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降落在首都机场的那一刻,我在心里默默向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打招呼,嗨,北京,我们又见面了。还有人记得我吗?
我想这个城市还记得我,因为迎接我的是一个秋高气爽的明媚晴天。
酒店在钓鱼台附近,趁婚礼还有一会儿才开始,便拐去银杏大道看看。上一次来银杏大道时,似乎是刚跟孟云吵过架,仰着头对他说,希望叶子黄的时候能跟他一起来。现在想起那句话,似乎冥冥之中是句遗憾的预言,那一年,我们没有等到叶子黄的时候;如今,我还是一个人站在这儿。
顺着大道慢慢向前走,我又仰起头看着天……一年,人已经变了,但它们都没变,依然伸展着茁壮的枝杈,在微风中轻轻摇摆。这次映衬它们的是异常干净澄澈的天,湛蓝与金黄搭配起来原来这么好看,我边想下次婚礼试试用这个配色,边闭上眼享受这温暖的阳光。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叫我——
“夏露?”
我整个人僵在原地,不敢睁眼。这声音太熟悉了……曾经的每个日日夜夜,都是这个声音温柔唤我:“夏露,该起床了。”“夏露,你在干吗?”“夏露你别生气啊我道歉!”“夏露,我们结婚吧。”
从听到他叫我到睁开眼不到一秒的时间,脑子里飞速闪过无数个可能出现在眼前的画面:他挽着他的女朋友?或者是大着肚子的老婆?再或者,他身边的人是罗茜?
那我宁可就此闭着眼走开。
但当我睁开双眼时,眼前的孟云一如往昔,这一瞬间我恍惚有些错觉,我觉得这一年仿佛从未离开过,他还是老样子,穿着西装风衣,围着墨绿毛围巾,有些瘦但更英俊了……他的神色有些意外,却仍温柔地凝视着我。我好像一下子回到我们还在一起的某一天,他来接我下班的黄昏,下一句就是,“露露,我来接你回家。”
但是他说:“嗨,好久不见。”
我心跳如鼓,却强装坦然地开起玩笑,“好久不见,你好啊前夫。”
“你好,前妻。”
“怎么会走来这儿?”
“每天下班后都会过来散散步,看看黄叶。”他眯起眼,仰头望着金黄的银杏叶,“有人告诉我很漂亮,的确是这样。”
“自己?”
“自己。”他注视着我,“你呢?”
是小别胜新婚吗?曾经都老夫老妻了,什么没见过啊!看到他热切的目光,我竟然脸红心跳起来。
“我也自己……来工作。”
他正想说些什么,我的电话突然不合时宜地响了,是老板打来的电话,再一看时间,离婚礼开始还有十五分钟。
惨了,婚礼!
我手忙脚乱,现在对我来说,爱情诚可贵,工作价更高,若为工资故,前任更得抛!我来不及跟孟云告别,喊了声“再见!”便转身就跑,紧赶慢赶总算在开始前赶到了酒店,将一切确认好。
直到礼堂渐渐转为蓝色的灯光,《结婚进行曲》的前奏响起,我站在舞台侧后方,仍心如捣鼓无法平静。看着一对新人笑呵呵地站在礼堂门前,心却不知道飘到什么地方。
正当新郎新娘卡着节奏准备踏上红毯之时,礼堂的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个身影冒冒失失地闯了进来,还一把分开了挽着手的新人,径直跑上了红地毯。
众人一片惊呼,我呆在原地,这场景简直太熟悉了。
按计划走的聚光灯“啪”的打到那人身上,在全场哗然和璀璨的灯光里,孟云毫不在意自己成为婚礼上的焦点,着急地左顾右盼着,似乎在寻找着谁。
我完全被陌生又熟悉的情节惊住了,不由自主走到舞台前。孟云看到了我,满脸欣喜地穿过花门,跑过红毯,来到我面前。
“你……你这是?”
他气喘吁吁的,“我,我来找你。”
“找我干吗?”我完全傻掉了。
“嗯,呃……”他思考了半天,又支吾了半天,“我,我爱你睡觉时老抢我被子的模样,我爱你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模样,我爱你眼角那颗可爱的痣,我爱你……哎呀!”
他用力地挠挠头,一脸无能为力,“露露,对不起,我实在想不出来了……”
好半天,我才反应过来他是在模仿《当哈利遇见莎莉》里的台词。在我们刚开始恋爱的某个夜晚,我曾对他说过,“什么时候你能说出这样的情话,我一定哭昏在地上。”
“我很笨。曾经有好多记不住的东西,却在你走之后慢慢都记起来了。”
他抬起头,深深地凝视我的眼睛,看见那层雾气慢慢散去,我仿佛能一眼看到他最脆弱又最深情的地方。
“我不记得你喜欢的台词,却记起每天早晨你醒来时都要说‘老公帮我拿鞋子’;我不记得我们的纪念日,却记得你离开我身边的那天是11月28日;我不记得你曾经哭着对我说你不想一个人,却想起我丢下你自己的一次又一次……我还想起那么多你不说、总是默默去做、去包容我的小细节,想起我们每次争吵的原因、那些你担心却被我忽视的种种矛盾……”
他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又深深地吸了口气。
“我用了一年的时间去回顾相恋的这一年,然后我发现我离不开你。你知道我曾经有过好多前女友,我曾以为快乐决定感情的存留,但是我发现,原来有比快乐更值得追求的东西。”
“是什么?”
“是责任。你,和我们曾经的宝宝,让我觉得有家了。”他裂开嘴笑了,“它不仅能给我快乐,还能给我踏实与安心。”
想起那个曾经的孩子,我有些鼻酸,看他眼睛也亮亮的。孟云牵起我的手,单膝跪在我面前,郑重地说:“夏露,你愿意再‘记起’我一次吗?”
一见面就讲这些酸话……即使心里已经暖成一滩水,还是忍不住揶揄他。
“这话是谁教你的,余飞吗?”
“余飞在忙着学做饭,罗茜在酝酿下一代,只有我,孤零零地等你回去。”他傻笑着捏捏我的手,“答应我吧!”
“戒指呢?”我忍不住再刁难他一下。
他愣了,全然没有准备的样子,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得意地挑起半边眉毛向我挑衅。
我心想如果他从衣兜里拿出易拉罐拉环什么的我就直接拒绝,却看到他从无名指上摘下我们曾经的对戒,牵起我的手,将它套在我的大拇指上。
“先凑合吧,就当是‘女皇重新登基’的扳指。”
我盯着他无名指上淡淡的痕迹,有些错愕,“你还留着?”
“没摘过。”他笑眯眯地站起身,拥我在怀里,“这回能答应我了吗?”
我看着他紧张的模样,眼里都是期待和憧憬,还没从跑过来的疲劳中脱离,他握着我的手轻轻颤抖着。
我的心问我,你爱他吗?你要和他在一起吗?
没等给理智一秒钟仔细思量的时间,我就不由自主地轻轻点点头。
我确定我爱他,想和他在一起。即使以后还会争吵分开也不再恐惧介意。因为时光和磨练既赋予我们相爱的能力,也理所应当给予我们彼此伤害的权利,而除此之外,还有太多温暖、贴心、快乐的时光正在等待我们共同领略分享。
归根到底,爱是我同生活作战的武器,也是保护我安睡其中的铠甲。
一切痛苦即将过去,孟云的脸慢慢靠近我,我正等待着一个甜蜜的吻——“砰!”一束捧花狠狠地砸到他头上。孟云吃痛回头,一切与当年如出一辙,剽悍的东北妹子一手叉腰一边对我们吼,“不是来抢新娘的也就算了!都表白完了还在这儿腻歪啥!简直是在侮辱我的尊严,削他!”
孟云转过头,业务熟练地说:“跑!”
眼前再次成了一个慢镜头。
在漫天的花瓣瓜子儿里,他再次拉着我跑过红毯,穿过花门,跑出礼堂……一切仿佛穿越回我们初相识的那一天,但不同的是,我不再悲伤,不再担心,不再害怕会成为孤身一人,因为我知道,在兜兜转转走了好多弯路后,我又回到了最想回去的地方。
我会回到一个久违的怀抱,那个怀抱比从前更踏实,更安全,更温暖,无论发生什么事,无论前路多么难走,那个人都会陪在我左右,并告诉我——
“没关系,我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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