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子又重,包裹又大,但是她却满不在乎,拖着它们往前奔去,好像一个人,觉不出来物质东西特别累赘似的。有的时候,她死板板地停在一个栅栏门或者一个门柱旁边,休息一会儿,休息完了,把行李往丰满光圆的胳膊上一颠,又不紧不慢地往前走去。
那时候正是十月后半月里一个礼拜天的早晨,离苔丝·德北刚到纯瑞脊那一天,大概有四个月,离在围场里骑马夜行那一次,有几个礼拜。天刚亮了不大一会儿,她背后天边上的黄色晨光,正把她面对着的那道山脊照得发亮。那道山脊就是她近来客居那个山谷的边界,她回老家,总得翻过它。在山的这一面儿,上坡的路是舒缓的,土壤和风景也和布蕾谷里大不一样。就是这两处的民情、口音,也都小小有点儿不同,虽然有一条迂回环曲的铁路,起了一些混同作用。因此,她的故乡,离她一时暂住的纯瑞脊,虽然还不到二十英里,却显得好像是一个很远的地方。聚居布蕾谷里的农民,都往北往西去贸易、旅行,去求婚、结婚,去用心思。山脊这一面儿的人,却大半都把心思精力,用到南方和东方。
这个山坡,就是六月里那一天,德伯像疯了似的和她赶着车跑下去的那一个。苔丝一气上了还没走完的那一段山坡,到了山脊,看着前面那片很熟悉的绿色世界,现在叫雾气笼罩得半隐半现。这片山谷,从这个山顶上看,永远是美的;今天苔丝看来,它更美得可怕;因为自从上一次她的眼光落到它上面以来,她已经知道了,凡是有甜美的鸟歌唱的地方,也都有毒蛇嘶嘶地叫。[131]她的人生观,也因为那一番教训,完全改变了。现在的她,满怀心事地把头低着,静静地站在那儿,回过身去,往后面看,实在和从前没出家门、简单天真的她,完全不是一个人了。她往后面看去,因为她往前面的山谷里看,就要难过得受不住。
她看见一辆双轮马车,正在她刚才很费力气走过的那条白色长路上往山上走来。车旁跟着一个步行的人,扬起手来,引她的注意。
她无情无绪、老老实实地听从了那个人让她等候的手势;过了几分钟,人和车马都一齐停在她旁边了。
“你怎么这样就偷偷地溜了?”德伯上气不接下气地责问她说,“还赶着个大礼拜早晨,谁都没起来!我是无意中才发现你走了的,跟着就拼命地赶着车追了你一路。你瞧瞧这匹骒马就知道啦!为什么这样走法?你难道不知道,没人拦挡你吗?你这是何苦,自己挺费劲地走着走,还累累赘赘地带着这么些重东西!我拼命地来追你,为的是,如果你不回纯瑞脊去,我好赶着车送你这一段还没走完的路。”
“我不回纯瑞脊去了。”她说。
“我想你不会回去的,我早就说过了。那么好吧,你把篮子放到车上,让我把你也扶到车上来好啦。”
她无精打采地把她的篮子和包裹放到车上,自己也上了车,他们俩并肩坐下。她现在不怕他了,她不怕他的原因,正是她伤心的地方。
德伯死板板地点了一支雪茄,他们一路上续续断断、不动感情地谈了些关于路旁平常景物的闲话。当日初夏的时候,他曾在这条路上,朝着相反的方向打着马前进,挣扎着和她接吻,那种情况他早已经忘了。但是她却没忘,所以她坐在那儿,像一个木偶一般,回答他的话,永远没超过两个音节。走了几英里以后,看见了前面那一丛树,树那一面儿就是马勒村了。只有在那时候,她那沉滞呆板的面孔上,才露出了一丁点儿的感情来,眼里掉下了一两颗泪。
“你哭什么?”他冷冷淡淡地问。
“我只是在这儿想,我就是在那儿下生的。”苔丝嘟囔着说。
“我们自然都有个下生的地方啊。”
“我后悔的是,我不该下生来着,不管是在那儿,还是在什么别的地方。”
“呸!你当日既是不愿意上纯瑞脊去,那你为什么可去了哪?”
她没回答。
“我敢起誓,你决不是为爱我才去的。”
“那倒是真的。要是我为爱你去的,要是我过去真爱过你,要是我现在还爱你,那我就不会像这会儿这样,因为自己软弱,厌恶自己、怨恨自己了……只有很短的一阵儿,我叫你晃得头昏眼花,就是这样。”
他把肩头一耸。她又接着说:
“等到我明白过来你的用意,已经晚了。”
“女人总是这么个说法。”
“你敢说这样的话!”她气愤地转身对他大声说,同时眼里露出一向潜藏未露的精神(这种精神,她以后还有更厉害的给他瞧哪),“我的老天爷!我恨不得把你从车上摔到车下去!难道你从来就没想到,别的女人只嘴里说说就算了的事,有的女人可真心难过吗?”
“好啦,”他笑了一声说,“很对不起,惹你伤心。本来都是我的不是,这我承认。”于是他又变得有点激愤的样子,说,“不过你也用不着老这么当面跟我过不去。我情愿把这笔债全部还清,连零儿都不剩。你知道,你用不着再在庄稼地里或者牛奶厂里干活儿。你知道,你尽可以穿得顶好,用不着像你近来这样,穿得显鼻子显眼地俭朴素净,仿佛除了你自己挣的,要多弄一根带子都办不到似的。”
虽说她那宽宏大量、易受冲动的天性里,平时不大有鄙视人的表现,她当时却微微把嘴一撇。
“我已经说过,我不再要你的东西了。我还是说不要就不要。我不能要!我要是继续要你的东西,那我不就成了你的哈巴儿狗了吗?我决不干!”
“瞧你这样子,人家还以为,你不但是地地道道、真本实料的德伯后裔,并且还是一位公主哪——哈,哈!好啦,苔丝,亲爱的,我没别的可说啦。我想,我得说我是个坏人,是个该死的坏人。我生下来就坏,活了这么大,就坏了这么大,大概到死也要是个坏人!不过,苔丝,我拿我这不能得救的灵魂对你起誓,我再也不对你坏了!如果某种情况发生——你明白吧——你有什么困难,不论多么屑碎,你要我帮忙,也不论多么屑碎,只要你写几个字给我,你要什么我马上就给你什么。我也许不在纯瑞脊。我要上伦敦去住几天。我在家里,看不惯老太太那种样子,不过有信都能转寄。”
她说她不要他再往前送了,于是他们就在那一丛树下面,把车停住。德伯先下了车,双手把她搂腰抱下,又把她的东西放在她身旁的地上。她向他微微鞠了一躬,拿眼把他的眼只盯了一瞬的工夫,跟着转身拿起行李来,就要往前走去。
亚雷把雪茄从嘴上拿开,弯腰对着她,说:
“你就这样儿走了吗,亲爱的?来呀!”
“随你的便儿好啦,”她满不在乎地回答,“你瞧你把我摆布到哪步田地了!”
于是她转过身来,把脸仰起,像石雕的分界神[132]一般,叫他在脸上吻了一下,他吻的态度,一半是敷衍了事,一半好像是热劲还没完全冷下去。她呢,他吻她的时候,两眼茫然瞧着前面路上最远的树木,仿佛几乎不知道他在那儿作什么一样。
“咱们俩好了一场,你再让我吻一吻那一面儿吧。”
她照样毫不动情,转过脸去,好像一个人听到理发匠或者画像师叫他转脸那样,让他在那一面脸上,也吻了一下,他的嘴唇所触到的那两面脸,潮呼呼、凉丝丝、滑溜溜的,好像四围地里长的蘑菇。
“你还没用嘴吻我,还没还我礼哪!你从来就没诚心乐意地吻过我。我恐怕你永远也不会真心爱我的了。”
“我不是对你说过,常常对你说过吗?本来就是这样啊。我从来没真心爱过你,没实意爱过你,我想我永远也不会爱你的。”于是她又伤感地接着说,“也许,事到如今,我撒一句谎,说我爱你,就会于我顶有好处;不过我还顾点儿脸面哪,别瞧我已经丢够了脸了,我就是不能撒这个谎。如果我爱你,那我也许最有理由应该让你知道知道。但是我可不爱你呀。”
他憋了一口气,使劲才喘了出来,仿佛当时的光景叫他觉得心里堵得慌,再不,就是叫他良心发现,或者叫他感到有失体面。
“唉,你这样忧郁愁闷,简直是毫无道理,苔丝。现在,我用不着奉承你啦,我干脆对你说吧,你很可以不必这样苦闷。在这一块地方上,就凭你这份美貌,你可以跟无论哪一个女人都比一气,不管她是大家,还是小户。我这是从实际方面着想,并且是一片好心为你,所以才这么说。你要是真通达世情的话,你一定不要等到年老色衰,就趁早儿大大地出出风头。……不过,苔丝,你是不是还能再跟着我回去?我说实话,我真不愿意叫你就这么走了!”
“不能,永远也不能。我刚明白过来,我就打定了主意了;其实我应该早就明白才是。我不愿意跟你回去。”
“那么再见吧,我这四个月的妹妹,再见吧!”
他轻轻一跳跳上了车,理好了缰绳,在两行长着红浆果的高树篱中间消失了。
苔丝连头也没回,一直顺着曲里拐弯的篱路,慢慢往前走去。天色还很早,日脚虽然刚好离开了山顶,但是它的光芒,却还清冷凄凉,偷眼窥人,只使人看着刺眼,不使人觉得身上发暖。四围一个人影儿都没有。在那条篱路上出现的有生之物和无生之物,只有凄楚的十月,和更凄楚的她。
但是,她往前走着的时候,她身后却有脚步声,一个男人的脚步声,越走越近。那个人的脚步很轻快,所以她觉得他离她近还没过多大工夫,他就紧紧来到她脚后,问她早安了。他好像是工匠一流人物,手里提着个盛着红色涂料的铅铁罐儿。[133]他实打实地问她,要不要他替她挎着篮子。她回答说可以,就把篮子交给了他,跟在他身旁。
“今儿是安息日[134],这时候儿就起来活动,得算很早了。”他很高兴地说。
“是。”苔丝说。
“大多数的人,做了一个礼拜的工,都歇着去了。”
苔丝又答应了一个是字。
“可是我今天做的事,比一个礼拜里的都更切实。”
“是吗?”
“一个礼拜,我为人类争光,工作六天,到了礼拜天,我为上帝争光,工作一天。这一天比那六天,可切实得多了,是不是?我在这个篱阶上还有点活儿要干。”那人一面说,一面转到路旁通到一片草场的一个豁口那儿,“你只等一会儿就行啦,”他又说,“我耽搁不了多大工夫。”
既然篮子让他拿着了,她也没法儿不等,所以她就站住了脚,看着他走去。他把篮子和铅铁罐儿放在地上,用画笔搅罐里的涂料,往作篱阶那三块木板中间那一块上,动手描画起方方正正的大字来,每一个字后面,都加了一个逗号,好像叫人念起来的时候,字字都要停顿一下,好深入人心似的。
你,犯,罪,的,惩,罚,正,
眼,睁,睁,地,瞅,着,你。
《彼得后书》,第二章第三节。
那几个刺眼的鲜红大字,衬着那片寂静的景物、天边上蔚蓝的空气、颜色灰淡枯槁的矮树林和长着藓苔的篱阶,显得分外鲜明。它们好像在那儿大声疾呼,叫空气都跟着震荡。这种教义,从前有过一个时期,也曾对人类有过贡献,现在这种办法,只是那样宗教荒诞离奇的最后一幕罢了。也许有人看见这些恶心、丑怪的胡涂乱抹,会大声喊道:“唉哟哟,可怜的神学。”但是这些字,在苔丝看来,却很可怕,因为它们都好像是指摘她的罪过似的。那就好像,这个人已经知道了她最近的经历了;但是他却完全是一个生人。
他涂完了经文摘句,又挎起苔丝的篮子来,她也机械地跟在他身旁,又上了路。
“你真相信你涂的那些摘句吗?”她低声问。
“这还用问!你信不信你自己是活着的?”
“不过,”她声音颤抖地说,“假使你犯的罪,不是出于自己的本心,那该是怎么样哪?”
他摇了摇头。
“我没有本领,细细地分析你这个能让人争论起来脸红脖子粗的问题。我今年一夏天,走了好几百英里,在这一带地方,不管东西,也不管南北,凡是有栅栏门、有垣墙、有篱阶的,都叫我涂上经文摘句了。至于这种摘句可以应用到什么情况上,那让看摘句的人问自己的心好啦。”
“我觉得这话太可怕了,都能把人吓死,都能要了人的命。”苔丝说。
“涂它们的用意,就是要叫人害怕的呀!”他用卖什么吆喝什么的口气回答说,“你还没看见那些顶热辣辣地叫人发烧的话哪。我总是把那些话涂在贫民窟或者码头地方。你要是看见那种话,一定要打拘挛!其实乡下地方,用现在这种摘句,也就很好了。……那面仓房的墙上有一块地方,空着也是白糟蹋,我在那上面涂一句话,警戒警戒像你这样容易出乱子的年轻女人吧。你能不能等一会儿,大姑娘?”
“不能。”她说。于是她接过篮子,奋力前进。走了几步,她回过头来。那块古老的灰色垣墙,以一种不自然、不习惯的神情,开始把刚才涂在篱阶上同样火红的大字揭示出来,好像它作这种向来没人让它作过的事,有些感到痛苦似的。那句话刚涂了一半,不过苔丝已经知道下文是什么了,所以忽然脸红了。他涂的是:
不,要,犯……[135]
她那位心情舒畅、兴致勃勃的旅伴,看见她在那儿回头瞧,就停住了画笔,大声吆喝着说:“你要是想在这种重大的事情上得到教训的话,今天就有一位很热烈诚恳的好人,克莱先生,从爱姆寺来,要到你去的那个教区讲义务道。俺现在和他不属于一个宗派了,不过他是个好人,讲起道来,也赶得上我所知道的无论哪位别的牧师。我起先就是受了他的影响,才作起好事来的。”
但是苔丝没回答他。她心里扑腾扑腾地跳着,两只眼一直瞧着地上,又往前走去。“呸,我不信上帝说过这种话!”她脸上的红晕退去的时候,她含着鄙夷之情,嘟嘟囔囔地说。
一缕轻烟,从她父亲家的烟囱里忽地冒出,她见了心里难过起来。她进了家,看到屋子里面的光景,难过得更厉害。她母亲刚下楼,正弯着腰点剥了皮的橡树枝子[136],烫水壶,做早饭,见她来了,转身和她打招呼。孩子们还都没下楼,她父亲也没下楼。那天正是礼拜天,所以他觉得,多躺半点钟原属应该。
“哎哟,俺的乖乖,敢情是你!你走到俺紧跟前儿,俺才看出来是你!你是来家预备结婚的吗?”她母亲出乎意料,看见她到跟前,一面嚷着,一面跳了起来,去吻那女孩子。
“不是,妈,我不是为那个来家的。”
“那么你告了假了吗?”
“不错,告了假啦,告了长假啦。”苔丝说。
“怎么,咱们那位本家不办那件大大的好事儿啦?”
“他不是咱们的本家,他也不想娶我。”
她母亲把她仔细打量。
“到底怎么啦?你的话还没说完哪。”她说。
于是苔丝走上前去,把脸扒在昭安的脖子上,告诉了她一切的情况。
“既然那样,你还不想法儿叫他娶你!”她母亲旧话重提,说,“既然有了那样的事,除了你,别的女人,不管是谁,都要那么办的!”
“也许所有别的女人都要那样,只有我不。”
“要是你真那样办了,你再回来,那就和故事里说的一样了,”德北太太恼得差不多都要哭出来了,接着说,“俺们这儿听到了那么些关于你和他的话,谁想得到,会落得这样一种收场?你为什么必得净替你自己打算,你为什么就不能替你一家人打算打算,作点儿好事儿哪?你看俺成天价这样劳碌受累,你爸爸那颗心,又叫油箍得像个油锅一样。俺满想你这一去,能落点好处!四个月以前,看着你和他一块儿坐着车走了,那时候,你们是多么美的一对儿!你看他给咱们这些东西——俺们还只当是因为咱们是他的本家,他才这样哪!他既不是咱们的本家,那他给咱们这些东西,自然是因为爱你了,你还不想法儿叫他娶你!”
想法儿让亚雷·德伯肯娶她,他娶她!关于结婚这一层,他从来就没提过一个字。并且即使他提了,又怎么样呢?即便当时她为了避免在社会上失去体面,而急忙错乱地想抓住一个机会,那她对于他求婚会被迫而作出什么样的回答,她自己还说不出来呢。但是她那位可怜的傻妈妈,却不大明白她现在对这个人的感情。也许这种感情,在现在这种情况里,是不同寻常的,是很不幸的,是不可解的;但是却又实际有这样的感情;这就是她说过的那种叫她自己恨自己的情况了。她从来就没有一心一意拿他当回事的时候,现在更一点儿都不拿他当回事了。她从前在他面前就害怕,见了他就畏缩,他趁她毫无办法,巧出心计,利用机会,那时候,她被迫屈服了;于是,一时叫他表面上热烈的态度蒙蔽了,她不知所措地暂时顺从了他;忽然一下又鄙视起他,讨厌起他来,而跑开了。这就是一切的情况。她倒还不到十分恨他的地步;但是他在她眼里,却只是尘土草芥[137]一般,即便为自己的名声打算,她也很难说愿意嫁他。
“你既是不想叫他娶你当太太,那你就应该更加小心才是!”
“唉,妈呀,我的妈呀!”那个满心剧痛的女孩子转身朝着她母亲盛气相加,好像她那可怜的心都要碎了一般,大声说,“你想我怎么会知道那些事儿?我四个月以前出这个门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哪!你为什么不告诉我,男人都不安好心?你为什么不先警告我?大户人家的女人,都知道得提防什么,因为她们看过小说,小说里头告诉她们这些鬼把戏;我多会儿有过机会,能在那方面学到东西?你又不帮助我!”
她母亲叫她说了个无言可答。
“俺是害怕,俺要是告诉了你,他对你发痴情,以后又会有什么结果,你就要端起架子来,不和他接近,把机会丢了,”她拿围裙擦着眼睛嘟嘟囔囔地说,“也罢,俺想咱们只有尽力往好里对付了。说到究竟,只有这样,才是自然的,也才是老天爷喜欢的!”
13
苔丝·德北从那位冒牌本家的府上回来了这件事,到处传说开了,如果在方圆一英里的地面上,到处传说这种字眼,不算夸大其词的话。下午的时候,马勒村有好几个年轻姑娘,都是苔丝的老同学和老朋友,来拜访她,她们是把她们顶好的衣服浆洗烫平了穿着来的,为的是她们这些客人,好更配得上那位作了超凡绝尘的征服而胜利归来的主人(像她们所认为的那样);同时她们坐在屋里,以极感稀罕奇异的神情瞧着她。因为和她发生恋爱的,是她那位隔得八十层远的族兄德伯先生,一位并不完全仅仅属于一区一隅的乡曲之士,并且他那种不择手段、拈花惹草、全无心肝、厌旧喜新的狼藉名声,正开始传布到纯瑞脊本地以外;她们认为,苔丝所处的地位,是含有这种令人担心的情况的,这比起无险可冒的场合,增加了更大的魔力。
她们既是对她非常羡慕,所以她刚一回身的时候,那几个年纪较小的女孩子就低声说:
“她怎么长得那么好看!配上那件连衣裙,更好看了!那不定花了多少钱买的哪,还准是他送的。”
苔丝正伸手往碗橱里去拿茶具,没听见这几句评语。她要是听见了,那她会把她的朋友在这方面的误会一会儿就纠正过来的。但是她母亲却听见了,于是昭安单纯的虚荣心,既然抓不到大结其婚的希望,就借着德伯和她女儿大调其情这一点,尽力地过了一回瘾;大体上说起来,她是觉得得到满足的,虽然这种区区有限、转眼即逝的胜利,关系到她女儿的名声;因为她女儿也许终究还是有嫁给他那一天呢;她见了她们对苔丝那样羡慕,欣喜之余,一阵热情,就把她们都留下了吃茶点。
她们的闲谈,她们的笑声,她们旁敲侧击的趣话,更加上她们闪闪烁烁的艳羡,使苔丝的兴致也复活了;晚上的时间渐渐过去,她也渐渐受了她们那种兴奋的感染,差不多也嬉笑起来了。她脸上不像先前跟大理石那样硬了,她的举动也带出了一些她往日轻快活泼的样子来了,她那焕发的容光,更显出了她青春的美丽。
虽然她有心事,但是有的时候,她回答起她们的问题来,却往往带出身份优越的神气,好像自己承认,她在情场中的经验,真有点儿足以叫人羡慕的地方。不过她绝不像拉贝特·骚司[138]说的那样,“跟自己的毁灭恋爱”,所以她的幻想,只像闪电那样,一瞬就过去了。冷静的理智恢复了,对她乍阴乍阳出现的欠缺,加以嘲弄讥笑[139];她那一阵骄傲里可怕的情况又谴责她,使她恢复了以前那种没精打采、不说不笑的状态。
第二天早晨,已经不是礼拜日,而是礼拜一了;顶好的衣服也收起来了;嬉笑欢乐的客人们也早就走了,只有自己在旧日的床上醒来了,周围是那些天真烂漫的小孩儿,安安静静地在睡眠中呼吸:那时候,她多么沉闷抑郁啊!她回到家来那股新鲜劲儿和因新鲜而引起的意趣,全都不见了,她只见到,她前面是一条崎岖的绵绵远道,得自己单人独行,颠踬跋涉,没人同情,更没人帮助。她想到这儿,她的抑郁就达到了可怕的程度,恨不得眼前有一座坟,她好钻到里面去。
过了几个礼拜的工夫,苔丝才慢慢地恢复了足够的生意——能不怕人家笑话,敢在一个礼拜天早晨到教堂里去了。她喜欢听做礼拜的歌咏——虽然只不过是那样的歌咏——和那些古老的圣诗,喜欢跟着他们唱《晨间颂》[140]。她母亲既是爱唱民歌,她也由她母亲那儿继承了生来就好歌曲的天性,所以有的时候,最简单的音乐,对她都有一种力量,几乎能把她那颗心,从她的腔子里揪出来。
一来因为自己的特殊原因,她尽力躲避别人注意,二来因为对青年的殷勤,要一概摆脱,所以她老是趁着教堂的钟还没响的时候,就起身往教堂里去,并且在楼下后排靠着存放东西的地方,找座位落座;那儿除了老头儿和老太婆以外,别的人就没有去的;在那儿,棺材架子竖着立在掘圹刨坟的家伙中间。
做礼拜的人,三三两两地进了教堂,在她前面一排一排地坐好,先把前额低下去一分钟的四分之三那么长的工夫,好像祈祷似的[141](其实并没那回事),然后再坐直了,往四面瞧。歌咏的时候,恰巧选了一个她爱听的调子,选了那个叫“浪敦”的老双节歌咏[142],不过她却不知道它叫什么,虽然她很希望能够知道。她只感觉到——却不能精确地把这种感觉用语言表达出来——这个作曲谱的人,一定有非常奇异、赛过上帝的力量,所以他才能躺在坟里,还把他独自首先经验过的感情,叫一个像她这样向来没听见过他的姓名,并且永远一点儿也不会知道他是怎么一个人的女孩子,又一次跟着他一步一步地经验一番。
先前回头瞧那些人,在礼拜进行之中,又回头瞧;后来瞧出来是她坐在那儿,就互相低声谈论起来。她知道他们低声谈的是什么,心里难过起来,觉得再也不能到教堂里来了。
从此以后,她和几个弟妹一块儿占用的那个寝室,更成了她成天离不开的地方了。就在那几方码的草房顶下面,她看着风风雨雨,霜晨雪夜,灿烂的夕阳,和由缺而圆的满月。她销声匿迹,丝毫不露踪影,所以到后来,差不多人人都以为她已经离家出走了。
在这个时期里,苔丝惟一的活动,就是天黑了以后作的那一种;就是那一会儿,跑到树林子里面去,她才好像最不孤独。原来黄昏时候,有那么一刻的工夫,亮光和黑暗,强弱均匀,恰恰平衡,把昼间的局天蹐地和夜间的意牵心悬,互相抵消,给人在心灵上留下绝对的自由;她知道怎样就能丝毫不爽,把这一刹那的时间恰好抓住。就在这种时候,在世为人这种窘迫,才减少到最低的可能限度。她对于昏夜,并不害怕;她惟一的心思,好像就是要躲开人类,或者说是躲开那个叫作世界的冷酷集体;这个集体,从整个看来,非常可怕,但是从每一个单位看来,却又不足畏,甚至还可怜。
在这些旷山之上和空谷之中,她那悄悄冥冥的凌虚细步,和她所活动于其中的大气,成为一片。她那袅袅婷婷、潜潜等等的娇软腰肢,也和那片景物融为一体。有的时候,她那想入非非的绮思深念,使她周围自然界的消息盈虚,深深含上感情,一直到它变得好像是她个人身世的一部分。或者不如说,她周围自然界的消息盈虚,就是她那身世的一部分;因为世界只是心理的现象,自然的消息盈虚,看起来怎么样,也就是怎么样。半夜的暴风和寒气,在苞芽紧裹的枯林枝干中间呜咽哽咽,就是一篇告诫,对她苦苦责问。淋漓的雨天,就是一个模糊飘渺的道德神灵,对她那无可挽救的百年长恨痛痛哀悼。不过这个模糊飘渺的道德神灵,她不能确确实实把他划归她童年信仰的上帝之中,而却又想象不出来他是任何另外的一类。
苔丝根据了破旧褴褛的余风遗俗,安插了与己忤违的魅形妖影、鬼哭神嚎,硬造出来这样一些幻象虚境,把自己包围,这都不过是她自己想象模拟出来的一些怪诞荒谬、不值一笑的东西,没有道理、恫吓自己的一群象征道德的精灵妖怪。和实际世界格格不入的,本是这些东西,不是苔丝自己。她在鸟宿枝头的树篱中间走动的时候,或者在月光之下山兔蹦跳的兔窝旁边瞧看的时候,或者在山鸡群栖的树枝下面站立的时候,都把自己看作是一个罪恶的化身,侵入了清白流连的地域。不过在所有这种时间里,苔丝全是在本无自然异同之处,强要区分人为异同。她觉得和一切矛盾,而实在却和一切和谐。她不由自主所破坏了的,只是人类所接受的社会法律,而不是她四围的环境所认识的自然法律;她在她四围的环境中,也不是自己所想象的那样不伦不类。
14
那是八月里的一天,太阳刚出来,烟雾迷腾腾的。夜里更浓的雾气,现在叫温暖的光线一照临,就分散、收缩,变得一堆一簇,藏在低洼的山谷和浓密的树林子里,等着叫太阳晒得无影无踪才罢。
太阳因为有雾气的关系,显得不同寻常,好像一个人,有五官,能感觉;想要把他表现得恰当,总得用阳性代名词才成[143]。他现在的面目既是那样,再加上一片大地上,连一个人影儿都没有,这就立刻叫我们明白了古代崇拜太阳的缘故。我们自然而然地要觉得,通行天地间的宗教,没有比这一种再近情合理的了。这个光芒四射的物体,简直就是一个活东西,有金黄的头发,有和蔼的目光,神采焕发,仿佛上帝正在年富力强的时期,看着下面包罗万象的世界,觉得那儿满是富有趣味的事物。
过了一会儿,他的光线就透过了农舍的百叶窗缝儿,一直射到屋子里面,把碗橱、抽屉柜和别的家具,都映上了一条一条的红线,好像烧红了的通条一般;把躺在床上还没起来那些收拾庄稼的工人,也都晒醒。
不过那天早晨,在所有红彤彤的东西里,顶鲜明的还得算那两根涂着颜色的宽木条,正耸立在马勒村外一片金黄色的麦地边儿上。原来昨天,地边儿上运来一架收割机,预备今天用,机器上有一个转动的马耳他式十字架[144],就是这两根木条和下面另外两根互相交错而作成的。那个十字架,本来涂的就是红色,现在叫太阳一映射,红色显得更加浓重,好像是在液体的火里蘸过似的。
那片麦地已经“开割”了;所谓“开割”了的意思,就是说,已经用手把四周围的麦子整个地割去了一溜,开辟出来大约有几英尺宽的一条小路,好叫马匹和机器头一次走得过去。
篱路上已经来了两班工人,一班是男人和男孩,一班是女人,他们来的时候,正好是东边树篱顶儿的影子落到西边树篱的中腰上,因此他们的头在朝阳里,他们的脚仍旧在黎明里。他们离开篱路,走进最靠跟前那块地地边上的栅栏门,在门两旁的石头柱子中间消失。
一会儿的工夫,地里发出来一种像蚂蚱求爱所作的格哒格哒之声。机器开始活动起来了;只见三匹马套在一块儿,拉着刚才提过的那辆摇摇晃晃的长身机器,在栅栏门那一面往前挪动;拉机器那三匹马里面,有一匹驮着一个赶马的,机器上有个座儿,坐着一个管机器的。机器全部先顺着地的一边往前一直地走,机器上的十字架慢慢地转动,后来下了山坡,叫山挡住,就完全看不见了。待了一会儿,它又像刚才一样,不紧不慢地在地的那一边儿出现,最先看得见的,是前面那匹马额头上发亮的铜星儿,在割剩下来的麦秆上面升起,跟着看得见的,是颜色鲜明的十字架,最后看得见的,才是全副的机器。
机器绕着地走了一个圈儿,地四周割剩下来的麦秆也加宽一层;早晨的时光慢慢过去,地里还长着麦子的面积也慢慢缩小。大兔子、小兔子、大耗子、小耗子,还有长虫,都一齐往地的内部退却,好像那就是最后的防地一般;却不知道,它们庇身之所,是不会持久的,它们命中注定的死亡,是无法逃避的;因为等到午后,它们避难的地方,更令人可怕地越缩越小了,它们无论从前是朋友还是仇敌,更越挤越紧了,最后那直立地上的麦子,只占几码地了,也都叫那架毫不通融的机器割断了,于是那些收拾庄稼的工人们,就拿起棍子和石头,把它们一个一个都打死完事。
收割机把割下来的麦子,都一堆一堆撂在机器后面,每一堆刚好够扎成一抱;跟在机器后面的是些手灵脚快的工人,就把这些麦子动手捆扎。这些工人里,还是女的占大多数;但是也有几个男的,他们都是上身只穿着印花布衬衣,下身用皮带把裤子系在腰上,因此腰后那两个钮子就用不着了,他们一动,钮子就在日光下,又像独星闪烁,又像繁星闪耀,仿佛他们腰眼上长了两只眼睛似的。
但是那些捆麦子的工人里,还是那些女的顶有意思,因为女人一旦成了户外自然界的重要部分,不像平素只是一件普通物品放在那儿,她们就生出一种令人着迷动情的神情。地里的男工,只是一个男人在地里就是了;地里的女工,却是田地的一部分;她们仿佛失去了自身的轮廓,吸收了四周景物的要素,和它融化而形成一体。
那些女人——或者毋宁说女孩子,因为她们差不多都很年轻——头戴簇褶儿的布帽,帽上帽檐下垂,遮挡太阳,手戴皮手套,保护双手,免得叫麦秆划破。她们里面,有一个身穿粉红褂子,有一个身穿米色窄袖长袍,有一个腰系红裙,红得和机器上的十字架一样;其余那些年纪大一点儿的,都穿着棕色粗布“连根倒”,也就是外罩;这原是地里的女工们古式的服装,也是顶适当的服装,不过年轻的人却都慢慢地不大穿它了。这天早晨,大家的眼睛都不由自主地往那穿粉红布褂的女孩子那儿瞧,因为在这一群人里面,论起身段的袅娜苗条,她得算是第一。但是她的帽子,却很低地扣在前额上,所以她捆麦子的时候,一点儿也看不见她的脸,不过她的肤色,却可以从直垂帽檐下面一两绺松散开来的深棕色头发上猜出一二。[145]那时候,别的女人时常四面瞭望,她却一心作活儿,从不求人注意,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反倒惹得人家偶尔看她一两眼吧。
她捆麦子的动作,进行得像钟表一样地单调。她从刚捆好了的一抱麦子里,抽出一把麦穗儿来,用左手的手掌,把麦穗头儿拍齐了;再弯腰往前,双手把一抱麦子拢到膝盖,把戴着手套的左手插到那一抱麦子底下,和那一抱麦子那一面的右手合拢,像情人一般,把一抱麦子整个抱住,再把绳子的两头拉到一块儿,跪在那一抱麦子上把它系好;有时微风把裙子吹了起来,还得用手把它送回去。她的胳膊,在暗黄色的皮手套和衣袖之间,露出了一块,工作久了,胳膊上柔嫩的皮肤,都叫麦秆划破了,往外流血。
过一会儿,她就把身子站直了,休息一下,把松了的围裙系紧了,或者把歪了的帽子戴正了。在那时候,就可以看出来,她是一个眉清目秀的青年女子,脸是鸭蛋形的,眼睛深而黑,头发长而厚,一绺一绺,伏伏贴贴,好像无论落到什么东西上头,都要紧紧箍住,毫不放松似的。以一个平常生长在乡间的女孩子而论,她的面颊更灰白,牙齿更整齐,两片红嘴唇也更薄。
那个女人正是苔丝·德北(或者说是德伯),多少改变了一点儿——是那个人,却又不是那个人;她现在住在这儿,仿佛住在异乡外国一样,其实她住的地方,完全是她的故乡。她在家里躲了许多天了,后来才拿定主意,在本村作点儿户外工作,因为那时正是庄稼地里顶忙的时候,她在屋里所能做的事儿,比不上收拾庄稼挣的钱那么多。
其他女人的动作,也差不多和苔丝的一样。每次束好了一抱,大家都像跳四面舞那样,四面聚拢来,每人把自己捆的一抱,和别人的竖着靠在一起,一直等到十抱或十二抱聚拢成一个麦捆(或者照着本地的说法,一个麦“簇”[146])才罢。
他们吃了早饭,又都回来,照旧工作起来。快到十一点钟的时候,如果有人瞅着苔丝,他一定能看见她带着欲有所求的神气,往山头那儿时瞥时瞟,不过她却始终没停止工作。在那个钟头马上就来到的时候,有一群小孩儿,年龄由六岁到十四岁,从一块有麦茬竖立的凸起山田后面露出脑袋来。
苔丝见了,脸上微微一红,不过她还是没停止工作。
那一群孩子往前走来,里面年龄最大的是个女孩儿,身上披着一个三角形的大围巾,一直拖到麦茬上,怀里抱着一样东西,刚一看好像是一个玩具娃娃,仔细一看,却原来是一个裹在襁褓里的小婴孩。又有一些孩子拿着些食物。收麦子的工人都停了工,各人拿起各人吃的东西来,靠着一个麦捆坐下。大家就在那儿吃起饭来,男工还把一个砂罐儿随意地倒,把一个杯子大家轮流着传。
苔丝·德北是最后歇工的一个。她靠着麦捆的一头坐下,把脸掉过去一点儿,背着她的伙伴。她坐好了,有一个头上戴着兔皮帽子、腰带上塞着一块红手绢的男工,把麦酒杯举到麦捆顶上,递过去叫她喝。不过她没接受这种殷勤。她的饭刚摆出来,就把那个大女孩儿——她妹妹——叫了过来,从她手里把婴孩接过去;她妹妹正乐得解去负担,走到另一个麦捆跟前,和另几个在那儿玩儿的孩子跑到一块儿去了。苔丝脸上越来越红,又有点儿怕人,又有点儿大胆,把褂子解开,给小孩奶吃。
坐得靠她顶近的那几个男工,都不好意思,把脸往地的那一头掉过去,还有几个抽起烟来;其中有一个尽自出神儿,想他的爱好,把那倒不出酒来的罐子怅惘地直摸。除了苔丝,别的女人都开始热热闹闹地谈起话来,并且整理她们乱了的发髻。
小孩吃足了奶以后,那位年轻的母亲就把他放在腿上,叫他坐直了,逗弄他,眼睛却瞧着远处,脸上是一种阴郁沉闷的冷淡神情,几乎好像是嫌憎的样子。于是忽然又不顾轻重,往他脸上亲了十几下,好像老也亲不够似的;孩子叫那一阵又痛爱又奇怪地夹杂着鄙夷的猛烈动作,吓得哭了起来。
“她只管外面装着恨他,只管嘴里说不及她和孩子都死了好,其实她心里还是照样地疼他哪。”那个系红裙子的女人说。
“她过不了几天,就不再说那样的话了,”那个穿黄的说,“老天爷呀!日子多了,一个人对这类事儿,不管怎么都能习惯,真了不得!”
“俺想,这种事情当初总得费点事儿,不能只是劝说劝说就行了吧!去年有一天晚上,有人从围场过,听见里面有人哭,要是人们上前去看,就一定要有人吃大亏了!”
“不管怎么说,反正这样的事儿,叫她遇上了,真是万分可怜。不过话又说回来啦,这样的事儿,总是顶漂亮的人儿,才遇得上。丑的俺管保一点儿危险也没有,对不对,杰内?”说话那个人转身向人群里一个女人问,那个女人,要是说她丑,不能算说错了。
这话一点儿不错,委实是万分可怜。那时候苔丝坐在那儿的样子,就是她的仇人见了,也不能说不可怜;因为她的嘴唇儿像花朵一般;一双柔媚的大眼睛,说它黑也不是,说它蓝也不是,说它灰,说它紫,都不是,不如说这些深浅不一的颜色,样样都有,还夹着一百样别的;你只要一直瞅着她的虹彩,就能看出一层一层深浅不同的颜色,一道一道浓淡各异的明暗,围在瞳人四周,瞳人自己却又深又远,看不见底[147];假使她的家族没遗传给她那种稍微不懂小心谨慎的毛病,她简直就是女性中的完人了。
她好几个月以来,老躲在家里,这个礼拜,居然会走到地里去干活儿,就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她会有这么大的决心。她那样一个没有阅历的人,独居孤处,想出种种自悔自恨的方法,折磨、消耗她那颗搏动跳跃的心,这样以后,通常情理又使她心里豁亮起来。她觉得,她还很可以再作点儿有用的事情,再尝一尝独立的甜味,无论出什么代价。过去究竟是过去;无论它从前怎么样,反正眼前它不存在了。无论它有什么结果,时光总会把它都掩盖了。在若干年之内,它就都要和并没发生过的一样,她自己也要叫青草掩埋,没人记得了。同时树木仍旧要像以前一样地青绿,鸟声仍旧要像以前一样地清脆,太阳仍旧要像以前一样地辉煌。所有天天看见的景物,并没有因为她的忧伤而变得憔悴,也没有因为她的痛苦而变得惨淡。
她老觉得全世界都正注意她的情况,不敢抬头见人;其实她早应该明白,这种想法,完全是建立在幻想之上的。除了她自己以外,别人没有把她的生存、她的感情、她的遭遇、她的感觉,放在心上的。所有的人,对于苔丝,只是有时想起她来,转眼又把她忘了就是了。即使她的朋友,也不过是想起她的时候多几次罢了。假使她整天整夜自怨自悔,在他们看来,不过是觉得她自寻苦恼罢了。假使她尽力找痛快,把一切麻烦都不放在心上,从阳光、花儿和婴孩身上觅取快乐,在他们看来,也不过是觉得她有涵养,能忍受罢了。而且比方,她一个人,住在一个荒岛上,她会对于自己的遭遇觉得难过吗?不会很难过吧。再比方说,她是刚被上帝创造出来的,一出世就没有配偶而生下一个孩子来,除了知道这个不知道该姓什么的孩子是她生的以外,别的世事人情一点儿也不知道,那样的话,她会感到绝望吗?不会吧,不但不会,她一定还要恬然处之,还要觉得其中有乐趣呢。所以她的苦恼,大半都是由于她有了世俗的谬见而来,不是由于她天生本有的感觉[148]而起。
不管苔丝怎么个想法,反正有一种力量诱导她,使她穿戴得和从前一样地干净整齐,出了门儿,去到地里;因为那时正需要收拾庄稼的人手。就是因为这样,所以她才能够大大方方地去到外面,即使怀里抱着孩子,有时也敢抬头见人,毫不羞怯。
收拾庄稼的工人们从麦捆旁边站起来,伸胳膊伸腿,弄灭了烟袋。刚才卸下来的马也都喂饱了,又套到红彤彤的机器上。苔丝已经急忙吃完了饭,把她大妹妹叫过来,接走了小孩,自己把衣服系紧了,又戴上了黄皮手套,重新弯下腰去,走到刚才束好的那一抱麦子跟前,抽出作绳子用的麦穗,去捆另一抱麦子。
午前的工作,继续到下午,继续到傍晚。苔丝和那些工人都待到昏黑的时候。那时大家才都坐在一辆顶大的大车上,一齐动身回家。一轮昏黄失泽的大月亮,正从东面的地上升起,照着他们,月亮的圆盘好像蛀虫咬坏了的那些特司肯圣人[149]头上的金叶光轮一般。苔丝的女伴唱起歌儿来,极力表示,见了她出门干活儿,非常高兴,非常同情;但是,她们却又忍不住要淘气,因此就唱起几段曲子来,曲子里说的是一个大姑娘跑到快活逍遥的绿树林子里,回来就变了样儿。[150]人生的事情往往祸福相抵;同是一件事,既使苔丝成了大家警戒的榜样,又使她在许多人眼里成了村中最稀罕的人物。她们那种亲热的劲儿使她把自己的往事更撂开一些,她们那种活泼的精神把苔丝也感染了,所以她也几乎快活起来了。
现在她在道德方面的悲哀渐渐消失了,而在她那不懂得社会法律的天性方面,却又发生了一段新的悲哀。原来她到了家,知道她的小孩下午忽然得病,心里感到极为悲痛。小孩的体格本来就又小又嫩,得病得灾本是意料中的事;但是在做妈的看来,仍旧觉得是意外的飞灾。
这孩子来到世上,本是一件触犯社会的罪恶,但是那个年纪轻轻的母亲,却早把这种情况忘了;她一心一意只想要孩子活下去,使这件罪恶继续。但是不久就清楚了,这个拘在肉体之内的小小囚徒[151]得到解脱的时间,眼看就要来到了,她虽然知道他早晚必不中用,却没想到会这么快。她看出这一点来,就异常地难过起来,比只为小孩死去难过还要厉害。因为她的小宝宝还没受洗礼[152]呢。
苔丝对于自己,完全变成一副老实忍受的态度:她觉得要是自己犯的罪应该下地狱、叫火烧,那么下地狱、叫火烧就完了,没有什么别的可说的。她和所有的乡下女孩子一样,把一本《圣经》记得烂熟[153];她曾细心研究过阿荷拉和阿荷利巴的事迹[154],知道从那个故事里可以得到什么结论。但是同样的问题发生到她的小婴孩身上,她的看法可就不同了。她的小宝贝儿要死了,还没免罪就要死了,这可怎么好呢?
那会儿差不多是睡觉的时候了,但是她却急忙跑到楼下,问是否可以去请牧师。她父亲刚从露力芬一星期一次的醺醉中归来,心里对于他是古老贵族人家这件事正感觉得最强烈,对于他女儿在古老贵族家世上抹的这块黑也正感觉得最强烈。所以他就说,这件事遮盖还恐怕遮盖不过去,哪儿还能在这时候,找一个牧师来家,对自己的家丑横加刺探。不能请牧师。他把门锁了起来,把钥匙放在自己的口袋儿里。
一家人都上床睡下了,苔丝虽然痛苦万分,但是没有法子,只得也跟着睡下。她躺在床上,老不断地醒来;到了半夜一看,那娃娃的情况更坏了。他分明是只有出气,没有入气了,看样子倒是安安静静,无甚痛苦,其实却是毫无疑问,正慢慢死去。
她疼得无法可想,只在床上来回翻腾。钟声刚敲了一点那个庄严的时刻。就在这种时候,毫无根据的想象,才越出理智的范围,心头种种恶毒的揣测,才变成牢不可破的事实。她就想到,那个孩子,既是私生,又没受洗,两罪俱罚,[155]于是就打到了地狱最下层的角落上;她看见那个大魔鬼,拿着一把三刃叉,像他们烤面包的时候热烤炉用的那样,把这孩子叉来叉去[156];在这种想象里,她又添了许多另外奇奇怪怪的残酷刑罚,这都是她平素听人讲的,因为在这一个信基督教的国家里,有时给小孩讲道,就这么个讲法。在人们都睡着了的屋子里,静悄悄的,她越琢磨,那种森然阴惨的情况,就越活现,她的睡衣都叫冷汗湿透了,她的心跳一下,她的床也跟着动一下。
婴孩喘气越来越费劲,妈妈难过着急也越来越厉害。即使像狼吞虎咽一样老拿嘴亲那个小东西,也一点儿都不顶事。她在床上躺不住了,下了床在地上疯了一样来回转磨。
“哎呀,慈悲的上帝呀!你慈悲慈悲吧!慈悲慈悲我这个可怜的孩子吧!”她喊着说,“所有你想加的罪过,你都加到我身上好啦,我情愿受罚,但是你对这孩子却慈悲慈悲吧!”
她靠在抽屉柜上,夹七夹八地嘟囔着哀告了许久,于是她心里一下亮堂起来。
“哦,也许这孩子还有救星!也许那么一办,也是一样!”
她说这话的时候,精神那样焕发,仿佛她的脸都在四围的昏暗中发出亮光。
她点起一支蜡烛,走到靠墙放着的第二张和第三张床前面,把睡在床上的弟弟妹妹们全都叫醒(他们全睡在一个屋子里)。她又把洗脸台拉出一点儿来,自己站在台后面,又从水盂[157]里倒出一些清水,叫那些孩子围在她前面跪着,每人两手伸得笔直,对合起来,那时候那些孩子还没有完全醒过来,看着她那种样子,觉得庄严可怕,眼睛越睁越大;就在这种情况下,她从床上抱起那个小小的婴孩——那个孩子的孩子——因为他那样不成熟,简直地难以说生他那个人有资格称为母亲。苔丝把婴孩擎在胳膊上,自己笔直地站在脸盆旁边,她大妹妹像教堂的助手[158]对牧师那样,给她把《祈祷书》[159]展在前面端着;一切都布置好了,那女孩子就给她的小婴孩行起洗礼来了。
她穿着白色的长睡衣站在那儿,显得特别高大,特别威严,黑头发编成一条锚缆一样的粗辫子,从脑后一直垂到腰下。微弱的烛光,黝黝荫翳、蔼蔼慈祥,把她身上和脸上在日光下要显出来的小毛病——胳膊上叫麦茬划破了的道子,眼睛里露出来的惺忪倦容——全都勾抹掉了。心里的精诚表现到脸上,使得她的面目变得和平常不一样,使得那副害了她的面孔显得纯洁无瑕地美丽,并且带出一些差不多和王后一样的尊严。那些孩子们跪在四周,蒙眬的眼睛还带红意,一眨一眨地看着她作洗礼的准备,把满怀的诧异暂时挂起,因为睡魔使他们头脑昏沉,所以他们的好奇心不能活动。
其中有一个受感动最深的问:
“姐姐,你真要给他行洗礼吗?”
那个年纪轻轻的母亲郑重地答应了一个“是”字。
“那么你打算给他起个什么名儿哪?”
她还没想到这一节哪,但是她继续作着洗礼的仪式,可就想起《创世记》里有一句话[160]来了,所以念道:
“苦恼,我现在以圣父、圣子及圣灵的名义,给你行洗礼。[161]”
念到这儿,她洒起水来,一时都静悄悄的。
“孩子们,你们都说‘阿门’。”
细小的声音听了吩咐,都异口同音应声说道“阿门”。
苔丝又接着念:
“我们纳受这婴孩,”——等等——“我们给他画一个十字作记号。”
念到这儿,她把手在水盆里蘸了一蘸,用食指照着小孩热热烈烈地画了一个很大的十字。接着又把普通行洗礼念的那些话——像说他要奋勇地和世俗、罪恶、魔鬼交战,要自始至终作上帝忠实的仆人和兵士等等——一直念到末了。于是又按着规矩往下念《主祷文》,孩子们也都像蚊子似的咿咿呀呀跟着她念,念完最后一句,他们都和教堂的助手一样,又提高了嗓门,在静悄悄的屋子里,齐声尖喊“阿门”!
那时他们的姐姐,越来越相信这场圣礼的效力很大,接着就从心灵的最深处,倾吐出随后而来感谢上帝的祷文,念的时候,神采奕奕,意气扬扬,声音渊渊而琅琅,仿佛闭管的风琴[162],每逢她心诚神聚的时候,她的声音就是这样,也是听见她的人永远忘不了的。因虔诚而生出来的魂飞魄扬之至乐,使她差不多变成了天神;叫她脸上光辉四射,腮上生出红晕,眼睛里倒映出的两个小烛光,也像两颗钻石一样地闪耀。孩子们越看她越觉得起敬,再也无心发问了。她现在不像他们的姐姐了,而是一个伟大、威严、令人敬畏的人物了——而是一位天神了,和他们一点儿相同的地方都没有了。
可怜的苦恼,对于世俗、魔鬼、罪恶的奋斗,却命中早就注定了,只能有有限度的光辉——这于他倒也很好,因为他刚一起始,就不像是前途光明的样子。在晨光熹微中,那位脆弱的兵士和仆人,就喘了他最后的一口气了,别的孩子们醒来的时候,都痛哭起来,并且要姐姐再给他们一个可爱的小婴孩。
苔丝自从行洗礼的时候,就心平气静,一直等到小孩死了,还是那样。天亮了以后,她觉得夜间对于小孩死后的灵魂作那样可怕的揣测,未免有点儿太过。无论她所想的有没有根据,反正如今她心里是安定了的了。她的理由是,要是上帝不承认这种以权为经的行动,因为还不合正式的规定,就不准小孩进天堂,那这种天堂,无论为自己,无论为小孩,就都不稀罕了。
苦恼这个小讨厌鬼儿,就这样与世长辞了。他只是一个不请而来的人,他只是那不顾社会理法,没有羞耻之心的“自然”当礼物白送来的一件杂种贱货。他这个弃儿,不知道曾有过什么叫一年,什么叫一世纪;对于他永恒的时间只是几天的事情;对于他,一所小草房儿就是整个的宇宙;一礼拜的阴晴风雨就是一年的寒暑温凉;婴孩的时代就是一生的寿命;吃奶的本能就是人类的知识。[163]
苔丝对于这场洗礼,心里已经琢磨了好久,现在又琢磨起来,不知道在理论上,能不能按照教会的仪式把孩子埋葬。[164]除了区上的牧师,没有别人能给她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这个牧师是新来的,不认识她。她趁着黄昏以后,跑到牧师住宅的栅栏门口,但是怎么也鼓不起勇气来,进门里面去。她刚要前功尽弃,动身回去,碰巧牧师从外面回来了,和她走了个对面。在昏暗的夜色里,她就不顾一切,把心事对他和盘托出。
“我有点儿事情,想要请教请教你,先生。”
他表示了愿意听一听她有什么事儿,她就告诉他,说她的小孩怎么病来着,她又怎么自己暂行职权,给他行洗礼来着。
“现在,先生,”她很诚恳地又添了一句说,“请你告诉我,这种办法,是不是和你给他行洗礼是一样的?”
他刚一听这些话,心里只觉得,本来应该请自己作的一样差事,却叫主顾们胡来乱闹,苟且了事,这种买卖人的心理,本来使他想要回答说不一样。但是他再一看那姑娘那种大方的态度,一听她那种异样柔和的语气,他的良心不觉发现。(或者不如说,他这十年以来,虽然从事传教,硬要叫怀疑的人信仰规定好了的上帝,却还没昧尽了良心。)人和教士在他心中交战,结果战胜了的是人。
“我这亲爱的姑娘,”他说,“那完全是一样的。”
“那么你可以按着教会的仪式,把他埋葬了吧?”她急忙跟着问。
牧师觉得自己叫她挤到墙角里去了。原来他听说小孩得病,曾经良心发现,天黑之后,要到她家给他行礼来着;他并不知道,不许他进门的是苔丝的父亲,并不是苔丝自己,所以现在他不许苔丝以有私人行礼的必要这种话来作辩护。
“啊,那又是另一回事了。”他说。
“另一回事?为什么?”苔丝未免有点儿火辣辣地问。
“啊,这件事,要是只关系到咱们两个,我很愿意那么办。不过因为还有别的原因,所以我就不能那么办了。”
“不过我只求你办这一次啊,先生。”
“我真不能那么办。”
“哦,先生!”她说的时候,抓住了他的手。
他把手缩回去,一面摇头。
“那么我不喜欢你了!”她忽然发作起来说,“我永远再也不上你的教堂里去了。”
“说话别这么冒失。”
“比方你不给他行礼,对他是不是也是一样?……是不是一样?请你看着上帝,不要像圣人对罪人那样来对我说话。请你像平常人对平常人那样说好啦,唉!”
这位牧师,对于这种事情既然有绝不通融的看法,那他遇到这类事情,要怎么回答,才能和他的看法不相悖谬呢?简直不是我们俗人所能说得出来的,虽然并不是我们俗人不能原谅的。他因为有点儿受了她的感动,所以也像刚才那样回答她说:
“那也正是一样。”
于是那天夜间,把那个小小的婴孩,装在一个小小的松木匣子里,盖上一块女人用过的旧围巾,送到教堂的坟地,花了一个先令和一品特啤酒,雇了教堂的司事[165],点着灯笼,在上帝分配的那小小一块长着荨麻的荒芜地边上[166],把他和那些著名的酒鬼、自尽的懦夫、没受洗礼的婴孩[167]以及其他所谓不能上天堂的人,埋在一块儿。苔丝也不顾那块坟地像不像样子,也一样地大胆无畏,用一根小绳儿,把两块柳木捆成一个十字架,扎上鲜花,趁着一天黄昏前后人看不见的时候,跑到坟地,把它树在坟的上首;又找了一个小瓶子,也插上同样的鲜花,灌上清水养着,放在坟的下首。虽然瓶子外面,冷眼一看,还写着“奇勒维[168]橘酱”字样,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一个慈爱的母亲,在眼睛里,只看见高尚的事物,看不见这类平常的东西。
15
洛节·爱铿[169]说:“只凭经验,我们得经过遥遥辽远的汗漫之游,才能得到便利直截之径。”那种遥遥辽远的汗漫之游,把我们弄得旅程难继的时候,并不在少数,那么有了那种经验,又有什么用处?苔丝·德北的经验正是这种没有用处的。她到底学会了该作什么了,但是现在她所作的,有谁认为有可取之处呢?
假如她还没上德伯家去以前,一举一动,都严厉不苟,按照她自己和一般人都知道的各种格言圣训,实践履行,那她自然就永远也不会吃亏上当的了。但是世界上的人,总是等到这种金石之言,不再能于他们有益的时候,才能完全懂得其中的道理,想要早点儿懂得,是苔丝办不到的——也是无论谁都办不到的。她——还有许许多多别的人——很可以学一学圣奥古斯丁[170]的口气,讥诮上帝道:“你所订的规章,超过了你准许人依之而行的程度!”
她冬天那几个月,都待在她父亲家里,拔鸡毛、填鹅和火鸡,再不就把德伯送她的华丽服装,她自己不屑穿而扔在一边的,给她的弟妹们改成了衣裳。写信求他,她是不肯的。不过别人以为她正在那儿努力做活儿的时候,她却常常用两手抱着后脑出神儿。
她拿哲学家冷静清醒的眼光,注意那些岁月循环中去而复来的日子:有她自己在纯瑞脊以林深月黑的围场为背景,留下终身遗恨那惨痛的一夜;有她的婴孩下生的那一天和死去的那一天;有她自己下生的那一天;还有其他因为发生过于她有关的事情,而成了不同寻常的日子。有一天下午,她正照镜子,看自己的美貌,忽然想起来,还有一个日子,对于她比哪一天都重要,而她从前却没想到,那就是她死的日子,她的容貌都要消逝了的那一天;那一天,蔫不唧地没人看见,藏在三百六十五日里面,年年岁岁,她都要过那一天,但那一天却又总是不声不响,一点儿表示都没有,然而却又不能说,一年里头,没有那一天。这个日子,到底是哪一天呢?为什么她每年遇到这样一个冷酷无情的日子,从来没觉得冷气袭人呢?她和捷露·太雷[171],有同样的想法,她想到,认识她的那些人,将来到了某一天,就该说啦:“今天是几儿几儿,可怜的苔丝·德北就是这天死的。”她还想到,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一定不会觉得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可是她自己对于那一天,那个她自己一朝死去永无生期的那一天,却不知道是在哪一月,哪一星期,哪一季,哪一年。
苔丝就这样,差不多由头脑简单的女孩子,一跃而变为思想复杂的妇人了。她脸上带出来沉思深念的象征,语言里也有时露出来凄楚伤感的腔调。她的眼睛长得越发大起来,越发有动人的力量。她长成了一个早已应该叫作是所谓的“尤物”了;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纯洁贞坚的妇人的,虽然有过近一两年来那样纷扰骚乱的经验,而却完全没腐化堕落。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经验简直就是一种高等教育。[172]
她近来一点儿也不和外人交接,所以她的遭际,本来就不是尽人皆知,现在在马勒村里,差不多都没人记得了。但是她看得很明白,她在那儿,就老得难受;因为那个地方,亲眼看到她们企图和有钱的德伯“连宗”,再通过她作更进一步的结合,亲眼看到那种企图塌了台。最低的限度,总得过许多年,到她对于深刻印在心里这件事完全涂抹掉了的时候,她才能不再感到难过。然而即使现在,她都老觉出来,富有希望的生命,仍旧在她心里热烈地搏动;也许在一个对于她的旧事一概无知的一隅之地,她还可以快活。不错,逃开已往以及跟已往一切有关的事物,就是把已往一扫而光;而想要作到这一点,她就非离开老家不可。
她时常自问,女人的贞节,真是一次失去了,就永远失去了吗?要是她能把过去掩盖起来,或许就可以证明这句话并不足信了。一切有机体都有恢复本原的能力,为什么单单处女的贞节,就该不许有这种能力呢?
她等了许久,始终没遇到再创新路的机会。转眼又是一番特别明媚的春光,草木的嫩芽幼蕾里,滋长发育的活动差不多都可以听得出声音来。这种情况感动了苔丝,也和感动了野兽一样,使她急欲离家远去。结果等到五月初,她母亲一个老朋友(她从来没见过面,不过她很久以前,曾写信托过她),给了她一封信,说往南去好些英里,有一个牛奶厂,想用一个手头灵巧的女工,厂主很愿意雇苔丝一夏天。
这个地方,还不到她希望的那样远;不过也许够远的了;因为她活动的范围,她闻名的区域,本来就小得很。对于一个活动范围有限的人,平常一英里就好像地球一度,一区就好像一郡,一郡就好像一省,好像一国。
有一方面,她是打定了主意了的:从此以后,在她的新生命里,不论在梦想方面,也不论在实际方面,都不许再有空中楼阁的德伯氏存在。她只想作一个挤牛奶的女工苔丝就完了,不想作别的。虽然她们母女,并没提到这一节,她母亲却很知道,苔丝对于这一方面,有什么样的感情,所以现在再也不说武士世家的话了。
但是人却往往自相矛盾。这个新地方所以使苔丝发生兴趣的原因之一,就是那个地方,离她祖宗的故土很近这种意外的好处(因为虽然她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布蕾谷人,他们却都不是)。她所要去的那个牛奶厂,叫作塔布篱,离德伯家从前有的几处宅第不远,就在她祖宗奶奶和她们那些声势烜赫的丈夫一门埋葬的大坟穴附近。她也许能够看一看这些坟穴,可以想一想,不但是德伯家像巴比伦一样[173]一去不回,就是一个卑下微贱的后裔所有的清白操守,也会同样无声无臭就成了落花流水。在这个时期里,她老纳闷儿,不知道会不会因为她在祖宗的故土上,有什么新鲜的奇事、新鲜的好事出现、发生;同时心里老有一种精神,自动地涌现,好像树枝里的汁液一般。这就是尚未消耗的青春,经过暂时的压制,又重新涌出涨起,并且还带来了希望和无法制止寻找快乐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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