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场-第3章 夏泼小姐和赛特笠小姐准备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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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夏泼小姐和赛特笠小姐准备战斗 (1)

    我们在上一章已见识了夏泼小姐的勇敢行为。她看着字典飞过花园小道落在吉米玛脚边,把她吓了一跳,嘴边才浮上一丝笑意,不过这笑容并不比刚才恶狠狠的铁青脸色好看。她出了一口恶气,心中舒畅了许多,往后一靠,道:“字典打发掉了,谢天谢地,总算离开了切西克!”

    赛特笠小姐看到这种出格的行为,和吉米玛一样吃惊,她毕竟刚出校门还不到一分钟,六年的教育岂能在刹那间磨灭呢?真的,小时候的惊吓,有些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举例而言,我认识一位六十八岁的老先生。一天早饭时,他激动地告诉我:“昨晚我梦见雷恩博士给了我一顿鞭子!”他的想象轻易地就将他带到了五十五年以前,他已六十余岁,可在他心底,雷恩博士和他的鞭子还和他十三岁一样可怕。倘若雷恩真出现在他面前,手提大棍子,对六十八岁的老头儿大声喝道:“孩子,把裤子脱掉!”你想会怎样?也难怪赛特笠小姐看见这样大逆不道的行为会十分害怕。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说出话来:“利蓓加,你怎么能这样呢?”

    利蓓加笑道:“怎么?你以为平克顿小姐还能出来把我关到黑屋子里去吗?”

    “当然不会,可是——”

    夏泼小姐咬着牙说:“我恨透了这个学校,但愿这辈子都别再见它,我恨不得把它沉到泰晤士河里去!若平克顿小姐掉到水里,我也不会捞起她来,我才不干呢!哼!我就特高兴看她泡在水里,头上包着包头布,后面拖个大裙子,鼻尖像船尖一样漂在水面上。”

    赛特笠小姐嚷道:“别说了!”

    利蓓加冷笑道:“怎么!黑人会告密吗?他尽管去告诉平克顿小姐好了,说我恨她恨得要死。我巴不得他去说,巴不得叫老婆子知道我的厉害。两年来她侮辱我,虐待我,厨房的仆人也比我过得好!除了你,没人把我当朋友,更没人对我说过一句好话。我得伺候低年级的小丫头,还得跟姑娘们说法语,说得我甚至都头疼,但是对平克顿小姐说法语很好玩,你说对不对?她一个字都不懂,又死要面子不肯承认,我想这就是她让我离开学校的原因。真地谢谢上帝!法文真有用!法国万岁!皇帝陛下万岁!波拿巴万岁!”

    赛特笠小姐惊叫起来:“哎哟,利蓓加!利蓓加!你怎么敢说这样没体统的话?你为什么这么狠毒,干嘛老想报复呢?你的胆子也太大了。”利蓓加刚才的话真的过了火,因为在当时的英国,“波拿巴万岁”和“魔鬼万岁”是一样的。

    利蓓加小姐回答道:“爱报复的想法也许毒,但也很自然,我又不是天使。”的确,她不是天使。

    这一会儿工夫,(马车沿着河边懒懒地走)夏泼小姐两次感谢上帝。第一次因为上帝帮她离开了厌恶的人,第二次因为上帝帮她把她的冤家搞得异常狼狈。她虽然虔诚,可为了这样的原因感谢上帝,未免太不像话了。显然她不是个心地忠厚,胸襟宽大的人,这小姑娘一肚子牢骚,埋怨世人都亏待她。我认为一个人如果遭到大家嫌弃,多半是自己有问题,这世界是面镜子,每个人都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的影子。你对它皱眉,它就还你一副尖酸嘴脸;你对它笑,它就是个和善的伴侣,因此年轻时必须在两种情形间做出自己的选择。我的确知道,就算别人没照顾好夏泼小姐,她却也不曾为别人出过什么力。而我们也不能指望学校二十四个姑娘都如赛特笠小姐般好脾气。所以,我们不能有这样的指望,温顺谦逊的赛特笠小姐和利蓓加的坏脾气作斗争,时常好言相劝。利蓓加虽然把所有人都当冤家,但和爱米丽亚好歹算是朋友。

    夏泼小姐的父亲是个画家,在平克顿学校教过美术。他聪明风趣,但却不肯下功夫。他总在东借西挪,又喜欢到酒店喝酒,喝醉之后,回家就打老婆女儿,第二天又带着头痛发牢骚,说世人不赏识他的才华,他骂同行都是糊涂虫。话虽刻薄,有时却挺有道理。他在家住的苏霍附近都欠了账,于是觉得养活自己太困难,便娶了个唱歌的法国女人,改善了一下环境。夏泼小姐从来不肯承认她母亲的低级职业,只说外婆家是名望家族,还有几分得意。说来奇怪,后来这位小姐渐渐阔气起来,她祖宗的地位也跟着上升,门庭一天比一天显赫了。

    利蓓加的母亲不知在哪儿受过点教育,因此女儿说的法语不仅标准,而且还是巴黎口音,当时的人认为这是难得的才华。冲着这点,平克顿小姐雇用了她。她母亲早死,父亲觉得自己的酒癫症已是第三次复发,估计治不好了,便写了封豪放动人的遗书给平克顿小姐托孤。他死后两个地保在他尸首前一场争吵,好歹总算给他下了葬。利蓓加到切西克时才十七岁,在学校里半工半读,如前所述,她的任务就是教学生说法文,而报酬除免交一切费用外,一年还有几个基尼,并且还能从学校里教书的先生们那里多少学点知识。

    她身材瘦小,头发淡黄,脸色苍白,她通常是低眉顺眼的样子,但抬眼看人时,眼睛显得大而动人。切西克的弗拉诺休牧师手下有个副牧师,叫克里斯伯,刚从牛津毕业,竟因此爱上了她。夏泼小姐的眼波穿过切西克教堂,从学校的包座直射到牧师的讲台上,竟一下将牧师电住了,这昏了头的小伙子曾被介绍给平克顿,偶尔也去学校里喝喝酒,他托那个独眼的卖苹果的女人给他传情书,结果被发现了,信里的话几乎等于向利蓓加求婚。克里斯伯太太听到消息,赶紧来把宝贝儿子带走了。平克顿小姐想到自己的鸽巢里居然藏了只鹰,不觉心烦意乱,要不是有约在先,真想赶走利蓓加。那女孩子竭力辩白,说只在平克顿小姐的监视下与他在茶会上见过两面,从未说过话,显然,平克顿小姐将信将疑。

    利蓓加?夏泼和学校里那些高大健康的同学比起来,好像还没发育完全,但贫困的生活已养成她阴沉的性格,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许多。她常和逼债的人打交道,打发他们回去,也有本事哄得做买卖的回心转意,再赊她一顿饭吃。她爸爸得意于她的机灵,带着她四处与那些粗野的人聊天,只可惜他们说的大都是些小女孩儿不该听的粗野的话。夏泼小姐感叹自己没有童年,几乎从小就是成年妇女了。唉,平克顿小姐怎么能让一只这么凶猛的鸟儿住进自己的笼子呢?

    事情的真相是,每次父亲带她去切西克时,她就装得天真烂漫。她表演很成功,老太太真以为她是天下最温顺的小女儿了。利蓓加去平克顿学校的前一年正好十六岁,平克顿小姐正式地送给她一个洋娃娃,还说了一堆正经话。到晚上宴会完毕(那天开演讲会,所有先生都有请帖),父女二人嘻闹着回家去,利蓓加很会模仿别人的言谈举止,经她一番讽刺的形容,洋娃娃俨然是平克顿小姐的化身,她若知道肯定会气个半死。蓓基常和它说话,这场表演,在纽门街,杰勒街和艺术家汇集的地儿,没人不爱看。年轻的画家们有时来找这个懒散、潦倒、聪明、风趣的前辈,一块儿喝加了水的杜松子酒,每回都不忘问利蓓加小姐平克顿小姐是否在家,可怜的平克顿小姐!她真和劳伦斯先生、威斯特院长一样有名了!有一回利蓓加在切西克住了几天,回家时竟把吉米玛也带来了——一个新的娃娃,这老实人给她的糕饼和糖浆够三个人吃的,临走还给了她一个先令,可这一切也不能使她逃脱被利蓓加嘲弄的命运,成了和她姐姐一样的牺牲品。

    第二章 夏泼小姐和赛特笠小姐准备战斗 (2)

    她被送到切西克去,总算有了家。但学校的严谨校规把她闷了个半死。在这儿,祈祷、吃饭、上课、散步,都是一板一眼的,不能有逾矩之处。这日子她如何能过?她怀念以前的穷日子,自由自在的,现在有了不尽的愁闷,所有的人——连她自己在内——都以为她思念父亲,所以悲伤。她住在阁楼上,女佣们常听见她的哭泣声和踱步声,实际上,她是气恼而哭,而不是伤心。她本来就没多少虚情假意,如今又不合群,只能想方设法掩饰。她讨厌女人堆里的说长道短,比起她那有才华的父亲的谈吐来,后者有趣了许多。女校长讲面子摆架子,她妹妹脾气好得痴呆混沌,大点儿的学生爱说无聊的闲话与别人的隐私,女教师是清一色的古板,这一切都让她憋闷。她的主要任务是管小学生,按理说小孩子天真无邪,倒也可消愁解闷儿,无奈她天生没多少母性,和孩子们混了两年,临走没一个舍不得她的。只有对温柔可爱的爱米丽亚,她还有点好感,但毕竟不喜欢爱米丽亚的人是不多的。

    利蓓加看见她周围的小姐们天生那么好命,有各种各样的权利,说不出的眼红,她心里指责别人道:看那女孩子好骄傲!不过因为她有个伯爵祖父罢了!瞧她们对半黑种巴结的样儿!不就冲着她的财产吗?她有钱,但我比她聪明一千倍。伯爵的女儿出身是好,也不见得比我有教养。可这儿的人都不喜欢我。我跟着爸爸时,那些男的为了能陪我一会儿,宁愿舍弃最热闹的宴会呢!

    她下定了决心要解放自己,便开始行动,为自己的将来打算起来。

    她开始借助学校给她的条件发奋学习起来,音乐与语文本是她的强项,很快她就达到了一个上流社会小姐应具备的水平。她还坚持练琴,有一天,别的人都出去了,就她一个人在弹琴,弹得非常棒。智慧女神听了,因此有了个聪明主意,她让夏泼小姐教低年级学生弹琴,借此可以省掉一个音乐教师。

    这女孩儿一口拒绝了,这是她第一次正式地反抗,威风凛凛的女校长吓了一跳,利蓓加毫不客气地回答:“我的工作只是教法文,不是教音乐给你省钱,给我钱我才教。”

    智慧女神只能让步,但从那天起就开始厌烦她。她说:“三十五年来,从没人敢在我的学校里违抗我的命令,我真是在胸口里养了一条毒蛇。”

    “毒蛇!胡扯!”夏泼小姐如是回答。老婆子差点背过气去,“咱们之间谈不上感恩,我讨厌这儿,我宁愿走。所以,在这儿除了我份内的事儿,我什么都不干。”

    老太太问她明不明白她在和谁讲话,不是别人,而是平克顿小姐,这话一点儿用也没有,利蓓加冲她笑了起来,既尖酸又刻薄,老太太听了差点儿抽筋,女孩子接着说:“要么给我点儿钱,打发我走,要么在贵族人家给我找个家庭教师的位置,只要你想,这点儿事你肯定能做到。”打那以后,每次她们一吵架,她就回到这个主题:“给我找个事做,反正我恨你你嫌我,我走了不是更好。”

    贤明的平克顿小姐有罗马式的鼻子,包着缠头布,有着大兵般高大的身材,大伙儿都把她当皇后般侍奉着,无人敢违抗她,但她的学徒比她精力充沛,意志坚强,每次交锋,她既打不赢她也吓不倒她。有一回她在众人面前指责利蓓加,那女孩儿有自己的招儿——前面已提过了——她用法语回答她,从而让那老婆子面上无光。老太太觉得利蓓加是叛徒、混蛋、毒蛇、捣乱分子,只有将她清除出去,她才能在学校继续保持权威。正巧毕脱?克劳莱家里那会儿需要家庭教师,她竟然就推荐了夏泼小姐。虽说那是个叛徒、毒蛇、却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她说:“夏泼小姐多才多艺,造诣极高,虽然她在对我的礼貌上稍有欠缺,但在品行的其他方面倒也无可指责,若论智力才能,她也能为本校增光。”

    如此一来,女校长和小学徒之间就没什么过不去的了,她们的契约从此取消,利蓓加恢复了自由,这三言两语说完的斗争,实则拖了好几个月呢,赛特笠小姐那时十七岁正好要毕业回家,她和夏泼小姐感情不错,(智慧女神曾说:“这是爱米丽惟一让校长失望的地方。”)邀她先到家中住一星期,再出去做家庭教师。

    两个姑娘从此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做人,爱米丽亚觉得这世界新奇有趣,五光十色,利蓓加则已有些经验了。老实告诉你吧,据卖苹果的透露,好像她和克里斯伯之间还有隐情,那人说第一封信不是克里斯伯写的,他那封不过是回信罢了。这话流传开来,可谁也不清楚详细情况。这么说吧,就算利蓓加不是开始做人,但至少她是重新做人。

    她们到达开恩新恩关卡时,爱米丽亚没忘记老朋友,这时她擦干了眼泪,一个守卫军官看到她,说道:“喝!好漂亮的女孩儿!”这话让她脸红了,心里挺高兴,马车到达勒赛尔广场前,她说了许多话,谈到进宫觐见的情形和年轻姑娘觐见时的服饰。她还不知道自己是否能进宫,但市长开的舞会她是一定有请帖的,到了自己家的门口,她扶着山姆的手下了车,蹦蹦跳跳地往里跑,多快活,多漂亮!这伦敦城里有多少小姑娘,谁也比不上她,这一点,她的父母,家里所有的仆人,包括山姆和车夫,意见完全一致,仆人们站在客厅里,笑眯眯地躬身欢迎小姐回家。

    不用说,她带着利蓓加参观了整幢房子,又把自己的好东西一样样地翻给她看,书、钢琴、衣服、项链、别针、花边、各种小玩意儿,一样没漏。她拿出一条水晶项链,还有一件短条子带纹的漂亮的衣服,一定要利蓓如收下,她说这衣服她穿不了了,利蓓加穿一定合适,她私下决定请求她妈妈同意,再送她一条白色细毛披肩,她哥哥乔瑟夫?赛特笠刚从印度给她带回两条,正好给利蓓加一条。

    利蓓加看了她哥哥给她买来的两条华贵的披肩,感叹到:“有个哥哥真好!”这话说得合情合理。她自己父母早亡,无亲无故,孤苦伶仃,爱米丽亚心肠软,对她顿生怜悯,立刻说:“你并不孤单,利蓓加,我永远是你的朋友,我一直把你当自己的姐妹,真的!”

    “唉,像你这么幸福多好!你父母又慈爱又富裕,你要什么有什么。他们对你那份疼爱比什么都宝贵。可惜我爸爸太穷,我总共只有两件衣服,而且你还有哥哥,亲爱的哥哥。你一定非常爱他。”爱米丽亚听了笑了起来。

    “怎么?你不爱她?你不是爱所有的人吗?”

    “我当然爱他——可是——”

    “可是什么?”

    “可是乔瑟夫好像不在乎我是否爱他。他离家十年,回来时伸出两个指头,算是跟我握手,他人好心也好,可就是不大理睬我。我想他爱他的烟斗比——”爱米丽亚这时顿了一下,觉得自己不该说哥哥的坏话。她加了一问:“我小时候他很疼我。他离家时我只有五岁。”

    利蓓加说:“他很富裕吧?听说在印度做大事的人都挺富裕。”

    “我想他收入不错。”

    “你嫂子应该很漂亮,为人也不错,对吗?”

    爱米丽亚又笑起来,说道:“哟,乔瑟夫还没结婚呢。”

    这事大概她已给利蓓加说过,可这位小姐想不起来,无论如何都说她一直以为爱米利亚有好几个侄儿侄女,而她最爱小孩儿了。现在听说赛特笠先生还没结婚,心里很失望。

    爱米丽亚有些纳闷,因为她朋友突然变成了个热心肠,便说道:“我还以为你在切西克管孩子管得都腻歪死了呢。”像这样容易被看穿的谎话,夏泼小姐后来再没说过,别忘了,这小可怜才十九岁,骗人的艺术尚在探索之中。机灵的姑娘问了一连串问题,译成她自己的语言。便是:“如果赛特笠先生既有钱又单身,我为何不嫁给他呢?虽然我只能在这儿呆两星期,却也不妨试一试。”于是她决定试试身手,这精神的确值得佩服。从此,她对爱米丽亚倍加疼爱,在戴水晶项链之前,必先吻一下,发誓说要一辈子好好保存它,吃饭的铃一响,她就按姑娘们的习惯,搂着爱米丽亚的腰一起下楼。到了客厅门口,她很激动的样子,几乎不敢进去。她说:“亲爱的,摸摸我的心,看它跳得多厉害!”

    爱米丽亚说:“我摸着跳得并不厉害,进去吧,我爸爸不会为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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