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摇摇头。
马普尔小姐不紧不慢地说:“我想,帕克警官应该能帮到你,他是第一个到达案发现场的人。”
莱克轻蔑地说:“现场并没有留下什么有用的痕迹。帕克又能找到什么线索?”
马普尔小姐瞥了一眼这位检察官,说自己得出门去找柏丽了,和她约好了时间,要改自己的一件旧衣服。
就这样,马普尔小姐送莱克出了门,自己则往柏丽家走去。
案中之旧案
第二天,马普尔小姐来到了警局,局长梅尔对她的突然造访感到很惊讶。
马普尔小姐带着歉意说:“我来找你,是因为实在不愿再和莱克检察官谈这个案子。这位莱克检察官只相信自己,根本不把别人的建议放在眼里。更重要的是——帕克警官那里有破案的重要线索。”
梅尔有点疑惑,他说:“帕克警官?什么线索?”
马普尔小姐说:“他曾在案发现场捡起了一枚针。那枚针就别在他的衣服上,那天他来找我的时候,我就想到,很可能是他在司本罗夫人尸体旁拾起来的。”
梅尔有些满不在乎:“一枚针,它能意味着什么呢?帕克昨天还和莱克谈到了这枚针。当然,照理说,他不应该碰现场的任何东西。可是一枚普通的针,能说明什么呢?”
马普尔小姐认真地说:“哦,不,局长先生。在一个男人眼里,那是一枚很普通的针,可实际上,它是一种特殊的针,非常细,只有裁缝才会用。”
梅尔思索了一会儿,突然明白了,推理道:“难道说,事情是这样的:司本罗夫人要试穿新做的衣服,柏丽为她量尺寸,就把软尺围在了她的脖子上,柏丽把皮尺交叉,用力将司本罗夫人勒死了。然后柏丽走出房间,关上门,并站在大门口敲门,假装她刚到一样。可这枚针,却表明她已经来过房间了!”
梅尔分析完,又疑惑地说:“可是这究竟是为了什么?杀人总得有个适当的动机吧?”
马普尔小姐说:“在我看来,这两个女人之间,有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
梅尔迫切地问:“什么事?”
“那桩祖母绿宝石盗窃案——坊间有传闻,这些宝石是司本罗夫人和柏丽当女佣时一起偷走的。有一件事一直无法解释:一个帮厨与花匠结婚后,他们怎么会一下子有足够的钱来开花店?很有可能,就是靠着她偷来的宝石。后来,司本罗夫人钱生钱,事事顺利。可柏丽却一下子把钱挥霍完了,到头来只做了一个乡下的裁缝。”
梅尔马上接过话茬:“所以,你是说柏丽出于嫉妒,下了毒手?但这只是推测——如何证明柏丽就是凶手呢?”
马普尔小姐自信地说:“这很容易。柏丽是那种一听到事实就会立刻崩溃的女人。看,我已经拿到了她用的皮尺。我昨天去她家改衣服的时候,悄悄地拿了出来。我打赌,柏丽一见到这条皮尺,就会立刻崩溃的,因为她会觉得皮尺能证明她的罪行!”
果然,当梅尔把皮尺带到柏丽面前的时候,马普尔小姐的推测应验了……
[第14章]法律知识故事
这个小偷是否有罪
孙成栋 李勇玲
余英是个女老板,在市区关东路上开了一家服装店。
这天上午,余英开车去店里取衣服。到了店门前,她将车停稳,心想几分钟的事,所以就没有关闭车窗,放在副驾驶座椅上的挎包也没拿,下了车径直走进店里。
几分钟后,余英从店里出来,正准备驾车离开,却发现挎包不见了!一时间,她浑身冷汗直冒,包里除了一部高档手机和8000多元现金之外,还有银行卡、身份证等各类重要物件呢。
懊悔不迭的余英,当即到附近的派出所报案。
幸好,店门上方装有监控探头。民警从监控录像中看到,一名穿着褐色夹克衫的男子在余英进店后,迅速蹿到车旁将手伸进车窗,从副驾驶座椅上拿走了挎包。监控设备拍下的图像非常清晰,能够清楚看到嫌疑人的长相。这时余英的脸色变了。当民警问余英认不认识此人时,余英吞吞吐吐,不知该如何说。
民警看出端倪,便让余英先回家想想,并告诉她公民有义务帮助警局抓罪犯。
余英一离开,民警就对重点对象进行仔细搜寻。很快,在几里外一个小区里发现了嫌疑人黄冲,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审查。
在派出所,黄冲直爽地承认余英的挎包确实是他拿的,但不承认自己是小偷。黄冲说:“我与余英的老公何勇是好朋友,包是何勇请我拿的,我一拿到包就交给了何勇。”
什么?丈夫“请”人偷自己妻子的包?民警赶紧叫来何勇,一询问,事情的真相才浮出水面。
原来,余英这人大大咧咧,做事经常丢三落四,车窗不关、车门不锁是家常便饭,为这,已经被偷过两次。何勇为了给妻子“上上课”,帮她“长长记性”,就请朋友黄冲客串“小偷”,演了一出“顺手牵包”的戏。
那天,余英驾着车一上路,黄冲就按照“导演”何勇的指示,骑着摩托车跟在车后。巧的是,余英的老毛病还真犯了。黄冲拿到包后,立即交给了何勇,何勇原本想等妻子回来后再“教育”她,不想余英已经报了案,余英一报案,事情就闹大了。
闹剧过后,何勇夫妇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但没想到,过了几天,何勇和黄冲被传唤进了派出所。
民警对他们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他们的行为虽然还不至于犯罪,但这种“上课”方式很不可取。
特别是黄冲的举动,浪费了警力资源,也引起了周围群众一定的恐慌,有扰乱社会秩序之嫌。何、黄两人连连向警方检讨,深表歉意。
律师点评:
黄冲的行为有没有构成盗窃罪?这是本案的焦点。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并占有他人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构成要件有四点,分别是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故事中,黄冲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所以不能构成盗窃罪。但黄冲的行为会给社会治安造成负面影响,所以他和参与“密谋”的何勇要承担责任。
另外,余英报案后,警察立案,所以她知道真相后,应马上销案。
[第15章]中篇故事
蛊是中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巫术。传说,人一旦中蛊,要么痴癫疯傻,神思恍惚;要么万蚁噬心,痛不欲生,最终都会受尽蛊毒折磨而亡。
蛊的种类五花八门,但从来没听说有猫蛊。那么,猫蛊是什么蛊?
猫蛊
方冠晴
1.黑猫再现
刘杰今年32岁,老婆赵珍平比他大了整整10岁。两人住在赵珍平前夫留下的大别墅里。
最近,一到半夜,总有一只猫在别墅外面“喵呜,喵呜”地叫,声音既响亮又怪异,吵得刘杰和赵珍平没法入睡,让刘杰很恼火。
刘杰本来想等赵珍平睡熟之后,将买回来的药下到她的水杯里。这老女人总会半夜口渴,床头柜放着一只水杯,半夜醒来总要喝几口水。刘杰跟她一起生活了3个月,这习惯他已经熟悉了。但这该死的猫这么吵,赵珍平哪里睡得着?刘杰恼起来,便起床下楼,要去将那只猫撵走。
打开大门,借着路灯微弱的光亮,刘杰看到那只猫了。那是一只黑猫,一边高声叫唤,一边焦躁地在花园的围墙上踱来踱去。这让刘杰有些恍惚,这猫的模样,太熟悉,像……阿缺?
刘杰一时有点惊吓,他揉着眼睛不敢上前,以为是自己产生了错觉。这时,赵珍平穿着睡裙也下楼了,一看到那猫通体乌黑的皮毛,喜欢上了,用哄小孩似的声音冲猫叫:“咪咪,你是饿了吗?乖,过来,我给你吃的。”
一只野猫哪会听从一个陌生人的召唤?但偏偏这只猫就听,它“喵喵”地叫着,缓缓地走过来,一步步走进了别墅的大门。
屋内的灯光雪亮雪亮,照在猫身上。刘杰一见之下,像见了鬼,吓得一连倒退了两步。猫的皮毛墨黑如漆,浑身上下没有一根杂毛,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它的右耳,豁了一个口!
一见猫右耳上的豁口,刘杰差点吓瘫了。这绝对是曾怡的猫,名字叫阿缺!
曾怡是刘杰的前妻,两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刘杰也和这只叫阿缺的猫一起呆了一年,他太熟悉了。刘杰弄死曾怡后,离开那座城市已经整整一年,搬到了千里之外。阿缺怎么找到他的?找他干什么?
听说过狗千里寻主的故事,可没听说过猫千里寻主呀。再说,刘杰不是猫的主人,猫用锋利的爪子挠过刘杰,刘杰几次差点将猫踢死。他俩之间,是敌人。
猫随赵珍平上楼去了,就像从这夜幕里撕下的一块黑布,潜进了这幢别墅。刘杰倚着大门,一颗心“咚咚”直跳,渐渐地,他冷静下来。这应该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一只猫能远涉千里来到这里,可这城市有将近千万的人口,怎么找得到他?这不可能是阿缺,只是一只长得与阿缺有些相像的猫罢了。
刘杰上楼去,看到赵珍平倒了一点牛奶在盘里,让猫舔。他心里十分惶恐,往前走了几步,希望能看出这只猫与阿缺的不同。刘杰刚一靠近,黑猫不舔牛奶了,“嚯”的一声龇出了牙,脖子上的毛全炸开来,弓起了背,一双蓝幽幽的眼睛盯着他。那架式,随时要扑过来。
刘杰的心一阵紧缩,就是阿缺!这神态他太熟悉,阿缺永远这么敌视他,他一挨近,阿缺就会炸开脖子上的毛发,弓起背来,龇着牙,发出恐吓声。他最后一次和阿缺较量,阿缺也是这副模样,然后重重地挠了刘杰的脖子,挠出血来。
难道这畜生听得懂人话?曾怡让它帮她报仇,它真的就来了?这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刘杰觉得心里有一股寒意在升腾。
阿缺的突然出现,让刘杰的心乱起来,也打乱了他原有的计划。他几乎不敢看这只猫,只得去另外一个房间睡了。刘杰睡不着,他本来刻意将有关曾怡和这只猫的记忆给尘封了,现在又都浮现出来。
2.前妻之死
刘杰与曾怡结婚是两年前的事。那时他30岁,曾怡35岁。一个男人很少会选择比自己大5岁的女人结婚,而且这女人一点也不漂亮。但刘杰选择了,因为他知道,曾怡有钱。
曾怡没有生育能力,她老公发财后,就以此为由将她给蹬了。离婚时曾怡分得了300万元的财产,房子也归了她。刘杰就是冲着那300万和那套房去追求她的。
从结婚那天起,刘杰就天天暗地里在曾怡的水杯里放药物,一种能让人厌食的药物,让人一闻到食物的味道就恶心反胃,毫无食欲。
曾怡很快就吃不下东西,总是恶心想吐。起初她还很欣喜,以为是自己的不孕症不治而愈,是怀孕的妊娠反应,跑医院去检查,结果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
曾怡一天天瘦下去,医生也查不出消瘦的原因。医生怀疑她患上了厌食症,给她开了药。一回到家,刘杰悄悄将医生开的药丸倒进马桶里,却将减肥药装进了药瓶子里。
刘杰做这些的时候,阿缺就像一个幽灵,在他身后用蓝幽幽冰冷的眼神盯着他。它不就是一只猫吗?又不会说话,不会将看到的告诉曾怡。刘杰大可不理会它。但这畜生的目光让刘杰的感觉很不好,他觉得像是被监视了,所以他就踢了猫一脚,踢得阿缺在地上翻了个筋斗,痛得“喵喵”地逃走了。
这件事之后,阿缺就对刘杰有了敌意,一见到刘杰就会龇牙。刘杰哪容得一只小畜生对他这态度?越发地踢它。阿缺也经得住踢,反而不屈不挠,刘杰走到哪儿,它跟到哪儿,在刘杰身后弓着背,炸开脖子上的毛,做出伺机进攻的态势。它不像一只猫,它的性子其实很像是一只豹子,只是个头小点。
曾怡吃了瓶子里的药,更不如从前了,不但厌食,还拉肚子,瘦得只剩个骨架时,不得不住进了医院。在医院里,刘杰没机会换药,曾怡的病渐渐好起来,开始吃东西了。住了一个月便回家了。但一回到家,刘杰又有了机会,于是,曾怡又厌食起来……
这样反反复复,曾怡已经真的患上了厌食症,也就越来越难治。到第三次出院,曾怡已经对刘杰有了怀疑。当刘杰躲在卫生间里将那些从医院带回来的药倒进马桶时,身后有了动静,一回头,吓一大跳,曾怡和阿缺就站在他的身后,两双哀怨的眼睛正盯着他。
曾怡冷冷地说:“我说呢,为什么我一回到这个家,就患上厌食症。居然是你在做手脚!”曾怡转身想回房间拿手机报警,她病怏怏的,走路摇摇晃晃,刚进房门,刘杰就追上来,抓住她将她扔到了床上,然后,用胶带将她的手脚绑起来,让她动弹不得。刘杰这样做时,那只黑猫就在旁边凄厉地叫着,上蹿下跳,不断地对他龇着牙,发出“嚯嚯”的恼人的声音。
曾怡躺在床上,气喘吁吁地对猫说:“阿缺,咬他,快咬他!”
猫毕竟不像狗,不会听到主人的命令就向别人发起进攻,它只会凄厉地叫,焦躁不安地上蹿下跳。
曾怡流着泪,有气无力地问:“刘杰,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刘杰不答话,拿胶带要去封曾怡的嘴,曾怡转动着脑袋,绝望地对着她的猫,哀怨地说:“该死的阿缺,我对你那么好,关键时候,你居然不帮我?你咬他呀!”
曾怡的挣扎是虚弱的,说话的声音也是虚弱的。她刚与刘杰结婚时体重120斤,短短一年时间,她瘦到只有70斤,俨然一副活骷髅,根本没有半点力气。但阿缺像是听懂了她的话,突然跳到床上,然后一纵身,扑到刘杰的肩膀上,狠狠地在刘杰的脖子上挠了一爪。
这一爪快、准、狠,猫爪子像刀片似的,一下在刘杰的脖子上划开一道口子。刘杰痛得差点叫出声,待猫刚一落地,他就愤愤地抬起脚来。阿缺被踢得凌空飞起,身体重重地撞击在对面的墙上。它惨叫着爬起来,赶紧跳窗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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