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7岁那年,也就是1887年5月,我第一次读了一篇完整的短篇小说。从那时到现在,我如饥似渴地吞食我的手指所接触到的一切书籍。
最初,我接受的启蒙教育并不正规,只是随便找些书来读。那时,我只有几本凸字书,一套儿童故事,一套启蒙读本和一本叙述地球的书,名为《我们的世界》,这就是我的书库中的全部藏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上面的字磨损得无法辨认。有时候,莎莉文小姐读给我“听”并在我的手上拼写那些她认为我能理解的故事和诗歌。但我宁愿自己读,而不愿人家读给我“听”。因为我可以反复欣赏那些我认为有趣的作品。
事实上,我在第一次去波士顿时,才真正开始认真读书。在学校里,老师允许我每天花一些时间到图书馆看书,在书架前摸索着走来走去,随便取阅读书。尽管我认识的单词不多,也不能理解其中的内容,但我还是喜欢阅读。文字本身使我入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间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不知道其涵义,但却能铭刻在心。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我的词汇如此丰富,朋友们都惊得目瞪口呆。我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真正读完并读懂一本书。
一天,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那时,我才8岁,她问我喜欢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小说,名叫《方德小伯爵》,是一本描写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读了之后,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趣。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欣赏这本书时已经是8月份了。
刚到海边的前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等到她回来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阅读《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当我们在草地上穿行时,许多受惊的蚱猛跳到了我们的衣襟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服上捉下来再坐下,而我认为这根本没有必要,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阵阵松香弥漫在清新的空气中,其间还夹杂着丝丝海的气息。
在阅读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故事发生的背景,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故事情节后,就迫不及待地想知道故事的发展而不愿再理会那些生词,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听得有些不耐烦。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急切的心情促使我把书拿过来,用手去触摸上面的字,当时,那种心急如焚的感觉令我永生难忘。
我读书的热情打动了安那诺斯先生,他将这部小说印成了凸字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厌其烦地描述这些细节,是因为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这是前所未有的。
这本书引发了我读书的兴趣,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我在家中和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作者,也想不起读书的先后顺序了。我依然记得有《希腊英雄》、乐·芳丹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的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瑞士家庭鲁滨逊》、《鲁滨逊漂流记》、《天路历程》、《天方夜谭》、《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研究和分析这些书写得好坏与否,也从不过问文体和作者的背景。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这些珍宝我欣然接受了。
《小妇人》让我感觉到了那些视听正常的孩子们的思想感情,因此,我喜欢读《小妇人》。我的生命既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中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天路历程》和《寓言》是我认为最没趣的两本书。最初读拉·芳丹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我依然对它没有好感,提不起兴趣。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而其中的深刻寓意就更无心去领会了。
而且,我认为芳丹登的作品并不能陶冶人类的高尚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自爱是道德的根源,如果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人们就能够得到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芳丹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我并不反对讽刺寓言,只不过我觉得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实在没有必要。
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些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乐不可支。有时,我也为它们的悲惨遭遇洒下同情的泪水,这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表达极为含蓄,让人几乎觉察不到。
我偏好历史,因而,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象的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我最敬爱的神灵依然被供奉在神殿里。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欢,但美狄亚和伊阿松却是个特例,因为他们太残忍、太贪婪,简直让人无法容忍。然而,直到今天仍然让我疑惑不解的是: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做尽了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呢?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让我把古希腊想象成人间天堂的伟大史诗是《伊利亚特》。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通过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英文也好,古希腊文也罢,只要是伟大的诗篇,只要与你的心息息相通,其余的解释都是多余的。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在词法和句法的属性上纠缠不休,也无须弄清楚其中的每一个字。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但是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他们无法表达清楚。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清楚。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正在升华的灵魂,将我从狭小的生活空间里解脱出来,在形骸之外游荡,在广袤无垠的天上人间飘摇。
虽然与《伊利亚特》相比,《伊索德》稍为逊色,但我仍爱不释手。我努力不依靠词典注释,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维吉尔描绘人物的本领如此惊人,他笔下的天神和凡人充满喜怒哀乐,似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纱。而《伊利亚特》中的大神和凡人欢乐地又跳又唱,维吉尔笔下的人物柔美静溢,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笔端的少年则活在灿烂的阳光下,俊逸而活泼。
我从《希腊英雄》读到《伊利亚特》只需一天的时间,在书本里飞来飞去,实在方便。但对我来说,其中的路程也绝非令人惬意。其他人也许已经周游世界好几遍了,而我却仍然徘徊在语法和词典的迷途里,筋疲力尽。或者正掉进恐怖的陷阱。这陷阱名叫考试,是学校专门为那些寻求知识的学生设计的障碍。类似《天路历程》最终可能会渐入佳境。途中偶尔也会出人意料地出现几处引人入胜的美景,但其中的路程终究太漫长了。
我在小时候就读过《圣经》,但对于其中的内容并不能充分理解。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奇怪。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它的奇妙和谐让我的心灵无法接受。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天下着小雨,我无所事事,让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虽然她认为我无法听懂,但是仍然将约瑟兄弟的故事拼写在我的手上。我听了确实一点儿兴趣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不断重复,使故事听起来很不真实,更何况那些事情原本就发生在天国里。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我就已经酣然入梦了。
为什么希腊故事比《圣经》里的故事更令我着迷?对于这个问题,我至今也想不明白。难道因为我在波士顿时被所认识的几个希腊人讲述的故事所感染,而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希伯来人或埃及人,并由此推断他们是一群野蛮人,他们的故事只不过是后人杜撰来的?另外,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名字和重复的叙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对于希腊人的姓名却从未觉得稀奇。
那么,《圣经》中的光辉我又是如何发现的呢?多年后,我读《圣经》时,心中的喜悦和启发日渐增长,使它渐渐变成一本最珍爱的书。不过,《圣经》的内容我并未完全接受,因此也从未能把它从头到尾读完。后来,尽管我更多地了解了《圣经》产生的历史渊源,但是这种感觉丝毫未减。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觉,认为应该从《圣经》中清除掉一些丑恶和野蛮的东西,但是我们也极力反对将这部伟大的作品改得面目全非,毫无生气。
《以斯帖记》是《旧约圣经》中最简洁明快引人入胜的篇章。尤其是以斯面对自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富有强烈的戏剧性。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丈夫掌握着生杀予夺的大权,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忠贞的爱国精神鼓舞着她,她心中只有坚定的信念:“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而更富有东方传奇色彩的则是路德的故事,朴实的乡村生活同繁华的波斯首都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柔情满怀,她和那些农民一起,站在麦浪翻滚的田地里收割庄稼,真叫人心生怜爱之情。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操,如同暗夜里闪耀的星星给苦难的芸芸众生带来了一线光明。
《圣经》给了我深远的慰藉:“有形的东西稍纵即逝,无形的才能永垂不朽”。
自从我对读书着迷开始,便一直钟爱莎士比亚的作品。我记不清楚自己是从何时开始读兰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的,但记得第一次阅读只是出于儿童的好奇心,不过开始便有很强的理解力,并为之惊叹不已,我印象最深的是《麦克白》,虽然仅读过一遍,但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却永远印在我的记忆里。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的梦中总是出现书中的鬼魂和女巫,而且与我纠缠不休。我仿佛看见了那把剑和麦克白夫人纤素的手——可怕的血迹在我眼前出现,就像那忧伤的王后亲身经历的一样。
读完《麦克白》后,我接着读《李尔王》。在读到格洛赛斯特的眼睛被挖出的情节时,我紧张得浑身发抖,心中充满了恐怖。我愤怒得无以复加了,以致于根本就读不下去,好长时间呆坐在那里,心中涌动的波澜久久不能平静。
我大概是同一时期接触到夏洛克和撒旦的,因为我总是将他们混为一体。我内心对他们充满了怜悯,朦胧中觉得,即使他们也希望变好,也无法成为好人,因为没有人愿意帮助他们也没有人给他们一个改过的机会。直到今天,我无论如何也不能将他们描写得罪大恶极,我甚至感觉像夏洛克、犹大,甚至魔鬼这样一类人,也都是好端端的车轮上的一根断了的车轴,总会有修好的那一天。
莎士比亚的作品最初留给我的记忆并不惬意。而且,那些欢快、温和而又富于想象力的剧作最初并不怎么吸引我,也许是因为它反映的是快乐的儿童生活的缘故。然而“世界上最变幻莫测的就是儿童的想象了。保持什么、丢掉什么,都是无法预见的。”
我反复阅读了莎士比亚的剧本,并能背诵其中的一些片断,但却弄不清楚自己喜欢哪一本。对它们的喜爱,往往如同心情一样变化多端。尽管我喜欢莎士比亚但却从不按照那些评论家们的观点去品读莎士比亚的作品。我曾经努力地按评论家的解释来理解作品,但常常非常失望,后来我发誓不再读这样的书了。这种想法直到在基特思奇教授的指导下学习莎士比亚,才逐渐得到了改变。今天,我终于懂得,不但在莎氏着作里,而且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东西是我所不能理解的,然而令我欣喜的是,在帷幕一层又一层地被拉起时,那些思想和美好的新境界已初见端倪了。
除了诗歌,我还喜欢历史。我阅读了所能接触到的所有历史着作。从单调枯燥的各种大事记,更单调更枯燥的年表到格林所着的公正而又生动的《英国民族史》,从埃默顿的《中世纪》到弗里曼的《欧洲史》,这些都在我的阅读之列。而第一本使我体会到真正历史价值的书是斯温顿的《世界史》。那是我12岁时的生日礼物。书现在可能已经破烂不堪了,但我依然像珍宝一样珍藏着它。从书中认识到在地球上,各民族是如何逐步发展壮大并建立自己的城市的。少数伟大的人世间的坦泰(希腊神话中曾经统治世界的巨人族的成员之一),是如何把一切置于脚下,把千百万人的生死系于一人之手;人类文明如何在文化艺术上为历史的发展奠定基础,开辟道路;伟大的圣贤如何倡导自由民主、宽容谦让和文明教化,为拯救并振兴全世界而力挽狂澜;人类文明又如何遭遇腐朽堕落的灾难后,又像不死鸟一样在烈火中重生。
在我的大学时代,读得最多的是一些法国和德国的文学作品。德国人在生活和文学上,都不追求唯美,而喜欢炫耀力量,他们注重现实而淡漠传统。他们做任何事都有一股强健的活力。他们说话不是为了对他人产生影响,而是如鱼骨在喉,只图一吐为快。
我也欣赏德国文学中的含蓄,其中最为宝贵的是它对妇女为爱情自我牺牲的伟大力量的褒扬。这种思想几乎渗透到所有的德国文学作品中,其中表现得最为突出的是歌德的《浮士德》。
那昙花一现,
不过是象征而已。
人间的缺憾,
终会成为圆满。
那无法形容的,
这里已经完成。
妇女的灵魂,
引导我们永远向上。
莫里哀和拉辛是我最喜欢的两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和梅里美的作品也很清新喜人,犹如阵阵海风拂面而来。阿尔费雷德·缪塞简直不可思议!至于雨果,尽管我不喜欢他的文学风格,但却十分敬佩他的才华,佩服他的卓越的浪漫主义。所有伟大的诗人和作家都热情地表现着人类永恒的主题,他们非凡而伟大的作品引我进入了真善美的世界。
以上洋洋万言,只是讲了我所喜欢的一些作家。也许人们会认为我阅读面很窄,这是一种错误的印象。其实,每个作者都有他们值得欣赏的独特风格。比如华尔斯华绥宣扬的物我两忘、天人一体;卡莱的粗犷以及爱憎分明;以及爱胡德的古怪惊人之笔,赫里克的典雅,还有他诗歌中饱含的百合花和玫瑰的香味儿,都对我有深远的影响。同样的,惠蒂尔的热情正直我也赞赏;马克·吐温的文风我更喜欢——谁能不喜欢他呢!天神们也喜欢他并赋予他全能的智慧,为了不使他成为悲观主义者,又将一座爱和信的彩虹桥架在他的心里。我爱司各特的不落俗套、泼辣和诚实。我爱所有像洛厄那样的作家,爱他们在乐观主义的阳光下轻泛涟漪的心池,那是欢乐与善良永不枯竭的源泉,当然有时也略带愤怒,还夹杂着同情与怜悯。
在文学这个理想的乐园里,我享有一切权利。生理上的缺陷不能阻止我与作者们倾心交流。我可以听到他们娓娓而谈,他们本身就有“伟大的博爱和高尚的仁慈”,相形之下,我学到的东西却微乎其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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