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为解决台湾问题,进行了长期的不懈的努力。在对台方针政策上经历了以下两个时期。
“解放台湾”的时期。1949年3月15日,新华社发表社论《中国人民一定要解放台湾》,第一次提出了“解放台湾”的口号。1949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表的《告前线将士和全国同胞书》明确提出1950年的任务就有“解放台湾”。但是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海军第七舰队进驻中国台湾海峡,人民解放军为了“抗美援朝”而被迫放弃解放台湾的计划。朝鲜战争结束后,1954年7月,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再次向全国人民提出了“解放台湾”的任务。9月3日,人民解放军开始炮击金门。12月,美蒋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1955年1—2月,人民解放军解放了一江山岛和大陈岛。以上为“武力解放台湾”的阶段。
1955年5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从此,进入“和平解放台湾”的阶段。1963年,周恩来将中国共产党的对台政策归纳为“一纲四目”。“一纲”即台湾必须统一于中国。“四目”为:(1)台湾统一于中国后,除外交必须统一于中央外,台湾之军政大权、人事安排等悉委于蒋介石;(2)台湾所有军政及经济建设一切费用不足之数,悉由中央政府拨付;(3)台湾的社会改革可以从缓,必俟条件成熟并尊重蒋的意见,协商决定后进行;(4)双方互不派特务,不做破坏对方团结之举。
“和平统一”的时期。1978年12月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发表的《公报》,关于台湾问题,首次以“台湾回到祖国怀抱,实现统一大业”来代替以前的“解放台湾”的提法。从此,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转变到“和平统一”的时期。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告台湾同胞书》,把这个新的对台方针进行了宣示。1981年9月30日,叶剑英对新华社记者发表了谈话,阐述了台湾回归祖国、实现和平统一的九条方针政策,被称为“叶九条”。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首次提出以“一国两制”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进一步阐述了实现台湾和祖国统一的六条构想,被称为“邓六条”。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提出了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八项主张,被称为“江八条”。1993年8月、2000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分别发表了关于台湾问题的两个白皮书《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把中国政府关于台湾问题的见解与方针政策,公之于世。
通过以上讲述,我认为纵观中国历史上的台湾问题,可以说为时四百余年,经历了四个时期、四届政府。延续至今,中国政府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最新方针,就是2005年3月4日胡锦涛主席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四点意见:(1)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2)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3)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4)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又被称为“胡四点”。
关于台湾问题,最后发表个人的看法。作为历史学的研究者,我在这里只提供给大家一个自己的总的看法,就是:从历史上来看,台湾问题的形成非常复杂,解决的任务也十分艰巨。说它形成之复杂,由于它是由内外因素综合而形成的,而总的来说,外国影响是形成台湾问题的主要因素,而且主要是美、日两国,但是,也不能排除中国内部的因素。说它解决任务之艰巨,但也要看到清朝初年和抗战后期,中国政府同样迅速、成功地解决了台湾问题。此外,两次中日战争期间的台湾问题也是很好的例证:晚清时期,中国甲午战败,被迫签约割让台湾;抗日战争后期,中国胜利在望,台湾的光复也水到渠成。两次中日战争,一败一胜,在解决台湾问题上表现得非常鲜明。总之,历史可以告诉我们的是,只要中国国力强盛,就可以解决台湾问题。
最后,我要再次感谢此次讲座主办方的邀请和同学们的倾听!
(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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