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森感到一阵愤怒,他憎恨西班牙那个挡道的未曾谋面的男人。“他有什么比我强呢?”
萨默斯夫人苦笑了一下:“没什么比你强的,但他需要我。没有我,你照样能过日子,他就不行了,他没有这个能力。”
桑德森忍不住咬牙讽刺道:“那么,你是打算与他厮守,至死不渝了?”
对于他的嘲笑,萨默斯夫人没有生气,反而点点头,说:“是的,至死不渝。我很抱歉,马克,假如我没有嫁给阿尔奇,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可我已经嫁给了我的丈夫,所以我们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
第二天她就走了。桑德森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他以前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挫折,与大多数有权有势的人一样,十多年来,他早已把道德抛到了九霄云外,他决定,无论用什么手段,都要把这个女人搞到手。既然她对丈夫“至死不渝”,那么,要解决问题只有一个办法了。
桑德森先匿名联系了一个私家侦探,搞到了萨默斯夫人的丈夫的照片,以及他们在西班牙的住址。私家侦探还给了一份文件,记录了他们的日常活动:妻子上午去伯爵夫人家里为三个孩子做家教;下午三点到四点必定会去海边晒太阳、游泳,而这段时间丈夫通常在家里写关于鸟类的书。
接着,桑德森开始了第二阶段的行动。他用假名在伦敦的一家图书馆办了一张借阅卡,然后从“雇佣军”这个大标题开始查阅,把相关的资料全都翻阅了一遍。一星期后,桑德森在一本回忆录中找到了一个他想要的人,那是个雇佣兵,参加过三次战役,退伍后在欧洲干着某种见不得光的职业。
很快,桑德森通过他的渠道联系到了那个雇佣兵,两人约定在巴黎的一家咖啡馆接头。
桑德森赶到巴黎,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咖啡馆,对着墙壁打开《费加罗报》的最后一版。这时,他面前的椅子被拉开,一个男人坐了下来。桑德森放下报纸,打量着眼前的男人,这人高高瘦瘦,黑头发黑眼睛。桑德森把两张照片递过去,其中一张是一个男人的面部照片,那是萨默斯夫人的丈夫;另一张照片上是一栋白色的小别墅,配着鲜黄色的百叶窗,照片背面写着地址。
桑德森再三强调:“必须在下午三点到四点间动手,那时别墅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们又在价钱上谈了十分钟,终于达成了协议。最后,桑德森交代说,这事不能留下任何痕迹,不能有任何可能追查到他身上的蛛丝马迹,要把这事弄得像是入室抢劫出了差错。
杀手微笑道:“这正是我的特长,在圈子里,我以谨慎闻名。放心吧,绝对不留痕迹,万无一失。”
桑德森随即离开咖啡馆,回到伦敦后,他开始焦急地等待消息。
话分两头,杀手离开咖啡馆后开始思考这件工作。合同内容本身并不麻烦,直接射杀一个毫无警惕的人,问题是怎样把枪械安全地带进西班牙。最后,杀手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到书店里买了一本书,这是一本关于西班牙历史的书,又昂贵又厚重。杀手把书页的中间部分挖空,在方形的空洞内侧涂上一层厚厚的胶水,等胶水凝固后,他拆开一支小巧的勃朗宁手枪,把包括消声器和弹夹在内的部件放进书中的空洞,接着,他在这些部件上覆盖了一块薄薄的塑料泡沫,抹上胶水。一个小时后,这本书已经变成一块实心砖头,必须得用刀子才能撬开。
杀手把这本书放进一只装印刷品的厚信封,作为航空邮件把它寄往了西班牙的一家豪华酒店。
几天后,杀手坐班机飞抵西班牙,来到那家他已订好房间的豪华酒店。他到服务台出示护照后,服务生马上想起,这位先生预订房间时,还委托酒店代收一本邮寄过来的书籍。服务生热情地把邮件递给了他。
到了自己的房间,杀手打开信封,用折叠刀撬开书的封面,取出手枪的部件,全部装配了起来。
第二天上午,杀手用假名租了一辆车出发了。酒店离目的地有五十五英里,他用了两个小时到达那里。快到三点钟时,他发现了那座墙体漆成白色、带黄色百叶窗的农家别墅。杀手把汽车停在房子前方两百码处,肩上斜挂着旅行包,就像一个游客,假装闲步朝海滩方向走去。他察看着别墅,发现通过一扇落地窗,可以从后花园进入别墅,现在这落地窗正大开着通风。更让杀手高兴的是,这时突然下起雨来了,雨声会把枪声完全掩盖住的。
杀手悄悄地走进别墅,他听到了打字机发出的嗒嗒声,便拔出手枪,打开保险准备开火……
萨默斯先生此时正在书房里工作,全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看到一个人站在书房门口,正要起身问他有什么事情,这时候,只听到“噗噗”两声,他的胸部就中了两颗子弹。杀手在尸体旁跪下来,用食指去探测脉搏。他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突然转身看客厅的门……
第二天晚上,在巴黎的咖啡馆里,杀手和雇主又碰面了。头天半夜时分,杀手就返回了巴黎,一早打电话报告了消息,桑德森当即从英国飞过来。这位雇主把剩余的钱递过去,看上去非常紧张。他问道:“没遇上麻烦?”
杀手无声地微笑着,摇了摇头:“非常简单,那位先生已经死透了,两颗子弹射进心脏。”
“没人看见你?”桑德森问道,“没有目击证人?”
“没有。”杀手站起来,把钞票塞进衣袋里,“虽然最后时刻有一个小插曲——当时下雨了,有个人走进来,看到我蹲在尸体旁边。”
桑德森惊恐地凝视着杀手,问:“什么人?”
“一个女人。”
桑德森感觉自己不能呼吸了,他问:“高个子,栗色头发?”
“是,长得还不错。”杀手看着雇主脸上恐惧的样子,在对方的肩头拍了拍,安慰说,“别担心,先生,事情办得万无一失,我把她也杀了。”
(推荐者:罗印熊)
[第11章]寻人启事
马长山
我老伴叫王素珍,一年前离家出走了,她是怎么走的?还是先从我自己的身份说起吧。
我叫李满仓,今年六十八岁,是我们县里的政协副主席。我这个副主席可是来之不易呀,那还是大前年的事了,那会儿我还是个农民,就是最没出息的那种人。
这天,小儿子问我:“爸,凭啥咱们生下来就是农民呢?”
我说啥呢,我没的说。
老伴素珍临睡前跟我叨叨:“孩子他爹,要不,你再上县里问问你的党籍,不为自个儿,也该为孩子想想。”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上县里组织部了,我想要我的党籍。
1948年,我十六岁。一天晚上,村里的老贵叔找到我,问我敢不敢给共产党游击队送一封信,我说敢。老贵叔在墙上贴了一张红纸,上面用黄土涂了镰刀、锤头,然后让我对着红纸举了拳头。我跟着老贵叔说了几句,就是后来经常可以在电影里听到的话,然后我连夜上路,把老贵叔给我的信交给了山里的游击队。一个月后,老贵叔告诉我,那封信救了七百多游击队员的命。究竟是咋救的,他没说,我也就没问。
我这个解放前入党的党员,解放以后却稀里糊涂地丢了党籍。因为老贵叔临解放的前几天让国民党抓住枪毙了,没有人证明我入过党。三年困难那会儿,我还进城找过当年那个游击队长,人家已经是北京的一个大官儿了,还留我在他家吃了一顿饭,又给了我十斤全国粮票。临走时,人家跟我说:“当年要不是那封信,哪有我和七百多位同志的今天啊!可我实在记不起送信的小伙子的模样了,我不能违心地向组织讲假话啊!”
我拿着十斤全国粮票回了家,党籍没找回来,可这十斤粮票救了两个孩子的命。
县委组织部时部长听了我的申诉,十分为难地说:“您的情况我们早知道了,还立了档,我们非常同情。但是,党的政策是一贯的,如果没有一个证明人的话,我们无法恢复您的党籍。”
“我有证明人!”我扯开嗓门喊了一声。
时部长惊讶地问:“谁?”
我低着头说:“俺老伴儿素珍。”
“您老伴儿?她是怎么知道的?”时部长好奇地问。
这事儿还是真的。那天我入党宣誓时,老贵叔让他闺女,就是我后来的老伴儿素珍在外面望风。要不是素珍昨儿晚上提起,我都忘了这回事儿。
时部长听我讲了一遍,对我说:“我完全相信您讲的话,可是让自己的亲属作证,不符合党的原则呀!”
俺老伴儿担心的就是这句话。
“如果王素珍同志不是您的老伴儿,她的证词就能让您在一个月内恢复党籍。”时部长沉痛地紧紧握住我的手。
从我回家这天起,素珍就不断地跟我找茬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我和俩儿子都傻了,素珍不是这样的人哪!这几十年,她每天起早贪黑,宁可饿着自己,也让我们爷儿仨吃饱。俩儿子结婚没钱,外出打工又让人骗了,素珍也没有跟我发牢骚啊!镇里给解放军烈士修纪念碑,摊派我家100元,我拿不出钱来,素珍二话没说,把自己几件不值钱的首饰全卖了,可是,她脾气咋变了呢!
没过几天,素珍又让我和俩儿子吃了一惊:她要跟我离婚,说是感情不和,没法过了。乡里那个王八蛋秘书是她表弟,也不问我一声,就把离婚证给开了。
开出离婚证的当天,素珍就回她弟家住了。我和孩子去叫,让她给骂回来了。
一个月以后,村长叫我到村委会去一趟。原来是县里组织部来了三个同志,为首的说:“恭喜呀,老李同志,您的党籍恢复了。”
我问:“不是说没有人证明不行吗?”
“王素珍同志提供了有效证明。”这句话像雷一样响,打得我耳朵直疼。我记不清自个儿怎么回家的了。回去以后,我跟俩儿子一起把素珍接回了家,四口人大哭了一场。
自打党籍一恢复,我的好事就多了:先是村长找到我家,说是根据上面的精神,上次建纪念碑的钱不应该收我家的,所以全数退还。接着县组织部时部长亲自到我家里,说是县委研究决定,提名我为下届县政协副主席,两个孩子可以安排到县里企业工作。我和素珍高兴得一宿没睡,真是老了还有福啊!
谁知道时部长让我白高兴了一场,好几个月过去了,俩儿子的工作根本没有安排,更别提我的职务了。我正纳闷呢,时部长派人让我到县里去一趟。原来,是村里有人把我告了,说素珍与我是假离婚,她出的证明也是假证明,就是为了让我骗取党籍。我二话没说,抬脚就走。你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党籍我不要了还不行?
我回家跟素珍这么一说,素珍啥话没说,出门买了五斤肉,做了一顿红烧肉,晚上就没人了。我的亲戚和素珍的亲戚全问了,哪儿也没有。你说大活人一个,她还能飞了不成?俩儿子一个到了省城,一个上了县城,还登了报,可都几个月了,就是没有素珍的影子。
素珍哪,有什么事儿你跟我说一声,到底出了啥事儿啦?
素珍哪,你回来吧,上个月时部长又来咱家了,说经过调查,咱俩的离婚是真的,你的证词也是真的。对了,我的政协副主席也在换届时通过了,俩儿子的工作都有了,可这俩孩子都没去,说找不着你就不回家。
素珍哪,你快回来吧,那个政协副主席我也不要啦,人家给我安排的办公室我一天也没去过。时部长说为了工作需要,等到了时间,让县法院宣布你是什么“司法死亡”,然后给我介绍一个有文化的对象。素珍哪,你快回来吧,除了你,这辈子我谁也不要。快回来吧……
[第12章]霓裳羽衣
沙鸥
珍异馆的来客
四方街有个“珍异馆”,珍异馆里有个覃老爷,能识四方珍禽异兽,专替那些爱侍弄花草鱼虫的达官贵人掌眼。
这天,霪雨霏霏,覃老爷像往常一样在珍异馆中坐堂,有个男人走了进来,他一进门就脱掉了淌水的蓑衣,打了一揖说:“久闻覃老爷见多识广,认得四海里的龙王,五岳山上的大鹏,我有件东西,特地登门请您掌眼。”
覃老爷见他衣着普通,也没往心里去,只说“拿上来吧”。于是,那人就将手伸进了口袋,你猜猜,掏出来的是啥?嗨,一根羽毛!覃老爷接过来一看,却大吃了一惊,那不是一根普通的羽毛,韧性如竹,坚硬如钢,乍看是黑色,对着光一瞧却通体透明。那人问道:“不知道这是何鸟身上之物?”
覃老爷面色一沉,说:“覃某从没见过,您还是另请高明吧。”那人听了有些失望,说:“覃老爷都不认识,天下怕是没人认识了。”
覃老爷却一笑:“我虽然不知道,但如果你把这根羽毛的来历细细告诉我,也许我能瞧出些端倪。”
来人叹了口气,道:“好吧。”便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雀儿的故事
来人说自己姓宁名冲,本是从詹州进京赶考的举子。有一天,他走到一处荒山野岭,遭遇一伙山贼袭击。生死存亡之际,不知从哪里跳出来一位妙龄少女,竟和这伙山贼打斗起来。他受惊过度昏死过去,醒来发现自己已躺在一间小木屋里,被这少女救下了。一位少女如何斗得过山贼?他也曾有所怀疑,但荒山野岭多奇人异士,他就没再多想,安心养伤了。
宁冲的腿被砍伤了,不能行走,吃的食物都是女孩从外面带回来的,女孩只说她叫雀儿,独自一人住在这里。躺了半个来月,他渐渐能下地行走了,这才发现原来小木屋建在一块峭壁突出的悬石之上,三面凌空,只有一排由藤萝织成的天梯与地面相通。雀儿每天都从这天梯上爬出去,却叮嘱他,男人的身体太重了,没事不要乱爬,要什么,她会从外边给他带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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