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阳 男 45岁 品牌经理
“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李敖
开奔驰S350,抽古巴雪茄,戴IWC的手表,每一件衣服都来自英国的SavilleRow——查尔斯王子的御用设计师创立的品牌……无论我出现在哪一个场合,都会引起女人们艳羡追随的目光。多金、优雅、幽默、有品位……只仅仅用高富帅三个字来形容我,那是远远不够的。
我曾经遇到过很多优秀的女孩,她们热情、美丽、聪明,我和她们谈情说爱,柔情蜜意。但从没有一个女孩,让我成为其裙下之臣,让我心甘情愿地给她穿上婚纱,让她做幸福的新娘。
曾经有许多人对我百般猜测,猜想我不结婚的理由,形形色色,可笑至极。周围的朋友也劝我,为了避免世俗的偏见,也应该找个好女孩把婚结了。可我,永远会坚决守住底线,永远都不会结婚。
我绝对不是GAY,也没有不良嗜好,我只是太喜欢一个人的生活,我不喜欢任何人进入到我的生活中,哪怕她是我最喜欢的女孩子,哪怕她能带给我无限欢乐。
记得曾经看过李敖和胡因梦的故事:李敖爱上了胡因梦,为她神魂颠倒,不惜花许多钱和女友分手,追求胡因梦,不久终于抱得美人归。可没过多久,一对才子佳人便分道扬镳,李敖的分手原因竟是那样雷人——胡因梦喜欢光脚,脚底板总是黑乎乎的;她便秘时的表情狰狞,让人不忍猝看。她的生活习惯,让他感觉深深受到骚扰。
别人都评价说李敖心理有点不正常,但我却深深地理解这种感觉。因为,我也有过相似的经历。
刚刚上大学的时候,我爱上了一个女孩小文。她是一个职业模特,有着完美的芭比般的身材,以及天使般的面孔,每次缠绵的时候,我都感觉自己死去活来,特别为她着迷。那时候,我父母已经在国外定居,我自己住着一套三居室的大房子,小文很快就搬了进来。刚开始的几天,我们整天彻夜都纠缠在床上,沉浸在人生刚刚偷食禁果的欢愉里,浑然不觉时间流逝。可一个星期后,我感觉到了不舒服。比如,我喜欢吃米饭,但小文是西北人,喜欢吃面条,她会因为两天没有吃面条而极不舒服;我喜欢家里一尘不染,连根头发丝都要马上捡起来,小文却喜欢把东西扔得到处都是;我喜欢每天早晨起床跑会儿步,但小文却喜欢赖床,而且睡觉的时候,竟然还打呼噜,把哈喇子流得满枕头都是;吃饭的时候,我喜欢边细嚼慢咽,边静静地看会儿书,或者思考问题,而小文更钟情于看肥皂剧,吃得飞快而且发出很大的声音……就这样我们分手了。那时候,我以为原因是我忍受不了她差劲的教养。
后来,唐逸走进了我的生活。她出身于书香门第,本人优雅知性,是一个大学的英语老师,身材苗条,文静可人,做的甜点比最好的蛋糕店里卖的还精致,精通插花、女红、钢琴、绘画……可以说,她是一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标准新女性,千万君子梦中的好妻子,一个精致完美有生活情趣的好女孩。我也以为我可以和她修成正果。可等她搬来和我一起住以后,安静的家里突然多个人来来去去,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的不舒服。她使用卫生间的时候,我就感觉无法忍受,每次我需要用卫生间时,只要推开门看见她坐在马桶上,就会大发雷霆;每天看到我的毛巾被她从架子上扔到浴缸里,我就火气冲天;晚上,我总是失眠,觉得身边有个人在呼吸,我就没办法睡着觉。
更可怕的是,唐逸的父母听说女儿找了男朋友,为了考察我,从千里之外的江苏赶到了北京。我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心理,直接住进了我家,理直气壮地对我评头论足。那些天,唐逸的父母天天坐在我家客厅的沙发上,父亲一根接一根地抽烟,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我回到家里,他们就开始跟我讨论各种结婚的细节。其实他们都是儒雅的知识分子,说话也都非常有教养,但我总感觉到心里是如此的烦躁。一天夜里,唐逸的父母告诉我说,等到我们结婚生了孩子,他们就从老家过来,帮我们看孩子。顿时,我感觉掉进了万丈深渊。我仿佛看到了家里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婴儿的哭声和尿布,以及其他人占据了我的全部空间的情形。唐逸的父母走后,我果断地和她分手了。
我终于明白,其实,我和这些女孩们最终无法步入婚姻,并不是因为性格不合,也不是因为志向相悖,更不是因为生活品位和情趣的差别,而是,我压根就接受不了有人侵入我的生活,改变我的生活习惯,打扰我的清净。我喜欢过独居的生活,这个世界里只有我自己,我喜欢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不喜欢别人来打乱,更讨厌别人的侵犯。
那时,我的铁哥们儿绍潜刚刚结婚。不幸的是,不久,那个女孩的父亲得了癌症,住进了医院,绍潜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贴了进去,晚上在医院侍候病人,白天坚持上班。女孩的娘家亲戚从外地过来,全部住在绍潜家,50平米的家里,住了七八口人。我都替他感觉快要崩溃了。绍潜却说,婚姻就是如此,作为男人,必须承担责任。看着胡子拉碴,口袋里没有半个子儿,为了赚钱加班到凌晨的他,我忽然感觉很害怕:这个以前意气风发的男孩子,怎么有了老婆之后,就变成了一个落魄无奈的半大老头呢?以前那个潇洒阳光,无忧无虑的男孩子,去了哪里呢?也许人家说得对,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儿,但婚姻却是两群人的事儿。
从此以后,我就打定主意不结婚,永远也不会带女孩子去我家。因为,那是只属于我的私人领地。她必须不能侵入我的生活,更不能侵入我的家庭。
我很帅,优雅,有钱,不愁没有女孩追求。但她们永远也别想成为我的妻子,因为我不需要妻子。我需要的,是像现在一样想走就走,想安静就安静,想去上卫生间就没有人坐在马桶上看着我的生活,我不想要那些世俗的纷扰。说真的,爱情这东西,对于人生来说,并不是必需品,它只是一个锦上添花的东西。有了更好,没有也无所谓。最重要的,是让自己过得舒服、开心。
有人曾经说过,不要为了吃一根香肠,而买回一头猪。我想,这个作为对我不结婚的解释,真的非常形象而到位。我永远不会让那些麻烦进入自己的生活,颠覆自己的人生,左右自己的喜怒哀乐,让自己的人生变得一塌糊涂。否则,那可真是得不偿失啊。一辈子不结婚,在一般人眼中,有点疯狂,有点变态,可对于我来说,人生苦短,不过百年,为什么要让自己的生活,那样不爽,甚至一地鸡毛呢?那样的话,我宁可不要。我要的,是高质量的人生,和随心所欲的自我。
李敖在一首诗中写道:“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海深,我的爱情浅;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别人的爱情像天长,我的爱情短。”
只有像我这样的人,才能嗅到其中的意味。
自己赚钱买花戴才舒服
玲玲 女 31岁 业务经理
“如果在经济上依赖男人,就只能叹一句:娜拉出走后,不是回来就是堕落。”——亦舒
玲玲31岁了,虽然已经不是二八年华,不过依然唇红齿白、秀色可餐,乌黑亮丽的长发,熠熠闪亮的眸子,再加上巧笑嫣然、口若莲花,哪个男人见了不动心呢?可她就是熬成了恨嫁女。
吃着玲玲亲手烤制的披萨,喝着她自己酿制的葡萄酒,看着她在家里养的香气四溢的鲜花,心里真的替这个闺蜜感到万分委屈,也为男人们觉得惋惜。真的,谁娶了这么个生活有品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知书达理,又性格开朗的姑娘,那才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呢!可是,她的MR.RIGHT,总是不知道在世界的哪个角落。
“白马王子在路上堵车呢,估计堵死了,来不了了。老娘也不等了。”玲玲总这样跟我开玩笑。
我和玲玲打小就是闺蜜。小时候,追求她的男生特别多,可是玲玲妈管得很死,只要有一点早恋的苗头就要给它掐死在摇篮里,所以玲玲直到上了大学,也没有正儿八经地恋爱过。快毕业的时候,同班男生追求她,两人好了没几天,就毕业了。玲玲进了一家国企,做了销售,刚上班就被派到上海办事处,一待就是两年,等她回来,男朋友都已经是孩儿他爸了。玲玲只有望洋兴叹。
玲玲的国标跳得特别好,和客户一起吃饭、唱歌时,常常被邀跳舞。她的第二任男友就是在那时迷上她的。男友说:“你知道吗,你跳舞的时候,感觉就像一只示爱的蝴蝶。”这个“老二”是玲玲客户方的代表,也算小小的青年才俊一个。玲玲心想,第一个跑了,第二个要赶紧生米做成熟饭,要不然到嘴的鸭子又飞了。
很快,玲玲的魅力就让老二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玲玲直接住进了老二的家,成了准女主人一个。我们都以为很快就会佳音频传,没想到三个月后,玲玲哭着来找我,说是“煮熟的鸭子真的会飞的”。
我怒不可遏,直接找到了老二,摆出女汉子不要命的架势,叫嚣着要爆老二的头。老二苦笑着说:“大姐,你爆我的头吧,这样我就解脱了。”
没想到,一场寻仇大会变成了诉苦大会。老二说得涕泪俱下,伤心的眼泪流了一衣襟。
“大姐,你不知道,玲玲整晚都不回家!给她打电话,她就说在外面陪男人唱歌!哪个男人受得了?
“大姐,你不知道,她就算回来也是喝得醉醺醺的!哪个男人受得了?
“大姐,你不知道,她跟我谈恋爱不到三个月,就出了两个月的差。我名义上有个女朋友,可还是光棍一条!我总不能天天看着她的照片玩亲亲吧,那我还要她干吗啊,我在网上下几张美少女战士的图片就行了……”
说到最后,我都觉得,要是老二不跟玲玲分手,都天理难容了。
可是,玲玲也有自己的苦衷啊。
“客户有男的,也有女的,我不陪能行吗?不陪我的销售额从哪里来啊,我吃什么啊,喝西北风啊?我不能光陪女的不陪男的啊,这世界除了女的就是男的啊。那我陪男的容易越轨,那是不是陪女的还有同性恋嫌疑呢?
“我不喝酒行吗?无酒不成席。我捂着酒杯就像人家要我服毒自尽一样,人家干吗要跟我签合同啊?谁不知道酒一喝一称兄道弟,什么事儿都解决了呀?难道人人都会酒后乱性吗?那让补药生产厂家全都改行卖酒好了!再说了,喝多了能干啥,你让他喝两斤白酒把我扑倒一下试试!
“我不出差行吗?我能躺在家里客户就自动找上门排队订货吗?我干的又不是特殊服务行业,我卖的又不是一年销售出的连起来能绕地球八圈的那产品,我长得又不是国色天香倾国倾城就算躲在大院子里捂着大面膜也有人来追着看……”
不管怎样雄辩,男朋友还是没有了,玲玲落寞至极。其实,谁不想做个乖乖女,在家待着相夫教子,看见一只蟑螂就大呼小叫的小女人?谁喜欢踩着12厘米高的高跟鞋像个汉子一样勇闯天涯呢?
玲玲也试图放弃事业,找一张“长期饭票”。就凭玲玲的长相,找个中产阶级的男人,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果然,玲玲很快就找到一个经营着小公司、开着一辆本田雅阁的男人。该男人是个西北汉子,对小巧玲珑的玲玲,那是十二分满意。很快,玲玲又一次入住他家,成为他的准老婆。这次,玲玲总结了经验教训,直接辞掉了工作,每天在家一日三餐精心制作,衣服洗好熨好放在床头柜上,每天等男人出了门,才小心翼翼地去练瑜伽,跟姐妹淘见面,太阳当空照就早早回家,丢掉了抽烟、喝酒、泡吧、打牌等一系列不良嗜好,兢兢业业简直就是良家妇女的标准表率。这下男人该不会跑了吧?
谁料,几个月过去了,这男人倒成了三更半夜回家,回家喝得烂醉,三天两头出差当吃饭,夜不归宿当水喝。难道这是老天爷派来报复玲玲的?
玲玲柔声细语跟男人撒娇,商量能不能考虑一下家里还有佳人翘首企盼。你猜那男人说啥?先甩下一沓钞票,然后趾高气扬地说:“男人嘛,赚到钱就是大老爷们儿,就是大爷。大老爷儿们整天围着婆娘转,能有啥出息?我不陪客户喝酒,能签到合同吗?我不出差考察,能知道最新商业动向吗?我天天守着你,钱能长腿自动跑到咱账户里来吗?女人真是头发长见识短,天天躺在家里啥也不干伸手要钱花的日子不舒服了吗?你知道多少女人瞄着这个位子呢?”
透过男人不可一世的模样,玲玲简直看到自己怨妇的未来:经济上依赖男人,整天在家兢兢业业当老婆,以后辛辛苦苦当妈,等男人赚钱给自己花,美其名曰全职太太,其实就是个不要钱的长期保姆。忍气吞声、低三下四不说,以后人老珠黄,说不定还要被打上落后于时代、什么都不懂、没有共同语言的烙印,然后毫不犹豫地扫地出门。到那时候,要事业没事业,要存款没存款,要身材没身材,有的只是一把年龄和两把眼泪,那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展望一下未来,玲玲惊出一身冷汗,大眼睛一瞪,吼出一句:“老娘不侍候了。老娘出去喝酒陪客户走南闯北来一遭,比你赚的钱多多了,何苦在这儿当现代秦香莲哪!不就是个男人嘛,老娘不要了!”
就这样,玲玲毅然决然地重出江湖,又重新过上了和一帮男人吆五喝六、呼朋唤友的生活。现在的玲玲完全按自己的方式生活:整天周旋在客户间,陪客户喝酒、打牌,几点回家都没人管,飞到天南海北谈生意签单子,说走就走,不用跟谁解释,不用怕谁吃醋。最重要的是,自己赚钱买花戴,潇洒自在。
至于男人嘛,玲玲说:“如果婚姻只能给我添堵找不痛快的话,我要它干吗啊?”
这话说得也不无道理啊。
我的幸福,与婚姻无关
卢森 男 41岁 企业老总
“金钱是能让我们去除了天堂以外的任何地区性方面军的一份护照;同时,它也能向我们提供除了幸福以外的任何东西。”——查尔斯·兰姆
没时间谈恋爱的人,总要腾出时间来相亲。
以前上大学的时候,卢森学习特别好,总是拿全额奖学金。他每天都用功学习,不敢愧对自己的家人,因为父母拾破烂供他上大学。那时候宿舍的同学都在谈恋爱,但他的世界里,只有学习、学习、再学习。所以,同学都嘲笑他。
大学四年,卢森除了学习,就是出外做家教。大三、大四,他不仅没要家里一分钱,反而每个月给家里寄五百块钱。大四那年,学习任务不忙,他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小店卖衣服,每天早上5点就跑到服装批发市场,批发一大包衣服,扛到店里,卖整整一天,一直到晚上11点才打烊,回到宿舍,大家早已进入了梦乡。毕业的时候,卢森已经开了三家服装店,大家都忙着找工作,卢森已经月入好几万了。
披星戴月地干了一年,卢森觉得就算开十家服装店,自己也只是服装店老板。他果断地注册了一家服装公司,拥有了自己的品牌。他跑了几次广东,和几家服装加工厂签订了加工协议,然后,又做起了加盟店。几年时间下来,卢森的公司越来越大,他的服装加盟店,已经有了一百多家,每家的加盟费十万,他的资产瞬间就增长到了上千万。
20多岁的卢森雄心勃勃,又把眼光投到了时下热门的IT和房地产行业。
卢森的家人早已全部被他接到了城市里。他掏钱给哥哥买了房子,娶了媳妇,又在公司安排了职位,妹妹被他送到了国外念书,后来留在了那边。哥哥生了个儿子,一家人其乐融融。父母催促他也快点找个媳妇儿,卢森不是不愿意,而是太忙,根本没时间。
有一段时间,卢森的秘书米米喜欢上他,每天早上给他带早餐,中午十点准时给他一份水果加餐,下午精心泡制一杯咖啡,他加班的时候,米米就一直待在外面,如果晚了,会准备好宵夜,还会备上御寒的外套。
从未被人关心过的卢森非常感动,他试图和米米建立起亲密的关系。他开始在飞往世界各地的时候带着米米,但在路途中,他不停地聊着工作,不停地接着各个分公司的电话,不停地通过电脑处理公务。就算是有一次忙里偷闲,他带米米去美国黄石公园准备野营,刚刚走到入口处,一个银行的电话打来,告诉他有一笔贷款出了问题,他立刻就火急火燎地让米米订机票立刻返回。
后来,米米离开了他,并给他留下一句话:“你跟你的钱过一辈子吧。你需要的是一个伙伴,不是一个伴侣。”
他只是伤感了5分钟,一个分公司的经理来汇报工作,他就把一切都忘了。
自由恋爱,这真是太浪费时间了。
可他转眼就到了35岁,连个媳妇儿的影子也没有。父母天天在他耳边唠叨,他的耳朵都要起茧子了。
于是,他只好答应父母去相亲。
第一次见的姑娘,圆圆的脸,温柔的眼睛,一看就是贤妻良母。可他到了之后,一个业务电话打了两个小时,期间还因为信号不好,从咖啡厅里跑到了外面,结果回来的时候,姑娘早就走了。姑娘给媒人留了一句话:“他要是看不上我,直接说就行了,何必这样伤人自尊呢?”
第二次相亲,姑娘是个小白领,收拾得很精致,就像《我愿意》里的李冰冰一样可人。姑娘谈吐也非常不俗,聊的都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蝴蝶夫人》之类的话题。他被吸引了,认真地听着,可悲剧又一次发生,他真的太困了,听着听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又剩下了独自一人。姑娘用口红在他面前的餐巾纸上写了两个大字“土鳖”,把他当成徒有其表的暴发户了。
第三次总算没掉链子,他关了电话,认真地陪姑娘吃了一顿烛光晚餐,还去看了一场电影,在街头好好享受了城市夜景的浪漫。双方非常满意。几个星期后,他答应带姑娘去三亚看海,姑娘在机场左等右等,却一直不见他人,手机也关机。姑娘气愤地回到公司找他,却被秘书告之他去了加利福尼亚州签合同,现在正在飞行的途中。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事情遇到了一些障碍,他夜以继日地处理,两个星期后,他总算弄完了一切,忽然才想起来和姑娘的约定。等他飞回家后火速去找姑娘,人家已经和一个普通小伙子在一起了。原来,以前这小伙子就一直追求着姑娘,姑娘却一心一意攀高枝,想飞上枝头当凤凰,找到他喜不自胜,可相处过后,还是觉得经济适用男更适合自己。因为经济适用男是绝对不敢放她鸽子的,土豪虽好,却不实用。就这样,他又一次被爱情无情地“抛弃”了。
卢森觉得自己真的不适合谈恋爱。感情是需要付出的,没有哪个姑娘会喜欢一个有钱,但却忙得连吃饭都在对面打盹的男人。在他的世界里,没有姑娘、没有爱情,更没有婚姻,有的只是无休无止的客户和生意。
卢森说:“不赚钱怎么办呢?公司有几千口人等着吃饭,一着不慎就会全盘皆输,这么多年来,我积累的所有财富都会烟消云散,我的家人又会全部回到赤贫的生活里。我受穷受怕了,真的怕那种一个月都在吃酱油拌饭的日子。而且,做了企业,就像穿上了红舞鞋,再也停不下来了。”
有些男人天生就是赚钱机器,是事业达人。他们的一生都为了赚钱和事业而活,至于其他,女人、婚姻、家庭,统统让道。
卢森就是这样的男人。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卢森感觉自己天生就不适合结婚。他是为事业而生的,于是,他做出了一个决定,那就是终身不婚,省得害了人家无辜的姑娘,耽误人家的一辈子。至于以后怎么办,他说,可以把哥哥的儿子过继一个过来,孩子长大了当继承人,这样家产也不会落到外人手里。
世界上的幸福有许多种:有人享受天伦之乐,有人享受众星捧月,还有人享受自由无牵绊……卢森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潇洒漂亮,他的幸福,只是与婚姻无关罢了。
婚姻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李锐 女 41岁 总经理
“在经历了爱情以后,还有大部分生命留下,那些生命属于我自己。”——李碧华
有时候,上帝给你许多菜,却不给你盘子;等他给了你盘子,却不给你菜了。
世界上的事情,真的没有十全十美。
从前,我是只丑小鸭。在学校里,我学习中等、相貌中等、身材中等,就连眼睛都是不大不小。从来没有人注意过我,所以我也没有早恋过。大学四年,宿舍里上演了无数次卿卿我我的恋爱戏码,形单影只的我,只好到图书馆去打发时光。除了学习,我还能做什么呢?无心插柳柳成荫,我竟然考上了硕博连读。这一次,我破天荒地成了一个大新闻。
以我这样的资质,硕博连读真的是很吃力的。我把时间都用在了读书上,根本没有时间谈恋爱。等我博士毕业的时候,以前大学同学的孩子都上幼儿园了。我被分配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这家企业的负责人非常有魄力,我在那个单位干了不到一年,他就把我提拔成了组长,一年后,又把我提拔成项目负责人……五年时间不到,我已经是公司的副总了。一个长相平庸,扔到人堆里都找不到的女人,就算攀升速度再快,别人也不会觉得其中有什么“潜规则”,而我,出色的业务能力本来就让单位的人刮目相看。至此,我的事业已经全面开花。在全中国房价差不多最高的北京,我住着一百平米的房子,开着三十多万的车,可以算得上一个准成功人士了。
只是,完成这一切的时候,我已经35岁了,很不幸的,成了人们所说的“败犬女王”。
在北京,有许多像我这样的女人,自己条件非常优秀,但却一直单身。
因为,没有相应的男人来和我们匹配。
我也曾试图通过婚介来认识男人,来解决自己的终身大事,可见到的都是极品:年龄基本都在50岁以上,不是头上“两边铁丝网,中间溜冰场”,就是满脸褶子夏天可以夹死蚊子。我埋怨中介公司给我介绍的对象太次,谁知公司的小姑娘说:“人家要是又年轻又帅还有钱,谁找你啊,小姑娘大把大把的好不好?要不,我给姐姐找个小白脸?”
虽然话说得难听,但实质就是这样的。别说是年轻的,即使是年纪大的,只要有钱,什么样的年轻姑娘招不来,没钱的,我也看不上啊。
我想起了那个理论:A男配B女,B男配C女,C男配D女,剩下的就是D男和A女了。可我愿意找个D男吗?
说真的,我在业界也算小有名气,走出去也是有头有脸的人,老公,怎么能随便找呢?我身边打交道的男性,非富即贵,可他们对我,敬而远之,就算找情人也轮不到我,因为我一不漂亮,二不年轻,要说优势,也就是事业还算成功,有点小钱。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他很年轻,才20出头,长得很秀气,虽然只是个保安,可气质却很高贵,别人穿保安制服看着很猥琐,而他却能穿出英伦王子的气场。刚开始的时候,是他帮我提东西,嘴巴很甜,总是姐长姐短的。一天晚上,我喝多了回家,家里的电忽然没了,我打电话给物业让保安给我送一张备用电卡,当时他来了,帮我插好电,看我喝多了又细心地帮我倒了一杯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放在床头。我当时忽然心潮澎湃,就抱住了他,该发生的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他确实是个很让人销魂的男人,跟他在一起,我很满足。和我地位相等的男人,如果长得这么帅,压根是不会看我一眼的。可是他不一样,他很崇拜我,觉得我很有本事,觉得我高高在上像女王一样。刚开始,我很享受这种感觉,一个年轻英俊的男人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的满足感。他常常跑到我家来,给我做饭、打扫屋子、洗衣服,我回家的时候就放好热水,给我洗澡、按摩,然后和我亲热。我感觉如果就这样过下去也没什么不好的,一个这么强壮、俊美的男人陪着我,就算他不赚钱,那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我改变了想法。
一次,完事后,他大汗淋漓地把我搂在怀里,支支吾吾了半天,从齿缝里挤出几个字:“姐,你能借我点钱吗?”
我问:“多少?”
他说:“5万。”
他说,他父亲生病了,是很严重的病,可能需要手术和化疗。可是他工作了没几年,保安工资又很低,根本没有积蓄。他说他也是没办法才向我开口的,说着说着眼泪就流了下来。
其实我完全可以直接给他。但是我想测试一下,我想赌一把,我想知道他到底是为了钱和我在一起,还是因为喜欢我。我说:“我没钱。你看,我有房子,有车子,但是这些都是贷款买的,银行里欠着几十万呢,我可能到了50岁,才能全部还完。我的生活,只是表面风光。”
他说:“那,少一点,有没有?2万。”
我狠着心摇摇头。我想,如果他没要到钱,但却不恼怒,我就会马上给他10万。可我万万没想到,他忽然把我推开,从床上跳了起来,喊道:“你骗我,你怎么可能连5万块钱都没有?我那天还听见你打电话,让别人给你卡里打50万呢。”
确实有这回事,那是我的销售回扣,可是,我死活没承认。我说:“那是公司的钱,不是我私人的。所以我没有权限给你,更拿不出来。”
这下,他彻底暴跳如雷。他指着我的鼻子说:“你骗我!我不管,我这么年轻,陪了你这么久,难道不值5万块钱吗?你要是不给我,我就在院子里说你和我的事儿,我还有你光着身子的照片呢!”他赤裸的样子,真的很丑陋。
我自认倒霉,只好给了他5万块钱。看他喜滋滋数钱的样子,我只感觉到一阵恶心。为了避免他无休止地敲诈我,我很快卖掉了那套房子,搬了家。我再也不想跟这个男人有任何瓜葛,不,应该说,我再不想跟任何男人有瓜葛了。
既然,优秀的男人我已经找不到,只能找这些比我差的,那我宁可一辈子单身一人。别人在大树底下好乘凉,我自己栽树,自己乘凉,也不允许别人到我的树下来乘凉。好的婚姻,应该是两个人互相促进、互相成就,而不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上寄生,消耗对方。这样的婚姻,甚至爱情,我都不要。
别人说,我这是高不成,低不就。我不管,我只是不想让自己的一生那么难受。说真的,婚姻和爱情,真的不是生活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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