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智慧-美国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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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由火炬照耀世界思想懦弱的人,常因灾难屈服;思想伟大者,相反往往乘机兴起。

    ——华盛顿没有经济而全部独立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个人自由。饥饿和失业是产生专制的温床。

    ——罗斯福我们今日遇到的挑战前所未有,所有的情况完全陌生。但是,我们赖以走向成功的价值观从未改变——诚实、勤勉、勇敢、公正、宽容、好学、忠贞和爱国。

    ——奥巴马一、自由民主:高高举起自由的灯火捍卫幸福生活的自由自由本身并不是目标,而是作为更高境界的幸福的实现条件。或许会有人认为,这种观念可能很危险,假如自由本身不是目标,假如作为更高境界的幸福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而无需自由的保证来实现,那么,有朝一日人们就可以抛弃自由。对此的回答当然再明确不过了——不可能那样做。我们不知道情况为什么会如此,但情况的确如此。

    一个人只有在身心两方面都趋于自由,他才会感到幸福;有时候,精神上的自由比身体上的自由更加重要。有些人相信,人类幸福的新型社会体制可以通过实物的共同分配形式建立起来,而无需考虑幸福本身的基本条件,即自由的人们所了解所拥有的自由。这些人实际上在自欺欺人。

    有的人宁肯一个人自由自在行走在地狱里,也不愿意被人囚禁着参观天堂!一些人拥护暴君式的独裁政权,他们的做法使得西方社会自由主义的整个传统蒙受耻辱。一些人赞扬极权国家是一种民主政治,并由此宽慰这类谎言的散布者,这些人确实已经大大背离了美国传统。

    我们必须转而讨论美国信仰普通人的精神本源,搞清美国为什么信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普通人。我们必须再次关注爱默生铿锵有力的语言,关注体现在梭罗个人身上的神秘而充足的信心,关注杰弗逊本人,并检验他们立足的根本。我们也一定不要忘记当代美国哲学家桑塔雅那。

    亨利·黑兹利特认为:“在当代作家中,只有桑塔雅那的地位才可以与爱默生相提并论。”和杰弗逊一样,桑塔雅那也把自由的话题与幸福本身联系在一起。他理想化的思考将这一问题提升到凌驾于纯粹政治教条之上的领域,并赋予人类自由这样的角色:人类最终幸福的缔造者。

    桑塔雅那关于自由的观点明显建立在他的不抱有任何幻想但却一直令人充满幻想的自然主义基础之上,他主张的自然主义是关于人类生活终极目标的一个有生气的、异教徒的、有想像力的思想体系。

    自由是美国政治、思想和文化的核心自由主义是一种代表个人主义的政治语言,是美国政治、思想和文化的核心。可以说,自由主义的遗产是美国唯一的遗产。根源于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理论之上,美国《独立宣言》称:“我们认为下面这些话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建立政府。”美国的建国者通过这个宣言明确表示,政府是人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天赋权利才组织起来的,一旦“任何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有权力改变和废除它”。

    《权利法案》中说:人民的自由即每个人的自由。

    在一本美国中学课本中有一幅卡通画,形象地表现了开国元勋们的思考。画上的一个人拿着一份宪法草案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力的国家政府!”一个惊叹号,另一个人则激动地争辩:“你这文件上没有列出我们的权利!!!”3个惊叹号。

    众所周知,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上起草的宪法,注重于联邦政府的结构和功能,是民众对联邦政府的授权书。这份宪法,由于缺少保障人民权利的条款,立马就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托马斯·杰弗逊在巴黎公干,没有出席制宪会议,事后大声疾呼要补上这个缺陷。他强调:权利法案使公民有资格反对地球上的任何政府,而且没有一个公正的政府会对权利法案予以拒绝。他竭力主张在宪法中增加修正案,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制宪会议以后,乔治·华盛顿寄了一份宪法给巴黎的拉法耶特。拉法耶特在盛赞美国宪法的同时,指出了美国宪法缺少权利法案这一缺陷。

    1789年召集的第一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修改宪法,补充列入权利法案成为国会的首要议题。麦迪逊以各州有关人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法令为基础,起草了权利法案。1791年12月15日,被批准的十条修正案正式加入联邦宪法,通称《权利法案》。

    《权利法案》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权;言论和出版自由权;和平集会和请愿自由权;人民有备带武器权;民房不得驻军权,人民有保护其身体、住所不受侵犯权;私人财产权;获得陪审权;律师辩护权,不能强迫被告自证其罪;任何人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和财产;宪法未列举的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不得受到否认和轻视等。虽然各州的宪法都已明确宣称保护这些权利,但在联邦宪法中列举这些权利有特殊的意义:殖民及革命时期建立的所谓“自然权利”通过《权利法案》转换成了宪法权利,从而完成了美国革命的原始目的,即维护殖民地居民的基本权利。

    长期以来,《权利法案》一直是美国人权保障的宪法基石,并成为以后其他西方各国制定宪法的范例。它对世界各国宪政发展的影响是深刻和久远的,在人类历史进程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1978年11月28日,美国总统发布文告,宣布为了纪念1791年12月15日批准美国宪法的权利法案,规定1978年12月15日为“人权法案日”,并从12月10日起举行“人权周”。

    美国的建国者们对于“中央政府”始终存在疑虑和担心,他们深有体会:政府可以随时调动包括军队在内的强有力手段,而人民是势单力薄的;政府是有组织、有效率的,聚集着一大批精英,而人民是松散的,水平参差不齐的;政府可以调动数亿财富,老百姓手里的小钱是干不了什么的。如果没有一种制度上的保证,那个原本期望是为人民效力的联邦政府,轻而易举地就可以变成一个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怪物。

    因此,在《(权利法案》那短短十条中要保障的,是民众个人的权利,是一个一个具体的、分散的个人的权利,而不是作为这些个人之集合体的“人民”的权利。个人的权利和人民的权利,听起来是一回事,只是局部和整体的关系,在实际生活中却根本就是两回事。因为所谓人民的权利,在组成政府的时候,就已经委托给了政府,变成了政府的权力。建国领袖们所担心的,是作为这些个人之集合体的人民,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在具体事务上会侵犯一部分民众之个人权利。

    四十多年后,又一个法国贵族的后代——托克维尔访问美国。他对美国的制度和民情发出由衷的赞叹,而把美国制度应予警惕防范的东西,称之为“多数的暴政”。

    在美国,政府对于个人自由权利的维护,更多的是通过种种法令的限制来体现的。这里的“自由”不是我们想像的那样,想干啥就干啥。

    相反,这里到处都是限制,是“不自由”,而之所以有这些不自由,则是为了从法律上保证每一个人的权利不受侵犯。比如说,如果你找工作去面试,雇主问你的年龄,是违法的;问你是不是有什么残疾,是违法的;问你的婚姻状况,是违法的;问你的出生地和移民情况,是违法的;问你有没有孩子,是违法的;问你是否被逮捕过,是违法的……在中国,我们进入任何一个工作单位,习惯上都要填无数份表格,都要如实填写自己的年龄、籍贯、性别、民族、家庭情况、何年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等条款。在美国,如果有这么一个雇主给你递上这么一张表格,你拿着就可以对他说“咱们法庭上见”了。

    这些首先是源于1964年的民权法。1964年的民权法中,禁止因雇员的种族、宗教、肤色、性别以及他的移民背景(母国),而在雇用和工作条件等方面予以歧视。因此,如果雇主问这些问题的话,他拒绝雇你的真正原因就有可能是“移民歧视”、“种族歧视”、“性别岐视”等,而以这些原因剥夺一个人工作的权利,都是违法的。所以法律干脆规定,这些问题都不准问。1967年的《雇员年龄歧视法》,又规定了不得对年龄40岁以上的公民在雇用上歧视,从此,雇主就连年龄也不能打听了。

    后来,1991年的民权法又规定,如果雇员由于其种族、性别、年龄、宗教等原因受到歧视的话,可以向雇主提出精神伤害的惩罚性赔款。于是,一个保险公司的全体女职员联合起来,告老板在升迁问题上存在性别歧视,胜诉之后赔偿金额几乎是天文数字。

    美国大石油公司泰克萨柯曾被它的黑人雇员联合告上法庭,告公司在升迁问题上不平等,有种族歧视。一开始公司一方矢口否认。但是最后,一个高级管理人员向法庭交出他私自录下的录音,显示这个公司在高级主管会议上,曾经讨论如何销毁黑人原告要求公司一方出示的文件。录音公布仅11天,已经对这个官司抗拒了两年的石油公司立即宣布妥协。

    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录音虽然不是什么“升迁不公平”的直接证据,但是,录音已经足以使他们在未来的官司中必输无疑。所以他们主动要求庭外和解,拿出17600万美元赔偿该公司1400名黑人雇员的损失。

    在美国言论自由并不稀奇,然而对于美国人来说,对于言论自由的理解极为宽泛。美国人认为,言论自由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哪怕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地道的恶棍,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甚至是腐朽的、反动的、可怕的、绝对不合理的,但他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因此,在美国这个万花筒里,你永远可以听到千奇百怪的声音。

    言论自由不单单指“说话”,任何思想的表达,都应该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而与表达的内容无关。这一原则叫做言论自由的“内容中性”原则。你可以演讲、写作、示威、游行、发传单,或者做某种形式的象征性表达,例如在学校里戴个有象征和平图案的黑袖章,表示抗议战争,这些都属于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范畴。

    出于“内容中性”的原则,所有的言论必须一视同仁地获得表达的权利。比如,地方政府在某一广场举行过庆祝国庆的集会,那么它就无法再拒绝其他任何内容的集会在同一地点举行。否则,就有违背“内容中性”的嫌疑。

    随着时代的发展,言论自由的舞台也从街道、广场转向了电台、电视台以及网络。在这些公共媒体中,你更可以听到没有任何限制的声音。有宣扬白人至上主义的,有宣扬黑人权利因而攻击白人的,有赞成和反对同性恋的,也有攻击和同意堕胎的,还有更多的则在痛骂政府和总统。你可以赞同某些声音,可以反对某些声音,但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让别人停止说话。

    现代自由主义现代自由主义亦称新自由主义,是20世纪的产物。它与古典自由主义在人权、自由、平等以及私有制等基本原则上并无分歧,不同在于更多地承认政府干预的意义。新保守主义者弗里德曼在《资本主义与自由》一书中说:“19世纪的自由主义者把扩大自由认为是改进福利和平等的最有效的方法。20世纪的自由主义者则把福利和平等看做自由的必然条件或是它的替代物。以福利和平等的名义,20世纪的自由主义者逐渐赞成恰恰是古典自由主义所反对的国家干涉和家长主义政策的再度出现。”

    现代自由主义始于罗斯福的新政,其目的是对付大萧条所引发的经济、政治、社会的危机,由政府出面采取一系列经济干预主义的政策,平息危机,稳定人心,重塑信心。措施主要是整顿金融,组织救济,压缩农业,提高物价,成立各种管理局来协调经济,并由政府拨款,兴建公共设施,扩大就业。意义深远的行动还有建立失业保险及社会保障体系,保证每个公民的基本生存,促进社会安定。

    另外,通过累进制所得税等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财富再分配,从而提高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缩小两极分化。新政的目标是通过改良来复兴资本主义。罗斯福指出,经济上的不平等造成政治上的不平等后,自由就失去了意义,政府必须坚强才足以保卫人民利益,确保自由的存在。他还提出四大自由,其中除了传统的言论表达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外,还增加了免于匮乏和免于恐惧的自由,进一步确认了政府的承诺,扩大了自由和社会福利的范围。

    杜威是新自由主义在哲学界的重要代表,他在《自由主义的前途》一文中,阐述了自由主义的两个源头:一是人道主义和慈善主义的潮流,二是蒸汽应用到工业后对工商业的刺激。这两个潮流形成自由主义内部两个相互冲突的学派,即人道的自由主义与放任的自由主义。人道的自由主义为改善人的景况,不反对利用政府,放任的自由主义要求生产的自由,有只谋私利而不顾社会后果的倾向,有碍大多数人的自由。

    杜威认为,没有某种程度的安全感就无所谓自由,而放任的结果是许多人的安全感都被否定掉了。因而,他“毫不怀疑放任政策的自由主义的衰弱,主要由于其政策的结果。凡是不能给数以百万计的人们以基本的安全的任何制度,都不配被称为拥护个人自由和发展的有组织的制度”。

    杜威在说明新政和自由主义的关系时说:“在美国,所谓自由主义即是用政府机关的力量去补救那些更不幸的阶级所遭受的祸害之概念。

    它是进步运动中的‘向前看’的观念,它至少在名义上是罗斯福的新政之基础。”

    他明确指出新政的哲学是:“政府应时常出来干涉,促使富人和穷人,权利过多者和权利不足者的情况趋于平等。”他把胡佛所代表的观念称为假自由主义,“因为它使博大的观念和理想坚硬化与狭隘化了,把在专制时产生的政府与个人相对立的自由观照搬到民主社会中来。”

    杜威对新自由主义与放任自由主义的区别是很有代表性的,他认为自由主义应具有历史相对性的概念,相信个人和自由的内容是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的。早期的自由主义是绝对的,因而是“非历史”的,它已经完成自己的使命,现在必须用民主的方法来实现社会改革。

    如此,自由主义强调的重点便从致富的自由转移到社会的公正,从自由企业权转移到民权。自由放任的古典自由主义便由此转化为政府干预的现代自由主义,美国的自由市场再不是无控制的了,而是在政府的指导和干预下进行,市场制本身从无序走向有序,美国也从此逐渐向福利国家演变。

    杜鲁门继承了罗斯福的新自由主义方针,使美国的福利制度成为目前的形式。1956年,艾森豪威尔政府设立卫生、教育及福利部,和财政部共同处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行政管理工作,保证1935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和失业救济法的实施。肯尼迪和约翰逊领导了新自由主义的又一个行动时代,到20世纪60年代民权运动时,美国的现代自由主义达到其顶峰,政府权力的所及范围达到了空前的程度,还提出了“伟大社会”这样全民福利的目标,要让社会的每个成员不论其种族、性别、阶层,都有分享社会财富的权利。联邦政府承担对处于失业、老年、疾病等弱势者的责任的组织工作。

    罗尔斯的《正义论》是自由主义理论一个新的里程碑,为福利社会提供了理论依据,同时也是为西方民主制和自由市场经济进行的辩护。

    罗尔斯将正义提到社会制度首要美德的高度,他认为每个人都具有一种基于正义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即使为了整个社会的福利也不能侵犯它。

    正义不允许为了使多数人享有较大的利益,就可以强迫少数人忍受牺牲和失去自由。由正义保证的各种权利,都不能用于政治交易,也不能因维护社会利益而受到损害。他认为正义的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是平等原则,即平等地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二是差别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结果应给每个人,尤其是受惠最少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而它们所附属的职务和岗位必须对所有人开放。社会正义的原则提供在社会的基本制度中分配各种权利和义务的方式,它们又规定社会合作的各种利益和负担的适当分配比例。罗尔斯还认定,正义原则只有在秩序良好的社会中才能推行。

    在新自由主义的指导下,美国的社会福利计划大幅度增加,受益者甚众。自由主义也变得品类繁多,非常复杂,彼此冲突相当激烈。强调自由的被称为自由自由主义,强调权利的被称为权利自由主义。到了20世纪70年代,随着经济的衰退,民权运动和越战的渐趋平息,政治风向开始右转,保守主义逐渐占了上风,在美国持续了五十年的新自由主义开始走下坡路。

    爱国与自由爱国主义是建立在民族国家意识之上的一种情感,在近代欧洲尤其如此。民族国家意识的基础一个是土地,另一个是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如语言、宗教。一定程度的爱国主义,作为一个地区的人民对自己的历史和文化的偏爱是可以理解的。但近代历史上欧洲人的民族主义几乎压倒了其他传统,成为最重要的价值,“不管是对还是错,都是我的国家”成了座右铭。

    自由是最能代表近代欧洲文化的概念,这个概念很复杂,一方面高度理想化,另一方面又是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民族国家之间为自己的利益相互竞争,殖民地时代欧洲以外地区成了欧洲国家占领瓜分的对象,谈不上什么自由平等。与欧洲人一样,美国人爱国的基础也是土地和自身利益。美国人也继承了近代欧洲人的自由观。美国人的爱国主义往往也与自由这个词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具有自己的特点。

    美国与欧洲国家的最大差别是美国先有国家,然后才有爱国主义。

    美国土地辽阔,对土地的热爱是其爱国主义经久不衰的源泉。但美国没有自己的文化,美国人爱国的基础不是历史,也不是语言或宗教,而是政治革命。所以美国人的爱国主义带有较强的人文色彩,更多地依赖口号性的、符号性的东西,如国旗、国歌。美国人爱国主义的最重要象征是自由,虽然从一开始移民就把美洲殖民地与自由联系在一起,但自由与爱国主义的结合却是在独立革命时期才开始的。可以说美国人的爱国主义是自由理想与民族国家的结合。

    对大多数美国人来说,自由与美国分不开。几乎所有美国人都认为自由是美国所特有的东西,自由女神是美国的象征。美国的第一首爱国歌谣就是《自由之歌》。帕特里克·亨利写道:“不给自由,就让我死。”潘恩呼吁美国人建立自由的避难所,他写的歌曲《自由之树》备受欢迎。

    美国国歌高唱“自由的国土、勇士的家乡”,另外几首曾被提名为国歌的歌曲也都强调美国的自由。如19世纪30年代的著名歌曲《亚美利加》称美国为“自由之邦”,19世纪末开始流行的著名歌曲《美丽的亚美利加》也称美国是“自由的天地”。爱国歌曲《哥伦比亚,大海上的明珠》唱道:“啊,哥伦比亚,大海的明珠,你是勇士和自由民的故乡,你是每个爱国者献身的圣坛,世人全都崇敬你。”但自由的含义多种多样,集中体现了美国价值的多样性和矛盾性。无论是功利主义,启蒙运动式的社会理想主义还是宗教都以自由作为自己的口号。

    清教徒对自由的定义带有强烈的精神色彩。对他们来说,自由指的是远离尘世的诱惑和克制个人的欲望,服从集体的意志和社会的利益。这与后来人们对自由的理解完全不同。马萨诸塞殖民地的第一任总督温斯罗普在法庭的一次讲演中说:我认为这个国家在自由的问题上犯了一个大错误。有一种双重自由,与生俱来的(就像我们的本性现在已经堕落了一样)和公民的或联邦的自由。第一种是野兽和其他生物所共有的。借此,人,仅就他与别人的关系而言,有凭意愿做事的自由,这种自由既可以导致善,也可以导致恶。这种自由与权威毫不相容,不能够容忍大多数正义权威的最小限制。这种自由的实施和保持使人越发变得邪恶,最终比野兽还要凶残,每一种特权都恶化了。这是真理和和平的最大敌人,这个野兽,上帝的全部法律坚决与之斗争,予以镇压和征服。另一种自由称之为公民或联邦自由。也可以称之为道德自由,也指上帝与人之间的契约,指道德法则,指人自身之间的政治契约和宪法。这种自由是权威的正当目的和目标,没有这种自由,权威就无法维持……在启蒙运动的社会理想主义中,自由代表普遍的原则,并不受国家主义限制。这个原则集中体现在杰弗逊起草的《独立宣言》中:“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如前所述,这个理想来自欧洲启蒙运动,带有法国色彩,超出了民族主义。它不仅吸引着美国人,也一直吸引着世界各地的人们。正如一个叫赖特的美国人所说:“爱国者这个词是用来表示热爱人类自由和人类改善的人而不是表示一个仅热爱他生活的国家,或者他所属的那个族群的人。用在这个意义上,爱国主义就是一种美德,爰国者就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自由意味着在美国建立一个完美的、公平的人间社会,以此拯救世界。据此,美国标志着一个崭新的起点,是腐败、专制的欧洲的反面,是世界的希望。

    但自由与民族国家的结合使得自由从一开始就有排外性,成了美国人的特权,不适用于非美国人。正如美国史学家方纳在《美国自由的故事》一书中所指出的,美国人习惯于将他们的特殊性隐藏在自由的普遍性中。

    如果说国家是一个相对保守的概念的话,自由这个激进的口号常常被用来为保守的目的服务。

    在美国人的爱国主义中,自由的理想往往加强了美国人的民族主义,而不是相反。英国人的自由观就带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一种岛国意识,认为“自由是英国臣民独享的权利”。自由也使文化优越感、排外主义、神圣使命感成为美国人爱国主义的最主要特征,其他理想往往处于从属的地位。

    美国人认为自己是西方文化的继承者,而且比欧洲更完美。希腊人的自信,罗马帝国的不可一世,基督教的传教精神;启蒙运动的理想赋予欧洲人的优越感,在美国人这里发扬光大,有过之而无不及。美国与众不同,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命运的宠儿,人类的娇子,美国是正义与希望之乡。在非西方人面前,美国人的爱国主义表现得更极端。

    美国是文明世界的领袖,美国总是正确的,美国的利益至高无上。这种逻辑正是殖民主义的逻辑,也成为世界扩张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基础。

    可见自由成了国家的符号,如学生要求对国旗宣誓的效忠词是:

    “我发誓效忠美利坚合众国国旗,效忠于它所代表的共和国,上帝保佑下的统一国家,不可分割,人人有自由和公正。”美国体育比赛前观众要全体起立,右手放在胸前齐唱国歌。

    美国高于个人,高于地区,远离世界,几乎被神化了。华盛顿总统曾就维持美国的统一告诫美国人不但要提防外部势力,更要提防国内分裂势力。林肯也认为维护国家的统一是第一要务,比废除奴隶制更重要:“从这些观点可以推定,任何州均不得仅由自己动议,即可合法脱离联邦;有关这方面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对于任何一州或数州境内反抗美国政府的暴动,应依据情况来确定其为叛乱还是革命。”这里自由的本质是国家利益,国家在先,自由在后;联邦在前,地方在后。

    民主与自由从人的地位、社会观念等方面看,美国的民主似乎是占上风的。比如,有一位失业的前越南战争时的黑人士兵写信给里根,指责他是个不懂实际的种族主义者,是为富人说话的人。里根并没有因此生气,更没有报复,反而立刻给他写了回信,说:

    我的父母相信,偏执与忌妒是可耻的东西。1930年我作为棒球比赛的播音员,曾为反对禁止黑人参加比赛而斗争过。我也有一个梦想,梦想有一天,人们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考虑他人的肤色。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在人的面前,我们也应当平等。另外,还要告诉你,我也是在贫困中长大的。

    美国的文化价值包括民主与自由的观念。那就意味着美国是强调民主与自由的。美国的革命是为了新大陆人民的民主与自由,为了不再受殖民者的压迫与剥削,才决定高举革命大旗,挣脱套在脖子上的枷锁,走自己的路,建设自己的国家。所以他们是为了民主与自由而革命的。

    的确,他们再不想受奴役,他们渴望美国能够保持民主自由的思想观念。可是,经过了几十任的总统,昔日的民主与自由的内涵已经被“窜改”了。

    民主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杜威在一篇文章中运用了一个对话表述了民主的要素。一位妇女问一个很有名的美国政治家:如果他是上帝,他将为这个国家的人民做些什么?他说:“啊,那确是一个问题。我将先考察人民并决定他们需要什么,然后试图给他们什么。”这位妇女说:

    “啊,你知道,我已预料到你将要给我的答案。”这位政治家所代表的是美国式民主吗?他考察人民并决定给人民什么,民主应是人民当家做主,而不该是给人民什么。那么美国的民主究竟是什么呢?

    照美国人的说法:“民主就是人民管理国家或者说多数人管理国家。”他们认为,在一个规模很大的社会团体中,民主只能是代表制。但究竟什么是民主,是有争论的。一般认为有三派:

    理想派,或称为意识形态派,从意识形态来讲,经常与自由主义相重叠。这一派强调公正、平等、自由等这类问题。

    结构派,或称古典派。他们并不否认民主应该争取实现上述思想原则,所不同的是这一派认为理想应该是某些组织机构和程序必然的产物或结果。他们还认为,民主指的是一个政府,这个政府能创造条件,使人民能够参与国家管理。

    经验主义派,或称务实派。他们认为,在现实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承认一些国家是民主国家,实际上在理想派和结构派的范围内,这些国家都是民主国家。他们认为,只有不涉及到价值观的,并为经验所证明的定义才能说明什么是民主国家,这样的定义在现实世界上才有实际用处。

    美国学者认为,用意识形态的词汇来解释民主,民主还有另一个特征,就是平等思想。而平等又是什么呢?在封建社会里,人们出身于某个特定的社会阶层,由此而拥有永远固定不变的社会地位,那是不平等的,若破除了这些不平等就是平等。另外,平等还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后来,美国学者又进一步认为,平等、正义都是民主的一部分,平等意味着在经济、社会、政治等方面的机会均等。

    用意识形态的词汇解释民主,民主最基本的特征是自由。什么是自由?自由主要指个人自由,是不受土地或其他职业约束的自由,是不被任意逮捕和拘留的自由。其他还有宗教自由、言论自由、批评政府的自由、集会自由以及参政的自由等。而这类民主、自由在美国的宪法中都写上了。但写上的仅仅是语词上的民主与自由,而实际中的民主与自由又怎样呢?的确,从文字上看,美国的民主与自由被唱得最起劲,叫得最响,甚至还要发动大众传播媒介对别国民主与自由大发议论。的确,“随时警惕,为自由的代价”今天在美国更为有用,这是美国建国时的口号,今天几乎被忘记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突然进攻朝鲜,继而又派大量的士兵到越南去,难道这是人民参政决策的吗?语言学家乔姆斯基当时就反对美国政府出兵越南。美国出兵侵越是代表美国人民的意志吗?显然不是。

    在美国,民主与自由出现了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矛盾,人民希望有民主与自由,而政府只能开放一定度的民主与自由。在美国存在着种族间的矛盾。以前黑人总是比白人低一等,少数民族的发言权总要比多数民族少一些,至今只有一个非洲裔的奥巴马当选总统,其实他只能算半个黑人,他的母亲是白人,他的父亲是黑人。当权者把某些道德说成是深思熟虑的计谋,并认为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把人民划分为优等人与劣等人。这些都削弱了民主与自由。

    美国人民渴望自由,歌颂自由。自由之所以重要,因为自由能发挥个人潜力,促进社会发展。杜威就说过:

    没有光线,人就会死亡。没有自由,光线就会暗淡无光,黑暗就会降临大地。没有自由,古老的真理就会腐朽不堪,以致再不能成为真理,而成为外界权威的单纯命令。没有自由,新真理的寻求和人类得以更安全更舒适地阔步其中的新道路的开辟就会停止。使个人获得解放自由,是社会向更人道更高尚的目标发展的根本保证。束缚别人的自由(特别是研究与往来自由)的人,实际上就是在制造条件使他自己及他的子孙的自由最后受到危害。

    其实,不存在着任何绝对的自由。只有在自然界中,自由才是绝对的。狼吃掉白兔不算违背自然规律,相反却维持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但是有了社会,便必然产生社会化。戴威斯认为:

    社会化过程是社会代代传递,文化永存的基础。个人通过社会化才具有人的心性及人格。因为社会化,个人与社会乃精神合一,文化的观念情操也与个人的需要能力合而为一。

    作为人类,生活在社会中,就要受到社会的限制,不可能像一般动物一样在自然界中绝对自由。美国一直认为只有他们才是自由的与民主的,而别国不是自由的与民主的,这种对民主与自由的价值观念就存在偏见。民主有民主度,自由有自由度,就是说民主与自由的程度是不断扩展的,而且再怎样扩展,也不能达到绝对化。

    胡克曾经讲过下面一段话:

    民主这种生活方式,普遍同意只有在不同的意见能通过自由的、批判性的讨论而得到磋商的时候,才能发扬光大;而在这种讨论中,那些无论在什么时候和在什么问题上原来是一个少数派的人,可以在他们服从民主程序的条件下成为多数派。

    胡克就是只承认美国是民主的,他认为:“幸运的是我们在美国还没有达到一种群众绝望的精神状态。”而别国的民主不是民主,只是一种极权主义的文化,出现了群众绝望的精神状态。这种指责是很不公正的。因为,在事实上,美国的民主与自由在某种情况上讲并不比别国先进。就以美国社会的维护者希尔斯曼来说,他在一本书中研究民主概念时,曾举了不民主的例子,而且是普遍存在的例子。他说,在美国,要是有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白人,有高收入,受过高等教育,开一辆帝国型克莱斯勒牌轿车,在州际公路上行驶,因超速被拦阻,他很可能受到几次警告就被放行。如果是一个蓄长发,着紧身裤,开一辆破旧的双座小车的年轻人,可能就不会被轻易放过。假使是一名黑人青年,当然也不会被轻易放行。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美国人是分等级的,美国的机会永远是不会平等的,民主与自由也不是一致的。

    有些美国青年也认为美国是最民主与自由的国家,可是当他们看到了美国飞机轰炸利比亚,美国前总统里根在电视中宣布美国“已经采取了我们不得不采取的行动”时,许多大学生震惊了,有些则哭了,难道这就是自由民主的美国所干出来的事吗?民主与自由的价值观念在美国被滥用了。

    美国文化是多元文化,这种多元文化是由于美国特殊的情况而形成的。各国移民纷纷来到北美洲,并不是赤手空拳而来,而是带去了自己民族的文化。

    各种文化在这一块新的土地上一方面进行融合,形成美国文化特色;另方面各民族又保持了自己文化的传统特色。

    就是在这种多元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美国的文化模式,它既是开放的,又是不保守的,具有一种进步优势。可是后来,由于美国发展成为高度的资本主义国家,在文化上保持着开放,而在制度上保守,出现了开放保守型模式。这便阻碍了美国进一步的发展,使其在前进的道路上遇到了危机。如果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美国将进一步发展成为封闭保守型模式的国家。

    美国的文化价值是有特点的。美国的文化价值和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相适应的。美国最重要的价值观念是个人主义价值观念,一切都和个人发生联系,强调个人独立、个人尊严、个人自由、个人机会均等。

    但美国的个人主义核心是互利原则,一切以利益作为衡量的标准。

    无论是贸易来往,人际关系,婚姻家庭,民主,自由,道德风尚,无不有利益的影子。美国的工资政策,是为发挥知识分子的高效能;对国外留学生的奖学金,是为了利用他们的大脑灰质。

    任何事物都有发生、发展与衰亡的过程。美国的发展阶段已进入晚期,美国的文化已经接近衰亡的边缘,不会像他们预测的那样,美国资本主义文化永存。正像一位美国青年所讲那样,什么上升工业、第三次浪潮、后工业社会,实在是一派自欺欺人的胡言,不仅不能对美国现实有所改善,而且把美国卷进了全国性的灾难。

    杰弗逊式的民主如果有人问谁是美国最伟大的哲学家,答案将是托马斯·杰弗逊,除非我们对于“哲学家”一词的理解是错误的。我们倾向于认为,用约翰·杜威的话来说,哲学家,就是把自己关在“设备精良的健身房里,从事辩证思维训练”的人。

    如果我们认为最伟大的哲学家这一称谓的意思是指产生最伟大思想的一个人,那么只有杰弗逊当之无愧,他影响了美国思想的全部状况。

    如杰弗逊所言,汉密尔顿哲学思想和杰弗逊哲学思想转化为两种基本态度:害怕人民和信任人民。这两种态度孰是孰非,只能靠历史去检验了;害怕人民和信任人民,从根本上来讲,都属于人类本能,人类预感。

    杰弗逊预感到,人民是有信心管理好他们自己的,这是历史上美国人有幸产生的最明智最重要的预感。也许,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讨论这一问题。上述两种哲学思想是由两种恐惧心理引发的:汉密尔顿害怕人民,杰弗逊害怕某个阶层会永远控制政府。杰弗逊不信任政府,正如汉密尔顿不信任人民一样。因为杰弗逊怀疑政府中的统治阶级,今天的美国人民没有必要害怕他们的政府;汉密尔顿害怕人民,如果当时他取得了胜利,今天的美国政府将不会害怕人民。

    为什么杰弗逊害怕特权?他从欧洲带来的不仅有启蒙哲学,还包括他对欧洲大陆上社会罪恶和经济罪恶的个人见解,这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他为何不信任特权阶层。有一次在用晚餐的时候,麦迪逊告诉人们,“有人反对民选总统,而赞成世袭统治者。”杰弗逊站起身来,满含讽刺意味而又不失幽默地说道:他听说,在某地的一所大学里,数学教授是世袭的。

    杰弗逊非常了解他那个时代的欧洲国家当权者们的情况,他认为他们不是傻子就是疯子。事实上,他描绘出了欧洲大陆统治的全景图。他在给约翰·兰格顿(John Langdon)州长的一封信中写道(1810年3月5日):

    在思考当时的欧洲各主权国的管理特点时,我常常会哑然失笑。路易十六是一个傻子,这是我自己的看法,而不是按照当时对他的审判结果。西班牙国王是一个傻子,那不勒斯王也是傻子。他们在狩猎中度过一生,他们每周派遣两名送快信的使者,长途跋涉一千英里,相互通报在过去的几天里他们分别捕杀了多少猎物。撒丁岛王是一个傻子。所有这些统治者都属于波旁家族的成员。葡萄牙女王,一位布拉干萨王室成员,本来就是白痴。丹麦国王也是白痴。他们的儿子们作为摄政王,行使政府权力。普鲁士国王,伟大的弗雷德里克的继任者,在身体上像一头肥猪,在思想上是一个白痴。瑞典的古斯塔夫和奥地利的约瑟夫真是两个疯子。英格兰的乔治王,你知道,总是穿一件笔挺的西装背心。于是,只剩下年事已高的凯瑟琳了,由于她是后来才开始执政的,她还没有失去普通的理性。在这样的情形下,波拿巴(拿破仑)妄想打垮欧洲诸国,而欧洲诸国的统治者几乎没有进行一场有效的斗争就丧失了他们的王国。这些动物一样的统治者们变得没有主见,没有能力。于是,这样的世袭君主延续了一代又一代。亚历山大,凯瑟琳的孙子,至今仍是一个例外。他能够把握好自己的方向。可他在其家族中才属于第三代君主,他的家族尚未消亡。说到这里,关于君主的话题就告一段落。上帝把我们各位从他们手里解放出来,并且把你,我的朋友,和所有像你一样优秀的人,以及真理,牢牢地掌握在他那神圣的手中。

    分析了所有这些事例之后,杰弗逊得出一个极其重要的结论:既然特权会导致腐败,政府体制又不能依赖武力去维持,一个优秀的政体就必须建立在培植民众势力和政令上通下达的基础之上。“我并不支持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他给刚从巴黎归来的麦迪逊通了一封信(1787年12月20日),在这封重要的书信里,他提出了自己对于宪法草案的批评。信中的这段话显示了他的个性特征:“自始至终,它都主张压制人民。实际上,它是以牺牲人民的利益来换取统治者们的舒适生活……握在政府手中的权力,无论是大是小,都不能压制住人民的反抗情绪。”他在这里提到的反抗是指法国和土耳其的人民起义。他请求麦迪逊考虑这些情况。“最后,我要说的是,是增强政府权力,还是放权于人民,究竟如何去做,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平。放权于人民,是最可靠最合理的政府发动机……为了保护自由的权利,我们只能依靠人民的力量。”

    了解清楚杰弗逊的民主思想是非常重要的,我们用下面的几个要点作一概括。

    一是只有把权力托付于人民才最可靠。

    为了搞清共和主义的内涵,杰弗逊在写给约翰·泰勒的信中说道:

    “如果让我来给这个术语下一个精确的定义,我会毫不犹豫地认为,它是一个由多数人管辖的政府,每个人都遵照多数人建立的制度直接参与到政府的管理之中;其他任何政府体制均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共和政体,从组织结构上来说,这与它们的公民在多大程度上参与政府的直接管理是完全一致的。”他又说:“在共和国一词的概念问题上,我们无须再说:‘它含义丰富或者毫无意义。’我们可以在真正理解的基础上认为:‘所有政府均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共和政体。’因为从其组织结构上看,它们在选举和管理上都具有一定的受欢迎程度;我一直认为,把人民大众自己的权利托付给人民自己才最可靠,尤其认为,由于人民的所谓代表的损人利己而造成的罪恶现象比起涉及欺诈人民行为的罪恶更加有害,因而,我欢迎这样的政府机制:人民大众尽可能多地参与政府管理。”

    二是通过直接参与政府管理,实现人民自治。

    杰弗逊坚决主张把国家划分为不同的行政区。他写信给与他一起创建弗吉尼亚大学的合作者约瑟夫·C·卡贝尔说道:“建立一个可靠、有效的政府的途径,就是不要把政府委托于一个人去管理,而是让很多人分而管之,让每个人在自己合适的位置上充分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通过这种划分和再划分,共和国从作为一个整体的最高主权国家,由上而下,层层分解,最后到达最底层的形式,即,每个人管理好自己的农场;把一个人目光所及的范围划归他来监管,如此这般,人人尽职尽责,国家繁荣昌盛……古代的加图每次演讲的结束语是‘摧毁迦太基’,与他相似,在每一次阐述自己的观点时,我都要在最后提出自己的忠告,‘把县划分为行政区’。我确信,行政区的划分将使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强大,我们的政府将不会发生蜕变,政府权力将不会集中于个别出身显赫的贵族手中,也不会全部集中于多数人手中。”在写给约翰·泰勒的信中,他更加详细地阐述自己的立场:“我内心坚信两个伟大的方案,只有借助于它们,共和国才能强大起来。

    第一种方案就是大众教育,使得每个人对于怎样做将会保障自由,怎样做将会危害自由有能力做出自己的判断。

    第二种方案是,把每个县划分为若干个百户邑,确保每个百户邑都建有一所中心学校,这个地区的所有孩子都能够去那里上学。然而,这种划分要符合其他许多基本规定。每个百户邑除了有一所学校外,还应该拥有一名治安法官、一名行政长官和一名民兵组织指挥官……”

    所有选举活动都应该以百户邑为单位分别进行,然后把所有百户邑的选票集中到一起。由于有些行政区太大,人们很难聚集在一起投票选举。考虑到达一点,他给塞缪尔·柯切沃尔写信说:“每一个行政区的区长将把他的选民召集在一起讨论问题,比如讨论现在的这个问题,然后把选民赞成和反对的简单表决结果汇总起来交给县法院,县法院再把所有辖区的选民意见汇总起来,做出权威性的合理裁决。于是,通过这种全社会的共识,全体人民的呼声得到了公正、充分、平静的反映、讨论和裁决。如果关闭人民的这一自由言路,人民的呼声将会通过武力形式传递出来。于是,就像其他国家的现状那样,我们将没完没了地陷入压迫、反抗、改革,再压迫、再反抗、再改革的怪圈,周而复始,永远没有尽头……”

    三是多数人法则,是共和政体的重要原则。

    1801年,在他的总统就职演说中,杰弗逊认为,美国政府的基本原则“包括对多数人所作决定的绝对服从,这是共和政体的重要原则;与此形成对照的是诉诸武力,这是独裁政治的重要原则和直接根源”。

    他在写给伟大的自然科学家亚历山大,冯·洪堡的一封信中说道:“共和政体的首要原则是多数人法则,它是一个社会的基本法则。在这个社会里,每个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对社会的意愿所做的一次性表决中,多数人的共同心声是如此的神圣,仿佛所有人的意见都达成了一致。认真考虑这样的意愿,这在政治体制中是最重要的一条教训,但它也是人们最容易忘记的一条教训。这一法则一旦被忽视了,就只能诉诸武力方式,这必然会导致独裁政治。”

    自从人类历史开始以来,没有哪两个人会对一系列问题达成完全的一致。无论如何,问题都必须得到解决,要么像有智慧有教养的人们那样接受多数人的决定;要么通过击败对方,使这一决定成为唯一的选择。对于这一点,即使联合国宪章的制定者们不知道,杰弗逊也会很清楚,不会有第三种选择。只有傻瓜或者空想家才会相信人们的意见会达成完全一致。英国政府内阁成员的意见达成完全一致,只是内阁的共同责任理论所衍生的一种虚幻的情况,而这种一致性本身却是建立在下面的基础之上的,即:在多数人的意愿公布于众之前,人们在内阁会议上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联合国中的五个大国(常任理事国)希望保持一致性原则,只是因为每个大国都想维护自己作为“独裁者”的权威,并且,只要它愿意,它就会肆意表现自己的意愿,而丝毫不理会联合国大多数成员国的共同意愿。

    四是信仰自由和新闻自由。

    多数人达成民主共识的整个进程中,有一部分属于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杰弗逊曾经起草在弗吉尼亚颁布的《建立宗教自由法案》,在这个法案中,他清楚地表达了上述观点——“最后一点,这一真理是伟大的,只要不干涉它,它将会发扬光大;它是谬误的真正对手,在与谬误的冲突中它无所畏惧,只要没有人类的介入,它就不会丧失自己的天然武器,即自由辩论;当它可以自由地与谬误对抗时,谬误将不再具有危险性。”至于新闻自由,他在第二次总统就职演说中说道:“令世界很感兴趣的是,我们应该公正地、毫无保留地完成一个实验,无论独立于权力之外的言论自由对于宣传和保护真相是否充分……在这里,我不想做出任何这样的推理:国家为了反对不正当的、诽谤性的出版物而颁布的法律不应该得到执行……然而,这一实验影响深远,它证实,既然真相和理智坚持自己的立场,反对由虚假事实造成的错误观点,只注重真相的新闻舆论就不需要其他的限制了。”

    杰弗逊是一个满怀信仰的人。“我喜欢憧憬未来,讨厌回顾历史。”

    他在1816年写信给约翰·亚当斯说道。他非常了解自己的国家。他在同一封信中写道:“但是,我们对未来的憧憬属于热情的‘愚蠢行为’,而不是偏执或者奸诈的荒唐之举。偏执是病态的无知行为,是病态的思想状态;热情也是一种病态的反映,但却是思想自由、心情愉快的反映。而教育和言论自由是二者的解毒剂。”于是,他自己的心情也随之变得愉快起来。“我们必定要阻止无知和野蛮行为的重现。旧的欧洲将不得不依附在我们的肩膀上,在牧师和君主苦行僧般的束缚下,在我们身边艰难地蹒跚而行。”作为一位先知,他犯了个不大的错误,尽管今天的欧洲已经摆脱了牧师和君主苦行僧般的束缚;极权主义专制君主,他的老对手,今天穿上了与往日不同的长袍……他无法预知这一点。他也不会相信,在美国本土的知识分子中出现了如此多的背教者。而在他的全部书信中,最人欢迎的是他和约翰·亚当斯和解后他写给后者的第一封信。当时,这两位美国前总统有时间反思他们过去四十年的经历,并能够预言美国的未来。

    二、价值观:大家一样都是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在了解美国人的平等观念之前,首先了解平等的基本含义和平等的依据。在现代社会,平等的基本含义是指所有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人人平等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享有最大限度的选择自由,以充分实现人的潜能。

    具体到经济方面,平等指的是机会的平等,即国家向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这样一种经济制度,它确保个人通过自身的努力追求物质财富利益的权利与机会,并且这种权利与机会免受其他任何社会团体和机构的干预和限制。

    由此可见,“法律”、“自由”、“机会”、“权利”这几个词汇在现代“平等”的含义中占有很重的分量。

    平等的概念贯穿美国的各种社会关系。美国人的平等观念以人性为基础,强调每个人生来具有不可低估的价值——“毕竟,大家一样都是人。”

    在美国,“平等”是指机会平等,而不是在处境方面人人一样。所谓“机会平等”,是指所有的人在生活中有同样的机会,无论其肤色、性别、国籍来源和宗教信仰如何。

    很多美国人接受了这种观念,即政府至少应为人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受教育的权利,以便让人们自己和他们的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所谓“机会平等”,也就是说,人人有获取成功的同样机会,而他们各自努力的结果并不一定相同。这就如同百米赛跑一样,每一个运动员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同时起跑,但结果总有“第一”和“最后”之分。

    在获得成功的赛跑中,人人都有从“贫困”冲到“富裕”的机会,但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功,因为人的能力和才智不同,驾驭机会的本领也不同。所以,有的人可能成功,有的可能只达到“满足”的水平,有的甚至“原地踏步”。这就是美国人的平等观。

    平等观念渗透到美国人的生活和思想各个领域。美国著名历史学家康马杰说,除了7月4日以外,美国人很少谈论平等,因为他们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美国人待人接物的态度最突出地表明了这种平等观念。康马杰认为,“每一个美国人都深信,礼貌规范是由人制定的,不应该成为限制人的固定模式。倘若这种信念会促成社会上的反常现象,那么代价也不是太大的。在美国,没有法庭制定社会礼节,没有上层阶级执行这类礼节,他们主要按照自己的个性习惯去行动,而他们的性格大都是善良而宽厚的。欧洲人死板而拘泥细节,美国人则灵活而随便。”

    在军队里,美国人也推崇平等的社会风尚。军队里本来是级别森严的,但建立平等的气氛成为不同级别的人的潜在的愿望。因此,即便是在级别森严的军队里,指挥官也会在谈话开始前向下属问一个私人问题或请他喝一杯咖啡。士兵往往希望军官不炫耀自己的官职或不对下属施展他的权威。从士兵的角度看,一名好军官的标志之一就是他不“摆官架子”或不“把他的权利当拐杖使”。在军界之外,人们也常常使用类似的话来称赞那些很富有或地位与身份较高的人:他这个人不错——不霸道。总之,美国军队里的人际关系呈一种横向形态,交流双方处于一种平等的地位,这是美国人的理想。

    在政治方面,美国的平等观念表现尤为突出。一个人要想在政治上得到成功,最为关键的是切莫摆出一副高人一等的架势。“虽然其现有的财富已被证明是凭自己的才能挣来的,但他们认为一个有作为的政治家还应该是出身穷苦的人,如果他是通过自己的努力上了大学那就更好。政治组织最艰巨的工作就是使那些伪装平凡的人不至于被人们识破;如果说美国人有时也容许他们的政治家穿礼服,但普遍要求政界首脑们的穿着和平民百姓一样。”

    教育是社会的一面镜子,公立学校不分高低贵贱,人人可以入学。

    在霍勒斯·曼等一批教育家和热心教育的人士的积极推动下,19世纪上半期在马萨诸塞州创立了三所师范学校,创办了《公立小学杂志》。

    美国人是怎样理解男女平等的呢?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下卷第十二章专门论述了这个问题。托克维尔说,美国人认为男女在身心方面有很大差异,男女各自应该运用他们的特点。并且,美国人相信,平等并不意味着性别不同的人去做几乎相同的工作,而是让男女各尽所能。

    美国人希望两性同步前进,但所走的道路永远不同。美国人对男女平等的理解包括若干意思层面:“在美国人的家庭里面,妻子认同丈夫的权威,但美国妇女不认为这是对丈夫的屈辱服从”;“在美国,男人很少恭维女性,但他们的每天表现,却证明他们尊重女性”;“美国男人经常使人们看到他们完全相信配偶的智力,十分尊重配偶的自由”;“美国男人很少像欧洲男人那样向女性百般献殷勤,而是常以行动表示他们设想妇女是贞洁和贤惠的。他们对妇女的精神自由十分尊重,以致在有妇女在场时,每个人在谈话中都很谨慎,害怕让她们听到使她们感到不快的言词”;在美国,“对强奸罪定有死刑,而且舆论对这种罪也口诛笔伐得最为厉害。因为美国人认为最珍贵的东西是妇女的贞节,最应该尊重的东西是妇女的自由,最应该严加处罚的人是强行使妇女失去贞节和自由的人。”因此,“美国人虽不认为男人和女人有同样的义务和权利去做同样的事,但对男女的作用却做同样的估价。他们认为男女的命运虽然不同,但作为人来说价值却是相等的。”

    显而易见,美国的文化价值观赋予美国人这样一个秉性:只有和他人平等相处才能最有效地发挥自己。但是,美国人的平等价值观并不是到处都受到欢迎的。米德谈及在海外工作的美国人时认为,美国人若碰到因客观条件所致而发生职务下调的情况便往往不知所措,他们惯用的对策就是不遗余力地稳固与他人的关系。

    不安的情绪常常使美国人不顾及周围的环境而试图建立一种表面化的平等精神,如称呼他人一律直呼其名,许多来自其他文化的人对这种做法感到很不习惯,或者试图以级别分明的上下级关系剔除人际关系中导致不平等的个人出身和教育等其他因素。美国人在与日本人的交往中由于不懂得日本人的级别模式,往往造成社交上的差错和困惑不解。美国人在与日本人做生意时,更看中的是个人的才能,而不是某个人在公司里的地位和角色。

    总之,美国人喜欢在个人情感与平等的基础上与他人建立相互的关系。

    我们为什么而活人们都在不断地认识世界,在进行选择,在确定目标。但如何认识世界、如何选择、如何确定目标,是当代美国人正面临着的考验。

    美国人的精神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他们勇于开拓,如美国“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在发生灾难性的爆炸后,7名宇航员死亡,但这并没有使美国人丧失信心,反而有两千人继续报名,以不惜牺牲的代价,要求登上航天飞机;另一方面,当时许多人却担心苏联的核武器,唯恐某一时刻核炸弹会灾难性地落在自己身上。

    在美国,由于社会制度的无安全感,成功与失败、胜利与死亡已形成一个大战场。有的人一夜成功而跃居百万富翁之行列,有的人由于破产而跳海自杀。他们艰苦奋斗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功名、事业,可是又为什么要自杀?或许,他们时常萦绕在脑际间的问题是: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为什么要生,又为什么要死?

    活着究竟有什么价值?伟大人物的教导和客观现实之间存在着这么大的差距。美国人的生命价值观念错综复杂。的确,人的存在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第一次世界大战,人们怀着幻想,以为虽然牺牲了许多人,但战争后世界会恢复平静而变得美好。然而令人失望的是,曾几何时,又发生了第二次大战,全世界有一亿人扛起了枪,有四千万人丧生。尽管美国牺牲不大,但当美国人卷进了朝鲜战场,开进了越南战场,以“世界宪兵”自居,武装侵略别国时,导致很多黑白兄弟死于战场,使美国人震惊!因而,美国人不得不慎重地思考起生命的价值来。

    生命价值观与国内具体情况有关。如美洲本来是印第安人的天下,自从在武力之下归附于白人后,他们便失去了天然的朴素生活。在资本主义的文化吸引下,他们无事可干,游手好闲,而且酗酒赌博,意志消沉。究竟活着干什么呢?他们对生命感到怀疑,甚至染上了自杀流行病。

    在美国社会中,有色人种构成了一个在文化上存在着差异的从属阶层,而且一些白人与有关部门把非白种人看成是犯罪的根源,把他们的生活方式也当做是犯罪的征兆,把地区中非白人比例的大小当做是犯罪率变化的依据。种族迫害在美国是严重问题,特别是对黑人的歧视。尽管美国宣传如何不歧视黑人,而在黑人的主观意识中已留下了一种自我悲观的集体意识,总感到自己是个黑人而痛苦。在大众媒介中出现的黑人,常是一些愚蠢、懒散与无知的人。立足于社会的黑人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挠,没有安全感。因而他们对生也感到怀疑,为什么黑人生出来就比白人低一等?他们考虑,是否死比生更有价值呢?

    正因为生命价值观在美国许多人的脑际中受到曲解,或者在社会的压力之下不得不考虑到对死的选择,因而自杀现象在美国形成传染病。

    青少年的自杀率逐年提高,而且有些德才兼备的高材生也选择了自杀的道路。美国青少年的自杀引起了社会的重视。仅1983年有案可查的青少年自杀就有六千多起,平均每两小时发生一起青少年自杀案。所以有关部门不得不采取措施,如乔治顿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为了防止自杀事故,关闭了通往屋顶的过道。

    根据涂尔干的自杀论,可以从四种程度不同的社会整合来说明自杀现象。

    一是个人主义自杀论:在以个人主义为主体的社会中,人们以私利为出发点,个人私利比社会公益更为重要。在战争、动乱等等不安定的政治局面中,人们从个人角度出发,维护自己,使社会失去控制。个人主义思想占优势,这类自杀率相对比较高。

    二是利他主义自杀论:个人在社会中无权决定自己的前途与命运,社群的义务比个人利益更为重要。人们对社会效忠,甚至牺牲个人生命。日本军队中的武士道式自杀就属此类型的自杀。

    三是迷乱自杀论:在人们失去控制日常行为的准则,无所适从,不知所措时发生的自杀。如爱情的挫折、经济的破产、功名的落空等所造成的自杀。

    四是宿命自杀论:在社群中有一种宿命论的观念,认为一切是命中注定的。如古代家奴陪葬就是例子,主动陪葬实际上是一种自杀,这和其他自杀不同,是一种所谓“天命之死”。

    个人主义价值观在美国是一种主要的文化价值,所以美国人的自杀许多出自个人主义自杀。特别从社会文化角度研究一下美国青少年的自杀原因是很有意义的:

    第一种原因是父母离婚,使少年失去父爱与母爱,在社会上遭到人们的歧视,再加上家庭的不和,便可能用自杀来表示幼小心灵的抗议。

    第二种原因是社会压力造成的。美国社会讲究学历,注重金钱,在竞争中时常有输给对方的恐惧,精神上受到极大压力,个人心理承受不了,便可能造成自杀。

    第三,没有正当的恋爱观,常常从享乐主义出发,因此会失恋,使精神迷乱而造成自杀。

    除以上外,还有其他原因,如不能适应新环境,对政府政策的不满,对核战争的恐惧感等等,都可能形成美国青少年自杀的原因。

    美国ABC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活下去》,反映了一个典型的自杀事例。

    外科医生的儿子雷克,也是医学院学生,喜爱音乐与摄影。一次和女友兰妮外出,无意中发现自己的父亲和一个女人幽会,他偷偷地拍摄了照片。兰妮家庭富有,父母耽于赚钱,使她失去家庭温暖。雷克和兰妮只有两人在一起时才能得到心灵上的安慰。一天,兰妮的父母发现兰妮和雷克在一起,便把雷克轰走。这样,雷克与兰妮的心灵受到严重伤害,雷克把私拍的照片放在母亲的乐谱中,再和兰妮躲进车库,利用汽车的废气,结束了年轻的一生,两人死时才17岁。

    这就是个人主义与社会压力所造成的死亡。在美国,除青少年自杀外,如前些年发生的人民圣殿教九百多名成员集体自杀等,也是别国闻所未闻的事。

    价值观念和社会文化有关,不同的社会文化产生出不同的社会价值观。在美国大众媒介上常出现许多暴力镜头,这样的文化必然影响青少年的价值观念。

    1971年11月23日美国报道一则新闻,说有一名身穿绿色劳动服,手持两支来福枪的歹徒,射死5名工人,伤了3人,还包括1名警察。为什么他要无故杀人呢?为什么对别人的生命价值毫不重视呢?而最终为什么又要自取灭亡呢?这是美国文化决定的。因为他看了《夏威夷5-0》电视剧,这个剧正描绘了一个多人死亡的凶杀案。这个杀人者就模仿了电视中的主角。美国电影电视公开宣传暴力及色情,使人的思想异化,产生攻击社会与攻击人的行为。这就说明了不同的文化对人的生命价值观有不同的影响。

    美国荒诞派戏剧接受了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认为世界是丑恶的、荒诞的与不合情理的。认为人来到世界上完全是偶然的,匆匆而来,又匆匆而去,忙碌终生,毫无目的,也无所作为。人们被丑恶的世界所包围,被荒诞的现实所惊吓,被不合理的社会所挤压,尔虞我诈,失去个性,被异化为非人。

    爱德华·阿尔毕就说过:人类世界毫无意义,因为人为了自己的幻想而建立起来的道德、宗教、政治和社会种种结构都已经崩溃。所以荒诞派戏剧中的主角,都是这种不正常的生命价值观的典型。阿尔毕创作的《动物园的故事》就是一例。这出荒诞独幕剧中只有两个人物。一个叫杰利,他用令人乏味的冗长谈话,叙述了自己如何与女房东家的一条黑狗想建立人狗交往的故事,但是,他想与狗沟通思想的设想失败了。

    由于另一个人不愿听他乏味的谈话,发生冲突,杰利用胸膛撞到对方的刀尖上死去。

    杰利表达了一部分美国青年的思想,至少说是发泄出了他们的潜意识。他的母亲是旅行妓女,父亲被汽车轧死,自己从少年时代起就是一个同性恋者。他把人都看成是动物。特别在临断气时,他向对方说:

    “你也是个动物啊!……你的长尾巴鹦鹉正在准备开饭……猫儿在摆饭桌。”因此,他才想和狗沟通思想。他对死亡已感到麻木不仁,毫无痛苦之感。他认为,人只不过是一个人间过客,人的生存充满了苦恼,人找不到一个确切的地位,人与人不过同动物园中的动物一样,被栅栏所阻,无从交往与沟通,彼此都是一根根的杲木头。杰利是一个有头脑的青年,他虽死,却以自己的牺牲,唤醒了对方的自我。

    美国社会对美国青少年的这种具有危险性的生命价值观表示担忧。

    一份报告说,至少在美国有125万白人青年、75万黑人青年、37.5万讲西班牙语的青年在这种危险道路上徘徊。美国教育家与社会学家都指出,由于美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传统家庭结构的解体,教育程度较低的母亲的增加,产生了青少年与社会的对立、与社会的格格不入,造成自杀现象增多。这些情况表明,家庭、社区、学校和其他社会性机构都再也不像以往那样能发挥各自的作用了。

    确实,美国的现实发展在改变着美国人的价值观,特别是青年一代。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美国在经济发展方面为世界之冠,整个生产能力占资本主义世界的2/3。美国自恃武力强盛,处处以“世界裁判员”

    自居,干涉别国内政,几个月就结束朝鲜战争的神话在中朝人民面前出了洋相,它非但没有接受教训,又在印度支那的战场上耀武扬威,不可一世,结果又灰溜溜地失败了。

    所有这些都对美国青年影响很大,使他们感到,如此的核武器竞赛,必然导致社会面临崩溃,可怕的世界末日也许就会出现在眼前。这些想法使他们改变对人生的看法,消极反抗,自暴自弃。青年们研究尼采的意志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萨特的存在主义,感到“理性”与“精神”是一切苦难的源泉,如果不按照理性与精神去办事,也许世界会变得好些。于是产生了反理性的价值思潮,如垮掉的一代就是代表。他们自称是“神圣的野蛮人”,对美国资本主义社会深恶痛绝。

    但是,他们又不能成为一支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反而促使社会更为畸形。他们以浪漫式的激进主义方式来反抗资本主义,往往破坏了人类社会生活的最基本的规范。

    他们高呼,他们受了社会的欺骗,他们说:“美国啊!我们把一切都献给了你,而现在是一事无成,白费力气。别再打扰我们了,我们已精疲力竭。”垮掉的一代代表人物茹亚克不承认他们是“垮掉”的,由于他们追求老子的学说,信奉“无是无非,无鄙无德”,所以Beat有人就译为“鄙德”。他们的行为就是“无德无不德,无不德无德”,他们以酗酒、吸毒、疯癫行为来反抗美国现实社会,结果反损害了自己的形象。

    在美国,除了少数的、有相当文化知识的人外,许多人精神方面是空虚的。他们不了解生存的真实含义。尽管他们有丰富的物质享受,但为什么要活着,却无所知。因此一遇到某个关键时刻,便会感到生活的无意义。他们是物质方面的巨人,精神方面的侏儒。

    正因为缺乏生存的价值观念,不懂得生命对社会的意义,因而犯罪自杀在美国就很流行。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发案率仍在上升,20世纪80年代就比60年代增加了一倍多。美国的有关部门,特别是社会学家及教育学家们,看到把大批少年投进监狱,也并没有减少发案率,因而对此深表忧虑。

    由于精神空虚、社会压力、生的无意义,迫使美国人选择死的道路,并使死的选择成为一种社会传染病。虽然价值观念不像病毒会钻进人体,但它却是一种观念病毒,使人们在某种情况下进行模仿,而模仿正是思想上的传染。

    上帝赋予的使命如果说边疆精神和拓荒者精神以民间及政府的志愿者行为构成了和平队(始于肯尼迪时期的美国政府向亚、非、拉美等地区派遣的执行其援助计划的服务组织)的历史文化渊源,那么,潜存于美国人心目中的天赋使命思想则是和平队志愿者奔赴海外的精神支柱和动力。因此,和平队是天赋使命思想在美国对外关系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是美国向海外传播基督教文明、传播美国价值观念整体战略中的重要环节。

    在美国主流文化传统中,天赋使命思想具有非常特殊的历史地位。

    绝大多数美国人,不论其阶级属性如何,都坚信:美国在人类事务中起着独特的作用,有一种责无旁贷的使命;美国对国际社会要有所作为,肩负起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

    美国历史学家希尔德和卡普兰在《文化与外交》一书的导言中这样写道:“检验美国对外事务的出发点是这样一种信念,即美国在与外部世界的关系中享有一种任何其他国家都不能享有的特殊使命。”

    美国前国务卿亨利·基辛格也认为:“美国自开国以来始终自诩与众不同,在外交上形成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一是美国在国内使民主政治更趋于完美,为其他人类做榜样,以此作为证明美国价值观优越性的最佳方法;二是美国的价值观使美国人自认为有义务向全世界推广这些价值。这两个表面上如此相冲突的主张,正反映出美国人共同的基本信念: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好的政治制度,其他人类只要放弃传统文化,跟美国一样信奉民主及国际法,即可获得和平与繁荣。”

    美国人的天赋使命思想起源于他们的祖先之一英国人。宗教改革以来的英国,无论是英国国教还是清教徒,“都认为英国是上帝恩宠的国家,在尘世具有一种特殊的使命。不管是圣公会徒,还是清教徒,‘都表现出强烈的命运感,上帝选民感,特殊使命感’……清教徒的这种意识更为强烈……他们把英格兰视为他们的埃及,把詹姆士一世视为他们的法老,把大西洋视为他们的红海。他们也是一个整装待命的民族,明显被上帝选择来执行世界拯救的神圣计划”。

    这种使命感由移民带到了北美。早期移民的经历与北美自然环境的结合,成就了北美十三州及后来美国人的天赋使命思想。

    早期移民之所以冲破艰难险阻由欧洲移居到北美大陆,不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动的,即由于种种外部原因,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园,驶向前途未卜的新大陆;另一种是主动的,即带着某种信念,自愿离开故土,前往新大陆成就某种事业。

    被迫移居新大陆的主要是受迫害的清教徒。清教徒不仅是一种宗教派别,而且其体现出的思想在许多方面含有民主共和的观念,这是为英国专制王权所不容的。从16世纪80年代中期起,英国王室开始迫害清教徒,在詹姆士一世和查理一世时期,对清教徒的迫害不断升级。清教徒在自己的祖国受到政府的迫害,感到自己所在社会的日常生活有损于自己教义的严格性,所以去寻找世界上人迹罕至的不毛之地,以便在那里按原来的方式生活和自由地崇拜上帝。

    主动前往新世界的移民一般都抱着创业的目的,托克维尔认为:“他们并非迫不得已离开故土,而是自愿放弃了值得留念的社会地位和尚可温饱的生计的。他们远渡重洋来到新大陆,绝非为了改善境遇或发财;他们离开舒适的家园,是出于满足纯正的求知需要;他们甘愿尝尽流亡生活的种种苦难,去使一种理想获致胜利……他们是心安理得的,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此生是朝圣者和异乡人。他们不留恋世间的东西,而是眼望上苍,认为那里才是他们亲爱的故乡,上帝已在那里为他们准备了神圣的城市。”

    然而,不管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早期移民在移居新大陆时面临的境遇是一样的。这里并没有上帝准备好的城市,没有朋友迎接大家,没有酒店娱乐一下;找不到房子,更找不到村镇,无处安身,无处求援。

    环顾四周,尽是孤寂可怕的荒野,到处是野兽和“野人”。

    美国历史学家罗伯逊认为,恶劣的生存环境使得早期移民比他们的后代及历史学家更能意识到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移居新大陆的是我而不是别人?旧大陆很多人和他们处在同样的境况下,如遭到宗教迫害,也有很多人渴望创业,但他们没有选择背井离乡,冒险前往这未知的世界。移民们无法为自己的行为作出别的什么解释,也无法为这种行为寻找更为深刻的理论根据,他们得出了最为简单的答案:是他们自愿参加上帝筹划的一切。他们被选中(甚至被驱使)……于是,他们同旧大陆分道扬镳了,不但在地理上分离了,而且在目标、命运方面也不同了……他们命定成为一个民族(从异教徒中间来到他们自己的土地上),他们命定把这块土地变成“希望之乡”。按照主的旨意,他们将要变荒野为文明,使它成为伊旬园,成为乐园。在上帝创造并安置在地球上的所有人中,他们是上帝的选民。他们是新世界。正如基督给世界带来了新启示,代替了旧启示,这些上帝的选民带来了新的使命。

    正是在这种使命思想的驱使下,北美移民开始了开拓新大陆的历程,他们要将北美的洪荒莽原变为人类的伊甸园,把被野兽和“野人”

    占据的新大陆变成受人类敬仰的楷模,如早期移民的领袖约翰·温斯罗普所企盼的:“我们将成为整个世界的山巅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睛都将注视着我们。”

    在基督教世界,上帝是一切活动的中心。清教徒宣称的“理想”,他们心目中的“希望之乡”、“伊旬园”尽管可能只是一种遥远的梦想,但在移民开拓新大陆的过程中,却是不可或缺的精神支柱和食粮。

    人们理所当然地认定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自己所从事的是上帝的事业。

    “上帝的选民”、“上帝赋予的使命”等观念贯穿于北美开发的过程和美利坚民族形成的过程,成为美国白人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如美国建国初期的历史学家、研究新英格兰早期历史的纳撒尼尔·莫尔顿就认为,早期移民得到了上帝更多的关爱,因而,作为历史学家他说:

    “把我们祖辈在建立这块殖民地时蒙受上帝如此多方面、如此仁慈的关怀,用文字记录下来,使后代永远记住上帝的仁慈,乃是我们的神圣职责;而且,还要让后代知道,上帝如何引导他的子民走向他的圣所,而定居在他贻赐的山间……以使上帝得到他应得的荣誉,让上帝的荣光也能波及作为工具为他服务的圣徒们。”

    1785年,杰弗逊提议:合众国的国玺上应该镌刻上受一束光柱指引的以色列的孩子。在杰弗逊的眼里,“美国人民是被选中的人民,他们被赋予了更高的智慧和更大的勇气。”在1805年的总统就职演说中,他更是自豪地宣称:“上帝指引着我们的祖先,就像古代指引着以色列人一样。”

    正是以“上帝的选民”和“上帝赋予的使命”思想为核心,形成了美国文化中的天赋使命思想。这种思想的主要内涵包括:

    一是种族优越感。

    种族优越感的基础是“上帝的选民”思想,而北美大陆独特的自然环境是形成种族优越感的另一个因素。如康马杰所分析的:“美国人完全生活于新世界,这里得天独厚,无比富饶,因而形成一种夜郎自大的信念,确信美国是世界上最好的国家。每一个横渡大西洋——很少走别的路——到美国来的移民,在想像中也确信这是全世界公认的事实。

    对美国人来说,辽阔的荒野确是可以任意驰骋的乐园,他们轻视其他国家和民族几乎达到旁若无人的程度……美国人认为自己的国家优越,也就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比别人优越,这种自命的优越感随之产生一种天然使命感。”1787年,美国神学诗人蒂莫西·德怀特将美国人说成是上帝“选择的种族”。1801年,杰弗逊把美国看做是“世界的最佳希望”。

    在美国与其他国家特别是不同文化国家的关系上,种族优越感体现为美国常常把自己放在高人一等或居高临下的位置上,对其他国家总是摆出一种“施舍者”的姿态。对此,美国学者斯蒂芬·莱文分析说:

    “美国自认为受到全能的上帝的恩宠,注定不仅在西半球而且在全世界其他角落扮演一个既行使支配权又乐善好施的角色。下等人(大多数是黑人)在这个自然的民族等级制度中必须接受他们的从属地位。这两种思想的结合培养起这样一种民族意识:乐观主义和自信精神发展到近乎自大狂的地步。”美国人的这种心态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达到一个新的高峰,那些和平队志愿者就是抱着一种乐善好施的姿态去第三世界国家的。肯尼迪在就职演说中也做出了同样的姿态:“对于那些生活在茅舍中的居全球人口半数的各族人民,在他们争取砸碎大众苦难的镣铐的斗争中,我们保证竭尽全力帮助他们自救,不论多长时间我们都会一如既往。”

    其二,美国是世界的榜样。

    美国人的这种心态同样起源于殖民地时期,移民们希望把北美建成世人瞩目的“山巅之城”,就包含有为世界树立榜样之意。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托马斯一潘恩在其撰写的《常识》小册子中也流露出北美的与众不同的思想,他说:“这个新世界曾经成为欧洲各地受迫害的酷爱公民自由与宗教自由的人士的避难所。”美国建国后,许多政治领导人多次表达了为世界树立榜样的思想。如华盛顿在告别演说中就告诫他的同胞:“在不久的将来,这个国家将称得上是一个自由的、进步的和伟大的国家,它为人类树立了一个始终由正义与仁慈所指引的民族的高尚而且新颖的榜样。”汉密尔顿也认为,世界人民的眼睛关注着美国,美国榜样的影响将“穿透专制主义笼罩的地区”,并指明“动摇专制主义最深厚根基”的道路。

    19世纪中期,美国是追求自由的革命的榜样这一主题不断翻新。

    美国历史学家乔治·班克罗夫特断言,由于其良好的示范作用,美国将“诱导世界走向自由”。著名思想家和诗人爱默生则认为,美国应该是一个灯塔,“照亮了全世界人类的命运之路”。

    1847年,已是垂暮之年的老政治家埃伯特·加勒廷也告诫同胞:

    “你们的使命将是为所有其他政府和所有其他不幸的国家树立一个榜样……发挥你们的所有才能,逐渐改善自己的制度和社会状况,然后,靠着你们自己的范例,带给人类最有益的道义影响。”

    这样,强烈的种族优越感,再加上移民建立“山巅之城”的梦想,逐渐形成了美国人要成为世界各国革命和发展的榜样的思想。伴随着美国的日益强大和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这种思想在美国人脑海中也日益加强。肯尼迪多次在不同场合将亚非民族解放运动称做是美国革命的翻版,认为有必要调整美国对待民族解放运动的立场,由过去倾向西方的盟国转为支持民族自决和民族独立,这样才能以美国的革命传统去影响亚非国家的民族运动,进而使这些即将独立的国家接受美国的价值观念。他在1960年元旦的一篇文章中阐述了自己的这一观点,并间接地批评了艾森豪威尔政府第三世界政策的失误。他说:“如果历史的凭证是有效的,那么走在这个波及全世界的革命的最前列的,应该是我们美国人民,应该由我们指导这个革命,帮助这次革命取得良好的结果。因为每当亚洲、中东或拉丁美洲出现一个能把动乱中的各种力量集中地组织起来的爱国者的时候,这个爱国者总是引用我们一度向世界宣称的那些伟大口号:个人和民族自由,人类的天赋的平等权利,劳工的尊严,共享经济发展的利益。但是,我们竟听任共产党把我们从领导这次革命的合法地位赶了下去。看样子我们竞成了现状的保卫者,而共产党却把自己扮演成革命的急先锋,指出通往更美好、更光明和更勇敢的生活秩序的道路。”

    在肯尼迪看来,和平队志愿者就是要向第三世界国家展示美国革命的精神。他在美国独立日致国会的一封信中宣称:“和平队体现了我们今天所庆祝的美国精神……正如杰弗逊所设想的,这是一场不受地域、种族和文化限制的革命,这是一场以争取人类政治自由和精神自由为目标的运动。今天,在两个世纪之后,在距其发祥地千万里之遥的地方,和平队的男女公民再次证明了这场革命的普遍意义。”

    其三,天赋使命思想的另一个重要内涵是传播美国文明及价值观念。

    美国人认为,美国式的民主政治体制是独一无二的、最佳的政治制度,既然上帝选择美国作为所有国家的榜样,美国也就拥有向全世界传播美国政治体系的神圣权利和使命。他们可以通过直接兼并领土、控制殖民地或者将美国政治文明作为一种理想模式,展示给其他国家,使其他国家效仿。

    传播美国文明及价值观念的思想萌芽于殖民地时期,很多移民一开始就意识到了他们来到这里所承担的“使命”,即作为“上帝的选民”,要“致力于把光明和拯救带给世界其他的地区”。独立战争期间,美国人的这种感觉日趋强烈,如潘恩在《人权论》中所表述的:

    “美国的独立如果不曾伴随着一场对政府的原则和实践的革命,而单从它偏离英国这一点来考虑,那就微不足道了。美国不仅为自己,而且也为全世界赢得了立足点,并且将目光射向自己所获得的利益的范围以外。”所以,美国外交史学家斯帕尼尔称:“美国从其国家生活刚一开始就坚信它的命运是——以身作则地向一切人传播自由和社会正义,把人类从罪恶之路上引导到人世间‘新的耶路撒冷’。”因此,向外传播“美国梦”就成为体现在美国人身上的一种理想。

    在19世纪末以前,美国主要是通过领土扩张,把美国文明和价值观念扩张到北美大陆。早在1787年,约翰·亚当斯就预言,新共和国命中注定要扩展到整个北美大陆,美国的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增进人权”。在购买路易安娜时,扩张分子强调美国有权拥有这一地区,“人类的利益要求我们行使这一权力”。美墨战争时,扩张主义者也声称:

    “美国模式和新英格兰人的组织能力将使墨西哥人享受法律保障的民主。”

    19世纪末,随着海外扩张思潮的泛滥,美国将其文明扩张的矛头指向海外。这一时期著名的种族主义理论家约翰·伯吉斯在1890年出版的《政治科学和比较宪法》一书中说:“美国人的祖先条顿民族被特别赋予建立国家组织的能力,它被特意召唤来从事这项事业,所以,他们被授予这样的使命:‘在历史总体系的基础上,创造近代世界的政治文明。’这同时也意味着条顿民族被授予向尚处于原始状态和蒙昧状态的地区和民族传播近代政治文明的责任和义务,这‘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美西战争后,麦金莱总统在解释吞并菲律宾群岛的原因时也强调:“只有把它们全部拿过来,教育菲律宾人,提高他们,教化他们,使他们信奉基督教。”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将传播“美国梦”的范围扩大到整个世三、思想精髓:无形的道德力量,丰富的精神遗产。

    本小节的用意是要澄清两种通常对美国的印象:一是认为美国历史很短,没有源远流长的传统;二是认为美国是暴发户,因而只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贫乏。事实并非如此。

    的确,美利坚合众国在世界主要的大国中是历史最短的。北美大陆从为世人所注意开始就和“新”字连在一起,人们提到它时很少和“悠久的历史文化”相联系。但是有一点人们往往忘记,就是作为实行代议制的共和国,美利坚合众国是最“老”的,美国独立比法国大革命早十三年。

    更何况,在独立以前的殖民时代,欧洲早期移民已经在此繁衍生息了二百多年。因此不能说美国没有自己的传统。美国人对自己的历史十分重视,凡到过美国的人都对它的博物馆之遍及全国,数量之多,种类之丰富叹为观止;美国人从各种角度写的本国历史研究著述如汗牛充栋,许多已经在中国翻译出版。

    美国史在中国也是显学,在历史学科中占一界范围。伍德罗·威尔逊1919年的一段讲话可以看做是这方面的一个体现,他说:“美国人民的心灵是纯洁的。它的人民的心灵是忠实的……他们是历史上伟大的理想主义力量……我相信,美国人民有一种精神能量,这是任何其他民族都无法贡献给人类自由的……(在以往的战争中)美国具有实现命运和拯救世界的极强的特殊素质。”第二次世界大战初期,美国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在一份报告中也强调:“我们的先辈在这块土地上洒下的自由的种子如果得到适当培育的话,其生长就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我们的疆域之内,而应该进入到世界其他地区。”肯尼迪同样笃信美利坚民族的使命,认为美国是一个“立志改变世界的民族……我们的任务是,尽我们的一切力量使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发生变化……使西方世界、不承担义务的世界、苏维埃帝国以及各大洲都发生变化,从而使更多的人得到更多的自由”。

    传播“美国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确立美国对世界的领导地位。

    美西战争后,由美国领导世界的呼声便已甚嚣尘上。著名的扩张分子贝弗里奇预言:上帝最终选定美国来领导世界再生的大业。1902年,当时还是一位学者的伍德罗·威尔逊就预言:“美国已经发展到足够成熟”,“我们孤立的时代”已成为“过去”,“我们面前的新时代”应该是“我们必须领导这个世界”。

    同年,众议员诺顿也提出:“美国的命运就是领导世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尽管美国确立世界领导地位的努力暂时受挫,但美国并没有放弃,美国的自信心随着美国对欧洲经济优势扩大而逐步增强。1939年,美国著名专栏作家沃尔特·李普曼声称:如同罗马对古代世界,大英帝国对19世纪一样,“美国就是世界的明天”,美国已经不再是西方文明的边缘,而是西方文明的中心,如果美国否认这一事实或拒绝它的使命,“在苏联和亚洲崛起的人民包围下的西方文明将会沦落到混乱和衰落的边缘”。

    定的地位。对于美国立国的历史条件和人文宗教背景及其对美国发展道路的影响等问题,中外学者于众说纷纭之中大体上也有一定的共识。

    从根子上说,美国从立国开始就摈弃了“人治”,亦即依靠领袖魅力的治理,而坚决选择了“法治”。在这点上华盛顿总统厥功甚伟,史有定评。尽管多数来北美洲的欧洲移民,特别是参加独立战争的开国思想家们都信奉立宪政府,不会赞成君主制,但是在独立之初,像一切第一代革命领导人一样,华盛顿威望极高,在人民中也有被神化的倾向。

    只有他一人能使分裂的各派心服,维持了国家的统一。如果他当时有集权的欲望,或经不起权力的诱惑,不知不觉间以自己的意志来治国,也是可以做到的。

    另外,由于汉密尔顿和杰弗逊的不和,大家都希望他留任,如果他要当终身领袖,十分顺理成章。但是华盛顿本人碰巧是权欲淡薄的人,这种“淡薄”不同于东方式的消极的个人修养——即使是真诚的,而是出于对代议制和宪政的坚定的信仰。他只利用他的威望促进符合法治原则的宪法和政府机构的建立,然后功成身退,从而建立了健全的领导人更替制度,使得新的国家免于革命以后经常遇到的纠缠不休的接班人问题,从一开始就为整个美国民主制度奠定基础。

    当然这与美国没有一个旧制度遗留下来的贵族阶级有关,也是一批当时先进的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共同的功劳,不完全是华盛顿一人之力,但是他的做法至少使美国在立国之初免去争权夺利的折腾。另一方面,美国的民主不是民粹主义的,从宪法和机构的建立开始,就十分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权利;而且,民主权利的普及也是渐进的,这点与法国的传统不同,较少街头民主的传统和群氓政治的可能,这对美国基本上平稳的发展道路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关于物质文明昌盛而精神文明贫乏之说,首先在理论上就说不通,那等于说一个民族不要精神只要物质就可以达到繁荣富强。美国确实存在相当久远的精神传统和丰富的思想资源。简而言之就是基督教精神和体现在宪法中的自由主义思想。基督教精神对美国人是一种无形的道德力量,在激烈竞争中赖以自律,在高度个人主义的社会中倡导集体合作,在贫富悬殊的情况下宣扬平等,是物欲横流的浊浪中的净化剂。

    关于自由主义,如果只理解为提倡个人自由竞争,而忽视其包含平等的原则,未免失之片面。事实上,所谓“天赋人权”,其前提是人生而平等,拥有某些与生俱来的不可转让的权利。首先是思想、信仰、言论、集会结社四大自由,在美国还特别强调机会平等,它是在平等的机会中个人凭才能和努力获得成功的自由。这种包含个人自由和公平两个方面的自由主义在美国深入人心,成为美国人的共同理想,甚至是普遍信仰,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各族裔凝聚成为一个国族的胶合剂,是在最大的差异中求同的共同标准,也是一切改良的动力和指针。

    毋庸赘言,美国的思想资源来自欧洲,特别是英国,英国文明是整个西方文明的一部分,源远流长。不过欧洲的思想传到美国之后,在“新大陆”的土壤中经过了选种、变种,生根、开花、结果,就带有了“美国特色”。美国的主流思想的基本出发点是:通过个人的才智和力量在创造财富中得到充分发挥以达到全社会的进步,在此基础上形成社会公认的价值观和道德的标准。这是市场经济的思想基础,也是其结果。由于没有欧洲的封建残余和贵族势力,在美国早期建国过程中,这种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发挥得淋漓尽致,释放出了巨大的创造力。

    到19世纪中叶,欧洲出现了两大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新思潮,一是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一是达尔文的进化论,后来发展成以斯宾塞为代表的社会达尔文主义。

    这两种思潮在欧洲的命运姑且不论,进化论对美国的思想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遍及哲学、教育学、社会学乃至心理学。特别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所宣扬的自由竞争,适者生存,在美国找到了最适宜的繁衍的土壤,出现了一批热心的鼓吹者和传播者。但是到了20世纪,弱肉强食的法则已经弊端百出,社会不平等达到了令人难以忍受的地步,而且所谓的“起点平等”、“机会平等”日益暴露出虚伪性。

    此时在理论界出现了对立面,为社会弱势集团说话,主张政府干预,对缓解社会不平有所作为,形成一种平衡的力量,促成了一系列的改良。有人认为美国的许多福利制度也含有社会主义因素,即使如此,分量也很少,与欧洲的社会民主主义不同。事实上美国最激进的改良也没有脱出自由主义的框架,这个框架弹性较大,右边界是法西斯主义,左边界是共产主义,在这个框架内左右摆动,不断调整,是美国的改良的特色之一。

    总的说来,美国社会实践的主线还是自由竞争,相对而言,因平等而妨碍效率的程度比欧洲国家要轻得多。于是就出现在语义学上令人困惑的美国的“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这两个词在美国一反其原义:“保守主义”指倾向于放任主义的经济政策,因为这是美国的传统,“自由主义”(狭义的)反而指主张政府干预,多一些规章制度,抑强扶弱。简单地说,前者主要着眼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让资本家先赚了钱,然后向下渗透,泽被全民;后者着眼于保护底层人民的基本利益,强调平等。

    这两种思潮归根到底都属于广义的“自由主义”,是一个核桃的两半。正因为美国的实践主线是自由经济,其自然倾向是贫富差距扩大,所以知识分子和社会舆论的主流在多数时间内是“自由派”声音较高,即为弱势群体说话,放手批判现状。有时越是处于边缘的少数主张,越以引人注目的姿态出现,这往往给外人以错觉,以为美国思想界主流出现左倾。事实上美国思想界的重心比多数欧洲国家要靠右。

    因此,美国从19世纪接受了一大堆严重的问题,同时又拥有一笔历史遗留的丰富的精神财富,足以促成20世纪的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渐进的改良。

    心灵的解剖心理的探索是人本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方面,而这个方面在美国比在其他国家研究得更为突出。首先是以华生为代表的行为主义,用刺激一反应的公式来研究人的心理,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而且按照实用的原则,行为主义心理学在管理学方面获得成功,行为科学就是以行为主义心理学为基础的。

    美国就是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发源地,它与现代的许多哲学(如实用主义)都有密切的关系。但是,现代美国最有影响的心理哲学是新精神分析学派,这些学者们直接继承并发展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精神分析不仅是医治精神病的一种手段,而且是20世纪流行的哲学思潮和文艺批评方法,甚至还是教育学生的方法。因此,研究这一派哲学便显得极有价值。

    新精神分析派虽然以弗洛伊德学说为基础,但也有不少变化,与弗洛伊德发生了分歧。例如,承认是弗洛伊德学生的霍妮,她认为她重视并保留了弗洛伊德理论的几个基本概念,如潜意识、压抑、抵抗、精神决定论等。但是,为了更好地追求真理,她走向了与老师不同的路。

    在霍妮看来,弗洛伊德关于神经症与治疗是持悲观主义态度的,因为他极端不相信人类的善良。在弗洛伊德看来,人是注定要受苦或毁灭的。而霍妮主张人类有才能并且愿意发展潜力,而且人能够发展成一名高尚的人。她是持乐观主义的态度的。

    霍妮在本能动力、婴儿的性、恋母情结和里比多理论方面都和弗洛伊德有分歧。弗洛伊德曾经提出过性能量论,即里比多问题,强调广义的性概念,也即泛性论;而且他认为人的性格发展与性发展有关,如守财奴属肛门型的人。霍妮认为,弗洛伊德的里比多理论,完全歪曲了自我与环境的关系,忽视了文化因素对人的影响。

    弗洛伊德最有名的理论是情结论,他认为性器官成熟的发展往往是不顺利的。因为人受到超我的严格禁止,结果人的冲动在幼年时便遭到压抑,成为无意识的内驱力,从而形成恋母、恋父、自恋等各种情结。

    霍妮认为弗洛伊德的情结论是毫无科学根据的。她认为,儿童的确有倾向于双亲的行为,但她看不出其中有什么普遍性。她认为,每一件事都取决于文化和社会环境的因素。

    弗洛伊德倾向于性恶论,和霍布斯及歌德的观点颇为接近。霍布斯认为邪恶的人就是厉害起来的幼儿。歌德也认为,任何罪犯都可以在自己的身上发现那种倾向。弗洛伊德认为,孩子是作为犯罪而出生的。儿童是以快乐原则为基础,而不管道德。犯罪常常通过幻想在成年人的思想中出现。在灵魂深处往往会出现犯罪与违法行为的空想,经常的空想会造成犯罪的事实。霍妮主张性善,认为儿童不是受快乐原则支配,而是受安全与满足支配的。

    霍妮提出的安全需要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不安全的恐惧会导致焦虑。她不承认生与死的本能是人格发展的动力,而认为人的主要动机是寻求安全,避免恐惧。她认为,儿童的社会环境主要是家庭环境。儿童的基本焦虑是来源于家庭中父母对待儿童的态度与行为。如果儿童与父母之间的安全关系受到干扰,便会引起儿童的焦虑。例如父母的管教过严、保护不周、古怪行为、缺乏温暖,都是造成儿童焦虑的不良家庭环境。

    在新精神分析派中最出名的是弗罗姆。他在青少年时代深受马克思与弗洛伊德的影响。这里我们只涉及到他和弗洛伊德学说的关系。

    在弗罗姆看来,弗洛伊德是真正的科学心理学的创始人,他所发现的无意识过程以及性格特征的动力学本质都是对人的科学的独特贡献。

    当然,他在不少地方也是不同意弗洛伊德的理论的。

    弗罗姆认为人是一种进化的产物,是属于自然的一部分,而又超越自然。人具有天赋的理性及自我意识。人的基本选择只有生与死。人的伟大而又艰巨的任务是扩大自由的界限,加强有利于生的,减少有利于死的。生,意味着不断生长;死,意味着生长停止。一切宗教都不能拯救人,更不能宣告人有罪。

    人是要达到一种善的,达到善就是要选择一种义务。这种义务是服从道德,宣扬行善,是一种行为主义的精神,追求高超的幸福。

    弗罗姆认为人的成长是不断新生的过程,是不断觉醒的过程。人类杰出的领袖能够把人们从半睡眠状态中唤醒,如果谁使人们昏睡,便是人类的大敌。

    弗罗姆强调,是理性把人们从自我毁灭中拯救出来,然而20世纪的西方世界不敢正视自己已经失去了的希望与信仰。他不仅认为西方资本主义不能解决未来人的问题,也不相信中国、苏联能解决未来人的问题。他认为大家都在产生把人变为物的官僚制。人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不是在制度间进行选择,而是在官僚主义与人本主义之间进行选择。

    今天,在个人和社会生活中造成极为惨重的后果的错误之一,是陷入一种陈规陋习的、非此即彼的思维方法而不能自拔。所以,人应当从陈旧思想的禁锢中解放出来,宁冒风险而行正义、行人道主义,深信人性和真理的呼声力量,比机会主义的现实主义更为现实。所以,他相信人的完美性。但是,他又怀疑,人如果不从速醒悟,是否能达到这一目的呢?

    作为新弗洛伊德主义者的弗罗姆,不承认弗洛伊德的本能理论。

    如弗洛伊德认为里比多是一定量的性力,因此在一个人恋爱时,必然要损失里比多。所以人们应该通过自爱来保存里比多。弗罗姆反对这种见解,认为一个人爱别人,力量不会受到消耗,反而会得到充实。实际上,一个人如果不会爱别人,便不能爱自己。弗罗姆认为爱的源泉是取之不竭的。他对弗洛伊德所说的易于消耗固定生物量的理论提出了异议。

    弗罗姆还批评弗洛伊德关于人基本上是反社会的说法。他认为弗洛伊德夸大了人的天性破坏性。根据他个人多年临床的实践,结论是:人们的创造冲动与生产冲动是健康的。

    弗罗姆于1947年写出了他的《为自己的人》,提出了人本主义的世界观。他认为,近代人满怀自豪,创造了相当高的物质福利,战胜了自然界对自己的危害,可是人并不舒适自在,其原因是人成了自己创造的机器的奴隶。他认为,人的本性是精神实体,实体的内容是人超时间的生存需要。但是,在人类生存的性质中有一种“生存的两歧”。这种两歧现象如:生与死之间的矛盾;人的长远想像与人的短暂生命之间的矛盾;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人类的一切宗教、哲学、意识形态都是致力于阐述这些基本问题的。

    在美国,无论是行为主义心理哲学或是精神分析心理哲学,都曾形成过高潮,而且这些学派的专有名词一部分已成为人们的日常用语。然而在研究人的心灵时,美国学者们又向前进了一步,这就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出现,并且站在更新的高度上批评了行为主义心理哲学和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

    马斯洛年轻时深受华生、弗罗姆以及霍妮的影响,但是他后来发现:在今天的世界上,仍旧有像过去一样多的坏蛋和神经症患者。

    马斯洛认为,社会在表面上是进步了,人的道德应该提高,然而人的本性并没有得到多少改善。所以对人的心理研究要深入,要寻求更基本的方向,“建立从人的本性中派生出来的价值体系”。

    马斯洛经过研究之后,觉得以往的心理哲学流行的思潮存在着根本的缺陷。行为主义心理学从刺激一反应得出关于人只有遗传的生理冲动的结论,而且这种结论是来源于动物的实验,认为人是由低等动物偶然进化而来的。行为主义者把人仅看做是物理与化学的客体。

    至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仅把病态人作为研究对象,把人看成是本能的牺牲品。马斯洛认为,如果一个人只潜心研究精神错乱者、精神病患者、心理变态者、罪犯,那么使得他对人类的信心越来越小,甚至会感到绝望,这样的哲学与心理学也都成为病态的了。他认为,应该研究一种更普遍的心理科学。

    马斯洛也认为,研究精神病患者是有价值的,然而是不够的;研究动物也是有价值的,但也是不够的。对人的精神世界的研究,与其研究精神不健全的人,不如研究精神健全的人。弗洛伊德强调恨,而马斯洛强调爱。马斯洛认为,爱是健康的,是感情的关系,是双方能理解与接受的。马斯洛人本主义心理哲学的建立,标明人类在了解自己的过程中,树立了又一块里程碑。

    马斯洛从善的角度来研究人,认为人具有人类的特性,人的需求是有层次性的,逐步从低级需求向高级需求发展。他在1954年写的《动机与人格》中,认为越是高级的需求,对于维持纯粹的生存也就越不迫切,其满足也就越能更长久地推迟,并且这种需求越容易消失。而且,高级需求的追求与满足具有有益于公众和社会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需求越高级,就越少自私。高级需求的追求与满足将导致更伟大、更坚强以及更真实的个性。

    马斯洛的研究很接近唯物主义,他一方面批评了行为主义心理学及精神分析心理学的偏见与不科学的地方,另方面从发展的观点研究人的精神的完善,无论对科学的研究或对社会的管理都是有价值的。

    超验主义超验主义的核心观点是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认为人类世界的一切都是宇宙的一个缩影——“世界将其自身缩小成为一滴露水”(爱默生语)。超验主义者强调万物本质上的统一,万物皆受“超灵”制约,而人类灵魂与“超灵”一致。这种对人之神圣的肯定使超验主义者蔑视外部的权威与传统,依赖自己的直接经验。

    “相信你自己。”这句爱默生的名言,成为超验主义者的座右铭。

    这种超验主义观点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打破加尔文教的“人性恶”、“命定论”等教条的束缚,为热情奔放,抒发个性的浪漫主义文学奠定了思想基础。

    爱默生是超验主义的倡导者,他的散文,特别是他的演讲,令人感到亲切,富有一种奇异的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声音;他的散文在端庄凝重的说教之中每每流溢出特有的富有魅力的睿智、幽默感和文学、哲恩的深度来。他的言词文本雄辩有力而辉煌,语调变幻莫测,显示出他深奥的文学技巧。

    1832年爱默生辞去波士顿第二教堂的圣职到欧洲去旅游。其间。他会见了不少当时的文学名人,诸如英国诗人、散文家瓦特·兰德,诗人柯勒律治、华兹华斯和苏格兰散文家、历史学家卡莱尔。特别是他在苏格兰乡间会见了卡莱尔之后,开始了两位文学家的终生友情和通信。

    当爱默生1837年作《美国学者》演讲时,梭罗正从哈佛大学毕业。

    现在无法了解梭罗是否亲自聆听爱默生的演讲,但梭罗一生实践了爱默生在《美国学者》中的召唤:更多地关注美国本土,追求美国本土的独创性。对于梭罗,自然是一本教科书,通过自然界发生的事实来理解世界,于是世界便成了一个供人阅读、品味、咀嚼的整体。他希冀过简单的生活,他说,“我之所以走进林间并不是想生活得便宜些或者更昂贵些,而是想以最少的麻烦做些个人想做的事。”因此,他的文字细腻而自然,充满了一个敏感的作家和一个深思熟虑的哲人对大自然的至诚的感受和感动。

    超验主义者的贡献就在于在理想主义的旗帜下重新审视了美,解放了美国思想。他们认为,文学“必须保持与自然最原始的关系”,使美国文学,包括散文创作,从模仿英国及欧洲大陆的风格中脱颖而出,开创了美国文艺复兴时期。作为一场融欧洲与美国思想潮流于一体的思想运动,它催生了美国散文一系列经典之作:《自然》、《美国学者》、《知识的自然历史》、《瓦尔登湖》等等。

    它的主要教义有以下几条:一是至善。二是纯洁无暇。三是人具有神性。超验主义的来源有四:一是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二是新柏拉图主义。三是德国理想主义哲学。四是东方神秘主义。

    现实主义著名的问题“我是否存在”,也许是所有哲学问题中最无聊的一个。笛卡几经过思考,证明自己是名副其实的思想家。人们也许会问,笛卡儿用初步证据证明自己的存在是不真实的,他究竟又是如何认为自己的思考是真实的呢?这标志着欧洲哲学黑暗时代的开始。一个欧洲哲学家即使否认自身肉体的存在,也会坚信意识是确定无疑的事实,并且完全从意识出发建立一个宇宙,随后带着某种感性的自豪,认为宇宙是自己的一个孩子。毋庸置疑,其顺理成章的结论就是,宇宙存在于我心,而不是我存在于宇宙中。

    对于这种荒谬可笑的德国理想主义,一些美国哲人是如何应对的呢?事实非常令人鼓舞。1820年,托马斯·杰弗逊在信中对约翰·亚当斯说道:“你在5月12日的一封令人困惑的来信中谈了对物质、精神、运动等的看法,请允许我对此谈谈自己的意见。满篇的怀疑论调令我辗转反侧,我读一会儿,放下;再读,又放下,反复多次。为了让大脑放松一下,最后我不得不再次回忆起那句熟悉的话安慰自己:我思,故我在。一这句话强调情感的重要性,对一个注定生活充裕、事业成功的民族来说,这是极大的慰藉。”

    1848年,亨利·梭罗在给哈里逊·布莱克的信中说:“我就是现在的我,或者说我开始成为现在的我。我生活在现在。我只是铭记过去展望未来。我热爱生活……我知道我存在。”1854年,沃尔特·惠特曼写道:“我知道我是现实存在的、健全的……我以现在的状态存在着——这就足够了。假如其他人没有意识到,我会满足。假如人人都意识到了,我也会满足。”(《自我之歌》)这是一些揭示真正的美国精神的重要言论。也许,霍姆兹法官在散文《理想和疑惑》中对这一现状作了最好的总结:“倘若世界如我所想,我就是我所了解的唯一宇宙中的上帝。然而,尽管我不能证明自己十分清醒,我相信我的邻居们像我一样存在于斯。如果我承认这一点,也就会很容易承认,我在宇宙间,而并非宇宙在我心。当我提到某物是真实存在的,我的意思是我忍不住会相信它……但是,由于许多宇宙能做的事情我也忍不住去做,我不敢冒昧地认为我思维方式上的无能就是宇宙的无能。因此,我把真理定义为关于自身局限性的体系,而把绝对真理留给那些真正有准备的人去思考。”这对于任何美国人来说都颇有道理。另外,霍姆兹在散文《自然法》中表明了对这种状况的满意:“如果我们相信我们源自于宇宙,而不是宇宙源自于我们,我们必须承认在谈论没有理性的物质时我们并不清楚自己在说什么……为什么我们不满足?为什么我们运用宇宙给予我们的能量公然对抗宇宙,向上天挥舞着拳头?对我来说这显得十分荒唐。”

    睿智、多思的美国人还在沉思着,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对上述理论的不认同。也许最典型的一个例子是爱默生其人其事。评论家们认为,爱默生理论不成体系,并以此而闻名。可以想像,如果爱默生能够把他的思想梳理成一种思辨体系——其思想精髓是难以想像的——这只能有助于某个研究生相当轻松、相当精确地撰写一篇博士论文。但是,这对于思想家爱默生又意味着什么呢?爱默生的思想总是处于变化过程中,总是与现实自由地亲密地接轨,如果那样的话,他的思想将全部变为“固态”,他的宇宙也变为“固态”,这会让威廉·詹姆斯大为震惊。他们获得了精确的理论纲要,同时却失去了思想的流动性,失去了与新的生活经历不断接触的机会。他对得出最终结论成为一成不变的“固态”

    理论表示难以忍受、困惑不解并断然拒绝,这是多么令人感到欣慰的事情!桑塔雅那用来描述威廉·詹姆斯的形容词用在爱默生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追求多变、时断时续、自我间断”,以免真实的生活擦肩而过,以免我们成为某种体系棺木中的僵尸。爱默生对现状一直表示不满,一直担忧无法获取全部真理,一直怀疑由分类体系支持的真理的各个方面只不过是现实生活的某些片段,于是他就中断自己的探求,并因此而闻名退迩。他一直因为现实生活本身而感到困惑。比如,他看见一个女子在大街上走过,感到不知所措;作为一个新英格兰人,他感觉到不得不调整自己的思想,以适应这样的现实、这样的生活片段。

    四、人生智慧:幽默、自信、乐观用幽默品味生活美国人常说,幽默是思想、学识、智慧和灵感在语言运用中的结晶,是一瞬间闪现的光彩夺目的火花。幽默是自觉运用表面滑稽的逗笑形式,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生活中的事物和整个世界。幽默是在智慧、教养和道德上具有优越感的表现,是人的高尚品格、高贵气质和聪明睿智的体现。

    在美国,有这样一则脍炙人口的小故事:

    一对新婚燕尔的夫妻,新娘对新郎说:“亲爱的,今后不管什么,咱们都不要说‘我的’,而要说‘我们的’。”

    新郎去洗澡良久不出,新娘问:“你在干什么呢,亲爱的?”新郎回答:“亲爱的,我在刮我们的胡子呢!”

    这个风趣而调皮的丈夫把幽默引进夫妻之间的谈话,无疑增添了快乐的气氛。美国人觉得幽默感是一个人以言语或行为表现出来的生动而有趣的、内涵很深的心理活动,在夫妻相处之中使用幽默,郁闷时它能冲淡双方心头的不快,欢乐时它能发展彼此间愉悦的趣味。可以想像,整日正正经经绷着面孔度日是多么的枯燥无味,而高雅的幽默则会给平淡的家庭生活罩上一层欢乐的色彩,从而巩固和升华夫妻之间的感情。

    在美国,善于应付世事的人,常常在对自己不利的场合下,能出色地运用幽默,把原来不利于自己的情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从而轻轻松松地渡过难关。

    在一次盛宴招待会上,服务员在给一位秃头的宾客倒酒时,不小心将啤酒洒到了他光光的头上。服务员吓得手足无措,全场人也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什么话好。没想到这位客人却诙谐地说:“老弟,你以为这种酒能治疗我的脱发吗?”在场的人闻声大笑,尴尬的场面一下子就被打破了。

    为什么卓别林等许多美国喜剧演员只要一张口、一举手、一投足,便立即能把人们的心弦拨动,使成千上万人为之捧腹、为之喷饭倾倒呢?这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启人心智、令人愉悦的美国式幽默。

    美国总统里根一向以幽默风趣著称。

    1981年3月,里根遇刺后被送往医院,夫人南希前往医院探视,当她俯下身去吻他时,里根把卡在脸上的氧气罩掀了起来,带着嘶哑的腔调对南希说:“宝贝,我忘了猫腰了!”里根这时还有心情讲笑话,使南希稍感宽慰。里根的这句话借用了一个典故。美国著名拳击手杰克·登普西是爱尔兰人,他擅长幽默。有一次比赛,他被击败了。他把自己败北的原因告诉妻子,用的就是这种口吻:“宝贝儿,刚才他打我的时候,我本该猫腰躲一躲的。可是,偏偏让我给忘了。”里根借用这一典故,对南希说了这句话,他的幽默一下子就把紧张不安的助手和医生给逗乐了。

    美国人对那些不喜欢幽默的人总是困惑不解,认为不会幽默的人内心是凝固的,这些人是不会受人们欢迎的。美国前总统吉米·卡特最初在人心目中的形象是不善言谈的内向型性格的人。其实,这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实际上他也是非常机智诙谐的,有些人说他是“冷面幽默”。记者唐纳逊总爱给卡特出难题,于是他打算略施手段“报复”一下唐纳逊。

    一次卡特提前走出白宫,快步向等待采访的记者们走去,然后低声对他们说了些什么。唐纳逊本来在另一边悠闲地等着卡特出来,没有想到卡特来了这么一手,他急忙飞快地跑去。可是这时卡特已讲完话往回走了。唐纳逊气喘吁吁地问别人,卡特刚才到底讲了些什么。别人告诉他,卡特说他想看看有什么方法可以使唐纳逊离开。

    大多数美国人都觉得,在日常生活中适当添加一点幽默,会使他们的生活增添一分美丽的色彩。如果一个人具有这种难能可贵的幽默感,这是莫大的幸运。他们大都会全力培养自己的幽默感,不管到哪儿,他们觉得有幽默感的人必将因此大受欢迎。

    彼得是一个非常年轻的小伙子,还不到20岁,正逢服兵役的年龄。于是,很自然地,他要应征入伍了,可等他的通知书下来的时候,他才知道他被分配到最艰苦的兵种——海军陆战队。

    眼看就要到入伍的时候了,在离家前的半个月,彼得整天为此忧心忡忡的,几乎到了茶不思、饭不想的地步。彼得的祖父奥克托看到自己的孙子就这样一天一天地瘦下去,心里很不是滋味,便循循善诱地开导他。于是,在他们之间有了这样的一段对话:

    祖父奥克托对彼得说:“孩子啊,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到了海军陆战队,你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做内勤,另一个是做外勤。如果你被分配到内勤单位,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彼得问道:“那若是被分配到外勤单位呢?”

    祖父奥克托说:“那还是有两个可能:一个是留在本土,另一个是被分配到国外。如果你被分配在本土,也不用忧愁呀!”

    彼得又问:“那若是被分配到国外呢?”

    祖父奥克托说:“那还是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分配到后方,另一个是分配到最前线。如果你留在国外的后方单位,还是很轻松的!”

    彼得再问:“那若是被分配到最前线呢?”

    祖父奥克托说:“那还是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当站岗的卫兵,最后平安退伍;另一个是遇上意外事故。如果你能平安退伍,又有什么好怕的呢?”

    彼得有些紧张地问:“那,若是遇上意外事故呢?”

    祖父奥克托说:“那还是有两个可能:一个是受轻伤,被送回本土;另一个是受了重伤,可能不治。如果你受了轻伤,送回本土,也不用担心呀!”

    彼得最恐惧的时刻来了,他颤声问:“那……若是遇上后者呢?”

    祖父奥克托笑道:“若是遇上那种情况,你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伤心的呢?伤心的应该是我,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场面,可是很凄惨的喔!”

    这就是美国人的幽默,似乎在任何场合下他们都能够用他们的幽默来处理他们所遇到的一切难题。

    美国社会的自信生活中,美国社会给了人们更多的选择,这给人们带来了更多的责任,更多的自信。在美国,如果你去买食品,会发现有很多种类任你挑选,譬如光啤酒就有十几个牌子,有的牌子还分干啤、冰啤、轻啤。美国人不会担心你买别人的牌子而不买自己的牌子,给你提供不同种类的选择,他们相信自己的商品是最好的,经过你的比较,你会选择他们的东西的,他们就有这份自信。

    美国社会的这份自信,让那些刚来到美国的亚洲新贵们颜面大失。

    这些新贵们一踏上美国的国土,很快就会发现他们身边少了往日人们对他们的羡慕,心中非常失落。于是,他们大量分发印有董事长头衔的名片,但自信的美国人用手轻轻夹着名片,对此一笑了之。于是他们又一掷千金,买了华屋名车,而那些居斗室、开破车的美国佬仍然岿然不动,不肯买他们的账,不肯停下来观摩一下擦身而过的奔驰老总的风姿。当然就更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们袖口或领口的名牌。

    在美国,高薪、华屋、名车的群众号召力没有在亚洲国家那样大。

    美国人的信条是:难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物质比我们自身更令人动心吗?当然没有。每个美国人都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去选择职业,选择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活出了一份自己的自信。很多美国人虽然身为工薪阶层,内心却仍心满意足。当你出入豪华宾馆时,为你叫车的男孩不卑不亢,礼貌周到,浑身洋溢着逼人的自信。可见,难怪那些在本国高高在上的亚洲新贵们到了美国来就傲气顿失呢!

    一个访美的亚洲官员讲:“在国内时别人见我就点头哈腰,可是在美国,即使那些捡破烂的人的腰板也都挺得直直的。”

    迈克在大学毕业后,就去一家公司当维修办公室电脑系统的网管。迈克是一个很平常的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了10年。迈克的姐姐是早年跟比尔·盖茨一起打下微软天下的功臣,现担任微软的副总裁,她自己现在也是亿万身价了。对有这样好的关系而不加利用,他的一个很要好的中国朋友非常不解。于是,他的中国朋友劝他:“迈克,以你的技术和经验,为什么不去微软工作呢?”迈克笑笑:

    “我不喜欢微软,这儿挺好。”虽然办公室里有很多入都知道迈克有这样一个姐姐,却没人跟他去套近乎,还把他支来支去。迈克不求致富,他求的就是一份淡泊、安详的心境。

    美国很多的博士们找工作,首选是做教授。虽然做教授比去公司穷,还辛苦,但却有更多的学术和时间自由。

    乔治在一所大学任助理教授。美国几个最大的制药公司以他在学校年薪的三倍开价,请他去主持一个研发部门,他不去,就是要做教授,还劲头十足地写论文、开讲座,其乐陶陶。最近乔治因为一项被美国医疗服务协会称为挑战传统的发现,而受到美国媒体的关注。一个本系的教授羡慕地对他说:“我搞了这么多年的研究,好希望自己的研究成果也能引起如此的回响。”并且还认真地给乔治出主意,看怎样把这事的影响扩大。

    如果是在其他国家,是否会有乔治那样的同事为他人的成功而真诚激动,“锦上添花”呢?因为有自信,美国人非常愿意分享同事和朋友的成功。没有自信,就很难心平气和地去祝贺你身边的同事,哪怕是亲友。有时倒不是因为他抢了你的机会,而是他的成功恰好勾起了你的自卑和由此产生的嫉妒,心态难于平衡。曾经轰动全美的一件惨案——艾奥瓦大学的一位中国学生因为嫉妒而枪杀数名老师同学后又断送了自己——让许多美国人大惑不解。

    有一位中国人拿到了大学的教授职位后,从麻省来加州赴任,先租了个非常好的公寓居住。他的邻居是一家墨西哥人,每天见面都打招呼。老墨虽没什么文化,但聊天时仍神气十足,神色之间流露出对生活相当满足的自信。这位中国人就想,这老墨虽没有文化,敢跟我大教授谈笑风生,想来也是生意上有成之辈。实际情况不然,这老墨还没有工作,全家只靠5个小孩的政府补助生活,每人每月几百美元,还有食品券,却过得充实而自信。即使总统来了,这老墨也不会腿软。

    在美国这片崇尚自由的土地上,人们理解并尊重他人的选择。因而就不会用高薪去让一个自命清高的教授下海,用博士学位去让一个讲求实惠的蓝领自卑,用奔驰去让一辆招摇过市的旧车羞愧,用华屋去让一位与世无争的白领气短。下面这个故事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

    1997年12月11日,美国著名的“悄悄话”专栏的记者辛迪·亚当想约克林顿总统的夫人希拉里做个单独采访。经过多番努力后事情终于搞定,希拉里同意在她出席了纽约曼哈顿大学俱乐部的一个妇女集会的讲演后,与辛迪谈一个小时,采访就定在曼哈顿大学俱乐部里。这个俱乐部有上百年的历史,庄重传统,古色古香。辛迪先到,在大厅等候。到了时间希拉里还没来,辛迪便坐不稳了,她悄悄地拿出手机来,准备给希拉里打个电话。这时,守门的老头走过来说:

    “这位女士,需要帮忙吗?”辛迪说:“我是‘悄悄话’专栏的记者辛迪·亚当,跟克林顿夫人有个约会。”老头说:

    “你不可以在这个俱乐部里使用手机,请你出去。”说完后老头就走了,辛迪不好意思地收起了手机。

    一会儿老头又来了,看见辛迪还没有走,并且与克林顿夫人在大厅里高谈阔论,总统府的高级助理们也在旁边候命。老头不高兴地说:“大厅里不允许你们这样大声喧哗的行为,所以请你们离开。”克林顿夫人也觉察出了她们的失态,乖巧地拉上辛迪就出去了。在美国人的眼中,既然这个老头选择了守门,就拥有了一份在权贵们面前不卑不亢的自信。

    据说比尔·盖茨想参加哈佛的同班同学的聚会,但有些同学拒绝了他的请求。原因是比尔·盖茨中途选择了退学,跟很多同学都没有了联系,没有聚会的必要。

    当然,自信并非都来源于生活的选择,美国的选择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美国人的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发展,他们不以他人的价值取向作为衡量自己是否成功的标准。因为幸福是不分贫富贵贱的,自信是不依赖他人的。

    微笑着并全力以赴尽管美国是一个非常自由的国家,但却不是自由散漫,而是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则。美国社会之所以一片生机盎然,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机遇”和人们拥有平等的抓住机遇的权利。于是,人们便积极地去打拼,去尝试,去冒险,去开拓。那么,美国能够造就比尔·盖茨,能够造就迈克尔·乔丹,就不足为怪了。

    很多年前,有一个年轻人跑到美国西部,想当一名新闻记者。但因刚到西部人生地不熟,他感到无从着手,只好写信去请教报界名人塞缪尔·克莱门斯(即马克·吐温)。不久克莱门斯先生给他回信,信中说:“如果你按照我的话去做,我可以在报界为你谋得一席之地。但是你首先必须告诉我:你想到哪家报社工作?这家报社在什么地方?”

    接到克莱门斯先生的回信后,年轻人非常兴奋,马上写了回信,说明他向往的报社名称和地址,并一再诚恳表示,他愿意听从克莱门斯先生的指示。不久之后,他接到了克莱门斯先生的第二封回信,信中说:“只要你肯先暂时只做工作不拿薪水,无论你到哪一家报社,他们都不会拒绝你。所以,当谈到薪水问题时,你可以对报社的人说,你近来觉得不工作实在很无聊,现在极想找一份职业来充实生活,可先不要报酬。这样一来,不管报社现在是否迫切需要人员,总不好一口回绝你。”

    “获得工作机会后,你就要主动做事。慢慢地,同事们就会感到非常需要你。这时,他们就会给你到各处去采访新闻的机会,并需要你写稿件,如果你所写的稿件确实符合他们的需要,他们自然会发表你的新闻稿。如此这般,慢慢地你就会晋升到正式外派记者或编辑的职位上,人们也就会越来越重视你。这时,他们就会给你付薪水了。同时,同事和朋友们也必定会把你的名字和工作业绩传播出去。”

    “不久,听到你的成就后,其他报社也会争相来聘用你。你可以拿着聘书给主编先生看,告诉主编先生,其他报社想要用多少月薪招聘你,如果这里也愿意出同样的月薪,你会继续留在这里做下去。到了这种程度,也许其他报社还会给你提高薪水,但如果数目与这里的相差无几,你最好还是待在老地方做。”

    读完信后,虽然一开始年轻人对克莱门斯先生的方法有些怀疑。但他还是照着去做了。不久,他果然进了一家知名报社的编辑部;不到一个月,他又接到了另外一家报社的聘书,答应每月给他多少薪水;原先的报社知道了,给他高出对方所出薪水的价钱把他留下来,于是他就留在原来的报社里做事。这样,他在那里继续做了四年。在这四年当中,又有两家报社想招聘他,他因此涨了两次薪水。

    几年后,这个年轻人已经是那家报社的主编了。除了这位年轻人外,还有五位年轻人去请教克莱门斯,他们也获得了同样的指示,因而都找到了他们向往的工作,他们其中的一位已经是美国一家名望极大的日报的主编。两年前,这位主编先生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年轻人,通过克莱门斯的方法,他进了那家报社,之后他的地位就日渐上升,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美国社会就是这样,在机遇面前人人平等,只要你努力并善于抓住机会,美国社会就会给你创造更多的机会。

    昌希·迪普曾经这样说:“一个年轻人只要办事谨慎,对自己有信心,无论到哪里他都会找到工作。有了工作之后,兢兢业业工作,就会迅速晋升。”同时,迪普还讲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有一位名叫詹姆斯·路特的年轻人,家住伊里铁路附近。最初,他在铁路局找到一个管理货物的职位,虽然这个职位微不足道,但他仍努力工作。不久,上司看出他有足够的工作能力,就把他晋升为车站运货部主管。上任之后,路特马上大刀阔斧地整改过去管理混乱的车站货运事务,使一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状况下进行。对此,铁路部门认识路特的人都对他交口称赞。

    凭着这番业绩,路特又再次被提升为伊里铁路货运管理处主任。当时伊里铁路的总负责人凡德尔·比特看出路特具有无限的才能,就特地邀请他到中央铁路局做货运部主任,年薪一万五千美元,这在当时是极高的薪水。

    一天,因在工作过程中遇到几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路特就去向比特请教。但是,比特却对路特说:“你知道我为什么每年给你一万五千美元的薪水吗?”

    “因为你让我负责管理运货事宜。”路特简短地答道。

    比特毫不客气地反问:“这么说来,你是不是想把这笔薪水让给我呢?”

    顿时路特羞愧难当,急忙回身就走,随后凭借自己的力量,他终于把那些以前看似无法克服的难题一一加以解决。

    从此之后,由于路特自己不断努力,他又被任命为中央铁路局副局长,不久凡德尔·比特因年迈退休,路特众望所归地接过了中央铁路局局长的权柄。

    昌希·迪普说:“如果当初路特不全力以赴地去解决自己碰到的各种难题,恐怕现在他的职位早已是别人的了。”

    微笑着,并全力以赴,这就是美国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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