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高明的骗术都有自己的命门
BI 特工几乎每天都在与谎言打交道,所不同的是,当联邦特工在执行秘密调查任务时,他们自己就成了最大的“说谎者”,而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中,他们又是揭穿谎言的专家。其角色转变的背后所隐隐透露出来的是:如何去制造不易被对手觉察出来的伪装和如何识破那些高明的伪装。这种工作的特殊性也就决定了每一位FBI 特工都有着识别谎言与骗术的高超本领。其实在生活中到处都存在着谎言,而且人类撒谎的本领也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比如,小孩子不小心摔坏了家里的一个杯子,当父亲问他时,小孩子就会说:“不是我打碎的。”当办公室里的电话响了后,有人声明要找某某时,某某如果不想听就会小声对接电话者说:“就说我不在。”这其实都是一种骗术。奥地利著名心理学家弗洛伊德认为这是一种意识行为,即自觉行为。只要这种骗术是无伤大雅或者是善意的,那么就不会对别人产生严重的影响,比如魔术师的表演。
对于FBI 特工来说,他们更为关注那些充满恶意的骗人的把戏,因为这种谎言不仅可以让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还会干扰警方的视线,所以及时准确地识别出谎言对每一位FBI 特工来说都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FBI 高级特工路易·帕特里克·格雷认为,其实很多骗术并不高明,其所使用的方法和手段也并不新奇,只要能够仔细地观察,就不难识破。美国行为心理学家特沃斯基认为,当一个人说谎的时候就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紧张,从而令他作出一系列肢体上的安慰行为,当这种行为发生的频率不断增加时,其内心的不安、紧张就会变得更加厉害,而当这种情绪大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时,他的心理就会发生质变。路易·帕特里克·格雷认为,此时就是一个人最容易暴露自身缺点的最佳时刻。有经验的FBI 特工往往会抓住犯罪嫌疑人身体出现这种变故的特征,比如摸鼻子、额头、脸颊,抻衣领等行为,从而一眼窥透其内心,揭穿谎言,还事情以真相。所以,路易·帕特里克·格雷说:“即便是再高超的骗术,也都会有它的命门,而识破一名说谎者最好的办法,就是及时准确地读懂这个人的心理。”
在世界间谍的最高学府——美国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每一位高级特工都会接受一系列的识别骗术的专门课程。据FBI 教官丹尼·刘易斯介绍,这种特殊的训练是运用心理学和人类肢体语言的结合进行的。丹尼认为,人类所有的语言行为与非语言的肢体行为都是由他的意识或潜意识支配的,而很多时候一个人身上流露出来的非语言行为往往比语言行为更为真实。对于一名合格的联邦特工来说,破解犯罪嫌疑人身上的非语言行为的最根本目的就是借此来读懂对方的心理,从而更为有效地识别一个又一个骗术。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对特工的这种训练方式,充分反映了路易·帕特里克·格雷(曾任FBI 代理局长)的理念。
丹尼在报考FBI 特工之前是一名刚刚大学毕业的小伙子,当时他正在密苏里州堪萨斯市的大街小巷找工作,只因口渴了想到商场去喝点东西,可刚刚走到门口他却发现这家商场被警察封锁了。一问才知道,原来警察局刚刚收到消息,说有人在这座大厦里安装了炸药,同时收到同样消息的还有FBI 总部。这简直是公然向执法部门叫板,于是FBI 总部立刻组织探员赶到了现场。
爆破专家在大厦里紧张寻找炸药的同时,FBI 特工也在现场对当时正在大厦里值班的经理进行询问。而丹尼的目光也一直在大厦前观望着,当他看见一个女人在接受完警察的询问后欲拉起一个七八岁的男孩离开的时候,男孩却盯着那位正在询问大厦经理的FBI 特工。女人拉了一下男孩,男孩却双手一松,他手里的那个足球便一蹦一跳地朝着大厦门内跳了过去。看看男孩脸上的微笑,再看看那个被他扔出去的足球,丹尼忽然大喊道:“小心那个足球!”周围的人们立刻向四周散去,而就在那个足球缓缓跳进大厦被一根柱子阻了一下时,突然轰的一声巨响,足球爆炸了。当惊恐的人们慢慢“醒”来时候在一旁的消防队早已冲了上去,警察在维持着秩序,而那位FBI 特工则在回头寻找丹尼,但丹尼早已离开。
丹尼已经跑了很多家公司,肚子正饿着,可口袋里却只有100多美元了。正在丹尼苦恼之际,那位FBI 特工找到了丹尼。在与FBI 特工共进午餐的时候,丹尼讲出了当时支持他作出判断的理由:一个七八岁的男孩抱着个足球却一直盯着一名联邦特工,这本身就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因为对于这种恐怖事件他应该有一点了解的,而且当时大厦现场的氛围是那么紧张,可男孩脸上却还带着笑。而大厦里的爆破专家却迟迟找不到炸药,这让丹尼忽然想到(丹尼读的是心理学专业)男孩脸上古怪的笑一定是对警察无能的嘲笑,所以他断定男孩一定了解部分事实,或者是他被恐怖分子利用了。
丹尼的判断是对异常行为的心理推断,虽然事后丹尼也曾表示,这种推论多少含有一些偶然性,但经过FBI 特工事后的调查发现,情况却与丹尼的推断有着惊人的相似——男孩正是在母亲接受警察的询问前被一名陌生男人塞到手里一个足球的,那个男人同时给了男孩几根棒棒糖,并且对男孩说,只要一会儿走的时候将足球朝大厦投去,他明天还会给男孩买好多棒棒糖。而丹尼因此事很快结束了痛苦的求职生涯,在那名FBI 特工的引荐下被招募成为了一名FBI 特工。
敏锐的观察与果敢的判断,是丹尼改变自己人生的关键,而他也正是凭借着这一点在后来的FBI 特工工作中破解了很多复杂的案件。在这起令丹尼一举成名的恐怖勒索案中,丹尼也曾表示,自己的这种根据异常行为推理出异常心理的做法是有道理的,但是如果将这种方法广义地运用到每一位出现在大厦内部或是周围的人员身上,去一一展开调查,那样得出来的结果才会是更精确的,碰巧的是丹尼一下子就直接捕捉到了那名小男孩,这只能说明他是幸运的。
虽然丹尼的话是自谦的,但是他的这种思维理念却无形之中在印证着大名鼎鼎的联邦调查局局长约翰·埃德加·胡佛的观点:一切还原真相的过程都是从怀疑开始的。
FBI是如何不动声色地读解出对方的心理变化的国心理学家纽康姆认为,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所有行为或所说出的所有语言都是经过他的意识反复筛选后的结果。可见,纽康姆的观点无形之中与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精神层次理论”达成了某种共识。在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的观念中,凡是自己能察觉的心理活动就是意识,它属于人的心理结构的表层,感知着外界的现实环境和刺激,用语言来反映和概括事物的理性内容。而前意识又被人们称为下意识,它是调节意识和无意识的中介机制。前意识是一种可以被回忆起来的、能被召唤到清醒意识中的潜意识,因此,它既联系着意识,又联系着潜意识,使潜意识向意识转化成为可能。但是,它的作用更体现在阻止潜意识进入意识,起着“检查”的作用。由于绝大部分充满本能冲动的潜意识被它控制,所以不可能变成前意识,更不可能进入意识。而潜意识又称无意识,是在意识和前意识之下受到压抑的没有被意识到的心理活动,代表着人类更深层、更隐秘、更原始、更根本的心理能量。“潜意识”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内驱力,它包括人的原始冲动和各种本能以及同本能有关的各种欲望。虽然潜意识具有原始性、动物性和野蛮性,不具备理性,被压抑在意识之下,但它并未被消灭,而是无时不在暗中活动,要求直接或间接的满足。正是它从深层支配着人的整个心理和行为,所以,可以说它是一切动机和意图的源泉。
由此可见,一个人的所有行为都来源于心的召唤,无论是弗洛伊德提到的意识、前意识,还是潜意识,都在有意或是无意的状态下指挥着一个人的一举一动。所以,FBI 特工对于身体语言所展开的所有研究与学习,归根结底还是为了通过对身体语言的了解去反推一个人的心理变化。这是FBI 多年以来一直奉行的做法,也是FBI 赖以成名的看家本领。
在实际办案过程中,支持FBI 特工无往不胜的法宝是他们对事物、对人的内心世界的精准的判断力。可以说,FBI 所采取的每一次行动,都是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身体语言或语言行为的不同得出的对方心理上的变化而做出的反应。比如,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时,许多时候FBI 特工其实都是在不动声色地解读着对方的心理,然后根据犯罪嫌疑人不同的心理状态去制定出更适合对方的询问策略。如果对方的心理状态不适合采取下一步行动的话,FBI 就会根据对方的性格弱点人为地去制造出一些适宜案情推进的状态。
FBI 特工所奉行的这一原则其实从联邦调查局成立之初就已经存在了,尤其是从著名的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在对待一名普通的FBI 特工时的情形中更是可见一斑。那是在1967年2月的一天,在华盛顿FBI 总部,胡佛突然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信是一名叫作埃迪·夏帕的少年写来的——尊敬的胡佛先生:我爸爸在联邦调查局工作,现在他已被派到了曼哈顿情报站(sac)。
您知道这里只有两名特工吗(“两名”两个字下面重重地画了三条线)?他们每人每月平均要处理65件案子!两个人就是130件啊!
我知道他们需要帮手,至少一个。这里的状况非常不好,电话本被翻得破旧不堪,打字机也是坏的,烟灰缸里满是烟蒂,即使是周末,他们也不得不用一天甚至两天的时间来工作。他们两个人实在是忙不过来了。我请求您务必加派人手。
您真挚的埃迪·夏帕
这封信至今依然被作为文件保存在美国联邦调查局的档案里,而当时胡佛局长读完这封信后即刻就写了一封回信:“我于1967年2月19日收到你的信,你放心吧,堪萨斯情报处的负责人将会与你父亲讨论这个问题。埃德加·胡佛。”两周后,FBI 驻堪萨斯州曼哈顿情报站的特工安东尼·爱德华·夏帕收到了这封信,晚上回到家他将儿子埃迪·夏帕单独叫到一间屋子,面无表情地说:“你的笔友给你回信了。”然后将胡佛的这封信递给了儿子,并严肃地告诉儿子以后不许再自作主张地给像埃德加·胡佛这样的人写信了。
就在那年夏天,联邦调查局总部派往FBI 堪萨斯州情报站的检察官向特工安东尼透露:胡佛局长认为这封信是埃迪的父亲,也就是特工安东尼指使自己的儿子写的。其实,胡佛局长当时的结论有两个:要么是埃迪在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写了这封信,要么就是特工安东尼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认为要让总部为堪萨斯州曼哈顿情报站加派人手的最有效方法就是——让他12岁的儿子给自己写信。虽然安东尼的儿子埃迪自以为聪明地在信中明确写明他的父亲并不知道这件事,再加上当时他拙劣的拼写和语法错误,但是这些看似笨拙的痕迹对于胡佛这位叱咤FBI 半个世纪的传奇人物来说,无疑恰好是特工安东尼企图掩饰自己不知情的最好证据。
检察官调查结束后,向胡佛汇报了特工安东尼的工作量和加班次数,甚至连打字机等一切与他沾边的情况都不曾漏掉,并明确表示他们相信安东尼完全不知道他儿子给胡佛写信的事情。当时,堪萨斯州情报处和人事部的主管都认为这件事可以就此告一段落了,也没有必要继续追究什么了,并且在1967年3月9日,胡佛在调查文件上批复了“同意”,但其实事态的发展并没有就此结束。因为当时安东尼正要被调往华盛顿的联邦调查局总部,对任何特工来说,没有比这更值得庆幸的事情了。当时FBI 总部已经暗中调查了安东尼的新闻专业背景,希望能够吸收他到总部的执法公报处工作。虽然在安东尼的升迁文件中写明了安东尼在联邦调查局的优良记录、教育情况、新闻写作经验,并充分地肯定了他的综合能力,但变故却在静悄悄的平静中突然而至——关于安东尼升迁文件的最终批示是:总部不需要这名特工。因为FBI 所有的总部人事调动都要经过胡佛的批准,所以自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向上推荐安东尼。就这样,安东尼又在堪萨斯州情报站默默工作了5年。直到1972年5月,安东尼才被调到了FBI 华盛顿总部,而在随后的3年里,他又从一名普通特工升任为对外事务研究中心主任,并在FBI 总部度过了余下的职业生涯。此外,安东尼还担任过联邦调查局官方发言人,以及两任FBI 局长的演讲稿撰写人。
从安东尼·爱德华·夏帕的经历可以看出,抛开联邦调查局局长胡佛性格上的多疑——对任何事物都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仅仅就安东尼12岁的儿子给胡佛写信这件事和他自己调升总部的事情看,小孩子的一封普普通通的想为父亲减轻一点工作压力的信,没想到却恰恰成为了父亲晋升路上的一次考验,让FBI 再次花了5年的时间去重新考量一位普通的特工。如果在这5年之中,安东尼在工作上稍有怠慢或是出现一些抱怨的情绪反应,相信也就不会有他后来的再度升迁了。FBI 对自己手下的特工的观察尚且如此,更何况是对那些犯罪嫌疑人呢!
FBI才是世界上最狡猾的骗术家
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骗局,比如,人与人之间因为某些不想让外人知道而出现的一些带有隐瞒色彩的谎话,或者朋友之间搞的一些恶作剧,抑或是生意场中的尔虞我诈等。美国心理学家托尔曼认为,无论一个人的出发点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他所说的谎言其实都是一种骗局。心理学家可以通过自己的研究得出人和动物在心理现象发生、发展、活动时的心理规律,但FBI 特工们则更为注重犯罪嫌疑人出现某种现象时所展示出的心理活动,以便更为有效地去揭穿一个又一个骗局。
FBI 高级特工威廉·E.艾伦认为,作为一名合格的FBI 特工,要想让自己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识别出摆在自己面前的某种情况是不是个骗局,那么这名特工首先就要明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它是一个骗局,对方会如何来设这个“局”,才能够让它显得更为逼真而令人信服呢?换言之,一名高级特工,不仅需要成为一名辨别事情真伪的高手,同时也要成为一名深谙如何骗取他人信任的专业人士。
对FBI 特工来说,无论是揭穿一个骗局,还是自己制造一个骗局,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准确地把握住对方的心理变化,这样才能够准确无误地去设置或揭穿一个骗局。心理学家托尔曼根据自己多年的研究得出结论:一个人之所以会上当受骗,不是因为对方太狡猾了,而是由于自己太过疏忽大意,或者是自己太过自负而导致自己轻敌所致。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出发,FBI 高级特工威廉·E.艾伦认为,作为一名成功的骗术家,任何时候都不要存在一种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不仅是导致一个人身触法律的元凶,同时也是犯罪嫌疑人隐藏真相企图瞒天过海的祸根。在FBI 特工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中,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伎俩几乎每天都在上演,用FBI 特工丹尼的话说就是:“每一名FBI 特工都是泡在用谎言酿造的酒缸里生活的,所以没有任何骗局可以轻易从他们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丹尼的话猛一听显得有些过于自负,但如果是跟随丹尼走回到2008年的夏天,相信很多人都不会再以为他是在说大话了。
2008年的一天,拉勒米警察局忽然接到报案,当时恰巧还在FBI 怀俄明州情报处工作的丹尼正在此警察局办事,于是便随同警察一起赶到了现场。报案的是收费站的一名员工,早上一上班收费站的经理和几名职工本来是想将放在一收费站的分站办公地的50万美元现金取出送到公司总部的,但他们敲了半天门却没人应,于是一名员工决定翻墙而入,然而几个人刚刚走到窗前,却忽然惊呆了——透过玻璃窗,衣衫不整的收费站女员工梅丽尔赤裸着下身正躺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而且她的四肢被绳子捆绑得严严实实,嘴巴也被封住了,在她身旁还放着她的内裤和牛仔裤。见到这种状况,一名男员工立刻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刚要询问情况,梅丽尔突然大吵大闹起来:“你们这些臭男人都给我滚出去!我现在看到男人就恶心!”说着突然分开众人,一头朝墙上撞去,众人见状急忙拦住了她。后来在同事和一名女警的劝说下,梅丽尔开始向警察哭诉起了她的遭遇:当日凌晨5点50分左右,3名身着警服、戴着口罩的人以“检查”为借口,骗开了紧锁的防盗门。防盗门被打开后,还没等梅丽尔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其中一名矮个子男子便闪身冲进室内,一手捂住了她的嘴巴,另一只手将一把钢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压低着嗓门吼道:“快将保险柜里的钱拿出来!”突遭变故之下,梅丽尔只好按歹徒的吩咐打开了保险柜。于是,一名高个子男子立刻拉开一个黑色提袋的拉链,将柜内的50万美元公款装进了袋子。这时,那名中等个头的家伙忽然在梅丽尔脸上抓了一把说:“哈哈,没想到这个女人长得这么性感。”于是,色心大起的3名歹徒轮奸了梅丽尔。为了防止梅丽尔报警,三个人最后将她绑了起来。
由于案发现场被破坏得比较严重,所以警察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破案证据,但细心的FBI 特工丹尼却发现了几个疑点:据当时为梅丽尔剪开绳子的女员工介绍,梅丽尔的手脚都被绳子捆住了,但捆了几个小时的手腕上却只留下了一些红印,手掌和手指并没有因血脉不通而变紫;脚上也只缠了两圈,双脚都能活动自如;更为奇怪的是,封在她嘴巴上的封口胶在解绳子时竟然自己掉了下来。为了慎重起见,警方决定让法医为梅丽尔检查一下身体,没想到梅丽尔的情绪依然很激动,坚决不同意。警方一时间也没了办法,但在丹尼的一再提醒之下,警察局还是决定对梅丽尔进行一次测试,因为在这次强暴抢劫案中这一收费站毕竟丢失了50万美元现金。最终在女警的劝说下,梅丽尔同意接受测试。
随后的两天里,梅丽尔接受了警方安排的两次测试。虽然心理专家对梅丽尔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催眠,但其表现却大大出乎专家的意料。起初梅丽尔表现得十分镇定,后来随着对事发时情景的回忆,她那悲痛欲绝的哭诉竟然还让测试她的女专家流下了同情的眼泪。测谎结果以99.99%的可能性排除了梅丽尔作案的嫌疑。
面对这样一个结果,警局人员颇感意外。当负责此案的警长将结果告诉丹尼后,丹尼也感到有些意外。但想了想,丹尼还是叮嘱这位年轻的警长,一定要继续跟踪调查梅丽尔。此后,因工作关系,丹尼被调到了FBI 总部任职。一个月后,他收到了拉勒米警局的电话,是那位年轻的警长打来的,他告诉丹尼那起案件已经告破了,作案者正是梅丽尔,而他正是通过跟踪梅丽尔,从她近期异常的消费记录上发现蛛丝马迹的。在那位警长眼里,丹尼是神奇的,因为他只是陪同警察去了现场,仅仅目睹了当事人与现场,而其他方面的情况大多都是从这名警长口中得知的,但他却指导着这位警长破获了这一案件。其实,从一开始,丹尼就发现了这起案件的与众不同——警察赶到后梅丽尔突然出现的撞头行为做得有点过火。因为一个正常的受害者如果是感到羞愧打算寻死的话,完全没有必要在警察赶到时再去做,而且早在警察赶到前收费站的员工和经理就已经赶到了,而他们中间并非没有男人存在。这说明梅丽尔的撞头行为是做给警察看的,也就是给警方造成一种先入为主的错觉。这是其一。其二是,当梅丽尔拒绝医生为其做身体检查时,虽然看起来情绪激动,像是人受到刺激后的一种正常心理和身体反应,但这种受法律保护的拒绝却只能证明她是不愿意让警方从体检中得到什么信息。一个受害者不愿意向警方提供更多的犯罪嫌疑人留下的证据,这时丹尼已经可以肯定梅丽尔即便不是主谋也是帮凶。最出人意料的是梅丽尔通过了测试仪的考验,这让很多开始时支持丹尼意见的警察都在瞬间改变了观点。但丹尼却认为,测试的结果只能说明梅丽尔的心理素质极好,并不能直接排除整个案件中出现在她身上的疑点。所以当警长找到他时,他立刻想到,这次测谎反而有利于破案,因为对方通过了测试,在心理上一定会更加得意,如此一来,便一定会在日后的工作和生活中露出马脚。
丹尼说,从一开始偷钱时,梅丽尔就抱着一种侥幸心理,而到她通过了测试后,她的侥幸心理反而在瞬间被放大了,所以最终才会被那名警长抓住把柄,成功破案。
“砝码效应”:FBI不可或缺的制胜手段
联邦特工的读心魔法中,有一种被他们称为“砝码效应”的理论。而一提到砝码,很多人自然就会想到天平。众所周知,砝码即是天平上作为质量标准的物体,通常为金属块或金属片,可以用作称量较精准的质量。美国心理学家米尔格兰姆认为,每个人的内心世界里都会有一座天平,当他的心情处于平静状态时,天平就会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而一旦这个人的情绪出现了波动,无论是因高兴而激动还是因痛苦而悲伤,他内心的那座天平都会出现倾斜。所以说,人类内心的这个天平世界是受情绪影响的,而使天平失去平衡状态的砝码正是人类自身的情绪。
联邦特工的“砝码效应”正是基于米尔格兰姆的这一理论建立起来的。这是因为,在面对那些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时,如果遇到那些心理素质极好而又极为善于伪装自己的对手,FBI 特工有时也很难在短时间内从他们身上寻找到破绽。因为如果一个人的内心始终处于一种冷静状态的话,他就会表现得很理智,无论是他身上所表露出来的语言信息还是非语言的身体信号就会变得不够明显,而这时候他们内心的天平往往是处于平衡状态的,所以即便是作为一名优秀的FBI 特工,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辨别出对方所陈述的事情是真是假,从而使整个案件陷入一种无法突破的困境。
这时,很多联邦警察就会选用测试仪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的测试与评估。但测试仪很多时候只能代表对方出现的一种情绪的波动,如果在测试时对方出现情绪上的大起大落,那么测试仪测出的结果就会失去参考价值。而在这时,“砝码效应”却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砝码效应”简单而言就是要通过人为地改变天平一端的砝码质量而致使一个人内心的天平失去平衡,这样对方在情绪出现波动的情况下,才会在潜意识或是下意识的状态下透露一些有用的信息,为FBI 特工侦破疑难案件打开一个具有决定性的缺口。所以,曾在美国FBI 国家学院做过教官的高级特工路易·帕特里克·格雷认为,作为一名FBI 特工,如果能够做到从一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捕捉到其内心天平的失衡点的话,他只能算是一名可以被培养的联邦特工;如果是能在犯罪嫌疑人的内心天平处于平衡状态时,通过某些方法让他的内心失去平衡,才是一名优秀的FBI 特工。
当一个人处于内心平衡的冷静状态时,如果这个人十分狡猾,那么将很难从他的身体语言中捕捉到他的内心变动。而如何运用自己的智慧去打开对方的心灵之窗,让犯罪嫌疑人失去内心的平衡,每一名FBI 特工往往都有着各自的独到之处。
塔拉吉·鲍尔是一位出色的FBI 特工,在2010年,因为他的一位老朋友的女儿结婚,所以他请假打算到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东北部的一个农场里去会见那位朋友(他的朋友在那里搞了个农场专门养牛)。当塔拉吉·鲍尔驾车驶入加利福尼亚州后他的车便出了故障,一查,原来是油箱出现了漏油的情况。无奈之下,塔拉吉·鲍尔坚持着将车开到了前面的一个农场,然后请这家农场里的人来帮忙。可是等车修好了,塔拉吉·鲍尔却走不了了,因为帮他修车的那个人就是这家农场的主人之一,而他的农场规模并不大,只养了几十头牛,但就在这两天经常出现奶牛丢失的现象,而且在这位农场主为塔拉吉·鲍尔修好车时,有工人告诉他又丢了一头牛。
看着好心的农场主忧心忡忡的样子,塔拉吉·鲍尔决定帮帮他。于是塔拉吉·鲍尔就问了关于农场的一些情况。农场里只有5名工人,而且农场地处偏僻。那么,小偷究竟是如何偷牛的呢?偷了又是如何从这里运走的呢?农场主介绍完这里的情况后,想了想,还是报了警。因为虽然塔拉吉·鲍尔看起来想帮他,但农场主却不知道他的身份。等警察赶到后,一名工人又跑过来通知农场主,说刚刚丢失的那头牛被找到了。获悉此消息,农场主很高兴(看来报警还是有用的)。
由此,塔拉吉·鲍尔断定这个小偷就住在附近,或者就在农场里生活着,不然怎么一听到农场主报了警后就立刻将所偷的牛放了呢?一定是知道警察马上就要到了,怕在运走赃物的时候被警察抓到。想到此处,塔拉吉·鲍尔立刻就在农场周围转了起来,还向几名工人打听了一下农场周围的情况。塔拉吉·鲍尔发现这里十分偏僻,两面环山,要翻过山再走几十英里才会看到人烟。塔拉吉·鲍尔想了想,立刻排除了外人作案的可能性,于是他将目标对准了农场。而恰在此时,赶来的两名联邦警察找到了塔拉吉·鲍尔,可问来问去,两名联邦警察却怀疑塔拉吉·鲍尔是在此借车坏了的名义将农场主牵制住以伺机偷牛。塔拉吉·鲍尔反问道:“我一直和农场主在修车,哪里有分身之术去偷牛?”一名警察却笑了:“这正是你的聪明之处,你缠住农场主,好让你的同伙下手。”无奈之下,塔拉吉·鲍尔只好亮明了他的FBI 特工的身份。
对5名住在农场的工人进行了单独询问后,塔拉吉·鲍尔并没有发现这几个人哪里有不对劲儿的地方,但塔拉吉·鲍尔并没有失望,继续采用过激的假设性询问,企图将他们一一激怒,以便从他们各自失衡的状态中去寻找破绽和疑点。但农场并不是警察局的审讯室,况且这5名工人每个人的心里都很明白:警察和FBI 特工手里没有任何证据。一时间塔拉吉·鲍尔有些心急起来,因为眼看着天马上就要黑了。恰在这时,农场主将一头散养的牛拉回了牛舍,夕阳的晖光将牛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塔拉吉·鲍尔又悄悄问了农场主一些问题,当得知这里的人都信仰新教后,塔拉吉·鲍尔立刻吩咐农场主将所有的工人都叫过来,在天黑前搞一个简单的祈祷仪式。
等吃完晚饭之后,天已经黑了,塔拉吉·鲍尔又将大家召集到了一间屋子里,而工人们奇怪地发现,屋子里竟然有一头牛。这时塔拉吉·鲍尔对大家说:“刚才我们已经在神面前祈祷过了,尊敬的圣主已经答应我,就在今晚,让那头曾经被偷过的牛自己把偷它的那个可恶的贼给找出来。”正当大家面面相觑的时候,塔拉吉·鲍尔又指着那头牛对大家说:“圣主已经赋予了这头牛神的力量,等一会儿我会遵照神的意愿把屋里的灯关掉,我们几个人都出去,然后我们每一个人都单独进来摸一摸这头牛的尾巴,如果谁曾经偷过这头牛,那么当他进去摸牛尾巴的时候,这头牛就会‘哞哞’地叫,而如果牛没有叫,就说明不是他偷的。”随后农场主关上了屋内的灯,大家都排成了队,一个接一个地走进了屋里。第一个工人进去了,牛没有叫;第二个工人进去了,牛还是没有叫;直到第五个工人从屋里走了出来,牛还是没有叫,每个人都大眼瞪小眼地望着塔拉吉·鲍尔。这时,所有人重新回到了屋子里,并打开了灯。在灯光下,塔拉吉·鲍尔让他们每个人(农场工人)都张开了那只曾摸过牛尾巴的手,只见其中有4个人的手上都沾了很多炭灰,而只有1个人的手上干干净净的。忽然,塔拉吉·鲍尔伸手一指这个人,对农场主说:“他就是那个小偷。”这个工人并不服气,而塔拉吉·鲍尔则指着牛尾巴让大家看——原来牛尾巴之前已被塔拉吉·鲍尔做了手脚,即他在上面涂满了炭灰。
虽然运用通常的办法无法让小偷失去内心的平衡,从而露出马脚,但农场主黄昏时牵牛的情景却启发了塔拉吉·鲍尔,于是他巧妙地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做贼心虚的心理,并借助他们信奉新教的信仰,将一件说起来其实十分简单的事情故意搞得很夸张,而为的是让那名做贼者在这个过程中内心的天平失去平衡,以致小偷在黑暗中走进屋子以后内心出现了“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念头,从而不敢伸出手去摸那只根本没有什么神灵相助的奶牛,进而露出了自己小偷的本色。而之前塔拉吉·鲍尔所作的所有铺垫,诸如祈祷、安排一间关了灯的黑屋子、在黑暗中让嫌疑人摸牛尾巴,等等,看起来是在渲染一种神秘的氛围,其实那就是FBI 特工“砝码效应”中不可或缺的“砝码”!
如何从欺骗行为中窥测到对方的真实意图
论是在生活、工作、社会活动中,还是在FBI 特工面对犯罪嫌疑人的询问时,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欺骗行为,而美国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宾塞认为,欺骗行为几乎每天都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上演着,因为说谎从本质上讲其实是人类在社会中生存的一种工具,只要这种欺骗行为在主观上不存在什么恶意性,即不违背道德,不犯罪。如何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体上出现的欺骗行为窥测到对方的心理动向,对FBI 特工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而查找犯罪嫌疑人欺骗行为的过程,其实就是寻找一个人身上不舒适标志的过程。心理学家费斯汀格认为,不舒适的行为是人的一种生理上的反应,虽然我们无法从一个人身上出现的不舒适行为中直接就判定这个人在说谎,但只要同时能够证明这个人身上的不舒适行为并不是因某些客观因素所造成的,就可断定这个人一定是在说谎。
在FBI 特工审讯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这种方法的使用经常会令他们得到满意的答案。根据费斯汀格的实验研究发现,当一个人内心感到不舒适时,他心跳的频率就会加快,甚至是额头、鼻子会出汗,头发会竖起来,而且有的人还会出现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的情况。这时候,如果能从自己所处的环境中走出来透透气就会觉得好受些,或是在原地活动一下手臂,轻轻地踢踢脚,摆摆腿,改变一下坐立的方式,这些行为都会使自己的情绪得到不同程度的缓解。在当今社会中,在面试或谈判中,就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但如果是当一名FBI 特工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对方身上出现了这些行为,那么就会引起FBI 的注意,FBI 会极力寻找究竟是什么话语让对方产生了心理上的不适,因为找到这个症结所在之后,可以再围绕着它去展开相关的调查,而如此真相往往就会浮出水面。
但是,有些不舒适的行为,如果不是仔细观察是很难被发现的,比如一个人突然感觉到了口发干不停地吞咽唾液,或是喉结突然上下跳动,甚至是清一清嗓子,轻轻转动一下脖子。这些都是人在内心感觉到困苦时所发出的信号,但这种情况如果是发生在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的身上,说明这个人一定是在说谎,那么毋庸置疑,其说谎一定是为了隐藏真相。
作为一名优秀的FBI 特工,联邦调查局局长威廉·H.韦伯斯特认为,无论是运用各种方式方法,还是借助于测谎仪,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否在说谎并不难,难在如何把握好或控制好对方被揭穿谎言后会朝着哪个方向走。这种对犯罪嫌疑人心理的全面洞悉与把握,并没有一定的规律可循,需要每一位特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对策。比如,当面对一名犯罪嫌疑人时,即便当时FBI 发现了他是在就某个问题说谎后并及时指了出来,但有些犯罪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往往马上就可以做出反应“对不起警官,我记错了”,而很多时候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根本无法令办案者再继续正常地询问下去。也就是说,FBI 只有了解到当时对方的心理,才能够从中得到有关案情的一些真实信息。
2008年的夏天,在美国爱达荷州的鲑鱼河畔,接连发生了两起谋杀案。死者均为年轻的女性,她们都是慕名来这里游玩的,而较为奇怪的是死者在被害前不久都有男朋友相伴,只不过中途都因为某些看起来好像是根本无关紧要的事情而短时间离开了现场——第一名死者的男朋友称,当时他和女朋友钓到了两条鱼,他便把鱼拿去给河边小树林里面的渔民去做成烤鱼,因此离开女朋友的身边的;另一名死者的男朋友称他们钓了半天鱼,结果一只也没有钓到,而女朋友肚子饿了,所以他去找渔民想买点鱼吃而离开女朋友身边的。而就在这两名男人离开的这一段时间里,他们的女朋友无一例外地被人残忍地杀害了。现场的情形令人惨不忍睹,两名女性均被一刀割中了脖颈,鲜血染红了死者身边的河水。
当地警方接到报案后,一直没有查到凶手,只找到了一名不算证人的在场证人拉蒙——拉蒙是附近渔村的老人,每到夏天都会到鲑鱼河边来钓鱼。由于他多年前双耳就失聪了,所以他听不到任何声音。这一点树林那边的渔民们都可以做证,并且事发时死者都是在东岸被害的,而拉蒙老人却始终如一地坐在河岸偏南的一面,中间刚好有一个不小的拐弯将一切都阻隔在了两个世界。警方想将河畔暂时封锁管制,却遭到了当地渔民的一致反对。无奈之下,当地警方只好向FBI 求助,于是FBI 爱达荷州情报站就派出了特工马丁负责对此案进行调查。
了解到案情后,马丁也觉得事情有些蹊跷——事情怎么会那么巧呢?从那两名男子的讲述中马丁获悉,他们来到这里最多也就只有半天的时间,因为这里处于鲑鱼河较偏僻的地段,所以极少有人来,偏偏是来了两对男女,其中两名女子就出事了。由此,马丁断定这绝不是巧合,而凶手一定就住在附近。接下来的几天,马丁在出事现场的河段进行了勘察。河滩处的水很浅,加上风很大,不要说早已是事隔多日,即便是在案发之日也很难找到什么证据。而马丁又按照那两名男子讲述的情况穿过了小树林。小树林不大,树叶也并不密,树林后面不远的地方就是渔民临时居住的地方。据渔民们讲,只有到了汛期他们才会来这里居住,而其余的时间都在河对岸的家中居住。从这些渔民中,马丁证实了那两名男子的话,他们果真是来烤鱼和买鱼的。而谈到这两起凶杀案,村民都说一定是河神米拉朵在惩罚他们,因为他们在鲑鱼河里游泳、在河畔谈情说爱亵渎了河神,而马丁再问,得到的却是一些关于河神的古老传说了。
思索之下,马丁最后将目光对准了老人拉蒙。通过几天的调查,马丁发现拉蒙每天都会有规律地到河边钓鱼,并没有什么古怪的举动。马丁曾试着把文字写在沙滩上与拉蒙沟通,发现这位老人并不怎么爱与人交流,似乎永远是那么一副死板的面孔,而只要是一问及那两名女子被害的事,拉蒙就总会冷冷地摇摇头,但马丁发现这时老人就会将目光直直地望向水面上的鱼漂。由于马丁从老人的目光中感觉他一定隐瞒着什么,所以接着他又在地上写下了一行字:你真的没有发现那两名女子被杀害时的情形吗?拉蒙看完地上的字,两颊的肌肉突然缩紧,紧紧地咬着牙摇了摇头。马丁立刻明白,拉蒙一定知道什么。恰好这时河面上的鱼漂一跳,拉蒙猛一拉鱼竿,钓上了一条大约有5斤重的鱼,脸上露出了少有的笑容,但等将鱼装入鱼篓中后,他突然间双手掩面失声痛哭起来。当情绪平复下来后,拉蒙却突然将刚刚钓到的那条大鱼又丢回了河内,然后收起鱼竿走了。
拉蒙的表现让马丁感觉他一定有问题,于是他又去向那些渔民询问拉蒙的事情。通过询问渔民,马丁了解到,原来拉蒙的身世挺惨——20年前,因为当时为了多捕点鱼好挣钱,所以一天中午拉蒙就不顾妻子的反复念叨,决定再打捞一网鱼后再回家吃饭,而妻子只好再陪他下网,可就是这一网下去后出事了——网很沉,根本拉不上来,但拉蒙当时很高兴,他就让妻子拉住网,自己则下到了水里。原来网被一根烂绳子绞住了,于是他迅速用刀割开了绳,然后浮出了水面。浮出水面后,拉蒙发现天空突然变得很黑,狂风之中,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一头栽进了河里,可他沉入水里去找,妻子却再也不见了。
获悉了这些消息后,再综合拉蒙种种奇怪的表情,马丁渐渐明白了一切——拉蒙一定是因为看到那两对年轻情侣过分亲昵的表情后才对她们起了杀心的。但马丁并没有找到相关证据,于是马丁也找来个鱼竿陪拉蒙钓起了鱼,并且向拉蒙讲起了从渔民那里听来的关于他和妻子的美丽的爱情故事。虽然一开始时拉蒙一句话也没说,但是第三天拉蒙突然间脸上露出了笑容,丢下鱼竿纵身跳入了河中(想跳河自杀)。不过,很快拉蒙就被马丁救了上来,而在州医院里拉蒙承认了一切,即那两名女子正是他杀的。其实,拉蒙每天来河边钓鱼是在与妻子进行无声的交流,而那两对青年情侣的出现却破坏了这一切。这就是拉蒙杀害两名女子的原因。
FBI 特工马丁通过自己独到的观察能力,发现了行为怪僻的垂钓老人拉蒙,然后又根据老人的表情变化明白了老人有说谎的行为。但聪明的马丁却没有当场揭穿对方,尤其是当拉蒙钓上来一条5斤重的大鱼后出现的一系列失常反应,让这位年轻的FBI 特工在刹那间明白了拉蒙虽然每天都会来河边钓鱼,其实他早已把自己所钓上来的每条鱼都当成了自己坠落河中溺水而亡的妻子的化身。而但凡具有这种情感经历,又过着孤僻生活的人,情绪往往会走极端,尤其是当受到外界的某种刺激之后,所以马丁才准确地推断出了两起凶杀案的凶手其实就是拉蒙,并最终运用老人对妻子的情感令对方道出了真相。
超强的心理素质与坚忍力是FBI的必修课
于每一位即将成为FBI 高级特工的成员来说,FBI 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都会对他们进行严格的训练,很多科目如果不是亲身体验,很难被外人理解其中的奥妙。比如,对一名特工耐力的考验,决非常人可想。美国心理学家李·克隆巴赫通过多年的研究认为,一个人内心所能承受的压力大小,是由他的人格信度所决定的。换句话说,一个人的人格信度越高,那么他内心所能承受的压力就会越大。
FBI 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的心理专家们巧妙地运用了克隆巴赫的这一理论,形成了一套具体的适合于对每位特工的信度进行考量的方法。其中,在被FBI 选中被列入特工成员之前,都要接受一次测谎的考试,而经过一定的特训之后,FBI 依然会对每一名成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测谎试验。比如,众所周知的测谎仪试验。通过这种试验,FBI 一方面是要掌握每一名即将步入特工行列的成员的心理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还会根据每个成员不同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特别训练。比如,如何根据测谎仪所针对的一个人的生理参数的变化——皮肤电、脉搏、血压、呼吸等,来进行人为的干扰和有意破坏测谎专家对这些数据的采集,从而巧妙地逃过测谎仪的“眼睛”。FBI 高级特工詹姆斯·B.亚当斯认为,这种特训是很有必要的,也是一名特工人员所必须掌握的技能,因为在很多时候,只要是一个有着足够镇定心理的普通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通过测谎仪的测试,何况是一名受过训练的特工人员。因为在面对一些恐怖分子的调查中,如果一名特工不幸被敌方抓获了,那么他所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测谎仪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所以,亚当斯经常强调,一名优秀的联邦特工身上要有一种超常坚韧的力量与耐心,无论是在调查和侦破工作中,还是在执行某项特殊的间谍任务时。
在FBI 对每一位新加入的特工人员进行考核时,并不是从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取得了毕业证便算是正式过关了。他们根据克隆巴赫系数的理论,会对每一名刚刚加入特工行列的成员对联邦政府的忠诚度做一次超常的考验,尤其是在发生了联邦调查局资深特工汉森竟是潜伏了15年的俄罗斯双重间谍的事件后,为了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上演,FBI 对高级特工的审核就变得更加严格了。FBI 的这一决策,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杜绝了汉森事件的重演,并且从另一面也让FBI 的每一位特工人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更高的提升。
据FBI 心理专家波斯纳透露,每一位高级特工从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毕业后,都会被任命去执行一份潜入计划,然而每次都会出现不同状况的情报泄漏,为此FBI 特工会遇到被人逮捕后遭毒打和严刑逼供或是各种各样的生存挑战等不同的心理考验,而这一切接受特别考验的特工事前并不知道,一旦他们过了关,便会被FBI 委以重任,派往各地去执行特殊的间谍工作。
巴尔顿就是这样一位历经磨难后得以重生的FBI 高级特工,他经过特训后被FBI 派驻到了素有“绿山之州”美誉的佛蒙特州执行一项秘密任务。国家安全局得到一份准确的线报,在这样一个森林遍布的州内,竟然隐藏着一个组织严密、参与人员众多的毒品制作与加工、贩卖的团伙。为了彻底打垮这个团伙,FBI 曾先后派出3名特工打入其中,而有两名去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至今依然毫无消息,另一名特工后来被当地警方在康涅狄格河的河畔发现了他的尸体。这一次为了安全起见,FBI 总部派出了巴尔顿,并由一位指定的长官专门负责与他联系,所有能够证明巴尔顿身份的东西全部被销毁,只在FBI总部局长的保险柜里存留了一份他的秘密档案。显然,这次行动对巴尔顿同样是一次考验,因为他根本无法利用FBI 特工的身份得到当地警方的任何帮助。
巴尔顿到达佛蒙特州后,首先与当地的小混混儿们打成了一片,随后又做起了贩卖摇头丸的勾当。因其敢拼敢打,所以他很快认识了一个叫斯拉夫的人。斯拉夫在一个小镇开了一家酒吧,但据说他名下的产业很多,在很多州都有自己的实业,可偏偏这个人就喜欢住在那个小镇的小酒吧里做一名小老板。巴尔顿很奇怪,觉得这个斯拉夫一定非同一般。而在随后的接触中,斯拉夫介绍巴尔顿认识了几名老板,而且在他们的关照下巴尔顿进入了一家娱乐场所,负责那里的保安,期间经常会遇到警察局的人来临检。虽然这都被他巧妙地应付过去了,但巴尔顿明白,这一定是他们在考验他(确切地说,是斯拉夫在考验他),不然为什么偏偏警察来检查时那几个卖毒品的小混混儿却都出现在了这里?但他依然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因为他感觉到自己离那个毒品加工、制作、贩卖的团伙的心脏已经不远了。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一次,当巴尔顿受斯拉夫之邀到一家私人游艇上去保护几名老板赌博娱乐时,突然平静的康涅狄格河上出现了一艘快艇,上面有海警一边在对他们喊话,一边有数名警察将几支枪口对准了他们。原来有人举报,说有人开着私人游艇公然在康涅狄格河上吸毒和赌博。而当时,在他们的游艇上的确藏着几公斤的4号海洛因,而且巴尔顿记得,它们就放在抽屉里。这时,两名海警跳到了游艇上,一名海警站在外面,另一名跟随巴尔顿进到了里面,果不其然,这名海警发现了海洛因,可正当他呼叫外面的同伴时,游艇忽然加速跑去,将站在外面的海警立刻甩到了河里,而另一名在屋里的海警突然将枪口对准了斯拉夫。巴尔顿虽然手快也掏出了枪,还是慢了点,但他趁着艇身一晃的工夫一脚将对方的枪踢开了。这时斯拉夫看着巴尔顿,他即刻明白了,略一闪念便扣动了扳机。随着枪声一响,斯拉夫忽然哈哈大笑。原来这果然是斯拉夫设的一个局,目的只是考验一下巴尔顿。巴尔顿从此就被斯拉夫纳入了他的制毒团伙之中。
一天晚上,巴尔顿突然(在酒吧喝酒时)被三个人围住了,他们自称是FBI 的特工。随后不由分说三人就蒙住了巴尔顿的头,将他带到了一间屋子里,然后让他交代他制造和贩卖海洛因的过程,并让他谈谈关于斯拉夫的事情。巴尔顿矢口否认,结果招来了一顿毒打。这几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FBI 特工,动起手来却狠得要命——在鞭子上蘸了盐水不停地抽打着巴尔顿,以致好几次他都晕了过去,而当他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时接着又是一阵毒打。最后三个人看实在是问不出什么了,就将巴尔顿拉到了野外。在一片野地上,一个自称探员的人掏出了枪,并再次警告他:“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这一刻巴尔顿很想亮出自己的身份,可他忽然意识到,FBI 虽然有抓人的权力,却没有处决一名手无寸铁之人的特权,于是他闭上了眼睛假装等待死亡,而结果如他所料,死亡并没有来临。显然,这是斯拉夫在试探巴尔顿。这次之后,巴尔顿彻底得到了斯拉夫的信任,后来在他摸清了斯拉夫等人制毒和贩毒的经过后,终于将这个团伙一网打尽了。
FBI 特工巴尔顿的经历,与其说是在执行FBI 分派的一项任务,倒不如说是在接受对自己内心极限的挑战。值得一提的是,最终巴尔顿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识破了斯拉夫对他的多次考验,尤其是当那3名假冒的FBI 探员(斯拉夫的手下)对他“严刑逼供”时,如果不是他们掏出了枪,用死亡来威胁巴尔顿,巴尔顿依然无法立刻看清对方是在试探他的心理,以至事后巴尔顿说:“一名优秀的特工,对于敌人出现的每一次哪怕只是细微的风吹草动也不能轻易放过,否则,可能会成为他致命的武器。”
寻找情绪波动的临界点,让谎言无处遁身
于一名FBI 特工来说,很多时候不是要自己去制造谎言,就是要自己去揭穿犯罪嫌疑人所说的谎言。虽然发现谎言的时间往往是短暂的,但寻找谎言的过程却常常是漫长的,所以每一名FBI 特工都很注重犯罪嫌疑人在被询问时所表露出来的一切行为,无论这种行为是合理的还是出人意料的。因为犯罪嫌疑人通过身体或是语言所透露出来的正常与非正常的行为,对于FBI 特工及时掌握对方的内心情绪变化有着至关重要的帮助——他们可以借此来判断对方正处在一种什么心理状态之中,以便通过提问的方式,进一步观察或确认是什么原因让犯罪嫌疑人在某一刻出现了愉快或是不安的情绪,又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忽然之间变得紧张和恐慌了起来,从而根据犯罪嫌疑人内心出现的情绪变化及时调整询问的内容,并更改相应的策略。除了通过观察及时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内心变化外,FBI 特工还十分注意对犯罪嫌疑人身上突然出现的情绪波动的临界点进行观察。“临界点”这个原本由物理学而来的名词,在物理学上被泛指为事物由一种状态变成另一种状态前所应具备的最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因为能量的不同而会有相的改变。
例如,从冰到水再到水蒸气,相的改变代表界的不同,故当某一事物到达相变前一刻时被称为临界,而临界时的值则被称为临界点。在工作中,FBI 特工巧妙地将临界点应用到了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审讯之中。很多犯罪嫌疑人出现说谎行为后,FBI 特工有时不会当场就拆穿他们,而是继续等待对方情绪上出现明显的临界点行为的信号时,才会对其展开全面的反攻。
美籍德国心理学家科勒研究出了格式塔组织原则,其中的相似原则认为,当刺激物的形状、大小、颜色、强度等物理属性方面比较相似时,这些刺激物就容易被组织起来而构成一个整体。而其中的共方向原则认为,如果一个对象中的一部分都向共同的方向去运动,那么这些共同移动的部分就很容易被感知为一个整体。其实,FBI 特工正是借用了科勒的这种共方向原则与相似原则,当发现犯罪嫌疑人出现摸鼻子、出汗或踢脚等行为,从而判定对方是因说谎而出现紧张、不安、恐慌等情绪的时候,并不会急着去指出来,而是会继续观察对方各种情绪上的不稳定,耐心等待其情绪波动的临界点的出现。FBI 心理专家威廉·艾伦通过多年的研究发现,当一名说谎者的情绪在波动中出现临界点的时候,往往都会出现一些明显的行为信息,那就是明显的安慰行为或通气行为,比如松一松领带,抻一抻系紧的衣领,大口地喘气,手臂或腿脚突然出现颤抖,或是突然一口接一口地抽起了烟,等等,这些异常行为的出现都说明一个人在心理上正在承受着无比巨大的压力,他正在处于极度的不安、恐惧等心理状态之中。而作为一名FBI 特工,当一名犯罪嫌疑人身上出现上述行为时,哪怕是再对其轻轻地来一句诘问,或是对其说一句稍稍带点刺激性的言语,就会令其内心发生质的改变,而且这句诘问或是带点刺激性的言语最终往往会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2009年,在美国俄勒冈州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惨案。一天清早,当一艘渔船从威拉米特河经过的时候,站在船头的小男孩突然惊呼起来:“爸爸你看,那是不是一条巨型鲑鱼?”顺着小男孩手指的方向,其父亲果然看到了不远的河面上漂浮着一条长长的“大鱼”,“鱼”身上还不断地泛着一些白色的斑点。于是,小男孩的父亲便将渔船开过去,但等船上的众人将所谓的“大鱼”打捞上来后却惊讶地发现,那并不是什么巨型鲑鱼,而是一具死尸。一片惊恐中,他们赶紧报了警。
警察赶到后被尸体的惨状惊呆了,死者是名女性,脖颈处被划了数刀,因被河水浸泡,伤口处的肉皮都向外翻卷着。法医检验后的结论是他杀,死者是被刀割破颈动脉而死。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很快围绕死者的身份展开了调查,发现死者竟然是一名医生,一直居住在波特兰市。可围绕死者进行进一步调查时,警方却只是找到了一名据说是死者生前的同居男友鲁道夫。除此,警方就再也找不到任何证据了。而警方只要一提起死者的名字,鲁道夫就会眼圈一红泣不成声,而且事发时他在母亲那里(这一点也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了证明,而他们的同事和朋友也都表示,他们两个以前关系一直很好)。而众所周知的是,威拉米特河流域人口密集,州人口的70%都集中在这里,这给破案增加了很大的难度。警方只好向驻扎在当地的FBI 情报站请求帮助,于是FBI 特工琼斯接手了这起案件。
通过对案情的反复研究,琼斯认为,死者卡丽莎极有可能是被熟人所杀,因为死者在临死前将车停靠在了河边,这说明她是去河边玩了,而法医检验的结果也证实死者身上并未出现与人搏斗或挣扎的痕迹。也就是说,卡丽莎是在几乎没有什么知觉的情况下被人割破喉咙致死的。从卡丽莎生前往来的一些朋友中,琼斯并没有发现有人曾与卡丽莎结过什么积怨,最后琼斯将目光对准了卡丽莎的男朋友鲁道夫。琼斯对鲁道夫做过几次询问,可鲁道夫的回答几乎毫无破绽,但过后一回想起来,琼斯总感到他的回答就像是事先准备好的一份演讲稿,太完美了,致使琼斯隐隐感觉鲁道夫极有可能就是杀人凶手。但作为凶手,杀人得有动机,而作为同居关系的男女之间,或是双方有一定的积怨,或是一方脾气暴躁,因一次意外的争吵而引发的激情犯罪,但卡丽莎的死状并不是如此;再或许就是因为一方突然提出了分手,一方在无可挽回的情况之下极有可能会做出“自己得不到也不让别人得到”这种极端化的行为。但围绕卡丽莎与鲁道夫的关系经过了一番深入的调查后,琼斯并没有发现死者生前与鲁道夫有过什么不合的行为,而且据卡丽莎的朋友讲,卡丽莎与鲁道夫原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伙伴,而在卡丽莎10岁那年她的父亲在一次出海打鱼时遇到了龙卷风后不幸遇难,她的母亲伤心欲绝,第二年也去世了,即卡丽莎实际上是跟着鲁道夫一家人长大的,而这致使琼斯一时间陷入了一片困顿之中。
威拉米特河水平静如初,这时一名自称是卡丽莎的大学同学的女人通过当地警察局找到了琼斯,而且她还向琼斯反映了一个情况。她说早在读大学时卡丽莎就对她说过她并不爱鲁道夫,而是一直把他当作自己的哥哥对待。得到这条信息后,琼斯再一次叫来鲁道夫进行了询问,鲁道夫很痛快地就说明了这一切,与那位卡丽莎的同学讲得一模一样,只是在提到卡丽莎并不爱他时,鲁道夫果断地说“不可能”,然后用力摇了摇头。由此,琼斯马上看出来,鲁道夫在撒谎。于是,琼斯继续围绕卡丽莎的情况对鲁道夫展开询问,包括以前他们小时候在一起的时光,并且每到对方回答完时,琼斯总是惋惜地说一句“很可惜卡丽莎死了”,而这时鲁道夫总是会皱一下眉头,伴随着对方皱眉的次数与动作的加重,当琼斯后来提到鲁道夫的母亲如何看待他们两个人的关系时,他发现鲁道夫突然沉默了,接着鲁道夫就开始一口接一口地大喘气。此刻琼斯知道是时候了,于是递给鲁道夫一支烟。鲁道夫点着了烟,手却哆嗦了起来,直到他强吸了几口烟,情绪才稍稍平复下来。情绪平复下来之后,鲁道夫从头到尾讲述了他与卡丽莎的关系。原来卡丽莎向他表明态度后,鲁道夫虽然心痛,但为了对方的幸福两个人已经商量好,他们暂时还住在一起,一直到鲁道夫的母亲去世后再将两人分手的事公开。因为鲁道夫的母亲得了肝癌,最多也就能再活半年的时间了。可有一次鲁道夫去卡丽莎工作的医院,无意间听到了卡丽莎和她男朋友的几句对话,让他一下子愤怒了——卡丽莎的男朋友一直在劝卡丽莎早点和鲁道夫分开,还说不行的话可以直接和他的母亲讲明白一切,而当时卡丽莎正在忙着对一位病人进行复诊,所以朝她男朋友笑了笑,答应了此事。所以,鲁道夫才一时失去理智,将卡丽莎骗到威拉米特河边将其杀害了。而实际上,卡丽莎根本没想那么多。
面对毫无证据指证犯罪嫌疑人鲁道夫的情况,琼斯通过自己的仔细观察,当发觉在问及鲁道夫卡丽莎是否正在打算与他分手时,敏锐地捕捉到了对方皱眉的行为,从而发现了对方在说谎,但琼斯没有当场揭穿他,而是运用反复强调的行为让对方说谎时出现的那种不安、恐慌情绪不断地加重。最终当琼斯问及鲁道夫的母亲对他们(与卡丽莎)之间关系的看法时,鲁道夫内心情绪波动的临界点终于出现了,而此刻琼斯递给鲁道夫的那根烟就演变成了击破鲁道夫内心承受力的最后一根稻草——伴随着他吸烟这一释放情绪的行为,真相也就自然而然地展现在了琼斯的面前。
FBI如何用谎言去揭穿对方的谎言
发现谎言与揭穿谎言上,FBI 特工有着很多看起来似乎是千奇百怪甚至是让人不可思议的方法,但归根结底他们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只要能够将一宗谜案还原出它的本来面目,无论是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都可以。尤其是当所有的证据都不支持FBI 特工所怀疑的犯罪嫌疑人时,如何让证据主动跳出来,或是如何让犯罪嫌疑人自动交代自己曾经犯下的罪行,利用谎言去揭穿对方的谎言,还原事情的真相是FBI 特工惯用的一种方法。
FBI 高级特工弗洛伊德·I.克拉克认为,当面对一名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时,很多在外人看来可能会是枯燥的问题,或者是表面看起来与整个案件并不沾边的东西,FBI 特工却常常会询问得津津乐道。其实,当案件侦破后再重新回到这些问题上来时你就会发现,它们并不是枯燥乏味的,也并非与案件毫无瓜葛。侦破一起棘手的案件,自然需要证据,但如果没有证据,就要去寻找证据,而在寻找证据的过程中,一名优秀的FBI 特工与普通警察的最大区别就在于,绝不能仅仅局限于与整个案情相关的那一部分信息去破案,而是要尽最大可能地去围绕犯罪嫌疑人周围所能接触到的那些信息,去展开拉网式的搜索,寻找破案的有利证据,将案件破获。因为只有这样FBI 特工才能够更为深入地了解到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而深入地了解到了对手的信息,FBI 特工才能够面对犯罪嫌疑人真正的内心世界。显然,这是FBI 特工攻破对手心理防线,找出有利证据的关键。所以,对于一名FBI 特工来说,很多时候手段和过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够准确地把握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以及在每一种情况之下其心理发生的细微变化。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做到细致入微的观察。
一名优秀的FBI 特工在与犯罪嫌疑人周旋时,总是会时刻留意对方,无论是对方说过的话,还是对方身体与表情上出现的那些非语言的信息,即使是对对方有了一定的了解,他也不会放松每一次与对方面对时的机会去观察,这是因为一个人的心理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变化,只有及时准确地掌握到对方的心理变动,才有可能寻找到对方的弱点,比如性格上的某种缺陷,生活或工作中的某些习惯或规律性的事情,这些都有可能成为被FBI 特工借以利用的道具,从而在揭穿对方谎言的同时一举击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
在寻找谎言并揭穿谎言的同时,FBI 高级特工乔治·莫滕森认为,非同步行为是应当引起注意的,其中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身体语言与语言的非同步性,比如当问及一名小偷是不是偷了东西时,对方回答“我没有”,但他却点了点头;二是说话的时机与内容的非同步性,比如一个人报警说自己遭到了抢劫,说他身上携带的公款被别人抢走了,可是警察来后他却没有出现惊慌和着急;三是时间、事件和发生的地点的非同步性,比如报案时报错出事地点和没有及时在第一时间报案等。当上述非同步行为出现时,作为一名FBI 特工,就可以断定这个人是在说谎,但如何去根据犯罪嫌疑人身上表现出来的这种非同步行为去揭穿或引导对方主动指明案情,在FBI 特工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往往都有着很多的欺诈性(FBI 也说谎)。因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之下,FBI 特工根本无法用事实来求证对方的谎言,所以用谎言从犯罪嫌疑人身上去求证隐藏在其谎言背后的事实,很多时候也就成了FBI 特工不得不选择的途径。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费斯汀格认为,FBI 特工的这种思路是巧妙地借用了心理学上的认知失调理论。所谓的认知失调是指一个人做了一项与态度不一致的行为而引发的不舒服的感觉,而当一个人说谎的时候,其个体认识到自己的态度之间,或者态度与行为之间存在的矛盾就会加大。但在通常情况下,一个人的态度与行为往往是一致的。只有在一个人感觉到不舒适、心慌意乱等情况下,认知才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失调。费斯汀格的理论被FBI 特工巧妙地运用到了对犯罪嫌疑人的审讯过程中,所以往往当一起看起来既无人证又无物证的案件被FBI 特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侦破了时,很多人都会觉得这些特工简直太神奇、太不可思议了,其实并不是FBI 特工太神奇了,而是因为他们懂得如何去解读犯罪嫌疑人的心理。
FBI 高级特工乔治·莫滕森就是一位读心高手,在他经办的很多案件中,往往都是通过自己细心的解读而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的谎言一举击溃,并取得胜利的。
2007年,乔治被派往有着“玉米之乡”之称的伊利诺伊州去调查一起偷窃案。就在几天前,伊利诺伊州出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一个叫莫尔森的男人开着一辆装满猪的大卡车去一家猪肉加工厂送货,原来说好是下午送的,可他刚刚和妻子吵了架,心里烦,便早早上路了。经过路边的一家酒吧时莫尔森就下了车,原本只是想喝点饮料,吃点东西就走的,不料却碰到了在养猪场一起工作的杰本。由于莫尔森经不住劝,两个人就喝了起来,结果刚喝了几杯,杰本就把莫尔森送回了车上,而莫尔森觉得有些晕,就趴到方向盘上睡着了。等莫尔森睁开眼睛时已是下午了,于是他急忙去酒吧里洗了把脸又买了瓶水喝,然后就上路了。可等莫尔森赶到加工厂后,却惊奇地发现,自己装得满满的一车猪不见了。上百头猪好像是在中途突然长了翅膀飞跑了,竟然连一头猪也没剩下。
莫尔森当时就傻了眼,回到养猪场一问,原来自己并没有记错,他上午的确是装了猪去送货。猪场的老板是个精明的人,根本不相信普通警察的办案能力,于是直接向FBI 报了案。虽然伊利诺伊州是“玉米之乡”,但当地的猪肉产量仅次于爱荷华州,所以这立刻引起了FBI 的重视,并派乔治去调查此案。
乔治立刻围绕案情展开了调查,而据莫尔森讲述,从养猪场到猪肉加工厂,中途他仅仅停过一次车,就是在那家酒吧前的空地上,因为每次送猪时他都会在那里稍停片刻,哪怕是抽支烟和酒吧老板聊上几句,从来没出过事。莫尔森的话在酒吧老板那里得到了证实,而出事那天只有杰本和莫尔森在酒吧里喝了酒,而莫尔森在车上睡醒后就到酒吧洗了把脸,买了瓶水喝(酒吧里的人当时都看到了这一情况)。而通过对汽车的检查,莫尔森也确认当天他开的就是这辆车,因为这辆车的方向盘上有个地方坏了,他一眼就能认出来。
事情的确有点蹊跷,因为那是一车会叫的猪,什么人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一整车的猪偷跑而不会被人发现呢?而事情一定就出在莫尔森与杰本在酒吧喝酒时的这段时间里,或是莫尔森趴在方向盘上小睡之时。可以说,所有这些情况的唯一知情者就是杰本和酒吧老板。但在这两个人之中最有嫌疑的当属杰本,因为如果是在酒中下了药的话,只有杰本才会有这个机会,而如果是酒吧老板在作怪的话,那么杰本也会被迷晕的。但事实是据酒吧老板说当时杰本喝完酒后就去了台球屋,和几个年轻人打了一下午的台球。
即便如此,乔治依旧对杰本展开了询问。杰本是有问必答,并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但杰本的样子却引起了乔治的怀疑,即使是有证人可以证明出事时他不在场,但他也没必要显得那么得意。在乔治看来,这说明杰本虽然讲的都是实话,但他心里一定有什么没有被乔治发现的“鬼”,而且乔治认定,这没发现的“鬼”极有可能就是偷猪这件事。
经过一番思考,乔治将询问地点移到了一家酒吧,当他告诉杰本案件已经被破获之后,提起刚开始时还曾怀疑过他是那个偷猪贼时,他发现杰本眨了眨眼睛,并且很快就挤出一丝笑,一边向乔治劝酒,一边问案子是怎么破的。乔治醉醺醺地说,其实还没破,只不过他已经派人把住了各个路口,一旦发现有人拉着一车猪企图到其他城市或州就扣下,然后严刑逼供,还怕查不出来?杰本获悉了这一情况后有些慌了,打算离开,却被乔治硬拉着又喝了两杯,才放他走了。而乔治则悄悄尾随着他,果不其然,杰本急匆匆地跑到一处没人的地方打起了电话,告诉对方这两天暂时先不要把猪卖掉,而乔本这时却走出来笑眯眯地望着他。杰本立刻蔫了,原来那些猪正是他和另一个人偷的——当时杰本负责缠住莫尔森并给他下了点迷药,另一个人早就找好了一辆和莫尔森那辆车一模一样的车,先停在莫尔森的车前挡住了他的车,而醉醺醺的莫尔森上了这辆车后,杰本就拿了他的车钥匙给那人,让其将莫尔森的车开走了。那人将猪存放在附近的一个地方后,再将车开回来换回了自己的车。因为两辆车一模一样,距酒吧又远了些,所以如果不是走到近前细看,谁也不会发现这些。
乔治其实根本没有让FBI 派特工或是请当地警察去路口拦截卖猪的车辆,而当他发现杰本在说谎时就已经明白了他就是那个偷猪贼。乔治断定这么短的时间内将如此多的猪偷走,一时间一定在急着卖掉,所以他才向杰本谎称在路口拦截,而目的就是逼杰本马上与同伙联系。杰本果然中计,结果在尾随他而至的特工乔治面前露出了狐狸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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