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传-古老的华盛顿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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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盛顿家族是英格兰一个古老的家族,其族谱可追溯到“诺曼征服战争”的那个时候。第一任征服者威廉镇压了诺森伯兰郡的起义,摧毁了亨伯赛德郡以北的地区,然后将所获地产分配给他的追随者、上等诺曼人和教士,使他们拥有封地和特权。征服者威廉在英格兰不断扩大他们的权益。当时最富庶及重要的地方就是达拉谟。为了防止这块土地被本地人抢回去,同时提防苏格兰人的进犯,他需要可靠的、值得托付的人协助他管理该地区。毫无疑问,作为一个英明的统治者,他清醒地知道在达拉谟任命一个贵族主教远比安排一个世袭的贵族来管理此地要更为安全。

    征服者威廉授予主教贵族头衔,使他们拥有世俗及教会的权力。从那以后,达拉谟的主教在自己的教区内拥有长达几个世纪的独立统治的权力。他们过着近乎皇族的生活。他们有自己的大臣、侍从、秘书、干事、司库和马夫,还有一帮主事的官员。他们要向国王履行封建领主的义务,战时的所有土地财产都应当供给国家的军费开支。

    主教同时还有自己的男爵和骑士,并根据他们的战功给予封地。无论是战时或者和平时期,骑士们都必须永远效忠主教。他们偶尔会出现在主教的宫廷里,就军事问题献计献策,并提供战时必须的兵马。由于他们住在战区,偶尔会受到战争的侵扰,同时经常受到苏格兰人的袭击。在这些受封的骑士当中,有一个叫威廉·赫特的人,这个人就是华盛顿的祖先。威廉这个名字表明了他是诺曼人,他的姓“赫特”来自他辖区的村庄的名字。在威廉时期,诺曼的贵族教士有以获得的封地或城堡的名字来作为自己姓氏的习惯。赫特家族是何时并如何获得封地的,对此情况人们知之甚少。据猜测他们可能最初只是罗伯特·布鲁斯的随从。罗伯特是诺曼底的贵族骑士,受封于第一任征服者威廉并获得了北边的封地。

    一本记录1183年教区土地所有权的地契首次提到了华盛顿家族。书中记载了威廉·赫特用他在赫特的村庄交换威星顿的庄园和村庄。威廉·赫特家族随之改姓“威星顿”。根据记载,七十多年过去了,这个家族依然拥有该教区的土地,因为在1257年的土地契约上,我们发现了邦德·威星顿和他的儿子威廉的名字被登记在内。受惠于国王的恩泽,在不久爆发的男爵战争中,威星顿家族成了誓死捍卫王权的勇士。1264年,战争结束后,亨利三世沦为阶下囚。在保王党的骑士名单中,我们发现了威廉·威星顿的名字。但是这件事情并没有使威星顿家族一蹶不振,他们的骑士精神依然得到了很好的传承,他们的骁勇善战为家族赢得了崇高的荣誉。

    在爱德华一世统治期间,英格兰进攻苏格兰并取得了胜利。当时跟随爱德华的达拉谟主教是安东尼,我们猜想德·威星顿家族成员作为安东尼的骑士也参与了战争。1346年,苏格兰国王趁英格兰国内空虚之际大举进攻诺森伯兰,留守英格兰的女皇菲丽帕命令众军奋起抵抗。北边的贵族教士很快响应了女皇的号召,其中达拉谟的主教率领的骑士军在战场上的表现尤为出色。在这次战争中,德·威星顿家族立下赫赫战功,为自己的家族赢得了巨大的荣誉。二百多年来,威星顿家族在教区内一直享有特权和荣誉,他们同其他贵族教士一同参与狩猎活动,同时也参与各种战争。但是这个家族最终还是走向了末路。威廉·威星顿是这个家族最后一个男嗣,也是庄园的最后一名继承人。由于没有嫡亲的男性继承人,1400年,他的女儿嫁给了继承人戴恩,庄园随之改姓布莱克斯通。自此以后,威星顿家族的名字就从领地骑士的名单中消失了。

    尽管如此,这个家族在修道院中还占有一席之地。1416年,约翰·德·威星顿被推选为本笃会的修道院院长。这个修道院的院长是罗马教皇七世任命的,而征服者威廉曾颁布法令,授予达拉谟的贵族教士应当享有特权、拥有封地和管理教会的权力。于是在长达三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教区里关于权力与荣誉的斗争从未停息过。修道院院长在斗争中几乎被执事长挤出了教会。然而约翰·威星顿绝非等闲之辈,他同当地贵族主教、副主教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由于广大教徒的支持,他渐渐奠定了自己在教会中的地位。他为教会荣誉而战的胜利为他赢得巨大的声誉。他在位时间长达三十年,任期一直延续到他去世的1446年。教会为他举行了体面而盛大的葬礼,他的遗体被安葬在他的教堂北侧的大门边,临近圣·本尼迪克特圣坛,以便所有尊敬他的人能够凭吊。

    到这个时候华盛顿家族的祖先已经衍变为不同的分支,在英格兰不同的地方都拥有地产。他们其中一些成为学界的泰斗,一些依然保留贵族的头衔成为社会名流。总之,他们的名字总是同这个国家光荣的历史联系在一起,他们的事迹被刻在丰碑上永世流传。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这个古老家族的姓氏发生了多种变化,最后演变成为今天的华盛顿。

    本书的主人公华盛顿是劳伦斯·华盛顿的后代,劳伦斯曾做过北安普敦郡的郡长。1538年,劳伦斯受封获得了从圣·安德鲁的僧侣手中没收过来的在北安普敦郡的庄园及附近的土地。这个庄园被这个家族一直掌管到1620年,被世人普遍称为“华盛顿庄园”。华盛顿庄园的后裔中,有一名叫威廉·华盛顿的爵士,他住在肯特郡,并娶了查理一世的宠臣白金汉公爵的妹妹。联姻使威廉家族在政治上倾向于斯图亚特王朝,这导致了这个家族未来命运的不幸。这个家族的成员之一,詹姆斯·华盛顿在一次保护查理国王的战争中牺牲了性命。亨利·华盛顿,即威廉·华盛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了祖先的骁勇善战的骑士精神,他效命于王子鲁伯特的麾下,在1643年的一场战争中,他带领一小分队步兵,在敌军看守薄弱的城墙上凿开一个洞,使战马能够通过,从而为该场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以后的战争中,亨利的表现更加出色。1646年,伍斯特的司令官被俘,亨利荣升为伍斯特的总指挥官。在当时的英格兰,皇权已经不再稳固,到处都是揭竿起义的起义军。在形势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国王乔装逃离了牛津躲到纽沃克。这时,亨利上校收到了连战告捷的起义军华莱上校的劝降信。在一番思量之后,他回复了一封信,表示自己会为了国王的信任而抗争到底。收到亨利上校的回复,华莱上校率领5000名士兵包围了伍斯特。亨利上校派人连送了好几封信给国王,等待国王的命令。然而三个月过去了,始终是杳无音信。这时城中的供给也变得异常的紧张,军心涣散,所存兵力根本无法招架华莱上校一个小时的进攻。然而亨利上校始终坚持着,等待国王的命令。最后,国王的命令终于下达了,但不是让他奋起反抗,而是缴械投降。1646年7月19日,在皇帝的指示下他体面地投降了。从亨利上校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华盛顿家族“不抛弃、不放弃”的革命精神。也正是这种家族精神的传承,乔治·华盛顿才能带领美国人民走出革命时期那段最黑暗的岁月。

    查理一世被处死后,他的继承人被迫流亡海外。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英格兰的保王党们深知原来的舒服日子一去不复返了。1655年,英格兰爆发了一场贵族起义,这招致了克伦威尔的报复。保王党中有一些没有参与起义的贵族,纷纷去国外寻求避难所以免受到牵连。在这些贵族中,就有约翰和安德鲁两兄弟,他们是亨利上校的曾孙,是华盛顿庄园名正言顺的继承人。

    1657年,两兄弟辗转来到了美洲的弗吉尼亚州,并在波托马克河和拉帕哈诺科河之间的北峡地区的威斯特摩兰县购置了地产。约翰娶了本县的安妮·波普小姐,在布里奇斯河畔定居下来,并成了当地有名的农场主。随着名气越来越大,他担任了市政官员的职位以及出任国民议会的议员。在他的身上,我们看到了华盛顿家族代代相传的军事领导才能。他曾带领弗吉尼亚的军队同马里兰的军队配合,击退了印第安人的骚扰。他去世后,人们为了纪念他,把他生活过的教区改名为华盛顿教区。他所埋葬的布里奇斯山顶,上百年来都是华盛顿家族的专属墓地。

    他的孙子奥古斯丁,即本书主人公的父亲,继承了他的农场。奥古斯丁出生于1694年,先后结过两次婚。第一次婚姻是在1715年,妻子是威斯特摩兰县巴特勒先生的女儿简。他们生了四个孩子,只有劳伦斯和小奥古斯丁存活下来。简于1728年去世,死后葬在家族墓地。1730年,奥古斯丁同鲍尔上校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女儿玛丽再婚,他们共生了四个儿子和两个女儿。本书的主人公华盛顿于1732年2月22日出生在布里奇斯的老宅子里。

    华盛顿出生后不久,他父亲在邻近的斯塔福县购买了一个新的种植园并把全家都迁到那里。华盛顿的童年就是在这个种植园里度过的。当时弗吉尼亚的教育水平很落后,当地富裕的种植园主都习惯把子女送到英国去接受良好的教育。华盛顿的哥哥劳伦斯就是在15岁的时候被送到英国去读书。考虑到华盛顿的年龄还小,不适合一个人在外地生活,父亲只好把他留在弗吉尼亚接受早期的教育。在当地的小学,华盛顿学会了初级的写作、阅读和算术;而在家里,他则从父亲那里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父亲的谆谆教导虽略显陈腐,却培养了华盛顿热爱真理、正直慷慨的品格。华盛顿8岁的时候,哥哥劳伦斯从英国学习归来,这两兄弟虽然年龄相差14岁,但感情深厚。华盛顿身上所体现的过人的智慧及诚实的品性赢得了哥哥永远的尊重与关爱。在哥哥的心目中,弟弟年龄虽小,却是一个正直诚恳可塑性很强的孩子;在弟弟眼里,哥哥就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同时也是他学习的楷模。这两兄弟之间的感情对华盛顿未来的军事生涯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劳伦斯继承了家族的军人精神,1740年西印度群岛战争爆发,年仅22岁的劳伦斯应征入伍,参加了海军上将弗农与温特将军的军队。他的军事才能在战场上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在军旅生活中,他的勇敢赢得了这两位长官的友谊与信任。在战壕里,劳伦斯一有机会就给自己的弟弟写信,信中他向华盛顿描述了每一场战争的场面。华盛顿最大的快乐就是阅读哥哥的来信,每次读信,他的心都被信中所描绘的战争场面深深地吸引。他是多么渴望能够亲自参加战争啊!他向学校里的伙伴们讲述战争的情景,他甚至组织了一个小分队,在学校里模拟军事演习。在小伙伴中,由于他出色的组织能力,他总是被推选为军事领袖。1742年,西印度群岛战争结束,弗农上将与温特将军带领军队回到英格兰,劳伦斯也回到家乡作短暂的停留。劳伦斯希望能够继续留在军队晋升的,但是环境的改变彻底打乱了他的计划。他爱上了德高望重的威廉·费尔法克斯先生的女儿安妮,并同她订了婚。正当这对相爱的人准备携手走进婚礼殿堂的时候,1743年4月12日,他的父亲突然病逝,这不得不让他再次返乡料理父亲的后事。奥古斯丁去世后给子女留下丰厚的遗产,劳伦斯获得了父亲在波托马克河岸的产业,其中包括地产及铁矿的股票。华盛顿长大后继承了父亲在拉帕汉诺克河岸的房产及庄园。父亲去世后的同年七月份,劳伦斯同安妮小姐完婚。劳伦斯彻底放弃了返回部队的想法,他打算留在家乡经营庄园,安心做一个种植园主。为了表达他对弗农上将的尊重,他将庄园的名字改为弗农山庄。由于奥古斯丁的第二次婚姻所生子嗣年龄尚小,华盛顿的母亲便成了孩子的财产监护人,事实证明她果然不负众望。她是一个贤德、忠诚、果断的女人,她家教严厉,从不溺爱小孩。华盛顿是她的长子同时也是她最喜爱的一个孩子,但是她从不对他表现出溺爱之情。她在有生之年都用自己的臂膀用心地呵护着他,而华盛顿也从母亲身上继承了其高雅的性情,母亲克制及勤勉的生活作风也影响了他做事的风格。

    父亲去世后,华盛顿搬到哥哥小奥古斯丁的庄园居住。小奥古斯丁的庄园在布里奇,这里的教学水平相对要好一点,但基本上是实践性教学。学校要求学生抄写账本和法律文书,这种教育锻炼了他在商业及法律方面的才能。同时他在学校积极锻炼自己的身体,在跑步、摔跤、掷铁饼等各项运动上都很出色。他的投掷本领超强,据说在一个叫做弗雷德列克的码头,他曾经把一个小石块投掷到了拉帕汉诺克河的对岸。在马术方面,他总是能够驯服性子最烈的那匹马。他强健的体魄、正直的品格、出色的领导才能使他总能获得同伴们的拥护。在同学当中,凡是华盛顿提议的事情,大家都会支持;凡是他决定的,大家都不会反对。他从小就表现出的领导者的魅力为他未来成功的军事生涯做了极好的铺垫。

    哥哥劳伦斯对华盛顿的喜爱有增无减。他经常邀请弟弟来弗农山庄做客,并从各个方面关心他。在弗农山庄做客的日子,华盛顿有机会见到了哥哥的岳父威廉·费尔法克斯先生。这位老先生是位德高望重的绅士,他接受过新思想,相信个人内在的价值观,同时他游历过世界上很多国家,见多识广,阅历丰富,对世界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他21岁参军,在东西印度群岛战争中都曾立下赫赫战功。他曾经担任过新普罗维登斯州长的职位,离任后便定居在弗吉尼亚,经营自己广袤的农场。他让他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使他们成为具有良好教养的人。费尔法克斯先生身上融合了美国乡村的质朴和欧洲城市的高雅,他独特的人格魅力无不影响着在乡下长大的华盛顿。同这些人的交流使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融入他们的社交圈子,所以他为自己制定了一套做人的准则。这本手写的小册子现在依然保存完好,题名为“言行守则”,这本守则证明了华盛顿是一个多么自律自爱的人。在弗农山庄,华盛顿同样有机会接触哥哥劳伦斯以前的一些战友。这些军官们经常聚在弗农山庄讨论前线的一些战况,我们可以想象像华盛顿这样一个对战场充满了向往的孩子在听了他们的故事之后,对军旅生活表现出了多么强烈的渴望。机会终于来了。那时波托马克河码头经常会停泊着一些军舰,14岁的华盛顿也到了参军的年龄。他的哥哥劳伦斯以及费尔法克斯先生都鼓励他去参加海军,但是如何说服自己的母亲却使华盛顿犯了难。经过一番努力,华盛顿的母亲勉强同意让自己的儿子去参军的计划。可是,轮船即将起锚的时候,华盛顿的母亲却改变了主意,她急切地呼唤华盛顿的名字让他放弃从军的计划。这位坚强勇敢的母亲,一想到从此以后很难看到儿子就再也无法掩饰自己那颗谆谆的爱子之心。华盛顿只好放弃了参军的计划重新回到了学校。在接下来的两年的学习中,他学会了勘测的技术。他对自己要求很高,每次测量都要自己做到最精确。他勘测学校周边的地形并做了周密的笔记。他那时测量的数据就现在看来,也是相当准确的。他身上体现了一种彻底的完美主义,即凡事都要善始善终,从不半途而废。华盛顿的一生都保持着这种良好的习惯,无论所处的境遇多么危险困难,无论所遇任务多么复杂艰难,他都不会轻言放弃,而是从一而终地完成自己的使命。

    这样的一个小伙子,给人一种少年老成的感觉。然而,在他的一本手抄的回忆录里,我们偶然发现了一些与前面所述的性格相反的一些资料。他在回忆录里提到他曾经爱上了一个姑娘,并为她害上了相思病。他是那么的热切的想要得到回应,然而对方却对他不以为然。他在日记里记下自己的相思之苦,虽然并没有诗人写得那么有文采,但也字字体现了一个少年情窦初开的心。他在日记里写道:“一颗可怜的不安宁的心,被丘比特的箭射中,我心里的血为你而流,而你却对我熟视无睹。啊,我是如此的悲伤,我应当把爱对你说出。”这首诗证明了他当时并没有真正的向对方表白,而是独自饱尝相思之苦。单相思使他变得更加的腼腆,在女孩子堆里,他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说话。无论如何,初恋的失败让他备受打击,一直到他搬到弗农山庄,他才从失恋的痛苦中解脱出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华盛顿其实跟普通的男孩子一样也是一个感情丰富的人,只是他的早熟掩饰了他多情的一面。

    华盛顿16岁的时候搬到了弗农山庄,此时的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大小伙子,身材高大,英俊健硕,举止得体,言谈中眉宇之间总带有一种忧郁的气质。很多女孩子都向他表示好感,然而唯独费尔法克斯家里的凯里小姐再次激起了他心中的波澜。他对凯里小姐的倾慕从他写给朋友的信件中就可窥见一斑。他曾在信中写道:“费尔法克斯爵爷家里有一位年轻漂亮的小姐,我想我是爱上她了。每次见到她,都让我手足无措,内心感到莫名的煎熬。自从经历上次的失恋,尽管我设法逃避年轻的女孩子,但我还是无法排解我内心对她的思念。如果我将这份爱情深埋在心底,恐怕悲伤又将再次把我吞噬。”在弗农山庄,跟年轻的小姐们在一起的日子使他的恋爱忧郁症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然而真正让他开心的却是陪同费尔法克斯爵士去野外狩猎的活动。

    费尔法克斯先生非常热爱打猎,热情勇敢的华盛顿很快赢得了他的欢心并成为他狩猎的随从。身为贵族,他极其热爱猎狐的活动,家里养着英式的骏马和猎犬。当狩猎季节到来的时候,弗吉尼亚也正是热闹非凡的时候。然而猎狐行动需要更加勇敢的猎手以及更加高超的马术。费尔法克斯爵士发现了华盛顿身上英姿飒爽的骑士气质,他在骑马的时候,就像猎鹰在空中飞翔一样迅捷。他毫不犹豫地决定将华盛顿带在身边,让他陪同一起去猎狐。然而,费尔法克斯的猎狐行动还有着深层次的意义。费尔法克斯爵士有着广袤的草地和森林,土地广阔到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有多少地产。一些不法分子在费尔法克斯爵士家富饶的河谷开垦土地,趁机侵占了很多的地产,这让费尔法克斯爵士非常苦恼。于是他打算借猎狐之名趁机对森林进行一次彻底周密的勘测,将侵入者绳之以法。华盛顿对这个难得的机会感到非常的兴奋,他以前积累的勘测土地的经验在这次行动中终于能够得到展现,一想到这些,就让他激动不已。他的计算能力很强,同时精力充沛、勇猛无比,这些能够使他克服在崇山峻岭中长途跋涉的困难。因此,爵士一向他提出这个提议,他就异常热情地接受了。这次测量行动对他来说是一次难得的实地演习,仅仅用了几天的时间,他就完全做好了本次行动的准备,迎接即将是他人生中第一次野外探险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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