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宰相:俾斯麦-青少年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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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身不凡

    1815年,19世纪最伟大的法国人——拿破仑,在这一年自厄尔巴岛逃回法国,重整军队进入巴黎,与整个欧洲大军对垒,终于在滑铁卢一役中战败。拿破仑战败后被英国军舰载往圣赫勒拿岛囚禁,最后郁郁而终。这个事件代表了欧洲英雄主义的结束。

    1915年4月1日,后来注定要成为伟人的德国人——俾斯麦,在普鲁士首都柏林诞生了。

    1815年,维也纳会议讨论拿破仑战败后欧洲领土的安排,普鲁士领土大大地扩展,虽然面积不及今日德国的一半,人口也仅有一千八百万左右。但是在维也纳会议的安排下,日耳曼邦联诞生了。

    日耳曼邦联由三十多个小邦国、四个自由市组成,分别派代表至法兰克福集会讨论有关德意志的问题。而邦联的主权仍分属于各邦国,所以严格说来,日耳曼邦联并非一个独立国家,只是犹如国际联盟般的一个松散集团。

    日耳曼邦联中以奥地利领土最大,国力也最强,但是其国民除了日耳曼人外,还包括了其他许多民族;而普鲁士虽为一个新独立国,领土不及奥地利的一半,但其国民几乎都是日耳曼人。因此,关于日耳曼邦联的领袖由谁担任的问题,使奥普两国产生了激烈的冲突。他们彼此抗衡的舞台是法兰克福的邦联会议,参加会议的代表,全是由各邦国选出来,代表各国君主的大公使。后来,此会议便成为俾斯麦独领风骚的政治舞台。

    深受拿破仑侮辱的日耳曼民族就是因为发起了这种民主爱国运动,才在滑铁卢战役中参加了反法联军,同英军等携手一起击败了强大的拿破仑军队。但是,由于普鲁士进行了政体改革,而普鲁士的改革并非由下而上,而是由上而下,是在专制政体下从事改革,因而也是日耳曼民族感到的最大矛盾。因为,德意志若想统一,必得借助普鲁士国王的领导,但若仍采取君主专制,那么其他三十多个小君主必然不甘居于普鲁士国王之下。德意志也就不可能统一。如此看来,想要统一德意志必须放弃君主政体而采用民主政体,也就是将普鲁士国王的专制君主制改为君主立宪制。因为有这些矛盾存在,所以统一德国的运动迟迟未能施行。虽然日耳曼民族有坚强的国民性和伟大的文化,但因自由主义者的偏激理论和保守主义者的冥顽不化,以致遭到全欧洲的轻侮嘲弄。

    18世纪时,欧洲流行这么一句话:“法国占有陆地,英国占有海洋,而德意志拥有的是天上的浮云。”当时人们都认为德国人是活在哲学概念与诗歌音乐的世界里,是一个不重实际的民族。但是德国应该不缺少有政治天分的人才。它曾出现过华伦斯坦,而仅一百年前,也出现过腓特烈大帝。所以在这种诸邦分裂的时代里,应该有英雄出现才对,究竟谁会是第二位华伦斯坦呢?全德意志人民都在期待着英雄出现。俾斯麦就是在这种期盼中诞生的。

    俾斯麦的家在柏林西面约一百公里处,是易北河岸边的雪思豪森小镇。拥有一片大庄园,为世袭的地主,属于贵族阶级。俾斯麦的祖先世代从军,性格诚实、勇敢、果断。后来俾斯麦常对人说:三百年来我的祖先没有一位不曾与法国作过战。

    身为地主的他们,生活非常富裕,很少与人锱铢计较,而是只关心如何管辖好佃农。他们有一种极为强烈的统治阶级的优越感。和平时期,他们唯一的娱乐就是狩猎,除此之外,他们的生活粗暴而怠情,将大部分精力花在饮酒上面。他们不办公也不读书。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事情应该是新兴的中产阶级做的,而天生的统治阶级根本不屑去做这些。

    俾斯麦的父亲在二十三岁时就退伍,隐居于雪思豪森庄园,过着单调的地主生活。他是一位诚实忠厚而待人亲切的男人,但不爱读书,除了狩猎饮酒之外,没有其他嗜好。也许是天意安排,这个懒惰的人竟然娶了一位勤勉而美丽的妻子。当时他三十五岁,新娘才十七岁。俾斯麦的母亲出身于新兴中产阶级家庭,在过去的一百年间,代代都在大学教授历史和法律。俾斯麦的外祖父曾任枢密院议长,属于自由主义人士,专门攻击专制政体,结果触怒了皇帝。俾斯麦的母亲因受环境影响,是个理念清晰的人。她有不服输的好胜心,同时做事勤勉,品行端正。由于居住在都市,常出入宫廷。所以她爱好社交活动,喜欢打扮。由于父母亲家庭背景与个性的全然不同,俾斯麦体内糅杂了父母这两种完全不同的遗传。

    俾斯麦在家中排行第四,兄弟姊妹共六人,其中三人夭折,除俾斯麦外。还有一个大他五岁的大哥和小他十二岁的妹妹。他与小妹感情很好。当俾斯麦满周岁时,全家迁居到柏林东北的库宁堡小镇。俾斯麦少年时代的记忆几乎都得自于此。

    俾斯麦全家迁居的原因是他父亲在当地继承了一片约八千平方公里的田地。他们的家坐落在一望无际的麦田中,平房占地极广,只在中央有一间楼房,这便是俾斯麦幼年时期的住所。

    有一次父亲在楼上指着窗外广大的田地对俾斯麦说道:“放眼所及的土地都归我们家所有。”

    围绕在他们家四周居住的是佃农与仆役,俾斯麦就是在这种驱役别人的环境中长成,因此在他的心中深植了支配阶级的意识。

    父亲曾指着墙上的许多祖先肖像对俾斯麦说:“你长大后也一定要像祖先一样,做一个伟大的军人。”但是。他的母亲却对他说:“你要努力读书,长大后要像外祖父般做一位伟大的政治家。”

    其实,俾斯麦很爱他的父亲,却厌烦母亲。喜爱交际的母亲多半时间不在家,她似乎只关心社交活动,而将子女的日常生活委托给仆人照顾。她信奉斯巴达式的教育,认为小孩应当严格管教,因此她常常不是以母爱来体现对子女的关爱,而只以理智来教导他们。

    不过俾斯麦对母亲的强烈反感,并不是因为母亲的严格管教,而是因为母亲不把善良的父亲放在眼里。

    一个寒冷的冬夜,母亲在家中招待了许多客人,为了让客人留宿,她竟然把自己的丈夫从房内赶出。当时年幼的俾斯麦为父亲的遭遇大感不平。这件事令俾斯麦终生难忘。

    还有一次,当俾斯麦指着祖先的画像炫耀家世时,他的母亲对他说道:“不要依赖门第来夸耀自己。”然后命人将画像全部收了起来。

    当时的俾斯麦在心中暗骂道:“有什么了不起!暴发户!”

    由于这几件事,俾斯麦变得更为轻视母亲及母亲的家族。

    俾斯麦的母亲是中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她的行为代表了一般知识分子对地主贵族的感受。

    俾斯麦对母亲的反感日增,同时将这种情绪转移到中产阶级的自由主义分子身上,这种憎恶情绪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加深。

    二、叛逆性格

    俾斯麦的父亲是一位善良而怠惰的人,母亲则是位性格冷酷而且喜爱社交活动的人,所以俾斯麦始终没有机会接受双亲的教诲。

    母亲知道俾斯麦的禀赋优异,曾经对人说道: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出人头地。但是却没有亲自教导他,而把一切委托给学校和家中的仆役。

    因此俾斯麦在七岁到十七岁的这段重要成长期里,并未受到适当的家庭教育。

    八岁时,俾斯麦进入柏林小学就读,同学们都是中产阶级子弟,只有他一人是贵族后裔;而学校的教育方式极为严格,这更加深了俾斯麦的痛苦。

    十二岁时,俾斯麦进入中学就读,学校是母亲选的,也是中产阶级的子弟学校。在学校里,他处处受到同学的排挤、揶揄。

    “等着瞧吧!看看最后胜利的是中产阶级还是我们贵族!你们等着瞧吧!”俾斯麦经常这样在心中嘶喊。

    当时俾斯麦喜爱的学科是语言学,他很有这方面的天赋。首先他学的是英语。后来他能流利地运用英、法两种语言。此外也学俄语,并略通荷兰语、波兰语。这是他日后成为卓越外交家的重要本钱。

    很多大政治家在年轻时代都爱阅读历史书籍,俾斯麦也不例外。除了语言学外,他也深爱历史学。他研究古希腊史及古罗马史,精读德意志史和英国史。

    大概是从这个时候起,俾斯麦养成了晚起的习惯。他任首相时通常要睡到早上10点才起床,而他头脑最清晰的时刻是在夜晚。这是患有脑神经疾病的人常有的恶习,而俾斯麦一生都被神经系统的疾病所困扰。

    俾斯麦从十五岁起,每年夏天都要回到乡下的家中度假。他在家中时,只有一位家庭教师、一位女仆以及长他五岁的哥哥为伴。他的母亲则整日忙于社交活动,根本无暇去照顾他。

    俾斯麦的父母对任何宗教都不热心,这使得幼年的俾斯麦没有机会接受宗教教育。他晚年曾说,父亲并非基督教徒,而崇尚理性的母亲更不相信这种传统宗教。

    在冷淡的家庭生活和不愉快的学校生活双重压迫下,俾斯麦比一般青年早熟,也逐渐养成了凡事怀疑的态度。他对人生的看法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根本没有少年的天真、憧憬之心或青年诗人的浪漫情怀。

    没有温暖的环境,就极易使人步入歧途。俾斯麦十五岁时,常调戏邻家的美丽少妇,而十六岁时,则在马车上和一位美丽的保姆发生了不正常的关系,并且停止了每日的祈祷。他自言道:

    “祈祷与我对神的观念不符合。如果神真是全知全能者,就算我不祈祷,神也会按照其方法支配一切,引导我的行为。如果我的意志是独立而与神无关,就要以自己的意志来影响神的傲慢不逊。因此我认为祈祷是不必要的。”

    这种话出自十六岁少年之口,实在让人吃惊。

    少年时代的俾斯麦在精神上遇到了很大的危机,这全是环境的原因,像他这种性格刚烈之人,在不如意的环境中极易生起反抗心理而误入歧途。

    十七岁时,俾斯麦进入哥廷根大学就读。

    三、大学时代

    俾斯麦进入哥廷根大学之后,很快便成为全校知名的人物。当时一位叫约翰·马特利的美国留学生与俾斯麦同班。他与俾斯麦很快就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这位美国青年后来成为外交官及历史学家,而且颇有名气。

    马特利曾在他的著作中提到俾斯麦,他这样写道:他还很年轻,刚满十七岁,但却少年老成,与一般的同学不同。我从未遇见过面容这么忧郁的男孩子,可是与他交往之后,我渐渐发现他有副令人着迷的容貌。他的头发蓬乱,发色红褐,脸上满是青春痘,眼球中央几乎透明,而周围是红色的圆圈。他最近与人决斗,由鼻头至右耳留下了伤痕,听说缝了十四针。前几天,又被人剃了眉毛。我相信任何人见了他,都会认为他是一位与众不同的怪物。

    他的身体消瘦,虽然未完全发育成熟,但身材很高。我看不出他的上衣属于何种式样,因为既没有衣领和纽扣,也没有颜色;下身穿着裤裆宽大的裤子;鞋子后跟钉有铁钉,并加上马刺。他的衬衫不扎领带,而且还将领子敞开。他的头发很长,盖着耳朵甚至到达肩膀,并且在唇上蓄有八字胡。

    最后还有一个特别醒目的地方,他的腰间佩有一把很长的西洋剑。俾斯麦就以上述模样牵着一只大狗在大学里昂首行走。如果有人因看到他的奇怪模样而取笑他,不管这人是他的学长还是学弟,他一定会与对方决斗。当时的学生都用西洋剑来一决胜负,在三个学期间,俾斯麦共决斗了二十七次,而每次都大获全胜。只有他那鼻头至耳部的伤口是唯一的伤痕。

    俾斯麦因为剑术高明,喜爱滋事,成为全校学生都畏惧的人。另外由于他不遵守校规,所以在学校期间,常常被关在大学开设的禁闭室中。

    俾斯麦曾自信地说:“在学校,我要做他们的头领;将来进入社会,我就要做社会的领袖。”

    但是,初年级的第一学期尚未结束,马特利就在日记中叹道:“英雄的资质,恐将因此而毁。”

    俾斯麦的父母希望他学法律,日后成为外交官,所以将他送入大学。但是在大学里他却并不认真读书,浪费了金钱和时间。他的收获不是知识,而是一身的债务。

    当时他对政治毫无兴趣,尽管有著名的教授讲解政治,他也毫无兴趣。

    他在大学中交到了两位好友,一位是前面已提到的马特利。俾斯麦很喜欢这位潇洒的、有着过人智慧和温和性格的美国人。

    另一位好友是凯塞林,他是一位头脑清晰、极具才华的青年,在闲暇之余能够随时为俾斯麦弹奏贝多芬乐曲,以纾解他的抑郁之情。

    那时的俾斯麦对人生感到厌倦,因而他常常酗酒、打架、沉溺于女色。

    由于他的名声恶劣,有一次他要到耶拿游玩,耶拿大学马上召开教授会议,决定不许他进入校区。

    在哥廷根大学待了一年半后,俾斯麦深知长此以往不是办法,所以和好友马特利一起转至柏林大学。不过,他转入柏林大学前的最后一件事是完成在哥廷根大学未完的学业。

    在柏林大学,俾斯麦对法律仍然不感兴趣。当时虽有一位自然法学的权威教授塞维尼在校授课,但富有个性的俾斯麦也只上了两三堂课而已。

    不过在柏林大学的两年并未完全浪费,俾斯麦看了许多哲学家与大文豪的著作,如斯宾诺莎、黑格尔、歌德、莎士比亚等,同时他再度发挥其在历史学上的天赋,阅读国家历史,这些对他日后的成就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俾斯麦虽然对普通学科并不用心。但在课外读物上花费了相当大的工夫。

    走向社会后,俾斯麦这位不守规矩的坏学生,立即感到无所适从。

    过去在学校里他始终没有考虑自己的将来,只在心中肯定了不做军人的意念。俾斯麦出身军人世家,他的父亲和哥哥也都是军人,但他为何会厌恶从军呢?俾斯麦曾说过:“我喜欢命令别人,却最讨厌受人命令。一旦从军就得听命行事,我一想到这种情形就受不了!”俾斯麦为了避免被征召入伍,所以下定决心去做律师。为了做律师,他努力朝目标迈进,付出了极大的心血,用以弥补大学三年中没有认真上课的损失。当时他请了一位老师指导,终于通过考试,成为一名正式律师。

    俾斯麦就任正式律师之后,总是采取独断的方式,大胆地在法庭上辩护。正因为这种性格,有一次,他因为蔑视法官和证人,差点被免职。

    在参与了社会活动后,俾斯麦有了与学生时代完全不同的想法,他发现自己有着过人的办事能力;在法庭或宴席中遇到许多达官显宦,从而使他也想通过努力奋斗让人刮目相看。俾斯麦在写给哥廷根大学友人的信中曾表示:学生时代的我,没有强烈的功名心,但最近它却深深地萦绕着我,鞭策我尽最大的努力。我现在对任何有利于晋升的手段都愿意尝试,也许你会骂我是个看重名利的俗人,并嘲笑我,但我仍然要坚持我的看法。现在我的脑海里充满了工作,而那些毫无目的娱乐只是浪费时间而已。从这段信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成就事业的欲望正在这位曾经的“不良少年”心中滋长。

    但是在这封信的后半部分又有下列一段:不过仔细考虑之后,我发现自己现在的生活实在很可怜。白天我需要为不满意的工作忙碌,晚上还要出入宫廷或公家宴席,整日笑脸迎人,花了这么多的心力,最后得到的只不过是在名片上加些头衔而已,这究竟是否合算?所以我常想,干脆弃政从农也罢!在信中,俾斯麦还告诉好友,他发现了读书及工作的兴趣,但是他对目前的律师工作仍不满意。他的目标是一心一意往上爬,但有时会因精力无法发挥而焦虑烦闷,因此他心中常常充满矛盾、不满的想法。

    若想做一位支配者或独裁者,所要经历的道路是艰难崎岖的,焦虑与烦闷仍不时缠绕着俾斯麦。在内心的驱使下,俾斯麦决心从司法官转为行政官。于是他回到诞生之地雪思豪森乡下,开始准备考试。

    他的故乡有一望无际的麦田和森林,有清澈的溪流,阳光之下,成群的牛羊悠游自在地吃着青草。俾斯麦家中有三十多间房子,不过能用的仅有两间,他最尊敬的父亲便住在这里。在家里从早到晚。他都很用功地读书。

    当时他写了一封信给朋友: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满足,我一天只睡六个小时,其余时间都在用功看书,我很愉快。过去我自认像这样用功读书实在是不可能的事情,如今为何能做到?仔细想过之后,我认为可能是喜爱的缘故吧!在优美的环境中,又有慈祥的父亲照顾,俾斯麦第一次感到自己内心的烦躁已不存在,过去那冷嘲热讽、愤世嫉俗的心态逐渐转变为务实的精神。他继续阅读哲学家斯宾诺莎的作品。

    俾斯麦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书记员,被派往德国西部小镇夏伯尔。当时他仅二十一岁。

    四、书记员

    在母亲的安排下,俾斯麦来到了夏伯尔,这个小镇是罗马人发现的温泉胜地,查理曼大帝登上神圣罗马帝国宝座时(公元800年),曾以此地作为首都。拿破仑垮台后,此地成为普鲁士领土,因为气候、古迹及温泉方面的作用,吸引了欧洲各国社交界名流。而一心一意想使自己儿子成为一位外交官的俾斯麦的母亲,认为俾斯麦在此必定大有前途。

    这个小镇曾在德、法两国间数度易手,所以有很多法国人住在此地。同时由于气候与地理的关系。也聚集了许多英国名流,可以说这个小镇是德、法、英三国文化的交流地。

    此地的领主是普鲁士人亚宁伯爵,他与俾斯麦是同乡。当时俾斯麦是带着介绍信来到夏伯尔镇的。

    亚宁伯爵对俾斯麦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欢迎并热烈款待,他很欣赏这位与自己同族的贵族后裔,并告诉他许多待人处世的方法。

    来到这里后,年轻的俾斯麦开始学习骑术,因为许多年轻的英国仕女都爱骑马。

    有一次,俾斯麦不小心从马上跌落而且受伤不轻。待伤势痊愈后,他又踏入社交界的各种场合,那时的他常与几位英国人、两位法国人一起进入社交场所,俾麦斯因此认识了一位年轻貌美的女性,她是当地名门拉塞尔家的女儿罗拉,也是亚宁伯爵的亲戚,不久他即与这位罗拉小姐订婚。这是他众多婚约中的第一次。

    在欧美社会,想与名流的女儿成婚必须花费大笔金钱。为此,俾斯麦想到一个能够获得金钱的妙计,那就是赌博,但结果却事与愿违,他一败涂地,债台高筑。

    后来,俾斯麦又结识了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与罗拉的婚约便不了了之了。

    在夏伯尔,每当接到故乡来信,俾斯麦就深为苦恼。因为母亲的浪费无度和父亲的软弱无能,使家道日益衰落。虽然他心里着急,想发愤图强,继续用功,但是却抗拒不了莱茵美酒、法国佳肴及英国美女的诱惑。

    俾斯麦的酒量与饭量都极为惊人。有一次宴席中,俾斯麦吃掉了150个大牡蛎。至于酒量呢?可以从一次退伍军人的宴会中得到验证,当时他将注满一大瓶葡萄酒的大酒杯一饮而尽。

    另外,俾斯麦的特点是喜好女色。就以他在夏伯尔镇时期所留下的书信为例,他曾在信中警示自己:“今后我要特别注意,否则前途将不堪设想。我感到自己现在的风流韵事似乎已经太过分了。”

    虽然如此,不久之后,他还是又爱上了一位英国女性。她是牧师的女儿,据俾斯麦自己的描述,她是个满头金发的绝世美人,只是一句德语都不懂。

    俾斯麦在工作上从来不请假,但这次他与牧师一家到德国南部的温泉胜地威斯巴登度假,并和牧师之女订婚——这是他的第二次婚约。后来,他从瑞士写信向服务机关首长请假,不久之后又提出辞呈。

    就这样在六个月内,他一直陪伴着这位英国小姐,当时他曾写信给朋友说:我们预定明年春天在英国结婚,希望你能参加我们的婚礼。可是六个月后,他再度写信给朋友时,情况却发生了变化:她答应了我的求婚,但在订婚两个月后突生变化,一位英国陆军上校横刀夺爱,虽然他已年过五十,且仅有一臂,但是他有四匹马,年收入约22500英镑。而如今我两手空空,身无分文,内心郁闷,决定即日内搭船返乡。当时的俾斯麦可能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中,身体的健康状况也不佳,在他的信中错字很多。

    就这样,这位浪荡公子终于回家了。

    不过,他的家中又发生些什么事情呢?

    五、母亲之死

    此时,俾斯麦家已是债台高筑,陷入困境。母亲因对子女感到失望,加上身体不好,最终卧床不起。善良无能的父亲彷徨无措,对理财之道完全是个外行。而俾斯麦却在这个关键时刻抛弃了他的锦绣前程,不但被牧师之女甩掉,而且还身负一千英镑的债务,带病返家。

    卧病的母亲见到不成材的儿子,气得脸色苍白,而一向慈祥的父亲也面露不悦之色。尽管母亲生病,但她还是四处奔走,为儿子在柏林郊外波茨坦找到了一个小职员的职位,可是俾斯麦做了不到三个月就不辞而别了,理由是他觉得上司不顺眼。

    这时家中已濒临破产,母亲被诊断为患了癌症,需要到柏林治疗。但不久之后便又返回了雪思豪森。

    家中所欠的债务必须用高利贷偿还,破产已经迫在眉睫。

    情急之下,俾斯麦想出一计。他想找回大哥,两人合作经营这块八千平方公里的田地。

    父亲马上同意了,母亲也没有意见,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活不了多久了。

    不久,母亲去世,时为1839年,享年五十岁。这位一生追求名利的女性,一直梦想着儿子飞黄腾达,但却在失望中去世。她万万没有想到,她死后十三年,这位游手好闲的少年,竟成为普鲁士王国的首相,同时被誉为欧洲第一英雄。

    母亲的去世,对俾斯麦而言是一个人生转折点。随着母亲之死,家中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

    父亲只好在乡下自由自在地度其余年,由俾斯麦和大哥接管田地,挽救家庭经济危机。

    现在,我们来看看他当时写给表妹的信件:我并不喜欢当官,即使能晋升为皇室大臣,我也不认为那是幸福的事。因为我认为种田和写公文一样都是工作。有时前者可能较后者对我更为有益,因为我的个性是不喜欢听命于人,而喜欢命令他人的。

    对于少数政治家而言,担任公职是出于爱国之情,不过大多数人的动机并不纯,不外是追逐功名利禄而已,我也不能说自己全无此心。

    官场生涯即使顺利,也难在四十岁以前名利双收。假如有所成就,就必然会损害自己的健康,使自己的妻子像个护士般地伺候自己。

    我并不向往这种虚荣的生活,所以,我把追逐名利的职位让给别人,而自己却以自由独立的方式谋生。从这位二十四岁青年的信中,我们可看出他对人生的看法是如此的冷静透彻。

    俾斯麦之所以对从政生涯感到失望,是因为他知道做一位部长或大臣后必须牺牲自己内心的自由与独立,让自己变成半死之人,毫无代价地消耗创造精神,断送青春。最后得到的报酬却只不过是被人们称呼一声“阁下”,或接受一些代表虚荣的勋章。同时在柏林配给一间住宅。相比较而言,这种牺牲实在太大了。

    所以俾斯麦决定从官场退出,经营田庄,做个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地主,享受自己的余生。在这种心情的支配下,俾斯麦开始了他的农村生活,不过这能持续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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