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乾盛世-大刀阔斧,创新革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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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传奇继位,承前启后

    清朝“康乾盛世”的社会安定局面是由康熙帝通过各种积极有效的政策首先开创并逐步向前发展的,他为“康乾盛世”奠定了深厚的基础。康熙帝逝世后,他的第四个儿子胤禛继承了皇位,即雍正帝。雍正帝于1722年继位,年号为雍正,故称他为雍正帝。

    然而,关于雍正帝继位之谜的说法也是由来已久。具体情形是这样的:康熙帝在世时为了根绝诸子间的夺位之争,他释放了被废太子和皇八子,恢复皇八子的爵位,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再次立胤礽为太子。。太子胤礽虽然被废过一次,但仍然没有学会谨慎,他为获罪的步军统领托合齐通风报信,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再次被废,被永远幽禁于咸安宫,以后提议复胤礽太子之位的官员均被处死。康熙直到去世也未明确太子人选。胤礽二度被废以后,势力上升最快的是皇十四子胤禵,他是雍正帝的同母弟弟。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胤禵被封抚远大将军,主持西北军务四年,康熙帝称赞他“有带兵才能”,被公认为太子的首当人选。与此同时,胤禛与父亲关系也颇为融洽,时常奉父命祭祖陵,举行郊礼大典,偶尔处理政务,也颇有章法。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十一月,康熙帝在畅春园斋戒期间,突生疾病。十二日晚,诸王子齐集畅春园。次日,康熙帝病逝。康熙死后,胤禛的舅舅步军统领科隆多宣布遗诏,皇位继承人不是胤禵而是胤禛,惹起后人议论纷纷,传说雍正帝与科隆多串通一气,下毒谋杀老皇帝,篡改遗诏,把“传位十四子”改为“传位于四子”。证诸史实,此事不可信,因为清朝宫廷的书写制度,满汉两种文字并用,绝不会只用汉文;并且,照惯例诸皇子应称皇第几子,如皇十四子,绝不会只写“十四子”,遗诏全文应为“皇位传于皇四子”,因此汉文也无法添改。

    雍正帝虽只在位十三年,但他在位期间所取得的历史功绩却是不在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之下,他处在一个承上启下的历史时期,是一个关键的时刻。这主要体现在一方面雍正帝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父亲康熙帝治理国家的大致方针政策,继续巩固国家统一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使国家的国库收入大幅增加,解决了财政方面拮据的困难,为乾隆时期进行大范围积极有效的统治和经济、文化方面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雍正帝也是一个改革型的皇帝,在他执政期间对很多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创新,进一步完善了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政治制度,使之能够高效良好的运行,既巩固了清朝政权,又使整个社会依然在稳定团结的环境中逐渐发展。

    (二)革旧立新,影响深远

    雍正帝为了巩固统治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所采取的政策措施:第一,整顿吏治。雍正帝当皇子的时候,对康熙晚年在政治上的弊端和官场上的腐败,看得比较清楚。雍正帝45岁继位,继承皇位之后,他一开始执政就大刀阔斧地整顿吏治。雍正元年(1722年),雍正连续下了十三道谕旨,可见其整治官吏的力度之强,通告各省的总督、巡抚、布政司、知府、知州、知县、文官还有武官,告诫他们不许贪污,不许受贿,不许克扣,武官不许吃空额,违者严重治罪。此外,雍正帝还成立了会考府,这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对财政进行严格审计,如果检查出财政有问题和核对有出路的,必须进行严肃处理。比如说,当时的户部使得国库亏空二百多万两白银该怎么办呢?雍正帝下令凡是有关的堂倌,无论在任的还是离任的一律退赔,如果查处贪污银两而没有退赔的,必须严加惩治。在这期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其中有很多是三品以上大员。与曹雪芹家是亲戚的苏州织造李煦,也因为经济亏空而被革职抄家。《清史稿·食货志》说:“雍正初,整理度支,收入颇增。”史家评论说:“雍正澄清吏治,裁革陋规,整饬官方,惩治贪墨,实为千载一时。彼时居官,大法小廉,殆成风俗,贪冒之徒,莫不望风革面”。雍正帝的这一政策确实起到了积极的效果,极大地打击了康熙帝后期贪污腐败的不良之风,使得清朝朝野的腐败风气大受动摇,从而扭转了康熙晚期时官场的贪污腐败的不良风气,整个政治体制从内阁六部一直到省府州县,出现了一个行政效率更加快捷、官员风气更加勤政节俭的局面,国库收入比康熙帝在位的时候更加充裕。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雍正帝大刀阔斧地对吏治进行整顿治理,也就没有乾隆时期的盛世局面。

    第二,雍正帝对清朝的奏折制度进行改革,创立了密折制度。所谓密折,密就是秘密、保密的意思;折就是将官员们要上报给皇上的信息写在奏折的白纸上,外面加上封套。早在康熙帝时期就已经有奏折制度,到了雍正帝时期把清朝奏折制度加以改革,使其得到了完善。雍正帝改革奏折制度的措施扩大了上奏人员的人数范围。康熙执政时期的奏折范围主要在少数亲信、大臣、总督、巡抚、提督、总兵这几个官员之中,雍正时期规定上奏人范围:在北京的皇室宗亲、王公,文职京堂以上,武职督统以上,以及翰林院、负责起居的这些官员,都可以递上奏折;科道言事也可递奏折。在各地方行省、文职按察使以上、武职总兵以上、驻防总管城守尉以上、新疆北路办事大臣、领队大臣以上的人,都可以递上奏折;道员言事也可递奏折。凡是在京照例不准递奏折人员,如果受旨意派往外省查办事件及学政、织造、关监督、并科道及抽查的官员也可递奏折。可见,相比康熙时期的奏折范围,雍正时期确实扩大了许多。密折制度还使上报的内容和保密程度更加丰富和完善。雍正时期奏折内容几乎无所不包,无所不涉及,例如社会言论、官场隐私、家庭琐事和秘闻、天气情况等都在奏折内容之内;雍正帝为了不使奏折内容泄露出去以造成不良的影响,对与密折有关联的人员都做了细致而周密的布置,对一些规定也严格要求。防止内阁大臣对一些奏折内容进行干预,特别注重官员之间互相告密,互相监督和管理,从而强化了皇帝专制强权。

    第三,设立军机处。雍正帝设立的军机处是帮助和辅助自己做决策与行政管理的机构,其地点就设在紫禁城隆宗门以北。军机处人数没有固定的规定。其主要职责:军机处官员每天进朝见皇上商量国家大事和军事要务,最后决定的政策或命令由以面奉谕旨的名义发布至下级各部门、各地方衙府作为指示性规范政策。面奉谕旨指军机处官员起草公文,由朝廷直接寄发,称为“廷寄”。清朝政府内部主要有三个重要的军政机构:一是议政处,二是内阁,再就是军机处。议政处是当时清朝还处在关外即后金政权时期创立的机构,其主要成员由八旗各旗主、王公贵族组成,也称“议政王大臣会议”,主要商量和决定比较重大的国家和军事大事。后来又设立内三院,就是内阁。议政处管理军事要务,内阁管理国家的内政事务。随后,议政处的权力逐渐被内阁削弱,内阁慢慢地掌握了国家军政要务的决策和制定机构。军机处建立后,军事方面的事务都由军机处管理,政务归内阁掌握,但是军机处的实际权力却逐渐地超越内阁,内阁大学士的权力被军机大臣所分化和剥夺。军机处的设立,标志着中国古代封建主义专制集权走向了最高程度。这是因为,明朝时期内阁对皇权有一定的限制和约束作用,如下令由内阁草拟、经内阁下发,阁臣对诏令有权封驳。但是清朝建立军机处之后,排除了王公贵族,也排除了内阁大臣,使清朝皇帝乾纲独断——既不容皇帝大权旁落,也不许臣下阻挠旨意,因此才体现了皇帝权力空前强大,没有任何因素能够制约这种大权的实施。

    第四,雍正帝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在今天的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少数民族居住地区,当时基本上都由当地少数民族的世袭“土司”进行管辖。虽然以前也有“改土归流”的措施,但是到了雍正帝时期“改土归流”政策在全国全面实行。“改土归流”政策主要内容是将上述少数民族地区的世袭“土司”革除废止,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置府、厅、州、县行政机构,分别委派有任期的、非世袭的“流官”进行管辖和治理。雍正帝实施的“改土归流”制度,有效地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管辖,加强了对这些地区的治理,促进了这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同时,这项政策还严重打击和限制了原来“土司”的世袭权力和利益,减轻了少数民族人民的沉重压迫和灾难,促进了这些地区文明开化程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清朝边疆问题,稳定了政权,加强了国家的安定团结。

    第五,创立“摊丁入亩”制度。雍正帝继位以前的中国社会的赋税是将人口和土地分开缴纳的。康熙五十一年(1711年)以后,实行“盛世滋丁,永不加赋”,但此前出生的人口还是要缴纳人丁税的。雍正帝实行“摊丁入亩”政策,将各家的人丁数量统计出来,把人丁税平均地摊入到田赋之中,并以康熙五十一年的人丁数量为基准,以后增长的人丁不必纳税。这是对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又一次重大的改革措施,它从法律上取消了人头税,结束了中国历史上人丁、地亩双重征税的标准,并把税收归并为单一的土地税,从而简化了税收的原则和手续,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役不均的严重情况,减少了户籍隐漏,使国家的丁银收入有了保证,也极大地减轻了贫苦农民和无地贫民的负担,为建立起集中管理和监督的财政体制提供了条件。因此,这是具有积极意义的措施,也是中国人口迅速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后来道光皇帝时期中国人口已达四亿。同时,“摊丁入亩”的实行,导致与古代赋役制度相联系的人丁编审制度失去意义,至乾隆三十七年(1722年)最终停止了人丁编制,农民不再被强制束缚在土地之上,大量剩余劳动力可以流动,租佃、佣工、经商、从事手工业,这显然对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活跃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六,实行“废除贱籍”制度。所谓贱籍,就是不属于士、农、工、商这些阶级的社会最下层的人,称为“贱民”。这些“贱民”世代相传、身份不得改变,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权利,不让参加科举考试,没有做官的资格。这些“贱民”按地域分为几种: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乐户、广东疍户等。据说,浙江惰民是宋、元罪人的后代。他们几乎都是从事于社会最下层、最低贱的工作,例如男的从事捕蛙、买汤;女的从事妓女、媒婆、做针线活等工作。这些所谓的“贱民”的存在,有可能导致他们对社会的仇恨而发动起义,危害清朝的统治基础。鉴于这种原因,雍正帝实行了“废除贱籍”制度,雍正帝对历史上的惰民、丐户、世仆、伴当、疍户等“贱民”,废除他们的“贱民”称号和“贱籍”地位,把他们统称为“民”,编入正常的户籍制度。这一政策有利于消除危害社会稳定的潜在威胁因素,从而维护了清朝的统治基础。

    第七,雍正帝实施了一项重要的财政及官僚制度改革即提解耗羡、增设养廉。耗羡,即官吏在征解钱粮时以熔银火耗、解运损耗名义私行加派的钱粮。州县私征耗羡,由来已久。由于清朝各级官员实行的是低俸制,官僚远不足以维持官员的生活及办公的费用支出,康熙帝默许州县官私取一分火耗,即增收田赋百分之十,意在使地方官得以养成廉洁。但官员实征火耗的数量很难控制,火耗率从江西、浙江占征税钱粮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直到山东、河南、山西占征额钱粮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以至百分之八十。州县私征耗羡,一是用来馈赠上司;二是充地方办公之用;三是中饱私囊。耗羡的滥征,势必使州县以上各级官员收受属员规礼节礼,结果州县益发有所借口而肆其贪婪,上司则因收取了各种陋规而有所瞻顾,不敢过问,吏治民生,均受其弊。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陕西巡抚噶什图曾奏请将各州县火耗量留本官用度外,其余俱捐补合省亏空,未获允准。雍正元年(1723年)五月,湖广总督杨宗仁奏请将原属地方官私派私用的耗羡提出二成,以充地方一切公事之用;山西巡抚诺岷则奏请将每年收取五十万两左右的火耗银全部归公。他们的奏请受到了雍正帝的嘉许,提解耗羡得以于山西、湖广等省率先试行。其后,山东巡抚黄炳、河南巡抚石文焯也先后奏请并在其属实行提解耗羡之举。但多数官员以耗羡乃州县之私,耗羡一旦归公,成为正税,难免有加赋之嫌,而反对提解耗羡。雍正二年(1724年)六月,山西布政使高成龄具折全面批驳了反对意见,请令各省督抚俱如山西巡抚诺岷所奏,将耗羡归公。雍正帝遂命廷臣议覆高成龄奏折。经过一番讨论,雍正帝降旨历数私征耗羡的种种流弊,表明支持提解火耗的决断。自此,各省相继实行耗羡提解,归本省财政支配。

    提解归公的耗羡主要用于三项:第一,充作官吏“养廉银”,各官员常额俸禄之外按数给发,使各官员不得需索扰民;第二,弥补地方亏空;第三,充当地方其他公事的费用。各省耗羡按本省地丁银总额的一定比例征收,大体比私征火耗时减少一半。而各官员养廉银、地方公费也由此固定下来。耗羡归公反映了征税权力的集中化、统一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省级地方财政经费的明确化、预算化,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对整顿吏治、减少贪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最后,雍正帝对清朝贡献的最大政治遗产是秘密选储、立储制度。雍正帝自己清楚地知道,清朝在选储和立储的过程中产生过许许多多悲惨的事件,例如清太祖死后,因皇位继承问题而发生了大妃生殉的悲剧,使得摄政王多尔衮从小就失去母亲的关怀和照顾;清太宗死后,尸骨未寒,马上又演出几乎兵戎相见的惨剧;清世祖死后,清政府仓促地让一位8岁的孩子继位,大清出现一位英明的君主实属幸运;清圣祖死前储位未定,又上演了雍正兄弟之间骨肉相残的闹剧。这些以前发生的事实使得雍正帝必须考虑怎么样才能使清朝避免发生为了争夺太子和皇位问题而发生的争斗呢?如何能够在避免争斗的情况下又能选择一位优秀的太子呢?雍正帝经过长期的思考,终于想出了一个好的立储办法——秘密选择立储人选,预先选择好了皇位继承人,同时又不对外公开宣布,这就是秘密立储制度。雍正帝把即将传位的诏书置于密封的锦匣之中,预先藏在乾清宫“正大光明”牌匾后。这是清朝立储制度的重大而又积极的变革,有利于在各位皇子之中选择优秀的人选来继承皇位,又可以避免各个皇子因为皇位继承问题而发生冲突,维护了清朝统治阶级内部的稳定团结,保证了皇位继承的平稳过渡。

    (三)严酷统治,勤帝美名

    上述列举了雍正帝执政期间所采取的积极政策措施,这是他为清朝社会继续向前发展所做的巨大贡献。此外,雍正帝还是一个非常勤勉的皇帝,勤政是雍正区别于其他皇帝的一个显著特点。例如雍正在位时期,仅以朱批(拿红笔在上面批改)审过的奏折计算,现存汉文奏折三万五千余件,满文奏折六千六百余件,总共四万一千余件,雍正帝在位十三年,这样算来他每天平均批阅十个奏折,最多可达万言之多。由此可见,其每天批阅奏折数量、内容之多是不可想象的。这也证实了雍正帝是一个非常勤勉的皇帝。然而,雍正帝也有一些负面影响,例如他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过于严酷和暴力以至于杀害了不少有利于清朝统治的官员;此外,雍正帝时期大力实行思想控制,大兴文字狱,也严重阻碍了中国思想的向前发展和文人素质的提高。但是,我们可以看出雍正帝所采取的积极政策的深远影响还是远远大于他的负面影响,雍正帝在有限的十三年执政期间,在继承康熙帝执政期间所实施的政策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同时他也根据清朝当时的统治需要创立了一些新的制度,有效地巩固了清朝中央政府的权力,维护了中国社会的安定,又促进了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同时他的一些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对后来乾隆帝的统治都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和触动。所以可以这样说,雍正帝统治时期是极其关键和重要的,他的这些努力不仅从根本上扭转了康熙末年的一些不良风气,而且使清朝的历史继续向前发展。所以雍正帝既继承了他父亲康熙帝的有利的措施,又纠正了康熙时期一些错误的措施,改变了康熙帝晚年那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同时雍正帝的许多措施,也为后来乾隆时期的强盛奠定了基础。因此,他执政时期起到了某种重要的承上启下的连接作用,使得清朝的统治交接能够顺畅有效地进行下去,雍正帝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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