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谷若译德伯家的苔丝-原书第五版及后出各版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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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这部小说,是里边有下面这样情况的一种,就是,它所刻画的女主角还没开始正式活动以前,就经历了一番事故了,而那番事故,通常又都认为是使她丧失了做主角的资格的,或者至少是把她的活动和希望实际上结束了的;既是这样,那么,如果读者会欢迎这部书,并且会和我一致地主张,认为关于一件人所共知的惨剧,在它的隐微方面,除了已经说过的话以外,在小说里还可以再说一说,那这种欢迎和主张,自然都是和公认的习俗十分相反的了。然而英美两国的读者,接受《德伯家的苔丝》那种同情的精神,却又仿佛证明,写一部小说,只依据大家不说出来的意见作方向,而不必使它符合仅仅表现于口头的世道习俗,并不是一无可取的办法,即使拿现在这种好坏不匀、限于局部的成绩作例子,都可以这样说。我对于这种同情,忍不住要表示感激;我只觉得,在现在这个世界里,本是渴想友谊而不可得的,本是只要不被人误会就得算是受惠的,而我却永远不能和这些同情赏识的男女读者,见面握手,这是我的憾事。

    我所说的这些读者里面,包括了那些宽宏大量地欢迎这部小说的书评家——他们占了读者的大多数。从他们的言辞里看来,就知道,他们也和其余的读者一样,用他们自己那种富于想象的直觉,把我叙述方面的缺陷加以弥补的地方,可就太多太多了。

    这部书的本意,既不想教训人,也不想攻击人,而只想在描叙的部分,简单朴素地把意思表达出来,在思考的部分,多写进去一些印象,少写进去一些主见,[4]虽然这样,但是反对这部书的内容和写法的,却大有人在。

    反对者之中那班更厉害的,除了别的事项以外,还对于什么是适于艺术的题材,在良心上不能和我同意;同时明白表示,他们只能把这部书的副题里那个形容词所含的观念,和文明礼法养成的那种完全人为、并非原有的意义联合,而不能把它和任何别的意义联合。这个形容词在“自然”中的意义,以及美学对它所有的要求,他们更不理会;至于他们自己的基督教最优美的一方面对这个形容词所给的精神解释,[5]就更不用说了。还有一班人,他们反对的理由,根本不过是说,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人生观,只是在十九世纪末期流行的那一种,而不是更早一些、更淳朴一些的时代里的——这种说法,我只希望能有充分的根据才好。让我重说一遍好了:一部小说,只是一种印象,不是一篇辩论;我要说的话就止于此;因为我想起席勒给歌德的信里说到这班批评者那一段话来了:“他们那一班人,只在以表现为事的文章里,寻找他们自己的意思;他们把应该怎样的东西,看得高于事实怎样的东西,因此,这种争论的原因,完全是基本原则的问题,要和他们取得谅解,是完全不可能的。”又有一段:“只要我看见,任何人批评诗歌表现、而承认有比内在的‘真实’和‘必然’还更重要的东西,那我跟他就算断绝关系了。”[6]

    在这部书第一版的引言里,我曾提过,恐怕会有一种高雅的人,忍受不了书里某种东西,这种人在刚才说过的那一班反对者之中,果然就出现了。其中有一位,由于我未曾作那种“惟一能证明这个人灵魂得救”的判断性努力[7],不能把这部书读过三遍,因而感到心烦意乱。又有一位,反对我把魔鬼的钢叉、公寓的切刀和蒙羞得来的阳伞那类鄙俗东西,写在一篇体面的小说里面。[8]还有一位绅士,充了半个钟头的基督徒,为的是便于对我给不朽的神所加的不敬字样[9],表示痛惜;虽然也就是他那种天生的高雅,逼着他用了一句叫人要感激不尽的怜惜之辞——说“他也算尽了他的能事了”——把作者原谅。我敢对这位大批评家说,对于神(不论是一神,也不论是多神)作不合论理的责备的,并不像他设想的那样,是一件自我作古的罪恶[10]。固然不错,这种罪恶也许有它的地方根源,可是,如果莎士比亚是一个历史权威的话(他大概不是),那我就可以指出来,在七国[11]那样早的时代,这桩罪恶就已经传到维塞司了。因为在《李尔王》(李尔也可以说是维塞司的国王伊那[12])里,格勒司特[13]说过:

    神们看待我们,就好像顽童看待苍蝇;

    他们为自己开心,便不惜要我们的命。[14]

    下剩的那两三位巧妙批评《苔丝》的人物,都是胸有成见、为大多数的作家和读者所乐意忘记了的那一类人;都是公然自命为文坛的拳师,为了应付临时,才摆出了一副信心;都是现代“膺惩异端的铁锤”[15]和立誓给人下马威的勇士,老找机会扼杀那一星半点尝试性的成就,不让它变为日后十全十美的成就;总是故意曲解明显的意思,并且假借运用伟大历史方法的名义而攻击私人。但是这一班人,也许有必须推行的主义,必须拥护的权利,和必须保存的遗风旧俗;而一个仅仅以说故事为事的人,只记叙世上的事物给他的印象,完全没有别的用心,可就对于这些东西,有的没注意到,并且也许在自己毫无挑衅之意的时候,完全由于疏忽,对于这些东西,有的发生冲突了。也许一时的梦想所生出来的偶然意念,如果大家认真地把它实行起来,便会让这样一位攻击者在地位、利益、家庭、仆人、牛、驴、邻居或者邻居的太太各方面,[16]遭到不少的麻烦。因此他才英气勃勃,把自己藏在一家出版社的百叶窗后面,大喊“不要脸!”世界实在太拥挤了,所以无论怎样挪动地位,即使是最有理由向前挪动的一步,都会碰着别人脚跟上的皴裂。[17]这种挪动,往往始于感触,而这种感触,有时始于小说。

    1892年7月。

    前面那些话,是这部书问世不久的时候写的,那时候,社会上对于书中各点那种起劲的批评,公开的和不公开的,在感情上还都令人难忘。这一篇话,当初我既然说了,管它有没有价值,我且留在这里;要是现在,大概就不会写出那种东西来了。从这部书初版的时候起,到现在为止,时间虽然很短,而先前惹我发表那篇东西的批评者,却有些位,已经“沉入寂静”[18]了;这仿佛提醒我们,他们说了些什么,我说了些什么,全都丝毫无关紧要。

    有些读者,对于书里的风景和有史以前的古迹,尤其是古老的英国建筑,感有兴趣,写信来问我,我很可以借现在这个机会,答复答复他们:所有这部书里和我别的小说里那些背景的描写,都根据的是实在的地方。有许多风景和古迹,就用的是它们现在的真名字;例如布莱谷(或布蕾谷)、汉敦山、野牛冢、奈岗堵、达格堡、亥司陶、勃布砀、魔鬼厨房、十字手、长槐路、奔飞路、巨人山、克利末利路、悬石坛之类都是。至于芙伦河和司徒河,当然大家都知道它们本来就是那样叫法的了。在这些小说初次打稿的时候,我的意思是:那些可以把维塞司的大势指示出来的大城市和地方——像湃寺、蒲利末、波伦鼻勒、司塔特、扫色屯之类——都明明白白地用真名字。这种办法并没往很细致的地方作,不过,不管这种办法的价值怎么样,反正那些名字都原样保留了。

    至于那些用假名或者古名的地方——因为写小说的时候,仿佛那样有理由——明眼人已经笔之于书,证明他们清清楚楚地认出它们的蓝本来了:例如他们说,“沙氏屯”就是沙夫氏堡,“司徒堡”就是司徒寺·新屯,“卡斯特桥”就是道寨,“梅勒寨”就是沙勒堡,“大平原”就是沙勒堡平原,“围场镇”就是鹳溪,“围场”就是鹳溪围场,“爱姆寺”就是毕阿寺,“王陴”就是陴可·瑞基,“绿山”就是芜堡山,“井桥”就是芜勒桥,“丝台夫路”就是哈夫路,“奈兹勒堡”就是亥兹勒堡,“布锐港”就是布理港,“棱窟槐”就是靠近奈岗堵的一块农田,“谢屯寺”就是谢波恩,“米得勒屯寺”就是米勒屯寺,“阿伯绥”就是绥阿伯,“爱夫亥”就是爱飞昔,“头恩镇”就是陶屯,“沙埠”就是布恩末,“温屯寨”就是温寨等等。对于这些指证,我决不会反驳;他们的考据,至少可以表示,他们对于书里的风景发生的兴趣,都是出于真心和同情。

    1895年1月。

    这部小说,在现在这一版里,多出来了几页,以前那几版里都没收进去。我把那些不相连属的随笔轶闻,像我在一八九一年那一版的序里说的那样,往一处搜集的时候,把这几页忽略了,虽然它们都是原稿里有的。这几页在第十章里。

    关于这本书的副题,前面已经提过,我现在要补充一句:那个副题,本是最后——把校样都校完了——才加上去的,作为一个心地坦白的人对于女主角的品格所下的评判。我当初以为,这个评判,大概不会有什么人来辩驳。谁也想不到,这几个字引起来的驳论,比全书里任何部分都要多![19]

    “不著一字,斯更佳矣。”[20]可是这个副题还是留在那儿。[21]

    这部书于一八九一年,初次全部印行,分订三册。

    托马斯·哈代

    1912年3月。

    可怜你这受了伤害的名字!我的胸膛

    就是卧榻,要供你栖息。

    威廉·莎士比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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