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伦敦短篇小说集-赤金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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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峡谷的那颗绿心,就在这里。在这儿谷壁左弯右绕,宏伟雄壮的风格为之一变,形成了一小块幽隐之境,不再那么沉闷了。此处满是芳香、和谐与静谧的气息,一切都是那么闲适,甚至连一线溪流也汇成了一塘静水,不再喧腾。一只红褐的七杈公鹿在齐膝深的塘中半睡半醒,低着头,眼睛半闭。

    在池塘的一边,生着嫩绿的春草,清凉柔嫩的绿茵直铺到巨岩底下。在池塘的另一边是一个舒缓的土坡,它向上延伸到另一边的峭壁,其间长满嫩绿的芳草,四下还点缀着一簇簇赤橙、紫蓝与金黄的鲜花。在池塘的下游,峡谷合拢了。在那儿,视线穿不过去了,只有峭壁参差。峡谷的尽头是一堆横七竖八的乱石,上面布满青苔。在岩石堆上有一个由葡萄藤、爬山虎与粗大的树枝交织而成的绿屏。在峡谷之上,远处是连绵的山岭,还有长满青松的山峰,它们高大雄伟,迥出尘世。天边处,雪峰挺拔,如一座座伊斯兰寺的白尖塔,又如飘在天边的朵朵白云,终年的积雪冷然地映射着阳光。

    峡谷洁净无尘,绿叶与鲜花清新怡目,草地则像一块新织的天鹅绒。池塘边长着三株白杨,飘下雪絮般的杨花。草坡上,石楠树喷吐着酒香,弥漫着春日的慵懒气息,而石楠的绿叶凭着本能,已将叶面合拢,为的是抵御即将来临的骄阳。山坡的草地上,到处点缀着百合花,它们犹如被各色宝石装点起来的蝴蝶,因突然被困住而不住地颤动着翅膀,以期重新飞升,羽化登仙。林中随处可见那花花绿绿的小丑——马德隆纳树,冷绿的树干正逐渐变得红彤彤的,它的一簇簇钟形的花朵,整日吐出绵绵的香气。这些奶白的钟形花,犹如幽谷百合,散发着春日的芬芳。

    没有一丝轻风的叹息,飘浮的甜香令人懒洋洋的。要是空气浓重而又湿润的话,那么甜香或许会令人发腻。可是空气既清新又提神,犹如无数星光汇入其中,暖暖的阳光也融入进来,甜甜的芬芳也浸润其间。

    偶尔,一只蝴蝶在阳光与树影之间出没,到处响着野蜂的嗡嗡声,这些奢华的享乐者在花宴上熙熙攘攘,没有空闲相互争斗。小溪细细地流着,在峡谷里溜来绕去,沿途只是偶尔发出潺潺声。这声音仿佛梦中的呓语,时而因汇成水洼而寂寂无语,时而又因溪道狭挤而醒来叹息。

    在峡谷的这颗绿心里,一切都飘飘然。阳光与蝴蝶在树丛中飘来飘去。野蜂的嗡嗡与溪流的低语若隐若现。隐约之音与飘忽之色仿佛织成了一片缥缈的轻纱梦,而轻纱梦就是这里的地灵。它恬静却并非死寂,因而韵味悠长;它安宁而非无语,鲜活又不乱动;它憩息着,充满生机却没有苦难的搏斗。因此,这里的地灵是优雅的魂灵,是安适而又富裕的魂灵,是没有受到人世战争骚扰的魂灵。

    褐红的公鹿为地灵所惑,在没膝的阴凉池塘里打着盹。看来并无飞虫袭扰它,因此它睡得浑身懒洋洋的。小溪偶尔低语一声,它的耳朵会动一动,不过只是懒懒地动一动,以此表明它早就明白小溪会故意逗他。但这一次,公鹿的耳朵猛地直立起来。它们迅急地搜寻着声音的来源。鹿头转向下游的峡谷,颤动着的鼻孔使劲地嗅着空气。尽管鹿眼无法看透小溪穿过的绿屏,但一个人的细微响动却被它的耳朵捕捉到了。这人声平直,没有韵律。它曾听过金属与岩石相撞的锐声,它明白了,喷着鼻息,纵身一蹦,从池塘落到春草上。双脚淹没在天鹅绒般的嫩草丛中,与此同时,它又竖起耳朵,再次嗅着。然后轻轻溜过了这小小的芳草地,停了一下,再次竖耳静听,之后,犹如一个精灵,轻巧无声地消隐在峡谷外。

    现在,铁掌底的鞋踏在岩石上的撞击声清晰可闻,随后,那人声更高吭了。这声音正在唱着。距离近了,歌词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转过你的脸,

    盯着一群小土坑。

    它们咧开笑嘴,

    那可是主的恩赐

    (别怕罪行累累!)

    四下瞅瞅,

    把你的重罪扔进地底。

    (明早会会天主)

    攀爬上来的噪声,伴着可怕的歌声,吓走了地灵,它随着那只红公鹿远去了。绿屏突然分开,一个人向峡谷里探望着草地、池塘和草坡。他是那种镇定练达之人,先扫了扫整个峡谷,然后才细细审视,印证自己的看法。此刻,也只有此刻,他才张开嘴,快乐而严肃地赞许道:

    “你可瞧见了,桃源仙境!绿林、清溪、芳草、野坡!真是淘金人的快活场,土著人的洞天福地!凉丝丝的绿意抚慰着你的倦眼!不过这不是为面色苍白的诗人添上红晕的地方。这里是淘金人的秘境,是犟驴的撒欢之地,操!”

    他的肤色棕黄,神情豁达豪爽。喜怒哀乐皆形之于脸,内心的变化随时闪现于脸。思想的过程在他的脸上纤毫毕现。在他的脸上,一个又一个的念头闪过,就像一阵阵的风吹过湖面那样毫无遮掩。他发如飞篷,浑身上下色泽黯淡涩滞,但那双眼睛除外,他全身上下所有的艳丽之精华仿佛都被眼睛吸附进去。这双眼睛是蓝色的,潋滟变幻着海蓝、鲜蓝、湛蓝、湖蓝、天蓝……而且,这还是一双盈满笑意与快活的眼睛,荡漾着儿童般的稚气与好奇;不过在这双蓝眼底下也隐含着钢铁般的独立个性,建立于内心历练和外部体验的坚定意志。

    一把镐、一把铲子和一个淘金盆从拉扯不清的藤葛中飞了出来,接着他本人从里面钻出来。他身穿一条晒褪色的工装裤和一件棉布衬衫,脚上蹬着一双钉有平头钉的粗革厚底皮鞋,头上戴一顶不成样子的帽子,由于风吹、雨淋、日晒、烟熏、火燎,帽子早已经奄奄一息。他站直起来,瞪眼探求着峡谷,喜悦涌上脸来,他的鼻孔颤动着,拼命嗅着这个峡谷桃花源里暖暖的芬芳。蓝眼笑眯成了两道蓝线,嘴笑成了一弯新月,他高喊道:“跳摇摆舞的蒲公英和快活不过的蜀葵,我的鼻子香喷喷了!别提那帮玫瑰油贩子和古龙香水奸商!他们可没你们棒!”

    他喜欢自说自话。变化不定的脸展现他全部的想法和情绪,但舌头却赶不上趟,只能像一只饶舌的八哥,把脸上的东西再唠叨一遍。

    这人一下跳进池塘,豪饮着溪水。“请喝桃源水,味道好极了,”他喃喃道,抬起头来。他用手把嘴一抹,盯着池塘那边的草坡,草坡引起了他的注目。他依旧趴着,细细地审视着这座土丘的轮廓。老到的眼光顺着草坡向上爬去直至崩塌的峡壁,而后目光又顺草坡滑回池边。他一下站起来,又开始审视着这个土丘。

    他断言:“这里看上去很棒。”然后他拿起了镐、铲子和淘金盆。

    他敏捷地跳过水中一块块的石头,越过了池塘下游的小溪。在草坡、溪流相交处,挖出满满一铲的泥土,放进盆里。他蹲下来,两手拿着盆子,将它一半浸入水中,随即,灵活地转动着盆子,这样就可以使流水不断地淘洗盆中的泥沙,大而轻的颗粒被筛洗到表面,他老练地把盆子一歪,使这些颗粒溢出盆边。为了加快速度,他干脆把盆子放在地上,用手指镊出大石子与岩块。盆里的泥土很快就变少了,只剩下细土和沙砾时,他开始小心翼翼地淘洗了。这是一种细腻的筛洗,越洗越精细,需要敏锐的观察与精心的触摸。最后,盆里除了水之外仿佛空空如也。但是,当这些水随着一个快速抛出的半圆形动作飞出浅浅的盆边没入溪流之后,盆底里就出现了一层黑沙。这层黑沙太薄了,薄到看上去就像是一片黑漆。他精细地查看着,发现一粒极小的金砂。他压低盆边,让细流慢慢流入盆中,然后很快地一抖,让水冲过盆底,使黑色沙砾滚个不停。这番功夫值得,第二粒微小的金砂闪出来了。

    此时,淘金到了精细的顶点——超过了所有通常金砂矿淘洗的精细度。靠近浅浅的盆边,他每次只洗一小部分黑沙,他目光敏锐地查看着每一小部分,在审视过每一颗沙砾之后,他才允许它滑过盆边,从眼前消失。他细心地让黑沙一粒一粒地滑走。即使针尖大小的金砂,只要在盆边出现,他就会灵巧地用水把它冲回到盆底。一粒又一粒的金砂就这样被洗了出来。他细心地看顾着它们。他看顾那些颗金砂,就像牧人看顾自己的羊群,一粒也不丢掉。最后盆底洁净了,只剩下金砂。他数了数,然后,经过了这番艰辛之后,他却将盆里的水一转,金砂就飞出了淘金盆,落入草地。他站起身,蓝眼里燃烧着欲望。

    “七粒。”他喃喃道,宣布了自己辛劳而得的金砂数目,却又马上白白地把它们扔进草丛。“七粒。”他重复着,仿佛要把它们刻在脑子里。他笔立在原地,死死地盯着草坡,眼里喷出熊熊的欲火。他为自己的工作而得意洋洋。欲望在心头奔突着,像猎犬嗅到了猎物的气味,恨不得马上就将其咬到嘴里。

    他沿着小溪向下游走了几步之后,又铲了满满一盆泥,再次精心淘洗,小心看顾着金砂,计算过数目之后,又顺手把它们抛入溪流。

    “五粒。”他自语道,然后重复一遍,“五粒。”

    他禁不住再次审视这土丘,之后,在更远的溪边装满了一盆泥土。他盆中的金砂颗粒减少了。“四粒,三粒,两粒,两粒,一粒,”在他的记忆之中,这就是他每次向下游移动时淘洗出的金砂数目的顺序。当只有一粒金砂作为对他淘洗的酬报时,他才就此罢休。随后,他用一些小树枝生起一堆火,把淘金盆插在树枝当中烧烤,直到它变成黑蓝色时,才把它拿出来细细查看。然后他点了下头。以这种颜色为背景,哪怕是最最微小的金砂都绝对不可能逃过他的锐眼。

    顺小溪而下。他再次装满了一盆泥土,孤星般的一粒金砂是他的酬劳。第三盆泥土中根本就不含有金砂。但这种情况仍不足以使他信服。他继续向前移动,每移动一尺就用铲子装满一盆泥土,这样他又淘洗了三盆。结果证明:每一盆土里都不含有金砂。面对如此的事实,他好像不感沮丧,反倒兴奋了,而且这种兴奋感,随着此后每一次毫无收获的淘洗,强烈起来。最后他站起身来,大喊道:“要这不是真事,我甘愿上帝用青苹果把我的脑袋砸得大包挤小包!”

    他又回到了第一次淘洗的地方。这次他溯小溪而上,开始淘洗。开始的时候,他的金砂数目不断增加——增加的数量大得惊人。每次所得的金砂数目要是排序的话,该是“十四、十八、二十一、二十六。”当他在池塘的上游敲打着他那最最富有的淘金盆时,金砂颗粒的数目是:三十五粒。溪水带走这三十五粒金砂时,他有点可惜地说:“这盆金砂值得保存下来。”

    太阳已蹿上了天顶。这人仍忙着。他沿小溪而上,一盆又一盆地洗着,金砂的数目在稳步下降。当满满一铲土里只含有一粒金砂时,他兴奋地说:“看样子,不用费劲了。”他又连淘了几盆,没发现任何金砂。这时,他直起身子,豪迈地看一眼草坡。

    “啊哈!财神爷!”他嚷嚷着,就像喊话给一位藏在他的上方、这个草坡下面某个地方的旁听人,“啊哈!财神爷!我来也,我来也,我肯定会去你那儿的!你听见我的话了吗?财神爷?我要顶着颗大包挤小包的花椰菜脑袋,疯嚎着抓住你!”

    他转过身,望了一眼正当头顶的太阳。顺着铲土的路线走回去。越过池塘下游的小溪,消失在绿屏后。但他那快活的油腔滑调仍在峡谷里乱打转,致使地灵无法随着静谧回到老巢。

    没一会,他又临近了峡谷,铁器与岩石发出大得多的碰撞声,绿屏乱晃着,仿佛在痛苦中挣扎。峡谷中震荡着摩擦声和金属撞击声。此时,这人大吼大叫,随着他的呵斥声,一个宏伟的身躯在绿屏里乱闯着,枝叶纷飞,藤葛噼里啪啦地断裂了,一匹马冲出了绿屏。它的背上驮着个包裹,身后拖着折断的葡萄藤与扯断的爬山虎。这牲口先是吃惊地注视着面前这不期而遇的美景,然后埋头在草地上,满意地吃起来。第二匹马也急匆匆地跑入峡谷。它曾在长满青苔的岩石上滑了一下,因此当马蹄没入嫩草丛中时,它才惊魂甫定。它的背上没有骑手,不过却有一个高鞍头的墨西哥马鞍,由于年代久远,鞍上已是疤痕累累。

    这人最后出现,他一边匆忙地卸着包裹与马鞍,一边抬眼观望,寻找宿营地,两个畜牲无忧无虑地在草地上吃着草。他从包裹中拿出食物、煎锅与咖啡壶。随后收集了一捆干柴,用几块石头将干柴围起权当炉子使用。

    “都是我的了,”他说,“不过我现在饿极了!可以吞下铁屑与蹄钉,太谢谢了,夫人,你又给了我一份食品。”

    他站起身,边从工装裤的口袋里掏火柴,边扫视着从池塘到草坡这片区域。他的手指本已抓到了火柴盒,但又松开了,一只空手从口袋里退了出来。很明显这人犹豫了,他看看为做饭而准备的物品,又看看那座土丘。

    “我想,我要再试一回。”他下了决心,动身过溪。

    “我明白,这没意义,”他歉然地自语着,“不过晚吃一个小时,对任何人都无害,我是这么觉得的。”

    从第一次测试金矿的路线前走几尺,他开辟了第二条线路。太阳已偏西,地上的影子已拉长了,但这个人还在忙着。他又开辟了第三条测试线路。他打算横向往草坡上推进,因此随着他不断升高,草坡上就形成了一行行的横线。他从每条线路的中间挖出的泥土含金量最高,而线路两端的泥土经淘洗后在盆子里则看不到金砂的颗粒。当他爬到山腰的时候,线路明显地变得更短了。这种线路长度变短的规律可以用来指出在山坡上的某一地方,最后一条线路会非常短,成了一个点。金点——金字塔的顶点,这个图形正是一个金字塔。正在向金点聚拢的两条边就标志着含金砂泥土的界限。

    显然,金字塔的顶点是这个人的目标。他不时顺着正在聚拢的两条边向山上扫视,为的是要预测一下到达金点的距离,而这个金点则是含金砂泥土的极点。财神爷就坐在他的壁龛里——此人就对着山坡上那个想象中的壁龛大大咧咧地讲起话来。他大喊:“下来吧,财神爷!你肯定神气活现,为人所爱,下来吧!”

    过了一会儿,他斩钉截铁地吐出了一个字:“好。”又过了一会儿,他恶狠狠地说道:“好,财神爷。你明白,我肯定会上去的,而且还要揪着你的金脑袋出来。我会这样干的!我会的!”

    每一盆泥土都需端到山下的水边淘洗。越往上,盆里泥土的金砂就越多,他开始把金砂倒进一个烘面粉的空罐里。这个空罐是他无意中放在裤子膝部的一个口袋里带来的。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暮色中他的身影越拉越长,他已看不清盆底的金砂颗粒了,他才醒悟已至黄昏,黑夜即将来临。他陡地站起身,一脸惊奇。他慢慢自语道:“操,我几乎忘了午饭这码事,真该给自己胸前别一排劳动勋章!”

    在昏暗中,他跌跌绊绊地过了小溪,放了一天的那堆干柴,终于被点燃了。烙饼、熏猪肉,再加上重新加热的蚕豆,很快下肚。接着,在火上点燃了一袋烟,他一面抽着,一面静听夜空中的天籁之音,一面看着月下那条银线般的小溪。铺开被褥,他脱下那双沉重的皮鞋,把毯子拉到下巴那儿。月光下,他的脸色惨白,如同一具死尸。不过这可是一具知道自己还会还魂的尸体,因为他突然用一只臂肘支起身子,凝视着对面的山坡。

    “晚安,财神爷,明天见。”他喊道,倒下就睡着了。

    第二天黎明时分,他仍在熟睡。阳光照到他紧闭的眼皮上,他身体动了动,醒转过来。睁眼看了看四周,才断定自己还活着,认出此时的自己就是昨夜活着的那个人。

    对他来说,穿上衣服仅仅意味着把鞋带系上。他瞥了一眼火堆的灰烬,又望了望山坡,踌躇了一下,还是走过去生火。

    “穿好你的衬衣,比尔;穿好你的衫衣,”他警示自己,“火烧屁股有什么好?搞得又慌又累,没有用。财神爷就坐在那里。在你吃完早饭前,他不会溜掉的。现在你需要一些新鲜食物。你要去弄些回来。”

    在池塘边,他把一根短竿劈开,从一个衣袋里抽出一小段线绳和一只又湿又脏的假蝇饵。这假蝇饵曾是一个极品货。

    “一大早就有鱼会上钩吗?当然这也说不定。”他一面自言自语,一面把假蝇饵投入池塘。没一会儿,他就快活地大叫起来:“我跟你说了什么,嗯?我跟你说了什么?”

    没有卷线筒,也不想浪费时间,全凭着气力,他一下就从水中拽出一条亮光闪闪的鳟鱼,有十英寸长。他又接连钓到三条,这些鱼马上成了他的盘中餐。

    饭后他往草坡直奔而去,当他一脚踏上溪中的一块石头时,一个念头突然从心底冒起,他马上停下来。

    “我最好去远处下游看看瞧瞧,”他说,“说不定会正有人藏在附近盯着我呢。”

    但他仍踩着石头过了溪,只说了句,“我真该看看。”就把小心的念头压了下去,他又开始埋头苦干了。

    苍茫时分,他才直起腰。因为一直弯腰劳作,他腰背僵硬得紧。他背过手捶捶正在体内尖叫的肌肉,说道:“你觉得怎样,真要命?午饭又早扔到爪哇国去了!要是再不经心,将来我肯定会变成每天只吃两餐的怪物。”

    当晚他钻进毯子时,亲热地嘀咕了一句:“财神爷可不是好东西,他让人疯掉。”然后他向山上大喊一声:“晚安,财神爷!晚安!”

    太阳从山后一露脸,他已站起身,他胡乱吃了一顿早饭,马上投入工作。他感到体内有火焰在四处奔突,盆中泥土的金砂不断增多,体内的火焰却丝毫没有减轻。他感觉面颊烧得发烫,但这并非来自骄阳之火。劳累与时间已不存在了。他装满了一盆泥土后,就跑下山去淘洗;然后又蹿上山,一边喘呼呼的,一边咒骂着,同时又装满了一盆泥土。

    他与池塘有一百码的距离了,这个金字塔的大小已清晰可见,轮廓明确。三角范围内的泥土宽度在缩减。在他的心目中金字塔的两边延伸至草坡远处的会合点了。这就是他的目标——金字塔的顶点。为了那个金点,他一次又一次把土装满淘金盆。

    他断定:“就在那丛石楠树上方大约两码、偏右一码之地。”

    随即走捷径的诱惑占据了心灵。他不再进行艰辛的横向探掘,而是爬到自以为测出的金点,说道:“就像脸上的鼻子那样清楚。”他装满了一盆土,端到山下淘洗。泥土中不见金砂的痕迹。他挖向深处,又在浅处刨,装满了十二盆泥土,又一一淘洗了这十二盆泥土,甚至最最微小的金砂都一无所见。他为自己屈从于走捷径的诱惑而勃然大怒,既而大骂神灵又诅咒自己。随后,他向山下走去,继续横向探掘。

    “一步一步地走,比尔;一步一步地走,”他哼哼道,“财神爷手到擒来,你没这个命,现在服气了吧。放聪明点,比尔,放聪明点。步步为营这才是你的命,还是它靠得住。”

    横向探掘的线路变短了,这表明金字塔的两边正在聚拢,而同时它的深度增加了。金砂的踪迹已潜入草坡下。在距离表层三十英寸的泥土里,才能淘到金砂。他发现,距离表层二十五英寸到三十五英寸的泥土经过淘洗后往往一无所获。在金字塔的底部、靠近水边的地方,他发现草根处的泥土含有金砂。越往高处走,金砂就沉得越深。现在要掘地三尺深,才能挖到金砂,这个工程量就不小了;而在他与那个顶点之间要挖多少个坑、要挖多深则不得而知。“谁知道它会钻到哪里去。”他停下来,叹了一口气,用手揉了揉酸痛的后背。

    心中的欲望,后背的酸痛,加上肌肉的僵硬,使他觉得全身燃烧起来。但他仍使劲地刨着,把草坡下的软土全翻过来,一步一步地向上挖掘。前面是平整的草坡,草坡上点缀着各色花朵,弥漫出阵阵的花香。而他身后则一片狼藉,仿佛这土丘发生了火山爆发。他缓缓前进,犹如一条巨大的鼻涕虫在爬行,身后留下一条丑恶的印迹,犹如在峡谷的绿心之上剖开一条伤口。

    金砂的痕迹向深处潜去,工作量大了,但盆里的金砂多起来,这使他稍感快慰。二十美分,三十美分,五十美分,六十美分,这些是他各次盆中金砂的价值。黄昏降临,他淘到一盆极佳的金砂,在满满一铲的泥土中他得到了价值一美元的金砂。

    临睡前,他把毯子拉到下巴上迷迷糊糊地自语道。“我敢说,要是某个‘包打听’溜到我的金牧场上,那我的‘好’运就到了。”

    他一下直挺挺地坐起身,“比尔!”他高喊道,“现在听我说,老弟,你一定要听着!明早你该到各处去晃一晃,看一看。懂吗?明早,别忘了!”

    他打了个大大的呵欠,瞥了一眼对面那个心爱的山坡。“晚安,财神爷。”他喊道。

    一大早,太阳还没出世,他已吃完了早饭,在峡谷壁上攀缘着,晨光淡淡地照在他身上。他从一大堆倾圮的谷壁攀上去。站在峡谷最高处,他发现自己被无边的孤独所包围。一层层山峦犹如凝固的黛色波涛。他向东望去,真是“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在黛色的群峰之上,耸立起一座白色的山头,在这里,西部世界的擎天一柱刺破青天。在北边与南边,山脉纵横交错,它们扰乱了这片山海的主流。西边的山脉向远方倾斜下去,一山一山地矮下去,山峦越来越小,渐成小丘,而这些小丘仍向下倾斜,消失在他看不到底部的巨谷之中。

    在这片荒荒莽莽的大地之上,不见人迹,也看不到人工物——除了脚下那个被他剖开一道伤口的绿心。他细细地审视着峡谷。峡谷深处,他觉得袅起一缕隐隐的青烟。他死死地盯着那儿,最后断定那是峡谷紫烟,由于峡谷的映衬,因此云雾颜色很深。

    “嗨,你,财神爷!”他朝脚下的峡谷喊道,“站出来吧!我来也,财神爷!我来了!”

    他脚上的粗革厚底皮鞋使他的腿脚看上去很笨拙,但他轻巧敏捷得就像一只山羊。他从那山崖高处蹿下来,悬崖边上的一块岩石正在他的脚下转动,他毫不慌乱,似乎明白岩石转动到一定时候才会引起麻烦,他脚一点,想以此为支点,跃入安全地带。然而这块岩面极为陡峭,片刻立足都不可能,不过他并不犹豫,一只脚点上了那不牢靠的岩面,只是为了在性命攸关之际立一下足,起跳前跃。但是,下个立足之处没了,于是他抓住突出的岩石、一道裂缝,或小灌木,利用一刹那的依托,纵身荡过去。最后,他一声大吼,猛然一跃,谷壁崩塌了,他顺着几吨下滑的泥砂,滚落而下。

    从清早挖出的第一盆泥土里,他淘出价值超过两美元的粗金砂。这盆泥土是从金字塔的中心线上挖出来的。从中心向两边延伸所挖出的泥土价值迅速衰减,横向挖坑的线路变得很短,金字塔的两边就要汇聚在一起,此时相隔仅仅几码。金点就在他上方仅仅几码的地方。不过含有粗金砂的矿脉在土里却越藏越深。午后,他要挖五尺深的坑才有可能从盆里的泥土中发现金砂的脉络。

    这条金砂脉络的内涵已经超出了脉络这两个字本身的含义,它自身就是一个金矿,因此他决定在挖到金矿源头并把那里劫掠一空之后再回到这儿来。不过,每盆不断增加的财富令他不安。暮色降临,盆里的价值已到了三四美元。他惶惑地抓着头,看着上面几尺远的石楠灌木,这个灌木丛差不多就代表着金字塔的顶点。他点了点头,然后意味深长地说:

    “这是二中选一,比尔;二中选一。不是矿脉消散,财神爷被请下山,就是你设法把他那该死的财富抢光。”想到这种快活的进退两难,他莞尔一笑。

    溪流边,暮色把他笼罩住了,他的双眼正与金砂上的那团黑暗激战,这盆金砂价值五美元。

    “要是有一盏电灯,就可以挑灯夜战了。”他说。

    那个夜晚。他翻来覆去,无法安眠。他一次又一次迫使自己的心静下来,闭上双眼,以便进入梦乡,但全身却热血沸腾。他禁不住一次又一次地睁开双眼,哼哼道:“现在要是太阳出来,那该多好。”

    他终于进入了梦乡。繁星渐渐寥落时,他又睁开了双眼。一吃过早餐,他就直奔财神爷的隐秘住地,此时,天边刚刚展开灰白的黎明。

    他展开了今天初次的横向探掘。这一行只有三个坑的长度,金砂矿脉已收缩到如此程度,跟踪追击了四天,金矿源头已近在咫尺。

    “镇静,比尔,镇静。”当他挖掘最后一个坑时,他警告着自己,因为在这个坑,金字塔的各边终于交汇成一个金点。

    “我已抓紧了你,财神爷,你休想溜掉。”坑洞越掘越深,他反复唠叨着。

    四尺,五尺,六尺,他已全身钻进土里,挖掘越来越难了。镐头碰在一块破碎的岩石上发出“当”的一声。他查看着这块岩石。“风化的石英。”他断言。他用铲子清除坑底的松土。接着他用镐向这块就要分崩离析的石英发起了进攻,从有裂缝的地方用镐把它敲开。

    他把铲子插进松松的土里,眼光突然碰到一道金色微光。他扔掉铲子,一下跪在地上,像一个农民擦掉粘在新出土的马铃薯上的泥土那样,他双手拿着那块风化了的石英把上面的泥土搓掉。

    “维多利亚女王的王冠也不如它啊!”他高喊道,“一块一块金子!一块一块金子!”

    他手里只拿着半块岩石。其余的那半块是纯金。他把它扔进盆里,然后检查另外一块。他看到了一点点金色,就用有力的手指把风化的石英一点一点掰掉,直到两只手上捧的全是闪闪发光的金子,他一块接一块地把那些碎块儿上的泥土擦掉,每擦完一块就把它扔到淘金盆里。这真是个聚宝盆。这块岩石上的石英大都已风化掉了,因此就整体岩石结构而言,石英少于金子,时不时地,他就可以发现没有岩石附着其上的一块金子——一块纯金。此刻,他正用镐头从中间敲开了一块金子,他捧着这块金子,就像捧着一把闪光的黄宝石。他歪着脑袋看着它,慢慢地把它翻过来又转过去,观察着它那细腻的光色。

    “别夸你们那儿金子棒极了!”他鼻子哼哼道,“跟我的矿相比,你们的矿只值三十美分。我的矿挖出来的是纯金,无需淘洗,就在这儿,此刻我把这个峡谷命名为‘赤金峡’,呃!”

    他仍跪在地上,一一检查着那些碎金块儿,把它们一一扔进盆中。

    突然某种危险的预兆扑了过来,好像一个阴影罩住了身子,虽然实际上并无阴影,他的心几乎从喉咙里蹦了出来,他感到喘不过气来。接着,沸腾的热血一下降至冰点,他感到汗得透湿的衬衣冰凉地贴在肉上。

    他没跳起来,也没回头,而是一动不动。他在判断这种预兆,想弄清预警来自何方,力图感知那个危险的存在。四周浮动着一种敌意的氛围,天地以异常的方式让此人感受到这种氛围。这种氛围他察觉了,却不知是如何察觉的。那种感觉犹如一片阴云飘过太阳。仿佛在他与生命之间有某种阴森、险恶的东西穿了过去;一种阴郁的存在,吞噬着生命,促成死亡——他的死亡。

    他身上全部的本能驱使他跳起来面对那看不见的危险,但他的灵魂仍控制着这种恐慌的本能,他仍然跪着,双手托着一大块金子。他不敢回首,但他明白在他身后,他的后上方有个什么东西。他假装对手里的金子爱不释手,看过来,看过去,擦掉粘在上面的泥土。他明白他后上方的那个东西正从他身后盯着这块金子。

    他做出一副欣赏的神情,实际上却在紧张地倾听,他听到了身后那个东西的呼吸声。他头未动,两眼却转个不停,为的是找到一件武器,但满地只是挖出来的金子,此时,它们毫无用处。镐躺在那儿,必要时倒是一件称手的武器,但此刻也无用处。他明白情况不妙,他正呆在一个七尺深的狭坑里,头部够不到地面,准确地说他掉到了自掘的陷阱里。

    他仍跪着,看上去很平静,大脑却在飞速运转;一个个方案提出,一个个被否决,毫无补救的办法。他不断从一块块石英碎块儿上擦掉泥土,然后把它们扔到盆里。就他而言,只能干这个。他明白,他要站起来,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时间在推移,逼近了拼搏的一刻——一想到这点,汗津津的衬衣又冷飕飕地粘在肉上——否则他就要趴在自己的金子堆上送命。

    他仍跪着,一面擦掉金子上的泥土,一面踌躇该怎样站起来。他可以猛地站起,奋力爬出坑外,去对付那个站在坑外的危险东西。或者,他装作毫无察觉地站起身来,似乎无意中发现那个呆在他背后的东西。他的本能赞同奋起一搏的方式。而他的理智则赞同慢慢周旋。两种力量正在内心交战时,耳边,一声轰响。同时,左背被猛击一下,他感到一股火焰穿过身体。他腾空跃起,但还来不及站稳就倒下去,身体向里扭曲,就像一片遇热卷起的枯叶。他跌落在坑里,胸部压在淘金盆上,脸埋在泥沙与碎石中,坑底不大,两条腿蜷在一起。他的腿抽动了几下,身体颤动着,就像患了重疾。肺部舒缓开来,他深深地、慢慢地吐了一口气,身体就慢慢地摊开,然后不动了。

    土坑上面出现了一个人,握着左轮手枪,从上面往下看着。他紧盯着下面那个趴着的、一动不动的身体。过了一会儿,这个陌生人在坑边坐下来,这样他可以看到坑的内部。他把枪放在膝上,手伸进口袋,掏出一张褐色的纸条,在纸条内放入少许烟叶,卷成一支短粗的香烟。但他一直没有把目光从坑底的这个身体移开。他点燃了香烟,把烟轻轻地吸入肺部。他慢慢地吸着。烟灭了,他就会重新点燃。他一直都在琢磨着他下面的这个身躯。

    终于他扔掉烟蒂站起身来。他走到坑边,横跨在上面,两只手分别放在坑的两边,右手仍然握着那把左轮手枪,借助于臂力,他探身向下进入坑内。离坑底还有一码的距离时,他松开双手,落下去了。

    双脚刚触到坑底,他看到采金人的双手猛地蹿上来,他感到双腿突然往下一沉,就摔了下去。就在双腿一沉的刹那,握枪的手又猛地挥下来,他抠动了左轮枪。坑内枪声震荡,烟雾弥漫。他的背部撞到了坑底上,那个采金人像只黑猫一下扑在他身上。不过在采金人的躯体压向他的头时,陌生人内弯的右手又开了一枪;说时迟,那时快,采金人用肘子一顶,击中陌生人手腕。枪口往上一飘,喷出一声轰隆,子弹打入土里。

    迅即,陌生人感到采金人的手一下抓紧了他的手腕,现在生死的关键就是那把手枪的控制权了。那把枪,在费尽力气的两个身体间来回摇摆着。坑里的烟淡了,这个陌生人仰面躺着,双眼终于影影绰绰能看东西了。一把泥土,扑面而来。他的双眼一片黑暗。心里一慌,紧握着枪的手松了一下。随后,一种粉碎性的黑暗落进他的脑子,他感到自己正向黑夜深处坠去。最后,黑暗也不见了,一切空空荡荡。

    采金人不断地射击,直到子弹打光。然后把枪扔了出去,喘着粗气,一屁股坐在死人的腿上。

    采金人呜咽着,大口大口地喘息着。“奸贼!”他喘呼呼地说,“跟踪我,让我出苦力,最后还在背后给我一枪!”愤怒加上筋疲力竭,他的整个脸扭曲成一种半哭半笑的表情。他盯着死人的脸。脸上粘满泥沙,很难认出此人的相貌。

    “从没见过这个家伙,”采金人瞅了半天之后,断言道。“只是个小蟊贼,该死!不过他居然在我背后开枪!朝我后背开枪!”

    他解开衬衣,摸了摸身体左侧的前胸与后背,“穿得很清爽,不过不在要害!”他兴奋地大叫。“我打赌,他瞄得准极了,准极了。但是抠扳机时枪口上翘了——这混蛋!不过我已经宰了他,宰了他!”

    他用手指摸摸身上的子弹洞,脸上滚过一阵懊丧,“这里马上要开始难受了,”他说,“它提醒我离开这儿,包扎一下。”

    他爬出坑外下了山,回到他的宿营地。半个小时后他又回来了,同时还牵着马,敞开的衬衣露出简陋绷带。身体左侧动起来看来很费力,但这并不影响他使用左胳膊。

    他把绳子套在那个死人的身上,把尸体拽上来,扔到坑外。然后他开始收集坑底的金子。他有条不紊地辛劳了好几个钟头,不过经常停下来,歇一口气,摸摸那用绷带绑得紧紧的肩膀,而且总要大喊:“他从背后打我,奸贼!他从背后打我!”

    他把金子清扫一空,稳稳当当地包成许多包裹,并在这些包裹上盖上毯子。他估摸了一下这些金子的价值。

    “一定有四百磅,要不我就是个蛮子,”他判断道,“就算石头与土占了二百磅吧,还剩二百磅的金子,比尔!醒醒吧!二百磅金子!四万美元!它们是你的——全是你的!”

    他兴奋地挠着头,无意中手指摸到一个陌生的槽道。他顺着摸下去,大约有几英寸长。这是第二粒子弹擦过头皮时留下的一道痕迹。

    他走向地上的那个死人,对死人怒目而视。

    “你想打死我,对吗?”他怒气冲冲地说,“你想打死我,呃?好吧,我已好好地宰了你,还要好好地把你葬下去。你为我做的,可没有我为你做的多。”

    他把尸体拖到坑边,推了下去。坑底,传出一声闷响。尸身侧卧,面部向右扭曲。比尔居高临下地瞪着它。

    “你从背后打我!”他谴责道。

    他用镐和铲子把坑填满,然后把金子放在马上。这些金子对这匹牲口来说,实在是不能承受之重,到了宿营地后,他就把一部分金子放在另一匹马上。尽管这样,镐、铲子与淘金盆,多余的食物与炊事用具,还有好几件零碎用品全都不得不留在峡谷的绿心里。

    当他赶着那两匹马走到葡萄藤与爬山虎交织成的绿屏时,太阳已升到中天。为了爬上那些大石块,这两匹马不得不抬起前腿,东摇西晃地穿过那一大片交织在一起的藤蔓。有匹马重重地跌倒在地上。为了让它站起来,他卸下了包裹。

    当它又开始前行时,他把头从枝叶中钻出来,向上瞧瞧那个山丘。

    “奸贼!”他说道,消失在绿屏里。

    一些葡萄藤和枝桠被拉掉或从中折断了。这些前后摆动着的树木显出了那两匹马的行踪。铁蹄踏在石头上的碰撞声以及时不时传出的骂声与厉声的呵斥在山谷中回旋着。同时还可以听到他在唱着小调:

    转过你的脸,

    盯着一群小土坑。

    它们咧开笑嘴,

    那可是主的恩赐

    (别怕罪行累累!)

    四下瞅瞅,

    把你的重罪扔进地底。

    (明早会会天主)

    歌声越来越渺茫,寂静重新笼罩峡谷的绿心。那条小溪又打着盹,时而发出梦中的呓语;花里的野蜂又响起了慵懒的嗡嗡声。白杨的白絮在沉沉的香气中飘然而行。蝴蝶在树丛中翩翩而飞,万物闪耀着太阳宁静的光辉。草地空留马行处,残损的草坡表明有过生命的红尘之乱,这生命的争斗已远去。

    桃花源仍是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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