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塔系列-皮人(第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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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人(第一部分)

    我母亲死了,如你们所知,那是我亲手造成的;之后没多久,我父亲——斯蒂文,贵人亨利之子——召我去他在宫殿北翼的书房。那是一个又冷又小的房间。我记得风在窗缝外打旋儿。我记得那几排高高的书架,隔板都被压弯了,那些书曾经值好多钱,但从没人去读。反正,他没有读过。我还记得,他穿着黑衣领的丧服。我的衣领也是黑的。蓟犁的每一个人都穿戴同样的黑衣领,或在袖子上绑一条黑带。妇人们用黑色发网。要等佳碧艾拉·德鄯入土六个月,服丧才能结束。

    我以拳抵额,向他致敬。他埋首在看书桌上的文件,没有抬头看我,但我知道他看得到。我父亲看得到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我等着。风在窗外飞啸,白嘴鸦在院落里聒噪。他签了很多次名字。壁炉洞里黑漆漆的。他很少叫人点燃炉火,哪怕是在最冷的日子里。

    终于,他抬起头了。

    “柯特怎么样,罗兰?你的导师情况如何?你肯定最清楚,因为据我所知,你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他的小屋里,伺候他的饮食起居。”

    “有些日子里,他能认出我,”我说,“但大多数时日是不能的。他的一只眼睛能看到一点,但另一只……”我没必要说完。另一只眼睛没了。我的猎鹰,大卫,在我的成人仪式中叼走了那只眼睛。一报还一报,柯特取走了大卫的性命,但那是他生命里最后一次杀戮。

    “我知道他另一只眼睛怎样了。你当真伺服他吃喝?”

    “是的,父亲,我伺服。”

    “你有没有清理他的秽物?”

    我站在他的桌前,像一个受惩的小学生被叫到了校长面前,我的感受确实如此。只不过,有多少受惩的学生害死了亲生母亲?

    “回答我,罗兰。我是你的首领,也是你的父亲,我要你回答我。”

    “有时候。”这并不完全是谎言。有时候我每天会帮他换三四次弄脏的垫布,有时候,遇到状况好的时候,一天只用换一次,甚至一次也不用。如果有我帮忙,他可以自己如厕。前提是他记得自己必须排泄。

    “他没有可以使唤的仆人吗?”

    “我把他们支走了。”

    他带着莫大的好奇盯着我看。我试图在他的表情里找到轻蔑——我有点想看到——但真的吃不准。“我把你培养成枪侠,难道是为了让你当上仆人,去伺候一个瘫痪在床的老人吗?”

    听了这话,我感到怒气顶上胸口。柯特秉承艾尔德的传统,以枪侠的方式栽培了一大批男孩。至于那些不中用的少年,他会在战斗中打败他们,再发配他们手无寸铁地去西部,除了头脑,再无武器可用。在克雷西亚、甚至更僻远之处的那些无主之国,许多被流放的男孩投奔到了好人法僧的麾下。日后,他将推翻我父亲的江山,以及我父亲的血脉所代表的一切。是法僧把他们武装起来的,没错。他有枪支,也有谋略。

    “你会把他扔在粪堆里吗,父亲?他忠心效力了这么多年,难道这就是给他的奖赏吗?接下去是谁?范内?”

    “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但木已成舟,罗兰,这你也是知道的。而且,你不是出于爱才去服侍他的。你都明白。”

    “我服侍他是出于尊重!”

    “如果仅仅是出于敬意,我想你会去看望他,给他读书——因为你读得很好,你母亲经常这么说,在这件事上她说得很对——但你不会去给他端屎端尿、给他换床单。你是为了母亲之死而故意让自己吃苦受罪,而那并不是你的错。”

    我心里有数,这话一点不假,但心里的另一个执念却拒绝相信这种说法。对她的死亡的宣告是很简单的:“佳碧艾拉·德鄯,阿藤之女,被魔鬼附身以致灵魂备受折磨而死。”每当贵族世家有人自杀,人们总是用这套说辞,她的死讯也是这样被广而告之的。没人质疑,甚至那些投诚效忠法僧的人也接受了这种说法,不管是私下里还是公开的。因为大家都知道了——天晓得他们是怎么知道的,反正不是我或是我的朋友们透露的——她已成了宫廷魔法师、我父亲的首席幕僚马藤·布罗德克洛克的枕边人,但马藤逃到西部去了,独自一人。

    “罗兰,仔细听我说。我知道你觉得母亲背叛了你。我也一样。我知道你心里有点恨她。我心里也有一点恨她。但我们同样也很爱她,至今仍是爱的。你从眉脊泗带回的小玩意儿有毒,你被下毒了,被那巫婆戏弄了。若是只有一样东西,绝不至于有这样的结局,但粉红玻璃球和巫婆加在一起……唉。”

    “蕤。”我感到眼泪开始刺痛眼睛,但我想忍住。我不会在父亲面前落泪。再也不会了。“库斯的蕤。”

    “是的,是她,黑心肠的婊子。是她杀死了你母亲,罗兰。她把你变成了一把枪……然后亲自扣动了扳机。”

    我一言不发。

    他肯定看出我的悲伤了,因为他又低头去翻看文件,在这儿、那儿签名。好半天,终于再次抬起头来。“这阵子,必须让仆人们照看柯特了。我要派你和一名伙伴去德巴利亚。”

    “什么?去萨罗尼?”

    他笑了。“你母亲待过的度假地?”

    “是的。”

    “不是那儿,绝对不是。萨罗尼,开什么玩笑。那些女人都是黑奴。要是你胆敢从她们那神圣的门口走过,她们能活剥了你的皮。住在那儿的姐妹们宁愿要根长棍子,也不要男人。”

    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你得记住,我那时候还很年轻,虽然经历了不少,但对许多事还是一无所知。“我不确定自己的状态适合接受一项新任务,父亲,更别说是正式的使命了。”

    他冷淡地看着我。“你是不是适合接受任务,由我来做主。何况,这和你在眉脊泗招惹的那些麻烦事完全不同。或许会有险情,说不定还要拔枪,但说到底只是一件要办的事儿。一部分原因在于,让那些有所犹疑的人们看到:光明族依然强健、真诚,但更主要的原因是,不能让错误有立足之地。此外,正如我前面说的,我不会派你一个人去的。”

    “谁会和我同行?库斯伯特还是阿兰?”

    “都不是。我在这里的工作需要‘笑孩’和‘雷脚’。你带杰米·德卡力去。”

    我想了一下,倒也愿意和‘红掌’杰米一起骑行。当然,我更愿意和库斯伯特或阿兰一起走。这一点,父亲显然很清楚。

    “你打算不持异议就出发呢,还是决定在我忙于公务的这一天继续烦我?”

    “我去。”事实上,能早点逃离这个地方最好,离开这些阴森的房间、窃窃私语的阴谋和无处不在的紧迫感:混乱的无主状态即将到来,什么都阻止不了黑暗的逼近。世界将继续,但蓟犁不会再与之共进。那个闪闪发亮的美丽泡沫很快就将破灭。

    “好。你是个好儿子,罗兰。我或许从来没有告诉你,但这是真的。我对你没有成见。完全没有。”

    我低下了头。等这场会面彻底结束,我会去找个地方放松心情,但现在还不是时候。决不能在他面前有所松懈。

    “女人堂——也就是萨罗尼,或者随便叫什么——再往下十到十二轮,就是德巴利亚城,盐碱地平原的尽头。德巴利亚城一点也不安宁。那是在铁路末端的一个尘土飞扬、走兽恶臭的小城,把牲口和盐块运往南方、东方和北方——唯独不运给混蛋法僧策划谋反的地方。最近,那儿的游牧民日渐减少,我相信,德巴利亚很快就会变得枯竭、荒芜,像中世界其他地域那样,但眼下还是挺热闹的,酒徒、嫖客、赌客和骗子大行其道。虽然很难置信,但那儿还剩了几个好人。其中之一就是最高治安官,休·皮维。你和德卡力要向他汇报情况。我会给你一道信符,你要把信符和枪给他看。到这里为止,我说的你都明白了吗?”

    “明白,父亲,”我说,“那儿的情况有多糟,竟能引起枪侠们的注意?”我微微笑了一下,自从母亲死后我极少露出笑容。“甚至像我们这样的娃娃枪侠?”

    “根据我得到的报告,”他拿起几份文件,朝我晃了晃,“那儿有个皮人在活动。对此我有所怀疑,但毋庸置疑的是,那里的百姓已经吓坏了。”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我说。

    “皮人,就是某种变形人,古老的传说里提到过。你离开时记得去找范内。他一直在搜集相关资料。”

    “好的。”

    “完成这项使命吧,找到这个穿着兽皮到处乱晃的疯子——说不定就是这么回事儿——但不要耽搁太久。比这严峻得多的事将一触即发,局势变得恶劣之前,我会召你和你的伙伴回来的。”

    两天后,我和杰米牵着各自的马,上了为我们特别预备的双马厩火车。以前,西线车程长达千余轮,能到达墨海呐沙漠,但在蓟犁没落的前几年,西线列车的末站是德巴利亚,不再往下走了。过了德巴利亚,很多铁轨都被洪水和地震毁坏了。还有几段被强盗、土匪和自称“陆盗”的流窜犯侵占了,那些地方乱战凶残,无法无天。我们把那块遥远凶蛮的西部称作“外世界”,最适合图谋不轨的约翰·法僧。毕竟,他自己也是一个陆盗。自命有权称霸一方的大盗。

    那辆火车比玩具蒸汽机大不了多少,蓟犁人调侃地称之为“小玩意儿”,看到它喷着蒸汽过桥向宫殿西部而去都一笑置之。我们骑马去还能快点,但火车更省力,而且,车厢里那些灰扑扑的座椅可以折叠成床,我们觉得这还挺不赖的。不过,等我们打算躺下睡觉时,才发现那勉强凑合的床根本不好使。当火车遇到一次剧烈的颠簸时,杰米被直接颠下了床,掉在了地板上。要是库斯伯特在,准会大笑一通,而阿兰会大骂一通,但红掌杰米只是爬起来,伸了伸腿脚,继续倒头睡觉。

    第一天我们几乎没说几句话,只是望着窗外的蓟犁风景,云母石做的窗玻璃上有波纹形的纹路,绿油油的田地森林渐渐变成灰蒙蒙的矮树林、几个半死不活的牧场和牧人的木屋。还经过了几个小村庄,村民——很多是变异人——打着哈欠看“小玩意儿”呼哧呼哧地缓慢驶过。只有几个人指了指额头中央,好像在示意那儿有一只无形的眼睛。那个手势是说,他们是好人法僧的人。在蓟犁,这种人会因不忠而被投入大牢,但那已是远离蓟犁的偏远地带了。我很沮丧,以前总以为人们理所当然是效忠我父亲的,没想到所谓的忠诚是这么薄弱,这么快就动摇了。

    第一天,火车开到了阿藤的蜂堡——我母亲家族有些人仍住在那里——有个胖男人朝我们的火车扔了一块石头。石头砸到装载马匹的车门,弹了出去,我听到我们的马受惊而嘶叫。胖男人看到我们在看他,咧嘴一笑,用两只手抓了抓裆部,然后大摇大摆地走了。

    “有些人在贫瘠之地也吃得不错啊。”杰米说,我们正望着他肥硕的屁股蛋儿在打了补丁的裤子里蹦上蹦下。

    第二天早餐时,仆人们把冷冰冰的粥和牛奶端到我们面前,杰米又说:“我觉得,你最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儿。”

    “你能先告诉我一些事吗?如果你明白的话。”

    “好的。”

    “我父亲说,德巴利亚度假地的女人们宁可要一根长棍子,也不要男人。你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吗?”

    杰米一言不发地瞪了我一会儿,好像在确认我不是在耍他,最后,终于忍不住咧开了嘴。这个动作在杰米身上的意义,相当于别人捧腹大笑、满地打滚——库斯伯特肯定会这样的。“那一定就是低等人村庄里的妓女说的‘鸡巴棍’。明白吗?”

    “当真?她们……怎么?互相使用吗?”

    “人们说是这么说,但闲话总归是闲话。关于女人,你懂得比我多,罗兰;我从没有睡过女人。但也无所谓。我想,那是早晚的事。跟我说说德巴利亚的情况吧。”

    “据说,有个皮人四处横行,吓坏了良民。说不定,恶民也吓得够呛。”

    “变成某种动物的人?”

    就这件事来说,事实还要再复杂一点,但他说中要点了。风刮得很猛,几把盐碱粒被风抛掷在车皮上。一阵恶毒的狂风过去后,小火车突然倾斜了。我们吃完的粥碗在桌上滑动起来,在它们掉落之前被我们不假思索地接住了——要是我们连这种小事都做不到,那就根本没资格配枪。这倒不是说杰米很喜欢枪。如果让他选(并且给予充分的时间去选择),他要么选弓,要么选十字弩。

    “我父亲不相信有这种事,”我说,“但范内信。他——”

    就在那时,我们被惯性抛出,冲落到前头的座位里。刚才从座位中间的过道里走来的老仆人收走了我们的杯碗,直接被甩到了门口,落在车厢和他那间小厨房的中间,他的门牙飞出了口,又嵌在了他的膝头,这让我俩都怔住了。

    杰米连忙跑到过道里——现在的过道倾斜得很厉害——在老仆人身边跪下。我紧跟其后,见杰米拔出了那几颗牙,原来,那是用漆木做的假牙,用细小得几乎看不到的箍夹精巧地排列在一起。

    “先生,您还好吧?”杰米问。

    老人慢慢地站起来,接过他的假牙,塞回了上牙床里的空洞。“我还好,但这个脏婊子又出轨了。我再也不跑德巴利亚了,我还有个老婆呢。她是个老叨唠鬼,我下决心要比她活得长。你们哪,年轻人,最好去看看你们的马。要是运气好,两匹马就不会缺胳膊断腿啦。”

    马腿都没断。但它们很紧张,原地踏步,急不可耐地想离开狭窄封闭的车厢。我们放下栏板,牵着它们跨过两节车厢间的钩连栏,它们低垂着头站在木栏上,在西部沙尘飞扬的燥热空气里,迅疾扇动着双耳。然后,我们回到乘客车厢,把随身装备收拾好。火车司机是个宽肩膀、罗圈腿的粗壮汉子,他和老仆人一起走下了车厢,直到走到我们跟前才指了指前方,我们都看得很分明。

    “走到那头的山脊,就是德巴利亚城的主路——看到那块路标了吗?你可以在女人窝里逗留个把钟头,但别费事问那些臭婆娘要什么东西,因为你要了也白要,”他压低了嗓门说,“她们吃男人,大伙儿都这么说。小伙子们,那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她们……吃……男人。”

    我觉得,和这种说法相比,皮人的传说倒更可信了,但我什么也没说。很显然,司机刚刚也被晃得不轻,他的一只手和杰米的手一样红彤彤的。不过,司机的红是摩擦生热导致的,很快就会褪去。而杰米的手,直到他入土,都会是红色的,看上去就像在血水里浸过。

    “她们可能会招呼你,或是承诺你这个那个的。她们甚至会把奶头露给你看,因为她们明白年轻人无法忍住不去看那种东西。但你甭去管。承诺什么的,左耳进右耳出;奶头什么的,眼不见为净。你们就径直进城里去。骑马的话,用不了一小时。我们得找一伙儿工人来,把这辆破婊子车扶正。铁轨还好,我检查过了,只是被该死的盐碱尘土蒙上了,别的没事儿。我估摸着你们没法给现金让人过来,但如果你们能写字——我觉得像你们这样的绅士小伙儿肯定会写——你们可以给他们写一张预付书、打个白条什么的……”

    “我们有钱币,”我说,“足够雇用一队工人了。”

    火车司机听了这话,眼睛都瞪圆了。要是我告诉他,我贴身背心的内袋里藏了父亲给我的二十个金币,他的眼珠子恐怕都要弹出来了。

    “那牛呢?因为我们需要牛来拉车,如果他们有牛就最好,没有牛,马也行。”

    “我们会去车马行问问,看他们有什么牲口可以用。”说完,我翻身上马。杰米把他的弓箭绑在马鞍边,再走到另一边,把十字弩收进他父亲为他特制的皮鞘里。

    “别让我们困在这儿,年轻的先生们,”司机说,“我们没有马,也没有武器。”

    “我们不会忘了你们的,”我说,“待在车里就好。就算今天找不到工人,我们也会叫辆马车送你们进城的。”

    “谢谢您了。记住,离那些女人们远点!她们……吃……男人!”

    那天很热。因为马被关了好久,想活动一下筋骨,我们就让马撒欢跑了一会儿,然后才让它们慢慢走。

    “范内。”杰米说。

    “什么?”

    “火车脱轨前,你说你父亲不相信有皮人,但范内信。”

    “他是看了最高治安官皮维送来的报告才这么说的,你很难不相信。你知道的,他每堂课都起码说一遍:‘事实开口,智者聆听。’二十三个死者制造了一堆事实证据。提醒你注意的是,他们都不是死于枪伤或刀伤,而是被撕成了碎片。”

    杰米哼了一声。

    “有两起是灭门案,还是大家族,全死了。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溅得到处都是血。四肢被扯下来再拖走,有些人的残肢找得到——被吃了一部分,还有些索性找不到了。在其中一个惨遭血洗的农场里,皮维治安官和他的副手发现最年幼的男孩的头卡在篱笆墙头,脑壳被砸扁了,脑浆被掏空了。”

    “有目击证人吗?”

    “有几个。有个牧羊人带着走失的羊羔回家时,看到他的伙伴遭到了袭击。这个幸存者是在临近的山头看到现场的,他带的两条狗冲下山坡,想去帮助另一位主人,也都被撕烂了。那东西爬上山坡,想去追他,却被他的羊群吸引了,于是,这个幸运的牧羊人捡了一条命,逃跑了。他说,那是一只狼,但像人一样直立着。还有个赌徒的女人。那赌徒在当地一个矿井里耍老千,被逮住了。村里人罚了他俩一笔钱,叫他们当夜离开村镇,否则就会被鞭笞。他们遭到袭击时,是在盐矿边的一个小村里。男子奋力反抗。这给了女人时间逃跑。她躲在岩石堆里,一直到那个东西离去才出来。她说,那是头狮子。”

    “用后腿直立?”

    “就算是,她也没有停下来细看。最后的证人是两个牛仔。当时,他们在德巴利亚河边扎营露宿,旁边是一对度蜜月的曼尼族夫妇,不过牛仔们听到他们的呼叫声才知道有对夫妻住在近旁。他们飞奔过去,看到凶手叼着女人的小腿跑了。那不是个人,但他们发誓说自己看到、并确信它是像人一样直立行走的。”

    杰米俯下身,上半身歇在马脖子上,吐了一口唾沫,说道:“不可能。”

    “范内说这是可能的。他说以前也有过这种事,尽管这些年没发生过。他相信那是某种突破了既定规则的变异人。”

    “所有证人看到的动物都不一样?”

    “是啊。根据那两个牛仔的描绘,很像是老虎,身上有条纹。”

    “狮子和老虎到处跑,好像流动马戏团里训练有素的野兽而且是在沙土横飞的这里。你确信我们没有被人耍着玩儿吗?”

    我还不够老道,不能确定这种事,但也足以知道时局不济,不至于为了恶作剧就派遣两个年轻枪侠大老远的来西部的德巴利亚。这倒不是说,斯蒂文·德鄯在时局安稳的时候是个喜欢瞎胡闹的人。

    “我只是把范内告诉我的情况转告给你。牛仔把那对曼尼夫妇的遗骸拖在老雪橇后面,进了城。他们一辈子都没听说过‘老虎’这种动物,但他们描述的确实是老虎。证词就在这里,说他们看到了绿眼睛什么的,”我从背心内袋里掏出范内给我的那两张带着折痕的纸,“想看看吗?”

    “我不是个爱看字儿的主儿,”杰米说,“你知道的。”

    “是啊,那也好。但记住我的话。他们所说的,和老故事里的插图一模一样,讲的是困在暴冰煞里的男孩。”

    “什么老故事?”

    “‘勇者心’提姆的故事——《穿过锁孔的风》。没关系。这不重要。我知道那两个牛仔可能喝醉了,他们只要靠近有酒水供应的小村镇就准保喝个大醉,不过,如果证词不假,范内说那个生物应该既可在人形和兽形间转换,又可以变成不同的兽体。”

    “你说有二十三个死者。啊呀呀。”

    一阵大风吹来,卷起前路的盐碱。马受惊了,我们掀起围巾,捂住了口鼻。

    “好热啊!”杰米说,“还有这该死的尘土。”

    好像突然意识到自己的闲话太多了,他就此沉默了。我是无所谓的,因为还有好多事要思考。

    走了不到一小时,我们就到了山腰,可以俯瞰到一片晶晶亮的白色女人堂。这是一片男爵领地大小的居所。住户的尽头,顺着一条细细的溪流而下的,是一大片绿油油的果园,似乎还有一个葡萄藤架。一看到这情景,我的口水都冒出来了。上次吃葡萄时,我还是个嘴上没毛的小男孩呢。

    围墙很高,为了防范窃贼,墙头插了些碎玻璃,在日光下反照出晃眼的白光,但木门大敞着,好像在发出邀请。门前,有个女人坐在一张看似王座的椅子里,身穿一袭白色平纹细布裙,白绸兜帽像海鸥双翼似的笼在她头上。走近了再看,我发现那把宝座是铁木所制。显然,除了金属椅,再没有别的座椅能够承担她的体重了。那是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庞大的女巨人,简直可以匹配传说中的不法之徒大卫·奎克。

    她的腿上堆满了针线活。大概是在织一条毯子吧,但搁在那样雄壮的桶形身躯、足以给两个孩童遮阳蔽日的庞阔胸部之前,好像比手帕大不了多少。她看到了我们,放下手里的活计,站了起来,身高足有六英尺半,甚至再高点。山谷里的风减弱了,但依然可以掀动她颀长大腿边的裙裾。布料迎风招展,猎猎作响,让人想到鼓满风的船帆。我记得司机说她们吃男人,但她把巨大的拳头抵在宽阔的额前,并用另一只手轻轻提起裙角,向我们施了个地道的屈膝礼,我还是忍不住勒马停步。

    “尊敬的枪侠,向你们致敬。”她高声说道。那是一把浑厚的嗓音,但也不太像男子的中音。“我代表萨罗尼以及居住此地的众女子向你们问好。祝你们天长夜爽,万寿无疆。”

    我们也将拳抵触眉头,更慷慨地祝福她。

    “你们是从内世界来的吗?我看得出来,对于这片地儿来说,你们的衣裳还不够脏。不过很快就会脏透了,只要你们住个一天半夜的。”说完,她朗声大笑,笑声不亚于一阵远雷。

    “我们是从内世界来的。”我来回答,因为很明显,杰米是不会张口的。平日里他就不多言,眼下索性紧闭双唇,一声不吭。她的身影映在身后的水洗白色的围墙上,仿佛高耸的珀斯王。

    “你们是为了皮人而来的吗?”

    “是的,”我说,“你们是否见过他?还是道听途说的?若非亲眼所见,请容我们道谢后继续前行。”

    “不是‘他’,少年,千万别说那是个人。”

    我仅用目光作答。她虽然站着,却几乎能平视我的眼睛,而我还坐在马鞍上。我的马“小乔”可是匹高头大马。

    “是‘它’,地狱深沟里来的恶魔,”她接着说道,“我能确信,如同确信你们俩是艾尔德光明族的枪侠。它可能曾经是人类,但现在绝不是了。没错,是我亲眼所见,看着它行凶作恶。如果你们原地等待,不挪窝,你们也能亲眼看到它造的孽。”

    她没等我作答,转身走进敞开的大门。裹在白棉布裙里走动的她,真像顶风逆行的单桅帆船。我瞧了瞧杰米。他耸耸肩,点点头。不管怎么说,我们就是为这事儿来的,如果火车司机不得不等一会儿才能把“小玩意儿”扳回正轨,那就让他等吧。

    “爱伦!”她的喊声俨然是用足底气的,我们仿佛听到女人对着电子扩音器嚎叫。“克莱米!布里安娜!拿吃的来!要肉、面包和麦芽酒——要纯酿的,不要烈性的!搬张桌子出来,别忘了桌布!马上把福尔图纳带出来!赶紧的!都给我赶紧呐!”

    都吩咐完了,她回到我们面前,小心地提起裙摆,以免蹭到套在她那双巨足上的小黑船边的盐碱尘粒。

    “女士,感谢您乐善好施,但我们真的必须——”

    “你们必须吃,这就是你们必须做的事,”她说,“我们就在路边搭个餐桌,万一你们倒胃口也好办。因为我很清楚,蓟犁那些人是怎么说我们的,我们都清楚。只要女人胆敢自己过活,男人们就会说同一套闲话,我懂。这会让他们怀疑自个儿的家伙还有没有用。”

    “我们没有听说——”

    她大笑起来,胸部起伏如波涛汹涌。“年轻的枪侠先生,你真有礼貌,也非常机灵,但我吃过的盐多过你嚼过的饭。我们不会吃了你们。”她的双眼炯炯闪亮,和她的鞋一样是纯黑色的。“尽管你们吃起来一定很美味,我觉得——可能两个都是。我是萨罗尼修道院的院长艾菲琳娜,赞美上帝和基督耶稣。”

    “蓟犁的罗兰,”我说,“这位杰米也是从蓟犁来的。”

    杰米在他的马鞍上行了鞠躬礼。

    她又向我们行了一次屈膝礼,这一次,她低下了头,丝绸兜帽像窗帘似的笼住她的脸庞。她起身时,一位娇小的女子从敞开的大门里快步走出来。也许她和普通女人一样,并不见得身材娇小,只是因为站在艾菲琳娜身边才显得又矮又弱。她的长袍不是白色细棉布,而是灰色粗棉布做的;她的双臂交叉在勉强隆起的胸前,双手完全被长长的袖筒遮住了。她的长袍不带兜帽,但我们依然只能看到半张脸,另一边遮掩在厚厚的绷带下面。她也行了屈膝礼,继而蜷身躲到了院长规模可观的阴影里。

    “抬起你的头,福尔图纳,对这两位年轻的绅士要礼数周到。”

    终于,她抬起眼来,我这才明白她为什么始终低垂着头。绷带无法完全遮掩鼻子上的伤口:右边的鼻翼缺失了一大半,现在,鼻峰右侧是开放的,血红色的皮肉尚未愈合。

    “向你们致敬,”她轻声说道,“祝你们天长夜爽,万寿无疆。”

    “也愿您福寿双全。”杰米说道,我还看到她没绑绷带的那只眼睛向他投去悲哀的一瞥,仿佛在说,这样还有什么福寿可言呢。

    “把那件事告诉他们,”艾菲琳娜说,“你记得多少就说多少。我知道那只是一瞬间的事儿。”

    “我必须说吗,嬷嬷?”

    “必须。他们来,就是为了处理这件事。”

    福尔图纳心存疑虑地凝视我们,其实,不过是匆忙闪躲的一瞥,视线又很快移到艾菲琳娜身上。“他们行吗?他们看起来好年轻啊。”

    她意识到自己失言了,脸上登时泛出一片红晕,这,我们是看得到的。她有点站不稳,艾菲琳娜伸手揽住了她。显而易见,她伤得很重,身体根本没有痊愈,涌上她脸颊的鲜血本应流向她体内更需要血气的地方。我想,主要是绷带下的那部分吧,况且,她穿的长袍那么宽大,根本看不出来还有哪里受了伤。

    “福尔,也许他们再过一两年才需要每周刮一次胡子,但他们是枪侠。要是他们都没法让这座受了诅咒的小城拨乱反正,那世上就没人能够了。而且,这也是为你好。恐惧像毒虫,趁它还没在你心里滋生壮大,要赶紧一吐为快。好了,快讲吧。”

    她讲了。在她讲述的时候,萨罗尼修道院的其他修女们鱼贯而出,两人搬来桌子,更多人端来食物和饮料,摆满了餐桌。吃食比我们在“小玩意儿”上的任何一餐都要好,色香味俱全,然而,福尔图纳讲完那个短小却可怕的事件后,我感觉一点儿都不饿了。从杰米的表情来看,他也没了胃口。

    事情发生在黄昏,两星期零一天之前。她和另一个名叫德洛莉丝的姑娘出去关大门,顺便为晚上的家务事提桶水。福尔图纳提着水桶,也因此逃过一劫。就在德洛莉丝把大门合拢时,一头野兽猛然把门撞开,抓牢她,张开长长的下巴,把她的脑袋咬了下来。福尔图纳说,她看得很清楚,因为天空中的商月升得老高。那东西比男人高大,浑身上下没有皮毛,而是覆着鳞片,身后的长尾巴拖在地面上:黄色的眼睛里有一条细缝般的深色瞳仁,在扁平的脑袋上闪着光:那张大嘴好比陷阱,嵌满利牙,每一颗都有人手那么长。它把仍然扭曲颤抖着的残肢吐弃在院落的石子地上、继而挪动粗短的腿脚朝井边的福尔图纳而去时,那些牙还滴着德洛莉丝的鲜血。

    “我转身想跑……它逮住了我……之后我就不记得了。”

    “我记得,”艾菲琳娜冷酷地接下去说,“我听到尖叫声,抄起我们的枪就跑出来了。那是把长枪,枪托的顶端挂了一只铃铛。枪是什么时候上膛的,谁也记不得了,但我们从没开过火。我只知道一点:它很可能在我手里膛炸。可我看到那东西在撕咬可怜的福尔的脸啊,咬完脸还咬别的地方。开枪的时候,我压根儿没想过有危险。也完全没想过,这一枪可能也会伤及她,可怜的姑娘。”

    “我真希望那一枪能把我打死,”福尔图纳说,“天啊,我真想一死了之。”她坐在桌边的一把椅子上,双手捂住脸孔,哭了起来。至少,仅剩的那只眼睛在流泪。

    “千万别这么说,”艾菲琳娜对她说着,轻轻抚摸没有绷带的那半边头发,“这是渎神的。”

    “你打中了吗?”我问道。

    “打是打到了。我们那杆老枪开火了,有颗子弹——大概还不止一颗——掀掉了它脑袋上的鳞片和几个疙瘩。黑乎乎的东西飞了出来。后来,我们在圆石子地上看到了,碰也没碰,直接用沙子盖没了,万一那东西有毒呢,我们生怕毒会钻进皮肤。那个胆小鬼扔下她,我觉得它恨不得立刻冲我扑来。所以,我再次举枪瞄准,尽管那种老枪一次只能开一次火,再往枪筒里装填火药才能打第二枪。我对它说,你来呀!还告诉它,我会等它靠近,让我瞄个准,打个正着。”她向后退了一步,往尘土里吐了一口唾沫。“它一定是有脑子的,或类似的东西,即便它脱离人形了也一样,因为它听了我的话就逃跑了。但是,跑出围墙之前,还在我视野里的时候,它转过身来看了看我,好像是要记住我。好,那就牢牢记住我吧。我没有多余的枪弹了,除非有游贩到此,还恰好有子弹出售,但我还有这个。”

    她把裙子拉上膝盖,让我们看到一把屠夫刀,插在生皮刀鞘里,绑在她腿肚子的外侧。

    “就让它来找艾菲琳娜吧!我是罗莎娜之女。”

    “你刚才说,你还看到了别的什么。”我问。

    她用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审度我,然后转身对修女们说:“克莱米,布里安娜,上菜吧。福尔图纳,你可以告退了,要保证请求上帝的宽恕,原谅你的渎神之语,还要感恩天父让你的心仍在跳动。”

    艾菲琳娜拉住我的胳膊,带我走进大门,引我走到井边,也就是不幸的福尔图纳被袭击的地方。在那儿,只有我和她两个人。

    “我看到了它的鞭,”她用低沉的声音说,“像弯刀那样又长又弯,抽动着,充胀了血一样的黑色东西……反正,是为了那种事儿的充血。那是为了杀死她,就像杀死德洛莉丝那样,没错,但也意味着它还要干她。就在她死的时候,它还要干她。”

    我和杰米跟她们一起用餐,就连福尔图纳也吃了一点儿。接着,我们上马,前往城区。但在我们动身前,艾菲琳娜站在我的马边,又和我对话。

    “等你们在这儿的公事忙完了,记得过来再看看我。我有东西给你。”

    “女士,敢问是什么?”

    她摇了摇头,说:“现在还不是时候。但等脏事儿处理干净了,记得过来。”她握住我的手,抬到她的唇边,亲吻了一下。“我知道你是谁,难道你母亲的容颜没有刻画在你的脸上吗?来找我,罗兰,佳碧艾拉之子。别食言。”

    就这样,她转身离去,我还来不及说一句话,她已大步流星走进了大门。

    德巴利亚的主路很宽阔,虽然铺了石板,但石块纷纷碎裂,下面的硬土地时不时露出来,不用很多年,这条路就将重归土路。商家鳞次栉比,从几家酒吧里传出的声响来看,生意还不错。但是,我们只见到几匹马和骡子拴在系留柱上;在世界的这个角落,牲口是用来买卖和吃的,不是用来骑乘的。

    有个女人从商铺里走出来,臂弯里搭了一只篮子,她看到我俩便直勾勾地瞪起来。然后,她跑进屋去,又出来几个男人。等我们到达最高治安官的办公室时,街道两边看热闹的人都快排成队了。那是一栋附盖在石狱旁的小木屋。

    “你们是来干掉皮人的吗?”抱着篮子的女人喊了一句。

    “那两个半大小毛孩连一瓶黑麦酒都干不掉。”站在快乐汉咖啡餐馆前面的男人回了一嗓子。听到这种玩笑话,大伙儿哄堂大笑,还有人窃窃私语。

    “现在这小镇可够热闹了。”杰米说着,下了马,转身望了望那四五十个男女——他们都放下活计(还有乐子),专门出来看我们的热闹。

    “日落后就不一样了,”我说,“那是皮人这种生物出来掠食的时候。反正,范内是这么说的。”

    我们走进了警局。休·皮维顶着大肚子,留着长长的白头发、蔫蔫吧吧的胡须。他的皱纹十分深刻,有一张饱经忧患的脸孔。他一见我俩佩的枪,登时放松了下来。他也注意到了我们连胡子都没长出来,便又好像没那么轻松了。他正在写什么,此刻抹净笔尖,站了起来,伸出手。在这个男人面前,以拳叩额的做法是行不通了。

    我们分别和他握手,作了自我介绍,他说:“我没有小瞧你们的意思,年轻人,但我还指望看到斯蒂文·德鄯本人呢。要不然就是彼得·麦克范睿。”

    “麦克范睿三年前去世了。”我说。

    皮维似乎很吃惊。“当真?他可是个利落的好枪手啊!非常利落。”

    “他死于高烧。”很可能被下毒了,但这事儿就没必要让德巴利亚的最高治安官知道了。“说到斯蒂文,他无暇脱身,这才派我前来。我是他的儿子。”

    “是的,是的,久仰您的大名,还有您在眉脊泗立下的功勋。别看我们这儿偏远,消息还是通的。有嘀嗒发报机,甚至还有一台叮铃话机。”他指了指安在墙上的新发明,下方的砖墙上写着一条警告:未经允许,切勿触碰。“以前,它能直通蓟犁,但这些日子以来,只能通到南部的萨利伍德、北部的杰斐逊、还有山脚下的村庄——小德巴利亚。我们甚至还有几盏路灯能亮呢——不是煤气灯,也不是煤油灯,而是货真价实的晶闪灯呢!镇民们觉得,灯光能把那怪兽赶跑。”他叹了一声,又说道:“我可没那种信心。这事儿很难办啊,年轻人。有时候,我觉得这世界已经乱套了。”

    “是乱套了,”我说,“但是,治安官,还有重新理顺的机会。”

    “如您所言就好了,”他清了清嗓子,“那么,千万别以为我有所不敬,我知道你们自称为何人,但我收到了信符的承诺。如果你们带了,我就将收下,因为信符对我意义非凡。”

    我打开挂袋,取出父亲交给我的东西:一只小木盒,盒盖上盖着父亲姓氏的缩写,D框绕着S。皮维接过去,被胡须掩住的嘴角露出一丝几乎看不出来的笑意。在我看来,那是一种若有所忆的微笑,那让他突然年轻了好几岁。

    “你看过里面的东西了吗?”

    “没有。”父亲没有让我看。

    皮维打开盒子朝里看,再看看我和杰米。“很久以前,我还只是个副官,斯蒂夫·德鄯让我和当时的治安官带领一支七人的小分队去抵抗黑鸦帮。你父亲跟你说过黑鸦吗?”

    我摇摇头。

    “不是皮人,但一样是脏活儿。他们走到哪里就抢到哪里,不只是在德巴利亚为所欲为,沿着这一路的农场都遭了殃。还有火车,但凡他们听到风声,只要火车上有值得抢的他们就劫车。但他们的主要勾当是绑票,要赎金。孬种才犯那种罪,不过赏金很高。我听说法僧也好这口。”

    “有一次,他们劫走了一个农场主的妻子,贝琳达·杜林。刚过一天,你爸爸就到了镇上。劫匪一走,贝琳达的丈夫就解开了绑缚他的绳索,用叮铃话机发出了信号。黑鸦不知道有这种装置,所以自取灭亡。在世界的这一边有枪侠执行使命,帮助是很大的;在那个年代里,他们有一种神出鬼没的绝技,不管何时何地,哪里需要他们,他们就会现身。”

    他抬起眼帘,看着我们说道:“说不定,他们至今仍有绝技在身呢。总之,我们赶到那个牧场的时候,罪行刚刚发生没多久。在某些地方,任何人都会迷路的——你知道吗,那几乎就是在最北的北部了——但你父亲有一双不轻信的眼睛,你也一样。那儿连只老鹰都没有;鹿,秃鹰,什么都没有。”

    我知道父亲眼神犀利过人,还有擅长追踪觅迹的天赋。我也很清楚,这久远的往事或许和我们即将要做的事毫无干系,我本该催他长话短说,尽快出发。但父亲从来不谈自己的年轻时代,我想听完这则故事。我很想、很想听。结果,与我的第一反应大相径庭的是:这段往事和我们在德巴利亚的差事将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他们留下的踪迹指向矿山——德巴利亚的当地人管它叫盐屋。那时候,矿山已经不开工了;那是二十年前新沉物被找到之前的事啦。”

    “沉物?”杰米问。

    “矿藏,”我说,“他说的是一座新发掘的矿藏。”

    “是,你说的没错。但那时候整片矿山都被荒弃了,正是黑鸦帮那种恶徒的最佳藏身地。平地上不见了踪迹,足迹穿过了一片高高的石林,在低洁地再次出现。低洁地,就是盐屋下方位于山脚的牧草地。最近,有个牧羊人就是在低洁地被杀的,凶手看起来很像——”

    “狼,”我说,“这我们知道。请继续。”

    “消息挺灵通的呀?好吧,那就最好了。我刚刚说到哪儿了?啊,想起来了——照现在的说法,那些山石算是在伏河谷。那并不是河谷,我估计人们只是喜欢这么说罢了。足迹就是朝那儿去的,但德鄯想绕道周边地带,从东面进去。从高洁地进去。当时的治安官叫皮·安德森,他压根儿不想绕道走。他急得就像盯牢虫子的鸟儿,恨不得立刻扑上去。他说,绕道走的话指不定要三天,到那时,那个妇人可能都死透了,黑鸦帮也可能窜到别的地方去了。他说他决定走捷径,要是没人想和他同行,他就一个人去。他对你爸爸说:‘除非你以蓟犁的名义命令我不可以那么做’。”

    “‘想也别想,’德鄯这么回答他,‘保卫德巴利亚是你的职责;我也有我的职责。’”

    “小分队跟他走了。小伙子,我跟着你爸。治安官安德森坐在马鞍上对着我说:‘我希望他们在那些牧场里招个人,休吉,因为你肩挂警徽的日子到此为止了。你不用跟我干了。’”

    “这就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他们策马远去。蓟犁的斯蒂文蹲在地上,我有样学样,也蹲在地上。就那样过了个把钟头——指不定时间更长些——我对他说:‘我以为我们要四处转转的……除非你也不想让我跟你干了。’”

    “他说:‘不,副官,你受雇于谁,与我无关。’”

    “‘那我们在等什么呢?’”

    “‘枪声。’他说完还不到五分钟,我们真的听到了枪声。枪声和呼喊声。但没有持续很久。黑鸦料到我们会来——他们精明着呢,可能我们的靴子或马鞍反射了阳光,那就足以引起他们的注意,让他们有了防备。他们从高处的岩石堆俯冲而下,阻截了安德森和他的小分队。那年头,枪比现在更多,黑鸦帮攒了不少好家伙,甚至还有一两架快枪呢。”

    “所以我们绕道而行,对不?只花了两天,因为斯蒂文·德鄯分分秒秒都不浪费。到了第三天,我们在山坡下扎营,一起来就往上攀。你们不知道、也没道理会知道的是,那时候的盐屋只是悬崖上的一排山洞。住在里面的不止是挖矿工,还有他们的家人。隧道一直通到山后的平地。但我刚才说过了,当时那一整片地都被荒废了。但是,我们看到一个山洞的通风口里冒出了烟雾,那就好比是马戏团外面站着一个畸形人,招呼你进去看表演,知道不?”

    “斯蒂文说话了:‘时候到了。一旦他们觉得毫无隐患了,就会痛饮一番,好好喝它几晚。死睡几夜。你要和我同行吗?’”

    “‘没错,枪侠,我跟你去。’我这么说。”

    皮维说到这儿,下意识挺直了背,看起来年轻多了。

    “我们趁着夜色悄悄挺进到最后五六十码,你爸爸拔出了枪,以防他们设了夜哨。确实有,但只是个小伙子,而且很快就睡着了。德鄯把枪放回枪套,只用一块石头当武器就镇住了他。后来,我看到那个小伙子站在活门板盖上,眼泪流个不停,裤裆里一塌糊涂,脖子上套了一根绳子。他还不到十四岁,但就像其他黑鸦一样折磨杜林太太——也就是那被绑架的妇人,记得不?她都能当他的奶奶啦。看着那条绳索结束了他的哭泣,我连一滴眼泪都不会掉。这地界的人有句俗话:你拿的盐巴就得你付钱。”

    “枪侠悄悄走进去,我紧跟在后。他们都躺在地上,横七竖八,像狗一样打着呼噜。天啊,孩子们,他们简直就是狗。贝琳达·杜林被绑在一根柱子上。她看到了我们,眼睛都瞪圆了。斯蒂文·德鄯指了指她,又指了指自己,然后把两只手拢在一起,又指了指她。他是在说,你平安了。我永远不会忘记,她对他点了点头时露出的那种感激之情,她是在说,她明白了。你平安了——年轻人啊,我们从小到大都生活在平安的世界里,但那个老世界现在就快消失了。”

    “接着,德鄯说道:‘醒醒吧,黑鸦阿兰,否则只能闭着眼睛走到路尽头的空无境。醒醒,全都给我醒过来。’”

    “他们醒来了。他根本就没打算活捉他们——我得让你们明白,让那些人活下去就是在发疯——但他更不愿意在他们睡着的时候向他们开枪。他们多多少少是清醒过来了,但也没醒多久。斯蒂文拔枪的速度那么快,我根本没看到他的手动过。天呀,里面好像装着闪电。那些左轮手枪的檀香木大手柄这一秒钟还在他体侧,下一秒钟就连连发射,枪声好像挨近你的雷鸣,震耳欲聋。但那也没让我迟疑,我也拔出自己的枪。那把老枪管手枪是我爷爷留给我的,好歹也撂倒了两个家伙。是我有生以来杀死的头两个人。说来也悲伤,从那以后,又杀了很多个。”

    “第一波猛射后,只有黑鸦老爹一个人还活着,也就是黑鸦阿兰。他很老了,因为中风或别的什么原因,半边脸狰狞纠结成一团,但他依然很灵活,动起来和魔鬼一样快。他还穿着内衣裤,枪塞在铺盖卷另一头的一只靴套里。他一把抓过枪,转向我们。斯蒂文朝他开枪了,但这老混蛋竟然躲过了第一发。真是很激烈,不过……”

    想当年,皮维大概比眼下站在他面前的两个愣头小伙大不了多少,现在,他掀起靠铰链灵巧开合的小盒子,对着里面的东西沉思片刻,然后抬头看向我,若有所思的笑意依然浮现在他的嘴角。“罗兰,你可曾看到你父亲手臂上有一个疤?就在这儿?”他指了指肘弯上方、臂肌开始的地方。

    我父亲的身体好比一幅疤痕的地图,也是我了如指掌的一张图。臂弯内侧的这个伤疤深深凹陷,和治安官皮维笑起来时胡须都遮不住的酒窝有点像。

    “黑鸦老爹的最后一枪打中了墙,就在绑女人的柱子上方,然后反弹了回来。”他把木盒转过去,让我看。盒子里有块压扁的小金属块,很大一块,很大的口径。“我用剥皮刀把这东西从你爸爸的手臂上挖了出来,给了他。他谢过我,还说有朝一日应该还给我。瞧,这不来了。德鄯说了,卡

    是一个轮。”

    “这事你曾经讲过吗?”我问,“因为我从没听说过。”

    “我把子弹从亚瑟嫡系传人的血肉里挖出来这事?艾尔德的艾尔德?没有,从没讲过,直到今天。就算讲了,谁会信呢?”

    “我会信的,”我说,“还要感谢你。这子弹很可能会毒死他的。”

    “不会,不会,”皮维不禁笑出声来,“不会毒死他。艾尔德的血太强大了。如果当时我太胆怯……或是觉得太恶心……他肯定会亲自动手的。虽然多亏了他事情才办成,但他把捣毁黑鸦帮的功劳都让给我了,从那以后,我一直都是治安官。但也当不了多久了。皮人这桩事让我心力交瘁,不想再干了。看了太多血溅满地的场面,对秘密再也没胃口了。”

    “谁会接替你?”我问。

    他好像被问住了,露出惊讶的神情。“大概不会有人接手。矿场再挖个几年,又会被挖空了,这一次是真到头了,铁路线也不会再继续运营了。这两样都没了,德巴利亚就彻底玩完了,虽然在你爷爷的年代里这儿算是一个不错的小城市。我敢肯定,下次你们再走这条路,就只能看到那个母鸡窝,不会有别的了。”

    杰米似乎有点困惑:“与此同时怎么办?”

    “就让农场主、流浪汉、老鸨和赌棍们自生自灭去吧。这不是我的事儿,反正也管不了多久了。但不管用什么法子,这事儿不处理干净,我是不会走的。”

    我说道:“皮人攻击了萨罗尼的一个女子。她的容貌和身体都被毁得很厉害。”

    “去过了,你们?”

    “那些女人都吓坏了。”我细细回顾了一下,又想起那把刀——绑在小桦树干似的大粗腿上。“除了修道院长,她还好。”

    他咯咯笑起来:“艾菲琳娜。那家伙敢把唾沫吐在魔鬼的脸上。就算他把她掠走,带去尼斯神的长眠之境,她也会在一个月内统治那个地界的。”

    我又说道:“皮人保持人形时,有可能是谁——关于这个你有什么想法吗?如果有,我请求你告诉我们。就像我父亲当年对治安官安德森所说的,说到底,这并不是我们的职责。”

    “如果你希望得到一个名字,那我可说不上来,但我可以给你些别的东西。跟我来。”

    他带我们走过办公桌后面的拱廊,走进了T字形的石狱。我数了数,长条形的主廊上共有八间牢房,左右两翼的小过道上还有十几间小牢房。除了一间小牢房里关了一个躺在稻草床铺上、在午后黄昏里打呼噜的醉汉,别的牢房都是空的。这间牢房的门是开着的。

    “以前哪,这些牢房每个周末都关满了人,”皮维说道,“全都是醉醺醺的牛仔或农场里的长工,你知道不?现在呢,大多数人到了晚上都闭门不出,甚至周五、周六都是。谁也不想醉醺醺地回家时遇到皮人。”

    “盐矿的人呢?”杰米问道,“你也把他们关起来吗?”

    “不太抓他们,因为他们在小德巴利亚有自己的酒吧。有两家。都是些恶心的地方。这儿的妓女在快乐汉、倒霉运或彼德维这类酒吧里混到年纪太大或是脏病缠身,实在揽不到客人了,就去小德巴利亚找最后的活路。只要盐矿工在白瞎酒吧喝得烂醉,只要女人有个逼就行,根本不管她们有没有鼻子。”

    “不错。”杰米喃喃应声。

    皮维打开一间大牢房。“来吧,小伙子们。我没有纸,但还有些粉笔,这儿的墙倒也挺光溜儿。而且,也很隐秘,只要那儿的盐巴佬山姆睡不醒就好。老实说,他不到天黑几乎不可能醒来。”

    他从斜纹裤袋里掏出一段颇为挺括的粉笔,在墙上画了一只长方形的盒子,盒盖上有很多锯齿状的缺口,看起来像一排倒V字。

    “整个德巴利亚都在这儿了,”皮维说道,“这儿,是你们过来时走的铁路线。”他画上了一组斜线,这让我突然想起了那个火车司机和伺候我们吃喝的老仆人。

    “‘小玩意儿’脱轨了,”我说道,“你能不能派些人过去,把火车拖回轨道?我们有钱,可以雇人工,我和杰米也很愿意去帮忙。”

    “今天不行。”皮维心不在焉地答道。他正在研究自己画的地图。“司机还留在那儿,对不?”

    “是的。除了他,还有一个人。”

    “我会让科林和维卡驾一辆马车过去的。科林是我最好的副手——另外两个就不中用了——维卡是他的儿子。他们会在天黑前把他们接回来。还有时间,因为这里的白昼终年都很长。眼下,小伙子们,要注意了。这儿是铁路,这儿是萨罗尼,也就是那个可怜的姑娘遭到攻击的地方。在主路上,看到没?”他画了一个小方块,代表萨罗尼,再在方块里画了一个X。修道院以北,笔直向上直到地图的锯齿边,他又画了一个X。“这是牧羊人杨·卡利被杀的地方。”

    接着,他在这个X的左侧差不多持平的高度——也就是说,锯齿之下——画了第三个X。

    “奥罗拉农场。七口人遇害。”

    向左、再高点,他用粉笔画出了第四个X。

    “这儿是高洁地的廷伯史密斯农场。九口人遇害。就是在这儿,我们发现了小男孩的脑袋卡在了木杆上。旁边满是足印。”

    “狼的足印?”我问。

    他摇摇头:“不是,类似大猫的足迹。一开始是。后来变得像马蹄,之后我们就找不到新的足迹了。再后来……”他脸色阴郁地看了看我们,“足迹一开始很大,简直像巨人的脚印,但慢慢地越变越小,直到缩回了正常人的脚印。不管怎么样,我们跟到硬土路时就没辙了。枪侠,也许你父亲就不会跟丢。”

    他继续在地图上标注,标完了之后,他退回几步,以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全景。

    “据我所知,你们应该是智勇双全的。那么,能看出什么端倪来吗?”

    杰米向前一步,站在几排简易床之间(这个牢房肯定能关很多人,关进来的时候大概都是烂醉如泥的),他的指尖顺着地图的锯齿边缘逡巡片刻,粉笔印有点模糊了。“盐屋一直绵延到这一带吗?所有这些小山丘里都有?”

    “是啊。人们都把这些山丘叫做盐丘。”

    “小德巴利亚在哪里?”

    皮维在盐矿镇上又画了一个小方块,靠近那个妇人和赌徒被杀的X地点,代表小德巴利亚的位置。

    杰米细细审视了地图,然后点点头。“在我看来,皮人可能是个矿工。你是不是也有这种想法?”

    “是的,一个盐矿工,哪怕还有几个盐矿工被撕烂了。这是说得通的——就算是这么离谱的事也能说得通。新矿比老矿深得多,每个人都知道,地底里有恶魔。指不定哪个矿工撞上了魔鬼,唤醒了它,搞出了这么多恶形恶状。”

    “地下还有很多先人留下的遗迹,”我说,“并不都是危险的,但有一些是。也许那些老古董里的什么……杰米,怎么说来着?”

    “人造品。”他答。

    “对,就是那种玩意儿。也许这事要归咎于某一样人造品。如果我们能活捉那家伙,说不定能告诉我们真相。”

    “不是没可能的!”皮维闷声闷气地插了一句。

    我觉得是有机会的。如果我们能辨认出他是谁,在白天接近他,就完全有可能活捉他。

    “那儿一共有多少盐矿工?”我问。

    “没以前那么多了,因为现在只有一口矿井在挖,知道不?要我说……不到两百人吧。”

    我和杰米对视了一眼,看到他眼底泄露了取乐的味道。他说:“罗兰,别烦恼,我肯定我们能在丰收汐之前见到所有人。动作快点就行。”

    他故意夸夸其谈,但我仍然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得在德巴利亚待几星期了。我们或许见到皮人却不一定能认出来,因为他可能是个撒谎高手,也可能毫无愧疚,因而无意遮掩:白昼的他可能真的不知道晚上的自己干了什么。我真希望库斯伯特在这儿,他最擅长在看似不相关的事件里找到蛛丝马迹;我也希望阿兰在这儿,他最会琢磨别人的心思。但杰米也不赖。不管怎么说,我自己能看到的、昭然若揭的线索,他也都看到了。尤其在某一点上,我完全同意治安官皮维:我恨透了秘密。在我这漫长的一生里,这一点从未改变。我也不擅长揭示秘密,我的头脑从不会往那条路转。

    等我们走回了办公室,我说道:“治安官,我有一些问题必须要问你。第一,如果我们对您坦诚,您是否也能向我们坦言不讳?第二——”

    “第二,我能否信任你、指望你完成自己的职责;第三,我能否找到帮手和援助。皮维说,是的,是的,是的。看在众神的分上,伙计们,现在让你们的脑子开动起来吧,因为自从这东西在萨罗尼出现已有两个多星期了,那一次它没有吃完大餐。用不了多久,它就会重返那里。”

    “它只会在夜里潜行,”杰米说,“你有把握吗?”

    “有。”

    “月亮对这件事有影响吗?”我问,“因为我父亲的顾问——也曾是我们的老师——说以前的传说里有过……”

    “我听过那些传说,先生,但在这件事上,他们说错了。至少,对这个特殊的生物而言,月亮没有影响。它夜袭时,有时是满月——在萨罗尼现身那次就是商月,它满身覆着鳞片和疙瘩,活像盐沼长滩里的鳄鱼;但在廷伯史密斯农场出现时是暗月。我不想这么说,但不得不说实话。我还想结束这档子事,再也别从灌木丛里拣出某人的肠子,或是把小孩的脑袋从篱笆杆上拽下来。你们是被派来帮助我们的,我满心希望你们能帮得到……尽管我自己也有点怀疑。”

    当我问皮维,德巴利亚有没有体面的旅店或民宿时,他忍不住笑起来。

    “最后一家民宿是寡妇布雷丽开的。两年前,她在自家外屋守着柜台,有个烂醉的牛仔流浪汉企图当场强奸她。不过,她倒一直挺机敏的。她瞧出他眼里有那个意思,就在围裙下藏了一把刀,这才走进外屋。割断了他的喉咙,她确实割了。当时我们的法官是斯崔宁·伯迪恩,后来不干了,决定去新月地区养马,试试运气。伯迪恩法官没用五分钟就宣判她自卫杀人,无罪释放,但这位女士觉得实在受够德巴利亚了,便坐火车回了蓟犁,我敢说她现在还住在蓟犁呢。她离开后的第二天,一些醉鬼放火烧了那房子。旅店倒是还开着,美景酒店。景色根本不美,小伙子们,床上的跳蚤比癞蛤蟆的疙瘩还多呢。要是没有亚瑟·艾尔德的全套盔甲护身,打死我都不睡那种床。”

    所以,我们在德巴利亚的第一夜就是在那间关醉鬼的大牢房里过的,头顶上就是皮维用粉笔画的地图。盐巴佬山姆被释放了,整个石头监狱里只有我们俩。外面刮起了强风,把地面上的盐碱块吹向小镇的西边。屋檐下传来呜咽的风声,又让我想起了往事,在我还是个“小玩意儿”的时候,她总给我念故事书——勇敢的提姆在暴冰煞中,不得不面对新迦南地北面的巨木林。想到那个男孩独自一人在那些巨木参天的森林里,我总是胆战心惊;而提姆的勇敢无畏也总能让我热血沸腾。我们一辈子都忘不了童年听到的故事。

    德巴利亚的风很暖,不像暴冰煞这么寒冷。一阵格外强悍的大风刮过,撞上石狱的外墙,把盐碱沙砾从铁栏窗的缝隙里吹进来,就在这时,杰米开口了。由他主动开始一场对谈,这是很罕见的事。

    “罗兰,我讨厌这声音。简直要逼我整宿睡不着。”

    我倒是挺喜欢的;风声总能让我想起美妙的岁月、遥远的地方。不过我承认,要是没有这些沙砾就好了。

    “我们该怎样找到那东西,杰米?但愿你有主意了,因为我还没想出来。”

    “我们必须要和盐矿工们谈谈。以此为开端。说不定有人会看到谁身上带着血迹偷偷摸摸回到盐巴佬的住宿地。偷偷摸摸、赤身裸体地回来。因为他不可能衣衫齐整,除非他在变身之前就全脱了。”

    那让我有了一点希望。如果我们要搜寻的人知道自己是什么,他或许能在即将变身前脱下衣服,藏好,等夜袭结束了再回去穿衣服。但如果他不知道……

    这好比是细小的线头,只要你够谨慎,不打草惊蛇,顺势摸索,就能扯出一整匹布来。

    “晚安,罗兰。”

    “晚安,杰米。”

    我闭上眼睛,想起了母亲。那一年我时常想起她,但只有那一次,我想到的不是她的死状,而是在我童年时代的她,坐在我的床上,倚在我身边,给我念故事书,卧室里有彩色玻璃窗,她是那么美。“瞧啊,罗兰,”她总说,“这儿有好多貉獭坐成一排,嗅着空气。它们知道,是不是?”

    “是的,”我会这样应答,“貉獭都知道。”

    “它们知道什么呀?”这么逗我的女人将在日后被我亲手杀死,“亲爱的宝贝,它们知道什么呀?”

    “它们知道暴冰煞要来了。”我答。故事讲到这里,我的眼皮总会越来越沉,不出几分钟,我就会在她音乐般的嗓音中安然睡去。

    就和现在一样,我沉入梦乡,窗外有风,阵阵大风猎猎呼响。

    一线晨曦伴随着尖噪的呼喊声,我醒来了。叮!叮!叮铃铃!

    杰米还平躺着,两腿张开,打着鼾。我从枪套里拔出一支左轮枪,迈过敞开的牢门,脚步还有点不稳,但直奔那蛮横的声响而去。那是治安官皮维引以为豪的叮铃话机。他不在,没人接听;他回家睡觉去了,整间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几乎赤裸着胸膛,周身上下只有睡觉时穿着的内衣裤——因为牢房里很闷热——手里还有一支枪,我就这样站在那里,把球形的听筒从墙上取下来,将狭窄的一头贴在耳边,再凑近话筒,“喂?你好?”

    “你他妈是谁?”传来一声咆哮般的嘶吼,震得我耳膜生疼,连脑仁都疼。蓟犁有话机,大约还有一百台能用,但没有哪台的声音如此清晰。我赶忙把听筒挪开,皱起半边脸,却还能听到里面传出的声音。

    “喂?喂?众神诅咒这该死的破玩意儿!有人吗?”

    “我听到你了,”我说,“小声点儿,看在你父亲的分上。”“你是谁?”声量降低了不少,我又得把听筒凑近耳朵。但还是不敢太近;我不想犯两次同样的错。

    “我是个副官。”对这个世界来说,我和杰米·德卡力来自最遥远的地方,但最简单的说法总是最有效的。我明白,和话机里恐慌的人对话时,简明扼要才是最好的。

    “治安官皮维呢?”

    “在家陪老婆呢。我估计现在还不到五点吧。请告诉我,你是谁,在哪里说话,还有,发生了什么事。”

    “我是杰斐逊的甘菲德。我——”

    “杰斐逊?”我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便侧过身子,稍稍提起了枪口。还好,是杰米,头发睡得像刺猬,都尖尖长长地竖起来了。他也握着他的枪,并且穿好了牛仔衣裤,但还是光着脚。

    “杰斐逊农场,你个狗日的白痴!你得让治安官过来,带上话机。都死了。杰斐逊,他家里人,孩子们,崽子们。哪里哪里都是血!”

    “多少人?”我问。

    “大概得有十五个人。指不定有二十呢。谁知道?”杰斐逊的甘菲德开始抽泣,“他们全都死无全尸啊。不管是谁下的毒手,只留下两条狗在这里,罗斯和莫斯。它们在场。我们不得不开枪打死它们。它俩踩在血泊里吃人脑。”

    骑马跑了十轮,向北直奔盐矿山。和我们同行的是治安官皮维、好副官科林·弗莱伊、弗莱伊之子维卡。火车司机——原来他叫作特拉维斯——也跟着我们,因为他要在弗莱伊家过夜。我们策马扬鞭急行一路,到了杰斐逊农场的时候,天光还是大亮的。无论如何,风是在我们身后吹了,刮得越来越厉害。

    皮维认为甘菲德是个浪仔——没有和哪家农场有长期劳作约定的流浪牛仔。有些浪仔沦落成了亡命之徒,但大多数都还挺老实,只不过没法在一个地方安顿下来罢了。我们骑马越过宽大的牲口门,门上横挂着桦木条拼出的杰斐逊三个大字,这时才看到还有两个牛仔和甘菲德在一起,他们应该是他的同伴。他们三人在可抬升的马栏前挤作一团,所站的位置靠近大宅。简陋的工棚就在大约向北半英里之外的小山丘顶。从这个距离看过去,只有两样东西显得不正常:工棚的南门是敞开的,被盐碱风吹得左右摇摆;还有两条大黑狗,陈尸在泥土地上。

    我们下了马,治安官皮维和那三个人握了握手,他们看到我们好像格外激动。“啊呀,比尔·甘菲德,你好哇,浪仔。”

    三人中个子最高的那人摘下了帽子,将帽檐抵在衬衫前襟上。“我不再是浪仔了。说不定还是,我也说不清。我在杰斐逊待了很久了,不管谁在话机里问,我都说是杰斐逊的甘菲德,因为我上个月才刚签约。老甘菲德亲自监督,看我把名字签在了墙上,但现在他和别人一样,都死透了。”

    他干咽了一下,喉结剧烈地上下耸动。他脸颊上的胡楂看起来很黑,因为他的皮肤非常白。他的衬衫前襟上有半干的呕吐物。

    “他的老婆和几个女儿也去了空无境。一瞧长头发和她们的……那个……就知道是她们了……唉,老天爷呀,你见到那种场面,真巴不得自个儿是个瞎子。”他抬起帽子遮住了脸,忍不住抽泣起来。

    甘菲德的一个同伴说道:“治安官,这两位是枪侠吗?瞧他们嫩的,手都端不起枪,是不是?”

    “别管那些了,”皮维答道,“跟我说说,你们怎么会在这儿的?”

    甘菲德放下了帽子,双眼都哭红了,仍在流泪不止。“我们仨在洁地扎营。我们要把走失的牲口追回来,所以要扎营守夜。后来,我们听到了叫喊声,声音是从东边来的。我们都很累,睡得很沉,但那声音把我们都惊醒了。接着就听到枪声,两三声吧。枪声止了,又传来叫喊声。还有什么东西——很大的东西——在大声咆哮。”

    有一个人插了一句:“听起来像是熊。”

    “不,不是熊,”另一个人抢白道,“根本不是。”

    甘菲德接着说道:“不管那是什么,反正我们知道它是从农场里跑出来的。离我们的营地大概四轮远,顶多六轮,但那声音一直传到了洁地,知道吗?我们赶紧上马,但我比他们俩到得早,因为我已经签了约定,他们不过是帮工的浪仔。”

    “我不是很明白。”我说。

    甘菲德转向我说道:“我有一匹农场的马,对不?很棒的马。斯尼普和阿恩只有骡子。骡子要赶进畜栏,和别的牲口关在一起。”他指了指马棚。就在那时,一阵大风横扫而来,扬起了畜栏前的尘土,所有牲口像海浪一般一齐退散开去。

    “它们还是惊魂未定呢。”科林·弗莱伊说道。

    火车司机特拉维斯遥望工棚,喃喃念道:“岂止是它们。”

    等到杰斐逊农场最新晋的雇工甘菲德赶回农场大宅时,哭喊声已消停了。野兽的咆哮也听不到了,但还有吼声在继续叫嚣。那是两条狗在争夺残尸。甘菲德当然知道孰轻孰重,便越过工棚而不入——两条狗在里面嘶叫争扯——直奔大宅而去。前门大敞着,客厅和厨房里都有煤油灯亮着,但没人应答他的呼叫。

    他在厨房里找到了杰斐逊夫人,她的尸体倒在桌子下面,被啃掉一半的脑袋反转朝上地靠在食品柜门上。踪迹径直走出了前拱门,那扇门被风撞得砰砰响。有些是人的脚印,有些好像是巨熊的足迹。熊的踪迹都是血淋淋的。

    “我把煤油灯吹灭,放在水槽边上,本来它就该在那儿的,然后循着那些踪迹走到了屋外。两个姑娘倒在大宅和谷仓中间的泥地上。姐妹俩,一个比另一个多跑了三四十步,但都死了,睡衣被撕烂了,背也被撕开了,沿着脊椎被划开了。”甘菲德缓慢地摇摇头,那双大眼睛噙满了泪水,直勾勾地盯着治安官皮维的脸孔。“我绝对不想看到能下那种手的爪子。此生都决不想,决不。我已经看过它们能干什么了,那就够了。”

    “工棚呢?”皮维问。

    “哦,我接着就去工棚了。你们可以自己去看。还有些女工,我发现的时候她们都死了。我不想带你们去了。斯尼普和阿恩大概——”

    “我不去。”斯尼普说。

    “我也不去,”阿恩说,“我会在梦里再看到那场面的,那就太够了,这次就免了吧。”

    “我认为我们也不需要向导了,”皮维说,“你们三个就在这儿待着吧。”

    治安官皮维迈步朝大宅走去,弗莱伊和司机特拉维斯紧紧跟在他身后。杰米搭住皮维的肩膀,当最高治安官扭头看着他时,杰米几乎带着歉意的口吻说道:“小心别碰乱足迹。它们很重要。”

    皮维点点头:“好,我们会留意的,尤其是那些能告诉我们那东西往哪儿去的踪迹。”

    女士们的情形确如甘菲德先生所言。我见过鲜血四溅的场面——说起来,在眉脊泗和蓟犁都没少见——但我从没见过这种阵势,杰米也没有。他和甘菲德一样脸孔煞白,我只希望他别晕过去而辱没他父亲的声名。其实我没必要操那份心,很快,他就在厨房地板上跪下来,检查一些由血迹勾勒出的动物足印。

    “这些真的是熊爪印,”他说,“但以前从没见过这么大的熊,罗兰,甚至在无尽森林里也没见过。”

    “小伙计,昨儿晚上这儿就有一头大熊。”特拉维斯说道,他一边看着农场夫人的残尸一边直发抖,哪怕她和不幸的女儿们一样已被盖上了从楼上拿下来的毯子。“回去后我会很高兴的,在蓟犁,这种事儿只是传说。”

    “这些踪迹还说明了什么?”我问杰米,“还有吗?”

    “有。它先去了工棚,那儿的……食物……最多。工棚里的嘈杂声应该会吵醒大宅里的四个人……治安官,是不是只有四人?”

    “嗯,”皮维答,“他家有两个儿子,但我猜想,杰斐逊应该派他们去蓟犁参加竞卖了。等他们回家来,肯定会悲痛欲绝的。”

    “农场主没有顾上家里的女眷,而是直接跑去工棚。甘菲德和两个同伴听到的枪声一定是他打的。”

    “更可能是击中他的枪声。”维卡·弗莱伊说道。他的父亲在他肩头打了一拳,让他别乱说话。

    “然后,那东西就跟到了这里,”杰米接着说,“那时候,杰斐逊夫人和两个女儿应该在厨房里,我是这样想的,而且,我认为夫人肯定让两个女儿快跑。”

    “嗯,”皮维说,“而且她会竭尽全力阻止那东西追出去,拖延时间,让两个姑娘尽量跑远些。从痕迹上来说应该是这么回事儿。但那不管用。如果她们是在宅子的门口——如果她们看到那东西有多大——她肯定就不会那么想了,那么,我们就会发现她们三个都陈尸尘埃里了。”他长叹一声。“来吧,小伙子们,我们去看看工棚里的情形。再等也等不出什么好场面。”

    “我想我还是和那几个浪仔留在马棚那儿吧,”特拉维斯说,“我已经看够了。”

    “我也可以在那儿等吗,爸?”维卡·弗莱伊脱口而出。

    科林看了看儿子顾虑重重的脸色,便应允了他;还吻了一下他的脸颊,再让他出门去。

    工棚前十英尺左右,泥土就都浸透了鲜血,被靴印和动物的爪印乱踏成血色烂泥。附近的杂草丛里,还有一支老掉牙的短管四发滑膛枪,枪柄被折向了一边。杰米指了指乱成一团的脚印,再指向老枪,最后指向敞开的工棚大门。接着,他扬了扬眉,无声地问我是否看到了。我看得很分明。

    “就是在这里——那东西,该说是熊形的皮人,撞见了农场主,”我说,“农场主连发了几弹,然后就扔掉了枪……”

    “不,”杰米打断了我,“是那东西把枪从他手里夺走的,所以枪柄是弯的。也许杰斐逊转身想跑,也许他傻站在原地。不管怎样,结果都不妙。他的足迹到这里就消失了,所以,那东西逮住了他,把他扔进了那扇门,甩到了工棚里。然后,它才去了大宅。”

    “这么说,我们是在逆向跟踪。”皮维说。

    杰米点点头:“很快就要正向跟踪了。”

    那东西把工棚活生生变成了屠宰场。算到最后,那屠夫的杰作竟然多达十八人:十六个帮工,一个厨师——他倚在他的炉灶旁死去,雇主给的围裙上溅满了血,像尸衣一样倒翻在他脸上——还有杰斐逊先生,他被撕扯得四肢俱断,被拽下来的脑袋瞪着房梁,似乎在恐怖地咧嘴笑,只露出了上齿。科林·弗莱伊在一张床铺下面找到了农场主那截被皮人扯掉的下巴。有个帮工把马鞍当盾牌,试图去抵挡一下,但只如螳臂当车:那东西用利爪把马鞍一劈为二。倒霉的牛仔到死都还用一只手攥着鞍桥。他没有脸孔了,那东西从他的头颅上啃下了脸皮。

    “罗兰,”杰米叫了一声,喉咙仿佛被扼得只剩了一条细缝,“我们必须找到这东西。必须。”

    “我们去看看向外走的踪迹,趁着风还没有把足印吹平。”我如此应答。

    我们让皮维和其他人等在工棚外,绕着大宅审视了一圈,再回到被盖上毯子的两个姑娘的陈尸处。之后的踪迹开始模糊,边缘变得含糊,但无疑还是爪印,任何人都能轻易辨认出来,哪怕他没有幸运地师从蓟犁的柯特。留下那种足迹的东西肯定至少有八百磅重。

    “瞧这儿,”杰米在一枚足印旁蹲下身,“足前部的印记是不是更深?它在跑。”

    “而且是后腿,”我说,“像人一样。”

    足迹继续,越过水泵屋,小屋倾斜得很厉害,好像那东西经过时穷凶极恶地给了它一记重击。循着踪迹,我们上了一条朝北的上坡路。小路通向一栋没有油漆的长屋,看起来要么是放马具的,要么是打铁用的。小屋以北大约二十轮,就是盐矿山下山石嶙峋的荒地。我们看得到很多地洞通向挖空了的盐矿,洞口洞开,活像没了眼球的眼窝。

    “我们可能要放弃追踪,”我说,“我们已经知道了足迹的去向——上山,通往盐巴佬住的地方。”

    “还不行,”杰米说,“罗兰,瞧这儿。你没见过这种事儿吧。”

    足迹变了,爪印渐渐收缩变形,显现出巨大蹄子的轮廓,边缘弯曲,没有打过掌。

    “它失去了熊的形状,”我说,“又变成了……什么?公牛?”

    “我觉得是,”杰米说,“我们再往前走一点吧。我有个主意。”

    我俩走近长屋时,牛蹄印又变成了爪印。公牛化身为某种巨型大猫。起初,这些踪迹都很大,然后渐渐变小,好像那东西的体型在缩水,好像一边跑一边从狮子退变成美洲狮。足迹偏离了小路,落在了通向马具房的泥路上。我们发现一大片杂草被推倒了。折断的茎秆上血迹斑斑。

    “它跌倒了,”杰米说,“我认为它是跌倒了……然后是一阵翻滚。”他蹲在被压平的杂草堆里,抬头对我说道,露出了沉思的表情。“我认为它当时很痛苦。”

    “好,”我说,“现在看看那边。”我指向遍布马蹄印的小路。还有一些别的迹象。

    光脚的足印,走向长屋的门口,又回到锈迹斑斑的铁轨上。

    杰米转向我,眼睛都瞪圆了。我伸出食指竖在嘴唇上,提醒他不要出声,同时抽出了一支左轮。杰米也掏出了枪,我们慢慢移步靠近长屋。我用手势吩咐他绕到远处的那侧。他点头示意,和我分道而行,跑向左侧。

    我站在敞开的房门前,举起枪,要留出些时间给杰米绕到长屋的尽头。我没有听到什么声音。我估摸着他应该到位了,便弯下腰,用没有拿枪的那只手捡起一块大石头,扔进门里。石头砰地落地,然后在木头堆里滚了几下。还是没有声音。我快步向前,猫低身子,枪随时可以开火。

    屋里好像没有人,但光影憧憧,一开始很难确定有什么。这时候都这么热,日正中午时这里将无异于烤炉。我看到两边的马棚里都是空的,塞满了陈锈马掌和马钉的抽屉边靠着一只小煅烧炉,盛着护马掌润滑油的水罐里蒙着灰尘,打过烙印的铁块装在锡桶里,还有很多破烂马具摞成一堆,要么得修,要么得扔。几条长凳上有很多挂钩,分类吊挂着好些工具,但大多数都和马掌、马钉一样锈得不成样了。灰泥马槽的上方安置了一根基柱和几个木钩。马槽里的水有阵子没换了,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昏暗的光线,已经能看到水面上浮着几缕干草。根据我的观察,这里以前不只是个马房,或许也曾被当做不正式的兽医站使用,农场里的牲口都能在此得到医护。从长屋的一头牵进马匹,处理好伤患,再从另一头被牵出去。但这里看似年久失修,早已废弃不用了。

    那东西的踪迹到了长屋中央的走道时已变成了人的脚印,长长的走道通向另一头的几扇门,全都敞开着。我跟着那足迹向外走。“杰米?是我。看在你父亲的分上,别开枪。”

    我迈出了长屋。杰米已经把枪收进枪套了,正用手指着一大堆马粪。“罗兰,他知道自己是什么玩意儿。”

    “你看一堆马粪就知道了?”

    “确实如此,我就是知道了。”

    他没有对我解释什么,但只需几秒,我自己也看出了端倪。农场里的人大概更喜欢用靠近大宅的那间马房,这个马房显然已经空置很久了,但这堆马粪是新鲜的。“如果他是骑马来的,那他来的时候就是人。”

    “是的。而且走的时候也是人。”

    我蹲下来,琢磨了片刻。杰米卷了一根烟,递给我。我仰起头时,看到他在微笑。

    “罗兰,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两百个盐巴佬,或多或少。”我说。我或许反应有点慢,但最终总会想明白的。

    “是的。”

    “盐巴佬,记住了,不是帮工或长工。通常,他们是挖地的,不是骑马的。”

    “你说得没错。”

    “你认为,有多少盐巴佬能有马?又有几个懂得怎样骑马?”

    他笑得更分明了。“我认为,大概顶多二三十个。”

    “那就比两百个好多了,”我说,“总算不要大海捞针。我们这就上山……”

    我的话没有说完,因为就在那时,呻吟声出现了。竟是从我刚刚检查、认定空无一人的马房里传来的。我真庆幸当时柯特不在现场,因为他肯定会狠狠掴我一掌,把我打趴下;至少在他年轻气盛的时候,他是会那样做的。

    我和杰米都惊住了,呆呆地对视一眼,便直奔马房里。呻吟声没有消停,但整个马房看起来还像先前一样,空无一人。接着,那一大堆陈旧的马具起伏不定,好像破裂的马颈轭、勒马带、系肚带和缰绳突然开始呼吸了。纠缠如乱麻的细皮带左摇右晃,兀自扭动,然后,一个男孩仿佛破壳而出。白金色的头发胡乱刺棱着,牛仔裤配破衬衫,潦草地搭挂在身上,敞着怀,没系扣。他看起来没有受伤,但在阴影里看不清。

    “它走了吗?”他用颤抖的声音发问,“求求你,先生们,说它走了。告诉我,它走了。”

    “它走了。”我说。

    他这才迈步,走出那堆乱麻,但一条皮绳缠住了他的腿,他一个趔趄。我扶稳了他,也看到了他的那双眼,明亮的蓝色眸子,吓得魂不附体,抬起眼帘盯着我的脸。

    随后他就昏过去了。

    我把他抱到马槽边。杰米扯下头上的绑头巾,浸了浸水,擦拭男孩一条灰一条土的脏脸蛋。他大概有十一岁,也可能再小一两岁。他太瘦小了,很难说准年纪。他看看我,又看看杰米,再看向我。“你们是谁?”他问,“你们不是农场的人。”

    “我们是农场的朋友,”我说,“你是谁?”

    “比尔·斯崔特,”他答,“长工们都叫我小比尔。”

    “是吗?那你的父亲是老比尔?”

    他站了起来,捡起杰米的绑头巾,在马槽里浸了水,拧干,以免水滴流到他瘦巴巴的胸脯上。“不,老比尔是我爷爷,两年前去了空无境。我爸么,他就叫比尔。”提到父亲的名字仿佛触动了什么,他睁大了眼睛,突然抓住我的胳膊。“他没死,对不对?说他没死,先生!”

    杰米和我对视一眼,结果让男孩更恐慌了。

    “说他没死呀!请告诉我爸爸没有死!”他哭了起来。

    “别哭,先定定心,”我说,“你爸爸是干什么的?长工吗?”

    “不,不是的,他是厨子。告诉我,他没死!”

    但他已经知道父亲不在了。我读得懂他的眼神,清清楚楚,正如我看得到厨子死在了工棚里,溅血的围裙盖住了他的脸。

    大宅边有一棵大柳树,我们就在那儿细问小比尔·斯崔特。只有我、杰米和治安官皮维。我们让其余的人在工棚外的庇荫处等候,因为我们都觉得,人太多的话,男孩被围在当中肯定会惊惶的。万一他太慌了,就不能一五一十把详情告诉我们,而我们迫切需要知道一切细节。

    “我爸说夜里会有点热,就叫我去畜栏那边的牧草场,可以头顶星星睡觉,”小比尔这样对我们说,“他说那就凉快多了,我会睡得更好。但我知道是为什么。埃尔罗德不知从哪里搞到了一瓶酒——又来了——他喝多了。”

    “你说的是埃尔罗德·纳特?”皮维问道。

    “是的,就是他。他是个小工头。”

    “我太知道他了,”皮维对我们说,“我起码关了他七八回!杰斐逊留着他,只是因为他骑马和套马的功夫了得,但他一沾酒就成了恶棍。是不是这么回事儿,小比尔?”

    小比尔迫不及待地点点头,又揉了揉进了灰的眼睛;他的长发里依然沾满了破旧马具堆里的尘埃。“是的,先生,而且他总能找到办法捉弄我。我父亲是知道的。”

    “捉弄厨师的小跟班儿?”皮维问道。我知道他是好心接茬,但也真希望他不要用过去式,那等于在强调:都过去了,再也不会有厨师父亲和小跟班儿了。

    不过,小男孩似乎没有注意到皮维的用语。“是工棚里的小孩,不是厨子的跟班,”他转向我和杰米,“我负责整理床铺,绕绳索,系铺盖卷,擦马鞍,等天黑下来、马都进棚了,我还要把大门都关好。小布拉道克教过我怎么做套马索,我套起马来也不赖。罗斯科在教我用弓箭。‘叠步’弗雷迪还说今年秋天教我打烙印。”

    “真棒。”我说着,拍了拍喉头。

    这让他笑起来。“他们都是好人,大多数人都是。”就如刚才微笑乍现,此刻笑容倏忽而逝,就像阳光隐到了云里。“除了埃尔罗德。他清醒的时候只是脾气暴,但一喝酒就爱戏弄别人。很恶毒的,但愿你明白。”

    “我明白。”我说。

    “嗯,甚至会扭你的手指头,或是拽着头发把你在工棚地板上拖来拖去——如果你不笑,不表现得那是个玩笑的话,他的嘴脸就更难看了。所以,只要我爸叫我出去睡觉,我就拿起毯子和篷盖,出去睡觉。我爸说过,聪明人一点就通。”

    “篷盖是什么?”杰米问治安官。

    “有点像帆布雨篷,”皮维说,“挡不了雨,但不会让你被露水淋湿。”

    “你去哪里睡觉了?”我问那孩子。

    他指了指畜栏后面。风起尘涌,关在栏里的马匹依然一惊一乍的。我们头顶和身边的柳枝在风中飒飒舞摆,听起来很舒服,看起来也养眼。“我猜想,我的毯子和篷盖还搁在那儿呢。”

    我望向他指示的方位,再望向我们找到他时的旧马房,又看了看工棚。这三个地点恰好构成一个三角形,每一边都差不多有四分之一英里,畜栏正好在三角形的中心点。

    “你露宿在那里,又怎么会跑到马房、躲在马具堆里呢,比尔?”皮维问。

    男孩盯着他看了很久,始终一言不发。接着,泪水又开始滚落。他用手指捂住脸蛋,不想让我们看到。“我不记得了,”他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他似乎没有刻意垂下双手;那双手好像是自动掉落到了他膝头,仿佛变得太沉重,他根本无力支撑。“我想要我爸爸。”

    杰米站起来,走开了,双手深深地插在屁股口袋里。我很想说些什么安慰话,但就是说不出口。你们必须记住,虽然我和杰米都持枪在手,但那些枪都不是我们父辈持有的大枪。在遇到苏珊·德尔伽朵、爱上她又失去她之后,我再也不会像之前那么青涩了,但我还是太稚嫩,不知道怎样告诉这个男孩:他父亲已经惨死在怪物的爪下,死无全尸。所以我用目光向治安官皮维求救。我向真正的成年人看去。

    皮维摘下帽子,平放在旁边的草地上。接着,他把男孩的双手握在掌心里。“孩子,”他说,“我要告诉你一个很糟糕的消息。我希望你先深呼吸,要像男子汉那样。”

    可是,小比尔·斯崔特只有九或十岁,顶多十一岁,他根本做不到像男子汉那样。他开始哭号。哭声一响,我仿佛又看到母亲死后惨白的脸孔,清晰得就像她躺在我身边、就在这棵柳树下,这让我实在无法忍受。我觉得自己像个懦夫,但这依然无法阻止我起身走远。

    那孩子哭到睡着,也可能是哭昏过去了。杰米把他抱进大宅,放在楼上卧室里的一张床上。以前,他只是工棚厨子的儿子,但现在,大宅再也没有主人会睡在这里了。治安官皮维用叮铃话机接通了办公室,那两个“不中用的”副官奉命守在那儿等他的吩咐。很快,德巴利亚的殡葬人——如果这里有这种职业的话——就会派来几辆运尸马车,抬走所有的尸首。

    治安官皮维走进杰斐逊先生的小办公室,一屁股坐进带滚轮的椅子里。“接下去怎么办,小伙子们?”他问我们,“我琢磨着,该去找盐巴佬了……而且,我认为你们想在这阵风变成风沙热风暴之前赶到那里。显然是应该这么做。”他叹了一声。“那个男孩对你们没什么用,这是一定的了。不管他看到了什么,一定是邪恶之极,把他的脑瓜都洗空了。”

    杰米开口了:“罗兰有一种办法……”

    “我不确定接下去做什么,”我打断了他,“我想和我的同伴再商讨一下。我们可能要出去再走走,回马房长屋那边再看看。”

    “足迹现在应该已经被吹没影儿了,”皮维说,“但走走也好,说不定对你们有好处。”他摇了摇头。“把实情告诉那孩子确实太难了。太难开口了。”

    “您处理得很妥当。”我说。

    “你觉得还妥当吗?是吗?好吧,谢谢你。可怜的小东西。他可以和我、还有我老婆一起住一阵子,等我们帮他想一条以后的出路再说。如果真的有好处,你们就出去走走、聊聊吧。我就在这儿坐一会儿,我自个儿也得缓缓神。眼下用不着着急;那个天煞的鬼东西昨晚吃饱了,暂时不会出来猎食了,好歹会再等一阵子。”

    我和杰米绕着畜栏和工棚走了两大圈,边走边谈;大风猎猎不减,刮打我们的裤腿,把我们的头发狠狠地往后吹。

    “罗兰,所有的事真的都从他的记忆里被抹除了吗?”

    “你怎么想?”我问。

    “没有,”他说,“因为他问的第一句话就是:‘它走了吗?’”

    “而且,他早已知道自己的父亲死了。甚至就在他连连追问我们的时候,答案也写在他的眼神里了。”

    杰米没有应答,埋下头,默默地走了一会儿。我们用绑头巾遮住口鼻,因为风里的沙砾太厉害了。杰米那条浸过马槽水的绑头巾还是湿的。终于,他开口了:“我刚想告诉治安官你有办法唤回深藏的事——埋藏在人脑里的回忆——你就打断了我的话。”

    “他不需要知道,因为,那也不总是有用的。”

    那对苏珊·德尔伽朵是有用的,在眉脊泗,但是,那个女巫,蕤,试图封存在苏珊意识浅层的事,苏珊却无比渴望要告诉我;在头脑意识的浅层部位,我们都能十分确切地听到自己的所思所想。她想告诉我,因为我们相爱了。

    “但你愿意试一下吗?你愿意的,对吗?”

    我没有回答他,直到我们走回畜栏,开始绕第二圈的时候,我才终于理清了思绪。我说过,对我来说,思考清楚始终是件慢活儿。

    “盐巴佬已经不住在矿区了;他们有自己的露营地,就在小德巴利亚以西几轮的地方。我们骑马过来的路上,科林·弗莱伊跟我说过。我想让你和皮维、弗莱伊父子去那里。甘菲德也行,只要他愿意去。他那两个同伴——甘菲德的跟班——可以留在这里等候运尸队。”

    “你的意思是,要带那个男孩回镇上?”

    “是的。就我们俩。但我让你们去,并不是为了支开你们。如果你们跑得够快,他们还有备用的马匹,你或许还能发现哪匹马刚跑完长途。”

    他可能露出了微笑,虽然被绑头巾挡住了。“对此我表示怀疑。”

    我也不确定。要不是有这种大风——皮维说的“风沙热风暴”——说不定还能发现一些端倪。但这种强风会吹干马身上的汗迹,哪怕它刚刚狠狠地跑了一段长路。杰米可能会发现某匹马比别的马更脏,身上有更多尘土,尾巴里夹着牛蒡叶或几根杂草,但如果我们对皮人的分析是正确的——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他肯定一回去就给马彻底梳洗、刷毛,从马蹄到马鬃,一丝不苟。

    “说不定有人看到他骑马回去。”

    “话是没错……除非他先去了小德巴利亚,梳洗干净,再回到盐巴佬的露营地。要是聪明人,就该这么做。”

    “就算他是聪明人,你和治安官也应该可以发现他们拥有几匹马。”

    “即便他们自己没有马,也能知道有几个人会骑马,”杰米说,“是的,这事儿我们能查出来。”

    “把那些人召集起来,”我对他说,“或者,你能聚到多少就算多少,把他们带回镇上。若有谁不从,就要提醒他们:他们可以帮助我们抓住那个怪物,就是它把德巴利亚、小德巴利亚……乃至整个地区搅得鸡犬不宁。你甚至无需告诉他们,如果有谁始终不配合,谁的嫌疑就更大;最笨的笨蛋都懂这一点。”

    杰米点头示意,刚巧一阵猛烈的大风横扫而来,他立刻抓紧了栏杆。我也顺势转侧身子,面对他。

    “还有一点。你要客客气气地扮红脸,让科林的儿子维卡扮黑脸,听命于你。他们肯定觉得,毛孩子准是信口开河,哪怕大人叫他别说大话——尤其是有人不让他说大话的时候——他还是会满嘴跑舌头。”

    杰米等了一会儿,但我很肯定,他那困惑的眼神已说明他猜到我要说什么了。他从没单独做过这种事,就算想过也没有试过。正因为如此,父亲才会让我负责此事。并非因为我在眉脊泗的表现很好——实话说,真的不好;也不是因为我是他的亲儿子——不过,从某种角度看,我觉得这也算得上是原因。我的头脑和他的一样:冷酷无情。

    “你要告诉那些懂马的盐巴佬,有目击证人看到了农场屠杀案的真凶。你要说,你不能告诉他们那个人是谁——当然不能说——但他看到了皮人的人形真相。”

    “罗兰,你还无法确定小比尔当真见到了他。就算他看到了,或许也没看清脸。他是躲在一堆破烂马具后头的,看在你父亲的分上。”

    “这是事实,但皮人未必知道事实。皮人所知的只是:可能真有人看到了他,因为他离开农场时已变回了人形。”

    我继续往前走,杰米跟在我身边。

    “等你说完,就轮到维卡上场了。他要隔在你和人群中间,悄悄对某个人说——这个人最好是另一个大男孩儿,和他年龄差不多大——幸存者是厨子的儿子,有名有姓,叫比尔·斯崔特。”

    “那男孩刚刚死了爹,你还想用他当诱饵。”

    “不一定会走到那个地步的。如果这种说辞钻进了某人的耳朵,我们要找的人就会迫不及待冲到镇上。那时候,你就知道了。就算我们弄错了,皮人不是盐巴佬,那也没什么损失。你知道,我们是可能想错的。”

    “万一我们想得没错,但那家伙死不承认,坚决不露面呢?”

    “那就把他们全都关到牢里去。我会让那男孩待在一间牢房里——上锁的牢房,你应该明白——你就让那些懂得骑马的盐巴佬从牢门口走过去,一个接一个。我会想办法,让小比尔一言不发,直到他们都走过去。你说得对,即便我可以帮他记起昨晚发生的某些事情,他也不一定能指认出皮人。但我们要找的人并不会知道这些。”

    “这太冒险了,”杰米说,“对那男孩来说有危险。”

    “危险不大。”我说。“那时候将是白天,皮人是在人形里。而且,杰米……”我抓紧他的胳膊,“我也会在牢房里的。那个混蛋胆敢对那男孩下手,先得过了我这关。”

    皮维比杰米更喜欢我的计划。我并不惊讶。毕竟,这是他管辖的镇子,而小比尔对他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只不过,是个死厨子的儿子。要干大事,何必在意卒子。

    前往盐巴佬镇区的小分队起程后,我叫醒了男孩,告诉他我们要去德巴利亚。他什么也没问就同意了。他依然神思恍惚,茫然惶惑。时不时地,他还要用拳头去揉眼睛。当我们走出大宅、往畜栏走去时,他又问了我一次,他爸爸真的死了吗?我告诉他,这是真的。他垂头长叹一声,双手垂在膝头。我等了一会儿,让他缓缓神,接着问他是否愿意让我给他备马鞍。

    “骑米粒儿就行,我可以给它上鞍座的。我喂养它,它是我的好朋友。别人都说骡子笨,但米粒儿很聪明。”

    “那让我瞧瞧,你能不能不被它踢就放好鞍座。”我说。

    他确实可以,而且动作很机灵。他翻身上了骡子,就说“我准备好了”。他甚至企图对我笑笑。真让人不忍心看。对于即将执行的计划,我真的很抱歉,但我只能去想抛在我们身后的惨烈的屠杀现场、福尔图纳修女被残毁的脸,那会让我牢记身负的使命。

    “它会被大风吓到吗?”我朝那头匀称漂亮的小骡子点点头,问他。小比尔坐在米粒儿的背上,两条腿都快蹭到地面了。再过一年,他就没法再骑这头小骡子了,但那时候他说不定都不在德巴利亚了,不过是另一个飘荡在消逝中的世界里的流浪儿。米粒儿注定会留在记忆里。

    “米粒儿不会的,”他答,“它和单峰骆驼一样结实。”

    “是吗?单峰骆驼是什么?”

    “我也不知道,只是我爸这么说过。有一次我问他,他说他也不知道。”

    “好吧,我们走吧,”我说,“快点儿赶回镇上,就能少吃点风沙。”不过,我已打定主意,在回到镇上之前停留一下。趁我们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有东西给他看。

    在农场到镇子的中途,我发现了一间废弃的牧羊人棚屋,便提议我们在里面歇歇脚,吃点东西。比尔·斯崔特十分乐意地同意了。他失去了父亲和每一个他从小认识的人,但总归是个发育中的小孩,从昨天晚餐到现在他是粒米未进。

    我们在背风处拴好坐骑,进了棚屋,坐在地板上,背靠着墙壁。我的马鞍挂袋里有包在树叶里的牛肉干。肉很咸,好在我的水袋是满的。小男孩一口气吃了六七块牛肉干,狼吞虎咽,用水往下灌。

    强劲的大风震得小棚屋直打颤。米粒儿很不满意地叫了几声,然后就安静下来了。

    “等到天黑,就会变成风沙热风暴了,”小比尔说,“你就等着瞧好吧。”

    “我喜欢风声,”我说,“那让我想起小时候我妈妈读给我的一个故事,《穿过锁孔的风》。你知道这故事吗?”

    小比尔摇摇头,道:“先生,你真的是枪侠吗?说真的哦?”

    “我是。”

    “可以让我握握你的枪吗?”

    “那可不行,”我说,“但如果你想,可以看看这个。”我从腰带里掏出一颗子弹,递给他。

    他翻来覆去地看,从黄铜底到铅弹头,看得相当仔细。“众神啊,好重呢!还这么长!我敢打赌,谁要是被这颗玩意儿打中,肯定立马趴下了。”

    “是的。子弹是危险的东西,但也很漂亮。你想不想看我用它玩个小把戏?”

    “当然想。”

    我取回子弹,让它在我的指关节间翻动,手指随之波浪般地起伏。小比尔瞪大了眼睛,“你怎么做到的?”

    “和任何人做任何事一样,”我说,“勤学苦练。”

    “你能教我怎么玩儿吗?”

    “只要你仔细看,自己就能看明白,”我说,“就这样……这样就看不出来了。”我的手指波动得飞快,都快看不清子弹的模样了;我在心里想着苏珊·德尔伽朵,恐怕我每次玩这个把戏都会想到她。“瞧,它又回来了。”

    子弹飞速地舞动……慢下来……再快起来。

    “比尔,要目不转睛地盯着它看,琢磨我是怎么把它变没的。不要移开视线,”我压低了嗓音,变成了催人入眠的呢喃,“看着它……看着它……看着它。你感觉困了吗?”

    “有点。”他的眼皮缓慢地往下沉,又抬了起来。“昨晚我没睡多久。”

    “还没困吗?看它怎么动。它慢下来了。它又不见了……瞧,它又快起来了。”

    子弹来来回回地翻动如飞舞。风在吹,催眠着我,恰如我在催眠着他。

    “比尔,如果想睡就睡吧。听着风声睡吧。但也要听着我的声音。”

    “我听着呢,枪侠。”他的眼睛又闭上了,这一次没有再睁开。他的双手了无生气地垂在膝头,十指交叉。“我听着你的声音。”

    “你还是能看到子弹,对不对?即便眼睛闭上,也看得到。”

    “是的……但现在子弹更大了呢。闪闪发光,好像金子。”

    “是吗?”

    “是的……”

    “再睡一会儿,比尔,但要听着我的声音。”

    “我听着。”

    “我想要你把思绪转回昨晚。思绪,视觉,听觉,全都回到昨晚。你愿意这么做吗?”

    他皱起了眉头。“我不想。”

    “不要紧的。一切都已经发生了,更何况,有我陪着你。”

    “你陪着我。你有枪。”

    “我有枪。只要你听着我的声音,什么危险都不会有,因为我们在一起。我会保证你的安全。你明白吗?”

    “明白。”

    “你爸爸叫你到星星下睡觉,是吗?”

    “是的。晚上会有点热。”

    “但那不是真正的原因,是吗?”

    “不是。其实是因为埃尔罗德。有一次他拽着工棚里养的猫,死拽尾巴,猫再也没回来。有时候他也拽我,拽我的头发,还唱‘爱上杰妮的小男孩’。我爸爸拿他没办法,因为埃尔罗德比他壮。而且,他靴子里藏着一把刀。他可以用刀。但他用刀砍也砍不死野兽,不是吗?”相交的十指拧动起来,“埃尔罗德死了,我挺高兴的。但别的人也死了,我很难过……还有我爸,我不知道没了他怎么活……但我很高兴埃尔罗德死了。他不会再戏弄我了。他不会再吓唬我了。我明白,唉。”

    所以,他知道的确实更多,比他的意识让他记住的更多。

    “现在,你在外面的牧草地。”

    “在牧草地。”

    “裹着你的毯子和绷盖。”

    “是篷盖。”

    “你的毯子和篷盖。你醒着,或许看着头顶的星星,古老星和古母星……”

    “不是,不是的,睡着了,”比尔说道,“但尖叫声把我惊醒了。尖叫声是从工棚里传来的。还有打斗的动静。很多东西打碎了。还有什么东西在咆哮。”

    “你怎么办,比尔?”

    “我下坡去了。我很害怕……但我爸还在那儿呢。我从工棚最远的玻璃窗往里瞧。那是油纸蒙的,但我透过油纸窗布也看得清清楚楚。但看到的事情我根本不想看。因为我看到了……看……先生,我可以醒过来吗?”

    “还不行。记住,我陪着你呢。”

    “你带枪了,先生?”他浑身发抖。

    “我带了。为了保护你。你看到了什么?”

    “血。野兽。”

    “是什么野兽,你说得出来吗?”

    “熊。好高大的一只熊,脑袋都顶到天花板了。它在工棚的正中央……在床铺中间,你知道不,它用后腿站着……抓住你……它抓住人,用长长的大爪子把他们撕开再撕开。”泪水从他紧闭的双眼里流淌下来,浸湿了他的脸颊。“最后一个是埃尔罗德。他往后门跑……柴火堆就在后门外,你知道不……等他明白过来,知道自己来不及打开门冲出去它就会扑过来,他就转身想和它拼命。他有刀。他去刺它……”

    慢慢地,男孩的右手抬起来了,好像在水里划动。右手捏成了一个拳头。他用拳头来演示刺的动作。

    “那只熊抓住他的手臂,一下就扯断了。埃尔罗德惨叫。听起来就像我以前看到过的一匹马,它掉进地洞里,折了一条腿,就发出那样的惨叫。那东西……抬起前臂,照着埃尔罗德的脸就是一下子。血飞出来了。皮肉连着筋骨弹开来,好像崩了的弦。埃尔罗德靠着后门倒下来,慢慢滑到了地板上。那只熊又抓起他,举到很高,咬进他的脖子,发出那种声音……先生,它把埃尔罗德的脑袋咬下来了。我现在好想醒过来,先生。”

    “很快就好了。然后你怎么做的?”

    “我跑了。我本想跑去大宅的,可是,杰斐逊先生……他……他……”

    “他怎么了?”

    “他朝我开枪!我觉得他不是成心的。我想,他只是瞥到我跑出来,就以为……我听到子弹擦着我飞过去。咻——的一声!那该有多近啊!所以我掉头往畜栏跑。我从木杆中间穿过去。就在我翻过木栏的时候,又听到两声枪响。然后又是惨叫声。我没有回头看,但我知道,那是杰斐逊先生在叫。”

    这些事,我们已从踪迹和残尸上分析出来了:那东西如何从工棚冲出去的,如何夺走只能连发四发子弹的手枪、折弯了枪柄,又如何剖开了农场主的肚子,把他扔进工棚里,和他的雇工们死成一堆。杰斐逊误打的那一枪给了小比尔逃生的机会,救了他一命。若非如此,他一定会径直跑到大宅去,和杰斐逊家的女眷们一样被残忍地屠杀。

    “你走进了旧马房,我们找到你的地方。”

    “是的,我去了,躲在了马具堆下面。但那时候我听到它……来了。”

    他的思绪又回到了现场,记忆返真了,他的言语也变得更缓慢了。抽泣声不断,话语也变得断断续续。我知道这样做对他是一种伤害,回忆可怕的事总是伤人的,但我要狠下心继续问。我必须这样做,因为在废弃的马房里发生的事非常关键,小比尔是唯一在场的人。他再次想逃开正面直视的回忆,用“那时”而非“这时”的口吻来讲述。这意味着他正试图从催眠状态中挣扎出来,于是,我把他唤入更深的境界。到最后,我得到了所有我想要的信息。

    当那东西喘着粗气、咕咕哝哝地靠近时,他感受到的只有惊恐。呼吸声在隐约变化,含糊地变成猫的嘶叫声。小比尔说,他听到它吼起来的时候尿裤子了。他实在忍不住。他等着,心想那只大猫肯定会过来的,会顺着尿的味道闻到他在哪里,但那只大猫却没有走近他。只有沉默……沉默……继而又是一番嘶吼。

    “一开始,那只大猫在尖声叫,然后变成了人的叫声。先是很尖细,像女人在叫,可是很快就低沉下去了,变成了男人的声音。它叫啊叫啊,那让我也想叫。我那时候还以为……”

    “我以为,”我说,“比尔,应该说我以为,因为你就在现场,事情正在发生。只不过,有我在保护你。我的枪就在手边。”

    “我以为我的脑袋要裂开了。然后,那声音就停止了……它进来了。”

    “它走过中间的走道,走向那一边的房门,对吗?”

    他却摇摇头。“不是走,是拖着脚步在蹭,跌跌撞撞地,好像它受伤了。它就那样从我身边过去了。是他。现在是他。他差点儿就摔倒了,但抓住了畜栏的栏杆,这才站稳。然后他继续走。现在他好一点了。”

    “不那么虚弱了?”

    “是的。”

    “你看到他的脸了吗?”我心想,恐怕自己早就猜到答案了。

    “没有。只看到他的脚,透过旧马具的缝隙看到的。月亮很高,我看得很清楚。”

    或许是这样的,但我很确信:我们无法靠脚来指认谁是皮人。就在我准备开口将他唤醒时,他却又说起来。

    “他的脚脖子上有一条链子。”

    我倾身向前,好像他能看到我似的……如果他沉睡得够深,说不定真的能看到我,哪怕眼睛是闭着的。“什么样的链子?是金属的吗,像脚镣?”

    “我不知道脚镣是什么样的。”

    “像不像系马带?你知道吗,马铃绳?”

    “不,不。像在埃尔罗德胳膊上的那种,不过埃尔罗德的是一个裸体女人的图案,而且印记很淡,看不太清楚的。”

    “比尔,你说的是刺青吗?”

    男孩在被催眠后的沉睡中露出了微笑。“对啦,是叫刺青。但那不是图片,只是一道绕着脚踝的蓝环。在他皮肤上的蓝环。”

    我不禁在心里说,我们逮住你了。你还不知道吧,皮人先生,但我们抓到你的把柄了。

    “先生,我现在可以醒来吗?我好想醒过来。”

    “还看到什么吗?”

    “白印子?”他好像在问自己。

    “什么白印子?”

    他慢慢地摇摇头,我决定不再深究。他已经说得够多了。

    “跟着我的声音醒来吧。醒来的时候,昨晚发生的一切都不会出现了,因为那已经过去了。来吧,比尔,现在醒来吧。”

    “我醒来了。”他的眼珠在闭合的眼皮后面转动起来。

    “你很安全。农场里发生的一切都过去了。是不是?”

    “是的……”

    “我们在哪里?”

    “在德巴利亚主路上。我们要进镇。我只去过镇上一次。我爸给我买了糖果。”

    “我也会给你买的,”我说,“奖励你做了这么多,杰斐逊家的小比尔。现在,睁开你的眼睛。”

    他睁开眼,但一开始他只是茫然于我不顾。等他的双眼重新清亮起来,他犹疑地朝我笑了笑。“我睡着了。”

    “是的。现在我们要赶去镇上了,趁大风还没有变成风暴。你能赶路吗,比尔?”

    “可以,”他说着便起身,又说道,“我梦到了糖果。”

    我们到镇上的时候,那两个不中用的副官仍在治安官办公室里,胖的那个戴着一顶镶着花哨的响尾蛇饰带的黑色高帽,正舒坦地坐在皮维的办公桌边。他瞥见我带着几把枪,立刻匆忙地站起来。

    “你就是枪侠吧?”他说,“万分荣幸见到你,另一位呢?”

    我护着小比尔走过拱廊,径直走进牢房,没有回答他。男孩好奇地打量小牢房,但并不害怕。醉鬼盐巴佬山姆早走了,但留下了一股酒臭味。

    另一个副官在我身后问道:“小先生,你以为你是谁啊?”

    “别管我的事,”我说,“回办公室去,给我这些牢房的锁匙圈。麻烦你动作快一点。”

    小牢房里的简易床铺上都没有床垫,所以,我带着小比尔去了我和杰米前一晚睡的牢房,也就是专门关闹事的醉鬼的地方。我把两张铺有干草的小床推到一起,让男孩睡得更宽敞些,因为我太了解他刚刚经历了什么,理应得到最好的关怀。这时候,比尔仰起小脑袋看墙上用粉笔画的地图。

    “先生,这是什么?”

    “别管那个,”我说,“现在,听我说。我要把你锁在里面,但你不用害怕,因为你没有干坏事。这只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我要去处理一点事,忙完了就会过来陪你。”

    “把我们两个都锁在里面,”他说,“你最好把我们两个都锁在屋里。以免它回来。”

    “现在你记起来了?”

    “一点点,”他垂下眼帘,说道,“一开始不是人……后来才是人。它杀死了我爸,”他把掌根抵在眼窝上擦了擦,“可怜的爸爸。”

    黑帽副官带着锁匙圈来了。另一个紧跟在其后。两人都呆呆地盯着男孩看,活像马戏团里的双头山羊。

    我接下锁匙。“好。那就回办公室去吧,你们两个都是。”

    “小子,你还真敢发号施令啊。”黑帽副官说道,另一个也拼命点头——他个子小小,下巴外凸。

    “快去,”我说,“这个男孩需要好好休息。”

    他们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才离去。这么做很对。事实上,这是唯一正确的做法。只是我的心情实在不好。

    男孩一直捂着双眼,直到他们的脚步声消失在拱廊尽头,他才放下手。“先生,你会抓住他吗?”

    “会。”

    “那么,你会杀死他吗?”

    “你希望我杀死他吗?”

    他想了想,点点头:“想。因为他对我爸、杰斐逊先生还有所有人下了毒手。甚至埃尔罗德也算。”

    我把牢门关上,找到了配对的锁匙,转动锁柄。我把锁匙圈套在自己的手腕上,因为太大了,口袋里放不下。“小比尔,我向你保证,以我父亲之名发誓此言不虚。我不会杀了他,但你会亲眼看到他被绞死,我会亲手给你面包屑,让你洒在他的尸脚下。”

    办公室里,两个不中用的副官瞅着我,一脸的警觉和厌恶。我根本无所谓。先把锁匙圈挂在叮铃话机旁的吊钩上,再说道:“我一小时内就回来,说不定不用那么久。这段时间里,谁也不能进牢房。包括你俩。”

    “嘴上没毛,口气倒挺蛮横。”凸下巴的副官阴阳怪气地说。

    “这件事可别搞砸,”我说,“那可不太明智。你们听明白了吗?”

    黑帽子点点头:“但我们会告诉治安官你怎样对待我们的。”

    “悉听尊便,只要他回来时你们还有嘴巴可以告状。”我撂下这句就出门去了。

    风越来越猛烈了,盐碱沙砾如云如浪地翻滚在各式小楼房之间,家家户户的门面都有点虚张声势。德巴利亚的主路上除了我,就只有几匹马拴在柱子上,每一匹都用屁股顶着风,垂头丧气的。我决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马,就算是那男孩骑的小母骡米粒儿也不会,我把它们送去主路尽头的车马行,那儿的马夫见我从贴身背心里掏了块金币又掰给他一半,乐滋滋地把它们牵走了。

    对于我的第一个问题,他的回答是否定的:德巴利亚镇上没有珠宝钟表匠,他这辈子都没在镇上见过这一行。但对于第二个问题,他的回答是肯定的:他指了指对街的铁匠铺。铁匠正站在铺子门口,插满工具的皮围裙被风吹起了边角。我走过街,他握拳触额向我致敬:“您好。”

    我回了礼,告诉他我的要求——范内告诉我,我或许会需要的。铁匠听得很仔细,然后接过我递给他的子弹。正是我催眠小比尔用的那一颗。铁匠把它对着光研究了一番。“填了多少火药,你说得上来不?”

    我当然可以。“五十七份。”

    “那么多?众神啊!你扣下扳机的时候枪膛不会炸么?真是奇迹啊!”

    我父亲那些枪里的子弹填的火药高达七十六份,但我没有告诉他,说了他也不会信。那些枪,或许有朝一日会成为我的。“先生,我的要求你能办到吗?”

    “我想可以。”他思忖片刻,点点头。“是可以。但今天不行。我不喜欢在大风天把铁匠铺烧得热腾腾的。但凡有点飞灰余烬,就可能把整个镇子烧掉。打我小时起,这镇上就没有灭火队啦。”

    我取出金币袋,在掌心里摆了两块,又琢磨了一下,加上了第三块。铁匠目瞪口呆,无比惊讶。眼前的钱,他干两年的活也不一定赚得到。

    “必须今天交货。”我说。

    他笑了,咧着嘴,姜黄色的胡须里突然露出了白得不可思议的门牙。“诱人的魔鬼啊,别离我而去!有这么多钱,你让我把蓟犁烧成废墟我都敢。太阳下山前,你来取货。”

    “我三点前就要货。”

    “没错,我说的就是三点。分秒不差。”

    “好。那我再问问你,镇上哪家饭馆的炖肉最好?”

    “只有两家还行,都好不到哪儿去,绝不会让你怀念妈妈做的布丁;但也不至于太离谱,不会毒死你。蕾西小馆大概好一点。”

    这已能满足我的要求了,我相信,对比尔·斯崔特这样正在长身体的男孩来说,每天吃饱比吃得好更重要。我去了顶着大风仍在营业的蕾西小馆。等到天黑,就会变成风沙热风暴了,我想起小比尔说过的话,现在看来,他说得一点儿没错。他经受了一番折磨,需要时间休息。既然我已经掌握了脚踝刺青的线索,或许可以不再麻烦他了……但皮人不会知道这一切。在牢房里,小比尔是安全的。至少,这是我的愿望和计划。

    我敢说,这份炖肉不是用盐调味的,而是风里的盐碱沙砾,但那孩子狼吞虎咽地吃光了他那份,我把自己那份拨出来后,他也吃光了。我们用小锡杯喝咖啡,咖啡是一个不中用的副官煮的。我们盘腿坐在地板上,就在牢房里吃完了这一餐。我一直在留意叮铃话机有没有响,但一直没动静。我也不觉意外。就算杰米和最高治安官已经赶到目的地,大风也可能刮断了话机线。

    “你一定很了解这种风沙热风暴吧?”我问小比尔。

    “哦,是的,”他说,“现在就是热风暴的季节。长工们讨厌热风暴,雇工们就更恨它了,因为他们要在山里干活,只能在野外露营。到了晚上,他们连篝火都不能生,当然啦,那都是因为——”

    “因为有飞灰。”我想起了铁匠的话。

    “你说得一点儿不错。炖肉都没了,是不是?”

    “是的,但还有一样好东西。”

    我递给他一个小包。他往里一瞧就乐了。“糖果!糖果卷和巧克力棒!”他把小包打开,“给,你吃第一块。”

    我挑了一根巧克力棒,把小包推给他:“剩下的都归你,只要你别吃得肚子疼就行。”

    “不会的!”话音刚落,他就埋头吃起来。看他这样,我很高兴。第三块糖果卷塞进嘴里后,他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活像嘴里塞了坚果的小松鼠。他就在那时候问道:“先生,爸爸没了,我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不过,如神许意,必将有水。”我已经知道哪里会有神之水了。如果我们了结了皮人,那位名叫艾菲琳娜的魁梧女子必会好好回报我们,我在想,比尔·斯崔特会不会是她收留的第一个流浪儿呢?

    我把话题转回热风暴:“这风会强到什么程度?”

    “今晚会有很强的风,可能过了午夜吧。但到了明天中午,风应该就消停了。”

    “你知道盐巴佬住在哪里吗?”

    “嗯,我去过。一次是跟我爸去看赛马,有时候赛马会在那儿办;还有一次是跟一些长工去找迷途的牲口。盐巴佬们把那些牲口藏起来了,我们花了好大一笔钱才把杰斐逊农场的牲口赎回来。”

    “我的同伴、治安官皮维和另外几个人去那里了。你觉得他们天黑前能赶回来吗?”

    我以为他一定会说赶不回来,谁知,他言之凿凿,让我吃了一惊。“从盐巴佬村过来都是下山路,而且都在小德巴利亚的这一边,所以,我觉得他们回得来。骑得快点就行。”

    虽然我还不至于盲信一个小男孩,但这话让我很欣慰,庆幸我刚才敦促铁匠要十万火急地赶工。

    “小比尔,听我说。我希望他们回来的时候能带来一些盐巴佬。也许只有七八个人,也可能有二十多人。我和杰米会押送他们从这间牢房前走过去,让你看清楚,但你不需要害怕,因为这间牢房的门将锁住。你也不需要说什么,光看就行。”

    “莫非你觉得我可以认出杀死我爸的人?我认不出。我甚至不记得有没有看到他。”

    “你可能都不用把他们一个一个都看遍。”我确实这样认为。我们会让他们三个一组,在治安官办公室里把裤腿卷起来。一旦发现谁的脚踝上有蓝环图样的刺青,我们就能锁定他了。说是“他”,其实并不是一个人。他不能再算人类了。不是真正的人类。

    “先生,你想再来一根巧克力棒吗?还剩三根,我真的吃不下了。”

    “那就留着待会儿吃。”我说着,站了起来。

    他的脸色一沉:“你会回来吗?我不想独自待在这里。”

    “是的,我会回来,”我迈出去,锁上门,再从栅栏间把锁匙扔给他,“我回来,你要放我进去哦。”

    胖胖的黑帽副官叫斯特罗瑟。下巴外凸的那位叫匹肯。他们看我的眼神是谨慎而怀疑的,我认为这两种情绪的组合很好,完全是他们的品性使然。我可以和谨慎又怀疑的人打交道。

    “我要问问你们,如果说谁的脚踝上有蓝环图案的刺青,你们会想到什么?”

    他们对视了一眼,然后,黑帽副官斯特罗瑟答道:“刑栏。”

    “刑栏是什么?”且不说意思,光是这个说法就让我不喜欢。

    “比利刑栏,”匹肯瞪着我说道,好像我是彻头彻尾的白痴,“你不知道这个?你还算枪侠?”

    “比利镇在西边,对吗?”我又问。

    “那都是过去的事儿啦,”斯特罗瑟说,“现在该说是比利鬼镇。五年前,那儿被土匪洗劫一空。有人说是约翰·法僧的人干的,我不信。坚决不信。不过是些普普通通的歹徒。以前,那儿有个民兵前哨站——早在还有民兵组织的年代——比利刑栏就是他们的据点。以前,巡回法官总是把窃贼、杀人犯和赌场老千们送到那儿去。”

    “还有女巫和术士。”匹肯好像在自言自语,带着一种缅怀美好往昔的神情,那时候,铁路发达,列车准点,叮铃话机响个不停,传来四面八方的消息。“黑魔法师。”

    “还有一次,他们逮住个食人魔,”斯特罗瑟说,“他把自个儿的老婆吃了。”这段回忆让他像个傻瓜一样咯咯笑起来,我不知道是吃人的事,还是吃人者和被吃者的关系让他觉得这么好笑。

    “被吊死啦,那家伙。”匹肯接茬说道。他咬下一大口炖肉,用那模样特殊的下巴不停地咀嚼。他好像仍然沉浸在对美好往事的追忆里。“那些日子里,好多人在比利刑栏被吊死了。我跟着我爸我妈去看过好多次。我妈总会包好午餐拿过去吃。”他慢慢地点着头,若有所思的样子。“啊呀,好多好多啊。好多乡亲都来看热闹。有人摆起小摊卖东西,还有些聪明人占尽天时地利,玩点儿杂耍什么的来揽钱。有时候,还会在深坑里斗狗呢。不过,绞刑总归是真正的重头戏。”他咯咯地笑起来。“我记得还有一次,有个人吊在半空跳了一段地道的考玛辣舞,因为绳子掉下去时没有折断那家伙的……”

    “这和蓝环刺青有什么关系?”

    “噢!”斯特罗瑟好像恍然大悟,这才想起最初的话题。“任何人只要在比利刑栏里待过,就会有这么一个刺青,你明白不。不过,我记不清那是为了惩罚还是为了标记——万一他们从劳工队里逃跑了,凭这个记号就能认出来。十年前,刑栏关闭了,这套事儿也终止了。所以土匪才能畅通无阻地洗劫那地方——你明白了吧,民兵队走了,刑栏关了。现如今,我们只能自个儿对付那些坏蛋和人渣了。”他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一番,毫不掩饰最粗鲁、最鄙夷的表情。“这些日子以来,我们很少得到蓟犁的援助。没有。反倒是约翰·法僧更愿意帮忙,有些人会派一队人马往西去找他求助。”也许他从我的眼神里看出了什么端倪,因为他在椅子里突然挺直了腰背,又说道,“当然,不是我。我决不会那么做。我坚信正直的法律和艾尔德的传人。”

    “我们都信。”匹肯也连忙附和,点头如捣蒜。

    “你们愿不愿意猜猜,有多少盐矿工可能在比利刑栏里服过刑——在刑栏没有关闭之前?”我问。

    斯特罗瑟仔细想了片刻,说道:“哦,大概会有几个。要我说,十个盐巴佬里不会超过四个旧刑犯。”

    多年后,我会学会抑制自己的表情,但当时的我还年轻,他一定是看出了我流露出了沮丧之情,这让他微笑起来。我觉得,他根本猜不到这种嗤笑差一点就让他饱受折磨。我刚刚过了难挨的两天,还有那男孩的遭遇沉沉地压在我心头。

    “你以为会是哪种人愿意在暗无天日的地洞里挖盐矿石?就为了那几个可怜巴巴的薪水?”斯特罗瑟问我,“模范市民?”

    看起来,小比尔到底还是要看几个盐巴佬了。只能希望,我们要找的那个家伙完全不知道男孩只看到了蓝环刺青。

    我回到牢房时,小比尔正躺在小床上,我以为他睡着了,但他一听到我的脚步声就坐起来了。两只眼睛红通通的,脸颊湿湿的。原来他没有睡,而是在恸哭。我进了门后,在他身边坐下,伸手揽住他的肩膀。这对我来说是有点别扭的——我知道什么是安慰和同情,但从来不善于安慰别人。不过,我很明白失去父母是什么感觉。在这一点上,小比尔和小罗兰可以惺惺相惜。

    “你的糖果吃光了吗?”我问。

    “剩下的不想吃了。”他说着,叹了口气。

    外面起了一阵大风,呼呼猎猎,简直能把房子吹歪,过了一会儿才平息。

    “我讨厌这声音。”他说,和杰米·德卡力说的一模一样。我不禁笑了笑。“也讨厌待在这里。好像我犯了什么事儿。”

    “你没有。”我说。

    “也许没有,但感觉我好像已经在这儿待了一辈子了。被关起来了。万一他们天黑前赶不回来,我就还得在这儿关下去,是不是?”

    “我会陪你的,”我说,“要是那两个副官有扑克牌,我们可以玩儿‘杰克跳出来’。”

    “小屁孩儿才玩那个。”他愁眉苦脸地说。

    “那就玩‘看我的’,或是打一圈‘逃得快’。这些你会玩儿吗?”

    他摇摇头,稍微有点脸红了,眼里又涌上了泪水。

    “我来教你吧。我们可以玩‘火柴杆’。”

    “我宁可听你讲故事,我们在牧羊人棚屋里你说起过的。我不记得名字了。”

    “叫《穿过锁孔的风》,”我说,“但那是个很长的故事,比尔。”

    “我们有的是时间,不是吗?”

    我没法否认这一点。“这个故事还有点吓人呢。那些情节对我这样的男孩来说没问题——当时的我坐在床上,妈妈就在身边——但你刚刚遭遇了那些事……”

    “没关系,”他说,“故事能让人忘忧。只要是好故事都行。这是个好故事吗?”

    “是的。我一直这么认为。”

    “那就讲吧,”他微微一笑,“还剩下三根巧克力棒呢,我可以给你吃两根哦!”

    “三根都是你的,不过我得先卷根烟。”我要想一想,故事该怎样开头。“你知道吗,故事总是这样开头的:‘很久很久以前,你爷爷的爷爷还没出生的时候……’”

    “都这样的。反正,我爸讲给我听的故事都是这样开头的。但后来,他说我长大了,不能再听故事了。”

    “比尔,不管你几岁,听故事都不晚。不管你是男子汉还是小男孩,小姑娘还是老妇人,都可以听故事。我们就是为故事活的。”

    “你这么想吗?”

    “是的。”

    我取出自己的烟草和卷纸。我卷得很慢,那时候我算是这方面的新手。等我卷好了自己喜欢的烟——模样是锥形的,一头粗,渐渐细到尖,再在墙上擦着了火柴。比尔盘腿坐在床上的干草垫上。他拿了一根巧克力棒,在手指间搓动着,有点像我卷烟时的动作,然后把它塞进了嘴里。

    我讲得很慢,笨嘴笨舌的,因为讲故事对当时的我来说也算一门新技艺,完全不够熟练,不过,我没花多少时间就学会了这件事。我必须会讲故事。所有的枪侠都得会。因此,我讲着讲着,就越来越流利、越来越轻松了。因为我的耳畔仿佛响起了母亲的声音:升降,起伏,停顿,仿佛她在借我的口讲故事。

    我看得出来,这故事一下子就让他入迷了,这让我深感欣慰——仿佛再次催眠了他,但这一次是更好的催眠方式。更诚善的一种方式。当然,最美妙的是听到了我母亲的声音。好像我再次拥有了她,自我心深处再次浮现。这当然会让我心痛,但我已经发现了,最美好的事往往都会让人心痛的。你不会想到那么美好的事也会带来伤痛,但就如古话说的——世界倾斜,总有终点。

    “很久很久以前,你爷爷的爷爷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在一片名叫‘无尽森林’的荒野尽头,住着一家人,小男孩叫提姆,他的妈妈叫内尔,他的爸爸叫老罗斯。虽然生活清贫,但一家三口幸福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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