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顶上的猫大人-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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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加·艾伦·坡

    吴兰译

    埃德加·艾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美国小说家、诗人、文学评论家。爱伦·坡以他神秘、暗黑的故事著称于世,并被奉为侦探小说的开山鼻祖。

    《黑猫》是爱伦·坡最为黑暗的故事之一,作家利用了猫在世人眼中诡异与神秘的形象,借第一人称叙事者之口,将猫塑造成一个具有灵异力量并且心思缜密的复仇者。与其说是一个动物故事,《黑猫》更像一篇对于精神病人与犯罪心理的分析研究,而这正是爱伦·坡非常钟爱的事情。

    我将用最朴素的语言讲述一个最为荒唐的故事。我不指望也不恳求有人相信它,只有疯子才会期待别人相信那些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事情。但我没有发疯,并且确信这不是梦。然而明天我就将死去,今日我必须让灵魂解脱。我的目的,不过是想用简单明了的语言,将一连串家务琐事原原本本地讲述给这个世界。这些家事造成的后果吓怕了我、折磨过我,并最终将我毁灭。但我不会解释。它们给我的只有恐怖,但对于其他许多人,其中的怪诞或许多过恐怖。或许以后能有人将我的幻觉还原为真实,但他的头脑必须比我更镇定、更有逻辑,也没我那么容易一惊一乍。唯有如此,他才能从我这段满是畏怯的叙述中,发觉一切都只是稀疏平常的因果报应罢了。

    从小我就是个充满爱心的温顺之人,我内心柔软得太过明显,甚至成为了伙伴们的笑柄。我特别喜欢动物,宠爱我的父母便让我养了各式各样的宠物。大部分时候我都和动物呆在一起,喂养和爱抚它们是我最开心的事情。这种特别的性情和我一同成长,待我成年之后,动物依旧是最令我快乐的事物之一。对那些真心喜欢忠诚又聪明的狗的人,我不需费力解释,就能向他们说清饲养动物带给了我何等的欢欣和多大的满足。对于一个常常见识到人类之间的友谊与忠诚是多么浅薄和微不足道的人来说,动物的无私精神和自我奉献之爱,自然很容易虏获其心。

    我结婚很早,妻子和我性情相像,这让我十分欣喜。她发现我特别喜欢宠物,便竭力去寻找那些最为可爱的动物。我们家里养了鸟、金鱼、兔子,还有一条不错的狗、一只小猴子,外加一只猫。

    猫个头很大,十分漂亮。他通体漆黑,并且聪明得不得了。说起他这聪明劲儿,我那迷信得不是一点半点的妻子常常提起古人的话,说所有的黑猫都是女巫假扮的。她当然没有当真,我也是恰好想到了才在这里写上一句。

    普鲁托——也就是这只猫——由我亲自喂养,他是我最中意的宠物和玩伴。我在家的时候,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会跟着,我甚至很难阻止他跟着我上街。

    这样的友谊维持了许多年,而其间我的脾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都是酗酒惹的祸(我都羞于承认)。我一天天变得愈发情绪化和易怒,越来越不顾及他人的感受。我开始对妻子口出恶言,后来竟暴力相向。宠物们当然也察觉到我性情的变化,我不仅不再照看它们,甚至还开始虐待它们。但对普鲁托,我依然保持了足够的尊重,并且尽量克制自己的恶行。其他动物就没那么幸运了。在兔子、猴子,甚至那条狗面前,我都没有丝毫顾忌。不管偶然还是刻意,只要它们在我跟前出现,我都会将它们虐待一番。我的病在蚕食我——还有什么病比得上酒精!最后,即便是已经老迈并因此变得有些暴躁的普鲁托,也成为了我坏脾性的受害者。

    一天夜里,我醉醺醺地从城里一家酒馆回到家,忽然觉着猫在躲我。我将他捉了来。普鲁托被我的暴戾吓到了,轻轻在我手上咬了一口。恶魔般的狂暴瞬间附到了我身上——我已不是我了,原本的灵魂似乎立刻逃离了身体,每根神经都被杜松子酒催生的出离的凶残所控制。我从马甲口袋里掏出一把折叠刀,打开它,然后一把掐住这可怜东西的喉咙,仔仔细细将他的一只眼珠从眼窝里剜了出来!即便是此刻,当我写下这桩暴行时,我仍然羞愧得面红耳赤,周身都在燃烧、在剧烈发抖。

    第二天早晨我恢复了理智,睡眠使我褪去了昨夜放纵时的狂怒,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生出了半是恐惧、半是悔恨的罪恶感来。但那感觉极其脆弱与模糊,我的灵魂仍旧冥顽不灵。我再次在放纵中沉沦,很快,所有记忆都淹没在酒精里了。

    猫也渐渐复原了。那没了眼珠子的眼窝看起来着实吓人,但他似乎已经不再受罪。他照旧在房子里游荡,但只要我一靠近,他就会极其害怕地逃开——这也在意料之中。我还有些良心,他不加掩饰的厌恶一开始让我有些悲伤,毕竟从前他是那么喜欢我。但这种感觉很快就被恼怒所取代。接着,就如同迈入了万劫不复的终极毁灭一样,我的心变态了。这种心理不曾在哲学中得到讨论,然而,我虽不敢说自己真有灵魂,却能够确信,变态一定是人类心底最原始的冲动之一,是一种操纵人类本性、我们不可或缺的初级官能或情绪。谁不曾上百次地做下毫无来由的恶行或蠢事,仅仅是因为知其不可为,所以偏要为之?谁不对违背法律有着永恒的欲望,置我们最清醒的判断于不顾,只是因为心中觉得“非得如此”?我最终被变态的心理压倒了。正是灵魂中这隐晦的欲念激怒了灵魂自身,让暴力回归天性,使得人类为了恶而作恶;也正是它逼迫着我继续犯错,将一只无辜的生灵伤害到了极致。一天早晨,冷血的我将绳索套上猫的脖子,在树枝上吊死了他。我淌着泪吊死了他,心中是最悲苦的自责。吊死他是因为我知道他曾爱我,因为我知道自己对他的伤害毫无来由;吊死他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正在犯下滔天的罪过,他会伤害我不死的灵魂——如果真有灵魂那回事的话——让我无法安生。即便在最慈悲和最可畏的上帝那里,即使仁慈无尽头,也无法将我宽宥。

    就在犯下这桩暴行的当晚,我被救火的呼喊声吵醒了。床幔已经燃起来,整座房子都泛着火光。费了很大功夫,我和妻子还有一个仆人才从火场中逃出来。一切都毁了。我在尘世间的所有财富都被大火吞噬,我陷入了绝望。

    我还没有懦弱到想在火灾与我的暴行之间寻找因果关系,我只是在描述一串事实,并且不想漏掉其中的任一环节。火灾的第二天,我回到那废墟看了看。除了一面隔墙,房子全垮了。这墙并不厚,差不多刚好在屋子正中,顶着我的床头。我觉得是由于最近才抹过一次墙灰的缘故,墙面十分有效地抵挡住了烈火的侵袭。墙边儿围了一大群人,其中许多人似乎都在激动并仔细地查看什么。“怪了!”“真特别!”他们诸如此类的话让我好奇起来。我走到近前,发现那白色墙面上赫然印着一只巨大的猫的形状,好像一尊浅浅的浮雕,样子和普鲁托真是无与伦比地相像,脖子上还缠着一根绳索。

    起初,我被这副灵异的景象吓坏了——除了“灵异”还能是什么?但最终,理智的思考使我镇定下来。我记得猫是被吊死在与房子毗邻的花园里,而火警把很多人招进了花园,一定是谁剪断了树上的绳子,然后朝着打开的窗户一把将他扔进了房间——大概是想叫醒我吧。这受害于我暴虐之下的小东西,在其他墙壁倒下时被压进了新近涂抹的墙灰里。石灰、烈火,连同这尸骸中散发出的氨气,一同创造了眼前这幅肖像画。

    于理我接受了这样的解释,于情我却过不了自己良心那一关。刚刚这惊人的一幕仍然深深地撼动了我,我难免浮想联翩。一连几个月,猫的游魂都在我脑中挥之不去。这段日子里,我又有了一种似是而非的情感,像是悔恨,却不是悔恨。我甚至开始惋惜失去了他,并且开始在我时常光顾的那些下流地方里搜寻一只和他同类的宠物。我想找一只和他相像的动物,好填补他留下的空缺。

    一天晚上,我正半昏半醒地坐在一家恶名昭著的酒馆里,突然注意到了一个黑色的家伙。它立在一只装有杜松子酒或朗姆酒的大桶上面——这是房子里最大的物件。我已经定定地往那里看了好几分钟,现在想来真是奇怪,我怎没有早点儿发现它呢?我走到跟前,用手碰了碰它。那是只黑猫——一只和普鲁托差不多,非常大的黑猫。除了一个地方之外,他长得和普鲁托像极了:普鲁托全身都是黑的,没有一丝白毛,但这只猫的整片胸前是一大块不甚清晰的白斑。

    我的手刚一碰到它,猫就立刻站了起来。它一边大声打着呼噜,一边磨蹭我的手。对于我的出现它显然很高兴。就是它了!我马上找到老板想买下它,可老板却说这猫不是他的,他不认识,也从没见过。

    我继续轻轻抚摸它。当我准备回家时,这动物明显想跟我一起走。我应允了,路上还不时俯下身拍拍它。它一到新家就马上适应下来,也立即成为了我妻子的最爱之物。

    至于我——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开始讨厌它。这和我期待的恰恰相反,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它对我显而易见的喜欢,反而令我觉得恶心厌烦。慢慢地,这些恶心厌烦的情绪发展成了仇恨的痛苦。我刻意避开它。一丝特别的羞耻感,加上对从前恶行的记忆,使得我并没有去虐待它。好几周过去了,我都没有打过它或是对它暴力相向。但渐渐——非常缓慢地——我对它生出了一种无法言喻的厌恶,就像躲避瘟疫一样躲避着它那张丑陋的面孔。

    有一件事无疑加深了我对它的憎恶。在我带它回家的第二天早晨,我才发现它和普鲁托一样,少了一只眼睛。然而这只让我妻子对它更加疼爱。我早已说过,我妻子有一颗博大的爱心,这曾经也是我个性中最与众不同之处,是我过去最为单纯的快乐源泉。

    虽然我厌恶它,这只猫却越来越喜欢我。它用一种读者们绝不会理解的方式步步紧跟着我。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坐下,它就会蜷在我椅子下面,或者干脆跳到我膝头,十分讨厌地在我身上磨来蹭去。我一站起来,它就会跟着我。它就走在我两脚之间的空隙里,这种跟法很容易就能把我绊倒。再不然,它就用那又长又锋利的爪子抓住我的衣服,再往上爬到我胸口。这种时候,虽然我十分想要一拳弄死它,但还是克制住了。部分是因为对从前罪过的记忆,但主要——就让我赶紧承认了吧——是因为我非常害怕它。

    确切来说,我并不是害怕某种实在的邪恶力量,但我也不知还能怎么形容。我几乎羞于承认——是的,就连此刻身陷囹圄,我依然羞于承认——这世间最荒诞的妄想是怎样加剧了我的恐惧与惊惶的。我妻子曾不止一次提醒我注意猫胸前那片白色的毛斑。之前提到过,这斑纹也是它和被我谋杀的普鲁托之间唯一看得出的差别。读者们应该记得,这片白斑虽然不小,却不很显眼。但慢得几乎是难以察觉地(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告诉自己这只是幻觉),它终于显现出了清楚的轮廓——我不敢说出图案的样子。从此我更加厌恶它,也更加怕它——要是我有胆子,早就把它除掉了。那图案何其丑陋,属于一个极为恐怖的东西——绞架!那是用来处罚恐怖和罪恶,骇人又令人悲伤的机器!是痛苦和死亡的机器!

    现在的我着实成了所有不幸之人中最不幸的那一个。一只没有头脑的野兽,居然给我——一个人类,一个按照至高上帝的形象创造出的人类——带来了这么多无法承受的苦难!啊!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我都再得不到片刻安宁!白天,这动物寸步不离地跟着我;夜晚,我每个钟头都会从充满恐惧的睡梦中惊醒,然后竟发现这东西正在朝我脸上吐热气!它还那么沉地压在我身上!这是真实的、怎样都无法醒来的噩梦——我心尖上永远的重压!

    在如此大的压力和折磨下,我心中仅存的一点善良也消失了。我脑中只剩下些最黑暗邪恶的念头。从前我的那些不悦情绪,现在发展成了对一切事物和一切人类的憎恨。从前,我不受控制的狂怒会经常毫无来由地突然发作,而现在我已经放任了自己。每当这时,唉!我那毫无怨言的妻子也就成为了最平常也最为隐忍的受害者。

    贫穷的窘境迫使我们搬进了一栋旧楼房。一天,妻子因为些家务事陪我下到了地窖里。那只猫也莽莽撞撞地跟着我们走下陡峭的楼梯,差一点儿把我撞翻。这可把我气疯了。我抡起一把斧子,狂怒中忘记了那曾阻止我的幼稚恐惧,对准它要挥下去。这一斧若能如我所愿,它必死无疑。但妻子伸手将我拦下了。然而这一拦却更激怒了我,我真正发了狂。我从她手中抽出手臂,一斧子砍进了她的脑袋。她当场就倒下死了,哼都没有哼一声。

    丑恶的谋杀已经做下,接着我便要绞尽脑汁想办法藏尸。我知道自己不能冒着被邻居发现的风险把尸体从屋里搬出去,白天和晚上都不行。我想了很多法子,考虑过把尸体切成小块儿,然后用火烧掉,也想过就在地窖里挖个坑,直接把她埋了。把她扔进院子里的水井大概也是可以的,再不然就把她包进盒子里,假装是和平常一样买了什么,然后请个搬运工把她弄出去。最后,我想到一个更妙的点子:把尸体填进地窖的墙里——就像书里的中世纪僧侣那样,把杀掉的人砌成墙壁。

    地窖实在非常适合我的计划。墙壁修得很松,最近才在面上粗糙地涂了一层石灰,因为空气潮湿,还没有完全晾干。而且,其中一面墙凸出了一块儿,那应该是个废掉的烟囱或者壁炉。之前的人把空当砌平了,让它看起来和其他的墙壁没什么两样。我确信自己可以轻易地把表面的砖头拆开,将尸体塞进去,再把墙填平。一切都和之前一样,没人能看出有什么可疑的。

    实际与我预想的分毫不差。我用一根撬棍轻而易举地卸下了砖头,再小心翼翼地将尸体推进去,让她靠着里面的那堵墙。我尽量把尸体贴紧墙的内壁,让它保持在那个位置,然后没怎么费力地,就把一切都还了原。我十分谨慎地弄来了砌砖用的灰浆、砂子和头发[1],搅拌出了一种和原先毫无二致的墙腻子,再十分仔细地将它们刷了上去。一切停当过后我非常满意。墙面上完全看不出曾被撬开的痕迹,地上的垃圾也被我用最细致的方法收拾干净了。我用胜利的目光看了看四周,然后对自己说:“总算没白辛苦一场。”

    接下来我便要寻找这一切悲剧的罪魁祸首——我终于有勇气干掉它了。要是我当时就能找到它,它早就没命了。但这狡猾的动物似乎察觉到了我先前的暴怒,于是想避阵子风头。我无法描述,更没有想到,在这讨厌的东西消失以后我是多么地快乐和轻松。晚上它也没有出现。自打他来到家里,我第一夜能睡得如此平静与酣熟。哈,就算谋杀的负罪也剥夺不了我睡眠的快乐!

    第二天、第三天过去了,我的仇家仍然没有出现。我终于能像个自由人一样呼吸,那怪物已经永远被我吓跑了!我再也不用怕它,我快活得像个神仙!犯下的罪行只隐隐地搅扰了我一下。已经有人来问我的妻子哪儿去了,但我都成功地应付了过去。他们甚至还搜查过一次,不过当然是一无所获。我觉得自己的安全已经无虞。

    命案第四天,一队警察毫无预兆地来到我家,又将房子仔细地搜了一番。我当然不会慌张,他们怎想得到我的藏尸之处呢?警官要求我在他们搜查时陪在旁边,每个犄角旮旯他们都看过了。最后,不知是第三还是第四次,他们又下到了地窖。我眼皮都没眨一下,心就像个熟睡中的清白之人一样镇定地跳着。我在地窖中气定神闲地来回踱步,双臂交叉在胸前,把里面走了个遍。警察们终于疑虑全消,准备离开了。我实在压不住心中那股高兴劲儿,急着想说句耀武扬威的话,好让他们加倍相信我的清白。

    “先生们,”我终于在警察们走上楼梯时开了口,“我真高兴能消除了你们的怀疑。我祝你们身体健康,并附上我微薄的敬意。顺便说一句,先生们,这——这是座修得极好的房子。”(我太急迫地想要说点话,却几乎不知道嘴里冒出的是什么。)“在我看来是座修得超级棒的房子。这些墙壁——您是要走了吗,先生?——这些墙壁都砌得相当结实。”我沉浸在虚张声势的疯狂快感里,故意使劲儿用手上的藤杖往一片儿砖上敲了敲,那背后就立着我爱妻的尸首。

    但上帝啊!请你保护我免遭恶魔的戕害吧!敲击墙壁的回音落下没多久,这墙坟中竟然传出了声音!那是一阵哭声,起初就像个正在啜泣的孩子一样,含混不清,断断续续,接着很快上扬,成为了一阵长而响亮并且连绵不断的尖叫声。这声音如此怪异,绝不是从人类口中发出的——是嚎叫,是尖利的恸鸣。这声音一半是恐怖,一半是胜利,只有地狱里才有这样的声音——地狱中的灵魂有的因罪孽而痛苦,而有的因受罚而欢愉,只有两种人同时扯开喉咙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认为自己最好别再开腔。我有点儿晕,踉踉跄跄地走向了对面那堵墙。一时间,楼梯上的那队人马吓呆了。他们愣了一阵,而下一刻,我便看见十几条粗壮的胳膊同时扒拉着这堵墙。墙被生生拆倒了。一具尸体直愣愣地矗在了警探们面前,已经极度腐败,凝满血迹。尸体的头上蹲着那只丑陋的畜生,它血红的口张得老大,一只独眼正在向外喷射火焰。是它引诱我杀死了妻子,是它报信将我送上了绞架!我竟将它也砌进了墙壁!

    注释:

    [1]传统的西方工匠认为,将毛发与石灰混合可以增加石灰的强度和韧性。(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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