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往事:特别事件-在蒙古处理林彪坠机事件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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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文益

    1971年9月13日凌晨2时许,林彪叛逃所乘的中国民航256号三叉戟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的温都尔汗草原坠毁,林彪和其老婆、儿子等9人全部摔死。林彪落得个折戟沉沙、遗臭万年的下场。这是我党历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也是我国外交史上一个重大案件。外电称这是“中国的政治之谜”。

    当时,中蒙关系正在改善,双方重新互派大使,我出任驻蒙大使刚刚20多天。然而,历史却使我有幸成为林彪机毁人亡的见证人。我遵照国内指示,在我驻蒙使馆同志的协助下,视察了现场,处理了善后事宜,并同蒙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交涉。这一非同寻常的事件至今仍经常萦绕脑际,犹如昨日之事,历历在目。

    蒙古副外长紧急约见

    1971年8月20日,我乘坐北京—莫斯科国际列车抵达蒙古首都乌兰巴托。24日向蒙古大人民呼拉尔主席团主席桑布递交国书,并开始了一系列的到任拜会活动,气氛友好,诸事顺利。

    9月14日上午8时,蒙古外交部突然打来电话通知:副外长额尔敦比列格要求8时30分会见大使。我尚未拜会这位副外长,事先也无预约,时间又这么仓促,显然有紧急事情。我稍加思索,立即找来使馆的几位负责干部商量,大家都觉得可能发生了意外事件。时间仓促,我只好抱着先听对方谈、然后相机行事的态度前往,在翻译刘振鲁同志的陪同下,驱车直奔蒙古外交部。

    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已在他的办公室等候。他首先寒暄几句,对尚未正式拜会就仓促约见表示歉意,接着话题一转,说:“我今天受政府委托,通知如下事情。13日凌晨2时左右,在我国肯特省贝尔赫矿区以南10公里处,有一架喷气式飞机失事。此事我们有关部门当天上午才知道,派人去出事地点了解了情况。经多方证据表明,那架飞机是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的飞机,乘员共9人,其中有一名妇女,不幸全部遇难。对中国军用飞机深入我国领土,我代表我国政府提出口头抗议。”他又说,“中国飞机失事,乘员全部死亡。现在天气还比较暖,大使知道,尸体是需要照某种方式予以掩埋的。”接着他加重语气强调,以此为例,可以认为中国军用飞机是侵犯了他们的国境,有关部门正在继续进行调查,他们保留就此事再次进行正式交涉的权利。

    我冷静地听着,思索着如何回答。

    额尔敦比列格的发言一结束,我立即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感谢他通知这件事情,并明确表示“对于副部长提出的口头抗议,在我未全部弄清楚和了解事实真相之前不能接受。但我可以把此事转告我国政府”。最后我说,今天我跟副外长初次见面,虽然碰上中国飞机在蒙古领土上失事的事情,但我希望这不会影响两国关系的改善。紧接着我提出:“我们可以派人去出事地点看看吗?”

    额尔敦比列格作了一些解释后说:“飞机失事近两天了,但只发现9名乘员的尸体,当时没有一个人活着。至于乘员尸体处理,我们认为,天气还暖,较长时间保存尸体比较困难。”他问,“大使提出,大使馆是否可以派人去的问题,我是否可以理解为你们正式提出派人去看的要求?”我答:“可以这样理解。”副外长表示:“我们可以满足你们的要求。对于中国飞机进入我国领土的原因,相信大使会作出努力,使中国政府能在近期作出解答。我祝贺大使同志开始执行自己的职务,相信你会对两国关系的改善作出努力,并作出贡献。祝大使和您全家都好。”

    在我告辞的时候,额尔敦比列格说:“希望使馆尽快通知派什么人去,何时动身。”

    当机立断启用专线电话

    回到使馆已是9时30分。我立即召集使馆的领导干部开会,介绍约见情况。大家听后都感到事态突然,有些迷惘。我指出这一事件虽然严重,但要沉着镇静,注意保密,当务之急是向国内报告情况,听候国内指示,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搜集情况和各方反应。会后大家分头去办理有关事项。

    不一会儿,负责机要工作的同志神色不安地报告说:蒙古电报局称,由于线路情况不好,电报不能及时发出,最快也得4个小时以后。当时使馆未设电台,发电报只能经蒙古电报局。这样紧急的事,怎能耽搁?俗话说急中生智。这时我忽然想起使馆有一部直通北京的专线电话,已封闭两年多,如能启用,岂不可解燃眉之急?这种专线电话是20世纪50年代中苏关系密切友好时,在北京和莫斯科之间架设的,是一种可以直通的高频电话,北京和乌兰巴托之间也顺便安装了这种电话。后来由于中苏关系恶化,中蒙关系变冷,专线电话也随之停用。当时我也想到,启用这种专线电话是要承担风险的。但事不宜迟,需当机立断。我决定开封启用,有关同志立即行动起来。办公室的小贾同志从库房里拿出一大串钥匙,一把一把地试着开。大概花了半个小时,北京电话台才叫通,但北京台却托词外交部的机器坏了,不给转接。我极力保持镇静,毅然决定先打国际长途电话,通知外交部有重要情况报告,要求使用专线电话。经过同意,专线电话终于接通,于当日中午12时20分报回了飞机失事事件。

    后来听说,14日上午,在外交部的会议室里,姬鹏飞代理外长正在主持一个气氛非常严峻的会议,讨论如何落实周总理的指示,研究林彪叛逃后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提出应采取的外交对策。会议一直开到中午12时尚未结束。这时,一位值班秘书手持特急报告,连门也忘记敲便直奔姬鹏飞同志。姬鹏飞读完报告后,向大家说了这样一句精辟的话:“机毁人亡,绝妙的下场!”特急报告火速送到中南海。

    毛主席、周总理在林彪叛逃后彻夜未眠。机毁人亡的消息传来,他们悬在心头的沉重石块终于落了地。周总理对驻蒙使馆在不明事情真相的条件下,断然启用封闭已久的专线电话,把飞机失事的紧急情况以最快的速度传到国内,表示满意。

    国内指示大使亲赴现场

    14日中午12时左右,正当我们紧张地同国内进行联络的时候,蒙古外交部来电话,称飞机已经准备好了,催问使馆人员何时动身去现场察看。使馆原决定派孙一先同志带两个助手去现场,我留馆等待国内指示。在蒙古方催问时,我又考虑去现场事情重大,在未得到国内指示以前,不能冒昧行动。于是便以尚未准备好为由,请求推迟飞机起飞时间。2小时后,蒙方又来电话催询,我们便直率相告,称正在等待国内指示。蒙方也不再催了。

    下午6时许,终于盼来了国内指示,要大使偕随员亲赴现场视察。我顿感事情比我预想的还要严重,肩上的责任十分重大。此时蒙古外交部已下班,我决定打破常规,紧急约见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副外长当晚有外事活动,会见安排在晚8时半,地点仍在他的办公室。我表示奉政府之命通知蒙方:13日凌晨2时许失事的那架飞机,可能是由于迷失方向误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境。对此,我们表示遗憾。对蒙古政府愿意提供飞机并指派领事司司长陪同我们去现场视察,表示感谢。我将亲自率领有关人员前往现场,请蒙方予以帮助。

    额尔敦比列格听完后要我澄清:中国方面关于飞机可能是迷失方向误入蒙古国境的解释,是否可认为是“正式答复”。我回答可以这样认为。他又追问是否是“最后答复”。对方紧追不舍的态度使我警觉起来,我思索了一下说:这是我国政府在得到使馆的第一次报告后给我的指示,是正式答复,但我理解不是最后答复。他又追问失事飞机是从哪里起飞的?往哪里飞?我坦率地告诉他,这个问题目前我无法答复,并反问他,蒙古方面是否有飞机失事的进一步材料可提供使馆。他回答暂时没有,但以后会有进一步的通知。

    额尔敦比列格对使馆未能及时派人赴现场有点抱怨。看来蒙方急于处理尸体。他说,现在大使亲自前往现场,更有权解决尸体掩埋的问题了。我问他,蒙方有无可能将尸体火化,让我们把骨灰带回去?他表示蒙古没有火葬的习惯,在那个地方火化尸体的可能性不大。他要我们等候飞机起飞消息,做好明天赴现场的准备。

    我回到使馆后即把约见情况报告国内,并请示如果尸体不能火化,可否就地埋葬,待将来适当时候再把遗骸送回国内。翌日凌晨国内指示:尸体尽量争取火化,将骨灰带回;如火化确有困难,可拍照作证,就地深埋,竖立标志,以便以后将遗骸送回国内。

    机毁人亡的现场惨景

    9月15日下午1时30分,蒙古外交部通知使馆,飞机半小时后起飞去温都尔汗。我同孙一先、沈庆沂、王中远三位同志急奔机场,蒙古外交部领事司司长高陶布,二司专员古尔斯德,边防内务管理局桑加上校,一些航空、法律、法医等方面的专家和新闻摄影记者,已经等候在一架伊尔14飞机旁。我们的飞机2时45分起飞,航程300公里,一小时后即抵达肯特省省会温都尔汗的一个简易机场。肯特省一位副省长和机场场长前来迎接。寒暄几句后,大家匆匆忙忙改乘两辆嘎斯69和一辆大轿车向目的地进发。下午6时抵达现场。

    飞机失事现场位于温都尔汗西北70公里的苏布拉嘎盆地。飞机是由北向南降落,着陆点正好是盆地的中央,坠毁在盆地的南半部。

    我环顾了一下现场,看到焦黑色的草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的飞机残骸,覆盖着白布的尸体分外显眼,周围是一望无垠的荒原,蒙古哨兵在高坡上游动着,一片凄凉悲惨的景象。我们在蒙方人员的陪同下,由北向南进行察看。

    飞机着陆点以南约30米长的草皮被机腹擦光,西侧平行处,是右机翼划出的深约20厘米的一道槽沟。再往南,擦地痕迹消失了,进入燃烧区,飞机碎片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面越来越广。至200米处有一段带舷窗的机身,其东南20米左右有一段左机翼,上有“……56”号码。至320米左右有一扇舱门,门上钉有“旅客止步”的塑料牌,门东南30米处有一发动机。约400米处有三个连装座位架和座垫,其东侧40米处有一段右机翼的外展部分,上有“中国”二字。机头在530米处猛烈烧毁,只剩下镶嵌仪表的空架子和残碎机件,机壳都已化为灰烬。机头正东20米处有一段右机翼的内展部分,上有“民航”二字。“航”字旁边有一个直径约40厘米的大洞。机头以南80米处有一个起落架。再向南200米,在未燃烧的草丛中躺着一个完好的轮胎。机头西北60米处是斜卧着的机尾,它的正南和东面20米至40米处各有一个发动机。机尾上的五星红旗和机号“256”等标记清晰可见。这些标志明白无误地显示这是我国民航256号飞机。

    机头以北50米处散布着9具尸体,尸体中间有一炸坏的方形食品柜,旁边堆放着蒙方收集起来的死者遗物。尸体大都仰面朝天,四肢叉开,头部多被烧焦,面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我们把尸体由北向南编成1至9号,并从各个角度拍成照片,以便以后鉴别确认。根据事后查证,5号尸体是林彪,瘦削秃顶,头皮绽裂,头骨外露,眉毛烧光,眼睛成黑洞,鼻尖烧焦,牙齿摔掉,舌头烧黑,胫骨炸裂,肌肉外翻。8号尸体是林彪的老婆叶群,是唯一的女尸,烧灼较轻,头发基本完好,左肋部绽裂,肌肉外翻。2号尸体是林彪之子林立果,个子较高,面部烧成焦麻状,表情痛苦,形状凶恶,死前似在烈火中挣扎过。现场遗物中有林立果空军大院0002号出入证。此外,1号尸体是林彪的座车司机杨振纲。3号尸体是刘沛丰。4号尸体是特设机械师邵起良,身穿皮夹克,9人中只有他的衣服未烧光。6号尸体是机械师张延奎。7号尸体是空勤机械师李平。9号尸体是驾驶员潘景寅。

    我们对现场的初步看法是:1.蒙古方面基本保护了飞机失事现场。他们用白布覆盖尸体,以防腐烂。他们承认有些文件和手表等什物已搜集保管起来,但未详谈。2.飞机是由不明原因紧急着陆,机上人员作了紧急降落准备,但飞机着地时失去平衡,右机翼触地引起爆炸燃烧。3.飞机的毯子上有巴基斯坦航空公司标记PIA字样,说明飞机是从巴基斯坦买来的。但不知机上所乘何人,为何在蒙古境内失事。现场的情景使我越发感到问题重大复杂。我告诫自己处理善后事宜需谨慎小心,多加斟酌。

    按蒙古习俗埋葬尸体

    视察完现场后,天色已晚。蒙方陪同人员一再表示蒙古没有火化习惯,尸体只能土葬,并提出要马上选择墓址,连夜赶挖墓穴,明天就安葬。我表示同意。他们当即调来一班战士,并让我按指定的方位用铁镐在地上划出一条墓穴框线。这时夜幕已经降临,阵阵秋风吹来,我穿着夹大衣还感到有些凉意。看到挖穴的战士都穿着单衣,十分辛苦,我便让孙一先同志拿来两瓶二锅头送给他们,以表示我们的一点心意。

    回到温都尔汗已是晚上10点多了。我们都下榻在克鲁伦旅馆,洗完脸便到楼下餐厅用饭。为了酬谢蒙方人员的友好合作,我们拿来几瓶汾酒和一些罐头,双方人员边吃边谈,气氛相当活跃。席间高陶布司长说,我们已经看了现场,现在应该写个正式文件。我趁机询问他们是否知道飞机失事时的具体情况和原因。高陶布说,飞机在空中时没人看到,但燃烧时火光冲天,有人看到了。至于飞机迫降原因,也许是发生了不明原因的故障。双方又商量第二天的安葬事宜。我提出四项建议:1.墓旁立一块碑,上写“中国民航1971年9月13日遇难九同志之墓”,下写“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大使馆”。2.按照蒙古习俗,在墓上放一件失事飞机的残骸,如标有“中国民航”字样的机翼。3.请蒙方把遇难者的文件和遗物交给我们,我们写张收条。4.请蒙方人员帮助画一张飞机失事现场图,注明出事地点的经纬度。高陶布表示他们要研究一下,还要向上级请示。散席时已是子夜时分,我们正准备就寝,蒙方要求商谈飞机失事的正式文件,文件包括现场调查纪要、尸体检查情况纪要和死者安葬纪要三部分内容。谈判直至凌晨3时。

    9月16日,天气晴朗,秋高气爽。我嘱咐大家要利用光照好的有利条件,仔细复查一遍现场,多拍一些照片,作为物证,并拼制一张现场图,送国内研究鉴定。

    上午10时,我们在蒙方人员陪同下再次到达现场。蒙古士兵抬来九口白茬棺材,放在尸体旁。我们对9具尸体从不同角度拍照,然后入殓。装殓后由蒙古士兵运往墓地。墓地位于飞机失事现场西边1.1公里处,在一块高地的东坡上。墓穴长10米,宽3米,深1.5米。正准备下葬时,高陶布司长指着一辆刚到的卡车对我说:按蒙古习惯,应在尸体上覆盖红布、黑布,现因汽车来迟,尸体已经入殓,是否可以把红布、黑布铺在棺材上。我表示同意,并感谢蒙方的好意。

    蒙方建议利用战士填土的时间,继续商谈。会谈是在大轿车上举行的。主要是谈蒙方起草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失事遇难人员安葬纪要”。为避免在这种场合进行争论,我表示这个纪要作为第一个文件的补充,可以简单些,只写9具尸体怎样埋葬,埋在什么地方就行了。一切安排妥当后,我和孙、沈、王四人还在墓前三鞠躬,以示哀悼。后来每想起此事,便觉得当时的举动十分可笑。但当时我们身居异国,不知真相,也只能如此。

    “军”、“民”之争的紧张谈判

    在视察现场后,蒙古方面提出要签署飞机失事的正式文件。双方连夜进行谈判,商定了文件的范围,但在实质问题上分歧很大。在安葬遗体时,双方就《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失事遇难人员安葬纪要》(简称《安葬纪要》)进行过讨论,也没有取得一致意见。安葬遗体后,我们回到温都尔汗已是下午5时多了。连续几天的高度紧张和劳累,我们都感到精疲力竭,真想好好睡一觉。但当晚10时左右,蒙方送来他们起草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上飞行失事的现场调查纪要》(简称《现场调查纪要》),并要求连夜会谈。我利用沈庆沂和王中远二同志翻译文件之机,靠在沙发上思考这两天来的情况和问题。我感到,蒙方在帮助视察现场和安葬遗体方面是友好的,但在讨论纪要时态度就比较生硬。他们虽然不再称我失事飞机是“侵犯”和“入侵”蒙古国境,改用了“进入”二字,但仍强调飞机是“军事人员驾驶”、“军事人员乘坐”,甚至说成是“为军事目的服务”,抓住“军事”二字不放,想在政治上置我于被动不利地位。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绝不能让步,一定要按照国内指示精神,坚持是我民航飞机误入蒙古国境的立场,进行耐心的说理斗争,争取谈成。实在谈不成,就回乌兰巴托再谈。拿定主意后,我的思想便松弛下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文件翻译出来已是17日凌晨1时,我们立即研究讨论,准备了对案。

    凌晨4时25分,双方在旅馆开始正式会谈。我首先发言,对蒙古政府提供的各种方便条件和蒙方人员的友好合作,表示谢意。接着我对《现场调查纪要》提出10条修改意见,主要是以下三点:

    1.提议把序言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机于1971年9月13日2时左右进入蒙古人民共和国国境”,改为“中国民航飞机由于迷失方向误入蒙古国境”。

    2.针对纪要第一条在记述飞机残骸时,只讲有中国国旗和256号标记的机尾,而不讲标有“中国民航”字样的机翼,提议加上在飞机头部东面20余米处有损坏的机翼,上有“民航”二字。

    3.针对纪要第七条记叙死者遗物后,得出“失事飞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员使用的”和死者都是“军事人员”的结论,提议改为“这架中国民航256号飞机载有中国军事人员,也载有非军事人员”。

    对于蒙方提交的《安葬纪要》,我提议将序言部分改为:“在蒙古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友好帮助下,中国民航256号飞机失事遇难的九名人员(八男一女)的遗体按下述方式安葬”,然后写明在何时何地和如何安葬。

    我发言后,蒙方建议休会10分钟。10分钟过后,蒙方人员迟迟不来复会。在等待时,我收听到外电报道,称中国关闭了所有机场,禁止所有飞机起飞。我马上联想到这一惊人的新闻可能与这架失事飞机有关,这更使我感到问题的复杂和严重。这时沈庆沂同志发现,蒙方人员到邮电局去了,可能是向其上级请示。我考虑形势紧迫,不宜久拖在这里,要赶快回使馆向国内报告现场视察和谈判情况,听取国内指示。我让孙一先同志向蒙方提出,鉴于我国庆22周年临近,大使要在今天赶回乌兰巴托主持馆务,建议双方在乌兰巴托继续会谈。如果蒙方一定要在这里谈,我方则由孙一先代表大使继续商谈。

    上午10时15分复会。桑加上校对我所提出的修改意见,基本上是逐条驳回。高陶布司长看到局面有点僵,便出来缓和气氛说:“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了解和分析现场,双方都有尽快结束这个问题的愿望。大使今天要回去,我们理解大使的工作很忙,大使了解我们的工作也很忙。要是大使和桑加同志同意的话,我的意见是今天把这个问题谈好一起回去。”我表示这个问题才谈了两三次,双方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存在意见分歧是很自然的。但是我相信,通过实事求是的、相互谅解的友好协商,问题总会得到解决。接着我又着重讲了两点意见:第一,我于9月14日晚8时半,根据政府指示,就中国民航飞机失事原因向额尔敦比列格副外长作了正式解释,他并未提出不同意见。这一点应在纪要中写上。第二,失事飞机很明显写着“中国民航256号”字样,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我们提出这一点应当写进纪要。

    下午3时20分,双方继续就“军”、“民”问题举行会谈。双方唇枪舌剑有些紧张。高陶布又宣布休会5分钟。

    复会后,高陶布说,他们尊重中方的意见,稿子还可以修改。桑加接着宣读他们修改后的《安葬纪要》序言:“失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人员驾驶的256号三叉戟1-E型喷气机,乘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九人(八男一女)的遗体,按下列情况安葬。”我认为把“军事人员”改为“公民”有进步,但仍称是军人驾机,未写上“中国民航”这四个关键的字,感到这样争论下去解决不了问题,遂提议回乌兰巴托再谈。高陶布看到难以说服我们签字,便亮出了他们的底牌。他说,为了尊重死者,应当有个文件,如果我们不同意,那么他们单方面在文件上签字。我表示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结果,并对此表示遗憾。一场夜以继日的紧张谈判不欢而散。下午6时,双方悻悻登机返回乌兰巴托。

    回馆后,得知国内已多次催问有关情况。我马上通过专线电话向外交部简单汇报了现场情况。外交部决定使馆立即派人回国详细汇报。我们虽然都已疲惫不堪,但得知国内亟待了解飞机失事详情,便振作精神,连夜赶写出飞机失事、现场视察、安葬尸体和会谈情况四个报告,并决定由孙一先同志带上有关材料,回国汇报。

    索要遗体与发布消息的交涉

    9月23日凌晨,国内指示我立即约见蒙古副外长,奉政府指示表示:第一,1971年9月13日2时左右,中国民航256号三叉戟飞机,因迷失方向,误入蒙古人民共和国领空,自行坠毁。中国政府对此表示遗憾。对蒙古政府在寻找飞机残骸、埋葬死难者遗体和清理死难者遗物等方面给予的协助,中国政府表示深切的谢意。第二,应死难者家属的要求,中国政府决定将死难者遗体运回中国正式埋葬;或就地火化,带回骨灰。中国政府请蒙古政府惠予协助,并希望蒙古方面将现场搜集的死难者遗物交还我方。

    当时蒙古副外长都不在,我便紧急约见策伦朝达勒司长转达了国内指示。策伦朝达勒听后说将报告上级。两天后,我又约见策,催问蒙方对我国所提要求的答复。他提出,既然遇难人员的身份已经清楚,希望中方将他们的姓名、年龄、职务和照片提供蒙方。他最后说,蒙古政府只有在研究中国政府的正式答复后,才能考虑对中国政府的要求予以答复。如果我们拖延答复,会不会产生不适宜情况,他对此表示担忧。从策伦朝达勒的强硬谈话中,我感到事态又有变化,这与飞机失事以来国际上的传闻不无关系。

    国庆将临,使馆正在做各种准备工作,我也赶着进行中断了的拜会活动。9月29日下午3时半,策伦朝达勒又以要事相约。他对中国政府迄今未就飞机失事原因作出正式解释表示遗憾,并称此事已在蒙古人民中间引起各种传说和议论,所以蒙古政府决定发表一条简短消息,以说明事实真相。我当即指出,对蒙古政府的要求,中国政府采取了严肃认真的态度,及时作了两次说明。希望在中蒙关系开始正常化的时候,不要做出与此相违背的事情。策伦朝达勒强调不是发表政府声明,只是发表一条一般的消息。

    当日下午5时,蒙古广播电台在新闻节目中播出了题为《关于中国飞机失事》的消息。全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喷气式飞机一架,今年9月13日凌晨1时55分侵犯蒙古人民共和国领空,在深入我国领空飞行时,于2时25分在肯特省依德尔默格,由于不明原因坠毁。在中国飞机坠毁的地方找到烧得残缺不全的9人尸体、枪支、文件和物品,证明这架飞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军飞机。已经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使馆的代表们在现场观看了失事飞机。就中国飞机侵犯蒙古人民共和国领空一事,蒙古方面向中国方面表示了抗议,并要求作出正式解释。”9月30日,蒙古各报纸和外语广播都报道了这条消息。

    蒙古方面在我国国庆节前夕发表这条消息,对正在改善的两国关系显然会产生不利影响。但从各方面分析,蒙古当局似无意利用这件事大作文章。蒙方在我国庆前专门举行了庆祝我国庆的电影酒会,还为我安排了几场主要拜会。蒙方出席我使馆举行的国庆招待会的领导人比上年多,规格也高。我根据国内指示,借蒙古副外长云登出席我招待会之机,就蒙方发表的飞机失事消息不利于两国关系正常化,向他表示了遗憾。他只说:“我们觉得应该把这一事件告诉群众,所以发表了一条一般消息。”他表示,他们对中国政府的要求到一定时候会给予答复。

    国庆节前后,中共中央关于林彪仓皇外逃、叛党叛国、机毁人亡的文件逐级下达,公诸于众。所谓的中国政治之谜已真相大白。我奉命停止向蒙方交涉,完成了历史赋予我的特殊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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