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吐温短篇小说精选-傻瓜(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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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预言变成事实

    好的榜样难免引起烦恼,别的事情很少有比这更令人难堪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如果大家的见解都是一样,那并不太好。赛马就是由于意见分歧而产生的。

    ——《傻瓜维昂希格言日历》

    道生码头的人们舒舒服服地快把那段沉闷的安静时期过完了,现在正在耐心地盼待着那场决斗。列杰伯爵也在等待着。但是据外面谣传,他并不很耐烦。星期日到了,列杰坚决要求提出挑战。于是维昂希就去传达他的意思。特里森克拒绝跟一个杀人犯决斗——他意味深长地补充了一句:那就是说,不能在堂堂正正的决斗场上较量。

    要是在别的场合,他当然是情愿的。维昂希极力向他解释,企图使他相信:昂杰鲁叙述列杰杀人事件的时候,假如他也在场的话,他就不会认为那种行为有损列杰的体面。但是这个顽固的老头却无动于衷。

    维昂希回去向决斗的本人报告他没有完成使命。列杰听了很生气,他说这位老先生决不是个脑筋迟钝的人,却偏要听信他那没出息的侄子的论证和推断,认为比维昂希所提供的更有价值,这究竟是什么道理?可是维昂希笑了笑,说道:

    “理由很简单,很容易说明。我不是他的活宝贝——不是他的娃娃——不是他的迷魂汤。他侄儿却是这种角色。法官和他那死了的老婆一辈子没有儿女。这个宝贝落到他们老夫妻俩的怀抱里的时候,他们已经过了中年。对于这种盼儿盼女,渴望了二三十上的老人的慈爱的本能,我们不能不予以谅解。他们那种想做父母的渴望,就像饿坏了的肚子似的,那时候已经饿得发疯了,因此就饥不择食,无论得到什么东西,都吃得很香,感到心满意足。这种人的味觉已经退化,吃的是鸡是鸭,都分辨不清了。一对年轻的夫妇如果生下了一个坏蛋,他们不久总会把他大致认得出来,可是一对老夫妻收养了一个小坏蛋,那就成了他们的天使,而且即便经过许多周折,也始终不会失宠。托蒙就是这个老头儿的天使。他让他迷住了。有些事,别人的话他听不入耳,托蒙却能把他说动——并不是一切的事都行。我不是这个意思,不过有许多事都是这样——特别是某一类事情:比如以在这老头儿心中产生或是消除他对人的偏心或是成见的那些事,就属于这一类。那老头儿本来很喜欢你们俩,托蒙却对你们怀恨在心。这就够了,老头儿的心理马上就变过来了。即便是最长远、最巩固的友谊,只要有这么一个晚年收养的宝贝从中破坏一下,那就非完蛋不可。”

    “这倒是一种稀奇的哲学。”列杰说。“这根本不是什么哲学——这是事实。这里面倒是有几分令人同情的美妙意味哩。这么一对可怜的、无儿无女的老夫妻有时候竟会把动物园里的一群汪汪叫的、一钱不值的小狗当成心肝宝贝。他们还要另外加上几只乱骂乱叫的鹦鹉和一只学会骗叫的金刚鹦鹉。再加上一二百只尖声叫唏的歌鸟,然后又加上几只奇臭的豚鼠和家兔,和一大群号叫的猫儿,简直是多多益善——我觉得我们看到这种情形,那是再令人同情不过的。亲生的孩子好比黄金的宝物,老天爷没有把这种宝物赐给他们,他们却想要用劣质的金属和黄铜锉屑造出一个假东西来代替,那真是一种瞎子摸黑、枉费心机的企图。可是这都是些离了本题的话。按照这带地方的不成文法,你应该面对面把特里森克法官杀死,他和社会上的人都会料定你对他干这一手——当然,你被他的枪弹打死也是合乎规矩的。你千万要提防他!你装备好了吗?——我是说,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我一定让他有下手的机会就是了。如果他对我开枪,我就还击。”

    维昂希临走的时候说:“选举运动把法官累坏了,现在他还有点精疲力尽,一两天内不会出门。可是只等他一出来,我就得当心才行。”

    夜间十一点左右,那两兄弟到外面去走动走动,开始在朦胧的月色下做一次长距离的散步。

    大约在一个半钟头以前,托蒙·特里森克已经在道生码头下游两里的哈克特铺上了岸,他是在那孤寂的地方登岸的唯一旅客。他已经顺着河边的大路向上游走来,进了德利斯尔法官的住宅,无论在路上或是在屋里,都没有碰到什么人。

    他放下了百叶窗,点亮了蜡烛。然后脱掉上衣,摘下帽子,开始进行准备。他打开衣箱的锁,从箱里的男人服装底下取出一套少女的衣服来,放在一边。于是他用软木炭把脸涂黑,把木炭放在衣袋里。他的计划是溜下楼去,到他伯父的私室里,再溜进他的寝室,从老先生的衣袋里偷出钥匙来,然后回到外间屋里,偷保险柜里的钱。他拿起蜡烛来,准备动身。直到这时候为止,他的勇气和信心都很足,可是现在开始有点动摇了。假定他偶尔不小心,弄出什么响声来,被人抓住了——比如说,在打开保险箱的时候——那可怎么好?也许还是带着武器为好吧。他从收藏的地方取出那把印度宝刀,于是他又愉快地感到那股逐渐消失的勇气恢复过来了。他顺着那狭窄的楼梯悄悄地溜下楼去,一听见最轻微的叽叽嘎嘎的响声,他就觉得毛骨悚然,连脉博都停住了。他走了半截的时候,看见楼梯底下有一道微弱的亮光照在地板上,这使他有点心慌。那是怎么回事?难道他的伯父还没有睡觉吗?不,那不可能!一定是他上床睡觉的时候,把蜡烛留在那儿了。托蒙继续溜下去,每走一步,都要停下来听一听,他发现房门还是开着的,于是就往里面瞟了一眼。他所看到的情形使他喜出望外。他的伯父在沙发上睡着了,沙发当头的一张小桌子上点着一盏光线微弱的灯,灯旁边放着老头儿装现款的小洋铁盒,盖子扣上了。盒子旁边放着一摞钞票,还有一张纸,那上面用铅笔写满了许多数字。保险柜的门是关着的。显然是这位业已入睡的老人为了盘算经济问题,累得支持不住,暂时休息一下。

    托蒙把他的蜡烛放在楼梯上,弯下腰,开始向那堆钞票走去。他经过他伯父身边的时候,老头儿在睡梦中翻了一下身,托蒙立刻就站住了——他一停住脚步,就轻轻地从刀鞘里抽出刀子来,他的心猛跳着,眼睛盯住他的恩人脸上。过了一两分钟,他又壮起胆来,继续往前走——他走了一步,就伸出手去,抓住那一摞钞票。同时刀鞘却掉在地下了。这时候他觉得老头儿把他牢牢抓住了,耳朵里响起了一阵狂呼——“救命呐!救命呐!”他毫不迟疑地戳了一刀,老头儿才松了手。有些钞票从他左手里掉下来,落在地板上的血泊中,他丢下刀子,连忙拾起那些钞票,准备动身逃跑。他在惊恐和慌张中,又把那些钞票转到左手里,重新拿起刀来,但是他马上又清醒过来。丢下了刀子,因为他要是把刀子带着走,那就会成一种危险的物证。

    他跳到楼梯脚下,随手把门关上了。他匆匆忙忙地拿起蜡烛,逃上楼去,这时候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来到这所房子跟前,打破了深夜的沉寂。片刻之后,他已经躲进了自己的房里,那对孪生兄弟却站在那上被杀害的老人身边,目瞪口呆地望着他的尸体!

    托蒙穿上他的上衣,把帽子藏起来,扣在上衣里面,然后披上他那套女孩子的衣服,拉下面罩,吹息了蜡烛,锁上他刚才走进的那扇门,把钥匙取下来,从另外一扇门出去,溜到后面的过道里,又把那扇门也锁上,带着钥匙,随后便在暗中摸索着往前去,走下了后面的楼梯。他预料不会碰见什么人,因为这时候大家的兴趣都集中在这所房子的另一部分。实际上他的估计果然是对的。

    他穿过后院的时候,普拉特太太和她的仆人们,还有十几个衣服没有穿齐的邻居,都到那对孪生弟兄和死者那儿去了,另外还有许多人从前门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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