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登基以后,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办公,接见大臣,批阅奏章,一直忙到深夜,没有休息,也不讲究文化娱乐。他兢兢业业,一心想着如何巩固统治,使朱家王朝得以万世长存。
明朝刚刚建立时,社会矛盾还很尖锐。由于那些旧地主和战争后涌现出来行政机构的改革,首先要从地方上入手。元朝的行中书省是从大都的中书省分离出来的,它总管一省的行政、军事和司法,职权很大,后来四方起兵,中央根本指挥不动,俨然一个独立的王国。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首先宣布废除行中书省。分别设立承宣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和提刑按察使司,分管行政(包括财政)、军事和司法,分别担负行中书省的职责,三者分立又互相牵制,皆直接听从朝廷的指挥,便于中央的控制。防止了地的新地主拼命追求土地和财富,并用隐瞒土地和丁口等等办法,逃漏赋税徭役,把负担转嫁给农民,功臣宿将也倚仗权势,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刚刚缓和下来的阶级矛盾又日趋激化,小股的农民起义不断发生,再加上统治阶级内部的各派系势力互相争权夺利,北方元朝的残余势力经常南下骚扰,东南沿海又有日本倭寇的侵扰活动,政治局势动荡不安,封建统治很不稳定。针对这种状况,朱元璋大力强化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加强对内镇压敌对势力,对外保卫国土的力量。
明初时期的官僚机构基本上沿袭了元朝的制度,经过几年的统治实践,朱元璋逐渐认识到其中的弊病,认为这种体制很不理想,特别是中书省的丞相,权力过大,容易产生擅权专恣,皇权旁落的弊端,于是朱元璋决心进行改革。方权力过重。接着,又进行了中央行政机构的改革。中央机构改革的重点是废除丞相制。明初中书省负责处理天下政务,地位最高。其长官为左、右丞相,位高权重,丞相极易与皇帝发生矛盾,明朝时以胡惟庸任相后最甚。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有人告发中书省丞相胡惟庸的不法行为,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将他抄家灭族,宣布撤销中书省,罢除丞相,并相应提高吏、户、礼、刑、兵、工等六部的地位,由六部分理朝政,直接对皇帝本人负责。这样,丞相的职权实际上就由皇帝来兼使,各行省的权力集中到中央之后,也就都集中到皇帝一个人的手里,朱元璋成了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君主之一。
在军事上,原来设有大都督府,统领全国所有卫所的军队。后来,朱元璋觉得大都督府的权力太大,在废除中书省的同时,朱元璋又废除了管理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将其分为中、左、前、后、右五军都督府,分别统领所辖的卫所军队,并和兵部互相牵制。并规定都督府只管军籍和军政,而由兵部掌握军令的颁发权和军官的铨选之权,若遇到战争,调遣军队和任命将帅均由皇帝决定。在皇帝作出决定之后,兵部发出调兵命令,都督府长官奉命出为将帅,带领所调集的军队出征。一旦战事结束,将帅即需交还将印,回到原职办事,军队也立即回归原来的卫所。经过这一改革,军权也集中到皇帝一个人的手中。但是朱元璋对将领们还是放心不下,觉得他们毕竟不是朱家皇室的人,未必可靠。他又实行分封藩王的制度,把他的儿子们封到各个重要的城市中去做亲王,用以监视驻守各地的将领。这些藩王都拥有一支护卫兵,少则三千人,多的达到一万九千人。他们还拥有指挥当地卫所守镇兵的大权,遇到紧急的事情,封地里的卫所守镇兵,在接到盖有皇帝御宝的文书的同时,还必须有亲王的令旨,才能调动。
(二)打击贪官
在强化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统治的同时,朱元璋还严厉整肃吏治。元末吏治的腐败,激起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这给了朱元璋深刻的教训。
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元朝贪官污吏的敲诈勒索,他的父母及长兄死于残酷剥削和瘟疫,自己被迫从小出家当和尚。他说:“老百姓的力量是可怕的。如果当权者办事不当,上违天意,下失民心,发展下去,天怒人怨,没有不灭亡的。”上就成为皇帝在地方的军权代表,他们代替皇帝监视各地的将领,起到屏藩王室,翼卫朝廷的作用。
经过一番改革和经营,朱元璋把全国的军政大权都集中到中央,最后统一归皇帝一人掌握,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了高峰。朱元璋认为这套严格的统治制度,是确保朱家王朝“万世一统”的最好制度,特地编写制定了一部《皇明祖训》,要求他的子孙必须世代遵守,不可加以改变。
中央的监察机关原来称为御史台,朱元璋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把它改为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都察院的职权是监察百官,辨明冤枉,凡有大臣奸邪、小人构党、擅作威福、扰乱朝政,或者贪污舞弊、学术不正、变乱祖制者,都要随时检举弹劾,十三道监察御史在朝监督一切官僚机构,出使到地方则是巡按、清军、提督学校、巡盐、巡茶、巡马、监军等,他们的官阶只有七品,但是他们什么所以,在他参加起义队伍后就发誓:一旦自己当上皇帝,先杀尽天下贪官。朱元璋即皇帝位后没有食言,果然在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矛头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贪官污吏。他召见文武百官,对他们宣布:“我从前在民间时,看见州县的官吏大多不爱惜百姓,他们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对民间的疾苦无动于衷,我的心里恨透了。如今要严肃法纪,发现贪官污吏和虐待百姓者,坚决治罪,决不宽恕。”话都可以说,什么大官都可以告发。特别是巡按御史权力更大,他代表皇帝出巡,按临所至,小事立断,大事也可直接奏请皇帝裁决。此外,在中央还设有六科给事中,负责监督六部官吏,并与都察院互相纠举。这些“天子耳目风纪之司”,起着为皇帝排除异己的鹰犬作用。
明政府制定了许多法律章程,对各级官吏的职权、任务以及应当遵守的事项,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对官吏的违法乱纪行为,也定出了具体的惩处办法。朱元璋对贪污的官吏的处罚是非常严格的。例如朱元璋规定对贪污六十两银子以上的官员格杀勿论。当他发现御史宇文桂身藏十余封拉关系拍马屁私托求进的信件后,立即派人对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从上到下贪污腐败现象极其严重,他龙颜大怒,立即诏令天下:“奉天承运,为惜民命,犯官吏贪赃满六十两者,一律处死,决不宽贷。”并称:从地方县、府到中央六部和中书省,只要是贪污,不管涉及到谁,决不心慈手软,一查到底。
朱元璋敢于从自己身边“高干”开刀。胡惟庸是凤阳定远人,洪武五年(1372年)由右丞相升任左丞相。胡惟庸在被罢官之前,仗着自己的丞相地位,骄横跋扈,专恣擅权,朝中生杀罢黜之事,他往往不待奏闻即自行决断。内外诸司的奏章,他必先行拆阅,于己不利的即藏匿不报。他还大肆结党营私,排斥异己。朝廷内外的势利之徒,竞相向他贿赂,奔走于他的门下,形成一个势力集团,威胁皇权。此外,他私自收受的金帛、名马、珍宝、器玩不可胜数。开国大将蓝玉,居功自傲,私蓄奴婢数千人,恃势横暴,在军擅自罢免将校,进止自专,不听命令,北征回来,夜过喜峰口,守关将士未及时开关迎纳,他纵兵毁关而入。明政府明令禁止贩卖私盐,他令家人私行贩卖,破坏盐法。他侵占东昌民田,御史按问,他竟下令驱逐御史。功臣宿将的腐化堕落,妨碍着统治效能的提高。1378年,朱元璋决定对中书省采取行动。
一天,胡惟庸的儿子骑马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结果跌落马下,被一辆过路的马车轧了,胡惟庸将马夫抓住,随即杀死。朱元璋十分生气。十一月又发生了“占城贡使”事件。占城贡使到南京进贡,把象、马赶到皇城门口,被守门的太监发现,报与朱元璋,朱元璋大怒,命令将左丞相胡惟庸和右丞相汪广洋抓进监狱。但是,两丞相不愿承担罪责,便推说接待贡使是礼部的职责,于是,朱元璋便把礼部官员也全部关了起来。
两相入狱,御史们理解了皇上的意图,便群起攻击胡惟庸专权结党。于是,1380年,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的罪名处死了胡惟庸和有关的官员,同时宣布废除中书省,以后不再设丞相。
明初的中书省下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大量留用元朝的旧官吏,以及一些靠造反起家的功臣。可他们有恃无恐,贪赃枉法。朱元璋决意对这些官员进行惩处。
洪武十五年(1382年),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预先于空白报表盖印然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营私肥己,贪污财物。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副长官打百棍边疆充军。三年后,又查出户部侍郎郭桓和各司郎中、员外郎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采取多收少纳、捏报侵欺手段,贪污国库物资,折合粮食达两千四百万石的犯罪事实。他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各省、府、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一时几万贪官人头落地,受到不同程度处理的人就更多了。洪武二十五年,户部尚书赵勉伙同老婆内外受贿十几万银两东窗事发,结果夫妻二人双双成了刀下鬼。
洪武十六年(1383年),刑部尚书开济接受一死囚家贿银万两,用另一死囚做替死鬼。他还勒索其他罪囚家人钱物,并导致一家二十口人全部自杀的悲剧。洪武十九年,刑部郎中、员外郎受贿虚报死亡并私放两死囚。这些大贪官都被朱元璋斩首。洪武十八年(1385年),工部许多官员借营建宫殿之机,虚报工匠、工役人数和天数多领工银,发放时克扣工钱以便私吞银两。朱元璋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就查处了侍郎韩铎、李桢贪污受贿案,并且带出了中央专门派去监督工部的工科给事中。兵部侍郎王志把征兵之机当做生财之道,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二十三万两。朱元璋把他也送上了断头台。洪武十九年(1386年),礼部侍郎章祥伙同员外郎辛钦,竟然私自侵吞皇帝赏赐公主婚礼的银两,也被朱元璋拿了个正着。朱元璋为了监督各级官吏行为,专设都察院御史和六科给事中职位。然而这些监督部门也被腐化了。洪武十九年,都察院御史刘志仁奉命去淮安处理一宗案件。到达后他故意拖着案子不审,吃了原告吃被告,勒索两家许多钱物,还诱奸良家民女,后被朱元璋处死。朱元璋又查出六科有六十一个给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受贿行为,于是一一做了处理。
朱元璋发明“剥皮实草”的残酷刑法处置贪官。一天,朱元璋在翻阅一批处死贪官的卷宗时突发奇想:百姓痛恨的贪官一刀斩首太便宜了他们,何不采取挑筋、断指、断手、削膝盖等酷刑?他还创造了“剥皮实草”刑法,把那些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都设有的“皮场庙”剥皮,然后在皮囊内填充稻草和石灰,将其放在被处死贪官的公堂桌座旁边,以警示继任之官员不要重蹈覆辙,否则,这个“臭皮统”就是他的下场。这种触目惊心的举措震慑了一批官员,使他们行为大为收敛。
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干部决不姑息迁就。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然而洪武十九年,他派出大批进士和监生下基层查勘水灾,结果有一百四十一人接受宴请,收受银钞和土特产品。朱元璋在斩杀他们时伤心得连连叹气。
朱元璋制定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以近两年时间编纂的《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了他对贪官的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作为开国之君的朱元璋,“人在政举”,借助自己的崇高威望,以极其残酷的法律严惩贪官污吏。其决心之大、力度之强、措施之精确,起到了强烈震慑作用。朱元璋从登基到驾崩,他的“杀尽贪官”运动贯穿始终,从没有减弱,但贪官现象却没有根除。他晚年只能发出“为何贪官如此之多,早晨杀了,晚上又生一拨”的哀叹。
另外,朱元璋还采取了一些抑制豪强的措施。豪强地主占有大量的土地,在乡里横行霸道,欺凌百姓,是造成社会动荡的一个重要因素。朱元璋几次下令把江南的富户迁到中都凤阳或者京师。如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迁徙天下富民五千三百户到京师,后又移富民一万四千三百余户以实京师。迁到京师的富户,还被强迫承担各种差役。据说修筑南京城的时候,朱元璋下令富豪沈万三出资修建城墙的一半。这些豪强地主迁离乡土,减少了当地百姓所受到的欺凌和压榨。
朱元璋的这些措施,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并使社会矛盾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和,政治局面也日渐趋于安定。他希望这种安定的局面能够长期保持,不再发生动荡。每日黄昏,便令专人在道路上敲打木铎,高声呼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个安生理,毋作非为!”五更时,又派专人在城门谯楼上吹起号角,高声唱道:“创业难,守成又难,难也难!”
(三)诛杀功臣
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发后,朱元璋即以胡惟庸案为武器,将胡惟庸的罪名逐步升级,由擅权枉法到私通日本,再升级到私通蒙古,最后发展到串通李善长谋反,朱元璋以专权枉法之罪杀了胡惟庸后,把与胡惟庸有亲戚、同乡、故旧或其他关系的臣属加以连坐株连,以致最后受牵连而被杀者达三万多人,最后太师韩国公李善长也受牵连,77岁的李善长全家被杀。
接着,朱元璋又于1393年杀掉功臣蓝玉。蓝玉是明朝开国大将,被朱元璋封为凉国公。1391年,四川建昌发生叛乱,朱元璋命蓝玉讨伐,临行前,朱元璋面授机宜,命蓝玉手下将领退下,连说三次,竟无一人动身。然而蓝玉一挥手,他们却立刻没了身影。这使朱元璋下决心要除掉蓝玉。1392年的一天,早朝快结
束时,锦衣卫指挥使参奏蓝玉谋反,朱元璋随即令人将其拿下,并由吏部审讯。当吏部尚书詹徽令蓝玉招出同党时,蓝玉大呼:“詹徽就是我的同党!”话音未落,武士们便把詹徽拿下,审判官们目瞪口呆,不再审了。三天后,朱元璋将蓝玉杀死,抄斩三族,并连坐族诛和蓝玉关系较为密切的将帅一万五千人。胡、蓝两案,前后共杀四万人。两个大案之外,其他的开国功臣,包括朱元璋自己的亲侄子朱文正、亲外甥李文忠等,也分别以各种罪名被加以诛戮,只有少数人侥幸逃脱了被杀的厄运。
对于朱元璋的滥杀,皇太子朱标深表反对,曾进谏说:“陛下诛戮过滥,恐伤和气。”当时朱元璋没有说话。第二天,他故意把长满刺的荆棘放在地上,命太子拣起。朱标怕刺手,没有立刻去拣,于是朱元璋说:“你怕刺不敢拣,我把这些刺去掉,再交给你,难道不好吗?现在我杀的都是对国家有危险的人,除去他们,你才能坐稳江山。”然而朱标却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朱元璋大怒,拿起椅子就扔向太子,朱标只好赶紧逃走。
(四)加强控制
为了加强对臣民的控制,在地方上,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巡检司遍设于全国各府县的关津要冲之地,专门盘查过往的行人,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军民的行动一概限制在百里之内,如走出百里之外,必须事先请领路引,巡检司才能让他通过关津。
由于朱元璋是开国皇帝,明初皇帝的力量比较强大,到了明朝中后期文官的力量才变强大起来。朱元璋利用特务机构,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遍布朝野,暗中监视。洪武十五年(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前身是拱卫司)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审问和处罚犯人。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禄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
吏部上书吴琳告老还乡后,朱元璋曾派特务到他家乡侦察他的活动,见一个农民模样的人从小凳上站起来,下稻田插秧,问道:“这里有个吴尚书,在吗?”那人拱手回答:“吴琳便是。”这个特务回去报告,朱元璋听了很高兴。博士钱宰被调到南京编纂《孟子节文》,罢朝回家,信口吟诗曰:“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在旁监听的特务向朱元璋报告了这件事。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对钱宰说:“昨天作的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你啊,改作‘忧’字怎样?”钱宰一听,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磕头谢罪。有一次,大学士宋濂在家请客,特务立即向朱元璋报告。第二天宋濂上朝,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吃的什么菜肴?”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朱元璋笑了笑对宋濂说:“说得都对,你没有骗我。”
有的时候,朱元璋还亲自出马,对臣僚搞特务侦察。弘文馆学士罗复仁秉性耿直,能言善谏,但因为他原来是陈友谅的部下,朱元璋对他很不放心。有一天,朱元璋想看看罗复仁在家干什么,就亲自跑到城郊罗复仁的家中去私访。罗复仁正在粉刷他的几间破房子,他见到朱元璋到来,忙叫妻子抱过来一个小凳让朱元璋坐。朱元璋见状,把他夸奖了一通,说:“贤士怎么能住这样破烂的房子?”于是朱元璋下令赐给他一座城里的大宅第。
(五)兴文字狱
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规定以八股文作为取士的标准,以“四书”“五经”为题,不允许有自己的见解,必须依照古人的思想。
同时,对于不肯合作的地主知识分子,朱元璋则想尽办法加以镇压。
明朝建立后,有一部分地主阶级文们住在何处?”他们回答说:“红寇乱时,避居在福建、江西两省交界处。”朱元璋大怒,认为他们把红巾军骂作红寇,影射攻击他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得的天下,下令把他们押回原籍处死,并规定今后士大夫凡是不肯为君主效劳的,一概“诛其身而没其家”,通通杀头抄家。后来,朱元璋又逐步加强思想统治,制造了一系列的文字狱,屠杀了一大批因为文字触犯禁忌的地主文人。
朱元璋出身贫寒,并且早年做过和人认为朱元璋是发迹于起义军的贫苦农民,不配当坐金銮殿的皇帝,不肯同他合作。还有些在元朝做过大官的地主文人,因为怀念旧主的恩情,“身在江南,心思漠北”,不愿意为新朝廷效劳。他们采取自杀、自残肢体、逃往漠北或者隐居山林等各种办法,拒绝明朝的征调,不肯出来做官。朱元璋便使用各种严刑酷法,严厉加以镇压。贵溪儒士夏伯起叔侄两人,斩断手指,拒不出仕。朱元璋把他们抓来审讯,问他们:“过去世道动乱的时候,你尚,所以十分忌讳“光”“秃”等字眼,就连“僧”也不喜欢,甚至连和“僧”读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样厌恶;他曾参加过红巾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有好多人因此送命,如浙江府学林元亮替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其中有“作则帝宪”一语;杭州府学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元璋便硬说文中的“则”是骂他做“贼”,“光”是光头,“生”是僧,是骂他做过和尚。据说,有一年元旦夜里,朱元璋外出,发现一则灯谜:上画了一个女人,手里抱着一个西瓜,坐在马背上,其中马蹄画得特别大。对此,朱元璋大怒,认为这是暗讽马皇后是个大脚,于是即命查缉,将作灯谜的人杖责至死。状元张信奉训导诸王子时用了杜甫的诗句“舍下笋穿壁”为字式,竟也惹得朱元璋大发脾气,说他是讥笑天朝,下令处以腰斩之刑。
文字狱从1384年一直延续到1396年,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
(六)休养生息
明朝建立伊始,中华大地经过近二十年战乱的破坏,田地荒芜,经济凋敝,到处是破烂不堪的景象。河北平原遭受战争的破坏最为严重,很多地方道路阻塞,积骸成丘,人烟断绝。文化一向比较发达的汉中地区,也是荒草丛生,虎豹啸吟。往日的繁荣胜地扬州,被朱元璋的军队攻占之后,城中仅余居民十八家。人民力竭财尽了,地主贵族难以榨取地租,封建政府的税源也近于枯竭。面对此情形,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朱元璋下决心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刚称帝不久,外地州县官来朝见,朱元璋对他们说:“天下初定,老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现在重要的是休养生息,让他们生产。”他要求各级官吏把“田野辟,户口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规定官吏的考核都要上报农桑的治绩,违反的要降职、处罚。
农业是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受到朱元璋的特别重视。在封建时代,恢复和发展农业的主要措施是奖励垦荒和实行屯田。经过元末的农民战争,不少官僚地主死亡逃散,他们霸占的土地有的回到了农民的手中,有的则荒废了。朱元璋下令,凡是战争中抛荒的田地,被他人耕垦成熟的就成为耕垦者的产业,如果原来的田主回来,则由官府另外拨给同等数量的荒地作为补偿。这实际上是对农民在战争中取得的胜利果实的一种承认。
对那些无主的荒地,朱元璋则鼓励农民积极开垦。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接受大臣建议,鼓励开垦荒地,并下令:各处荒芜的土地,允许百姓开垦,永为业田,并且全部免三年租税。他还采取强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垦荒者,由政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规定免税三年,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还规定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必须栽种桑、棉、麻各半亩,有田十亩以上者加倍种植。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过了两年,又规定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授予无业的农民耕种,每户十亩,另给菜地二亩,有余力多种的,则不限亩数,并全部免除徭役三年。后来还规定,在陕西、河南、山东、北平等布政司以及凤阳、淮安、扬州、庐州等府,允许农民尽力开垦荒地,官府不得征派赋税。许多逃亡的农民纷纷回乡垦荒,变成了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
此外,明朝政府还大力推行屯田。屯田包括了民屯、军屯和商屯。民屯主要是迁徙无业的农民和降民、罪徒,从地狭人稠的地区前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去垦荒屯种,由政府发给路费,有的还发给耕牛、农具和种子,三年不征赋税。如洪武三年(1370年),迁徙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的无业农民四千多人到凤阳屯垦,又迁徙沙漠遗民三万二千余户到北平屯种,还迁徙山西泽州(今山西晋城县)、潞州(今山西长治)民到河北。整个洪武时代,屯垦的移民总数估计达到几十万户,他们后来大多也变成了小自耕农。
军屯由卫所军队管理。明军士屯守比例是: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内地军队二分守城,八分屯田。每个军士由政府拨给五十亩土地,并提供种子、耕牛和农具,屯田的头几年不必纳税,后来每亩地交税一斗,其余的收获物留本卫所作为军粮。明朝初年全国有一百多万军队的军粮,大部分出自军屯的收入,朱元璋曾自夸说:“我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商屯是军屯的一种补充。开始,明朝政府实行“中盐法”,令商人运粮到边境的卫所,然后发给价值相等的盐引,商人再持盐引到产盐区领取食盐,运到指定地区销售。后来,商人干脆在边塞地区招募农民垦荒,就地缴粮,以减省运费,这便出现了商屯。军屯和商屯的发展,使边境大量的荒地得到了开发,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
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朱元璋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和赈济灾荒。在即位之初,朱元璋就下令:凡是百姓提出有关水利的建议,地方官吏须及时奏报,否则加以处罚。后来,又特地指示工部大臣:“凡是陂、塘、湖、堰可以蓄水泄水、防备旱涝的,都需根据地势加以修治。”明洪武年间,兴修了许多大规模的灌溉工程,有的工程投入人工达数万,可灌溉田地万顷至数万顷。如洪武六年(1373年)疏浚开封府自小木到陈州沙河口18闸,投入人工达到25万,两年后疏浚泾阳洪渠堰,可灌溉泾阳、三原、醴泉、高陵、临潼一带田地200余里。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治理定海、东湖,可灌田数万顷;次年开凿溧阳银墅东坝河道4300多丈,从嘉兴等州调集民工多达359700人。更重要的是督促各地的官员组织劳力,利用农闲时期,大力修建中小型水利工程。例如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派遣国子监生分赴全国各地,督促吏民兴修水利。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全国共开塘堰大约40987处,疏通河流大约4162道,陂渠堤岸5048处,成绩卓然。朱元璋在位不过31年,就修建了这么多的水利工程,这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另外,朱元璋还很注意对水利工程的保护。明朝的法律规定,对盗决河防陂塘者都要处以重刑,负责水利的官员不修河防或者修治不及时的,也要处刑。
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朱元璋还采取措施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元朝的农民对地主存在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法律规定佃户见地主要行仆人对主人之礼,地主打死佃户只需杖一百七十下的刑罚,再交纳烧埋银五十两,便可了事。明政府规定,佃户见地主行小辈对长辈之礼,并取消了元朝法律中关于地主打死佃户只需杖一百七十下、征烧埋银五十两的规定。农民对地主的依附关系,有了一定的松弛。元代蓄奴的风气很盛行,权贵勋戚都拥有大量的奴婢、驱丁,有的多达数千名。在元末农民战争的风暴中,不少奴隶摆脱了主人的束缚,赢得了自由,但也有一些农民因为饥荒又沦为奴隶。朱元璋下令,凡是在战乱中被迫为奴的,主人必须立即释放,恢复他们的自由民身份。并下令由政府出钱,赎还因饥荒而典卖的男女。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仅河南布政使司即赎还了开封等府典卖为奴的男女二百七十四人。明朝法律还规定:功臣之家蓄养的奴婢不得超过二十人;庶民之家不得养奴,否则要受到杖一百下的刑罚,并将奴婢放还为民;凡收留人家迷失的子女、在逃的子女卖作奴婢,或冒认自由民为奴婢的,都要处以重刑。
在改善农民地位的同时,朱元璋又设法减轻农民的负担。因为朱元璋出身农民,深知灾荒给农民带来的痛苦,在他即位后,常常减免受灾和受战争影响的地区农民的赋税,或给以救济。通过元末农民战争,朱元璋深深地认识到对百姓如果榨取过甚,就会激起强烈的反抗。朱元璋即位后,他反复强调,要把赋税徭役的征派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取之有制,用之有节”,不可只顾眼前的利益,竭泽而渔,把老百姓榨得一干二净。明初制定的服役法,规定民田一般亩征税粮五升三合五勺,按当时亩产最低一石而言,为三十税一。徭役一般是有田一顷出丁夫一人,每岁在农闲时赴京师服役三十日,比元末也减轻许多。由于经过长期的战乱,元代的户口和土地簿籍已经大部分丧失,保存下来的也同实际不相符合。地主便乘机隐瞒丁口和田产,逃漏徭役和赋税,把负担转嫁到农民身上。官吏也上下其手,乘机舞弊贪污,额外地加重农民的负担。朱元璋下令在全国普遍清查户口,丈量土地,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和洪武二十年(1387年)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作为征派赋役的依据。黄册编定后,又对徭役作了一番整顿。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豪强地主隐瞒丁口田产、逃避赋役的状况,使负担相对均平,从而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朱元璋还十分爱惜民力,他深知农民的辛劳,因此提倡节俭。他说:“士农工商四业之民,算农民最为辛苦。他们终年勤苦劳作,难得休息。遇到丰收年头,还可以吃饱,碰上水旱灾害,则全家挨饿。我穿件衣服吃顿饭,总要想到种地织布的艰难劳累。”因此,他比较体恤民情,注意勤俭节约,力戒奢侈,惜用民力,以便减轻百姓的负担。有个内侍穿着新靴在雨中走路,朱元璋把他训斥了一顿。另一个散骑舍人穿着一件极其华丽的新衣,朱元璋问他:“这衣裳花费多少钱?”他回答说:“五百贯。”朱元璋就说:“五百贯,这是一个数口之家的农民一年的生活费,你却用来做了一件衣裳,如此骄奢,实在是太糟蹋东西了。”他不仅要求别人节俭,对自己也是如此。他说:“所谓俭约,非身先之,何以率下?”洪武八年(1375年)改建大内宫殿,他指示左右大臣:“我现在只要求把宫殿建得坚固耐用,不追求奇巧华丽,凡是雕饰奇巧,一概不用。只有朴素坚壮,才可传之永久,使我的子孙后代世守为法。至于台榭苑囿之作,劳民费财,以事游观之乐,这是我所不为的。”还让人在墙上画了许多历史故事,以提醒自己。按惯例,朱元璋使用的车舆、器具等物,应该用黄金装饰,朱元璋下令全部以铜代替。主管的官员报告说用不了很多黄金,朱元璋却说,他不是吝惜这点黄金,而是提倡节俭,自己应作为典范。他祭祀郊庙,拜褥的褥心用红布做成;乾清宫睡觉的御床,金龙画得很淡,若有若无,与中产人家的卧榻没有多大的区别;每日早膳,只用蔬菜就餐。在他的影响下,后妃也都注意节约,穿的都是洗过几次的旧衣裳,从不过分梳妆打扮,唯恐剥伤民财。朱元璋还严格控制大规模的营建工程,地方上修建大型工程,一律要报请批准,才许动工。凡是不急需的工程,都要尽量缓建。一般工程,尽可能安排在农闲的时候进行,以免耽误农时。他还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多次下令减免赋役,遇到灾情,则赈济钞、布、粮食,帮助农民渡过灾荒。这些措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除了农业,朱元璋对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也颇为重视。朱元璋在抓农业生产的同时,特别注意抓经济作物的种植。明朝建立前,他在江南占领区就下令:凡农民有田五亩到十亩的,栽种桑、麻、棉花各半亩,十亩以上加倍,田多的按比例递加。明朝建立后又把这个命令推广到全国各地。后来,朱元璋还让户部命令全国百姓多种桑、枣、柿和棉花,每户初年种桑、枣二百株,次年四百株,三年六百株,违令的全家充军。多种棉花的免税。为了鼓励农民尽量多种,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还下令:洪武二十六年以后栽种的桑、枣、果树,不论多少,都免除赋税。经济作物的发展,特别是棉花的普遍种植,既为手工业生产提供了原材料,又促进了商业的繁荣。朱元璋还改革了元代工匠常年服役的制度。洪武十九年(1386年)规定,工匠每三年赴京师服役一次,每次三个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又制定了更加详细的工匠服役法,将工匠按照工种不同和赴京师服役的路程的远近重新编订班次,分为五年、四年、三年、两年和一年一班制,每班服役三个月,这种工匠称为轮班匠。另外一些固定在京城或各地官府做工的工匠,称为坐匠,每月服役十天。工匠在服役的时间之外,可以自由营业。在商税方面,朱元璋也作了整顿,规定三十税一,书籍农具免税,并裁撤税课司局三百六十四处。
在朱元璋“休养生息”政策的积极推动下,农民生产热情高涨。明初农业发展迅速,使得元末濒临绝境的社会经济慢慢复苏和发展起来,农业的发展尤其突出,农村的残破景象得以改观。全国的垦田面积大量增加,到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达到3874746顷,比洪武元年(1368年)扩大了一倍多。政府的粮税收入也随着增加了,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达到32789800石,比元朝一年的粮税收入增加了近两倍。随着农业的发展,手工业和商业也日趋发达。人口数也迅速上升,根据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统计,全国共有10652870户,60545812人,比元朝极盛时期的元世祖时代增加了195万户,700万人。在洪武年间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社会生产在以后的永乐、洪熙、宣德三朝继续上升,从而形成了一个“明初盛世”的局面。
(七)紧抓教育
朱元璋在创立明王朝的过程中认识到,元朝之所以灭亡,除了统治者本身的素质以外,整个社会失于教化也是一个原因。因此,一登上皇位,他就采取了一系列强制措施,兴建学校,选拔学官,并坚持把“教育工作”作为衡量地方官政绩的重要指标。
洪武九年(1376年)六月,山东日照县知县马亮任职期满,入京觐见皇帝,州里给他下的评语是“无课农兴学之绩而长于督运”。针对这个鉴定,朱元璋的批示是:农桑乃衣食之本,学校是风化之源,这个县令放着分内的事不做却长于督运,这是他的职责吗?结果,那位马县令不但没有晋升反而被“黜降”了。
除了政府官员要大力抓教育以外,朱元璋还要求直接担任教育工作的各级“教师”必须负起责任。洪武十五年四月,朱元璋任命吴颙为国子监祭酒。“国立大学”的生源一部分是公侯、功臣子弟,一部分是从全国范围内选拔出来的有才华的人,因此,对这些人的管理有很大的难度。朱元璋对吴颙说,要搞好教育必须师道严而后模范正,师道不立则教化不行,天下学校就无从效仿。意思就是要大胆管理、严格教育。然而吴老先生却没有按照皇帝的旨意办事,不到一年,因为治纪不严,放纵不爱学习的武臣子弟,朱元璋就把他罢免了。
朱元璋认为,教育不仅是以文辞为务、记诵为能,从事教育的人要关心时事,关注国计民生。洪武二十五年七月,全国各地到了任职年限的学正、教谕、训导(不同级别的教师)进京考绩,等待升迁。朱元璋借机向他们询问老百姓的生活情况,其中岚州(属山西)学正吴从权、山阴(今绍兴)教谕张恒都说不知道,声称这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的任务只是教书。朱元璋听罢十分生气,举了宋朝儒士胡瑗的例子,并说,圣贤之道是用来济世安民的,你们连民情都不知道,天天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呢?结果可想而知,这两个人被流放到边疆去了。
其实,类似的事很久以前就发生过了。洪武十二年三月二十七日,退朝之后,朱元璋召儒臣谈论治国之道,大家畅所欲言,只有国子学官李思迪和马懿沉默不语。朱元璋极不高兴,把他们给贬职了。之后,在下发给国子监的“通报””中说:身为人师,应该“模范其志,竭胸中所有,发世之良能,不隐而训”,李思迪和马懿,出身草野,现在能与皇帝议论国事,皇帝这么虚心请教,他们竟连一句话都不愿说,对皇帝尚且如此,还能指望他们尽心尽力教学生吗?
显然,对待“高级教师”(国子学官),朱元璋的标准更高了,除了关注国计民生,还要具备参政议政的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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