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你将计就计。”他冷冷地斜视着我。
“我那时还没有想到你是赵成武。”我悠然道,“我总得编造个身份,索性借用个名气响亮点的。当我提到赵成武在十年前死了,你的反应控制得很好,但你忘了问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当年你突然销声匿迹,很多人都感到奇怪,忽然听到你的死讯,至少应该问问行踪。没有问的原因有二:第一是因为你知道我在撒谎;第二,你担心面对我的谎言,神态上出现差错。”
“仅凭这些便能确定?”
“还有月亮河。”
“我说了,别提这个名字!”他突然激动起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正是这种反应。”我微笑道,“只有达哈苏的人才视其为禁忌,而知道得越多的人,反应越强烈。你控制不了,只能靠冷淡掩饰。从那时起,我就大概确定了你的身份范围。”
他自嘲地笑了笑:“我小看了你。”
“尽管我没见过你,可我知道你在达哈苏是个重要人物,很多麻烦都得靠你解决。譬如广播电台的火灾,铁轨上的五条人命,对了,还有那个摄像师的命。”
听我提到铁轨,他脸上的肌肉颤抖了一下:“那件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电台的女主播说的。”
“你见过她?”
“非但见过,我还知道她家那个叫赵小树的孩子,其实是你的亲生儿子。”我淡淡地笑了笑,“我在屋子里发现了一张合影,有时候照片比语言更接近真相。上边那些人都在竭力掩饰自己的心境,但他们的关注点在我眼中一目了然,这就是所谓的旁观者清。”
他陡然变色,猛地站起身。我轻巧地向后一翻,隔着桌子继续说:“你做得很漂亮,谁也猜不到你竟然会把儿子交给你的仇人收养。在那里,他不必去接受‘教育’,还能看到很多杂志。如果没有你带书回来,他怎么可能看得到方才的文章?”
赵成武的脸上浮现出杀机:“你太多管闲事了。”
“爱子之心我可以理解,尤其在达哈苏这种残酷的环境下。我不打算和你说什么‘爱吾子以及人之子’的废话。我在旅店见到的那个傻孩子,应该就是女主播的儿子吧?以此为要挟,让她抚养你的儿子,倒是行得通。我唯一感兴趣的是,达哈苏到底出了什么事,以至于你不惜杀了他们。”
“放……”他刚吐出一个字,屋里的灯忽然灭了。我本能地向后退了两步,背靠墙壁,双手交叉抬在胸前。
灯重新亮起时,屋里多了一个死人,一个活人。
死人是赵成武,活人是薛晴雪。
薛晴雪虽然还活着,但脸色比死人好看不了多少。我试了下她的鼻息,细若游丝,摸了摸额头,滚烫如火。注意到她的双唇呈现出绛紫色,我放了心:有人给她灌了大量的杀猪酒,过一阵子便会醒来。
赵成武就没这么幸运了,一根黑色尖刺皮带勒住了他的脖子,寒光闪闪的尖刺扎穿了动脉血管和气管,连声音都没来得及发出便命丧九泉。
我从赵成武身上搜出一个手电,把砍刀别在腰上,背起薛晴雪走出了房间。
我的心很冷,冷得异常平静。
人头堆的另一侧有一扇很隐蔽的旋转暗门,穿过这道暗门,我意识到,死屋的主墓室到了。
说是墓室,它更像是一间蜂巢。墙上满是墓穴,从上至下有五十多排,按照一排两百计算,这里的尸体比达哈苏现有的人口还要多。
墓室顶端挂着九盏长明灯,室内亮如白昼。中间有一座大坟,墓碑上刻了一行字:阎公凤西之墓。
把薛晴雪放在墓碑前,我沿着墙边螺旋形的楼梯拾阶而上。以前我听说过,死屋存放尸体的顺序是自上而下,越靠近顶端,尸体的年代越早。
墓穴里没有棺材,因为尸体都是在地道里风干后送至此处的,直接将尸体横放进墙上的墓穴即可。令我有些诧异的是,墓穴口都被红砖或者水泥封住。这间墓室干燥异常,难道是怕尸体受潮?
我爬到最顶一层,这里的墓穴存放着清末民初时死去的达哈苏人。墓穴口的红砖松散,我拔出一块砖头,不料一片红砖轰然塌陷,一股烟尘从墓穴里涌出。
墓穴里躺着一具无头干尸,尸体上的青布长袍朽败成片。我惊愕地发现,这具干尸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空壳,体内空空如也。
墓穴并不是水平的,而是向下倾斜,大约有30度角。我知道有些民族的风俗是把尸体竖着埋进土中,但这种斜埋闻所未闻。
达哈苏制作干尸不像埃及人那样,事先挖出五脏六腑装进器皿里保存,就算内脏腐烂风化了,骨骼怎么可能消失?
我心中一震,跑到下面几层,拿砍刀撬开墓穴的洞口。里边的构造如出一辙,就连尸体内部的空洞亦是如此。
一层一层地尝试,到了倒数第五层时,刚撬开洞口,一股墨汁般的蒸气冲了出来,我赶紧掩面屏息,躲过这团恶灵般的瘴气。烟雾散尽后,我看到这个墓穴的干尸生满了绿色的茸毛,墓穴的壁上尽是黑色水滴。这令我好生纳闷,哪里来的潮气?
当我撬开最下一层的墓穴时,透明的液体瀑布般地泻出,我的脑袋轰的一声,身体摇晃了几下,险些当场晕倒。
不好,是杀猪酒!
我晃晃悠悠地走到薛晴雪身边,靠着墓碑坐下,喘息了半天。
在墓穴里灌杀猪酒?那些人对干尸从不敢亵渎冒犯,如今怎么这般胆大妄为?
“赵小树,是你?”薛晴雪迷迷糊糊地说,“咱们在哪儿?”
“死屋。”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别再叫我赵小树了。”
“那我该叫你什么?”她神情恍惚,“你救我出来的?”
“跟我说说你被抓走后的经历。”我打岔道。
“我刚滑到井底,就被人打晕了,之后什么都不记得了。”她迷茫地向周围张望,“胸口发闷,醒不过来,甭提有多难受了……”
被人灌下杀猪酒就是这种滋味,我深有体会。赵成武的推测很正确,可惜他死得太快,快得留给我很多疑问。我反复回味他最后说的那个字:“放……”
薛晴雪清醒了,惊惶随之而来:“这里是……墓穴?怎么会有这样的墓穴?”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我打了个呵欠,“你接近方才的目的是什么?”
她嘴角微微上扬:“你见到方才了?”
我不置可否,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你得先告诉我达哈苏的秘密。”她笑得像条小狐狸,“你利用了我那么多次,这次必须按照我的规矩来。”
我微微一笑:“可以,不过听完了你可别后悔。”
“快讲快讲!”她满脸期待之情。
我低下头,舔了舔嘴唇,沉下嗓音,讲起了那段沉淀于心间多年的传说。
最初达哈苏没有名字,它默默无闻地存在了二十多年,路过的人们知道居民的身份,鄙夷地以“荒营”当成它的代号。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某个兵士的儿子考取了功名,被外放做了知县为止。
他刚上任不久,便接到父亲病故的消息。赶回故乡奔丧时,发现父亲成了一具干尸。他勃然大怒,亲朋们再三解释,长期在外读书的他才知道,这里的人为了缓解病重亲人的痛苦,自制出一种带有麻醉效果的药酒,药酒虽能缓解疼痛,但在人死后会加速水分蒸发,迅速地变成干尸。
“这就是杀猪酒的来历?”薛晴雪插嘴道,“县令的父亲得了什么病,非得麻醉止痛?”
“你听说过猪肉绦虫吗?”我问。
“那时达哈苏人以猪为肉类的主要来源,环境所限,猪肉绦虫的感染率很高,人吃了带有绦虫卵的肉,也会患病。绦虫入脑后,会引发脑炎,症状加重时往往痛苦无比。那时尚无有效的医治办法,得病后只能等死。”
薛晴雪轻轻点点头,示意我继续讲下去。
阎知县知道事情的原委后,提议修建一座大型的坟墓,将镇子里所有死去的人均安放进去。他出钱出力,亲自设计了坟墓的结构,改良了杀猪酒的配方。为坟墓题写碑文,直到父亲安葬后方才离去。他在坟墓正中的墓室留了个位置,等到他死后安葬于此。达哈苏和沙住酒的名字都是他起的。
“你现在就坐在他的坟墓上。”我笑道。
薛晴雪触电般地跳了起来,她半信半疑地问:“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位阎公凤西恰好是我的祖先,我叫阎一夫,不叫赵小树。”
“阎一夫……我在黑板上见过这个名字!名字后边还有个‘闹’,是什么意思?”
赵成武已经解释过了。我只是想想而已,没有说出口:“该你讲了。”
“有个人要我去接近方才,我就去了,然后跟他来了这里。”
“完了?”我被气笑了,“我讲了这么半天,就换了你这么一句话?”
“没完。”她摇摇头,“你没说完,我当然要卖个关子。我觉得这故事绝对不那么简单,你看这墓穴的构造,还有那些密道,不对劲,很不对劲。”
“阎知县这么设计是为了保达哈苏的太平。”我起身凝视墓碑,“他死后埋葬于此,也是同样的目的。”
薛晴雪扁了扁嘴:“鬼才相信!……你怎么这副表情?”
“你这一提鬼,把鬼招来了。”我叹了一口气。
身后的通道响起了脚步声,几十个人发足狂奔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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