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回忆录-我的出版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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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人们说起某某人是干什么起家的时候,指的往往是他最早从事的行当。提起我来,大多认为是干报业起家的。一九三〇年半工半读时,我确实曾在北平一家外文报社干过一阵子。一九三三年我开始给《大公报》写稿,一九三五年一出校门,就进了那家报社,跟它由天津而上海,最后顶着它的特派员头衔出的国。一九四六年又回到《大公报》,一直干到一九四九年重返北京。可以说,我从青年到中年,干的都是报业。

    然而我并不是干报纸起家的,因为我十六岁上(一九二六年)考上了北新书局,在那里当过短短三个月的练习生。北新书局这家出版社极不起眼,然而就我一生而言,那可是非同小可的三个月。

    论资格,规模和场面,北新比起商务、中华和世界书局来都差得太远了。它不过是由一位名叫李小峰的北大学生在他的老师们支持下搞起的一家同人出版社。但它出了大反北洋军阀体制的杂文周刊《语丝》,印行了《呐喊》、《野草》和《寄小读者》等影响了几代人的“五四”启蒙时期的小说、杂文和散文,还团结了刘半农、钱玄同等一大批与鲁迅志同道合,也就是具有反抗性的文化人。无论在“五四”以来的新文学史还是出版史上,它都应有其独特的位置。

    如今的出版社大都设在多层建筑里,有宽敞的办公室,可是二十年代坐落在北平东城翠花胡同的北新书局,统共只有三间(两明一暗)南房。就在那巴掌大的地方,编辑、发行以至会客、吃饭。老板李小峰是一个戴深度近视镜的白面书生,他一人兼着社长和总编辑。所有发行、会计等事务都由他那喜欢拉着弦子唱绍兴戏的哥哥以及署名“C·F女士”的妻子经管。有一位编辑似乎还正在读北大。这以外就是我这个练习生和两个负责跑街及打扫的伙计。从上到下就这么六名大将。我因为毕竟已经读了初中,待遇比两位伙计略高一些。每月挣四元钱,同老板一个桌上吃饭,他们还为我在北大红楼对面的大兴公寓租了一间仅能放一桌一床的屋子。那两位伙计则一日三餐只能在老板夫妇和我吃完之后才上桌子,晚间则用写字台拼起来当床。白天,铺盖只好卷一卷堆到墙角。

    工作分派上,他们是纯体力劳动:跑街和打杂,我则主要从事校对书稿和每期的《语丝》,有时也被派到北大红楼的图书馆去抄资料。记得《吴稚晖文集》就是我一篇篇地从《京报》等报刊上抄下来编成的。

    此外,有时派我骑车到八道湾两位周先生家,或者中剪子巷谢(冰心)家,以及另外一些作者的家去送稿酬。一大卷钞票我都是用手绢包起,绑在我的手腕上,一路都盯着它,生怕丢了可赔不起。

    每天,那三间南屋里总是高朋满座,弄得烟雾腾腾。记得当时从未见过周作人和徐祖正抽过烟,鲁迅总叼着烟卷,刘半农更是烟斗不离口。《新青年》周围的许多“五四”先辈都常光顾,有的是来交稿子的,有的则可能是在北大讲完课顺便来坐坐。

    那时,北新书局出了许多新书,很杂。除了鲁迅和冰心的作品之外,还出了刘半农的《太平天国》,徐祖正的《兰生弟日记》等,甚至曾被禁售过的张竞生所著《性史》,还代售上海等地出的外版书。

    我最感激李小峰老板的是,他允许我每晚带上一两本回公寓,在昏暗的灯光下去阅读。可是不久我却在一种十分可笑的情况下离开了他和北新。

    在我带回去读的书中,有一本是谈罢工的。书中说,罢工是被雇佣者为了争取较好的待遇而向雇佣者开展斗争的手段。读完那本小册子之后,我就想:眼前不就存在我与两个徒弟之间待遇的不公么!何妨就从这里着手。于是,我就偷偷同他们谈起。我说,同在一起干活,凭什么我们仨两种待遇?那么不公!应当平等!他们两个倒也觉得是这么回事。我们就研究起罢工的目的和手段了。目的是让他们两个同桌用饭,并且让他们也有公寓房间。手段呢,就按书本上说的,把工作干上一半,然后就撂挑子。于是,他们只扫了半屋子的地,早晨也不把朝天倒放的椅子搬下来。我则把书稿校了一半、待寄的《语丝》不写住址。然后,给老板留了封信,是我写的,开列了要求,并说:满足了才上班。

    于是,我们就开溜了,逛了一天大街,在饭摊儿上吃的饭。三个人把钱都差不多花光了才回去,满以为老板会笑眯眯地迎上来,一口答应我们所提的要求,可当我们像三个淘气娃娃走进北新时,见到的却是一张张绷紧了的脸。老板娘气哼哼地说:你们三个滚吧,我们另找了人。

    就这样,三个人逞了一天英雄就同时失业了。他们一个回了家,另一个说想投考黄埔,我只好又回到了崇实。他们两个一声也没埋怨我,可由于我的无知和莽撞,害得他们也失了业。

    在北新那三个月,我就体会到出版社同作者之间的矛盾,特别在印数方面。一般的书,在版权页上总有印数,而实印的册数往往与标出的(也即是据以付作者稿酬的)数目不相符,甚至出入很大。一九五七年反右斗争中,冰心大姐在大会上批判我的,她忘记了场合,却表扬起我来:说起当年我在北新时,曾偷偷向她泄露过《寄小读者》的实际印数,正因为那样,后来有些作者(如徐祖正)就在版权页上加盖作者的私章,以防止多印。然而整个印刷过程都在出版家手里,作者是斗不过的。

    那时,我虽站在出版社柜台里面,而我更关心的却是柜台外面的著译者。

    一九三五年我也开始出书了。

    初学写作者出第一本书,一般是很不容易的,可我却十分幸运。

    我从一九三三年秋就开始向沈从文主编的《大公报·文艺》投稿。当时我正在燕京大学读书。起先靠在校内从事体力劳动挣学杂费,自从第一篇小说《蚕》被登了出来,写小说就成为我更高一级的工读手段了。《篱下集》里那十二篇小说都是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六年间写的。一九三六年至一九三七年春因为要赶写大学毕业论文,没时间写小说了。沈先生知道我是靠写作来上大学的,就答应论文有些章节可以先在《文艺》上发表。这样,小说虽停了笔,生活并没受影响。论文《书评研究》写完,抄了两份。一份交燕大,另一份就随着《篱下集》和散文集《小树叶》一道由郑振铎先生交给了商务。一九三五年,三本书就这样同时问世了。一九九〇年,台湾的商务印书馆又把《书评研究》重印了一次。

    我一生师友很不少,可我从不请他们或任何人代我写序,唯一的例外是沈从文为《篱下集》所写的《题记》。他是应商务或者郑振铎的要求而写的。把那篇《题记》光看作一本书的序,太委屈它了。我觉得那是沈先生以最精致的文字写出的他的艺术哲学。

    至于我为什么从来不请人为我的书作序,这里包含我对序跋的看法。首先,我不赞成用序跋来装潢一本书。这只是消极方面。更主要是,我认为写序既是作者的权利,也是他对读者的义务。先从后边谈起。你印了这么一本书,总该向读者交代一下写作动机和过程吧。作者可以借出书的机会向读者进一步披露一下自己的心迹。我的《忧郁者的自白》、《给自己的信》、《在洋山洋水面前》、《改正之后》等,就都是以序跋形式同读者见面的。一本书写完,总还有点题内题外的未尽之言。旁人再了解自己,也比不上作者本人。为什么坐失这样同读者交心的机会,而去麻烦旁人,教人为难呢!

    请相信,为自己的书写序跋并非负担,而是莫大的愉快。

    三本书出来后,我就调到上海编《大公报·文艺》了。在那里,巴金主持的文化生活出版社成为我的文学生涯真正的起点,我的摇篮。我成了上海霞飞路弄堂里他那三层小楼的常客——自然,我们更多的是在大东茶室相聚。在巴金主编的那十集一百六十种《文学丛刊》里,他先后印了我的《栗子》、《落日》、《梦之谷》和《灰烬》,还有同沈从文合出的《废邮存底》。在我出国的七年间,巴金还编印了我的《见闻》和《南德的暮秋》。一九四六年我回国,“文生”又出了我的《人生采访》和《创作四试》。甚至解放初期在私营出版社合并之前,巴金主持平明出版社时,还印了我的关于土地改革的长篇特写《土地回老家》。整个一九三六年至一九四九年期间,只有赵家璧主持的晨光出版公司出过我的《珍珠米》和《英国版画集》,而那都是在赵家璧由良友被排挤出来另立门户后,重道义和友情的巴金为了支持他而一定要我交给他的。

    三十年代,我先同商务那样一家大出版社打过交道,然后,才转到巴金主持的同人性质的文化生活出版社来。同是出版社,这两者有什么不同?或者问,同人出版社究竟是怎么回事?

    商务是大企业,一切照合同办事。甚至解放初期还按季度为作者结算版税。然而著作者与出版者,仅是卖稿与买稿的关系。倘若你有点急事缺笔钱用,找商务那就很难如愿。

    我和文化生活出版社之间,不是靠合同,主要是凭友谊来维系的。三十年代在上海,月头我手头拮据,就向“文生”预支。我在国外那阵子不缺钱,他们也不须支付。商务那里,你交稿他出书,可是同“文生”的关系却远远超出那样。坐在大东茶室里,巴金(人家戏称他为我的“家长”)不但时常问起我的写作和生活,有时也给我具体的指点。

    这里,我想用两件事来说明我同文化生活出版社或者巴金本人的关系。

    一九三六年鲁迅先生逝世后,出殡那天,我主编的《大公报·文艺》出了整版的纪念专刊,可报纸印出后,在三版左下角却有一段“短评”,对鲁迅先生大肆诬蔑。近年来我才从《新文学史料》杨纪文中知道,那是当晚值夜班的王芸生于上版前所写。看到报纸后,上海文艺界一片哗然,自然十分愤慨。我自己更是既震怒又狼狈,立即为此事向胡社长提出辞职。同样感到愤慨的巴金,当时就为我撑腰,说“你离开《大公报》,可以给‘文生’翻译屠格涅夫,绝饿不着你”。这样,我在报社里腰杆更硬了。最后还是胡霖道了歉,同意另发一专刊来弥补过失,才算了事。这种及时的道义上的支持只能来自“同人”出版社。

    另一个例子涉及我的《梦之谷》。可以说,没有巴金,这本书是不会写成的。一九三七年春,我写了一篇《序曲》(发表在《文丛》上)之后,接着就是“七七事变”,全面抗战打响了。我同小树叶由华东绕道华南,最后在昆明落了脚。当时,我早已无意把《梦之谷》写下去了——这从我为它的初版本所写的那篇深表歉疚的序中,不难看出。是巴金从孤岛接二连三地写信给我,硬是督促我把它写完的。

    一九三九年出国后,我为《大公报》所写的通讯都是巴金亲自一篇篇剪下编印成书的。

    一九四九年后,对私营出版社的消失我不感到遗憾。对“文生”那样的同人出版社,我却仍常眷恋。我总希望今天也有像巴金当年所办的那样的出版社: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一心一意为了鼓励更多的人来写作,使文学事业欣欣向荣。

    许多大部头书(如我那本《人生采访》)的清样都是高度近视的巴金亲自一字字校读的。巴金的全集是卷帙浩繁的。倘若三十年代他没主持“文生”的编务,他的全集无疑还会多上不知多少卷。

    出版社也是企业,但像文化生活出版社那样的同人出版社,它首先是建立在友谊和繁荣文学事业的共识上。作为企业的出版社往往是冷冰冰的,但“文生”那样的出版社,几十年后回想起来,依然暖人心怀。

    英国人对中国的兴趣,始自十八世纪。从那时起到本世纪初,中国的《四书》、《易经》、《唐诗》,以至《红楼梦》、《金瓶梅》,都曾相继被他们的汉学家以及传教士或海关监督译成英文出版了。但是对于二十世纪——尤其“五四”以后的中国文学,他们则知之甚少。对他们来说,中国只不过是个地理名词。

    三十年代中国的抗战,才使他们对东亚这头睡狮重新产生了兴趣。当时英、日还是盟国。英国为了保全它在远东的属地,不敢开罪日本。然而英国人民的同情则全部倾注在英勇抗战的中国身上。

    我就是在那种情景下,于一九三九年秋到的英国。当时旅英的同胞中,有两位作家:一位是熊式一,他曾于一九三六年英国举行博览会时,把京剧《王宝钏》搬上英国舞台,改名为《娇贵的河川夫人》(Lady precious Stream),大获成功。他住在牛津。那座文化城里还住着另外一位中国作家——蒋弈。他以“哑行者”的笔名,用风趣的笔法,写了一系列游记,通过中国人的眼光看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拥有不少读者。但他笔下写的是英国。

    我这刚从战火中的中国来到英国的记者,当时大概满足了英国人的另一种渴望:可以通过我了解一下中国的最新情况。先是应中国学生会、英国的中国学会以及国际笔会伦敦分会的邀请,赴各地演讲。好在当时英国青年大都去服役了,东方学院的教学十分轻闲。所以我一方面忙于给香港《大公报》写通讯,同时还应邀赴伦敦及英伦三岛各地去作关于中国的演讲。

    第一次去国际笔会所作的演讲,讲稿立刻被该会秘书长赫尔门·奥德(Hermon Ould)索去,编入他主编的《笔会丛书》了。那其实只不过是本小册子,书名《苦难时代的蚀刻》(Etching of A Tormented Age)。全书共分七章:(一)告别了老古玩店;(二)作为社会改革者的小说家;(三)诗歌在十字路口,(四)戏剧:宣传喇叭;(五)散文随笔;(六)精雕细镂与大刀阔斧;(七)翻译:广泛的流行。

    书由老资格的阿兰与恩温出版公司出版,那是第一次较系统地向西方介绍了“五四”及三十年代中国文学。那原是我从香港动身前所准备的一份讲学稿,没在东方学院用上,却为笔会讲了,并成为我在英国出版的第一本书。当时,我确曾有意把它发展成为一部更完备而有系统的中国新文学史,后来去剑桥读书,接着又去采访二战,所以就搁置下来了。有位名叫“君干”的先生曾节译过其中一部分,刊载在一九四〇年杨刚主编的《大公报·文艺》上。一九四六年,瑞士还出了该书的德文译本。

    我的第二本书是一九四二年出版,一九四四年再版的。书名《中国并非华夏》(China But Not Cathay),是由向导出版社出版的。书仅一百四十页,却附了近百幅精美照片,其中除了滇缅公路那几幅是我自拍的外,其余都是出版者找的。有些——如关于早期的工业合作社的,还很珍贵。

    此书共分十五章,除了《滇缅公路》和《刘粹刚之死》是我根据旧稿自译的以外,其余大都是我在英国各地所作有关抗战中的中国的讲稿,第一章是“当古老国家的危险”,我向西方人提出,不要把中国当作古玩店,要他们正视从几千年沉睡中觉醒过来的中国。

    一九四四年是我在英国出书的丰收年。阿兰与恩温公司这一年又出版了我的短篇小说集《吐丝者》(Spinners of Silk),都是我在剑桥那两年研读之余自译的,内收有《蚕》、《矮檐》、《篱下》、《栗子》、《俘虏》、《雨夕》、《在破车上》、《邮票》、《花子与老黄》、《印子车的命运》。此书曾印了几版,一九四五年,瑞士出了德文译本。书后还附了《旁观者》、《论坛》、《收听者》等刊物对此书的评论。一九八四年,外文局在伦敦原出版社的同意下,曾把它编入《熊猫丛书》在北京再版了。

    一九四四年,向导出版社又印了我编的一部文选《手弦琴》(A Harp With A Thousand Strings),全书分六部分:(一)历代英国文人笔下的中国,内分诗歌、散文随笔、传记和书简;(二)六个世纪以来欧洲旅游者笔下的中国。(三)人物画廊,分男女两部分:女的从《孔雀东南飞》到宋氏姊妹,男的从孙中山到张天翼;(四)中西文化交流,内分地理、文学、科学及政治;(五)有关中国文史哲、绘画、音乐、园艺的论述;(六)民间文学:内分格言、谚语、儿歌、幽默及讽刺等。后边附有几首英译的中国民歌,如《孟姜女哭长城》、《探亲家》、《梅花三弄》等,并附有五线谱。

    这些内容大都出自我抵英后在旧书摊上搜集的一些书中,编写十分顺手。但为了取得原著译者的同意,我足足写了上百封信。大多数回信都表示:“同意,请按照时价付酬。”可是有一位当时在英国赫赫有名的诗人(出身贵族,二十世纪初到过北京)回信说:“时价每千字三镑,但我要五镑。”我把这封令我吃惊的信拿给一位英国朋友看。他竟毫不感到奇怪地说:“这是表示他的身价。”

    这本书很对英国读者大众的胃口,虽然部头大(五百多页),却颇畅销。

    旅英七年,我最后一本书题为《龙须与蓝图》,这是我在伦敦中国学会的一次演讲。在英国作演讲,组织者常请与讲者熟悉的名流任主席。曾经主持过我的讲演的有《世界史纲》的作者H.G.威尔斯和评论家戴思芒·麦克锡。作《龙须与蓝图》演讲那回,他们请的是小说家E.M.福斯特。我讲完后,他还做了一段十分俏皮的结束语,提到了曾经在本世纪初到过中国的他的好友娄斯·狄金斯。正是受后者的影响,他早年就仰慕东方。他颇为遗憾地说,可惜他走到埃及和印度就再没东进了。他的最闻名于世的小说是《印度之旅》。

    在上述同一书中,还有我的另一篇讲稿,题为《关于机器的反思——兼论英国小说对近代中国知识分子的影响》,那实际上是出自我当时正为剑桥皇家学院写的硕士学位论文。后来为了当战地记者,学位半途而废了。文中我谈了弗吉尼亚·伍尔芙及劳伦斯等人小说的读后感。此外,还有两篇文章:《易卜生在中国》及《文学与大众》。

    一九八四年,香港三联书店又印了我一本英文书:《<;珍珠米>;及其他》(Semolina and Others),除了《龙须与蓝图》(此文有傅光明的节译,刊在一九九一年三月号的《香港文学》上,并作为附录收入《萧乾文学回忆录》)之外,书中还收了我自译的小说《珍珠米》、《皈依》、《雁荡行》等,以及三十年代初在辅仁读书时所译的《王昭君》(郭沫若)、《湖上的悲剧》(田汉)及《艺术家》(熊佛西)这三个早期的剧本。

    八十年代我精力差了,回忆录《未带地图的旅人》(Traveller Without A Map)只好请美国青年汉学家金介甫译成英文,先由英国赫金森公司出版,后来美国斯坦佛大学出了美国版。此书还有日本汉学家丸山升、江上幸子及平石淑子的日译本(两卷),由花传社出版。另外,原书还先后出了香港及台湾版。

    同国内出版社比较,国外的出版社合同订得细,执行得也严格;然而光是一买一卖,谈不上什么人情味。中国出版社订合同之前,社长或总编辑往往会登门拜访,有时还会带上几本该社出的书,希望建立关系。西方出版社来打交道的,一般就是那本书的责编。合同上一般比中国出版社多一条:保证售完及时再版。(这一点台湾出版社做得也很好。有位朋友送过我一本书,打开一看,竟是第二十一版。他们每版印的册数不多,但再版次数本身往往就带广告意味,容易吊人胃口)

    另外,外国出版社还有个特点:每出书必由出版社分寄给报刊书评家。同时,他们十分认真抓出书目录,定期印成小册子,有的按名单发给个人或团体,大批的则交由发行部门放在书店台子上任读者自取。换言之,出版社的责任不仅是把书印好,还要协助推销。我们这里,即便很大的出版公司,也未必拿得出一部本版书目来。

    巴金在三十年代主编的《文学丛刊》,每辑有十六册。他在每册的版权页上都附以全辑的书名及作者。这样,就便于有心的读者把丛刊买齐。另外“文生”还利用封底内页刊登同类书的广告,以书推广书,这是极好的办法。不少书的广告还是总编巴金亲自执笔的。不知《巴金全集》的编者及研究者可有兴趣搜集一下?

    我总觉得我们出版界存在一个出版与发行的接轨问题。以前,或者国境以外,书一脱销,卖书者(书店)就立即通知出版者。这种联系应是经常的。当然现在遇上特别畅销的书,如《廊桥遗梦》,也有这种联系。但我认为书一旦脱销,就应考虑再版。这样就不会有今天的情况:某书出了如不马上去买,以后就休想再买到了。

    一九四九年后,除了柏各庄农场那三年及“文革”,我基本上又回到柜台里面。先是在外文出版社,一九五三年转到作协,四年后,就当了“右派”。一九六一年结束了农场的劳动,进了人民文学出版社。那阵子,我忽而副主编,忽而是戴罪立功的“工作人员”。七十年代末,又当起顾问。反正没离开过出版口。

    我是一九四八年在香港参加由乔冠华和龚澎主持的对外宣传工作的,一九四九年跟随地下党来到北平,参加外文出版社的前身:国际新闻局。开头在南河沿一座小四合院里工作,统共才七个半人,因为领导乔冠华的主要岗位在外交部。如今的外文出版社已是多层大楼、干部员工超过五千人的大单位了。

    这是一家与众不同的出版社。首先,它用的是外文,因为读者对象是洋人;更重要的是它不但不需盈利,甚至也无须自负盈亏,因为它搞的纯粹是对外宣传。当时,我们编了开国初期唯一的外文刊物《人民中国》(People's China)(最初只有英文版,后来扩大了),运到印度时售价还不够邮费。这个单位的主要业务是出版《人民中国》。另外还有以书的形式介绍新中国事物的编撰处,下设英、法、日、德、印尼等语种的小组。

    那是向苏联一边倒的年月,整个国家的体制都以老大哥为榜样,我们那时自然也在向苏联模式看齐——而且像不少单位一样,也聘有苏联顾问。有些热爱苏联的干部甚至起了苏联名字。所以楼梯上常有人喊“尤里”或“萨沙”。那时颇有几位教授丢下学了一辈子的英语,改学俄语。上突击俄语班时,甚至不见客,不接电话。

    新中国成立后,世界各国人民——尤其是亚非拉,确实很想了解我们的一切。例如,我于一九五〇年去湖南参加土改后所写的长篇报道《土地回老家》(How the Tillers Win Back Their Land)出版后,竟然被译成十几种文字。那是人民共和国刚刚诞生,又是共产主义在国际上威望最高的五十年代。

    八十年代,我频频出访西方及东南亚国家。每逛书店,必先看看他们有些什么中国书。我常常很失望:那些书店里,中国的书籍几乎清一色是港台出的。我们这里出的很少见到,外文局出的更是一本也没有。一问(无论在伦敦还是旧金山),都说只能去专卖“共产党国家出的书”的左派书店买。那往往是一间门面的小书店。在伦敦,就是柯累兹书屋。我问过一位汉学家,我们的外文出版社不也出了不少现、当代文学名著,如《青春之歌》的英译本,为什么不能陈列在一般书店里?他的回答使我大吃一惊:“只因为书脊上印着北京外文出版社的名字。”在他们心目中,那就是“宣传”,而坚持个人独立思考的西方读者对“宣传”一向没有好感。后来改用“新世纪出版社”,那套书也改名《熊猫丛书》,情形才有所改变。

    我认为搞对外宣传,就得首先摸准心口中的对象,不应只限于对中国友好者。我甚至认为,主要对象应是对我们毫无所知的,甚至是不友好的。应当通过阅读我们的出版物,把他们争取过来。

    从外文出版社,我一步又迈入了当时唯一出文艺书的人民文学出版社。那时是只此一家,并无分号。今天很难想象偌大个中国,只有那么一家印古今中外文艺书的出版社。然而那是大一统的五十年代,那时,出版社外国文学方面的出书计划,基本上是以苏联外文出版局的书目为依据,创作选题则控制在隶属中宣部的作家协会创委会手里,可不像现在,一部书稿东家不要可以给西家。那年头,像挨过骂的沈从文、朱光潜和我的书,连文学史都不提一个字,出书就更没门儿了。就是许多循规蹈矩没惹过事的作家,如果仅仅属于控制使用而不在团结之列,也休想挤入名单。一九五六年,随着“双百方针”的提出,确实松动过一阵。通俗出版社还印过我的一本描写大连集体农庄的小册子《凤凰坡上》,事后也不晓得向我约稿的那位受没受处分。

    当王任叔主持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时候,他曾搞过一个十年也出不完的“五年规划”。六十年代初,我可能就是在那一计划下,译起菲尔丁的《汤姆·琼斯)的。“文革”后期从干校回到北京后,我以及我们那伙“牛鬼蛇神”于七十年代中叶被编入北京出版口的翻译组。当时,我们的服务对象是中南海和外交部,集体翻译一些国际人物(如麦克米伦和肯尼迪)的自传和回忆录以及主席想看的什么书——如一次三天之内,我们突击译出一本《拿破仑论》。

    一九七九年,随着国家的复兴,一些五十年代文学史上打入另册的作家的书又问世了。那时,我正在人民文学出版社,近水楼台,那里最早出了我的《散文特写选》和《短篇小说选》。接着四川人民出版社又要我编起文集。萧军说自己是“出土文物”,我不知道够不够“文物”的格,反正冻僵了三十年,又缓过气儿来了。我那些用旧报纸包起束之高阁的旧作,忽然又从“毒草”变为香花了。

    然而我并没大意。五十年代的魑魅始终在我眼前徘徊。我并没让我的旧作原封不动地与读者见面。花城出版社要重印《梦之谷》时,我首先就把原书里夹杂的一些外文全抹掉。三十年代我力求把语言的感情内涵加深,追求形象化,并强调独创,因而句子往往挺长,有些洋化。读了《新民主主义论》里对语言大众化、民族化、科学化的指示,我就对旧作大砍大伐,尽量符合那“三化”,只希望在下一场运动中,辫子可以少一些,甚至没有。到后来,我才从一位研究者那里知道,包括当时的文坛泰斗郭沫若在内,来自白区的作家解放后出版旧作时,很少人没动手砍伐的。不同的只不过是有人为了证明自己一贯革命,有的则是怕以后再挨批。这种改动肯定为日后文学史的研究者带来不少困难。

    我那些重印的书,也流传到了海外。以香港为例,那里的赵令扬及黎活仁两位教授就曾写文通过对比对我发过难,怪我不该这么糟践自己的东西。成都有位青年研究学者龚明德也曾来信责备过我。他多年来似乎都在研究一九四九年前后的版本问题。这是个极有意义的课题。真正的唯物主义者本应保存原来面貌,这么改实在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倒是应追问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

    幸好那以后出版社都印我新写的书了,再无须提心吊胆,改头换面。不过一九九二年台湾商务印书馆出我的六卷集时,又根据那里的政治规格改了几百处。例如,所有“新中国成立后”或“解放后”一律改为“一九四九年后”。凡是“地下党”字样一概删掉。凡批判国民党处(例如“党部靠山”或对“青天白日”不敬处),都删得一干二净,甚至“解放区”也不得用。那六卷书可以说几乎已面目全非。

    幸而不怕麻烦的傅光明君目前正在用解放前的版本重编我的小说和散文,还原作以本来面貌。我那些经过两遍筛子的旧作有望重见天日了。这也表示我对前进中的社会的一点信任:像五六十年代那种大批判,估计再不会复返了吧。

    不久前,我出了一本书,书名为《我这两辈子》。那是以一九六六年“红八月”那次自杀被救活为界的。洁若常说:那回要是死了可真冤啦。然而多少比我高明的前人,创作如陈梦家,翻译如傅雷,不就那么被摧残掉了吗?

    这十几年,他们的冤魂时刻在催逼着我:既然活了下来,就不能让这杆笔闲住,丝总有吐尽的一天,但只要还能吐,我就绝不闲下来。洁若还说:“你年轻时贪玩,老来倒分秒必争了。”这是因为我把八宝山,把死,当作我的动力。

    包括我在内的不少人,都曾为出版多元化戴过帽子,栽过跟头。现在事实证明,高唱“双百方针”的同时,却在出版界搞“只此一家”是讲不通的,那也是对文化事业极为不利的。八十年代初,出版界就如童话里的宝石花那样,先只是一家省立出版社,一转眼原来的编辑室或组都分了出去,各自成立了古典、现代、翻译、儿童等出版社了。另外,还有更多的综合出版社。出版事业确如雨后春笋。原来出版社里许多被捆得死死的干部、编辑,分出来后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精美的画册和各类多卷本的丛书也纷纷问世。各种文学奖纷纷设立,有的出版社盖起大楼。人才不再被埋没,智慧不再闲置了。今天,出版事业真是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然而太阳里也总有黑点。

    八十年代,一个刊物只因登载了一篇《向前看与向钱看》的文章,立刻就被封门大吉。可九十年代“向钱看”变得赤裸裸了,有人甚至拍着胸膛自称起“亿万富婆”。

    在向钱看的大潮中,表现在出版业的,一是重复出书。其实,八十年代就开始了。《丑陋的中国人》印了二十来版。九十年代重复出书问题更为严重了:《高等数学》出了一百七十八种;《中国革命史》二百零三种;《马克思原理》二百五十种……据说,这现象是实行了出版社承包责任制以后的事:为了达到指标,大家就争相出版畅销书。于是,就产生了这种重复的现象。

    我不明白的是,在社会主义体制下出版有专门机关管理,怎么还会产生这种现象呢?

    九十年代初,我在政协提案中就曾提出个别出版社规定每个编辑每年必须卖三个书号的严重问题。曾几何时,现在私营书商的发行网已堂哉皇哉形成几乎与国营出版社分庭抗礼的第二渠道。我以前总把这一渠道同黄色书刊或盗版书画等号。事物都在前进。有些档次、品位十分高的书,如《世界小说流派文库》(十三卷)或波波留夫的象征派小说,竟然都是通过这第二渠道出版的。有位青年诗人气愤地说,倘若没有书商,连一部诗集也休想印出。虽不完全是这样,可是出版社把选题拿出去一征订,反响却往往是零。按常规办事的出版社只好不出,而书商就敢冒那个险,甚至可以让诗集再版!

    《北京青年报》(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二日)刊有作者老猜一篇谈书商的文章,其中提到二渠道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图书交易会,说近年来一批文化层次较高的人进入书商领域,书商的视野开始有了变化。他们既媚俗,也媚雅。有些书印得远比出版社的漂亮,纸张好,书脊压得板直,清一色的勒口减精装。他们熟悉社会心理,深知“情”与“殇”结合所能产生的巨大震撼力和穿透力。一个书商抓住京味文化的潜在魅力,推出《老舍文集》,说明他们具有文化眼光和良好的市场洞察力。相反,许多国家出版社则靠吃“剩饭”(出再版书)来维持。

    文章最后说:“书商既是一种客观存在,也是一种应运而生的产物。”并建议“管理它,研究它,引导它,借鉴它”。

    我很同意这个意见,因为它承认客观事实,不教条。以前光禁,越禁它越兴旺,何如让这第二渠道成为国营出版社一种刺激,一种鞭策。这就要看出版社能不能更有点胆识和魄力,更适应九十年代的节奏了。

    这里,我还要替以学生为主要对象的买书者呼吁:书价涨得太快,太狠了,大大超出一般读者的承受能力。一本用途最广、案头必备的《辞海》,一九七九年出版时,定价为二十二元二角。到一九九五年竟然涨到一百六十八元。据说,这中间有个窍门:把书价定高了,批发时折扣才能多打一些。于是,出书者和卖书者都沾了光,可苦了广大读者,苦了买书人!

    这样,把“为文化服务”的口号喊得再响也是白搭。要对读者“献爱心”(九十年代中国商界发明的时髦语!),就得看手里的算盘怎么打了。

    我把心坎上顶关心的问题放在最后,这就是应该有独立于发行之外的书评。

    把书的评论与广告之间画等号始终是我们对书评有意或无意的莫大误解。广告是为出版者服务的。它只能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而书评则是为读者服务的,它没有文学批评那么全面、高深,但它比文学批评要及时而且扼要。九十年代书出得那么多,可书评却零零落落。

    几年前,在北京举行过一次书评会议,主持人把我接去,要我讲几句话。坐在台上,我望到会场上黑压压足来了五六百人。没想到竟有这么多位献身于文化界这一咨询行业!出于好奇,我问主持人:他们都是从哪里来的?他回答说:全是首都及各地出版社里搞发行的同志。原来书评作者还是推销员的化身。目前也有一些有关书评的刊物,但重点往往放在中外文坛掌故及消息或外国书的介绍上,对新作的评论所占比重很少。

    三十年代我就曾站在买书者立场为书评大声疾呼过。六十年后的今天,书评依然没形成一股力量。这里,除了出版者既然把书印成,就不能积压,得尽快推销之外,还涉及我们的传统及社会风气。尤其一九四九年后,一个人只要政治上未倒,就只许夸,不许贬;正如谁要是政治上有了辫子,就只许贬而不许夸。

    没有点容忍和雅量,书评是很难扎根的。没有明真伪、辨是非的书评,好书得不到褒奖,坏书乏人指摘,那就像是足球场上没有了裁判。球还是在踢着,甚至十分勇猛热烈,可就难免乱成一团。食品需要经过鉴定,精神食粮也应允许品评。书评可以使好书更畅销,坏书受到淘汰。它应是读者的顾问,出版者的御史;是好书的宣传员,坏书的闸门。对于出版工作,它应起到筛子、镜子和轮子的作用。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收入《玉渊潭漫笔》,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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