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经典法则-热爱是最好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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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佛走出的爱读书的美国总统

    在美国历任所有总统中,有20多位是爱书人,其爱书程度恰与其治国的出色程度成正比。就藏书量而言,老罗斯福达15000册,杰斐逊7000册,菲尔莫尔4000册,华盛顿1000册……而事实证明,在美国历史中,爱书的总统远较其他总统更杰出,极不爱读书的3位总统则排在最末尾。

    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也被媒体称为“难得一见的有学问的总统”。

    奥巴马的一个特点就是,每当遇到问题时,会透过书籍掌握相关知识,然后加以运用。因此,只要了解奥巴马喜欢看的书,就能猜测到他的想法。

    奥巴马读过的书非常多。《纽约时报》曾有一篇报道说,奥巴马在读一本名为《幽灵战争:中央情报局、阿富汗和本·拉登秘史》,此书的作者是《华盛顿邮报》前总编辑科尔。当时,有人便猜测奥巴马可能对抓捕拉登很关注。

    读完了《幽灵战争》之后,奥巴马又阅读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家萨克斯的《共同财富》。萨克斯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已经成名。近年来,他一直致力于研究人口、环境和经济发展等全球性的问题。奥巴马可能是想从这本书中得到一些启示,比如应如何解决地球变暖和第三世界援助等问题。

    当金融海啸席卷全球,余波未了时,20世纪30年代解决美国经济大萧条的罗斯福总统也给了奥巴马以启示。奥巴马当选为总统后曾说,他分别读了美国历史学家史密斯的《富兰克林·罗斯福》传记,以及新闻记者艾尔特的《决定性瞬间:罗斯福的一百天和希望的胜利》。

    谈到喜欢的书,奥巴马说,他最爱读的是《圣经》,然后就是古德温的《政敌团队》。

    《纽约时报》曾经列出过奥巴马读过的部分书目,这份书目被称为“塑造总统的书单”。

    塑造总统的书:

    《圣经》

    《甘地自传》

    《林肯文集》

    《莎士比亚悲剧》

    《莱茵霍尔德·尼布尔文集》

    《中流分水:马丁·路德·金时代的美国(1954-1963)》,泰勒·布兰奇著

    《论自立》,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著

    《对手团队:亚伯拉罕·林肯的政治天才》,多丽丝·古德温著

    《金色笔记》,多丽丝·莱辛著

    《白鲸》,赫尔曼·麦尔维尔著

    《所罗门之歌》,托尼·莫里森著

    《基列》,玛丽莲·罗宾逊著

    学问必须合乎自己的兴趣

    2001年5月,美国麦迪逊中学在入学考试时出了这样一个题目——

    比尔·盖茨的办公桌上有5个带锁的抽屉,分别贴着“财富、兴趣、幸福、荣誉、成功”5个标签。盖茨总是只带一把钥匙,而将其他的4把锁在抽屉里,请问盖茨带的是哪一把钥匙?其他钥匙他又是如何处置的?

    学生们不知如何作答。有的学生只字未答。考试结束后,老师告诉学生:“那是一道智能测试题,没有标准答案,每个人都可根据自己的理解,自由地回答。”

    同学们给出了多少种答案,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有一位聪明的同学却登上了美国麦迪逊中学的网页,他在该网页上贴出了比尔·盖茨给该校的回信。

    信上写着一句话:“在你最感兴趣的事物上,隐藏着你人生的秘密。”

    哈佛大学在录取新生时关注的一个焦点就是:他是否有旺盛的求知心和好奇心,是否有自己锲而不舍的爱好,是否有广泛的兴趣。哈佛教授时常教导学生:“学问必须要合乎自己的兴趣。如果你没有自己的爱好,那就去找。一个人不能没有爱好,你必须对某种东西倾注你的热情。”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爱因斯坦曾经说:“我认为,对一切来说,只有热爱才是最好的教师,它远远超过责任感。”

    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你想在某事上做出成就,就必须对它保持持续的兴趣,只有这样,你才能把精力集中到一点,把全部热情都投入进去。

    1905年夏末的一天,一位20来岁的年轻人来到哈佛大学,填写了一份入学申请书。其中有几点写得非常有趣:

    “父亲:本大学医学院医生;母亲:包送学生宿舍的牛奶。志愿:进入医学院读书,但是付不起学费。公立学校毕业时,成绩并不优秀。但如准读医学,则学业必佳……”填写这份申请书的年轻人就是乔治·理查德·米诺特。

    1885年12月2日,米诺特出生在美国波士顿城,他的祖先是1630年从英国迁来美国的侨民。

    由于家境并不富裕,米诺特在中学毕业后便无法继续深造。然而他非常热爱大自然,对大自然的一切都充满着好奇,他喜欢研究蝴蝶和飞蛾,喜欢栽种蝴蝶花,还写过两篇研究蝴蝶的文章。后来,他又对医学科学充满了兴趣,立志一定要做个医学科学工作者,可是他没有钱读书,进不了大学的校门,怎么办呢?

    于是,米诺特就写了上面那份入学申请书。

    最后,他的直率和决心打动了哈佛校方,米诺特被准许入学,当试读生兼图书馆管理员。

    接到哈佛准许试读的通知后,米诺特喜出望外,他想攀登医学科学高峰的愿望终于有希望实现了。

    入学后,米诺特虽然要花大量时间去管理图书,但他并没有将此工作看成是负担,反而把它当成了开阔眼界、充实自己的大好机会。他抓紧时间,如饥似渴地读着各类书籍。学校鉴于他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很快把他转为哈佛正式生。

    1908年,米诺特在哈佛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1912年,他又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

    为了偿还积欠校方的一笔可观的教学实验费用,米诺特不得不到公立医院去行医。并于一年后重返医学院,专门研究肝的构造和血液成分的关系。

    正当米诺特的研究初见成效时,校方由于经费不足,请他暂停研究。

    于是,从1915年起,米诺特又不得不回到原来的医院去工作。他之所以愿意回那所医院,是因为那里医生少,病人也少,还有一间完备的医药实验室,让他安下心来开展他的研究工作。

    米诺特的研究课题非常广泛,包括肿瘤、关节炎、营养缺乏等,但他主要的兴趣还是在血液学方面,在这些方面,他还发表了不少文章和专著。

    1920年,在美国医药学会年会上,罗彻斯特大学医学院的教授惠普尔报告了“关于吃食肝脏是治疗贫血疾患最有效的方法”的初步研究结果。

    虽然这项报告在当时并没有引起注意,而米诺特却对此如获至宝。他认为惠普尔教授的结果与自己的想法一致。

    米诺特指出:“在恶性贫血病人中,几乎常常发现胃中缺乏盐酸。”

    他还提出:“在肝中含有一种叫做红血球成熟因子的活性物质,在胃液中同样有这种物质。所以吃食肝脏能增强红血球的形成,改善贫血症状。”米诺特决心通过进一步实验来证明这一新的理论。

    1926年,米诺特在哈佛医学院结识了墨菲博士。他们可以说是学术上的知己,两人都是专门研究肝的,志同道合,于是他们便在一起,先是集中研究肝的药理,尝试把牛肝当成药物给贫血患者吃,每天试验45个病例。

    结果,他们惊喜地发现,许多病人在服药后,一周内病情明显减轻,两个月内红细胞数目也增加到了正常水平,苍白的脸色变得红润,恶心、腹胀、腹泻等症状也随之消失。但每个病人每天需要服用大量的生肝,很不方便。于是,他们又进一步研测肝中的有效成分,从肝中提取这些成分。

    他们先制成了口服液,后又制成针剂,肝精注射液便是在此基础上制造出来的。

    米诺特终于找到了治疗恶性贫血的有效新药,为解除贫血患者的痛苦做出了巨大贡献。

    为此,1930年,米诺特与墨菲博士一起获得了爱丁堡大学实践治疗学“卡梅尼奖”和“美国人类科学月刊金质奖章”,1934年,又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及医学奖金。

    值得一提的是,米诺特是一个非常善良的医生。他在看病时,无论是对富贵之家还是贫苦患者,他都一视同仁,因此,他深受人们的爱戴。

    当他在1934年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及医学奖金之后,他把奖金全部捐给了哈佛医学院,可见米诺特崇高的理想和强烈的事业心。他说过:“宇宙之间有着多少未知的事物,医药科学上也有着相等未知的事物。当这些未知变成新知,又由新知变成常识的时候,另一些未知事物又接踵而至。人类文明是这样进步着,医学也是如此进步着,所以学识是无止境的。”

    的确,学识是永无止境的,知识的岛屿越大,好奇的海洋线便越长。学问只有合乎兴趣,才能推动一个人在研究的道路上孜孜不倦地努力探索下去。

    米诺特正是沉浸在自己感兴趣的研究中,不知疲倦、不问辛苦,最终收获了成功。

    但是,我们有很多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所在,在选择什么做自己的理想职业方面也没有明确的目标,这就使很多人走了不少弯路。另外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毕晓普就是一个例子,他在做学问之初因为不能具体确定自己的兴趣所在而遇到了一些挫折。

    毕晓普的童年是伴随着教堂中的钢琴、风琴和唱诗班度过的,他甚至为自己后来没有成为音乐家而后悔。

    毕晓普没有上过科学课,他在一所只有两间教室的学校上到了初中毕业,就读的高中规模也很小,只有60多个学生,考上大学的更是屈指可数,只有他一个人成了科学家。

    上大学的时候,毕晓普想过要当一名历史学家,或者哲学家、小说家,偶尔也想过当医生,但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科学家,他甚至还不知道科学家是个什么样的职业呢。

    一天,毕晓普与他的化学老师谈起自己想从事学术研究。老师说:“那你就上哈佛吧。”

    孤陋寡闻的毕晓普便问:“哈佛?哈佛在哪儿?”“在波士顿的某个地方吧。”

    于是,毕晓普就找到了哈佛的地址并申请上哈佛医学院。

    毕晓普被哈佛大学录取了,但是就在被录取后,毕晓普还写了封信给哈佛,说他无法在哈佛大学和同样录取他的宾州大学之间做出选择。

    后来,毕晓普的这封信被张贴在哈佛医学院院长办公室的门上供大家取乐。

    最后,毕晓普来到了哈佛大学,但当时他并不想当医生。

    第二年,他到麻省总医院病理学实验室实习,这给他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通过读书和思考,毕晓普不但对分子生物学研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同时他也认识到,自己不可能在其最核心的领域从事研究,而只能在外围寻找突破。

    第三年,毕晓普上了一门选修课,并跟随授课老师做实验。到了第四年,毕晓普被允许只修一门课(其他学生必须修八门)。

    哈佛毕业后,毕晓普先在麻省总医院当住院医师,后来他获得了一笔奖学金,为他正式转行成为科学家帮了很大的忙。毕晓普的导师对他充满信心,让他研究脊髓灰质炎病毒的复制。他的研究生涯便从此开始了。

    毕晓普明确了自己的爱好和研究方向后,最终取得了巨大成果。1989年,他与瓦尔莫斯一起因阐明癌症起源的机理、发现癌基因而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奖。

    所以,明确自己的兴趣爱好很重要,它能使你少走弯路,缩短获得成功的路程。

    奥巴马能源部长、199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朱棣文也是哈佛大学毕业生,他在哈佛大学毕业典礼的演讲中曾经这样说:

    “当你开始生活的新阶段时,请跟随你的爱好。如果你没有爱好,就去找,找不到就不罢休。

    “生命太短暂,所以不能空手走过,你必须对某样东西倾注你的深情。

    “我在你们这个年龄,是超级的一根筋,我的目标就是非成为物理学家不可。

    “本科毕业后,我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又待了8年,读完了研究生,做完了博士后,然后去贝尔实验室待了9年。在这些年中,我关注的中心和职业上的全部乐趣,都来自物理学。”

    兴趣爱好是一个人成功的原动力,所以,聪明的你,在确立理想之前,请先明确自己究竟爱好什么。要充分开阔视野,多做尝试,找准自己的兴趣。

    shoppingperiod:

    “购课”,找准你的兴趣

    从兴趣出发,也体现在哈佛大学的选课上,在哈佛,选课被称为shoppingperiod,意思就是“购课”,“购课”很重要的一点是找准你的兴趣。

    哈佛教育意在培养“完整的人”,所以,哈佛提倡的是“通才教育”。

    哈佛新生刚进校园是不分系科的,注册之后,便开始“核心课程”的学习,核心课程分为7大类,包括:外国文化、文学与艺术、历史、道德伦理、数理伦理、社会分析和科学。

    修完这些“核心课程”,到大二的时候,学生才开始在40多种不同的课程分类中选择自己喜欢的“主攻方向”,当然,哈佛学生可以尝试几种不同的“主攻方向”,以找到最适合自己的个人课程组合。

    学生从三年级开始,便可尝试做一些研究项目。到四年级的时候,一部分学生甚至可以开始选修研究生的课程,以便和以后的研究生教育自然地衔接起来。

    所以说,在本科阶段都是作为“通才教育”的课程,到了研究生阶段,才由“通才教育”自然过渡到“专业教育”与“课题研究”阶段。

    对每一阶段来说,每个学生都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经验、兴趣和目标来选择课程。

    比如对大一新生来说,哈佛对大一新生是不分系科专业的,校方希望学生们通过一年的学习和尝试,发现并确认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专业方向。

    大二开始选择专业,但是在选定之后也是允许改变的,这一切都是考虑到让学生挑选到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专业。

    在哈佛选课可不是一件简单事,因为学生选课拥有很大的余地和弹性,这样一来,自然形成了哈佛开学第一星期的“购课”(shoppingperiod)传统。

    “购课”的说法起源何时不得而知,但是,就目前教育形势下,这一贴切的说法还是道出了学生选课的心态和今天的校园文化。

    开学的第一星期是哈佛大学的“购课”周。其实只要看看哈佛课程选择的多样性,就知道“购课”的必要了。哈佛每个专业都有一部分必修科目,其余的课可以跨系甚至跨学院选修。即使必修的科目,一般也会有好几门可供选择的课程。

    一位哈佛肯尼迪学院学生谈起他的“购课”经历——

    “在哈佛最难的事,我觉得不是考试,而是选课。

    “我读的是肯尼迪学院一年期的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肯尼迪学院的学生通常有各种各样的教育背景和工作背景。比如,在我们那届同学中就有议员、政府高官、电视节目主持人、电影电视导演、新闻记者、外交官、律师、医生、央行官员,甚至还有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国际刑警等。

    “总之各类人都有,年龄也都不等,最小的20多岁,最大的50多岁,大多数人都有了一个硕士学位,有的甚至有博士学位。

    “肯尼迪学院的性质以及学生的来源决定了其课程设置的多样性,每学年仅在肯尼迪学院就有300多门课程可以选择,此外作为肯尼迪学院的学生还可以到哈佛别的院系去选课,比如商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公共健康学院、文理学院的经济系、政府系等;也可以到哈佛以外的麻省理工学院、Fletcher法律和外交学院去选课。

    “正是这种选课的自由,使选课也变成了一种负担,让新生们无从下手。

    “选课绝对是一门艺术,不仅要看上课、考试的时间是否冲突,还要结合学生自己的背景、基础和今后的长远目标去选。其中最重要的是根据自己的兴趣、背景、能力和人生的目标来重新评价并设计自己,然后围绕着自己设定的目标来选课——试想,要在开学后的短短几天里计划自己今后的一生该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我记得刚开学的那些日子是我在哈佛最痛苦的日子,所有的决定都要由自己来做,也就是自己要对自己负责。

    “此外,哈佛也实行指导老师(Advisor)制,每个学生在一开学时就被指派一个指导老师。指导老师通常都是教授,他们会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能力、背景和目标等,来指导学生选课。所以在选课以前,学校要求每个学生都要去找指导老师谈话。”

    在“购课”周,你会看见学生们怀抱花花绿绿的文字资料,手里拿着食物、饮料,在各个教学楼和教室之间穿梭,遇到感兴趣的课,坐下来听一听,不感兴趣了,随时起身离开,挑选出喜欢的课程后,还要对这些课程进行充分对比、自由选择。

    因为一旦选课表上交之后,有一个月的时间可以改换,但如果超过期限,就只有乖乖学到期末了。

    “购课”的过程也有点类似于“买东西”,每门课都安排了任课教授和学生见面。

    “购课”开始,任课教授便向前来“选购”课程的学生发放本门课的教学大纲材料,上面详细介绍了课程设置目的,所需阅读书目,内容安排等。

    然后教授还会作简要的阐述,回答提问。以上内容重复两次,以避免“购课”时间重叠给学生带来遗憾。

    一些经验丰富的教授还会在第一堂课上尽量发挥自己的风格,突出自己这门课的特色。

    尤其注重开场是否能兼顾知识性和趣味性,以激发学生的兴趣更加了解课程,有的系科甚至不惜使用商业广告的策略来增加自己课程的知名度。

    比如,哈佛的社会学系由于采用了广而告之的措施,使“购课”人数增加了50%。

    在每门课结束前,学生还要给老师写评语。在哈佛,学生们会根据自己的直接感受具体地表述自己对课程的看法并做出评价。如“作业太多”“缺乏逻辑性”“温和,有耐心”等。

    但是诸如“纯属浪费时间,要求退还学费”,甚至“快退休吧”等过激的言辞也常常见到。

    这些评语由系学术办公室统一打印,装订成册,放在学校图书馆里,供新生们在“购课”时参考。当然也有不少教师因学生的评语太差而被解聘。

    学生们不必担心教师会在期末成绩上报复,因为评语是由任意一名学生当堂收集装封,送往系办公室。教师只有在上交了期末成绩后才会看到,而且还是重新打印的评语。

    总之,“购课”绝对是门艺术,不仅要充分考虑兴趣、确立目标,还要懂得“运筹学”,因为并不是你想上的课就一定能上成,要保证时间上不冲突,还要保证两门相连的课在地点上不能离得太远,否则非迟到不可。

    当然,对于一些热门的课,还要看能不能排上队,比如它只录取40人,却有100人报了名,这个时候就要看你的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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