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八年(1892年)一月初一至八月十九日光绪十八年,岁次壬辰,月次壬寅,元日辛酉,诣各处贺岁。
初二日,诣各处贺岁。于席春渔(时熙)太守座上,遇谢友鹄军门;原名鸿章,今改名得龙,四川人。
初三日,席太守、谢军门枉顾,邀同小饮。
初四日,诣总局见督办,禀明日晋省。
初五日,巳刻开船。午后大风,夜黑,乃宿于高店。
初六日,辰正至苏州,泊于胥门外。上岸入城谒三大宪,皆不见。是日立春。
初七日,谒抚宪,呈陈德浚禀稿,兼辩明被诬情由。是夜余淡湖太守招饮。是日谒清师;适值赴蘧园,未见(清师是吴清卿先生大澂)。
初八日,谒藩、臬二宪,皆见。邓小亭大令招饮,辞。
初九日,谒清师,见。谒钱、吴二督办,皆未见。童米孙大令招饮。
初十日,诣各大宪门,禀辞回沪;惟抚台见,余皆未见。汪(纲按:汪原稿作王)理堂司马招饮,同席为范久也、黄耀堂二大令、周宅之司马。又王耕云司马、范久也大令、金润生茂才招饮,皆辞。
十一日,赴南仓桥及钱督办、余太守、魁太守处辞行,皆未见。汪南陔大令枉顾,金润生送来板鸭一只。赖葆臣大令招饮,辞。沈赓虞太守来趁船,酉刻开轮回沪。
十二日,辰刻抵沪,梅问羹兄弟来拜。得苏冶生去腊二十一日书,得张经甫去腊二十五日书,又得介如弟、嘉言兄书各一。
十三日,章菊农世兄自金陵至。薛贻树大令来拜。作书答经甫。
十四日,答拜章菊农世兄,并邀之小饮。作书答嘉兄。
十五日,诣道辕、总局及粮道船上贺望;拜席春渔、沈赓虞二太守,拜陈荇香、窦甸高二大令。
十六日,节甫叔、三保弟自家乡至沪。得四弟书;作书寄四弟。
十七日,得虎臣兄去岁腊底信,知苏抚奏留折已于二十八日奉旨:台湾差委需人,胡传等着仍遵前旨发往。钦此。作书复虎臣兄,又作书寄四弟。
十八日,宋燕生偕赵铸南、赵颂南过访畅谈,自已至未乃去。作书寄川沙。
十九日,诣总局及道署贺开印。梅豫字镇藩,弟豫枨字问羹。
二十日,开船晋省;将行,得川沙回书。是夜二更后抵省。
二十一日,谒抚台,未见;谒清师及藩、臬二司,见。
二十二日,谒抚台,见。午刻,林质侯太守招饮于牙厘总局,同席为杨敏斋、周子迪、袁含斋、余淡湖四太守、施润甫大令。是夜汪兰陔大令招饮,遇何铁帆于座。
二十三日,清师太夫人再期。拜袁含斋、崔继庭二太守,又访谢笙伯。
二十四日,诣三大宪辕门,禀辞回沪。戌刻开轮;行至弥陀桥,天雨昏黑,复停轮,待月出而后行。
二十五日,午刻抵沪。得四弟书。
二十六日,谒督办,未见。拜提调,又访张逸坨昆季、席春渔太守,皆见。得范荔泉台湾来书。
二十七日,张剑臣、张迪铭过访。得张经甫兄书。是夜程周卿邀饮。
二十八日,嘉言兄、翰香弟自金陵至。拜章庄斋孝廉。作书寄沈韵松。
二十九日,招章庄斋、胡彩庭饮于寓中。作书并以河图寄袁行南。
二月初一日,拜蒋丹如太守,贺陈荇香大令到差,作书寄宋渤牛观察。
初二日,袁含斋太守来拜;代予充总巡者也。朱森伯招饮,辞。作书寄秫侄及岳丈。
初三日,交卸总巡沪各卡差。诣总局谒督办,未见。拜袁太守,未见。午后开船晋省。
初四日,诣三大宪辕门,禀销总巡差,兼叩辞赴台湾,皆见。臬台送楚鲤二尾、板鸭二只、火腿二条、广东茶食二匣。访汪兰陔。
初五日,谒清师叩辞及告行于同寅诸友;回沪。
初六日,辰刻到沪。
初七日,料理移家事务。
初八日,移家属于川沙。是日大风,用轮船拖带过浦,入白莲泾而后行。
初九日,到川沙。赁黄姓宅十二间,每月租钱三千文。
初十日,拜川沙同知倪镜甫司马及沈少韵、黄叔才、朱子山、朱友梅、陆才伯、庄棣花、潘怡田、潘亦甘诸友。
十一日,沈少韵、黄叔才招饮。
十二日,雇船回沪。四弟偕章胥至沪。
十三日,到沪,拜陈荇香大令、袁含斋太守、曹璠溪孝廉。
十四日,拜席春渔太守、张逸垞二尹及黄接三、葛子源。
十五日,访宋燕生及瞿肇生、黄子林。是日下午,驾时轮船到埠。晤金卓人于开文店。得汪兰陔大令书。作书上岳丈。
十六日,毕香如、余君翁来约同行。作书复汪兰陔大令。
十七日,诣道署、总局、机器、海运、货捐、糖捐各局及亲知各处辞行。刘伯符招饮,辞。
十八日,先发行李上驾时轮船。张迪铭世兄来送行。席太守送火腿二条、普洱茶七饼、诗二首;潭少柳太守送点心二种;汪友竹送点心四匣;张逸垞送火腿一、鸭一;张迪铭送火腿、皮蛋;黄子林送火腿一、茶食二种、皮蛋二十枚;范兰堂送火腿、酱鸭各一、皮蛋二十、茶食四匣;程周卿送火腿二只;节甫叔送火腿二只;焕章叔送火腿二只、枣一匣;休开文送五老图二部、笔十枝;苏开文送提良墨二匣、笔二十枝;屯开文送墨八片、笔十枝;叔祖送绍酒一坛;严彤甫送绍酒一坛;善悦弟送茶食四匣;章菊农送火腿一、皮蛋二十、茶食二包;胡彩亭送火腿一只、笋衣一斤、茶食二匣;周宅之送火腿一、瓜子二斤、梅三瓶;章谨斋送虾子(波按:子下疑有脱字)二匣;汪理堂送皮蛋三十、茶食四匣;金允中送火腿一条、一品锅一只;陈荇香送洋点二种。
十九日,巳刻登舟,乃知尚待二十一日开行。因嘉兄、翰弟俟送予行而后回金陵,遂自于舟中待之。舟中无事,作诗答席太守,即步原韵:
万死关头觅一生,神仙有术亦多情。峦烟深处逢坡老,甘露分来饮长卿。誓众可椎金马碎,盟心常似玉壶清,只嫌辜负如椽笔,未勒黎山纪荡平。
因缘不必问三生,聚散如萍却有情。入世岂愁多险阻,知人翻恐负公卿。天风假我一帆便,海水谁澄万里清?试看乡村颁社肉,几人作宰似陈平。
相逢未久去匆匆,惜别愁听雨打蓬。到处羡君云鹤似,此行怜我海鸥同。会从众仙奏绿绮,且纵一叶磨青铜。怅望重洋试回首,何时复与话离衷?
二十日,四弟偕五弟、应文弟持台中电报至,乃抚署催趁驾时渡海者也。
二十一日,四弟偕长婿来船告知夜即赴川沙;嘉言兄偕翰香弟夜趁轮船回金陵;张逸垞、吉门昆季来送行,二弟来船送行。
二十二日,未正开轮。
二十三日,海无大风浪,而船中颇觉眩晕,予不能饮食,卧至夜,大吐酸苦水乃安。
二十四日,辰刻抵小基隆,停船雇小舟上岸。访金沙局提调张经甫兄,适值往龙潭堵分局,不晤。乃以信物托沈载之代收。
姚立人之信物亦交沈收。仍还驾时轮船。戌刻,奉抚署电报,上岸即往至抚署卸装(纯按:堵原稿作垛)。
二十五日,未刻由基隆(波按:隆原稿作笼)。至沪尾(纯按:沪原稿作鲋),船搁浅;历半时许,天渐晚,仍宿于船。
二十六日,辰刻换坐小轮船,并将行李移入小划,以轮船拖之。午刻至台北。城外大雨倾盆而下。入抚署谒抚台及顾廉访,并晤范荔泉;知张经甫亦在署,甚喜。饭后拜沈蓉卿先生及管凌云、邵式如诸君。
二十七日,谒藩台唐薇卿方伯、护道唐赞衮太守、台北府陈仲英太守及翁子文司马、徐子静观察、苏冶生大使,皆见。拜林帮办及淡水县叶曼卿大令,未见。夜作书寄叔祖及四弟、嘉兄,又书寄汪兰陔,又寄汪远堂。
二十八日,顾廉访示以台湾图一部。潘景斋别驾昨日移来同居。
二十九日,阅地图。
三月初一日,己未朔,陈仲英太守来答拜。出访顾月如、吴季海,作书致经甫。
初二日,汪照蓉来拜,胡慎之来拜。
初三日,拜邓大令,见;拜顾月如,未见。
初四日,邵中丞招陪陈仲英太守饮,同席者谢湛清州牧、潘谨斋别驾、邓季垂大令、孙培卿司马。
初五日,张经甫自龙潭堵至,令电信招罗裕熙二尹于威海卫。
初六日,徐子静观察招饮于机器局,同席者谢湛翁、潘瑾翁、邓季翁、范荔泉、王仲良。是夜禀明中丞明日赴龙潭堵金沙局一游;已允诺矣,后改令暂缓。拜孙培卿、方子秉,未遇。荐余君喻于龙潭堵分局。
初七日,拜大科崁(纯按:崁原稿作坎)抚恳委员陈实斋,未遇。
奉(纲按:奉原稿作奏)札赴阿拇坪栋军大营劳军,兼看情形。
初八日,陈实斋来答拜,约定明日同行。禀辞赴大科崁劳军。荔泉兄代借来洋银二十圆。
初九日,黎明即起,出城诣机器局邀陈实斋;闻人云在公泰行。既晤面而苏冶生至。正叙谈间而火车已开,不及赶上,乃候二帮附搭而行。未正至桃仔园换轿;酉初至大科崁,寓于抚垦局陈实斋处。
初十日,辰初由大科崁起程,午刻(水按:刻下应有至字)阿拇坪大营,谒统领各军林荫堂观察,即偕赴夹板山营。是营驻夹板山巅,望呐哮、水流东各营及合吻、加辉均如目前。
十一日,丑刻天下雨。定海中营、栋字左营及栋字正营一哨、右营一哨、台勇一哨、隘勇中营及劲勇合一哨冒雨渡溪进驻合吻。雾中但闻枪炮声、喊呐声,而不能见其战状。天明雾退,生番来扑栋字右营;该营抵御,枪声自晓至申正不绝。番在林中,亦不能察其多寡;我军之枪炮能否毙贼,亦不可知。惟据探报,进合吻者台勇阵亡三人、伤五人,定海中营渡水溺死一人,栋右接仗者阵亡三人,伤数人。盖我军连日攻加辉,贼专力防我由呐哮进加辉,伏守合吻者不多,故我取合吻易为力也。申正随林统领回阿拇山大营。
十二日,辰正由阿拇坪起程回省;午刻至大科崁,晤陈实斋直牧,索饭,饱餐复行。申正至桃仔园,候火轮车。至晚不到,乃赴桃园街,约里许,寻一小客店宿焉。
十三日,巳初趁火轮车;午刻到台北府,入抚署谒顾廉访及邵中丞,面禀前敌军情战状。作书致林荫堂统领。
十四日,谒藩台,见;拜台北府陈仲英太守,未见;拜翁子文司马、钟淡人世兄,未见。贺邓季垂代理嘉义县事。胡慎之来见。作书禀叔祖、寄四弟。
十五日,出城趁火车赴龙潭堵访张经甫;适逢经甫乘火车来省,复偕入城。
十七日,偕张经甫坐火车赴八堵;换轿至暖暖街,晤张剑臣、章锡卿、郑伯珏、黄圃生、郭梅岑。饭毕复行,五里至碇内,又五里至四脚亭(纯按:脚原稿作角),即新拟造房设分局处,又八里,天已昏黑,龙潭堵(波按:黑字下疑脱宿字)。
十八日,偕经甫沿石碇溪而上,行四里至瑞芳店(纯按:芳店原稿作馨应)。过溪而南,四里至苎子潭,又五里至半林庄。过溪而北,复东行二里至九芎桥,再卜里即三貂岭。后由溪北沿岸行而回龙潭堵。
十九日,偕经甫乘船,下石碇溪至暖暖街;饭毕,复至八堵,乘火车回台北。
二十日,贺顾廉访署藩司。将夜,顾公招饮,至二更而回。
二十一日,同官设席于考棚,为唐方伯饯行。拜林荫堂统领;诣各处辞行。
二十二日,领薪水三月,计洋银三百圆。作书禀清师;寄四弟、嘉兄。匆匆检行李,乘小轮船至沪尾,上飞捷轮船。
二十三日,随邵中丞乘飞捷轮船开赴台南;同行为管凌云直牧、汪南陔大令、俞东山大令、尹蕙庵、疏禹门茂才、蒋少颖明经、邓季垂大令。接到四弟信一、汪远堂信一、叔祖信一。
二十四日,申刻抵安平口。
二十五日,黎明上岸,入试院。午后辞中丞及诸同人,移居安平县姚西牧大令署内;其侄少荪兄出见。中丞岁试台南及台湾二府,予奉委巡阅各营也。拜台南府包哲生太守,见。
二十六日,谒台湾镇万、署台湾道唐,皆见。管带武毅营游击邓君春林及管带左翼练兵陈馨远副戎皆来见。是日巳正地震,房屋摇曳有声,约二刻乃定;午初复微震。拜邓季垂,未遇。奉到查各县监狱札。申刻出城,拜镇海中军副营管带官刘际周游戎;至靖海中军正营拜帮带万棣花守备,晤万军门,即居于营中。作书托安平县封寄张经甫。
二十七日,点靖海中军正副二营勇丁;中军总巡官曾广照,字兰亭。
二十八日,阅安平炮台。拜管带炮勇官柯月坡守备,点名打靶;炮目中靶八成以上,炮勇中靶五成以上,中三枪者十五人。
二十九日,阅镇海中军正副二营合操。
三十日,阅正副二营勇丁各三百名;打靶,正营全中者一百四十六名,副营全中者一百三十九名。
四月初一日,阅左翼练军二哨;操阵打枪,全中者四十四名。计安平界内防营巡阅已竣;作书致管凌云直牧,托其转禀大帅。拜胡次樵别驾、朱条园太守。
初二日,申报查阅镇海中军正副二营及安平炮队左翼练兵情形;计打靶全中勇丁共三百四十四名,每名赏银一二钱,共给银六十八两八钱。拟赴凤山及台东,于台南支应局领洋银一百两。
初三日,趁小轮船赴旃后炮台。轮船,万军门所雇,计洋十五元。午正至靖海前军右营,晤管带马锦堂(水按:据下文马疑当作万)
协镇;午后点名。王峻之大令来拜。
初四日,阅操。午刻陈子岳大令来拜。午后校靶;中三枪者九十一人,每人赏洋钱二钱,共计拾八两贰钱。旃后新关税务司费理司、领事额必廉。此营只操小四排。
初五日,阅演放大炮。拜陈子岳、王峻之二大令,皆见。辞万锦堂参戎。乘小舟行五里登岸;又行十里至凤山县城,入署拜李丽川大令。李,黟县人;叙乡情甚亲切。其刑名李笠人,苏州人,同趁驾时渡海,本舟中相识者。午后查监狱;计监犯九名、押犯十八名。左翼练军后哨昨已至旂后。点毕,哨官张广荫来见;城中及城外无安靶处,遂免打靶。
初六日,辰刻雇轿夫三名,六元,挑夫二名,三元四钱,起程赴恒春。行三十里至东港,止于顺源栈。主人陈北学孝廉,凤山巨富,栈司事邱姓字世德。东港驻有台南防军副营右哨三、四、八队。点名打靶;中二枪者二人,中一枪者九人而已。哨官张德明,千总也。作书托凤山县李代寄上海交茂春店转交四弟,并寄虎兄。
初七日,沿海行三十里至枋寮,而舆夫、挑夫疲乏求止。该处客店小,秽气薰人;适保甲董事林克中至,留于其家。家设旂后抽厘分局,司事王廷扬亦徽人,遂止焉。赏林姓厨子洋一元。
初八日,行十五里至南势湖,南番屯军后哨七队所驻处也。
正哨肖官林锡铭,即林克中之弟。点名毕,又行十里至狮头山,副哨官刘志坤带三队驻此。该哨三、四、五队驻南势湖,一、二、六队驻狮头山,七队驻崩山头。又行五里至枫港汛,止于该汛营房。汛官宋姓赴恒春,未遇;汛房木虱多,夜咬人,达旦不能寐。赏汛兵洋一元。
初九日,由枫港南行,路甚崎岖,约二十里至尖山头。是处恒春隘勇一队、二队二棚驻防,副哨长张举祥所带。又三里至水坑,正哨官郭清臣管带五队、七队、八队隘勇驻此。又二里至海口,四队所驻。又东三里曰统埔,六队所驻。其第三队为番勇,虚无其人焉。又五里至车城汛,有汛官及乡董王姓鸣风来迎。又十里至饮和亭。又五里至恒春县;游击张士香(字养吾)、知县高晋翰(字凤池)皆见;住县署。刑席李彦士,浙人也。
初十日,查阅县狱,男犯三、女犯一人而已。拜营哨及典史各官,申报凤、恒山外各防情形。
十一日,起程回枫港,赏汛兵洋一元。
十二日,由枫港至凤山之枋寮,折而西过水底寮;行十二里,至三条仑石营盘。是处留甘肃补用总兵江云山(原注:字如甸),管带南路屯兵前、左二哨,自带亲兵二队、左哨第七队驻此。恒春夫价七元,挑夫三元四钱。
十三日,由石营盘起程上岭,东南行约十五里,又东至归化门,左哨五大棚驻此。又十里至六仪社,左哨三、四棚驻此。又南行七里至大树前,左哨一、二棚驻此。
十四日,朝东行十五里至大树林,前哨一、二、三棚驻此。
又东下岭十八里至出水坡,前哨四、五、六棚驻此。又东下岭七里至溪底,前哨七、八棚驻此。以上二哨打靶共中百二十七枪。
内中三枪者七名,各赏洋一元;中二枪者十九名,各赏洋半元。
十五日,由溪底行十五里,至巴朗(水按:巴朗后文多作巴塱)卫;江如典总戎送至此。折而北,沿海行二十里至大得吉,又十二里至虷子仑,又八里至大麻里,皆埤南屯军一哨分驻处也。巴朗卫之南即阿郎壹溪牡丹湾,恒春所辖番地也。该哨打靶中三枪者七人,中二枪者十二人,共赏洋十三元;计共中靶七十七枪。
十六日,巳刻至知本社,又二十里未刻至台东州,止于镇海后军中营中。提督张月楼军门及台东州吕耀如大令迎于郊,以予代抚军阅操也。谢不敢当。
台东每岁五月大雨;山水涨,行人阻绝,文报不通。自州至花莲港尚有六日程,往返极速亦须十有二日。商之张军门:恐迟则雨下,先点名阅操;明日即起程赴花莲港,俟回而后校枪靶及点安抚军也。
十七日,行三十里,午正至鹿寮,镇海后军前营后哨一、二、三、四队驻此。
十八日,行十八里至雷公河,又十七里至新开园,镇海后军前营亲兵、前、左三哨驻此。午正大雨,至晚不止。恐河水涨,仅点名而行,俟回来校靶;且有右哨成广澳者,亦将调至此点名也。此一带皆平埔番。
十九日,行六里至大陂庄。埤南溪水自此出山南流,至埤南之东入海;过此陂则溪水皆北流,入秀姑峦大港,至水尾入海矣。由大陂北八里至公埔庄,又五里至吕坑,又十一里至大庄。
光绪十四年平埔番之变,由此庄而起;今颇畏威安分。又十二里至璞石阁,是处后军右营后哨五、六、七、八队所驻防。哨长刘得胜,湖北人。是处亦因天雨未能校靶。此一带皆平埔番所居。
二十日,北行十里日周塱庄,又十里曰跌街,又十里曰水尾;有河曰大港,秀姑峦各山山溪之水南北流会于此,东流六十里入海。其入海之口可泊民船。前此百石小舟亦可至水尾;自经光绪十四年之乱,水尾营房、民房均毁,无一存者,港亦遂塞。今水尾只有居民四、五家,皆粤人也。又北十二里至拔子庄,后山海防屯兵二哨驻此。管带守备邱焕庭(原注:印炳章),福建长汀人,既至此,恐天雨,急点名,甫毕即校靶;未阅十人而大雨至,乃罢。是处居民约:百余人,所辖番人约二千余人,所谓阿眉番也。设抚垦局一,每季需抚费一千二百余两,所抚番社约七十余处。
二十一日,北行十八里至大巴塱,镇海后军右营前哨一队驻此。又十二里至鹿阶鼻,前哨二、三、四队驻此。又十五里至象鼻子,前哨五、六、七队驻此。
二十二日,行十五里至吴全城,左哨五、六、七、八队驻此。又十五里过木瓜河至花莲,管带后军左营都司张升桂(原注:字聘三),以亲兵及右哨并后哨五、六、七、八队为一垒,又后哨一、二、三、四队别为一垒,同驻此。其东即海口,其左哨一、二、三、四队驻加礼宛者亦调于此。午后大雨下,至申正雨小停,乃点名,将毕而雨复大一下。吴全城四队中三枪者一,中二枪者六。
二十三日,黎明校阅左营枪靶;能中三枪者只二人,中二枪者只一二十人,统共中三百五十六枪。午初起程,回行原路,三十里至象鼻嘴,趁水未涨,急渡过木瓜河之险也。
二十四日,回抵拔子庄。校海防、屯军二哨枪靶;中三者六,中二者二十一,统计中百六十六枪。
二十五日,回抵璞石阁,点驻成广澳右哨勇名兼校靶。
二十六日,回抵新开园,校前营亲兵前哨、左哨枪靶;该营前门中三者十,中二者三十一,后门中三者十,统共中四百二十枪。
二十七日,过雷公大河,水大及脐。
二十八日,探闻白石口水尤大,乃于摆那摆之上过河,绕入山迂二十里而回埤,阅中营靶未毕而天雨。吕耀翁招饮。
二十九日,补阅中营后哨枪靶;中三者十三,中二者七十四,皆前门,赏五十圆;又后门中三者十,赏三圆;安抚军中三者二,中二者七,赏五元半。具文报查后山竣。张茂病。
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至大麻里;溪水大,几不得过。
初二日,回抵溪底。
初三日,回抵大树前。是(纯按:是原稿作皆)日遇雨。
初四日(纲按:四原稿作三),抵三条仑;午后亦雨。作书寄范荔泉兄。
初五日,江如典总戎留予于营中过节。得闲作书寄四弟、嘉兄、翰弟、叔祖及唐太守,托凤山县李丽川大令寄沪。
初六日,由三条仑沿山北行二十里至双溪口,台南防军五、六、七、八队驻此。中二枪者五,赏银二元五钱。又北行十五里至潮州庄,副右哨二队,一队驻此。五、六、七队之驻万丹者,亦集调于此。中三者四,中二者二,赏六元。
初七日,东北行三十五里至隘寮,统领台南防军总兵自领中哨、后哨驻此,赏四十八元。
初八日,西行二十里至阿猴,副左哨驻此,赏四元。一、二、三队驻阿里港,四、五、六队驻阿猴。七、八队驻安平之番薯寮(纯按:薯原稿作署),隔溪水不能至。
初九日,行十里过下淡水溪至埂子寮;又行二十里至凤山县,补阅左翼练兵后哨打靶。未毕而万锦堂至,李冠英总戎本送予来此,同饮于李丽川大令署中。
后哨用后门枪打靶;中三者二十一人,赏银五两二钱。
李(丽川)送《九朝东华录》一部、(黟县俞正燮)《癸巳类稿》一部、罗愿《新安志》一部。
初十日,行二十里至楠子坑;又二十里至阿公店,查阅左翼练军中哨三、四、五、七队打靶。用来复枪;中三者七,中二者十一,赏银十二元五角。
十一日,回抵安平县,住县署。具稿四次申报。夫价五元。
十二日,谒镇台万、道台唐、台南包哲生太守、厘局朱调元太守、营官刘际周、帮带万棣花,皆见。拜胡思樵,未见。领洋银二百两。作书寄四弟。
十三日,起程北赴中路;过湾里街曾文溪,阅左翼左哨三棚。至茅港。店钱洋一元八钱。
十四日,行六十里至嘉义县;拜邓季垂大令、游击王定元。
夫四名,价五圆,百零五里。
十五日,阅武毅右军右营;中靶三枪者三十八人,赏七两六钱。接察看彰化地方情形札。
十六日,具稿五次申报。雇夫往云林,价三元,七十五里。
十七日,出北门行十三里至打猫街,又七里至大莆林,又十里至他里雾,又东十五里至斗六门,补点邓营左哨一队。
十八日,东北行十里至九芎之德安桥,又十五里至云林县,大雨下。县令谢寿昌他出;止于刘哨官荣华寓中。栋字副营前哨六、七、八队驻此。中路屯军四、五、六、七、八队亦驻此。哨官刘得云所带栋副前二队驻清水沟云至集。夫价一元一钱。
十九日,由云林县起程,东北行八里至尾寮底,又五里至水寮,又五里至田寮,过浊水溪,上岭又下岭,计七里至集集街。
管带栋字副营总兵余保元领中哨一、二、四、五、六队及左哨一、四、六、八队驻此。余字初开,湖南浏阳人也。点名毕,询知无地可设靶,故未校枪。其前哨六、七、八队驻云林县,二队驻清水沟,亦云界也。下午管带中路屯兵营守备余步青来见,余字云传,湖南平江人。
二十日,佘营文案王君镕川闻水沙连之胜,偕余行。十里至风谾口,又十里至土地公安岭。此一带有小堡十二、小营一,中路屯兵所驻也。又十里至头社,又十里至水社,即水沙连。借寓湖边方秀才家,而雨亦随至。坐一时许,雨霁,出步湖边。湖长约五里,宽约二里;中有一小山,曰珠子山;水澄碧如镜。惜珠子山之西南二面大半淤而成田,不甚宽阔,稍不惬人意。然群山之巅有此大湖,洵异境也。
二十一日,黎明而起,别王君镕川就道。五里至猫兰社,又五里至审鹿,即新城,又十里至白叶岭,又下岭十里至埔里厅城。止于厅署。
北路协镇滕副将国春字清臣,署埔里通判汪司马应泰字辅臣。滕君见面,即询:“查点屯兵人数,将历其驻防之堡而点之耶?亦将调至一处而点之耶?”余答以“驻风谾口及白叶山等处,余来时已历其堡而点其名;各处无枪靶,未能校枪。若遍历别处,亦无不可。但予奉札巡阅,此屯兵不能操阵,又不校枪,似乎不可。似须调二三哨至城阅之”。滕曰:“如兵奉调来城,而堡为番所焚,此处分将准任?”予曰:“君系地方官,此屯兵归君节制;堡被番焚,君之咎也。君不自任,谁为君任?”滕云:“因调失堡,似乎与平日不同。”予曰:“予本欲君调集于城,以便详悉点阅。今君以堡恐失为言,予亦不问君调与不调!但予奉札点名阅操;有兵则点,能操则阅。君不调则余去矣。予不受君挟制,亦不为君任咎也!”汪君见余二人言语不合,力为排解。滕顾余步青曰:“听子调与不调!”予亦顾余曰:“子受上台节制;上台无文札,子何敢调!”滕不得已,商之于汪。汪曰:“屯兵营一切事务,向由营官主持。君虽名为节制,实不与闻军政。今日何故强为人出头?既已冒昧出头,只好速下札文,令调齐以待点阅耳。”(纲注:令字原稿作今)滕应允而去。既复来商,调集于蜈蚣仑。予亦允之。
二十二日,黎明,偕汪君及滕副将赴蜈蚣仑。地在城东约五里,番人出(纲按:出字下似遗入字)之总口也。点名竣,即令校靶。未竣,而大雨倾盆下。其分驻云林县境西螺、涂库、麦寮之四队亦调至;挨册中排列名次而点之,皆能应答。随于册挑唱一名,则彼此相顾而不能应;连挑三次皆然,显系临点雇人顶冒。查云林距埔里九十里,营官鞭长莫及,弊由哨官千总刘得云所弄无疑矣。是夜,滕副将招予及汪君饮于其署中;予本不欲赴,因昨日言太激切,姑往饮以解之。管带栋字隘勇副营傅把总德生亦来见。傅字光华,湖南新化人。大雨达旦乃止。屯兵打靶,中三枪者只一名,中二枪者只十名,共赏洋银六圆。
二十三日,黎明起程出城。约二里许而大雨复下,遂冒雨行十五里,过小埔里、三条仑而至大坪顶。顶之东为中路屯兵分防地段,顶之西为栋隘副营分防地段,东西防堡相距约半里。至顶而雨小霁,按查隘勇,即其堡点名。下岭过松柏仑至北港溪,傅把总自领二队驻此。甫至营设靶将校,而大雨又至,乃罢。
二十四日,大雨自朝至暮不止。溪水陡涨,阻而不能行,乃具文申报查阅斗六、云林、集集街、埔里各处防军情形。
询傅把总以御番切要之策。答曰:“杀尽通事,禁与番通,番自服矣。盖番人所用刀枪子药,皆通事者得贿而给之也。”予闻其言,叹其有识。
埔里所属有南番,有北番。南番归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出,则军民争杀之;即官欲招抚,民亦不从,盖恐既抚之后,不能禁其出入,道路为所熟悉,不能复制也。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官示禁,而民亦不从也。
二十五日,由北港溪起程,折而北,五里曰三飧埔。又五里曰水长流,溪不甚(纲按:甚字下似遗大字),水甚涨而溜急,不能涉。是日,溪南所查点各堡中哨、右哨之勇皆令随至,拟过溪校靶。左哨亦集于溪南以待。乃令两岸偕作垒石为矼,伐木为梁。未成,而大坪顶之西堡报卯刻生番出草,杀行路一人,取其首而去;遂令溪北之勇皆各归防。至午,桥成,过溪查点左哨兼校靶;赏用前门枪中者洋银十二圆五角,赏用后门枪中者银六钱。复行二十里,宿于三只寮。闻此处地最高,遂登绝高山巅,西望台湾、彰化及大甲、二林等港以至于海,东望埔里及以东番社各山,皆无有高于此者。瞄东山尚有雾,不能见海。中路为全台最宽之处,若以鸟道取直计之,恐不满二百里也。
由埔里蜈蚣仑而东,二十余里曰拔仔烟社,男女约四十余口又东三十余里曰巴兰社,男女约六百余口。由巴兰而南五十余里曰万社,由巴兰而东六十余里曰雾社,男女各约二三百口。由巴兰而东北五十余里曰哦哦社,男女五十余口。又东北八十余里曰斗捷社,男约一千六百余口,女约一千五百余口。又北百余里曰多老格社,男约一千八百余口,女约一千五百余口。又北百余里曰合骨社,男约一千五百余口,女约一千二三百口。又五十余里曰眉毛纳社,男女不满二百口。又北六十余里曰白毛社,男女共约二百口。又北十里曰里笼社,男女约二百二三十口。埔里之北港,源出诸社山中,故俗统名之曰北港番。现惟眉毛纳、白毛等社已受抚;余皆野番,时出杀人。
埔里屯兵,原选归化番人,各给以地,使之屯垦;始于光绪十二年冬,至十三年二月成军。每一屯丁,按年只给洋银八元。
自十四年以后,乃改今制,每名月给洋银四元。
闰六月初三、初四日,随道宪顾赴基隆查阅铭字三营。又于初六、初七日,随赴沪尾查阅定海前、中二营炮队二哨;由道宪给发炮台及营勇奖赏,兼雇小轮船往返水脚费,共计洋银八十三元。
十六日,遣镇海中军借用亲兵四名回营,每名赏给洋银六元,共计二十四元。
二十八日,由台北趁火车赴基隆,搭飞捷轮船往澎湖。火车、轿夫、挑夫、渡船,共计洋银三元三角八分。
七月初一日,随飞捷赴台南。
初七日,回抵沪尾。赏飞捷厨房及雇渡船、趁小轮船、轿夫、挑夫,共计洋银八元二角。
十四日,由台北雇轿夫四名、挑夫二名赴三角涌,每夫一名,每日洋银四角。
十五日,赴双溪口。
十六日,回抵公馆仑;遇台风。
十七日,由隘路折回三角涌;共四日,每日夫价洋银二元四角,又十六日宿双溪口抚垦局,赏厨房洋银二元,共计洋银十一元六角。
十八日,由隘路经白石脚、青寮、五结、大窝以达水流东,复由夹板山隘路赴阿拇坪;因路崎岖甚,加夫二名,共八名,每名洋四角,共计洋银三元二角。
二十日,由阿拇坪赴马武督;夫八名,每名四角。
二十一日,赴五指山;计山路六十五里,夫八名,每名洋银六角,共计洋银八元。
二十三日,由五指山回抵中坜;计程六十五里,夫八名,每名洋银六角,是夜宿火车票房,赏厨夫洋一元,共计洋银五元六角。
二十四日,由中坜趁火车回台北。五人,行李二挑,轿一顶,车价洋银一元七角六分;进城挑夫、轿夫力钱洋银三角;又此次在途共过渡七次,每次赏渡船一角,共七角:共计二元七角六分。
三十日,赴沪尾勘估营房工程。
八月初二日,回台北;轮舶、轿夫、挑力,共计洋银一元一角。
初七日,由台趁火车赴水返脚。五人,行李二挑,轿一顶,车价洋银八角八分;挑力一角二分,由水返脚雇轿夫四名、挑夫二名赴基隆,夫价洋银二元四角,共计三元四角。由基隆厅代雇夫六名赴宜兰;计程二站半,每站每夫洋银七角,共计洋银十四元五角。是夜宿瑞芳店金沙厘局,赏厨夫洋二元。
初八日,至双溪店饭,洋一元。
初九日,至头围店饭,洋一元。
十一日,由宜兰赴苏澳,计四十五里。由宜兰遣铭军护送亲兵四名回营,给路费二元。
十二日,回宜兰。赏苏澳定海中军左营勇丁用后门枪校靶能中三枪者八名,洋银一两六钱,合计洋银二元二角二分二厘。
十三日,赴以哩沙一带巡查。
十四日,复回宜兰。夫六名,每日每夫洋银四角五分,共四日,共计夫洋银十元八角。
十六日,由宜兰县代雇夫六名,回水返脚;每夫洋银二元一角,共计洋银十二元六角。此次往返共过渡八次,每次渡船一角,共计八角。
十八日,由瑞芳店遣赖营护送亲兵四名回营,给路费洋银二元。
十九日,由水返脚趁火车回台北。五人,行李二挑,轿一顶,车价洋八角八分;进城挑夫、轿夫五名,贰角五分,共计洋银一元一角三分。
卷二
光绪十八年(1892年)九月初一至光绪十九年(1893年)四月十九日光绪十八年壬辰,秋九月初一日,上辕销假;禀谢奉委提调台盐务总局兼办安嘉总馆。谒唐方伯;蒙谕知盐务积弊颇详。
初二日,访张经甫、苏冶生于机器局。作书寄叔祖及洋银二百圆,由协顺昌兑汇于沪;又书嘱秬、秠二儿;又书嘉兄。
初三日,闻飞捷轮船已由福州抵沪尾,将趁赴台南,遂叩谒各人宪禀辞,兼告行于同寅及知交。是夜,王蔀畇孝廉、范荔泉广文、管凌云直牧、苏逵九二尹招饮于管君寓中。席中遇同乡新选石埭训导吴佐卿(即梦元)广文,泾县人也。王君作大江东去一阕赠行:
海天苍莽,送君行何处,蛮烟如织。试问离愁添几许,难信楼船装得。千里寒潮,一尊浊酒,也抵阳关别。丽谯霜柝,数声凄和长笛!从此帽影鞭丝,销魂无限,赤嵌桥边月。我欲平分红豆种,好探春风消息。采石豪吟,秦淮飞渡,重见应相惜。绿波还照,旧时双鬓华发。
初四日,检点故仆张茂所遗衣服箱笼及洋银六十元,作书托叔祖于沪,访山东便船,寄交其父张福来。张茂者,予友黄镜清二尹之旧仆也。予于光绪丁亥初夏,遇黄君于粤东巡抚署。戊子秋,予应吴清卿师调赴汴,于役河工。是冬,茂亦随黄君至汴。庚寅春,师以忧去位,回苏州守制;黄君赴淮安,而荐茂于天津。二月,予入京引见,茂附予舟至天津别去。四月予出京,复遇茂于天津。茂客居无所托,赀斧已罄,凄惶甚。予悯之,携回江苏。为予服役颇勤慎。壬辰二月,予奉旨赴台湾,茂相随渡海。从予巡台南,逾岭赴后山直抵花莲港,回至埤南而病。舆至台南,寄养于镇海中军正营。而予独赴中路巡阅以达台北。闰六月二十日,茂亦至台北,而病尚未愈。二十八日,予奉檄巡阅澎,乃令移寓于官医局以就医。七月初二日茂卒;而予尚未归也。初予将赴澎,恐茂病不起,先托友人范君荔泉不时遣人于官医局善视之。及卒,购衣棺殓而葬于台北北门外铁路旁。皆范君力也。予于初七日始回台北;检其遗匣,得其家书,乃知茂名梦麟,亦名茂林,其父张福来,系山东青州诸县城西门外十五里黑龙沟人。茂在江苏所寄家信,均由上海大东门外吴家衖东来栈内寄山东客带去,故将所遗之物先寄于上海,访诸东来栈,冀遇便交其父。其葬于台北墓前石碑,仍刻山东青州淄川张茂,以立碑时尚不知其为诸城人也。
初五日,苏冶生设饯招饮。归后乘酒兴填词和孝廉赠别元唱:华严世界,任凭我踏遍云山千叠。瘴雾蛮烟,笼不住猛虎磨牙吮血。试问当年,英雄几辈,学班超探穴?寒光射斗,看来辜负长铗。只当竹杖芒鞋,寻常游览,吟弄风和月。圆峤、方壶都在望,无奈海天空阔。浪拍澎湖,秋涵鹿耳,应笑重来客。那堪骊唱,正逢重九时节。
初六日,斯美轮船由沪至台北,得四弟八月十八日书,知其因妇病已由芜湖驰归。得嘉言兄书,知其已于二十五日抵沪,而朗山侄来与同去。又得章仙舫婿书。即作书寄复嘉兄并嘱秬、秠二儿及婿,兼检皮衣寄川沙,以台南天气冬暖,不需穿皮衣也。
又得虎臣兄书,即复;并寄《台湾图说》一部以遗邵班卿。
吴佐卿广文持诗来赠别:
班马图中识面迟,叨陪陈座见芝眉。不嫌文字交偏浅,即此天涯遇亦奇。尘世谁知吾道重,素心雅与古人期。从今揖别云泥隔,空向西风唱柳枝!
即步原韵答之,兼贺新选石埭训导之喜。
壮不如人悔已迟,老来安肯负须眉。冯驩岂是无能客?
王适何妨自诩奇?慨我飘蓬无定处,羡君衣锦有归期。明年秋到江南日,更折蟾宫桂一枝。
初七日,复作书以英银四十圆寄沪,仍托协顺昌汇兑。
初八日,检行装。午后访经甫。作书寄汪铁舫于彰化。
初九日,倚疏星淡月咏雁(纲按:此词上半阕中有数语在原稿之旁并有改作,但改作之后却两存之,纲此处照原稿抄):
横空掠影,似天半云霞,翱翔无定。露重风寒,夜久浑忘秋冷。当年沙漠孤臣泪,痛穹庐节旄都尽。关河万里,宵征肃肃,凭君传信。借长笛声吹入暝,羡飞到衡阳,平沙栖稳。蘋末鸥盟,应问几时重整?江空夜静哀鸣否?恐孤舟渔梦惊醒。月明欲堕,芦花正白,不胜愁听!
王蔀畇孝廉、范荔泉广文、张经甫别驾见之,皆以前半阕笔意太平庸。复改二语,亦未惬意也。
初十日,中丞传见,即禀辞起程。经甫、荔泉、冶生三兄送登小轮舟。候潮搁浅,至晚乃抵沪尾,登飞捷轮船拜管驾林锦堂副将。
十一日,酉初开行。在舟无事,复改前调寄荔泉诸君:横空掠影,想如此清高,是何行迳?为甚关山万里带来秋信?书空有字无人识,只寒潭尚残留印。莫言曾见,黄沙白草,边外风景。纵玉笛声吹入暝,说飞过衡阳,平沙栖稳。江上鸥盟,应问几时重整?潮寒夜静相呜咽,怕孤舟渔梦惊醒。月明欲堕,芦花似雪,不胜悲听!
十二日,申初抵安平。登岸拜苏赓华(名汝灼),雇小舟载行李至镜清桥。入镇海中军副营,为刘际周统领寄语营员办米装飞捷运基隆铭军。发行李入城。谒臬道宪顾缉庭方伯。拜台南盐务提调王云轩大令(即懋官);即居于总局。文案委员梁调昌(宇尧)、支应委员王廷忠(良弼)来见。
十三日,谒臬道宪。拜刑、钱张翰伯先生及李少帆兄、账房邹仙洲先生、书启潘墅卿、沈昂青、教读苏履生及顾聪生少爷。
拜台南府唐铧之观察、支应局包哲生太守、安平县姚西牧大令、厘局朱调元太守、电报局疏禹门司马;皆见。本局核册司事张启祥、总馆文案熊兰舫、管引方(耕三)皆来见。是夜王云翁招饮。
十四日,包、朱、姚诸公来答拜。疏禹门司马来谈。台南押送委员刘光(字萃青)、本局发运委员鲍友伦(字叙五)、支应局委员王仁寿(字蓉溪)、陈凤溪(字翥伯)、军械所委员李品芳(字印侯)、县幕敖鸿诉(字树春)、翁宝善(字佑民)、场员何棠(字劲臣)(水按:此处似应有“[皆]来见”二[三]字。下文类似处不复注)。谒道台。
十五日,谒臬道宪贺望。唐观察招饮。
十六日,接办台南盐务提调兼安嘉总馆。姚西牧大令招饮。
十七日,出诣各处谢步。斗六涂库馆委员何伟南(字芝生)、新街岭后代办司事冯庭芝(字华三)、保甲委员陈师藩(字子厚)、姚榕(字恂卿)、道辕巡捕董国桢(字盖臣)、吴俊元(字镜初)、欧阳驹(字献廷)、王滋圃(字心田)、吴斌(字友廷)、卢绪(字承卿)、蔡常庆(字信卿)、杨鸿猷(字伟人)、叶渭泉协镇(永辉)、杨馨远协镇(德芳)、杨英臣参将(连珍)、周焕堂协戎(占标)。接鹿总馆吴回电:王功各港无驳船;请统运冲西交卸,驳船已备。谒臬道宪,议定南盐五干石先运中路于冲西交卸。即作书关会飞捷管驾林锦堂协镇及押运委员刘萃青。
包太守来谈。谒道台。
十八日,何芝生来辞赴斗六。作书寄范荔泉、张经甫。又书寄后海吾管带、林仲涟大令。又作书禀叔祖,寄四弟、嘉兄、秬儿、仙舫婿及汪上锦、章菊农、胡涌泉各一,总封由全泰成局送沪。又作书寄范荔泉。刘萃青辞行。
十九日,凤山总馆委员胡次樵司马来拜。得凤山李丽川书。
台南盐务全年收支款目(波按:总数大多不符)。
收款:
安、嘉二属全年共销盐七万七千石零,应缴正溢课银九万五千元零(按各馆分数详核应共九万九千五百三十二元)。
凤属全年共销盐四万二千石零,应缴正溢课银四万九千六百元零。
澎湖全年共销盐一万二千石,应缴正溢课银一万零四百元。
恒春全年共销盐一千二百石,应缴正溢课银一千二百元。
以上总共销盐十三万二千石零,应缴正溢课银十五万六千元零。
支款:(纲注:抄本“京官二干五百两”,“恒春县四千六百两”及“配运彰、淡盐石驳工一千四百五十三元”句原稿均有“”符号,未知何意,仍予注明。)
津贴:督宪四千两,京官二千五百两,道宪一万二千两,台南府一万两,台东州七千两,澎湖镇三千两,澎湖厅二千两,恒春营五百四十两,恒春县四千六百两,各佐杂三千元:每年应支津贴银七万元。
局费:薪粮每月二百三十元,伙食每月三十元,书办工食每月六十八元,油烛纸张什用每月三十五元,外节赏三次五百十元:每月应支银三百六十三元,每年应支银五千元。
拨款:义塾经费二千一百元,洋医二百元,道辕胥役一千元,冬防费一千元,又澎湖育婴堂、化善所经费二千元:每年应支银七千元。
杂支:台南府抄封馆租一千五百五十元,配运彰、淡盐石驳工—千四百五十元:每年应支银三千元。
场费:五场员勇并巡私薪粮七千元,三厂薪粮五千元:每年应支银一万二千元。
晒工:五场每年应晒盐二十一、二万石:每年应支银三万四千元。
以上每年总共应支银十三万一千元零。每年应余二万五千八百元,内除每年拨解盐道闲款银一万五千两,伸六八番银二万二千零五十余元,仅余三千七百余元。
二十日,出答杨英臣参戎、胡次樵司马拜。作书寄嘉义令邓季垂大令、张月楼军门各一。埔北缉私委员都司李懋荣(字华堂)、濑东场务委员巡检梁瑞(字寿生)。沈昂青来谈。渴道台。
二十一日,作书寄李丽川大令。胡次樵、疏禹门来谈。谒道台。洲北场委员从九胡元忠(字庶村)、内田缉私千总赖朝栋(字孟榕)、蚶寮总巡兼督埔北、内田缉私副将姚逢魁(字树棠)。
乾隆五十七年冬十月,广东巡抚郭世勋等奏:据洋商蔡世文等禀,有英占利国夷人波朗亚、晚质亚等来广,禀称该国王因前年人皇帝八旬万寿,未及祝叩,今遣使臣马嘎尔呢等进贡,由海道至天津赴京等语,高宗纯皇帝允之。五十八年秋八月庚午,上御万园大幄次,命英吉利正使臣马嘎尔呢、副使臣斯当东等入觐。即有求准该国派一人居住京城及准将来该国货船或到浙江宁波珠山及天津、广东地方收泊交易,并于京城另立一行收贮货物发卖等事;又求近珠山地方小海岛一处,容商人停歇以便收存货物,附近广东省城小地方一处居住。均敕不准行。其时我中国正当极盛之时,方东平台湾,南定安南,服缅甸,西入廓尔喀,武功震叠,无远弗届,方以“十全”自诩,而海外僻处之岛夷英吉利已阴怀窥伺,拟入我京城及天津、宁波、广东等处互市,于我内地行天主教。其后至道光中,而英难果作。至咸丰十年,遂入我京都,毁我圆明园。不但乾隆末年之所求而未许者一一要我以必从,且轮船市埠几遍于沿海沿江各口岸,教堂几遍于十八行省。法兰西、米利坚、俄罗斯、布鲁社大小各国,接踵联樯,环我四境。至今日而洋患益深且切矣。古帝王忧盛危明,持盈保泰,无时不然。不自满假,有由来矣。
二十二日,饶禹甸,旌德人,由安平海关银号来拜。包太守来谈。沈昂青来谈。得袁行南四月中漠河来书。
二十三日,谒臬道宪。移居于局头门内前进西房。得邓季垂大令书。
二十四日,入道署访苏履生、沈昂青。李少帆过访。
二十五日,得刘屏藩大令、吴鼎卿大令书各一。李冠英总镇来拜。杨伟人来书一。邵仙洲、苏履生枉顾。得陈子岳司马书一。
二十六日,谒臬道宪。沈昂青来谈。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二十七日,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复陈子岳司马、杨伟人二尹。
二十八日,包哲臣太守、凌英士司马、陈友定参将、嘉城馆委员从九欧阳春亭来拜。谒臬道宪。得李笠人书。作书寄邵班卿(适按:寄邵书已附载上卷之末)。
二十九日,答拜李冠英总镇,未见;陈友定参将,见;凌司马,未见。作书答李笠人、胡次樵。
十月初一日,奉臬道宪派令火神庙、文昌宫、延平王庙三处行香。谒臬道宪。施韵篁、雷子明来见;董巡捕来见。作家书禀叔祖,寄嘉兄嘱秬、秠二儿。又书致席春渔太守。得顾月翁书、吴鼎卿书。
初二日,本局支应委员黄云孙(印杜)到局。作书答月翁及吴鼎卿大令。朱苕园太守枉顾。
初三日,臬道宪寿辰。
初四日,出拜安平县姚、府经历涂、黄云孙。作书复袁行南太守。谒道宪。得胡慎之书;即作答。得凤山李丽川大令书。
初五日,朱苕园太守枉顾;包哲臣太守枉顾。
初六日,诣西门外风神庙,公祭前恒春县令高鸿池明府。
初七日,包哲臣太守、疏禹门司马、施韵篁山长枉顾。作书致张经甫、范荔泉二同门。
初八日,谒道宪。为包哲臣太守、王云轩大令、梁宇尧巡检饯行、黄云孙洗尘,兼请疏禹门司马、王良弼、熊兰舫作陪。
初九日,作书上湖南巡抚吴清卿师。得范荔泉书一。
初十日,恭逢皇太后万寿。臬道宪传见,谕以现奉邵中丞函称:现办海防保案,拟列予名;询以愿得何项升阶。对以此案须保在台年分较久人员;新来若予辈,厕名其间,恐滋物议。请代辞之。
河东盐池,自唐迄今,外设禁墙,以防作践,内通畦渠,以潴卤泉。稍不完缮,淡水渗入,则全地之卤即行融释。是以附近山溪巩筑堰坡,不使涓滴潜注。每岁抢修,皆系商捐生息,所费甚巨(山西抚台吴其浚道光二十六年奏案)。
作书复张月楼军门。
十一日,诣支应局贺疏禹门司马接办总办之喜。作书寄虎臣兄。是夜臬道宪招饮;同席者包哲臣太守、疏禹门司马、王云轩大令也。
十二日,复书禀叔(纲注:叔字原稿无,按祖应作叔祖)祖及示长婿、秬、秠二儿。是夜包太守招饮。
十三日,邹仙翁、沈昂翁过访。谒臬道宪。梁宇尧生子弥月招饮;辞谢不往。
天聪五年,宁完我上太宗疏云:大抵举国之内,然诺成风,浮沉为俗;以狡猾为圆滑,以容隐为公道,以优柔缩退为雅量。
学成装就,便为大僚;即有一、二劲草,亦自觉特立孤标之足虑耳。
太祖高皇帝欲以蒙古字制为国语,额尔德尼噶盖对曰:“以我国语制字最善。但更制之法,臣等未明。”太祖曰:“但以蒙古字合我国之语音,联缀成句,即可因文见义矣。吾筹此已悉,尔等试书之。”于是太祖独断,将蒙古字制为国语,创立满文,颁行国中。满文传布自此始。
天聪七年,上谕文馆儒臣曰:“皇考太祖始命额尔德尼编成满书。其后库尔缠所增,朕恐终有未合。尔记载诸臣,将所载之书,详加订正;若有讹处,即改作之。”
十四日,包哲臣太守请假回家安葬,来辞行。疏禹门司马来谈。温(纲按:温字下似有遗文)来拜。
十五日,奉派火神庙、文昌宫、延平王庙三处行香。诣支应局送包太守行;座逢唐之、朱苕园二太守。侯官沈艾肃公题郑延平郡王庙楹联:
开千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逸民世界。极一生无可奈何之遇,缺憾还诸天地,是创格完人。
泉道宪传见。是日得四弟九月初七、十七日由家乡来信二函,秬、秠二儿由川沙寄信二函,仙舫婿信一封,叔祖上海来信一封,敏叔、畏弟、三干弟信各一封。柯振庭苏州来信一封,江苏臬宪陈来信一封。是夜作书复叔祖、四弟及儿与婿各一,又书复敏叔、三干弟、柯振庭各一,又书致嘉兄。又接曹槐甫金陵信一封。
十六日,王云轩大令回台北。姚西牧大令过访。得吴鼎卿人令鹿港书一。作书并以洋银四元托王云轩带台北交范荔泉托购鸡血藤胶。
剃发之制,始于顺治二年六月丙寅;诏:京城内外限旬日,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违者以逆命沦。有复为此事进章奏者杀无赦。其衣帽装束许从容更易;悉从本朝制度,不得违异。七月戊午复禁仍著旧时巾帽。
顺治三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奉旨:开科之始,宜广中式额数,广至四百名,房考官二十员,后不为例。是年四月,大学士刚林等奏请本年八月再行乡试,来年二月再行会试,以收人才;其未归地方生员举人来投诚者,亦许一体应试。从之。四年,会试中式三百名,房官十八员。
顺治三年四月,户部清定制钱七十文作银一钱,不许多增,通行严禁。从之。谨案此例现惟吾乡仍有此名目,民间通用尚以制钱七百文为一两,七十文为一钱也。
得旂后陈子岳司马书。
十七日,谒臬道宪。唐伯松从九来拜。俞伟臣来拜。
十八日,从九邢兰堂来拜。作书复陈子岳。
国初外省各衙门书吏人役,每月给工食银五钱;顺治四年,以钱粮不敷,奉旨裁去。
顺治十年,少詹事李呈祥疏请裁去满官,专任汉人。副都御史宜巴汉等劾呈祥讥满臣为无用,欲行弃置;称汉官为有用,欲加专用,阴行排挤。部议,巧言乱政,当弃市;奉旨免死,流徒盛京。是年六月,谕户、兵、工三部,改折各省本色钱粮归于一条鞭法,总收分解,永为定例。
顺治十年,定制:寺人不过四品;凡系内员,不许擅出皇城;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不许交引外人,不许交结外官,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结,不许假弟侄人名色,置买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扰害人民。其在外官员,亦不许与内官互相交结。如有内外交结者,同官觉举,院部察奏,科道纠参,审实一并正法。十三年冬,又立铁牌:以后但有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
十九日,出拜俞伟臣及疏禹门二司马;皆未见。移居于局之后进西房。吴信卿、陈庆荣、疏司马来,皆见。
三元宫、三官庙,各行省皆有之,而未知所祀何神。《东华录》载有顺治十四年御制盛京三元神庙碑文云:“道书,神有天地水府之别。国家当干戈扰攘之际,急图康阜,使时和年丰,室庐相庆,则天官赐福主之。其或贯索未空,全气犹诊,使斯民秉德格非,远刑罚而登老寿,则地官赦罪主之。又或大军之致凶年,大荒之致奇疫,涤其眚灾,而消其害气,则水官解厄主之。”
二十日,午刻范膏民自台北至。得荔泉书一、席春渔太守书一。作书答荔泉。谒臬道宪。作书致张月楼军门。
二十一日,得张月楼军门书一、胡慎之书一。苏履生、疏禹门过访。邹仙洲过访。
二十二日,偕臬道宪至水仙宫迎万军门由枫港凯旋。作书复胡慎之。
康熙癸卯二年八月,礼部议:乡、会试停止八股文,改用策论表判;乡、会两试头场策五篇,二场用四书本经题作论各一篇,表一篇,判五道;以甲辰科为始。朝廷从之。康熙四年,礼部右侍郎黄机奏请嗣后复行三场旧制。复从之。七年七月,命乡、会试复以八股文取士。
世祖章皇帝六龄践祚;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辅政。二王皆同姓近亲也。
圣祖仁皇帝八龄践祚;以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辅政。四人皆异姓近臣也。
世祖于顺治八年亲政,圣祖于康熙六年亲政,年皆十有四岁。
康熙八年四月,奉上谕:达海巴克式通满、汉文字。于满书加添圈点,俾得分明;又照汉字增造字样。于今赖之。著追立石碑。按达公原谥文成。
二十三日,万道生军门来拜。曾兰亭总戎来拜。出答万军门拜,兼往问候张月楼军门疾。遇曾总戎于途。得邓季垂大令书,又得梁寿生、李笠人书各一。奉勘估镇海正副右二营及炮台修理营房工程札。
二十四日,以镇海右营在旂后,禀请另派人。具改配运盐章程稿。作书复邓季垂、梁寿生。万军门遣人约二十六日估工。
二十五日,练军帮带杨(印泗)、洪参将、管带镇海中军副营柯月坡守备、镇海正营帮带万棣花守备、副营帮带万葆之都司来拜。疏禹门司马、吴海筹都戎均具柬招明日赴饮;均谢辞。
吴馨山(印光祖),歙县人,自画梅花四小幅,书楹联一对,由基隆奇赠。收其末幅已书款者,作书璧谢余幅及联。作书复李笠人。谒臬道宪。
二十六日,辰刻出城,至镇海副营及正营勘量营房宽深及前后盖瓦各长若干丈尺。午刻,万道生军门设席相款;同席有朱调元太守、姚西牧大令。未正趁安平口勘炮工程。回城已上灯矣。
臬道宪招陪万军门饮;同席有唐之太守。
二十七日,巳初出城,勘量副分驻小西门外营房工程。回城拜张月楼统领;因疾未愈,未见;见其第三子湘泉。又访疏禹门司马;遇朱太守。作书致署台湾县范继庭大令,托其就近催典史徐堃缴前欠陇馆分销路遗盐价银也。
二十八日,复诣镇海正副二营勘量营勘瓦道丈尺,以前日操量丈者乱报参差不一故也。得叔祖及长婿、秬、秠二儿书各一,又得介如弟十月十二日自家乡所寄书。夜作书复叔祖、四弟及儿辈各一,又书致嘉言兄。又得书甫弟来信。是日吴友卿以画幅楹联来馈。
二十九日,王彬斋兄自台北至。
三十日,万棣花过访,张月楼军门来答拜。
十一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答拜王彬斋。
初二日,吴浩川县丞、刘萃青巡检、詹鳌卿巡检、屠子均先生(恒春刑席)均自台北至。飞驾林锦堂协镇过访。得范荔泉书二。
初三日,出答吴浩川、刘萃青、詹鳌卿、屠子翁拜。是夜,唐观察招陪万、张二军门饮。作书复范荔泉。得刘际周统领书。
初四日,作书复刘际周,又书致王云轩。万棣花馈牛肉;分半转送疏禹门。万锦堂自旂后至。作书贺翁子文司马代理淡水县事。
初五日,赴镇海中军正营答拜万锦堂总镇兼候万棣花都戎;均不遇。乃至厘局访朱调元太守。回诣副营贺柯月坡新升管带之喜。作书致苏冶生大使。得澎湖镇王芝生军门书。徐师鲁来见。
初六日,柯月坡都戎来谢步。疏禹门司马来议偕朱太守及予三人同具柬订初十日邀万道生、张月楼二军门饮于局。
初七日,作书复王芝生军门。又作书致署恒春县陈子垣大令。沈昂青见、李小帆兄过访。邱仙根山长来拜。
初八日,杨英臣参戎来拜。朱调元太守过访,议改设席于支应局。是夜万军门招陪臬道宪饮。闻镇海中军副营勇丁闭营门索陈饷。
初九日,臬道宪遣赴镇台署谒万军门询副营事。答拜邱山长。是夜臬道宪招陪邱仙根、施韵篁二山长饮,并嘱明晨赴副营察看。
初十日,辰刻赴副营。
镇海中军副营,原为合肥刘副将(印斯盛)所管带。余于今年三月,奉檄来阅营伍,以该营及镇海中军正营队伍整齐、枪靶中数及八成报抚军。八月,抚军以该营训练勤,调刘际周副将于台北,擢为铭字三营统领;嘱统领镇海全军台湾总镇万道生军门自择管带镇海副营营官。万军门特派前带安平炮队哨官柯月坡都司(印壬贵)为副营营官。其时该营勇均从万军门剿恒春山番未回营也。
营中每月发饷例扣存五日,俟满三年并发,以为勇丁假归时路费,谓之存饷。原议每营三年查一次,满三年者禀请给发,岁以为常。此例乃刘省三爵帅所定,平日足系其心不致逃去,三年假归,囊各充盈,不致流为游勇,法固善也。然各营统领管带官,亦间如唐书所云“利其死而没其财”者。去年三年满限,曾发存饷一次,其未满三年者不发也。至去年冬、今年春,则满三年、四年者有之矣;统领管带未为之清,勇丁因生疑。此次山番之役,在山遇大风雨,两昼夜不能举火,苦甚,有因此病死者;死则存饷无人领矣,勇丁因此愈疑。十月军回;柯月坡于十一月初一日接带该营。初八日,将点名,勇丁闭门哗请先发存饷而后听命。万军门闻,命万棣花、杨锡九二都司往谕,令无哗,许为禀请发存饷;不听。复遣署协镇叶渭川总兵往,许十日后发存饷;亦不听,并留叶于营不令出,以为质。初九日,万军门不得已,先派人持千金赴营,以示必发;叶乃得出,而营门仍闭,其势汹汹,兵备道顾缉庭廉访恐存饷既发,而勇丁惧查办,或溃出而掠民财,商之万军门,令预为之备;军门亦深以为然。故令余往察情形。初十日,余出城,万军门已入副营,派人来阻且缓往。余疑有他变,驰至营视之,则营门仍闭。问军门何在;勇丁立墙上以在营对。问何不开门;云饷尚未发,必饷发齐而后开。余答以奉道台令来发饷;乃开门。既入,复闭。既见军门;知勇丁虽知饷必发,而心不能无疑惧;阴念必开其去路,乃可以安其心而散其党。遂遍见各哨官及什长,而大声问以“今春我来阅操,以尔营为全台第一,尔等已知之乎?”曰:“已知之。”又告之曰:“我回台北时,禀抚台称尔为第一好营者,非但谓操阵齐整打靶能中也,称尔等人人守营规,从不滋事,可称节制之师,所以谓之第一也,抚军闻此,即擢尔营官刘君为铭军统领;非尔营官之能,乃尔等平日勤于操练、安分守法之功也。尔营好名声,全台处处闻之;尔等能不自顾惜耶?抚台闻全台三十余营,皆不及尔等之精练;尔营官已高升,尔统领大有场面,岂有尔等所存之饷不发之理?尔等可自思之!我之言不尔欺也。”众勇闻此,皆无语,而色稍和。又问之曰:“存饷发后,尔等或有思家欲归者乎?”则皆不对。又告之曰:“道台派我来告尔等:如有在台辛苦多年,得饷后思归视其父母妻子者,乃人之常情;但恐尔等存饷无多,自台南趁商轮船赴厦门以赴上海船价每人十余金,尔等虽得饷,除此余亦无几矣。尔等亦虑及此,以我言为然否?”皆对曰:“然。”曰:“道台令我告尔等:上司深知尔等辛苦;发饷后,令尔等各放心。如欲回,可于尔统领处请假请给护照;道台必为尔等请抚台,派官轮船来送尔等回去。尔等以为好否?”则皆曰:“感道台念我等苦处,我等感恩不浅矣。”余乃挥之退曰:“尔等可自思之!信我言,可快开门;切勿再如此,恐被外(纲按:外字下疑有遗文)看见不雅。且尔等好名声,总要保住要紧。尔等可退而自思之!”众勇既出,余与军门坐谈久之,复遣人问:“众皆放心否?门已开否?”少顷,来回云:“已放心;门已开矣。”曰:“若已放心,则予可回城禀复道台矣。”遂辞军门出。营中亦遂安。
午刻,回禀臬道宪,兼自请矫命许为请官轮船送回内地之罪。蒙谕:应变当如此。且该勇哗而得志,不遣散亦无以善其后。请轮船送回内地,免留为地方忧,乃正办也。
是夜,偕朱太守、疏司马设席于支应局邀张、万二军门饮。
十一日,得范荔泉兄书。修禀复呈江苏臬宪陈,由驿递去。
乡、会试分官卷、民卷,始于康熙三十九年湖广总督郭琇遵旨议奏。乡试各照定额每十卷民卷取中九卷,官卷取中一卷;会试满合字号,南北字号亦编官字号,每二十卷中取一卷。
十二日,万军门枉顾。畏三弟自上海至;带来叔祖信一,嘉兄上锦兄信各一,仙舫婿及秬儿信各一。嘉兄送来茶五小箱、火腿四条、五茄酒十二瓶。秬儿寄来冬夏朝冠各一、棉箭衣一件、棉袍一件、滷香瓜二瓶、辣椒二瓶、茶一小箱又二瓶、小衫裤各二、肚兜一、鞋二双。臬道宪传见,令往见万军门及张月楼军门言饷事。夜作书复叔祖、嘉兄及婿与儿,兼致汪上锦,又书寄四弟;已四鼓矣。
十三日,疏禹门司马、申华甫、潘墅卿二先生过访。
十四日,朱调元太守过访,告知本月十八日为之护道之尊翁贵州按察使司唐艺农廉访七旬晋一寿诞。胡蔗村来见。
十五日,臬道宪派令诣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
谒道宪。万道生军门枉顾。答拜申华甫孝廉、潘墅卿茂才及沈昂青巡检、李少帆兄。疏禹门司马过访。以手自节抄《历代州域形势纪要》一本呈顾廉访。
十六日,张月楼军门来辞行回后山。午后出拜张军门兼送行,又谒万道生军门;未遇。是夜,万军门过访。顾臬道传见。
得台盐提调翁子文司马书。
十七日,内田缉私千总赖子榕来见。出谒万军门。谒臬道宪。
十八日,唐护道之尊人艺农廉访七十有一寿辰。顾臬道宪之夫人亦是日寿辰。
十九日,作书寄银百两,拟托苏履生兄转寄上海,交伊弟镜生兄代收转寄川沙。闻万军门已查获倡首聚众索存饷勇丁王栋梁等三人正法。
二十日,臬道宪派赴镇台署询公务二次。柯月坡都司来见。
疏禹门司马过访。得范荔泉书。作书致胡慎之。得虎臣兄九月二十四日书。
二十一日,作书答范荔泉。得何芝生书。台湾令范继庭送西螺柑二篓。夜,臬道台传见,告以邵中丞电拟以铭军委统;即请代辞。
二十二日,作书谢范继庭送柑。又书答何芝生司马。陈幼舫自台北赴恒春,过访。
二十三日,作书寄叔祖及二儿。得柯振庭书;即作答。
二十四日,疏司马过访。入道署访苏履生、陶仁伯。万军门枉顺。嘉义武毅军右营闹索存饷。得席春渔太守书,并《温病摘要》五十本;即答。
二十五日,出拜唐护道、汪沛甫、陈幼舫、吴季海及安平县。又访疏禹门、马梅溪。谒道台,谢赏腌肉并印色。以柑百枚送万棣花;蒙答以番烟一卷。又以盐引十四张寄涂库。
二十六日,谒道宪。作书以《温病摘要》十本寄张月楼军门。又书寄李丽川、胡次樵。
二十七日,朱调元太守招饮。是夜大雨雷鸣。作书复翁子文。
二十八日,大雨,犹闻雷鸣。作书复书甫。俞伟臣来拜。
二十九日,大风而寒,可服三重棉衣;土人则以为极寒矣。
三十日,谒道宪。以银二百圆,计重百三十六两,托苏履生兄带交沪上胡茂春号收。
十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答拜俞伟臣大令。
初二日,谒镇台,商修理营房事。得张月生军门信并兰谱。
作书致虎臣兄及嘉言兄,及书与秬、秠二儿及仙舫婿,又书寄四弟,又书致席太守。
初三日作书致汪上锦。姚西牧大令招饮。
雍正十二年四月,礼部议奏:谨按蚕神名号,《周礼》郑注上引房星以马祖为蚕神;然蚕固与马同出于天驷,而大驷可谓马祖,实非先蚕,诚如李释之论。《淮南子》引蚕经,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盖黄帝制作衣裳,自此始也。汉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事属无稽。查《礼记》享祀先蚕,不记名号。隋建先蚕坛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唐会要》遣有司享先蚕如先农。宋景德三年,诏祠先蚕,依先农例,遣官摄事,本于《周礼》有宗伯摄祭之文也。前明厘正祀典,山川百神,各依本号,如农始炎帝,止称先农之神。则蚕始黄帝,亦应止称先蚕之神。再,周制,蚕于北郊,其坛应设于北郊。祭日用季春吉巳,一切坛制祭器品,俱视先农典礼。
雍正十三年十月,王大臣议准朱文端公轼奏:民间田地,丈量首报,宜一并永远停止。所贵开垦者,原为人无恒业,地有遗利,督令耕畲,为足民计,非为增赋起见。且区区报垦之粮,于国课无加毫末。不但丈量不可行,即责令首报之条,吓诈摊派,大吏名为急公,小吏因以牟利。请饬督抚将现在报垦田地详确查明。如系虚捏,据实题请开除;若护短文饰,察出严治。得旨:依议速行。
初四日,作书复张月楼军门,并书谱牒以寄。得嘉兄金陵书,得叔祖及儿与婿四书;即具复信,与初二日书并寄苏履翁带沪。于道署借《张太岳集》一部计六本。
初五日,万军门邀陪丁雨亭军门饮。
初六日,李笠人自凤山至。姚西牧来谈。苏履翁起程回沪。
初七日,姚西牧大令来谈。谒道宪。
初八日,接范荔泉书。又得邓季垂大令书一。
初九日,作书复范、邓二君。
初十日,贺俞伟臣接安平县任。拜姚西牧、李笠人。
十一日,靖海轮船来运盐。吴荣轩管驾来拜。接翁子文司马二书。旌德附生张乃封来诉蚶寮缉私委员姚逢魁诬其作窃,杖之二百,辱及斯文。臬道宪传见,告以抚宪将委以中路事宜,以疾力辞。李笠人、疏禹门过访。
十二日,作书致鹿港总馆委员吴鼎卿。又作书致姚树棠问诬窃事;臬道宪所命也。作书寄虎臣兄。
十三日,臬道宪传见,出示抚宪电示北商务中(波按:中下似脱一字)务任择一差;均以疾辞。朱调元太守招饮,以疾辞谢。
十四日,发台北各衙门公馆、贺年禀启。作书致邓季垂大令。
十五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王庙行香。作书致胡慎之。朱太守枉顾。昨晚右手中指及无名指忽受风,隐痛不能伸屈,于朱太守处乞得紫金锭,以醋调而涂之;至今晚二更后渐愈。施韵篁来谈。
十六日,作书致恒春陈子垣大令。
十七日,立春,臬道宪招吃春饼。
十八日,得叔祖书二、嘉兄书一、虎臣兄书一(内附邵班卿书一),秬儿、秠儿书各二,又得介如弟十一月十九日书。是夜作答叔祖、嘉兄、介如弟书各一,又书嘱章仙舫婿及秬、秠二儿,又书致汪上锦、曹在民。
十九日,得章菊农书一;即作答。又书寄介弟、稼儿。是日封印。
二十日,作书致邓季垂、李丽川二大令及胡次樵司马。又致何芝生司马。
二十一日,臬道台令随赴安平炮台阅演炮兼勘桥工。得顾月卿书;即作答。又作书寄朗山侄兼嘱秬、秠二儿。送沈昂青回沪。
二十三日,得范荔泉立春日书。
二十四日,作书复范荔泉。谒臬道宪。
二十五日,出贺李协镇英到任,兼访姚西牧。
二十六日,接翁子文司马书。谒臬道宪。
二十七日,拟复翁子文书,及改运章程四条。作书致李、邓二大令。
二十八日,接邓季垂大令书。谒道宪。
二十九日,作书致吴鼎卿,并复邓大令。夜接介弟十二月初三日信,知介弟室朱于初一日病故。又接叔祖十六日信,知稷侄于初六日抵芜湖,尚未到家;千里驰归省母疾,而不及一见,惨矣!又得秬、秠二儿及章婿三信,又得汪远堂书,又得汪缙卿书。
黄泥岭祖墓,择于癸巳年十月初七日开厝移棺,十六日未申安土分金。
三十日,诣道署及镇台署、府署辞岁。夜作书慰四弟。赏丁七名各四百文,从人二名各银一元,厨子一元,茶水夫四百文,道署茶号一元又二百文。
光绪十九年,岁在癸巳,正月甲寅,元日乙酉,丑初诣万寿宫随班叩贺。奉委龙王庙、延平郡王庙行香。随班文庙、武庙行礼。诣各署贺喜。是日,子初大雨,辰正复雨,午后晴。夜作书寄邵班卿于天津。
初二日,诣臬道幕中贺喜。作书寄虎臣兄,又禀叔祖,寄嘉兄及汪上锦,又书嘱秬、秠二儿,又致仙舫婿。
初三日,核算去年接办以来三个半月收支账目。不意除去支款,尚能存银三万六干余元;殊为出于望外。
初四日,谒臬道宪;拜朱调元太守及万棣花帮带。
初五日,旂后陈子岳、凌英士二司马、万锦堂协镇枉顾;即出回拜。并拜唐护道、疏禹门、邱华廷管带。是夜,安平县俞招饮。得邓季垂书。
初六日,唐护道,唐司马来答拜。李丽川、陈子垣二大令、胡次樵司马来拜;午后即往答拜。是夜李仲乡、吴海筹二协台招饮。
初七日,李丽川、陈子垣二大令来谈久,便饭而后去。何芝生司马自斗六来。蔡常庆来见。谒道宪。作书寄邓大令。
洲北存仓盐九万零四百八十石,洲南存仓盐二万八千三百八十五石,濑东存仓盐五万六千三百三十七石:三场共存十七万五千二百零二石。
初八日,文武官员团拜。
初九日,谒道宪。李丽川、陈子垣二大令来谈。
初十日,曾兰亭总镇来拜。唐护道招饮。与朱太守会于疏禹门局中,议合请官幕于十三日饮于支应局。送李、陈二大令、胡次樵司马。作书复王蔀畇孝廉。得吴鼎卿复书。
十一日,马鳞书、郑守贵、蔡常庆三委员来谢委。萧孝南千总来见。谒道宪。欧阳椿庭自嘉义来。
十二日,臬道宪招陪镇台饮春酒。
十三日,偕朱、疏二君设席于支应局请官幕饮春酒;到者只十七人。
十四日,范膏民赴嘉义阅卷。飞捷自台北至,得翁子文司马书二、苏冶生书一。
十五日,奉委文昌宫、火帝庙、延平郡王庙行香。得叔祖及汪上锦兄、章仙舫婿、秬、秠二儿书各一,又得吴卓臣、沈肖韵二君书各一,涌泉弟书一。是夜作书寄四弟并岳丈,又书嘱儿及婿,又书复汪上锦。
十六日,作书复叔祖;遣畏三回沪接家眷。
十七日,万军门招陪臬道宪饮春酒。作书托飞捷带台北致范荔泉,并代膏民寄《图说》四部,又以海道图七纸寄还苏冶生,又书复翁子文司马。得李丽川、胡次樵书。
十八日,作书复胡、李二君。刘肇谟字□□自台北来。
十九日,开印。得李笠人书,得范膏民嘉义来书。
二十日,张月楼军门自后山至,送鹿肚石一块、番布二卷。
二十一日,答拜张军门。作书寄范荔泉。
台湾盐务,自同治九年复归局办,应征额课及加增课厘共应银六万二干数百两作为定额,又续征额外之额外一款,年约拨银一万数千两及二万余两不等,汇册造报,其余概作各款课厘番银补水,归入盐库闲款项下,以备支应京协各饷补水等项。同治十三年,台地办理防务,奉钦差大臣沈奏奉谕旨,将台郡应解盐课、关税、厘金一概截留,拨充海防经费等因,而未报部,应解补水一款并经全数截留,于是盐库闲款支绌,移准台南盐务局,按届在于盈余项下解银二万五千两,由省会善后局于台防经费项下划拨解道,由道报院,收入闲款项下备支造报。光绪十二年,爵抚宪传谕酌减一万两,每年以一万五千两解归内地支销,即在省会拨解海防经费下划抵。十五年,由台南盐局照提解台南支应局收作防费,而免往返运解之劳。四月,奉准抚宪批准盐道衙门,移请将此项一万五千两由局解司,作为十五年分武职养廉项下造报。十六年二月,台南盐局因无存款,未能解局,复由道宪唐商由善后局先于协台防费项下先行划抵。
二十二日,万道生军门枉顾。作书复李笠人。奚瑞卿、饶禹甸来见。谒道宪,禀商缉私事宜。
二十三日,疏禹门过访。作书复吴卓臣、沈肖韵。
二十四日,出拜张军门,又访疏禹门。臬道宪招陪张军门饮。
二十五日,万军门招陪张军门饮。作书寄虎臣见。
二十六日,设席于局,张月楼军门、朱调元太守、疏禹门司马、姚西牧大令;皆到。又请唐之观察、俞伟臣大令;未到,是日曾兰亨军门招饮;辞谢未往。得叔祖及嘉兄、汉生弟书各一(即作答)。又得四弟、秬、秠二儿、仙舫婿来书皆一,又得畏三厦门书一,又得童米孙大令、袁行南太守书各一。
二十七日,和王蔀畇孝廉台湾秋兴八首脱稿:
乱山虬木四时青,莫讶蓬莱在渺溟。土可艺禾皆沃壤,人因蹀血有余腥。顽民逃死悲无地,降将要功讨不庭。从此炎荒归版籍,百年海外作藩屏。犬声如豹吠村尨,蹴踏街头木屐双。肆虐每愁风刮地,酣眠不管日当窗。山中有薮忧逋寇,海上无城筑受降。闻道野番将出草,催编保甲效姚、江。王师东渡迅如雷,幸阻倭奴互市开。凿险何人探虎穴,抚蛮有例乞乌台。健儿枉化虫沙去,野老空持牛酒来。每到夜深闻鬼哭,可怜荒冢没蒿莱。富贵端由择术工,草茅崛起即为雄。卫青不耻居奴下,人式曾闻牧禁中。大比三年分解额,乡团一例附边功。儿童出入争夸耀,门榜高标到处红。
遥望瓯闽在海西,中原隔绝水烟迷。已占蜃气销兵甲,犹懔鼍声咽鼓鼙。秋夜惊人狼虎啸,春风恼客鹧鸪啼。皇华久罢巡台使,空说红尘逐马蹄。凿空搜奇意未阑,山陬海澨遍添官。原田赋重民心蹙,瘴气春兴将胆寒。不惜帑金供酒肉,强招丑虏袭衣冠。功成便乞闲身去,高向冈梧翥凤鸾。劈开岛屿控岩畺,哀我民劳望小康。战斗自应资灌、绛,抚绥尤愿借龚、黄。海邦足擅鱼盐利,山泽常闻草木香。俯恤疮痍兼教养,何时仁政被穷荒?沧桑世变问谁何,铁戟犹存任洗磨。戎伏绿林宵柝警,浪翻碧海敌船过。吴宫教战空三令,汉代诠才有四科。仰视飞云天外起,酒酣愁听大风歌。
二十八日,作书致王蔀畇孝廉、李丽川大令。饶禹甸来见。
胡凤阁自凤山来见。谒道宪。姚西牧大令辞行赴台北。
二十九日,查帕米尔即霍罕,古大宛国地也。洪侍郎新图作瓦罕,并有大小帕米尔名目。其地在我新疆葱岭之西;由喀什噶尔而西,计程一千四百里,由叶尔羌而西,计二十日程。俄罗斯议造铁路沿里海而南,经波斯哈烈以达阿富汗,遣将统重兵驻霍罕,南以窥伺印度,东以觊觎我新疆。黄懋才《游历刍言》早言及矣。
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
初二日,张月楼军门来辞行赴台北。出送张军门、姚大令,兼拜刘肇谟、胡凤阁。作书寄范荔泉,又寄膏民。
初三日,作书寄翁子文司马。改前作第四首:
佛寇西来掩袭工,螳螂奋臂敢称雄。催援羽檄从天下,悬赏金钱出禁中。落子稍嫌输后着,背城何幸有奇功。而今痛定犹思痛,沪尾滩沙溅血红。
初四日,释奠于先师,奉派纠仪。出西门送张月楼军门赴台北。得顾月卿先生书;即作答。
初五日,得嘉义邓大令书,即封寄顾月卿。
初六日,奉委祭洪公祠。作书复童米孙砚兄。
初七日,作书寄范荔泉及胡慎之,又书寄鹿港吴鼎卿大令。
澎湖西屿,去年十二月潮涨甚大;及退,有大鱼搁于滩上不能去。身长六十四丈,脊高二丈;头如鳗鱼形;眼无珠而两眶圆径尺有五寸,无鳞,灰色;皮厚分许;肉粗甚,不能食。海滨人取其油得三千余石。其脊骨围圆丈许,可锯开为圆桌面;其肋骨大者圆围有至二尺者。真巨鱼也。
初八日,得叔祖、四弟、畏三弟、秬、秠二儿书各一,又虎臣兄书一,又书甫书一,知嘉兄、介弟及岳丈并稷侄、朗山侄均到沪。又得仙舫婿、汪上锦兄及席太守书各一;席太守并赠《温病摘要》五十本。又得程周卿书一。夜作书复叔祖、嘉兄、上锦兄、虎臣兄、程周卿、席春渔太守,又作书禀岳丈。
初九日,作书复书甫弟,又书致节甫叔。膏民偕邓季垂大令自嘉义至。
初十日,道宪招陪邓季翁饮。
十一日,邀朱太守、疏司马、詹仲芳从九陪邓大令饮于局。
是夜,道宪枉驾到局畅谈。
十二日,午刻俞伟臣大令,申刻朱太守,各招陪邓大令饮。
十三日,午刻李协台,申刻唐护道,各招陪邓大令饮。是夜,邓出宿于朱太守厘局,明日早晨回嘉义。
十四日,以鹿港盐引一千五百八十四张、大甲盐引五百二十张,发交鲍林、翊轩二委员。陈联升号云蕉。作书寄宋渤生观察、袁行南太守。
十五日,奉派文昌宫、火神庙、延平王庙行香。
十六日,以竹堑盐引一百张交发运委员。贺唐护道之尊人升署贵州藩司之喜。疏司马来谈。谒臬道宪。
十七日,刘肇谟来见。万棣花都司过访。詹仲兄荐林福到局。
十八日,清明。姚树堂副将来见。谒臬道宪。
十九日,胡次樵自凤山至。出拜胡次樵,贺其起复。访疏禹门。
二十日,入道署候张翰伯先生及沈昂青巡检。渴臬道宪。
二十一日,作书致邓季垂。补记:十九日作书禀叔祖,又致五弟,又寄嘉兄。张、沈来答拜。得李丽川书。
二十二日,奉委赴靖海中军正营发饷;顺道访朱调元太守,送还中俄分界图三十五纸。
二十三日,作书复李丽川。谒臬道宪。
二十四日,疏禹门过访。得张月楼军门书,二十五日,李丽川大令送来《白香山涛选》二本、《李氏牛圹记帖》二本、黑白米各一斗;即作答。邓季垂来书一;即作答。施韵篁山长过访。作书复张军门,作书答荔泉兄。
二十六日,四弟偕儿辈及内人婢妪等自沪抵台南,共十一人。
二十七日,谒臬道台,谢赏肴馔。作书寄陈子垣大令,兼为寄家书。
二十八日,疏禹翁过访。
二十九日,谒臬道宪。接李丽川书一。
三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王庙行香。夜具八碟五簋,邀黄、范、严三君及朗山、畏三饮。作书禀叔祖,又致嘉兄及汪上锦,又书寄岳丈,又书寄远堂。
初二日,谒道台。作书复李丽川。大甲商夥谭文明来见。
初三日,高渭臣(原注:名飞鸿)来见。杨英臣守戎过谈。
初四日,诣厘金局、安平县署、杨守备公馆谢步。
初五日,作书嘱谭文明带交鲍叙五;又答陈荇香大令。得嘉义邓季垂大令书;即作答。石耀庭、曹序南。得嘉兄信一。
初六日,谒道台。作书致月如、吉荫二族弟,又书致嘉兄。
初七日,飞捷轮船至,得张经甫书;即作答。又作书致翁子文、程玉堂二司马。冯大令自台北至。
初八日,至安平口照料运盐五千石于台北。作书致杨英臣守备,又致鲍叔五、欧阳春庭二巡检。胡慎之自福州来书一。
初九日,送臬道台赴台北;既而不果。
初十日,臬道台起程赴台北办秋兼代学考试。作书致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调;作书致吴鼎卿。
十一日,诣府署谒唐观察,商冯委员大镛欠课事。休宁张子瑜持程省卿书来见。送茶叶四瓶、火腿二条;璧。朱太守送二肴、二点;收。鲍叔五来书;即复。
十二日,具禀呈送二月各馆缴课清折于臬道台。具禀贺福建臬台张笏臣廉访署藩台。李丽川大令送字格十副;即复。梁寿生来函;即复。
十三日,作书复胡慎之,由福州军装局委员候补县俞代交。
又复萧琴石(鑫)于竹堑。又得胡蔗村函;即复。
十四日,作书寄天津邵班卿,又书寄虎臣兄,又书复顾月翁。
十五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唐护道、朱太尊枉顾。作书并纸寄嘉义求邓大令书屏条。得范荔泉兄书。
十六日,拜唐护道、疏司马、李印侯大令、冯大镛大令。
十七日,施韵篁和台湾杂感诗八首送至。作书寄张经甫、范荔泉、王蔀畇。又得林翊甫书;即复。
十八日,作书致杨英臣守备,得叔祖及汪上锦书,又得书甫书,即作答。又书致章菊农。
二十日,谒唐观察。夜邀张瀚伯、苏履生、邹仙洲、申莘甫、李少帆、陶润伯、顾聪生、潘次莘、顾少卿、沈昂青、王良弼、黄云轩、范膏民及介如、朗山饮于道署之斐亭。
二十一日,潘次莘枉顾。得胡蔗村书;即复。
二十二日,唐观察枉顾。得吴鼎卿书。
二十三日,拜唐观察;访疏司马。作书复吴鼎卿。得顾月樵书;即复。施韵篁山长枉顾,送再造丸一圆;询知予右臀酸痛,云可以此丸治也。
二十四日,得虎臣兄京中三月初三日书。
二十五日,作书寄范荔泉,得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调书。
二十六日,接到臬道台二十二日台北来书。邓季垂大令赠桑寄生、川厚朴二药;即作书谢之。作书复翁、程二提调(排递)。澎湖徐委员(师鲁)领引二百张。
二十七日,谒唐观察,访疏司马。作书复虎臣兄,禀顾方伯。
二十八日,送苏侣笙广文、申莘甫孝廉、范膏民茂才赴台湾府试院阅卷。得林翊庭书;即复。作书贺袁爽秋观察简任皖南。
二十九日,作书寄元阶叔,作书寄嘉兄。
三十日,得邵班卿丁内忧信。胡次樵自台北至。
四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朱太守枉顾;敖鸿沂(春树)从九来见。
初二日,访陶仁伯、邹仙洲,遇李少帆于座。
初三日,俞伟臣大令来谈。以墨一匣送唐之观察,答其前日肴点之馈也。白驹良(少安)来见。得张月楼统领书;即复。
初四日,唐观察用少陵《摘苍耳》韵赋诗谢馈墨。
初五日,谒唐观察;又谒万镇台,未见。得鲍叙五书;即复。兼致胡蔗村。疏禹门过谈。
初六日,敖春树自麻豆验收工程回。
初七日,清理旧稿。
初八日,作书唁邵班卿,并于上海托茂春号办祭幛同寄。
初九日,突然腹泄六、七次;服红灵丹,痛乃止。是夜大雨。
初十日,得凤山总馆电报:旂尾馆被劫。发电报臬道台,并请风山县勘办。得张经甫书。
十一日,疏司马、朱太守及詹仲芳、白少安、苏赓华过谈。
邹仙翁枉顾。詹仲芳、饶禹甸均来局。
十二日,谒唐观察,访疏禹门;遇包哲臣自江西葬亲回局。
俞大令来谈。汪缙卿自家乡至,得叔祖书一、汪上锦书一、书甫弟书一。得向司马熙自万州寄来书一。
十四日,谒唐观察,访包、疏二君。
十五日,奉委行香;如朔礼。
十六日,至柴头港迎接臬道宪。谢钟英兄到局。
十七日,拜朱雨帆、陶声甫、汪玉农、舒品三、申莘甫、苏侣笙。
十八日,臬道宪入试院代学政科试。谒万军门。
十九日,午后,入试院谒臬道宪回公事。作书寄虎臣兄,又书寄张经甫、范荔泉二兄。
卷三
光绪十九年(1893年)五月一日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五月二十八日光绪十九年五月壬午朔,朱调元、包哲臣二太守枉顾。送朱雨帆孝廉赴旃后海关。飞捷船自澎湖修水线工竣来安平运盐;管驾林锦堂协镇来拜。是夜,台南府唐铧之观察招饮。施山长过谈。
初二日,作书寄张经甫、范荔泉。接李丽川、胡次樵凤山来信各一。黄冕斋、郑文海、冯兰生来见。谒臬道宪。陶声甫过谈。
初三日,邀包哲臣太守、朱调元观察、谢钟英大令、疏禹门司马、陶声甫、舒品三、范膏民三兄饮于局;惟朱未到。奉抚宪札,令卸提调及安嘉总馆差。
初四日,奉藩宪牌,委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朱调元观察来资。顾月卿、梁寿生、胡蔗村三场员到。
端节,赏从人二各一元,馆丁二各四百,厨子二元,局丁四各四百,茶夫二元。
初五日,交卸盐局提调及安嘉总馆。诣臬道辕及各衙门贺节。得李丽川书。俞伟臣之封翁送肴点各二;各收其一。
初六日,作书复李丽川。谒道宪;蒙谕:家眷既不同赴台东,不须于外赁房,可迁于道署东边余屋内居住。道宪言此者屡矣;其意甚厚,不敢复违。应禀知屋有漏处,明日即雇匠修理,工竣即迁焉。作书托万棣花参戎代招护勇四名。因台东地僻,有瘴,原用随从陈福、林福二仆均不愿往,托故请假,不能不另招人故也。是日,王彬斋大令荐一人至:黄云泽,年三十九岁,湖南宁乡人。
初七日,棣翁来拜,兼送代招四勇至。
黄锦春,三十二岁,江西清江县人;左手三箕,右手一斗。
蔡逢胜,二十六岁,江西兴国州人;左手五箕,右手无斗。
李锡元,二十六岁,广东大埔县人;左手四箕,右手一斗。
周福春,二十八岁,湖南湘阴人;左手四箕,右手一斗。
吴瑞祥,三十四岁,江苏铜山人;左手三箕,右手二斗。
俞伟臣大令来拜;饶禹甸来拜;包哲翁、疏禹翁均枉顾。
初八日,拟上福建谭文卿制军、福州将军希赞臣侯爷、署福建藩台张笏臣方伯骈禀三稿。欧阳椿庭来拜。朱调元太守订十一日申刻招饮于安平县署。得胡次樵书;即复。得李丽川书;即复。
头品顶戴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霍伽春巴图鲁唐。
头品顶戴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福建台湾巡抚兼管海关学政邵。
初九日,谒臬道宪谢委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未见。贺万军门生日;未见。诣台南府、支应局、电报局谢步。发递呈抚宪、藩宪三红禀,兼禀明不及到省叩请训示,即就近起程赴任。寄范荔泉、张经甫书各一。
初十日,谒道宪。朱太守枉顾。诣城内诸同寅处谢步。
十一日,右手大指患疔忌口,不能赴朱太守招饮之约;自往谢之,兼诣城外诸同寅谢步。拟上福建臬司龙、粮道陈二骈禀稿。作书寄虎臣兄及叔祖、嘉兄,又致岳丈。
十二日,拟挽潘彬卿方伯联句:
从公忆郑、宋之间;五百丈重筑河堤,雪夜霜天备驱策。
移官在闽、瓯而外;三千里惊闻邮讣,蛮烟瘴雨助悲思!
十三日,搬移家眷居道署之西边。
十四日,往安平答拜台东协岱,兼辞行。又拜柯月波、万棣花二参戎及朱太守,兼辞行。拜俞伟臣乔梓。作书致李丽川大令。拟准十七日起程赴台东。
十五日,诣臬道辕禀辞;诣各同寅处辞行。
十六日,唐观察及包太守、俞大令来送行。包太守送火腿、皮蛋、笋干、磨菇;收笋、菇二物,余璧。是夜,臬道台招饮,并招介如、朗山。
十七日,早晨顾臬道台枉驾来送行。朱调元太守、谢仲英、俞伟臣大令及同寅十余人皆于南门外梦蝶园相送。是日宿阿公店。轿夫每名银七角二分,挑夫每七十斤价同。轿夫十一名,挑夫九名。
十八日,辰刻过楠子坑盐馆,遇余瑞卿。午刻至凤山署拜李丽川大令及王葆三、邵翼卿、张、赵、王三幕客与其叔与弟。午后出拜叶渭川协镇、胡次樵司马、梁宇尧二尹;皆见。又白少安、何劲臣来见。是夜同饮于县署。胡次樵送牛乳四个、洋饼一匣,收;火腿、皮蛋,璧。
十九日,由凤山县代雇夫送至埤南;轿夫十一名,挑夫十三名,每名银五元,共给银一百二十元。送李大令火腿二条、龙井茶四瓶、洋酒四瓶、洋饼二方匣(回力二元)。赏李厨及其从者银四元。辰刻起程,申初至东港。顺元号司事邱拱辰,字仰斗。
各宪生曰:
臬道顾,十月初三日,太太十一月十八日。
台南府唐,五月二十一日,老太爷十一月十八日,唐太太正月二十五日。
藩台唐,十一月二十七日,老太太七月二十三日,太太八月十一日。
镇台万,五月初九日,老太爷五月初七日。
抚台邵,十二月十六日。帮办林,三月二十一日。
福州将军希,七月初四日。台湾府陈,十二月二十七日。
二十日,由东港而东南,一十里至林边。又十二里至西公馆。又八里至三条仑;拜管带李质甫协镇及帮带杨宝卿。
二十一日,上岭,二十五里至六仪社,蒙黄千总登麟留饭。
又七里至大树前,宿。驻防哨长欧本益。
二十二日,十七里至大树前,晤驻防守备修福荣(字德三)。又十八里至出水坡,晤驻防千总曾金生。又七里至溪底;此处营防前月被灾,尚未修造齐备。夜静,哨官曾丽川自巴朗卫来见。
二十三日,行十里至巴朗卫。又二十里至大高足。又二十里至大麻里;拜管带埤南屯军参将黄寿庭,即宿其营。
二十四日,行二十里至知本社。又二十里至埤南;俞翼卿吏目偕镇海后军帮带及各哨官来迎。止于天妃宫。吕耀卿大令来拜。出拜吕大令及代统埤南备军副将后海吾。夜,吕大令复便衣来谈。拟定六月初一日接印;以月为界限,冀交代易清也。吕大令、俞吏目皆劝于二十七日接印:予念此不过多得津贴数日耳,决意不从。至夜,乃知前二日奉到裁减安抚军一半札文,口粮截至五月底为止,秘而未宣。劝早接印者,欲以裁减事相诿也。予无心,应之以诚而已。俞吏目送一品锅。
二十五日,吕大令来商裁勇事。本百名,去冬已裁四名,今文只言裁半;未言明数目也。予忆臬道宪顾临行有安抚军只存五十名之言,乃与酌定裁四十六名。吕大令送酒席;以忌口不能食,转送后海吾副将。作书禀道台,寄四弟,又书致凤山李大令。埤南久不雨,似有旱象。心甚忧之。秀姑峦抚垦委员雷含三来见。得四弟、嘉兄、叔祖及吴应文、汪上锦、沈肖韵、嘉义邓大令、范荔泉、苏冶生书各一,畏三书一。
二十六日,便衣往见吕大令。作书复叔祖、嘉兄、四弟及吴、汪、沈各一,又书致谢钟英大令、朱调元太守。又得皖南道袁爽秋观察书一。
二十七日,访吕大令、后代统。午后吕大令过访。得任幼生书。
二十八日,吕大令过访。梁少玉,广东嘉应州人,在台东州署司账及征比;吕大令荐而来见。俞吏目来见。作书复任幼生。
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二十九日,吕大令派人来打扫天妃宫,将于明日移出署住之。余住此已六日;房狭而地湿;僧养犬八、鸡六、猴狲七;日与禽兽为伍,嘈杂殊不可耐。且署内房宽,即余入署,亦可同居;乃劝令勿迁出,而不从。复往署阻之。午后,后海吾遣人来言,胸腹胀痛,问带有药能瘳否。与以川厚朴,不效;复与保和丸。
六月初一日,卯刻接印。辰出诣各庙行香并拜客。作书寄嘉义邓大令及台北苏冶生、任幼生。申刻,闻后海吾痛似增。猴子山番社头人来献小米及猪一口,赏以酒并布三疋、红五段。通事廖亮、张新才言各社均将来贺。是夜得小雨。
初二日,晨起闻代统镇海后军各营后海吾协镇已于本日丑刻病故;亟步诣该营看视。辰刻作函禀臬道台,请发电禀抚台并关会张统领。申刻,诣该营送殓。夜三更亲带勇丁十名巡新街、马兰坳、宝庄三处;四更后回署。是日发递福建将军、总督、藩、臬、粮、盐道五衙门红禀,并呈履历。作书复陈子垣、苏冶生。
初三日,拟劝民四字谕示:
台东各处,土旷而沃;劝尔居民,各求富足。多开荒地,多种五谷,多养牛羊,多栽竹木:利用厚生,以资富足。毋吸鸦片,严禁赌博,力戒惰游,庶免穷蹙。早完钱粮,无待催促。无论民番,共敦和睦:毋相寻仇,以全类族。各安生业;各除恶俗。勉为善良,毋违特告。
巳刻地微震。查点军械子药。拟挽后海吾联句:
悲君转战三年,起行伍,统边兵,不辞备历艰辛,竟向炎荒殉烟瘴。憾我到官一日,内抚番,外防海,未及熟商筹略,顿惊山后失干城。
初四日,送后海吾总戎灵柩移停天妃宫之西园。拜新开园管带前营营官张蕊卿协镇。高锡之司马及傅翼如并张蕊翁来答拜。
拟求雨谕官民一体斋戒稿。
初五日,以地方近日实在情形禀抚、藩、臬道,并书致张月楼军门,又函禀道台,又书致四弟。出示斋戒求雨。申刻大雨果下,彻夜绵绵不止。拟示免海口商船收费稿、禁赌稿。
初七日,大风雨。至午,风止而雨仍未止;彻夜不息。
初八日,具太牢酬谢四海龙王、风、云、雷、雨。申刻雨止。
台湾田亩清丈后,计原额之外,每年溢出银三十六万三千三百余两;旧征额粮一十八万三千余两。
拟书上江苏陈臬台。
初九日,招吕耀如大令、倪榆三先生、张蕊卿管带及梁少翁小饮;皆到。惟高锡之、雷含三、俞翼卿以疾辞未到。
初十日,书谱牒寄万棣花,兼璧其所呈受业门生帖;不敢为之师,而愿与为兄弟也。作书寄四弟。
十一日,以前任吕移到交代清册八本寄凤山,托李丽川大令转托其钱席代阅有无错误;吕所嘱也。
十二日,诣营贺张蕊卿保升副将之喜。
十三日,张蕊卿来谢步。
十四日,作书寄谢钟英大令及四弟。
十五日,诣天妃宫、昭忠祠、观音祠、土地祠行香。
十六日,作书上道台顾及四弟、秠儿。夜邀吕耀如大令、倪榆三刑名及张蕊卿协镇、俞翼卿二尹、梁少玉兄饮;为吕、倪祖道也。
台东州每月由藩库津贴银五百八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按九七三七一折实库平银五百六十七两九钱九分七厘四毫。
十七日,大风雨。作书复宜兰盐馆委员卢少农大令。
十八日,作书复万锦堂、沈昂青、苏赓华。
十九日,大雷雨。
汉王吉论养生云:休则俛仰屈伸以利形,进退步越以实下,吸新吐故以练臧,专意积精以适神。
作书致张经甫,请代领六月津贴银两五百六十七两九钱九分七厘四毫,并恳以银三百四十二两代交前任吕幼渔大令以偿其移交及借款。仍余二百二十五两九钱九分七厘四毫,存之以待各大宪有喜庆派分子应付也。作书并以诗词寄虎臣兄;又书复谢钟英、范膏民。得张月楼军门书,并基隆海口地势,拟筑炮台新式二图。
二十日,作书复张军门,奉还二图。
二十一日,吕幼渔大令起程回台南;初拟十七日起程,因大雨溪水涨而止,故至是乃行也。
二十二日,得吕幼渔自大麻里来信,言溪水幸不甚大。张蕊卿协镇过访。
二十三日,讯结王珍控案。出访张蕊卿不遇。晤高锡之;谈久之而回。得李质甫总镇书一,得四弟及姚述庭书各一。张蕊卿持其兄月楼军门书来示予,有抚宪拟以予统领后山防营之语;恐未必然也。
二十四日,作书复李质甫。
二十五日,奉道宪转札,奉抚宪电谕,令兼统镇海后军备营,并手书一函。又得四弟书,又得唐观察、包太守书各一,朗山侄书一,秠儿书一,汪上锦书一。
二十六日,辰刻接统镇海后军各营。具禀报接统日期,禀陈势难兼顾实情,请速派统将来东接统。又作书复臬道宪。又书复包太守,托其代领六、七月安抚军饷银。又书复朗山侄、汪上锦。
二十七日,查点镇海后军中营弁勇人数,送张蕊卿回新开园。
二十八日,李丽川大令代阅前任交代各册寄回。得唐太尊及万镇台、李仲雄协台、疏禹门司马、詹仲芳从九、谢钟英大令及四弟书各一。
二十九日,检备案卷核对前任交代清册;签出与卷不符及无卷可稽之处,作函并册寄还前任,请更核之。作书复唐观察、包太守,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三十日,作书与张月楼统领论军当汰老弱事。又禀臬道宪。
又复谢钟英大令。
七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移居中营。是日以前,军中所应领正杂饷项、公费、薪水、统费、夫价银两概归前代统,由营务处为放给;自初一日起,由予经理;以清界限。
初二日,作书致管带前营张蕊卿协戎、管带左营张聘三都戎,论整顿军务。令军中开通沟渠,以除秽浊。
初三日,令军中一律操练枪法。作书复詹仲芳。
初四日,作书寄四弟、朗山侄及嘉言兄。
初五日,作书寄包哲臣太守,又寄范荔泉。
初六日,得宋渤生观察自闽省来书一,又得署彰化令俞冬生复,又得张月楼军门书。
初七日,得吕幼渔大令书,即复。派员日夜轮流查拿赌匪。
初八日,作书复唐之观察、万道生军门。
初九日,得张蕊卿复书。
初十日,作书致张蕊卿,并致邱耀庭。俞翊卿自大麻里放番社夏季饷回,来见。
十一日,答候俞翊卿吏目。
十二日,出营查看义塾幼童,兼视黄寿廷游击疾。
十三日,得吕幼渔大令书;即复。又书致李丽川大令,又书致李质甫游击。前营文案龙少由来见。
十四日,新任台东州吏目姜春棠(字芳坡)到。张有临自台南来。得臬道宪初五日手书,又得张经甫别驾五月二十五日书,又得虎臣兄五月五日书,又得王蔀畇孝廉诗筒,又得张逖先大令书并联屏四条(附有窦甸嵩大令书)。又得李丽川大令书,并凤山出结前任交代并册稿,淡水交代稿;共稿四件,册稿二十七本。又得黄云孙、黄冕斋、鲍叙五书各一,又得侄及秠儿书(又寄来大连四纸十刀、大账簿十本、移封二百个、红洋布二疋、洋蜡二十五包、洋蓝二瓶、小棕刷一个、羊皮马褂一件、蓝绸短棉袄一件、蓝绸棉套裤一双、桑寄生酒二瓶、吕宋烟一匣、黄烟二筒、半夏二小匣)。
十五日,行香。作书禀复臬道台,并复朗山侄。申刻出祭厉坛。酉刻,闻黄寿廷游击病故于寓所。
十六日,姜吏目接印。出送黄寿庭大殓。夜邀姜芳坡、俞翊卿、张有临、高锡之、傅翼如、梁少玉、罗云五饮于营。
十七日,作书复张经甫、李丽川,又书复李仲雄、岱镇山二协镇。得王彬斋大令书。
十八日,得介弟初五日厦门书及朗山侄台南书各一。作书复王彬斋、谢钟英二大令。
十九日,作书复介弟及朗山侄,又书致吕幼渔大令,皆托俞翼卿明日带去。出送俞翼卿回台南。
连日阅本营打靶,中不及三成;而安抚军转能中四成以上。
可叹也矣!得张月楼军门六月三十日书。
二十日,作书复张军门;又书致左营及花莲港抚垦局。得谢钟英大令、张经甫别驾书各一。又作书唁胡慎之之子在儒,并托张经甫别驾代挪洋银二十四元作为吊仪,转托艋舺盐馆张眉生大令转交。
二十一日,作书复张经甫,又书复谢钟英。
二十二日,作书请张月楼军门主稿,为后海吾总镇、黄寿庭游击在营积劳染瘴病故禀请恤典。
二十三日,作书致虎臣兄,又书致朗山侄。
二十四日,作书复宋渤生观察,又书禀吴清师。
二十五日,作书复沈韵松太守,又书禀陈舫仙廉访、袁爽秋观察,又作书并以时辰表寄李兰亭带至南郡交朗山修正之。
二十六日,作书并具禀稿呈于臬道宪。
二十七日,作书寄呈吴培卿、谊卿二先生。
二十八日,以日来大雨已三昼夜不息,骑马出视各处水势。
二十九日,雨仍未止。作书致王蔀畇孝廉。
八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午后晴。作书致经甫、荔泉,又书致包太守、吕大令,并发各处贺节禀函。
初二日,大风。作书致李丽川大令。
是日,台风挟大雨自东北横空卷地而来,势甚猛烈。而大雨自七月二十四、五日连日夜不止;至初一日稍霁。山水正涨,海潮外涌,互相抵击,漫溢泛滥,遍地皆水;而新街、宝桑之间,遂淘成一沟。宝桑民居圯入水者三家。昭忠祠被风吹倒;州署营房被倒者十六间,民房吹坏十一间。自丑至亥始息。
初三日,出勘风灾、水灾。
初四日,踏看漫溢之水、淘开之河,来源去路,绘图禀报。
初五日,料理营房,而无法可以修整。
初六日,作书禀道台言营务。又作书致黄云孙及朗山侄、包哲臣太守,兼托云孙领朗山见包太守领银千两以汇付吴勋曹。
初七日,得吕幼渔大令书二并交代册,又蒙于郡托余彦士先生代办接收结册稿,代订送束修银二十圆;即作书答之,又得朗山侄及秠儿信各一。
初八日,阅操枪靶。得抚宪批;抄呈臬道宪。又得吕大令二十二日书;即作答。又接谢钟英大令书;即作答。
初九日,查实亲兵哨无烟瘾者只有十三人,后哨十一人,左、前二哨各二十二人,右哨三十人,共百人而已。可叹!可叹!是日以接收各结册寄吕大令。又得余彦翁代办接收会盘总册稿及吕大令书。
初十日,卯刻,台风自西北起转而西,午后转南,酉初乃止;吹倒州署草房十一间。补初九日:得张军门书二。
十一日,出勘各处风灾。作书并会盘文册寄吕大令分投藩、臬、道署。又作书谢台南府唐之观察及余彦士先生。又书复陈子垣大令、李质甫游击、疏禹门司马、岱协台镇山。
十二日,上臬道宪书,论资遣吸烟勇丁回籍。又书并具七、八两月津贴文领托张经甫兄代领折实库平银一千一百三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九毫;并托领出后以七百两汇台南还道宪账房借款,以三百两交南中公馆,余者存于伊处;又托以银六元送张逖先大令,酬其赠联屏也。
又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并寄还借来文稿四件、册稿二十七本。又书寄朗山侄。
十三日,作书复万锦堂。
十四日,作书寄张月楼军门。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申刻汪玉农兄自台南至;得臬道宪书一、吕大令书一、李大令书一。
十六日,拟禀抚台稿。
十七日,作书禀臬道宪,并抄禀抚台稿寄张月楼军门。
十八日,作书致李丽川、吕幼渔二大令,又书致范荔泉。
十九日,作书致张蕊卿。
二十日,得四弟上海七月十五日书,嘉兄屯湖七月初五日书;又得包太守书一,又得章菊农书一、汪钱舫书一,领饷者带来也。又朗山侄、秠儿书各一;买来红白洋布等物,共计洋银二十一元九角二分。
二十一日,作书复包太守,又复嘉兄,四弟,秠儿,又书致汪上锦、曹在民、守泽弟。
二十二日,作书禀叔祖。又书致朗山侄嘱领抚垦局各项薪粮及各通事口粮、备番社秋饷及赏番酒食银两,总共计库平银四千零八十七两一钱五分七厘零二丝九忽。
二十三日,作书复张蕊卿。
二十七日,寅刻,台风复自北起;巳刻加以大雨,酉刻风止,雨未止。
二十八日,丑刻,雨止。辰刻,出勘各处民房;幸风势较初二、初十稍逊,未有被吹倒者,而各乡则阻于溪水之涨,不能往勘也。一月之中,遭台三次;惨矣!
二十九日,勒令本营帮带罗厚昌、前哨哨官岳文孝、哨长李辉高、后哨哨官邢培鑫、亲兵哨长杨云高各交卸差事,限一月戒烟。
三十日,作书璧台湾县范继庭大令手版。
九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
初二日,作书禀顾道台。
初三日,作书与朗山侄,令于支应局领七月饷库平银九百九十两九钱五分五厘七毫一丝四忽,又湘平银二百零五两,共库平银一千一百九十七两一钱七分五厘七毫一丝四忽;又于八月饷项预借一千五百两。又作书致包太守。
初四日,派黄锦春、吴英杰赴台南领饷。
初五日,得张统领八月十七、十九日二信。初三日到顾公信一、黄云孙信一,虎臣兄京信一、张经甫兄信一。
初六日,作书上顾公。委汪玉农办营务。
初七日,作书复张经甫、范荔泉。
初八日,阅操。
初九日,偕汪玉农及各哨官往鳌鱼山相度改建昭忠祠基址。
初十日,得四弟七月二十三、八月十八日金陵所寄二书,朗山侄八月初一日书一,又汪上锦书一。
十一日,赴鳌鱼山开昭忠祠基址。作书复四弟、汪上锦,又书寄虎臣兄,又书致朗山侄于支应局借九月饷银一千两。
十二日,海防管带邱焕庭都司来见。以致朗山书交左营领饷哨官带郡,内有预借九月饷项一千两印及合义汇银五百票根。得张蕊卿书。
十三日,邱焕庭辞赴大麻里。吴才宝赴大庄查询粮价。作书复张蕊卿。
十四日,作书致张经甫,恳于津贴项下,拨足洋银一百零二元附入汪玉农信内,交李克斋带交上海。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得顾臬道书,并言已合戒烟丸十斤,嘱先尽苦劝之心,后行严汰之法,反复叮咛。可感!可敬!
十六日,汪玉农赴新开园宣示臬道宪德意于营中;欢声雷动,皆愿领药戒烟。
十七日,各哨呈愿戒烟者名单,其不能戒者只有三十余人而已。亟作书以实情代电察抚宪,清缓派轮船,宽限一月,俟烟不能戒再行汰革。盖余已决计汰革,而臬道宪有此美意,其言又仁至义书;不从则余于臬台有“屯其膏”之咎,从之则抚台于余必有举棋不定之讥。斟酌二者之间,宁失于厚,则从臬台计为是也。
十八日,吴哨官自大庄回。
十九日,花莲港抚垦局分局委员袁□□来见。
二十日,汪玉农自新开园回营。作书致张领统请会衔为后总兵、黄游击禀请抚台奏请恤典。
二十一日,得臬道台十三日书,又得朗山侄书一,又得初九日书一,又得向春圃万州来书一。又接吕慎甫寄来监盘交代总册稿三本。
二十二日,作书禀道台,又书致包太守,又书复朗山。
八月营饷应领库平二干一百二十三两五钱七分三厘七毫七丝七忽;除借一千五百两,仍领实库平银六百二十三两五钱七分三厘七毫七丝七忽。又统费湘平二百两。
二十三日,作书并盖监盘交代册印;仍以二本寄还吕慎甫交其兄吕幼渔大令。
二十四日,作书致张经甫。得张月楼统领书一、邓季垂大令书一。
二十五日,奉抚台批准赀遣疲弱勇丁。
二十六日,宝桑居民失慎,出营救火。
二十七日,收朗山侄书二。黄、吴二弁领饷回营。
二十八日,得朗山侄书一、叔祖书二、介弟书一、畏三书一、汪上锦书一。作书致疏禹门、李丽川。
二十九日,查勇弁;瘾深者汰,瘾浅者颁丸药令戒。
十月初一日,行香。起限戒弁勇戒鸦片。作书禀复叔祖,又复汪上锦。作书致邱焕庭、李质甫。
初二日,拟统筹全局禀稿。作书复四弟、嘉兄,又致侄。
初三日,汪玉农起程赴左营。作书禀臬道台。致张经甫请代挪英银三百圆寄交心斋叔祖。得范荔泉书;即复。得袁行南书。
又书复朗山侄,内银票根汁四纸,办药材一单。
初四日,料发放秋季各社通事,社长口粮。作书复王彬斋。
初五日,作书寄朗山侄,并附票根。派哨长张有福领路费银,会同李管带放给汰勇,并送后夫人及高锡之家眷到郡。东湖傅翼如、王东山亦随去。自此营中所有烟灯一律扫除矣。三月之久,仅仅如此而已,禁烟之难,真难哉!
初六日,作书禀臬道宪;以昨日书来故也。又作书致虎臣兄,询问[其弟]昭甫肯出山否。又作书致朗山侄,又作书致邱焕庭都司。
宋文帝诫弟江夏王义恭书曰,“天下艰难,家国事重。虽曰守城,实亦未易。隆替安危,在吾曹耳。岂可不感寻王业,大惧负荷!汝性褊急:志之所带,其欲必行;意所不存,从物回改。此最弊事,宜念裁抑。卫青遇士大夫以礼,与小人有恩;西门、安于矫性齐美;关羽、张飞任偏同弊:行已举事,深宜鉴此。若事异令日,嗣子幼蒙,司徒(彭城王义康也)当周公之事,汝不可不尽祗顺之理。尔时天下安危,决汝二人耳。汝一月自用钱不可过三十万;若能省此,益美。西楚府舍,略所谙究;计当不须改作,日求新异。凡讯狱多决当时,难可逆虑,此实为难。至讯日虚怀博尽,慎无以喜怒加人。能择善者而从之,美自归已;不可专意自决,以矜独断之明也。名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昵近爵赐,尤应裁量。吾于左右虽为少恩,如闻外论,不以为非也。以贵凌物,物不服;以威加人,人不厌。此易达事耳。声乐嬉游,不宜令过;摴蒲渔猎,一切勿为;供用奉身,皆有节度;奇服异器,不宜兴长。又宜数引见佐史。相见不数,则彼我不亲;不亲无因得尽人情;人情不尽,复何由知众事也”?
初八日,作书致张蕊卿。
初九日,阅操。委姜芳坡赴大麻里发放各社通事、社长秋季口粮。
初十日,发秀姑峦局秋季薪粮及夏季赏番酒食银,共库平一千二百三十四两五钱零四厘四毫;交左营缪哨领解。作书复邓季垂大令。
十一日,发埤南各番社长秋季口粮银七百二十元。
十二日,发埤南各番社通事秋季口粮银三百二十七元。张蕊卿自新开园来见。[补]十一日,王彬斋偕其侄自台南至营。
十三日,邱焕庭自大麻里至。张蕊卿自新开园至。
十四日,作书托张经甫代领九、十两个月津贴银一千一百三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九毫。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张回新开园,邱赴拔仔庄。
十六日,江如典自拔仔庄至;以其赴三条仑南路屯兵,遂令押汰勇及饷银并路费至该屯发遣出山。
十七日,得玉弟九月十五日上海小东门外绍泰茶铺被灾,其次子嗣馨侄避火跳河落水淹毙信。恸其祸之惨也,肝肠若裂矣!
又得叔祖及汪上锦、汪远堂书各一,又得朗山侄书一。
十八日,作书慰玉弟,禀叔祖;又寄介弟,答汪上锦,又嘱稼儿,又致嘉兄(纲按:原稿无兄字)书各一。又书致朗山侄。
十九日,阅操。作书致包哲臣太守,托其于本部前营、左营各扣六八银二十元,海防、南路各八元,埤南四元,皆于九月饷内,中营十月借款内扣四十元,作为吊胡次樵司马奠敬;以此事系渠所嘱故也。
二十日,得汪玉农书一,即作答。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朗山侄,嘱于支应局领十月借饷银一千两;内除已领九十两零八钱零二厘七毫六丝九忽,又除扣送胡次樵司马奠分银二十七两二钱,实计库平银八百八十一两九钱九分七厘二毫三丝一忽。
二十四日,作书致朗山侄,嘱领安抚军九月分饷库平银二百零四两一钱三分八厘四毫六丝四忽。
二十五日,得汪玉农十九日书;即复。作书致张经甫,并托于津贴款内拨库平银一百两与汪信同收。
二十六日,邱焕庭回大麻里。
二十七日,收到疏禹门及李丽川信各一、朗山侄书一。
二十八日,王彬斋起程回前山。孙静甫至。得臬道宪书一,并丸药二十斤。又得朗山侄书,并茶丝四斤、莱菔子一包。
二十九日,以丸药十五斤寄左营,五斤寄前营;各致一书。
三十日,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朗山侄。
十一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得汪玉农书;即复,并附致张经甫兄,托于津贴项下拨银五百两交王衍生。盖王已付汪而取之台北,汪则由台南付还也。又书致虎臣兄;又书致朗山侄,嘱以重洋七十元为张有临寄沪。
初二日,以宋梅记汇银五十两票根寄朗山侄。孙典史预假银三十两。
初三日,孙典史赴拔仔庄。得张经甫书一、虎臣兄书一、金润生书一、袁爽秋观察书一、朗山侄书一。
初四日,得汪玉农书一;即作答。作书禀道宪,又书付朗山,又书寄四弟,又书复张经甫,又书复张军门。
初五日,拟查复埤南亦不可为治禀稿。
初六日,作书答张蕊卿。
初七日,发九月饷。作书复汪远堂,又书复袁行南观察。
初八日,得宋渤生观察贺节书一、四弟九月九日及二十九日二书、朗山侄书一、秠儿及汪上锦书各一。又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沈(纲按:以下应有遗文)。
初九日,作书复四弟,又寄嘉兄、岳丈、弟、汪上锦、朗山侄书各一。
初十日,作书嘱朗山领十月饷银一千一百五十六两三钱五分二厘七毫三丝七忽。又书致孙静甫;恐其报到差日期未合式也。
十一日,是日黄昏,有洋轮船自北而南,经过海上;并不停泊。
十二日,赴鹿寮埔察看荒地;回宿鹿寮营房。埔在防营北八里,宽广约五、六里。昔为南北社每岁打鹿之所;草甚茂。营勇往来经此,不得遗火烧其草;否则,番必索赔鹿价。为台东第一大平原。而尚未开垦者,缘番占以为养鹿之场故也。予去年经此,已知此地之大。今先谕番“以现已无鹿;荒而不开,诚可惜”。番以为然。又语以“地非数十百家所能开;宜招各处之人皆许其来,不准尔等阻止”。番亦不敢违抗。故自往相度焉。
十三日,点阅鹿寮防勇四棚。午刻回营。作书寄朗山,嘱令领抚番经费等款银四千四百零六两二钱四分三厘九毫八丝八忽。
十四日,冬至。黎明率属官诣天后宫向阙行叩贺礼。得苏履生、范膏民书各一,朗山、秠儿书各一。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作书复苏、范二君及朗山侄;并寄章德明汇银票根一纸,计二百两。又得汪玉农书;即复。
十六日,作书禀臬道台论开垦事宜。
十七日,作书寄张经甫,请代拨七兑洋银六十元,解缴资助故员运柩回籍捐,又托其各以六元分送张子云、杨俊甫二处奠分。又得苏履生兄书;即复。又书致万棣花。
十八日,奉到臬道台手谕,知后路事已酌定派范膏民代为经管;又,蒙电询前禀请缓征事,已得藩台回电,云“台地本年遭风,各属未致成灾。台东一处,未便专案详咨豁缓。该州额征,仅敌坐支。现饬变通办理;所有应解司库存留支剩各款,暂缓提解。一面饬将沙压田园挑复下年带征补款,水冲若干,查明具复。不日批行矣”云云。即行禀复。又书致范膏民。又书致朗山,并开列迁移一切事宜及代交领饷应汇票各款。
十九日,派黄锦春、张有福带勇八名赴郡解饷兼迎接家眷。
又书贺朱苕园观察重临支应局。是日复作书上臬道台论军中用人。又接谢钟英大令书;即作复。
二十日,作书致汪玉农,又致袁雪卿、孙静甫。又陈子岳送西岳华山庙碑拓一纸,孔子见老子石刻拓本一纸,并书荐其乡人冯蕴斋到营。
二十一日,得朗山侄书,收到带鱼、酒蛋;即作答。
二十二日,决计迁前、左二哨营房于州垒。得张军门书。
二十三日,作书复张军门。又书致范膏民,令代还张聘三银二十六两八钱二分八厘七毫。
二十四日,得玉农书;即复。又得朗山书一。
二十五日,臬道宪颁到上海钟氏戒烟药;计元号拌烟药五十两又二方,冲药五十两,二号拌烟药二百两又二方,冲药二百两又三方,人参补养药十两,又补气药十两,又宁神丸十两,共装一皮箱并手书。即禀复。又荐李念椿、余敬符二君到营。
二十六日,以宪颁之药分一半给前营,另一半则中营与左营各给一半。作书致张蕊卿、汪玉农。
二十七日,前营汰遣烟勇三十四名,到埤南点验;少周麒麟一名未到,又有病者四名在内。悯之,各赏银一圆;面责押解哨官龚子泽,并函询管带张蕊卿不待其病愈而后遣行也。是日奉抚宪札,以代统以来,整顿有方,令接统镇海后军备营屯。作书致范膏民,请代拨银解本年钱粮。
二十八日,申报是日接统防军。得范荔泉书;即复。
二十九日,得朗山侄书。作书复皖南袁观察。
三十日,作书致李丽川。
十二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作书禀清师,又禀江苏陈舫仙廉访。
初二日,得张月楼军门书;即复。
初三日,作书上臬道台。
初四日,作书致宋渤生观察。
初五日,得介如十月二十八日信一、叔祖信三、稼儿信一、汪上锦信一。又得虎臣兄信,言已函劝昭甫出山相助矣。
初六日,作答昨日所得书各一。得朗山书言初三日起程。
初七日,得汪玉农、孙静甫书各一;即复。
初八日,作书复张月楼军门。
初九日,午后移居州署,以待眷属;以前信言初三日起程也。
初十日,至午后,家眷未至。
十一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托张经甫代领十一、二两个月津贴银一千一百三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九毫。
十二日,作书催孙静甫送水冲地亩清册。
十三日,梁少翁赴乡。
十四日,内子及子侄辈偕朗山侄、汉生弟并领饷差弁到署。
奉到臬道宪手书一、朱苕园太守书二,范膏民、黄云孙、王蓉溪、万棣花书各一。作书复姚芝眉巡检于松江。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又诣各处谢步。作书上复臬道宪,又书复朱苕园观察,又书复范膏民,又书致汪玉农。又得孙静甫书;即复。
道署账房来条:林文忠公戒烟丸三十斤,每两价钱二百文;共计钱九十六千文九四折洋银一百零二元一角二尖,扣银六十九两四钱四分一厘六毫。
自基隆西北取道循山而行:四里至三角岭,六里至大武仑,七里至马炼庄,八里至大坪脚,四里至鹿角坪,七里至磺山顶,七里至竹子拗,十四里至水竟渡,十里至沪尾。皆由山间取径,海上窥望不及;无险阻,直捷而平坦。
十六日,作书寄四弟,又寄叔祖,又寄川沙,又书致昭、甫。
十七日,得范膏民书;即复。得张经甫书;即复。又书谢江、邱二管带。又得疏禹门书。又书致张蕊卿。又得柯月坡书。
又得江如点书;即复。
十八日,得李、疏、柯三君各一函。
十九日,梁少翁自新开园回署。
二十日,作书复李大令、疏司马、柯都司。
二十一日,封印。得李少帆书。
二十二日,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范膏民。得李大令书;即复。
二十三日,作书复胡在儒。又书致张经甫。发花莲港冬三月薪粮各费共库平银七百九十九两八钱七分三厘三毫四丝;又发秋季赏番酒食银三十八两一钱零六厘。又发秀姑峦冬季三个月库平银一千零九十两零五钱一分九厘;其秋季赏番酒食银四十四两零一分九厘,早给雷呈鑫领去矣。
是日,收吴勋曹来银二百两。
二十四日,作书复汪铁舫。是日收张义春来银四百五十两。
得汪缙卿书,又得张经甫初十日书。
二十五日,作书上臬道宪,又书复张经甫与汪缙卿。
光绪二十年,岁在甲午,正月丙寅,元朔日己卯,黎明,率领所属文武于天妃宫设位向阙叩贺万寿;诣各庙行香;与部下各官吏将弁团拜,互相贺岁。招幕友饮春酒。
初二日,具台东志建置沿革稿。
初三日,作书上臬道宪,又禀抚台、藩台,申明不能晋省贺岁,面禀公事。得范膏民书一、汪玉农书一。又禀臬道台宪函,即寄郡。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初四日,作书复汪玉农。邱焕庭都戎、张蕊卿协戎皆于初一、初二日至;是日回营。
初五、初六日,为修志事采访一切。
初七日,江如点协戎自三条仑至。
初八日,张蕊卿请假回籍治病。是日委李守备金鳌充海防屯兵帮带,高守备充中营帮带。
初九日,开操。作书复张月楼军门。梁少玉回粤东。
初十日,委江如点协戎接带前营,谭都司桂林接带南路屯兵,丁士文为前哨哨官,王开第为右哨副哨官。
十一日,作书致范膏民,又书致张经甫。
十二日,作书上臬道台论调委各营管带及调换军械利弊。
十三日,为子侄开学。
十四日,作书寄四弟及禀叔祖,又书寄曹在民表叔。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
十六日,汪缙卿自台南至。得张经甫书。
十八日,作书禀臬道宪。又书致范膏民,附票根三纸,计汇付一千九百五十两,皆十九日发。又书致李丽川及疏禹门司马,又复张经甫。
十九日,辰刻阅操。午刻开印。得范膏民初六、初九日二信;即复。委哨官丁士文出山办米。得袁行南书。
二十日,起程北出校阅本部各营屯。午刻,至鹿寮查阅前营后哨一、二、三、四队;阅毕而雨至。夜得陈子岳、范膏民书各一。
二十一日,沿新武洛溪北行五里,务禄干水自西出山入焉。
又五里过鹿寮埔;查新招垦荒民番约五十余户。又十五里至雷公火,其西岸即里口庄(波按:里下空格应系垅字):又十里至新开园;查阅前营中、前、左三哨。设靶只四口(波按:四下空格应系十字)弓、八十弓。统计中数不过三成零,中三者只十二人。
二十二日,十里至大陂。自新开园以北,水皆北流。十八里至大庄。又十二里至璞石阁;查阅前营后哨五、六、七、八队。
二十三日,五里过迪街。二十里过水尾。十五里至拔子庄;杏阆埤南屯兵。至夜而汪玉农、孙静甫皆自花莲港至。
二十四日,偕玉农过大巴塱、鹿阶皮至象鼻嘴。
二十五日,过吴全城,至花莲港。
二十六日,至加里宛;回则沿海察看米仑港。
二十七日,回抵大巴塱。
二十八日,由大巴塱东行,上下猴子岭计三十里,沿丁仔老溪至海口;宿猫公社通事李自明家。
二十九日,南行八里至八里环。又十二里至石梯庄。又十五里至大港口;宿通事萧日隆家。
二月初一日,渡大港水,南过纳纳社。十里至开伞埔。四里至乌雅石。十五里至水母丁。又十里至大通气。又十里至加早湾。(纯按:早应为走,地名,至今称之)又十里至扫北。又七里至坪子村;宿已革总理廖宗元家。
初二日,南行十里至乌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买。又五里至成广澳。
初三日,十里至马老漏。五里至加水来。六里至莪律。五里至都力。二十里至马武窟。六里至加里艋押;宿通事刘来成家。
初四日,寅刻起早餐。亲兵食毕,报失后膛枪一杆。留成广澳哨官萧必胜督率通事严查,务获;而先行。八里至八里芒。五里至都峦。二十里至猴子山。十里至埤南署。始知初一夜三更,社丁棚失慎,延烧左哨五、六、七、八四棚。花莲港哨官陈玉堂及秀姑峦抚垦委员孙静甫偕至。孙则奉臬道宪札来验收营署工程也。得汪玉农书。
初五日,作书复玉农,又复范膏民。
初六日,作书禀臬道宪。
初七日,萧必胜偕通事查获加里艋押所失后膛枪来呈缴。孙静甫辞回局。作书致张经甫,又书致范膏民。
初八日,祭昭忠祠。作书致谭桂林。
初九日,作书禀臬道宪。张蕊卿自新开园至。
初十日,作书致虎臣兄,又书禀叔祖,又书致介弟,又书致江如点。
正月截(波按:截字下似有遗文)三百七十五两九钱三分折(纲按:原稿尚有许多数目字无法认清只好存疑)。
正月应领营饷银一千六百九十五两七钱三分五厘八毫三丝四忽,统费银一百九十三两八分六厘一毫九丝二忽。
十一日,作书谢李丽川大令,又书致范膏民。
十三日,作书致张经甫,又书致张月楼军门。
十四日,自以其意订定阵图。是日春分。
十五日,行香。演新阵图。作图说一篇。是夜,月食。得唐之观察书一、张月楼书一、疏禹门书一、汪铁舫书一、汪玉农书一。作书复玉农。
十六日,教演新阵。作书复唐观察及朱太守。又书复汪铁舫,嘱于范膏民处取银二百两。又书致膏民。
十七日,以陈泉泰汇银五百两票根寄范膏民。
十八日,江如点、邱焕庭、李兰亭至。余步青自前山持潘义庭别驾书至。
十九日,阅操。以张义春票八百两寄范膏民。又书致张经甫。
二十日,池云珊自台北、徐伯荣自台南偕至。得茂春、万和书一、守弟书一、虎臣兄书一、张经甫兄书一、单一、范膏民书一。
二十一日,作书复叔祖,又书致曹在民,又书寄四弟,又书复虎臣兄,又书复范膏民,又书复张经甫。
二十三日,作书嘱范膏民代领安抚军正月饷银。
二十六日,得汪玉农书、孙静甫书。
二十七日,复汪玉农、孙静甫书各一。
二十八日,陈玉堂自新开园至。得陈子垣书一。
二十九日,令军士出为各荒冢加土。得李丽川书一。
三十日,清明。出祭厉坛。得李丽川书一。
三月初一日,日食。作书上臬道台,致范膏民,复李丽川。
是日采访志册脱稿。
初二日,作书复袁行南观察去年九月二十三日书,又书复吉林后路营口转运局查友三,又书致苏冶生。是日以中营账房交徐伯纯办理。又书复瞿肇生。
初三日,作书并桑寄生付吴勋曹送台南呈臬道台。
初四日,得臬道台二十七日书,并户部执照一纸,抢子铅药轻重数目一纸。林明敦枪子药重七分,铅重七钱五分。毛瑟枪子药重一钱,铅重七钱。哈吃开士枪子药重九分,铅重七钱三分。
黎意枪子药重一钱二分半,铅重六钱七分。
初五日,作书上臬道台,又书致膏民。
初六日,作书致袁雪卿。
初七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复谭丽卿。
初八日,作书致膏民,又书致邓季垂大令。
初九日,作书致邱焕庭,询农具来由。
初十日,孙静甫自拔子庄至。李丽川荐方莘夫至。
十三日,作书贺丁调臣署彰化县。又书复贺范继庭保晋同知直隶州升阶。夜得汪玉农书。作书寄膏民。
十四日,复汪玉农。又书寄范膏民,领二月营饷一千八百九十—两零四分六厘二毫二丝,又领春季抚饷四千一百二十六两三钱一分七厘七毫三丝,共六千零十七两三钱六分三厘九毫五丝。
十五日,作书致张经甫,又书复张月楼军门。
十六日,作书致童米孙。
十七日,赴利基利吉社查察煤矿。作书复管凌云太守,又书贺李丽川、俞冬生回本任。
十八日,作书上臬道台,又书致范膏民,又书寄四弟、嘉兄,又书上叔祖及岳丈。袁雪卿自花莲港至。
十九日,汪缙卿起程回里。
二十日,收吴培卿世伯复书一,又得介如二月初十日书,又得嘉兄及伯母、叔祖书各一,章、周二婿书各一,岳父书一。
二十四日,病。
二十六日,遣帮带高渭生解坏枪一百九十一杆赴郡。补二十三日,得张经甫书;即复。二十六日又作书呈臬道台。
二十八日,昭甫兄自家乡至。
二十九日,作书寄四弟,禀叔祖、伯母及嘉兄,又书寄汪玉农。又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四月初一日,立夏。作书复张军门。
初十日,得虎臣兄京信二函;即复。
十一日,作书寄张经甫、范荔泉各一。
十六日,赴大麻里查点屯兵兼放番饷。
十七日,至大得吉遇大雨;申刻至巴塱卫,止宿。调溪底至此点名(波按:底字下疑脱屯兵二字)。
十八日,回大麻里。
十九日,回营。
二十二日,作书上吴清师,又致范膏民。
二十三日,作书致张经甫、苏冶生。
二十四日,得李丽川大令书,有初八日藩辕牌示补台东州缺之语。得心斋、理斋二位叔祖书。
五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得汪铁舫书。
初二日,戌刻,马兰街民房失慎,延烧五十一户。
初三日,踏勘火灾,兼以银一百零二圆给被灾之家。江副将自前营至。得童米孙书一。
初九日,作书致苏冶生,又致范膏民,又作书并寄英银十圆代礼贺心斋叔祖七十寿。
初十日,作书贺童米孙大令。是日验明昆仑楼社社目五名、通事二名正身,给发印票并口粮。作书致范膏民。
十一日,得臬道台手书一;即作书禀复。又书寄虎臣兄,又书寄范膏民。夜得张经甫初二日书。
十四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拟家乡张睢阳庙楹联:
孤城原可图存。为诸将不肯赴援,遂令竭力捐躯独完忠节。遗憾何由得泯。想厉鬼必能杀贼,故作奇形怪状以示威灵。
昭甫拟台东昭忠祠楹联:
此地在邦域之中,不比道辟牱,凿空竟嗤张博望。诸君为王事而死,只恨山多烟瘴,跕鸢同怀马文渊。
又自拟联:
虫鹤昔同悲,瘴雨蛮烟何太酷!
牲牢今共享,青山白骨有余荣。
十六日,作书致陈子垣、李丽川二大令,又书复胡席珍及聂农山,又书复范膏民。
十七日,呈送福藩黄请验由新海防例报捐请离原省改捐福建省补用户部执照一纸,系光绪二十年二月初五日给。
十九日,作书上臬道台,又致范膏民。
二十二日,得虎臣兄书一、范膏民书二、万军门书一及奖札二件。高渭生换枪械回营。
二十三日,作书复虎臣兄,又复万军门、范膏民。又得汪玉农书一;即复。又得孙静甫书一。又书致德乾表侄。
二十六日,得宋渤生观察书一、谢钟英大令、孙子明大令书各一。作书致膏民。
六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作书复谢大令,又致范膏民(内附后公馆一函)。
初三日,得黄子林自沪大马路集贤里黑龙江金矿局来书一;即作答,并托寄漠河致袁行南观察书一。
初六日,得臬道台二十八夜飞函;即禀复。宋雨生、朱润之到营。又得臬道宪二十日书,又得宋渤生、查友山二书,又得范膏民书,又得张经甫、范荔泉书各一。
台北捐主事,共库平银一千二百九十七两六钱四分。
捐离原省及指省,正项一千一百六十五两,合公砝平足银一千二百零六两,加换照六两,行查三两(波按:此处似脱一字),片九两,共公砝平足银一千二百二十四两,合京平足银一千二百五十七两九钱六分,加汇费合台库平洋银一千三百二十四两四钱一分九厘。
初七日,作书禀复臬道台,作书致前、左二营管带。
初八日,作书复张经甫、范荔泉。
初九日,得臬道台五百里排递初四日函;即禀复。夜作函致前、左二营营官。
初十日,作书寄虎臣兄,又书致四弟、涌弟于南京,又书寄嘉兄,又书寄申禀叔祖,寄川沙禀伯母,又书谢顾康民秋曹,又书复沈尚韵,又托虎臣兄代拨银还顾宅。
十一日,作书寄谢钟英;为昭兄、朗山回籍乡试,求假馆于盐局也。
十二日,送昭甫、朗山及池云珊回籍乡试。作书上臬道台,又书寄张军门。
十三日,作书致前、左二营管带。
十四日,作书上臬道宪,请给器械及帐棚。又书致谢提调,托领夏季番饷。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
十六日,派刘德杓、胥森荣赴凤山境内募勇。
十七日,作书致张经甫。派弁赴猴子山察看地势。
十八日,自诣沿海察看地势。
十九日,得范膏民书,知其已于十五日内渡赴试;接手为汪君辛孜。作书致汪辛孜,禀臬道台。
二十日,得臬道台六月十四日手书;即作禀寄复。又得汪玉农书;即复。查范膏民书,共交汪辛孜兄接收库平银七百八十九两零九分三厘。
二十二日,杨宝臣自三条仑至。作书复台湾府陈仲英观察。
二十三日,得虎臣兄京中五月二十四日书,又得川沙曹在民书。又得叔祖书;闻嘉言兄于四月二十二日谢世,而介如竟无信到。嗟悼不已,尤深疑怪。得李丽川大令书。
二十四日,作书复虎臣兄,又书禀叔祖,又书复曹在民,又书致金陵与昭甫、朗山、介如各一。夜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汪辛孜,又书致孙静甫。
二十五日,巳刻得臬道台二十一日辰刻手函;申刻禀复。
二十六日,赴槟榔、阿里摆等社相度营地。
二十七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二十八日,于天后宫设位叩祝皇上万寿。作书致张经甫、范荔泉、苏冶生各一。又得道台二十三日书;即禀复。
二十九日,未刻,得臬道台二十五日手谕,令即择要移营,不须候示;喜甚。立即飞饬沿海各营一律遵办,并即禀复。江如点副将自成广澳来面商防务,并择澳南八里三台石西移驻该营右哨。
七月初一日,出诣各庙行香。江副将辞回营。作书致汪辛孜。以腰刀分送前、左二营各二百把,埤南屯兵四十把。
初二日,得臬台六月二十六日书,知倭背约,已于朝鲜之牙山击我兵船。衅自彼开;总署电令各口见倭船即击矣。即作书禀复。得汪玉农书;即复。得皖道袁爽秋观察书,兼蒙寄所刊《经籍举要》一本。得袁行南观察漠河金矿四月朔日书。夜得汪玉农七月二十九日飞报谣传之说。
初三日,赴阿里摆相度营地。作书复汪玉农,又致江如点。
初四日,作书贺朱苕园太守署台南府,又书复安平县谢,又书复淡水县李,又书复嘉义县邓。
初五日,禀贺藩台老太太生日,又书禀臬道台。
初六日,江如点报调左哨于成广澳,已于初四日起程。
初七日,始令子侄作论。
初八日,大麻里拿获逃勇四名。作书致昭甫。
初九日,作书致介弟、朗侄,又书致汪辛孜。
十一日,作书上臬道台请饬发军械,又书致汪辛孜,又致谭丽卿,又致汪玉农。是日黄锦春领饷到营。派彭海南出山领解军械。
十二日,得臬道台初六日书,奉到七月初一日布告中外上谕一道。作书告五管带。
十三日,作书致汪玉农,作书上臬道台。
十四日,得臬道台抄示京来电信,知六月二十六日倭猝击济远轮船于牙山,我济远船回炮,倭船受伤几沉;二十八日,叶军战败,宋军已至平壤。作书禀复;并书告五管带。夜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谢大令及汪辛孜书。
十五日,出署行香。作书复谢钟英、汪辛孜。
十六日,得汪辛孜十一日书;即复。寄安抚军六月领饷文领;计饷一百八十八两二钱零,又葬埋银二十四两一钱七分零。
十七日,发夏季番饷毕。得臬道台函示总理衙门电示七月初十日,倭船二十一只攻威海卫败去之信。即复;并转告各营屯。
又得张月楼军门及汪辛孜书各一。
二十一日,作书禀道台,又书致张经甫。
补记:十一(水按:一字疑为八字之误)日,作书复汪辛孜,又书寄京与虎臣兄及宋渤生观察各一。十九日,作书致凤山县俞冬生大令。
二十二日,入山查新营。
二十三日,作书致江如点及汪玉农。
二十四日,作书以银千两发交江如点,托其办军米;又书催谭丽卿、叶玉田运军械;又书并汇票根寄汪辛孜。是日分中营之半驻新营。得叔祖六月二十七日书及汪上锦书、谢钟英及汪辛孜书各一。
二十五日,入山查察新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复谢钟英大令。
二十六日,遣幕友人等先移居新营。晚得道台二十二日书;即复。是日,得吴清师六月望日自湖南抚院所寄书,并石刻二种、手谕二种(水按:禀稿作“手谕四种”),喜甚!盖自光绪十八年二月渡台以后,三年之久,乃得此一书也。
二十七日,移驻新营。
二十八日,得江如点书;言米每包二元,车赁在外,已定三、四百包。
二十九日,检点军中米袋,共得二百条,函寄前营。
三十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八月初一日,定营规:五鼓作炊,黎明早餐;天明站墙一次,站枪架一次,然后工作。是日诣埤南各庙行香。路遇刘四姑喊称其妻邱被陈那妻打死;即诣其家相验。无伤;责令收殓,具结了案。得李丽川、俞冬生二大令书。
初二日,作书禀复湘抚吴中丞师,又作书复皖南道袁爽秋观察,作书复李丽川大令,又书复汪辛孜。是日发各省贺书禀。
初三日,作书禀臬道台。
初四日,发各处贺节禀启,作书致张经甫、范荔泉、苏冶生。
初五日,得汪辛孜二十六日十三号信;即复。作书禀臬道台。
初六日,得朱苕园观察复书。
初七日,赴埤南祭昭忠祠。得朗山侄七月十二日书;初七日到沪。得虎臣兄七月初六日书,得汪辛孜书。
初八日,作书禀臬道台,又书复汪辛孜。
初九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初十日,拟请仍照旧章由各营屯自清给发饷械稿。是日将夜,有兵轮一艘,泊火烧屿南面海中;至晓不去。
十一日,作书禀叔祖,又书致介如弟、朗山侄及昭甫兄各一,又作书致张经甫,又书致汪辛孜。
十二日,作书致谭丽卿,复麻袋收到。
十三日,作书上臬道宪,又复李丽卿大令。
十四日,得汪辛孜书一,江如点、叶玉田至。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
十六日,得上海理叔祖书,知心叔祖于七月二十五日谢世。
呜呼痛矣!又得谢提调书一、汪辛孜书一。夜得汪玉农书;即作复。
十七日,作书并以银三十圆寄交理叔祖,请代办祭奠心叔祖之仪。又作书禀臬道宪请发枪及子。又复谢、汪二书。致汪辛孜请代办申报。
十八日,得江如点书;即复。
十九日,大雨。
二十日,大雨。
二十一日,得臬道台十二日书,又得李丽川、万棣花、汪铁舫书各一。夜作书复臬道台。
朱子曰:挂劫之数,五、四为奇,九、八为偶。挂扐三奇,合十三策,则过揲三十六策而为老阳,其画为口:所谓重也。挂扐两奇一偶,合十七策,则过揲三十二策而为少阴,其画为--;所谓拆也。挂扐两偶一奇,合二十一策,则过揲二十八策而为少阳,其画为一;所谓单也。挂劫三偶,合二十五策,则过揲二十四策而为老阴,其画为×:所谓交也。(原注:见《筮仪》。)
凡阳爻皆用九而不用七,阴爻皆用六而不用八。用九,故老阳变为少阴;用六,故老阴变为少阳;不用七、八,故少阳、少阴不变。(原注:见《启蒙》。)
凡卦六爻皆不变,则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二爻变,则以本卦二变爻辞占,仍以上爻为主。三爻变,则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辞,而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前十卦主贞,后十卦主悔。四爻变,则以之卦二不变爻占,仍以不爻为主。五爻变,则以之卦不变爻占。六爻皆变,则乾坤占二用,余卦占之卦彖辞。(原注:见《启蒙》。)
二十二日,作书复汪辛孜。
二十三日,作书复汪铁舫。
二十四日,初令本营练分三路出队法。
二十五日,作书致张经甫。
二十九日,作书上臬道台。
九月初一日,大雨,不能诣埤南行香。
初五日,作书禀道台。得虎臣兄七月二十二日书,又得李丽川大令八月二十二、二十七日二书,又得理叔祖及仁恩叔二书,又得汪辛孜书。
初七日,作书复叔祖及仁恩叔;又书致万和,又书复虎兄。
初九日,作书禀道台。
初十日,作书复李大令,唁范荔泉,致谢钟英。
十一日,作书致汪玉农。
十二日,接汪辛孜初九日信,知军火已由豸宪派道标押解起程。
十三日,作书飞递三条仑谭管带接收军火,赶速递运。又作书禀道台。又书关照叶玉田管带设法助运。又书致张经甫。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作书致汪辛孜。
十六日,遣二弟回沪,偕黄锦春至台南;黄为领饷也。
十七日,作书复叶玉田。得李丽川大令、汪铁舫书各一。
十八日,作书致俞冬生大令。收到陈万年解来饷银二千两。
十九日,作书复汪铁舫,又复汪辛孜。发秀峦局饷银一千两(纲按:秀峦二字他处均作秀姑峦,疑脱一姑字)。
二十日,作书致江云山,复汪玉农。得姜芳坡书。
二十三日,作书以垦照五百张寄姜芳坡,又书致江如点。得汪辛孜书,知抚台邵调抚湖南、藩台唐护台抚、臬道台顾署藩司、台湾府陈署道台。
二十四日,作书禀臬道台顾,又书致汪辛孜。
二十七日,作书贺新任抚台唐、新任藩台顾;又书致谢钟英。
二十八日,起程赴头人埔查案(纯按:头人埔当作刣人埔,地名今称)。
二十九日,回宿新开园。
三十日,回营。
十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午后祭厉。
初二日,作书复汪玉农、孙静甫。
初四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初五日,得张经甫书一。汪辛孜书一;即复(水按:汪字上疑当有又得二字)。
初六日,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又书致胡自求同乡,又书复张经甫。得姜芳坡书一。
初七日,作书复姜芳坡,又书致江如点。
初八日,作书致谭桂林、叶玉田、吴大生,嘱查历年死事弁勇姓名,附祀昭忠祠也。
初九日,作书致汪玉农。
十二日,作书致台南府朱观察。
十三日,作书禀藩台顾,又书致虎兄,又书致汪辛孜。
十四日,孙静甫自秀姑峦局至。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得李丽川大令、汪辛孜书各一。
十六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查玉笙至,得查友三书。
十七日,作书禀台南营务处,请示紧要电报也。又作书复汪辛孜。又书并银五十九两零二分四厘寄后海吾总镇夫人,为追出杜光亮、廖吉元欠款也。又作书禀叔祖,致四弟及涌泉弟。又作书致江如点,为追出宋梅芳赃款一百六十元三角请代给还原主也。又书致谭丽卿,托于东港代购麻袋六百条也。
十八日,作书寄叶玉田,请代发番饷。
由天津铁路至山海关六百二十五里;由山海关至奉天省驿路八百二十里;又四十里至凤凰城;三十里至高丽门;九十里至九连城;过鸭绿江十五里至义州(江水大,宽十五里;水小,分二河:一爱河,一云河);由义州八十里至龙川府;三十里至铁山府;五十里至宣川府;五十里至郭山郡;过定州九十里至嘉江郡;过右津镇五十里至安州;过津头江、青津江六十里至肃州府;过顺安县一百一十里至平壤城;过大同江五十里至中和府;五十里至黄州府;过凤山郡七十里至钊水;过瑞兴府、慈秀站一百二十里至平山府;过遏川郡一百里至开城府;四十里至长湍府;过临津江四十里至坡州;四十里至高阳站;四十里至汉城:共三千一百二十里。
十九日,大风。作昭忠祠联句:
人能为王事、死边远瘴乡,岂非志士?我改作新祠,得山水佳处,期慰忠魂!
二十日,大风。派弁解大麻里等社秋季口粮银两交海防屯兵叶管带代发。作书致江如点。
二十一、二日,大雨。作鳌鱼山昭忠祠外联句:
听海潮作悲壮之声,时应激发英雄怒。愿瘴气与战征并息,人共讴赓耕凿歌。日朗风清,登斯丘可以眺望。天空海阔,问何人具此胸襟。
是日,得介如弟台南十七日书。
二十三日,书写昭忠祠楹联。
二十四日,查台东州原额田二千二百五十五甲五分八厘八毫一丝二忽七微。十九年秋查报水冲田一百二十五甲八分九厘二毫一丝一忽一微,沙没田一百零七甲四分九厘零六忽五微,二十年查报佳乐庄抛荒田九十甲零八分七厘三毫零一忽,补报上年水冲田一十一甲一分五厘八毫六丝二忽六微,碉堡庄抛荒田九甲零一厘七毫六丝:共悬额田三百四十四甲四分三厘三毫四丝零九微。
具禀禀藩台,求豁免也。
二十五日,作书上藩台顾。
二十六日,作书复汪玉农。
二十八日,介如、吉庭二弟自沪至。
二十九日,得宋渤生观察京城来书及家乡与沪上各亲友书。
又得朱苕园观察书。又得陈臬道台书,有奉天旅顺、金州及山东威海卫并失之信。又得汪辛孜信。
十一月初一日,奉昭忠祠各神牌升座。得范膏民书,闻范荔泉已于十月十四日逝世。又得宋渤生观察自京来信一。
初二日,作书上臬道宪陈。又书致范膏民、汪辛孜。收谭丽卿代办来米袋五百条。收李丽川大令及胡自求兄回信各一。
初三日,作书致范膏民。
初四日,得范膏民来书一,得虎臣兄十月初十日书。
初五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及胡自求同乡,又书致罗肯堂,又书禀理斋叔祖,又书致冯岳丈,又书复朱苕园观察,又书复范膏民。
初六日,得汪玉农、江如点书各一。作书致叶玉田。
初七日,作书复汪玉农,又书致谭丽卿。
初八日,作书致江如点论宋梅芳等案,嘱其就近代给还赃款。
初九日,作书致姜芳坡。收台南办来绍酒十坛。
初十日,得李丽川大令书一、汪铁舫书一。
十一日,得汪辛孜书二、范膏民书一、姜芳坡书一;均即复。又书致谭丽卿,嘱其派弁送炮子样并书交汪辛孜也。
光绪二十年八月十六日,加上皇太后徽号恩诏第七条:内外大小各官,除各以现在品级已得封赠外,凡升级及改任者,着照新衔封赠。
十二日,作书复虎臣兄。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
十七日,得范膏民书二;即复。得台南臬道陈公书。作书致李丽川大令。
十八日,书复汪玉农,作书上臬道台陈。
二十一日,得范膏民书一、涌泉弟金陵书一、叔祖、玉弟、上锦兄书各一,得汪玉农书。
二十二日,作书复膏民;派黄锦春明日带去。作书寄昭甫兄。
二十三日,作书复涌弟并书致祝封弟,又复汪玉农。
二十四日,作书寄范膏民,又书复黄子林。
二十九日,得藩台顾书一、李丽川大令书一、顾月如先生书一、范膏民书一、汪辛孜书一并炮子样一个。
十二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兼于海滨演放大炮。
初二日,作书复范、汪二君。得沈韵松太守书一。
初三日,作书上藩台顾。得沈少韵书一。
初四日,作书上吴清卿师。
初六日,作书致后海吾总镇夫人;派员裴锦堂送后公灵柩由海道至安平。又书由站排递安平,托范膏民以六八银一百三十二元送交夫人,预备砖灰,俟柩到安葬也。
初七日,率各哨弁至天后宫送后海吾总镇灵柩登舟;计船价银四十元。
初八日,作书上皖南道袁爽秋观察。
沈韵松太守由杭州寄示自咏东山行旅图册诗稿及纸索和;率占一律:
万里驰驱意气雄,当年我亦共从戎(光绪壬午、癸未年曾在宁古塔共事于吴愙斋师幕府)。周游黑水、白山外,久住冰天雪海中。剪烛何时逢旧雨,乘槎惟愿驾长风(此次倭奴侵占我朝鲜属国,豕突狼奔,入我奉天边界,人人知直捣倭巢为胜算,而舰船坚而大者少,不足以济师,真大憾事也!)。迩闻都护将重出(吴愙斋师现已奉旨督师东征将出关),那得追随马首东。
十一日,作书并诗寄沈韵松太守,又书上吴培卿世伯,又书致程周卿;又书复李丽川大令,托领冬季三月津贴一千七百零四两。
又书寄膏民。
十四日,作书致苏冶生、李丽川、张月楼。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
十六日,作书致万军门、万棣花、俞冬生、顾月卿、陈子垣,又复柯月坡。
十七日,作书致范膏民,托领十一月饷银二千二百一十两有奇。
十八日,得孙静甫书。作书致江如点。
十九日,封印。
二十日,作书上藩台。
二十一日,作书寄宋渤生、袁行南二观察,兼复查友三。
二十二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三日,作书致江如点、孙静甫,为划交钱粮银四百五十七两九钱七分七厘八毫以抵秀姑峦局饷也。
二十四日,作书致江如点,托其就近饬催新乡未完钱粮。又书致孙静甫,为派册书林金榜解交库平银二百四十二两有零,找足冬饷尾数也。得范膏民书(十六号)。
二十五日,得范膏民书(十七号),知后海吾总镇之灵柩已于十七日到安平。得李丽川大令书一。又得邓季垂大令书一,即复。
二十六日,得张月楼军门十三、四日二书;即复。
二十七日,得江如点书,知新乡册书朱紫贵脱逃;即作书令追保人逐一经理。
二十八日,作书以各营屯寄到助后海吾总镇葬费银共一百四十元五角寄送其夫人。合前次运柩五十四元,寄送一百三十二元,总共三百二十六元五角;一并寄清。
二十九日。得虎臣兄十一月二十四日书;即复。
三十日,作书寄范膏民。
光绪二十一年,岁在乙未,正月戊寅,元朔日癸酉,率领所属文武于本营设位向阙叩贺祝万寿;诣各神庙坛行香;与僚属团拜。招幕友饮春酒。
初二日,接范膏民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书(十九号)。江如点自新开园防营至。
初三日,江如点回营。叶玉田自大麻里至。
初四日,叶玉田回营。陈玉堂自新开园至。
初五日,开操。得谭桂林书,知臬道台委忠令满字若灵者至凤、恒查营。
初六日,陈玉堂回营。
初七日,得汪玉农书。又得范膏民书(二十号)。
初八日,作书复汪玉农,又书致江如点。
初九日,作书致范膏民,并票根一纸。
初十日,接范膏民书一(元号)。是日立春。
十一日,拟发行李;因天阴竟日未毕。作书致叶玉田、谭桂林各一;作书并以番草席二条、燕窝二匣寄苏州吴培卿世伯转寄关外送吴清卿师(原注:由四弟带至上海转寄)。
十二日,作书唁潘子静观察丁外艰;又寄范膏民。
十三日,介如、吉庭两弟偕内人、秠儿、穈儿、稷侄起程赴台南,内渡回里。
十四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李丽川大令书一。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祠行香。袁雪卿自花莲港至。
十六日,作书上藩台;又书复淡水李大令,复书寄四弟于台南。
十七日,裴锦堂自台南回营,带至后宅复函。
十八日,得范膏民书(四号)。
十九日,开印。辰初,见倭船一自南而北,又二船自北而南,停泊红头、火烧二屿之间。未刻向东开去。即飞禀各大宪;并饬本部各防加意防备。作书复膏民。
二十日,得臬道台书,言得抚台电示:倭中集议。其相欲攻台南,由恒、凤或后山进兵;其君欲攻北京,由山东进兵。
二十一日,作书上臬道台陈。又得范膏民第五号书;即复。
二十二日,因雨未出大操。作书寄玉农、如点、静甫各一。
是日,雪卿回花莲港局。予为代撰昭忠祠联句云:
见斯祠两度落成;急先务也。为家君七年经始;到今称之。
以祠并祀袁警斋太守,即其父也。
二十三日,忌辰。孙静甫自秀姑峦局至,为奉札来验收各处工程也。
二十四日,得范膏民书二(六、七号)。作书致五管带。
二十五日,作书上藩台顾。
二十六日,孙静甫回局。
二十七日,作书复范膏民。
二十八日,得李丽川大令书一、张经甫书一、汪铁舫、范膏民(八号)及四弟书各一。又得玉农、如点书各一;即复。
二十九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张经甫别驾。
三十日,作书复范膏民。姜芳坡报查新垦田五百六十八甲四分八厘七毫二丝二忽二微。
二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并演放克虏伯炮。得四弟及范膏民书(九号)各一,报正月二十四日趁福星轮船竟开上海也。
初二日,得江如点书;即复。又书致叶玉田。补记:正月三十日得藩台顾手谕;当即禀复。得理斋叔祖正月十一日信。
初三日,得范膏民信(十、十一号);即复。又书呈理叔祖,又书寄四弟。
初四日,作书致膏民,领安抚军正月饷一(水按:下阙。)
初五日,得汪玉农正月二十九日书;即复。
初七日,作书托李丽川大令代为拨解十九年钱粮平余、补水、支剩、减平四项银两共计八百四十两零五钱五分五厘四毫六丝;又书托范膏民领本营正月分饷银二千二百两有奇。
初九日,得谭丽卿书;即复。
初十日,作书寄沈昂青。得抚台唐正月二十五日复函。
十一日,作书禀复抚台。又得玉农、雪卿二书;即复。黄锦春领饷银四千回营。得范膏民书;即复,并寄票根五纸。又书致江如点。
十二日,接到准补台东州缺部文。坐十二月初三日。又接到虎臣兄去腊初六日书。又书寄沈昂青。
十三日,接李丽川大令书一。
十五日,得范膏民信一。
十六日,得范膏民信一(十四号),祝封及汉生弟、燮堂弟信各一,又秀林兄、嗣业侄信各一。
十七日,作书复燮堂弟,又书致涌泉弟、钟宏弟,又书致介如弟及膏民兄,又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十八日,阅操。江如点代办军米一千零四十余名,是日运齐。
十九日,作书复虎臣兄,作书复江如点。
二十日,作书上藩台,又书致范膏民。
二十一日,得范膏民、沈昂青书各一,汪玉农书一。
二十二日,作书复沈昂青,又书复汪玉农。是日决计自请臬道台陈揭参。
二十三日,代玉农办米袋一百条,寄交孙静甫。
二十四日,通详抚藩臬道宪,自请撤参揭参。作书上藩台颐,又书致李丽川大令及范膏民。
二十五日,作书上藩台顾,又书致孙静甫、汪玉农,又书致江云山。
二十六日,得四弟书,报正月二十七日到上海也。又得范膏民书(十九号)。
二十七日,作书致叶玉田。
二十八日,得玉农书;即复。得范膏民书,又得谭丽卿报。
东汉以六经为外学、七纬为内学。七纬者:易纬稽览图、乾凿度、坤灵图、通卦验、是类谋、辩终备也;书纬璇玑钤、考灵耀、刑德放、帝命验、运期授也;诗纬推度灾、记历枢、含神雾也;礼纬含文嘉、稽命缴、斗威仪也;乐纬动声仪、稽耀嘉、叶图征也;孝经纬援神契、钩命决也;春秋纬演孔图、元命包、文耀钩、运斗枢、感精符、合诚图、考异邮、保乾图、汉含孳、佑助期、握诚图、潜谭巴、说题辞也。
二十九日,得范膏民书,即复。
三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令营勇加土于所有各坟冢。
作书致本部五管带;为倭船十数艘在南洋各处游弋,须加意防守也。
初二日,作书致范膏民。是日得信,倭船十八艘午刻已攻澎湖。
初四日,作书致范膏民。又得沈昂青书;即复。
初五日,得谭桂林书,又得范膏民书(二十一号),又得李丽川、陈子垣书;均即复。
初六日,作书寄四弟及儿辈,又书禀叔祖,又书复涌泉弟;又书致范膏民请代领二月中营军饷。
初七日,作书上藩台;又书致范膏民请代领春季番饷。
得沈昂青初二日书,有意师内召、祸恐不测之语;怆然于心,不能复释。
初八日,得范膏民初三夜信,知澎湖已陷,伊已准于初四日趁糖船。所经手领存尚有库平银八百九十两有奇;无处可寄,亦带回沪。且就此款内拟借用二百两;兼询至沪应寄存何处云。比即复书,请代寄存张经甫兄处。又作书致汪辛孜,托其照料一切。又书恳顾月卿先生:闻有紧急军情,飞函赐教。
初九日,姜吏目偕黄锦春、刘德杓赴郡领饷;作书致朱苕园太守及汪辛孜。
初十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致吴达生。
十一日,清明。诣埤南教场祭疠。得藩台顾二月二十九日书;又得四弟、秠儿二月初十日在沪报起程回籍书各一;又得程周卿书,报汇款已于正月二十六日收存。夜作书复藩台。是日辰初,见倭船一只自东北向西南驶去。
十二日,作书致丽卿、玉田、玉农。
《通鉴》:晋成帝咸康七年,燕王皝使阳裕等筑城于柳城之北、龙山之西,立宗庙宫阙,命曰龙城。注:由此改柳城为龙城。八年十月,皝迁都龙城。注:慕容廆先居徒河之青山;后徙棘城;今自棘城徙都龙城。杜佑曰:营州柳城郡,古孤竹国也。
春秋为山戎、肥子二国地。汉徒河之青山,在郡城东百九十里。
棘城即颛顼之虚,在郡城东南百七十里。慕容皝以柳城之北、龙山之南、福德之地,遂迁都龙城;号新宫为和龙宫。柳城县有白狼山、白狼水,又有汉扶犁县故城在东南。其龙山,即慕容皝祭龙所也;有饶乐水,汉徒河县城。
穆帝永和元年,燕有黑龙、白龙见于龙山;交首游戏,解角而去。燕王皝祀以太牢;赦其境内;命所居新宫曰和龙。
宋元嘉十二年,燕主弘数为魏所攻,遣使至建康称藩奉贡。
诏封为燕王。江南谓之黄龙国。(注:以其都和龙也。今北国以和龙为黄龙府。)
十三日,江如点自新开园至。
十五日,赴埤南各庙行香。是日得沈昂青书,始知澎湖已于二月二十八日失守。三月初七日,中、倭两国停战二十一日,洋人所谓三个礼拜,以李傅相赴倭议和故也。作书复沈昂青。致本部五管带。得虎臣兄正月初九日书。
十六日,得汪玉农书;即复。作书寄川沙万和。
十七日,陈玉堂自前营至。
十八日,作书致张经甫托收范膏民带归之款。又书致四弟,又书禀叔祖,又书致汪辛孜。
十九日,得李丽川大令、沈昂青、汪辛孜书各一。
二十日,复李、沈、汪三书。又书致汪铁舫,又书复虎臣兄。
二十一日,得汪玉农书一;即复。又书致叶玉田、汪辛孜。
二十二日,得顾月卿及汪辛孜书各一。
齐竟陵王子良笃好释氏;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是也;坠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缜又著《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利而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喧哗难之;终不能屈。
二十三日,作书复汪辛孜。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四日,得臬道台陈书一,汪辛孜书一。
二十五日,作书复臬道台。
二十六日,得叶玉田书。
陈太建九年,周灭齐;惟营州刺吏高宝宁不下。注:五代志:辽西郡置营州,治和龙城。又十二月,高宝宁自黄龙上表劝进于高绍义;绍义遂称皇帝,改元武平。注:黄龙即和龙,今之黄龙府。又十三年,开皇元年也,隋文帝以长孙晟为车骑将军,出黄龙道(注同上)赍币赐奚、□、契丹。注:奚,本曰库莫奚,东部胡之种也。为慕容氏所破,遗落窜匿松、漠之间;后稍强盛。□,匈奴之别种;居潢水北。契丹之先,与奚同种而异类,并为慕容氏所破;其后稍大,居黄龙之北数百里。
陈至德元年,隋幽州总管阴寿师步骑十万出卢龙塞击高宝宁。宝宁求救于突厥;突厥方御隋师,不能救。宝宁弃城奔碛北,和龙诸县悉平。
二十七日,得汪辛孜及谭桂林书各一。作书复谭。
隋韦世康为吏部尚书十余年,时称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谓子弟曰:“禄岂须多;防满则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辞。”
《隋书》:靺鞨在高丽之北,凡有七种:其一栗末部,与高丽接;其二伯咄部,在栗末之北;其三安车骨部,在伯咄东北;其四拂涅部,在伯咄东;其五曰号室部,在拂涅之东;其六曰水部,在安车骨西北;其曰白山部,在栗末东南。而黑水部尤为劲健;即古之肃慎氏也。按:此即今吉林、黑龙江二省地。白山在南;黑水在北:古今不移也。
隋炀帝大业元年,契丹寇营州;诏通事谒者韦云起护突厥兵讨之。契丹本事突厥,情无猜忌。云起使突厥诈云向柳城与高丽交易。契丹不为备;遂袭而破之。注:《隋志》:辽西郡、营州并治柳城县,乃龙城县。龙城本和龙城;自后魏以来,营州治焉。
开皇元年改为龙山县;十八年改为柳城。
二十九日,得汪辛孜信,始知和议已成。申刻,姜芳坡、刘德杓领饷到营。得朱苕园观察书一。作书复朱、汪。
四月初一日,赴埤南各庙行香。得汪辛孜第五号信并申报。
初二日,作书致李丽川大令,托领春季津贴银一千二百九十两有奇。
初三日,作书致汪辛孜,托领营房工价银七百三十余两。
初四日,作书致汪辛孜,托领运脚银二百三十余两;又书托寄张经甫。得罗肯堂书一、朱苕园观察书一。又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又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汪铁舫书。
初六日,得藩台顾三月二十五日书、李丽川大令书各一;即复。并托李大令拨解二十年应解存留、支剩、补水、平余、减平各款共库平银八百四十二两八钱三分五厘九毫零九忽九微。是夜三更,又得李丽川二十七日书一、汪辛孜三十日书一。
初七日,得汪辛孜四月初一日书并申报,又得叔祖及仁恩叔、介如弟、畏三弟、秠儿、汪上锦书各一。作书致五管带,发秀姑峦、花莲港二局春季番饷。又得范膏民书一。
初八日,作书复汪辛孜、范膏民并叔祖、四弟、畏弟;又书复汪玉农。是日江如点自前营至。
初九日,作书上藩台,又致李丽川大令。江如点回新开园。
初十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十三日,得李丽川大令书及汪辛孜书;各即复。作书致五管带。又得万棣花都戎书一。是日始闻俄攻日本。
十五日,作书复万棣花。
十六日,得臬道台十二日手书,又得汪辛孜初十日书,又得高渭川书。作书复桌道台,又致各管带。
十七日,作书复汪辛孜。
十八日,三更后,得朱苕园观察书一。
十九日,送宋雨生、查玉笙出山。作书复朱观察;又作书托汪辛孜领三月饷,以二千两汇申交张经甫代收;又书寄经甫。
二十日,作书上藩台顾。
《通鉴》:天福十二年正月,契丹以晋主为负义侯,置于黄龙府;黄龙府即慕容氏和龙城也。注:“欧史曰:自幽州行十日过平州;出榆关,行沙碛中七、八日至锦州;又行五、六日过海北州;又行十余日渡辽水至渤海国铁州;又行七、八日过南海府;遂至黄龙府。按契丹后改黄龙府为隆州;北至混同江一百三十里。又按慕容氏之和龙,若据《晋书》及《水经注》,当在汉辽西郡界。今晋主陷蕃,渡辽水而后至黄龙府,又其地近混同江,疑非慕容氏之和龙城。”
二十二日,作书致朱观察。
二十三日,发各处贺节禀函。
二十四日,发各处贺节禀函。得皖南道袁二月二十六日书;又得汪铁舫、汪辛孜书各一。作书上湘抚吴清师。
二十五日,复二汪书。又得汪辛孜十八日十三号书。又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六日,作书复汪辛孜。补:二十四日,接到理叔祖书。
二十七日,作书致汪辛孜,请领安抚军三月分饷百九十四两有奇。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八日,作书寄叶玉田。
二十九日,得谭桂林书;即复。
五月朔日辛未、卯初,诣埤南各庙行香;午初回营。作书致吉林宋渤生观察,又作书禀叔祖、致四弟及汪上锦,又书致汪辛孜。
初二日,得汪辛孜二十四日十四号书。作书致本部五管带。
又得上海范膏民书一、川沙汪上锦书一。又书致孙、袁二抚垦委员。
初三日,奉抚台唐批,始见和议已成、台地已割明文;而抚台欲设法坚守,不肯交地,始有确信也。作书复汪辛孜。又得汪玉农二十七日书。
初四日,得汪辛孜二十七日信,始知抚台唐初拟约西洋各国保台,各国不允;又为绅士所逼,请共坚守,又恐碍和局;乃援外洋例,改为民主国,换挂虎旗矣。即复;并拟稿请代电台北。
江如点自前营至。
初五日,江如点贺节而归。得谭桂林书及抄寄各电音。
初六日,作书禀抚台唐,陈时事变动,则后山必乏饷不能复守。请早撤遣防军;兼自请开缺回籍治病。又书上藩台顾。又得李丽川大令四月十九日来书;即复。其家眷移寓申江英大马路德馨里内;问二摆渡信昌隆客栈内同顺布号黟县人吴鳌峰兄自然知悉。又密启关照本部五管带。得皖南道袁爽秋观察书;即复。
初七日,得叶玉田禀,自言病危,请委该屯前哨哨官黄名魁代理。酉刻,又得该屯文案杨鸿钧等禀,称叶管带国廷已不幸于初六日酉刻病故矣。惜哉!补发禀各宪请撤防开缺。
初八日,得朱苕园观察初一日书,始知台北民主之议已决,兼听南郡文武各官自便。又得李丽川大令四月二十四日书,悉知春季津贴银已领出;除去解缴藩库各项应解之款八百四十二两八钱三分六厘二毫零六忽九微九尖,仍余四百二十八两九钱七分。
作书致谭丽卿,算清去年秋代垫枪子运脚款项。又书致江如点、吴达生二管带,亦关照运脚数目嘱寄交谭也。又作书复朱观察,又作书寄虎臣兄于京都。
初九日,作书上藩台顾,又书复淡水李大令及汪辛孜。申刻,奉到藩台顾四月二十四日手书,言后山防兵如撤,可派轮船东来;惟就近遣撤与调出台南而后汰并,尚未能定也。又得汪辛孜五月初一、二、三日三信。拟电稿寄台南,托辛孜代电抚、藩二大宪,兼寄文领请代领四月分饷银二干零六十五两四分八厘二毫,又领安抚军饷一百八十八两九钱三分五厘五毫。又得汪玉农、江如点书;即复。又收支应局发三月营饷银二千一百三十七两九钱八分一厘,又节赏银八十二两七钱四分一厘九毫。
初十日,黄名魁自大麻里来见,询知已故叶管带军饷无亏欠;身后事易于了结。得汪铁舫书;即复。
十一日,大雨竟日。
十二日,筮易,得遁之明夷。法当以之卦二、三爻占,仍以下爻为主。明夷“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按二爻所言,伤而未切;救之速则可免也。又按本卦《遁》“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九三: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象曰,系遁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言有维絷之固使不能遁者,因此系恋迟回,则于已有害而其势亦危。系乃臣妾为人所畜养者之道,非君子见机明决之所为也。卦言:去之宜决宜速乃吉也。
是日,得汪玉农书一、袁雪卿书一。
十三日,作书复玉农,并告以领饷弁偕前营营弁本日午刻到此,报后哨队什长苏登凤在白石口被水冲去。
十四日,大雨。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得汪辛孜初六、初八日二书、万棣花初七日书、汪铁舫初七日书,始知抚台已于五月初二日改称台(纯按:台字下疑脱一湾字。)民主国大总统,刘帮办称主军大总统。初七日倭船载兵攻金包里,张月楼军门击之获胜;藩台顾已先回沪;镇道及署台南府朱均请内渡;凤山、嘉义、恒春三县令均准开缺;前山局面已大变矣。夜作书以此事告前、左二营管带。
以后山至今未奉明文,又无官电报,无所适从;只有不动声色,照常防守,暂顾目前。其余亦措手不及也。
十六日,作书复汪辛孜,又书致江、汪二管带。又书致谭桂林;并拟电禀抚宪请准开缺委员接统防军并署州事稿,嘱令派妥弁驰至风山电局发电,兼守候回电。
十七日,接淡水李大令初四日书,始知藩台顾初三日已内渡;李亦于初四日交卸,候船到即内渡:以四月二十七日,已奉有电旨,在台大小文武员弁均着陆续内渡故也。又得汪辛孜初十日书,又得万棣花初十日书,言初八日倭攻三刁,粤军大胜;并言万镇台亦已决计即日内渡矣。作书复汪辛孜。
十八日,得汪辛孜十二日信,言陈道台已请假,准委候补道赖(印鹤年)接署;安平县委忠若虚大令(满)接署;台南府朱亦准假。均俟代者到交卸,即内渡矣。作书复辛孜,又致高谓生、谭桂林。接江如点书;即复。
又得汪玉农书;即复。闻十一日大甲溪电线被水冲断,故未知初九、初十、十一等日台北战事也。
台北改布政使司为内政衙门。不设专员;以刑部主事俞明震为督办,礼部主事李秉瑞、副将陈季同为会办;善后总局隶之。其关防文曰:“台湾承宣布政总理内务衙门关防。”又设外务衙门。以副将陈季同为督办,主事俞明震、李秉瑞为会办。其关防文曰:“台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关防。”又改全台营务处为军务衙门。其关防曰:“台湾军务衙门关防。”以主事李秉瑞为督办,主事俞明震、副将陈季同为会办。所有应办事宜,即着该衙门悉心核议,呈请抚台核夺。其余地方民事,仍由道、府、厅、县照旧办理。抚台于外洋各国称台湾民主国大总统,而于本省文武属员仍照衔相称。
十九日,作书致花莲港、秀姑峦二抚垦委员,关照以时事也。
二十日,得汪玉农十七日二信,知为谣传初七日基隆兵溃、十三日台北不守之言惑动;作书开解之。兼示江如点、吴大生。是夜三更,得汪辛孜十三日书,言初九日台北获胜,斩倭首六百余级。又得顾月卿书。
二十一日,复以汪辛孜十三日书告玉农,兼示江、吴二管带。酉刻,得汪玉农十八日一禀,求代二函,言军民心惶甚。即作复书。是日,委都司刘德杓充中营帮带。以辛孜、月卿二书皆言二十左右有糖船至。必趁此内渡。故未作复书也。
二十二日,复作书致玉农,并如所请,以邱光斗接统该营下委。
二十三日,得汪玉农二十一日书。又得谭丽卿二十日书,报倭轮一只,十八日至东港口分开二十余炮;复驶至下寮,以小船渡二十余人登岸;闻各庄鸣锣,取竹笋、竹叶、粟穗、清水各少许而去。东港一带乡勇,已集二、三千人,沿海严防矣。作书复玉农,并告以谭所报信,兼示江、吴二管带。又书复丽卿。又书致黄汉星。又得孙静甫书;即复。久盼电报;是夜三更,接凤山、旂后电局来函,称:北线久不通,难以转电;原电发还。真令人大失所望!卧不能寐,复起作书,请禀台南道台代电请开缺;兼请以驻东港统领忠字各营吴总兵光忠兼统后山各营屯,以期声势联络,信息通灵;或权宜停委署州,兼暂停番,俟放州官补给。
二十四日,辰刻发书禀臬道陈。酉刻得汪辛孜十八日书,言自初十日以后,各处电报生逃去者多,是以不通。台北战事无确信。台南道陈、府朱、安平县谢、盐提调顾、军械局委员沈及镇台万,均拟于明日趁斯美轮内渡;道府代者尚未至也。我营请领四月分饷银,于十六日投文;恐难领出。所存郡银四百余两,渠为带沪。亦准于是日内渡。其饷后或发出;已代托陈翥伯见予手书乃发也。自此台南文报难望矣。
二十五日,作书致陈翥伯,又书上刘帮办。前营帮带陈玉堂至。
二十六日,发上刘帮办禀。
二十八日,书遗嘱授秬儿:
予生不辰;自弱冠以后,备历艰险;几死者数矣。感、同之间,粤寇蹂躏吾乡;流离播越,五年之久,刀兵、疠疫、饥饿,三者交迫,屡濒于危;而不死。在婺源覆舟于鹅掌滩下;亦幸不死。光绪癸未正月,在宁古塔奉檄由瑚布图河历老松岭赴珲春与俄罗斯廓米萨尔会勘边界;中途遇大雪,失道误入窝棘中,绝粮三日;不死(窝棘者译言老林也)。乙酉,署五常抚民同知;八月二十三日,马贼猝来攻城;城人逃散,予以十三人御之;幸胜而不死。丁亥,在粤东,奉檄渡海至琼州察看黎峒地势;自琼而南,直穿黎心以达崖州,染瘴病困于陵水;亦不死。
壬辰之春,奉旨调台湾差委;至则派查全省营伍;台湾瘴疠与琼州等;予自三月奉檄,遍历台南北、前后山,兼至澎湖,驰驱于炎蒸瘴毒之中凡六阅月;从人死尽,而予独不死。今朝廷已弃台湾,诏臣民内渡;予守后山,地僻而远,闻命独迟,不得早自拔;台民变,后山饷源断,路梗文报不通,又陷于绝地;将死矣!嗟乎,往昔之所历,自以为必死而卒得免于死;今者之所遇,义可以无死而或不能免于死。
要之皆命也。汝从予于此;将来能免与否,亦命也。
书此付汝知之。勿为无益之忧惧也。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书于台东镇海后军中营示秬儿。
铁花
1951年9月2日夜11点到3日晨1点改编第一卷。9月6日夜,改编第二卷。9月23日夜,改编第三卷。
七年之后,1958年7月15日到16日,校勘一遍,稍有补正之处。
胡适敬记
(收入胡传著:《台湾纪录两种》(台湾丛书第3种),1951年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又收入《台湾日记与禀启》(台湾文献丛刊第71种),1960年3月台湾银行印)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