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有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狄德罗、霍尔巴赫、爱尔维修和平民思想家梅利叶、摩莱里及马布处等人。他们犹如灿烂的群星,照耀在法国天空上,给法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
伏尔泰(1694—1778年)是18世纪上半叶法国资产阶级启蒙运动的领袖和导师。他出生在巴黎一个富裕的资产阶级家庭。青年时期因讽刺摄政王奥尔良公爵被逐出巴黎;1717年又因写诗讽刺宫廷贵族而被捕,关押于巴士底狱。在狱中他创作了第一部悲剧《欧第伯》,剧中抨击宗教、批判朝政。1725年,又因和小贵族德·洛昂发生冲突而被捕入狱,释放后被逐出法国,流亡英国。他在英国住了三年,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社会风俗,研究了牛顿、洛克等人的哲学、科学思想,写出了他的第一部哲学和政治专著《哲学通信》(又名《英国通信》)。此书于1743年出版后,因宣传唯物主义反对封建专制主义而被判决焚毁。伏尔泰本人也被通缉,被迫逃亡到偏僻的小城西雷,在夏德莱侯爵夫人的城堡中住了15年。在此期间他写了哲学专著《形而上学论》、《牛顿哲学原理》以及大量戏剧、诗歌、小说。1750年,他接受了普鲁士国王的邀请前往德国,在那里住了五年,著有历史著作《路易十四朝记事》。当伏尔泰发觉腓特烈二世只是利用他的声誉来粉饰普鲁士的专制统治时,毅然逃离柏林,在法国和瑞士的边境凡尔那购买了费因城堡,度过了生命中最后的20几年。这一时期他著有《哲学辞典》、历史著作《彼得大帝统治下的俄罗斯》、《议会史》、哲理诗《里斯本的灾难》、哲理小说《老实人》、《天真汉》、《耶诺与高兰》、《白与黑》等著作。1778年,伏尔泰重返巴黎,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这时达到他一生事业和荣誉的顶点,最终确立了他在18世纪法国启蒙运动中的崇高地位。如同维克多·雨果所说的:“伏尔泰的名字所代表的不是一个人,而是整整一个时代。”同年5月13日,84岁高龄的伏尔泰与世长辞。
伏尔泰是启蒙文学的主将,享有“哲学家国王”的美誉。他的全集包括哲学著作、历史著作、史诗、抒情诗、讽刺诗、哲理诗、哲理小说、50多部悲剧和喜剧以及1万余封信札,是一位留下了丰富文化遗产的伟大作家。他第一个将莎士比亚戏剧介绍到法国,又成功地将元曲《赵氏孤儿》改编为《中国孤儿》,为世界各民族文化交流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伏尔泰的哲学观点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在《哲学通信》中,他把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介绍到法国,并批判了各种唯心主义观点。这本著作成为当时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的强大思想武器。
伏尔泰承认外在世界的客观性。认为物体的本质在于广袤和不可入性;即使一个人又聋又瞎,只要他有触觉,就不会怀疑那些使他感到坚硬的东西的存在。
伏尔泰的唯物主义观点是以自然神论的形式表现的,恩格斯指出:“公开的唯物主义或自然神论,成为法国一切有教养的青年的信务。”伏尔泰认为:“运动并不是凭自身而存在的;因此必须求助于一个最初的推动者。……整个自然界,从最遥远的星辰直到一根草芒,都应当服从一个最初的推动者。”他承认在客观世界之外有一个上帝,因为“万物都是宇宙中的艺术,而艺术证明创造主的存在。”但是,伏尔泰承认的上帝与教会宣传的赏善罚恶的人格神并不一样。他认为上帝通过一次创造活动创造了现实世界之后,就不再干预人间的事物了。宇宙是一架巨大的机器,上帝只是使“世界机器”运动而又不干涉它的活动的“伟大数学家”。至于教会宣传的上帝的属性和本质,伏尔泰宣称:“我是生成不能理解它们的。”“有一个神这一命题并不能给我们一个关于神是什么的观念。”由此可见,伏尔泰的“上帝”并不是天主教所崇拜的偶像,而是其机械唯物主义的逻辑所导致的必然结果,他以自然神的形式肯定了自然界及其规律的客观性,这在当时是摆脱宗教束缚的一种简便易行的方法。
在认识论方面,伏尔泰推崇洛克的《人类理智论》,他自述:“我跑了许多很不幸的弯路,疲惫困顿,……我又回到洛克这里来了,就像一个浪子回到他父亲那里一样。”他赞同洛克的经验论原则:“一切观念都通过感官而来。”他批判了笛卡儿的天赋观念论,认为“人心里根本没有天赋观念”。他反对不可知论,对理性怀有信心。他说,“我们不应当因为人类不能认识一切,就阻止人类去寻求于自己有用的东西。”“你的眼睛虽然比不上林赛的尖锐,但切不可因此不擦掉你的眼屎。”
作为一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对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天主教教会作了淋漓尽致的批判,这是他一生中的最光辉业绩。他首先批驳了主张人们生来就有神的观念的说法,指出小孩并没有神的观念,非洲一些民族也没有神的观念,基督教是建立在“最下流的无赖编造出来的最卑鄙的谎话”的基础之上的。一切社会罪恶都来源于教会所散布的蒙昧主义,基督教的历史是一部残酷的血腥史。据他统计,人类因基督教而损失了1700万生灵,他痛斥教皇、主教是“两足禽兽”、“文明的恶棍”;僧侣们是寄生虫,是“社会败类”;特别是宗教裁判所更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比栏路抢劫的强盗还可恶。伏尔泰在许多书信中总是写上一句“消灭败类”,以表示消灭宗教的决心,他宣扬理性、科学、信仰自由和宗教宽容思想。在长诗《亨利亚特》中歌颂了主张信教自由,结束了长期宗教战争的法国国王;在《奥尔良的处女》中赞扬了被宗教裁判所判处火刑的法国民族女英雄贞德。他积极参与现实斗争,动员社会力量为遭受天主教迫害致死的新教徒卡拉等人平反昭雪。
伏尔泰社会政治思想的出发点是“自然法权论”。他认为“法律是自然的女儿”,“每一个精神健全的人心里都有自然法的概念”,它的基本原则是:“这种法律既不在于使别人痛苦,也不在于以别人的痛苦使自己快乐。”这里,虽然宣扬了所谓永恒不变的人性,但是,实际上是以追求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宣传君主立宪为基本内容的。他赞成开明君主制度,把依靠君主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作为达到消灭封建等级制度,实行自由、平等的理性王国的手段。在他心目中,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后所建立的英国政治制度就是他所向往的理想。他说:“英国是世界上抵抗君主达到节制君主权力的惟一国家,他们由于不断的努力,终于建立了这样开明的政府:在这个政府里,君主有无限的权力去做好事,倘若想做坏事,那就双手被缚了;在这个政府里,老爷们高贵而不骄横,且无家臣;在这个政府里,人民心安理得地参与国事。”可是,他向封建君主兜售的“自上而下”实行改革的主张在事实面前屡次遭到破产。70年代以后,由于法国封建专制国家和“第三等级”的矛盾日益尖锐,他逐渐倾向于共和制度,表现出对革命的期望。他说:“我所看到的一切,都在传播着革命的种子”,“时机一到,革命立刻就要爆发的。”
孟德斯鸠(1689—1755年),出身于法国吉伦特省特尔多市附近的柏烈德庄园的一个贵族世家。在10岁时入奥拉托里的教会学校,在那里学习5年。1706年,他回到波尔多学习法律,从此到1714年专门研究法律,准备继承本族世袭的波尔多议长的职位。1716年,他的伯父——孟德斯鸠男爵去世。按照伯父的遗嘱,他承袭了“孟德斯鸠男爵”的封号继任波尔多议长,长达10年。在这期间,他深刻地了解到法国社会的腐败和封建社会的流弊,同时也阅读了大量书籍,研究过解剖学、植物学和物理学,写过《论海水的涨潮与落潮》、《论物体的透明性》、《论相对运动》等论文;也研究过法律、历史、文学、哲学等人文科学。1726年孟德斯鸠以高价卖掉世袭的议长职位和男爵封号,迁居巴黎,全力从事研究和著述。1728年被推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开始长途旅行,曾到过奥地利、匈牙利、意大利、法国、瑞士、荷兰等国进行学术考察。1729年开始他在英国住了两年,研究英国的哲学和政治,被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和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1731年,他回到波尔多老家的庄园,专心写作。1755年,66岁高龄的孟德斯鸠再次出游,不幸在旅途中患病,于2月份在巴黎逝世。
孟德斯鸠的第一部重要著作是《波斯人信札》,1721年以化名“彼尔·马多”发表于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波斯人信札》是他用书信体撰写的一部作品,开创了哲理小说的先河。《信札》由160封信组成。作者通过两位旅居巴黎的波斯青年向本国亲友描绘自己所见所闻的形式,对当时法国的政治、时事、法律、宗教等问题进行评述,攻击路易十四是位暴君,揭露教皇是“精神魔术师”。作品还批判了上流社会的腐朽生活,嘲笑资产阶级艳羡贵族的门阀封号。此外,作者还臆造出“穴居人”的故事,将其美化为一个宗法社会,赞颂那里以人的自然品质所维系的社会生活,藉以表达个人的社会理想。作为一部讽刺作品,《波斯人信札》并无完整系统的情节,也鲜见具体的人物性格的描写,但它明确无误地阐发了作者的启蒙思想和见解,这种写作手法为后来的哲理小说风格奠定了基础。
1734年,他发表的《罗马盛衰原因论》是一部严肃的历史著作,书中谴责了专制统治,颂扬了罗马的共和制度。1748年出版的《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他自述:“我毕生精力,耗尽在《论法的精神》一书。”在当时,这是一部进步的社会政治理论著作,受到广泛欢迎,两年内连续印行22版,并很快译成多种文字出版。中国有严复的译本——《法意》,对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有一定的影响。这部著作受到了欧洲反动势力的诽谤,为了进行反击,孟德斯鸠在1750年曾匿名发表了《为〈论法的精神〉辩护和解释》一文。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的第一页指出:“法,就最广的意义来说,就是由万物的本性派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之下,一切实体都有它们的法;神有神的法,物质世界有物质世界的法,在人之上的天使有天使的法,禽兽有禽兽的法,人有人的法。”他所说的法,重点在于物质世界的规律、法则。他说:“既然我们看到,这个由物质的运动造成的、并无理智的世界是永远存在的,那么它的运动就一定有一些不变的法则。”“这些法则是一种确定不移的关系。”孟德斯鸠认为在一切法之先的是自然法,自然法“是惟一从我们的存在结构派生出来的。”它是人处于建立社会之前的状态中所接受的法。孟德斯鸠反对霍布斯的“人与人之间像狼一样”的信条,主张第一条自然法就是和平。第二条自然法是由于感到匮乏而促使他设法养活自己的法则。第三条自然法是由于互相接近、互相依恋而彼此之间永远在进行的自然祈求。最后一条自然法就是过社会生活的展望。但是,在人们进入社会之后就丧失了软弱的感觉;国与国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为了争夺利益就出现了战争状态,这就是促使人们立法的原因。孟德斯鸠认为法的基础是理性。“一般的法,就其统治地上一切民族而言,就是人类理性;每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和公民法,应当只是应用这种人类理性的特例。”孟德斯鸠把法放在主宰一切的、高于神之上的地位,把上帝和人世严格分开,努力从人类社会本身来解释历史。他把从人的本性派生出来的自然法说成是人类社会固有的发展规律,把理性看成是政府所制定的法的基础,这就破除了封建制度下“君权神授”的神话,对于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建立资产阶级国家起了推动作用。
孟德斯鸠认为历史上存在过三种政体: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共和政体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一人执政,不过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党的性情领导一切。”他反对专制政体,认为在这种政体下:“一切事情都可以骤然地导致革命,革命是不能预见的。”他主张象英国那样的君主立宪制。他认为共和政体的原则是品德,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马克思曾批评过这种唯心主义的观点,指出:“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而孟德斯鸠认为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他完全错了。”
孟德斯鸠主张政治自由,认为“一个公民的政治自由乃是一种精神上的安宁,这种安宁来自人人都感到安全。”但是,他又指出,“政治自由并不在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自由就是做一切法律许可的事的权利。”他认为“民主制和贵族制从本性上说并不是自由的国家。政治自由只能存在于适中的政府中。”他所谓的适中的政府就是指君主立宪制。不过,在适中的国家中也并非永远有政治自由,他认为“有一条颠扑不破的经验:凡是有权力的人,总要滥用权力。”“为了使人们不致滥用权力,必须作出妥善安排,以权力牵制权力。”孟德斯鸠发展了洛克的三权分立说,提出:“任何国家都有三种权力:立法权,执行有关国际法事务之权,执行有关公民法事务之权。”后二者也就是国家行政权和司法权。他认为这三种权力机构应彼此分立而又互相钳制,绝不能集中于同一机构或同一人。“立法权和行政权为同一个人或同一个官厅并揽时,就没有自由可言。”“如果不把司法权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分开,也没有自由可言。”“如果由同一个人或同一个要入团体、贵族团体或人民团体来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订法律的权力,执行公共决议的权力,和审理罪行或个人争端的权力,那就一切都完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说在当时具有反封建的意义,代表了法国资产阶级向封建统治者“分权”的要求;它的基本原则在不同程度上为后来的许多资产阶级国家所采用。
孟德斯鸠是资产阶级地理学派的创始人,在《论法的精神》中,他用五章的篇幅论述政治、法律与地理环境的关系。他主张地理条件规定着民性和制度;气候、土壤和地域影响着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宗教、风俗和法律,甚至决定国家的政体。他说:“酷暑令人形神皆惫,失去勇气”,“寒冷的地方有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力量使人能够作种种耐久、辛劳、巨大、勇毅的活动。”“土地硗薄能使人勤勉持重,坚忍耐劳,勇敢善战;……土地膏腴则因安乐而使人怠惰,而且贪生畏死。”“因此热带民族的怠惰几乎总是使他们成为奴隶,寒带民族的勇敢则使他们保持自由。”“海岛民族比大陆民族更重视自由。”“艰苦的山区享有的自由,胜于得天独厚的地区。”“单独一人的统治最常见于土地肥沃的国度,而若干人的统治则见于不肥沃的国度。”他以普鲁泰克的话为例证:“山区的人竭力要求人民的统治;平原的人要求豪门的统治;近海的人则拥护两者混合的统治。”
孟德斯鸠这种片面地夸大地理环境对社会发展的作用的观点是错误的。地理环境固然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它只是一种外部因素,它有可能加速或延缓社会的发展,但社会制度的变革及其性质毕竟是由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就孟德斯鸠批判了君权神授说的唯神史观来说是应该肯定的;但他无视社会物质经济生活对政治制度的决定作用,仍然陷入唯心主义的历史观。
狄德罗(1713—1784年)出生于朗格尔市一个富裕的手艺世家,父亲是刀具匠。少年时他曾在天主教会的学校中学过神学。1732年,狄德罗获得巴黎大学文科硕士学位后,对神学感到厌恶,父亲又把他送到律师事务所里学了两年法律,但他却爱好文学和数学,不愿从事诉讼事务,于是离开了事务所,和家庭断绝了经济联系,开始了十年的流浪生活,靠翻译、代写布道文、当家庭教师等维持生活。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卢梭等启蒙思想家,阅读了许多自由思想家的著作,专心研究了自然科学、语言和哲学等学科,终于成为一位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并成为启蒙运动的领袖人物之一。
1746年,狄德罗发表了第一部哲学著作《哲学思想录》。当时他是一个自然神论者,在书中批判了天启、奇迹等宗教神学,此书立即被巴黎议会下令焚毁。但是,这只是更激发了他向封建势力斗争的勇气。1749年,他发表的《供明眼人参考的谈盲人的信》中否定上帝的存在,转变到无神论的立场。由此,他又遭到封建统治者的迫害,以传播危险思想的罪名被关进文森监狱的城堡主塔。出狱后,他积极投入《百科全书》(即《科学、艺术和工艺详解辞典》)的编纂工作并任主编,通过编辑工作团结了一大批号称“百科全书派”的进步知识分子。由于他不屈不挠、坚持不懈的努力,经过20多年的奋斗,终于完成了这部卷帙浩繁的巨著。恩格斯曾经赞扬道:“如果说,有谁为了‘对真理和正义的热诚’(就这句话的正面的意思说)而献出了整个生命,那末,例如狄德罗就是这样的人。”
狄德罗感情丰富、思想敏捷、才华横溢。他不仅是一个哲学家,自己也创作过小说和剧本;对于小说、戏剧、绘画等理论也有精湛的专门研究,是一个有影响的美学家。狄德罗的美学观点同样以启蒙思想为基础。他反对古典主义的原则,主张艺术要摹仿自然,提出“美”即是“描绘和事物本身的吻合”。在造型艺术理论方面,他的主要作品是《沙龙》和《论绘画》,关于戏剧理论的重要著作则有《论戏剧诗》等。他创造了一种介乎悲剧和喜剧之间的启蒙戏剧体裁——正剧,主张戏剧要表现资产阶级的平民,并且在《私生子》和《家长》这两部正剧的创作中实践了这一思想原则。
狄德罗的主要哲学著作有:《哲学思想录》(1746年)、《供明眼人参考的谈盲人的信》(1749年)、《对自然的解释》(1754年)、《拉摩的侄儿》(1762年)、《达朗贝与狄德罗的谈话》(1769年)、《达朗贝的梦》(1769年)、《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哲学原理》(1770年)等。
狄德罗关于物质和运动的学说包含着丰富的唯物主义的辩证法思想。
在实体观方面,他继承了斯宾诺莎关于宇宙间只有一个实体的思想,不同意笛卡尔主张有两个实体的二元论;但是他也克服了斯宾诺莎认为物质只是实体的一种属性的观点,明确断言这一个实体就是物质本身。他认为要假定任何一个处在物质宇宙之外的实体,都是不可能的。他驳斥了宗教唯心主义宣传的上帝是最高实体的观念,他说:“我承认,我们很难接受一个实体,它存在于某个地方,而又不与空间上的任何一点相合;我们很难接受一个实体,它是没有体积的,又占有体积,而且在这个体积的每一个部分里都是完整的;在本质上与物质不同,而又与物质联合为一体;跟在物质后面推动物质,而自身又不动;影响物质,而又受物质的一切变迁的影响:这样一个我对它几乎毫无观念的实体,一个具有这样矛盾的性质的实体,是很难接受的。”
狄德罗把许多性质不同的物质微粒称为“元素”,认为自然就是元素的组合。他强调元素是异质的,各元素有本质上的区别,否则就不能解释物质世界各种现象的多样性。他说:“在我看来,说自然界的一切东西都由一种完全同质的物质产生出来,这就和用同一颜色来表现一切东西一样不可能。”元素的数量是无限的,元素可最后分割为分子,而“分子是以一种绝对的不可分割性而不可分割的。”狄德罗关于“异质元素”的思想表明,他试图用辩证的观点说明世界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用质的区别而不是用量的不同解释自然界的多样性。
狄德罗认为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运动的原因在于事物的内部,是物体的固有属性。物质是永恒存在的,而运动则是它本性固有的。运动是和形状、广袤、不可入性一样是物质的基本属性,无论物体或组成物体的分子都处在运动之中。“物体就其本身说来,就其固有性质的本身说来,不管就它的一些分子看,还是就它的全体看,都是充满着活动和力的。”这样,他就描绘出一幅世界处于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之中的景象:“一切都在变,一切都在过渡,只有全体是不变的。世界生灭不已,每一刹那它都在生都在灭,从来没有过例外,也永远不会有例外。”物质的异质性正是从运动的多样性中所得出的结论。他说:“我看见一切物体都在作用与反作用中,都在一种形式下破坏;都在另一种形式之下重新组合;我看见各种各样的升华、分解、化合,各种与物质的同质性不相容的现象;我由此得出结论:认为物质是异质的;认为自然中有无数不同的元素存在。”物质的运动有其自身的规律,并非由于上帝的安排。他说:“混沌是不可能的;因为由于物质的原始性质,本质上就存在着一种秩序的。”
狄德罗关于物质和运动的观点具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他强调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他说:“如果现象不是彼此联系着,那就根本不能有哲学。”他从物质运动的普遍性和形式多样性出发,主张自然界有一个发展过程,生物界是进化的。动物界和植物界一样,一个个体可以说有开始、成长、延续、衰颓和消逝。物种也是如此。他认为在“先有蛋还是先有鸡”的问题上,不能从已经形成的动物作为出发点,而应上溯到动物的最初根苗,回到它还是一个柔软的、纤维状的、无定形的、蛆虫似的、不大像一个动物而颇像一颗植物的根块状的物质时才行。他反对主张物种不变的“预成论”,他认为动物将来的样子和过去的样子并不雷同于现在的样子。“在污泥中活动的小到看不出的蛆虫,也许在走向大动物的状态;大得使我们吃惊的巨大动物,也许在走向蛆虫的状态。”不过,狄德罗的生物进化思想过分强调了发展的连续性、渐进性,忽视了其中质的变化。他认为生物的一个“界”以不可感觉的程度接近另一个“界”“链条中不可能有一个空档。”这仍然表现出机械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色彩。
狄德罗继承了洛克的唯物主义经验论,但克服了他把内省作为经验的一个来源的缺陷;他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批判了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他强调尊重事实,认识自然。他说:“事实,不管是什么性质的事实,总是哲学家的真正财富。”“我要写的是自然。我将让这些思想就照着对象在我的思考中呈现的次序,在我笔下相继出现。”相反,“那些在自然中没有任何基础的概念”正如没有根的树木,一阵风就可以把它推倒。他肯定物质世界是不依赖我们的意识而存在的,是认识的惟一对象。他形象地把人比作钢琴,是一具“赋有感受性和记忆的乐器”,“我们的感官就是键盘,我们周围的自然弹它,它自己也常常弹自己。”这样就产生了感觉,感觉是外部世界刺激人的感官所引起的结果。“感觉是我们一切知识的来源。”他批判贝克莱用主观的感觉去代替客观实在和主张“存在就是被感知”的观点,他说这犹如一架“发疯的钢琴”,以为自己是世界上惟一的钢琴一样。
对于检验认识的标准,他主张“真理就是我们的判断与对象一致”,并特别强调观察和实验的作用,认为实验是检验认识的惟一标准。除了实验以外,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识别错误。值得一提的是:狄德罗提出了知识的效用问题。他说:“要使哲学在俗人眼中成为真正可尊重的,只有一个惟一的办法:这就是为他指出哲学伴随着效用。”“效用为一切划定了界限。”这种观点可以说比实验的观点更接受科学的实践观。当然总的说来狄德罗的效用,仍然是狭隘的实用,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对知识发展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狄德罗尊崇理性。他所述的理性不仅是与感性相对的一个认识阶段,而且有与宗教信仰相对立的含义,即“人类认识真理的自然能力”;“人的精神不靠信仰的光亮的帮助而能够自然达到的一系列真理”。他鼓吹“真正的哲学家”应当“敢于推倒宗教设置的神圣界限,打碎信仰所加于理性的羁绊。”他认为理性是惟一的导引者,而神学家却叫人在夜间迷失于森林时吹灭烛火以便更好地寻路。在他看来,愚昧无知是宗教产生的根源。实际上,神学家们“用一个奇迹来证明福音,就是用一个违反自然的东西来证明一个荒谬的东西。”“人们用来支持宗教的那些事情是古老而且奇异的,这就是说,是最可疑不过的事情,用来证明最不可信的东西。”
狄德罗的认识论不仅比17世纪和同时代的唯物主义认识论前进了一步,而且一定程度接近辩证唯物主义。
狄德罗对天主教的圣经和教义作了深刻而机智的批判,指出其中的自相矛盾和荒谬。他说:“‘三位一体’中的三位,或者是三种偶然属性,或者是三种本体。中间的是决没有的。如果这是三种偶然属性,我们就是无神论者或自然神论者。如果这是三种本体,我们就是异端。”针对亚当吃了苹果而受到惩罚的说法,他讽刺道:“基督徒的上帝是一个很看重他的苹果而很不看重他的孩子们的父亲。”“没有一个好父亲愿意像我们这个天上的父的。”对于圣餐仪式,他叫人民睁开眼睛看一看:“这身体发霉了,这血液变酸了。这上帝就在他的祭坛上被蠹虫吞吃掉了。”
在现实生活中,宗教所起的作用是危害社会的。他指出:“上帝!上帝!这可怕的名字”使人们“彼此询问、争论、怒恼、痛斥、仇恨互相扼杀”,在不同教派中掀起大规模的宗教战争。厚颜无耻的神学家们在人们探索自然的途径上设置重重精神障碍。“没有一种邪恶的学说是耶稣会士们没有宣扬过的。”“他们公开侮辱最神圣的原则,力图消灭自然法,摧毁人的信心,践踏法律以破坏市民社会,压抑人道的感情。”他们不断地进行诽谤、陷害、咒骂、斲伤民族的最后一点元气,像讨厌的蚊子、苍蝇一样,将时间都花在叮人、咬人、打扰人工作和休息上。
狄德罗对宗教神学的批判是坚决而彻底的。他在临终时,神甫前来提醒他,如果不“小小否认一下”以前的信仰,就会像伏尔泰一样得不到墓地。狄德罗明确地回答说:“我懂您的话,神甫!您不愿让伏尔泰安葬,是因为他不相信圣子的神性。好吧,我死后,随便人们把我葬在哪里都行,但是我要宣布我既不相信圣父,也不相信圣灵,也不相信圣族的其他任何人!”
在社会政治思想方面,狄德罗从“自然权利”和“社会契约论”出发,认为“自由是天赐的东西,每一个同类的个体,只要享有理性,就有享受自由的权利。”现实社会中的权威“或者是出于垄断权威的人的实力和暴力”或者是人们之间订立的契约。“凭借暴力取得的权力只不过是一种篡夺”,它是不合法的。根据自然法和国家法君主只有凭着臣民的选择和同意,才有支配他们的权柄和权威。但是当时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却宣称“朕即国家”。狄德罗在《百科全书》的许多条目中批判了这种独裁制度。他说:“在专制独裁的国家中,国家元首就是一切,而国家则算不了什么;一个独夫的意旨就是法律,而社会却没有自己的代表。”“在所有使人类遭受折磨的可怕的人中没有比暴君更残酷的了。”狄德罗认为权威是与法相联系的,君主也应该服从法。没有法就没有权威,任何法都不给人以无限制的权威。政权“本质上只属于人民,仅仅为人民所固有。——并不是国家属于君主,而是君主属于国家。”但是,狄德罗是一个资产阶级思想家,他把资产阶级的“市民社会”称为“地上的神”,他心目中认为能参政的人民主要指资产阶级。狄德罗的社会政治思想虽然对于批判封建专制制度是起过巨大的革命作用的,但是他的通过教育和立法、通过发扬理性就可以改变社会制度的主张是不可能实现的;他认为政权产生于暴力或契约也是一种唯心主义的主张。
让·雅克·卢梭(1712—1778年),出生在日内瓦一个钟表匠的家庭。他的祖先是法国血统,信奉加尔文教,为逃避宗教迫害移居日内瓦。他出世后就丧母,由父亲抚养,10岁时父亲被迫出走,他被送到雕刻匠的铺子中当学徒。16岁时,他离开日内瓦,在法国、意大利等地度过了13年流浪生活,做过学徒、仆役、家庭秘书、流浪卖艺的音乐家以至乐谱抄写员等。他曾被送入意大利都灵的宗教收容所,在诱迫下改信天主教,但后来又改信加尔文教。卢梭没有受过正规学校教育,他全凭自学掌握了丰富的知识,甚至在重病时也不间断。他说:“死亡的逼近不但没有削弱我研究学问的兴趣,反而似乎更使我兴致勃勃地研究起学问来。”他对数学、天文、历史、地理、哲学、文学、音乐、生物等学科都有研究。1741年,卢梭来到巴黎,结识了不少法国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1743—1744年他出任法国驻意大利使馆秘书,返回巴黎后,积极为《百科全书》撰写政治,音乐等条目。1750年,他写出第一篇重要著作《论科学与艺术》获得第戎科学院征文奖。1753年,他撰写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这标志着他思想已进入成熟期,1755年在荷兰出版后震动了欧洲。1761—1762年,他连续发表三部重要著作:《社会契约论》(又译《民约论》),这是卢梭影响最大的政治著作;《新爱洛绮丝》是一本包含着卢梭各方面思想的反封建的书信体小说;《爱弥儿》是一部教育学名著,也是政治和哲学著作,《新爱洛绮丝》揭露了封建等级制度对人的情感的压抑和摧残,表达了作者要求在各个方面获得自由和解放的强烈愿望。小说中对于个人感情的描写与对大自然的描写紧密结合在一起,为法国文学带来了新的因素。其中《萨伏依副主教的表白》集中表现了卢梭的哲学思想和宗教观点。此书在荷兰出版后,受到封建统治阶层的忌恨,巴黎学院下令当众焚毁,并扬言要烧死作者。从此,卢梭被迫逃往国外,又陷入凄惨的流亡生活;一度应休谟邀请在英国避难,后又化名秘密回国,在外省辗转流徒。这一时期,他用自传体写出文学名著《忏悔录》。1770年,他被法国当局赦免,才定居巴黎;晚年生活悲凉,靠誊抄乐谱为生。他逝世11年后,法国爆发了大革命,卢梭获得了巨大的哀荣,他的遗体移葬巴黎名人公墓,并在法国国民议会大厅里为他建立丰身像,供人瞻仰。
卢梭思想体系的主要内容是社会政治学说,这也是他对后世影响最大的部分。
卢梭学说的出发点是抽象人性论。他接受了17世纪以来流行的“自然状态”说,虚构了一个没有任何社会联系的、处于“自然状态”之中的人类发展的最初阶段。那时,人们漂泊在森林之中,“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说:“我看到他在橡树下饱食,在原始的小河里饮水,并以供给其食物的那一棵树的树脚作为自己的床;他的需要的满足就是如此。”卢梭认为,这种自然状态是关心自我保存然而并不损害他人保存的状态,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奴役和统治,是天赋的自由平等状态,它是和平的,最适宜于人类的状态。由此,我们看到卢梭关于“自然状态”的看法,既不同霍布斯“人对人像狼一样”的“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也不同于洛克所说的“那时就各自占有私有财产”的状态,而是把原始社会美化为“自由、平等、幸福”的黄金时代,实际上是把资产阶级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推到古代去的一种虚构。
卢梭认为,私有制的产生是人类不平等的根源。人与人之间的统治和奴役的不平等关系只是在人类的“社会状态”亦即文明社会中才出现。人类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转变是人类自身发展的必然过程。由于人具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有凭借智慧和技巧征服自然的能力,在与自然界作斗争中增长了才智、建立了家庭,逐步掌握了冶金技术和农业技术,这就逐渐增多了生活资料,从而产生了利用富裕的生活资料使别人服从自己的可能。他认为,使人文明起来而又使人类没落下去的东西,“在诗人看来是金和银,而在哲学家看来是铁和谷物。”这时,“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并想到说: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话,谁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奠基者。”
卢梭描绘了社会不平等的发展过程,探讨不平等的原因和重新建立平等的途径。在他看来,原始社会因为没有私有财产,本是人人平等的。私有制出现,原始平等就被破坏而产生了不平等。为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个人自由,就要订立社会契约建立国家机构,并拥立国君作为自己的统治者。后来国君必然成为人民的压迫者,君主用暴力压迫人民,人民用暴力推翻他。这样不平等又重新转变为平等。但不是原始人所拥有的旧的自发的平等,而是转变为更高级的社会契约的平等。
卢梭关于人类不平等的学说,包含着历史辩证法的思想萌芽,在某种程度上猜测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因素决定政治因素的思想。恩格斯指出:“我们在卢梭那里不仅已经可以看到那种和马克思《资本论》中所遵循的完全相同的思想进程,而且还在他的详细叙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所使用的整整一系列辩证的说法、按本性说是对抗的、包含着矛盾的过程、每个极端向它的反面的转化,最后,作为整个过程的核心的否定的否定。”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提出了他改造社会的政治理想。他是在批判格劳修斯和霍布斯等人的“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主张的。他强调“人作为整体来说是主权者。”他指责格劳修斯等人提出的自由和主权的转让论,认为这种说法是“不遗余力地剥夺人民的一切权利,并且想尽种种办法把它们奉献给国王。”在卢梭看来,要人民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做人的资格。他努力“寻求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够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防御和保护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而同时又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人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卢梭克服了早先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的妥协性,摒弃对君主政体及其改良措施的幻想,主张把封建君主的国家政权改造成为民主国家,为包括整个第三等级在内的人民争取政治主权,这一主张在政治上高于当时其他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
卢梭认为人民的主权是不可分割的,不同意洛克、孟德斯鸠所主张的所主权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由人民和君主、贵族集团分享。他坚持人民应拥有直接的立法权。他说:“立法权是属于人民的,而且只能是属于人民的”,“立法权是国家的心脏。”他认为,只有全体人民参加立法,才能保持自由。因为这样制定的法律在他看来才是人民的“公共意志”的表现,也体现了“个人意志”。“公共意志”是卢梭提出的一个重要观点,它是抵消了各个人冲突后全体公民的意志的共同部分。“公共意志”所作的决定永远是好的。它既不损害公共利益,也不损害个人利益。卢梭主张民主共和制,反对徒具虚名的资产阶级代议制,批判了被伏尔泰、孟德斯鸠奉为楷模的英国君主立宪议会制,认为英国人民一旦选出议员以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在各种权利中,他强调财产权,认为是所有权中最神圣的,甚至比自由还重要。
卢梭的哲学思想集中反映在他的《爱弥儿》第四卷“一个萨瓦省的牧师自述”中。他借萨瓦副主教之口,阐述了他自己的主张,他受了洛克和孔狄亚克的影响,以唯物主义的经验论作为他的哲学基础。他肯定了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指出:“宇宙的存在与我的存在同样确实。”并提出了一个概括性的物质定义:“我把我感觉到在我以外的,作用于我的感官的一切称为物质。”他还论证了物质的运动问题,承认宇宙是运动变化的,把运动分为两类,一类是“传来的运动”即受他物的影响而发生的运动;一类是“自发的或随意的运动”,即动因在运动的物体之内的运动。但是,他深受机械唯物主义的影响,认为物质的自然状态是静止的。那么,它怎样运动起来呢?他回答说:“如果地球在转动,我就认为感到有一只手在使它转动”,“运动的第一个原因并不在物质之内”,“我认为是一个意志推动着宇宙,鼓动着自然。这就是我的第一号教条或第一号信条。”正是这“一个意志”安排万物的系统,使它们按一定法则而运动。这个最高的意志就是卢梭心目中的“上帝”。不过,这个“上帝”并不是人格化的神灵,它虽然给万物以最初的推动,但并不能随心所欲地干预一切,不能创造或消灭物质。卢梭既批判封建统治的精神支柱天主教,也反对百科全书派的无神论者。他主张宗教宽容,企图创立一种建筑在良心的基础上的“好宗教”,认为天赋的良心是“神圣的本能,不朽的天堂呼声,……是善与恶的万无一失的评判者,使人与神相似。”这就使他在伦理观上也陷入唯心主义。
卢梭在教育、道德、文艺、美学等方面也有独到的见解,对后世有相当的影响。他在《爱弥儿》中论述了儿童教育问题。他倡导“自然教育”,重视自然赋于儿童的善良禀赋,强调农业和手工业是社会的基础,主张在劳动实践中自由地发展儿童个性,排除一切传统的封建宗教观念的影响,指责经院式教学中“那些华而不实的种种学科在这个不幸的孩子周围造成了许多的陷阱”。在文艺和美学方面他推崇“自然”、贬低“人为”,主张“回到自然去!”认为艺术和科学都无阻于道德风尚的提高,有否定艺术的倾向;由于他重视情感、良心、自由意志的作用,曾被后人视为浪漫主义思潮的始祖。
卢梭思想的影响是深远而复杂的。从政治上说,他在推动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封建专制制度方面有不可磨灭的积极作用;从哲学上说,他对德国古典哲学也有重要的影响;黑格尔认为休谟和卢梭是法国哲学的两个出发点。康德则把卢梭和牛顿相提并论,认为牛顿揭示了外在世界的秩序与规律,而卢梭则发现了人的内在本性。但是卢梭实质上是一个小资产阶级思想家。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家只是像古希腊的小国寡民式的城邦国家,他企求把欧洲拉回到由许多宗法式小共和国组成的集合体是违反历史发展趋势的,因此他的思想在许多方面又表现出消极性和保守性。
霍尔巴赫,原名保尔·亨利希·迪特里希(1723—1789年),生于德国巴伐利亚帕拉蒂内特的埃德森姆村的一位信奉天主教的家庭,幼年丧母。12岁时应伯父邀请随父移居巴黎求学,1744年就读于荷兰莱顿大学学习自然科学,毕业后回巴黎,一度在索尔朋神学院教书,1749年取得法国国籍。1753年,无嗣的伯父病故,他继承了伯父的大量财产和男爵爵号,称为保尔·昂利·霍尔巴赫男爵。从1749年起,霍尔巴赫就结识了狄德罗等进步思想家,他家的沙龙成为他们聚会的中心,他也常凭借他的合法地位掩护他们反对封建专制、反对教会的活动。他从物质上,精神上全力支持《百科全书》的出版,并在物理、化学、矿物学、地质学、冶金学等领域撰写了约四百个条目。他关心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思想,并作过介绍,曾当选为柏林科学院,巴黎科学院和俄国科学院的院士。他的主要著作有:《揭穿了的基督教》(1761)、《袖珍神学》(1767)、《神圣的瘟疫》(1768)、《自然的体系》(1770)、《健全的思想》(1772)、《社会体系》(1773)、《普遍道德》(1776)等。他的哲学著作大多在荷兰匿名发表。《自然的体系》是他的最主要的著作,很大程度上概括了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的世界观,以密拉波之名在外国出版后,被誉为18世纪“唯物主义的圣经”,被译成好几种文字多次再版;同时该书也遭到僧侣和反动派的攻击,被巴黎法院判处公开销毁,并被罗马教皇列入《禁书目录》。
霍尔巴赫在《自然的体系》中概括了前人的成就,充分掌握了当时自然科学的成果,第一次系统地总结了法国唯物主义哲学,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机械唯物主义哲学体系。
他强调研究自然的重要性,主张“人应该在自然本身以及自然的力量之内去寻找他所需要的东西。”他认为:“从最广的意义来说的自然,就是由各种不同的物质、由这些物质的各种不同的组合、由我们在宇宙间看到的各种不同的运动集合而成的大全体。”他强调物质运动形式的多样性,“一些变化万殊,具有无限多组合方式的物质,不断地接受和传达着各式各样的运动。这些物质的各种不同的特性,各种不同的组合,以及它们必然产生的那些变化多端的活动方式,对于我们来说,就构成了万物的本质;就是由这些多样化的本质中,产生出这些事物所拥有的种种门类、等级和体系,其总和就构成了我们所谓的自然。”他认为自然界的运动是绝对的,运动的源泉在自然自身。他说:“自然界的一切都处在一种不断的运动之中;它的各部分没有一个是真正静止的,总之自然界是一个活动的全体,……自然的观念必然包含着运动的观念。”至于这个自然是从哪里获得它的运动的呢?我们将回答说:“是从它自身获得的,因为自然就是大全,在它之外是什么也不能存在的。我们要说,运动乃是一种必然从物质的本质中产生出来的存在方式;物质是凭它自己固有的能力而活动的;它的各种运动是由于它内部蕴涵的那些力造成的;它的各种运动及其所造成的各种现象之所以千变万化,乃是由于那些原来存在于种种原始物质中的特性、性质、组合的多种多样,而自然就是它们的总汇。”
霍尔巴赫对物质的定义作出了超于前人的贡献。他不赞成把物质看成一种单一的,粗糙的、被动的、不能自己组合、不能由自身产生出任何事物的东西。认为人们对于物质还没有作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定义。他自己给物质下了新的定义:“物质一般地说就是一切以任何一种方式刺激我们感官的东西;我们归之于不同的物质的那些特性,是以不同的物质在我们身上造成的不同的印象或变化为基础的。”这一定义从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着手,坚持了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反映论路线,高出于17世纪的唯物主义者的观点。
霍尔巴赫写了大量的著作揭露教会的恶行并对基督教教义进行分析和批判。除了《自然的体系》、《袖珍神学》、《神圣的瘟疫》等代表作以外,还著有《健全的思想》、《揭穿了的基督教》、《神职者的阴谋》、《摧毁了的地狱》、《批判的耶稣基督教义》、《被揭露的教士》、《对基督教辩护士的批判的考察》、《圣徒陈列室》、《雪了恨的以色列》和《神迹考》等著作。他旗帜鲜明地,公开地批判天主教神学,痛斥教会僧侣,在无神论史上留下了光辉业绩。
霍尔巴哈首先指出了宗教的作用和实际目的。他说:“自古以来宗教的惟一作用就在于:它束缚了人的理性,使它无法认识人的一切正确的社会关系、真正的义务和实在的利益。只有驱散宗教的烟雾和怪影,我们才会发现真理、理性和道德的泉源和应当促使我们为善的实际动机。”“我们对各种宗教教条和宗教原则研究得越多,我们就越相信它们的惟一目的就在于保卫暴君和僧侣的利益,而损害社会的利益。”他在著作中以形象的语言揭露了宗教的危害。他指出:神学不断地反对国家的幸福,人心的进步,有益的研究,思想的自由:它强使人们保持愚昧无知;它指点人们走的每一步路,都无非是错误。在社会生活中,神权实际上高于政权。“在每一个国家里都树立了两种不同的权力;以神本身为依据的宗教权力,几乎永远驾凌于君主的权力之上;……自从世界成了基督教的天下以来,君主就只不过是教士的第一号奴隶,只不过是执行教士命令、为教士复仇的刽子手罢了。”同时,天主教和教会又反过来成为封建专制君主统治人民的工具。那些地上的立法者被认为是“神的代言人和使者,他的利益永远就是神的利益。”专制君主“把自己与神明等同起来,行使着无上的绝对权力;……神被用来为暴政的放肆和罪行作辩解;人们把一些暴君说成这些神本身;人们以神的名义去作出罪行和伤天害理的行为,从天上来的恫吓变成了支持那些向凡夫俗子发号施令的人纵欲的工具。”霍尔巴赫控诉他们“以神的名义去残害、虐待、毁灭。于是人血流遍一切祭坛,各种最野蛮、最残暴、最痛苦的献祭被看成最合乎吃人肉的神的心意。”他还指出,宗教败坏人的道德,基督教根本没有资格自夸给道德和政治带来好处,“我们在世界上所有的宗教中都看到一种凄惨悲愁的色彩占据着统治地位。事实上,我们不管在哪里都看到宗教致使世人忧郁,使他们一板正经,使他们逃避喜悦和欢乐,而且常常使他们采取那种最无趣味,最违反人性的生活方式。”宗教也妨碍了自然科学的发展,“神学,这种超自然的学说,是阻挡自然科学进步的一重无法克服的障碍,……除了通过迷信的病眼以外,它不允许物理学、博物学、解剖学去看任何事物。”他最后得出结论:“神学及其种种概念远非有益于人类,乃是种种令人世悲愁的灾难,使世人盲目的谬误,致人心于麻木的偏见,陷众生于轻信的无知,折磨群众的罪行、压迫人民的政府的真正来源。……这些不详的观念损害了道德,败坏了政治,推迟了科学的进步,在人心深处毁灭了幸福与和平。”所以,宗教是“神圣的瘟疫。”
霍尔巴赫还分析了迷信的起源。他认为“上帝的存在是一切宗教的基础。”但是这一点正是“一切宗教中最不足的东西。”因为凡是存在东西,它的属性必然是我们的感官能够感知的,但是谁能直接感知到上帝呢?如果说上帝是无形体的那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因为无形体的概念不过是“一种不反映任何实在物的概念。”他说:“老实说,崇拜上帝,无异崇拜人的想创造的虚构物,或者简直就是崇拜乌有的东西。”在他看来,人之所以迷信,只是由于恐惧;人之所以恐惧,只是由于无知。无知和恐惧是人类各种迷误的两个滔滔不绝的来源。他认为是人创造了神而不是神创造了人。“人缺乏对于自然力量的认识,于是设想自然受一些看不见的势力支配,……他的想象力永远只能在这些神灵身上向他指出一些夸大了的人,因此他所设想的这些看不见的东西与他自己之间的各种关系永远是人的关系。”“因此他的崇拜,亦即他对待一个神的行为体系,是必然符合于他为神制造出来的那些概念的,正如这个神本身是按照他自己的感觉方式塑造出来的一样。”他指出:神这个实体总是被说成人的模样,不过这个人是一个特权的人,像苏丹一样地专横。此外,由于人们所感受的各种不同的感情或心境的影响,所以“没有一个神不是自相矛盾的。”神的形象由于骗子手的欺骗而变得更严峻可怕。针对基督教赞颂的上帝,霍尔巴赫指出:“这个神是一个独夫,一个民贼,一个什么都能干得出的暴君。”基督教“所依据的是欺骗,无知和轻信,它在任何时候都只是对一些存心欺骗人类的人有利;它从不间断地为各个民族造成最大的灾难,它根本不能给他们带来它答应给它们的幸福,而只足以使人耽于狂暴,使人流血,使人陷于疯狂和罪行,使人不认识自己真正的利益和最神圣的义务。”
霍尔巴赫是一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在这方面超出了他的同辈。他看透了“神学和宗教在任何时候都是一堆燃料,潜伏在人们的想象中,总归要以引起一场大火灾告结束的。”他敢于“追要到底,把神本身传到理性的法庭上。”他不赞成自然神论,认为“它的根据是一个幻想,我们可以看到它迟早必定堕落成为一种荒唐而且危险的迷信。”总的说来,霍尔巴赫在宣传唯物论和无神论、批判宗教神学和教会反动势力方面表现出彻底的革命精神,是18世纪战斗唯物主义的杰出代表。
在18世纪的法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发动了一场波澜壮阔的反封建反神学的思想文化运动。以伏尔泰、卢梭为代表的启蒙思想家,吹起了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思想斗争的号角,以狄德罗为代表的百科全书派的唯物主义是当时法国哲学的最高成就,成为马克思主义以前机械唯物主义的最完善的形式。法国唯物主义是在批判经院哲学和旧形而上学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它克服了17世纪唯物主义在物质与意识、物质与运动等问题上的不彻底性。它明确主张,只有物质实体,思维不过是物质的属性,在解决思维与存在统一性的问题上比过去大大前进了一步。它坚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力图克服唯理论和经验论的片面性,为全面研究认识过程的发展作了可贵的探索。法国唯物主义者是彻底的战斗无神论者,把唯物主义和无神论结合了起来。他们在感觉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一整套社会政治理论。在伦理学说方面,把资产阶级功利主义变成了哲学体系。他们建立新体系,鼓吹新思想、新观念,提出新方法、不仅富有积极的理论内容,而且表露出明显的实践价值。唯物主义的思想光辉,照亮了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的道路。正如恩格斯所说:“尽管十八世纪法国人在陆上和海上的一切战争中都被德国人和英国人所战胜,法国唯物主义者还是使十八世纪成为主要是法国人的世纪。”但是,由于阶级的和时代的局限,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自然属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范畴,他们持机械观点,认为“人也不过是一架机器”,他们受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束缚,一旦论及社会、伦理、政治、法律和历史的领域,就滑入唯心主义。18世纪法国哲学,既在当时发挥了巨大的革命作用,又给后来的哲学发展以巨大影响。德国古典哲学,从法国哲学中吸取了思想营养,开辟了哲学发展的新纪元。
在启蒙运动中,还出现了一批反映下层人民群众革命要求的思想家,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梅里叶(1664—1729年)、玛布里(1700—1785年)和摩莱里(生卒年不详)等人。这批思想家的思想中都带有明显的机械唯物主义和空想共产主义色彩。梅叶里在其代表作《遗书》中,痛斥了私有制,指出私有制和社会上的不平等现象是万恶之源,并将教士、投机商人、官吏统统称为“富足的懒虫”,称封建地主是“魔鬼”。他主张每个人在社会中都应做有益社会的事,社会财富应由大众共同享受。号召人民起来革命,推翻封建专制制度。摩莱里在其著作《自然法典》中,提出应该消灭私有制,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共产主义社会。但是他并不主张通过革命来达到这一目的,而是认为只要消灭社会上的偏见和谬误,就可以实现他的主张。玛布里的观点与梅里叶的观点大致相同。他认为只有消除社会不平等才能消除暴政和罪恶。在其著作《论法制或法的原则》和《论公民的权力和义务》中,玛布里描绘了他的理想共和国的图景:在这个共和国里“人人平等,人人自由,一切人皆为兄弟,禁止占有财产是这个共和国的第一法律”。但是,他又不切实际地提出,这一理想的国家,不能建立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只能建立在荒无人烟的海岛上。这种空想共产主义思想,正是当时社会上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对现实绝望心情的一个侧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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