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了诗,我又想起我的旧式的想头来了。目下在流行着的新诗,果然很好,但是像我这样懒惰无聊,又常想发牢骚的无能力者,性情最适宜的,还是旧诗;你弄到了五个字,或者七个字,就可以把牢骚发尽,多么简便啊。我记得前年生病的时候,有一首诗给我的女人说:
生死中年两不堪,生非容易死非甘。
剧怜病骨如秋鹤,犹吐青丝学晚蚕。
一样伤心悲薄命,几人愤世作清谈。
何当放棹江湖去,浅水芦花共结庵。
若用新诗来写,怕非要写几十行字不能说出呢!不过像那些老文丐的什么诗选,什么派别,我是不大喜欢的,因为他们的成见太深,弄不出真真的艺术作品来。
近来国学昌明,旧书铺的黄纸大字本的木版书,同中头彩的彩票一样,骤涨了市价,却是一件可贺的喜事;不过我想这一种骸骨的迷恋,和我的骸骨迷恋,是居于相反的地位。我只怕现代的国故整理者太把近代人的“易厌”的“好奇”的心理看重了。但愿他们不要把当初建设下来的注音字母打破,能根本地作他的整理国故的事业才好。
喜新厌旧,原是人之常情,不过我们黄色同胞的喜新厌旧,未免是过激了。今日之新,一变即成为明日之旧,前日之旧,一变而又为后日之新;扇子的忽而行长忽而行短,鞋头的忽而行尖忽而行圆,便是一种国民性的表现。我只希望新文学和国故,不要成为长柄短柄的扇子,尖头圆头的靴鞋。
前天在小馆子里吃饭,看见壁上有一张“莫谈国事”的揭示,我就叫伙计过来,问他我们应该谈什么。他听不懂我的话,就报了许多炒羊肉、炸鲤鱼等等的菜名出来。往后我用手指了那张红条问他从什么时候起的,他笑了一笑说:
“嘿,这是古得很咧!”
我觉得这一个骸骨迷恋,却很有意思。
近来头脑昏乱,读书也不能读,做稿子也做不出,只想回到小时候吃饭不管事的时代去。有时候一个人于将晚的时候在街上独步,看看同时代的人的忙碌,又每想振作一番,做点事业出来。当这一种思想起来的时候,我若不是怨父母不好,不留许多遗产给我,便自家骂自家说:
“你这骸骨迷恋!你该死!你该死!”
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一月,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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