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杀了我-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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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apter —

    第4章

    说来也怪,在最初的几周里,我和马尔科姆极少碰面。按理说,身在同一个校园,偶遇的机会应该很多才对,但我们课程不同,在课堂上相遇的概率为零。他住在皮特曼宿舍楼,位于生活区的另一端,而除了周六的晚餐,其他时间男女生各在不同的餐厅用餐。况且我经常不吃饭,大部分时间都在美术中心画画。

    每次他给我发短信时,总赶上我在忙别的事,去教室上课,去画室画画,或做兼职——我和加布继续把那些可笑的名字输入日益庞大的数据库,我们两个都笨拙地假装他从没说过自己见鬼的事。

    马尔科姆也有自己的事要忙——上课、开会、运动,总之都是阿斯特家族的人该干的。在威克姆,大家似乎连打情骂俏的时间都没有。显然,这也正是学校的目的所在。

    我们唯一重叠的活动是每周一次的礼拜时间。有一次我意外撞到了他,但他正被一群朋友拉着朝相反的方向走去。我只来得及告诉他待会儿我要去画室,如果他想见我的话。我注意到他的小团体——包括阿比盖尔、肯特和其他几个人——总是坐在教堂前排几个特定的位置上,所以我每次都坐在后排,我用这种方式回避了他好几周。我告诉自己,我这是和许多女生一样在玩欲擒故纵的把戏。然而,当我看着树叶由绿变黄,又变成鲜亮的橙色,美得犹如塞尚的水果静物画时,我竟忍不住回想起马尔科姆那突如其来的一吻,他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在教堂里,我一直等着某个人出来大谈上帝,但后来艺术史课上的一个女生对我说,所谓的礼拜时间和宗教并没有关系。它只不过是一次全校集会罢了,之所以叫礼拜时间,是因为地点在教堂里。每一周,校长都会走上讲台,宣布各种各样的公告,其中大部分都很无聊,且带有自夸的成分:威克姆赢得了这奖那奖;某某某个毕业生被任命为国际什么什么。我已经习惯了对他的话充耳不闻,通常用数长凳上的木板条和窗户上的玻璃打发时间。

    然而这一天——虽然已是十月初,但夏天还没有完全过去——校长走上了讲台。他首先示意大家安静,而后等了长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的身上,接着他只说了三个字就转身走开了。

    “校长节!”他说。

    一向高冷的学生们突然像打了鸡血一样欢呼雀跃,互相击掌——和普通中学里的孩子们没什么两样。我坐在原位不动,我不知道校长节是什么意思,但我好像隐约明白了什么。我环顾左右,碰巧看到加布从门口溜出去,他一如既往形单影只。我想追上他,想帮他,和他交朋友。可他说他能看到鬼,这让一切变得复杂起来。

    这时我看见马尔科姆沿着过道走来,阿比盖尔挽住他的胳膊,把他往门口的方向拖,但他挣脱了她,并用手势告诉他的朋友们稍后再见。阿比盖尔噘着嘴,毫不掩饰一脸的不悦。其他人零零散散走出了硕大的木门,唯独她徘徊不去,盯着站在原地左顾右盼的马尔科姆。

    我忽然意识到他可能在找我,于是连忙想办法躲避,我站起身,低头盯着手机,好像此刻看天气预报是比什么都紧急的一件事。我的肚子仿佛收缩进了一个黑洞,忽然之间我认识到,我并非在玩欲擒故纵,我只是太紧张了,难以形容的紧张。如果他变心了呢?如果他和女朋友和好了呢?像他这样的男生怎么可能没有女朋友呢?哦,现在他正准备向我坦白一切吧。万一他的女朋友是阿比盖尔呢?万一那天晚上他是因为喝了酒或嗑了药才会出现那样的举动呢?如果他原本喜欢我,但接触了之后发现我并不可爱呢?或者当我们聊天的时候,他发现我非常无趣?或者,最糟糕的,万一他发现我和其他女生一样平庸呢?最可怕的,万一他讨厌我的画呢?

    通过上帝视角,我看见他越走越近——一个身穿马球衫和运动衣的模糊的幽灵——但我不敢抬头,眼睛始终盯着手机屏幕,就像我根本不知道他在附近一样。最后,他走到了我跟前,甚至近到可以看清我手机上的天气界面。

    “今天最高温度是多少?”他问。

    好尴尬。我根本没有在乎那些数字,所以愣了下神才从手机上找到答案,“68华氏度

    ,不算潮湿。”

    “好极了。”他说,“我一直在等这一天。”

    “是吗?为什么?”

    “校长节是额外的一天假期,一年两次。这一天我们不用上课,不用做作业,不用练习,不用有任何压力,这是可以彻底放松的一天。”

    我将信将疑地瞥了他一眼,仿佛在说“别那么肯定”,但他只是微微一笑,好像要故意激我把话说出来。我没有上当,他伸出一只手,我却犹豫了。

    “想象一次秘密的军事行动。”他神秘兮兮地说,“两个间谍深入敌后执行绝密任务,所以我们必须要神不知鬼不觉。”

    他这么一说我倒动了心,并立刻进入了状态。我眯着眼睛四下侦察,发现阿比盖尔仍然在盯着我们。我朝马尔科姆使了个眼色,暗示他这附近就有“敌情”。我们手拉着手,穿过闲聊的人群,从硕大的哥特式大门溜了出去。

    奔跑在校园中时,马尔科姆松开了我的手,掏出他的iPod按了几下,递给我。屏幕上是个被命名为“丽芙·永生”的歌单。

    “送给你的。”

    “唉,我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又惊又喜,但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地说。

    “失望什么?”

    “我可不会永生。”

    “你的作品会,那就意味着你也会。”

    “你真是油嘴滑舌。”

    “这要怪你,丽芙·布鲁姆。”他嬉皮笑脸地说,“是你的出现震撼了我。”

    我们走上了几栋宿舍楼后面的一条小径,我开始琢磨马尔科姆要把我带到哪里,可他是不会告诉我的。此刻只有我们两个人,本森女士的话突然回响在耳边,那些奇怪的警告:睁大眼睛处处当心,夜里不要一个人出来。可现在是白天,而我并非孤身一人。

    “你不打算听听吗?”

    哦,那个iPod。“要听的。”我说着看了一眼歌单,只见歌手的名字中有涅槃乐队、披头士乐队、早安夹克乐队、本·艾维、勺子乐队、明亮的眼睛乐队,甚至还有拱廊之火乐队。

    “都不是我想听的。”

    “你想听什么?”

    “你。”

    “我?我算什么呀?”

    “你不是阿斯特家族的吗?”我说,“虽然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我能掌控的就是音乐,只有在音乐的世界里我才能做自己想做的,听自己想听的。因为这个世界是无形的,所以除了我谁都无法控制。”

    “也没有人能控制你的思想。”我说。

    “那并不妨碍他们尝试。但你说得没错,他们控制不了我读什么,或者喜欢什么样的艺术,所以我才会对这一类的东西特别着迷。他们能把我送到这里,但却不能决定我成为什么样的人。”

    我点点头,我想我懂了,但又似懂非懂。我不知道身为阿斯特家族的一员意味着什么,或者被人寄予厚望是种怎样的感觉。他口中的“他们”究竟是谁?看来我真有必要上网查查阿斯特家族的来头。换作旁人恐怕早就做足了功课,但我更倾向于用传统的方式去一点点了解他。况且我也有我的考虑,我不想知道他的底细,因为我担心自己会被吓跑。

    我分开耳塞,留下一个,把另一个递给他,随后开始播放第一首歌。我们就这样一边听着明亮的眼睛乐队的《我生命的第一天》,一边并肩走在小路上。

    我又一次进入了上帝视角,我飞到小路前面,落在一根栖木上,远远看着缓步走来的这一对。那仍是我所熟悉的自己,穿着我最喜欢的红夹克。我的一切都没有改变,除了身边多了一个男生——一个帅得让人心碎的男生,你甚至可以称他为男人,因为他就像阿博菲奇或者J.Crew

    产品名录里的时装模特。而现在他正为我播放着一首歌,一首他特意为我挑选的情歌。这首歌我已经听过不下百遍,但如今再听,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他注视着我,含情脉脉。他好像喜欢我,是真的喜欢。这一刻,我感觉这就是我生命的第一天,至少也是前所未有的一天。

    “这样也挺好,你觉得呢?”隔着音乐,他提高了声音说,“边走边听。”

    “是,感觉很棒。”我说。

    小径上树影斑驳,而我们轻松惬意得犹如两个相识相知了一辈子的好朋友。如果几周前你让我看到这个画面,我是无论如何不会相信的。和男生在一起会让我浑身不自在,尤其帅气的男生。再者说了,从来也不会有帅哥对我感兴趣。在我看来这画面极不和谐,就像把米开朗琪罗代表男性完美躯体的大卫雕塑与贾科梅蒂

    干瘪瘦长的古怪雕塑作品硬放在了一起。不是我妄自菲薄——我喜欢贾科梅蒂,真的喜欢——可事实摆在眼前,我显然不是米罗的维纳斯。

    就这样,被一条两英尺长的耳机线连接着,马尔科姆带我走上了这次所谓的“威克姆特工之旅”。我们听着XX乐队

    的《结晶》,蹑手蹑脚地穿过地下墓穴;听着本·艾维的《塔》,走下教堂后面的秘密楼梯;而后,勺子乐队的《我召唤你》陪我们走过泥泞湖畔;涅槃的《保持本色》陪我们溜进湖边的艇库;当马尔科姆挥动船桨,小艇载着我们缓缓驶向湖的对岸时,耳朵里已经变成了拱廊之火乐队的《暗光》。

    伴随着舰队狐狸乐队的《你的保护者》,我们来到了校园的边际——一片长满松树的荒野。这一切似乎都是马尔科姆计划好的,因为这里的风景与音乐电视中格外相似。我被眼前的风景完全吸引住了,它让我想起了透纳的风景画,广袤而神奇,弥漫着生动的秋天的颜色。

    “这里是密涅瓦·威克姆自然保护区。”

    “当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你们这里什么都有。”我难掩声音中的崇敬之情。

    他微微点头,“别忘了,你也是我们中的一员。”

    我勉强笑了笑,我不确定是否已经找到这种归属感。原野苍翠繁茂,一望无垠。在披头士《找寻你》的歌声中,我们信步走上前去。

    来到芒特山前,下午已经过去一半。芒特山其实并不是山,但威客们愿意这样叫它。那只是可以俯瞰整座湖的一道岭,高出水面也不过十五英尺左右。

    我们坐在岭上,背靠一棵树,肩挨着肩,望着远方。

    “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的目光扫过地平线,顿时恍然大悟,激动地叫道:“这是墓穴里壁画上的风景。”

    他得意地点点头。

    “这么说,爱德华·霍普当年也曾坐在这里,然后把他看到的风景画成了画?”

    “没想到吧?嗯?”他说。

    我咯咯笑出了声。

    “怎么了?”他问。

    “我只是不敢相信你和我一样也是个画迷,这怎么可能呢?”

    “不信你可以考考我啊!”

    “好啊!那你说《格尔尼卡》

    是什么?”

    他不屑地哼了一声,“拜托,你这是在侮辱人好吗?”

    “好吧好吧,那《农神吞噬其子》呢?”

    “戈雅的名画。画面很恐怖,父亲吞食自己的儿子,戈雅临死之前在他家墙上画的。”

    我又哧哧笑了几声,没想到他知道的还挺多。

    “那幅画总是让我想起我爸爸。”他换了一副严肃的口吻,补充说,“嘿,你能不能问点有难度的啊?”他没有给我机会打听他爸爸的事。

    “马歇尔·杜尚的假名是什么?”

    “罗丝·瑟拉薇。”

    “为什么叫这个名字?”

    “因为它的发音在法语中是Eros, c'est la vie,意思是‘爱欲即生活’。”

    “不错嘛。”我说得轻描淡写,实际上却早已佩服得五体投地。我的大脑比波洛克作品中的线条还要乱,我的心已经像达利作品中的钟表一样融化。

    湖面广阔,波平如镜,远处游弋着孤零零的一艘小船。

    “你喜欢划船吗?”我问。

    他笑着纠正说:“我们那叫赛艇。和其他很多事情一样,谈不上喜欢或不喜欢,只是重复的动作能让我内心平静。”

    “你的内心为什么不平静呢?”

    “想得太多,担心我的将来。”

    “有时候画画对我也能起到同样的作用。”

    我们沉默了片刻。我突然发觉我们的身体彼此紧挨,我的肩膀、臀部和大腿上与他接触的地方全都热烘烘的。我不得不环顾四周,寻找可以让我转移注意力的东西,否则我的半个身体都要化作岩浆了。我注意到离我们不远的一棵树上有人刻了字:某人加某人,用一个心形圈了起来。我看不清还写了什么,但我开始怀疑这里会不会就是威克姆的偷欢之地。马尔科姆把我带到这里是不是也怀着同样的动机?

    这时,仿佛要印证我的猜测,他说:“我想做一件事。”我心头一紧,我不善调情,更不知道此刻我是否有亲热的心情,因为直到现在我还无法确定这一切是否在真实发生着。然而他并没有吻我,而是站起来,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悬崖”边。

    “你会游泳吧?”

    “会。”他的问题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

    “你可能想不到,我游泳不怎么样,可这辈子将近一半时间却都泡在船上。”

    他上前一步,站在崖边,我看着岭下。

    “你愿意吗?”他问。

    我点点头,“不过等一下。”我把iPod掏出来放在地上。随后,我们纵身跳了下去。

    其实我有恐高的毛病,但看到马尔科姆充满自信的样子,我似乎忘记了害怕,忘记了担心,甚至忘记了问自己一句为什么,便毫不犹豫地跟着他跳了下去。跳下去时我们手拉着手,那种感觉不像坠落,而好似飞翔。仿佛我们像羽毛一样轻盈,在空中徐徐下降。原来当你做这种疯狂的事情时,时间真会变得很慢。我能想象从远处看这一幕的情景,我们在如画的风景中划出一道弧线,犹如一道红色颜料的细流,滴向玻璃般透明的水面。

    落进湖中的感觉仿佛一记耳光打在脸上,湖水比我想象得要冷得多。可当我冒出水面时,却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我抑制不住这种冲动,就是没有任何理由地想笑。马尔科姆被我感染,也跟着一起笑起来。他游到我身边,重新抓住我的手。我战栗着,甩甩头发。我们游到水深只有三四英尺的地方,彼此依偎着站在水中。我们都还穿着鞋,衣服湿淋淋的,紧贴在肩头、胸口,我的双脚陷在松软的泥里。

    “我就知道你会陪我一起跳。”

    “怪了,我才没想跳呢。”

    “但你没有犹豫。”

    “我只是成全你对我的坚信。”我听见自己说,但我并不后悔,“像当着全校学生的面跳舞或者跳悬崖这种事,并不是我的风格。”

    “我觉得你就是这样的女生。”

    也许他说得没错,我就是这样的女生,或至少正开始成为这样的女生。

    他的手缓缓伸到我的脖间,摸着我的吊坠,“好漂亮。”

    “谢谢。”我说着低头看了看,但我决定暂时不告诉他这吊坠的来历,和我一直戴着它的原因。

    我们紧贴对方站着。水波推着我们轻轻晃动,好像我们又开始跳舞了一样。我感觉出他要吻我,于是连忙身体一倒,仰躺在水中。我渴望与他亲吻,但这种强烈的渴望让我恐惧,眼前这个人,我对他的了解还几近为零。

    他也仰躺在我旁边。我们浮在水面,望着天空。望着天空,浮在水面。就这样,直到我们的手指皱缩得像泡泡纱一样。

    那是他说的,我并不知道泡泡纱为何物。

    黄昏,衣服终于干了,我们在塔克小吃店分吃了一份烤奶酪和黑白奶昔,而后前往这次旅程的最后一站——老宅。

    穿过墓地,快到老宅时,我忽然感到不安起来,马尔科姆坚持说此时老宅必定空无一人。但我还是选择留在墓地等待,让他先去侦察一番。看他小跑着过去,我迅速掏出我的鼹鼠皮口袋笔记本,环顾四周寻找灵感。目光从肩头扫过的一瞬,一个女孩突然出现在视野中,我大吃一惊,本能地站起身。她的打扮仿佛是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穿越回来的——墨黑色蓬松套裙,精致小外套,皮肤苍白得甚至有些发蓝——活像安迪·沃霍尔

    画笔下的杰奎琳

    。

    “不好意思啊,我刚才没看见你。”我说。

    “但你现在看见我了?”她似乎很焦虑。

    “你吓了我一跳。”我审视着她的脸,我以为我能认出全校的每一个学生,可眼前这个女生我却毫无印象。

    “你真的能看见我?”她低头看看自己,兴奋地摸了摸自己的胳膊和腿,好像它们才刚刚长出来一样。这时我看到了她的手腕,每个手腕上都有条很深的伤口,且在流着血,我不由倒吸了口凉气。

    “你没事吧?”

    “我有事,很大的事。”

    “我叫人帮忙吧?”

    “好,是得叫人帮忙,但那里的人不行。”她说着冲老宅使了个眼色。

    我低头在包里翻找手机,抬起头时,她已经飞快地跑开了。

    “喂,等等!”我绕过几个墓碑向她追去,可她眨眼便消失在了树林里。

    “喂!你没事吧?”我冲着林子大喊,可是没人回应,也不见女生的踪影。我立刻给学校保卫处发短信,这是德劳兹太太叮嘱过的,在宿舍之外的地方遇到紧急情况要立刻联系保卫处。我在手机上迅速打出了一行字:墓地有个受伤的女生跑到树林里去了。

    “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马尔科姆从身后追上来问。

    我一脸惊讶地转过身,“真是奇了怪了,刚才有个女生,穿着几十年前的衣服,举止也特别怪异。而且我发誓我看见她的手腕上有血,然后她就跑掉了。”

    一开始他也觉得古怪,但随后却叹了口气,很无奈地说:“应该是恶作剧,今天是校长节,威客们最喜欢在这一天捉弄人。”

    我若有所悟地点点头,这就说得通了。好不容易放一天假,除了捉弄人他们还能干什么呢?低头看了眼打好的短信,我不由苦笑。显然是我神经过敏了,于是我摇摇头,把它删掉了。

    “哈!哈!非常好笑!”我冲着树林喊,心想也许那个女生或她的同党还在附近,“我敢打赌是阿比盖尔。”回想起上次她在教堂被马尔科姆抛弃时的表情,我说,“或者是加布。”他看起来虽然不像是喜欢捉弄人的类型,但也许他还在生我的气,想用这种方式吓一吓我。

    “你和那个加布是朋友?”

    “呃,我们做兼职时是搭档。”

    “那家伙古怪得很。”

    我不易察觉地点点头,马尔科姆微微一笑,随后指了指老宅,“走吧,前方安全。”

    “这样做会违反校纪吧。”马尔科姆打开老宅前门上的锁时,我担心地说。他有钥匙,但我没问为什么。

    “别担心。”他安慰我说,“我可以保证,我们绝对不会惹上麻烦。”

    “总觉得这样不好。”

    这里勾起了我对那一晚的回忆,那个看不见门的房间。还有他的朋友——肯特和其他人以及阿比盖尔对我的嘲笑。

    马尔科姆看出了我的疑虑,“我发誓,如果这又是一场恶作剧的话,你就永远不理我。但我必须带你看样东西,相信我,你不会后悔的。”

    他带我走进了一个我从未到过的小房间,这里被刷成柔和的棕色,墙上光秃秃的,只挂了一小幅画。我一眼就认了出来,并激动地跑到近前。

    “是威廉·布莱克的作品。”我兴奋地说。

    马尔科姆赞许地点点头,“听说密涅瓦的父母和他认识。”

    “可他活着的时候并不出名。”我很熟悉布莱克的背景,我读过他两本传记呢,“他和上流社会格格不入,人们觉得他是个疯子。”

    “佩服,百科全书小姐。”

    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忽然为自己在艺术方面的博学感到羞愧。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我就很迷班克斯。”他承认说,“他的电影我看过十四遍。”

    “十四遍?”我惊讶地问。

    他点点头,“我还求我爸爸带我到伦敦偷偷看他工作。”

    我们相视大笑,笑我们的呆,笑我们的痴,或者仅仅因为终于有机会分享各自的秘密而感到由衷的轻松快乐。

    “我最崇拜的就是班克斯的神秘。”马尔科姆补充说,“我也希望能像他那样在活着的时候无人问津,平凡普通,遗世独立。”

    我很想告诉他:那正是我在威克姆的感受啊!无人问津,平凡普通,遗世独立。当然,除了和你在一起的时候。可就在这时,我忽然感觉后背凉飕飕的,我猛地转过身,什么都没有。我再度想起了加布和他提过的亡灵。

    “怎么了?”

    “我刚才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战。”

    他伸出胳膊搂住我,“可能你的衣服还没有干透。”

    “可能吧。”

    我又四下里望了望,余悸未消地问:“我听到一些传闻说……”

    “学校里闹鬼对不对?”他接过了我的话。

    我点了点头。

    “谁知道呢,也许是真的。”他说。

    这天最后的时光我们是在美术中心我的画室里度过的(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一天)。和往常一样,到了夜间,这里就像一座鬼镇,其他所有的工作室、办公室、教室,全都人去屋空,因此我们有绝对的私密空间。

    我开始做一幅拼贴画——两个人从悬崖上跳下去的画面,我把我们的运动轨迹做了模糊处理,这样你就很难看出我们是在坠落还是飘浮。这是我和马尔科姆共同的记忆,模糊的印象比真实的描述更能代表那一刻。

    他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忙着自己的作品。我们一言不发,就那样静静地待在一起,创作。我们就像阿尔弗雷德·斯蒂格利茨与乔治亚·欧姬芙;杰克逊·波洛克与李·克拉斯纳;迭戈·里维拉与弗里达·卡罗;只不过我们不嗑药,也不乱搞男女关系。如果从一个富于想象力的旁观者的角度来看,这或许是一幅完美的金童玉女的画面。

    他合上自己的写生簿,放在一旁,走到我身边,看着我的拼贴画。

    “我们看起来像在飞一样。”

    我笑了笑。他俯身凑到近前,仔细端详。我又激动,又拘谨,好像自己赤裸裸地站在他面前接受审查。他是能看穿我的,不管我的画笔多么含蓄与克制,他总能一眼洞穿我想表达的真正情感。我的恐惧、孤独、失落,或者被抛弃的感觉在他面前一目了然。但他正在端详的这一幅可以明明白白传达出这样的意思:我喜欢这个男生,非常喜欢,和他一起飞翔给我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由感觉。我想让他看到,我想让他了解我永远说不出口的心声。

    他忽然扭头对我说:“在我身上画吧。”

    “什么?”

    “在我身上画。明天又该上课了,鬼知道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我想让你把作品留在我身上。”

    说完,他径直脱掉了衬衣。他有着完美的身躯,但并不是六块腹肌那种完美,我向来不理解女生们为何会为那样的身材疯狂。不,马尔科姆的身材是一种不一样的完美,他的肩膀宽阔结实,我想大概是划船锻炼的结果。但他比我想象的纤瘦,或者说苗条。他的胸毛并不茂盛,皮肤呈现出温暖的奶油色——光滑细腻——只是右肩锁骨上方有颗醒目的痣,我想正是这一点点瑕疵使得他的身体更加完美了。

    我挑了一支紫红色的布里斯托尔马克笔,“你确定要做我的画布吗?”我问,但却莫名其妙地用了法国口音。

    “Oui(对)。”他用法语回答。

    我笑着说:“要很长时间才能洗掉的。”

    “那样更好。”

    我愣了愣,“你也愿意在我身上画吗?”

    “只要你同意。”

    我点点头。于是他伸手拿了一支绿色的马克笔,“和你的眼睛一个颜色。”他说。我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脸颊滚烫。从来没有哪个男生注意到我绿色的眼睛,因为它们乍一看是棕色的,我猜大概多数男生都不愿意多看我一眼吧。

    我让他躺在地板上,像病人躺上手术台。我趴下来,双肘支在他的肩膀上。

    他双眼平视,望着天花板,他说:“我能看到我们的样子。”

    “我有时候也这么干,就像灵魂飞出身体,飘在半空看自己一样。”

    “不,我真的能看到我们。”他笑着指了指上面。

    我仰起头,哦,原来如此,天花板上有我们模糊的倒影。我索性也躺在他身边,头枕着双手,“嘿,你瞧。我们好像在飞一样,超人的姿势。”

    “没错。”

    我注意到我们的倒影中还点缀着一颗颗星星,它们的光亮透过玻璃天花板照进屋里,“或者说,我们像虚无的两个人影。”

    “像一团蒸气。”他补充说。

    随后我又翻身趴下,开始画画。我以那颗痣为起点,在他的肩上写出“VAPOR”(蒸气)这个单词,而后在上臂循着肌肉的线条写下“INVISIBLE”(无形)。每一个字母都字迹清晰,但又不会特别突兀。我小心趴在他身上,一个翅膀的轮廓在他胸口缓缓呈现,不是鸟,而是天使的翅膀。我没有让天使张开翅膀做飞翔状,而是让她跪着,一个翅膀收缩在背后,休息的天使。班克斯的涂鸦中经常有这样的画面。

    他看不到我在画什么,只能从天花板上的倒影寻找线索,但天花板很高,他根本看不清楚。“画的是你吗?”他问。

    “有可能。”我继续画着,字完全融入了翅膀,一道悬崖凌驾于水面之上,崖上有棵树正吐露新芽,水中是他的双手和他强壮的手指。终于,我将所有能和马尔科姆联系起来的符号都描绘在了他的胸膛上这是我们的故事,我画得很认真,也很慢,而他一直静静地躺着。他相信我。他注视着我的脸,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仿佛我画的每一笔都饱含对他的深情,而事实也的确如此。

    画完之后,我心满意足地躺在他身旁,“谢谢你。”他说着侧过身体,面对我。

    我扭头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真蓝,蓝得有种梦幻的感觉,就像伊夫·克莱因

    亲手画上去的一样。

    “此时此刻我真想吻你。”他说。

    “我也想吻你。”我坦白说,没有丝毫不好意思。可就在这时,我们同时听到了靠近的脚步声。我翻身坐起,只见本森女士正走过画室的水泥地板。

    “我看灯还亮着就进来了,快到打晚钟时间了。你们得赶快回去啦。”

    她看见马尔科姆光着上身,这是严重违反学生守则第2条第4项的行为——“任何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在异性面前暴露自己的身体。”但本森女士只是淡淡地说:“画布不错,丽芙。但我说要让你的作品活起来可不是这个意思。”

    几分钟后,我和马尔科姆轻快地穿过校园,与我们一道的还有其他许多匆匆赶回宿舍的学生。但我想他们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我这样的幸运——能在心爱之人的胸膛上画画。

    我们很快就来到了斯凯林杰宿舍楼下,阿比盖尔伸长了脖子向外张望,看都有哪些晚归的学生。她假装没有看到我,或他,转身走回了楼内。

    “我们偷偷溜出去吧。”他忽然说。

    我犹豫了,威克姆学校的保安几乎无处不在。

    “我不是说今晚。改天,合适的时间。那样我就可以还给你一幅画,在你身上。”

    他举起还未用上的绿色马克笔,原来他把它装进了口袋。但我仍然有些举棋不定。

    “如果我们想单独相处,就只有这一个法子。”

    我动心了,“那好吧。”我说。随后我头也不回地跑进了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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