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邹老板喝得大醉,等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上午了。洗漱过后,邹老板喊来老二:“老二,你去操持理发修面铺吧,不过可不能光顾着应付场面,手艺也得练练!”
操持理发铺,就跟现在说的店长一码事,老二喜出望外,一个劲儿地弯腰道谢。
待老二欢天喜地地离开,邹夫人一肚子憋闷,埋怨说:“当家的,干吗挑老二操持铺子?瞧他那点头哈腰、溜须拍马的德行,跟奴才似的,腰杆儿都挺不直,还能指望他有大气候?”
邹老板“嘿嘿”一笑,说:“这理发铺子,还非得老二操持不可!”
这是为什么?夫人正愣着,邹老板给出了理由:昨日喝酒的时候,邹老板跟朋友喝到几时,那老二陪到几时;给客人斟酒,都是满杯满杯的来,正应了传统的待客之道——“酒斟满,茶七分”;不仅如此,老二还懂得见风使舵,把桌上的好菜,轮个儿往客人面前摆,并及时撤掉见底的盘子,这样的接待,客人心里要多惬意有多惬意,这待的是客,长面子的却是主家人!
“还有……”邹老板又喝了口茶,“瞧那大上海的理发铺子多地道,从大门口就开始迎宾,手里拿着毛巾往客人身上‘刷刷’两下,以示拂去来客身上沾染的灰尘,之后手一挥,‘您里头请’,这伺候何等享受,让人觉得舒坦,这些招儿,除了老二还有谁能做到?”
邹老板到底看得准不准,看理发铺子就知道了,自打老二接手后,回头客那个多啊,许多人宁可绕个大圈子,也要转到这铺子里来理发修面,为啥?头发修剪得再好,要不了多久便会长出来,可老二那舒坦无比的伺候,能叫人愉快好一阵子。
安排好了老大、老二,这一天,邹老板对老幺吩咐道:“老幺,你精明能干,脑子活络,就当邹家的管家吧,你可得为咱邹家当好家、守好财……”
话音未落,老幺激动得直哆嗦,胸脯拍得山响:“师父放心,我一定为邹家鞠躬尽瘁、肝脑涂地!”
此时,老三还在一旁候着呢,只见他嘴唇不停地嚅动着,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邹老板皱着眉头,奇怪地问:“怎么了老三,好像有心事的样子?”
老三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来:“师父,老幺不能当邹家的管家,他……他心术不正!”
邹老板冷笑了一声,突然厉声说:“哦?我可没瞅见老幺心术不正,你埋汰人总得有个谱吧,何况老幺还是你的师弟,难不成你是嫉妒?”
见邹老板帮着自己说话,老幺也懒得再跟老三计较,在一旁洋洋得意。老三涨红了脸,猛地一跺脚,大喊了一声:“嗨,我豁出去了!”他指着老幺说:“他干什么都行,就是不能当管家,那制作洋火的秘方,是他收了人家的钱后泄露的,他是内贼,我手头还有证据……”老幺双腿一软跪在地上,邹老板脸色发青,过了很久,才将手朝门外一挥,对着老幺轻轻吐出一个字:“滚!”
老幺连滚带爬离开邹府后,老三见师父余怒未消,长叹一口气,也默默地离开了。
老三刚走到门口,只听邹老板喝了一声:“哪儿去,你给我回来!”老三一回头,见邹老板淡淡地对他一笑,说:“你以为我真不知道洋火的秘方是谁偷出去的?可是知道了又能怎样?事已至此,覆水难收……”
这是唱的哪一出?老三正愣着,邹老板发话了:“我一直在留意管家的人选,老大和老二都不是这块料,为师就想试试你能否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你说,邹家的管家不用你,我还能用谁?”
邹老板把邹家账房的钥匙交到了老三的手里,老三走后,邹老板终于长长地吁出了一口气,他对邹夫人说:“我们邹家有家风,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现在我这四个徒弟都各自有了去处,该留的留,该去的去,我也就心安了。”
[第11章]外国文学故事鉴赏——歧视之罪
本文改编自威廉·E . 钱伯斯同名小说。威廉·E . 钱伯斯,美国侦探小说家,担任过美国侦探小说作家协会副主席。
无机客编译
阿瑟·斯特恩是个成功的商人,自从妻子去世后,他就把全部心血放在了唯一的女儿莫妮卡身上,可是莫妮卡并没有按照父亲设想的那样发展。大学毕业后,莫妮卡搬出富丽堂皇的家,当了一名社工,微薄的薪水只够她在贫民窟租一小间公寓。
斯特恩心疼女儿,却又无可奈何。还有一个星期就是莫妮卡24岁的生日了,斯特恩决定好好找女儿谈一谈。这是他第一次来到女儿租住的地方,一进门,他就挑剔地皱起眉头——只见一张摇摇晃晃的柳条长椅被当成沙发在用,一个很有年头、已经报废的电视组合柜被当成吧台在使用。莫妮卡看到父亲,跑过来亲吻他的脸颊:“嗨,爸爸,很高兴你能来看我。”
斯特恩抱了抱女儿,说道:“我来是想祝你生日快乐。”
莫妮卡笑了:“我要到下礼拜才到24岁呢,不用这么急吧。”
斯特恩说:“莫妮卡,我不晓得该给你什么生日礼物,于是我寻思着,不如写一张支票给你,你现在很需要这个……”
莫妮卡抗议道:“呃,我不需要,我有住所,有工作——”
“什么工作?”斯特恩生气地说,“就为了一丁点钱,在一群贫民窟的野蛮人中间吃苦——”
莫妮卡摇摇头说:“爸爸,他们是好人,他们只是需要一些帮助……”
斯特恩正要反驳,门铃尖利地响起,打断了两人的谈话。莫妮卡打开门,门外是一名高高瘦瘦的黑人男子,穿着皮革短夹克和蓝色牛仔裤,莫妮卡招呼道:“嗨,托德!”
托德用手臂搂住莫妮卡的腰,亲吻了她的面颊,说:“宝贝,你脸色不好,有什么烦心事吗?”
莫妮卡轻柔地摆脱他的拥抱,羞怯地转过身,对她的父亲说:“爸爸,这是托德,他也是一名社工。托德,我想让你见下我的父亲。”
黑人男子的脸上闪现出灿烂的笑容,他上前一步,伸出一只手,说:“斯特恩先生,见到你很荣幸。”
斯特恩却完全没有理会托德,他径直起身,对女儿说:“我们还是下次再谈吧。”说着他拿出笔写了张支票,递给莫妮卡,“需要多少钱,自个儿填吧。”
莫妮卡填写完支票后递回给父亲。斯特恩看到支票上写着几个大字:一分不要!
斯特恩迈步走出公寓,他把那张支票捏成一团,扔进阴沟。他脑海里不停地闪现着一个画面——那个黑人与女儿在一起,手臂搂住莫妮卡的腰。他只觉得肚子里翻江倒海,不是个滋味……
斯特恩大步绕过街区,试图决定该怎么办,最后他想:不管怎么样,自己不能失去女儿,也许自己应该回到女儿的公寓,道歉一下,尽力容忍女儿的黑人朋友。
于是斯特恩把自尊咽下肚,大步走回女儿居住的公寓楼。当斯特恩走进去时,正好有一名老人离开,打开了楼门,使得斯特恩不必摁响门铃。到了楼梯顶端,从门厅里斜射出一束黄色亮光,公寓门没有完全合上。斯特恩在门口犹豫不前,这时他听见托德在说:“亲爱的,别感到不开心。偶尔受到冷落挺好,能让人心态谦和。”莫妮卡回答:“托德,谢谢你这么体谅人。”
托德说:“你如此特别,能和你一起站在婚礼上,会是我一生中最为激动的事。”
门外的斯特恩血压猛然升高,该死的!他可以忍受女儿与黑人约会,但忍受不了这种事——绝不能结婚!他忍受不了黑人女婿,想到日后朋友和生意伙伴别有用意的嘲笑,他不禁捏紧了拳头,咬牙切齿。
一股恨意在斯特恩心中熊熊燃烧,这勾起了他多年前当兵时的一段记忆。当年在热带丛林的战场上,敌人对他和战友造成威胁,他用子弹和两只手消除了威胁。如今过去了二十多年,他再一次感觉到了威胁。可是,纽约不是热带丛林,在这儿不可能像在战场上那样反应——或者,可以试一试?
几分钟后,托德走出了莫妮卡居住的公寓楼,一直在边上等着的斯特恩直到托德消失在街角拐弯处,才跟了上去。走过一个荒无人烟的街区后,他喊道:“托德!”
托德警惕地回头望过来。斯特恩小跑着追赶上来,装出气喘吁吁的模样说道:“我希望你能原谅我的粗鲁行为。在你到来前,莫妮卡和我刚刚发生过争执。我正要回去道歉,刚好看见了你。”
托德笑起来,伸出手,友善地说道:“我们都有各自的缺点……”
他话还没说完,斯特恩抓住托德伸出的手,猛然把他往前拉,膝盖狠狠击中他的腹股沟。托德的双腿弯曲下来,双手胡乱地抓来抓去。斯特恩感到脸庞一侧有股火辣辣的感觉。两个人瘫倒在一排垃圾桶上,斯特恩爬到托德身上,两只手抓住他的头发,抓起他的脑袋撞击人行道。最终,斯特恩的手掌劈中托德的喉咙,结束了这场打斗。
斯特恩慢腾腾地站起身,把领带缠成一团,撕开衬衣。他倒地前脸上的伤口流了挺多血,这点让他满意。他知道在纽约市的这片地区,经常会发生抢劫案。他想象着莫妮卡得知自己的父亲成为受害者时,她会有怎样的感觉,特别是当他证明抢劫的凶徒是托德!斯特恩一只手摸着受伤的脸,大声地叫起了警察……
警察局里,斯特恩配合地录着口供:“正如我告诉巡警的那样,我正往前走着,这个男人突然袭击了我。你可以想象,当我发现歹徒正是一个小时之前我女儿介绍给我认识的小伙,我有多震惊,多惊恐。这个人,我的天啊,她即将嫁给这个人——”
这时,一名警探把脑袋探进门,“他女儿到了。”
“送她进来。”
莫妮卡面无血色、无精打采地走进来。斯特恩走向她,轻轻地捏她的肩膀,说道:“谢谢你过来,宝贝。”
莫妮卡直挺挺地站着,没有回应父亲的拥抱,反而冷冰冰地说:“我还以为警察会给杀人凶手戴上手铐。”
斯特恩感觉到一阵寒意,他更用力地抓住女儿,说:“我是正当防卫,托德企图抢劫我。”
莫妮卡含着眼泪说:“托德永远不会对任何人使用暴力,这违背他的信条。假如有任何暴力行为,肯定是你引发的,我也会这么对陪审团陈述。你谋杀了一个对我来说十分亲近的人。”
“谋杀?对那种人,就不算是谋杀……”斯特恩咬紧牙关,“该死的!你怎么能想要嫁给他!”
“嫁给他?你在说些什么?”
“甭装了!今晚我回到公寓楼,本想道歉,结果从门外偷听到你俩的对话。他说,能和你一起站在婚礼上,会是他一生中最激动的事。”
莫妮卡盯着父亲,凝视了好久好久,接着她耸耸肩,把父亲的手从她肩膀上抖落,在皮包里摸索,找出了一张相片,相片上是一名穿着军中医务兵制服的金发男子。“这是我为你准备的惊喜,爸爸。下个月,等他服役归来,我会嫁给这个人。”
斯特恩的目光落在相片上,双眼睁得大大的。他试图要说话,可发不出声音,斯特恩在他人生中头一次懂得恐惧是什么滋味。莫妮卡的脸上挂着两行眼泪,不停地摇头,斯特恩听见女儿说道:“托德将会为我主持婚礼,是这么回事——他是一名经过正式任命的牧师……”
[第12章]东方夜谈——攻克天堂
娄献忠
有一个海盗头子叫波洛克,他仗着自己的船上有六门大炮,常年在海上打劫过往商船。商船上的人打不过他,又不甘心受他的欺负,船主们就凑了一大笔钱,从海马部落里请了一名远近闻名的巫师,请他念咒作法,要咒死波洛克。
巫师先用海水加上唾沫和泥,捏了一个模样和波洛克差不多的泥人,放在太阳底下暴晒了三天,又用刀尖在泥人身上刻下了波洛克的名字,然后让人将泥人抬到一只停靠在港口里的商船上,一边拔出长剑挥舞,一边口中念念有词,“嗖”的一声,一剑砍下了泥人的头颅。
巫师念咒施法的时候,波洛克正斜躺在海盗船上喝酒晒太阳,他真是惬意极了,这些抢掠来的红酒,味道实在太好了。正喝得高兴呢,谁知本来风平浪静的海面上突然起了一阵狂风,一下就把海盗船掀了个底朝天,把波洛克和他手下的一百多名海盗全淹死了。
商船上的人得知了这个喜讯,纷纷鸣枪庆祝。有人建议,请巫师再施魔法,将波洛克的灵魂打入地狱,让他永世接受硫黄火刑的折磨,以解人们的心头之恨。
于是巫师又捏了一个泥人,放在太阳下暴晒了三天,然后又念了一连串咒语,挥起长剑向泥人的脖子砍去……但是这一次,锋利的长剑不但没有砍下波洛克的头颅,反而火星四溅,断为两截,巫师持剑的手也被震得虎口开裂。
巫师大惊,“当啷”一声扔了半截剑身,趴在船板上听了一会儿海水的声响,不禁一声长叹:“这个人实在太有钱了,竟然早在十年前就用抢来的银子买通了地狱里的魔鬼,将他和手下的名字从地狱花名册上删除了。现在,他的队伍乘坐飞船,正在开往天堂的路上。”
众人一听,顿时愤怒起来:“如果波洛克这样的坏蛋也能进天堂,天理何在?”他们纷纷请求巫师再试一次,巫师摆摆手,说道:“我的法力有限,只能杀他的身体,杀不了他的灵魂,还是把这件事情交给上帝来处理吧。”
这会儿,上帝正端坐在白色的大宝座上,聆听着天堂交响乐队美妙的颂赞,突然有一个天使来报:“无恶不作的海盗头子波洛克,正驾驶着他的飞船往天堂的方向开来。”
上帝不由大怒:“立刻调派天军,堵住天门,不许波洛克进来,他的归宿只能是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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