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上蚤和拼命三郎
由“旱地忽律”想到《水浒》一百零八将的绰号。
有的绰号是起得很精彩的,很能写出人物的气质风度,很传神,耐人寻味。
如“鼓上蚤时迁”。曾看过一则小资料,跳蚤是世界动物中跳高的绝对冠军,以它的个头和能跳的高度为比例,没有任何动物能赶得上,这是有数据的。当时想把这则资料剪下来,忙乱中丢失了,很可惜。我所以对这则资料感兴趣,是因为当时就想到“鼓上蚤”。跳蚤本来跳得就高,于鼓上跳,鼓有弹性,其高可知。话说回来,谁见过鼓上的跳蚤?给时迁起这个绰号的人的想象力实在令人佩服。
时迁在《水浒》里主要做了三件事:一偷鸡,二盗甲,三火烧翠云楼。偷鸡无足称,虽然这是武丑的开门戏。写得最精彩的是盗甲。
时迁是“神偷”型的人物。中国的市民对于神偷是很崇拜的。凡神偷都有共同的特点,除了身轻、手快,一双锐利的眼睛,更重要的是举重若轻,履险如夷,于间不容发之际能从容不迫。《水浒》写盗甲,一步一步,层次分明,交代清楚。甲到手,时迁“悄悄地开了楼门,款款儿地背着皮匣,下得扶梯,从里面直开到外面来,真是神不知鬼不觉”。“款款地”是不慌不忙的意思,现在山西、张家口还这么说。“款款”下加一“儿”字“款款儿地”,更有韵味。火烧翠云楼是打北京城的一大关目。这两回书都写得不精彩,李卓吾评之曰“不济不济”。时迁放火,写得很马虎。不过我小时看石印本绣像《水浒》,时迁在烈焰腾腾的翠云楼最高一层的檐角倒立着——拿起一把顶,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时迁在《水浒》里要算个人物,但石碣天书却把他排在地煞星的倒数第二,连“白日鼠”白胜都在他的前面,后面是毫无作为的“金毛犬”段景柱,这实在是委屈了他。
如“拼命三郎石秀”。“拼命”和“三郎”放在一起,便产生一种特殊的意境,产生一种美感。大郎、二郎都不成,就得是三郎。这有什么道理可说呢?大哥笨、二哥憨,只有老三往往是聪明伶俐的。
中国语言往往反映出只可意会的、潜在复杂的社会心理。
拼命三郎不只是不怕死,敢拼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为朋友两肋插刀,更重要的是说他办事爽快,凡事不干则已,干,就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是个工于心计的人,绝不是莽莽撞撞。看他杀胡道,杀海阇黎、杀潘巧云、杀迎儿,莫不经过翔实的调查,周密的安排,刀刀见血,下手无情。这个人给人的印象是未免太狠了一点。
石秀上山后无大作为,只是三打祝家庄探路有功,但《水浒》写得也较平淡,倒是昆曲《探庄》给他一个“单出头”的机会。曾见过侯永奎的《探庄》,黑罗帽、黑箭衣,英气勃勃。侯永奎的嗓子奇高而亮,只是有点左,不大挂味,但演石秀,却很对工。
浪子燕青及其他
“浪子燕青”的“浪子”是一个特定概念,指的是风流浪子。张国宝《罗李郎》杂剧:“人都道你是浪子,上长街百十样风流事”。
此人一出场,但见:
“六尺以上身材,二十四五年纪,三牙掩口细髯,十分腰细膀阔。……腰间斜插名人扇,鬓畔常簪四季花。”
这个“人物赞”描写如画,在《水浒》诸“赞”之中是上乘。
“这人是北京土居人氏,自小父母双亡,卢员外家中养的他大。
为见他一身雪练也是白肉,卢俊义叫一个高手匠人,与他刺了这一身遍体花绣,却似玉亭柱上铺着软翠。若赛锦体,由你是谁,都输与他。不则一身好花绣,那人更兼吹的、弹的、唱的、舞的,拆白道字,顶真续麻,无有不能,无有不会。亦是说的诸路乡谈,省的诸行百艺的市语。更且一身本事,无人比的。拿着一张川弩,只用三枝短箭,郊外落牲,并不放空,箭到物落。晚间入城,少杀也有百十个虫蚁。若赛锦标社,那里利物,管取都是他的。亦且此人百伶百俐,道头知尾,本身姓燕,排行第一,官名单讳个青字,京城里人口顺,都叫他做‘浪子燕青’”。
《水浒》里文身绣体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史进,一个是燕青。
史进刺的是九纹龙,燕青刺的大概是花鸟。“凤凰踏碎玉玲珑,孔雀斜穿花错落。”“玉玲珑”是什么,曾有人考证过,结论勉强。一说玉玲珑是复瓣水仙。总之燕青刺的花是相当复杂的。史进的绣体因为后来不常脱膊,再没有展示的机会。燕青在东岳庙和任原相扑,脱得只剩一条熟绢水裤儿,浑身花绣毕露,赢得众人喝彩,着实地出了风头。
《水浒传》对燕青真是不惜笔墨,前后共用了一篇赋体的赞,一段散文的叙述,一首“沁园春”,一篇七言古风,不厌其烦。如此调动一切手段赞美一个人物,在全书中绝无仅有。看来作者对燕青是特别钟爱的。
写相扑一回,章法奇特。前面写得很铺张,从燕青与宋江谈话,到燕青装作货郎担儿,唱山东货郎转调歌,到和李逵投宿住店,到用扁担劈了任原夸口的粉牌,一路写来,曲折详尽,及至正面写到相扑交手,只几句话就交代了。起得铺张,收得干净,确是文章高手。相扑原是“说时迟,那时快”的事,动作本身,没有多少好写。但是《水浒》的寥寥数语却写得十分精彩。
“……任原看看逼将入来,虚将左脚卖个破绽,燕青叫一声‘不要来!’任原却待奔他,被燕青去任原左肋下穿将过去。任原性起,急转身又来拿燕青,被燕青虚跃一跃,又在右肋下钻过去。大汉转身,终是不便,三换换得脚步乱了。燕青却抢将入去,左手扭住任原,探左手插入任原交裆,用肩膀顶住他胸脯,把任原直托将起来,头重脚轻,借力便旋五旋,到献台边,叫一声‘下去!’,把任原头在下脚在上,直蹿下献台来,这一扑名叫‘鹁鸽旋’,数万香官看了,齐声喝彩。”
《容与堂刻本水浒传》于此处行边加了一路密圈,看来李卓吾对这段文字也是很欣赏的。这一段描写实可作为体育记者的范本。
燕青不愧是“浪子”
《水浒》一百零八人多数的绰号并不是很精彩。宋江绰号“呼保义”,不知是什么意思。龚开的画赞称之曰“呼群保义”,近是“增字解经”。他另有个绰号“及时雨”是个比喻,只是名实不符。宋江并没有在谁遇到困难时给人什么帮助,倒是他老是在危难之际得到别人的解救。“黑旋风李逵”的绰号大概起得较早,元杂剧里就有几出以“黑旋风”为题目的,这个绰号只是说他爱向人多处排头砍去,又生得黑,也形象,但了无余韵。“霹雳火”只是说这个人性情急躁。
“豹子头”我始终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倒是“菜园子张青”虽看不出此人有多大能耐,却颇潇洒。
不过《水浒》能把一百零八人都安上一个绰号,配备齐全,也不容易。
绰号是特定的历史时期的文学现象和社会现象。其盛行大概在宋以后、明以前,即《水浒传》成书之时。宋以前很少听到。明以后不绝如缕。如《七侠五义》里的“黑狐狸智化”,窦尔墩人称“铁罗汉”,但在演义小说中不那么普遍。从文学表现手段(虽然这是末技)和社会心理,主要是市民心理的角度研究一下绰号,是有意义的。
一九九○年八月十四日
美在众人反映中
用文字来为人物画像,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中外小说里的人物肖像都不精彩。中国通俗演义的“美人赞”都是套话。即《红楼梦》
亦不能免。《红楼梦》写凤姐,极生动,但写其出场时之相貌:“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实在不美。一种办法是写其神情意态。《古诗为焦仲卿作》具体地写了焦仲卿妻的容貌装饰,给人印象不深,但“珊珊作细步,精妙世无双”却使人不忘。“行到中庭数花朵,蜻蜓飞上玉搔头”,不写容貌如何,而其人之美自见。另一种办法,是不直接写本人,而写别人看到后的反映,使观者产生无边的想象。希腊史诗《伊里亚特》里的海伦王后是一个绝世的美人,她的美貌甚至引起一场战争,但这样的绝色是无法用语言描绘的,荷马在叙述时没有形容她的面貌肢体,只是用相当多的篇幅描述了看到海伦的几位老人的惊愕。用的就是这种办法。汉代乐府《陌上桑》写罗敷之美:
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
少者见罗敷,脱帽着帩头。
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
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用的也是这种办法,虽然这不免有点喜剧化,不那么诚实(《陌上桑》本身是一个喜剧,是娱乐性的唱段)。
释迦牟尼是一个美男子,威仪具足,非常能摄人。诸经都载他具三十二“相”,七十“种”好,《释迦谱》对三十二“相”有详细具体的记载,从他的脚后跟一直写到眼睛的颜色。但是只觉其烦琐,不让人产生美感。七十“种”好我还未见到都是什么,如有,只有更加烦琐。《佛本行经·瓶沙王问事品》(朱凉州沙门释宝云译),写释迦牟尼入王舍城,写得很铺张(佛经描叙往往不厌其烦),没有用这种开清单的办法,正是从众人的反映中写出释迦牟尼之美,摘引如下:
见太子体相,功德耀巍巍。
所服寂灭衣,色应清净行。
人民皆愕然,扰动怀欢喜。
熟视菩萨行,眼睛如系着。
聚观是菩萨,其心无厌极。
宿界功德备,众相悉具足。
犹如妙芙蓉,杂色千种藕。
众人往自观,如蜂集莲花。
抱上婴孩儿,口皆放母乳。
熟视观菩萨,忘不还求乳。
举城中人民,皆共竞叹誉。
这写得实在很生动。“众人往自观,如蜂集莲花”,比喻极新鲜。尤其动人的是:“抱上婴孩儿,口皆放母乳,熟视观菩萨,忘不还求乳”,真是亏他想得出!这不但是美,而且有神秘感。在世界文学中,我还没见到过写婴孩对于美的感应有如此者!
这种方法至少已有两千年的历史,是一个老方法了。但是方法无新旧,问题是一要运用得巧妙自然,不落痕迹,不能让人一眼就看出这是从什么地方学来的;二是方法,要以生活和想象做基础的。上述婴儿为美所吸引,没有生活中得来的印象和活泼的想象,是写不出来的。我们在当代作品中还时常可以看到这种方法的灵活运用,不绝如缕。
一九九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徐文长的婚事
偶读徐文长的杂剧《歌代啸》,顺便把《徐渭集》(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版)翻了一遍,对徐文长的生平略有了解。文长是一大奇人。奇事之一是杀妻。把自己的老婆杀了,这在中国文人里还没听说过有第二人。徐文长杀的是其继室张氏,不是原配夫人。
徐文长的原配姓潘。徐文长二十岁订婚,二十一岁结婚。文长自订《畸谱》云:
二十岁。庚子,渭进山阴学诸生,得应乡科,归聘潘女。
二十一岁。寓阳江,夏六月,婚。
文长和潘氏夫人是感情很好的。《徐渭集》卷十一:嘉靖辛丑之夏,妇翁潘公即阳江官舍,将令予合婚,其乡刘寺丞公代为之媒,先以三绝见遗。后六年而细子弃帷。又三年闻刘公亦谢世。癸丑冬,徙书室,检旧札见之,不胜凄婉,因赋《七绝》:
一
十年前与一相逢,
光景犹疑在梦中。
记得当时官舍里,
熏风已过荔枝红。
二
华堂日晏绮罗开,
伐鼓吹箫一两回。
帐底画眉犹未了,
寺丞亲着绛纱来。
三
筵前半醉起逡巡,
窄袖长袍妥着身。
若使吹箫人尚在,
今宵应解说伊人。
四
闻君弃世去乘云,
但见缄书不见君。
细子空帷知几度,
争教君不掩荒坟。
五
掩映双鬟绣扇新,
当时相见各青春。
傍人细语亲听得,
道是神仙会里人。
六
翠幌流尘着地垂,
重论旧事不胜悲。
可怜唯有妆台镜,
曾照朱颜与画眉。
七
箧里残花色尚明,
分明世事隔前生。
坐来不觉西窗暗,
飞尽寒梅雪未晴。
这七首诗除了第四首主要是写刘寺丞的旧札的外,其余六首都是有关潘氏夫人的。癸丑那年,徐文长三十三岁,距离与潘氏结婚已经十二年,离潘之死,也八年了。当时情景,历历在目,文长盖无一日忘之,诗的感情的确是很凄婉的。从诗里看,潘夫人是相当漂亮的。
紧挨着第七首诗后面的是“内子亡十年,其家以甥在,稍还母所服,潞州红衫,颈汗尚泚,余为泣数行下,时夜天大雨雪”:
黄金小纽茜衫温,
袖折犹存举案痕。
开匣不知双泪下,
满庭积雪一灯昏。
诗写得很朴实,睹物思人,只是几句家常话,但是感情很真挚,是悼亡诗里的上品。
卷五有《述梦二首》:
一
伯劳打始开,
燕子留不住,
今夕梦中来,
何似当初不飞去?
怜羁雄,
嗤恶侣,
两意茫茫坠晚烟,
门外鸟啼泪如雨。
二
跣而濯,
宛如昨,
罗鞋四钩闲不着。
棠梨花下踏黄泥,
行踪不到栖鸳阁。
这两首诗第二首很空灵,第一首则颇质实。看诗意,也是写潘夫人的。诗里写的女人洗脚,不是夫妻咋行?从“怜羁雄,嗤恶侣”
看,诗是在文长再娶之后写的,做这个梦时,文长已是四十岁以后了。
徐和潘不但感情好,脾气性格也相投。这位潘夫人生前竟没有名字,她的名字是她死后徐文长给她起的。《亡妻潘墓志铭》曰:
“君姓潘氏,生无名字,死而渭追有之。以其介似渭也,名似,字介君。”给夫人起这样一个名字,称得起是知己了。潘夫人地下有知,想也是感激的。《墓志铭》称“介君彗而朴廉,不嫉疾。”徐文长容易生气,爱多心,潘夫人是知道的,每当要跟文长说点正经事,一定先考虑考虑,别说出什么叫徐文长不爱听的话。“与渭正言,必择而后发,恐渭猜,蹈所讳。”看来潘夫人对徐文长迁就的时候多。因此,闺中相处六年,生活是美满的。
文长再婚后,对原先的夫人更加怀念不置。
徐文长共结过三次婚。第二个夫人姓王,只共同生活了三个月左右。《畸谱》:
三十九岁。徙师子街。夏,入赘杭之王,劣甚。始被诒而误,秋,绝之,至今恨不已。
四十岁时与张氏订婚,四十一岁与张结婚。四十六岁时杀了张氏。《畸谱》:
四十六岁。易复,杀张下狱。隆庆元年丁卯。
徐文长到底为什么要杀妻,这是个弄不清楚的问题。
他和张氏的感情是不好的,甚至很坏,文长对张氏虽不像对王氏那样,认为“劣甚”,“至今恨不已”,但是“怜羁雄,嗤恶侣”的“恶侣”似乎说的是张氏,不是王氏。因为文长入赘王家时间甚短,《述梦》不会是恰恰写于这段时间。文长集中对张只字不提,——他为潘夫人写了多少好诗!《畸谱》中只记了一笔:“杀张下狱”,在监狱里所写的诗也只写了对关心他的人、营救他的人表示感谢,对杀妻这件事没有态度,看不出他有什么后悔、内疚。
徐文长杀妻,都说是出于猜疑嫉妒。袁宏道谓“以疑杀其继室”,陶望龄谓“渭为人猜而妒,妻死后有所娶,辄以嫌弃(按,此指王氏),至是又击杀其后妇,遂坐法系狱中”。猜疑什么?是疑其不贞?以无据可查,不能妄测。
比较站得住的原因,是文长这时已经得了精神病,他已经疯了。
他曾用锥子锥进自己的耳朵。袁宏道《徐文长传》谓“或以利锥锥其两耳,深入寸许,竟不得死”。陶望龄《徐文长传》谓:“……遂发狂,引巨锥刺剚耳,刺深数寸,流血几殆。”这是文长四十五岁时的事。《畸谱》:
四十五岁。病易。丁剚其耳,冬稍瘳。
杀妻是四十六岁,相隔不到一年,他的疯病本没有好,这年又复发了。
一个人干得出用锥子锥自己的耳朵,干出像杀妻这样的事,就不是完全不可想象的了。
一个人为什么要发疯?因为他是天才。
梵高为什么要发疯,你能解释清楚吗?
一九九一年六月十三日
读诗抬杠
“春江水暖鸭先知。”有人说:“鸭先知,鹅不先知耶?”鹅亦当先知,但改成“春江水暖鹅先知”,就很可笑。“五月临平山下路,藕花无数满汀州”,有人说:“为什么是五月?应是六月,六月荷花始盛。”有人和他辩论,说:“五月好”。他说:“有何好!你只是读得惯了!”“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有人说:
“为什么一定是梅花?用之桃杏亦无不可。”东坡闻之,笑曰:“用之桃杏诚亦可,但恐桃杏不敢当耳!”读诗不可死抠字面,唯可意会。一种花有一种花的精神品格。“水清浅”、“月黄昏”,只是梅花的精神品格,别的花都无此高格,若桃花,只宜“桃花乱落如红雨”;杏花只宜“红杏枝头春意闹”。其人不服,且曰:“‘红杏枝头春意闹’不通!杏花不能发出声音,怎可说‘闹’?”对这种人只有一个办法,给他一块锅饼,两根大葱,抹一点黄酱,让他一边蹲着吃去。
诗与数字
杜牧诗:“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杨升庵以为“千里”当作“十里”,千里之外,莺声已不可闻。杨升庵是才子,着书甚多,但常有很武断的话。
“千里”是宏观。诗题是《江南春》,泛指江南,并非专指一个地区。“四百八十寺”也是极言其多,未必真是四百八十座庙。诗里的数字大都宏观。“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千岩万壑赴荆门”,“千”、“万”,都不是实数。“千里江陵一日还”,也不是整整一千里(郦道元《水经注》:“有时朝发白帝,暮到江陵,其间千二百里”)。
以数字入诗,好像是中国诗的特有现象,非常普遍。骆宾王尤喜用数字,被称为“算博士”,但即使骆宾王,所用数字也未必准确。
有的诗里的数字倒可能是确数,如“故乡七十五长亭”。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七日
文人与书法
自古以来很多文人的字是写得很好的。
李白的《上阳台诗》是不是真迹还有争议,但杜牧的《张好好诗》没问题。宋四家都是文学家兼书法家。宋人是很懂书法之美的。
苏东坡自己说得很明确:“我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他本人确实懂字。他的字很多,我觉得不如蔡京的,蔡京字好人不好,但不能因人废书。也有文人的字写得不好。我见过司马光的一件作品,字不好。四川乐山有他一块碑,写得还可以。他不算书法家,但他的字很有味,是大学问家写的字。大学问家字写得不好的还有不少,如龚定庵。他一生没当过翰林,就是因为书法不行。他中过进士,但没点翰林。他的字虽然不好,但很有味。这种文人书法的“味”,常常不是职业书法家所能达到的。
我觉得要重视书法。我到过台湾,有一个感觉。台湾的牌匾,大部分是欧体,不像我们这里的字龙飞凤舞、非隶非篆。台湾是欧体、唐楷居多,他们故宫博物院的说明书也全是欧体。这使我想到一个问题,写字还要从楷书学起。楷书比较规整的是欧体。如果一开始就写颜体,容易叫小孩把字写坏了。茅盾的字有点欧味,有人说像成亲王,茅公说他没学过成亲王。扬州有人考证茅公的字是从欧字来的,但不是九成宫那类楷书,而是欧的行书体。
书法的发展不是孤立的,应该以传统文化为基础。台湾对传统文化比较重视。台湾的书法比较端正。台湾很多作家能背很多古文。
台湾的教科书中没有白话文,全是文言文。这样做不一定对。但是从我们的语文教材比例看,文言文的比重比较少。我认为,作为一个作家,不熟读若干古文,是不适于写散文的,小说另当别论。
现在,有那么多人喜欢书法,爱好字,这是件好事。写字应该从小抓起,但现在的小学生很麻烦,因为老师就不懂书法,写的都是印刷体、仿宋体。写字还得从楷书入手。
还有个麻烦,就是换笔问题。我是换不了笔的。相当多年以前,我是用毛笔写稿的,写的是竖行。后来改成横写,别扭了好几年。到现在我也很难想象怎样用电脑写作,我认为电脑写作是机器在写作而不是我在写作,感觉不一样。我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办不到这一点。当然写几十万字的长篇小说也可能用电脑更方便,我因为不写长东西,所以还是喜欢用笔。换笔对于书法发展的影响,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现在有一个书协,会员那么多,成就那么大,这是很令人欣慰的事。要写好字,有必要强调基本功。现在写篆隶,有的人是有真功夫的,有的是花架子。应该首先把楷书、行书写好。有人写很大的篆隶,题款不像样子,行书都不会写。现在还有人鼓励小孩子写篆隶,我以为不妥,还是先写楷书为好。
中国的毛笔应该怎样做,也很值得商讨。唐以前用的不是羊毫,但现在硬毫太少了,羊毫长锋盛行。日本书法多是狼毫写的,我们现在的笔是大肥肚子,写不了多少字就掉毛。毛笔制作也要不拘一格,这样才有利于书法的发展。早年胡小石在昆明时,正赶上灭鼠运动,他借机攒了不少鼠须用来制笔,他的字有不少就是用鼠须笔写的。
一九九四年
关于《受戒》
我没有当过和尚。
我的家乡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庙。我的家乡没有多少名胜风景。
我们小时候经常去玩的地方,便是这些庙。我们去看佛像。看释迦牟尼,和他两旁的侍者(有一个侍者岁数很大了,还老那么站着,我常为他不平)。看降龙罗汉、伏虎罗汉、长眉罗汉。看释迦牟尼的背后塑在墙壁上的“海水观音”。观音站在一个鳌鱼的头上,四周都是卷着漩涡的海水。我没有见过海,却从这一壁泥塑上听到了大海的声音。一个中小城市的寺庙,实际上就是一个美术馆。它同时又是一所公园。庙里大都有广庭、大树、高楼。我到现在还记得走上吱吱作响的楼梯,踏着尘土上印着清晰的黄鼠狼足迹的楼板时心里的轻微的紧张,记得凭栏一望后的畅快。
我写的那个善因寺是有的。我读初中时,天天从寺边经过。寺里放戒,一天去看几回。
我小时就认识一些和尚。我曾到一个人迹罕至的小庵里,去看过一个戒行严苦的老和尚。我见过一些阔和尚,那些大庙里的方丈。他们大都衣履讲究(讲究到令人难以相信),相貌堂堂,谈吐不俗,比县里的许多绅士还显得更有文化。事实上他们就是这个县的文化人。
我写的那个石桥是有那么一个人的(名字我给他改了)。他能写能画,画法任伯年,书学吴昌硕,都很有可观。我们还常常走过门外,去看他那个小老婆。长得像一穗兰花。
我也认识一些以念经为职业的普通的和尚。我们家常做法事。我因为是长子,常在法事的开头和当中被叫去磕头;法事完了,在他们脱下袈裟,互道辛苦之后(头一次听见他们互相道“辛苦”,我颇为感动,原来和尚之间也很讲人情,不是那样冷淡),陪他们一起喝粥或者吃挂面。这样我就有机会看怎样布置道场,翻看他们的经卷,听他们敲击法器,对着经本一句一句地听正座唱“叹骷髅”(据说这一段唱词是苏东坡写的)。
我认为和尚也是一种人,他们的生活也是一种生活,凡作为人的七情六欲,他们皆不缺少,只是表现方式不同而已。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一个乡下的小庵里住了几个月,就住在小说里所写的“一花一世界”那几间小屋里。庵名我已经忘记了,反正不叫菩提庵。菩提庵是我因为小门上有那样一副对联而给它起的。
“一花一世界”,我并不大懂,只是朦朦胧胧地感到一种哲学的美。
我那时也就是明海那样的年龄,十七八岁,能懂什么呢。
庵里的人,和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就是我所写的那样。明海是没有的。倒是有一个小和尚,人相当蠢,和明海不一样。至于当家和尚拍着板教小和尚念经,则是我亲眼得见。
这个庄是叫庵赵庄。小英子的一家,如我所写的那样。这一家,人特别的勤劳,房屋、用具特别的整齐干净,小英子眉眼的明秀,性格的开放爽朗,身体姿态的优美和健康,都使我留下难忘的印象,和我在城里所见的女孩子不一样。她的全身,都发散着一种青春的气息。
我一直想写写在这小庵里所见到的生活,一直没有写。
怎么会在四十三年之后,在我已经六十岁的时候,忽然会写出这样一篇东西来呢?这是说不明白的。要说明一个作者怎样孕育一篇作品,就像要说明一棵树是怎样开出花来的一样的困难。
理智地想一下,因由也是有一些的。
一是在这以前,我曾经忽然心血来潮,想起我在三十二年前写的,久已遗失的一篇旧作《异秉》,提笔重写了一遍。写后,想:是谁规定过,新中国成立前的生活不能反映呢?既然历史小说都可以写,为什么写写旧社会就不行呢?今天的人,对于今天的生活所过来的那个旧的生活,就不需要再认识认识吗?旧社会的悲哀和苦趣,以及旧社会也不是没有的欢乐,不能给今天的人一点什么吗?这样,我就渐渐回忆起四十三年前的一些旧梦。当然,今天来写旧生活,和我当时的感情不一样,正如同我重写过的《异秉》和三十二年前所写的感情也一定不会一样。四十多年前的事,我是用一个八十年代的人的感情来写的。《受戒》的产生,是我这样一个八十年代的中国人的各种感情的一个总和。
二是前几个月,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的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这篇小说写的是什么?我在大体上有了一个设想之后,曾和个别同志谈过。“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当时我没有回答,只是带着一点激动说:“我要写!我一定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我说:“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人们都说,文艺有三种作用:教育作用,美感作用和认识作用。
是的。我承认有的作品有更深刻或更明显的教育意义。但是我希望不要把美感作用和教育作用截然分开甚至对立起来,不要把教育作用看得太狭窄(我历来不赞成单纯娱乐性的文艺这种提法),那样就会导致题材的单调。美感作用同时也是一种教育作用。美育嘛。这两年重提美育,我认为是很有必要的。这是医治民族的创伤,提高青年品德的一个很重要的措施。我们的青年应该生活得更充实,更优美,更高尚。我甚至相信:一个真正能欣赏齐白石和柴可夫斯基的青年,不大会成为一个打砸抢分子。
我的作品的内在的情绪是欢乐的。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是我们今天应该快乐。一个作家,有责任给予人们一份快乐,尤其是今天(请不要误会,我并不反对写悲惨的故事)。我在写出这个作品之后,原本也是有顾虑的。我说过:发表这样的作品是需要勇气的。但是我到底还是拿出来了,我还有一点自信。我相信我的作品是健康的,是引人向上的,是可以增加人对于生活的信心的,这至少是我的希望。
也许会适得其反。
我们当然是需要有战斗性的,描写具有丰富人性的现代英雄的,深刻而尖锐地揭示社会的病痛并引起疗救的悲壮、宏伟的作品。悲剧总要比喜剧更高一些。我的作品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主流。
我从来没有说过关于自己作品的话。一个不长的短篇,也没有多少可说的话。《小说选刊》的编者要我写几句关于《受戒》的话,我就写了这样一些。写得不短,而且那样的直率,大概我的性格在变。
很多人的性格都在变。这好。
学话常谈
惊人与平淡
杜甫诗云:“语不惊人死不休。”宋人论诗,常说“造语平淡”。究竟是惊人好,还是平淡好?
平淡好。
但是平淡不易。
平淡不是从头平淡,平淡到底。这样的语言不是平淡,而是“寡”。山西人说一件事、一个人、一句话没有意思,就说:“看那寡的!”
宋人所说的平淡可以说是“第二次的平淡”。
苏东坡尝有书与其侄云:
“大凡为文,当使气象峥嵘,五色绚烂。渐老渐熟,乃造平淡。”
葛立方《韵语阳秋》云:
“大抵欲造平淡,当自绚丽中来,然后可造平淡之境。落其华芬,然后可造平淡之境。”
平淡是苦思冥想的结果。欧阳修《六一诗话》说:
“(梅)圣俞平生苦于吟咏,以闲远古淡为意,故其构思极限。”
《韵语阳秋》引梅圣俞和晏相诗云:
“因今适性情,稍欲到平淡。苦词未圆熟,刺口剧菱芡。”
言到平淡处甚难也。
运用语言,要有取舍,不能拿起笔来就写。姜白石云:
“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
作诗文要知躲避。有些话不说。有些话不像别人那样说。至于把难说的话容易地说出,举重若轻,不觉吃力,这更是功夫。苏东坡作《病鹤》诗,有句“三尺长胫瘦躯”,抄本缺第五字,几位诗人都来补这字,后来找来旧本,这个字是“搁”,大家都佩服。杜甫有一句诗“身轻一鸟”,刻本末一字模糊不清,几位诗人猜这是个什么字。有说是“飞”,有说是“落”……后来见到善本,乃是“身轻一鸟过”,大家也都佩服。苏东坡的“搁”字写病鹤,确是很能状其神态,但总有点“做”,终觉吃力,不似杜诗“过”字之轻松自然,若不经意,而下字极准。
平淡而有味,材料、功夫都要到家。四川菜里的“开水白菜”,汤清可以注砚,但是并不真是开水煮的白菜,用的是鸡汤。
方言
作家要对语言有特殊的兴趣,对各地方言都有兴趣,能感觉、欣赏方言之美,方言的妙处。
上海话不是最有表现力的方言,但是有些上海话是不能代替的。
比如“辣辣两记耳光!”这只有用上海方音读出来才有劲。曾在报纸上读一纸短文,谈泡饭,说有两个远洋轮上的水手,想念上海,想念上海的泡饭,说回上海首先要“杀杀搏搏吃两碗泡饭!”“杀杀搏搏”说得真是过瘾。
有一个关于苏州人的笑话,说两位苏州人吵了架,几至动武,一位说:“阿要把两记耳光搭搭?”用小菜佐酒,叫作“搭搭”。打人还要征求对方的同意,这句话真正是“吴侬软语”,很能表现苏州人的特点。当然,这是个夸张的笑话,苏州人虽“软”,不会软到这个样子。
写有地方特点的小说、散文,应适当地用一点本地方言。我写《七里茶坊》,里面引用黑板报上的顺口溜:“天寒地冻百不咋,心里装着全天下。”,“百不咋”就是张家口一带的话。《黄油烙饼》
里有这样几句:“这车的样子真可笑,车轱辘是两个木头饼子,还不怎么圆,骨碌碌,骨碌碌,往前滚。”这里的“骨碌碌”要用张家口坝上的音读,“骨”字读入声。如用北京音读,即少韵味。
幽默
《梦溪笔谈》载:
“关中无螃蟹。元丰中,予在陕西,闻秦州人家收得一干蟹,土人怖其形状,以为怪物,每人家用病疟者,则借去挂门户上,往往遂差。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
过去以为生疟疾是疟鬼作祟,故云:“不但人不识,鬼亦不识也。”说得非常幽默。这句话如译为口语,味道就差一些了,只能用笔记体的比较通俗的文言写。有人说中国无幽默,噫,是何言欤!宋人笔记,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有不少是写得很幽默的。
幽默要轻轻淡淡,使人忍俊不禁,不能存心使人发笑,如北京人所说“胳肢人”。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七日
罗汉
家乡的几座大寺里都有罗汉。我的小学的隔壁是承天寺,就有一个罗汉堂。我们三天两头于放学之后去看罗汉。印象最深的是降龙罗汉,——他睁目凝视着云端里的一条小龙;伏虎罗汉——罗汉和老虎都在闭目养神;和长眉罗汉。大概很多人都对这三尊罗汉印象较深。
昆曲(时调)《思凡》有一段“数罗汉”,小尼姑唱道:
“降龙的恼着我,
伏虎的恨着我,
那长眉大仙愁着我:
说我老来时,有什么结果!”
她在众多的罗汉中单举出来的,也只是这三位。——她要是挨着个儿数下去,那得数多长时间!
罗汉原来是十六个,傅贯休所画“十六应真”即是十六人,后来加上布袋和尚和一个什么什么尊者,——罗汉的名字都很难念,大概是古梵文音译,这就成了通常说的“十八罗汉”。李龙眠画“罗汉渡江”就已经是十八人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队伍扩大了,变成了五百罗汉。有些寺里在五百塑像前各竖了一个木牌,墨书某某某某尊者,也不知从哪里查考出来的。除了写牌子的老和尚,谁也弄不清此位是谁。有的寺里,比如杭州的灵隐寺竟把济公活佛也算在里头,这实在有点胡来了。
罗汉本是印度人,贯休的“十六应真”就多半是深目高鼻且长了大胡子,后来就逐渐汉化。许多罗汉都是个中国和尚。
罗汉大致有两种。一种是装金的,多半是木胎,“五百罗汉”都是装金的。杭州灵隐寺、苏州×寺(忘寺名)、汉阳归元寺,都是。
装金罗汉以多为胜,但实在没有什么看头,都很呆板,都差不多,其差别只在或稍肥,或精瘦。谁也没有精力把五百个罗汉一个一个看完。看了,也记不得有什么特点。一种是彩塑。精彩的罗汉像都是彩塑。
我所见过的中国精彩的彩塑罗汉有这样几处:一是昆明筇竹寺。
筇竹寺的罗汉与其说是现实主义的不如说是一组浪漫主义的作品。它的设计很奇特。不是把罗汉一尊一尊放在高出地面的台子上,而是于两壁的半空支出很结实的木板,罗汉塑在板上。罗汉都塑得极精细。
有一个罗汉赤足穿草鞋,草鞋上一根一根的草茎都看得清清楚楚,跟真草鞋一样。但又不流于琐细,整堂(两壁)有一个通盘的,完整的构思。这是一个群体,不是各自为政,十八人或坐或卧,或支颐,或抱膝,或垂眉,或凝视,或欲语,或谛听,情绪交流,彼此感应,增一人则太多,减一人则太少,气足神完,自成首尾。另一处是苏州紫金庵。像比常人小,身材比例稍长,面目清秀。这些罗汉好像都是苏州人。他们都在安静沉思,神情肃穆。如果说筇竹寺罗汉注意外部筋骨,颇有点流浪汉气,紫金庵的罗汉则富书生气性格内向。再一处是泰山后山的宝善寺(寺名可能记得不准确)。这十八尊是立像,比常人高大,面形浑朴,是一些山东大汉,但塑造得很精美。为了防止参观的人用手扪触,用玻璃龛罩了起来,但隔着玻璃,仍可清楚地看到肌肉的纹理,衣饰的刺绣针脚。前三年在苏州看到几尊较古的罗汉。原来有三壁。东西两壁都塌圮了,只剩下正面一壁。这一组罗汉构思很有特点,背景是悬崖,罗汉都分散地趺坐在岩头或洞穴里(彼此距离很远)。据说这是梁代的作品,正中高处坐着的戴风帽着赭黄袍子的便是梁武帝,不知可靠否,但从衣纹的简练和色调的单纯来看,显然时代是较早的。据传紫金庵罗汉是唐塑,宝善寺、筇竹寺的恐怕是宋以后的了。
罗汉的塑工多是高手,但都没有留下名字来,只有北京香山碧云寺的几尊,据说是刘銮塑的。刘銮是元朝人,现在北京西四牌楼东还有一条很小的胡同叫作“刘銮塑”,据说刘銮原来就住在这里,但是许多老北京都不知道有这样一条名字奇怪的胡同,更不知道刘銮是何许人了。像传于世,人不留名,亦可嗟叹。
中国的雕塑艺术主要是佛像,罗汉尤为杰出的代表。罗汉表现了较多的生活气息,较多的人性,不像三世佛那样超越了人性,只有佛性。我们看彩塑罗汉,不大感觉他们是上座佛教所理想的最高果位,只觉得他们是一些人,至少比较接近人,他们是介乎佛、菩萨和人之间的那么一种理想的化身,当然,他们也是会引起善男子、善女人顶礼皈依的虔敬感的。这是一宗非常重要的文化遗产,不论是从宗教史角度,美术史角度乃至工艺史角度、民俗学角度来看。我们对于罗汉的重视程度是很不够的。紫金庵、筇竹寺的罗汉曾有画报介绍过,但是零零碎碎,不成个样子。我希望能有人把几处着名的罗汉好好地照一照相,要全,不要遗漏,并且要从不同角度来拍,希望印一本厚厚的画册:《罗汉》;希望有专家能写一篇长文作序,当中还要就不同寺院的塑像,不同问题写一些分论;我希望能把这些罗汉制成幻灯片,供研究用、供雕塑系学生学习用,供一般文化爱好者欣赏用。
一九九六年十三日
用韵文想
一位有经验的戏曲作家曾对一个初学写戏曲的青年作者说:你就把它先写成一个话剧,再改成戏曲。我觉得这不是办法。戏曲和话剧有共同的东西,比如都要有人物,有情节,有戏剧性。但是戏曲和话剧不是一种东西。戏曲和话剧体制不同。首先利用的语言不一样。
话剧的语言(对话)基本上是散文;戏曲的语言(唱词和念白)是韵文。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的现实。思维的语言和写作的语言应该是一致的。要想学好一门外语,要做到能用外语思维。如果用汉语思维,而用外语表达,自己在脑子里翻译一道,这样的外语总带有汉语的痕迹,是不地道的。写戏曲也是这样。如果用散文思维,却用韵文写作,把散文的思想翻成韵文,这样的韵文就不是思想直接的现实,成了思想的间接的现实了。这样的韵文总是隔了一层,而且写起来会很别扭。这样的韵文不易准确、生动,更谈不上能有自己的风格。我觉得一个戏曲作者应该养成这样的习惯:用韵文来想。想的语言就是写的语言。想好了,写下来就得了。这样才能获得创作心理上的自由,也才会得到创作的快乐。
唱词是戏曲的重要组成部分。写好唱词是写戏曲的基本功。我们通常所说的一个戏曲剧本的文学性强不强,常常指的是唱词写得好不好。唱词有格律,要押韵,这和我们的生活语言不一样。有的民间歌手运用格律、押韵的本领是令人惊叹的。我在张家口遇到过一个农民,他平常说的话都是押韵的。在兰州听一位诗人说过,他有一次和婆媳二人同船去参加一个花儿会,这婆媳二人一路上都是用诗交谈的!这媳妇到一个娘娘庙去求子,她跪下来祷告,那祷告词是这样的:
今年来了我是跟您要着哩,
明年来我是手里抱着哩,
咯咯嘎嘎地笑着哩!
民间歌手在对歌的时候,都是不加思索,出口成章。写戏曲的同志应该向民间歌手学习。驾驭格律、韵脚,是要经过训练的。向民歌学习是很重要的。我甚至觉得一个戏曲作者不学习民歌,是写不出好唱词的。当然,要向戏曲名著学习。戏曲唱词写得最准确、流畅、自然的,我以为是《董西厢》和《琵琶记》的《吃糠》和《描容》。
我觉得多读一点元人小令有好处。元人小令很多写得很玲珑,很轻快,很俏。另外,还得多写,熟能生巧。戏曲,尤其是板腔体的格律看起来是很简单,不过是上下句,三三四,二二三。但是越是简单的格律越不好歪咕,因为它把作者的思想捆得很死。我们要能“死里求生”,在死板的格律里写出生动的感情。戏曲作者在构思一段唱词的时候,最初总难免有一个散文化的阶段,即想一想这段唱词大概的意思。但是大概的意思有了,具体地想这段唱词,就要摆脱散文,进入诗的境界。想这段唱词,就要有律,有韵。唱词的格律、韵辙是和唱词的内容同时生出来的,不是后加的。写唱词有个选韵的问题。王昆仑同志有一次说他自己是先想好哪一句话非有不可,这句话是什么韵,然后即决定全段用什么韵。这是很实在的经验之谈。写唱词最好全段都想透了,再落笔。不要想一句写一句。想一句,写一句,写了几句,觉得写不下去了,中途改辙,那是很痛苦的。我们要熟练地掌握格律和韵脚,使它成为思想的翅膀,而不是镣铐。带着格律、韵脚想唱词,不但可以水到渠成,而且往往可以情文相生。我写《沙家浜》的“人一走,茶就凉”,就是在韵律的推动下,自然地流出来的。我在想的时候,它就是“人一走,茶就凉”,不是想好一个散文的意思,再寻找一个喻象来表达。想的是散文,翻成唱词,往往会削足适履。
戏曲还有引子、定场诗、对子。我以为这是中国戏曲语言的特点,而且关系到戏曲的结构方法。不但历史题材的戏曲里应该保留,就是现代题材的戏曲里也可运用。原新疆京剧团的《红岩》里就让成岗打了一个虎头引子,效果很好。小时候听杨小楼《战宛城》唱片,张绣上来念了一副对子:“久居人下岂是计,暂到宛城待来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悲怆之情。“丈夫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看看不觉红日落,一轮明月照芦花。”这怎么能去掉呢?我以为戏曲作者应该在引子、对子、诗上下一点功夫。不可不讲究。我写《擂鼓战金山》,让韩世忠念了一副对子:“楼船静泊黄天荡,战鼓遥传采石矶。”自以为对得很巧,只是台上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大概是因为太文了。看来引子、对子、诗,还是俗一点为好。
戏曲的念白,也是一种韵文。韵白不用说。就是京白的韵律感也是很强的,不同于生活里的口语,也不同于话剧的对话。戏曲念白,明朝人把它分为“散白”和“整白”。“整白”即大段念白。现在善写唱词的不少,但念白写得好的不多。“整白”有很强的节奏,起落开阖,与中国的古文很有关系。“整白”又往往讲求对偶,这和骈文也很有关系。我觉得一个戏曲工作者应该读一点骈文。汉赋多平板,《小园赋》《枯树赋》却较活泼。刘禹锡的《陋室铭》不可不读。我觉得清代的汪中的骈文是很有特点的。他写得那样自然流畅,简直不让人感到是骈文。我愿意向青年戏曲作者推荐此人的骈文。好在他的骈文也不多,就那么几篇。
一九八六年
有意思的错字
文章排出了错字,在所难免。过去叫作“平民误植”。有些经常和别的字组成一个词的字,最易排错,如“不乏”常被排成“不缺”,这大概是因为“缺乏”在字架上是放一起的,拣字的时候,一不留神就把邻居夹出来了。有的是形近而讹。比如何其芳同志的一篇文章里的“无论如何”被排成了“天论如何”。一位学者曾抓住这句话做文章,把何其芳嘲笑了一顿。其实这位学者只要稍想一想,就知道这里有错字。何其芳何至于写出“天论如何”这样的句子呢?难怪何其芳要反唇相讥了。人刻薄了不好。双方论辩,不就对方的论点加以批驳,却在人家的字句上挑刺儿,显得不大方。——何况挑得也不是地方。这真是仰面唾天,唾沫却落在自己的脸上了。不知道排何其芳文章的工人同志看到他们争论的文章没有。如果看到,一定会觉得好笑的。
有错字不要紧。但是,周作人曾说过:不怕错得没有意思,那是读者一看就知道,这里肯定有错字的;最怕是错得有意思。这种有意思的错字往往不是“平民”误植出来的,而是编辑改出来的。邓友梅的《那五》几次提到“砂锅居”,发表出来,却改成了“砂锅店”。
友梅看了,只有苦笑。处理友梅的稿子的编辑肯定没有在北京住过,也没有吃过砂锅居的白肉。不过这位编辑应该也想一想,卖砂锅的店里怎么能进去吃饭呢?我自己也时常遇到有意思的错字。我曾写过一篇谈沈从文先生的小说的文章,提到沈先生的语言很朴素,但是“这种朴素来自于雕琢”,编辑改成了“来自于不雕琢”。大概他认为“雕琢”是不好的。这样一改,这句话等于不说!我的一篇小说里有一句:“一个人走进他的工作,是叫人感动的。”编辑在“工作”下面加了一个“间”。大概他认为原句不通,人怎么能“走进”他的工作呢?我最近写了一篇谈读杂书的小文章,提到“我从法布尔的书里知道知了原来是个聋子,……实在非常高兴。”发表出来,却变成了“我从法布尔的书里知道他原来是个聋子……”这就成了法布尔是个聋子了。法布尔并不聋。而且如果他是个聋子,我又有什么可高兴的呢?阅稿的编辑可能不知道知了即是蝉,觉得“知道知了”读起来很拗口,就提笔改了。这个“他”字加得实在有点鲁莽。
我年轻时发表了文章,发现了错字,真是有如芒刺在背。后来见多了,就看得开些了。不过我奉劝编辑同志在改别人的文章时要慎重一些。我也当过编辑,有一次把一位名家的稿子改得多了点,他来信说我简直像把他的衣服剥光了让他在大街上走。我后来想想,是我不对。我一点不想抹杀编辑的苦劳,有的编辑改文章是改得很好的,包括对我的文章,有时真是“一字师”。我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是在息事宁人。编辑细致一些,作者宽容一些,不要因为错字而闹得彼此不痛快。
一九八六年八月十一日
认识到的和没有认识到的自己
作家需要评论家。作家需要认识自己。“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是一个作家对自己为什么写,写了什么,怎么写的,往往不是那么自觉的。经过评论家的点破,才会更清楚。作家认识自己,有几宗好处。一是可以增加自信:我还是写了一点东西的。二是可以比较清醒,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可以心平气和,安分守己,不去和人抢行情,争座位。更重要的,认识自己是为了超越自己,开拓自己,突破自己。我应该还能搞出一点新东西,不能就是这样,磨道里的驴,老围着一个圈子转。认识自己,是为了寻找还没有认识的自己。
我写的小说的人和事大都是有一点影子的。有的小说,熟人看了,知道这写的是谁。当然不会一点不走样,总得有些想象和虚构。
没有想象和虚构,不成其为文学。纪晓岚是反对小说中加入想象和虚构的。他以为小说里所写的必须是亲眼所见,亲耳所闻:
小说既述见闻,即属叙事,不比戏场关目,随意装点。
他很不赞成蒲松龄,他说:
今燕昵之间,媟狎之态,细微曲折,摹绘如生。使出自言,似无此理,使出作者代言,则何从而闻见之。
蒲松龄的确喜欢写媟狎之态,而且写得很细微曲折,写多了,令人生厌。但是把这些燕昵之词、媟狎之态都去了,《聊斋》就剩不下多少东西了。这位纪老先生真是一个迂夫子,那样的忠于见闻,还有什么小说呢?因此他的《阅微草堂笔记》实在没有多大看头。不知道鲁迅为什么对此书评价甚高,以为“叙述复雍容淡雅,天趣盎然”。
想象和虚构的来源,还是生活。一是生活的积累,二是长时期的对生活的思考。接触生活,具有偶然性。我写作的题材几乎都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一个作家发现生活里的某种现象,有所触动,感到其中的某种意义,便会储存在记忆里,可以作为想象的种子。我很同意一位法国心理学家的话:所谓想象,其实不过是记忆的重现与复合。完全没有见过的东西,是无从凭空想象的。其次,更重要的是对生活的思索,长期的、断断续续的思索。井淘三遍吃好水。生活的意义不是一次淘得清的。我有些作品在记忆里存放三四十年。好几篇作品都是一再重写过的。《求雨》的孩子是我在昆明街头亲见的,当时就很感动。他们敲着小锣小鼓所唱的求雨歌:
小小儿童哭哀哀,
撒下秧苗不得栽。
巴望老天下大雨,
乌风暴雨一起来。
这不是任何一个作家所能编造得出来的。我曾经写过一篇很短的东西,一篇散文诗,记录了我的感受。前几年我把它改写成一篇小说,加了一个人物,望儿。这样就更具体地表现了中国农村的孩子从小就知道稼穑的艰难,他们用小小的心参与了农田任务,休戚相关。
中国的农民从小就是农民,小农民。《职业》原来只写了一个卖椒盐饼子西洋糕的,这个孩子我是非常熟悉的。我改写了几次,始终不满意。到第四次,我才想起先写了文林街上六七种叫卖声音,把“椒盐饼子西洋糕”放在这样背景前面,这样就更苍凉地使人感到人世多苦辛,而对这个孩子过早的失去自由,被职业所固定,感到更大的不平。思索,不是抽象的思索,而是带着对生活的全部感悟,对生活的一角隅、一片段反复审视,从而发现更深邃、更广阔的意义。思索,始终离不开生活。
我是一个极其平常的人。我没有什么深奥独特的思想。年轻时读书很杂。大学时读过尼采、叔本华。我比较喜欢叔本华。后来读过一点萨特,赶时髦而已。我读过一点子部书,有一阵对庄子很迷。
但是我感兴趣的是其文章,不是他的思想。我读书总是这样,随意浏览,对于文章,较易吸收;对于内容,不大理会。我大概受儒家思想影响比较大。一个中国人或多或少,总会接受一点儒家的影响。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的人,从《论语》里可以看到一个很有性格的活生生的人。孔子编选了一部《诗经》,究竟是为了什么?我不认为“国风”和治国平天下有什么关系。编选了这样一部民歌总集,为后代留下这样多的优美的抒情诗,是非常值得感谢的。“国风”到现在依然存在很大的影响,包括它的真纯的感情和回环往复、一唱三叹的形式。《诗经》对许多中国人的性格,产生很广泛的、潜在的作用。
“温柔敦厚,诗之教也。”我就是在这样的诗教里长大的。我很奇怪,为什么论孔子的学者从来不把孔子和《诗经》联系起来。
我的小说写的都是普通人,平常事。因为我对这些人事熟悉。
顿觉眼前生意满,
须知世上苦人多。
我对笔下的人物是充满同情的。我的小说有一些是写市民层的,我从小生活在一条街道上,接触的便是这些小人物。但是我并不鄙薄他们,我从他们身上发现一些美好的、善良的品行。于是我写了淡泊一生的钓鱼的医生、“涸辙之鲋,相濡以沫”的岁寒三友。我写的人物,有一些是可笑的,但是连这些可笑处也是值得同情的,我对他们的嘲笑不能过于尖刻。我的小说大都带有一点抒情色彩,因此,我曾自称是一个通俗抒情诗人,称我的现实主义为抒情现实主义。我的小说有一些优美的东西,可以使人得到安慰,得到温暖。我的小说没有什么深刻的东西。
现实主义在历史上是和浪漫主义相对峙而言的。现代的现实主义的对立面是现代主义。在中国,所谓现代主义,没有自己的东西,只是模仿西方的现代主义。这没有什么不好。
我年轻时受过西方现代主义的影响,也可以说是模仿。后来不再模仿了,因为模仿不了。文化可以互相影响,互相渗透,但是一种文化就是一种文化,没有办法使一种文化和另一种文化完全一样。我在美国几个博物馆看了非洲雕塑,惊奇得不得了。都很怪,可是没有一座不精美。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有人说法国现代艺术受了非洲艺术很大的影响。我又发现非洲人搞的那些奇怪的雕塑,在他们看来一点也不奇怪。他们以为雕塑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只能是这样,他们对世界的认识就是这样。他们并没有先有一个对事物的理智的、现实的认识,然后再去“变形”、扭曲、夸大、压扁、拉长……他们从对事物的认识到对事物的表现是一次完成的。他们表现的,就是他们所认识的。
因此,我觉得法国的一些模仿非洲的现代派艺术也是“假”的。法国人不是非洲人。我在几个博物馆看了一些西洋名画的原作,也看了芝加哥、波士顿艺术馆一些中国名画,比如相传宋徽宗摹张萱的《捣练图》。我深深感到东方的——主要是中国的文化和西方文化绝对不是一回事。中国画和西洋画的审美意识完全不同。中国人插花有许多讲究,瓶与花要配称,横斜欹侧,得花之态。有时只有一截干枝,开一朵铁骨红梅。这种趣味,西方人完全不懂。中国画里的折枝花卉,西方是没有的。更不用说墨绘的兰竹。毕加索认为中国的书法是伟大的艺术,但是要叫他分别一下王羲之和王献之,他一定说不出所以然。
中国文学要全盘西化,搞出“真”现代派,是不可能的。因为你是中国人,你生活在中国文化的传统里,而这种传统是那样的悠久,那样的无往而不在。你要摆脱它,是办不到的。而且,为什么要摆脱呢?
最最无法摆脱的是语言。一个民族文化的最基本的东西是语言。
汉字和汉语不是一回事。中国的识字的人,与其说是用汉语思维,不如说用汉字思维。汉字是象形字。形声字的形还是起很大作用。从木的和从水的字会产生不同的图像。汉字又有平上去入,这是西方文字所没有的。中国作家便是用这种古怪的文字写作的,中国作家对于文字的感觉和西方作家很不相同。中国文字有一些十分独特的东西,比如对仗、声调。对仗,是随时会遇到的。有人说某人用这个字,不用另一个意义相同的字,是“为声俊耳”。声“俊”不“俊”,外国人很难体会,但是作为一个中国作家是不能不注意的。
有一个法国记者到家里来采访我。他准备了很多问题。一上来就说:“首先我要问你一个你自己很难回答的问题:你认为你在中国文学里的位置是什么?”我想了一想,说:“我大概是一个文体家。”“文体家”原本不是一个褒词。伟大的作家都不是文体家。这个概念近些年有些变化。现代小说多半很注重文体。过去把文体和内容是分开的,现在很多人认为是一回事。我是较早地意识到二者的一致性的。文体的基础是语言。一个作家应该对语言充满兴趣,对语言很敏感,喜欢听人说话。苏州有个老道士,在人家做道场,斜眼看见桌子下面有一双钉靴,他不动声色,在诵念的经文中加了几句,念给小道士听:
台子底下,
有双钉靴。
拿俚转去,
落雨着着,
也是好格。
这种有板有眼,整整齐齐的语言,听起来非常好笑。如果用平常的散文说出来,就毫无意思。我们应该留意:一句话这样说就很有意思,那样说就没有意思。其次要读一点古文。“熟读唐诗三百首”,还是学诗的好办法。我们作文(写小说式散文)的时候,在写法上常常会受古人的某一篇或某几篇的影响,自觉或不自觉。老舍的《火车》写火车着火后的火势,写得那样铺张,没有若干篇古文烂熟胸中,是办不到的。我写了一篇散文《天山行色》,开头第一句:
所谓南山者,是一片塔松林。
我自己知道,这样的突兀的句法是从龚定庵的《说居庸关》那里来的。《说居庸关》的第一句是:
居庸关者,古之谈守者之言也。
这样的开头,就决定这篇长达一万七千字的散文,处处有点龚定庵的影子,这篇散文可以说是龚定庵体。文体的形成和一个作家的文化修养是有关系的。文学和其他文化现象是相通的。作家应该读一点画,懂得书法。中国的书法是纯粹抽象的艺术,但绝对是艺术。书法有各种书体,有很多家,这些又是非常具体的,可以感觉的。中国古代文人的字大都是写得很好的。李白的字不一定可靠。杜牧的字写得很好。苏轼、秦观、陆游、范成大的字都写得很好。宋人文人里字写得差一点的只有司马光,不过他写的方方正正的楷书也另有一种味道,不俗气。现代作家不一定要能写好毛笔字,但是要能欣赏书法。
我虽不善书,“知书莫若我”,经常看看书法,尤其是行草,对于行文的内在气韵,是很有好处的。我是主张“回到民族传统”的,但是并不拒绝外来的影响。我多少读了一点翻译作品,不能不受影响,包括思维语言、文体。
我是沈从文先生的学生,有人问我究竟从沈先生那里继承了什么。很难说是继承,只能说我愿意向沈先生学习什么。沈先生逝世后,在他的告别读者和亲友的仪式上,有一位新华社记者问我对沈先生的看法。在那种场合下,不遑深思,我只说了两点。一,沈先生是一个真诚的爱国主义者;二,他是我见到的真正淡泊的作家,这种淡泊不仅是一种“人”的品德,而且是一种“人”的境界。沈先生是爱中国的,爱得很深。我也是爱我们这个国的。“儿不嫌母丑,狗不厌家贫”。中国尽管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这样那样的缺点,但它是我的国家。正如沈先生所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丧失信心。我没有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我并不反对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但是我觉得我们这样的社会,不具备产生这样多的感的条件。如果为了赢得读者,故意去表现本来没有,或者有也不多的荒谬感、失落感和孤独感,我以为不仅是不负责任,而且是不道德的。文学,应该使人获得生活的信心。淡泊,是人品,也是文品。一个甘于淡泊的作家,才能不去抢行情,争座位;才能真诚地写出自己所感受到的那点生活,不耍花招,不欺骗读者。至于文学上我从沈先生继承了什么,还是让评论家去论说吧。我自己不好说,也说不好。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六日
风俗画
有几位评论家都说我的小说里有风俗画。这一点是我原来没有意识到的。经他们一说,我想想倒是有的。有一位文学界的前辈曾对我说:“你那种写法是风俗画的写法。”并说这种写法很难。风俗画的写法是怎样一种写法?这种写法难么?我不知道。有人干脆说我是一个风俗画作家……
我是很爱看风俗画的。十七世纪荷兰学派的画,日本的浮世绘,我都爱看。中国的风俗画的传统很久远了。汉代的很多画像石刻、画像砖都画(刻)了迎宾、饮宴、耍杂技——倒立、弄丸、弄飞刀……有名的说书俑,滑稽中带点愚蠢,憨态可掬,看了使人不忘。晋唐的画以宗教画、宫廷画为大宗。但这当中也不是没有风俗画,敦煌壁画中的杰作《张义潮出巡图》就是。墓葬中的笔致粗率天真的壁画,也多涉及当时的风俗。宋代风俗画似乎特别的流行,《清明上河图》是一个突出的例子。我看这幅画,能够一看看半天。我很想在清明那天到汴河上去玩玩,那一定是非常好玩的。南宋的画家也多画风俗。我从马远的《踏歌图》知道“踏歌”是怎么回事,从而增加了对“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的理解。这种“踏歌”的遗风,似乎现在朝鲜还有。我也很爱李嵩、苏汉臣的《货郎图》,它让我知道南宋的货郎担上有那么多卖给小孩子们的玩意,真是琳琅满目,都蛮有意思。元、明的风俗画我所知甚少。清朝罗两峰的《鬼趣图》可以算是风俗画。幸好这时兴起了年画。杨柳青、桃花坞的年画大部分都是风俗画,连不画人物只画动物的也都是,如《老鼠嫁女》。我很喜欢这张画,如鲁迅先生所说,所有俨然穿着人的衣冠的鼠类,都尖头尖脑的非常有趣。陈师曾等人都画过北京市井的生活。风俗画的雕塑大师是泥人张。他的《钟馗嫁妹》《大出丧》,是近代风俗画的不朽的名作。
我也爱看讲风俗的书。从《荆楚岁时记》直到清朝人写的《一岁货声》之类的书都爱翻翻。还是上初中的时候,一年暑假,我在祖父尘封的书架上发现了一套巾箱本木活字聚珍版的丛书,里面有一册《岭表录异》,我就很感兴趣地看起来,后来又看了《岭外代答》。
从此就对讲地理的书、游记,产生了一种嗜好。不过我最有兴趣的是讲风俗民情的部分,其次是物产,尤其是吃食。对山川疆域,我看不进去,也记不住。宋元人笔记中有许多是记风俗的,《梦溪笔谈》
《容斋随笔》里有不少条记各地民俗,都写得很有趣。明末的张岱特长于记述风物节令,如记西湖七月半、泰山进香,以及为祈雨而赛水浒人物,都极生动。虽然难免有鲁迅先生所说的夸张之处,但是绘形绘声,详细而不琐碎,实在很叫人向往。我也很爱读各地的竹枝词,尤其爱读作者自己在题目下面或句间所加的注解。这些注解常比本文更有情致。我放在手边经常看看的一本书是古典文学出版社出的《东京梦华录》(外四种——《都城纪胜》《西湖老人繁胜录》《梦粱录》
《武林旧事》)。这样把记两宋风俗的书汇为一册,于翻检上极便,是值得感谢的,只是断句断错的地方太多。这也难怪。有一位历史学家就说过《东京梦华录》是一本难读的书。因为对当时的情形和语言不明白,所以不好断句。
我对风俗有兴趣,是因为我觉得它很美。我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说过:“我以为风俗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生活的抒情诗。”这是一句随便说说的话,没有任何学术意义。但也不是一点道理没有。我以为,风俗,不论是自然形成的,还是包含一定的人为的成分(如自上而下的推行),都反映了一个民族对生活的挚爱,对“活着”所感到的欢悦。他们把生活中的诗情用一定的外部的形式固定下来,并且相互交流,融为一体。风俗中保留一个民族的常绿的童心,并对这种童心加以圣化。风俗使一个民族永不衰老。风俗是民族感情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斯大林把民族感情列为民族的要素之一。民族感情是抽象的,看不见摸不着,但它确实存在着。民族感情常常体现在风俗中。
风俗,是具体的。一种风俗对维系民族感情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如那达慕、刁羊、麦西来甫、三月街……
所谓风俗,主要指仪式和节日。仪式即“礼”。礼这个东西,未可厚非。据说辜鸿铭把中国的“礼”翻译成英语时,译为“生活的艺术”。这传闻不知是否可靠,但却很有意思。礼是具有艺术性的,很好玩的,假如我们抛开其中迷信和封建的内核,单看它的形式。
礼,包括婚礼和丧礼。很多外国的和中国少数民族的民间舞蹈常常以“××人的婚礼”做题目,那是在真实的婚礼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
结婚,对一个少女来说,意味着迈进新的生活,同时也意味着向过去的一切告别了。因此,这一类的舞蹈大都既有喜悦,又有悲哀,混合着复杂的感情,其动人处,也在此。中国西南几个民族都有“哭嫁”
的习俗。临嫁的姑娘要把要好的姊妹约来哭(唱)一夜甚至几夜。那歌词大都是充满了真情,很美的。我小时候最爱参加丧礼,不管是亲戚家还是自己家的。我喜欢那种平常没有的“当大事”的肃穆的气氛,所有的人好像一下子都变得雅起来,多情起来了,大家都像在演戏,扮演一种角色,很认真地扮演着。我喜欢“六七开吊”,那是戏的顶点。我们那里开吊都要“点主”。点主,就是在亡人的牌位上加点。白木的牌位上事先写好了某某人之“神王”,要在王字上加一点,这才成了“神主”,点主不是随随便便点的,很隆重。要请一位有功名的老辈人来点。点主的人就位后,生喝道:“凝神,——想象,请加墨主!”点主人用一支新墨笔在“王”字上点一点;然后再:“凝神,——想象,请加朱主!”点主人再用朱笔点一点,把原来的墨点盖住。这样,那个人的魂灵就进了这块牌位了。“凝神——想象”,这实在很有点抒情的意味,也很有戏剧性。我小时看点主,很受感动,至今印象很深。
至于节日,那更不用说了。试想一下,如果没有那样多的节,我们的童年将是多么贫乏,多么缺乏光彩呀。日本人对传统的节日非常重视。多么现代化的大企业,到了盂兰盆节这一天,也要停产放假,举行集体的娱乐活动。这对于培养和增强民族的自信,无疑是会有好处的。
风俗、仪式和节日,是历史的产物,它必然是要消亡的。谁也不会提出恢复所有的传统的风俗,但是把它们记录下来,给现在的和将来的人看看,是有着各方面的意义的。我很希望中国民俗学会能编出两本书,一本《中国婚丧礼俗》,一本《中国的节日》。现在着手,还来得及。否则,到了“礼失而求于野”,要到穷乡僻壤去访问搜集,就费事了。
为什么要在小说里写进风俗画?前已说过,我这样做原是无意的。只是因为我的相当一部分小说是写家乡的,写小城的生活,平常的人事,每天都在发生,举目可见的小小悲欢,这样,写进一点风俗,便是很自然的事了。“人情”和“风土”原是紧密关联的。写一点风俗画,对增加作品的生活气息、乡土气息,是有帮助的。风俗画和乡土文学有着血缘关系,虽然二者不是一回事。很难设想一部富于民族色彩的作品而一点不涉及风俗。鲁迅的《故乡》《社戏》,包括《祝福》,是风俗画的典范。《朝花夕拾》每篇都洋溢着罗汉豆的清香。沈从文的《边城》如果不是几次写到端午节赛龙船,便不会有那样浓郁的色彩。“风俗画小说”,在一般人的概念里,不是一个贬词。
风俗画小说的文体几乎都是朴素的。风俗本身是自自然然的。
记述风俗的书原来不过是聊资谈助,大都是随笔记之,不事雕饰。幽兰居士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序》云:“此录语言鄙俚,不以文饰者,盖欲上下通晓尔,观者幸详焉。”用华丽的文笔记风俗的人好像还很少。同样,风俗画小说所记述的生活也多是比较平实的,一般不太注重强烈的戏剧化的情节。写风俗而又富于浪漫主义的戏剧性情节的,似乎只有梅里美一人。但他所写的往往是异乡的奇俗(如世代复仇),而且通常是不把梅里美列在风俗画作家范围内的。风俗画小说,在本质上是现实主义的。
记风俗多少有点怀旧,但那是故国神游,带抒情性,并不流于伤感。风俗画给予人的是慰藉,不是悲苦。就我所见过的风俗画作品来看,调子一般不是低沉的。
小说里写风俗,目的还是写人。不是为写风俗而写风俗,那样就不是小说,而是风俗志了。风俗和人的关系,大体有这样三种:
一种是以风俗作为人的背景。
一种是把风俗和人结合在一起,风俗成为人的活动和心理的契机。比如:
去年元夜时,
花市灯如昼,
月上柳梢头,
人约黄昏后。
又如苏北民歌《探妹》:
正月里探妹正月正,
我带小妹子看花灯,
看灯是假的,
妹子呀,试试你的心。
《边城》几次写端午节赛龙船,和翠翠的情绪的发展和感情的变化是紧紧扣在一起的,并且是情节发展不可缺少的纽带。
也有时,看起来是写风俗,实际上是在写人。我的小说里写风俗占篇幅最长的大概是《岁寒三友》
里描写放焰火的一段。因为这篇小说见到的人不是很多,我把这一段抄录在下面:
这天天气特别好。万里无云,一天皓月。阴城的正中,立起一个四丈多高的架子。有人早早吃了晚饭,就扛了板凳来等着了。各种卖小吃的都来了。卖牛肉高粱酒的,卖回卤豆腐干的,卖五香花生米的、芝麻灌香糖的,卖豆腐脑的,卖煮荸荠的,还有卖河鲜——卖紫皮鲜菱角和新剥鸡头米的……到处是“气死风”的四角玻璃灯,到处是白蒙蒙的热气、香喷喷的茴香八角气味。人们寻亲访友,说短道长,来来往往,亲亲热热。阴城的草都被踏倒了。人们的鞋底也叫秋草的浓汁磨得滑溜溜的。
忽然,上万双眼睛一齐朝着一个方向看。人们的眼睛一会儿睁大,一会儿眯细;人们的嘴一会儿张开,一会儿又合上;一阵阵叫喊,一阵阵欢笑,一阵阵掌声。——陶虎臣点着了焰火了。
……火光炎炎,逐渐消隐,这时才听到人们呼唤:
“二丫头,回家咧!”
“四儿,你在哪儿哪?”
“奶奶,等等我,我鞋掉了!”
人们摸摸板凳,才知道:呀,露水下来了。
这里写的是风俗,没有一笔写人物,但是我自己知道笔笔都着意写人,写的是焰火的制造者陶虎臣。我是有意在表现人们看焰火时的欢乐热闹气氛中表现生活一度上升时期陶虎臣的愉快心情,表现用自己的劳作为人们提供欢乐,并于别人的欢乐中感到欣慰的一个善良人的品格的。这一点,在小说里明写出来,也是可以的,但是我故意不写,我把陶虎臣隐去了,让他消融在欢乐的人群之中。我想读者如果感觉到看焰火的热闹和欢乐,也就会感觉到陶虎臣这个人。人在其中,却无觅处。
写风俗,不能离开人,不能和人物脱节,不能和故事情节游离。
写风俗不能流连忘返,收不到人物的身上。风俗画小说是有局限性的。一是风俗画小说往往只就人事的外部加以描写,较少刻画人物的内心世界,不大做心理描写,因此人物的典型性较差。二是,风俗画一般是清新浅易的,不大能够概括十分深刻的社会生活内容,缺乏历史的厚度,也达不到史诗一样的恢宏的气魄。因此,风俗画小说常常不能代表一个时代的文学创作的主流。这一点,风俗画小说作者应该有自知之明,不要因为自己的作品没有受到重视而气愤。
因此,我希望自己,也希望别人,不要只是写风俗画。并且,在写风俗画小说时也要有所突破,向生活的深度和广度掘进和开拓。
一九八四年
两栖杂述
我是两栖类。写小说,也写戏曲。我本来是写小说的。二十年来在一个京剧院担任编剧。近二三年又写了一点短篇小说。我过去的朋友听说我写京剧,见面时说:“你怎么会写京剧呢?——你本来是写小说的,而且是有点‘洋’的!”他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有些新相识的朋友,看过我近年的小说后,很诚恳地跟我说:“您还是写小说吧,写什么戏呢!”他们都觉得小说和戏——京剧,是两码事,而且多多少少有点觉得我写京剧是糟蹋自己,为我惋惜。我很感谢他们的心意。有些戏曲界的先辈则希望我还是留下来写戏,当我表示我并不想离开戏曲界时,就很高兴。我也很感谢他们的心意。曹禺同志有一次跟我说:“你还是双管齐下吧!”我接受了他的建议。
我小时候没有想过写戏,也没有想过写小说。我喜欢画画。
我的父亲是个画画的,在我们那个县城里有点名气。我从小就喜欢看他画画。每当他把画画的那间屋子打开(他不常画画),支上窗户,我就非常高兴。我看他研了颜色,磨了墨,铺好了纸;看他抽着烟想了一会,对着雪白的宣纸看了半天,用指甲或笔杆的一头在纸上比划比划,划几个道道,定了一幅画的间架章法,然后画出几个“花头”(父亲是画写意花卉的),然后画枝干、布叶、勾筋、补石、点苔,最后再“收拾”一遍,题款,用印,用摁钉钉在壁上,抽着烟对着它看半天。我很用心地看了全过程,每一步都看得很有兴趣。
我从小学到中学,都“以画名”。我父亲有一些石印的和珂罗版印的画谱,我都看得很熟了。放学回家,路过裱画店,我都要进去看看。
高中毕业,我本来是想考美专的。
我到四十来岁还想彻底改行,从头学画。
我始终认为用笔、墨、颜色来抒写胸怀,更为直接,也更快乐。
我到底没有成为一个画家。
到现在我还有爱看画的习惯,爱看展览会。有时兴之所至,特别是运动中挨整的时候,还时常随便涂抹几笔,发泄发泄。
喜欢画,对写小说,也有点好处。一个是,我在构思一篇小说的时候,有点像我父亲画画那样,先有一团情致,一种意向。然后定间架、画“花头”、立枝干、布叶、勾筋……一个是,可以锻炼对于形体、颜色、“神气”的敏感。我以为,一篇小说,总得有点画意。
我是怎样写起小说来的呢?
除了画画,我的“国文”成绩一直很好。从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三年级,我的国文老师一直是高北溟先生。为了纪念他,我的小说《徙》里直接用了高先生的名字。他的为人、学问和教学的方法也就像我的小说里所写的那样,——当然不尽相同,有些地方是虚构的。
在他手里,我读过的文章,印象最深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记》《先妣事略》。
有几个暑假,我还从韦子廉先生学习过。韦先生是专攻桐城派的。我跟着他,每天背一篇桐城派古文。姚鼐的、方苞的、刘大槐和戴名世的。加在一起,不下百十篇。
到现在,还可以从我的小说里看出归有光和桐城派的影响。归有光以清淡之笔写平常的人情,我是喜欢的(虽然我不喜欢他正统派思想),我觉得他有些地方很像契诃夫。“桐城义法”,我以为是有道理的。桐城派讲究文章的提、放、断、连、疾、徐、顿、挫,讲“文气”。正如中国画讲“血脉流通”、“气韵生动”。我以为“文气”
是比“结构”更为内在,更精微的概念,和内容、思想更有有机联系。这是一个很好的、很先进的概念,比许多西方现代美学的概念还要现代的概念。文气是思想的直接的形式。我希望评论家能把“文气论”引进小说批评中来,并且用它来评论外国小说。
我好像命中注定要当沈从文先生的学生。
我读了高中二年级以后,日本人打了邻县,我“逃难”在乡下,住在我的小说《受戒》里所写的小和尚庵里。除了高中教科书,我只带了两本书,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一本上海一家野鸡书店盗印的《沈从文小说选》。我于是翻来覆去地看这两本书。
我到昆明考大学,报了西南联大中国文学系,就是因为这个大学中文系有朱自清先生、闻一多先生,还有沈先生。
我选读了沈先生的三门课:“各体文习作”、“中国小说史”和“创作实习”。
我追随沈先生多年,受到教益很多,印象最深的是两句话。
一句是:“要贴到人物来写。”
他的意思不大好懂。根据我的理解,有这样几层意思:
第一,小说是写人物的。人物是主要的,先行的。其余部分都是次要的,派生的。作者要爱所写的人物。沈先生曾说过,对于兵士和农民“怀了不可言说的温爱”。“温爱”,我觉得提得很好。他不说“热爱”,而说“温爱”,我以为这更能准确地说明作者和人物的关系。作者对所写的人物要具有充满人道主义的温情,要有带抒情意味的同情心。
第二,作者要和人物站在一起,对人物采取一个平等的态度。除了讽刺小说,作者对于人物不宜居高临下。要用自己的心贴近人物的心,以人物哀乐为自己的哀乐。这样才能在写作的大部分的过程中,把自己和人物融为一体,话语出自自己的肺腑,也是人物的肺腑。这样才不会做出浮泛的、不真实的、概念的和抄袭借用来的描述。这样,一个作品的形成,才会是人物行动逻辑自然的结果。这个作品是“流”出来的,而不是“做”出来的。人物的身上没有作者为了外在的目的强加于他身上的东西。
第三,人物以外的其他的东西都是附属于人物的。景物、环境,都得服从于人物,景物、环境都得具有人物的色彩,不能脱节,不能游离。一切景物、环境、声音、颜色、气味,都必须是人物所能感受到的。写景,就是写人,是写人物对于周围世界的感觉。这样,才会使一篇作品处处浸透了人物,散发着人物的气息,在不是写人物的部分有人物。
另外一句话是:“千万不要冷嘲。”
这是对于生活的态度,也是写作的态度。我在旧社会,因为生活的穷困和卑屈,对于现实不满而又找不到出路,又读了一些西方的现代派的作品,对于生活形成一种带有悲观色彩的尖刻、嘲弄、玩世不恭的态度。这在我的一些作品里也有所流露。沈先生发觉了这点,在昆明时就跟我讲过;我到上海后,又写信给我讲到这点。他要求的是对于生活的“执着”,要对生活充满热情,即使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也不能觉得“世事一无可取,也一无可为”。一个人,总应该用自己的工作,使这个世界更美好一些,给这个世界增加一点好东西。在任何逆境之中也不能丧失对于生活带有抒情意味的情趣,不能丧失对于生活的爱。沈先生在下放咸宁干校时,还写信给黄永玉,说“这里的荷花真好!”沈先生八十岁了,还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完成《中国服饰研究》这样的巨着,就是靠这点对于生活的执着和热情支持着的。沈先生的这句话对我的影响很深。
我是怎样写起京剧剧本来的呢?
我从小爱看京剧,也爱唱唱。我父亲会拉胡琴,我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就随着他的胡琴唱戏,唱老生,也唱青衣。到读大学时还唱。
因为读的是中文系,我后来又学唱了昆曲。
我喜欢看戏,看京剧,也爱看地方戏,特别爱看川剧。
我没有想到过写戏曲剧本。
因为当编辑,编《说说唱唱》,想写作,又不下去,没有生活,不免发牢骚。那年恰好是纪念世界名人吴敬梓,有人就建议我在《儒林外史》里找一个题材,写写京剧剧本,我就写了一个《范进中举》。这个剧本演出了,还在北京市戏曲会演中得了一个奖。
一九五八年,我戴了“右派”帽子下去劳动。摘了帽子,想调回北京,恰好北京京剧团还有个编剧名额,我就这样调到了京剧团,一直到现在,二十年了。
搞文学的人是不大看得起京剧的。
这也难怪。京剧的文学性确实是很差,很多剧本简直是不知所云。前几个月,我在北京,每天到玉渊潭散步,每天听一个演员在练《珠帘寨》的定场诗:
李白斗酒诗百篇,
长安市上酒家眠,
摔死国舅段文楚,
唐王一怒贬北番!
李克用和李太白有什么关系呢?
可是,京剧毕竟是我们的文化遗产呀!而且,就是京剧,也有些很好的东西。
戏曲、京剧,有些手法好像是旧。但是中国人觉得它很旧,外国人觉得它很新。比如“自报家门”,这就比用整整一幕戏来介绍人物省事得多。比如布莱希特的“间离效果”说,是受了中国戏曲的启发而提出来的,这很新呀!
我觉得我们不要妄自菲薄,数典忘祖。我们要“以故为新”,从遗产中找出新的东西来,特别是搞西方现代派的同志,我建议他们读一点旧文学,用比较文学的方法研究研究中国的古典文学。我总是希望能把古今中外熔为一炉。
我搞京剧,有一个想法,很想提高一下京剧的文学水平,提高其可读性,想把京剧变成一种现代艺术,可以和现代文学作品放在一起,使人们承认它和王蒙的、高晓声的、林斤澜的、邓友梅的小说是一个水平的东西,只不过形式不同。
搞搞京剧还有一个好处,即知道戏和小说是两种东西(当然又是相通的)。戏要夸张,要强调;小说要含蓄,要淡远。李笠翁说写诗文不可说尽,十分只能说二三分;写戏剧必须说尽,十分要说到十分。这是很有见地的话。托尔斯泰说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这是指的小说;戏里的人物是可以用警句交谈的。因此,不能把小说写得像戏,不能有太多情节,太多的戏剧性。如果写的是一篇戏剧性很强的小说,那你不如干脆写成戏。
以上是一个两栖类的自白。
除了搞戏,我还搞过曲艺,编过《说说唱唱》;搞过民间文学,编了好几年《民间文学》。“文化大革命”以后,我发表的第一篇作品不是小说,而是民间文学的论文,而且和甘肃有点关系,是《“花儿”的格律》。我觉得这对写小说没有坏处。特别是民间文学,那真是一个宝库。我甚至可以武断地说,不读一点民歌和民间故事,是不能成为一个好小说家的。
我这个两栖类,这个“杂家”有点什么经验?一个是要尊重、热爱祖国的文学艺术传统;一个是兼收并蓄,兴趣更广泛一些,知识更丰富一些。
我希望有更多的两栖类,希望诗人、小说家都来写写戏曲。
一九八二年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