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边诗话:金性尧古诗纵横谈-夔州[74]古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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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甫是一个拘谨的人,一生穷愁困顿,北宋的杨亿曾称他为“村夫子”,也许可以这么说,却又是一个很可爱的“村夫子”。他在作品中所表现的情操,却高比崇山,深如大泽。一匹骏马,一间茅屋,一株古树,到了他的手里,无不唤起人的崇高的美感。鲁迅在《半夏小集》里说:“养肥了狮虎鹰隼,它们在天空、岩角、大漠、丛莽里是伟美的壮观,捕来放在动物园里,打死制成标本,看了也令人神往,消去人的鄙吝之心。”[75]虽然鲁迅没有举出杜诗,但杜诗中写的那种“消去人的鄙吝之心”的形象,正可以用他的话来印证。

    代宗大历元年,杜甫来到了夔州,瞻谒[76]了象征民族智慧的诸葛亮的祠堂,也想起刘备永安托孤的故事。这时安史之乱虽已平定,但唐室还在纷乱之中,天下还未太平。诗人瞻谒之余,念天地之悠悠,感到唐帝国正是缺少一株古柏那样的大树,在疮痍遍地中尤其有些紧迫感,于是写下此诗。

    开头四句,以首句之叙带出后三句之写,但夔州孔明庙的古柏形象也就到此为止。其中“霜皮溜雨”一句,原指树皮的白而润滑,可是也令人联想到古柏的内在树液,透露了在时间的流动中,古柏通过分泌的过程,生命也在无声中流动着的自然信息。它让我们把书本暂且放下,想一想从古柏的幼年时期起,经过多少的烈日严霜、雷霆雨露,它们对古柏的性格和意志又起过什么作用?它在孔明庙前又具有什么地位?它的“柯如青铜根如石”,仅仅是标志它的植物学上的特征吗?如同有些诗人咏岳飞墓前的北向大树一样,不也使人有出师未捷的怆痛之感?“云来”两句,形容古柏高耸阴森,可以气接巫峡,寒通雪山,正是夔州的地理背景。有人以为这两句文气不接,应当移在黛色这一句下。意思是写景就和写景在一起。仇兆鳌在“杜诗谬评”中对刘辰翁(须溪)的评杜诗,颇多贬责,并引宋濂(潜溪)的“如醉翁呓语”的话,可是对《古柏行》中的这两句,却依照刘辰翁的说法,竟将“君臣”两句和“云来”两句上下对调,可谓胆大妄为。即使真的文气不接,也应当由杜甫去负责,又怎能擅自改动?

    杜甫对夔州孔明庙要说的话,在这八句中似乎已经说完了,内容有歌颂而无感慨。但接下来有这样八句:“忆昨路绕锦亭东,先主武侯同閟宫。崔嵬枝干郊原古,窈窕丹青户牖空。落落盘踞虽得地,冥冥孤高多烈风。扶持自是神明力,正直原因造化功。”朱鹤龄却以为前四句是指成都武侯庙之柏,后四句又转到夔州孔明庙之柏。从杜甫这首诗原为夔州者而作的意义上说,朱说也有道理。我在《唐诗三百首新注》中即采用朱说。但现在想想,将这八句分得这样刻板,恐也非杜诗原意。“冥冥孤高多烈风”一句,固然可解为栽在高地,不同于成都柏之在平地,也何尝不可解为成都柏长得孤高屹立,虽易受烈风摧折而终于不被摧倒。所以不被摧倒则因古柏的正直而为神明扶持之故。近读翁方纲《石洲诗话》卷一有云:“杜《古柏行》中间虽有忆昨一折,然落落盘踞以下,只是浑浑就古柏唱叹。朱注分上二句咏成都之柏,此二句咏夔州之柏,殊可不必。要知此等处,不须十分板划也。”他的意思是这里并无特定对象。这虽然是调和折中的说法,却也符合杜诗原意。诗人由此及彼,遂概括两地之柏的品德和遭际而言之。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

    沈括在《梦溪笔谈·讥谑》中曾说:“杜甫武侯庙柏诗云,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二千尺。四十围乃是径七尺,无乃太细长乎?”他以物理学角度来衡量艺术作品,自然有些迂,也受到后人的讥笑。艺术所力求形似的是对象的某些最主要特征,是事物之间的整个关系,因而要求其他成分都从属于一个占绝对优势的成分。诗人的意图是要写出古柏的高大,特别是它的高挺,它的高挺正体现了它强大的生命力量。诗人让我们从二千尺上面意识到有一个无限的精神空间。他所要着重表现的是古柏和丞相祠堂的庄严肃穆的气氛如何紧密配合,也即从事物的外部到内部的逻辑。如果说,这中间一定要保持某种比例上和谐的话,那么,分寸不在于四十围与二千尺,而在于古柏和武侯庙之间的主客关系是否相称。在现实生活中的事物特征和艺术作品中的事物特征,它们的作用、价值大不相同。在艺术作品中的特征,就不仅仅是将肉眼看到的东西一模一样予以复制而已。我们尊敬植物学家为了积累科学知识而千辛万苦采集标本的劳绩,但我们对诗人和画家的尊敬,却在于通过一株大树或一朵小花,把高尚的美好的情愫感染千百万读者的那双手、那颗心,尽管它们和生活中的树与花不相类似。我相信,要是沈括自己写到类似古柏那样的题材时,也会使用“无乃太某某乎”那样手法的。宋代范镇在《东斋记事》卷四云:“武侯庙柏,其色若牙,然白而光泽,不复生枝、叶矣。杜工部甫云:‘黛色参天二千尺。’其言盖过,今才十丈。古之诗人,好大其事,率如此也。”范镇是仁宗时人,即使他见到的确是杜甫当年写的古柏,也是认真得过头了,也使人想起苏轼的“见与儿童邻”的名言。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当然要注意细节,但个别细节上的真实毕竟不能成为伟大的艺术作品。艺术家的最大贡献,就在于调动所有的细节,如同众星拱月那样,集中于一个最高目标上,从现实世界过渡到理想世界,从而在读者心中产生爆炸性的效果。“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它们的光焰,不就体现在“黄河之水天上来”,“黛色参天二千尺”这些激发人的崇高之感的名句上吗?

    另一方面,我倒由此又有一些题外的想法。

    虽然仇兆鳌对刘辰翁的评论杜诗,列为“谬评”,但他对《古柏行》中的“君臣”和“云来”两句还是依照刘说而改动了。朱鹤龄对“忆昨”八句的理解,有的人采纳,有的还是认为全指成都柏,如冯至先生编选的《杜甫诗选》(1961年版)。仇注也以为“此咏成都柏,而以神力化功结之”。沈括的考证,赞成的人似乎没有,王得臣的《麈史》卷中,黄朝英的《缃素杂记》(见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八所引)还从古代的度量制度上评驳他[77]。尽管我们对沈括评杜诗这一具体论点不敢苟同,但他的科学的求实求证精神倒也未可厚非。诗词固然不能机械地以常识、以理性来判断,但常识或理性也并非完全是诗词的蛇足,就看他们如何运用,例如沈括指出白居易《长恨歌》中“峨眉山下少人行,旌旗无光日色薄”这两句诗云:“峨眉在嘉州,与幸蜀路全无交涉。”这对读者也是一种有用的知识,所以有些唐诗选本注文中即采用了,只是他的评论二千尺毋乃太自扰乎。

    其次,沈括对杜甫及其作品是钦佩的,但当他(也包括范镇)认为杜诗中某些写法不符合真实时,哪怕是细节,哪怕是诗圣写的,还是要说,这多少表现他对学术的认真态度。再从上述刘、朱、沈、王等对《古柏行》个别结构和词句的理解上,又反映了前辈学者对学术、对文艺作品的各抒己见自由评论的良好气氛,同时,后来的许多诗人、画家,仍然把他们充沛的想象力倾注在一词一句上,明知在现实生活里是不可能存在的,却没有被“毋乃太细长乎”这一类讥评所讥倒。即是说,我们既要允许诗人有写“白发三千丈”的自由,画家有画“人大于山”的自由,这在解剖学上是万万说不通的;也允许沈括、王得臣、黄朝英以求实求证精神互相批评的自由。如果说,他们的思想方法近乎钻牛角尖,也还是规规矩矩地从学术的牛角里钻去,毕竟不同于庸俗低级、哗众取宠那种论调。他们的考证对这一句杜诗是没有价值的,但对写作诗文的人,多少起一种提醒作用:在描写其他作品的细节时,还得注意它的分寸,注意想象力与真实感,夸张性与稳定性之间的矛盾和统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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