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以后的十年里,我既没见过伊莎贝尔也没见过拉里。艾略特倒是经常见到,而且因为某种原因,我比以前见他的次数更多了,至于何种原因我以后再告诉读者。所以,我不时从他口中得知伊莎贝尔的近况,但关于拉里的情况,他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只知道他仍然住在巴黎,但我不大可能遇见他。我们的圈子不一样,”他又说,话里颇有些得意,“他堕落成现在这样真的令人非常遗憾。他出身很好,如果把他交给我来调教一番,我敢说他一定能混出个样子。不过伊莎贝尔没有嫁给他真是幸运。”
我交往的圈子并不限于艾略特认识的那些人,我在巴黎认识不少艾略特认为不成体统的人。我去巴黎的次数不少,但每次逗留的时间却不长。我向那些相熟的人打听过,问他们有没有见过拉里,或是有没有听说过他的消息。有几个人跟他偶尔相识,但都谈不上深交,所以我找不到任何人问及拉里的情况。我还去过他经常吃饭的那家饭馆,但是发现他好久没去了,他们也都觉得他肯定离开了巴黎。我在蒙帕纳斯大街那些附近的人常去的咖啡馆里也从没见过他。
在伊莎贝尔离开巴黎后,拉里原本打算去希腊,但是后来并没有去。多年以后,他才亲口把这段时间所做的事告诉我。不过我觉得按时间顺序来叙述这些事情更方便些,所以我现在就讲述吧。他整个夏天都待在巴黎,一直待到深秋,这期间他一直在看书。
“我当时想应该放下书本休息一段时间了,”他说,“我一天看八到十个小时的书,而且持续两年了,所以,我现在在一家煤矿干活。”
“你去干什么了?”我惊讶地叫起来。
见我这样吃惊,他笑了。
“我觉得干几个月的体力活对我有好处,这样也会让我有机会厘清头绪,让内心平复下来。”
我没有说话,不知道拉里走出这出乎意料的一步是否只是为了平复心情,或许这跟伊莎贝尔拒绝嫁给他也有关系。事实上,我压根儿就不知道他对伊莎贝尔的爱有多深。大部分人在恋爱的时候都会竭力说服自己,什么事情都得由着自己的性子来才好,我在想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不幸的婚姻,原因恐怕就是如此吧。他们就好比把自己的事交给明知道是骗子的人去管,但那人恰好又是他的好友,他们一开始不愿相信骗子首先是骗子,然后才是朋友,而且他们深信那人尽管对别人不老实,但绝不会这般对自己。拉里硬着头皮拒绝为伊莎贝尔牺牲自己选择的生活,但失去伊莎贝尔后却觉得比自己预料的要痛苦,让他不堪忍受。这也许跟我们大多数人一样,他也想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
“呃,继续讲吧。”我说。
“我把书和衣服放在两个箱子里,交给美国运通公司保管。然后在旅行包里放了一套换洗的衣服和几件内衣就出发了。我的希腊老师有个妹妹嫁给了朗斯附近一家煤矿的经理,他写了一封介绍信给他。你听说过朗斯吗?”
“没有。”
“在法国北部,离比利时边境不是很远。我在那边只住过一晚,是在车站旅馆里。第二天便坐慢车去了煤矿。你去过矿区的村庄吗?”
“去过英国的。”
“哦,我想应该差不多吧。村里有煤矿,经理的房子也在那里,还有一排排整齐的三层小楼,那些楼房样子很像,看起来一模一样,看到那单调的景色会让人心情沉重。那里有一间新建不久、模样难看的教堂,还有几个酒吧。我到达那里的时候天气又阴又冷,还下着毛毛雨。我去了经理办公室,把介绍信呈了上去。经理又矮又胖,面颊通红,一看就像个贪吃的家伙。矿上急缺劳动力,许多矿工都死于战乱,有不少波兰人在那里干活,我估摸有两三百个吧。他问了我一两个问题,见我是美国人,他不怎么喜欢,好像觉得这里有鬼吧。但是他大舅哥的信上把我说得很好,反正他还是乐意收留我。他本想在井上给我安排个活儿,但我告诉他我早有心理准备,于是他说我可以做矿工的助手。这本是小孩做的事情,但小孩也不够人手。这人很不错,问我有没有找到住的地方,我说没有,他便拿一张小纸条写了个地址,说如果我去那里,那家的女人会给我个地方住。女人是个寡妇,男人本是矿工,在战争中死了,她的两个儿子都在矿里干活。”
“我拎着包就去了,找到了那所房子,开门的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女人,头发已经花白,一双黑色的大眼睛。她五官长得不错,年轻的时候一定很好看。要不是少了两颗门牙,看起来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憔悴。她告诉我没有房间了,但又说租给一个波兰人的房间里有两张床,我可以睡一张。她的两个儿子睡在楼上的房间里,自己睡另一间。她带我去看的房间在一楼,我想那里原本用作起居室吧。其实我很想单独拥有一个房间,但那时觉得还是不要挑三拣四了。毛毛雨变成绵绵不断的小雨,我身上都已经湿了。我可不想变成落汤鸡。于是我说挺好的,便安顿了下来。现在他们把厨房当成了起居室。里面有几把摇摇晃晃的扶手椅。院子里有个煤棚,也用作浴室。两个男孩和那个波兰人带着午饭去了矿里,但她说我中午可以跟她一起吃。后来我坐在厨房里抽烟,她一边忙着屋里的活计,一边跟我说着她和她家里的情况。那三个人在换班的时候回来了。波兰人先进来,然后是两个男孩。波兰人进了厨房,房东告诉他我要跟他共住一间房,他也没说话,只是朝我点点头,从铁架上把一个大水壶拿了下来,径直去了棚子里洗澡。两个男孩虽然脸上满是煤灰,但身材颀长,长相英俊,似乎对我也挺友好的。因为我是美国人,他们把我当成了怪人。他们其中一个十九岁了,再等几个月就要去服兵役,另外一个十八岁。”
“波兰人回来后,他们两个便去洗涮了。那个波兰人的名字属于波兰人中很复杂的那种,但他们都管他叫科斯提。那人是个大块头,比我高两到三英寸,身材魁梧。他面色苍白,脸上肉嘟嘟的,鼻子又短又宽,嘴巴很大。眼睛是蓝色的,因为没有把眉毛和睫毛上的煤灰洗掉,看起来跟化了妆一样。在那双黑睫毛的衬托下,蓝色的眼睛还真有点吓人。他生得很丑,就是个大老粗。两个男孩换上衣服出去了。波兰人则坐在厨房里一边抽烟斗一边看报。我的口袋里有本书,于是我掏出来开始看。我注意到他往我这边瞥了一两次,不久,他便放下报纸”。
“‘你在看什么?’”他问。
“我把书递给他,让他自己看。那是一本《克莱芙公主》[36],是我在巴黎车站买的,因为书很小,可以放在口袋里。他拿过去瞧了瞧,然后好奇地看着我,又把书还给了我,嘴角泛起一抹讥讽的笑。”
“‘这书好看吗?’”
“‘我觉得很有意思,甚至可以说非常吸引人。’”
“‘我在华沙上学的时候读过,无聊得要死。’他的法语说得非常流利,几乎没有一点波兰口音,‘现在我除了报纸和侦探小说什么都不看。’”
“勒克莱尔太太,对了,这就是那位房东老太太的名字,一边看着为晚饭炖的汤,一边坐在桌前补袜子。她告诉科斯提是煤矿的经理介绍我来的,还将一些我先前觉得可以告诉她的话重复了一遍。波兰人抽着烟斗,听着房东太太说话,用两只湛蓝的眼睛盯着我,严厉的眼神中透着精明。他问了几个关于我个人的问题。我告诉他我从没在矿里干过活,他嘴角再次露出讥讽的笑。”
“‘你怕是不知道会吃什么苦头。要是有别的活儿干,谁也不愿意来挖煤。不过这是你自己的事,肯定有你的理由。你住在巴黎什么地方?’”
“我告诉他了。”
“‘有段时期我每年都去巴黎,不过我住在林荫大道。你去过拉吕饭店吗?那可是我最喜欢的餐馆。’”
“我有些惊讶,因为那里可不便宜。”
“一点儿也不便宜。”
“我想他也看出了我的惊讶,因为他再次露出那种讥讽的笑,但明显不想做进一步解释。我们这样东拉西扯地聊着,后来两个男孩进来了。我们吃了晚饭,之后科斯提问我要不要跟他去小酒馆喝啤酒。所谓的酒馆其实只是一个大房间,一头是吧台,一头有几张大理石面的桌子,周围摆放些木椅。还有一架自动钢琴,有人从槽口往里面投入一枚硬币,钢琴就会自动播放粗声粗气的舞曲。我们旁边只有三张桌子坐了人。科斯提问我是否要玩贝洛特牌[37],我跟几个要好的学生学过,于是我说可以,他建议用啤酒做赌注。我同意后,他很快拿来牌。我输了一杯啤酒,跟着又输了一杯。然后他建议赌钱,他总是拿到好牌,我牌运不佳。虽然我们玩的赌注很小,但我还是输了好几法郎。赢了啤酒又赢了钱让他心情大好,他开始侃侃而谈。通过他的表达方式和言行举止,我很快猜出他是个受过教育的人。他再次提到巴黎时,问我是否认识某某,问的就是当初路易莎和伊莎贝尔住在艾略特家时我遇见的那两个美国女人。他好像比我还熟悉,于是我忍不住想他是怎样落到现在这般田地的。当时时间还早,但我们天一亮就得起床。”
“‘我们走之前再喝一杯啤酒吧。’”科斯提说。
“他一边抿着啤酒,一边用那双精明的小眼睛看着我。当时我就觉得他像一头脾气暴躁的猪。”
“‘你为什么会到这个破矿里干活?’”他问。
“‘想体验一下。’”
“‘你真是个蠢货,小伙子。’”他说。
“‘那你为什么到这里干活?’”
“他耸了耸厚实笨重的肩膀。”
“‘我小时候就进了贵族军官学校,我父亲是沙皇麾下的一名将军,上次战争期间我是名骑兵军官,因为受不了毕苏斯基[38],于是策划刺杀他,但有人把我们出卖了,抓到的都被枪毙了。我大难不死逃出了边境。那时候我什么都没有了,要么参加法国外籍军团,要么在煤矿里干活,这两条路都是鬼门关,我选了一条没那么要命的。’”
“我先前已经将我要在矿里做的工作告诉科斯提了,他却什么也没说,但现在,他将胳膊肘放在大理石桌面上,说:
‘试试把我的手往后扳。’”
“我会这种老式的角力法,于是,我叉开手掌握着他的手。他笑道,‘再过几个礼拜你的手就不会这么软了。’我用尽全身力气掰他的手,但他的力气非常大,我根本掰不动,他慢慢把我的手扳倒在桌子上。”
“‘你力气挺大的。’他这么说是照顾我的情绪,‘没有几个人能坚持这么久,听着,我的助手不行,是个法国小个子,手无缚鸡之力。你明天跟我走,我跟工头说,让你做我的助手。’”
“‘没问题,’我说,‘你觉得工头会答应吗?’”
“‘拿点人情就可以了。你有五十法郎吗?’”
“他伸出手,我从钱包里拿出一沓钞票,我们就回家睡觉了,折腾了一天,我睡得像猪一样。”
“你觉得矿里的活儿很辛苦吗?”我问拉里。
“开始的时候累得骨头散架,”他咧嘴笑道,“科斯提买通了工头,我做他的助手。那时候,科斯提干活的地方只有旅馆的浴室那么大,只能从一条特别矮的隧道爬进去。那里热得要命,我们穿着裤子在里面干活。看着科斯提又白又胖的躯干,叫人怪不舒服的,活像只超大的鼻涕虫。在那么一个狭小的地方,风钻的轰鸣声震得人耳朵都聋了。我的工作就是把他挖下来的煤拢到一块儿装在筐里,然后把筐拖到隧道口,运煤车每隔一段时间会从这里经过,把煤装进车皮,再运到升降机那儿。我这辈子就见过这么一个煤矿,所以并不知道那样采煤是否符合规范。在我看来好像挺业余的,累得要死。干到一半的时候,我们休息了一会儿,吃午饭,抽烟什么的。不过干完一天活儿后,我并没有觉得难受,天哪,洗澡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我当时就想我的脚肯定这辈子都没办法洗干净了,就跟墨汁一样黑。当然,我的手都起泡了,酸得要命,但后来肯定好了。我也慢慢习惯了。”
“你坚持了多久?”
“这活儿只做了几个礼拜。将煤运到升降机的煤车是用拖拉机牵引的,司机不怎么懂机械修理,发动机老坏。有一次车子没法发动了,他一筹莫展。不过,我却很擅长修理机器,于是我看了看,半个小时就搞定了。工头告诉经理,他差人把我叫去,问我是不是对车很在行。结果他让我做了技工,这工作虽然很单调,但是挺轻松的,因为发动机没再出毛病了,他们都很喜欢我。”
“我离开科斯提时,他可不高兴了。我挺适合他的,而且他对我也已经习惯了。我每天跟他一起干活,吃完晚饭后一起去酒吧,又睡一个屋,慢慢也就非常了解他了。他是个有意思的家伙,这样的人你一准也会喜欢,他从来不跟波兰人混在一起,也不会去波兰人去的咖啡馆。他总也忘不了自己以前是贵族,还当过骑兵军官,他压根儿就瞧不起他们。波兰人当然也对他恨之入骨,但他们却奈何不了他。他壮得跟头公牛一样,真要是打起架来,不管动不动刀,五六个人一起上都打不过他。不过我还是认识了几个波兰人,他们告诉我他在一个很厉害的军团当过骑兵军官不假,但他说的因为政治原因离开波兰则是撒谎。他是因为打牌作弊当场被抓,被赶出了华沙的军官俱乐部,还被解除了军职。他们提醒我不要跟他打牌,还说他老躲着他们是因为他们对他知根知底,谁也不愿意跟他打牌。”
“我老输给他,不过输得不多,一个晚上也就几法郎,但是他每次赢了钱后都会争着付酒钱,所以还真没什么。我还以为我只是牌运不佳,或是因为牌打得没他那么好。但是,在他们提醒后,我留了个心眼儿,可以肯定他在作弊,但他怎么作弊的我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要说那家伙还真是聪明,反正我只知道他不可能每次都拿到好牌。于是我像山猫一样盯着他,可他跟狐狸一样狡猾,我猜他肯定知道别人跟我揭了他的老底。一天晚上,我们玩了一会儿牌后,他带着颇为冷酷而讥讽的笑,看着我说:
‘要我教你几招吗?’”
“他把牌拿过去,叫我说出一张牌的名字,他洗完牌后,叫我随便抽一张。我抽了一张,正好是我之前说的那张牌。他又表演了两三个戏法,问我会不会打扑克牌,我说会,他给我发了一手牌,我一看是四张A,一个老K。”
“‘你手里拿了这样一副牌肯定会赌上很多吧?’”他问我。
“‘我会把全部身家都押上。’”我答道。
“‘你真是个傻子,’”他放下手里自己的那手牌,是同花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他看我这么惊讶,不由得哈哈大笑。‘我要是真耍手段,你现在连裤子都输掉了。’
“‘你也没让我输个底儿朝天。’”我笑着说。
“‘一点小钱而已,还不够在拉吕饭店搓一顿的。’”
“后来我们每晚还是继续玩牌,我算是看出来了,他作弊倒不是想赢钱,而是为了找乐子。能捉弄我让他觉得特别满足,而且他发现我明知道他作弊,却看不出里面的门道,觉得特别好笑。”
“不过,这只是他的一个方面,而让我感兴趣的是他的另一方面。我简直无法调和这两者之间的矛盾。虽然他吹嘘说除了报纸和侦探小说外什么都不看,但他是个很有文化的人。他很健谈,说起话来尖酸刻薄,愤世嫉俗,但听他说话绝对是一种享受。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床头放着一个十字架,每个礼拜天都会去做弥撒。礼拜六晚上则会喝得大醉。我们去的那个酒馆礼拜六晚上总是人满为患,屋子里乌烟瘴气,有带着家人前来、不大说话的中年矿工,有成群结队的年轻人,他们的吵闹声差点没把酒馆的屋顶掀开,有的人满头大汗,围在桌旁打贝洛特纸牌,叫喊声不绝于耳,他们的妻子则坐在稍后一点的地方看着他们玩牌。拥挤的人群和吵吵闹闹的声音会对科斯提产生一种奇怪的影响,他会变得严肃起来,谈论你绝对想象不到的话题——神秘主义。我当时对神秘主义一无所知,只是在巴黎时看过梅特林克[39]和吕斯布鲁克的文章。但科斯提说的是普罗提诺[40],古希腊雅典最高法院的丹尼斯法官[41],鞋匠雅各布·伯麦[42],还有爱克哈特大师[43]。听这个被社会抛弃的大块头用讥讽嘲笑的语气——措辞中带着穷困潦倒者的心酸,讲述世界万物的本质,讲述皈依上帝的种种福报是件非常开心的事。这些事情对我来说是全新的体验,我既感到困惑又兴奋。我就像躺在黑黢黢的房间里,突然间,一道光从窗帘射了进来,他知道只要拉开窗帘,一片沐浴在朝霞中的田园风光就会展现在面前。但如果在清醒的时候,我再叫他谈论这个话题,他就会对我大发雷霆,眼露凶光。”
“‘我当时都不知道自己在谈论什么,我现在怎么知道跟你说什么呢?’”他生气地说。
“但我知道他在撒谎。他清楚地知道自己当时在说什么。那家伙什么都清楚。尽管他当时喝醉了,但他的眼神,他那张丑陋的脸上显现出来的全神贯注的表情,并非只是喝醉酒的缘故,除了醉酒之外还有别的原因。他第一次跟我那样说话时,有些话我一辈子都无法忘记,因为那番言辞令我惊恐。他说世界并非是创造出来的,因为虚无生不出任何东西,世界是永恒自然的一种表现。这番言论倒也不算什么,但他跟着又说,善恶皆是神性的直接表现。在那间邋里邋遢、喧嚣不止的咖啡馆里,再加上自动钢琴伴奏的舞曲,他的话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二
为了让读者休息片刻,我决定另起一节,但这么做只是方便起见,拉里的谈话并没有中断,我恰好可以借此机会告诉读者,拉里说话时从容不迫,措辞非常谨慎。虽然我不会吹嘘说我一字不差地记录了下来,但我不仅尽量描述了他谈话的内容,就连他说话的习惯也保留了下来。他语调丰富,如音乐般悦耳,听起来是一种享受。他说话时不会做任何手势,只会抽着烟斗,有时会停下来将烟斗重新点燃,盯着你看,乌黑的眼睛里透着一种愉悦,时常带着几分异想天开的神情。
“后来春天来了。在那荒凉而单调的乡间,仍旧是阴冷、多雨的天气,但有时也会碰上某个晴朗的日子,让人不愿离开地面,坐着摇摇晃晃的升降机到几百英尺的地下,和穿着肮脏工装裤的矿工挤在地球的肚子里。尽管已是春天,但在脏乱不堪的矿村,春日的景色却羞答答地姗姗来迟。它如贫民窟窗台上盆栽的水仙花或百合花,你搞不清它在那里干什么。一个礼拜天的早晨,我们躺在床上,每逢礼拜天的早上我们总是起得很晚,我会看书,科斯提突然对我说:
‘我要离开这里,你跟我一起走吗?’”
“我知道许多波兰人夏天都会回波兰收庄稼,但现在还早得很,再说了,科斯提不能回波兰。”
“‘你去哪儿?’”我问。
“‘旅行。先经比利时去德国,然后再沿着莱茵河往下。我们在农场找个活儿干,把夏天消磨掉。’”
“我没怎么想就拿定了主意。”
“‘主意不错。’”我说。
“第二天我们便告诉工头不干了。我找到一个家伙,愿意用背包换我的旅行包。我把那些用不上或者拿不动的衣服都给了勒克莱尔太太的小儿子,因为他的身材跟我差不多。科斯提只留下一个包,他把需要的东西都放进背包里,第二天,喝过老房东煮的咖啡后,我们就出发了。”
“我们并没有着急赶路,因为我俩知道至少得等到收庄稼的时候才能找到干活的农场,所以我们慢悠悠地经过法国,再由那慕尔和列日穿过比利时,然后从亚琛进入德国。我们每天一般顶多走十英里或者十二英里路。要是遇到哪个村子看上去不错,就会在那里住下来。我们总能找到有床位的旅馆,也总能找到吃饭喝酒的酒馆。总的说来天气还不错。在矿井下面干了好几个月的活儿后,来到空旷的地方实在令人心旷神怡,我以前从未觉得绿油油的草甸是那样的美,也没觉得尚未长出嫩叶,但枝头笼罩在一片淡绿色薄雾中的树是那样可爱。科斯提开始教我德语,我相信他的德语和法语说得一样好。我们一路走,每次遇到每样事物,比如牛啦,马啦,人啦,他都会用德语告诉我,后来又要我跟他学简单的德文句子。这样不仅可以打发时间,等到了德国后,我至少会用德语跟人家说我想要的东西。”
“虽然科隆并不顺路,但科斯提坚持要去那儿,说是为了那一万一千名殉道的处女[44],可等我们达到科隆时,他却整日纵饮玩乐,我三天都没见着他的影子,等他终于回到有点像工人宿舍的房间时,却板着一副臭脸。原来他跟人打架,眼睛打青了,嘴唇也割了一道口子,我跟你说那样子真是狼狈极了。他睡了一天一夜,后来我们沿着莱茵河的河谷朝达姆施塔特进发,他说那里的乡下不错,我们很快有机会找到活儿干。”
“我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天气一直很好,我们漫步穿过小镇和村庄。碰上宜人的景色,我们就会停下来欣赏。碰到合适的地方,我们就会住下来,有一两次我们还睡在阁楼的草堆里。我们在路边的小旅馆吃饭,到了盛产葡萄酒的乡下时,就不再喝啤酒,而是喝起葡萄酒来。我们在酒馆喝酒时还交了不少朋友。科斯提看起来有些大大咧咧,人也快活,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他便跟那些人玩起了一种叫斯卡特的德国纸牌,他会出千,但看起来性情豪爽,还会迎合那些人的口味讲些粗俗的笑话,所以他们输些铜币给他也不在意,我还会跟他们学点德语。在科隆时,我买了一本英德会话语法手册,现在我的德语进步很快。晚上,在几升白葡萄酒下肚后,科斯提便会以一种病态的方式讲述逃离孤独与邂逅孤独,讲灵魂的暗夜,讲万物跟造物主成为一体时那份极致的喜悦。但是转天清早,我们行走在明媚的乡间,草地上仍然带着晶莹的露珠,我希望他再跟我讲讲,他却大动肝火,像是要揍我一顿。”
“‘闭嘴,你这傻瓜,’他说,‘你要听那些无聊的东西干什么?来吧,我们还是一起学习德语吧。’”
“你可不能同一个拳头跟汽锤一样,还动不动抡起拳头揍人的家伙争执。我见过他暴怒的样子。我知道他能把我打晕了,然后将我留在水沟里。他要是趁我昏过去的时候把我口袋里的钱掏光,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这个人实在让人摸不透。当他喝醉酒打开话匣子,讲到那些妙不可言的东西时,就像脱掉他在矿井里那身污浊不堪的衣服一样扔掉平常挂在嘴边的污言秽语。他讲得极好,有舌灿莲花之才。我相信那些都是他的肺腑之言。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但我总认为他去矿井下面干那种艰辛、野蛮的劳动只是想抑制自己的肉体。我想他一定厌恶他那具笨拙不堪的庞大身躯,想折磨它,他的欺骗、他的愤世嫉俗、他的残忍统统都是他的意志对——噢,我不知道称作什么——对一种根深蒂固的神圣本能的反抗,是对那个使他既害怕又痴迷不已,让他心心念念的上帝的反抗。”
“我们一路慢悠悠地逛着,春天就快结束了,树上长满了叶子。葡萄园里的葡萄也逐渐变得饱满。我们尽可能沿着乡间的土路行走,路上的尘土越来越厚。那时,我们已经到了达姆施塔特附近,科斯提说我们可以开始找活儿干了。我们的钱快花光了。我口袋里还有六张旅行支票。不过我早已打定主意,能够不用的话我尽量不用。我们每次看到有可能雇人干活的农舍时便停下来,问他们要不要两个帮手。我敢说我们的样子一点也不讨喜,风尘仆仆,浑身臭汗,脏兮兮的。科斯提活像个大流氓,我想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结果就是一次又一次地吃闭门羹。后来来到一个地方,农夫说他可以雇用科斯提,却不要我。科斯提说我们是兄弟,不会分开。我叫他一个人留在那里得了,他却不肯。我挺惊讶的。我知道科斯提喜欢我,不过我不知道原因,因为我当时对他已经没用了,但我从来没想过他为了我连工作都不要了。我们继续上路的时候,我的良心有些不安,因为我并不喜欢他,说真的,我觉得他挺讨厌的。可是,等我想对他说我很高兴他这么做时,他又把我骂得狗血淋头。”
“但我们的运气终于来了。我们刚刚经过一个位于山谷中的村庄,就来到一个外观看起来不错的大农舍前。我们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个女人。我们像平常一样自荐,说不要工钱,只要提供食宿就行了,出乎意外的是,她没有当着我们的面把门重重地关上,而是叫我们等等。她往屋子里喊人,不一会儿,一名男子出来了。他盯着我们看了好一阵,问我们打哪儿来的。他还要看我们的证件。发现我是美国人后他又看了我一眼。他好像不是很喜欢我的美国人身份,但他最后还是让我们进去了,还请我们喝了一杯葡萄酒。他把我们领进厨房,我们坐了下来。女人拿来了一个大酒壶和几个杯子。他告诉我他雇来的那个人被公牛顶伤了,现在还在医院躺着,怕是要等到庄稼收割完了才可以干活。战争死了很多男人,剩下的人又去莱茵河旁冒出来的工厂里做工,现在要雇人干个活真是太难了。这个我们早就知道,也是指望这一点。好了,长话短说吧,反正他雇用了我们。房子里面有的是地方住,不过我想他也不希望我们住在里面吧,不管怎样,他告诉我们干草棚里有两个床铺,我们就睡在那里。”
“农场里的活不算重。喂牛、喂猪什么的。机器有不少毛病,我们得好好修理一番,但我还是有点空闲时间。我喜欢芬芳的草地,傍晚,我在草地上漫步、沉思。这样的生活还不错。”
“这家人包括老贝克尔、他的妻子,以及他那已成寡妇的儿媳,还有几个孙儿、孙女。贝克尔身高体壮,头发已经花白,年近五十。他参加过世界大战,腿在打仗的时候受过伤,走路还一瘸一拐的。那条受伤的腿害得他痛得要命,只能靠喝酒止痛,每次都会喝得醉醺醺地上床。科斯提跟他处得不错,他们吃完晚饭后常会结伴去小旅馆玩斯卡特,一通豪饮。贝克尔太太原本是他家请来的女工,是他们从孤儿院里领出来的,贝克尔在妻子死后不久便娶了她。她比贝克尔要小不少,长得颇有几分姿色,挺丰满的,脸蛋红扑扑的,金色的头发,一副性欲得不到满足的样子。科斯提很快得出结论,可以搞点名堂。我叫他不要犯傻。我们现在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可不能丢了。他却嘲笑我,说是贝克尔不能满足她,是她自己要的。我知道叫他守规矩绝对是白费口舌,但我还是叫他小心点,贝克尔兴许瞧不出他在打什么歪主意,但还有他的儿媳呢,什么都甭想逃脱她的眼睛。”
“他儿媳叫埃莉,是个生得五大三粗的年轻女人,也就二十来岁,黑眼睛、黑头发,一张蜡黄色的大方脸成天阴沉着。她仍在为在凡尔登[45]战死的亡夫戴孝。她非常虔诚,礼拜天一大早就会到村子里做弥撒,下午还会去做晚祷。她有三个孩子,其中一个是遗腹子。除了骂孩子,她在吃饭的时候从不说话,农场里的活也干得很少,大部分时间都在照顾孩子。傍晚,她会独自坐在起居室里看小说,让门开着,这样孩子哭的话她就能听见了。婆媳俩关系很不好。埃莉看不起贝克尔太太,因为她是孤儿出身,还做过下人,更因为她是一家之主,家里的大小事务都是她说了算,埃莉对她恨得咬牙切齿。”
“埃莉是一位家境富裕的农民家的女儿,嫁过来的时候带来不少嫁妆。她没在村里的学校上过学,而是读的附近茨温根贝格镇上的女子中学,她受过良好的教育。可怜贝克尔太太十四岁的时候就来到农场,顶多也就能识点字,看点书。这是两个女人不和的另一个原因。埃莉一有机会就会卖弄她的学问,贝克尔太太则会气得满脸通红,问这玩意儿对于一个农夫的妻子有什么用。埃莉则会看着死去的丈夫那块用钢链绕在手腕上的身份牌,满脸阴沉地说:
‘我可不是什么农夫的妻子,而是农夫的寡妇,一个为祖国献出生命的英雄的寡妇。’”
“可怜的老贝克尔为了让她们不再吵架,不得不停下手中的活计。”
“可是她们是怎么看你的?”我打断拉里的话。
“噢,他们觉得我是美国部队里的逃兵,不能回美国了,回去的话就只能蹲大牢。我不愿跟贝克尔和科斯提一起去小旅馆喝酒,他们认为就是这个原因,以为我不想引人注目,免得引来村里的治安官盘问。埃莉发现我在学德语,便把自己的旧课本拿了出来,说要教我。所以晚饭后我和她会来到起居室,把贝克尔太太留在厨房里,我会大声读给她听,她则会纠正我的发音,还会将我不认识的单词解释给我听。我估摸她与其是想帮我,还不如说是故意做给贝克尔太太看。”
“那段时间科斯提一直想勾引贝克尔太太,但并没有什么进展。她是个快活的女人,成天笑呵呵的,一点也不介意跟他开玩笑,要说科斯提对女人还真有一套。我估摸她也知道他心里在打什么小九九,我敢说她自己也得意得很,但是当科斯提掐她的时候,她会叫他把手放老实些,还打了他一个耳光,我敢说那下打得可不轻。”
讲到这里的时候拉里有些犹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那种讨女人喜欢的人,可是我觉得……呃……贝克尔太太看上了我。这让我特别不安。首先,她比我大很多,再说,老贝克尔对我们礼遇有加。贝克尔太太负责分食物,我发现她分给我的食物总是比别人多,她好像老是找机会想跟我单独在一起。她还会经常冲我笑,我觉得你会说是挑逗吧。她问我是不是有女朋友了,还说像我这样的年轻人待在乡下,连个女朋友都没有肯定会很难熬。这档子事你应该明白的。我只有三件衬衫,还都穿破了。有一次她说我穿得这么破破烂烂太丢人了,叫我把衬衫拿给她,让她给我补补。这话让埃莉听到了。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埃莉对我说如果有什么东西需要缝缝补补的,交给她就行了。我说没什么要紧的。但一两天后,我发现我的袜子和衬衫都补好了,放回我们阁楼放东西的长凳上,可到底是哪个补好的我也不知道。我当然没有把贝克尔太太当真。她是个和蔼可亲的长者,我觉得她这么做完全是出于母爱。可是有一天,科斯提对我说:
‘听着,她的目标不是我而是你。我一点机会都没有。’”
“‘别胡说了,’我对他说,‘她年纪这么大了,都可以当我妈了。’”
“‘那有什么关系,小子,你只管上就是了。我绝不会坏你的好事。她兴许不那么年轻了,但身材还不错。’”
“‘噢,给我闭嘴。’”
“‘你还犹豫什么呢?我想你不会是因为我的缘故吧,我是个哲学家,自然懂得海中好鱼取不尽的道理。我不怪她。你还年轻,我也年轻过。青春稍纵即逝。’”
“科斯提对我不相信的事情却如此自信,我并没有感到高兴。说实话,我实在不知道该怎样应付眼下的局面,后来我想起了许多当时没有想到的事情。埃莉讲的那些我当时也没怎么留意,但是我现在懂了。我敢说她也明白当时是怎么回事。贝克尔太太和我单独待在厨房时,她会突然闯进来,像是正在监视我们似的。我很不喜欢,觉得她是想把我逮个正着。我知道她恨死贝克尔太太了,要是抓到一点点把柄,她准会闹个天翻地覆。我当然知道她不可能抓到我们。但这个女人心肠狠,指不定会扯什么谎,往贝克尔的耳朵里灌。除了装聋作哑之外,我不知道怎么办,不明白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我在农场过得很开心,喜欢在那里干活,庄稼没收好之前我可不想走。”
我忍不住笑起来。我完全可以想象拉里当时的样子,穿着打补丁的衬衫和短裤,脸和脖子被莱茵河火辣的太阳晒得黝黑,再加上他那轻盈、修长的身体,深陷眼眶的黑眼睛,我敢说准会让贝克尔太太这种白肤金发、胸部丰满的主妇欲火中烧。
“那后来发生什么事了?”我问。
“呃,夏季一天天过去。我们拼命干活,收庄稼,再把庄稼垛起来。跟着樱桃熟了,我和科斯提爬上梯子摘樱桃。两个女人把樱桃放进大筐里,老贝克尔则会把果子拿到茨温根贝格出售。跟着又收黑麦。当然我们还得一直照料牲口。我们每天天还没亮就起床了,一直要干到天黑。我想贝克尔太太已经觉得在我身上只会白费力气,所以也不指望我了。我也会跟她保持一定的距离,尽可能不得罪她。晚上我实在太困了,也就没有读德文。每次刚吃完晚饭,我就会独自到阁楼上,倒头就睡。大多数晚上,贝克尔和科斯提都会去村子那头的小酒馆,等到科斯提回来的时候,我早睡熟了。阁楼上很热,我睡觉的时候脱得一丝不挂。”
“一天夜里我突然惊醒了。开始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整个人在半睡半醒之间,感到一只滚烫的手捂住我的嘴巴,这才意识到床上还有个人,我奋力把手拿开,一张嘴巴迅速贴了上来,两只胳膊紧紧地搂着我,我感觉贝克尔太太的两只大奶子抵在我身上。”
“‘别出声,’她低声说,‘别出声。’”
“她紧紧抱着我,用她那丰满、滚烫的嘴唇吻我的脸,手在我的身上一通乱摸,两条腿紧紧地缠绕着我的腿。”
拉里没再往下说了,我咯咯地笑起来。
“那你怎么办?”
他不以为然地冲我笑了笑,脸甚至还有点红。
“那我还能怎么办?我能听见科斯提在隔壁的床铺上鼾声大作。我过去觉得约瑟[46]的处境有些可笑。我当时只有二十三岁,不想当场闹起来,把她赶走。而且我也不想叫她伤心,只好依她。”
“后来她溜下床,蹑手蹑脚地下了阁楼。我跟你说,当时我重重地吁了一口气。你知道吗,我当时吓得要死。‘天哪,’我说,‘好险!’我想贝克尔很有可能喝得酩酊大醉回来,昏头昏脑地睡在床上。可他们睡在一张床上,说不定他早就醒来,发现妻子没在床上。还有埃莉,她晚上总说睡不好。她要是没睡,肯定也能听见贝克尔太太下楼,从屋子里出去。然后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贝克尔太太跟我睡觉的时候,我感觉一块金属片碰在我的皮肤上,当时我没留意,你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谁也不会注意那东西。但我一直都在问自己到底是什么东西。现在突然想起来了。我坐在床边对整件事情的后果左思右想,愁得要命,突然吓了一跳。那块金属片是埃莉亡夫的身份牌,就是她一直戴在手腕上的那块,那天跟我厮混的根本不是贝克尔太太,而是埃莉。”
我哈哈大笑,根本没法止笑。
“你也许觉得好笑,”拉里说,“我可没觉得。”
“呃,你现在回想起来,难道不觉得这件事情挺滑稽的吗?”
他嘴边勉强露出一丝笑意。
“也许吧。但当时的情况真是太尴尬了,我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我不喜欢埃莉,觉得她是个非常讨厌的女人。”
“可是你怎么会把一个误会成另一个呢?”
“当时屋子里黑咕隆咚。她除了叫我不要吭声外,一个字也没说,而且这两个女人都是大块头。我原以为只有贝克尔太太在打我的主意,压根儿就没想过埃莉也对我有意思。她一直很想念丈夫。我点了一支烟,对当时的处境思前想后,越想越不对劲儿,看来还是溜之大吉的好。”
“我常恨科斯提总也叫不醒。我们在煤矿的时候,为了及时叫醒他免得上班迟到,我得使劲把他摇醒。但那天我还真得感谢他睡得那么死。我点上提灯,把衣物什么的都装在背包里——其实我的东西不是很多,很快就打点好了——然后把胳膊滑进背带。我穿过阁楼的时候就穿着袜子,走到楼梯下面才穿上鞋。跟着,我吹熄提灯。那天晚上没有月光,天很黑。但我知道怎么上大路,来到大路后我便往村子的方向走去。我走得很快,因为我打算在村民起床走动之前穿过村子。从那里到茨温根贝格也就十二英里,我到达那里的时候,镇上的人刚刚起床。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次走夜路的情形。路上除了我的脚步声外,什么动静也没有,不时还能听到农场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后来天上出现一片灰蒙蒙的光亮,既不是很白,也不是很黑,跟着,黎明的第一缕晨曦终于出现,太阳升起,鸟儿叽叽喳喳地唱起了歌儿,郁郁葱葱的乡间美景——草地、树林、在清晨的冷光中泛着银色光亮的麦田。我在茨温根贝格喝了一杯咖啡,吃了一个卷饼,跟着去了邮局,给美国运通公司发了一封电报,叫他们把我的衣服和书寄到波恩。”
“为什么寄到波恩?”我打断他的话。
“我们沿着莱茵河游历的时候在那里停留过,我挺喜欢那里的。我喜欢照在屋顶和河流上的浮光,喜欢那里窄窄的旧街,喜欢那里的别墅、花园和栗树大道,大学的洛可可式建筑。当时我就觉得在那里住上一阵倒也不坏。但我转念一想,到达那里的时候我最好把自己收拾得体面一些,我看上去就像个流浪汉,要是我去找个公寓租房间,别人都不敢安排。于是,我先坐火车去了法兰克福,买了个旅行包和几件新衣服。我在波恩断断续续待了一年。”
“你从这些经历中有收获吗?我是说在煤矿和农场的两段经历。”
“有啊。”拉里颔首笑道。
但他没告诉我有什么收获,那个时候我就非常了解他,知道他如果愿意跟你说什么肯定会说的,但要是他不愿意说,就会半开玩笑地把话题岔开,你再问也是白搭。我得提醒读者,他跟我讲述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已经是十年之后了。那时,也就是我跟他再度重逢时,我压根儿就不知道他的行踪,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在我看来说不定他已经不在人世了。要不是我跟艾略特的关系,他时常写信告诉我有关伊莎贝尔的情况,从而让我想起拉里,我肯定早就忘记世上有这么个人了。
三
早在伊莎贝尔跟拉里解除婚约后的那年六月,她便嫁给了格雷·马图林。当时巴黎的社交季节正值高潮,虽然艾略特极不情愿在这个时候离开巴黎,白白错过许多盛大的宴会,但他的家族观念很强,这种被他当成履行社会责任的事,他是绝不会坐视不理的。伊莎贝尔的两个哥哥因为工作的地方离得太远脱不开身,所以只能由艾略特不辞辛劳地回到芝加哥,为外甥女举办婚礼。想到那些法国贵族都是穿着华丽的服饰走上断头台的,他专门去了一趟伦敦,买了一套新的晨礼服,一件浅灰色的双排扣马甲和一顶大礼帽。他回巴黎的时候还请我过去看他穿的这身行头。他当时挺恼火的,因为他为参加婚礼买的浅灰色领带令他平时别在领带里的灰色珍珠一点也不显眼。我建议他用那枚绿宝石和钻石镶嵌的别针。
“我要是客人的话当然可以,”他说,“但考虑到我在婚礼中的特殊角色,我觉得必须佩戴珍珠才行。”
他对这门亲事非常满意,无论从哪方面看,这桩婚事都符合他一直念叨的门当户对,每次提到这桩婚事时,他都会乐此不疲地提到一位公爵的遗孀说的事,拉罗什福科的后人娶了蒙莫朗西家族的女儿才是绝配。为了表明自己对这门亲事相当满意,他不惜重金买了纳蒂埃为法国王室一位公主画的上品肖像画,准备作为结婚礼物。
亨利·马图林好像为这对年轻的夫妇在阿斯特街买下一座宅子,这样,夫妻两个住的地方既离布拉德利太太近,又距他在滨湖路大道上那座如同皇宫一样的府邸不远。说来还真够巧的,不过我怀疑这件事是艾略特做了手脚,宅子被买下的时候,格雷戈里·布拉巴宗恰好在芝加哥,房子装修的事就顺理成章地交给了他。艾略特返回欧洲时并没有参加巴黎的各种应酬,而是直接去了伦敦,他把房子装修的价格给我看了,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真是大展了一番拳脚,客厅全是乔治二世的风格,装修得非常豪华。至于格雷的休憩之所——书房的装饰风格则是格雷戈里受慕尼黑阿玛琳堡一间房子的启发,除了没地方放书之外,屋子的装修堪称完美。要不是因为两张单人床,格雷戈里将这对年轻夫妇的卧室也装饰得非常舒服,就算路易十五亲自来拜访蓬帕杜夫人也会感到满意,但若是见到伊莎贝尔的浴室,他更会大开眼界:四面全是玻璃,墙壁、天花板和浴缸统统都是,墙上,银色的鱼儿在金色的水草里游来游去。
“当然啦,房子不是很大,”艾略特说,“但亨利告诉我装修那座宅子花了他十万美元。对有些人来说是不小的开支了。”
婚礼在圣公会教会所能办到的范围内举办得极为奢华。
“跟巴黎圣母院举办的婚礼不同,”他得意地告诉我,“不过,按照新教婚礼的标准倒也气派。”
报纸也大费周章地报道了一番,艾略特随手将剪报扔给我看了。他给我看了伊莎贝尔和格雷的照片,伊莎贝尔身材高大,穿着礼服还真是挺漂亮的,格雷虽然块头很大,但身材也不错,穿着礼服稍微有些不自在。还有这对新婚夫妇和众多伴娘的照片,另外还有一张和布拉德利太太、艾略特的照片,布拉德利太太身着华服,艾略特优雅地拿着那顶新礼帽,优雅的姿势怕是只有他才摆得出来。我问他布拉德利太太的身体怎么样了。
“体重轻了不少,我觉得她的脸色也不好,但身体还不错。当然啦,整个婚礼让她挺劳累的,不过,现在事情总算结束了,她也可以好好休息了。”
一年后,伊莎贝尔生了个女儿,按照当年时兴的名字,取名叫琼,两年后她又生了一个女儿,也按照当时时兴的名字取名叫普里西拉。
后来,亨利·马图林的一个合伙人去世,另外两个也在重压之下隐退了,所以,这个一直以来都由他独断专行的生意完全归他掌控了。他长期以来的野心总算实现了,随即把格雷拉来跟他合伙。他们的生意从来没有这么兴旺过。
“老兄,我跟你说他们捞了大把大把的钞票,”艾略特告诉我,“呵呵,格雷才二十五岁,每年能赚五万美元,这还刚开始呢。美国的资源取之不尽,这种繁荣绝不是暂时的,而是一个伟大国家的自然发展。”
他突然满腔爱国热情,这极为罕见。
“亨利·马图林不可能永远活着,他有高血压,等到格雷四十岁的时候,他应该有两千万美元的身家了。了不得啊,老兄,真是了不得。”
艾略特定期跟姐姐通信,这么多年来,他也会时常把他姐姐信中的事告诉我,格雷和伊莎贝尔过着非常幸福的生活,两个孩子也很讨人喜欢。艾略特开心地承认他们的生活方式也极为适合他们的身份。请客的时候排场十足,被人宴请的时候自然也出手阔绰。他非常满意地告诉我,小两口一连三个月没有一次单独吃过饭。他们这种连轴转的奢靡生活因为马图林太太的去世暂时中断,马图林太太就是那个面色苍白、颧骨高耸的女人,当初亨利·马图林娶她时她的社会关系还不错,他在芝加哥有一定的地位,当年他父亲初到那座城市的时候只不过是个乡巴佬。为了对马图林太太表示孝敬,这对年轻的夫妇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请客吃饭的规模不会超过六个人。
“我常说,宴请八个人是最合适的。”艾略特说,决定从积极的一面看待这件事,“这样的话让大家觉得亲切,谈话的时候也能都顾及到,规模也足够大,够得上宴会的标准。”
格雷对妻子非常大方。他们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他送给妻子一枚方钻戒指,第二个孩子出生时,又送给妻子一件黑貂皮大衣。他成天忙于生意,很少离开芝加哥,但要是他能休假,他们就会到亨利位于马文的那座豪宅去度假。亨利非常喜欢儿子,可以说是有求必应,有年圣诞节,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给格雷买了座种植园,让他可以在适当的季节去那里打两个星期的野鸭子。
“我们的商业巨头绝对能跟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靠经商发财的艺术品收藏家相提并论,比如美第奇家族[47]。就连两任法国国王都没觉得娶这种名门望族的女儿有失身份。我预计有一天,欧洲的皇室也会向我们的美元公主求婚。雪莱怎么说来着?‘世界上伟大的时代将重新开始,黄金时代将卷土重来。’”
这么多年来,亨利·马图林一直为布拉德利太太和艾略特打点投资,他们对他的敏锐眼光非常信任,而且这样的信任是有充足理由的。他从来不会用他们的钱做投机买卖,而会投到稳健的股票上,随着股票价值的大幅增长,他们发现原先投入的那笔相对来说不算太多的资金增加了很多,这让他们又惊又喜。艾略特告诉我,他连一根指头都没动,而他在一九二六年的财产几乎是一九一八年的两倍。他当时六十五,头发已经花白,脸上也布满了皱纹,眼睛下面有两个很大的眼袋,但他并不服老。他身形依然像以前一样苗条,腰杆挺得笔直。他在生活习惯上向来很有节制,而且十分注重仪表。他只要还能让伦敦最好的裁缝给他做衣服,只要还能让私人理发师给他理发、修面,只要还能让按摩师每天早上让他优美的体型保持良好状态,他就不会任凭时光摧残他的身体。他早已忘记自己也曾放低身段干过买卖,老喜欢暗示自己年轻那阵曾在外交界干过,但他从来不会直说,因为他很精明,从来不说可能被人揭穿的谎言,我得承认如果我有机会画一张大使的肖像画,我定会毫不犹豫地选艾略特做我的模特。
但时过境迁。当年提携艾略特的那些贵妇人尽管还在人世,但年事已高。而英国那些身居爵位的贵族夫人,在她们的爵爷过世后,只得将府邸让给儿媳,自己退居到切尔腾纳姆乡间的郊区住宅,或者摄政公园里的普通住宅。斯塔福德公馆变成了博物馆,寇松公馆则变成了一家机构的办事处,德文郡公馆也正待出售,就连艾略特在考斯常坐的游艇也转手了。眼下那些风云人物认为上了岁数的艾略特已无用处,他们觉得他既讨人嫌,又荒唐可笑。他们仍旧愿意出席艾略特在克拉里奇酒店精心举办的午宴,但艾略特是何等机灵的人,知道这些人来参加午宴只是互相见见面,而不是为了看他。以前写字台上摆满了请帖可以任由他挑挑拣拣,这样的情形早已一去不复返。如今他经常只能在酒店的套房里一个人吃饭,这种丢脸的事他很少会让人知道。英国有些有身份的女子,因为一件风流韵事再也进不了社交圈后,逐渐对艺术有了兴趣,将一批画家、作家和音乐家网罗在自己身边。艾略特自视甚高,不愿掉了身价。
“遗产税和发战争财的人把英国社会都给毁了,”他告诉我,“现在人们跟什么人交往一点也不在意。伦敦还有裁缝、鞋匠和做帽子的人,我相信我活在人世的时候这样的行当仍会存在,但除去这些人之外,伦敦已经完蛋了。老兄,你知道圣厄斯家都是女人伺候用膳吗?”
这是有一次我们参加完午宴后,一起离开卡尔顿府联排时说的,那天的午宴上出了一件不幸的事故。我们那个高贵的主人收藏了不少名画,一个叫保罗·巴顿的美国年轻人很想看看那些画。
“你这里有张提香[48]的画,对吗?”
“以前有,不过现在在美国。一个犹太老头出了一大笔钱买它,而那时候我们手头真他妈的紧,所以老爷子就把它卖了。”
我注意到艾略特一副怒气冲冲的样子,狠狠瞪了一眼那位正意气风发的侯爵,我估摸他就是那张画的买主。他这样一位出生于弗吉尼亚,祖先曾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的名门之后居然被人说成是犹太老头,听到这样的描述他不由得火冒三丈。他这辈子都没受过这么大的侮辱。更让他受不了的是,他对保罗·巴顿一向深恶痛绝。他是在战争结束后来到伦敦的,当年二十三岁,金发碧眼,长得十分英俊,讨人喜欢,他很会跳舞,还很有钱。他带了封介绍信来见艾略特,艾略特天生有副好心肠,就把他介绍给好些朋友。不仅如此,他还给了他一些宝贵的暗示,教他如何为人处世。他还现身说法,只要对那些老太太献点小殷勤,名人讲话时,不管有多厌烦,都要装作很想听的样子,即便是一个初来乍到的局外人也能跻身社交圈。
但是保罗·巴顿步入的社交圈跟艾略特·坦普尔顿三十年前进入的社交圈是全然不同的两个世界。现在的社交圈以玩乐为主。保罗·巴顿意气风发,内外兼修,让他在短短的几个礼拜内就完成了艾略特苦心经营数年的成就。很快就不需要艾略特的提点了,而且也几乎对这一事实不加掩饰。两人见面时,保罗·巴顿倒也讨喜,但他那随随便便的做派令上了年纪的艾略特大为恼火。艾略特宴请他人时不会根据自己的喜好,而是因为他请的人可以活跃气氛,因为保罗·巴顿非常受欢迎,所以艾略特每个礼拜举行午宴时都会邀请他,但这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一般都有人相约,有两次他在最后关头放了艾略特的鸽子。这种事情艾略特过去也没少干过,知道巴顿没来赴约的原因不外乎接到了更具吸引力的邀请。
“我不是叫你相信,”艾略特气呼呼地跟我说,“但这绝对是千真万确的事,现在我每次见到他,他都会在我面前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在我面前啊,张口闭口就是提香,提香,”他语无伦次地说,“就是有张提香的画摆在他面前,他也不认得。”
我从没见过艾略特发这么大的火,估摸他认为保罗·巴顿不知道怎么打听到了那张画的事,问及画的情况时没安好心,想利用那位贵族的回答取笑他一番。
“他就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势利小人,世上最叫我深恶痛绝的就是势利。要不是我,谁瞧得上他啊。你想象不到吧,他父亲是个做办公家具的,做办公家具的呢!”他讲这几个字时语气中满是不屑,“我告诉人家,他在美国根本就是无名小卒,家世寒酸至极,可他们好像把我的话当成了耳边风。你记住了,老兄,英国社交界真算完蛋了。”
在艾略特看来,法国的情况也好不了多少。他年轻时那些地位显赫的贵妇人,即便还在人世,也不是把时间花在了桥牌(他最讨厌的一种游戏)上,就是花在了敬仰神灵上面,要不就是照顾孙子孙女。那些制造商、阿根廷人、智利人、跟丈夫分居或离了婚的美国女人都住在颇具贵族气派的豪宅里,宴请客人时奢华至极,但艾略特在他们的宴会上见到的都是法语发音俗不可耐的政客,吃相难看的记者,甚至还有演员,让他觉得很是讨厌。那些皇亲国戚的子孙娶了店主的女儿也不会被当成丢脸的事。巴黎自然还是热闹的场所,但这样的热闹是那么的粗俗!年轻人只会一味追求享乐,在他们看来,世上最快活的事情无非是从一家乌烟瘴气的小夜总会去另一家乌烟瘴气的小夜总会,喝着一百法郎一瓶的香槟,和城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搂在一起,一直跳到早晨五点。里面的烟雾、燥热的空气和闹哄哄的嘈杂声害得艾略特头痛。这不是他在三十年前当成精神家园的巴黎,亦不是善良的美国人死后进入的巴黎。
四
但艾略特目光敏锐,潜意识地认为里维埃拉将再次成为上流社会的度假胜地。他过去在罗马教堂履职,或者去戛纳某个住在乡间别墅的朋友那里逗留,回来的途中他时常会在蒙特卡罗酒店住上几日,对那一带的海滨非常熟悉。但在冬日里,他近来听说人们都在议论里维埃拉也是不错的避暑胜地。那些大旅馆仍在营业,《巴黎先驱报》的社会新闻栏上仍然登着夏季游客的名字,艾略特得意地看着那些熟悉的名字。
“我已经没办法适应这个世界了,”他说,“我现在已经到了该好好享受山水之乐的年纪了。”
这句话令人费解,其实并非这么回事。艾略特向来认为,山水是社交生活的障碍,艾略特实在没办法忍受那些对摆在他们面前的摄政时代的衣柜或者华多的画不去欣赏,却要不辞辛劳地去游山玩水的人。他当时恰好有一大笔钱,亨利·马图林一来是因为儿子极力劝说,二来是因为看到他的朋友买卖证券一夜之间就发了大财,终于向潮流屈服,逐渐放弃了以往保守的做派,认为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不随大溜。他写信给艾略特,说他本人一如既往地反对赌博,但这事不是赌博,这只是证明他始终相信祖国的资源取之不尽。而他的乐观也是根据常识得出的,他看不出有什么能够阻止美国的进步。他在信的结尾处说,他为亲爱的路易莎·布拉德利用保证金购买了一些稳定的债券,很高兴地告诉艾略特她现在已经赚了两万美元了。最后他说如果艾略特想赚点小钱,并且允许他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保管不会令他失望。艾略特总喜欢引用那些陈腔滥调,说什么他没办法抵御这种诱惑,这件事的结果就是,从那时起,当《信使报》和他的早餐一起送来的时候,艾略特一改多年的习惯,不再先看社交方面的新闻,而是先把注意力放在股市的报道上。亨利·马图林带他做的那笔交易非常成功,艾略特什么也没干,就足足赚了五万美元。
他决定用这笔赚来的钱在里维埃拉买一座宅子,选择昂蒂布作为遁世的隐居之所,这里位于戛纳和蒙特卡罗之间,位置极佳,他也能很方便地去这两个地方。但是,他选择这个不久便名流云集的地方到底是天意,还是完全出于本能,谁也说不上来。住在带花园的乡间别墅里有些土气,跟他挑剔的品位格格不入,结果他在临海的老城区买了两幢房子,打通成了一幢,装上了中央暖气系统和浴室,以及美国强行推销给欧洲大陆那些顽固分子的卫生设施。当年流行酸洗,所以他房子里的陈设统统都是经过酸洗的古普罗旺斯家具,再布置了一些现代布艺,算是适当地迁就了新式风格。不过他仍然无法接受毕加索和布拉克[49]这样的画家——“不成体统,老兄,不成体统”,他认为这些人都是一些鬼迷心窍的狂热者大肆吹捧起来的。但过了很久以后,他终于觉得光顾一下印象派画家也未尝不可,所以他的墙上也装饰着一些非常漂亮的画。我记得就有莫奈的一幅人们在河里划船的画,一幅毕沙罗[50]画的塞纳河上的码头和桥,一张高更的塔希提风景画,还有一张雷诺阿[51]画的少女侧面像,金色的长发从背上倾泻而下,非常迷人。他的房子装修完毕后,给人一种清新、明快的感觉,超凡脱俗中带着一种简朴,而这简朴的效果如果不花费巨资绝无可能获得。
接着便是艾略特一生中最辉煌的一段时期。他把自己在巴黎的那个出色的厨子带了过来,不久,他家的菜便被公认为是整个里维埃拉最出色的。他还让他家的管家和男仆统统穿着白色的制服,肩佩金色饰带。他宴请宾客的时候菜式非常丰盛,却从来不落俗套。地中海沿岸到处都是来自欧洲的王公贵族。有的是对这里的好气候流连忘返,有的是因为被流放到此,有的是在国内声名狼藉,有的则是为了逃避不合适的婚姻,因而他们觉得住在国外更方便。这些人包括俄国罗曼诺夫皇族、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皇族,还有来自西班牙、两西西里[52]和帕尔马的波旁皇族、温莎皇室和布拉干萨王族的王子,还有来自瑞典、希腊的皇室,艾略特都宴请过他们。还有来自奥地利、意大利、西班牙、俄国和比利时的非皇室血脉的王子、公主、公爵、公爵夫人、侯爵和侯爵夫人,艾略特同样宴请了这些人。冬季,瑞典和丹麦国王也会来到海滨小住,有时,西班牙的阿方索家族也会匆匆来访,艾略特同样也会款待他们。艾略特向这些皇亲国戚鞠躬时既表现得彬彬有礼,又能保持美国人所特有的公民生来平等的独立姿态,这点让我佩服不已。
这些年我到处游历之后,这时刚好在费拉角买了一幢房子,因而常能见到艾略特。我十分荣幸地发现,在他眼里我的地位也大大提高了,所以,有时候他也会请我参加他最隆重的宴会。
“就算帮我个忙,老兄,”他如是说,“我又何尝不知那些皇室成员会破坏宴会的气氛。但有人想见见他们,我想也得稍微关照一下这些可怜的人嘛。不过他们哪里配得上,那群人绝对是世界上最忘恩负义的人,他们就是想利用你,要是将来你对他们没用了,他们肯定把你当成穿得破破烂烂的衣服扔到一旁,哪怕接受你再多的恩惠,他们也不会过马路来帮你一点点小忙。”
艾略特煞费苦心地同当地政府搞好关系,因而地方长官、教区主教和副主教都会经常光临他的宴会。那位主教在进入教会之前是一个骑兵军官,战争期间曾指挥过一个骑兵团,他脸色红润,身材矮胖,讲话时还是军营那种雷厉风行的派头。那位一脸严峻、面色苍白的副主教则总是如坐针毡,生怕说了什么过分的话,他的那位上司讲那些得意的故事时,他脸上总是挂着自嘲的微笑。但那位主教在管理自己的教区时非常能干,他在布道坛上演讲时口才了得,逗乐的本领毫不逊色于他在饭桌前的俏皮话。他常称赞艾略特对教会的虔诚和慷慨,艾略特待人和气,常以美酒佳肴招待他,主教自然非常喜欢他,两人十分投缘。所以,艾略特曾扬扬得意地说他在两个世界都混得不错,容我冒昧地说一句,他在上帝和财神爷之间的确能够左右逢源。
艾略特对房子的装潢非常得意,迫不及待地想邀请姐姐看看他的新家。过去他总觉得姐姐对他的赞扬有所保留,很想让她看看他现在的生活方式,见识一番他把酒言欢的朋友。过去姐姐在夸赞他时不那么痛快,现在肯定能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于是,他写信邀请她跟格雷、伊莎贝尔一同前来,不过不能住在他家,因为他家的地方不够,但可以跟他的宾客一起住在附近的卡普酒店。布拉德利回信说她年纪大了,已不再适合旅行,因为身体欠佳,她最好还是待在家里,而格雷也绝无可能离开芝加哥,因为他的生意太好了,正大把大把地赚钱,必须待在本地。艾略特对姐姐感情很深,她的信令他慌了。他随即写信给伊莎贝尔,她回的电报说,母亲虽然身体很不好,每个礼拜都得卧床一天,但她暂时没什么危险,只要悉心照料,她还能活不少日子。不过格雷倒是真需要休息,有他父亲在家打点一切,他完全可以出来度个假。不过,今年夏天肯定不行了,她和格雷明年可以过来。
一九二九年十月二十三日,纽约的股市崩盘了。
五
当时我在伦敦,一开始我们在英国并没有意识到形势有多严峻,也不知道这次股市崩盘的后果有多严重。就拿我本人来说,虽然因为损失了一大笔钱非常懊恼,但损失的多半是账面上的利润,等到尘埃落定后,我发现自己的现金并没有损失多少。我知道艾略特做了不少投机生意,担心他损失很大,但直到我们同时返回里维埃拉过圣诞节时才见到他。他告诉我亨利·马图林死了,格雷也破产了。
我对生意上的事向来懂得不多,我敢说单凭艾略特告诉我的这些事情,读者可能会觉得糊里糊涂的。据我所能弄清楚的情况看,他们公司之所以遭遇这么大的灾祸,一方面是因为亨利·马图林的固执己见,另一方面是因为格雷的鲁莽冒失。一开始,亨利·马图林不愿相信这次经济崩溃会这么严重,反而自我安慰说这只是纽约经纪人的阴谋,想摆小地方的同行一道,结果,他咬紧牙关拿出许多资金来支撑股市。看到芝加哥的经纪人被纽约的坏家伙吓得魂不守舍,他气得火冒三丈。过去他的那些小客户、有固定收入的寡妇、退休的军官等听从他的建议一分钱都没损失过,这件事情一直让他引以为傲。现在为了不让他们蒙受损失,他自掏腰包来弥补他们账户的亏空。他说他做好破产的准备了,到时他还可以东山再起,如果让那些信任他的散户赔个精光,那他就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他自认为这样做是豪爽,其实只是太自负了。他千万家财很快散尽,一天晚上他心脏病发作了。他本来就六十多了,一直卖命工作,玩乐过度,饮食也向来没什么节制,折腾了几个小时后他就因冠状动脉血栓去世了。
只剩下格雷一个人应付残局。他本来就没有父亲的本事,额外做了大量投机,也陷入了泥沼中。他想努力摆脱困境,结果失败了。银行不肯贷款给他,交易所的那些老人都劝他唯一的办法就是认输。余下的事情我不大清楚。按照我的推断,他无法偿还自己的债务,只能宣布破产。他早就把房子抵押出去了,现在把房子交到承押人手里倒也心安理得。他父亲在滨湖大道和马文的宅子也都卖掉抵债了。伊莎贝尔把首饰也卖了。现在,他们只剩下在南卡罗来纳的种植园了,那份产业是在伊莎贝尔名下的,但找不到买主。格雷变得身无分文了。
“你怎么样,艾略特?”我问。
“噢,我没什么好抱怨的,”他轻描淡写地说,“天无绝人之路。”
我并没有再问下去,因为他的经济状况跟我无关,但是不管他遭受了多少损失,我想他肯定跟我们其他人一样并没能全身而退。起初,经济大萧条对里维埃拉的打击不算严重。我认识的两三个人损失不小,许多乡村别墅冬天没有开放,有的还被拿出来拍卖。酒店的住客很少,就连蒙特卡罗的赌场也抱怨说生意冷清。但直到两年后,里维埃拉才真正体会到经济危机造成的冲击。后来一位房地产经纪人告诉我,从土伦到意大利边境的海岸线上,总共有四万八千所大大小小的房产等待出售。赌场股份暴跌。大酒店把价格压得很低也吸引不了顾客。唯一能看到的外国人也都是些穷得不能再穷的人,他们不会花钱,因为根本就没钱可花。店主都陷入了绝望之中。但艾略特既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辞退佣人,也没有降低他们的工资。他继续用美酒佳肴招待那些王公贵族,不仅如此,他还买了一辆崭新的大车,车是从美国进口的,关税就收了不少。他还慷慨解囊,资助主教组织给失业人员家属免费提供饭食的慈善活动。还真别说,从他的生活方式看像是压根儿就没发生过经济危机,这半边世界没有被这场危机冲击得摇摇欲坠似的。
不过,我却无意中发现了个中缘由:那段时间,艾略特除了一年一度去英国两个礼拜购买衣服外,他已经不去英国了,但五月、六月,以及秋季的三个月,他都会带着佣人去巴黎,因为这几个时间段艾略特的朋友不会到里维埃拉来。他喜欢里维埃拉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可以在海里游泳,不过我想主要的原因是炎热的气候让他有机会穿上花里胡哨的衣服,因为他是个恪守礼仪的人,向来不会穿这类衣服。那个时候他会穿上颜色艳得惊人的裤子,有红的、蓝的、绿的,还有黄的,再穿上色调与之对比鲜明的汗衫:淡紫色、紫罗兰色、紫褐色,五颜六色都有。人们恭维他时,他的态度就像一名女演员出色地扮演一个角色后,不以为然地摆出的优雅姿态。
那年春天,我在返回费拉角的途中恰好在巴黎待了一天,便邀请艾略特和我一起吃午饭。我们在里兹酒吧见的面,酒吧里已经不再挤满来此游玩的美国大学生。我们喝了鸡尾酒,艾略特终于向这个大西洋对岸盛行的习惯妥协了,我们还点了午餐。吃完饭后,他建议去古董店转转,我虽然告诉他我已经没钱买古董了,但还是很乐意陪他。我们步行穿过旺多姆广场,他问我要不要去夏尔凡服装店逛一会儿。他在那里定做了几套衣服,想看看是否做好了。他好像做了几件背心和几条内裤,还在上面绣上了他名字的首字母。背心还没做好,但内裤已经好了,店员问他要不要看看。
“行吧,”他说,趁店员去取内裤的时候,他又跟我说,“我吩咐他们按照我的要求做了定制的图案。”
内裤拿来后,跟我上次在梅西百货公司买的内裤一模一样,只不过是丝绸的,但我注意到两个缠绕在一起的首字母E和T上有个伯爵的饰冠,不过我什么都没说。
“不错,真不错。”艾略特说,“等背心做好后一起给我送过去吧。”我们离开了服装店,等到走远后,艾略特回过头来冲我笑了笑。
“你注意到那顶饰冠了吗?跟你说实话,刚才进夏尔凡服装店的时候,我都忘记这事了。过去我没有机会告诉你,教皇陛下帮我恢复了我祖上的爵位。”
“你的什么?”我说,惊讶得忘记了起码的礼貌。
艾略特不以为意地扬了扬眉毛。
“你不知道吗?从我母系的血统上来看,我是劳里亚伯爵的后代,他是随腓力二世到英国的,娶了玛丽王后的一个宫女。”
“是我们的老朋友‘血腥玛丽’[53]吗?”
“我觉得这是异教徒对她的称呼,”艾略特冷冷地回答道,“我想我从来没告诉过你,一九二九年的九月我是在罗马度过的。我觉得去罗马是一件特别无聊的事,因为当时罗马什么都没有,幸好我的责任感盖过追求世俗欢乐的欲望。我在梵蒂冈的朋友告诉我,经济危机就要来了,强烈建议我把美国的股票都卖掉。天主教已积累了两千年的智慧,所以我丝毫没有犹豫。于是我打电话给亨利·马图林,叫他帮我把股票全都抛了,换成黄金,跟着我又给路易莎发电报叫她也这样做。亨利·马图林回电问我是不是疯了,还说除非我再次发来电报确认,否则他什么都不会卖。我立即又发了一封电报,语气非常坚决,叫他照办,还叫他办完后给我回电。可怜的路易莎对我的建议置若罔闻,所以吃了苦头。”
“所以经济危机发生的时候,你就可以稳坐钓鱼台了?”
“这是美国用语,老兄,我看你还是不要用的好,但用这句话来形容我的情况倒是再恰当不过。我的确一点损失都没有。事实上,按照你们的说法,我还捞了一点油水。后来我只用原价的小部分就把我的股票都买回来了。我把这一切都归功于上帝的直接介入,所以,我觉得我应该做点事情来回报上帝。”
“哦,那你是怎么报答上帝的?”
“呃,你知道元首[54]在彭甸沼地开垦了大片大片的地,我听说在那里定居的人没有做礼拜的地方,所以教皇非常担心。好吧,我还是长话短说吧。我在那里建造了一座罗马风格的小教堂,是完全按照我所知道的普罗旺斯教堂的风格建造的,连细节都一模一样。我觉得那座教堂简直就是一颗宝石,不过这话是我自己说的。我把它献给了圣马丁,那是因为我运气好,刚好淘到了一块旧彩绘玻璃,上面描绘的图案是圣马丁将自己的披风割成两半,一半给了一位没穿衣服的乞丐,因为这块彩绘玻璃有着非常鲜明的象征意义,所以我才买下来安放在祭坛上面。”
我没有打断艾略特的话,问他这位圣徒可歌可颂的行为跟他这次的行为之间有什么关系,他抓住时机靠卖股票挣了一大笔钱,然后像给经纪人佣金一样付给了比自己更有权势的人。不过对于像我这样的俗人来说,时常弄不清这样的象征手法。跟着,他继续道:
“我荣幸地把这些照片拿给教皇看时,他非常亲切地对我说他看一眼就知道我这个人很有品位,还说他很高兴在这样一个世风日下的时代能看到我这样一个既对教会忠心耿耿,又具有非凡艺术天赋的人。这绝对是一次难忘的经历,老兄,这绝对是一次难忘的经历。但不久以后我便得到暗示,教皇乐意封我一个爵位,我比谁都意外。我觉得作为一个美国公民不用这样的头衔会显得更为合适,当然在梵蒂冈除外。我现在已经禁止我的约瑟夫称呼我为‘伯爵阁下’了。我相信你一定会尊重我对你的信任,我不希望这件事情宣扬出去。但是我也不希望教皇觉得我不看重他赐给我的荣誉,所以,我把伯爵的头冠绣在贴身内衣上完全是出于对他的尊敬。我不介意告诉你,身为美国人,将伯爵头衔藏在素雅的细条纹衣服下面,我还真有点自豪呢。”
后来我们分开了。艾略特告诉我,他将在六月底到里维埃拉,不过他没能成行。他刚安排好将佣人从巴黎转到这里,自己悠闲地开车过来,等到达的时候,一切也就安排妥当了,这时,他却收到伊莎贝尔的电报,说母亲的情况突然恶化。之前我也说过,艾略特不但很喜欢这个姐姐,而且他的家族观念也非常强。他第一时间乘船从瑟堡出发,经纽约到了芝加哥。他写信告诉我布拉德利太太病得非常厉害,瘦得不成样子了,他都吓坏了。她也就能活几个礼拜了,或者几个月。但不管怎样,尽管他也很痛苦,但他觉得有义务陪她走完最后一程。他说芝加哥的高温比他预计的要好受一些,但那里缺少意气相投的社交活动还能让他勉强过下去,只因为当时已经没了这样的心思。他说同胞对经济大萧条的反应令他失望,他原本希望他们能够以更加平和的心态看待这场灾难。我觉得灾难没落到自己头上,一切当然说得轻巧,正因为如此,我想艾略特现在比他一生任何时候都要富有,恐怕没有资格苛责他人吧。他在信的末尾叫我转告他的几位朋友,又吩咐我务必向碰到的每个人解释他的房子夏天关闭的原因。
一个月刚过,我又收到他的一封信,告诉我布拉德利太太去世了。他的信写得真挚感人。要不是我早就知道为人势利、矫揉造作到有些夸张的艾略特其实是个善良、重感情而又正直的人,我绝不会想到他能写出这般体面、真实而单纯的信。他在信中告诉我布拉德利太太的后事有些混乱。她的大儿子是名外交官,身在东京,因为大使不在,他得担当代理大使,自然无法脱身。而他的二儿子,我初识布拉德利一家时他还在菲律宾,后来在适当的时候调回华盛顿,在国务院担任要职。母亲病入膏肓之际,他曾带着妻子回到芝加哥,但葬礼刚一结束,他就不得不返回首都。正是鉴于这样的情况,艾略特觉得他必须留在美国,将事情安排妥当。布拉德利太太将财产平分给了三个孩子。不过她显然在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危机中损失很大,幸好他们找到一个买主,愿意买下马文的农场。艾略特在信中提及农场时说那是亲爱的路易莎的“乡间住所”。
“一家人要离开祖屋总是感伤,”他在信中写道,“不过,最近几年,我看到许多英国朋友被迫离乡背井,我觉得我的两个外甥和伊莎贝尔必须以同样的勇气和忍耐力接受这不可避免的结果。地位越高,责任越重啊。”
他们在处理布拉德利太太在芝加哥的房子时也很幸运。原本有人计划拆掉包括布拉德利太太的房子在内的那排房子,在原来的地方盖一座大公寓,但布拉德利太太非常固执,非得死在原先住的房子里。后来,布拉德利太太一断气,发起人立即跑来出钱买房,他们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可尽管如此,伊莎贝尔还是入不敷出。
经济危机发生后,格雷也曾设法找过工作,即使在那些平安度过金融风暴的经纪人的办公室里做个文员也行,却连这样的工作都找不到。他还找他的老朋友,求他们给他点事做,也不管工作有多卑微,薪水有多低,但都是徒劳。他为了避免那场最终将他压垮的灾难曾疯狂地抗争过,因为焦虑、屈辱造成的精神压力,他的精神终于崩溃了,结果患了严重的头痛病,整整二十四小时内什么事都干不了,头不再痛的时候,他就像一块湿抹布一样,整个人都软塌塌的了。伊莎贝尔觉得他们最好带着孩子们去南卡罗来纳的种植园,等到格雷的病情好转后再做计较。那个种植园在最红火的时候,单是靠出产大米一年都能有十万美元进账,但现在那里早就成为了一片满是沼泽地和桉木的荒野,只对一些喜欢打野鸭的人还有用,哪里还能找得到买主。经济危机爆发后,他们断断续续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现在仍然计划回到那里去,等情况好转,格雷能找到工作后再说。
“我不同意他们这么做,”艾略特写道,“唉,老兄,他们的生活就跟猪猡一样。伊莎贝尔连一个女佣都没有,孩子也没有家庭教师,只有两个黑种女人照顾她们。所以我把我在巴黎的公寓给他们住,建议等到那个荒唐的国家情况好转后再回去。我给他们安排佣人,我家的厨娘就做得一手好菜,我准备把她给他们用,我自己很容易就能再找一个。我准备承担所有的开销,这样,伊莎贝尔就能将她那点微薄的收入花在买衣服和家里的小娱乐活动上。这也意味着我大部分时间都得在里维埃拉度过,希望能比过去跟你多见面,老兄。现在伦敦和巴黎都成了这个样子,待在里维埃拉会更舒服。只有在那里我才能见到跟我有共同语言的人。我敢说我有时还会去巴黎住上几天,但即使我去那里,也丝毫不介意去里兹酒吧跟他们混一混。我很高兴总算说服格雷和伊莎贝尔接受了我的建议,只等做出必要的安排后,我就会把他们带过来。下下个礼拜就会把那些家具和画(老兄,那些玩意儿质量很差,连真伪都搞不清楚)卖掉。因为我觉得在那所房子里住到最后一刻会让他们伤心,所以我把他们带来德雷克饭店跟我一起住。等我们到巴黎后,我把他们安置好,再回里维埃拉。别忘了替我向你那有皇室身份的邻居问好。”
谁能否认艾略特这个极其势利的人同时也是一个最仁慈、最体贴、最大方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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