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把他藏在这些房间中,那显然是不可能的方法。如果我这样做,那么他将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的猜疑。虽然说我已解雇了那个讨债鬼,但是现在又找了一个红眼睛的老妈子来帮忙,她还带来一个活泼机灵的脏女孩,给她做助手,据她说是这个女孩是她的侄女儿。如果关上一间房间瞒着她们,那么会更引起她们的好奇,就会被她们风风火火、加油添酱地传播出去。她们两人的眼睛都不好,我一直认为是因为,她们长期以来喜欢从钥匙孔中,偷看并探听别人的秘密造成的;我需要她们时找不见人,我不需要她们时,她们却偏偏在我面前转。可以说,除了小偷小摸以外,这便是她们唯一可确定的品质。为了不让这些人引起疑心,所以我决定在早晨向她们宣布,昨天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来到这里。
既然我已下定决心这么办,于是我就在黑暗中摸索着,我想先弄个火把灯点亮。我踉踉跄跄地摸来摸去,可是都没有,因此我就想摸出去,到邻近的门房中,去找那个守夜人拿灯笼来照一下。当我正在黑暗中向楼梯下面摸索时,我却被一个东西绊上了,其实这不是什么东西,而是蹲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我便问这个人蹲在这儿干什么,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悄悄地一溜烟逃走了。我连忙跑到门房那里,一再请守夜人快些出来,我在回来的路上,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这时风像刚才一样依然很猛烈,因为我们害怕风吹灭灯笼,所以我们也没有来得及,重新燃起楼梯上早已吹灭的路灯,但我们检查了楼梯的上上下下,却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发现。忽然我想到,这个人说不定已经溜进了我的房间,于是我用守夜人的灯笼,先点亮了蜡烛,并且让他留在门口看着,我自己却仔细检查了每一个房间,包括我那位可怕的客人睡觉的房间。但是一切都那么安静,我可以肯定,这些房间里不会有外人。
我心里可真有些着急了,一定有密探来过我这里,但是为什么偏巧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这个夜里来呢?于是我便询问这位守夜人,当他站在门口时,我递给他一杯酒,并且想从他那里得到一点有希望的线索。我问他昨天夜里,是不是放进了一些出外饮酒回来很迟的人。他说是的,昨天夜里分别有三个人进来。一个人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个人住在巷子里,而且他亲眼看到,他们都回自己的家了。而在我住的这幢房子里,除我们外,另外住的唯一的房客,在几个星期以前就已经回到乡下去,他确实没有这个夜里回来,因为我们在上楼时,看到他的门上还贴着封条。
“先生,这个风雨交加的夜里,真糟透了,”守夜人饮完酒后,把杯子还给我说道,“所以经过我的门,进出的人不多。除了我刚才指出的三个人外,在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还有个不认识的人来找你,之后就再有没有别人来过,那我就记不起来了。”
“哦,那个人是我的伯父。”我喃喃地说着。
“先生,你见到他了吗?”
“我见到他了,唔!我见到他了。”
“还有一个和他一道的人呢?”
“和他一道的人?”我重复着他说的话。
“我想这个人和他是一道的,”守夜人说道,“在找你的人停下来,问我的时候,那个人也停了下来;在找你的人向这里走时,那个人也跟着向这里走。”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因为守夜人没有仔细地看清这个人。所以他说,看上去这个人像是一个工人;他穿的是灰色衣服,外面罩这一件黑大衣。这位守夜人不像我那样很重视这个人。所以他觉得这没有什么关系,这也是很自然的事;而我重视这个人,也有我重视他的理由。
我想我最好不要再向他打探情况了,因此我就打发他先走了。然后,我就把这两方面的情况连在一起考虑,此时我心中感到有些蹊跷和十分不安。本来这两件事都是不难解决的,而且两件事之间没有联系——比如说,有某个人在别人家或自己家里,喝得醉醺醺的,他本来就没有从守夜人的门口经过,就跌跌撞撞地走到,我的楼梯这里,并且倒下睡着了;而我这位尚不知姓名的客人,确实带了一个专门给他引路的人。但是如果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对于我这么一个,在几小时之内经历很大变化的人来说,我就会感到情况险恶,并且产生怀疑和恐惧。
我生起了炉火,而炉火在如此的清晨,发出阴冷苍白的光,我便坐在炉前悠悠地打起瞌睡来。当钟敲六下时,我感觉自己好像已经睡了整整一夜。时间还尚早,距离天亮还需一个半小时,于是我又闭上双眼睡觉。这次我却又被不时地惊醒,一会儿我耳中听到,有人绵绵絮语些,无关紧要之事,一会儿我又听到壁炉管道中,响起雷鸣般的风声。最后我终于进入沉沉酣睡,直到天空大亮,我才从熟睡中惊醒。
整个这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安下心来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目前我也不可能考虑。我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来。我感到自己意志非常沮丧,和万分苦恼,而且我感到我的心,都被撕裂得支离破碎。至于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我就好像瞎子摸象一样,毫无头绪。我把百叶窗打开,然后我向外望去,只见一片早晨潮湿,狂风暴雨仍然在,整个天空都呈现出铅灰色。首先我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然后我又坐在火炉的前面,因为我全身冷得发抖,我正在等待着洗衣妇来取衣服。我想着我自己是多么的不幸,可是我却又说不出为什么不幸,这不幸我也说不出究竟有多久了,我更说不出究竟在这星期的哪一天,我才有这个想法的,甚至我连究竟是什么也都说不出。
终于,老太婆和她的侄女儿进来了(老太婆的侄女儿的一头蓬发,和她手中拿的脏扫帚简直叫人难以分辨),她们看到我,以及我旁边生起的炉火却大为惊诧。我告诉她们我的伯父在昨天夜里来的,现在他正在睡觉,因此早餐你们要准备得好一些,如此等等。然后,我就去洗漱换衣,而把她们留在房里敲敲打打,弄得满屋子灰尘。一切完毕后我感到昏头昏脑,像一个梦游病人一样,我便又坐到火炉边,等待着那位人出来共进早餐。
过了一会儿,他把房门开了,然后他从里面走了出来。他的那样子我简直不能忍受,觉得在白天他的面目看上去更难看。
他走过来坐到桌旁后,我低低地对他说道:“我不知道该称呼你什么才好。我已经放出风去了,称呼你是我的伯父。”
“这就是对的,我亲爱的孩子!你就叫我伯父就行。”
“我想你一路上漂洋过海,肯定也有一个名字吧?”
“有,我亲爱的孩子。我用普鲁威斯这个名字。”
“你是说你以后就一直用这个名字吗?”
“喔,是的,我亲爱的孩子,事实上用什么名字都一样,除非你认为,我该用一个更好的名字。”
“那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呢?”我用低低的声音问他。
“我叫马格韦契,”他也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道,“我的教名是艾伯尔。”
“那你原来是做什么的呢?”
“我只不过是个小毛虫而已,我亲爱的孩子。”
他是十分严肃认真地回答,所有他用的字眼,好像是在指某种职业。
“你昨天晚上来到寺区的时候——”我说道,但是我说着又停了下来,心想难道这真的是昨天晚上吗?这似乎好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怎么了,我亲爱的孩子?”
“你昨天晚上,来到这里的大门口时,在你问守夜人怎么走时,有没有人和你在一起?”
“有没有人和我在一起?没有,我亲爱的孩子。”
“你没有注意到,有人和你一起在门口吗?”
“我没有特别注意,”他有些疑惑地问他说,“我对这里的路不是很熟悉,但是,我想当时确实有一个人和我一起走进来。”
“在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我希望在伦敦没有人认识我。”他说着,并用食指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抹,这一动作使我看了既恼火又恶心。
“以前在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我亲爱的孩子,认识我的人不会很多,因为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你说的是哪一次啊?”他说道,并且脸上露出机警的神色。
“是最近一次。”
他点了点头说:“也就是在那一次我和贾格斯先生相识了。贾格斯成为我的辩护人。”
我想问他为什么受审,可话刚到嘴边,他就拿起餐刀在空中一挥,并且说道:“我已得到惩罚对过去所做的,一切我都已偿还了!”然后他继续吃他的早饭。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早饭,他的吃相实在是不敢恭维,整个行为都表现得很粗鲁,吃东西的响声也很大,而且还是一副贪婪的样子。自从在沼泽地上,见到他这么吃东西以来,他已经掉了几颗牙齿,所以他总是用嘴巴磨动着食物,他把头斜在一边,尽量用他的几颗犬牙在啃食物,他的样子极为可怕,就好像是一条饥饿的老狗。
如果说本来我很想吃这些东西,但是我的胃口这下子全被他倒光了。我仅仅坐在那里,并且对他产生了一种难以克制的厌恶,忧郁而又失望地打量着桌布。
“我亲爱的孩子,我可算得上是一个厉害的吃客,”当他吃完了早餐后,他很有礼貌地向我道歉道,“不过我一向都这样。如果说我的身体不这么好,我吃得不这么香,我说不定就会少惹些麻烦了。同样,我还要抽烟。在世界的那个天涯海角,我第一次被雇放羊时,如果我没有烟抽,那么我一定会忧郁得发疯,并且自己也会变成一条羊了。”
他说完就从桌旁站起来,并且把他的一只手,伸进他穿的厚呢上衣的胸袋中,然后他摸出一只短短的黑色烟斗,又摸出一把散装的烟草,就是那种被称为黑人头牌的烟草。当他装满了一烟斗后,他就把多余的烟草又放回口袋,他的口袋好像就是一只抽屉。然后,他拿起火钳,从炉火中夹起一块炭火,并且点燃了烟斗,他在炉前地毯上转过身子,接着便做出他最喜欢的动作,就是把他的两只手伸给我。
他用他的双手抓住我的双手上下荡着,并且他嘴里叼着的烟斗还喷出一股烟气。他说道:“瞧,你是我培养出来的绅士!你是货真价实的上等人!皮普,我只要看着你,我就会心花怒放。我心里一直想着我可以站在你旁边,并且可以细细地看着你,我亲爱的孩子!”
我尽快地把我的两手挣脱出来,然后我才感到慢慢地定下心来,并且思考着当时我所处的境况。我一听到他那嘶哑的话语,一坐在那里看见他皱纹满布的秃脑门,和两鬓的铁灰色发须,我心中就十分明白,我的身上已被加了一条相当沉重的镣铐。
“我是绝对不能看到,我的绅士踩在街头的泥泞之中,我绝对不会让他的皮靴上沾上尘土。皮普,我培养出来的上等人,一定要有自己的马车!你一定要有自己的马骑,有你自己的马车乘,而且连你的仆人,也要有自己的马骑,有仆人自己的马车乘。难道我只看着那些移民们,骑在高头大马上,骑在纯种马上,天啦!而我的伦敦绅士,难道你没有马骑?不,不。皮普,我要让他们看看,事情并不是他们所想象的那样,是不是,皮普?”
说完他就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又大又厚的皮夹子,皮夹子里面装着满满的钞票,并且他向桌上一丢。
“这皮夹子中的钱够你花的了,我亲爱的孩子。这钱都是你的。我自己挣的钱都不是我的,钱都是你的。其实你不必担心花钱,我还有很多的钱呢。这次我回到我的故国,就是想看一看,我培养造就的绅士,花起钱来像不像一个绅士,这也就是我的乐趣。我的乐趣就是要看到你花钱。哼,其他的人全部都该死!”说话完后,他看了看四周,并且用手指叭的一声,打出一个清脆的榧子,“他妈的,一个一个的全部都该死,无论是戴着假发的法官,还是骑着高头大马,踏起满天灰尘的移民,他们全部都该死,我就要让他们瞧一瞧我的这位绅士,比他们全加在一起还要绅士!”
我心里对于他充满了恐惧的厌恶,并且几乎达到了疯狂的程度。我说道:“你不要再说下去了!我有话要和对你说。我想知道你以后该怎么办,我想知道你怎么样,才可以避开危险,你将在我这儿住多久,你有什么计划等等。”
“皮普,请你听我说,”他把一只手放到我的胳膊上,并且突然改变了态度,温和地低低对我说道,“请你听我说。首先,我刚才确实一说话就忘了形,我说的全是粗野不文明的话;唉,我说的全是些粗野不文明的话。皮普,请听我说,你就放过我这一次吧,我以后再也不说粗野的话了。”
“那最重要的是,”我带着心中说不出来的痛苦,我说道,“为了你不至于被人家发现,或者被别人家逮住,那么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防范措施呢?”
“我亲爱的孩子,这不是最重要的,”他还用和刚才一样的语气说道,“我的粗野不文明才是最重要的。我用多年的心血培养一个绅士,并且我是懂得,如何和绅士打交道。皮普,请你听我说。我亲爱的孩子,我的粗野不文明,你要放过我这点。”
他的严肃的语气中,表现出的荒唐可笑,这使我又焦急又想笑,于是我答道:“那点我已经放过你了,我以老天的名义,你不要再唠叨了。”
他还是坚持他的解释说:“是啊。但是你听我说,我亲爱的孩子,从那么远的地方我回来看你,当然我不是为了表现我的粗野不文明。对了,我亲爱的孩子,现在我听你说吧。你刚才要想说——”
“我说要你想一下,你怎么样才能逃避你遭遇到的危险呢?”
“唔,我亲爱的孩子,说来我的危险并不见得很大。如果没有人去告密,那么我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只有贾格斯、温米克和你知道我。除了你们三个人外,有谁会去告密呢?”
“你在街上走,会不会碰巧遇到认识你的人呢?”我说道。
他答道:“唔,我看这还不至于吧。当然我也不会在报纸上登个广告,说有个叫A.M的人(艾伯尔·马格韦契的缩写),他从伯特尼港湾回来了。其实我的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谁又能从中捞到什么呢?皮普,你还要听我说,虽然有五十倍的危险,那么我还是要回来看你的,事情就是这样的,这是我要让你知道的。”
“你会在这里待多长时间呢?”
“待多长时间?”他从嘴里取下了黑烟斗,他的嘴巴也没有合起来,只是瞪着我,说道,“我不会回去了。我永远地回来了。”
“你将会住在哪里?”我说道,“你有怎么样安排?你在什么地方才安全?”
他回答道:“我亲爱的孩子,我可以用钱买来假头发、头发香粉、眼镜、黑衣服,还有短裤等这类东西,我都可以用钱买。用这方法别的人们过得都很安全,其他人仿照他们,靠这方法过得也挺安全。至于我住到哪里去,我怎么样过日子,我亲爱的孩子,我倒很想听听你的意见。”
“现在你讲得如此轻松,”我说道,“可是昨天夜里,你那么严肃认真,还发誓说你一旦被发现就是死路一条。”
“现在我还是发誓说,我一旦被捉住就是死路一条,”他又把烟斗重新放进嘴巴,说,“而且我会被绳子绞死,在离这里不远的大街上我会被公开绞死。这才是严肃认真的,你应当了解我充分地这一点。木已成舟,那能怎么办?我现在回来了,回去和在这里都是半斤八两,我要是回去吧,甚至于会更糟。再说了,皮普,我会来到这里,是因为多少年来我一直盼望着见到你,我现在是为了你而来。说我大胆吧,可以,我早已是一只久经风霜的老鸟,我自从生下后,就天不怕地不怕地历经了很多次罗网的捕捉,今日我飞到稻草人上又何足为俱呢?如果稻草人里面隐藏杀机,那么现出就让死神来吧,让我面对着他,并且我相信我会制服他的。但是现在我还得再看一下,我一手培养出来的绅士。”
他抓起我的两只手,并且仔细地打量着我,态度俨然是,一副财主审视产业的样子,同时他还在怡然自得地抽着烟。
我想,我最好在附近的,某个地方给他找一处僻静的住所,这样对他的安全有好处。正好就在最近两三天赫伯特要回来了,他一回来我就让我的这位不速之客搬过去。我一定会向赫伯特吐露真情,而且这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很明显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共商对策,他可以给我提供建议,并且减轻我心理上的沉重负担。但是我的这一想法,对于普鲁威斯先生来讲,就不是那么显而易见了(我坚持用这个名字去称呼他),他认为他要先看一下赫伯特,看看他的面相,算一下他的命,然后再决定是不是让他参与此事。一本袖珍《圣经》被他从口袋里掏出来,这本书油腻腻的,而且边上用扣子扣着,他对我说:“即使这样,我亲爱的孩子,我们也要他对《圣经》起誓。”
我要说的是,这本袖珍的黑皮《圣经》,被我的这位恩主拿着走遍世界,目的是为了在紧急的关头要人们对《圣经》起誓,虽然这不是很合理的说法,但是我可以说,我确实不知道他的这本书,是不是派过任何其他的用处。就说这本书,本身它看上去是他从哪个法庭上稍带偷来的,也许这本书有关的故事被他了解,然后再和他本人以往的体验联系起来,他就相信这本书有无限的魔力和魅力,是任何法律也奈何不得。当我看到他从口袋中掏出这本书时,我就回忆起童年时代在乡村墓地,他是如何叫我对他发誓效忠的,而且在昨天晚上,他自己也谈到他在孤寂的异国,是如何发誓要实现心愿的。
现在他穿的衣服,是一套水手的服装,他穿这种衣服看上去好像他有一些鹦鹉及雪茄等待出售似的。他应穿什么衣服,就是我和他讨论的另一个问题。他有一个特殊的信念,就是强调短裤的功效,他认为自己很具有伪装方面的才能,并且在他自己心中,他已经设计了自己要穿的服装式样,他穿上这种衣服就能成为介乎乡村牧师和牙科医生之间的人物。而我花了很大的耐心,我才说服他要打扮他成一个富裕农场主的样子。我们做了这样的安排,把头他的头发剪短,再扑上些粉。另外,既然我的那位洗衣服老太婆和她的侄女还没有看见过他,那么,就干脆等他换装改扮之后再和她们见面吧。
看起来,采取这些预防的措施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其实不然,即使我不说我的心中也是心烦意乱,至少也给我弄得头昏眼花,我们讨论来讨论去,一直到下午两三点钟,我才出去置办这些。我出去时关照他留在家中,锁好房门,如果有人敲门,无论如何也不能开门。
在艾赛克斯街上,有一处很不错的出租房,房屋的后门正通向寺院,只要在我的窗口一叫,他就准能听得见。首先我去看这所房子,说来也十分幸运,我为我的这位伯父普鲁威斯先生,租到了这房子三楼的房间。然后,我就进进出出地从这个店到那个店,为他购买改装打扮的有关用品。当这些事情办妥之后,我就转身奔向小不列颠街,去为我自己办事。贾格斯先生正坐在桌子边,他一看到我进来,就立刻站了起来,他站在那壁炉的前面。
“哎,皮普,”他说道,“你可要小心些。”
“我会注意的。”我答道。当我走在路上时,我早就把该要说的话都想好了。
“你不要连累你自己,”贾格斯先生说道,“你也不要连累任何别人。你该懂得——任何别人。你不需要告诉我任何事。我也不需要知道任何事,并且我也不好奇。”
当然,我看出了他已经知道那个人来到了我这里。
“贾格斯先生,”我说道,“我只是想证实一下有人告诉我的话是不是事实。我并不是希望那是假话,我只是想可以证实一下。”
贾格斯先生点了点头。“你说的话究竟是‘有人告诉你’的呢,还是‘有人通知你’的呢?”他把头歪向一边问我说,他并没有瞧着我,而是表现出一副凝神的样子望着地板。“有人告诉你就是说,你和这个人当面交谈过。你要知道你不可能当面交谈和一个住在新南威尔士的人,我说对吗?”
“贾格斯先生,我说是有人通知我的。”
“很好。”
“是一个叫做艾伯尔·马格韦契的人通知我的,对我隐瞒姓名长期以来的那位恩主就是他。”
“正是该人,”贾格斯先生说,“他住在新南威尔士。”
“我的恩主仅是他一个人吗?”我问道。
“仅是他一个人。”贾格斯先生答道。
“先生,我是讲道理的人,我不会把自己的误解和错误的结论,都推到你的身上由你自己负责;但是,我总认为我的恩主是郝维仙小姐。”
“皮普,”贾格斯先生用他冷酷的目光盯住我,并且咬了一下他的食指,“正像你说的那样,我是不会负任何责任的。”
“先生,可表面上却是很像这样的,”我唉声叹气地申明自己的解释。
“皮普,可你说的一点儿证据都没有,”贾格斯先生摇着头说道,同时他把衣服向后撩起,“什么事你都不能凭表面;所有的事都要有证据。这就是最重要的人生之道。”
沉默无语地我站了一会儿,然后又叹了一口气,说道:“我没有话可说了,我通知你的事得到了证实,那就到此为止吧。”
“马格韦契,就是住在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他本人终于出面了,”贾格斯先生说道,“皮普,你总会明白的,我和你来往自始至终都是一丝不苟的,我一直严格地遵守事实的方针路线,我一点儿都没有违背这事实的方针路线。这是怎么一回事了你现在总该完全了解吧?”
“确实是这样的,先生。”
“第一次马格韦契从新南威尔士写信给我的时候,我就把给他的回信寄到了新南威尔士,并且向他提出警告,告诉他不要对我寄托希望,因为我会离开事实的严格方针。同时,我还提出另一项警告对他。因为在他的一封信中他暗示我,有一天他会回到英国来看你,所以我就警告他,不许再向我提到这件事,他是不可能被得到宽大处理的;既然判他为终身流放,那他就不能再回国了,回国他就构成了重罪,根据法律他要处以极刑。这一点我早警告过他,”贾格斯先生说着,并紧紧地盯着我,“我早就写信寄到新南威尔士,毫无疑问,他遵守了这一点。”
“这是毫无疑问的。”我答道。
“我曾经被温米克告诉过,”贾格斯先生仍然继续紧紧地盯着我,然后说道,“他说他接到一封信,信是从朴茨茅斯寄来的,海外移民普尔威斯是写信的人,或是——”
“或是普鲁威斯。”我提示说。
“是普鲁威斯,谢谢,谢谢你皮普。也许就是这个普鲁威斯吧?也许你知道他就是普鲁威斯吧?”
“是的。”我说道。
“这人叫普鲁威斯你知道。在这封来自朴茨茅斯的信上,你的详细地址被那位海外移民普鲁威斯询问了,他是代替马格韦契问的。温米克回信把你的地址告诉了他,这是我知道的。或许正是通过普鲁威斯对你的转达,你才知道住在新南威尔士的马格韦契,他的心意的吧?”
“我是通过普鲁威斯转达的。”我答道。
“皮普,再见了,”贾格斯先生把他的伸过手来给我,说道,“这次见到你,我很高兴。你可以写信给马格韦契,即写信到新南威尔士去,或者你可以通过普鲁威斯转告他,但请你务必提一下,长期以来我们的账目往来及收据详情,同时还有余款将会寄到你那里;因为还有些余款。再见,皮普!”
我们互相握手告别,他在目送我时紧紧地盯住我。当我在门口回头看他时,他仍然还在紧紧地盯住我,同时他书架上放着的,两个丑陋的头像也在挣扎着睁大眼睛,他们尽力地从肿胀的喉头中挤出一句话:“看,他是个多精明的人啊!”
温米克没有在事务所里,即使他在这里办公,那他对我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一直走回寺区的。当我走进住所时,我看到这位吓人的普鲁威斯正在畅饮兑水朗姆酒,并且抽着黑人头牌烟丝,他平安无事地待在那里。
第二天,我给他定做的衣服全都送来了,他便马上换上身。无论他穿哪一件衣服,都比不上他原来的衣服合身,这样使我真有点儿狼狈。我想,他身上肯定有一种什么东西,这东西使他没有办法把自己乔装打扮起来。在我焦急忧愁的幻觉之中,产生了这样强烈的效果,我越是让他换新衣服,我越是把他装扮起来,而他就越是像沼泽地上的那位懒散的逃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他在我童年印象中的样子和态度,总是很逼真地在我脑中再现出来;而现在他拖着双腿表现出那种懒散的样子,仿佛他的双腿还被锁着铁镣一样,而且他从头到脚,全身上下,每一个地方都表现出他是一个真正的犯人。
他在长期流放中,在寂寞的小棚里,这样久而久之就对他产生了影响,令他形成了野蛮的习气,而这种野性是什么衣服都无法驯服的。再说,当他离开了小棚后,他在移民异地的生活,是具有罪犯烙印的生活,这对他产生了更大的影响,特别是在他的意识方面,他总是那样躲躲闪闪,好像他有什么东西见不得人一样。从他的一举一动中,无论他是站着、坐着,无论他是吃、是喝,无论他是高高耸起双肩在苦思冥想;无论他取出他那把牛角柄的水兵小刀在他的双腿上擦一下,然后切开食物;无论他举起轻巧的玻璃酒杯,放到自己的唇边,好像他举的是粗笨的铁锅一样;无论他切下一片面包,在还有一点肉汁残羹的盆子里一次又一次地蘸着,好像那是他难得的美餐,然后他把自己手指上的油也蘸在面包片上,最后他才一口吞下,所有的这些举动,以及一天当中我随时随刻都会发现的,说不出名称的成千成万的他的各种举动,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告诉人们他是一个罪犯,是一个重犯,是一个戴过手铐脚镣的犯人。
在头发上搽粉是他自己的意见,因为他在裤子方面作出了让步。在头发上搽粉,就像和死人脸上搽胭脂一样,所以效果可不令人乐观。这样一来,在他身上原来想掩饰的东西,反而透过这一层薄薄的虚饰,使它更强烈地暴露出来了,在他的头顶上似乎全部闪耀出来,他令人感到十分难看。经过多次试着装扮以后,他就放弃,只要求把他的灰白头发剪短些就行。
用语言确实很难出说出,我对这位可怕的神秘人物的感觉。晚上,当他坐在安乐椅上,用他那骨节突出的双手,抓着椅子的扶手,然后他就沉沉地睡去了;他那皱纹满布的秃头低在胸前一颠一颠的。而我坐在那儿打量着他,我真想知道,他究竟犯过什么罪,我把在法庭上听来的一切罪名,都一条一条地加在他的身上,每加一条,我心头就会受一分刺激,最后刺得我要跳起来了,我便从他身边远远地逃走。我对他的厌恶是不断地增加的,如果不是因为,我知道赫伯特马上就要回来,那么无论他对我有过什么恩惠,或者为我冒过什么危险,我都会下定决心一走了之,因为我忍受不了内心的痛苦,我忍受不了他幽灵般的烦扰。有一次在晚上我确实惊得从床上跳了起来,并且我穿上了我最坏的衣服,匆匆忙忙地想丢开他,就像丢下我的所有东西去参军,到印度去作为一名普通的士兵。
我在这漫长夜晚和漫长黑夜的孤寂房间中,窗外在风凄雨厉,我想,如果这时有鬼魂出现,那么我的心情也不见得比现在更可怕。一个鬼魂不会因为我,而有被捕或上绞架的危险,而他却有被捕和上绞架的危险,因为我正是担心他的这种可能性,所以我更感到毛骨悚然。当他不能成眠的时候,他就独自玩一种叫做“耐心”的复杂扑克游戏。他的那副扑克牌破烂得不成样子,如果他玩的牌成功了,他就用他的水兵刀,在桌子上刻上一个记号。我过去从未见过他玩的这种牌,后来我也没有再见过别人玩。每当他既不能睡觉,又不想玩牌时,他就会对我说:“我亲爱的孩子,你读点外文给我听听吧。”其实他连一个外国文字都听不懂,而他却总是站在火炉前面,以一副展览会主持人的神态打量着我,而当我在读书时,我就用一只手遮住面孔,我就会从手指之间,看到他对着家具打着哑剧般的手势,要求它们注意倾听我完美熟练地朗读。我知道有一位善于奇思妙想的学者,因为他亵渎神灵,创造了一个怪人,所以他自己被怪人所缠;虽然我也被一个怪物缠住,但是这个怪物却是把我创造成绅士的人,可是那个创造怪物的人所处的环境,和我这个被创造的人所处的环境,其悲惨程度是一样。他对我越是喜欢,对我越是宠爱,我就越是想逃脱他,越是厌恶他。
我这样写着,在我的感觉上就好像已经有了一年之久,而实际只不过是五天左右。我时时刻刻盼望着赫伯特回来,并且我不敢外出,我只是在天黑以后,才带着普鲁威斯出去透透空气。终于在一天晚上,我们吃完晚餐后,因为我十分疲惫,所以我就睡着了。因为在晚上,我总是心情紧张难以安宁,所以我睡眠时也常常被噩梦惊醒,时断时续的。这天我也是在睡眠中,忽然我被楼梯上亲切的脚步声吵醒。普鲁威斯也已睡觉了,因为我的响声,所以他也蹒跚地爬起,立时我就看到他手上的那把水手刀了。
“是赫伯特回来了,你不要惊慌!”我说道。这时赫伯特冲进屋里来,因为他经历了六百英里的法国之旅,所以他带回来一股新鲜空气。
“皮普,我亲爱的朋友,你好吗?我再说两遍,你好吗,你好吗?这一别我们好像整整十二个月了!大概也真该有一年了,看你长得这么瘦,这么苍白!皮普,啊!对不起,请问这一位是谁?”
当他正向我走过来要,并且和我握手时,却一眼看到了普鲁威斯,他就停了下来。普鲁威斯紧紧地盯住他,并且慢慢地收起了他的水兵刀,他的一只手在另一只口袋中,不知在摸索着什么东西。
“赫伯特,我亲爱的朋友,”我一边说着,一便关上了那扇门,而赫伯特却呆呆地望着我站在那儿,“我要告诉你,我发生的一些奇怪事情,这位是我的客人。”
“亲爱的孩子,你不必在意!”普鲁威斯走上前来,并且拿着他那本带扣子的小黑书,然后对着赫伯特说道,“你用你的右手拿着这本书,并且你发誓:只要你走漏了风声,主就会立刻用雷电劈死你。你吻一下这本书吧!”
“你照他说的办。”我对赫伯特说道。赫伯特用无限友好地眼神望着我,友好中还夹着他的不安和惊慌的心情。他照办了,因此普鲁威斯就和他握手了,并说道:“现在你已经发了誓,如果以后皮普不把你,造就成一个上流社会的绅士,那么你就不要相信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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