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宫·西宫-茫茫黑夜漫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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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现在是夜里两点钟;是一天最黑暗的时刻。我在给电脑编程序;程序总是调不通——我怀念早期的PC机,还有DOS系统。在那上面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现在的机器是些可怕的东西,至于win95,这是一场浩劫。最主要的问题还不在于技术进步,而是我老了,头脑迟钝,记忆力减退,才看过的东西就忘掉,得写在手上才成——手才是多大的地方。人的手腕上应接长两面蒲扇,除了可以往上写字,还可以扇风——我觉得浑身燥热。写这些事没有人爱看。我来讲个故事吧——

    有个美国的杂志的编辑,年龄和我现在相仿,也曾是个有才华的文学青年,但大好年华都消磨在杂志的运作里,不由他不长吁短叹。忽然老板闻进他的办公室,说道;“我们的订户数在下降!下期专访准备登什么?”他呈上选题,老板看了大怒说道;“就登这种没滋没味的东西?你在毁我的生意!现在人心不古,世道浇漓,亏你们坐得住!”我要的题目是这个——你给我亲自去采访!说完摔下张报纸就走了。编辑拣起来一看,是分类广告。上面红笔圈起来的广告内容实在有点惊世骇俗。编辑大叫一声:Oh my good ness!常听美国人这么嚷嚷,声音大得像叫驴,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不知道意思的话我也能喊出口来……

    你听音乐吗?我现在正听着。不知何时何地,有人用萨克管吹着一支怪腔怪调的布鲁斯,现在正有一搭没一搭地进到我耳朵里来。我的故事也是这样,它和我们的处境毫无关系。我是写小说的。知道我的人会说,我已经出了一本小说。那只是写出的一小部分。更多的都压着呢。为此就要去求人。主编先生很耐心地提出大量的修改意见,改完了还是不给出。有人当面对我说,看来你很有写作才能,但有些题材对你是不合适的。你何不写点都市题材的小说?既好卖一又不招惹是非……我不明白什么叫做都市题材。于是就耐心请教。别人就举了个例子《曼哈顿的中国女人》。有没有搞错啊?我住在北京,是男人,不是女人。另一个例子就是某香港女作家的作品。我的脸登时变作猪肝色。王二脾气发作了。有个庸俗的富婆,坐在奔驰车后座上瞎划拉几笔,就想当我写作的楷模?啊呀呸!……如你所知,我四十多岁了。也不能老是王二呀,所以我忍着。等到出了门—一你知道吗,口外的良马关中驴,关中的驴子比别处的大上一号。我像条关中大叫驴一样大叫起来:Oh my goodness!

    这些事就扯到这里,不能忘记我的故事—一在老板摔下的报纸上,有些女孩声称自己有独特的性取向,寻求伴侣。这是个人欲横流的社会,无奇不有——我说这些,是要证明我也会装孙子。小说出不了,编程不顺利,现在我写点杂文。杂文嘛,大家都知道,写个小故事,凑些典故,再发点小议论。故事我会编,典故我也知道一些。至于教育意义吗,我不傻,好歹能弄出一个来——想采访这种事,就得打进去。编辑先生按广告上的通讯地址寄信去,声称自己正是被寻求的人,回信多是复印的纸条,上面写着:我们还不认识呢,请寄二十五美元来,我给你寄张照片,咱们加深一下了解,岂不是更好些……二十五美元寄去,相片寄来,再去信就不回了。很快他就攒了一抽屉稀奇古怪的相片,自己都不好意思了,在抽屉上加了三把锁。这些通信地址全是邮局的信箱,找都没处找。我以为登这些广告的不是所谓的金发女郎,也可能是老头,也可能是老太太,甚至是彪形大汉,见面会吓你一跳的。总之,全是拉丁美洲的移民,照片是低价买来的,这件事是他们的家庭副业,但这么一解释就没什么教育意义了。这不是人欲横流,而是某些层次低的人骗点小钱来花,这种事咱们这里也有……

    编辑先生对此另有理解,他发现S/M是这样一种生意:M是卖照片的,S是卖照片的。他就这么写成专访,交了上去。然后就发生了我很熟悉的事:稿子被枪毙了……看来他非得找着一个不卖照片的。去亲身体验一下才成——这位兄弟为此满心的别扭,他是虔诚的天主教徒,每礼拜都要望弥撒,而且古板得要命。他的处境比我还坏,想到这一点蛮开心的。我很困。要睡了。故事下回再说吧……。

    “茫茫黑夜漫游”,这是别人小说的题目,被我偷来了。我讲这个故事,也是从别人那里抄的,既然大家都是小说家,那就有点交情,所以不能叫偷,应该说是借——我除了会写小说,还会写程序。三年前,有个朋友到我家里来,看了我的本领后说:哥们儿。你别写小说了,跟我来骗棒槌吧。现在棒槌很多,随便拿DBASE写两句,就能弄着钱啊!所谓棒槌,就是外行的别名,这称呼里没什么恶意。我喜欢棒槌。尤其是可爱的女棒槌。我会尽心尽力地帮助她一—但我正觉得写小说很好,没和他去骗棒槌。

    就在前两天,我又巴巴地去找这位朋友,求他给我点事做。朋友面有难色——他说,这个行当现在不好做。棒槌依旧很多,钱却没了。企业都亏损,没钱,个人不在软件上花钱,我听了这话就叹起气来你也许不知道,这世界上最叫人本忍看的事不是西子棒心,而是王二失意——平日很疯狂的一个人,一下就蔫得不成样子。朋友不忍看,就说:好吧,我给你找活。你自己先操练一下,本领要过硬——现在不是三年前了。我现在就在操练。你猜我发现了什么?我自己就是一根棒槌……仅仅三年,电脑就变成了这种鬼样子——从Intel公司到比尔·盖茨,全是一伙疯子!

    现在我是根电脑棒槌,但我不以为自己会成一根小说棒槌。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永远都不会。这是我的终身事业,我时刻努力。这件事就不说了,还是讲我的故事吧:希腊医神说得好:这个人的美酒佳肴,就是那个人的穿肠毒药。就说这故事里的编辑吧,面临一项采访任务。我估计有些人接到这样的任务会兴致勃勃,但他完全是捏着鼻子在做。他在老板的逼迫之下继续着,看了无数无聊的小报,浪费了很多信纸,写了很多肉麻的信,起了很多身鸡皮疙瘩……终于联系上了一个。这一位没让他买照片,也没让他寄照片。而是直截了当地要求见面。编辑先生也想快点见面来完成他的专访,但是他想,这件事还是应该按S/M的套路来进行才对。用通信的方式约好了见面的方式约好了见面干什么,他又在市中心匿名租了一所房子,作为见面的地点。

    然后,这个故事真正到了开始的时节:这位先生穿着黑色的皮衣、皮裤、皮坎肩,戴上皮手套和皮护腕,坐在空房子里等人。穿上这些衣服,可以驾飞机飞上寒冷的高空,也可以到北极去探险。有件事我忘了说了,这故事发生在七月份的纽约。那里又热又闷,他租的房子又没空调,但他不能不穿这些衣服,否则就没有气氛——所以只好起痱子。这位先生是一个真正的绅士,所以今晚要做的事也不能让他开心:他要把一位陌生的lady叫作一条worm——中文太难听了,只能写英文。还要把她图娜婚港来打她的屁股。他想,下回仟悔可有得说了。他觉得没滋没味,没情没绪,恨不能一头撞死。这也是我此时的感觉——我刚刚看了自己写出的程序,乱糟糟的像一锅豆腐渣,转起来七颠八倒,还常常死机。像这样的源码别说拿给别人看,自己留着都是种耻辱,赶紧删了算了。但是朋友要看我操练的结果,有点破烂总比没有要强……

    且把故事放到一旁,谈谈医神的这句话:此人之肉,彼人之毒。这是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至理名言。在美国,S/M就是很好的例子。有些人很喜欢,有些人很不喜欢。但对更大多数的人来说,它是无穷无尽的笑料。在美国我讲这个故事,听见的人都笑。在中国讲这个故事,听见的都不笑。还有人直愣愣地看着我说:你这个故事意义在哪里?倒能把我逗笑了。《生活》的朋友说,他们有四万读者。我总不相信这四万读者全是傻得愣瞪着双眼等待受教育的人、就算是阳,我也能想出一个来。所以接着讲吧:那位编辑先生穿着—身皮农,坐在空房子里。对面有个穿衣镜,他在里面打量着自己,觉得像个潜水员,只是没戴水镜,也没背氧气瓶。说句老实话,潜水员在岸上也不是这样的打扮。就在这时,有人按门铃。出去开门时;他在身上罩了件风衣——这是必要的,万一是有人走错门了呢。门廓里站着个很清纯的姑娘,没有化妆,身上穿着一件米黄色的风衣,她紧张得透不过气来……故事先讲到这里,容我想想它的教育意义。

    我年轻的时候,喜欢科学、艺术,甚至还有哲学。上大一时,读着微积分,看着大三的实变函数论,晚上在宿舍里和人讨论理论物理,同时还写小说。虽然哪样也谈不上精通,但我觉得研究这些问题很过瘾。我觉得每种人类的事业都是我的事业,我要为每种事业而癫狂——这种想法不能说是正常的,但也不是前无古人。古希腊的人就是这么想问题。假设《生活》读者都是这样的人;就可以省去我提供意义的苦难:在为科学或者艺术疯狂之余,翻开“晚生杂谈”,听听我这不着调的布鲁斯,也是满不错的——我知道作这种假设既不合道理,又不合国情。我的风衣口袋里正揣着两块四四方方很坚硬的意义,等到故事讲得差不多,就掏出来给你一下,打得你迷迷糊 糊,觉得很过瘾——我保证。我的故事里,有一个穿风衣的姑娘站在门廓里——

    编辑先生不敢贸然打招呼,生伯闹误会了。虽然他也想到了,七月底的傍晚,除了有重大的原故,谁也不会穿风衣。他自己不但穿着风衣,还穿了一双高腰马靴,靴根上带着踢马刺;手上戴着黑皮手套——他当然也有重大的原故。据此认为他不怕热是不对的,他不仅伯热,而且汗手汗脚,手心和脚心,现在一共有四汪水。此时他暗自下定了决心说,不管发生什么情况,今晚决不脱靴子。让人家闻见这股味儿不好——当然,他早忘了,这里没有“人家”,只有一条worm……他把手夹在腋下,但靴子是隐藏不住的。女孩看清以后,就钻了进来,脱下风衣挂在衣钩上。里面是黑皮短衣,不仅短,而且古怪。她不尴不尬地转过身来,打招呼道;你好。那男的想好了该说什么后,答道:你好,worm——说时迟,那时快,女孩扬起手来要给他个嘴巴。

    假如打着了的话,这故事就发生了重大的转折——谁是S,谁是M都得倒过来——但她及时想明白了,把手收回来,摸摸鼻子说,你好,大老爷,奴家这厢有礼了——这几句倒是中规中式,不但合乎S/M的礼仪,也和我们民族的文化传统暗暗相通。可惜她马上就觉得不自在;翻口道:叫蛆太难听了!咱们改改吧,你可以叫我小耗子。可以理解,谁都不想做昆虫的幼虫,都想做哺乳动物,这个要求本不过分,但我们的编辑先生从小到大痛恨一切啮齿类,所以硬下心来说道:不行。我又没逼你,是你自己要做蛆的。那女孩想了想,叹口气说,是吗?那好吧。但是,叫你大老爷,是不是太肉麻些了?那男的马上想说:好,你就叫我比尔吧——但他立朗想到,叫比尔怎么成呢,气氛就没有了,专访怎么写?于是硬下心来答道:不行!怎么这么罗嗦呢?不要忘了,你是条蛆呀!与此同时,他在心里记下:下回埋头工作忏悔时别忘了说,我对人家女孩子发横。主啊,原谅我吧。我也是为了新闻事业——这个人的毛病是顾虑太多,一点都不干脆……

    我有些编辑朋友,他们说,你也不能老这么不酸不凉的。文章要让一般读者能看懂,还要有教育意义。具体到我讲这个故事,教育意义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太黑暗,让有才华的文学青年去做无聊的专访,逼良为娼——好吧,我把砖头掏出来了。拍过了这一下,就可以接着讲故事了。说句实在话,我讨厌这个男主人公。他粘粘糊糊,满心的顾虑。至于我,过去是干脆的,现在也变得顾虑重重。一位报纸编辑告诉我说:兄弟,你是个写稿的人,不是载运死刑犯的囚车啊。别老写些让我们老总见了就毙的东西,拜托了……这是个合理的要求。对于我讲的故事,也该加些批判进去,让我自己也显得乖些。那美国编辑说,他是为了新闻事业。什么事业?男盗女娼的事业——唉。我自己也是个小说家。假如我真看不出来这个故事是别人编来逗笑的,还要一本正经的批判一番,那就象个傻×了。傻×就傻×吧,我现在已经很随和了。你可以叫我傻×,还甚至可以说我是worm,我都没意见,虽然我也想做个啮齿类。程序调不通,稿子又不肯好好写,我算个什么人呢。做人应该本分,像老舍先生生前说过的那样,多配合……只有一点我不明白。像这样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我年轻时,觉得一切人类的事业都是我的事业,我要拥有一切……如果那时能编程序,一定快乐得要死。顺便说一句,想要拥有一切时,我正在云南挖坑,什么都没拥有。假如有个人什么都想吃,那他一定是饿得发了慌。在现代,什么都想干的人一定是不正常。不管怎么说吧,我怀念那个时代。那是我的黄金时代。

    现在我也在编程序,但感觉很不好。这说明我正在变成另外—个人,那种嚣张的气焰全没有了。关汉卿先生曾说,他是蒸不熟煮不烂碾不扁磨不碎整吃整屙的—颗铜豌豆。我很赞赏这种精神,但我也知道,这样的豆子是没有的。生活可以改变一切。我最终发现,我只拥有一项事业,那就是写小说。对—个人来说,拥有一项事业也就够了……所谓小说,是指卡尔维诺、尤瑟纳尔等人的作品,不是别的,这两位都不是中国人,总提外国人的名字不好,人家要说我是民族虚无主义者。所以,所谓小说。乃卡威奴,尤丝拿之事也。这么一说;似乎实在得多了。像这样闲扯下去真是不得了,且听我讲这个故事吧。

    那位编辑和—个陌生的女孩在门厅,寒喧过后,就到后面卧室里去。那女孩一路上东张西望,不停地打听:你就住在这儿吗?长住短住?你什么职业?喂喂,除了叫大老爷,你还叫什么呢?编辑先生感到很大的不快,想道:他妈的!我要做专访;可这到底是谁访谁啊?但他没有说出口来。他只是板起脸来说道:不要叫我“喂喂”,该叫我什么你知道。你是个什么也别忘了……那女孩吐吐舌头说,好吧,我记住。等会儿我当完了worm,你可要告诉我啊。这位编辑登时有种毛骨抹然的感觉。

    座山雕在威虎山见了杨子荣也有这种感觉,这个土匪头子是这么表达:你不是个溜子,是个空子!但编辑没说什么?他只是想着:上帝啊,保佑我的专访吧!让我有东西向老板交差!……我就不信专访有这么重要。所以,他说的“专访”,应该理解为“饭碗”才对。在饭碗的驱使之下,他把那女孩引到了卧室里;这问房子挂着黑布窗帘,点着一盏昏黄的灯。这里静得很,因为这所房子在小巷里。除此之外,编辑先生亲自动手,把窗缝都封上了。房子中央放着一张黑色的大铁床。到了这个地方,女孩变得羞答答的。而那个编辑也有点扭捏。他干咳了一声,从背后掏出一把手铐——这是一件道具。女孩的脸涨得通红,她盯着他说:喂喂!有必要吗?真的有必要吗?那个男人臊得要死,但还是硬下心来说:什么必要不必要的!我也不叫做“喂喂”!别忘了,你只是一条蛆!整个故事里就是这句话最重要。在生活里,也就是这句话我老也记不住。

    塞利纳杜撰了一首瑞士卫队之歌;

    我们生活在漫漫寒夜,

    —人生好似长途旅行。

    仰望天空寻找方向,

    天际却无引路的明星!

    我给文章起这么个名字,就是因为想起了这首歌;我讲的故事和我的心境之间有种牵强附会的联系,那就是:有人可以从屈服和顺从中得到快乐,但我不能。与此相反,在这种处境下,我感到非常不愉快。近几年认识了一些写影视剧本的作者,老听见他们嘀咕:怎么怎么一写,就能拍。还提到某某大腕,他写的东西都能拍。我不喜欢这样的嘀咕,但能体谅他们的苦衷,但这种嘀咕不能钻到我脑子里来。人家让我写点梁风仪式的东西,本是给我面子,但我感到异常的恼怒。话虽如此说,看到梁凤仪—捆捆地出书,自己的书总出不来,心里也不好受。那个写的东西全能拍的大腕。他是怎么想的呢……在我的故事里,那个女孩摸摸羞红的鼻子(现在不摸一会儿就模不到了),把手伸了出来,被铐到了床栏上;这是一种S/M套路。不要问我现在陷到什么套路里了,我不知道——我也想当个写什么都能拍或者登的大腕,但不愿把手伸出来,让别人铐住;其实我也是往自己脸上贴金:有谁稀罕铐我来呢。

    在我的故事里,那个男编辑把牙齿咬得格格乱殉,猛然闭上限睛,挥起戴着黑手套的左手(这是因为位置的关系,他不是左撇子),劈里啪啦,连打了二十多下;必须给人类的善良天性以适当的评价——二十多下多数都打到床垫上了。在此说句题外之语,我也不喜欢拿教育意义去拍别人,打完以后睁眼一看,那女孩挣得满脑通红,趴在床上浑身颤抖。假如是在哭,那人必定会为此难受。实际上是在笑,所以他感觉更糟。他满身都是臭汗,皮衣底下很是枯稠。左手在抽筋,左臂又像脱了臼。所以他不管三七二十一,转身向酒柜扑去。首先,他练了特大号的杯子,往里面加满了冰炔,然后先灌满汽水,再加一小点杜松子酒,正准备一口全喝下去,忽听身后有响声。回头—看:那个女孩挣扎着跪在了床上,扭着脖子看他,眼睛瞪得比酒杯还大。两人这样对视了一会儿;那女孩说:别光顾你自己喝啊!那人想,她说得对,就把酒杯放下,问道:你喝什么?女孩说:苏格兰威士忌。黑牌的,加两块冰。他转身去拿酒——顺便说一句,这编辑是个会享受的人,酒柜里什么都不缺———面倒酒;他一面唠叨着;苏格兰酒。黑牌的。加两块冰。这可不像是一条蛆的要求呀……

    又到了夜里两点多钟,看来,电脑这个行当我是弄不下去了,Win3.1刚会弄,又出来了win95。BC4.5刚会写;又出来了5.0。像这样花样翻新,好像就是为了让我头晕;只有一件事不让我头晕,那就是小说。在此必须澄清—种误会:好像小说人人都能写,包括坐在奔驰车后座上的富婆……小说不是这样轻松的事业。要知道卡尔维诺从中年开始,一直在探讨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小说和计算机科学一样,确实有无限的可能。可惜我没有口才,也没有耐心说服我的主编先生。对我来说;只有一种生活是可取的,就是迷失在这无限的可能性里。这种生活可望而不可及。现在我的心情就像那曲时断时续,鬼腔鬼调的布鲁斯……但是,我说这些干什么呢?逗主编先生笑吗?“还小说艺术的无限可能呢你。你不就是那个王二吗?”

    现在还是来讲这个故事吧。那个编辑端了酒,朝女孩走去。她挣扎着想接过这杯酒,但是不可能……于是,他很温柔地揽住她的肩头,把酒喂到她唇边——同时下意识地数落道:苏格兰酒。黑牌的。不多不少,两块冰。可你不是一条蛆吗?那女孩马上就喝呛着了。她浑身颤抖着说:你就别提这个字了……我说过的吧,这故事编出来;就是为了博人一笑。我的动机也是如此。我说自己兜里揣着两块教育意义,随时可以掏出来,这是吹牛皮。要真有这样的本领,我就不编程序了,不追求教育意义的读者一定已经猜到了故事的结局:那个男的掏出钥匙来,打开了手铐,打着哈哈说:对不起。我不是真的——我是个报纸的编辑,出来找写文章的材料。那女孩揉着手腕说:对不起。我也不是真的;我是个社会学家,做点社会调查。笑过了以后,两人换上凉快衣服,—起出门找凉快地方去喝咖啡。在我自己的故事里,出版社的总编给我打电话说,那天你在门外吼什么呀你?开个玩笑嘛,你怎么拔腿就跑了……快回来。稿子的事还没谈完呢。唉。我的故事要是真能这样讲,那就好了。

    故事已经讲完了。还有一点需要补充的,这个故事拿S/M“搞笑”,但我对有这种嗜好的人不存偏见。可笑的是,既不是这种人,又不是这种事,还要这么搞。现在我揉揉眼睛,振奋起精神,退出写文章的程序。发了些牢骚,心情好多了。

    我觉得我还是我,我要拥有一切——今天要是不把那段C++程序调通,老子就不睡了……

    ##夜里两点钟

    夜里两点钟是最坏的时候,这时候你又困又冷,假如还不能上床睡觉,心情会很恶劣,坏念头也会油然而生……两点钟我坐在厨房里,听见有人在捅楼下的门。我认为他是个贼——虽然可能有人回来晚了,找不着钥匙,在那里瞎捅,不管是哪种情形,我都该下楼去看看。但我懒得动弹,住在这房子里的人不能指望夜里两点钟回来还有人给他开门,要是贼那就更好了:我就坐在这里等他。等他撬开了门,走进二楼的厨房时,我告诉他:他走错门了,这座破搂里往了七个穷学生。他马上会明白,这房子里没什么可偷的。也许他会说:sorry,撬坏了你的门,也许什么都不说——失望时最能考验一个人的教养,门坏了我不心疼:它是房东的,但我喜欢看到别人有教养。不说sorry我就骂他……当然,是用中文骂,让他听不懂。他身上没准还带着枪哪,听懂了就该拿枪打我了。

    十年前我在美国,有天夜里睡不着觉,坐在厨房里看书,情形就是这样的。那座房子是座摇摇晃晃的木板楼,板缝里满是蟑螂,杀不净打不光。那间厨房点着一盏惨白的灯,冷冷清清,灯光下有个庞大的电冰箱,不时发出嗡嗡的声音。说句实在话,我的脑袋也在嗡嗡地响,声音好像比冰箱还大。困得脑袋嗡嗡响时,谁部会觉得头大。这使我觉得自己没长脑袋,长了一个涂着白瓷漆的GE冰箱……

    响了半天以后,门开了,是用钥匙打开的。有人上了楼梯,一步三登地走上楼来。在一团漆黑之中又轻又稳地走上一道摇摇晃晃的木楼梯,说明此人有一双很强壮的腿。此人必是住在三楼的小宋:这孩子高考时一下考中了两所大学:一所是成都体院,另一所是东北工学院。后一所不说明什么,前一所则说明他能把百米跑到十一秒多,而且一气能做一百多个俯卧撑——这真是叫人羡慕的本领,但最后他还是上了后一所大学,毕业后到这里来留学。我朝书本俯下身来:叫他看见我的正脸不好。小宋和我不坏,我没有汽车时,常搭他的便车去买东西,他还带我上考过驾照……算是个朋友吧,虽然也没有什么真正的交情。我觉得他该去当贼,因为他走路这么轻。再说,他跑得很快,别人也逮不注他,我要是有这么一双快腿,肯定不念书了,去当贼——当然,这是夜里两点钟的想法……

    小宋念了工科——这原也不坏,而且他还要读博士。这样就加入了我们这一群。假如你还年轻,请听听我的劝告:你别去念文科和理科,最好去念点别的。不管念哪一科,千万别读博士。念博士旷日持久久,总是毕不了业——就像我老婆那样,好不容易把学分读够,该答辩论文了,她又要撒癔症。博士这个词,意思就是倒霉蛋……我有十几年没有小宋的消息,他的博士拿到了吧。我猜他现在正做博士后,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学问大了不好找事做:美国是这样,中国也是这样。现在言归正传,说说那天夜里的事:脚步声经过我的门口停住了,等了一会还没有动静。我无可奈何地转过身来——果然是小宋。我真不愿意看到他——我也不愿意看到任何人。

    夜里两点钟不睡,坐在厨房里,这不是什么好景象。他戴着白边眼镜,镜上反着白光,表情呆滞——这也不足为怪,夜里两三点钟,谁不困。他先是呆呆地看着我,然后小声说道:嗨。我也说:嗨。夜里两点钟,打过这样的招呼就够了。但他悄悄地走了进来,在我对面坐下,看看我的样子,说道:明天考试吗?我说:不。我老婆明天要答辨论文。如果他再问,我就告诉他:我老婆每隔半分钟就要翻一次身,差不多是在床上打滚。天一黑她就睡下了,一直滚到了现在。自从插队回来,很少见到驴,所以很少见到谁这样翻滚。每隔十分钟她都要问一句:现在几点了,听声音毫无睡意,所以我才到厨房里来熬夜。告诉他好一些,免得他以为我们两口子打架了。但小宋没有再问,他拿起那本霍夫曼看了看,说道:这本书现在在你这儿了……

    有关这本霍夫曼,有个典故。准要是上了数学系的代数课,谁就需要这本书,因为它是课本。有两个途径可以得到它:其一是到书店上买一本。这本书着实不便宜,要花掉半个月的饭钱,另一个途径是到图书馆借。图书馆只有这么一本,谁先借到准就能把它霸住。先惜到的人有资格续借,没借到的人只好去买了。我很不愿意回想起这件事:我三十六岁时还在学校里念书——这个年龄比尔?盖茨已经是亿万富翁了——所用的教科书还是借的。排在我后面的人借不到书,就指着我的名字骂……

    小宋拿着这本书,看了一会儿(我觉得他很怪:这又不是金庸古龙的小说,是个教科书,有这么拿着看的吗?)又把它小心地放在桌面上,小声问道:有喝的吗?我朝冰箱努了努嘴。于是他找出了那瓶可乐,一口就喝掉了半升——喝别人的饮料就是这么过瘾。下回我也找个由头到三楼上逛逛,把他的可乐也喝掉半瓶——我猜他是在系里带实验课,有学生实验做不完,他只好陪着,一直陪到了后半夜——这份助教的钱挣得真是不容易。他又何必读博士呢?读个硕士就去找工作,比受这份罪不强得多——活又说回来,我又何必要念这个霍夫曼,我是读文科的,学数学系的代数干什么……这件事说起来窝心:那年代闲着没事,修了数学系的代数和数学分析学的时候还明白,现在全忘了,等于白修——那一年我三十六岁,不是二十六岁。要是这么胡扯,就没了边际。还是说说小宋带实验的事吧。

    假如他对学生说:别做了,早点去睡吧。学生必然不乐意:工科的学生实验要算分的,没做出结果就是零分。这个毛头小子必然答道:我交了学费了!美国人在这方面很庸俗,什么事都要扯到钱上去——既然交了学费,就有权利使用试验室。他才不管你困不困。假如你说:我教给你怎么做;或者干脆说:拿过来吧,我给你做!那个不知好歹的东西还要说:不,谢谢你,我要自己做出来。于是你只好眼睁睁地看这个手比脚笨的家伙在实验台上乱捅。在十二点之前,你恨不得拿刀子宰了他。到了十二点以后,你就没这份心了。你会找东西靠着,睁着眼睛打盹。说起来也怪,我这颗脑袋困得像电冰箱一样嗡嗡响,冒出来的念头还真不少。喝完了可乐,他在我对面坐下了,看来他是想找我聊天,好啊,聊罢,夜里两点,真是聊天的好时候。但他又不说话,只管傻愣愣地看着我,我又不是你的女朋友,有什么好看的?

    我觉得自己是个忠厚的人,但是不如为什么,满脑子都是些尖酸刻薄的话。这要怪这个时辰:夜里两点钟好人都睡了,醒着的必是坏人。平常天一黑,我就睡得像个死人。可那天晚上睡不着,因为我老婆在身边打着滚。开头我劝她吃片安眠药,她不肯屹,说是怕第二天没精神。后来我叫她数绵羊:一只羊、两只羊,最后数出一大群来。想到自己有这么多羊,就会心满意足地睡着了。她说她一直在数,不管用。再后来我说:咱们俩干好事,干完就能睡了。她说:别扯淡了。最后她朝我大吼一声:你这么胡扯八道,我怎么睡啊!我看帮不上什么忙,就到厨房里来看书了,然后每隔一个钟头,她又到厨房里来看我,问我怎么不睡觉,我说我也睡不着——其实这是假话,我困死了,觉得书上的字都是绿的。我觉得我老婆那晚上的态度十足可恶。小宋看了看我的脸色说:你困不困,我说不困,其实我心里想的是:我老婆好久没动静,大概睡着了;这样我也可以回去睡了;所以我们的谈话要简短些才好……

    小宋的脸色不好:也可能是灯光的缘故,他脸色发灰。我觉得他心里有鬼。他摇头晃脑,过了好一会才说:这两天我去看亲戚了。我说噢。过了一会儿,又加上一句:怪不得这两天都没看见你。说来不好意思,小宋两天不在,我都没发现。他要是在三楼上死了,我也发现不了……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这两天我都在围着老婆转。小宋说:这两天都没课,然后又犹犹豫豫地不往下说了。忽然之间,我心里起了一阵狐疑:他会不会看完了亲戚回来,在路上撞死了一个人?然后他把死人装在行李箱里带了回来。现在他想叫我陪他去埋死人……如果他要和我说这件事,我就要劝他去投案自首。我倒不是胆小怕事,主要是因为把人撞死已经很不对,再把他偷偷一埋,那就太缺德了。小宋又接着说下去:我这个亲戚住在Young stown,那地方你也去过——顺着76号公路开出去,大概走一个钟头,那儿有个大立交桥……

    小宋说得不错:那地方我果然是去过。那座立交桥通到一个集市,那里的东西很便宜;我去过好几次,每次都是搭小宋的车。从桥上往下看,下面是一条土路,两边都是森林。路边有个很大的汽车旅馆,门窗都用木板钉住。那地方荒得很,根本就没有人。他大概就在那里撞死了人……我看着灯泡发愣,影影绰绰听小宋说那个没人的立交桥下——现在那里有人了,因为正在修新的公路。汽车旅馆里住满了工人,他那个亲戚正在经营那家旅馆。这叫胡扯些什么,他这个亲戚到我们这里来过,尖嘴猴腮一个南方人。

    说是给人当大厨的,还给我们露了一手,炒了几个菜,都很难吃——牛肉老得像鞋底,油菜被他一炒就只剩些丝——这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火候。难怪老板要把他炒掉,当时他在到处找工作,这只是三个月前的事。怎么这么快就开起旅馆了?那家旅馆有四五排房子,占地快有一百亩了。我说:那旅馆还不得有一百多间房子?他说还要多。按月出租,一人单住一间,一月四五百块钱,两人合住另加钱。每月总有近十万的收入。我想了想说:你的亲戚一定是中了六合彩,买这么大一片房子。小宋笑了起来说:哪是买的,我这个亲戚连彩票都买不起。我说:喔。原来是租的。他说也不是。这就怪了,难道是拣的不成。小宋说:这回你说得差不多。这就怪了,哪有拣旅馆的?我怎么没拣着?

    小宋这位亲戚有四十多岁了,既没有签证,也没有护照,更不是美国公民,我也不知他是怎么来的。他不但没手艺,人也够懒,哪个老板都看不中他。所以开着一辆破车,出来找工作——我猜他也没有驾驶执照。那人瘦干干的,长着几根黄胡子,醒着时也像在昏睡状态中……这种人什么都敢干,现在居然开起旅馆来了。你知道这事情怎么发生的吗?他走到这立交侨下,在这个没人的旅馆里打尖,忽然来了几个筑路工人,见他呆在里面,问他认不认识老板——这几个人要找住的地方。此人灵机一动,说道:我就是老板。你们要住房,就帮我把封窗的木板拆下来。

    美国工人帮他把房子打开,还修理了房子,不但没要工钱,还倒给他一笔房钱。此后一传十十传百,工地上的人都到他这里来住,把房子都住满了。这是包租房子,和开旅馆不同,不管床单被褥,没有房间服务,只是白拿房钱。还有一件妙事:那旅馆里有水有电,就是没人来收水电钱。小宋问我对此有什么看法。我想了想答道:没什么看法。现在是夜里两点,我整个脑子像一块木爪。想要有看法,得等到明天了。但我觉得美国的有钱人似乎太多了一点,到处祁有没人的房子,把门窗一封,主人不知干啥去了。小宋听了点点头,说道:这不也是一种看法吗?我又补上了一句话:亲戚毕竟是亲戚嘛。他听了点点头,说:说得对,然后就不说话了。

    现在我又想起了小宋的那个亲戚,此人和从温州到北京来练摊的大叔们样子差不多。这些大叔卖的十足假货,在地铁站上买票从不排队,还随地吐痰。此人可能还在76号公路下开旅馆——一年挣一百万,这么多年就是一千万了,合人民币早上亿了——有这么多钱可真让人羡慕啊。那家旅馆空着的时候,我老从它门前过:我怎么就没想过闯进去呢。说句实在话,美国没人的房子实在是太多了。

    夜里两点钟我和小宋聊天,忽然想起了去年冬天,我们两口子到佛罗里达去玩,遇上了一条垃圾虫。和我们一道的还有我哥哥。家兄在国内是学中国古典哲学的,也出来念博士。放假时他闲着没事,我接他出来散散心。一散散到了Keywest,这地方是美国的最南端的一个群岛,是旅游胜地,岛上寸土寸金。别的不要说,连宿营地里的帐篷位都贵,在那儿露营一天,换个地方能住很好的房间。就是在这样的地方,空房子也很多……我们在闲逛时闯进了一座没人的别墅,在房门前休息,忽然冒出个人来,问我们认不认得此地的业主。那个人留一撮山羊胡子,大约有三十来岁,穿一身油脂麻花的工作服。这就是那条垃圾虫了……他开着很少见的一辆中型卡车——我四五岁时在北京见过这种车,好像是叫万国牌。此人修理汽车的本领肯定很不错。

    该垃圾虫说,看到海边有几条破船,假如业主不要了,他想把它们搬走。我们当然不认识业主——说完了这几句话,他没马上走开,和我们聊了起来——就和现在一样。但当时可不是夜里两点钟。你猜猜聊什么,哲学。此人自称是老子的信徒,他说,根据老子的学说,应该物尽其用,不可以暴殄天物;美国人太浪费了,老把挺好的东西扔掉,他自己虽是美国人,也看不惯这种作风。所以别人扔的他都要拣起来,修好,再卖钱——我一点都不记得老子有这种主张。我只觉得他是在顺嘴胡扯,掩饰自己拣垃圾的行径,但家兄以为他说得有理论依据。不唯如此,他们聊得还甚为投机。

    眼见得话题与魏晋秦汉无缘,直奔先秦而去,听着听着我就听不懂了,这个老美还冒出些中文来,怪腔怪调,半可解半不可解。说来也怪,这家伙不会讲中国话,但能念出不少原文——据说是按拼音背的。我哥哥的硕士论文题目是公孙龙和惠施,还能和他扯一气。要是换了我,早就傻了。就是这条垃圾虫说:美国的有钱人大多,就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岛(我记得是叫马拉松岛)上,还有无数的房子成年空着。在厨房里,我和小宋谈起这件事。小宋打断我说:这件事你讲过,我知道。你哥哥还说,这个垃圾虫是他见过的最有学问的人。别人听过的故事,再给他讲一遍,是有点尴尬。我摇摇头不说话了。

    有关这条垃圾虫的事,小宋听过,你未必听过。那人长了一嘴黄胡子,头发很脏,身上很破,看上去和个流浪汉没两样——要是在中国,就该说他活像是建筑工地上的民工——但我哥哥对他的学养甚为佩服,和他分手之后,家兄开始闷闷不乐,开车走到半路上,只听他在后座上长叹一声:学哲学的怎么是这个样了!后来我哥哥拿到了学位,没有去做学问,改行做生意去了。我没有去做生意,但我怎么也看不惯富人的作风。每天早上我去上学,都要经过一个富人的庭院:那地方真大,占了整整一个街区,荒草离离的院子中央,有座三层的石头楼房。已经三年了,我天天从那里过,就是没见过里面有人,这种事叫人看了真是有气……

    我哥哥和收垃圾的谈了半天,对他的见解很佩服,就说:你可以出本书,谈谈这些事情。那人顺嘴带出一句他妈的来,说道:Mr王,出书是要贴钱的呀。看来收垃圾的收入有限,不足以贴补出书。后来他面带微笑地说:咱们这么聊聊,不也是挺好的吗——这种微笑里带着点苦味。现在这位老子的信徒大概还在海天一色的马拉松岛上收着垃圾,遇到中国来的高明之士,就和他谈谈哲学——与俗世无争,这种生活大有犬儒的遗风。但我不信他真有这么达观,因为一说到出书,他嘴里就带“他妈的”。尽管是老子的信徒,钱对他还是挺有用处。我现在也想说句他妈的,我有好几部书稿在出版社里压着呢,一压就是几年,社里的人总在嘀咕着销路。他们说,这本书肯定要招来麻烦,要是销路好,还值得一干……归根结底还是想赚钱。要是我有钱,就可以说,老子自费出书,你们给我先印出来再说——拿最好的纸,用最好的装帧,我可不要那些上小摊的破烂。有件事大家都知道:一本书要是顾及销路的话,作者的尊严就保不住了。

    有关家兄,还可以说得再多些,他原来的专业是中国逻辑史——这个名字怪怪的。到了美国,他修符号逻辑。这门课很困难,眼见得他头上的毛一天比一天少。要是在本世纪初年,这门科学很受重视,全世界的人都关心逻辑学的进展,现在可好,全美国只剩了一打人在研究这门科学,除了这一打人,谁也不打听什么叫作符号逻辑。这一打人里,有半打和家兄熟,剩下半打也会知道家兄——总的来说,家兄是为符号逻辑增辉的人,很受圈内人尊重。但他现在开了一家有二百多台的餐馆,用他那可以给逻辑增辉的头脑研究各种生意经……当然,这也是给逻辑增辉。古时候有位哲学家,好像是叫泰勒斯,有一回搁下哲学不干,去做了一回生意,挣了大钱。他用这种方法证明了:以哲学家的聪明去发财,简直是易如反掌,只是他平时不屑去干罢了。我现在是个小说家了,好像我也该写本能销一百万的烂书,为小说家增辉……像这么胡扯下去又没了边际。让我们书归正传——

    现在又是夜里两点钟。我睡不着觉,在电脑上乱写一通:我住在北大的51公寓,一间一套的房子,这回没有蟑螂了,但却在六楼顶上,头顶和蓝天之间只有一层预制板,夏天很热,冬天很冷。凭我还要不来这间房子——多亏了我老婆是博士,要不然还得住在筒子楼里。现在她又出国作访问学者去了,每月领280镑的生活费。这笔钱可实在不多,看来她得靠方便面为生了。但不能说给的钱大少:国家也很困难。和别人比起来,我们俩的情形还好。我老婆是博士,搞着专业,我是硕士就不搞专业,写点稿子挣些零花钱。要是两口子都是博士,我们的情形就会相当难看。不管怎么说罢,我不想抱怨什么。没什么可抱怨的。

    小宋问我,你看,该给我亲戚什么样的劝告?我脱口说道:这还用想吗?劝他见好就收:把本月的房钱收齐了,赶紧走人,哪儿远往哪儿跑,别让人找着。小宋听了显出一点高兴的样:你也是这么想的?那我就放心了。我说:光放心有什么用,你得劝他呀!他听了这话又不高兴了:你怎么知道我没劝?不劝还好,一劝他倒老大不高兴,差点和我翻了脸。人家说,他已经住进来了,这地方是他的,干嘛要跑。我说喔,他不知道这地方不是他的。那你告诉他好了。小宋说:我告诉他了,但人家不信。我说:啊呀,那怎么办。小宋愣愣地看着我——我能看出来,他也很困——看了一会,忽然一笑说:我现在正问你该怎么办。我想了一会儿,看看手表说:不知道,我们应该去睡觉。他说我说得对。于是我们就往各自的房间里走……忽然小宋又把我叫住他让我说说他亲戚的这件事到底会怎样。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厨房里。现在不再是夜里两点钟,已经是四点钟。我已经困过了劲,开始不困了。

    现在我又困过劲了,人在夜里两点钟不睡,如果不是有病,必然是因为什么难过。有些事情你可以抱怨,有些事只能自己难过。我想到那条垃圾虫在马拉松岛上收垃圾时,有时也会感到难过……我想到家兄做了生意,心里也有点难过。当然,最难过的事还是我的书出不来……年复一年,过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会越来越难过。小宋让我对他亲戚的事情发表点意见,我发现他的样子有点难过。我知道他为什么难过,就说:你那个亲戚美不了几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业主回来我告诉他了,但人家不信。我说:啊呀,那怎么办。小宋愣愣地看着我——我能看出来,他也很困——看了一会,忽然一笑说:我现在正问你该怎么办。我想了一会儿,看看手表说:不知道,我们应该去睡觉。他说我说得对。于是我们就往各自的房间里走……

    结尾一

    现在我又困过劲了,人在夜里两点钟不睡,如果不是有病,必然是因为什么难过。有些事情你可以抱怨,有些事只能自己难过。我想到那条垃圾虫在马拉松岛上收垃圾时,有时也会感到难过……我想到家兄做了生意,心里也有点难过。当然,最难过的事还是我的书出不来……年复一年,过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会越来越难过。小宋让我对他亲戚的事情发表点意见,我发现他的样子有点难过。我知道他为什么难过,就说:你那个亲戚美不了几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业主回来我告诉他了,但人家不信。我说:啊呀,那怎么办。小宋愣愣地看着我——我能看出来,他也很困——看了一会,忽然一笑说:我现在正问你该怎么办。我想了一会儿,看看手表说:不知道,我们应该去睡觉。他说我说得对。于是我们就往各自的房间里走……忽然小宋又把我叫住他让我说说他亲戚的这件事到底会怎样。于是我们又回到了厨房里。现在不再是夜里两点钟,已经是四点钟。我已经困过了劲,开始不困了。

    结尾二

    现在我又困过劲了,人在夜里两点钟不睡,如果不是有病,必然是因为什么难过。有些事情你可以抱怨,有些事只能自己难过。我想到那条垃圾虫在马拉松岛上收垃圾时,有时也会感到难过……我想到家兄做了生意,心里也有点难过。当然,最难过的事还是我的书出不来……年复一年,过着这样的生活,必然会越来越难过。小宋让我对他亲戚的事情发表点意见,我发现他的样子有点难过。我知道他为什么难过,就说:你那个亲戚美不了几天了。指不定什么时候业主回来看看,打个电话给警察,他就进去了。你买一条烟,准备去探监吧。小宋听了眼睛一亮,说道:要是这样,我就放心了……我也不知道他放心什么。但他又说:要是业主总不回来呢?我说,那就让他住在那里,赚他的钱好了,侵入别人的房产又不是谋财害命,没什么大了不得。亲戚总是亲戚嘛……他说我说得对。然后就上楼去,在楼梯上还提醒我说,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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