的“豊”,是行礼之器。下边的“豆”字代表礼器,上边的“曲”字,代表礼器所盛之物。这个“曲”就是酿酒时引起发酵的酒曲,也就是说,礼器中装的最重要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酒。

    礼器里为什么要装酒呢?因为人们认为,酒可以作为沟通天地、神人的桥梁和纽带。比如,古代有一种天子祭祀天地和祖先的大型祭祀典礼,叫“禘”礼,其中有一道非常重要的礼仪名叫“灌”,就是斟酒浇地,以求神降临。人们认为,酒味醇香,可以袅袅上升,上达天听,告慰神灵。所以,在古代,酒在重大礼仪活动中几乎无处不在,大到宗庙祭祀,小到婚丧嫁娶,只要有大型的聚会,只要涉及到礼仪,都离不开酒。我们在博物馆中看到的古代青铜器,很多都是酒器,说明酒器是最重要的礼器之一。可以说,在古代,是无酒不成礼。

    我有个观点,不知道对不对。我以为中国文化能够当之无愧地号称“世界第一”的不是其他这个文化那个文化,而是饮食文化。而饮食文化中,最具文化含量和哲学意味的不是烹饪文化,而是又热又辣、见仁见智的酒文化。

    回到刚才的那个小孩偷酒的故事。钟毓说“酒以成礼,不敢不拜”,说明他对酒的与礼仪有关的内涵非常清楚。钟毓这么说,说明他没少读儒家经典,而且对礼仪规矩心存敬畏。

    相比之下,他弟弟钟会就不这么厚道了,父亲问他为什么不拜,他竟然大言不惭地说:“偷本非礼,所以不拜。”偷酒本来就不合礼仪,所以我不拜。有道是:从小看大,三岁至老。钟会长大后,果然是个心术不正、趋炎附势的阴谋家,他先是投靠了大权在握的司马昭,做了一件最臭名昭着的事,就是在司马昭跟前进谗言构陷“竹林七贤”的领袖嵇康,导致嵇康被无辜杀害。后来他又奉司马昭之命率军伐蜀,平蜀之后进位司徒,不可一世,竟想背叛朝廷,拥兵自立,结果被部下所杀。不过这都是题外话。在这个故事中,钟会说“偷本非礼,所以不拜”,虽然有点嘴硬,但也没有否定酒对于礼的作用。

    既然酒与礼有关,当然就会受到礼的制约。所以,古人认为,比较符合礼节的饮酒方式就是要适度节制。比如《礼记·乐记》中就说:“一献之礼,其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所以备酒祸也。”就是说在举行重大献祭典礼的时候,宾主都要饮酒行礼,行礼必喝酒,但又必须节制,终日饮酒却又不能喝醉,以免因喝醉搅乱了整个庄严隆重的仪式。因为酒这个东西本身是有麻醉作用,喝得多了就容易醉,醉了就容易“乱”。所谓“酒能乱性”。

    孔子在喝酒方面就很注意节制,说自己是“不为酒困”。“不为酒困”,就是不为酒所困扰,所扰乱,也就是喝酒能够把握一个合适的度。在《论语·乡党》篇里,孔子说:“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意思是饮酒一般不限量,但不能喝醉;从市场上买来的酒和肉,也就是与礼仪活动无关的酒肉,他一般是不吃的。有了这个“双保险”,孔子才能做到“不为酒困”。

    可见,酒这个东西是个双刃剑,一方面它跟礼有关,是“成礼”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它又很容易导致“越礼”、“无礼”甚至“非礼”,所以,儒家的这个规范是很有道理的。

    酒以避祸

    然而,到了魏晋时代,酒与礼的关系就完全被颠覆了,“酒以成礼”的神话被打破了,“不为酒困”的告诫被抛弃了,人们沉浸在酒的狂欢中,喝得昏天黑地!什么礼教,什么纲常,什么清规戒律,一律被抛诸脑后,人们尽情地享受酒带来的麻醉、快乐、忘我和超越!酒,不再是礼仪的一本正经的道具,而成了“违礼”“越礼”的工具了!可以说,不是“酒以成礼”,而是“酒以越礼”成了这个时代的主旋律。

    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就是着名的“竹林七贤”。“竹林七贤”分别是:嵇康、阮籍、山涛、刘伶、向秀、阮咸、王戎。而七贤中,阮籍与刘伶对于中国酒文化贡献最大。可以说,没有这两个人,饮酒之风的价值和意义就要大打折扣。

    阮籍字嗣宗,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魏晋杰出的诗人、思想家和音乐家,是当时名士群体中领袖级的人物。《晋书·阮籍传》里有一段话,几乎是了解魏晋之际政治风云和社会变迁的一把钥匙:

    “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

    就是说,阮籍本来也有济世安民之志,但是因为生在魏晋改朝换代的多事之秋,天下变故层出不穷,那些有才华、有志向的名士很少有能够保全性命的,于是阮籍就不再参与政事,“以酣饮为常”。一个人天天喝酒醉酒,正是被专制暴政逼出来的一种“变态”,而阮籍不得不把这种“变态”当做“常态”,其中的痛苦可想而知!

    “天下多故”四字,指的是一系列血雨腥风的政治事变。当时司马氏集团和曹魏集团争夺最高统治权的斗争,已经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曹魏集团的军政大权已经旁落,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父子三人虎视眈眈地盯着皇帝宝座,党同伐异,穷凶极恶。一批又一批倾向于曹魏宗室的名士和大臣,先后被杀害,一时间真是万马齐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孔子说过:“邦有道则仕,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论语·卫灵公》)就是国家政治清明时就出来做官,国家政治黑暗时就把才能收而藏之,退隐保身。阮籍碰上的正是一个“邦无道”的时候,所以他只好不问政事,天天泡在酒缸里,喝得昏天黑地。

    然而,像阮籍这样的出身和才华,很难摆脱政治的网罗。司马氏家族看准了阮籍在名士圈里是个“大腕儿”级的人物,千方百计拉拢他。万般无奈,为了保全身家性命,阮籍不得不先后出任司马氏父子三人的从事中郎。从事中郎是大将军府所设的一个参谋官。阮籍做这个官,可以说是“在其位不谋其政”,具体事情是不干的,每天除了喝酒还是喝酒。这要放在今天,说好听点叫“行政不作为”,说难听点叫“尸位素餐”。但是知道阮籍的为人的话,你也可以说,这是“非暴力不合作”!

    阮籍这样做,其实也是迫不得已。《论语》里有句话:“邦有道则智,邦无道则愚。”

    就是国家有道的时候,你有发挥聪明才智;国家无道的时候就装傻充愣,难得糊涂。还有一句,是“邦有道不废,邦无道免于刑戮。”

    国家有道的时候不至于被废黜,国家无道的时候你又能够免于刑罚杀戮,保全自己。这两句话都是孔子夸奖人的,说明这样的人懂得如何立身处世,明哲保身。阮籍也是深谙此道。他并不是真糊涂,他只是装傻,他也不是真狂,他只是佯狂。所以,虽然他在司马昭的手下做官,但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还是十分谨慎,绝不逾越自己的道德底线。实在不行,他还有一招——就是喝得烂醉如泥。

    比如有一次,司马昭想要为儿子司马炎娶媳妇,就派人求婚于阮籍。按说,这是攀龙附凤的事,对于那些名利之徒来说,可能是求之不得的,但阮籍立场非常坚定,坚决不干这种为虎作伥的事。不过作为司马昭的下属,阮籍实在没法当面拒绝,怎么办呢?只好求助于酒。于是阮籍就每天喝得醉醺醺的,人事不省,醉的时间估计能申请“吉尼斯纪录”了,多少天呢?整整六十天!前来提亲的人每天都对着一滩烂泥似的阮籍,怎么开得了口呢?于是这件事终于宣告作废。

    大概是这件事引起了司马昭的警觉,于是就派了个“思想警察”前去刺探,谁呢?就是那位“偷酒不拜”的钟会。钟会确实是个干特务的好料,但是面对阮籍,他也没辙。因为他每次去找阮籍交流“国家大事”,讨论人是人非,人家阮籍都是醉眼迷离,一问三不知,抓不到一丁点儿把柄。

    在阮籍这里,酒的功能和作用被大大拓展了,既不是为了享乐,也不仅是为了解忧,更不是为了成礼,那都太小儿科了。酒,就是阮籍的“保护伞”、“避雷针”、“挡箭牌”和“烟幕弹”。正是靠了酒,阮籍总算没有身首异处,死于非命。

    说穿了,阮籍喝酒的真实动机,就是为了保身避祸。

    居丧无礼

    三国魏甘露三年,也就是公元258年的一天,在晋文王司马昭的府邸,正有一场大型的宴会。到会的客人中,有两个不得不提,一个是当时的司隶校尉何曾,另一个就是当时任大将军府从事中郎的阮籍。宴会上,何曾一开始看见阮籍,气就不打一处来。为什么呢?因为阮籍的母亲刚刚去世不久,按照儒家丧礼,他应该守孝三年(一般25个月),根本就不该在觥筹交错的宴会上出现。

    为什么何曾会有这么强烈的反应呢?第一,何曾所任的司隶校尉一职本来就是监察官,京城所有官员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工作范围之内。他看阮籍不顺眼,其实也是职责所在,本能反应。第二,何曾本人是一个以礼法自居的人,当时被称作“礼法之士”,也就是“道德先生”。据说他年老之后,每次与老伴儿见面,都要端正衣冠,相待如宾。更好笑的是,每年他还会和妻子搞几次参拜之礼,自己一本正经地向南而坐,让老伴北面对着自己,拜两拜,再敬酒,两人酬酢一番后,礼仪结束。可见此人是个多么迂腐刻板的家伙!

    估计阮籍也看到何曾那阴云密布的脸了,但他假装没看见。一开宴,他就大吃大喝,旁若无人。这下何曾更受不了了。因为按照丧礼,孝子服丧期间是不能饮酒吃肉的,阮籍这么做显然是没把孝道放在眼里,或者说,是没把何曾这个“风化警察”、“礼法楷模”放在眼里。于是何曾就气呼呼地对司马昭说:“眼下明公您正在以孝治天下,而阮籍却在母丧期间出席您的宴会,而且喝酒吃肉,如此居丧无礼,应该处以流刑,把他流放到偏远的地方,以正风俗,以弘名教!”

    从维护纲常礼教的角度看,何曾说的也没错。汉代以来,统治者无不标举“以孝治天下”,不孝之罪,在当时重则杀头,轻则流放,都有先例可循。当时在座的宾客想必都为阮籍捏着一把汗。司马昭看了阮籍一眼,对何曾说:“嗣宗因为丧母之痛已经不像个人样儿了,你不能为其分忧倒也罢了,为什么还这样说呢?况且,人在服丧时因为有疾病而饮酒食肉,本来也是符合丧礼的!”

    司马昭说阮籍有疾病,并非空穴来风。阮籍到底生了什么病呢?有两种可能。第一,就是有些学者所认为的,阮籍很可能是服用五石散的,而我们知道,吃了五石散必须要饮热酒,多吃冷食,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服药之人当然就可以视为有病之人。有病之人居丧期间饮酒食肉是符合礼教规定的,因为儒家丧礼不赞成“灭性之孝”,灭性就是把自己弄得要死要活,你如果因为悲痛,竟然把自己给“消灭”了,那是一种更大的不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嘛!这是一种合理的推测,但并无文献证据。

    第二,就是在母亲去世这件事上,阮籍虽然无视礼法,但事实上是痛苦之极的,他得的是“废顿”之病,废顿就是因为过度悲痛,身体垮掉了,以至于僵卧不起。阮籍三岁就失去父亲,母亲守寡、含辛茹苦把他抚养成人,母子情深,自不待言。有记载说:阮籍母亲将要死去的时候,他还在和人下围棋,对方知道这情况后,要求停止下棋,阮籍不肯,非要下完不可。这似乎是有些铁石心肠,但他下完棋后又饮酒三斗,放声号哭,吐了好几升血,精神萎顿了好久。

    还有一个记载说:阮籍的母亲将要安葬的时候,阮籍竟然蒸了一头小猪,就着猪肉喝起酒来,而喝酒吃肉都是违礼的行为。这次阮籍只喝了二斗,就去和母亲的遗体做最后诀别,那一刻,阮籍万念俱灰,嘴里只说了一声“完了!”就嚎啕大哭,刚号了一声,又吐出几口鲜血来,再次瘫倒在地。这都说明母亲的死让阮籍悲痛欲绝。

    司马昭说阮籍有病,大概因为他知道阮籍在母亲的丧礼中,曾两次吐血,死去活来。

    居丧无礼的阮籍到底是不是个孝子呢?要我说,阮籍不仅是个大孝子,而且是个不可多得的性情中人。在阮籍看来,亲情乃是人伦至情,本乎自然,根本不须繁文缛节来证明,居丧无礼,不等于不孝,反过来说,礼数周到,面面俱到,也未必就是真孝。阮籍所处的时代,正是一个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乱世,礼义廉耻早被当权者抛在脑后了,而他们却在宣扬什么礼法名教,不过是为了瞒天过海,欺世盗名。慧眼卓识的阮籍看透了这一点。既然礼已崩,乐已坏,我何必要做那帮窃国大盗的应声虫呢?

    所以,酒对于阮籍来说,只是一个不得已而用之的工具,是全身远祸、保全性命的工具,也是反抗礼教、张扬自我的工具。

    礼岂为我辈设?

    阮籍不仅“居丧无礼”,还对“男女授受不亲”的儒家礼教发起大胆挑战。

    有一次,阮籍的嫂子要回娘家,阮籍就去和嫂子道别。这事儿放在今天再正常不过了,可在当时,就可以说是大逆不道。为什么呢?因为儒家礼教规定:“男女授受不亲。”《礼记·曲礼》甚至说:“男女不杂坐”。但阮籍可不管这些。他隔壁邻居有一位少妇长得很漂亮,开了一家酒馆,自己当垆卖酒。阮籍就经常和王戎一起去喝酒。阮籍一喝醉,就躺在老板娘的身边呼呼大睡。这自然引起老板娘丈夫的怀疑,于是就在一边严密监视,可到后来,他发现阮籍真是睡着了,并无非分之想,于是也就释然。阮籍用自己的行动突破了“男女不杂坐”的礼法束缚。

    《礼记》对叔嫂之间也有规定,就是“叔嫂不通问”。这样的伦理规定在战国时代就受到过质疑,比如《孟子》一书中就有一段对话。有个叫淳于髡的人问孟子:“男女授受不亲,是礼吗?”孟子回答:“当然是礼了。”淳于髡马上问了一个刁钻的问题:“嫂溺,则援之以手乎?”如果嫂子溺水了,又不会游泳,小叔子要不要伸手救她呢?这问题就像母亲和媳妇掉到河里,你到底先救谁一样是个两难选择——伸手拉嫂子吧,就违背了礼;见死不救吧,就违背了基本的人性。怎么办呢?

    孟子果然是圣贤,回答得非常干脆:“嫂溺不援,是豺狼也。”首先肯定必须要救。然后解释说:“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上》)——男女授受不亲,固然是礼;但发生嫂子溺水的特殊情况,援之以手,这是合理的权宜变通之计。也就是说,礼固然是礼,但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碰到救死扶伤的事情,是可以变通的。

    可惜的是,像孔子、孟子这样通达的圣人不能永远活着,他们死后,理论的解释权便被历代统治者垄断了,儒家礼教渐渐变得僵化、迂腐、甚至缺乏人性。所以,对于“竹林七贤”这样的乱世精英来讲,他们要做的功课就是拨乱反正,这也就是嵇康所说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就是超越名教礼法的局限性,听凭自然本性和内心情感的召唤。

    像阮籍就是,嫂子要回娘家,他偏要去道个别,这事传出去后,就有人讥讽他违背礼法。这个时候,阮籍开始发飙了。他说了一句惊天动地的话:“礼岂为我辈设也?”——礼法这玩意儿,难道是为我这样的人设计的吗?这话是很自信也很自傲的,其潜台词有两个:第一,礼法从来就是统治者给被统治者设计的,他们要别人遵守,自已却往往逍遥法外。解释权永远在他们那里,还不许你质疑。说穿了,这是骗子统治哑子!第二,礼法这劳什子压根儿“忽悠”不了我这样眼里揉不进沙子的人,所以你用你法,我行我素,咱们两不相干!

    这句话可以说是魏晋名士最具个性解放精神的宣言,充满了先知先觉者的大智和大勇。阮籍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反礼教的“钉子户”,他用自己的行动证明,对于那些不符合人性的礼法教条和强奸民意的“霸王条款”,每个有尊严、有人格的人,都有大胆说“不”的权利!所以,阮籍虽然经常喝醉,却有一份常人没有的清醒。

    那么,为什么魏晋名士喝酒能喝出如此的人格精神和思想深度?这里面有着怎样的奥秘呢?

    醉里乾坤

    上一讲我们主要讲了酒与礼的关系,并通过阮籍的饮酒故事,交代了魏晋饮酒之风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酒从“成礼”的工具变成了“越礼”的工具,从群体性仪式的道具,变成了个性解放、自我张扬的媒介。酒在阮籍那里,甚至还是躲避政治高压、保全生命的工具,酒是阮籍的“保护伞”、“挡箭牌”、“避雷针”和“烟幕弹”。

    而且,我老觉得,阮籍的酒量虽然尚可,他的身体却可能很糟糕,特别是他的胃——你想一个大醉过六十天的人会有一只好胃么?母亲的死曾让他两度吐血,用现代医学术语来说,那属于典型的“胃出血”症状。所以,阮籍的饮酒尽管不乏幽默,却让我们笑不出来。因为里面充满了乱世中知识人的无奈、痛苦和血泪!

    但是,如果阮籍和刘伶在一起,喜剧效果就要大大增强了。比如,阮籍听说步兵指挥部的厨房中存有三百石好酒,他便向司马昭请求去做步兵校尉。所以阮籍后来就有个别称,叫阮步兵。其实,阮籍做这个官,是醉翁之意不在官,而在酒。他一进步兵府的官衙里,便叫上刘伶一起畅饮。别人是朋友做官,自己来“帮忙”或者“帮闲”,刘伶倒好,他是“帮着喝酒”!

    那么,刘伶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呢?从外表来看,刘伶应该是“竹林七贤”中长得最对不起观众的一个。《世说新语·容止》篇记载:

    刘伶身长六尺,貌甚丑悴,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

    身高六尺,换算一下,不会超过今天的一米五,也就是说,刘伶的身高大概和十岁的小孩子差不多。不仅如此,刘伶的容貌还既丑陋又憔悴,这就有些祸不单行了。因为先天不足,刘伶的生活态度当然不会很积极,“悠悠忽忽”可以理解为优哉游哉,马马虎虎;“土木形骸”,不是说形骸像土块木头,而是说,他视自己的身体为土块木头,毫不在意。在意又有什么用呢?胎里带的东西,没法更新换代啊。

    矮小、丑陋、憔悴、邋遢——这就是刘伶给人的第一印象。

    但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如果咱们中国酒文化要找个形象代言人,我肯定投刘伶一票。因为中国历史上的许多与酒有关的杰出人物,像陶渊明、李白、苏轼等等,他们不是诗人就是文豪,都不是单靠酒出名的。完全靠喝酒爆得大名的,数来数去,只有一个刘伶。而且,刘伶喝酒,不仅喝出了文化精神,喝出了人格魅力,而且还喝出了哲学深度,喝出了“行为艺术”!

    别的不说,刘伶愣是通过喝酒,把天地宇宙都喝得小下去了,小到什么程度呢?小到甚至都装不下他那又瘦又小的肉身!《世说新语·任诞》篇有一个非常着名的故事:

    刘伶尝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

    刘伶常常不加节制地喝酒,任性放纵,有时甚至在家里赤身露体,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裸奔”。有人推测,刘伶之所以喜欢做这样的“天体运动”,可能和服药有关,因为吃五石散的症状之一,就是身体发热,穿衣服越少越好,甚至有人大冬天就敢一丝不挂。但我以为,什么事都不是绝对的,拿刘伶来说,硬说他喜欢“裸奔”是因为吃了药,那简直是太小瞧人家的精神境界了。为什么?因为据我观察,这个身矮貌丑的刘伶,却是个心胸极其宽广、个性极其张扬的人。可以说,他身体上类似“侏儒”,精神上却形同“巨人”。这样巨大反差的人物,你找遍中国历史,恐怕都找不到第二个!

    有记载说,这个刘伶“自得一时,常以宇宙为狭”(梁祚《魏国统》)。又说他“放情肆志,常以细宇宙、齐万物为心”(《晋书·刘伶传》)。“细宇宙”也就是“以宇宙为小”的意思。也就是说,刘伶一高兴的时候,常常就得意忘形——这个成语对刘伶是再合适不过了,他真是一得意就忘记了自己“袖珍型”“迷你型”的身材,竟然觉得茫茫宇宙都太狭小了,万物尽可以等量齐观,彷佛自己成了一个可以俯瞰地球的“巨无霸”!

    我们接着刚才的故事说——刘伶正在家里“裸奔”,正好有人来访,被撞见了,客人就责备他,大概是有伤风化之类的话。这时候,刘伶终于把他那鲜为人知的精神世界暴露出来了,他振振有词地说:“我把天地当作房屋,把房屋当作衣裤,我倒要问问,你们怎么跑进我的裤裆里来了!”言下之意,明明是你们进入我的“私人空间”来偷窥我的隐私,怎么反倒说我有伤风化呢?仔细想想,刘伶竟能把天地当做房屋,把房屋当做衣裤,这是多么大气磅礴的宇宙观和时空观!这是多么广大、多么张扬的自我意识!这种思维方式多么富有哲学内涵啊!

    刘伶不仅有实践,还有一套理论。在他的唯一一篇传世之作《酒德颂》里,刘伶表达了自己的时空观和宇宙观,他写道:

    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行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说有一个大人先生,他把天长地久只当作一天,把一万年只当作片刻;又把太阳当作门,把月亮当作窗,把天地八方作为庭院中的通道;这个大人先生出外行走,没有一定轨迹,居住也没有像样的房屋,“幕天席地”,就是把天空当作帐幕,把大地当作席子,从心所欲,随遇而安——后来“幕天席地”就成了一个成语。刘伶还说,这个大人先生无论到哪里,都随身携带着饮酒的器具,酒壶酒杯,一应俱全。“唯酒是务,焉知其余”,是说他只是沉湎于杯酒,把喝酒当作正事,不知道除了酒,这世界上还有什么值得追求的东西!

    你看,这个“大人先生”,多像是刘伶的自画像啊!这个看似矮小、丑陋、憔悴、邋遢的男人,其实拥有着凡夫俗子梦都梦不到的“精神自我”。中国有一副很有名的对联,单说酒的妙处,叫做“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可是在刘伶眼里,“醉里乾坤”不是大了,而是小了,而自我的天地却空前广大,无边无际!《尚书》中有个成语,叫“无远弗届”,就是不管多远的地方,没有达不到的。刘伶的“精神自我”就是“无远弗届”的,那该是何等的博大和宽广!

    为什么刘伶的形体与精神会有如此巨大的反差呢?这里面当然有十分复杂的原因。从文化渊源上来说,应该与庄子思想中的小大之辨有关系。庄子有一个重要的观点:等生死,齐万物,就是把生死和万物等量齐观。魏晋的名士大多是老庄哲学的信徒,刘伶也不例外。甚至可以说,刘伶活脱脱就是从《庄子》笔下跳出来的人物。庄子的齐物思想对他的影响一定是巨大的。他的“以宇宙为狭”显然采取的是一种类似“上帝的宏大视角”。

    有人说,刘伶只会喝酒,对于酒文化的精神层面没有什么贡献,不像李白,醉卧长安时,让高力士脱靴,杨贵妃磨墨,傲视权贵,粪土王侯,那才叫牛哪!但在我看来,刘伶比李白更超脱,更有哲学深度,他不是在“社会伦理”层面超脱,而是在“天人之际”做精神的“逍遥游”,他通过酒,把人类作为“万物之灵长”的那种高贵性和超越性,都表达出来了!在刘伶深刻地感受到宇宙天地如此狭小的时候,他几乎是站在和上帝一样的高度上了。

    千年之后,想到曾经有这么一个刘伶先生,难道不能激发起我们作为人类的自豪感吗?李白诗云:“自古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我怀疑,李白正是用这句诗向刘伶遥遥致敬呢!

    刘伶病酒

    在中国酒文化史上,“刘伶病酒”是个脍炙人口的故事:

    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故事一开头就说“刘伶病酒”,这个“病酒”和“醉酒”还不太一样。病酒可能是最大程度的“醉酒”,我们知道,喝酒在似醉非醉之间是最妙的,所以陆游有句诗说:

    个中妙趣谁堪语,最是初醮未醉时。

    也就是说,刚开始觥筹交错而没有酩酊大醉的时候是感觉最妙的时候,等到烂醉如泥、人事不省,就已经属于“病酒”了。这是严重的“酒精中毒”症状。往往是第二天酒醒了,可身体还是头疼肚胀,口干舌燥,所以叫“病酒”,也叫“酲”。一般人这时候就该老实了,可刘伶不,因为口渴,他竟然还要向老婆要酒喝。奇怪吗?其实也不奇怪,刘伶这么做是有学理根据的,因为古代有一种说法,认为解酒的方式之一就是再喝点儿酒。

    刘伶的老婆气坏了,这不是“不拿领导当干部”嘛,于是就开始发飙。“捐酒毁器”,就是把酒都倒掉,酒壶酒杯全摔碎,看你怎么喝!但话又说回来,老婆毕竟还是心疼刘伶的,接着她一边哭,一边劝谏说:“您喝酒喝得太过分了,这哪是养生之道啊,今儿个你必须要把酒戒掉!”

    刘伶一看妻子来者不善,就说:“那好吧。要我戒酒可以,但是靠我的自觉是不可能的,必须当着鬼神的面发誓才行。而拜神祭祖必须要有酒肉,所以,老婆你还是去准备好酒好肉吧。”看刘伶一本正经的样子,老婆也就信以为真,很快就准备了丰盛的酒肉,不是放在餐桌上,而是放在了神龛前的供桌上。

    接下来的情节更好笑:一切准备停当之后,醉醺醺的刘伶跪在祖宗的牌位前,嘴里念念有词地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把这段祝词改成五言诗就是:“天生我刘伶,以酒自命名。一次饮一斛,五斗方解酲。妇人所与言,千万不可听!”说完,刘伶又开始狂饮大嚼,直到烂醉如泥,瘫倒在地!

    老婆又一次被刘伶“忽悠”了,估计她这次是彻底绝望了。你说一好端端的女人,你干嘛嫁给刘伶呀!刘伶最好的配偶压根儿就不是女人,而是——酒!顺便说一句,凡是在文化上、艺术上对人类文化有大贡献和大影响的男人,本质上都不是女人的好配偶——他们常常极端自我,极端自恋,也可以说极端自私,但他们又常常犹如赤子,一派天真,更适合从事文化和精神上的创造。他们注定不会只属于一个屋檐下的一个女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属于全人类!

    刘伶就是这样的人,他虽然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也没有创造过多少GDP,一天到晚除了喝酒还是喝酒,但是,你不能否认,正是他,把酒这个物质的东西精神化了,象征化了,理想化了。在刘伶这里,酒与醉,成了自我、自然和自由的象征!

    不过话又说回来,当人需要借助酒来表达内在的自由追求的时候,可能恰恰是外部环境最不自由的时候。所以,酒的功能和作用被人类开发得越是多,就越是表明,人的生存状况和精神世界已经越来越逼仄,越来越可悲,越来越糟糕!

    刘伶这个小个子男人,不仅把宇宙看得很小,也把生死也看得很淡,有个故事说,刘伶经常坐着一辆鹿车(古代一种简易小车)出行,“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随之”,带了一壶酒,并让一个随从扛着一把铁锹在后面跟着,说:“死便掘地以埋。”(袁宏《名士传》)——如果我死了,你就随便挖个坑,把我埋掉拉倒!在刘伶看来,生死似乎没有一个界限,不过是从一个地方来到另一个地方,或者说从这辆车换到另一辆车,只要在“中途倒车换乘”时有酒,一切都不在话下!一个连死都不怕的人,你让他怕老婆,不是很难吗?

    可以说,刘伶的醉酒比阮籍的醉酒走得更远,就像艺术常常分为“为人生而艺术”和“为艺术而艺术”两派一样,喝酒也是如此——阮籍是“为人生而醉酒”,刘伶是“为醉酒而醉酒”,在阮籍那里,喝酒醉酒都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而在刘伶这里,喝酒醉酒本身就是目的,就是生命存在的意义。

    阮籍醉得痛苦,刘伶醉得虚无。

    刘伶的醉酒中已经有了西方的“狂欢节”精神或者说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他的行为看似毫无意义甚至是玩物丧志,但往深处追问,你会发现,刘伶的“以酒为命”其实也具有深刻的哲学价值。它揭示了当时那样一个倒行逆施的社会所阳奉阴违的一套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也就是所谓的“名教”,本质上都是荒谬的,骗人的,甚至连存在本身的意义,也都是人类自身所“追加”的,就像我们人类来到这世界上都是赤条条的一样,衣服装饰这些东西都是后天“追加”的,越是珠光宝气,越是失去本真。所以,刘伶的脱衣裸形的行为里面,含有对人生最自然的那种状态的一种向往和追寻。

    人猪共饮

    “竹林七贤”中还有一位以喝酒着名的,就是阮籍的侄子阮咸。有个“人猪共饮”的故事说:

    诸阮皆能饮酒,仲容至宗人间共集,不复用常杯斟酌,以大瓮盛酒,围坐,相向大酌。时有群猪来饮,直接去上,便共饮之。

    故事说,阮氏家族的人都能喝酒。有一次,阮咸和一帮同宗的亲戚一块儿聚会,喝酒喝到兴头上,大家都不再用酒杯倒酒了,而是用一只大酒瓮(也就是陶制的大缸)装酒——注意,古代喝酒用特定的酒杯斟酌是合乎礼仪的,而用这样的酒缸就是违礼的行为。然后大家也不按长幼之序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喝了,而是大搞“圆桌会议”,就是围坐在那个大酒瓮周围,“相向大酌”,喝得热火朝天。这时碰巧有一群猪闻到酒香,也跑过来,凑到酒缸里吧唧吧唧地喝起来。按说这时候只要是个正常人,都应该退避三舍,或者把群可爱的猪赶跑也成啊,这不仅是出于卫生的考虑,还有人相对于猪的尊严的考虑。但是,阮咸和他的族人们却不管这些,照样凑上去和猪兄猪弟们一起共饮!

    喝酒喝到这个份上,真是物我合一,宠辱偕忘!你固然可以说这是酒精作用之下人的堕落,但是,换个角度看一看,“人猪共饮”的行为,其实包含了对礼教所规定的人的社会身份的颠覆,仿佛在说:在动物性的口腹之欲上,人类和猪并没有两样!就像穿绫罗绸缎的富人并不比穿粗布衣服的穷人更高贵一样,在自然面前,在天地之间,在所谓文明和礼法的约制之外,人类也并不比猪更高贵!这大概也是庄子“万物齐一”思想的魏晋翻版!

    苏格拉底说:“我只知道一件事,就是我一无所知。”在我看来,知道自己是无知的,这恰恰是一个人拥有智慧的表现。

    同样,阮咸的“人猪不分”看似降低了人的高贵性和尊严感,但事实上却又体现了人的高贵性——高贵就高贵在,他知道自己并不比万物更高贵!

    顺便说一句,真正的贵族精神不是以贵傲物,以富凌人,而是富而好礼,虚己待人,特别是,对弱势群体应心怀同情和感恩。你应该这么想:世界上的财富就这么多,没准儿正是你的富贵给别人带来了贫穷和困窘。而在更本质的意义上,“众生都是平等的”。就像家庭教师简·爱对罗切斯特先生说的那句话:我们的精神是同等的,就如同你跟我经过坟墓,将同样的站在上帝面前!

    ——这就是竹林七贤的饮酒带给我们的深层思考。

    阮籍的儿子阮浑长大后,颇有乃父之风,他看到“竹林七贤”这么逍遥自在,十分羡慕,也想“作达”,也就是“做些放达的事”,用现在的话说,也想“玩酷”。他向父亲申请“入伙”,但阮籍不同意,理由是:“阮咸已经参加了,你就免了吧。”这说明什么呢?是阮籍对“入伙”的要求太高吗?当然不是。我以为,这恰恰说明阮籍对自己的这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有着清醒的认识,纵酒违礼不过是乱世的一种反常行为而已,他并不希望儿子效法自己,更希望儿子将来不会遇到自己这样的世道和痛苦。你想啊,真要是好事,父亲会拒绝儿子的请求吗?

    大凡父辈,总是怀有一种本能的慈悲之心,那就是——所有的痛苦由我来扛着,孩子,你还是远离这黑暗,到光明自由的地方去!

    身后名与杯中酒

    因为“竹林七贤”在当时拥有很高的知名度,他们所开启的饮酒之风,很快席卷了魏晋整个上流社会。《世说新语》有个门类叫《任诞》,也就是放达纵诞之意,里面记载了许多魏晋酒徒的故事。

    比如西晋有个叫张翰的名士,他曾担任八王之一的齐王司马冏的东曹掾,后来闹起了“八王之乱”,张翰看势头不对,就借口思念江南家乡的莼菜羹、鲈鱼脍,从洛阳辞官回乡。当时还说了一句很豪迈的话:“人生贵得适意耳,怎能千里迢迢到外地求取名位利禄呢?”

    后来张翰在江南老家竟然以旷达好酒闻名,人称“江东步兵”——步兵是阮籍做过的官,好比说他是“江东阮籍”。有人问他:“你现在固然可以纵情享乐一时,难道就不为身后的名声考虑吗?”这话多像是做政治思想工作的口吻。历朝历代都有这样一些代表主流价值标准的人。比如讥讽阮籍和刘伶的,都是这一类人。但是这类人,在魏晋时特别吃不开,因为魏晋时欣赏的是狂狷之士,这样没出息、没个性的“乡愿”很让人瞧不起。所以,像张翰这样的放达之士,瞅准机会便会给他们上一课,洗洗脑。

    张翰怎么说的呢?他说: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让我有身后的好名声,还不如眼前的一杯酒呢!在张翰眼里,人生在世,真正可以享受的时光太短,功名利禄这些身外之物,又阻碍了人们去追求生命本该有的快乐,真是何苦来哉!

    还有个叫毕卓的东晋酒徒。他的豪言壮语是:

    “一手持蟹螯,一手持酒杯,拍浮酒池中,便足了一生。”

    意思是,一只手拿着蟹的大钳子,一只手端着酒杯,在酒池中沉浮游泳,尽情折腾,一辈子就这么过也就很值得了。这是一种典型的“及时行乐”的思想,这种思想从汉末以来就像流行病一样感染了整个魏晋时代。当时战争、瘟疫、杀戮接踵而至,生命朝不保夕,所以《古诗十九首》才会这么唱:

    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愚者爱惜费,但为后世嗤。仙人王子乔,难可与等期。

    既然如此短暂的生命充满了数不清的忧患,既然长命百岁根本上就是痴心妄想,为什么不能追求短暂的快乐呢?你可以说“及时行乐”的思想格调低下,不够“政治正确”,但你不能否认,这种思想背后传达的是一种十分蓬勃的生命精神,更不能否认的是,追求快乐本身也是一种“天赋人权”,每个人都有追求的自由,谁都无权剥夺!

    喝酒的几个理由

    魏晋名士好酒,并非一味地属于低级趣味,身体享乐,他们在喝酒的过程中,也有人生的思考,生命的感悟,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言隽语,让人流连和沉思。比如东晋名士、爱吃“五石散”的王大就说:

    “三日不饮酒,觉形神不复相亲。”

    王大说,如果三天不喝酒,便觉得形体和精神,或者肉体和灵魂,相去甚远,不再亲近了。“形神”是古代非常重要的一个哲学和美学概念。“形”指外在形骨体貌,“神”则指内在精神气质。王大的说法应该来自嵇康,嵇康在《养生论》中说:“形神相亲,表里俱济。”这个养生观点在东晋一度很流行。

    王大的“形神不复相亲”的说法,隐含着一个前提,就是平常不喝酒的时候,人的形体和精神常常是“分离”的,每天都会被各种各样的俗事所烦恼,机心重重,没有灵气。而酒的麻醉作用可以使人短暂地进入“灵肉合一”的境界,飘然若仙,陶然忘机,达到一种超然自得的精神境界。在生活中我们也经常看到,有的人平常循规蹈矩,庸庸碌碌,索然无味,可一喝起酒,就显得生动起来,嗓门也大了,眼睛也亮了,语言也精彩了,一句话,有了“精气神”了!这就是魏晋人所说的“神超形越”!

    而追溯起来,第一各把酒与“形神相亲”联系在一起的应该是庄子。《庄子·达生》篇里有一个说法:喝醉的人从车上摔下来,虽然会受伤生病,却不会死亡。为什么呢?庄子认为这是醉酒的人“其神全”的缘故,“神全”就是“精神保全”的意思,因为喝醉的人根本不知道他坐在车上,更不知道自己从车上摔下来,所以在摔倒的那一刻,他的精神没有涣散,没有因为联想到死亡的危险而“灵魂出窍”,因为“其神全”,所以最后才能“形全”——他虽然摔了一跤,却没有生命危险。

    其实,庄子的观点根本经不起实践的检验,总不能说,“酒后驾车”的人,即使出了车祸也不会有生命危险吧?但是,庄子的话在哲学上还是有其价值的,至少说明人的“神”对于“形”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这个颇有哲学头脑的酒徒王大,最终却走到了极端。他在荆州的时候,因为太贪杯,经常醉倒,甚至连日不醒,最后愣是给醉死了。王大大概是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一位“醉死”的名士。喝酒喝到这个份上,真的叫“醉生梦死”了。所以,到了东晋,醉鬼挺多,但像阮籍和刘伶那样真正喝出人格精神和哲学深度的却很少。

    东晋还有个叫王蕴的名士,他也说过一句饮酒的名言:

    “酒,正使人人自远。”

    这话的字面意思是:酒,恰恰能让每个人远离自己,其实也就是忘却自己。往深一层理解,就是酒这东西,好就好在能使人远离自己的凡俗,进入到一种混沌邈远之境。其实,这和王大的“形神相亲”说正相反,是一种“形神自远”说,就是“得意忘形”的意思。

    东晋丞相王导的儿子王荟也有一句脍炙人口的话:

    “酒,正引人着胜地。”

    酒这东西,能够引领人达到一种美妙的胜境!成语“引人入胜”即由此而来。我们常说一篇文章写得好,叫做“引人入胜”,却不知最早是用来形容酒的妙处的。

    最脍炙人口的要数王恭的豪言壮语,他干脆把饮酒当成了名士身份的“三要素”:

    “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

    不过,当饮酒成为名士的身份证明和醒目招牌的时候,饮酒的深刻和哲学深度也就被消解大半了。

    还有个叫刘公荣的名士也是放达好酒之辈。不管三教九流,上不上台面的人,他都一块喝酒。人家笑他,他说:“比我强的,不能不跟他喝;比我差的,也不能不跟他喝;跟我差不多的,更不能不与他喝。所以我每天都是醉着的!”孔子说过“有教无类”的话,这个刘公荣简直可以说是“有酒无类”了。

    总之,喝酒的理由有千千万,戒酒的理由却是一个没有!

    顺便说一句,在汉末魏晋时期,社会上最受推崇、最有影响力的不外乎两种人:一种是英雄,一种是名士。前者追求的是事功,所谓建功立业;后者追求的是名声,所谓流芳千古。中国的文学经典中,分别有两部书对英雄和名士这两种人,加以描画和表现,一部就是大家熟悉的《三国演义》,一部则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世说新语》。如果说,《三国演义》展现的是“英雄本色”,那么,《世说新语》描画的就是“名士风流”。

    每次读到这些故事,我总是非常感激《世说新语》的编者刘义庆。能够把这些不一定“高大全”,但充满个性的人物和语言保存下来,实在需要一种十分高超的价值判断力,只有那种超越于某一时代、某一地域、某一主流价值的伟大作家才能具备这样海纳百川的胸襟和眼光。没有这种胸襟和眼光,也就没有《世说新语》和魏晋风流。从这个角度上说,刘义庆的伟大程度,真不亚于《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

    和饮酒之风并行不悖的,还有一种非常独特的风气,那就是任诞之风。那么,到底什么是任诞?在这种风气影响之下,又有哪些特立独行的人与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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