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名家散文经典-周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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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作人(1885-1967年),浙江绍兴人。原名櫆寿,字起孟,号知堂。1901年考入南京水师学堂,1906年去日本留学,1911年秋回国,1917年任北京大学教授,1938年附逆,任伪北京大学校长,1941年任伪北政务委员会教育督办。1945年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1949年出狱,回北京居住。1967年病逝于北京。著有大量散文作品。主要散文集有《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泽泻集》、《看云集》、《永水集》、《风雨谈》、《夜读抄》等。

    《雨天的书》,1925年北京新潮社出版。《泽泻集》,1927年北新书局出版。《看云集》,1932年上海开明书店出版。

    雨天的书

    自序一

    今年冬天特别的多雨,因为是冬天了,究竟不好意思倾盆的下,只是蜘蛛丝似的一缕缕的洒下来。雨虽然细得望去都看不见,天色却非常阴沉,使人十分气闷。在这样的时候,常引起一种空想,觉得如在江村小屋里,靠玻璃窗,烘着白炭火钵,喝清茶,同友人谈闲话,那是颇愉快的事。不过这些空想当然没有实现的希望,再看天色,也就愈觉得阴沉。想要做点正经的工作,心思散漫,好像是出了气的烧酒,一点儿味道都没有,只好随便写一两行,并无别的意思,聊以对付这雨天的气闷光阴罢了。

    冬雨是不常有的,日后不睛也将变成雪霰了。但是在晴雪明朗的时候,人们的心里也会有雨天,而且阴沉的期间或者更长久些,因此我这雨天的随笔也就常有续写的机会了。

    【赏析】

    有人曾经把“懒惰”与“欲速”说成是散文发达的原因。这种观点,曾被朱自清先生所否定。朱先生认为,中国向来以散文为正宗,现代散文的发展,正是顺着它的历史发展趋势。

    在现代文学之初,代表散文发展趋向的似有两家,一家是以周作人为代表的“小品文”;一家是以鲁迅为代表的“杂感文”。有人说,这种代表,一种是“不愿逃避而终于不得不逃避”,一种是“不对黑暗颤抖、退却……使自己战斗的精神一天坚强一天”。一种代表“田园诗人”,一种代表“艰苦的斗士”。

    《雨天的书自序(一)》,既是周作人给自己《雨天的书》写的序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他阐述自己小品文主张的文字。这里既有他对自己此前文学写作道路的检视,也有对目下心境及写作主张的声明。什么“说着流氓似的土匪似的话”,什么“师爷气”,什么“心境不要再粗糙下去”等,都似乎是作者对于过去行为的新识与判断;而什么“心思散漫”,什么“近来作文极慕平淡自然的景地”等,都是又一种心境,又一种文学主张的宣示。胡适之先生一九二二年三月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一文中曾说:“这几年来,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人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的作品,用平淡的谈话,包藏着深刻的意味;有时很像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

    这篇序文的特点,也同作者的其它散文作品一样,它不光在语言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古文桎梏的局限,在为序的方式方法上亦有新的开拓。此前,为文作序,似乎都有一定的程法,可到了这里,一切程法都被突破了,代之而来的是“随便”的谈吐,朴素纯真的文字。它不显艰深,却极有意味。为文为序,都开新风,自成一格。读者从这里体验到,正是周作人其时其地的心态与文风。

    苦雨

    伏园兄:

    北京近日多雨,你在长安道上不知也遇到否,想必能增你旅行的许多佳趣。雨中旅行不一定是很愉快的,我以前在杭沪车上时常遇雨,每感困难,所以我于火车的雨不能感到什么兴味,但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欸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倘若更大胆一点,仰卧在脚划小船内,冒雨夜行,更显出水乡住民的风趣,虽然较为危险,一不小心,拙劣地转一个身,便要使船底朝天。二十多年前往东浦吊先父的保姆之丧,归途遇暴风雨,一叶扁舟在白鹅似的波浪中间滚过大树港,危险极也愉快极了。我大约还有好些“为鱼”时候——至少也是断发文身时候的脾气,对于水颇感到亲近,不过北京的泥塘似的许多“海”实在不很满意,这样的水没有也并不怎么可惜。你往“陕半天”去似乎要走好两天的准沙漠路,在那时候倘若遇见风雨,大约是很舒服的,遥想你胡坐骡车中,在大漠之上,大雨之下,喝着四打之内的汽水,悠然进行,可以算是“不亦快哉”之一。但这只是我的空想,如诗人的理想一样的靠不住,或者你在骡车中遇雨,很感困难,正在叫苦连天也未可知,这须等你回京后问你再说了。

    我住在北京,遇见这几天的雨,却叫我十分难过。北京向来少雨,所以不但雨具不很完全,便是家屋构造,于防雨亦欠周密。除了真正富翁以外,很少用实垛砖墙,大抵只用泥墙抹灰敷衍了事。近来天气转变,南方酷寒而北方淫雨,因此两方面的建筑上都露出缺陷。一星期前的雨把后园的西墙淋坍,第二天就有“梁上君子”来摸索北房的铁丝窗,从次日起赶紧邀了七八位匠人,费两天工夫,从头改筑,已经成功十分八九,总算可以高枕而卧,前夜的雨却又将门口的南墙冲倒二三丈之谱。这回受惊的可不是我了,乃是川岛君“佢们”俩,因为“梁上君子”如再见光顾,一定是去躲在“佢们”的窗下窃听的了。为消除“但们”的不安起见,一等天气晴正,急须大举地修筑,希望日子不至于很久,这几天只好暂时拜托川岛君的老弟费神代为警护罢了。

    前天十足下了一夜的雨,使我夜里不知醒了几遍。北京除了偶然有人高兴放几个爆仗以外,夜里总还安静,那样哗喇哗喇的雨声在我的耳朵已经不很听惯,所以时常被它惊醒,就是睡着也仿佛觉得耳边粘着面条似的东西,睡的很不痛快,还有一层,前天晚间据小孩们报告,前面院子里的积水已经离台阶不及一寸,夜里听着雨声,心里糊里糊涂地总是想水已上了台阶,浸入西边的书房里了。好容易到了早上五点钟,赤脚撑伞,跑到西屋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水浸满了全屋,约有一寸深浅,这才叹了一口气,觉得放心了;倘若这样兴高采烈地跑去,一看却没有水,恐怕那时反觉得失望,没有现在那样的满足也说不定,幸而书籍都没有湿,虽然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但是湿成一饼一饼的纸糕,也很是不愉快。现今水虽已退,还留下一种涨过大水后的普通的臭味,固然不能留客坐谈,就是自己也不能在那里写字,所以这封信是在里边炕桌上写的。

    这回的大雨,只有两种人最是喜欢。第一是小孩们。他们喜欢水,却极不容易得到,现在看见院子里成了河,便成群结队地去“淌河”去。赤了足伸到水里去,实在很有点冷,但他们不怕,下到水里还不肯上来。大人见小孩们玩的有趣,也一个两个地加入,但是成绩却不甚佳,那一天里滑倒了三个人,其中两个都是大人,——其一为我的兄弟,其一是川岛君。第二种喜欢下雨的则为蛤蟆。从前同小孩们往高亮桥去钓鱼钓不着,只捉了好些蛤蟆,有绿的,有花条的,拿回来都放在院子里,平常偶叫几声,在这几天里便整日叫唤,或者是荒年之兆,却极有田村的风味。有许多耳朵皮嫩的人,很恶喧嚣,如庶雀蛤蟆或蝉的叫声,凡足以妨碍他们的甜睡者,无一不痛恶而深绝之,大有欲灭此而午睡之意。我觉得大可以不必如此,随便听听都是很有趣味的,不但是这些久成诗料的东西,一切鸣声其实都可以听。蛤蟆在水田里群叫,深夜静听,往往变成一种金属音,很是特别,又有时仿佛是狗叫,古人常称蛙鸣为吠,大约也是从实验而来。我们院子里的蛤蟆现在只见花条的一种,它的叫声更不漂亮,只是格格格这个叫法,可以说是革音,平常自一声至三声,不会更多,唯在下雨的早晨,听它一口气叫上十二三声,可见它是实在喜欢极了。

    这一场大雨恐怕在乡下的穷朋友是很大的一个不幸,但是我不曾亲见,单靠想像是不中用的,所以我不去虚伪地代为悲叹了。倘若有人说这所记的只是个人的事情,于人生无益,我也承认,我本来只想说个人的私事,此外别无意思。今天太阳已经出来,傍晚可以出外去游嬉,这封信也就不再写下去了。

    我本等着看你的秦游记,现在却由我先写给你看,这也可以算是“意表之外”的事罢。

    【赏析】

    刚看到这“苦雨”两字,人们也许以为作者是要讲述绵绵阴雨给人带来的苦楚或恶劣的心境。其实不然。这封信一开始就点出雨中的“佳趣”,而且全文似乎就落在这两个字上。请看,“苦雨”竟然化作了诗境,而且还不是单一的诗境:“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是一种梦似的诗境。”此其一;“仰卧在脚划小船内,冒雨夜行”,尽显水乡风趣。此其二;“一叶扁舟在白鹅似的波浪中间滚过大树港,危险极也愉快极了”。此其三;作者甚至还遥想远方行人——那位伏园兄胡坐骡车中,在大漠之上,大雨之下,喝着汽水,悠然进行那种不亦快哉的情景。此其四。也许是因为作者自己正是那种在任何境遇中都能保持悠哉游哉的心态的人,所以也最能在平常的生活中发掘出诗意诗情。对他来说,苦雨又何苦之有!

    不过,要是一直如此写下去,也许有点不合情理了。因为,既然称之日“苦雨”,总该有令人烦恼的地方罢。果然,作者笔势一转,向朋友诉起“苦”来。整整两大段的文字似乎都在落实这“苦雨”二字。雨淋坍了墙引来梁上君子,雨声惊醒睡梦,积水上了台阶浸入书房等等,这类“苦”事,读者们也许都经历过,很容易引起共鸣。可是我们读着读着,又感到作者的用意,与其说是在渲染这个“苦”字,倒不如说是用雨中之苦反衬雨中之乐。所以下文作者的笔势又一转折,回到了信的开头所点到的“佳趣”这两个字上。当然文势的转折是十分自然、不着痕迹的,在述说了一番“苦”处后,顺便说到“这回的大雨,只有两种人最是喜欢”。这“两种人”其实只有一种真正是人,另一种却是小动物。那“人”便是小孩了,其实还有大人们。他们见小孩玩得有趣便也参加进来。玩什么呢?原来是大雨使院子成了“河”,于是小孩乃至大人都下去“淌河”了。这是实实在在的雨中佳趣,是充满童真童趣的快乐的境界,大人们似乎也一下子返回到童稚的时代,享受着这难得的情趣。到此境界,一个“苦”字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第二种喜欢下雨的竟是蛤蟆。把蛤蟆和小孩大人相提并论,似乎很滑稽,其实是浓浓地突出了生活的情趣。雨天里听到蛤蟆的叫声,加上可以淌水的“河”,岂不是平添了几分大自然的氛围和回归自然的心境,这正是住在城里的人难得享受的,也是作者心向往之的。自然的情趣和童真童趣相映成趣,这“趣”就特别浓了。至此,我们不难体会到作者为什么要选择“苦雨”这个题目了。“苦雨”中也有佳趣在,以此类推,整个人生其实处处都有佳趣在,关键在于你是否能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寻找和发现,当然这个道理作者并没有这么说。他只说“我本来只想说说个人的私事,此外别无意思”。究竟有什么意思,读者自己去体会吧。

    一封平平常常的信,文势一波三折,而在不知不觉中传达出一种诗意、一种美——这大约就是作者的本领吧。

    鸟声

    古人有言:“以鸟鸣春。”现在已过了春分,正是鸟声的时节了,但我觉得不大能够听到,虽然京城的西北隅已经近于乡村。这所谓鸟当然是指那飞鸣自在的东西,不必说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的家奴,便是熟番似的鸽子之类也算不得数,因为他们都是忘记了四时八节的了。我所听见的鸟鸣只有檐头麻雀的啾啁,以及槐树上每天早来的啄木的干笑——这似乎都不能报春,麻雀的太琐碎了,而啄木又不免多一点干枯的气味。

    英国诗人那许(Nash)有一首诗,被录在所谓《名诗选》(GoldenThePoetry)的卷首。他说,春天来了,百花开放,姑娘们跳着舞,天气温和,好鸟都歌唱起来,他列举四样鸟声:

    Cuckco,jug-jug,pee-wee,to-witta-woo!

    这九行的诗实在有趣,我却总不敢译,因为怕一则译不好,二则要译错。现在只抄出一行来,看那四样是什么鸟。第一种是勃姑,书名鸬鸠,他是自呼其名的,可以无疑了。第二种是夜莺,就是那林间的“发痴的鸟”,古希腊女诗人称之曰“春之使者,美音的夜莺”,他的名贵可想而知,只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乡间的黄莺也会“翻叫”,被捕后常因想念妻子而急死,与他西方的表兄弟相同,但他要吃小鸟,而且又不发痴地唱上一夜以至于呕血。第四种虽似异怪乃是猫头鹰。第三种则不大明了,有人说是蚊母鸟,或云是田凫,但据斯密士的《鸟的生活与故事》第一章所说系小猫头鹰。倘若是真的,那么四种好鸟之中猫头鹰一家已占其二了。斯密士说这二者都是褐色猫头鹰,与别的怪声怪相的不同,他的书中虽有图像,我也认不得这是鸱是鹗还是流离之子,不过总是猫头鹰之类罢了。儿时曾听见他们的呼声,有的声如货郎的摇鼓,有的恍若连呼“掘洼”(dzhuehuoang),俗云不祥主有死丧。所以闻者多极懊恼,大约此风古已有之。查检观颓道人的《小演雅》,所录古今禽言中不见有猫头鹰的话。然而仔细回想,觉得那些叫声实在并不错,比任何风声箫声鸟声更为有趣,如诗人谢勒(Shelley)所说。

    现在,就北京来说,这几样鸣声都没有,所有的还只是麻雀和啄木鸟。老鸹,乡间称云乌老鸦,在北京是每天可以听到的,但是一点风雅气也没有,而且是通年噪聒,不知道他是哪一季的鸟。麻雀和啄木鸟虽然唱不出好的歌来,在那琐碎和干枯之中到底还含一些春气:唉唉,听那不讨人欢喜的乌老鸦叫也已够了,且让我们欢迎这些鸣春的小鸟,倾听他们的谈笑罢。

    “啾晰,啾晰!”

    “嘎嘎!”

    【赏析】

    周作人一向主张写文章“以不切题为宗旨”,本文倒是一开笔便点题:“古人有言,‘以鸟鸣春”’——可见从来就是“文无定法”的。“以鸟鸣春”这句古语是周作人在好些文章中都反复吟味的:那“鸟声”中的“春意”才是他真正属意的。这就引出了他的遗憾:生活在“近于乡村”的京城西北隅,过了春分,却“不大能够”(注意这里用语的分寸)听到“鸟声”。这自然有一种言外之意:京城的春天不大有春意。周作人对此“耿耿于怀”,直到1936年(也即十一年后),还忍不住专写一篇《北平的春天》,说他“太慌张了一点了,又欠腴润一点,叫人有时来不及尝他的味儿,有时尝了觉得枯燥了,虽然名字还叫作春天,但是实在就把他当作冬之尾,要不然就是夏的头”。话说得淡而有味(即所谓“淡淡的惆怅”),是典型的周作人的语言。掩不住的是他内心深处对“春意”浓浓的渴求,于是又引出一番议论:“所谓鸟当然是指那飞鸣自在的东西”,而不是“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的家奴”与“熟番似的鸽子之类”。——唯有自在、自由的生命才能真正感受自然节气(“四时八节”)的流动而发出由衷的鸣叫,这生命的感应与喜悦,岂是区区“家奴”所能享有?这里,人与飞禽,作者主体与描写对象,已经融为一体:周作人的文章也未必是纯客观的。这里的“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算得上“神来之笔”,在周作人的文章中并不多见,可能是他少有如此动情的缘故。动了情,就难免有偏见,以“啾啁”、“干笑”形容麻雀、啄木鸟之声,既有主观色彩,更有“苛评”之嫌。不过很快就有纠偏,且看下文就是。

    写完自己的感受,周作人即及时地把笔宕开,谈起英国某诗人录在某本《名诗选》榜首的某首诗来。——这是典型的周作人的联想方式:几乎任何一个题目都会让他联想起书本上知识与典故,而且是古典、西典一起来,而且全是毫不经意地顺手拈来,笔到之处,自然流出。你看这里刚引出描写春天里的“四样鸟声”(我们已经说过,处处“切题”是本文的一大特点)的英人的诗句,就把“古希腊的女诗人”,斯密士的《鸟的生活与故事》,以及中国观颓道人的《小演雅》,“诗人谢勒”(他又是何方人士?),全都一一牵连进来,把文章的时间拉长,空间也扩大了。周作人也并非一味地掉书袋,还时时引入“我们乡间”以及“儿时”的经验,这就又给文章注入了生活的气息,这正是他比只知卖弄学问的某些“抄书匠”高明之处。我们读者就这样跟着他听:被西方称为“春之使者”的“夜莺”的“美音”,以及中国乡间的“表兄弟”黄莺的“翻叫”,小时候曾听过的或“声如货郎的摇鼓”或“恍若连呼‘掘洼”’的小猫头鹰的呼声,还有“比任何风声箫声鸟声更为有趣”的猫头鹰的叫声……,真是声声入耳,快活极了。而更让人迷恋的,恐怕还有鸟声传递给我们的“飞鸡自在”感吧。

    当读者正沉湎于盎然的春意之中,周作人又把我们拉回到“这几种鸟声都没有”的北京的现实中来。于是,我们又不得不面对麻雀、啄木鸟,这在文章的文气与读者的情感上,都是一次沉落,也可以说是对第一段文字的回转吧。但周作人又引入一只乌老鸦,据说这是在北京每天都“可以听到的,但是一点风雅气也没有,而且是通年噪聒,不知道他是哪一季的鸟”。这一比,就把麻雀、啄木鸟的好处比出来了:“在那琐碎和干枯之中到底还含一些春气”。于是,周作人赶紧抓住不放:“唉唉,听那不讨人欢喜的乌老鸦叫也已够了,且让我们欢迎这些鸣春的小鸟,倾听他们的谈笑罢”。这“唉唉”的叹词,这“且让我们……罢”的语气,尽管透露出几分无奈,但更让读者感到作者是怎样急切地要将哪怕只是“一些”的“春气”把握在手。这里,对第一段文字于回转中又有了偏离,由此出现了文气的轻轻上扬。而且有了那样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尾——

    “啾晰,啾晰!”

    “嘎嘎!”

    这又是一个“神来之笔”,并且是真正的点题:把周作人内心的春意都外化了。

    而且春意长驻,周作人在以后的岁月里,不断地写到这鸡春的“鸟声”:《猫头鹰》(1935)、《啄木鸟及其他》(1950)、《猫头鹰》(1950)、《蝙蝠与猫头鹰》(1958)。于是;1964年,八十老翁周作人又写出了《鸟声二》,重提当年话题:“许多年前我做过一篇叫作《鸟声》的小文……”。尽管是“朝花夕拾”,写来依然情意绵绵,笔力却更为老到——

    “时光真是十分珍奇的东西,这些年过去了,不但人事有了变化。便是物候似乎也有变迁。院子里的麻雀当然已是昔年啾唧作声的几十世孙了,除了前几年因麻雀被归入四害,受了好几天的围剿,中断了一两年之外,仍旧来去庭树问,唱那细碎的歌,这据学者们考究,大约是传达绘朋友们说话,每天早晨在枕上听着(因为它们来得颇早,大约五点左右便已来了),倒也颇有意思的。但是今年却添了新花样,啄木鸟的丁丁响声和它的像老人的干枯的笑听不见了,却来了黄莺的‘秘叫’,……唯独后边所说的大小猫头鹰,我虽是也极想听,但是住在城市里边,无论是地方怎么偏僻,要想昕到这山林里的声音,那总是不可能的,虽然也是极可惜的事”。

    那么,周作人是始终神往于山林里的,春天里的“飞鸣自在”的生趣的。我们在他的最后的日记里,读到这样的文字就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今日闻啄木鸟鸣庭树间,声如戛木,本亦习闻之声。但今日听去,似更有意思。

    北京的茶食

    在东安市场的旧书摊上买到一本日本文章家五十岚力的《我的书翰》,中间说起东京的茶食店的点心都不好吃了,只有几家如上野山下的空也,还做得好点心,吃起来馅和糖及果实浑然融合,在舌头上分不出各自的味来。想起德川时代江户的二百五十年的繁华,当然有这一种享乐的流风余韵留传到今日,虽然比起京都来自然有点不及。北京建都已有五百余年之久,论理于衣食住方面应有多少精微的造就,但实际似乎并不如此,即以茶食而论,就不曾知道什么特殊的有滋味的东西。固然我们对于北京情形不甚熟悉,只是随便撞进一家饽饽铺里去买一点来吃,但是就撞过的经验来说,总没有很好吃的点心买到过。难道北京竟是没有好的茶食,还是有而我们不知道呢?这也未必全是为贪口腹之欲,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含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北京的朋友们,能够告诉我两三家做得上好点心的饽饽铺么?

    我对于二十世纪的中国货色,有点不大喜欢,粗恶的模仿品,美其名曰国货,要卖得比外国货更贵些。新房子里卖的东西,便不免都有点怀疑,虽然这样说好像遗老的口吻,但总之关于风流享乐的事我是颇迷信传统的。我在西四牌楼以南走过,望着异馥斋的丈许高的独木招牌,不禁神往,因为这不但表示他是义和团以前的老店,那模糊阴暗的字迹又引起我一种焚香静坐的安闲而丰腴的生活的幻想。我不曾焚过什么香,却对于这件事很有趣味,然而终于不敢进香店去,因为怕他们在香盒上已放着花露水与目光皂了。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可怜现在的中国生活,却是极端地干燥粗鄙,别的不说,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

    【赏析】

    “民以食为天”,“吃”是人的生活的基本,周作人既然自觉地追求生活的艺术,就必然精于吃而成为“美食家”,而他对人(特别是普通人)的生命存在的关注,又必然热心于吃食的描述,从写于二十年代的这篇《北京的茶食》,到六十年代《南北的点心》,周作人可以说写了一辈子的茶食:这是他的基本文学(人生)题材。

    名为“北京的茶食”,却是从一位日本人感叹“东京的茶食店的点心都不好吃了”写起。其实吃不到想吃的东西这类抱怨是我们每时、每地随时都可以听见的,是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谁也不会往深处去想。但在周作人这里却引起了异样的反应,或者说经过周作人的主观过滤,这类平凡的琐事就别有一番意思了。由“东京的茶食”周作人“想起”的是“德川时代江户的二百五十年的繁华”及其流风,这显然是一个学者的联想与感受,经过这样的学术化、文人化的处理,这普通的点心就成为“特殊的有滋味的东西”了。对于周作人(以及和他类似的知识分子),在北京买不到好吃的点心,其遗憾已经超出了“口腹之欲”的不能满足,“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含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这里周作人加在“点心”上的修饰语自是引入注目而意味深长的:它赋予普通的“点心”以显示某种历史精神的文化意味,使其成为一种符号与象征。于是,当我们(读者)听到周作人的呼喊:“北京的朋友们,能够告诉我两三家做得上好点心的饽饽铺么?”时,首先想到的是,这是对已经失去的古老的传统文化的呼唤:这样的联想与意义转换也是颇有意思的。

    而对于周作人所谓传统文化首先意味着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当周作人走过古旧的北京牌楼,望着义和团以前的老店“丈许高的独木招牌”,那“模糊阴暗的字迹”引起的是对“焚香静坐的安闲而丰腴的生活的幻想”与“神往”,并由此引发出一番非同小可的议论:“我们于日常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这是再一次的“意义”升华:所讨论的已经不仅是传统文化的价值,而是对理想的人的生活方式、生命形态的探讨与鼓吹:在周作人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于满足生理的欲求的“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还要有精神的需求,而精神的需求又必须包括超功利的“无用的游戏与享乐”。对人的生活的“意思”的这种阐释,恐怕不能仅仅看作是对士大夫情趣的追怀,或许应该把它视为“五四”时期对“健全的人性(以及健全的人的生活)”的追求与探讨的继续与深入。而这种理想化的追求在中国的现实中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周作人终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可怜现在的中国生活,却是极端地干燥粗鄙,别的不说,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人们很容易就注意到这里用词的沉重:“彷徨”而至于“十年”,这自然不仅仅因为“未曾吃到好点心”。

    喝茶

    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英文译作Teaism),而且一定说的很好,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罢了。

    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葛辛(GeorgeGissing)的《草堂随笔》(PrivatePapersofHenryRyecroft)确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支那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万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红茶带“土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ofTea,1919)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像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工夫茶者自然也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唯是屋宇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至亦断不可少,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所吃的东西应当是轻淡的“茶食”。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几;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朴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的“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江南茶馆里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干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出以供客,其利益为“堂倌”所独有。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式,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叉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曰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几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的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

    辣酱拓: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

    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值三文。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惟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豆腐的确也是极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饭,名曰“茶渍”,以腌菜及“泽庵”(即福建的黄土萝卜,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淡而甘香的风味。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唯其原因,非由穷困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

    【赏析】

    读《雨天的书》,有一个感慨:一些平平常常、琐琐屑屑的事,诸如野菜、鸟声、苦雨、喝茶乃至苍蝇等等,到作者笔下皆可妙笔生花、点铁成金。就以喝茶而言,这是平常人天天少不了的最平常不过的事,当然,喝茶有学问,甚至有大学问,所以也很可以写出一篇大文章来。但周作人并没有在他的文章中卖弄学问——要是如此,岂不俗矣哉!他只是平平常常讲述他喝茶的体会。就像他正和你促膝闲谈,就像面前就放着一杯茶,他和你一面品茶,一面闲聊着茶道、茶食以及他的故乡有关喝茶的民俗风情。听着听着,在不知不觉间你就给吸引住了,沉浸到喝茶所特有的氛围之中……

    作者只是在讲喝茶吗?是,又似乎不是。说是,因为他确乎在讲喝茶;说不是,因为他让你咀嚼到一种喝茶以外的东西,甚至品味到某种他所追求的人生境界。他对你说:“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你由此能体会到喝茶其实有两种:一种是纯粹功利性的喝茶,目的只在于解渴;一种则是审美的、文化的活动了。作者说茶道的意思,是“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这是升华到一种审美境界和哲学境界了。作者又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再对照他在《雨天的书·自序一》中说的:“在江村小屋里,靠玻璃窗,烘着自炭火钵,喝清茶,同友人闲话,那是颇愉快的事”。这恐怕不仅是一种审美境界,也是作者所倾心的一种人生境界了。

    喝茶喝出审美境界和人生境界,当然并非只有周作人是如此。明人张岱在他的《陶庵梦忆》中也有一篇讲喝茶的文章:《阂老子茶》,作者因慕闵老子茶之名而专访,闵“导至一室,明窗净几,瓶溪壶成宣窑瓷瓯十余种皆精绝。灯下视茶色,与瓷瓯无别而香气逼人”,此等境界,正该是周作人所赞赏的。张岱在文中所记述的品茶的过程,是地地道道的艺术鉴赏和审美欣赏的过程。我不敢肯定周作人写《喝茶》是否受张岱的影响,但我凭直觉,总感到周的散文中有陶庵的影子。他们的文章风格很接近,《陶庵梦忆》和其他明人小品一样是周爱读的作品。周自己说他作文“只想说自己要说的话”(《雨天的书·自序二》),文章题目都是信手拈来,不论大小,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这也很像陶庵,不过他们也有区别。陶庵老人是因为在明末经历了国破家亡的巨痛,痛定思痛,大梦惊觉,悟彻人生。这一“悟”才悟出一个“淡”字来。淡泊仕途、淡泊名利,一切的一切都归于平淡。所以文章也就洗尽铅华,返朴归真。《红楼梦》有诗赞白海棠云:“淡极始知花更艳”。这淡,其实是人生的一种很高的境界。

    周作人也追求平和冲淡的风格,但他并没有张岱那种梦醒以后的彻悟,也不像张岱的文章那样始终充溢着故国之思,他所追求的“平淡”的背后,多半有“闲适”的影子。“闲”就是闲情吧。他曾说他特别喜欢“雨天的书”这个题目。因为在这种天气,“想要做点正经的工作,心思散漫,……只好随便写一两行,并无别的意思,聊以对付这雨天的气闷光阴罢了。”(《雨天的书·自序一》)这就是一种闲情吧。“适”的含义比较多,自在、舒适等等,当是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在《喝茶》中不难体味出作者那种闲适的情性和他醉心其间的闲适的人生境界。他的“平和冲淡”多半出之于这种闲适的情性,这和陶庵老人因家国巨痛而悟彻人生,就有天渊之别了。

    结缘豆

    范寅《越谚》卷中风俗门云:

    “结缘,各寺庙佛生日散钱与丐,送饼与人,名此。”敦崇《燕京岁时记》有“舍缘豆”一条云:

    “四月八日,都人之好善者取青黄豆数升,宣佛号而拈之,拈毕煮熟,散之市人,谓之舍缘豆,预结来世缘也。谨按《日下旧闻考》,京师僧人念佛号者辄以豆记其数,至四月八日佛诞生之辰,煮豆微撒以盐,邀人于路请食之以为结缘,今尚沿其旧也。”刘玉书《常谈》卷一云:

    “都南北多名刹,春夏之交,士女云集,寺僧之青头白面而年少者着鲜衣华履,托朱漆盘,贮五色香花豆,蹀躞于妇女襟袖之间以献之,名曰结缘,妇女亦多嬉取者。适一僧至少妇前奉之甚殷,妇慨然大言日,良家妇不愿与寺僧结缘。左右皆失笑,群妇赧然缩手而退。”

    就上边所引的话看来,这结缘的风俗在南北都有,虽然情形略有不同。小时候在会稽家中常吃到很小的小烧饼,说是结缘分来的,范啸风所说的饼就是这个。这种小烧饼与“洞里火烧”的烧饼不同,大约直径一寸高约五分,馅用椒盐,以小皋步的为最有名,平常二文钱一个,底有两个窟窿,结缘用的只有一孔,还要小得多,恐怕还不到一文钱吧。北京用豆,再加上念佛,觉得很有意思,不过二十年来不曾见过有人拿了盐煮豆沿路邀吃,也不听说浴佛日寺庙中有此种情事,或者现已废止亦未可知,至于小烧饼如何,则我因离乡里已久不能知道,据我推想或尚在分送,盖主其事者多系老太婆们,而老太婆者乃是天下之最有闲而富于保守性者也。

    结缘的意义何在?大约是从佛教进来以后,中国人很看重缘,有时候还至于说得很有点神秘,几乎近于命数。如俗语云,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又小说中狐鬼往来,末了必云缘尽矣,乃去。敦礼臣所云预结来世缘,即是此意。其实说得浅淡一点,或更有意思,例如唐伯虎之三笑,才是很好的缘,不必于冥冥中去找红绳缚脚也。我很喜欢佛教里的两个字,曰业曰缘,觉得颇能说明人世间的许多事情,仿佛与遗传及环境相似,却更带一点儿诗意。日本无名氏诗句云:

    “虫呵虫呵,难道你叫着,业便会尽了么?”这业的观念太是冷而且沉重,我平常笑禅宗和尚那么超脱,却还挂念腊月二十八,觉得生死事大也不必那么操心,可是听见知了在树上喳喳地叫,不禁心里发沉,真感得这件事恐怕非是涅槃是没有救的了。缘的意思便比较的温和得多,虽不是三笑那么圆满也总是有人情的,即使如库普林在《晚间的来客》所说,偶然在路上看见一只黑眼睛,以至梦想颠倒,究竟逃不出是春叫猫儿猫叫春的圈套,却也还好玩些。此所以人家虽怕造业而不惜作缘欤?若结缘者又买烧饼煮黄豆,逢人便邀,则更十分积极矣,我觉得很有兴趣者盖以此故也。

    为什么这样的要结缘的呢?我想,这或者由于不安于孤寂的缘故吧。富贵子嗣是大众的愿望,不过这都有地方可以去求,如财神送子娘娘等处,然而此外还有一种苦痛却无法解除,即是上文所说的人生的孤寂。孔子曾说过,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而谁与。人是喜群的,但他往往在人群中感到不可堪的寂寞,有如在庙会时挤在潮水般的人丛里,特别像是一片树叶,与一切绝缘而孤立着。念佛号的老公公老婆婆也不会不感到,或者比平常人还要深切吧,想用什么仪式来施行拔除,列位莫笑他们这几颗豆或小烧饼,有点近似小孩们的“办人家”,实在却是圣餐的面包葡萄酒似的一种象征,很寄存着深重的情意呢。我们的确彼此太缺少缘分,假如可能实有多结之必要,因此我对于那些好善者着实同情,而且大有加入的意思,虽然青头白面的和尚我与刘青园同样的讨厌,觉得不必与他们去结缘,而朱漆盘中的五色香花豆盖亦本来不是献给我辈者也。

    我现在去念佛拈豆,这自然是可以不必了,姑且以小文章代之耳。我写文章,平常自己怀疑,这是为什么的:为公乎,为私乎?一时也有点说不上来。钱振锽《名山小言》卷七有一节云:

    “文章有为我兼爱之不同。为我者只取我自家明白,虽无第二入解,亦何伤哉,老子古简,庄生诡诞,皆是也。兼爱者必使我一人之心共喻于天下,语不尽不止,孟子详明,墨子重复,是也。《论语》多弟子所记,故语意亦筒,孔子诲人不倦,其语必不止此。或怪孔明文采不艳而过于丁宁周至,陈寿以为亮所与言尽众人凡士云云,要之皆文之近于兼爱者也。诗亦有之,王孟闲适,意取含蓄,乐天讽谕,不妨尽言。”这一节话说得很好,可是想拿来应用却不很容易,我自己写文章是属于那一派的呢?说兼爱固然够不上,为我也未必然,似乎这里有点儿缠夹,而结缘的豆乃仿佛似之,岂不奇哉。写文章本来是为自己,但他同时要一个看的对手,这就不能完全与人无关系,盖写文章即是不甘寂寞,无论怎样写得难懂,意识里也总期待有第二人读,不过对于他没有过大的要求,即不必要他来做喽罗而已。煮豆微撒以盐而给人吃之,岂必要索厚赏,来生以百豆报我,但只愿有此微末情分,相见时好生看待,不至伥伥来去耳。古人往矣,身后名亦复何足道,唯留存二三佳作,使今人读之欣然有同感,斯已足矣,今人之所能留赠后人者亦止此,此均是豆也。几颗豆豆,吃过忘记未为不可,能略为记得,无论转化作何形状,都是好的,我想这恐怕是文艺的一点效力,他只是结点缘罢了。我却觉得很是满足,此外不能有所希求,而且过此也就有点不大妥当,假如想以文艺为手段去达别的目的,那又是和尚之流矣,夫求女人的爱亦自有道,何为舍正路而不由,乃托一盘豆以图之,此则深为不佞所不能赞同者耳。

    【赏析】

    读《结缘豆》,犹如剥豆,一层层地剥开,方显出内核。

    照例地谈风俗,照例地作“文抄公”,而且一气连抄三条,从南方的《越谚》,到北方的《燕京岁时记》,以至于《常谈》的综述,自会给读者以强烈印象:“这结缘的风俗在南北都有”。然后用小时吃小烧饼的经验加以证实,然后轻轻一点:“北京用豆,再加上念佛,觉得很有意思”,不知不觉间,民俗之外,又有了宗教,读者的注意力自然转向对其背后的“意思”的思考。——此为第一层。

    顺着读者的思路,自自然然地提出:“结缘的意义何在?”这才款款点出佛教的两个基本概念:“曰业曰缘”,并加以现代的解释:“仿佛与遗传及环境相似”,却又加上一句:“却更带一点儿诗意”。这哲理中的诗意正是东方宗教哲学的特色与精髓,也是周作人所真正属意所在。同样是在不知不觉之间,作者的主体意识浸入了客观叙述之中。于是引述了日本无名氏的诗句:“虫呵虫呵,难道你叫着,业便会尽了么?”之后,又反复申说自己的内心感受,强调“业”使人“心里发沉”,“缘”则“比较的温和得多”,而又别有一番“人情”在。这样,又在不知不觉之间,引出了“结缘豆”这一具有宗教意味的民俗背后的人性、人情。——这是第二层,显然已逼近“内核”。

    这才顺理成章提出:“为什么这样的要结缘的呢?”回答是:“我想,这或者由于不安于孤寂的缘故吧”。这是全文的点“意”之笔,却说得如此婉转而留有余地,这正是周作人非绝对化的相对思维方式所致。但周作人的“意思”也是明确的:这是一种“人生的孤寂”,是“人”所难以避免的。话说到这里,才缓缓道出关于“人”的本性的一番思考:“人是喜群的,但他往往在人群中感到不可堪的寂寞,有如在庙会时挤在潮水般的人丛里,特别像是一片树叶,与一切绝缘而孤立着”。这里显示着对“人”的内在矛盾的一种把握:“人”既是群体的,又是个体的;前者使他(们)本能地“爱群”,产生“结缘”的欲求,后者则引发出“与一切绝缘”的“孤立”(孤独)感。而“人群中”的“不可堪的寂寞”这一生命体验、心理感受则将前述源于人的本性的内在矛盾强化与诗化了。尤其是这种充满矛盾与痛苦的诗情得到了仪式化的外在表现,即如周作人所说,用“结缘豆”的“仪式”“来施行拔除”,连“豆”(与烧饼)也成了“圣餐的面包葡萄酒似的一种象征”,“寄存着深重的情意”:这样,“结缘豆”的宗教民俗就从人的本性上得到了一种诗意的解释;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周作人对人性的发现。

    这同时是一种自我发现。于是,“内核”剥出以后,又有了一点余文:周作人说他是“以小文章”代“念佛拈豆”,也就是说,他的写文章不过是“不甘寂寞”,借此“结点缘罢了”。这说的是老实话。周作人曾在《自己的园地》序言里说过,他是“因寂寞,在文学上寻求安慰,(才)夹杂读书,胡乱作文”的。这种寂寞感,更确切地说,这种“在人群中”所感到的“不可堪的寂寞”,对于周作人是刻骨铭心的,甚至可以说,是他心灵深处最基本的生命体验和心’理积淀,并且构成了他的一切活动(无论读书还是写作)的原动力。这位苦雨斋老人,正是在与“想像的友人”(包括古人)的“文字缘”中找到了自我与人世间的“微末情分”,而于孤寂中感受到生命的淡淡喜悦。这是自有一种动人之处的。

    故乡的野菜

    我的故乡不止一个,凡我住过的地方都是故乡。故乡对于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分,只因钓于斯游于斯的关系,朝夕会面,遂成相识,正如乡村里的邻舍一样,虽然不是亲属,别后有时也要想念到他。我在浙东住过十几年,南京东京都住过六年,这都是我的故乡;现在住在北京,于是北京就成了我的家乡了。

    日前我的妻往西单市场买菜回来,说起有荠菜在那里卖着,我便想起浙东的事来。荠菜是浙东人春天常吃的野菜,乡间不必说,就是城里只要有后园的人家都可以随时采食,妇女小儿各拿一把剪刀一只“苗篮”,蹲在地上搜寻,是一种有趣味的游戏的工作。那时小孩们唱道,“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后来马兰头有乡人拿来进城售卖了,但荠菜还是一种野菜,须得自家去采。关于荠菜向来颇有风雅的传说,不过这似乎以吴地为主。《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春戴荠花,桃李羞繁华。”顾禄的《清嘉录》上亦说,“荠菜花俗呼野菜花,因谚有三月三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从野菜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侵晨村童叫卖不绝。或妇女簪髻上以祈清目,俗号眼亮花。”但浙东人却不很理会这些事情,只是挑来做菜或炒年糕吃罢了。

    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系菊科植物,叶小微圆互生,表面有白毛,花黄色,簇生梢头。春天采嫩叶,捣烂去汁,和粉作糕,称黄花麦果糕。小孩们有歌赞美之云:

    “黄花麦果韧结结,

    关得大门自要吃:

    半块拿弗出,

    一块自要吃。”

    清明前后扫墓时,有些人家——大约是保存古风的人家——用黄花麦果作供,但不作饼状,做成小颗如指顶大,或细条如小指,以五六个作一攒,名曰茧果,不知是什么意思,或因蚕上山时设祭,也用这种食品,故有是称,亦未可知。自从十二三岁时外出不参与外祖家扫墓以后,不复见过茧果,近来住在北京,也不再见黄花麦果的影子了。日本称作“御形”,与荠菜同为春天的七草之一,也采来做点心用,状如艾饺,名曰:“草饼”,春分前后多食之,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

    扫墓时候所常吃的还有一种野菜,俗名草紫,通称紫云英。农人在收获后,播种田内,用作肥料,是一种很被贱视的植物,但采取嫩茎瀹食,味颇鲜美,似豌豆苗。花紫红色,数十亩接连不断,一片锦绣,如铺着华美的地毯,非常好看,而且花朵状若蝴蝶,又如鸡雏,尤为小孩所喜。间有白色的花,相传可以治痢,很是珍重,但不易得。日本《俳句大辞典》云,“此草与蒲公英同是习见的东西,从幼年时代便已熟识,在女人里边,不曾采过紫云英的人,恐未必有罢。”中国古来没有花环,但紫云英的花球却是小孩常玩的东西,这一层我还替那些小人们欣幸的。浙东扫墓用鼓吹,所以少年们常随了乐音去看“上坟船里的姣姣”;没有钱的人家虽没有鼓吹,但是船头上篷窗下总露出些紫云英和杜鹃的花束,这也就是上坟船的确实的证据了。

    【赏析】

    周作人是一位颇重雅趣的作家,然他笔下的雅趣往往脱胎于野趣,《故乡的野菜》即是—个鲜明的印证。在这篇散文里,作者不惮其烦地绍介了习见于故乡的荠菜、马兰头、黄花麦果通称鼠曲草、紫云英,它们的形状、颜色与用途,以及围绕它们而展开的浙东民俗。而文中引述的“荠菜马兰头,姊姊嫁在后门头。”“黄花麦果韧结结,关得大门自要吃:半块拿弗出,一块自要吃。”野趣也真沸沸十足。这正如周作人自己所说:“王阮亭评梦粱录,亦谓其文不雅驯,盖民间生活本来不会如文人学士所期望的风雅,其中不能中意自是难怪,而如实地记述下来,却又可以别有雅趣,但此则别为他们所不知者。”然而如果全部“如实地记述”,大概要夹杂一些恶俗的东西,这就需要作者笔下长眼,要有分寸,要有取舍:“浙东扫墓用鼓吹,所以少年常随了音乐去看‘上坟船里的姣姣’;没有钱的人家虽没有鼓吹,但是船头上篷窗下总露出些紫云英与杜鹃的花束。”用笔极其简炼明净,从而传达出作者的审美情趣。由此可以见出,以质朴的语言对民俗的东西忠实地记述,以存野趣;以独特的审美标准去芜存精,是这篇散文以及周作人若干散文化野趣为雅趣的契机之一。还不仅仅如此,周作人往往把浙东的民俗推广到深厚的文化背景里去。《故乡的野菜》虽然只不过千二百字,引文却占据了将近六分之一。其中他征引了明人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顾禄的《清嘉录》,以古证今,把浙东民俗提高到文化史的层次从而古今打成一片。由于作者独特的生活体验,周作人也往往喜欢以东洋的习俗同中土比附印照,譬如说到黄花麦果时即以日本的“御形”做比,“在北京也有,但是吃去总是日本风味,不复是儿时的黄花麦果糕了。”而在记述紫云英时又引证《俳句大辞典》,充分体现了作者渊懿的学识和丰富的生活经验,从而又把浙东的民俗置于一个横的文化比较的剖面。辛稼轩有词:“春在溪头荠菜花”,庶几可以贴近周作人某些散文以及这篇散文的一种境界。泽泻集

    乌篷船

    子荣君:

    接到手书,知道你要到我的故乡去,叫我给你一点什么指导。老实说,我的故乡,真正觉得可怀恋的地方,并不是那里;但是因为在那里生长,住过十多年,究竟知道一点情形,所以写这一封信告诉你。

    我所要告诉你的,并不是那里的风土人情,那是写不尽的,但是你到那里一看也就会明白的,不必啰唆地多讲。我要说的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这便是船。你在家乡平常总坐人力车,电车,或是汽车,但在我的故乡那里这些都没有,除了在城内或山上是用轿子以外,普通代步都是用船。船有两种,普通坐的都是“鸟篷船”,白篷的大抵作航船用,坐夜航船到西陵去也有特别的风趣,但是你总不便坐,所以我也就可以不说了。乌篷船大的为“四明瓦”(Symenngoa),小的为脚划船(划读如uoa)亦称小船。但是最适用的还是在这中间的“三道”,亦即三明瓦。篷是半圆形的,用竹片编成,中夹竹箬,上涂黑油;在两扇“定篷”之间放着一扇遮阳,也是半圆的,木作格子,嵌著一片片的小鱼鳞,径约一寸,颇有点透明,略似玻璃而坚韧耐用,这就称为明瓦。三明瓦者,谓其中舱有两道,后舱有一道明瓦也。船尾用橹,大抵两支,船首有竹篙,用以定船。船头着眉目,状如老虎,但似在微笑,颇滑稽而不可怕,唯白篷船则无之。三道船篷之高大约可以使你直立,舱宽可以放下一顶方桌,四个人坐着打马将——这个恐怕你也已学会了吧?小船则真是一叶扁舟,你坐在船底席上,篷顶离你的头有两三寸,你的两手可以搁在左右的舷上,还把手都露出在外边。在这种船里仿佛是在水面上坐,靠近田岸去时泥土便和你的眼鼻接近,而且遇着风浪,或是坐得少不小心,就会船底朝天,发生危险,但是也颇有趣味,是水乡的一种特色,不过你总可以不必去坐,最好还是坐那三道船吧。

    你如坐船出去,可是不能像坐电车的那样性急,立刻盼望走到。倘若出城,走三四十里路(我们那里的里程是很短,一里才及英里三分之一)。来回总要预备一天。你坐在船上,应该是游山的态度,看看四周物色,随处可见的山,岸旁的鸟桕,河边的红蓼和白苹,渔舍,各式各样的桥,困倦的时候睡在舱中拿出随笔来看,或者冲一碗清茶喝喝。偏门外的鉴湖一带,贺家池,壶觞左近,我都是喜欢的,或者往娄公埠骑驴去游兰亭(但我劝你还是步行,骑驴或者于你不很相宜),到得暮色苍然的时候进城上都挂着薜荔的东门来,倒是颇有趣味的事。倘若路上不平静,你往杭州去时可于下午开船,黄昏时候的景色正最好看,只可惜这一带地方的名字我都忘记了。夜间睡在舱中,听水声橹声,来往船只的招呼声,以及乡间的犬吠鸡鸣,也都很有意思。雇一只船到乡下去看庙戏,可以了解中国旧戏的真趣味,而且在船上行动自如,要看就看,要睡就睡,要喝酒就喝酒,我觉得也可以算是理想的行乐法。只可惜讲维新以来这些演剧与迎会都已禁止,中产阶级的低能人别在“布业会馆”等处建起“海式”的戏场来,请大家买票看上海的猫儿戏。这些地方你千万不要去。——你到我那故乡,恐怕没有一个人认得,我又因为在教书不能陪你去玩,坐夜船,谈闲天,实在抱歉而且惆怅。川岛君夫妇现在儒山下,本来可以给你绍介,但是你到那里的时候他们恐怕已经离开故乡了。初寒,善自珍重,不尽。

    【赏析】

    这篇散文采用书信体的形式,以导游者的口吻,向朋友介绍了作者故乡一种富有水乡特色的乌篷船。

    故乡在人们心中永远都是亲切和难忘的,而坐乌篷船长大的人,在远离故乡后,在电车、汽车、人力车的交织而成的闹市中,是会时时回想故乡那宁静安闲的景致和悠然徐行的乌篷船。作者的思乡之情寄寓在乌篷船上,他那支笔仿佛领读者们走上了乌篷船。先是介绍了乌篷船的种类及结构,大的叫“四明瓦”,小的叫“脚划船”,中型的叫“三明瓦”,并从船的外形、装饰、构造中说明“三明瓦”的好处。接着他又以自己坐乌篷船特有的感受,叙述由船中所见到的沿岸风光,“随处可见的山,岸旁的乌桕,河边的红蓼和白苹,渔舍,各式各样的桥”,还有许多著名的景点:鉴湖、贺家池、壶觞、兰亭。接下来又充满诗意地写道:“夜间睡在舱中,听水声橹声,来往船只的招呼声,以及乡间的犬吠鸡鸣,也都很有意思。”至于在船上可看、可睡、又可饮酒,这真真是“理想的行乐法”,不用说更令文人雅士们心驰神往。

    《乌篷船》写于1926年,这是周作人创作观转变的时期,从提倡为人生而艺术的现实主义文学观转向表现性灵、闲适。这篇作品便可见这种转变的迹向,朴素自然,信笔所至,舒徐自如,格调平和冲淡,具有浓郁的乡土风味,至于文中流露的闲适隐逸的情趣,又体现出作者所提倡并取得较大成就的小品文的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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