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这样的学理讲来,真理是不可证定的。他只能被“会心于忘言之境”。故人“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庄子曰:“……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道即为真理,故真理这样东西,只能在直觉的悟性中感到。中国人虽非明确地同意于庄子的认识论的哲理观念,然在本质上是与之合致的。他们所信赖的,不是逻辑——逻辑从未发皇成为完备之科学——而是或许更为健全的普通感性。凡性质类似强辩的理论,非中国文学所知,因为中国传统地不相信它,从而辩证术在中国遂不见其发达,欲求科学文字之以文学的形式出现,亦遂不可得了。
高本汉(B.Karlgren)不久前写过一篇文章,表出中国著名批评家辨别古书真伪在争论中所用之诡辩,有许多错误实在幼稚得可笑,但这种错误必须待引用了西方方法才能显露出来。中国人写文章从来未有写一万或五千字以树立一个基点;他仅留下一短短标志让后人来赞许或反驳其真实的价值。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学者总欢喜把许多笔记或随笔遗传给我们,里头包括零零碎碎的片段;也有文学写作态度的意见,也有校正古史错误的记录,也有暹罗双生的逸事,狐仙、虬髯客、吞蜈蚣僧等奇闻异迹,杂沓纷纭,凑在一起。
中国著作家只给你一段或两段论辩,便下结论。当你诵读他的文章,从不觉得他的发展已达到论辩的最高峰或天然的结论,因为论辩与证据都是那么简短,不过你可以感到一刹那的幻觉,觉得它已经达到了结论了。笔记中之最佳者,如顾炎武之《日知录》(十七世纪初期)享盛名之由来,非由于逻辑,而由其记载言论之本质上的正确,此等正确性只有留待后人的证明的。《日知录》中一两行的文字,有时需要后人几年的考据,这真是再科学没有了;又如要决定历史事迹上的一点,会需要数度往返的勘察,需要百科全书那样渊博的学问,而他的错误终属不易校正,即说是正确的,一时也没有可能明见的佐证,但只可以意会地加以赞同,因为在他的著作问世以后三百年来,未有人能举出反对的论据,如是而已。
吾人于此可见逻辑对普通感性之对峙,在中国代替了归纳与演绎论理之地位。普通感性往往较为高明,因为分析的理论观察真理,常把它割裂成几多分散的片段,因而丧失了它的本来面目;而普通感性则将对象当做一个活动的整体看待。妇女具有比较男性为高强之普通感性,是以倘遇任何意外发生,吾宁愿信赖女子的判断强于男子的判断。她们有一种方法,能估量一种情况的整体会不致被其个别的小景所惑乱。中国小说之最佳者如《红楼梦》《野叟曝言》,女性被描写成应付环境的最健全的判断者,而她们的语言,有一种美妙的方法能使之圆滑而完整,具有十分迷人的魔力。逻辑而缺乏这种普通感性是危险的,因为一个人有了一种意见,很容易用他的文学性的脑筋把种种论据曲解文致,使满足自己的意志,而且仍可以像Middlemarch里头的加索邦(Casaubon)先生一样,竟至不能体会人人所能体贴的爱妻的生活。
此所谓普通感性自有其性学的基础,那是很有趣的。中国人之判断一个问题的是与非,不纯粹以理论为绳尺,而却同时权度之以理论与人类的天性两种元素,这两种元素的混合,中国人称之为“情理”:情即为人类的天性,理为永久的道理,情代表柔韧的人类本性,而理代表宇宙不变的法则。从这两种元素的结合体,产生人类行为的是非和历史的论题的判断标准。
这个特征或可由英文中“理”与“情”的对立的意义中见其一二,亚里士多德说:人类是论理的而不是讲情理的动物。中国哲学也容许这个说法,但却加一补充,谓人类尽力成为有理性即讲情理的而不仅仅为论理的动物。中国人把“人情”放在“道理”的上面,因为道理是抽象的、分析的、理想的而趋向于逻辑的要素概念,情理的精神常常是较为实体论的,较为人情的,并密接于现实而能认识正确的地位的。
对于西方人,一个问题倘能逻辑地解决,那是够满足的了,而中国人则不然。纵令一个问题在逻辑上是正确的,还须同时衡之以人情。确实,“近乎人情”是较胜于“合乎逻辑”的伟大考量。因为一个学理可以根本违反普通感性而却很合乎逻辑。中国人宁愿采取反乎“道理”的任何行为,却不能容许任何不近人情的行为,此种情理的精神与普通感性的信仰在中国人理想上树立了最重要的态度,结果产生了“中庸之道”,这是吾在下面将要讲到的。
五 直觉
话虽如此,此种思想方式自亦有其限度,因为普通感性的逻辑,只能适用于人事和人类行为上,但不能适用于解决宇宙之奥妙。你固然可以推人情以止息人们的争论,但不能勘定心肺的关联的位置,或决定膵液的功用。因此天象的神秘和人体内容的奥秘,中国人只有委之于直觉。因此有许多学说,未免过于奥妙,盖中国学者直觉地察悉心脏位置于胸膛的右偏而肝脏位置于左偏,有一位鸿博的中国学者大概是俞正燮,他的卷帙浩繁的笔记《癸巳类稿》传诵遐迩,为世所重,他曾发现一本基督教会翻译的人体解剖学,书中谓人体的心脏位于左偏,而肝脏位于右偏,因此下了一个粗鲁的断语,说是西人的内脏组织是不同于中国人的内脏的。从这一个重要结论演绎出来,又下了一个推论,说是因为他们的内脏组织之不同,他们的宗教信仰自亦必相异——这个演绎的推论为直觉论理法很好的标本——职是之故,只有内脏组织不完全的中国人才会信仰基督教。这一位博学的著作家又怯生生地说,倘使耶稣教会知道了这个内容,他们大概不会再这样够劲儿地在中国传教,而收容内脏不完全的畸人为教徒了。
这个论断不是开玩笑,却是很正经的。而且事实上这是中国人的直觉的典型。于是有人觉得科学方法毕竟有些道理。因为用了科学方法虽然你得小心关切像“糖在冰激凌制造中主要作用在使之甜”这种发现,但也可以用别种幼稚的思考像上述笔记所代表者以图省事。他至少能够用自己的手扪一扪自己的心房的跳动,可是中国读书人是所谓书香子弟,从来就是只开口不动手的。
中国学者这样免去了劳目劳手的愚拙苦役,而具一种基于直觉的质朴信仰。中国学者竟复依据之进而解释人体和宇宙之神秘,至感满足。中国全部医药学和生理学乃根据于道家的五行说——金、木、水、火、土。更以人体的组织为宇宙的雏形。肾代表水,胃代表土,肝代表火,而肺代表金,心代表木。非此,几无以施药物。一个人患了高血压,则认为是肝火太旺;患了不消化症,则认为土太旺,泻药可用以增进肾脏之作用,盖所以助养水行,而不消化症却往往而愈。倘遇神经错乱,则可以饮清水并服镇痛剂,庶肾水上升,稍杀肝火之势,因而维持其精神之常态。无疑的,中国的药物是有效的,问题乃在其诊断之学理。
中国人这种思考方法是残存有原始民族之特性的,直觉的思考既无须科学方法之校正,故具有较为自由之余地,而常常接近质朴的幻想。有几种中国药物乃基于文字上之游戏性质的,或为一种奇幻的联想。蟾蜍(蛤蟆)因为生有绉栗之皮肤,即用以治疗皮肤病;又如一种生于阴冷山谷深涧中的田鸡,则认为于身体上有清凉之效用;最近两年来,上海新闻纸上常年登载有出售“肺形草”的广告,此草产生于四川,据称系肺痨病之最良治疗剂。诸如此类同样的奇说,不计其数,至谓小学生不可食鸡爪,食之则会养成抓破书籍之习惯,更属想入非非。
中国人对于文字之魔力,迷信至深,可从生活的各方面证之,此等特性既非逻辑,又非普通感性,乃不外乎一种原始民族时代之心理。幻想与真理之区别,从不加以分辨,亦无意从事于分辨。蝙蝠和鹿常为刺绣出品中很通行的题材。因为蝙蝠之蝠谐音“福”,而鹿字谐“禄”也,中国新郎新娘成婚后,得吃一顿成双酒,席上一定有一颗猪心,它的意义是新夫妇吃了此心,将来终身义结同心。
那也很难说究有多少事情是郑重其事的信仰,又有多少是游戏性质的幻想。不过有许多禁例真不是玩的,比方你在船上进膳,千万莫把鱼翻身,要是你真把鱼翻一个身,那船夫便会狠狠着恼,因为鱼的翻身,提出了船舶翻身的暗示。他也不见得十分清楚这是煞有介事还是无介于事的,但人家都如此说,如此忌讳,他却也不愿费心费力去研究稽考以图证实。这是一个心理阶段,介临乎真实与假托之间,真假混淆,富含诗意,有似黄粱一梦中之境界。
六 拟想
质朴这个意思该先明白,因为它是引导我们走进中国之拟想的与宗教的世界之前导。关于宗教,乃指一个极乐的天堂与一个残酷的地狱,并实体而生活的鬼神,非为波士顿一神论者(Boston Unitarians)所谓“天国……存于汝身”之说,亦非如亚诺尔特(Matthew Arnold)所信之“不可拟人的,无定形的,存在于吾身,围绕于吾身,主张正义之权力”之说。
所谓拟想的世界,并不限于目不识丁之辈有此信仰,圣哲如孔子,亦曾表现某程度的质朴的拟想,当他论及鬼神,他这样说:“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可见其说道鬼神,于心甚安,真是天真可爱,故又说“祭神如神在”“敬鬼神而远之”。至他的对待鬼神的态度则宁愿彼此互不相涉。
韩退之为唐代一大文豪,亦为拥护孔教的一大健将,他继承着孔子这种天真的态度。当他谪居现在的汕头附近的时候,适有鳄鱼为患,他遂写了一篇声调铿锵的《祭鳄鱼文》,一若鳄鱼竟受了他这篇优美雄健的文章所感动(因为他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文章能手之一),照他自己的证述,鳄鱼从此不复出现于此县。韩退之到底诚意的信仰此事与否,殊无益以考究。倘欲发问这个问题,即是误解了实况,因为他的回答十之八九将为:“吾何以能知其真,然足下却何以知其非真?”这实在是不可思议论的论调,既承认解决此等问题,非吾人智力所能胜任,倒不如漠视而过之。韩退之为具有伟大胆识者,而且不是一个迷信人物,因为他是著名的《论佛骨表》的著者,在这篇文章里,他劝皇帝勿遣代表去迎佛骨。我想当他执笔写祭鳄鱼文时,一定在暗暗好笑。另有几位胆识伟大的人物,具有较强的辩证力,像后来的司马温公,他力辟佛教地狱之说,提出一个质问:为什么中国未闻佛教学说以前从不梦及地狱之事,但是这样的辩证方法便不是中国精神的典型。
对于我印象最深之中国幻想的特型人物,是像《聊斋志异》等中国文人从幻象演绎出来的女鬼故事,尤其那些被遗弃而抑郁以死和屈死的女子的幽灵。她们附着于婢女的身体而申述其愿望于生人,或由已死的情人,复来缱绻,且为之产子。这种故事,充溢着人类的情感,最为中国人所爱读。因为中国的幽灵,奇妙的酷肖生人,而女性的幽灵更为可爱:她们也有多情善妒的,或至享受着一部分平常人类的生活。
据此等笔记所描写,倘有书生孤斋夜读,遇此等幽灵鬼怪出现,倒不甚可怕。盖当灯火暗淡欲灭,有书生蒙眬而入睡,忽闻绸衣窸窣声,及睁眼视之,则一丽姝,可十六七,慧秀娇媚,光华照人,方睨之而笑。她们往往为多情热烈之少女,我盖深信此等故事而为孤寂书生引以自慰之愿望。她也能用种种狡黠手段罗致财帛以助情人之贫乏;也能体贴护侍他的疾病,其温润慈和胜过于现代之新式看护。更奇者,她有时还能替他蓄聚金钱,当他做客他方,她复能耐心地为他守候。所以她也能保持贞洁的节操。如此同居恋爱的时期,少则三五日、数星期,至可延长及一世之久,直等她替他生了小孩,孩子又长大成人,应试及第,及至荣归乡里,则忽失故居所在,但见古墓荒冢,有一穴穿于地下,其中躺一已死之母狐。因为此当年所谓丽姝,即中国人津津乐道的狐仙之一。有则她忽然隐逸,临去却还留一短笺,叙明她实为一狐狸,但欲享受人生幸福,因来缱绻。今见彼等已能发达,伊深为欣慰,但愿彼等恕伊之孟浪,末复致其恋恋不舍之情云云。
这是中国人拟想的典型,其幻象非若高翔九天之上,而将心上的幻影披以奥妙,予以人类之情感与忧郁。它具有一种蛊惑的美质,使人信以为真,不求完全合理,亦不可明确地解释。中国人之幻想的美质一向未为人所注意,感将于此翻译一段故事,叫做《倩娘离魂记》,系出于唐人手笔。著者固不能确断此故事之准确性若何,但知此事迹约当公元六九〇年前后,适值武后当政时代。吾国之小说、戏剧和其他文人著作,往往多有类此典型的故事,其内容乃将神异的事迹写成可信,因其逼肖人类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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