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小冰:
我喜欢浪漫情缘。爱情如果不浪漫,还有什么意思?为什么过去只有对男人说:“你艳福不浅?”女孩子一样可以享受艳遇的美丽与刺激。一天,眼看雨就要来了,我故意走过体育系的那条石板路。我喜欢高高大大的男孩,我希望在雨中惊逃的时候,会有一把伞从天而降。当我抬头看天时,他会扶着我的肩膀说:“跟我一起走!”而事实上,我与他也是这么认识的。渴望艳遇,需要勇气,还有那种说不清的缘;现在我很珍惜他。
主角情:
开车时,我一般不爱搭理乘客,因为他们大都趾高气扬。可有一天,一位女客人紧挨我坐在前排。一缕很淡的体香令我有点慌乱,她问我:“可以点根烟吗?”我点点头,她抽烟的模样很漂亮。我问她去哪儿;她说,随便,今夜就陪我逛福州城。这种女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有《北京人在纽约》里那个阿春的韵味,带一点风尘味,但不俗。确切地说,有种“良性的风骚”。我被她吸引,终于停在一家酒吧门口;我请她喝酒,我们聊了一夜。当晨光从东方漫开来时,我们在一盏刚刚熄灭的路灯下吻别……我不问她从哪里来,她也不问我将到哪里去。她很不快乐;但分别时,我看到她扔掉了烟、打火机,她说:我将用快乐的心情,回味这一夜!
主角Wei:
结婚7年了,有种说不出的孤独。在家里,总没好心情——老婆唠叨,小孩顽皮。曾经的柔情一天天消失;性爱也成了一种例行公事。常一个人在卫生间里抽两个小时的烟,不为别的,只是觉得闷。所以我喜欢出差;在旅途中,我希望有一个人,应该说是梦中情人向我走来。终于有一次,在去上海的列车上,遇到一个同样是“爱出差的人”;这位小姐是位广告人。她在与我极投机地闲谈后,为我看了手相;我把手给她。醉翁之意不在“手”,她似乎也心领神会。一夜过后,我们在站台上分别。仅仅拉了次手,拥抱五分钟,什么事也没发生。但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无法形容,似乎还有丝丝伤感;这种感觉不错。
主角Jun:
我有点反叛,不喜欢婚姻,或者说不适合婚姻,至今仍是光棍。我酷爱工作,敬业也懂生活,什么新潮,都赶得上。我不想太委屈自己。为了排解偶尔袭来的寂寞,我渴望艳遇。我知道游戏要有规则,所以我不轻易对女孩子承诺。我喜欢做爱情猎手。让我心动的,我都会主动进攻。现代版的艳遇,不能坐着去等,去幻想。有人说,这个时代,女孩的裙子越来越短,男人的斗志却越来越弱。就因为我的这一点“赖皮”,还真吸引不少女孩。你想艳遇吗?不妨让自己看起来有点“坏”……对于“艳遇”的渴望,有的是对于不可知的浪漫的向往,有的是想体味一下出轨的心情,也有的对婚姻失望或麻木而期待慰藉……现在的外遇,不一定男人风流,女人风骚;不一定没有“共同语言”;不一定妻子凶悍;不一定太太是黄脸婆……总之,不一定是家庭有问题,婚姻不幸福,很多时候,是为了面子,为了新潮。据说,在男人虚荣心排行榜上,列第三位的是:“一段浪漫的艳遇”,头两位是:香车和手机。
“渴望艳遇”是本世纪的流行病之一,无论你遭遇与否,都可以将你对“艳遇”的想法告诉我们……
相逢何必曾相识而有信
引言:每个人都有两副面孔,相逢于人生旅途中,就看我们是否足够运气,看到他善的那一面了。
她又一次从楼梯间跳出来“嚯嚯”声大叫,吓我一跳。
但我已不像以前那样反应强烈,这不过是她的拿手好戏,我越跟她计较,她就越发觉得有趣。我可不要再上她的当。
于是,我轻声咳了一声,掩饰刚刚受惊的神态,跟着若无其事般往楼下走去。
“方家杰!方家杰!”她赤着足跟我在身后,一路跑一路叫,完全不理是否打扰到四邻。
我皱着眉头,继续往前走,我知道此时坚决不能理她,否则,一定像以前一样被她缠紧了脱不了身。
上一次,便是这样,她拉住我要我陪她去爬树,还抱走了我的书包,弄的我只得跟她走。
她猴般灵巧的爬上树,雪白的小裙子立即被染的漆黑,皱成一团团。她也不在意,一路爬一路笑,还招手让我上去。
我才不要,我不过是想要回我的书包!
可她不肯给,见我不肯上去,干脆将书包挂在树顶的枝桠上,躺到树枝间睡觉去了。
任我在树下喊破了嗓子,她也不理。
结果,那天我迟到,且,没有书包。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被罚站,被老师教训,是我的奇耻大辱。再不用别的任何理由了,我厌恶她,永远都不会改变。
回家妈妈却说:“做完作业去同陶陶玩下,她妈妈要加班,她一个人在家很孤单的。”
刚好爸爸回家来,我连忙赶上去,扯住他衣袖:“学校要做个模型,同我研究一下好吗?”
终于摆脱去陪她的恶运。
我与陶陶住楼上楼下,她没有父亲,只得一个母亲带着。开始我也同妈妈一样同情她们,后来一见到她,就知道大错特错,她这样顽劣,根本是上帝在惩罚她,我哪里帮得上什么忙。
陶陶的母亲并不坏,是个很沉静斯文的阿姨,同我妈妈差不多年纪,雪白的一张脸,总是穿的很整齐,并不像陶陶。
我想陶陶一定是遗传了她那个抛妻弃女的父亲的基因,才这般不可教养。
我在圣思恩学校念书,一直是优秀学生。全科优,念书几乎可以不用脑子。老师也说:“家杰是天生念书的材料,不上北大清华唯一的理由是学校都倒闭了。”
妈妈照顾的我很好,每天早晨起来衣服衫裤已熨的平平整整。
我是学校中很孤单的男生,干净,学业好,不爱说话。
我没有太多朋友,但这没关系,宁缺勿滥,如果没有好的,我宁可不要。
好在,世界还是有好的东西存在——就像邻班的阿青。
妈妈告诉我,陶陶要搬走了,我们区的房子太贵,陶陶妈妈已负担不起,要搬去另一个地方住。
我并没有感受到妈妈的失落,她是失去了一个谈心的好邻居吧。而我,我终于可以不被陶陶烦着,不错。
吃完晚饭下楼倒垃圾时刚好遇到她们搬家,陶陶看了我一眼,并没有像过去那样扑过来。
她今天穿了一件粉色的小衬衫,一条牛仔短裤,头发也梳的很整齐,不像平时那样野孩子似的。
我犹豫了一下,仍过去同她打了声招呼:“要走了?保重啊。”
她忽然瞪起眼睛,竖起两条眉毛,恶狠狠的甩门上车:“最恨你这样!喜欢便喜欢,不喜欢便不喜欢,干嘛这样虚伪!多余!”
车开出去,留下一缕黑乎乎的尾气。
我拎着垃圾筒,看着那车载着陶陶,飞快的奔出我的世界。
我与阿青考上同一所学校。我们都没有选择住校,学校离家里并不远,家里司机反正养在那里,早上起早五分钟,一下就到了,何必去宿舍挤。
我去宿舍看过,四个人一间房,上下铺,下面放行李上面住人,每晚人睡在上面床就吱吱呀呀的响,像床上躺的是只硕鼠。
四个人共用一个卫生间,卫生间里没有窗户,只一个小黑洞上悬了一只排风扇,有时排风扇罢工,整个房间就一丝新鲜空气都没有了。
靠窗摆着一排洗漱用具,两只牙杯中间没有留下空隙,牙刷都碰在一起,此同学的伤风,彼同学肯定也能亲身体会。
不,不要误会,我并不怕吃苦,但怕没必要的吃苦。
人生下来就是吃苦受累来的,吃苦没什么,可是,在能享受的情况下自找着去吃苦,所谓什么体验团体生活,这不是吃撑了是什么。
同学都觉得我孤僻。
好在阿青不觉得,因为她与我是一样的人。
自上大学开始,我们已是一对。
她喜欢穿素色的长裙,厌恶穿裤子,觉得大步流星满脸汗追赶汽车的女同学太莫名其妙。
她很矜持,笑的时候会微微抿着嘴唇,长长的头发梳的直直的一丝不乱的垂在肩头,十分美好。
我十分庆幸可以找到阿青,她同我是一样的人。
可能我们是有点不食人间烟火,可是,有条件保持人世间的美好,为什么非要把自己搞的像难民?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我带她回家了一趟。
不知为什么,妈妈不喜欢她。
妈妈说:“年轻的女孩子,怎么已学会用第五大道?不觉得太稳重沉闷了点吗?这样计较,成了做作,岂不虚伪?”
我不以为意,年龄大的女人总对年轻女孩有天生的恶感,大约阿青素白无瑕的肌肤刺激到她了吧,我不认为世上有什么女生比阿青更美好的。
妈妈说:“你小小年纪,见过什么女人……以前住这里的陶陶你还记得吗?前天去健身遇到她,出落的似健美小姐,十分讨喜。”
健美小姐?我“噗”的笑出来,可以想像,肌肉一块块,皮肤晒的黝黑,可不就是健美小姐。
我打算毕业了同阿青一同出国,再读几年书,拿个硕士或博士文凭回来继承父业。
到时一切尽在掌握中了,再同阿青结婚,生三五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就很完美了。
阿青常笑我:“不知人间疾苦。”
不过她又会说:“但你有权不知人间疾苦。”
这世上,也只得她懂我。
我们的签证已批下来,随时可以出发,结果,突然出了事。
那天我睡起来,推开门,发现客厅里一片凌乱,家里一个人都没有。
接到妈妈电话赶去医院时,爸爸已经过身。
突发性的脑溢血,最多没超过两个小时——而这两个小时,我尚没心没肺的在酣睡中——他就去了。
妈妈彻底崩溃,躲在医院不停号哭,一边抹泪,一边絮絮的后悔:“我不该没叫醒你,我以为就是累了要睡一睡,谁知拉到医院就……”
我想劝妈妈不要伤心不要自责,却发现自己根本无能为力。我的眼泪也如河水般奔涌,想止也止不住。
天黑时,阿青赶到医院来。
拉了我的手,让我节哀。
看着她淡泊平静的一张脸,我忽然觉得哭不出来,我抽泣了几声,站起身来去卫生间洗了把脸,送她回家。
家里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好在爸爸的公司早已上了轨道,每年分红仍相当可观。我与妈妈的生活暂时没面临什么困难。
爸爸去的太突然,没有留下遗嘱,妈妈叫我放心,说她会打理,让我安心读书。
好在我还有妈妈。
只是家里忽然就安静了下来,再没有傍晚时爸爸爽朗的大笑,也没有妈妈娇嗔的声音,安静的,让人窒息。
我不知为何,想起以前那个顽劣到让人讨厌的陶陶。
她若在,起码不愁寂寞吧。
阿青不能再留下来无止境的等我,隔了一星期,我送她去机场,飞往法国。
临行前,我很想抱着她的肩膀,说些等待与思念的话。
但她那样坚强和忍耐,眼眶里的泪也不让它流下来,只在唇边挂了一个温和的微笑。
我的一切绝望与悲伤就都爆发不出来了。
我们轻轻的握了握手,说了声珍重,就这样,暂别。
我尚未从失去父亲的苦涩中走出来,虽已经毕了业,也没想去上班。就这样一天一天消磨时间。
最近妈妈比较忙,接手父亲事业后,她有点早出晚归。有时甚至不回家过夜。
我反正也没事,没了人管,又没有阿青陪,无聊时就去街角酒吧喝点清酒度日。
那天正喝着酒,肩膀被人大力的击了一记:“哗!方家杰!真的是方家杰!”
不要看脸,只听声音,我的眉毛就皱了起来,除了陶陶,还能有谁。
果然是陶陶,穿着一件低胸的伧俗的绿色吊带衣,一条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火红短裙,偏偏又蹬了一对长靴,光着大腿,正在瞪着我笑——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妈妈叫她健美小姐,她已经完全长开,皮肤是紧绷的,虽然打扮的十分奇突,但到底年轻健康,让人不由觉得充满阳光。
“你这种大少爷,怎么会来这里?”
我已长大,再不能不管不顾掉头就跑,只得回答她:“没事,喝一杯就走。”
她干脆拿起我桌上的酒,嗅一下,猫似的耸动鼻尖:“哗,喝雪莱酒?你有没有搞错,哈哈,男人做成你这样干脆不要做好了。”
我皱着眉头不理她,同这种人讲品味讲道理,如对牛谈琴,她懂得什么,何必与她计较。
她大力的拍吧台:“给我来杯白兰地!”
拿起酒,轻佻的挑我的下巴:“大少爷,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用最快的刀,杀最狠的人,你听过没有?那才是男人干的事。”
我再忍不住,站起来,放下钱往出走,都快走出门了,还是没忍住,回头还了她一句:“那段话是风四娘说的,风四娘是女人。”
陶陶在我身后哗哗声大笑:“原来大少爷还知道风四娘啊,可是光知道没有用,你并不懂欣赏她!”
我回头去看她,酒吧灯光昏暗。她那一身亮闪闪的装扮,让她尤如一个灯泡似的显著。
她像风四娘?
那真是抱歉了,我确实不懂得欣赏。
阿青有电话回来,说她一切顺利,已开始修学分,她妈妈也跟了过去,照顾她的起居,她很适应,让我不必担心。
她的声音在电话中听起来有点远,飘飘忽忽的,有点捉摸不定的样子。
算了,不去想这些了,天高地远,各自珍重吧。
陶陶的照片开始出现在杂志封面上,说她是本世纪最有潜力的摄影艺术家。
杂志里用大篇幅写她的思想,写她的技术,写她一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言论。
我完全不吃惊,她那样极端的人,早晚会闯出名堂来,这不是个会怀才不遇的年代。
杂志上的她,不像现实中那么讨人厌,因为不会说话,所以眉目看起来清秀些。
采访就在她的家中进行,一大套全部拆的清光的雪白房间,床,椅,厨房,都在那一间房里,倒也别致。
她这样表面上看去七彩的人,怎么会喜欢全白色装修房间,也真奇怪。
如果说陶陶的出名只是让我小惊讶的话,那么,妈妈的决定,几乎将我的世界震翻。
妈妈告诉我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家杰,我要结婚。”
我斯文传统的妈妈,在爸爸走后与我相依为命的妈妈,她说:“我要结婚。”
我怀疑自己是否听力出了毛病,可妈妈脸上的幸福光辉再骗不了人:“家杰,他是个很好的人,为他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妈妈相信值得。”
我很想说声恭喜,祝您幸福。可是我说不出来,嗫嚅半天,只卑微的问出一句:“那……我还住这儿?”
妈妈诧异了:“怎么,家杰,你已经25岁了。”
坦白说,我并不知道怎么租房子——我的遗产一直是妈妈在打理,我不想开口向她要,更不想动用爸爸的遗产去给自己安家。
我一个人漫无边际的在路上四处乱晃,眼前是一幢幢的高楼,里面有无数层房子,也许有一些是空置的,可我并不得其门而入。
返程的途中,我试着搭公车,结果坐错站,又搭计程车回去,弄的一身的汗,我很失落,开始见到生活的真面目。而奇怪的是,我竟觉得这些事理所当然,并不渴望回去以前的生活中。和妈妈家里的清香空气相比,不知为什么,公车中的浑浊味道更让我安心。
我很想打电话同阿青聊下天,可是,聊什么呢?聊母亲再嫁?还是聊我没有住处?
忽然之间我觉得同她很远,远到不可估量的距离。
也许,这才是事实?
街角有家地产仲介,我走进去,一个穿白衣的长发女孩迎上来,同我打招呼,问我要找什么样的房子。
我接过她递来的水,一饮而尽,考虑一下才问她:“价钱不要太高,要独立清静一些的小单位,有吗?”
她笑了,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也不像阿青那么含蓄:“那么,2000元左右一房一厅带全套家私电器的小高层合适吗?”
我很白痴的问:“小高层?”
她很忍耐:“大约十几层高的住宅,不会像几十层的高楼那样太多住户,会比较安静。”
“哦,”我点点头:“那好,就这个吧。”
她愣住:“哪…哪个?您还没有看房子。”
“要看房子?”
“是啊大少爷,要看房子的!”身后忽然传来一阵暴笑,我急急扭头,居然又是陶陶!
我最不愿意见到的人,在我最难堪最尴尬最无助的时刻,又一次,冤鬼缠身般出现在我面前。看样子她是想来帮我,可我不知道为什么,最不想见到的就是她,此刻,似乎证明了我一惯的作法都是错的,而她是对的一般,使我难堪。
陶陶可不理我难不难堪,她插起腰,完全不拿自己当外人,大声的与那仲介小姐讨价还价:“怎么要2000这么贵,我在这区住了七八年了,全屋全新装修最多也不会超过1600!”
仲介小姐刚想开口,又被她打断:“算了先不说这个,我们先去看房,有钥匙吧?”
这样一路乒乒乓乓的杀过去,晚饭前,居然找到一套十分合适的独立公寓,背山面江,70多坪,装修是素白的调子,墙线描成灰色,全屋软布艺家俱,衣柜也包了护边,十分考究。而且因为楼层和楼龄的关系,租金也并不高,才1500元,不过要一次性付清一年。
仲介小姐做成这单生意十分高兴,毕竟,肯一次性支付一年,又要天天爬九楼的客人不多,能租出去,就是成功了。
我也很高兴,钱放在我这里也存不住,交了租金在一年以内最起码不担心被人扫地出门。至于九楼,我这人一无是处,唯一的一点好处是总算还年轻,爬楼梯不算什么。
我望着新居的穿衣镜,看着自己,是,到底仍年轻,如果之前错了,我现在改,来得及吧。
陶陶落手落脚帮我搬家,她并不觉得整件事有什么不妥,搬家时见到我妈妈,大大咧咧的“嗨”一声就过了,并没有我想像中的为难。
我这才想起她也是离异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她的倔强与强硬,也是来自于此吗?
妈妈见我搬走,明显松了口气,脸上的线条重新柔和起来,悄悄同我说:“妈妈早就说陶陶好,现在觉得了吧。”
我没答话,我总算已学会不要把心里想的第一时间说出来给人听,哪怕那个亲如妈妈。
当然,我是感激陶陶的。
我自她手中学会煮咖啡,学会洗干净青菜自己煮速冻食品,学会洗衣服,甚至学会做一个番茄炒蛋。
继承爸爸的事业遥遥无期,那里我去过几次,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欢迎我去做事。于是,我干脆开始找工作,应聘到一家私企做产品开发。
我开始学着早上挤公车去上班,在一间小小的四面无窗的房间内忙碌一整个白天。
开始学着买便宜一些实用一些的衣物鞋袜。
夏天并不太热,我没开冷气,买了老头汗衫套头穿着,也不理那么多。
陶陶见到我的样子,笑的要死,一边笑一边说我:“怎么穿成这样,比我还邋遢。”
我说:“宽大,通风,环保,哪里不好?”
她交叠了双手站在那里,斜睨着我,半晌没说话,忽然摇头笑了笑。
我问:“你又有什么高论?”
她也不说话,只是笑。
我忽然之间就心领神会,不由也笑了——以前像怕死一样惧怕平民生活,其实平民生活有哪点不好,最起码,一切,都是在自己双手掌握之中。
忽然有人按门铃,我去开门,居然是阿青。
她张大眼睛站在门外,满脸努力遮掩却怎么也掩不住的惊讶。
陶陶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阿青,提起包走了。
我不知为何,竟有一丝失落。
但阿青回来了,我想我应该高兴。
阿青仍是那样纤尘不染的样子,长长的白色百褶裙,雪白软面羊皮鞋,限量手袋,透明的裸妆。
我想我应该抱抱她,但我忽然觉得不知从哪下手。
“你怎么回来了?”
“你怎么搬来这样小的地方?”
我们俩同时说。
“家里有点事。”
“学着独立生活。”
又同时回答。
接着,就是一片沉默。
其实我很想问她家里有什么事,却问不出来,我的老头汗衫,和她的精致纯白长裙,将我们拉开了一个不可预估的距离,没办法再行接近。
事后得知,阿青是回来订婚的。
对方是她父亲的生意合作伙伴,青年才俊,年轻有为,不像我,这样落魄。
她父亲当然早知道了我们家的变故,后来听人说,我妈妈嫁的人就是阿青父亲从前的营运经理。
我的妈妈嫁了她爸爸的马仔,她自然不能再嫁给我。
这种道理听起来虽然无稽,但确实很实用。
阿青大约对我还是抱了一线希望,在学校时,到底有些感情——可是来见了我之后,具体的说,是见了我的蜗居及老头汗衫之后,她还是选择同我实话实说。
说心底话,我倒并不恨她,QQ空间个性日志,也没有小说中男主角那种撕心裂肺的疼痛——我们都越来越精明了,这世上,纵使没有人爱我,我到底得自己爱自己不是——相反的,我很感激她,感激她没有把我当傻子一样玩到新婚当天,才告诉我:亲爱的,我要结婚了,新郎不是你。
我与阿青仍然是朋友,没有彼此厌恶。
我想我并不很爱她,她也不很爱我,我们,只是曾经,彼此欣赏。
否则,是做不了朋友的。
相爱的人,如果能做朋友,还分什么手?
处理这些事说起来很简单,前前后后的也折腾掉我大半个月。
等我终于再见到陶陶时,她居然也递给我一张请柬。
陶陶还是那样明艳照人,还是那样没心没肺的笑着:“记得去喝喜酒啊。”
我也笑了,笑的有丝苦涩,但好在也并不伤筋动骨——唉,我们这些人,真的,真的已经太过自爱了。也许,只因为我们被人伤害过?——我说:“恭喜你,一定到。”
我想我与陶陶之间也许从头到尾都没有发生过什么,或者是,没有机会发生什么,又或者是,曾经有机会,我却推开了。
夜了,坐在吧台前,想了想,还是点了雪莱酒。
白兰地虽好,我喝了会醉。
风四娘虽好,不是我的女人。
角落里坐着一个长发的女生,冲我举杯。
看起来有些眼熟,却想不起是什么人。
不过这世道,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又何必曾相识。
我走过去,举一举杯:“嗨。”
她笑了,笑的既不像陶陶那么张扬,又不像阿青那么含蓄,她说:“雪莱酒?我也是,一起喝一杯吧。”
童话世界里,我不是公主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当叶子晨在电话中问米拉过得好不好时,米拉刚刚结束一段惨痛的初恋,这会听到他那温暖如昔的声音时,眼泪居然不争气的地从眼角大颗大颗地滴落下来,掷地有声。
米拉没有办法不难过,那个口口声声说要照顾她心疼她一辈子的初恋男友俊宇,象块强大的吸铁磁把她从深圳吸到了上海,原本以为从此郎情妾意地与之幸福永远。
却不曾想当最初渴望的激情过后,爱情终究敌不过生活的平淡与苍白,无情地将曾经的浪漫与幻想在现实中,一点点地消磨怠尽后黯然分手。
尽管米拉在电话中并没有说半句好与不好,但她无声的沉默与微有的啜泣,让叶子晨心疼无比在电话中对她轻语,乖,回来吧,你一个人在那叫我怎生放心……
于是一年后,当失恋迷惘的米拉又回到这座熟悉得不见四季分明的城市,抬眼就看见叶子晨正在机场的出口之处焦急地等候,高大的身子不顾笔挺西装的束缚,顷斜地往里张望,俊朗的容颜下有几丝欲掩还扬的喜悦,深邃有神的双眼里,隐约可见当年向她表白时的深情。
一年前,米拉毕业后在一家叶氏旅游集团做导游小姐,这个貌似看上去能四处免费旅游的职业,其实辛苦异常,且不说每天坐车的颠簸行程,还必须不厌其烦地对每个景点细节如数家珍的讲解,一天下来,都会将自己的花容累得惨不忍睹。
认识叶子晨是米拉即将要迟到的某天早上,当她心急如焚地赶到公司时看了看时间,还有三分钟,米拉一边在心里谢天谢地一边径直冲向打卡机旁,毫不客气地将站在身边衣着体面的年轻男子挤开,当自己准确无误地听到“咔”的一声后,笑靥如花的米拉方才回过头来,朝身后莫名其妙地紧盯着她的男子扮了个可爱的鬼脸,然后得意地离开。
更让米拉得意的是,自己每个月的业绩都在同行姐妹中遥遥领先,其实她觉得自己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不过是长得比她们甜美可人些,于游客的相处的方式谦恭友善些,对工作的态度负责专业些而已,再想想这季度又一笔丰厚的优秀导游奖金,米拉便在心底乐开了花。
只是数月后,当米拉如愿以偿地从公司才上任不久的副董事长手中接过那份奖金时,非但笑不起来,还尴尬地当场愣在台上,原来给她发奖金的副董事长不是别人,正是上次自己冒冒失失将他挤在一边的年轻男子,叶氏旅游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叶——子——晨。
叶子晨得体地伸出手来,在握住米拉掌心绵绵的小手时,略有数秒的停顿,一脸的若有所思。
米拉心虚地暗自求神保佑,公司有那么多员工,他应该不可能记得自己的,否则第一次就给上司留下这么差的印象,以后还怎么在他的公司混。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的时间,米拉如释重负地走出公司,深深呼吸一下,正暗自庆幸。
这时,一辆黑色的宝马车霸气地停在她面前,车窗落下,露出叶子晨那张不苟言笑的脸,极其有型地将头微侧,示意着她上车,米拉顿时落下的心又被提起,疑乎世界未日的来临。
上车后的米拉一言不发,忐忑不安地揣测着他的意图,任凭他从反光镜中默默打量着自己,只在心中暗恼,这没礼貌的家伙,没见过美女么?良久,他不耐地回过头来,住那,送你回家!米拉显然有些出乎意料,只是送我回家吗?叶子晨掉转过头来,一脸错愕的反问,那你认为呢……
下车前,叶子晨递给米拉一张名片,平淡如斯地说,有事打电话给我。见她略有犹豫,随即用挑衅的神情说,怎么,怕了,你那天推我的时候不是很嚣张吗,还有,你放心,我有女朋友的,对你可没兴趣。米拉羞愤地从他手中夺过名片,反唇相讥,我也有男朋友的,彼此彼此。
看着米拉下车后,孩子气地将他的车门关得砰然作响,随即扭身就走时的模样,叶子晨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浅笑。
就在米拉快不记得这件事时,叶子晨却似乎迫不及待地给她来了电话,米拉十分郁闷他怎么会有自己的电话号码,不过也想这对于他来说还不是易如反掌,所幸对她言谈间犹似如故人,并无上司对下属的盛凌,也无上次不欢而散的挑衅,这让她也并不觉得讨厌,久而久之,两人常常在电话里聊得不亦乐乎。
叶子晨说,他的女朋友在日本,叫美子,两家纯粹都是为了家族的利益而攀亲。
米拉说,她的男朋友在上海,名俊宇,两人还是读大学时就相知相恋了。
叶子晨说,美子是个漂亮可爱的小女生,两人形同兄妹,还私下说他如果爱上了谁她是不会介意的。
米拉说,俊宇是个帅气自私的大男人,两人你侬我侬,他扬言过她如果爱上了谁他一定灭了谁。
叶子晨说,美子还有三年就毕业了,届时他得如两家之约去日本娶她。
米拉说,俊宇让她三个月后必须去上海,否则他就在黄浦江边裸奔。
果真,三个月后,辞职后的米拉在经过叶子晨的办公室时,才想起最起码应该去告别一声。
叶子晨听了怔怔地有些恍惚,明显不安地在办公室来回踱步着,空气顿时干涩弥漫,挥之不散,就在米拉无所适从时,叶子晨又突然停步走近,将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双肩,声音有些低沉嘶哑,可不可以不要走?
米拉被他毫无征兆的举止有几许惊吓,傻傻地问,为什么?
安子晨清澈如水的双眼溢满了深情,因为我喜欢你!
米拉惊呼地直摇头,天啦,这怎么可能?
说完逃也似地去了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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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怎么可能,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可是当初既走之,今又何返之,米拉在机场再次面对叶子晨的深情喃喃自语。
再回公司时,米拉被叶子晨安排到财务部,理由是希望自己每天上班都能看见她。尽管她并不习惯这样前所未有的清闲,却也不忍拂他之意。
米拉不得不承认,叶子晨除了在工作上的表现出色外,冷毅的外表下其实是个很体贴细心的男人,似乎见不得她现在失恋后的郁郁寡欢,总是在他有限的时间里,陪她去清爽宜人的野外骑马,豪华奢侈的KTV里尽情K歌,甚至还在公司的附近为她租好了房子独住。
当然她心里清楚地知道,所谓叶子晨对她的喜欢,也仅限如此,这从他介绍自己与刘羽凡那天认识起就得以确定。
在一间格调高雅的咖啡厅,叶子晨拉着米拉的手,介绍一个眉目与他有几分俱似的男子说,这是我表弟羽凡,也是我请来的公司董事助理,羽凡,这是米拉,我的……朋友。
刘羽凡惊艳地注视着白衣短裙,粉脸俏容的米拉,妙语连珠,此女只应天上有,为何降落到凡间?语罢,三人相视而笑。
较之叶子晨的沉稳,刘羽凡似乎幽默风趣得多,这是刘羽凡留给米拉最初的印象,更似乎,他在对着自己灿然一笑的神情里,欲语还休……
七月的盛夏,温暖到极致,米拉的心却在这个炽热的季节骤然冰凉,再过几天,叶子晨就要被其双方家人的安排下,去日本与美子双双渡假。
从一家豪华的星级酒店出来时,早已喝得酩酊大醉的叶子晨在米拉同羽凡的搀扶下上车后,不知是酒精的麻醉还是出于自己内心委屈的渲泄,竟然将米拉抱在怀中失声痛哭,米拉不由心里一阵怜悯,一个出身富家的贵公子,平素在别人的眼中貌似风光无限,又岂知他也不过只是一颗在家人手中运筹帷幄的棋子而已。
刘羽凡只管在前面默默开着车子,不闻其声。
几天后,当米拉同羽凡去机场为叶子晨送行,直到安检时,叶子晨一直紧盯着米拉的双眼才万般不舍地挪开,并回过头对有意背向着他们的刘羽凡说,我大概一个多月就回来,一定要替我好好照顾米拉。
刘羽凡似乎是个很尽职责的男人,除了每天对米拉的早接晚送,还常常将她带到自己的朋友圈里大家一起玩闹,以至于某一次让刘羽凡的朋友拿他们当情侣开玩笑,米拉当时极其尴尬地望向刘羽凡,而对方的神情竟然写满了期待!
那晚,刘羽凡将米拉送到家门时并没有如往日般即刻就走,而是在她开门后尾随而入,在还没有来得及开灯的黑暗中抱住米拉说,我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喜欢上你了。说完,搜寻着米拉柔如花瓣的双唇狂风骤雨般地落下,米拉似乎吓坏了,在他怀中慌乱地挣扎着,然而刘羽凡排山倒海的每片热吻燃烧得让米拉最终情难自禁欲拒还迎……
7
一个月后,叶子晨如期归来,开心无比地拿出从日本买的一些礼物送给米拉,米拉偷偷地看看一旁的刘羽凡,见其一脸的黯然。
米拉见叶子晨还是如往日般,喜欢下班的第一时间就打电话约她,不过很快他就似乎警觉地发现,每次打电话过来自己总与刘羽凡在一起时,心里便明白了什么,慢慢便再不私下打电话给她了。
偶尔三人恰巧坐在一起,也不似从前说说笑笑,有的只是令人窒息的平静无声,而平静无声的外表下,实则每个人的内心都波涛汹涌。
这天晚上,米拉没有等到刘羽凡而是他发过来的一条短信:握住你的手渐渐松开,你似乎又回到我无法触及的位置。我们相识缘是因为表哥,但是表哥居然能为你流泪,他跟我一样是不会轻易掉眼泪的。可见他也是多么的喜欢你。我如果和你在一起,他会是什么感受?血浓如水,我无法想象。对不起,感情就像候车月台,有人走,有人来。我的心是一个站台,却不能为你等待。
米拉闭上眼,让久久抑压的泪水肆意悲伤成河,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又爱上了刘羽凡,还是只因当时自己太寂寞了才会难以抗拒。QQ空间伤感日志,而她与叶子晨之间,其实就算没有刘羽凡的存在也注定不会有结果。
又是熙熙攘攘的机场,又是独自背起行囊,还有手机不停地疯狂而响,米拉看也不看地关掉。
坐在三万英尺的高空中,窗外的天空湛蓝湛蓝的,有大朵大朵似棉花糖般的白云浮起,仿佛让人置身于一个美丽盛大的童话世界。而自己与叶子晨的相遇,一如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里,所不同的是,叶子晨是王子,而自己,却并非公主!
后语:在我还未落笔之时,文中的女主人公就已经告诉我她决定离开,那是个很令人心疼且美丽的女子,行走在充满挫折的爱情路上跌跌撞撞,满是忧伤。而当她向我坦露心事希望有人指点迷津的时候,我同样不知所措,唯有用文字记下,为了故事的唯美完整性,略有虚构,毕竟文字艺术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
当梦滑过记忆的碎片 用我的长发做你的窗帘
楚天却拥着千里的清秋。寒冷。黎明之前的明天没有过多的语言。阳光默默无闻的行走在世界的尽头。我要你看见我。看见我的身影。看见我身后的长发。
头发着着韵味长着长着。这是给你的。给你留着的。你笑着说的。都是你的。而寂寞走到哪里,都是一样的。而你。在哪里。都记着什么。也许是一场幻觉。也许。是一道永远。也许。是忘了好好的拥抱。
而她那样说着。永远不是我想就能实现。或者。永远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实现。
我在深夜打扰了你。我难过,说着不着边际的话。然后笑,整个晚上。你的微笑,和我的“不知道”充斥着枯苦的绿海。我不知道的,我不知道自己想说什么,我说,姐。我难过,没有人陪我说话。然后,我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也许。问题问错了。纠出了你心底的痛。也许。方式错了。纠缠着眼泪。说,晚安。到天明。那些年。我们那样执著的微笑。相信花开总会结果的。爱情。本身。就是爱。夏娃她只是亚当的一根肋骨。我恋着我的爱。我们永远分不开的。即使我只是你的一根骨。
你不要生活。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倒不销魂,卷地西风,人比黄花瘦。
我不要对自己宽容。玩弄花招的裁判着自己。我累垮了。
有人记起你了。下午的两点。你还在床上闭着眼睛。有气无力的说话。然后笑着。开始学着微笑来面对。你说,好累。凌晨4点的时候还在写字。灯还那样孤独的亮着。那人也在笑着,他说,“今天摘了好多的橘子。可惜,你没在。”我不说话。这里很冷。桥上面蒙着大雾。卷在被子里。要爬起来那会孤独的。需要温暖时,亲爱的,不在我身边。
姐。今天很冷。天空蒙着雾。我清醒着睡觉。有人打电话来说,西安下着雪。
姐。我还是坚决着说。我不会去北京。不要再去涉及和那个城市有关的事物。可是你在。
姐。我今天口气好多了。也许是因为我即将被很多人遗忘吧。那时,你还在不在。
我这样恐惧。你却看不见。之间有道纱模糊了看你背影。
我们都在说话的。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镜妆台。
你在说话。我看见了。而。我在说话。你却看不见。
我发现。那些为恐惧的藤就那样在那个时间,匆忙并且有秩序的往我身上爬。拼命在我身上生长着。吮吸着我积存着的那点感情。我觉的世界消失了,在我眼里。我眼睁睁的看着我就这样被抛弃却束手无策。睁着眼睛。却着世界消失。
我。殚精竭虑了。
请你拿走我的头发吧。用我的长发去做你的窗帘。长泻而下。我希望。那会是条艳丽又不失典雅的窗帘。阳光会透过那些乌黑的发,来到你身边。用我的长发去做你的窗帘吧。我希望。那条美丽又热情的窗帘会在这样的冬天的给你带着温暖。
用我长发做你的窗帘吧。挂在离你最近的窗子上。月光泻下。我希望。能让你温暖。我希望。我能这样的存在在你的生命里。作为你的永远。作为你永远也忘不了的情人。最后,用着我的长发。来做你永远也不需换你的窗帘。
很冷。在最后的时间里。模糊着看到你在微笑。
我想。我也是笑着的。愿意为了你。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
可我舍不得
有一个人,是厂里的工程师,娶了厂里最美的那朵花。大家都说他好福气。他也开心,对妻子很好。那年腊月,他妻子肚里有了,突然想吃鱼,想得要命,就哽咽出声。那么冷的天,到处白茫茫一片,北风刮着天幕,扬落斗大的雪花。工厂附近河里结的冰上都可以走人。他默不作声出门,问丈二摸不着头脑的邻人借了渔具,到河边,先搬石头在河面上砸,砸开洞,掀开厚厚的冰层,赤脚下到水里,忙乎大半天,弄回几条小手指头粗的杂鱼儿,兴高采烈地跑回家,做出碗热气腾腾的鱼汤,然后一点点喂给他妻子喝。
他们有了孩子。他们很恩爱,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
六年后,文革突然来了。运动迅速升级,他沦为右派,整天被批斗,每次都被打得奄奄一息拖回家。按说,他妻子更应该关心他,可他妻子却立刻与他划开立场,宣布她是在他淫威之下不得不忍辱偷生嫁给他。为表明决心,还咬着牙用铁棍敲断他的腿,并抛下孩子,毅然离婚嫁给那位满脸横肉的工宣队长。
他想死。他之所以没死,是因为他妻妹,那个与模样难看脸上有块胎记的女孩常偷偷拎着食物跑来看孩子。他也问过妻妹,做人可以不记恩情,咋可以这般恶毒?他妻妹喊了一声,姐夫,就泣不成声。
他与他妻妹结合了,在困窘中相濡以沫。时间慢慢蠕动,很快,就是十年之后。他已成为厂里的总工程师,一个卓有成就的科学家。孩子也懂了事,有时难免对生母口出怨言。他告诉孩子,莫恨妈妈,人难免犯错误,人难免身不由己,人也都应该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此时,孩子的生母过得并不好。她与工宣队长生的孩子得了佝偻症。工宣队长因为头顶光环的失落整日对其大打出手。她与工宣队长离婚,一个人带着孩子,靠在菜市场摆一个腌菜摊艰难地度日。他托人送去一些钱,但钱分毫不少地退了回来。就这样又过了一些年,他现在的妻子突然病重,他守在床边无微不至地照料她,几天几夜没敢合眼。他牢牢记住她曾经的恩情。她突然眼泪滂沱。他慌了神,问怎么了?她却抽泣起来并不断地骂自己不要脸。
原来,他当年被批斗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工宣队长看上他曾经的妻子。她怕他被打死便答应工宣队长的要求,却在私底下委托妹妹来照顾他。
他现在的妻子握紧他的手,声音发了颤,说,我本来早就该把你还给她,她一直都深爱着你,可我舍不得。我真该死。对不起。
那么爱你为什么
影子最喜欢什么?阳光!他曾经对我说过,我希望你是我一辈子的影子。其实我很想告诉我愿意做你一辈子的影子。
和他的相遇有些胡里糊涂,其实我们以前就认识,但是是那种从来没有说过话的知道,仅此而已。冬天的夜晚总是有些凉意,为了庆祝,很多朋友一起去吃饭。当然,朋友中也有我和他。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喝了很多酒,也许是一种发泄吧。对生活的发泄!我喝醉了,为了不让父母看到我这个样子,我竟然很白痴跟他去了一个很少有人出现的地方。那是一个医院里的凉亭,远远看上去满有诗意的,但想起那凉亭的旁边的太平间,不禁让我有点毛骨悚然。深蓝色的天空,让我有种想要飞的感觉,他抱着我,很温暖。
以后的日子,我们成为了很好的朋友,但那只是局限于网上。我们在网上谈着我们的往事,谈我们的理想,谈我们的对爱情的态度……但都很少去谈自己的爱情。我知道,谁都不想提起那苦涩的回忆,虽然里面渗着甜蜜。
“如果我问你,我想跟你好,你会答应吗?”我看着电脑屏幕上的这行字,愣住了,我一直以为我们会成为很好的朋友,无话不谈。
“你觉得如果我们好,别人会怎么看,你觉得你的朋友,你以前爱的人会怎么想我?”其实我知道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跟别人都没有关系,但生活跟梦并不一样,我是个现实的人。以后的几天我们再没有提过这件事。也许是我在逃避他吧。
可是感情不是自己就能够控制的,最后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很简单,我们都爱着彼此!
在这个冷漠的城市,我需要朋友,更需要他带给我的爱,带给我的幸福。虽然我们会为一点点小事而争辩起来,可是他每次都是很包容我,让我开心。我喜欢这样依赖着他,喜欢在他的怀里睡着,就像我们第一次相遇那样,感受着他的呼吸,感受着他温暖。我喜欢牵着他的手在街上乱逛,喜欢在夜晚和他一起坐在河边看星星,它们也在为我们感到幸福。
我们就这样一天天快乐的过着,虽然也有过伤心,有过泪水。但我一直都会认为那是生活的插曲,让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他很宠着我,惯着我,什么都听我的,有的时候他会对我说,我都把你惯坏了。我知道他是很无奈的时候才这么说,他疼我,所以他不会对我有任何的责备。有的时候我很爱欺负他,把他打的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每次打完我就后悔了,干吗对他那么狠啊,又不是自己的仇人,看着他身上真的有些心疼。我问他,疼吗?他总是笑着给我说,不疼,你真是我的“野蛮女友”啊。我慧心的笑了,我知道那是一种叫幸福的东西。
在我们两人的天地中,我最爱幻想,想着我们的家是什么样子,想着我们以后的孩子,想着我们老了一起在夕阳的余辉下散步……
“我要走了,去一个离着很远的地方,我也不想走,可是我没有办法,为了以后能有更好的发展。”一句话打碎了我所以的幻想,我听见了碎片和心灵碰撞的声音,很刺耳。脑子一片的空白,只是觉得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颗一颗的滑落下来,这回我尝到了眼泪的味道——是咸的。
对于一切的发生让我对我们之间的爱变的绝望,我不知道我要怎么样。我不要他了,可是我能做的到吗?哭了不知道有多长的时间,只觉得自己累了,没有力气哭了。无论怎么样,我都是爱着他。“我等你,等你回来。”我知道我说这句话的勇气。我又去了那个我们去看过星星的河边,恋人很多,看着他们脸上洋溢的幸福,想到将要离开我的他,泪水不由自主的流了下来。
“你在哪?”我听的出,电话里的他很焦急。
“我在河边,想一个人坐一会,你在干什么?好不好?”我知道我后面的那些话都是废话,他也不一定会听进去。正坐着,他来了,我没有说什么,继续望着将要变黑的天空,河风带来一丝丝的寒意。不禁让我打了一个冷颤,他搂着我。
“为什么要一个人跑到这里来?”看着那熟悉的眼神,我注视着,怕一眨眼的时间他就会消失在我的生命里。
“我想感受幸福,幸福是可以传染的。”我看着那些陪我一起度过了幸福时光的星星,让它们了解我的心事吧。
我们都没有再多说话,就这样度过了那个夜晚。以后的日子,我更加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时光,而他却忙着为他出行前做准备。其实我可以理解他真的很忙,但后来我开始受不了他不在身边的日子,很长时间不见他会让我不知所措。甚至会给他发脾气。我知道我这样不好,可是我爱他,爱一个人就是这样的。那个时候,我爱上了小美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我知道,我只是想让他在我身边。
对他说分手是以前常有的事,因为我想要他更在乎我,我想让他说爱我。也许我是在自欺欺人,但我知道他是不会骗我的。
最后一次对他说分手,其实我也只是想发发脾气,可是他还是那样的宠着我,他没有说什么。我真的以为我们就这样结束了,可是当时他要是说不分手,我绝对扑在他怀里说不要分开。可是他太听我的话了,电脑删除文件还让你确定一下YEA OR NO呢,他就直接把我的话给执行了。还对我了说一大串让我都觉得难过的话。我知道他当时心如刀割的样子,其实我很清楚,如果当时他要我嫁给他,我二话不说绝对愿意,就怕岁数不够。我实在受不了他的“傻”,只好对他说我是逗你的,结果他来了句让我特别无奈的话:“我觉得你以后说分手不要相信就对了。”是啊呵呵,!我在想:“以后绝对不会再对你说分手了。你这么听话,我还敢吗?”
还记得他要走的前一个晚上,我们几个朋友一个晚上没有回家。到最后天快亮的时候,他靠在我的肩上睡着了,我用手抚摩着他的脸,他像个孩子一样,我想他在梦里一定很幸福吧!谁知道他醒的时候对我说了一句特让我伤感的话:“一醒来就能看到你,真好。”我从来就没有觉得他像今天这么孩子气过,以前都是我对他撒娇,看着他那可爱的样子,真的叫我心疼。为什么?连自己都不知道,也许是莫名的感动吧。
就这样,我又过上了没有他在的生活,在远方的他每天仍然会给我一个电话,这也是我每天最期待的事情了。几句简单的问候,会寄去我带给他淡淡的相思,希望他可以收到。
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又一个梦,有时候我们沉溺在梦里不愿意醒来。我们在梦里哭了笑了难过了开心了。当梦醒了,我们又开始另外一个梦,那些不愿意从梦里走出来的人,就永远地留在回忆了。而我就是那个梦中人。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么爱你为什么?可是今天总算明白了,因为你就是你,所以那么爱你。我爱你!不再怀疑,只想对你说句:“我愿意。”
当梦划过记忆的碎片
(1)
黑暗里,一条红光,打破了云的梦境,接着电话铃声响起……什么,云半梦半醒着接着电话,只听到风在那里大声说到,我出车祸了,我在一医。
口气里让云感觉到风的慌恐,云还算冷静,感觉这时风特别需要安慰,于是他迅速的奔向医院。
一路上,云一直在想我的梦怎么又变成了现实。从小云就有一种特别的意志力,往往对身边的人有一种特别的预感,有些人要生孩子,是男是女云全都说对了,令人大为吃惊,云也常常呼风唤雨,当下雨的时候,他要出去玩,他总可以让雨停下。
而从小云就很少做梦,每次做梦都会成为现实,这种能力一直伴随着云至今。
到了医院,只见风的亲戚都来了,小小的接待室有好多人,还有好多其它病人的亲戚,很少到医院的云,感觉原来医院的人好多呀!生老病死是人知常情,看似不经意的东西,往往一分种就有好多生死故事。
风在那里,还好他没有出什么事,可是身上的衣服全是血,腿也一瘸一瘸的,云的眼睛不禁湿润了,说着:没有事吧!花他怎么了。
在急救室里,风无力的说道(这时的他完全傻了)。
如果花去了,我们不就可以永远在一起了吗!一个念头从云的脑海中闪过(记得他出事那天他还和风亲近过,并警告过风你出门要小心,我梦到不好的东西,可风不相信)。
这时云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和风一起在外面等待消息,好久好久,这里送花的还真多,小小招待室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
大概有二个多时辰,护士让风去看花,而且一次只许进三个人,云和风还有花的母亲三人进入了无菌病房,云是第一次进入这样的特护病房,他感觉有点不舒服,看见这里只有三个病人,每个病人身边都围着一大群医生,左边的那个男病人在那里颤抖,感觉有点心惊肉跳的,右边的那个情况稍微好一点,而花就在中间,头发已经被剃光,头一边已经没有了形状,完全凹下去了,脸上苍白毫无血丝,和手上的闪光指甲油形成了鲜明对比,这时风哭了,云也哭了,花的母亲还很坚强,云想她的母亲肯定已经哭过了,不想在别人面前表现长辈的懦弱吧!风拿起花的手,这生与死的场面让云好感动,心一下被这感人的场面撕裂了,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由心而生,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云也要摸一下花的手,并为她“做法”,让她快点好起来,(后来花真的奇迹般好了),并不停的在心中说着,奇妙的光在整个房间闪闪发光,只是人们看不到而以。
看望的时间到了,护士让家属们出去,这时外面又有些看望的人送来花和安慰金,云看着他们都送,云也拿出200元给风,说这是他的心意。风收下了……
云和风到了监护房里睡在一个床上,他们没有说什么,彼此安慰着,已经很晚了,可云放在风身上的手可以感觉他还在惊诧中未平静,医院的房间很热,很快天就亮了,云要上班就只有和风告别,说下个星期我再来看你。
(2)
时间如飞车,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云又来到了医院,他一身的桔红色的衣服,希望让大家都充满希望,他预言花好了,真的花已经转到普通病房了,一切都很安静,处处都是美丽的花篮,让人精神为之一振。
经过一番询问,风说花还在观察期,一期手术还算比较成功,现在头里的淤血已经排除。下面就要观察一段时间,云这才知道花已经做了手术,现在就等待脑部恢复,看着花的头一边大一边小,就让人心寒。
花看我来了,她不能起身和我打招呼,可她眼中的泪水,云明白了一切,这就是生存和爱的力量,经过死亡的人是最不怕死的,而且她也知道了生命的宝贵,生与死往往是一线之间,爱却穿梭其中,让人弹来弹去如同弹簧。
云握着花的手,一股暖流直流向花的身体,花停止了哭,露出了微笑,风则在旁边和其他亲属谈话,云从谈话中才知道,花已经做了脑部手术,头上的一块盖骨已经取下来,换上的是临时性的支撑人造膜,等待脑部完全好了后,再做手术补上那块头盖骨。
云则再次做法,为花祈福,让花好起来,云很感动,看到花受了如此的苦,看到风和花的夫妻情从这件事一下子显露出来,俗语说的好:“一日夫妻百日恩”。风和花还是很相爱的,只不过风有种说不出来对男生的渴望,加上每个人在一起久了,都会发生的矛盾,使风更渴望和心仪的男子谈情说爱了,一切的一切如同前世注定了,风、云、花有如此的结果,从情人变成朋友,也许是人生最大的收获。
云早就明白自己的结果,可他还是不甘心,他想得到快乐,快乐得到了,可是快乐也不不会天天都有,快乐是创造的,创造快乐需要自己对生活的积累,积累越多,快乐越多。
时间不早了,虽然风、云、花都没有说什么话,可从眼睛的交流中好像说了好多,这些是外人所不明白的,还爱一个空间,让他们自由,云感觉自己是多余的,是要退出的时候了,云放手了,为他们再次祈福……
走时云又拿出200元让风收下,说自己没有什么可帮助的,又不知道送什么好,这点钱算是尽一点心意吧,要知道这个病房一天的租金就是200呀!平常人是住不起的。这都没有办法,从牙缝里挤出的血汗钱,为的就是救人命,为的就是一家团聚,为的就是不让白发人送黑发人。
云走了,放爱一条生路,从情人变成朋友,他对风说,等待花好了我再来看她吧!
云走了,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他知道,花会好起来的,而自己的爱也变味成了另一种爱,是升华是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只有等待下个故事的开始,让自己好好把握。
(3)
云从网吧出来,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不一会看见对方走来一个人,正是朝思暮想的风,他们对这样的偶见感觉好兴奋,两人一下子就说到一起,要不是旁边有人,他们都要抱起来了,不过他们还是用手把脖子互相拦在一起,这时的风正在吃“亲嘴”糖,并让云请他上网,云说才上过网,不想再上了,好累呀!
风强拉着云,一起进了网吧,可惜网吧没有座位,他们不得不又换了一家,就这样他们投入了网络冲浪的境界,忘了时间。
一会就到了凌晨二点,风有点累了,决定回家,可云回不了家,家里的大门锁上了,不过云也不想回家,好久没有和风亲密接触了,好想好想。
风其实也想,不过没有说,于是他们到了医院,去陪护花。
花早已经睡了,云悄悄看了看,她还是老样子。
风则在卫生间洗脸,云也挤进去了,和他一起洗脸,嘻嘻!
一会他们俩出来了,开始睡觉了,云向窗户外看去,晚上的夜景真是美丽呀!
云看着星星,感觉眼睛也亮晶晶,他靠在风的怀里,尽力享受这难忘的气息,怕下一分钟就消失,再也感觉不到。
云感觉风开始热起来了,云脱下了风的裤子,慢慢的靠着,可风不想做什么,就这样一直到天亮了,可正是这种温存,让他们感觉好满足。
早上,花醒来看到云,感觉到好惊讶,不过也很开心,她很明白这种感觉,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在那,风则帮助她洗理,一会花的妈妈和姐姐给她送来了早点,走时,云依然给风200元钱,可风死活不要,一边的姐姐也说人情到就好了,都知道一个月工资就那么点,还要用,云没有办法,只好收起钱,说了一点注意身体之类的话,则和风一起到下面过早去了。还是云请风,因为他们很开心。
云走了,他在等待花的健康信息,相信好人会有好报。
云在路上,想起很多美丽的回忆,那种滋味说不出来,好像一首动人的歌在身边回绕。
回忆……啊!回忆……
我们回忆,那些美丽的往事,在回忆中化成一片片的云。
回忆,回忆那些动人的话和美丽的诗。
回忆……啊!回忆……
把那记忆都撕碎,那我只有停在回忆中,慢慢的等待。
回忆……啊!回忆……
回忆……回忆
所有的幸福都在这里传递
……
云在路上想着,心中唱着,一幕幕的往事如同放电影一样,映过他的眼睛,眼睛的瞳孔也放大了许多,一切的感觉都在无言中,等待着、盼望着花和风生命的春天,他们的幸福,他们的未来。
所有的感动都在云的脑袋里冲撞,一股神奇的力量飞向了地狱,让花得到幸福,因为欠她的,所以要还给她。
时间还在那里继续他的故事,云也等待花好了,再来看她……
(4)
一个电话打来,只听到对方的风对云高兴的说道:花出院了。
云高兴的对风说到,我来看你们好不。
于是很快云很快就到了风的家,只见风在那里,花也早早睡觉了。
风说花的病情已经稳定,就等待在家中做补骨手术。
云也为花高兴,高兴花终于好了起来。
风也很高兴,说今天就不要回去了,在我这里睡吧,云明白风的意思,他好久没有发泄本能,云也是,彼此很渴望。
两人脱光了所有的衣服,抱在一起,也许太久没有在一起,彼此都很兴奋。
很快风就进入了主题,尝试以前没有过的亲热方式,彼此温存一起进入了梦乡。
黑夜总是要过去的,天又亮了。
风到学校上课,不能在家照顾花和儿子,就让云帮助照顾半天,云答应了。
从来没有照顾孩子的云,也不知道那里来的热情,很快进入了角色,带着小风去花园里玩,感觉好累,抱上抱下的,从来没有体会带小孩的云,感觉好稀奇,同时也感觉好累,小孩子喜欢乱跑,还喜欢让你给他买各种看见的东西,有时还要随地大小便,最重要的是,要一直抱着他走路,真是让人头大,带了半天小孩的云,终于体会到了做父母的幸苦。以后一定到多珍惜亲情,多为父母着想才对。
半天很快过去了,风下课回家了,他没有说什么,云就此和他告别,其实云的生日快要到了,等待下次和风在相逢。
6月28日是云的生日,那天星期五,风打电话说要请云吃饭,并说要送东西给云,云听了好感动,不枉自己爱一场。
到了28日那天晚上,云身着红色小背心,打扮的很性感,他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他们约好在龙泉公园的门口的狮子前见面,云等待半个小时,风来了。
风着一件黑色的文化杉和云相映成趣,好像他们就是一对情侣,不对他们就是一对情侣,他们很快就到了一家夜市,这里的火锅很便宜,才8元钱,然后风点了一个鸡肉火锅,两杯扎啤,两人就痛快的干起杯来,幸福的时间总是短暂的,花的姐姐打来电话,说他们在广场等风,让风快来和她们见面,风让云快点吃,就这样短暂的幸福还是感动着云,云根本不想吃,随便吃了几下就结束了这次生日约会。
风送给云一个包装精致的东西,让云回家再打开看,云很好奇,也很感动,毕竟从小到大送他的东西的人很少,而且这种时候又有另外一种感觉。其实这是云和风最后的晚餐,后来云才知道,感觉后悔不已。
于是他们为了赶时间,就打了一个的士,赶到天鹅广场,看见花和姐姐都在那里散步,云有礼貌和她们打招呼,最后还请她们唱卡拉OK,第一次听到风歌声的云好激动,云一会用假声唱了一个“长相依”,一会唱了张洪量的“莫名我就喜欢你”,再接着唱了一个张学友的“心碎了无痕”,最后唱了一个刘德华的“真永远”,而风唱了六首歌,由于云没有在意歌,所以不记得,好像是“愚公移山”之类的歌曲,在风的大声喊下,也别有滋味。
一切都如花似锦,云有点醉了,他看到花她们都走开了,就对风说别唱了,回家吧,风和云回家了,可风没有让云到他家里坐,就这样云结束了自己和风的故事,走在回家的路上,一路上的美丽景色云没有心情看,整个人还在幸福的回忆中慢慢的游荡着秋千。
(5)
风又打电话来了,说要钱,可云没有钱,加上风有钱也是乱花,云拒绝了风,风很不高兴,连着几天都向云要钱,可云感觉累了,决定放弃了,有花的原因,也有别的原因,就这样结束了风云传说……
时间在飞转,有事的人总感觉时间不够长,有爱的人总感觉时间不够多,天有多高地有多厚,其实人们都知道,可人们都说不知道,说你不知道天高地厚,说你无知,可落到自己头上,总是说我知道,我怎么不知道,天不就有70多公里,地不也就有70多公里吗。骗不了人也骗不了自己,的确是如此。
世界就根本没有永远的爱情,只不过有的人早分手,有的人晚分手;有人用死亡分手,有人用谎言分手,有人用不快乐分手,不论你是伟大或惊天动地的爱,可是迟早是要分手,什么死后同葬,阴间在会,都是骗人的谎言,根本没有什么永远的东西,只不过是人生这一站,际遇了让你动人的人,他的作用就是和你度过一个旅程,你对他的作用也是一样的道理,每当梦划过记忆的碎片,有人欢喜有人愁,无论是什么结局,人都只想忘记,让时间忘记空间,让空间唤起平静,一轮一轮的梦与现实的交织,现实虚了,梦真实了,梦虚了,现实又回来了,这光明与黑暗的交织,如同日月交替一样,在每一个人的身上演绎出故事,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永远的没完没了,只有现实和梦在等待不见不散。
相信风云还会在街道上相见,他们会会心一笑,打个招呼,就这样永远成了梦的主角,留在记忆中忘记,忘记那现实中的缠绵,只有梦中永远不分不离,快乐似天堂。
一声闪电,雨下了起来,一切如同雨洗去铅华,绿色的叶子,上面的雨珠闪闪发亮,故事好像是完了,有好像是没有完,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在发生什么故事,回归平静的人都松了一口气,爱情真是累人,难怪有那么多的单身群体在那里搞简约主义,看来不无道理,这世上的事谁也不想说对与错,只要快乐,生存本生就是一道美丽的风景。
梦里飘,心里摇,每当梦划时风云的记忆,他们会在梦中一起飞翔,因为美好的梦是永远的童话,他们化身为梦中的情人,传说中的月老为世上不快乐的人牵红线搭鹊桥,世界从此充满生机和活力,永远的红色恋人,永远的绿色传说,在一片片白色的梦中,永远奏响生命的恋歌……
从明天起做一个好男人
傍晚,我从公司的办公楼下来。晚霞洒满西边的天空。我的腰很酸,我习惯了这种忙碌的生活。在这家广告公司里,我干了6年的策划员。帮助一个秃了顶的老头干活。他是我的经理,脾气暴躁。不管怎么说,他对我很好,有器重我的意思,所以,我有一份不错的薪水。这年头,体面的活下来,很艰难。也就是说,十年后的上海,对于一个毕业的本科生而言,足以让那些硕导们羡慕了。要知道,在上海的街道卖茶鸡蛋都必须通过英语6级。我见过的多了,那些老头老太太因为不会说英语,经常晕倒在摊铺边。
我老婆在家经常和我大吵大闹,说我没有出息。还拿别人老公的权势来刺激我,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一般不予理会。女人嘛,不找点缺点,就不叫生活。她们活在你的怀抱里,却还指三到四,给你添乱。或者打击。
7点35分,上海的街道,霓虹灯早已闪烁。万家灯火亮起来,我拉开车门。准备早点时间回家和老婆团聚。我老婆最近老是怀疑我有否有过越轨行为,原因,是在前几天的一个朋友的晚会上,一个打扮妖艳的女人冲我使尽的抛媚眼的时候,刚好被我老婆看见。回家之后,我老婆问我与该女人的关系,我说我不认识她,我老婆说我学会了顶嘴。又哭又闹。甚至,还要和我离婚。我这人胆子小,经不起折腾,立即向她保证,晚上8点钟之前必须回家,否则,罚我晚上不准和她亲热。我老婆这才破涕为笑,放了我。
我驾驶着奔驰行驶在埔东的高速公路上跑道190码。我这个人很喜欢速度的快感,唯一的缺憾就是当我把这种快感,带到与我老婆房事的时候,总是带来讨厌的早泄。我老婆对此很不满。
我的爱好很多,飙车只是其中的一种,每当车速超过190码的时候,我总爱播放莫扎特的曲子。它能够给我带来某种灵感和快乐。让我想起曾经有过的梦想和一个女人。既然话题已经说了,那么,就有必要让大家都能够知道,甚至,为这个故事而难过或者激动。
这个我所不能忘记的女人,其实是我高中时候的女友,前几天,她还我公司找过我,只不过我老婆不知道而已。对于她的出现,我很诧异。要知道高中毕业之后,我就已经和她断了联系。真不知道这女人怎么会找到这里的。这个女人此刻的出现,对于我现在的生活到底有多大,我不知道。我领着她穿过众人鄙夷的目光,走出公司。我知道她们肯定恨一个喜欢玩弄女人的男人,或是,一个不务正业,专靠色情诱骗男人的女人。
我带她去了一家叫做思凡的咖啡厅。我选择了靠里墙的座位,我不大喜欢招人耳目。以免被更多的人误会。服务生端上两杯热气腾腾的咖啡的时候,她正趴在玻璃桌子上。用胳膊肘支着桌面,双手托着腮帮子,思考什么东西。此刻,我真感到不好意思,我觉得我无话可说。
我对她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说的很勉强,甚至,脸上开始发热。
她懒散地抬起头望着我。没有一丝的表情流露出来。然后,她发话了。
她说:我没有事的时候,不可以找你吗?然后,她从桌子上直起腰。我仿佛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对于我是如此的陌生。
此刻,我看清了她的面容:依旧美丽的脸。我说不好她到底是瘦了还是胖了。只是大大的眼睛里,没有了少女时代的灵性,却多了一份暗淡的愁丝。她穿着一件洁白的纯面外套,肩上挎着红色的皮包,猩红配苍白。很别致。她身材娇好,甚至,比高中时代更具丰润,成熟和线条。我不忍再去观察她,我总能想起我们的过去,一切值得回味的东西,包含着美好和叛逆。
那一晚,她躺在我的身边,赤裸着身子。皮肤白皙,乳房高挺。她的脸微红,像喝了酒一样。脸上荡漾着迷人的微笑。我趴在她的身上,喘着粗气,她的全身散发这诱人的体香。在这个女人不断痛苦的呻吟声音中,我献出了我一生中最宝贵的处男身。我到如今也不能明白,这个女人喜欢我的原因。她应该找一个比我优秀的男人做他的男朋友,我知道,许多男人看见她都会流口水,都会裤裆顶的难受。这让我很感动,可惜的是,最终的这股感动,却化做了我对这个女人的背叛,我又爱上了别的女人。
我不能再去回忆以前的错事,或是幼稚的伤害。我看着眼前的她。
她说:告诉我,你现在过的好吗?
我说:恩,很好。我摊开双手,漫不经心的回答她的话。我说:我妻子和你一样。很贤惠。我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就是这样的。
她笑笑:你想知道我找你的原因吧。她将皮包从肩上取下来,搂在怀里。
我说:恩,那是当然。说吧。我抠着手指。不去看她。
她说:好吧,在此之后,我有一个幸福的家,一个爱我的丈夫。她甚至,比你帅,但现在,一切都不复存在,都结束了。她喘口气,重复着刚才说的话。她说:他背叛了我,爱上了别的女人。可惜,他还是死在了女人的手里。她说完后,脸上荡漾着诡秘的笑。
我很不安,仿佛看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我的脸很烫,我想当时我的表情一定很尴尬。
她说:你好象有心事?她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我努努嘴,耸耸肩。以来证明我的轻松。我说:没有。
我看着外面的马路,行人匆匆的走过,一脸的忙碌。玻璃窗外,有两个一男一女的孩子在打闹。嬉戏。无忧无虑。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咖啡厅里播放的是刀郎的曲子。《2015年的第一场雪》,自从2002年起,刀郎每年总要下一场雪。翻唱到现在,唱的双鬓如雪。我觉得很荒唐,扯淡。从2002年以后,我们就没见过雪的样子了。有人还在报上说是刀郎破坏了风水。想到这里,我很想笑,但又不能。我真不想听这女人的故事,我怕我进入圈套,不能自拔。
面对这个女人,我爱莫能助。我以前是喜欢过她,甚至,我背叛了她。所以,我不能走以前的老路,这对谁都不公平。尽管我的想法很暧昧。可是,人总是在无数个暧昧的想法中做出蠢事。我想离开这里。这里的是非之所。
我说:你对你的婚姻很后悔了?我试探着问她。
她说:不,这个男人不值得我这样做。他骗了我很多次,我曾经选择过原谅他,但是,有的男人对于你的宽容,会使他更加放纵。他是自取灭亡。我看见她的眼睛里噙满泪水。嘴唇在剧烈的颤抖。
我不敢看她的脸,我知道,眼前的这个女人内心是如此的空虚。也许,此刻,她所需要的是一个男人对她的爱抚和安慰。
我说:你可以再找一个爱你的男人,或者……
她说:没有或者。我讨厌男人,一切男人都不是好东西。她很愤怒。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我没有选择去安慰她,对于一个好墙的女人,一切安慰都是徒劳的。
她趴在桌子上哭泣。我坐在那儿沉默。过了很久,她止了哭泣,抬头打量我。
她说:你现在过的幸福吗?她的表情很奇怪。
我说:恩,我爱她们,她们也爱我。我很满足。我缓缓的说。
她苦笑了一下,笑声很怪异。让人窒息。我打了个冷颤。仿佛这笑声里包含了她所有的不幸。
而后,又是沉默。她用长勺一圈圈地搅着咖啡。
他说话了:好吧,她突然站起来,对我说,我们就聊到这里吧。谢谢你听了我的故事。我不会去打搅你的生活。记住:让你的妻子幸福!
我低着头,呆若木鸡。那女人的话在我的耳边飘荡。像孤魂一样。
然后,我听见那女人推门的声音。她很快消失在匆忙的人群里。
好了,我的故事打算到此为止。现在是7点50分,我加快了车速,开足马力。一定要在8点之前出现在我老婆面前。我脑子里出现里种种想法。也许,下次她再抱怨我的话,我肯定默不做声,不惹她生气。而且,我决定从明天起,拼命的工作,升职。让老婆像别人一样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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