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梦了无痕-昨日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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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悲歌

    昏暗的灯光下,衬着娴静更显苍白的脸,有些无助的眼神,此刻她有些恍惚,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昨日的一幕似乎还在眼前漂浮,她喃喃的说着:“他怎么样了,我是不是杀死了他,我该死,我该死。”这时候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开饭了,她好像被在梦中惊醒一般,谈暗暗思忖:“我这是在哪里?”一声开门的声音,进来一个穿着制服的女警官,警官的语气还算温和:“79号,该吃饭了。”娴静不明白,79号代表的什么意思,这时女警官开口说:“以后你在这里的代号是79号,这里是看守所,我们一般都不叫名字,记住自己的代号,有什么事情可以报告我。”

    看守所,娴静好像想起了什么,她有些激动:“警官,告诉我,他怎么样了,我的孩子还好吗,我想我的孩子。”警官很温和的说:“你先不要激动,一切都很好,你现在应该做的就是稳定自己的情绪,等着法律公正的判决。”说完警官转身离去,娴静自己摇摇头,这时候她明白过来,原来自己犯罪了,这两天她像个行尸走肉,脑子一片空空,她不知道自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过,她不知道自己成了个杀人犯。

    怎么会这样,她在问自己,不是说的很好吗,怎么会是这样的结果,思绪渐渐的拉到两年前,那时的娴静还在一个公司做财务工作,工作不是很忙,有时为了放松娴静偶尔也聊聊QQ,渐渐的一个人吸引了他,网名“昨日的温柔”,娴静也有一个让人着迷的名字“水女人”,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虽然娴静比对方大两岁,但是这并不影响两个人的交流,谈工作,谈学习,谈理想,谈人生,谈各自的喜怒哀乐,谈各自的家庭,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一种情愫在两个人之间悄悄蔓延,两个人都明白,但是却都有些情不自禁,三个月后的一天,两个人终于约定见面了,娴静精心的打扮自己,此时的她有了一种初恋般的感觉。

    约会的地点是“昨日柔情”选定的,一家布置得很雅致的餐厅,他们选的房间布置得有些温馨有些浪漫,两杯红酒,几样小菜,都是娴静爱吃的,两个人面对面坐下,举杯,一饮而尽,“昨日柔情”说:“你比我想象中的还美,还清秀,你有一种独特的气质,深深地吸引着我,是我寻找了很久的人,我会珍惜和你的情感,希望你能接纳我。”磁性的声音,动听的语言,喝了酒的娴静此刻也觉得自己有些热血沸腾,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语言,再配上这醉人的酒香,娴静也觉得有些意乱情迷,不知不觉的,两个人的唇就吻在了一起,此时的娴静有一种来自体内的渴望,很久了没有这样的亲吻过,就像久旱的禾苗遇上了阳光雨露。从此后两个人欲罢不能,频频约会,总觉得像在争分夺秒,恩恩爱爱,缠缠绵绵,两个人只要一打电话最少半小时,总有说不完的话,总是那样的情意绵绵,每天不是电话就是短信,彼此把最真的牵挂都奉献给对方。随着两个人情感的深入,娴静公司效益不好,于是他们决定合伙做生意,生意做得不是很顺利,两个人之间也渐渐的产生分歧,有时甚至会大吵一顿,而此时两个人家庭之间的压力也随之压来,娴静的老公也感觉出娴静的变化,可是因为平时两个人之间缺乏沟通,现在根本谈不拢,娴静也懒得和老公谈,于是两个人开始了结婚7年来的第一次动手,老公在愤怒之下动手打了娴静,此时的娴静竟然产生了离婚的念头,这是她自己也没有预料到的,被打的娴静带着孩子住在了朋友家,“昨日柔情”听说后,给娴静买了很多好吃的,他也在审视自己的感情,他对娴静说:“我老婆也好像感觉到了什么,最近盯得我很紧,我看我们最近还是小心些,你这里都闹起来了,我不想闹得鸡犬不宁。”听到男人说的话,娴静的心更加疼,没想到这个男人这样,男人总是自私的,真的有了事情不像女人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不要。

    在朋友的劝说下,老公还是接回了娴静,老公认真的向娴静道歉:“静,我知道你跟着我受了不少委屈,我们两个独自在异乡打拼,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我不能给你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为了你和孩子也一直在打拼,我承认我经常在外地打工,冷落了你和孩子,我也知道你是个很要强的人,也是个很爱面子的人,你心底的渴望我不是不知道,可是我也没有办法,希望你能理解我,以后我尽可能的多回来陪你,这次我冲动打了你,是我不对,希望你能原谅我。”看着这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娴静一时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她也深知自己的处境,这个社会,尤其是外地人想要有份安定的生活就得付出比常人更多的艰辛,尽管她不能从心里原谅老公的行为,但是表面上也还算是太平,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很多人不也是在这样,不能为了一己之私拆散了家庭,朋友后来问起她和老公两个人怎么样了,她只是淡淡说:“就那样吧,我也许就是这个命。”

    和“昨日柔情”尽管有些收敛,但是还是藕断丝连,两个人谁的心里也放不下谁,娴静的老公还是经常外出,两个人还是时不时的联系,生意做得一塌糊涂,两个人决定关掉生意,为了钱两个人又产生了分歧,渐渐的两个人认识两年了,“昨日柔情”的老婆拿着话单也把事情挑明,让他和情人断绝关系,否则会对他不利,娴静怎么也不会想到会这样,平时说的那么好听的人,到了关键的时刻却是如此的对她,她感觉自己的情感受到了欺骗,恨眼前这个无情的男人,为了他自己都成了这个样子,可是他却是这样的决绝,娴静的心里怎么也接受不了,有时候物极必反,爱到了极致演变成恨。

    “昨日柔情”的老婆不断给他施加压力,他也不断的提出分手,可是总是那种丝丝缕缕,藕断丝连,没有一丝男人的气魄,娴静很生气,要他把和自己的做生意的账目交接清楚,不爱了就不爱了,可是钱的事情还是说清楚为好,深感受骗的娴静怎么从心理上也接受不了,她不想自己****又失财,她要“昨日柔情”赔偿她做生意的损失,两个人之间有些撕破了脸,娴静要和他们夫妻谈判,挽回自己的损失。一天午夜,三个人说好了在家中谈判,临去前娴静也做了一些防身的准备,毕竟是自己孤身一人,毕竟是不光彩的事情,毕竟不定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来到了“昨日柔情”的家中,见到了他的妻子,是个有些霸道的女人,她叫来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双方谈话话不投机,他妻子自己带头开始打起了娴静,娴静也不示弱,可是无论如何一个人也敌不过好几个人,尽管“昨日柔情”一直护着她,嘴里不停的说:“别打了,别打了,有话好好说,打架也解决不了问题”,可此时的屋里乱成了一锅粥,娴静被打得鲜血直流,倒在了地上,这时的娴静被打急了,掏出了自己防身的刀子,没头没脑的刺过去,谁知道这一刀正好扎在了“昨日柔情”的身上,这时两方都停止了打斗,邻居叫来了民警,娴静被控制,伤者被送往医院。

    在看守所的娴静不知道自己的情人已经死亡,在她被抓的第二天早上,她也不知道面临她的将是什么,只是悲伤,泪流满面,她知道失去自由的滋味,她思念自己的孩子,她向往外面的天空,外面的空气。她不知道她的老公为了她的事情彻夜难眠,她的家人痛哭流涕,她的孩子整天哭喊着要妈妈,她的朋友也是每天奔波,此时她的男人有多少无奈,承受着多大的压力。

    此时的娴静,略显空洞的眼神,她的思绪在游离,好安静,没有了一切喧嚣,什么都不用想,就这样任自己的思绪游走,她不知道等待她的将会是什么。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出院时,父亲为我找了一个叫安的特护。父亲告诉我:“安20岁时,因病失去了语言能力,但她可以听见,你可以和她说话。”我想这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刻意找了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跟安说:“嗨,你好。”安把手轻轻放到我的手上,她的手指,不太像女孩子,有种似曾相识的粗糙感,竟然有些像凯文的手。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安太辛苦了,才会有一双男人般的手。我忽然无端地对她有了一丝怜惜。我不知道我和她谁更不幸。我们都这么年轻,却注定要失去语言和光明。安似乎感觉到我心里的波动,拍了拍我的肩。父亲说:“从现在起,安就是你的眼睛了。”

    安每天早上准时来到我家。慢慢地,我已经能够分辨她的脚步声,和她衣服上淡淡的洗衣水的味道。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我忽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凯文,想到有次我和凯文在家里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蒙上了,我总找不到他,最后他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说:“别害怕,亲爱的,就算有一天你真的看不见了,我就是你的眼睛。”如今,当初要做我眼睛的男人,却带走了我心里的一片阳光。而现在,我却真的失去了光明。

    也许安从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每次把手放在她的手中时。我的心是安宁而沉稳的。这个我看不见的女子,给了我一种生命的安全感。

    我开始对安有了很深的依赖感,只是她不会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只能用我们的手指传递对彼此的那份喜欢、信任和温暖。

    安一天天改变着我的心情。我开始对安说一些话,说我成长的一些故事,说我和凯文的相识相爱。但是我不说我和他的分开,不说爱丽丝。安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用手梳理我的头发。我喜欢安,安成为我的快乐我的眼睛,夏天过去,我开始对安无话不谈,我说到了爱丽丝。我告诉安,我曾经和另外一个女子,也有过这样好的时光,我说:“后来我们分开了,因为有一天,我和她之间,有了伤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安的手指好像停了下来,我忽然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她是我,她会怎么做第一次。我是那样迫切地想听到安的声音。可是没有,依旧没有声音,我们离得很近,我听得到她的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和安似曾相识。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终于恢复了视觉。我脑部的淤血在我心情逐渐的舒畅中慢慢散去,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时,忽然看见了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疑心自己是在做梦,我大声喊着安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我打电话给父亲:“我能看到了,爸爸,我能看到了。”父亲在十几分钟后赶过来,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相拥而泣。“爸爸,快点告诉安。”我说,“现在,我要好好看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快点告诉她这个消息。”父亲看着我:“别激动孩子,我会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告诉她。”

    那天我等了安整整一天,她没有来。第二天。第三天,安都没有出现。父亲说安去给另外一个人做护理了,没有时间。可是三天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爱丽丝。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的目光里有深深的歉疚。

    “不,不会的,不会是你。”我喃喃自语。“茜,你听我说。”爱丽丝垂下头去,很长的时间,仰起脸来:“对,不是我,可是,你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让我解释吗?”我不说话。在一年以后,我听到了当初伤害我的那件事的根源。那天,爱丽丝失恋了,她无助地哭着去找我,可是那天晚上,我不在。凯文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他们拼命地喝酒。但喝酒不过是借口,凯文也承认,那是他人性的缺口,那一刻,他心疼满脸泪水的爱丽丝,试图用酒精帮她抵抗痛苦。他拥抱了她,吻了她。用他的身体温暖了她。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彼此都对我充满了内疚。凯文一直乞求我的原谅,而我是那样固执。

    知道我出了车祸。他立刻来请求我父亲的允许,让他来照顾我。爱丽丝说:“一直照顾你的人,是他。现在,你还想见到安吗?”

    我握在一起的手指,一根根松开来。茫然中,一切开始慢慢变得真实,安的手指,“她”的呼吸,“她”走路的声音……我是刻意让自己忽略了细节的相似。我根本不会想到,“她”会是凯文。我看着父亲,父亲冲我点点头。

    “安,不,凯文呢?”我说,“他现在在哪”“他依然没有勇气再见到你,可是他愿意用一切来换回你的光明,他说如果你一生都看不到,他愿意一生做你的眼睛。现在,他就在你的楼下。”

    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然后,缓缓探下身去,我的眼泪模糊了窗外凯文的身影。

    麦琪的礼物

    当哈韩服饰成为主流占据大街小巷时,她却一席浅浅素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你会觉得她是从宋词里走出来的,沾染着弱骨柔情,回眸一笑,宛如新月。她是蓝裳,喜欢读容若词的蓝裳。

    苏岑一直在不远处看着蓝裳,他观察她已经很久了,他喜欢蓝裳浅浅的裙,喜欢看她站在河堤上杨柳下,怅惘的神情,相思的模样,宛如画。

    苏岑记得,童年时候他曾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旁折下几支桃花枝,边走边嗅,缓缓穿过巷子,浑然不知鼻尖上沾满了花粉,他呆呆地看了很久,直到女孩消失。从那以后,苏岑喜欢上了安静怡然的女孩,而蓝裳身上就有苏岑记忆里童年的影子,仿佛那份怡然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忧愁和花香。

    蓝裳却说,我爱上了纳兰。然后诡异地朝他一笑。苏岑觉得这笑有着莫名的深意。

    立夏那天,苏岑拥着蓝裳走过红地毯,他像呵护画中的柔弱女子。洁白的纱裙,鲜艳的雏菊天堂鸟花束,伴娘萧夏穿着浅色的礼服,小心翼翼地走在蓝裳身后。蓝裳眼里涌动着一串泪,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天。

    那天,蓝裳告诉苏岑,自已有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生命注定不会太长久。可苏岑却说,有爱,就不会分离。等我们攒够了钱,就做心脏移植手术。

    苏岑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蓝裳永结百年之好,那天的伴娘是蓝裳惟一的朋友萧夏,一个自小与蓝裳相伴的文静女子。

    婚后苏岑工作,蓝裳在家,还是读容若的词,或者在本子上随便写写。她的字像她的人,瘦而静。勉强读完大学,蓝裳的身体是不允许她工作的,一声惊吓,一声吼叫,也许都会要了她的命,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那样,命如纸薄。

    苏岑也学会了用极其安静的方式对待蓝裳,像呵护风中脆弱的小花。他一直希望自己尽快存够钱,然后给蓝裳做手术。蓝裳每天给苏岑热一杯牛奶,做一个水蛋,还有蒜蓉蒸青菜,这些是苏岑最喜欢吃的,仿佛安静的生活,让他清心寡欲,除了赚钱。

    一年后,苏岑已经存够了心脏移植手术费用的二十分之一。他想用不了多久,再向亲朋好友借一些,加上医疗保险应该够了。

    苏岑拉着蓝裳逛街,北方的夜不那么喧嚣,正好合适。蓝裳最近的脸色比从前还要苍白,苏岑觉得也许是她太寂寞了,应该出来走走,他给她买浅蓝色的连衣裙,她最喜欢的色彩就是这种浅浅的蓝。

    但蓝裳刚走出试衣间,还没有来得及看镜子里的自己就昏厥过去了。她再也没有看到自己穿这身连衣裙的样子。苏岑跪在病床边握着蓝裳的手,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医生说,蓝裳的心脏已经衰竭了,这样严重的病情能支持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她的体质已不适合做心脏移植手术,八岁才是最佳时机,错过了就不能再手术了。

    蓝裳走后,苏岑辞去工作,几乎足不出户,过着安静的生活,仿佛自己就是蓝裳,蓝裳就是自己。直到半年后,猛然发现这间屋子里蓝裳的气息越来越弱,自己的气息越来越浓,他才想到要翻翻晒晒蓝裳留下的东西,重新寻觅她的味道,不要让她就这样消失了。

    纳兰容若词集依然摆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蓝裳的指纹还留在封面上。苏岑翻开,“若得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一页一页,一句一句,揪着苏岑的心,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这是自蓝裳走后苏岑第一次流泪。他急促地翻动蓝裳留下的所有东西,一本书不足以让整个房间弥漫蓝裳的味道,他要把蓝裳重新拥入怀中。

    一本笔记从衣橱里滑落,封面是蓝裳喜欢的浅蓝色,水与天相接的颜色,只是已经被时间冲刷得几乎要泛白了。这是苏岑从未见过的笔记。他小心翼翼地翻开,就像第一次探索蓝裳微弱的身体那样,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会碎了。

    日记是关于童年的,歪歪扭扭的字体,有的还用拼音代替。蓝裳的童年会是什么样子,她从未说过。苏岑想着,此时他好像打开了一道时空之门,这是另一个蓝裳,一段属于自己之前的蓝裳。

    苏岑翻开。

    “我们看见一个男孩,他一直站在巷子里,不知是看我们还是看我们手里的花,也许他也喜欢桃花。”

    苏岑每天只看一页,他不想这份喜悦流逝得太快,毕竟蓝裳越走越远,他要她的影子蔓延,陪自己终老。合上笔记,原来那个时候她也在看自己。苏岑抱着笔记本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柔美的梦,梦里回到童年,当初的巷子,开满水粉的桃花,那个蘑菇头的小女孩,朝他咯咯一笑,然后消失在巷子里。

    “我开始了安静的生活,安静有什么不好呢,虽然我开始不喜欢,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我许了愿,想桃花再开时见到那个男孩。”

    苏岑抚摸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体,泛黄的纸张散发着巷子里的青苔石板味道,甚至还有记忆里的桃花香。童年的蓝裳,苏岑觉得熟悉而温暖,还有一点兴奋和陌生。

    “又看到他了,远远地,可他没看到我。感谢上天,这么早实现了我的心愿。”

    一天一页,笔记把苏岑带进久远的回忆,原来蓝裳记得那么多被他忽略的细节。仿佛自己变回了孩子,初初相见,齐齐相悦。两个月后,只剩下最后一篇了。苏岑没有打开,他不想蓝裳从此消失了,他要把它留作期待,直到自己最想她的时候再慢慢感受。

    苏岑发现,他爱上了童年的蓝裳,那个调皮又喜欢吃软皮糖的小女孩,只是结婚后,他从没给她买过软皮糖,此时苏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把她照顾好。

    日子仍旧在童年的记忆里反复。苏岑想着想着,有时候会咯咯一乐,之后眼里弥漫着清冷的泪水。他自己做的蒜蓉青菜怎么也不如蓝裳做的好吃。

    “丁冬”,敲门声响起。父母已在苏岑结婚的时候和他断交,蓝裳也没有亲人,谁会来访呢。

    “苏岑,我是萧夏,蓝裳的故人,你们结婚时我做的伴娘。”

    “哦,萧夏,你不是出国了吗。”苏岑记起,婚礼那天蓝裳介绍她惟一的朋友,只是婚礼过后来不及聚会她就匆匆出国了。

    “刚刚回来,听说了你们的事情,心里很难过,来看看她,也看看你。”

    萧夏一直站着,不大的屋子里满是凌乱的物品,她以一贯的动作轻轻触摸着,只有这样她才觉得离蓝裳最近。

    “苏岑,谢谢你给了蓝裳一段美好的感情。”

    “想不到你会懂,她最终还是走了。”这个男人竟然在萧夏面前呜咽地哭起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这样温暖的话。蓝裳走后,超市是他和外界保持联系的惟一通道。

    看着无助的苏岑,萧夏抚摸着他的头发,那是安慰故人的方式,头发穿过五指,软软的。苏岑伏在萧夏肩上,萧夏也有着蓝裳的气息,那是与生俱来的安静。所有埋藏的疼痛、悲伤、无奈在一瞬间全化为眼泪和鼻涕,这个男人放声地哭起来。

    满屋都是蓝裳的记忆,和男主人一样流着悲伤。萧夏的目光停在那本几乎褪尽颜色的笔记本上,她扶住几乎要倾倒的苏岑,自己走向笔记本,一页一页翻起来。

    “不要看最后一页,我想留着。”有关蓝裳的一切,苏岑早已变得敏感,他已不能接受自己设定的事情被突然打乱。

    “这是我的笔记本。”

    苏岑惊慌地抬头,眼里满是错落。

    “是婚礼前,蓝裳说,把日记放在我这吧。”

    萧夏和苏岑打开最后一页。有两段话。

    “我的蓝裳要结婚了,和我从小就喜欢的男子苏岑。好好照顾我的蓝裳。我永远爱你们。”

    这是新鲜墨水留下的字,还是那么清晰,每个字都写得用心。

    “岑,如果你能明白我的心思,答应我,爱她,爱萧夏。蓝裳已去。”

    这字瘦而柔软,苏岑一眼就认出是蓝裳写的。他定定地看了许久。

    “萧夏,求你,告诉我你们的童年。”

    26年前,做护士的妈妈在医院门口发现一名弃婴,她看到这个孩子在风中瑟瑟发抖,抱回家,和我放在一起,那时我也才6个月大,后来妈妈知道女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才被遗弃的,但是她还是选择留下这个女孩。我和蓝裳一起长大,我性格原本活跃,但是妈妈说,如果我不安静,蓝裳会死去。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我也习惯了安静,我们曾在巷子里遇见你,都很喜欢你,就在当初。可是我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是拿不出心脏移植费用的,只能尽可能地照顾蓝裳,让她觉得幸福。她很善良,也很爱你。你们结婚那天,也是单位批准我驻外申请的那天。

    苏岑的泪再一次扑簌地落下,流进嘴里,苦涩苦涩-的。萧夏从包里拿出一块奇异果味的软皮糖塞进苏岑嘴里,那糖,和着眼泪,略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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