蔷薇少女馆Ⅱ-少女的主角情结(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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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通了这个道理的少女自嘲地笑了笑,然后伸展了一下筋骨,说:“馆长大人,找些刺激的事情来玩玩吧。”

    凌霄真的提了几个游戏方案供她选择:一、去偷取孵蛋母鸡身下的鸡蛋,要知道,护蛋的母亲史无前例地凶猛。二、去池塘边把水牛赶起来然后挤它的奶,水牛奶虽然美味,可是水牛的双角不是吃素的。三、在忠犬的面前大摇大摆地走过,还要爬到它看守着的果树上去摘果子。四、去偷草莓,这里的草莓地本来就是打开门做生意的,现在是晚上,无人看守。

    千鸟纱瞬间做了选择:“偷草莓!”

    共识达成,行动开始。虽然今天晚上月朗星稀,但月光给予的能见度还是很低的,也幸亏他们是吸血鬼,拥有超群的视力。

    凌霄一边摘一边碎碎念:“这一份给真誉,这一份给红曜,这两份给夏家姐妹,这份给……嗯?”身后有人用泥巴砸他。行凶者当然是千鸟纱,这是属于她的游戏,主角必须是她,才不要那群窝在家里的配角们无缘无故蹦出来抢戏。凌霄马上明白她的不悦以及理由,连忙补充:“摘下草莓带回去给她们,她们才能给你做草莓冰淇淋嘛。”

    千鸟纱还是不愿意让他过关,这叫她的面子往哪里放?她说:“我又不是你家小姑姑爱莉丝,一见到草莓就双眼发光。好了,已经摘够了,我们现在到河边去吃草莓兼赏月。”

    “遵命,公主殿下。”凌霄捧着草莓往外走,不忘把应该付的钱放在地上再用泥块压着。

    纯粹吃草莓兼赏月未免太枯燥无味了吧,于是,千鸟纱追加要求:“来开故事会吧,你是唯一的‘说书人’,我是唯一的‘听众’。”

    本着蔷薇少女馆无条件为少女服务的原则,凌霄快速运转起脑袋寻找适合的故事,他的目光掠过眼前沿着河流而生的大片大片的芦苇,它们随风而动,在昏暗中让人觉得随时会有飞鸟冲出来。

    “咳咳。”他清清嗓子,“有一种传说中的鸟,名草茎鸟。或者说,有一种传说中的草,名草茎鸟。”

    千鸟纱瞬间被草莓噎着,这个故事的开场真……神奇,“那它到底是鸟还是草?”

    凌霄慢慢叙述:“草长莺飞,这个词是对草茎鸟生长状态的准确描述。它们长在河畔,它们的身体像是鹤,拥有细长的颈项,羽毛碧绿如芦叶,头翎洁白如芦花。每当风掠过,它们就拍打着翅膀昂首鸣叫,就像随时飞舞起来,飞向远方,追逐夕阳。风停了,它们便敛声收羽,静静伫立如同一丛芦苇。它们无法飞,因为它们的双脚是植物的茎秆,脚趾是真正的根须,牢牢扎在土中,吸取养分。”

    千鸟纱停下吃草莓的动作,她已经被吸引了。

    凌霄继续叙述:“没有人知道它们从哪里而来。也许是多年以前从别处迁徙而来的,飞累了,停下了,恋上这片土地,于是双脚化为根系。也许它们多年以前便土生土长在此,只是长得像鸟而已。”

    千鸟纱探过身来,她对这个故事万分感兴趣,期待着下文。

    故事的转折终于来了。

    “如果它们只是纯粹的草,那它们便不会烦恼,春天泛青,夏天浓绿,秋天枯黄,冬天休憩。然而,它们又是鸟,不但有鸟的形体,有鸟的翅膀,还有着鸟的心——向往天空的心。所以,每当风起,它们鸣叫着振翅想要高飞,可是,即使羽毛与空气结盟,但双脚仍然牵绊着大地。”

    “后来呢?”千鸟纱追问着。

    “后来,有一只勇敢的草茎鸟,它在风起时啄断了自己的双脚,它飞起来了,它轻盈优美,它在同伴们的头顶上翩舞,呼唤它们一起飞翔。可是,同伴们沉默了,因为它们看到勇者的双脚只余下骨拐。那么,它如何降落,如何继续生长?用生命作为一次飞翔的代价,成本是否太高?这位勇者当然明白自己的处境,至于它有没有后悔,同伴们不可而知。它在它们的眺望之中渐飞渐远,直到与天空融为一体。”

    “再后来呢?”

    凌霄转头,对千鸟纱笑笑:“其实呢,这是故事接龙。接下来就由你来说啦。”

    “……”千鸟纱一愣,再一撇嘴,赏了他一顿“草莓宴”。凌霄扬扬染了草莓汁的衣服,心想回去后应该麻烦红曜洗衣服还是应该麻烦童真誉洗衣服,干脆麻烦小爱琳来洗吧。

    漫漫长夜,千鸟纱可不想这么快结束自己的主角时间,她要求继续开故事会,而且指定下一个故事内容:发生在没有月亮的夜晚的惊悚事件。凌霄抗议:“有没有搞错,大半夜要求我说恐怖故事!你想吓我还是想吓你自己?”

    “蔷薇少女馆无条件为少女服务哦。馆长大人,请你看着办吧。”“好吧……公主殿下。”

    凌霄抚着下巴思考,灵光一闪,故事出来了:

    “有一位大叔,他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提着一份M记套餐走在无人小巷里,遇到一个从树上跃下来的少年。在大叔的审美眼光里,这个少年戴着有色隐形眼镜,染着头发,衣服非主流,还用眼角来看人。大叔猜测他是不良少年。少年看到大叔掏出手机,以为他要报警,就说:‘喂!我不是小偷也不是劫匪!我只是迷路了!’大叔又打量了他一小会儿,忽然笑了。少年瞪:‘笑什么?’大叔说:‘我只是忽然想起了自己以前的事。那个晚上与今晚一样没有月亮,我也在小巷里迷路了。’”

    “不管少年是否要听,大叔忽然就怀旧起来,他说自己当年香港动作片看多了,与另一堆半大小子在学校里搞了江湖帮派,他担任三把手,天天跑去敲诈保护费、收跟班小弟、逃课、打架。后来,他们与另一所学校的同类型的江湖帮派扛上了。两派经过一系列挑衅、骚扰、谈判后发现双方实力旗鼓相当,就决定决斗,时间约在某个晚上的九点半,地点是郊区一个偏僻的仓库前。那一个夜晚,他编了借口溜出家门,一路上既兴奋又紧张,脑海里上演着一幕幕自己横扫千军的打斗场面。说到这里,少年插话:‘后来哪一派赢了?’大叔苦笑一下:‘谁也没赢。’当时,两群半大小子到达仓库的时候,真正的黑社会来了,他们带着刀与枪,这仓库是他们藏走私货的地方。少年大吃一惊:‘后来呢?他们砍了你们!’大叔再次苦笑一下:‘就在两群半大小子吓得心惊胆战之时,埋伏已久的警察跳出来了。’少年目瞪口呆:‘真是出人意料,再后来呢?’大叔叹息一声:‘两个帮派的小子们被学校开了批评会,批得好惨好惨。’少年陪他叹息:‘包括你吧。’大叔忽然就笑了,是不好意思的笑,说:‘我刚才说了,我当时迷路了啊,根本就没有找到那个地方,所以……’少年微囧:‘这情节的确出人意料,居然被你逃过一劫了。’大叔感慨:‘从此,我彻底收敛了,乖乖回去上课,后来考上了大学,然后,一步一步地向着梦想进发。’”

    “只有二人的昏暗小巷里,沉默了,晚风掠过,传来隐约花香,它们来自非常遥远的地方,就像是记忆里的地方。大叔终于进入正题:‘少年啊,你现在应该明白,青春固然需要燃烧,但要小心误入歧途啊。’少年瞬间眼角抽筋,搞了大半天,原来这大叔以为自己是不良少年,现在正要去斗殴呢!他眼珠一转,狡黠地笑了笑,说:‘既然你认定了我是不良少年,那么,如果我不干点儿坏事,还真是浪费你的想象。’”

    “大叔猛地后退一步,他很吃惊地看着少年的红色双眸变得鲜艳而灼热,微张的嘴巴伸展出两枚尖锐的长牙……这是非人类!”

    “‘我饿了。’少年舔着舌头迫近几步,骤然扑了过来。‘啊!’后退的大叔踢上花坛,向后摔倒了。他闭上眼睛,本以为会被咬上一口,却听到身旁传来胶袋被打开的声音。睁眼看去,居然看到吸血鬼少年从那份M记套餐里拿走了一杯热可可。”

    “故事结局:少年一边喝着打劫而来的热可可一边继续在这个城市里闲逛,大叔收拾心情回家继续他的理想。三个月之后,他们再次相遇,这一次的时间是白天,地点是雅格学院,他们一个是老师一个是学生。当然,他们初遇之时是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这位老师根本没有看清这个少年的模样。少年却认出了这位老师,偶尔有空就跃到树上去,看着他继续用当年事迹感化差一点就踏进歧途的少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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