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更进一步的研究,本福特发现,只要统计的样本足够多,同时数据没有特定的上限和下限,则数据中以1为开头的数字出现的频率是0.301,这说明30%的数字都以1开头。而以2为首的数字出现的频率为0.176,而以3打头出现的频率为0.125,往后出现的频率依次减少,9出现的频率最低,只有4.6%。这就是著名的“本福特定律”,也叫做“第一数字定律”。
该定律告诉人们在各种各样不同数据库中每个数字(自然数从1到9)作为首个重要阿拉伯数字的使用频率。除数字1始终占据接近1/3的出现频率外,数字2的出现频率为17.6%,3出现的频率为12.5%,依次递减,9的出现频率是4.6%。在数学术语中,这一数学定律的公式可以表示为F(d)=log[1+(1/d)],此公式中F代表使用频率,d代表待求证数字。
除了对数表,本福特对数字又做了更深一步的研究,他对其他类型的数据进行了统计、调查,发现各种完全不相同的数据,比如人口、死亡率、物理和化学常数、棒球统计表、半衰期放射性同位数、物理书中的答案、素数数字以及斐波纳契数列数字中均有这一定律的身影。换句话说,也就是只要是由度量单位制获得的数据都符合“第一数字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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