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性爱作品经典-中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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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长筒袜

    一“我这就起床啦,泰德林克斯,”惠斯顿太太说着就噌地下了床。

    “你这是犯的什么神经啊?”惠斯顿问。

    “没怎么呀。我就不能起床吗?”她快活地回他的话。

    此时大约七点钟,冷飕飕的卧室里还没怎么亮。惠斯顿躺着不动窝儿,看着他妻子。她是个小美人儿,毛茸茸的黑短发乱蓬蓬的。他看着她娇小的胳膊腿儿快活地伸展着匆忙穿上衣服。她马马虎虎胡乱套上衣服,这并不令他感到不舒服。看到她拎起衬裙的裙边儿,扯掉裙边上一条撕开的白花边儿,顺手扔到梳妆台上,她这副大大咧咧的样子逗得他忍俊不禁。她站在镜子前随便把浓密的头发那么拢到一起,娇嫩柔软的肩膀欢快地动来动去,他安静地看着她,露出一个丈夫的欣赏目光。

    “起来吧你,”她转过身来,冲他猛地挥动一下胳膊喊道,“赶紧抖起精神来。”他们俩结婚有两年了,可只要她离开这屋子,他就会感到他的光和热都被带走了,就会感到早晨寒冷刺骨。于是他就起来了,心里还寻思着她怎么会起这么早。平常她都是赖被窝儿赖好久的。

    惠斯顿系紧腰带,穿着衬衫和裤子下楼了。他听到她正断断续续地哼着歌儿。他脚下的楼梯咯吱咯吱作响。他穿过那条狭窄的过道儿,她管这条过道儿叫门厅。这套每周租金7先令6便士的房子[1]是他的第一个家。

    他大约28岁的样子,是个漂亮的小伙子,此刻睡眼惺忪,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他听到她在往铁壶里灌水,一边灌一边吹起口哨来。看到她在水管子下面冲洗着昨晚晚饭时用过的杯子,早餐时再用,这副麻利样儿他喜欢。她看上去是个邋遢的轻浮女子,其实她干起活儿来麻利又灵巧。

    “泰德林克斯,”她叫他。

    “啥事啊?”

    “生火啊,赶紧。”

    她穿一件旧黑段子袍式短上衣,衣襟在胸前用别针别住。可是一只袖子却开了线耷拉下来,露出一段粉嫩的上臂来。

    “你干嘛不缝上那袖子呢?”他说,那段露出来的嫩胳膊让他看着不舒服。

    “哪儿呀?”她叫着目光四顾。“讨厌,”她看到豁开的袖子说了一句,随之灵巧的手继续擦起杯子来。

    厨房倒是不小,但光线不足。惠斯顿从炉子里扒拉出了炉灰。

    这时过道那边的门口突然砰地响了一声。

    “我去,”惠斯顿太太叫着就穿过了门厅。

    来的是满面红光的邮递员,他是个退伍兵。他满脸堆笑,递给她几个包裹。

    “他们还惦记着你呢,”他逗她说。

    “哦,难得他们这样,”她晃晃头说。不过她今天早上只对给她的信封感兴趣。那邮差好奇地等待着,露出一脸讨好的笑容。她一边看着信封上的地址,一边漫不经心地缓缓关上门把他关在门外,那样子似乎就当门口没人一样。

    她撕开那个薄信封,里面有一难看的长形情人节贺卡。她莞尔一笑,就把它扔到了地板上。费了很大的劲解开一个包裹上的绳子,她打开了一个白纸盒子,里面是一条白段子手帕,整齐地叠放在蕾丝花纸下,她的名字字头用淡紫色的线绣在上面,看得清清楚楚。她欣慰地笑笑,轻轻地把纸盒子放在了一边。另一个袋子里也是一个白包裹,一看就知道是一条叠得很整齐的棉布手帕。她将它抖落出来,发现是一条白长筒袜,脚趾尖的地方装着个小物件儿。她迅速把手臂伸进去,手指头探进脚趾尖部位,从中捻出一个小盒子。她溜了一眼那盒子就赶紧打开左手边的一扇门,进了冷飕飕的小起居室里,心切切,咬住了下嘴唇。

    她小有得意地从小盒子里取出一对珍珠耳环,随后走到镜子跟前。她开始认真地把耳环挂在耳朵上,侧身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她向一边歪着头,手指捏着耳垂,神态专注得出奇。

    珍珠耳环在她粉红娇小的耳朵下晃动着,她用力甩着头观察耳环晃来晃去的样子。耳环猛地碰到脖颈,她感到有点凉。然后她伫立着看自己,颇有尊严地昂起头来。随后又嘲笑自己一番。与镜子里的自己对视时,她忍俊不禁,冲自己直挤眼儿。

    她转身去看那盒子,里面一张纸片上写着一句小诗:

    珍珠美,你更美

    为我而佩戴,我爱佩戴人。

    看到此他做个鬼脸儿笑笑,还是情不自禁地再次到镜子跟前去看那副耳环。

    惠斯顿生着了火就开始找她。听到他的声音,她转过身,心中生出点愧疚。他一出现,她那双蓝眼睛就死死地盯着他。

    他没发现什么,这个时候他还睡眼惺忪的,让人感到温暖。他总是令她感到温暖,不慌不忙的。他的眼睛是湛蓝的,人也善良单纯。

    “收到什么了?”

    “情人节礼物,”她快活地说着转过身向他炫耀那条段子手帕。她把手帕放到他鼻子下,说:”闻闻,挺香吧?”

    “谁给的?”他没闻,问她。

    “是情人节礼物,”她叫道。“我怎么知道是谁送的?”

    “我打赌,你知道,”他说。

    “泰德!我不知道!”她叫道,随之摇头,但又不摇了,因为耳朵上戴着耳环呢。

    他一时怔住了,感到不快。

    “他们现在没资格再给你送情人节礼物了,”他说。

    “泰德!凭什么不能呀?你不会是妒忌吧?我根本不知道是谁送的。你看,这是我的名字的字头,”她用手指头故意点了点那行淡紫色的刺绣字母。

    E字代表埃尔茜,

    可爱的小妮子。

    她哼唱着自编的歌儿。

    “交代,”他说,“你知道是谁送的。”

    “我真不知道,”她叫道。

    他环顾四周,发现椅子上搭着一条白长筒袜。

    “这也是礼品吗?”他问。

    “不是,是样品,”她说。“再有就是一张漫画。”说着她拿过那张长形的画片。

    他打开画片,脸色阴沉地看了看。说了一句“傻瓜!“就出了房间。

    她跑上楼去,摘下耳环。下楼时看到他蹲在地上吹火呢。他涨红了脸,脸上有些浅麻子,似乎是出天花落下的。不过他的脖颈是白皙光滑的,挺好看。她搂住他的脖子靠在他身上,害得他踮着脚稳住身子。

    “这火起来得太慢了,”他说。

    “还有谁性子也这么慢?”她说。

    “咱俩当中有一个,我知道,”他说着慢慢站起身来。她还搂着他的脖子,让他给带了起来。

    “哈!悠悠我,”她叫道。

    他低下头来,她抱着他的脖子悬着,笑出了声。然后才滑下来。

    “水壶响了,”她悠悠地说着跑过去拿茶壶。他低下头去继续吹火,脖子上暴起了青筋,似乎他的衬衫领子太紧了点。

    威尔大夫忙吹火,

    吹起火来噗!噗!噗![2]

    她边唱边笑。

    他也冲她笑着。

    她是为自己的珍珠耳环得意呢。?

    吃早餐时她变得严肃起来。他倒是没注意到这一点。她后来严肃地有点过头了,这令他感到恼火,本来他一直脾气很好的。

    “泰德!”她终于说了。

    “啥事啊?”

    “我跟你撒谎了,”她低声下气,难过地说。

    这话搅得心烦意乱。

    “哦?”他不经意地说。

    这样子令她不满,她觉得他应该更感动才是。

    “是的,”她说。

    他切了一块面包,问:“谎话编得漂亮吗?”

    她感到不快。然后她自忖:编得漂亮吗?她笑道:“不漂亮,不过没什么大不了的。”

    “噢!”他轻松地说了一声,话音里透着对她一如既往的喜爱。“那就说说呗。”

    这反倒让她更为难了。

    “你看那条白长筒袜,”她诚恳地说。“我跟你说谎了。那不是样品,那是个情人节礼品。”

    他不由地微微皱了皱眉头。

    “那你干吗编瞎话说是样品?”他问。他了解她这个弱点。他语调里的气愤令她感到害怕。

    “我怕你会生气,”她可怜巴巴地说。

    “我敢说你很怕,”他说。

    “是的,泰德。”

    他停了片刻,想理清楚一二样事情。

    “那是谁送的呢?“他问。

    “我能猜,”她说,“尽管没写一个字,但是——”

    说着她跑进起居室,拿了一张纸条回来。

    珍珠美,你更美

    为我而佩戴,我爱佩戴人。

    他读了两遍,脸就红了起来。

    “那你猜会是谁呢?“他恼火地问。

    “我猜是山姆·亚当斯,”她说着,真有点生气了。

    惠斯顿一时语塞。

    “傻瓜!”他说。“可这跟珍珠有啥关系呢?还有,只有一条长筒袜,他怎么像是说不止一条呢?他真没脑子,连句话都写不清楚。”

    说着他把那张小纸条挼成一团扔进了火里。

    “我觉得他以为这一只跟去年那一只就成双了,”她说。

    “怎么,他那时就送过一只吗?”

    “是的,我没说是怕你知道了会气坏了。”

    他气得直咬压根儿。

    随后他起身去洗脸,綰起袖子,解开衬衫露出胸脯。他额头两边线条清晰漂亮,目光沉稳,可他的脸庞下半截却显得挺粗野,这就让他的脸显得有失文雅了。不过她喜欢他这样子。她麻利地收拾清理饭桌时,喜欢看他站在那里洗脸。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喜欢看他洗脸时脖颈上晶亮的水花,这让她感到有趣、欣喜和激动。他是那么自信、稳健,完全控制住了她,让她感到欣然放松,还可以搞点小恶作剧。在他的掌控下,她兴奋地跳来跳去。

    他冲她转过身来,冷水冻红了他的脸,蓝眼睛里目光很是清新。

    “你一直没见过他吧?”他不客气地问。

    “不,见过,”她停顿了片刻才说,似乎被抓住了把柄而有愧。“他跟我上了电车,请我去皇家餐馆[3]喝咖啡、喝酒。”

    “你就轻而易举为自己开脱啦,”他不快地说。“那你去啦?”

    “去了,”她回答,那样子像被拷问的叛徒。

    他的脖子和脸立即就涨红了,他一动不动地站着,样子很可怕。

    “天冷嘛,去皇家餐馆确实不错,”她说。

    “一个下等人给你一盒巧克力你也会跟他走的,”他又气又看不起她,心里还难受。奇怪的是,他竟然疏远了她,跟他一下子隔绝开了。

    “泰德,你不是个东西!”她喊道。“你明明知道的——”她咬住嘴唇,涨红了脸,泪水充满了眼眶。

    他走开,打上领带。她忙着收拾家,委屈地撅着小嘴,时而掉下一滴眼泪来。

    他准备走了,匆忙戴上帽子,大衣的扣子一直扣到下颚,然后过来跟她吻别。如果不吻她一下就走,他会难过一整天的。她让他吻着。他唇下她的脸颊是湿漉漉的,他的心像被烧着一样痛苦。她深深地伤害了他。而她也感到委屈,并没有完全原谅他。

    随后她上楼去找她的耳环。那对耳环在小抽屉里看上去很可爱,就是可爱!她很受用地打量着耳环,然后戴在耳朵上,在镜子前照照自己,摆摆姿势,笑笑,一会儿又一脸的哀伤,时而又显得迷人、魅力十足。为此她感到开心,觉得自己挺俊俏。

    一上午她在家里都戴着那副耳环。面包店的伙计来时她就很注意自己的举动,露出十分迷人的样子,想让他注意自己。商贩们离开她家时都感到很兴奋,暗自喜欢这个娇小的女子,尽管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举动。

    一整天里她都很兴奋,根本没想她的丈夫。他是个稳定的基地,她可以从此轻狂地短暂出逃。但到了晚上,她会像小鸡那样回窝儿,回到他身边。

    与此同时,惠斯顿这个一家小企业里受器重的旅行推销员一边忙着工作,一边心里还为她着急上火,他渴望的是踏实的日子,可却因为日子不踏实而神经紧张。

    二

    结婚前她在亚当斯的花边厂批发店里工作。山姆·亚当斯是她的雇主,是个四十岁上下的单身汉,身体开始发福,衣着讲究,脸色红润,留着很大的一撇棕色上髭,可头发却稀稀拉拉的了。一个外表修饰的那么精致的人,谢顶的头发却不争气,肯定令他懊恼不已。他风度翩翩,有点爱尔兰血统。

    他喜好女色,还有他招女孩子们喜欢,这一点是出了名的。而埃尔茜这样伶俐、漂亮几乎算得上机智的小女子就很吸引他。她看似机智,但她的话重复起来就完全成了鸡零狗碎儿。他来批发店时会身着浅黄的双排扣休闲上衣,下身则是精细的黑白条纹裤,头戴大沿儿帽,衣扣里插着猩红的康乃馨,就是为了迷住她。可她并没有为他倾倒,因为他的打扮太过花哨,不对她的品位。他凭直觉有所明白,就换了一身庄重的海军蓝套装。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气色红润,留着棕色的络腮胡子,身着漂亮的海军蓝套装,足蹬时髦的靴子,头戴霸气的帽子,他简直是无可挑剔。埃尔茜一下子就迷上了他。

    可与此同时惠斯顿也在追求她,于是她在自己卧室的镜子前摆出漂亮的小姿势出来,表明自己是忠贞不渝的那种女人。

    忠贞不渝,海枯石烂——

    那正是她唱过的歌。而惠斯顿天生就是这样的人,所以用不着担心他。

    每年圣诞节山姆·亚当斯都会在他家里举办晚会,他请的是他的高级员工,而不是工厂里的低级伙计和工人。他是个慷慨之人,待客热情,真心想让大家玩好。

    两年前埃尔茜最后一次参加他的圣诞晚会。惠斯顿陪她去的,那时他还是山姆·亚当斯的雇员。

    她身着贴身的蓝色绸子裙服,为此感到很骄傲。惠斯顿接上她,相伴出门,她的手在胸前捏着她的开司米大披肩。他迈着大步,裤脚上的松紧带绑在靴子底上,把裤子拉得笔挺,而她的段子鞋则装在他的长大衣口袋里,塞得鼓鼓囊囊的。

    他们穿过花园的大门,她开始兴奋起来。高高的岩石城堡在夜色中巍峨耸立,大路旁光秃秃的树木在寒冷的夜空中沉静地矗立着。

    他们姗姗来迟了。在更衣室里,她内心充满了渴望,脱下披肩,换上了段子鞋,在镜子跟前打量起自己来。看到几缕蓬松的鬈发在脸庞两侧荡漾着,那么好看,她咧开嘴笑了。

    在那间灯火通明的房间门口稍息了片刻,很多人在水晶灯下耀眼的灯光中走动着,女人们裙裾窸窣,蓄着连鬓胡、系着白领带的男人在向女人鞠躬。随后她走进灯光中。

    山姆·亚当斯马上就迎了上来,张开双臂热情地表示欢迎,脸上笑开了花。

    “你故意晚到,”他大喊着,“像皇室贵客一样啊。”

    他握住她的手引她向前走去。他一说话就张大了嘴巴,棕色的大胡子下面黑洞洞的地方呼出的热气令人不舒服。不过她是让他挽着滑入人群的,他还是很殷勤的。

    “来吧,”说着他拿出她的卡片写下要跳的舞曲。“我就替你安排啦,好吧?”

    “惠斯顿先生不跳,”她说。

    “那我可真走运!”他说着签下了自己名字的字头。“我可是口含小爱神而生的呀。”[4]

    他继续默默地写着。她则绯红了脸,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唉,那是什么?”她问。

    “是你呀,比你还小,装饰着小翅膀,“他说。

    “要想进到你嘴里去我得变得很小才行,”她说。

    “你觉得你太大了,是吗?“他随口说道。

    然后他把她的卡片递给她,还鞠个躬。

    “好啦,亲爱的,我把今晚的事都安排好啦,”他说。

    然后他悠然地扫了屋里一眼,她则在他跟前等待着。他准备好了,跟乐队对了个眼神,他点点头,随之音乐声起。他似乎很放松,完全投入了。

    “埃尔茜,你听着啊,”他的声音里透着奇特的柔情,一下子就令她浑身温暖起来,很舒服。她喜欢这样,听之任之。

    他舞跳得很好,似乎用男人的热情和魅力将她拉近,于是她浑身变得柔软,随他而动,贴近他的身体,他与她和谐而舞,舞成一体。她完全被一股汹涌的热浪席卷,脚步不由自主移动着,只有音乐让她离开他又靠近他,让她投入他的怀抱,他强壮的身体贴着她有节奏地舞动,令她很受用。

    一曲舞毕,他高兴得眼里闪烁起奇特的光芒,令她激动,但又觉得那眼光跟自己无关。但那眼光就是迷住了她。他并没有跟她说话,只是死死地盯住她的眼睛,他的目光亮得奇特,令她心神不宁,即害怕又激动。可那眼神里还是掩饰不住地流露出了一个浪荡公子的调侃,这让她有点冷静,没有太忘情。

    她在另一种相反的冲动下去找惠斯顿了,这种冲动还是更强。他站在那儿,看上去很是郁闷,强使自己承认她完全有权利撇下他自己去享受快活。他对她勉强表示出了一点温存。

    “你不想去玩玩牌吗?”她问他。

    “嗯,这就去,“他说。

    .“我真希望你能跳舞。”

    “可我不会呀,”他说。“那你就自得其乐呗。”

    “可要是跟你一起跳,我会更快活的。”

    “没事儿,你那样挺好的,”他说。“我天生跳不了。”

    “那你活该!”她叫道。

    “行了,是我的错还不行吗?你接着跳吧,”他催她过去。她去了,但心里有点烦。

    轮到她同山姆·亚当斯跳了,她满怀渴望地回到里山姆的怀抱。不管是跟哪个男人跳舞,她都感到快乐。但对惠斯顿她心里有点抱怨,但男伴把她搂紧时,她一激动,就忘了抱怨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与他的目光相交,那目光令她快乐。

    她感到浑身暖意融融,那温暖渗透到了她身体里,驱走了一切别的东西。只是她的心里还有点发紧,那有点像良心。

    一有个机会,她就从舞厅躲出来来到棋牌屋里。在弥漫的烟雾中他找到了惠斯顿,他正在跟人玩纸牌。她兴高采烈地走上前去跟他打了招呼。她在这间安静的屋里显得十分抢眼。他抬起头,阴郁地皱起眉头来。

    “你正玩克里比奇牌呢,来劲吗?怎么样啊你?”她喋喋不休一番。

    他看看她。这些问题全都不必回答,他对她一点感觉也没有。她转身去看记分板。

    “你是白还是红?”她问。

    “他是红,”对手说。

    “那就要输了呀,”她仍然冲惠斯顿说。说着她从记分板上拿起红色的小柱。“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你就该跳到这里——”

    “你把它放回去,”惠斯顿说。

    “刚才在哪儿来着?”她笑哈哈地问着,知道自己犯规了。他从她手里拿走那个小木桩,按进小洞里。

    牌就此洗过。

    “真丢人,你输了!”艾尔茜说。

    “你最好帮他切牌,”那个对手说。

    她迅速地切了牌,把牌分了。然后她把手放在他肩膀上看他的牌。

    “好牌,”她叫道,“不是吗?”

    他没回答,而是甩下了两张牌。他现在感到很不舒服。她的手放在他肩膀上,她的发卷儿晃动着蹭到了他的耳朵,可她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个男人。这种强烈的感觉令他血脉喷张。

    就在那一刻,山姆·亚当斯进来了。他脸色红润,咋咋呼呼,与其说是喝酒喝醉了不如说是跳舞跳醉了,眼睛里闪烁着奇特的光芒,贼亮贼亮的。

    “我就知道会在这儿找着你,埃尔茜,”他高声大气地嚷嚷着。

    “你咋会这么想呢?”她开始逗他道。

    那红脸膛儿、体格健壮的男人眯缝起眼睛来笑了。

    “我从来不在女人堆儿里找你,”他亲昵地说着,粗声粗气的像个动物。他笑这着鞠个躬,向她伸过自己的臂弯。

    “女士,乐队等着呢。”

    她几乎不由自主地就跟着他走了,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很受用。

    那一曲把她跳醉了。刚跳了几步,她就感到自己飘了起来,她几乎明白自己在飘走,尽管她并不想那样。可她必须飘走。她依偎在这个步伐稳健、紧紧拥着她的男人跳着舞,似乎游离了这间屋子,与他融合了。她更深入地进入了另一个他的私密世界里。整间房子里她周围都变得朦胧模糊,如同一团大气,如同在海底,鸦雀无声中跳着,如同鬼影幢幢。但她自己在舞伴的怀抱里是真实的,而且看上去她与他连在了一起,似乎他肢体的运动就是她自己肢体的运动,可又不尽然,啊,真是美妙绝伦!他也忘乎所以,如入无人之境,一心跳他的舞。他对周围完全视而不见了,只有他性感的身躯在敏感地做着动作。他的手指头似乎要嵌入她的皮肤中去了。每时每刻,时时刻刻它都感到自己要彻底放任,倒地融化:熔点随时会到,她就要化了,倒在他膝下和脚下浑然无知。他带着她转遍了舞厅,似乎用他自己的肢体支撑着她的全身,他的身体和身上的热量似乎愈来愈近地向她袭来,直到要彻底溶化她,她对他来说仅仅是一股沉醉后溶化的液体。

    美极了。跳完一曲后她心旷神怡,几乎喘不过气来。她和他站在舞厅中央,似乎她是独自站在某个遥远的地方。他向她伏下上身,她盼望他的唇会触到她裸露的肩膀上,等待着。可他们并非独处,并非独处一方。这真叫残酷。

    “挺好的吧,亲爱的?”他压低嗓门快活地对她说。他那低沉兴奋的呼唤有一种奇特的超凡魅力,令她难以抗拒。可是为什么她还是意识到她内心里有一个地方关闭着呢?她按了按他的手臂,他就领着她向门口走去。

    她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只是感到自己有点抵触,这令她烦恼。这个男人是着迷了,但表面上还是清醒的,他带着她向餐厅走去,似乎是要带她去吃点心,实则是狡猾地借此将她带走。他此时热情高涨,但头脑是冷静的,心底里还有怀疑。

    餐厅里恰好惠斯顿在,他在为那些相貌平平受了冷落的女人们端咖啡呢。埃尔茜看到他了,但感到似乎他看不到她。她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外。她同身边这个高大的男人之间有了某种默契。她吃着蛋黄糕的时候一直感到她受着自己雇主的左右,与他之间虽然没有完全融合但一直如胶似漆。

    不过她慢慢冷静了下来。惠斯顿过来了。她看看他,眼光全然不同了。她发现眼前的他是个身材颀长的小伙子,真切而实在。那就是他。可是此时她正迷着另外一个男人,与那人如胶似漆,因此她不能离开那个人。

    “打完牌了?”她问,急于躲开他。

    “打完了,”他说。“你跳舞跳累了吧?”

    “一点都不累,”她说。

    “她倒是不累,”亚当斯开心地说。“活泼的姑娘跳舞都不会累的,吃点别的吧,埃尔茜。来点雪莉酒。跟我们喝杯雪莉吧,惠斯顿。”

    呷着雪莉酒时,亚当斯几乎是狡猾地看着惠斯顿,想找出他的优点来。

    “咱们最好还是回去吧,乐队在等着呢,”他说。“照顾这些女士吃东西吧,惠斯顿,有劳你了,好伙计。”

    他开始往回走了。埃尔茜情不自禁随他而去。可是惠斯顿挪到他们边上,跟上了他们。他们没有说话,穿过餐厅去了舞厅。进去后亚当斯犹疑了片刻,环顾一下。似乎他什么都看不见。

    有个男士上来约埃尔茜,亚当斯就去邀另一个舞伴。惠斯顿则站在那里看他们跳。埃尔茜能感到惠斯顿站在那里观察她,他那样子就像个阴魂,或者说像个审判官、一个守护天使。她也更自然熟悉地感知到另一个男人的身体在舞厅里什么地方舞动着,她仍然属于他,但感到有点心猿意马,感到无助。亚当斯继续跳着,还惦记着埃尔茜,等待着时机,心里感到颇为玩世不恭。

    这支曲子结束了。亚当斯被挽留了。埃尔茜此时是在惠斯顿身边。惠斯顿挺像样地坐在那里,他的双膝和清晰的轮廓都挺漂亮,令她依恋。似乎惠斯顿的样子总是那样。她把手放在他的膝盖上。

    “你开心吗?”他问。

    “太开心了,”她的声音既激动又有点心不在焉。

    “快一点了,”他说。

    “是吗?”她回答,她并不以为然。

    “咱们要不走吧?”他说。

    她没说话。一个多小时以来她还是第一次恢复了理智。她为此感到反感。

    “干嘛要走?”她说。

    “我觉得你或许玩够了,”他说。

    她开始有点冷静了,她的幻想受到了挫折,为此她感到恼火。

    “凭什么呀?”她说。

    “我们从九点钟待到现在。”他说。

    那既不是回答,也不是理由,对她来说等于什么都没说。她跟他坐在一起,但心却在别处。舞厅那边山姆·亚当斯的眼睛在瞟她,她坐在这边,被他看得清清楚楚。

    “你不想跟山姆·亚当斯过于随便了吧?”惠斯顿谨慎但痛苦地说道。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

    “什么,随便?”她问。

    “就是说,你不会想跟他过多地搅合到一起去吧?”

    她坐着不语。他这是在强迫她明白自己的地位。可他不能控制她的感情,改变她的感情。她有一种奇怪的变态欲望,那就是他别管她的事。

    “我喜欢他,”她说。

    “你喜欢他什么呢?”他心痛地问。

    “我不知道,可我就是喜欢他,”她说。

    她是不可改变的。他心情沉重地坐着,都气傻了。他说不清此时心里是什么滋味儿。他坐在那儿发傻,可她却在跳舞。而她心里正矛盾着,在两个男人对峙的力量中茫然无措地徘徊着。在舞曲之间,惠斯顿就坐得离她近些。可她不怎么在意他,只顾不停地看她的那张卡片,看她什么时候能再次跟亚当斯跳,心里又渴望又害怕。有时跳着跳着她与他擦肩而过时会与他的眼睛对视,他生着浅绿色的眼睛,眼神沉稳。有时她也会看到他跳舞时稳重的侧影,感到似乎自己总是依偎在他的手臂上,被他带着旋转,被他带离了她自己。同时她总能感到另一个男人的敌意,令她一心二用。

    轮到她跟亚当斯跳了。噢,跟他密切接触时多么美妙,他的肢体与她的肢体相触,他的手臂扶着他。她感到自己似乎要化了。惠斯顿从来没有给她真实的感觉,他仅仅是她脑子里一块沉重的东西而已。

    可是她却因为紧张而呼吸急促,开始感到痛苦。她感到不安起来。亚当斯也感到难受了。他们两个人都感到局促不安。而且他急了,感到有什么东西像一股相斥的肉体磁力在阻碍着他,感到她有一种比自己还强的劲头开始阻碍他生机勃勃的迫切欲望。

    埃尔茜几乎控制不住自己了。她随他向前准备跳舞时,弯腰去取自己衣袋里的手帕。乐队奏响了四对方舞曲,每个人都站好位置。亚当斯靠近她站着,对她施展自己的魅力,他紧张地跃跃欲试。她弯腰拿出手帕,挺起腰抖开,手帕从她手中飘落,令她恼火的是,她看见那不是手帕而是一条白长筒袜,皱皱巴巴的白长筒袜掉在地板上,片刻,亚当斯将它捡起,带着一丝惊喜笑了。

    “这个给我用挺好,”他小声说道,似乎要拥有它。说着他把长筒袜塞进了自己的裤袋里,旋即把自己的手帕递给她。

    他们开始跳起舞来。她感到虚弱,晕眩,似乎她的意志化成了水。她痛感失败,再也无法撑下去了,但也就平静了。

    跳完舞,亚当斯算是放了她。惠斯顿走过来,问她:

    “你掉了什么东西?”

    “我以为是我的手帕,可我拿错了,拿的是长筒袜,”她说完沉默不语了。

    “他拿走了?”

    “是啊。”

    “他这是什么意思?”

    她耸耸肩。

    “你打算让他留着那东西吗?”

    “我没让他拿。”

    他们半天都没说话。

    “我要不要去找他要回来?”他问,他的脸红了,蓝眼睛里露出跟他作对的坚定目光。

    “你别,”她说着脸都白了。

    “为什么?”

    “不,我什么都不想再说了。”

    他坐在那里,气急败坏,不知所措。

    “你是要让他留着,对吗?”他说。

    她默默地坐着,一点回答的意思都没有。

    “你那是什么意思?”他气疯了,开始要过去。

    “不!”她叫着。“泰德!”一边喊一边抓住他,死活不让他动窝儿。

    这让他气得要命。

    “为什么呀?”他说。

    这时他发现她撇着嘴的样子很招人怜,他弄不懂她,但觉得她肯定有她的道理。

    “那我不在这儿待着了,”他说。“你跟我走吗?”

    她默默站起身,两人出了屋。亚当斯并没注意到他们。

    几分钟后他们就来到了大街上。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啊?“他气急败坏地问。

    她在他身旁默默地走着,不为所动。

    “那头大猪,你心里只有他,”他加了一句。

    然后他们在沉默中走了很久,穿过城里寒冷荒凉的黑暗街道。她觉得她不能进到室内去。这时他们快走到她家了。

    “我不想回家,”她突然哀伤痛苦地叫道。“我不想回家。”

    他看了看她,问:“你为什么不呢?”

    “我不想回家,”她抽泣着,只有这句话。

    他听到有人走过来了。

    “好吧,我们再往前溜达一会儿,”他说。

    她又沉默了。他们走出了城,走进了田野里。他一手揽住了她,他们说不出话来。

    “怎么回事?”他终于不解地问。

    她又开始哭。

    最终他张开双臂搂住了她,安慰她。她自顾抽搭着,几乎没注意到他。

    “跟我说怎么回事吧,埃尔茜,”他说。“”告诉我怎么了,我亲爱的,告诉我吧——”

    他吻了她哭湿的脸,抚摸着他。可她没有反应。为此他感到困惑,心里疼他,又感到难受。

    她后来总算是安静下来了。他又吻她,这回她伸出双臂搂住了他,搂得紧紧的,似乎是又怕又难过。他搂着他,感到莫名其妙。

    “泰德!”她呢喃着,然后发狂地叫了一声:“泰德!”

    “怎么了,我的爱人儿?”他说着,开始害怕起来。

    “你得好好对我,”她喊着。“别苛对我。”

    “不会的,我的宝贝儿,”他感到吃惊又伤心。“怎么了?”

    “哦,你要好好待我呀,”她抽泣道。

    他马上就抱紧了他,心里充满了热辣辣的爱情。他惊奇得不行,只能把她拥向自己火热的胸膛,爱她,也相信她。于是她最终算是踏实了。

    三

    她再也不去亚当斯那里上班了。她父亲不得不听她的,她以健康为由交了辞呈。山姆·亚当斯说了几句风凉话,不过他却耐心得出奇,没有来找碴儿。

    几周后她和惠斯顿结婚了。她爱惠斯顿,对他充满了激情,也很崇拜,对他狂热的爱深深感动了他,让他感到彻底踏实了,找到了真实的自己。他不再自寻烦恼了,他感到心满意足了,剩下的就是东奔西忙干事情了。无论他遇上什么麻烦,他心里都是踏实的。这份爱情让他变得自信了。

    他们有一二次说起过这只白长筒袜。

    “嗨!”他大声说。“那有什么呀。”

    他不耐烦,生气,一想这事就受不了。所以这事就这么搁置了起来。

    结婚初期她还是很开心的,爱丈夫爱得忘乎所以。后来就习惯了。他一直是她幸福的根基,不过她习惯了他,就如同习惯了呼吸的空气一样。而他却从来没有如此这般地习惯与她相处。

    在婚姻生活中她找到了自由。她摆脱了责任,那是她丈夫必须管的事,她可以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

    于是,几个月后她见到了山姆·亚当斯,她对他并没有太不友善,按说她可以那样的。新婚燕尔,她对男人的体验还在新鲜和兴奋阶段,凭她对男人的了解,她感觉到亚当斯还爱着她,她知道他一直对自己充满渴求但从未得到满足。出于好玩,她情不自禁要从中取乐,尽管她一点也不拿这个男人当一回事。

    情人节离她结婚一周年的日子很近,那天有人寄来了一只白长筒袜和一只紫水晶胸针。幸好那天惠斯顿没看到这件礼物,她也就没跟他说什么。她一点与山姆·亚当斯打交道的意思都没有,可一旦有人寄给她一个小胸针,那东西就属于她了,她才不管这东西怎么来的呢,留下就是了。

    现在她又有了这副珍珠耳环。这礼物更值钱,也更显眼。她打算托她妈妈把这东西送给她,这样就解释清楚了礼物的来历。她都想好怎么办了,为此很是得意。至于山姆·亚当斯,即使是他看到她戴上耳环了,他也不会出卖她的。如果他能看到她戴着他送的耳环,那该多有意思!她会假装那是她从外祖母那里继承来的。下午她去城里时戴着耳环,那对儿好看的东西在鬈发边晃来晃去,令她乐不可支。可是她没遇上什么重要的人。

    惠斯顿回到家,又累情绪又低落。一整天里,作为一个男人他心神不宁,这让他疲惫不堪。她说不清为什么要跟他作对,现在有时爱取笑他,跟他产生了隔膜。对此他不明白,十分气愤。在他面前她也不自在。

    她知道他是心里窝火。他的手背上青筋暴起,双眉紧锁。可她还是忍不住要刺激他。

    “你怎么处理那只白长筒袜了?”他沉闷了一阵后问,声调很是粗野。

    “放抽屉里了,怎么了?“她轻描淡写地回答道。

    “你为什么不把它扔火里烧了?”他厉声道。“你把它藏起来干什么呀?”

    “我没藏,”她说,“我凑了一双。”

    他又闷闷不乐,沉默了。她发现无法让他受到触动,就跑上楼去,剩下他一个人在炉火边抽闷烟。她再次戴上耳环。随后她灵机一动,穿上了那双长筒袜。

    “看看!”她说。“多漂亮啊。”

    说着她把裙子撩到膝盖上,转着圈看自己套着紧绷绷长筒袜漂亮的双腿。

    惠斯顿心里有说不出的恼火,把烟斗从嘴里拔了出来。

    “这袜子看上去是不是很好看?”她说。“一只是去年的,正好凑一双,省得你再买一双了。”

    说着她从肩膀向下看看自己漂亮的小腿肚和衬裤上飘荡着的花边。

    “放下你的裙子,别犯傻了,”他说。

    “什么叫犯傻呀?”她问道。然后她开始围着屋子跳起舞来了,像个芭蕾舞演员那样做着踢腿动作,无所顾忌,还有点嘲弄的样子。她几乎感到害怕,但还是挑衅般地冲他抬起腿来,一边抬一边还哼着歌儿。她对惠斯顿充满了怨恨。

    “你个小傻瓜,别闹了,”他说。“我跟你说了,你得把那袜子烧了。”他气得脸色铁青,一直垂着头。于是她不再跳了。

    “我就不,”她说。“穿着挺好的。”

    他抬起头看着她,目光犀利逼人。

    “你把他们放火上烧了,听见没有,”他说。

    他们的战争开始了。她像个芭蕾舞演员那样探过身,牙齿紧紧咬住舌头。

    “我就是不烧长筒袜,”她像唱歌似的重复道,“就不,就不,就不烧。”

    说着她还围着屋子跳起舞来,边跳边大声说“就不烧”。她的行为确实表明她不在乎了。

    “我倒要看看烧不烧,”他说。“臭娘们儿!你是想让山姆·亚当斯知道你穿上这双袜子了,是不是?你就想这美事儿呢。”

    “对,我就是想让他看看这袜子我穿有多合适,以后他就会多给我呢。”

    说着她就低头看自己漂亮的腿。

    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她想让山姆·亚当斯看到她漂亮的腿上穿着那双白长筒袜。这让他越发生气,几乎要仇恨起来。

    “你个恶心的臭娘们儿,”他大叫道。“放下你的衬裙,别想那些恶心事儿了。”

    “我一点儿都不恶心,”她说。“我的腿是我自己的。凭什么山姆·亚当斯不能觉得我的腿好看呢?”

    惠斯顿沉默了片刻。他看着她,目光凝聚成一个光点。

    “你是不是跟他一直有来往?”他问。

    “我看到他了,刚还跟他说话来着,”她说。“他没你想得那么坏。”

    “没有吗?”他喊道,声音里透着明察秋毫。“跟他交往的人我看着就不是好东西,我告诉你吧。”

    “干吗,你怕他什么呀?”她嘲弄道。

    她这是在挑他的火,让他忍无可忍。他坐着瞪着眼生气。她每说一句话都像火红的烙铁在烫他。再这样下去就要出事了。她也怕了,但她没有被征服,也没被说服。

    这时他脸上露出了一丝仇恨的苦笑,很奇怪。他一直对她记仇呢。

    “我怕他什么?”他木然地重复道。“我怕他什么?还不是因为你,你这条满街乱窜的母狗。”

    她脸红了,这样的侮辱算是狠到家了。

    “哼,要是你这么蠢的话——“她垂下眼皮,语气冷漠、孤傲。

    “我要是蠢透了,我会在你跟他说第一句话时就扭断你的脖子,”他紧张地说。

    “哼!“她嗤之以鼻,“你以为我怕你不成?”她冷漠无所谓地说。

    说归说,她还是怕,嘴唇都白了。

    他心里的火也越来越大。

    “下次你再跟他来往,我会让你怕我的,”他说。

    “你以为我还会告诉你吗,哈!”

    她的挖苦蔑视令他火冒三丈,都要气昏了。他知道他没个定准,几乎干什么都不顾后果。于是他缓缓地站起身,直愣愣地走出房门,心里窝火,恨不得杀了她。

    他靠着花园的篱笆墙站着,看不清也听不清什么。房子下方的远处,城里的灯光迷离一片。他纹丝不动站着,怒火中烧,气昏了头,不禁抬头去看夜空。

    片刻,他仍然在气头上进了屋。埃尔茜此时站在屋里,矮小但固执,双唇紧闭,一双孩子气的大眼睛目光沉郁地看着他,脸都吓白了。惠斯顿步履沉重地从地板上走过,猛地坐进椅子里。

    一阵沉默。

    “你别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我不听,”她终于打破了沉默道。

    他抬起头。

    “我告诉你,”他声音低沉、紧张地说:“你要跟山姆·亚当斯来往,我就扭断你的脖子。”

    她笑了,笑声尖利,是装的。

    “我简直恨透了你那句‘扭断你的脖子',”她撇着嘴道。“听着俗,还粗鲁。你就不会说句别的呀。”

    惠斯顿彻底沉默了。

    “还有,”她一边讥讽地笑一边说,“你都知道什么具体的?他送给我紫水晶胸针和一副珍珠耳环呢。”

    “他,什么?”惠斯顿突然声音变得正常了。眼睛死盯着她。

    “送了一副珍珠耳环,还有紫水晶胸针,”她照实重复一遍,嘴唇都白了。

    她那双孩子气黑黑的大眼睛盯着他,惠斯顿此时让她迷住了,中了邪一般。

    他缓缓地站起身朝她这边过来,似乎他的脸和他的眼睛直接挨上了她。她看着他,惊呆了。她想喊,可她嗓子里发出的却是很小的咕哝声。

    随之,如同闪电一样,他的手背就啪地扇在了她的嘴上,扇得她晕头转向,撞到了墙上。她吓得发出一声怪叫。然后她发现他还要过来,他的目光盯住了她,挥起了拳头,慢慢地走过来,拳头随时会击中她。

    她吓傻了,抬起手来,张开手去捂自己的眼睛和太阳穴,张着嘴要叫,却叫不出声。没有叫声。但她的样子却让他缓了下来。他俯视着她,紧紧盯着她,她靠墙蹲着,张开的嘴巴流着血,眼睛大睁着,双手捂着头的两侧。他就想看她流血,要折断她,要毁灭她,这种欲望来自对她的宿怨,让他欲罢不能,他要出这口恶气。

    可是看到她吓得可怜的样子,他就别过头去,既感到耻辱又感到厌恶。他走过去重重地坐在他的椅子上,竟然感到奇怪地放松了,头脑一片迷茫,几乎要睡过去了。

    她从墙边走到炉子跟前,头晕眼花,嘴唇煞白,木然地擦着流血的小嘴儿。他纹丝不动地坐着。渐渐地,她开始发出微弱的呼吸声,身子抖动着开始抽泣,她是为自己而悲伤。他都不用看,就知道她什么样儿,这令他又要发疯,又想毁灭她了。

    最终他还是抬起头来,眼睛露出寒光,盯着她。

    “他为什么要给你这些东西?”他一字一句地问着,毫不让步。

    她马上就止住了哭泣。她也紧张。

    “是当成情人节礼物送来的,”她回答道,挨了打还嘴硬。

    “啥时候?今天吗?”

    “珍珠耳环是今天的,紫水晶胸针是去年的。”

    “你都藏了一年啦?”

    “是的。”

    她觉着,如果他要站起来杀她,那是什么也挡不住的。她是再也挡不住他了,随他怎么着吧。在这紧要关头,他们都颤抖着,发昏了。

    “你跟他都干什么了?”他声音干涩地问。

    “没干什么,”她颤抖着声音说。

    “你留着这些东西就是因为这是珠宝吗?”他问。

    他开始感到疲倦了。这事儿再这么说下去还有什么劲?他无所谓了,烦了,腻了。

    她又开始哭,可他看都不看她。她一直用手帕擦嘴。他看得到手帕上的血迹,这反倒更令他对自己的责任、暴行和耻辱感到厌恶和厌倦。

    等她开始在屋里活动时,本来纹丝不动的他又抬起了头。

    “那些东西在哪儿呢?”

    “在楼上,”她颤抖着说。她知道他的火气下去了一些。

    “拿下来,”他说。

    “我不,”她哭着说,感到愤怒。“你不能欺负我,再那么打我的嘴。”

    说着她又抽泣起来。看她这样,他既蔑视又可怜她,更加气愤了。

    “在哪儿呢?”他说。

    “在镜子下的小抽屉里,”她啜泣道。

    他慢慢地上楼,划了根火柴照亮,发现了那些小饰物,然后拿在手里下了楼。

    “是这些吗?”他张开手掌看着说。

    她看着首饰,不语。她已经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了。

    他看着这些小宝石饰物,觉得它们还是挺漂亮的。

    “不怨这些东西,”他心里说。

    于是他四处慢慢寻找,不停地找,要找个盒子。他把这些小东西捆起来,写上山姆·亚当斯的地址,然后穿着拖鞋就出去寄这个小包裹。

    他回来时,她还在坐着哭。

    “你最好上床去睡觉,”他说。

    她没理会他。他就在炉边坐下,而她还在哭着。

    “我睡楼下这儿,”他说。“你去床上吧。”

    片刻,她抬起泪水涟涟肿了的脸,凄凉可怜地看着他。这眼神令他全身一阵发痛。于是他走过去,双手慢慢地、十分温柔地抱住她。她随他抱住,头枕在他肩膀上,抽泣着大声说:

    “我从来就不是故意的——”

    “我的爱,我的小爱人儿。”他痛苦地叫着把她拥在怀里。

    普鲁士军官

    一

    从拂晓到现在,他们沿着这条晒得发烫发白的大路行军已经走了三十多公里了。偶尔会遇上一片树阴,但转眼又走入强烈的阳光下了。大路的一边是宽阔流浅的溪谷,水面闪着灼热的光芒;另一边是一片片墨绿色的黑麦、嫩绿的小麦、休耕地、草地和黑魖魖的松林,在晃眼的天光下热得无精打采。但是前方横亘的山峦则一派淡绿,一片寂静,云岚之上,山顶闪烁着柔和的雪光。就是向着那山脉,这一队人马马不停蹄地进发着。他们走在黑麦地和草地之间,走在参差不齐的果树夹道的大路上。油黑的黑麦散发着令人窒息的热气,他们离山是越来越近了,山的轮廓越来越清晰起来。士兵们的脚越走越热,钢盔下,汗水顺着头发往下直淌,背包背在肩上却不再有火烧火燎的感觉了,倒似乎给人一丝丝冰凉的针刺感。

    他在沉默中一刻不停地赶路,眼睛凝视着平地拔起的山峰,那山脉层峦叠嶂,一半在人间,一半在天上。那天上屏障,淡蓝的峰岭裂缝中夹着一道道柔软的白雪。

    走到现在,他几乎感觉不到疼了。从一开始他就下决心走路时不露瘸相。迈出头几步时,他直想吐。走头一英里左右时,他屏住呼吸,脑门儿上直冒冷汗。可走着走着疼痛就消失了。那不过是些青紫的创伤罢了!他早晨起床时看了看受伤的部位,在大腿背面青一块紫一块的,伤得不轻。早晨一迈开步伐,他就能感到伤口疼痛,直至现在,因为他一直憋着气忍着痛,他的胸口感到憋闷,火辣辣的。他张嘴呼吸,可似乎吸不到空气。即使这样,他走起路来几乎还是那么步履轻快。

    拂晓时分,上尉端起咖啡时,他的手在颤抖。他的勤务兵不是头一回看到他的手发抖了。这时他看到了上尉在前方农舍旁的优美身姿了,他正骑在马上转动着身体。他身躯矫健,身著浅蓝色军装,佩着红领章,黑色头盔和剑鞘闪闪发光,绸缎般的栗色马背上淌着黑乎乎的汗水。这个勤务兵感到自己与那个在马背上猛烈转动着的身影息息相关,就像一个影子默默地跟着他,命中注定要跟着他,受他咒骂。那军官总能意识到身后跟随他的沉重步伐,在众人之中听得出哪是他勤务兵的脚步声。

    上尉是个高个子,约莫四十岁,鬓角灰白。他身材漂亮,结实,是西部最出色的骑手之一。他的勤务兵给他擦身时,对他那骑马练出来的肌肉发达的腰身惊羡不已。

    除此之外,勤务兵就很少注意这位长官了。他几乎看不到他主人的脸,他压根儿就不去看他的脸。上尉长着一头红棕色的硬发,头发剪的很短。他饱满但粗野的嘴唇上胡子也是又短又硬。他的脸粗粗拉拉的,两颊消瘦。他脸上深深的皱纹和紧锁的双眉,让他看上去像个与人生搏斗的男人。或许就是因为这些,他才显得更加英俊。他那浓密的金色眉毛下,淡蓝色的眼睛里总在闪烁着冷峻的火光。

    他是个普鲁士[5]贵族,傲慢而娇横。不过他母亲曾是位波兰女伯爵。年轻时他赌博欠了太多的债,从而毁了自己在军队中的前程,一直在步兵上尉的官阶上止步不前。他从未结过婚,一是因为他的职位不允许,二是因为还没有哪个女人能让他动心。他的时间都花在马背上——偶尔他会骑着自己的马去参加赛马,其余的时间在军官俱乐部里消磨。他偶尔也去会个情人儿,可事过之后回到军营里,他的眉毛蹙得更紧,目光中透出更深的敌意和恼怒。对他的下级,他尽管公事公办,可把他惹火了他也会发疯如魔鬼。总之,人们怕他,但并不躲避他,躲是躲不开的。

    普鲁士:1866年奥匈帝国与普鲁士的战争以及1870~1871法国与普鲁士之间的战争使得普鲁士成为新的德意志帝国(1)(1871~1918,即第二帝国)中的主要一州。普鲁士军队吸纳了以前独立州如拿骚和汉诺威的军队。巴伐利亚及其军队在和平时代虽与普鲁士联盟但保持独立,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才加入第三帝国。这里说的普鲁士军官则指其出生地为普鲁士,而不是从普鲁士派到巴伐利亚执行任务的军官,当初身兼双职者实为鲜见。

    对他的勤务兵,他最初是冷酷、正经、漠然,对小事儿并不挑剔。因此勤务兵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会下什么命令、希望他怎么去执行。这样很简单。但是,情况渐渐开始变了。

    勤务兵二十二岁上下,中等个儿,体魄健壮。他四肢粗壮,皮肤黝黑,唇上生着嫩嫩的黑髭,身上散发着热腾腾的青春气息。他长着浓眉,可浓眉下的黑眼睛却毫无神气,看似从未有过思想,只是通过感官直接感知生命,全然凭本能做出反应。

    军官逐渐地意识到身边这个年轻力壮但懵懂的勤务兵的存在了。这小伙子侍奉他时,他不能不注意他。这年轻人就像一团火温暖着长者那紧张僵硬的躯体,它本来已经变得几乎没有活力,僵死了。可这小伙子身上和行动中有某种自由自在的东西吸引着军官。这一点令这普鲁士人恼火。他决不要让这勤务兵唤起自己的生气。他完全可以把他换了,可他没有这么做。他现在很少直视他的勤务兵,而是侧过脸去,似乎是在躲着不看他。可是当这个年轻的士兵自顾地在房间里走动时,年长者会看着他,会注视那蓝色军服下强健年轻的肩膀如何动作,会注视他弯曲的脖子。眼前的景象令他恼火。这士兵的手年轻漂亮,是一双棕色的农夫手,看到这双手抓起面包或酒瓶子,年长者会感到一阵仇恨和愤怒之火在血管中流窜。军官如此恼怒,不是因为这小伙子笨拙,而是因为他的动作如此自信像一头无拘无束的年轻动物。

    一次,酒瓶打翻了,红酒流到桌布上,军官骂着跳将起来,他那如同喷着火的蓝眼睛令迷惑不解的小伙子愣怔了好一会儿。年轻的士兵震惊了,感到有什么沉了下去,越来越深地沉入灵魂中,那里一直是空荡荡的。这事令他茫然疑虑。他内心的自然踏实感从而失落了,开始有点不安。从那次开始,两个男人之间生出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从此这勤务兵开始怕与上司真正对视。潜意识中他仍记得那双冷酷的蓝眼睛和那两道吓人的眉毛,不想再看到它们了。所以他总是一看到他的上司就移开目光,躲着他。还有,他有点焦急地等待着三个月后服役期满。于是他开始在上尉面前显得不自在起来,这士兵比这军官更想一人独处,不动声色地干仆人的活儿。

    他侍奉上尉已经有一年多了,知道自己该干什么。这方面他干得得心应手,似乎他天生来就是干这个的。对军官和他的指令他都欣然接受,就像接受太阳和月亮一样自然,侍奉他也是自然的事了,对他来说仅此而已。

    可是,如果现在要强迫他与他的上司发生个人之间的交流,他会感到像一头野性动物被困住了,他必须逃走。

    可这年轻士兵的存在影响着他,打破了他僵死的戒规,令他心绪不宁。不过他终归是个绅士,手臂修长,举止典雅,这样的人是不会让这种事乱了方寸的。他本是个性情冲动之人,但一直压抑着自己的脾气。偶尔他也会冲士兵们大发一通脾气。他知道他总是在火头上,随时会爆发。但他竭力保持着军人的操守,不动声色。可这个年轻的士兵却彻底地流露出他热烈的本性,一举一动都暴露无余,他那悠然自得的举止流露出野兽才有的某种热情。就是这一点令军官越来越恼火。

    上尉已是身不由己,再也无法对勤务兵不动声色了。他也不能让他一人独处了。他不由自主地盯着他,声色俱厉地给他下命令,尽可能让他忙得不拾闲儿。有时他会冲这年轻的士兵大发雷霆,好生欺负他。一到这个时侯,那勤务兵便三缄其口,置若罔闻,沉着涨红的脸等他吼完。军官的话从来没有刺痛他的心,他自有办法将上司的情绪拒之千里。

    他的左拇指上有一块伤疤,深深的伤痕横贯指关节。这伤疤一直让军官看不下眼去,一心想采取个什么措施。可那伤疤依然长在那年轻的棕色手上,模样丑陋而粗鄙。上尉终于忍无可忍了。一天,当勤务兵用手抚平桌布时,军官用铅笔将他的手指按住道:

    “这伤怎么落下的?”

    年轻人疼得缩回手,倒退立正道:

    “回长官的话,斧子砍的。”

    军官等待着进一步的解释,可没有。勤务兵忙他的事去了。年长者为此很是生气。他的仆人在躲避他。第二天他不得不竭尽全力不去看那长着伤疤的拇指。他想抓住它,可是……他感到自己的血管里燃起了烈火。

    他知道他的仆人很快就会自由,会高高兴兴地离开他。眼下,这个士兵对这年长者若即若离的,令上尉越来越发疯发怒。士兵不在眼前时他就不得安宁。而士兵在眼前时,他则会用恼怒的目光盯着他。他仇视那双无神的大眼睛上方漂亮的黑眉毛。士兵那优美的肢体如此自由自在,任何军纪都不能让它们僵硬,这一点也招军官仇视。于是军官冲士兵严厉起来,冷嘲热讽,残酷地欺负他。而年轻的士兵则越来越沉默寡言,面无表情。

    “你吃什么奶长大的,不会拿正眼看人?我跟你说话,你要正眼看我。”

    那士兵黑黑的眼睛转过来看着军官的脸,但那眼中无光:他似看非看,收敛着目光,觉得上司的蓝眼睛但并未与之交流。年长者脸色变得苍白了,微红的眉毛锁紧了。随之发了一道模棱两可的命令算完事。

    有一次他把沉重的军用手套摔到了这年轻人的脸上。他终于看到了那双黑色的眼睛冲他喷射出怒火来,就像火上加了干柴,心中感到满意了,禁不住微颤着发出几声嘲笑来。

    总算只剩下两个多月了。小伙子本能地躲着他,只把他当成个抽象的权威,而不是个人。他全部的本能就是避免与他发生个人的接触,即便心里恨透了他。可仇恨还是不由自主地与日俱增,令他对军官的情绪产生反应。但他还是将仇恨藏在心里,只有到了离开军队才敢承认。他生性活跃,有不少朋友,他觉得他们简直是些好得不得了的人。可他感到莫名地孤独。现在这种孤独越发厉害了。这孤独会伴随着他度过整个服役期。可军官似乎要气得发疯,令小伙子怕得要命。

    这士兵有个情人儿,是个朴实但有主心骨儿的山里姑娘。他们二人走在一起,十分沉默。他找她一起走走,并不是为了走走,而是为了用胳膊揽住她,跟她有身体的接触。这样会令他感到欣慰,从而容易忽略上尉的存在,因为他能够将她紧紧地抱在怀里,得到歇息。而她呢,则是那么地可人儿,对他欣然依从。他们爱上了。

    上尉对此有所察觉,气疯了。他让这小伙子整个晚上忙个不拾闲儿,看到小伙子一脸的阴沉相儿,从中取乐。两个人的目光偶尔相遇,年轻人的目光郁闷阴沉,倔犟执拗的年长者的目光中则透着嘲弄和蔑视。

    军官试图否认那摆脱不掉的情绪。他并不懂得,他对勤务兵产生的情绪是被一个愚蠢乖张的下人激怒的结果。所以,他说服自己,一切照旧,让那情绪随它去。可受苦的是他的神经。最终他用皮带头照着仆人的脸抽了下去。看到小伙子眼里含着痛苦的泪水、嘴角上流着血惊得倒退,他心里顿感万分欣慰,亦有耻辱。

    不过这种事,他自己承认,他以前从来没干过。是那家伙太气人的缘故。不过他自己的神经也为之大受折磨,于是他出去和一个女人过了几天。

    那是对愉快的讽刺。他压根儿不想要那个女人,可硬是跟她过了几天。最终他满怀恼怒和痛苦回来了,感到备受折磨。他骑马走了一个晚上,一到家就要吃晚饭。他的勤务兵出去了。军官坐下,修长的手搭在桌子上,十分安静,全身的血液似乎都流干了。

    他的仆人终于回来了。他看着勤务兵那健壮、洒脱的年轻身躯,漂亮的眉毛和浓密的黑发,发现这小伙子在一周内就恢复了他那固有的良好状态。看到这一切,军官的双手抽搐着,似乎充满了疯狂的火焰。那小伙子立正,纹丝不动,一言不发。

    晚饭在沉默中进行。可勤务兵有点着急,把盘子弄出了响声。

    “你急什么?”军官问道,眼睛盯着仆人那紧张、温暖的脸庞。但勤务兵没有回答。

    “你能回答我的问题吗?”上尉说。

    “能,长官,”勤务兵答着,手上仍托着一摞军用深底盘子。上尉等待着,看着他,又问:

    “你着急吗?”

    “是的,长官,”这声回答令上尉浑身一震。

    “急什么?”

    “我要出去,长官。”

    “今天晚上我这里需要你。”

    军官犹豫了一下,脸上露出奇怪僵硬的表情。

    “行,长官,”仆人嗓子眼儿里哼道。

    “明天晚上我还需要你。事实上,可以说你所有的晚上都占满了,除非我准你假。”

    那长有细嫩胡子的嘴巴紧闭着。

    “明白,长官,”勤务兵回答道,他的嘴唇总算张开了一会儿。

    说完他又转身朝门外走去。

    “你为什么把铅笔头儿夹在耳朵上?”

    勤务兵踌躇片刻没有回答,自顾继续向外走。他在门外把盘子摞起来,将铅笔头从耳朵上拿下来放进口袋里。他在给情人的生日贺卡上抄一首诗。他回来清理餐桌时,上尉的眼睛眨了眨,热切地微笑道:“你为什么把铅笔头儿夹在耳朵上?”

    勤务兵满手托着盘子。他的上司站在绿色的大炉子旁,脸上带着微笑,下颌向前凸着。年轻士兵看到他时,心突然激烈地跳动起来,感到迷茫。他没有回答,而是心荒意乱地朝门口走去。他蹲下去放盘子时,被军官从身后一脚踹得朝前扑去。壶罐儿盘子什么的哗啦啦滚下楼梯,他扑到了楼梯扶手上。当他站起身时,又被狠踹了几脚,踹得他抱住栏杆喘息了好一会儿。他的上司疾步进了屋,关上了门。楼下的女佣朝楼梯上看着,面对这摔摔打打的场景直做鬼脸。

    军官的心在狂跳着。他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一部分溢到了地板上。他一口干了剩下的酒,身子斜靠在冰冷的绿色炉子上。听到他的仆人在楼梯上收拾盘子的声音,他苍白着脸,似乎沉迷地等待着。仆人又进来了。看到这小伙子痛苦惊讶得手足无措,上尉的心感到一阵近乎愉快的创痛。

    “帅小子!”他说。

    士兵立正,但动作有点慢。

    “到,长官!”

    小伙子站在他面前,细嫩的胡子显得可怜巴巴的,那黑色大理石般的前额上漂亮的眉毛十分戗眼。

    “我刚才问过你一个问题。”

    “是的,长官。”

    军官的语调甚是尖酸。

    “你耳朵上为什么夹一支铅笔?”

    仆人的心又激烈地跳起来,喘不过气来。他那双黑眼睛专注地盯着军官,似乎有点着迷的样子。他就那样沉稳地站在那里,头脑一片空白。眼见着上尉眼睛中的笑意在渐渐消失,他这才抬了抬脚。

    “我,我忘了,长官,”士兵喘息道,他黑色的眼睛凝视着上尉那闪烁的蓝色眼睛。

    “夹在那儿干什么?”

    他看到小伙子的胸脯起伏着费力地吐出一句话:“我写字来着。”

    “写什么字?”

    士兵又一次上下打量他。军官能听到他的喘息声。随之,笑意浮现在他蓝色的眼睛中。士兵干巴巴的嗓子蠕动几下,但说不出话来。突然军官脸上的笑火一般燃烧起来,随之他飞起一脚,重重地踹在勤务兵的大腿上,踹得小伙子向旁边趔趄了一步,他变得脸色煞白,两只黑眼睛里目光呆滞。

    “说呀。”军官说道。

    勤务兵的嘴巴变得干涩,舌头在口中打着转就像在牛皮纸上打转一样。他的嗓子动了动。军官抬起了脚,仆人吓呆了。

    “是一首诗,长官,”士兵哼哼叽叽地说,声音含混。

    “诗,什么诗?”上尉怪笑着问。

    士兵又动动嗓子。上尉的心突然沉重起来,站在那儿浑身疲惫发虚。

    “给我的姑娘,长官,”他终于听到了那个干涩非人的声音。

    “哦!”他说着转身道:“把桌子收拾了吧。”

    “咔!”士兵的嗓子响着,然后又是一声“咔”,才挤出一声“是,长官。”

    年轻的士兵走了,变得老态龙钟,步履沉重。

    军官独自一人留下,让自己保持紧张,以此防止自己思想。他的本能警告他,他决不能思考。内心深处,他感到激情获得了巨大的满足,这种满足感仍然很强烈。可过后他心底里又产生了相反的感觉,他感到心中有什么东西可怕地崩溃了,从而感到懊恼。他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个小时,身陷混乱的思绪之中,但力图让思维保持空白,防止头脑去捕捉什么。他一直这样挺着,直到最低落的情绪过去为止。然后他开始喝酒,直到喝醉,迷迷糊糊睡过去。一早醒来,他又恢复了本性。但是他努力否认他的所作所为。他拒绝想这事,把这事连同他的本能一起埋葬掉。一个理智的他跟这一切毫无关系。他感觉就像刚刚醒了酒,全身虚弱,发生的事全然模糊不清,难以追忆。他成功地拒绝记忆他感情上有过放纵。所以当他的勤务兵端上咖啡时,军官又恢复了头一天早晨的样子。他拒绝记忆昨天晚上的事,否认曾经有过这样的事,他成功了。他从未做过这样的事,那不是他的所作所为。不管出了什么事,都归罪于那个愚蠢不听话的仆人。

    整个晚上,那勤务兵都神情恍惚。他喝了点啤酒,因为他感到干渴,不过喝得不多。酒精使他恢复了感觉,他感到难以忍受。他意气消沉,似乎身上十之八九的人气停滞了,晃晃悠悠地没个样子。一想到挨的那几脚踹,他就感到恶心。再想到以后还会在这屋里挨踹,他心就剧烈地跳起来,人都要昏过去了。回想挨过的踹,他就喘不过气来。他是被迫说出“给我的姑娘”的。他太精疲力竭了,连哭都哭不出。他的嘴微微张着,像个傻子。他感到空虚,窝囊透了。所以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干着他的活儿,痛苦、缓慢、笨拙,用刷子乱刷一气。坐下后想重新鼓起劲儿来,却感到无比艰难。他的四肢和颌部都松了,没了感知。可他又感到很累。最终他上床了,庸懒地睡了,与其说是睡,不如说是迷糊了一夜,迷糊中不时感到痛苦。

    早晨要进行演习。可他没等军号响就先醒了。胸口痛,喉部干涩,不停的痛苦感觉令他睁开了眼,同时感到没劲。想都不用想,他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他知道,新的一天到来了,他必须继续他一天的工作。最后一抹黑暗被驱赶出了屋外,他得活动活动他僵硬的身体接着干活儿。他太年轻,经历的麻烦又太少,简直惊呆了。他只希望天依旧黑暗,那样他就可以安静地躺在床上,隐藏在黑暗中。可是什么也不能阻挡白天的到来,什么也不能让他留在床上不去给上尉的马备鞍、不去为上尉煮咖啡。这些活儿等着他呢,非干不可。他觉得这让他难以忍受,可他不会让他闲着。他必须去给上尉送咖啡。他吓坏了,弄不懂这一切,只知道对此无能为力,必须干,再怎么躺下去也躲不过。

    他似乎成了一堆惰性之物,鼓足劲儿总算起来了。可他不得不凭着毅力才能朝前挪动每一步。他感到迷茫、晕旋、孤立无助。后来因为疼得太厉害,他一把抓住了床才挺住了。看看他的大腿,古铜色的皮肤上落下了青紫的伤痕,他知道如果他用手指头按压那伤痕,他会疼昏过去的。他才不想昏过去呢,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事儿,谁也不会知道的,这事儿只是他和上尉之间的事儿,全世界只有两个人知道,就是他自己和上尉。

    他缓缓地、轻手轻脚地穿上衣服,强迫自己迈开步子。除了自己手上的活儿,他对什么都不清楚。不过他还是勉强干完了自己的工作。身上的伤痛刺醒了他已经麻木的感官,恶劣的感觉依旧。他端起盘子上去到上尉的屋里。军官脸色苍白、神情沉重地坐在写字台旁。勤务兵向他敬礼时,感到自己像丢了魂一样。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头脑一片茫然,然后打起精神来,似乎恢复了自我。这时上尉在他眼中变得模糊不清,虚幻起来,于是这小当兵的心跳加快了。他希望上尉不存在了,那样的话他就能活下去。可当他看到他的上司颤抖着手接过咖啡,他觉得一切都破碎了。于是他走开去,感到自己变成了碎片,土崩瓦解了。上尉骑在马上发号施令,他背着枪和背包痛苦万分地站着时,他觉得自己必须闭上眼睛,对一切视而不见。长时间忍着干渴行军让他只剩下一个迷迷糊糊的想法:救自己。

    二

    他现在连干渴都习惯了。雪峰在天际闪着银光,峡谷中晶莹的冰川河在苍白的浅滩之间蜿蜒,这一切看似几乎是超自然的景物。可是他发着烧,又干渴,简直要发疯了。但他还是拖着沉重的脚步走着,毫无怨言。他不想说话,对谁也不想说。河面上飞着两只水鸟儿,像两朵浪花和两片雪花儿。嫩绿的黑麦在阳光照射下散发出令人恶心的气味。队伍仍在继续前行,步伐单调,显得昏昏欲睡。

    下一座农舍出现在大路边上,又矮又大的一座,屋外摆放着几桶水。士兵们拥上去喝水。他们喝水时把头盔摘了下来,潮湿的头发上直冒热气。上尉骑在马上环顾左右,他需要看到他的勤务兵。头盔在他明亮凶恶的眼睛上投下一片阴影,可他的胡子、嘴巴和下巴则在阳光下线条分明。勤务兵必须在这个骑马人的左右活动。这并不是因为他害怕或胆小,而是因为他似乎被掏光了五脏六腹,空空如也,如同一只掏空了的贝壳。他感到自己一无是处。不过是阳光下移动的影子。尽管他干渴难耐,可他却喝不下几口水,因为他老是感到上尉就在身边盯着他。他不能摘下头盔擦擦湿漉漉的头发。他想呆在阴影中,不想被迫清醒。他一惊,这才注意到军官闪亮的靴子后跟刺了一下马肚子。随后上尉骑着马遛达开去,他这才得以放松,什么都不想。

    在这个炎热、明晃晃的早晨,什么也不能让他重新恢复生机。他感到自己像这一切之间的一条沟。而上尉则趾高气扬,一派娇横。年轻的仆人感到一股热流从身上涌过。上尉浑身生机勃勃,稳重傲慢,而他却内心空虚如同阴影。那热流又一次涌遍全身,令他晕旋。不过他的心倒是稍微坚定了一些。

    这一连人马上了山,转个弯子向回走。山下的树林中响起了农家的钟声。他看光着脚割草的农夫们撂下活计下了山,长柄儿大镰刀耷拉在肩上,像明晃晃的长爪子在身后打着弯儿。他们看似在做梦,似乎跟他没什么关系。他感到自己身在黑暗的梦中游荡:似乎一切东西都在身边,都有形状,可他自己只是一缕魂儿,一片能思能想的空白。

    士兵们步履沉重地在明晃晃的山坡上默默跋涉着。渐渐地,他的头开始晕旋起来,缓缓地,有节奏地晕旋。有时眼前发黑,似乎他是透过雾气沼沼的玻璃在看这个世界,眼前的景象虚无飘渺。每走一步头就疼一下。

    空气里味道太浓烈,令人难以呼吸。一切绿色的东西都散发着树脂的味道,以至于空气中绿色的气息弥漫,它如此厚重,令人窒息。苜蓿的香气就像蜂蜜一样。那淡淡的辛辣味儿发自山毛榉附近。随后听得一阵怪响,飘来令人窒息的难闻味道。原来他们正从羊群附近走过,牧羊人身着黑衣,手持牧羊的弯柄丈。羊们为什么会在强烈的阳光下拥挤在一起?他觉得牧羊人看不到他,但他能看到牧羊人。

    队伍终于停了下来。他们把枪支成锥型,卸下身上背的东西,零零散散围着枪堆摆了一圈,然后散坐在山坡上的小土堆上。士兵们开始聊天儿。他们热得浑身冒着热气,但聊得很是热闹。可勤务兵却静静地坐着看那二十公里外平地上高耸的青山。一道碧蓝的山梁下一条宽阔的大河掩映在黛色的松林之间,晶莹的河水在发红的灰色河滩间流淌。那河水流向远方,似乎流向了山下。一英里开外处漂着一只木筏子。这片农村景色很是奇特。附近山林边上,一座宽敞的农舍依着墙一样的山毛榉而建,房基是白的,墙上开着一孔孔方形窗户。一片片狭长的黑麦田、苜蓿地和淡绿的玉米地错落其间。而在土堆下,他附近就是黑乎乎的沼地,沼地上金莲花在纤细的花梗上静静开放着。一些浅淡的花朵正在怒放,一片碎花瓣在空中摇曳。他觉得自己昏昏欲睡了。

    突然,有什么东西进入了他眼前这幅五彩蜃景中。是上尉,一个身著淡蓝和猩红军服的小小身影,骑着马,沿着平坦的坡顶,在玉米地间一路小跑而来。旗语兵也过来了。那骑马人傲慢而自信地过来了,这个早上全部的光线都集中在这个迅速移动着的色彩鲜亮的身上,而在别人身上只留下淡淡的光影。年轻的士兵坐在那里凝视着军官的身影,显出顺从而淡漠的样子。可是当军官的马渐渐慢下来,缓缓走上最近的陡坡时,熊熊烈火在勤务兵的肉体与灵魂中燃起。他坐着等待。他感到似乎有一团火焰很是沉重地坠着他的后脑。他不想吃什么。他的手一动就感颤。这时候军官骑着马正傲慢地缓缓走过来。勤务兵的灵魂渐渐紧张起来。再次看到上尉在马鞍上那副悠然自得的样子,烈火立时燃遍了勤务兵的全身。

    上尉看看山坡上这满眼的淡蓝和猩红色军服和一个挨一个的黑发士兵,感到满意并为之自豪。他的勤务兵就在这群被他统领的人中间。军官在马镫子上稍微站起一点观望着。看到那年轻的士兵表情麻木地扭脸而坐,上尉松了口气坐下。他那匹四腿修长、有着山毛榉果子一样棕色的漂亮坐骑骄傲地朝山上遛达开去。上尉走进了这群人中,他们身上散发着男人的热气,有汗味儿,有皮革味儿,对此他十分熟悉。跟中尉过了两句话后,他朝高处走了几步,坐下,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他那一身是汗的坐骑嗖嗖甩着尾巴,他则俯视着他的人马,也看看他的勤务兵,他全然湮没其中。

    这年轻士兵的心就像然着一团火,令他感到难以喘息。军官向山下看去,看到三个年轻士兵抬着两桶水在阳光下的绿色田野间蹒跚而过。树下支好了一张桌子,身材瘦长的中尉显得十分忙碌。随之,上尉鼓足了劲儿,招呼他的勤务兵。

    听到这声命令,年轻士兵感到那火焰窜到了嗓子眼儿,他迷迷糊糊地站起来,心中闷得透不过气。他站在军官下首向他敬礼,但他并没抬眼看军官。恍惚听到军官在说什么。

    “去,到小酒馆儿给我……”军官下了命令,又加了一句:“快点儿!”

    这最后一句话让这仆人的心呼地跳动加快,他感到一股力量流遍全身。但他还是机械地服从了,步履沉重地下了山,他的裤子在军靴上秃噜着,那样子看上去很象一只熊。军官则目不转睛地看着他茫然地跌跌撞撞跑下山去。

    但是,谦卑、机械地服从的只是勤务兵那外在的躯体。而他的内心里渐渐地有了主心骨,他全部年轻生命的活力都集中于此。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加快步伐上山来了。他走起路来头就疼,疼得他脸都歪了。但他的内心是坚定的,他有一个坚定的自我,它决不会被撕扯成碎片。

    上尉上山林里去了。勤务兵步履沉重地从散发着浓重热气的军人们圈子中穿过。现在他体内产生了一股奇特的力量。他觉得上尉比他还不真实呢。他接近了绿色的树林。他看到马站在半阴凉的地方,阳光和摇曳的树影在它棕色的躯体上跳动。林中有一处空地,那是不久前伐倒树木后出现的。而这边耀眼的阳光光束旁,黄绿色的树阴中站着两个身着蓝色和粉红军服的人,那一点粉红显得很是醒目。是上尉在同中尉谈话呢。

    勤务兵站在那阳光明媚的空地边上,被剥光了树皮的巨大树干在闪光,横在地上就像棕色的裸尸。人们踩出的路上落满了木屑,看似一地细碎的光影。砍剩下的树桩子四下里到处都是,露着平齐的茬口。稍远些,一棵绿色的山毛榉在阳光下生机勃勃的。

    “那我就朝前边骑了,”勤务兵听到他的上尉说。中尉敬个礼,迈着大步走了,他便走上前去。他步履沉重地走向他的长官时,感到腹中涌过一股热流。

    上尉看着年轻士兵那有点沉重的身影跌跌撞撞走上前来,自己的血管亦为之一热。这将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的面对。他在这个强壮但垂首蹒跚的人面前感到自愧弗如。勤务兵弯下腰,把吃食摆在锯得平平的树桩上。上尉盯着那双被阳光晒得发亮发红的赤手,很想跟这小兵子说话,可话到嘴边又说不出。这仆人将一个瓶子顶在大腿上,拔开软木塞儿,把啤酒倒进缸子里。但他仍然低着头。上尉接过杯子,故作和蔼地说:“好热呀!”

    勤务兵火从中起,几乎要被窒息。

    “是的,长官,”他咬紧牙关道。

    听到上尉喝酒的声音,他禁不住握紧双拳,手腕感到巨大的痛苦。随之他又听到缸子盖儿盖上时的轻微声音。他抬起头来,发现上尉正在看着他,便迅速将目光移开去。然后他看到上尉猫下腰从树桩上拿起一片面包来。看到那僵硬的躯体弯了下去,一股烈火又传遍了年轻士兵全身,他的手开始颤抖。他扭过脸去,能感到军官有些紧张,掰面包时面包竟掉在地上了。军官吃了剩下的那一片。两个男人紧张地对峙着,主子在费力地嚼着面包,仆人则扭着脸凝视别处,紧握着拳头。

    然后这年轻兵一惊,那军官又打开了缸子盖儿。勤务兵看着缸子盖儿和那只握着缸子把儿白皙的手,似乎有点着迷了。盖儿打开了,年轻人的目光随之移动。他看到军官喝酒时那瘦消但强健的喉头上下蠕动着,他那健壮的嘴巴活动着。年轻人手腕上一直在跳动着的本能突然间爆发了。他跳将起来,感到自己被一股烈火烧成了两半。

    军官的马刺被一条树根拌住了,他扑地一声仰面倒了下去,他的脊背正撞在一棵尖利的树桩上,手中的缸子不翼而飞。那勤务兵立即神情严肃、咬住下嘴唇扑上去,将膝盖顶住军官的胸口,推着他的下巴将他的头往后面的树桩子上撞着,一面撞一面感到身心松快了许多,手腕上的紧张感亦全然放松了。他用手掌的根部狠推着那个下巴,那坚硬的下巴上已经长出了一层胡碴儿,手中握着这个下巴,令他感到很是愉快。他一点都不放松,全身的血液都凝聚成一股力量,将那个人的头向后猛推,直到听到轻微的“咔吧”声,触到一种“嘎嘎”的感觉。随之他感到似乎他的头坠入了云雾中。军官的身体剧烈地抽动起来,着实令年轻的士兵感到恐怖。但是,控制住这种抽搐,亦令他感到高兴。他的手不停地将那下巴向后推着,他感到那个人的胸膛在他那强健年轻的膝盖重压下屈服了,他压在军官身上,感到那抽搐着的身体在摇晃着自己,他为此感到快活。

    可是那人不动了。他能看到军官的鼻孔里面,但几乎看不清他的眼睛。他的嘴巴奇怪地向外突着,丰满的嘴唇显得更鼓了,胡碴似乎炸起来了。他突然一惊,发现军官的鼻孔中渐渐充满了鲜血。那红色的血液充满了鼻孔,俄顷,溢了出来,涓涓细流淌过他的脸,流到眼睛上去。

    这景象既让他震惊又令他苦恼。慢慢地,他站起身。那抽搐蠕动的躯体现在不动了。他伫立着,默默地凝视它。可惜的是,它破了相。它远不是那个曾经踢过他、欺负过他的人了。他不敢去看他的眼睛,那双眼睛现在看上去很是可怕,只露着眼白,鲜血正往眼里流着。看到这些,勤务兵的脸都吓歪了。的确如此。他心里感到满足了。他曾经仇视上尉那张脸,现在它总算没有人色了,这让勤务兵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这是应该的。可是他不忍心看那具颀长的军人躯体烂兮兮地倒在树桩子上,那修长的手指头僵硬地抽缩着。他想把它藏起来。

    于是他手忙脚乱地把尸体抬起来,推进砍伐下来的树干下,那些漂亮光滑的树干两头都架在圆木上。那张脸因为流着血而显得可怕。他便用头盔把他的脸盖上。然后他把他的四肢拉直摆平,又把枯叶从他那身漂亮的军服上拨拉掉。这样,它就十分安祥地躺在那下面的阴影里了。一道阳光透过圆木的缝隙照射在他胸前。勤务兵在这具尸体旁坐了好一会儿。他自己的生命也就此完结了。

    晕旋之中,他听到中尉在大声对林子外的部下们说,假设下面河上的桥被敌人占领了,现在他们要冲上去如何如何发起进攻。那中尉毫无口才。勤务兵像平时一样听着,越听越糊涂。当中尉又开始讲那一套时,他干脆不听了。

    他知道他必须得走了。他站起身来。令他奇怪的是,树叶子在阳光下闪烁,木片反射着地面上的白光。在他眼里,这世界变了。但对别人来说则不然,一切依然。不同的是,他离开了那个世界,不能再回去了。他有责任带着那只啤酒缸子和酒瓶儿回去。可他不能了。他已经离开了那一切。那中尉仍然在沙哑着嗓子讲解着。他必须走了,否则他们就会抓住他。现在他不能忍受同任何人打交道。

    他用手指头揉揉眼睛,试图弄清自己身处何方。然后他转过身。他看到那匹马站在路中央,便走过去上了马。坐在马鞍子上,他感到身上疼痛。一路穿过林子,为保持坐姿他吃尽了苦头。他什么都不在乎,可就是无法不感到自己与别人分开了。小路通向了林子外。到了林子边上时,他勒住了马张望起来。阳光下的大峡谷里,士兵们正汇成一群移动着。在那条休耕地上,有个男人在耕作,每到转弯处他都会冲耕牛吼叫。阳光下,那村落和白塔教堂显得很是渺小。但是他不再属于这一切,他坐在远处,像个坐在黑暗中的人。他从日常生活中出走了,进入了不可知的境地,他不能,甚至也不愿意再回去了。

    他转过身,不再看那洒满阳光的峡谷,向林子中骑过去。一路上,灰色的树干像人一样沉静地伫立着,丝毫不理会他。一头雌鹿在阳光斑驳的阴影中跑过,而她的身体本身就是活动着的阳光和阴影。阳光穿过林叶,教那一道道缝隙看上去又亮又绿。再往前就全是松树了,阴暗而清凉。他身上疼痛至极,脑袋里一蹦一蹦的,难以忍受,他这是病了。他这辈子还没病过呢。眼下这种情况令他茫然无措。

    他费了半天劲想下马,却是跌落下来的,疼痛和失衡令他感到吃惊。马在不安地捣腾着蹄子。他拉了一下马缰绳,放它走了,这可是他与其他事物之间最后的一丝联系了。

    他现在只想躺下,不被打搅。他跌跌撞撞地穿过树林,来到一处静谧的地方,这里的山坡上长满了山毛榉和松树。他立即躺下,闭上眼睛,浮想连翩起来。一根粗大的病筋在跳动,似乎要跳入大地中去。他被高烧烧得浑身发干,但他过于胡思乱想,已经想得谵狂,对自己的高烧竟然毫无感知。

    三

    他惊醒了。他的嘴唇又干又硬,心在怦怦直跳,可没有力气站起来。他这是在哪儿啊?是军营还是家里?有什么东西在敲着。他费力地四下里观望着,树木,红红绿绿的落叶,地上洒落下的明晃晃的宁静阳光。他不相信这里只有他一个人,不相信他看到的这景物。有什么在敲打着。他挣扎着想清醒起来,可还是昏了过去。他一再挣扎,渐渐地,他周遭的一切总算跟他有了关联。他明白了,随之他的心头掠过一阵恐惧感。是有人在敲打。他能看到头上的冷杉树那沉重的黑色叶子了。随后他眼前一黑。他不信是他闭上了眼,他没有闭眼。那黑暗渐渐过去了,他又能看到东西了。是有什么人在敲打着。忽然,他看到上尉那染满血污变形的脸,他憎恨那张脸。他吓得动弹不得。但他内心深处明白,上尉该是死了的,没错。可是他已经恍惚谵妄,不能自己。有人在敲打。他全然安静地躺着,跟死了似的,但心中依然恐惧。随后他又失去了知觉。

    他再次睁开眼时,不禁吓了一跳,他看到有什么东西正迅速地爬上一棵树。那是一只鸟儿。鸟儿在他头顶上方鸣啭。嗒—嗒—嗒,是这机灵的小鸟儿在啄木,似乎它的头就是一把圆圆的小锤子。他好奇地看着这鸟儿,只见它移动得甚是迅速,像爬一样。随后,它又象耗子一样滑下光秃秃的树干来。那鸟儿疾速爬动,令他感到一阵厌恶。他抬头,感到头十分沉重。随之那小鸟儿跑出阴影跑进一片宁馨的阳光中,它的小脑袋摆动得很快,它那双白腿在阳光下看上去闪闪发光。它长得真叫精致,是那么娇小,翅膀上还长着白斑点儿呢。这样的鸟儿有好几只。它们是那么漂亮,可又象老鼠一样急速流窜,在山毛榉树落下的果子中间钻来钻去。

    他又躺下,感到精疲力竭,迷糊了过去。他很怕这等小小的爬行鸟儿,它令他浑身的血液都涌上脑袋。可他就是动弹不得。

    他醒来后,感到精疲力竭,疼痛难忍。他头痛,病得厉害,动弹不得。他这辈子还从来没病过呢。他现在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或许他是得了日射病。还有什么原因?他让那上尉永远沉默了,那是刚才的事,哦不,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他脸上有血污,他抬起眼向上看。还不错嘛,挺平静的。但现在他神志迷离了。他从来没来过这里。他活着呢,还是没活着?他是独自一人,而他们则在一个又大又明亮的地方,他身处局外。那镇子,整个农村,是个充满阳光的大地方,而他却身处局外,在这个黑暗的空旷地带,每样东西都是孤独存在的,不过早晚那些人会走出来的。他身后不远处就是那些人。曾经有过父亲、母亲和情人。他们都算什么?这里是一片开阔地带。

    他坐起身,听到什么东西厮打的声音。原来是一只棕色的小松鼠儿在地上波浪般地一纵一纵地跑着,模样煞是可爱,那只红色的尾巴同身体恰好形成一条完美的曲线,特别是当他坐起身卷起又舒展开尾巴时,更是如此。他看着这松鼠,很是快活。那松鼠又蹦蹦跳跳地跑起来,自是开心。它在狠追另一只松鼠。两只松鼠你追我赶,边追边叫,唠叨声不断。士兵想跟它们说说话儿,可喉咙中发出的只是沙哑的声音。松鼠们蹦开了,窜上了树。随后它看到树腰上一只在向他张望着。这令他开始感到一阵恐惧,尽管他清醒时感到开心。那小松鼠儿仍然呆在树上,机灵的小脸儿从树腰上冲着他,凝视着他,小耳朵耸起来,小爪子紧抓着树干,白胸脯挺着。这副样子吓得他要跑。

    他挣扎着站起身,蹒跚而去。他不停地走啊走,边走边寻找着什么,他是在找喝的。因为缺水,他头上燥热,如同着了火一样。他继续跌跌撞撞向前走着,走着走着就迷糊起来,丧失了知觉,可还是跌跌撞撞地走着,嘴巴张开着。

    他重又睁开眼睛看这个世界时,感到十分吃惊,他再也不费劲去回忆什么了。在那金黄翠绿的光点后面是浓重的金黄色,再远处是灰紫色的高大树干,后面则一片黑暗,愈来愈重的黑暗正向他袭来。他能感到自己到了一个什么地方,他是在真正的黑底上,身处黑暗的现实中。但是他的头脑因着焦渴而燃烧。他感到轻松了些,不那么沉重了。他觉得这是因为他来到了一个新地方的缘故,空中震荡着轰鸣声。他觉得自己走得很快,正接近解脱——或许他是接近水源了?

    突然,他恐惧地停住了脚步。面前是一片巨大炫目的金光,它一望无垠,只有几棵黑色树干横亘,像几根黑铁条。那是齐刷刷刚刚抽穗儿的麦子,油亮的绿秆儿上麦穗儿闪着耀眼的金光。一位身著长裙、头缠黑布当头巾的女人如一袭阴影从油亮的青麦田中穿过,走入这金色中。田野上还有一处农舍,在阴影的笼罩下看似浅蓝,木材林则一片暗淡。倒是看得见一座教堂的尖顶,不过它几乎已经溶进了那金色之中。那女人继续向前移动着,离他远了。他不知该跟她说些什么。她可是一个明亮而坚实的虚幻之物。她要是说点什么,就会令他困惑,她的眼睛会看着他但却对他视而不见。她正从那儿穿过向对面走去。而他则面对一棵树伫立着。

    最终他转过身,俯视那片狭长的秃树林,林地已经溶满了暮色。这时他看到不远处的山脉正笼罩在一片神奇绚丽的光芒中。在近处那浅灰色的山峦背后,是金黄浅灰的连绵山脉,山上的积雪光焰四射,看似淡淡的纯金色。寂静的山峦在天穹中默然闪烁,流光溢彩,俨然是天国的矿石之山。他伫立着凝视这一切,他的脸晖映在这光芒中。就像这积雪流光溢彩一样,他觉得自己的焦渴感随着这晶莹的雪光而去了。他伫立着,凝视着,靠在了树上。随之,一切都悄然而逝。

    夜里,闪电一直闪个不停,将整个天空都映亮了。他肯定又走了一程。一时间,周围的世界呈现出青灰色,田野在青光下一派平展光滑,树木一片漆黑,白亮的夜空中团团黑云飞渡。随后黑幕如同百叶窗板降下,天空黑作一团。半晦半明的世界在微微振颤,可它就是跳不出这黑暗!田野上又扫过一阵苍白的光芒,黑暗正聚集,头上悬起山脉样的云彩来。这世界简直成了一片鬼影,一时间投射在黑暗之上,但那黑暗最终还是重返,笼罩一切。

    他因着病痛和高烧而进入谵狂状态——头脑如这黑夜忽明忽暗。有时他会因着恐惧而抽搐,看到一棵树旁有个长着巨眼的东西。再有就是那场行军的长时间痛苦,那烧干他血液的日头,对上尉刻骨的仇恨,随后又感到慰籍和释然。但一切都走了样儿,源于痛苦,又化作痛苦。

    早晨,他完完全全清醒了。焦渴令他恐惧,头脑为之燃烧!阳光照耀在他脸上,露水正从他的湿衣服上淌下来。他着了魔似地站起来。他的面前,神清气朗、线条柔和的蓝色山脉在清晨的苍白天际逶迤。他要这山峦,想独自与之相处,他要离开自身与这山峦化作一体。它们不动,依旧静谧柔和,挂着柔和的雪痕。他静静地伫立,疼痛令他要发疯,僵硬的手握成了拳头,随后他疼得在草地上蜷作一团。

    他一动不动地躺着,做着痛苦的梦。焦渴感似乎已经离他而去,变成了一种独自的要求。再后来,他曾经感到的痛苦也变成了另一种独自的要求。他的身体成了一种累赘,是另一种与他无关的东西了。他被分解成各种互相毫无关系的生命。这些生命之间靠某种奇特痛苦的连接物连在一起,不过这些东西正在进一步分崩离析,早晚会全部分裂。太阳光线向他照射下来,穿透了那条联系的纽带。它们早晚会失落,随着时空的流逝而失落。想到此,他的意识再次清醒。他用臂肘撑起身子,凝视起这流光溢彩的山峦来。山山岭岭,层峦叠嶂,在天地间宁静地伫立,自是风光无限。他凝视着,直到眼睛发黑。那美丽的山峦如此洁净清爽,这正是他内心失去的品质。

    四

    士兵们发现他时,已经是三个小时之后,他头枕着胳膊躺着,黑头发在阳光下正冒着热气。他仍然活着呢。他那张着的黑洞洞的嘴巴,吓得士兵们把他扔在了地上。

    他夜里死在了医院里,死前再也没有睁开过眼睛。

    医生们看到了他腿后面的伤痕,都为之沉默不语。

    两个男人的尸体并排摆在停尸房中,一个白皙颀长,僵硬而息。另一个则看似随时都会从睡梦中还魂,他是那么年轻,那么纯良的一个人。

    买票嘞

    在中部地区[6]有一条单线电车轨道[7]。电车大模大样地驶离小城,一头开进那黑乎乎的乡村工矿区。只见它在山谷间起伏,穿狭长丑陋的工人住宅区,越运河和铁路,过傲立于烟雾和阴影之上的一座座教堂,再穿过荒凉肮脏而又冷飕飕的小集市,然后忽地掠过电影院和商铺,下到布满煤窑的山谷中,再向上,路过一座白腊树掩映的乡村小教堂,猛然冲向终点站,这里是工业区最后一片丑陋的地方,这座冷飕飕的小镇子就在那阴郁的荒野边缘上颤抖着。这辆绿白双色的电车似乎暂时停歇于此,机车发出了满足的咕噜声,声音挺奇怪。但几分钟后,批发合作社商店[8]角楼上的钟声响了,电车就此开始新的冒险。又是一通儿向山下的鲁莽飞驰,左拐右拐晃晃悠悠。然后又到了山顶集市上冷风呼啸的车站停靠。开到教堂下面时,坡很陡,车开得摇摇晃晃令人心惊肉跳。到环路上时又得耐心停住等待出来的车。如此这般一番,开了长长的两个小时,终于看到庞大的煤气厂那边的城市轮廓了,靠近了狭窄的工厂,来到了这座大城里肮脏的街上,然后这车挤进终点站停下,与红白双色的城市汽车比起来电车显得寒酸,但还是挺生气勃勃,有点像个贼大胆儿,如同黑忽忽的矿区园子里的一颗绿生生的欧芹。

    坐这样的电车总归是一场冒险,因为在战争[9]期间,电车司机都是些不能服兵役的人如瘸子和罗锅儿。他们的胆儿才叫贼大。坐车如同参加障碍赛马一样。加油!我们猛然越过运河大桥,到了四车道的拐弯处,车发出一声尖叫,擦出一溜火花,就拐过来了。说实话,电车经常会出轨,可那又怎么样!它掉进沟里,直到别的电车过来再把它拉出来。经常见的是,满载着活人的电车就纹丝不动地停了,在黑夜里停在了荒郊野地的黑暗地带。这时司机和女售票员就会喊:“都下来,车着火啦!”可是乘客们不是惊恐万状地逃出车来,而是木然地回答:“接着开,接着开!我们不下去,就呆在原地。乔治,赶紧开。”就这么着一直呆到火真着起来为止。

    人们不愿意下车,是因为夜里天太冷,外面寒风呼啸,这时一辆车就是一个避难所。矿工们从一个村子到另一个村子,为了换个电影院看电影,换个姑娘玩,换个酒馆喝酒。于是电车就挤得满满当当。谁愿意冒险下车到黑暗的外面去,耗上大约一个钟头等另一辆车呢?说不定等来的车上挂着一个令人绝望的通知牌子,上面写着“只到站停车”,说是因为出了什么差错。或者等来的是一辆三截车厢的明晃晃的电车,可那车挤得水泄不通,根本不停,只发出一声嘲弄的嚎叫就开过去了。夜里驶过的电车[10]。

    这是英国最危险的电车,官员们不无自豪地这样宣称。这趟电车上的售票员全是女子,司机则是些略有残疾但莽撞的男人或是些蹑手蹑脚的羸弱年轻男人。那些女售票员个个儿轻佻粗野。她们身着丑陋的蓝色制服,裙子刚及膝盖,头上戴着有帽舌的旧帽子,那帽子早就走了形,都像老军人一样临危不惧。车里挤满了矿工,下层车厢里的在嚎叫般地唱着圣歌,上层车厢里的则哼着黄曲儿对唱,对此这些女子全然置若罔闻。发现哪个年轻人在验票机前逃票她们就扑上去抓个现行儿,直逼得他们无路可逃。她们可不吃眼前亏,她们是谁呀。她们谁都不怕,反倒是谁都怕她们。

    “哈罗,安妮!”

    “哈罗,泰德!”

    “哎哟,小心我的鸡眼,斯通小姐。我肯定你铁石心肠[11],你又踩我鸡眼了。”

    “你应该把那鸡眼藏你兜儿里,”斯通小姐说完就往上层车厢走,她穿着高筒靴子,走起路来噔噔的。

    “买票嘞!”

    她口气专横,疑心重,随时准备出手,多少人都不是她的个儿。站在电车踏板上就如同守护着赛莫皮莱火门关口[12]。

    这样一来,车上就肯定会发生些粗野的浪漫事儿,安妮那厚实的胸膛里也藏着浪漫呢。轻松浪漫的时候都在上午,10点和下午1点之间,那会儿没什么人坐车,就是说除了集市开集和周六,这段时间都很空闲。安妮就可以四处看看了。她经常跳下车到一家商店里去买她已经看中的东西。而这时电车司机则在主路上跟人聊天儿。这些女孩子和司机们感情都不错。这趟开足马力运送乘客的电车在大地上颠簸前进就如同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航行,他们难道不是患难与共的伙伴吗?

    还有,在这闲散的几个小时里,查票员们常常来车上。因为各种原因,这条电车线上的员工都是年轻人,没上岁数的,上岁数的干不了这个。所以那些查票员都正当年,而他们的那个头儿长相还挺好。你看他身着长油布雨衣站在晦暗的早晨雨地里,帽沿正遮到眼睛上,正等着上电车呢。他脸色红润,唇上的棕色小胡子沾着雨水,脸上露着粗鲁的微笑。他个头儿挺高,穿着雨衣动作还很灵活,一下子就跳上了车,跟安妮打招呼。

    “哈罗,安妮!躲雨呢?”

    “嗯。”

    车厢里只有两个乘客,票一下就查完了。随后就站在脚踏板上没完没了地胡聊起来,海阔天空地一聊就聊出十二英里去。

    这个查票员名叫约翰·托马斯·雷诺——但大家总是叫他约翰·托马斯[13],只有搞恶作剧时才叫他“科迪”[14]。人们从远处喊他这个短名字时他会气得一脸怒容。好几座村子里都流传着约翰·托马斯的丑闻,说他白天跟女售票员调情,晚上她们下了班离开终点站,他就带她们出去散步。当然,女孩子们经常辞职不干了,他就跟新来的调情并带她们出去散步,当然他总是挑长得漂亮的,而且愿意跟他散步的。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女孩子都挺好看的,她们都年轻,电车上这种漂泊的生活让她们变得像水手一样大胆莽撞。当船靠了岸,管她们怎么着呢,反正明天她们还会来车上的。

    安妮则有点像鞑靼人,她那张刀子嘴令约翰·托马斯一连数月不敢靠近她。或许这反倒让她更喜欢他了,因为他总是一来就笑,笑得有点放肆。她眼看着他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姑娘。从他早晨跟她调情时嘴巴的动作和眼神上就能看得出来他昨天晚上跟这个或那个姑娘出去溜达了。他可是个万人迷[15]呢,安妮就是这样看他的。

    在这种微妙的较劲中他们知己知彼如同老朋友,一眼就能看穿对方,几乎如同夫妻一般明白彼此。不过安妮总是不让他靠近,再说了,她是有男朋友的人。

    可到了十一月份,倍斯特伍德镇的斯塔图特节[16]就开始了。正好赶上那个星期一晚上安妮歇班。那晚上下着小雨,挺让人讨厌的,可她还是打扮好去集市上玩了。她独自一人,希望能很快找到个伴儿。

    旋转木马在音乐声中转着圈儿,杂耍儿能闹多欢闹多欢。在打椰子游戏的地方没有椰子,只有战争期间的替代品,那里的伙计说绑在铁棍上的这些都是假椰子。跟以前比现在的集市衰落了,不光彩照人,也不讲究了。这地面还是像以前一样泥泞,可照样人挤人,头碰头,点灯光明晃晃的,到处还都弥漫着汽油味、炸土豆味儿和电灯发热的味道。

    游乐场上第一个同安妮小姐打招呼的不是别人,正是约翰·托马斯。他穿着黑大衣,领口系得紧紧的,粗花呢帽子帽沿下拉着,遮住了眉毛,红润的脸上带着微笑,像往常一样殷勤,他的嘴巴一咧一笑的样子她早就司空见惯了。

    有个“男友”,她为此挺高兴的。在这个游艺场上没个伴是挺扫兴的事。他这个情种马上就带她上了青面獠牙的龙形过山车。其实这东西还没电车来劲呢,不过坐在震荡的绿色龙车里,高高在上看下面无数的人脸,在低空中快速颠簸前行,而且有约翰·托马斯叼着烟卷儿挨着她,让她觉得就该这么玩儿才是。她是个身材丰满的姑娘,聪明又活泼,玩得十分起劲儿开心。

    约翰·托马斯让她留下来再转一圈。这回,他的胳膊揽住了她将她拉近一些,那动作很热情,有点像搂抱,她几乎不能因为害羞而拒绝他了。再说了,他还是挺克制的,尽量做得隐蔽。她向下看看,发现他那干净发红的手隐藏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他们此时心照不宣,玩得兴致勃勃。

    玩过了龙车他们又去玩旋转木马。每次都是约翰·托马斯付钱,所以她只能听之任之了。他自然是岔开腿骑在外圈的马上面,那马的名字叫“黑白厮”,而她则侧身坐在旁边里圈的马上,面对着他,她的马名叫“野火”。约翰·托马斯才不手握铜棒小心翼翼地骑马呢。他们在灯光下骑着马起伏转圈时,他在马上身子一转,一条腿悠过来搭在她那匹马上,脚尖上下颠着,这动作挺危险的。他一边颠着,一边半躺在马上嘲笑她。他玩得十分开心,而她则吓得不行,生怕帽子歪到一边去,但她还是很兴奋的。

    这之后他往桌子上投套环,为她赢了两个浅蓝色的大帽夹子,随后听到电影院里传来的嘈杂广播声,宣布下一场电影开演了,他们就上了木板台阶,进了电影院。

    电影放映中机器经常出毛病,电影院里自然就时不时一片漆黑。随之人们发出疯狂的嘘声和装出来的响亮接吻声。一到这时,约翰·托马斯就将安妮往自己身边拉。还别说,他似乎很会用胳膊拥抱女孩,抱得热烈而让人舒服,这方面他似乎做得十分周到。无论如何,这样让他搂着很愉快,安妮感到很受用。他倾身靠着她,她的头发能感到他呼吸的气息。她知道他想吻她的唇。无论如何,他是那么热情,而她也温柔,两人挺般配的。她确实想让他触碰自己的嘴唇了。

    可灯刷地亮了,她也像触电般地惊起,把帽子戴正了。他的胳膊则无动于衷地放在她背后。嗯,这挺好玩的,同约翰·托马斯一起过斯塔图特节令她颇为激动。

    看完电影他们徒步穿过黑暗潮湿的田野。他调情的手段可高明了,特别会搂抱女孩子们。他跟她在淅淅沥沥的黑暗雨地里坐在栅栏的梯凳[17]上,他似乎把她悬空抱了起来,他的身体很温暖,浑身都很快活。他的吻一派温柔、悠缓,嘴巴边吻边探寻着什么。

    就这样安妮跟约翰·托马斯出去玩上了,不过她同时还没跟自己的男友断,若即若离的。有些电车上女售票员显得很凶,不过这样的生活环境中,你遇上这样的人也没办法。

    安妮很喜欢约翰·托马斯,这是毫无疑问的。只要他在身边,她就会感到心里十分充盈和温暖。而约翰·托马斯也是真心喜欢安妮,不是一般的喜欢。安妮待人温柔,能跟别人处得融洽,似乎她完全融入了他的身心中,这对他来说可是非同小可,让他觉得美滋滋的,安妮这一点他最欣赏了。

    随着两人越来越熟悉,他们也就越来越亲密。安妮想把他当成一个男子汉,想跟他有心灵上的交往,想从他这里得到心灵的回应。她并不只想跟他像黑暗中的人那样交流,可至今他还是这样一个黑暗中的人。让她感到骄傲的是他离不开她。

    但是她弄错了。约翰·托马斯存心掩饰自己,不想在她面前成为一个真实立体的人。当她想在精神上了解他、他的生活和他的性格时,他就开始躲避。他讨厌精神上的了解。而且他知道唯一能阻止她这样做的办法就是逃避。安妮心中那女性的占有欲开始冒头了,所以他就离开了她。

    说她不吃惊那是假的。开始她吃了一惊,感到完全出乎意料,因为她一直满把满攥地相信自己拿住他了。一时间她手足无措,觉得对什么都没把握了。随后,她哭了,又气又火,外加失落和痛苦。哭过后她感到一阵绝望袭上心头。后来他来了,仍然是那么没皮没脸地来到她车上,仍然跟她熟悉地招呼着,但他摇头晃脑的样子向她显示他现在跟别人好上了,跟新欢处得不错,看他这样安妮决定报复他。

    她心里很清楚约翰·托马斯跟什么样的姑娘好上了。她去找诺拉·波蒂。诺拉是个高个子女孩,脸色苍白但身材很好,一头金发很漂亮。这人嘴巴很严实。

    “嗨!”安妮轻声地跟诺拉搭讪,“现在约翰·托马斯正跟谁混呢?”

    “我不知道啊,”诺拉说。

    “咋?你知道,”安妮带着嘲弄的口吻说起土话来。“你跟我一样儿知道。”

    .“成,我知道还不行吗,”诺拉说。“反正不是我,管他呢。”

    “是西茜·威金,对不?”

    “是,是就是呗。”

    “他还要不要脸呢!”安妮说。“我就不喜欢他那么厚脸皮。他再来找我。我就把他从踏板上推下去。”

    “总会有人收拾他的,”诺拉说。

    “就是,早晚的事儿,等有人收拾他了,看他怎么丢人现眼,你说呢?”

    “我倒无所谓,”诺拉说。

    “你跟我一样想煞他威风,”安妮说。“咱们哪天得揍他一顿,好丫头。什么,你不想干吗?”

    “干呗!”诺拉说。

    其实诺拉比安妮更想报复。

    一个接一个,安妮联络上了那些个老情人儿。碰巧西茜·威金不久后就离开了电车车队,是她妈让她不干的。于是约翰·托马斯又开始瞄上别人了。他瞄了一眼过去的那一群儿,又盯上了安妮,觉得对她有把握,再说了,他也是喜欢她的。

    她说好星期天晚上跟他散步回家的。正好她那趟车会在九点半进站,而末班车会在十点一刻到站,这样约翰·托马斯准备在那里等她。

    始发站上姑娘们有一间自己的小休息室。屋子很简陋,但挺舒适,有炉子,烤箱和一面镜子,还有桌子和木椅子。那六七个熟知约翰·托马斯的姑娘选了这个星期天下午上班。于是,随着车一辆接一辆进站,姑娘们就早早下车进了休息室。她们并不急着回家,而是围炉而坐喝起茶来。屋外一篇漆黑,这正是无法无天的战争时期。

    约翰·托马斯坐安妮后面的车回来了,这是大概是差一刻十点钟。他把头探进姑娘们的休息室,问:

    “凑一块儿祈祷啊?”

    “对,”劳拉·夏普说,“只许女人进啊。”

    “我就是呀!”约翰·托马斯说。这是他最爱嚷嚷的一句话。

    “关上门,小子,”莫丽尔·巴加里说。

    “把我关那边呀?”约翰·托马斯问。

    “愿意关哪边关哪边,”波丽·伯金说。

    他进了屋,把身后的门关上了。坐成一圈的姑娘们动了动,给他謄出靠炉子的地方。他脱掉长大衣,把帽子推到后脑勺上。

    “谁管倒茶啊?”他问。

    诺拉·普尔蒂为他默默地倒了一杯茶。

    “想吃点我的烤肉油抹面包不?”[18]莫丽尔·巴加里问他。

    “好,来点儿。”

    说着他就开始吃起面包来,边吃边说:“哪儿也不如家好啊,姑娘们。”

    他如此放肆地说这句话时,大家都看着他,那样子似乎是在很多姑娘面前晒太阳。

    “那得不怕摸黑儿回家才行啊,”劳拉·夏普说。

    “我!我一个人走怕黑。”

    他们一直坐到末班车回来。不一会儿爱玛·豪斯里进来了。

    “过来,我的老乖乖!”波丽·伯金招呼道。

    “冻—死—啦,”爱玛说着把手伸向火炉。

    “我怕,摸黑儿,回家,”劳拉·夏普唱着,她刚想起这首歌儿来[19]。

    “你今儿晚上跟谁一起走,约翰·托马斯?”莫丽尔·巴加里冷冷地问道。

    “今儿晚上吗?”约翰·托马斯说。“哦,我单个儿走,我落单儿喽,噢。”

    “我就是呀!”诺拉·普尔蒂学着他自己的话说。姑娘们听了都尖声笑起来。

    “我也是啊,诺拉,”约翰·托马斯说。

    “不懂你啥意思,”劳拉说。

    “是啊,我这就开跋了,”说着他起身去拿他的大衣。

    “别啊,”波丽说。“我们都在这儿等你呢。”

    “咱们明天一早儿还得按时起来呢,”他打着官腔儿说着体贴的话。

    大伙儿都笑了。

    “别呀,”莫丽尔说。“别把我们扔下不管呢,约翰·托马斯。带一个走嘛!”

    “那我就都带上,只要你们乐意,”他很仗义地说。

    “那可不行,”莫丽尔说,“两个算是伴儿,七个就坏事儿了。”

    “不,带一个,”劳拉说。“公平合理,全都算上,你说你挑哪个吧。”

    “嘿,”安妮这才开口。“挑吧,约翰·托马斯,我们听你的。”

    “别呀,”他说。“我今天想安安静静地回家。感觉挺好的,就这一回。”

    “说什么呢?”安妮说。“挑个好的呗,那就。反正你得带上我们当中的一个。”

    “不行,我怎么能带一个呢,”他不安地笑笑道。“我可不想树敌哈。”

    “你只会树一个敌,一个,”安妮说。

    “选谁谁就成敌人,”劳拉说。

    “哎哟,天啊!姑娘们,别这么说呀!”

    “不行,你得挑一个,”莫丽尔说。“脸冲墙转过去,谁摸你你就说出名字来。来,我们只摸你后背,我们当中一个人摸。开始,转过脸去,别往后看,说出来是谁摸你。”

    他心里惴惴的,不信她们的话。可他又不敢夺门而去。她们把他推到墙根儿,面壁而立。姑娘们在他背后做着鬼脸儿,吃吃窃笑着。他那样子十分好笑。这时他不安地转过身来张望。

    “来呀!”他喊道。

    “你看了,你看了!”姑娘们叫起来。

    他转过头去。突然,安妮像一只动作迅速的猫一样一步上前,一巴掌掴在他头上,打飞了他的帽子,身体直晃。他赶忙转过身来。

    安妮一个手势,她们就一拥而上,开始扇他、拧他、揪他头发,她们这么做除了因为怨恨和愤怒,更多的是要耍弄他。可他气红了脸,蓝眼睛里露出害怕和愤怒的眼神,撞开姑娘们冲到门前。门锁上了。他就使劲扭动门把手。姑娘们明白了,警觉地围过来看着他。他面对着她们,准备做最后挣扎。在那一刻,他觉得她们身穿蓝色短制服的样子着实恐怖。他确实怕她们了。

    “来呀,约翰·托马斯!来,挑啊!”安妮说。

    “你们想干吗这是?开开门,”他说。

    “就不开,你挑了我们才开呢!”莫里尔说。

    “挑什么呀?”他问。

    “挑一个你要娶的呀,”她回答道。

    他迟疑了片刻。

    “开开这该死的门,”他说,“冷静点儿好不好。”他用权威的口吻说。

    “你得挑!”姑娘们喊叫道。

    “挑啊!”安妮盯着他的眼睛喊道。“来呀!挑呀!”

    他很是茫然地朝前走了一步。安妮已经解下了自己的腰带,抡起来,啪地一声,皮带扣就狠狠地抽在他头上了。他跳将起来抓住了安妮。可是其他姑娘们立马就扑到他身上,连拉带拽地揍他。她们的火气现在彻底上来了,他现在就是她们的玩物,她们要报复他,让他也受受。她们这些个怪人,抓住他,撞他,要把他压倒。他内衣的背面已经撕扯到领子上了,诺拉揪着他的后脖领子,如果不是前面的衣扣崩开了,他就得给勒死。他疯狂地抗争着,又愤怒又恐惧,几乎是吓疯了。他的内衣背面被扯掉了,袖子扯没了,胳膊裸露着。姑娘们扑上来,手紧紧揪住他,拽他。还有的撞他,推他,狠狠地顶他,或者拼命砸他。他躲闪着、缩着,还冲两边还手。这下她们打得更激烈了。

    最终他倒下了。姑娘们一拥而上,用膝盖把他压住。他喘不上气来了,更没力气动弹,脸被抓破了,长长的伤口在流血,上眼眶给打青了。

    安妮跪在他身上,别的姑娘跪在地上按着他。她们满脸通红,披头散发,眼神奇怪。他总算是趴着动弹不得了,脸朝一边扭着,如同一个动物被打垮了,听凭猎人处置。有时他的眼睛会朝后瞟一眼姑娘们那疯狂的面孔。他在粗重地喘着气,手腕也破了。

    “伙计们,接下来怎么着啦该?!”安妮喘着粗气说。“该,那就---”

    听到她那可怕又冷漠的欢叫声,他突然像个动物那样开始挣扎起来,可是姑娘们扑上来,不知哪儿来的大力气,硬是把他按了下去。

    “对,接下来,啊!”安妮终于喘息着喊道。

    屋里一片寂静,人们的心跳声都能听得见。每个人心里这是都打着小鼓儿。

    “你这会儿知道你怎么回事了吧,”安妮说。

    他裸露的白胳膊简直要令姑娘们发疯。他又怕又恨,昏昏沉沉趴在地上。姑娘们则感到浑身充满了莫名其妙的力量。

    突然波丽笑了起来,是忍俊不禁的咯咯咯狂笑,随后艾玛和莫丽尔也跟着笑起来。但安妮、诺拉和劳拉则依旧紧张、警觉,眼露寒光,这眼神令他胆寒。

    “哼,”安妮奇怪地压低嗓门,语调神秘而吓人。“哼!你罪有应得啊!你知道自己都干了什么事儿,对不对?你知道的。”

    他不出声,也不动弹,只是扭着脸趴着,眼睛发光,脸上流着血。

    “你就该挨宰,你就该,”安妮咬牙切齿地说。“你个挨千刀儿的,”她的声音能把人吓死。

    波丽不笑了,但还是哼哼了一阵子才恢复了常态。

    “得让他挑,”她含混地说了一句。

    “对,他得挑,”劳拉解恨地说。

    “你听见了吗?听见没有?”安妮问,说着她猛地把他的脸扭过来冲着她自己,这一扭他吓坏了。

    “你听见没有?”她摇晃着他再次问他。

    他一句话也没有。她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扇得他动了一下,眼睛也瞪大了。但最终还是阴沉着脸,不服。

    “你听见没有?”她又问。

    他不语,只是敌视地看着她。

    “说啊!”说着话她的脸恶狠狠地凑近他的脸。

    “说什么呀?”他几乎是屈服了。

    “你得挑一个!”她叫喊道,似乎这是某种可怕的威胁,又似乎不能说太白,那样自己会难受。

    “挑什么?”他胆怯地问。

    “挑你的女人,科迪。你这就得挑一个了。你要是再耍花招儿,小子,小心打折你的脖子。你没跑儿了。”

    一阵沉默,他再次扭过脸去。他倒在地上还在动心眼儿,他并不是真的服软了,就是她们把他撕成碎片他也不会。

    “那好吧,”他说,“我挑安妮。”他声调古怪,充满怨恨。闻之,安妮放开了手,似乎他是一块烧红的煤块儿一样。

    “他挑了安妮!”姑娘们齐声叫起来。

    “我!”安妮叫道。她还跪着,但是已经躲开了他。他仍旧扭着脸趴在地上。姑娘们不安地聚拢了过来。

    “我!”安妮又叫了一声,声调十分苦涩。

    随之她站起身,怀着奇怪的厌恶和苦涩离开了他。

    “我才不搭理他呢,”她说。

    可她的脸痛苦地抽动着,似乎她要倒下。别的姑娘们都转过身去。他还趴在地上,衣服扯破了,扭着的脸在流血。

    “哦,既然他挑上了——”波丽说。

    “我不要他,他还是再挑一次吧,”安妮说,此时她仍然是痛苦无望的。

    “起来,”波丽拉起他的肩膀说。“起来吧。”

    他缓缓地起来,一副奇怪、破衣烂衫的惊弓之鸟样子。姑娘们远远地望着他,既好奇,又小心翼翼,还气势汹汹。

    “谁要他?”劳拉粗野地叫道。

    “没谁,”大家不屑地回答道,可每个人都等待着他把目光投向自己,巴望他能看看自己呢。但只有安妮不这么想,她的心早就伤透了。

    他还是脸色阴沉,扭着头不看她们。大家沉默着,这事儿算结束了。他拣起内衣的碎片,却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姑娘们不安地围着他,红着脸直喘,一边下意识地整理着头发和衣服,一边还看着他。可他一个也不看她们。他看到角落里有他的帽子就过去拾起。他戴上帽子,见他这副德性样儿,一个姑娘发出了吓人的歇斯底里笑声。可他并不理会,而是直接走向挂着他大衣的地方。姑娘们躲着他,似乎他是一根电线。他穿上大衣,从上到下系上扣子。然后把内衣的碎片卷起来,默不作声地站在锁着的门前。

    “谁去开开门,”劳拉说。

    “钥匙在安妮那儿,”有人说。

    安妮默默地把钥匙拿出来给大家。诺拉打开了门。

    “这叫一报还一报,爷们儿,”她说。“拿出男子汉的样儿来,别怨恨。”

    可他还是一言不发,连个手势都没打,就拉开门走了。依旧绷着脸,耷拉着头。

    “这下儿学乖了,”劳拉说。

    “科迪!”诺拉说。

    “闭嘴吧,看在上帝份儿上!”安妮愤怒地喊着,似乎她很痛苦。

    “行啦,我也该走啦,波丽。当心点!”莫丽尔说。

    姑娘们都急着要走,一个个忙着整理自己的衣着和头发,没有话,也没有表情。

    你摸过我

    陶器作坊主人的家是一座难看的方形砖房,房子和作坊的场院都让院墙围着。具体说,一道水腊篱笆半掩着房子和院子,篱笆外是陶器作坊和场院。说掩,也仅仅是半掩着而已。透过篱笆墙能看到荒凉的院子和开着好些窗户的作坊,看着跟工厂厂房似的,越过篱笆墙能看到很多烟囱和户外厕所。可在篱笆墙里,却有一个赏心悦目的花园,还有一片斜坡草坪,通向一泓垂柳环绕的池塘,作坊的用水就来自这里。

    陶器作坊已经关张了,场院的大门彻底关闭了。再也看不到包装棚子旁堆起的露着黄草的大货箱了。再也看不到山路上高头大马拉着的货车了,车上的货物堆得老高。再也看不到那些做陶器的姑娘们了,她们穿着土黄色的罩衣,灰头土脸的,高声大气地跟工地上的男人们说笑着。这些场景再也看不到了。

    “这样更好,哦,好多了,安静多了,我们更喜欢这样,”玛蒂尔达·罗克里说。

    “哦,是的,”她妹妹艾米附和说。

    “我想你们更喜欢这样,”来访者说。

    可是,罗克里两姐妹是真的更喜欢这样呢,还是她们想象如此,这还说不准呢。现在,没有四处飞溅的灰泥巴了,场院里也不尘土飞扬了,她们的生活反倒因此越发消沉枯燥。她们以为同那些高声大气叫喊的姑娘们一直朝夕相处,烦透了她们,其实心里还是挺想她们的。

    玛蒂尔达和艾米已经是老姑娘了。在一个纯粹的工业区里,女子们如果不甘心平庸,就难找到夫君。这座丑陋的工业镇子里到处都是男人,是想结婚成家的年轻男人。可他们不是矿工就是制陶工,仅仅是卖力气的。罗克里姐妹只等她们的父亲一过世,每人就能继承到一万英镑:也就是价值一万英镑的房产。这可小觑不得,她们就是这种感觉,说什么也不能让一个区区无产者男人拣了这便宜去。于是,银行职员啦、新教牧师啦、甚至学校教师都没有上赶着求婚的,玛蒂尔达早就放弃嫁出去的念头了,就打算在这座陶器作坊老家里扎根了。

    玛蒂尔达是个瘦高白净的优雅姑娘,就是鼻子有点大。她和艾米,就如同《新约》里的玛利亚和马大[20]。也就是说,玛蒂尔达喜欢绘画和音乐,读过不少长篇小说,而艾米则爱管家。和姐姐比,艾米长得矮胖,没什么艺术特长,因此对蕙质兰心的玛蒂尔达她很是折服。

    尽管暗自神伤,这姐妹俩还算开心。她们的母亲已经过世,父亲则卧病,他是个聪明人儿,受过些教育,但喜欢将自己等同于劳动者。他酷爱音乐,提琴拉得很不错。可这会子他上了年纪,肾病缠身,病入膏肓了。这人一辈子嗜酒如命,威士忌不离口。

    这家人雇了个女佣,安安静静地住在陶器作坊的宅子里,一住就是许多年。朋友们来来往往,姑娘们出出进进,父亲照旧酗酒,病得越来越重。院子外街上矿工们的喧嚣声、狗吠和孩子们的叫声响成一片。可院墙内却是寂寥静谧。

    这家人也有自己的烦心事,那就是父亲台德·罗克里家有四个千金,却独独无子。姑娘们一个个都长大了,他发现自己总是身陷一群女人之间,为此感到恼火。于是他去了趟伦敦,从一家救济院里认领了一个男孩子作养子。父亲把那个六岁的宝贝哈德里安领回家时,艾米十四岁,玛蒂尔达十六。

    哈德里安不过是个救济院里的普通孩子,头发是常见的那种淡棕色,眼睛是那种常见的淡蓝色,说一口惯常的伦敦土话。他来这个家时,罗克里家还有三个姑娘没出嫁呢,她们对这个不速之客很是反感。这一点,凭着他那种救济院孩子的本能,一眼就看了个明白。虽说只有六岁,哈德里安与这几个女子对视时,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嘲讽。姑娘们坚持要他叫她们表姐,弗罗拉表姐,玛蒂尔达表姐和艾米表姐。他照办了,但腔调里透着嘲讽。

    不过这几个姑娘还是天生善良的。弗罗拉出嫁离开家后,哈德里安与玛蒂尔达和艾米相处得很不错,算是随心所欲,尽管她们有时候对他管得很严。他在这座房子和陶器作坊的场院里跑来跑去长大了,上了小学,人们最终还是得管他叫哈德里安·罗克里。他对玛蒂尔达和艾米表姐很淡漠,一个人沉默寡言的。姑娘们说他滑头,其实这不公平,他只是小心谨慎,不够直率而已。他叔叔台德·罗克里对此心照不宣,这爷儿俩倒是很投脾气,一老一少相互喜欢,但从不动声色。

    这孩子十三岁上家里送他进郡府上了中学,但他不喜欢上学。他的玛蒂尔达表姐想把他培养成一个小绅士,可他就是不干。只要一教他表现得优雅点,他就会轻蔑地撇嘴,露出救济院孩子特有的那种腼腆的笑容。他后来就逃学,把他的书、帽子和校徽甚至唯一的围巾和衣袋里的手帕都卖给了同学,然后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把钱都造光了。他那两年的中学就是这么混下来的。

    十五岁那年他号称要离开英国去殖民地。他一直和这个家有联系。罗克里家的人知道,哈德里安只要半带调侃地轻声宣布点什么决定,谁也别想反对。所以,最终这孩子离开了,去了加拿大,他是从他所属的那个救济院取得的护照。他跟罗克里家告别时连句感谢的话都没说,就那么走了,似乎一丝痛苦都没有。玛蒂尔达和艾米一想到他是那么离开大家的就时不常落泪,甚至她们父亲的脸上也会出现异样的表情。不过哈德里安倒是经常从加拿大写信回来。他进了蒙特利尔附近的一家什么电厂,干得不错。

    可后来战争打响了。随之哈德里安参了军来欧洲作战。但罗克里家的人连他的面都没见到。他们和往常一样,在陶器坊的家里过着日子。这时的台德·罗克里已经因为浮肿要死了,死前他一心想要见到那孩子。停战协议签定后,哈德里安有一个长假,他写信来说要回陶器坊的家来看看。

    这事让姑娘们十分不安。说真话,他们有点怕哈德里安。瘦高的玛蒂尔达身体不怎么好,另外,姐妹俩都因为伺候父亲而累得心力交瘁。五年前他哈德里安铁石心肠地离开了家,现在长成了一个二十一岁的大小伙子了,这时候要来跟她们同住一个屋檐下,这可够她们受的。

    大家一阵慌乱。艾米总算说服了父亲把他的床搬到楼下的起居室里来,腾出他楼上的房间给哈德里安住。折腾完这事,就开始准备迎接客人了。可谁也没料到,上午十点的时候这小伙子突然就出现了。艾米姐额前的刘海打着绺儿,很是滑稽,正在忙着擦洗楼梯地毯的压梗,玛蒂尔达姐姐则在厨房,在泡沫里埋头清洗客厅的装饰品,她绾着袖子,露着细胳膊,头上包着一件小外衣,怪模怪样的,但看上去挺爱人儿。

    看到那小伙子拎着背包沉着镇定地走进屋,摘下帽子放在缝纫机上,玛蒂尔达表姐立时羞红了脸。他个头不高,但很自信,浑身上下出奇地整洁,那是在救济院里养成的习惯。他脸膛儿黑红,唇上留着两撇短髭,个头矮小,但充满了活力。

    “哎呀,那不是哈德里安吗!”玛蒂尔达表姐惊呼一声,忙着抹掉手上的泡沫。“我们以为你明天才到呢。”

    “我是星期一晚上出来的,”哈德里安说着眼睛四下打量着。

    “真想不到啊!”玛蒂尔达表姐说着擦干了手,走上前来,伸出手说:

    “你好吗?”

    “挺好的,谢谢,”哈德里安说。

    “你已经是个大男人啦,”玛蒂尔达表姐说。

    哈德里安瞟了她一眼。她此时看上去并不是最佳状态,太瘦,鼻子显得太大,头上还缠着一件粉白相间的方格子小外衣。她感到自己模样欠佳,但她一想到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的苦难和悲伤,也就不在乎什么了。

    仆人这时进来了,这人不认识哈德里安。

    “来看看我父亲吧,”玛蒂尔达表姐说。

    来到门厅里,艾米吓了一跳,像只受了惊的鹧鸪[21]。她正在楼梯上安放那些亮晶晶的地毯压梗,见他们进来,手就本能地去整理额头上打了绺的刘海。

    “怎么回事!”她不快地说。“你怎么今天就来了?”

    “我早出来了一天,”哈德里安说,他的声音是那种十分低沉的男人声,十分出人意料,让艾米表姐感到像是受到了一击。

    “你瞧,正赶上我们忙乱的时候,”他不愉快地说。说着三个人都进了中厅。

    罗克里先生穿戴整齐,就是说他穿好了裤子和袜子,但是在床上。他倚靠在窗下,从那里可以看到他鲜花盛开的心爱的花园,此时郁金香和苹果花开得正艳。他看上去病得不那么重,因为水肿让他虚胖,脸色还行。但他的肚子却是胀得厉害。他王顾左右,只是转着眼珠子,头并没有动。他虽然卧床,但仍看得出当年是个仪表堂堂、身材魁梧的人。

    看到哈德里安,他脸上露出一丝异样的勉强微笑。小伙子怯生生地同他打了个招呼。

    “你不像一个近卫军,”他说。“想吃点什么?”

    哈德里安四下里看看,似乎是在找吃的。

    “行啊,”他说。

    “要吃什么,煎蛋和咸肉行吗?”艾米忙问。

    “好啊,都行,”哈德里安说。

    姐妹俩到厨房去了,一边吩咐仆人把楼梯地毯弄好。

    “他是不是换了个人啊?”玛蒂尔达俏声道。

    “可不嘛!”艾米说。“真是个小男人!”

    说着两人做个鬼脸儿,紧张地笑笑。

    “把煎锅拿过来,”艾米对玛蒂尔达说。

    “不过他还是那么自大,”玛蒂尔达眯起眼睛明白地摇摇头说,边说边把煎锅递过来。

    “小矬子儿!”艾米嘲笑倒。哈德里安羽毛未丰却故作男子汉,很不招艾米待见。

    “他还算不错嘛,”玛蒂尔达说。“你可别对人家有偏见啊。”

    “我没偏见,我觉得他看上去还行,”艾米说,“可他身上的小男人气太重了。”

    “居然在我们手忙脚乱的时候来了,”玛蒂尔达说。

    “他们这种人从来都没脑子,”艾米轻蔑地说。“你上楼去打扮一下吧,好玛蒂尔达。我才不理睬他呢。我照看着这里,你无跟他聊聊吧,我反正不去。”

    “人家是要跟咱爸聊,”玛蒂尔达话里有话。

    “滑头!”艾米大叫一声,随之扮个鬼脸。

    这姐妹俩认为哈德里安这次来是想从她们父亲那里捞点什么,是想得到一份遗产。至于能不能拿到,她们心里没底。

    玛蒂尔达上楼去换衣服了。为接待哈德里安和给他个好印象她费尽心思了,可却让他看见她头上缠着小外衣,两只瘦胳膊在一盆肥皂泡沫里洗东西。不过她不想那事了。现在她认真地打扮一番,把美丽的金色长发悉心地盘起,在苍白的脸颊上擦了些胭脂,又戴上精制水晶项链,长长的珠子垂在柔软的绿外罩上。这样一装扮,她看上去很优雅,像杂志插图里的女子,但有点不真实了。

    她发现哈德里安和她父亲聊得正欢。这小伙子本少言寡语,但跟他“叔叔”就能有话说。他们都在啜饮杯中的白兰地,抽着烟儿,像老朋友那样聊着。哈德里安在说加拿大的事,说假期一结束就回去。

    “那你是不乐意留在英国了?”罗克里先生问。

    “不,我不愿意留在英国,”哈德里安说。

    “那为什么?这里有很多人干电气呢,”罗克里先生说。

    “我知道。不过这里干活的和雇主之间差别太大了,那个我受不了,”哈德里安说。

    那病人仔细打量他一番,眼中露出异样的笑意。

    “就因为这个,是吗?”

    玛蒂尔达听明白了。“那就是你的大主见了,小男人,”她心里说。她一直说哈德里安对什么人或什么事都没有敬重之心,他是个滑头,是个俗人。于是她下楼到厨房去和艾米说悄悄话去了。

    “他很拿自己当回事儿呢!”她俏声说。

    “人家是个人物儿,他就这样!”艾米轻蔑地说。

    “他觉得这里的主人和雇员之间差别太大了,”玛蒂尔达说。

    “加拿大有什么两样吗?”艾米问。

    “哦,是不一样,民主些吧,”玛蒂尔达回答说。“他觉得那里人们都平等。”

    “哼,他现在是在这里,”艾米冷冷地说,“他就该老实点儿。”

    正说着,她们发现那小伙子溜达到花园里了,正若无其事地看花儿。他的手揣在衣袋里,军帽一丝不苟地戴在头上。他看上去很是悠闲,似乎是这里的主人。这两个女人感到紧张,扒着窗户盯着他看。

    “咱们清楚他为什么回来,”艾米气呼呼地说。玛蒂尔达久久地凝视着那个身着卡其布军装的整洁身影。他身上仍然有救济院那个孩子的痕迹,可现在是个男人的身姿了,精干,充满普通人的活力。这让她想起他在她父亲面前谴责有产阶级时那激昂的声调。

    “你不清楚,艾米。或许他并不是为那个来的,”她这样反驳妹妹。她们指的都是钱的事。

    她们还在盯着那年轻的军人看。他站在花园的尽头,背冲着她们俩,手揣在衣袋里,凝视着垂柳环绕的水塘。玛蒂尔达那深蓝色的眼睛里透着异样的眼神,那布满浅蓝纤细血管的眼睑低垂着。她微微抬着头,但脸上露出的是痛苦的表情。花园尽头的小伙子转过身朝小径这边看过来。或许他是看到窗后的她们了。玛蒂尔达见状赶紧躲到暗处去了。

    那个午后,她们的父亲似乎又病弱了许多。他这人很容易疲惫。医生来看过,告诉玛蒂尔达说病人随时都会说死就死,但也不尽然,大家该有个准备才是。

    日子就这么过了两天。哈德里安在这里住得很悠然自得。他一大早就穿着淡褐色的运动衫和卡其布军裤开始溜达,运动衫无领,他的脖子全露出来了。他在陶器坊四周转悠着,似乎有什么秘密目的。罗克里先生精神好点时,他就跟他聊天。一看见这一老一小像朋友似的在一起聊,姐妹俩就生气。不过他们聊的多是国家大事。

    哈德里安来后的第二天傍晚,玛蒂尔达和父亲呆在一起。她是在临摹一幅素描。屋里很静。哈德里安外出了,谁也不知道去了哪里,艾米正忙着。落克里先生歪在床上朝外默默地看着暮色中的花园。

    “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玛蒂尔达,”他说,“你不能卖这房子,你得守在这儿——”

    玛蒂尔达凝视着父亲,眼神中露出些儿疲惫。

    “哦,我们不会的,”她说。

    “你不清楚你会做什么,”他说。“东西你和艾米平分。你那份儿你想怎么处理都成,但有一点,你不能把房子卖了,别离开这房子。”

    “不会的,”她说。

    “把我的怀表和表链儿给哈德里安,从银行的存款里给他取一百镑,如果他需要帮助,就帮帮他。我没把他写进我的遗嘱里。”

    “您的怀表和表链,还有一百镑,好的。可他回加拿大时您还好好的呢,爸。”

    “啥事都难料啊,”父亲说。

    玛蒂尔达坐着,疲惫的眼睛凝视着父亲,看了很久,似乎看得出神。她看得出来,他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了,对此她像个超人一样看得准。

    随后她把父亲交代的怀表、表链和钱的事告诉了艾米。

    “他-”这个他指的是哈德里安,“他凭什么得到爸的表和表链儿,他跟爸是什么关系啊?就让他拿着那笔钱走人算了,”艾米说。她是爱父亲的。

    那天晚上,玛蒂尔达在自己房里坐到很晚。她心焦、心碎,脑子似乎恍惚不清,连哭都哭不出,一心想的是自己的父亲,只有父亲。最终她觉得必须去他跟前。

    快午夜了。她穿过走廊去他的房间。外面淡淡的月光透进屋里。她在他房间外倾听片刻,然后轻轻推门进去。屋里有点黑。这时她听到床上有点动静。

    “睡着了吗?”她轻声问着来到床边。

    “睡着了吗?”来到床边,她温柔地又问道。说着她在黑暗中伸出手摸他的额头。她的手指轻柔地触到了鼻子和眉毛,她就让自己细巧的手放在他的眉毛上。似乎那眉毛清新而柔顺,太清新和柔顺了,让她感到一阵惊奇,几乎把她惊得清醒过来。但她还是没有清醒过来。她向床边倾过身去,手指摩挲着他的短眉毛。

    “今天晚上睡得着吗?”她问。

    床上的人忽地动了一下,“我睡得着,”有个声音在说。那是哈德里安的声音,把她吓了一跳,立即从夜半的恍惚中清醒了过来。她这才想起父亲是在楼下,哈德里安则住在父亲的房里。他站在黑暗中,似乎是被蜇了一样。

    “是你啊,哈德里安?”她说。“我还以为是我父亲呢。”她惊吓得动弹不得。那小伙子尴尬地笑一声,翻过身去。

    她总算走出了那间房。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开灯,关上门,她站住脚,把触摸过他的那只手举起,似乎那手受了伤。这份震惊简直让她无法忍受。

    “算了,”她强打精神对自己说,“这只是个误会,别当回事儿了。”

    可她就是无法说平静就平静下来。她痛苦,感到别扭。她那只右手轻柔地摸过他的脸和年轻的皮肤,现在感到疼痛,似乎是真的受了伤。这个误会让她无法原谅哈德里安,因此她特别讨厌他。

    哈德里安也没睡好。他让开门的声音吵醒后,没听懂玛蒂尔达问话的意思。可她的手轻柔摩挲了他的脸,唤醒了他的心。他是个救济院出来的孩子,孤傲,而且多多少少算是穷途末路。可她那轻柔美妙的抚摸却让他深受触动,茅塞顿开。

    早晨来到楼下,她从他眼睛里看出他有心事。她装得没事人似的,装得很像。她历经苦难,能平静地控制自己,表现得若无其事。她那暗淡无光、几乎神情麻木的蓝眼睛看了看他,与他眼睛中的火花相遇,一个眼神就将那火花熄灭了。随后她伸出修长漂亮的手为他的咖啡里加了糖。

    但是,他可不是她想控制就控制得了的。他的心昨晚被蜇痛了,生出了全新的感觉来,身心里有新的东西在耸动。他表面上理智、不动声色,可他内心深处的秘密是鲜活灵动的。她现在是让他支配着,因为他是个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人,跟她可不一样。

    他好奇地看着她。她并不美,鼻子大了些,下巴小了点,脖子又太细。但她的皮肤干净细嫩,心性高雅敏感。这种奇特的美好与高尚与她父亲如出一辙。这个救济院的孩子从她那戴着戒指的白细手指上看出了这一点。那个老人身上的魅力现在他又在这个女人身上看到了。他想拥有这个,让自己成为它的主人。在陶器坊旧址上溜达时,他脑子里就开始谋划起来。她抚摸他的脸时,让他感到了一种奇特的柔美,他要拥有那种柔美,立志要获得它。他开始为此秘密地筹划起来。

    他注视着玛蒂尔达逡巡的身影,她也感觉到了他的注视如影随形。但她的孤傲让她对此视而不见。当他手插在衣袋里在她身边溜达时,她对他表现出的依旧是那种司空见惯的友善,这比轻蔑更能让他止乎于理。她的高贵出身似乎让他不敢造次。她让自己对他像以前一样,让他感到自己是个小男孩,与大家同住一个屋檐下,但是个外人。但她不敢想她的手抚摸过的他的脸。一想起来,她就惊悚不已。她的手给自己惹了祸,她想把那手割掉。还有,她发疯般地想把这事从那小伙子的记忆中抹去。她以为她做到了这一点。

    有一天他坐在他“叔叔”床边聊天时,盯着那病人说:

    “我就不想在罗斯里这地方住到老。”

    “是的,嗯,你不必那样啊,”那病人说。

    “你觉得玛蒂尔达表姐喜欢这样吗?”

    “我觉得是。”

    “我不觉得在这里日子过得有什么劲,”小伙子说。“她比我大几岁呀,叔儿?”

    那病人看看那小兵子说:“大不少。”

    “有三十多了吗?”哈德里安问。

    “哦,不太多。三十有二。”

    哈德里安思忖片刻说:“她看上去可不像。”

    那生病的父亲又看了看他。

    “您觉得她愿意离开这里吗?”哈德里安问。

    “不,我不知道,”那位父亲有些不安。

    哈德里安默默地坐着想自己的事。然后,他似乎是自言自语,轻声说:

    “我愿意娶她,要是您让我这么做的话。”

    那病人突然抬起眼皮凝视他,盯了他良久。那小伙子则不可思议地看着朝窗外。

    “就你!”那病人口气有点嘲弄地说。哈德里安转过身与他对视。这两个人很是心有灵犀。

    “如果您不反对的话,我就娶她,”哈德里安说。

    “不,”那父亲说着侧过身来。“我不反对。但我从来没想过这事。还有,还有,艾米是最小的姑娘。”

    说着他脸红了,看上去更有生气了。他心底里是喜欢这孩子的。

    “您不妨问问她呀,”哈德里安说。

    老人思忖着。

    “你自己去问不是更好?”他说。

    “可她更听您的话呀,”哈德里安说。

    两人都不言语。这时艾米进屋来了。

    一连两天,罗克里先生都很有兴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哈德里安则默默地出来进去,悄然无声,不再问什么。后来父女俩有机会在一起了,那是在清晨,父亲感到很难受了一阵子,疼痛减轻后,他静躺着沉思。

    “玛蒂尔达!”他突然看着女儿说。

    “哎,我在呢,”她说。

    “诶!我想让你做件事——”

    她应声站起来听他吩咐。

    “别,坐啊。我想让你嫁给哈德里安——”

    她觉得他是在说胡话。她站起身,一副惊诧害怕的样子。

    “别,好好坐着,好好坐着。你听明白我的话了吧。”

    “可你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爸。”

    “嗨,我太清楚了。我就是想让你跟哈德里安结婚,我说明白了吧。”

    她目瞪口呆,知道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

    “照我说的做,”他说。

    她盯着他问:

    “你怎么会这么想?”语气是不屑的。

    “是他让我这么想。”

    玛蒂尔达几乎要轻蔑他,她的自尊大受伤害。

    “凭什么,这是可耻的,”她说。

    “为什么?”

    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

    “你干吗要问我呢?”她说。“令人恶心。”

    “那孩子挺好的,”他试探道。

    “你最好让他走人,”她冷冷地说。

    他转过身去看着窗外。她则红着脸直挺挺地坐了很久最终她父亲向她转过身,一脸的凶煞。

    “如果你不,”他说,“你就是个傻子,我会让你为自己的愚蠢付出代价的,你懂吗?”

    她立即感到一阵阴冷,害怕了。她无法相信自己的感觉。她惊恐万分,盯着父亲,相信他神智不清、发疯或是醉了。她该怎么办才好?

    “我告诉你吧,”他说。“如果你不,明天我就把惠特尔找来。你们姐妹俩什么也别想从我这里得到。”

    惠特尔是他的律师。她太了解她的父亲了:他会叫来律师,立一份遗嘱,把他的财产全给哈德里安,什么也不给她和艾米。这样是太过分了。她站起身,走了出去,到了楼上她自己的房间里,把门反锁上。

    一连几个小时她都没有出来。直到晚上很晚的时候,她把对艾米说了这件事。

    “那个讨债鬼,他是想要钱,”艾米说。“咱爸昏了头了。”

    一想到哈德里安仅仅是想要得到钱,玛蒂尔达感到又受了一击。她不爱那个不懂礼数的年轻人,但还没有觉得他是个恶毒的东西。现在他在她心目中则成了一个可恶的人。

    第二天艾米跟她父亲吵了一通儿。

    “您昨天跟咱们玛蒂尔达说的那些话不是真心话吧,爸?”她气冲冲地问。

    “是,”他回答。

    “怎么,您要改遗嘱吗?”

    “要。”

    “你不能改,”气愤的女儿说。

    可他给她的是一个刻毒的微笑。

    “安妮!”他叫道。“安妮!”

    他还有力气喊呢。那女仆闻声从厨房进来了。

    “穿好衣服,到惠特尔办公室去一趟,就说请惠特尔先生尽快来见我,请他带一份遗嘱表格来。”

    说完那病人向后靠靠——他无法躺下。女儿像是受了一击,一动不动地坐着。然后她离开,出去了。

    哈德里安正在花园里闲荡。她直冲他而去。

    “听着,”她说。“你最好这就走人。最好拿上你的东西离开这里,快点儿。”

    哈德里安缓缓地打量着这发怒的姑娘,问:“谁这么说?”

    “我们这么说。走人,你干的坏事够多的了。”

    “叔叔这么说的吗?”

    “对,他是这么说的。”

    “那我去问问他。”

    艾米像个愤怒的女神拦住他。

    “别,你用不着去问,你什么也不用去问他。我们不需要你,所以你可以走了。”

    “可这里叔叔说了算。”

    “一个快死的人,你还围着他转,从他那里套钱!你就不配活着。”

    “什么!”他说。“谁说我在套他的钱?”

    “我说的。不过,我爸对我家玛蒂尔达说了,她可是知道你是个什么东西,知道你想捞什么。所以,你干脆走人,你就是个大街上的盲流。”

    他转过身去背对着她,他要想想。他没想到她们会认为他是冲钱来的。他确实想要这钱,非常想。他非常想自己当雇主,而不是当雇员。但他再怎么打自己的小算盘,也没有想过为了钱才要娶玛蒂尔达。他既要钱,也要玛蒂尔达。但他告诉自己,这两个欲望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没有这笔钱,他跟玛蒂尔达就没戏。但他不是为这钱才找玛蒂尔达的。

    想清楚了,他要找机会对她表明自己的心思。他在暗中观察着。可她在躲他。晚上,律师来了。罗克里先生似乎来劲了。一个新的遗嘱订好了,使旧遗嘱里的条款受新的条件制约。根据这个遗嘱,只要玛蒂尔达同意嫁给哈德里安,旧遗嘱依然有效。但如果她拒绝,六个月后全部财产都过户给哈德里安。

    罗克里先生把这事告诉给那小伙子时,露出了刻毒而满意的表情。他似乎怀有一种怪异的欲望,十分莫名其妙的欲望,那就是报复那两个长期围绕他、精心伺候他的女人。

    “那就当我的面告诉她吧,”哈德里安说。

    于是罗克里先生就差人去叫两个女儿了。

    她们都来了,脸色苍白,沉默不语,表情倔强。玛蒂尔达似乎远远地逃避着,艾米则看似一个斗士,准备战斗到死。那病人靠在床上,目光炯炯,浮肿的手在发抖。但他的脸却又像以前一样容光焕发,一脸的英气。哈德里安安静地靠边坐着,但表现出的是一个不屈而阴险的救济院孩子的神情。

    “这是遗嘱,”父亲指指文件说。

    两个女人沉默地坐着,纹丝不动,对此置之不理。

    “要么你嫁给哈德里安,要么他得到全部财产,”老父亲得意地说。

    “那就让他得到一切好了,”玛蒂尔达冷冷地说。

    “他不能!不能!”艾米急切地叫道。“他不能得,这个街头的盲流!”

    父亲的脸上露出一丝有趣的表情。

    “你听见了吗,哈德里安,”他问。

    “我要娶玛蒂尔达表姐,但不是为了钱,”哈德里安说着涨红了脸,身体在座位上扭动着。

    玛蒂尔达缓缓地打量着他,蓝色的眼睛里眼神暗淡无光。在她看来,哈德里安是个奇怪的小魔鬼。

    “行了吧,你这个骗子,你知道你就是图钱,”艾米叫道。

    病人笑了。玛蒂尔达还在凝视着那年轻人。

    “她知道我不是图钱,”哈德里安说。

    他也是有勇气的,就像老鼠,逼急了也不屈。哈德里安就有着地下的老鼠的品质,瘦小,谨慎,但他或许是最有勇气、最不屈不挠的老鼠了。

    艾米看看她姐姐,说:“没事儿,玛蒂尔达,别搭理他。让他把财产都拿走,我们可以自己养活自己。”

    “我知道他会把财产都拿走的,”玛蒂尔达神情恍惚地说。

    哈德里安没说话。他心里清楚,如果玛蒂尔达拒绝了他,他就可以拿走一切。

    “真是个狡猾的小男人!”艾米做一个挖苦的鬼脸说。

    那父亲无声地笑笑。不过他是累了……

    “去吧,”他说。“去吧,让我安静会儿。”

    艾米转过身看着他。

    “你这样是活该,”她尖刻地冲她父亲说。

    “走吧,”他温和地说。“走吧。”

    又过了一夜。这一夜护士彻夜未眠守护着罗克里先生。又一天到来了。哈德里安还像以前一样,身着金紧身毛线衣和粗卡其布裤,露着脖子。玛蒂尔达羸弱的身影在屋里走动着,显得若即若离。艾米尽管是碧眼金发,却绷着个脸。大家都保持着安静,因为他们不想让那个神神叨叨的仆人知道点什么。

    罗克里先生又疼得不行了,疼得无法呼吸,看来是快死了。大家都沉默着,僵持着,谁都不让步。哈德里安独自想自己的事。如果他娶不成玛蒂尔达,他会带着二万英镑回加拿大。这本身就很能让他心满意足。而如果玛蒂尔达同意下嫁,他就什么都得不到,而玛蒂尔达则能得到她自己那一份财产。

    艾米采取行动了。她出去找到律师并把他带回家来。大家面谈了一次,惠特尔律师吓唬了那小伙子一顿,想让他放弃,可没有成功。牧师和罗克里的亲戚们也给请来了,但哈德里安瞪着他们,不予理睬。这阵势甚至令他恼火了。

    他想单独与玛蒂尔达有个单独相处的机会。可过了好些天都不成,因为她躲避着他。后来终于有一天,趁她出来采黑豆果时他猛地蹿出来堵住她的路,把她吓了一跳。他开门见山地问她:“你是不想跟我,对吗?”他话里有话,其实是在说服她。

    “我不想跟你说话,”她说着转过脸去。

    “可你的手放我脸上来着,”他说。“你要是不那么着,我怎么着也不会有那想法儿。你就不该摸我。”

    “如果你还是个体面人,就该明白那是个误会,忘了那事儿,”她说。

    “我知道那是个误会,可我就是忘不了。你把一个男人弄醒了,你不能说让他再睡他就能睡着了。”

    “如果你还有点良知,你就该走开,”她回答道。

    “我不想走开,”他说。

    她向远处看去,终于开口道:

    “你这么折腾我,还不是为了钱嘛。我老得可以做你的母亲了。可以说我一直在当你的母亲。”

    “那没关系,”他说。“你在我眼里根本不是母亲。咱们结婚吧,然后去加拿大,不如就结了吧,因为你摸过我。”

    她脸色煞白,浑身发抖。突然她红着脸气愤地说:“这太下流了。”

    “怎么下流了?”他反驳说。“你摸我来着呀。”

    她从他身边走开了,感到他把她套牢了。而他则是又气又沮丧,感到自己再次遭到了蔑视。

    当天晚上,她就进了父亲的房间里。

    “好吧,”她突如其来地说。“我嫁给他。”

    她父亲抬头看看她,此刻他疼痛难忍,病入膏肓了。

    “你现在喜欢他了,是吧?”他说着微笑了一下。

    她向下方看过去,直视着他的脸,知道他不久于人世了。随之她转身冷冷地离开了这间房。

    律师叫来了,所有的准备都在匆忙中进行。这期间玛蒂尔达没跟哈德里安打一个招呼,他招呼她她也不理会。早上他走近了她。

    “你想通了,是吗?”他愉快地看着她说,他目光闪烁,那眼神几乎算是友善的了。他垂目看他一眼,转过身去。她看不上他,从里到外都看不上。但他坚持不懈,终于成了。

    艾米一通大骂大哭,这下什么秘密都暴露了。但玛蒂尔达沉默不语,不动声色。哈德里安不动声色,但暗自得意,不过心里也小有害怕。但他战胜了自己的恐惧。罗克里先生病危了,但仍然不改初衷。

    第三天,他们结婚了。玛蒂尔达和哈德里安登记后就直接开车回家了,然后直接进了垂危的父亲房里。他眼睛一亮,笑了。

    “哈德里安,你得到她了?”他嗓音有点沙哑。

    “是的,”哈德里安说,此时他脸色苍白。

    “好啊,我的孩子,你总算成我的人了,”那垂死之人说。然后他的目光投向玛蒂尔达。

    “让我看看你,玛蒂尔达,”他说。他的声音异样,而且含混不清。“亲亲我,”他说。

    她弯下腰去亲了他。她还从来没吻过他呢,从小到大都没有。她神情安宁,无动于衷。

    “亲亲他,”濒死的人说。

    玛蒂尔达顺从地努起嘴唇吻了年轻的丈夫。

    “这就对了!这就对了嘛!”那垂死的人嗫嚅着。

    公主

    在她父亲眼里,她是公主。可在她波士顿的姨妈和舅舅眼里,她不过是“杜丽·厄克特,可怜的小东西”。

    柯林·厄克特有点迷狂。他出身于一个古老的苏格兰家族,却号称有皇家血统,血管里流着苏格兰国王的血。因为这事,他美国的亲戚们都说他“有点毛病”。他们再也受不了听他说他血管里流的是什么皇家血。这件事让他们觉得很可笑,令他们恼火。他们知道的事实是,他并不是斯图亚特家族[22]的后裔。

    他是个美男子。一双蓝色的大眼睛有时显得迷茫,柔软的黑发低低地盖住了额头,挨上了宽宽的低眉。他的身材也是迷人的。另外,他的声音特别优美,平时有点羞赧,可有时会洪亮如铜钟,让你领略他的魅力。他长得像古代凯尔特英雄,那模样,似乎应该穿上灰色的苏格兰短裙,系上毛皮袋,露出膝盖来才好[23]。他的声音直接发自古老的奥西恩的喉咙[24]。

    除此之外,他是一个绅士,有足够的财富,但还不够奢华。五十年前,他盲目地游荡,但从来没达到什么目的,从来没干成什么事,而且从来没有个名份,可是却在不止一个国家的上流社会里受到欢迎,为人所熟识。

    他结婚时已到不惑之年,娶的是新英格兰[25]的富家小姐普里斯科特。当时,22岁的汉娜·普里斯科特被这位一头柔软黑发(当时一丝灰白发都没有)、长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睛、目光迷茫的男人迷住了。在她以前,不少人迷上了他,可这位柯林·厄克特却由于“迷茫”而未能与别人结成良缘。

    厄克特太太被丈夫的翩翩风度迷惑了三年,后来这东西把她毁了。跟他生活在一起就像跟一个迷人的精灵在一起一样。对好多事他都视而不见,真可恶。他的声音总是那么低沉优美、那么殷勤、那么优雅,像唱歌一样,可就是心不在焉。一到关键时刻,他就迷糊了,俗话管这叫“犯傻”。

    结婚第一年的年底,她生了个女孩。他当上爸爸了,可这并没有让他更加现实起来。几个月以后,他的英俊和那迷人的歌唱般的嗓音让她感到恐怖了,这是一种奇特的回声:他就像一个活生生的回声一样!他的肉体,当你触摸他的肉体时,会感到这不太像一个真人的肉身。

    可能就是因为他有点迷狂吧——孩子出生的那天晚上她肯定了这种看法。

    “哈,我的小公主终于降生了!”他用凯尔特人那种歌唱般的喉音说,这声音像幸福地唱着赞美诗时发出的,飘飘然沉醉的声音。

    这孩子娇小羸弱,一双蓝色的大眼睛露出惊奇的眼神。他们为她洗礼,命名为“玛丽·亨利厄塔”。她叫那小孩为“我的杜丽”,而他总叫她“我的公主”。

    你对他发火也没用,他只会把一双大眼睛睁得更大些,像小孩子一样默不做声,一本正经地看着你,让你一点办法也没有。

    汉娜·普里斯科特身心一直不健,生存欲望并不怎么强烈,孩子两岁那年她就粹然撒手人寰了。

    尽管嘴上不说什么,可实际上普里斯科特家的人对柯林·厄克特极其反感,他们指责他自私。汉娜在佛罗伦萨下葬后一个月他们就停止支付汉娜名下的那笔钱了,因为他们催促这位父亲把孩子过继给他们,这一要求遭到他断然拒绝,拒绝时的声音都像在歌唱。他不把普里斯科特家的人看作他的同类人,不把他们当回事,他们只是些偶然的现象,或者说是留声机,是不得不予以回答的会说话的机器。他回答了他们的话,可从没注意过他们的真实存在。

    经过争论,他们认为他不适合作孩子的监护人。可这事说出去会成为一桩丑闻的,所以,他们干脆不再搭理他了。可他们却给这孩子不厌其烦地写信,在圣诞节时送她一些小钱,在她母亲逝世纪念日那天他们也这样做。

    对这位公主来说,波士顿的亲戚多年来都名存实亡。她和父亲一起生活着,而父亲却不停地旅行,他收入微薄,因此行事低调。他从来也不去美洲。这孩子总在换保姆。在意大利,她的保姆是一位农民;在印度,是一位女佣;而在德国又换上了一位黄头发的农家女。

    父女俩是不分开的。他并不是个隐士,不管到何处,人们都可以看到他正式地访东串西,出席午餐会或茶会什么的,但绝少有宴会,每次去都带着孩子。人们叫她厄克特公主,好像那是她受洗礼时取的名字一样。

    她是个机敏轻盈的小东西,一头金黄的头发已经变成了亚麻色;稍稍凸出的大眼睛是蓝色的,显得既坦率又精明。她在成长,可又一直没有真正长大。她聪明得出奇,但又总显得孩子气。

    这都是她父亲的错儿。

    “我的小公主决不要太注意别人,不要太注意别人的言行,”他一次次这样对她讲。“别人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或说什么,他们嚼舌根,相互伤害不算,还常常自我伤害,直到哭了为止。别理他们,我的小公主,那些算什么,不值得理会。在每个人的内心里都有另一个动物,一个不顾一切的魔鬼。你能剥去他们的外表,就像厨师剥洋葱皮一样;但是,在每个人的心中有一个绿色的魔鬼,你剥不掉它。这个绿色的魔鬼从来不会改变,它才不管身外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才不管什么嚼舌根不嚼舌根,什么丈夫、妻子、儿女,什么烦恼,什么麻烦,不管这些。你剥去人身上的一切,剩下来的就是每个男人或女人心中的绿色、挺立着的魔鬼;这个魔鬼就是一个男人真正的自我,也是一个女人真正的自我。这东西不在乎别人,它属于神和原始的仙人——它们就是什么都不在乎。不过,尽管如此,魔鬼还是有高大和渺小之分,美丽与庸俗之分。但童话里的高贵仙女都没了,只有你,我的小公主才是仙女。你是古老的皇族的最后一位女儿,最后一位呀,我的小公主,没别人了。你和我是皇族最后的两个人了。我死后,就只剩下你一人了。就因为这个,亲爱的,你才永远不要太关注世界上其他的人呢。他们心中的魔鬼早就变渺小,变庸俗了,他们不是皇族。你继承了我的血统,是皇族。永远记住这个,永远记住,这是一个大秘密。如果你告诉了别人,他们就会设法杀死你,因为他们忌妒你是公主。这是咱们的大秘密,亲爱的。我是王子,你是公主,我们有着古老又古老的血统。这事,只能你我两人知道,并且咱俩要保守这秘密。所以,亲爱的,你要对所有的人表现得有礼貌,因为贵族行为理应高尚嘛。但是你要永远记住,你是公主中最后一位,别人都不如你,不如你高雅,他们庸俗。对他们要有礼貌,要温和、要友善,亲爱的。但是,你是公主,他们是庶民。千万不要以为他们也像你一样,他们才不一样呢。你会发现,他们总是缺少什么,缺少皇家的气质,而这一点只有你才有呢——”

    公主幼年时就上了她的第一课——要绝对矜持,不得与父亲以外的人亲昵;第二课是,要天真,稍稍表现出乐善好施和礼貌。这个小孩子,她的性格有些定型了,她纯洁无暇,尽善尽美了,像水晶一样透明。

    “宝贝儿!”她的女管家这样说她,“她太精致,太老气,这么一位女子呀,可怜的小孩儿!”

    她挺着腰身,非常娇小。她总是那么小,身材可说是袖珍型的。和她那高大、健美、有点痴狂的父亲相比,她好像是一个丑小孩儿一样。她衣着简单,总是穿蓝色的或浅灰色的衣服,衣服上的小领子是旧时米兰式的;或者穿做工精美的亚麻布衣。她那双精巧的小手弹起钢琴来,琴声像在古钢琴上奏出的一样。外出时她非常喜欢穿大衣和斗篷,戴有点像18世纪款式的帽子,不穿女式上装。她的肤色跟苹果花一样纯净鲜艳。

    她看上去就像画中走出的人物,但直到她离世,仍没有谁确切地弄懂她父亲把她制成了一幅怎样奇怪的画,她从来没有从那幅画中走出来。

    她的外公和外婆以及默德姨妈,曾两次要求看望她,一次在罗马,另一次在巴黎。可每一次见到她后,他们感到她迷人,又生她的气。她是那么娇美,那么纯真的一个小人儿,可她又那么老气、持重得出奇。她那奇特的降尊纡贵态度以及那内在的阴冷把她的美国亲戚惹恼了。

    真正被她迷住的是她的外公,他被她搞得神魂颠倒,有点爱上这个白璧无瑕的小东西了。他老伴儿常发现,他见到外孙女很久以后还在想念着她,想得出神,渴望再见到她。一直到死,他还热切地希望她来同他和外婆一起生活呢。

    “谢谢你,外公。你太好了。可我和爸爸是老伙伴,你知道,我们这一对充满怪癖的老伙伴生活在我们自己的世界里。”

    她爸爸让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世界,还让她从小就读书。她十几岁上就读左拉和莫泊桑的书,读了这些书,她就用左拉和莫泊桑的眼光来看巴黎了,不久后,她又读了托尔斯泰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书。陀斯妥耶夫斯基让她感到困惑,不过对于其他作家,她倒能够读懂他们的作品。她精明、机敏,不仅能看懂这些书,还能读古意大利文的《十日谈》,也能读懂《尼伯龙根之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她对事物的理解是完全冷漠的,不带任何热情。她像一个小怪物,不太像人。

    这也使她不可思议地招人厌恶。出租车司机和铁路搬运工们,特别在巴黎和罗马,会在她孤身一人的时候突然恶毒粗鲁地对待她。他们好像用一种蓦然而升的强烈厌恶眼神看她。他们感到她傲慢得出奇,对他们感受最深的东西,她轻易地表现出一种傲慢态度,是那种无聊的傲慢。她太稳重了,这朵少女之花没一点香味儿。她会认为罗马的一位色眯眯充满肉欲的司机是个怪人,认为他在逗她笑。她在左拉的书中认识了这种人。她对他发号施令使显得特别降尊纡贵,好像她是唯一的实实在在的人,一个纤弱美丽的人;而他,则是一个粗鲁的魔鬼,像凯列班一样在美妙的荷花池畔的泥水里踉跄前行[26]。她这架势会突然惹怒那家伙,他可是地道的地中海人,为自己男性的美而自豪,对他来说阳物的神秘是唯一的神秘。于是他会凶恶地看着她,粗暴地恶狠狠地恫吓她。对他来说,她干干巴巴的,除了那种可咒的傲慢再也没别的了。

    类似这样的遭遇让她发抖,她意识到她必须从外界得到支持才行。可她的精神力量并没有触动这些下等人,他们具有肉体上的力量。他们对她的每一次发怒,都让她意识到一种毫不宽容的仇恨,不过她没有失去理智,平静地付了钱就转开去了。

    这种时刻对她来说是危险的,不过她学会了对付他们。她是个公主,是来自北方的仙女,无论如何也弄不懂这些粗俗的人何以对她爆发出火山一样的仇恨,那是一种来自阳物的仇恨。他们对她父亲就从不发怒。很小的时候她断定他们恨的是新英格兰母亲遗传给她的那些毛病。她从来也没有用旧罗马人的眼光看自己,看出自己毫无生气,像一朵装模作样不结果的花儿那样令人难以忍受;可罗马的司机却这样认为。他希望辗碎她这朵不结果的花儿,这花儿尽管美但不性感,她那副威严的样子激起的是他粗暴的反抗。

    她19岁那年,外公死了,给她留下一笔可观的遗产,由很负责任的托管人代理。他们会把这笔收入交给她的,条件是她要一年中在美国居住六个月。

    “他们凭什么跟我讲条件?”她问她爸爸。“我拒绝一年在美国蹲半年监狱。我们让他们留着这笔钱吧!”

    “明智点,我的小公主,让我们明智点吧。我们几乎是穷人了,又总受到野蛮人的威胁。我不允许任何人粗暴地对待我,我恨,我恨这种粗暴行为!”说着他的眼睛直冒火。“哪个男人或女人对我粗暴我就宰了他。可是,我们是在世界上流浪,我们没有力量。如果我们真的穷困,我们真没有力量,那么我就去死。不会的,我的小公主。我们接受他们的钱,有了钱他们就不敢对我们造次了。让我们接受这笔钱,有了钱就等于穿上了防止别人进攻的衣服。”

    他们在五大湖区、加州或西南地区度夏天,他们的生活开始了一个新阶段。父亲爱写点诗,女儿则爱绘画。他在诗中描写这些湖泊或红杉树,她则画一些精巧的素描。他体格健壮,所以喜欢户外生活。他可以同她一起在外面度过好些天,划独木舟旅行,在篝火边入眠。这小公主尽管很纤弱,可她不示弱。她会同他一起骑马在山间小路上奔跑,直到累得魂不附体,任小马搭着她行走为止。她从来不服输。晚上。他用毛毯把她裹起来,让她睡在松枝搭成的床上。她躺在床上默默无语地看着天上的星星,她是在扮演自己的角色呢。

    她25岁,一转眼又30岁了。随着岁月的流逝,她还是那副纯洁娇小的公主样儿,可老气、毫无激情,像个老妇人。人们问她:

    “将来你父亲不能和你在一起的时候,你怎么办,你想过没有?”

    她用冷漠、精灵般无动于衷的眼神看看问话者,说:

    “没有,我从来没想过这个。”

    在伦敦她有一座小巧玲珑、优雅的房子,另一座在康涅狄克,尽管小,但很完美,每一处房屋都有一位忠诚的看护人守着。她有两个家可以选择住,她认识很多有趣的文艺界人士,她还需要什么呢?

    光阴荏苒,对此她毫无察觉。她就像毫无性感可言的仙女,所以她没有变样,都33岁的人了,看上去才23岁的样子。

    可她父亲变老了,越变越古怪。现在,他一在家里发狂,她就得监护着他,这成了她的任务。他一生中最后的三年是在康涅狄克的家中度过的。他变得太陌生了,有时他发起狂来那股疯劲几乎把这小公主置于死地。肉体的狂暴太让她害怕了,几乎要让她心碎。不过她找到了一位比她小几岁、受过良好教育、性情敏感的女人来,给这疯老头子作护士和伴儿。这样,老头子发疯的事从来没有外扬。这位小姐名叫肯明斯,她对小公主怀着忠心,又对这位英俊、谦恭的白发老人怀有特殊的感情,那感情中掺杂着爱情。那老人从来都意识不到自己在发疯。

    公主38岁那年她父亲过世了。她还没变样儿,仍然那么娇小,像一朵尊贵但无味的花朵。她那头柔软的棕发很像海狸毛,剪得短短的,柔软蓬松地包着红苹果花一样的脸蛋,再加上那弯弓似的鼻子,她真像一个古佛罗伦萨画像上傲慢的人儿。她的声音、举止和风度都是娴静的,她就像一朵开在阴影里的花。她那双蓝眼睛显示出这位公主挑战的神态,那种挑战是她固有的,一眼就看得出,随着年龄的增长,几乎变成一副嘲讽的神情。她是公主,嘲讽地观望着这个没有王子的世界。

    她父亲的死让她松了一口气,同时似乎一切都从她身边消失了,像蒸汽一样蒸发了。她一直住在温室里,被她父亲的狂气熏陶着,突然,这座温室被移走了,她被置身于阴冷、广漠、庸俗的旷野里。

    她怎么办?她似乎面临着绝对的虚无。只有肯明斯小姐分享着她的秘密,几乎也分享着她对她父亲的激情。事实上,公主感到她对自己那发狂的父亲所怀有的激情在过去几年中大部分奇妙地转移给了恰洛特·肯明斯小姐。现在,肯明斯小姐成了装有对这死人的激情的容器,而她,公主本人则成了一只空空如也的容器了。

    她是世界这座仓库中一只空洞的容器。

    她怎么办?她觉得,既然她不能像酒一样从拔去塞子的瓶子里蒸发得一干二净,她就必须做点什么。她一生中还从来没有这种使命感呢。从来,从来她没有感到她必须做点什么,她原来以为那是庸俗人的事。

    她爸爸一死,她才发现自己已濒临芸芸众生的边缘,像他们一样必须要做点什么了。这有点让人抹不开面子,她感到自己变俗了。同时,她发现她开始用狡狯的眼光看男人了:那是求偶的眼光。倒不是说她突然对男人发生了兴趣或者说被他们吸引了。不,她仍然没有对活生生的他们产生兴趣,也没在生命上被他们吸引。但是,结婚,这个特殊的抽象概念对她产生了一种魔力。她认为,抽象地说,结婚是她必须做的事,这意味着她与一个她了解的男人结合。她知道所有这些事实。可是男人似乎是她头脑中的产物而不是男人本身,不是一个人。

    她父亲死在她38岁那个夏天,在她生日的一个月后。一切都料理清了之后,很明显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旅游,和肯明斯小姐结伴出游。这两位女子相互很了解,很亲密,不过还不够亲密无间,她们之间本能地保持着一段距离。肯明斯小姐来自费城,出身于书香门第,聪明但游历不广。她比公主小四岁,完全把自己当成“夫人”的小妹妹了。她对公主怀有一种激情的崇拜,在她眼里,公主是不能用年龄和时间来衡量的。一看到柜子里公主那一排排娇美雅观的小鞋子,她心头就禁不住漾起一股柔情,一种敬畏油然而升。

    肯明斯也是处女,可她那棕色的眼睛却露出惊恐困惑的眼神。她皮肤苍白洁净,身段很好,但表情茫然。相比之下,公主的表情倒显出文艺复兴时代的庄严来,这有些不可思议。肯明斯小姐的声音是又轻又低,几乎接近于耳语,这是在柯林·厄克特屋里养成的。但这轻低的声音有点沙哑。

    公主不想去欧洲,她打算往西走。既然父亲已去世,她打算一直朝西走。毫无疑问是沿着帝国的边界地带向西,很快就到了太平洋沿岸,走入蜂拥的海水浴人群中。

    不,不要太平洋海岸,她不去那儿了,要去西南,那里还不算太庸俗。她要去新墨西哥。

    八月底她和肯明斯小姐一起到了塞罗·库多农场,这时人们开始回东部了。牧场在大山脚下四英里开外的地方,一条沙漠中的小溪从这里流过,这里离印第安人居住区圣克里斯特堡有一英里远。这座农场是富人们的去处,公主和肯明斯小姐一天要付三十美元。但她是自己单住在果园的苹果树丛中的一间小屋里,还雇了一位优秀的厨师侍候着自己。不过,晚饭她们要到大酒店中去吃,这位公主仍然想着结婚这件事儿。

    塞罗·库多农场的来客中没有穷人,除此之外形形色色的人都有,都是有钱人,不少人还挺罗曼蒂克呢。有些人很有魅力,有的很俗气,那些电影界人士俗气中不乏优雅,还算有魅力,还有不少犹太人。公主不喜欢犹太人,尽管通常跟他们聊天是最有趣的。所以她就跟犹太人聊天儿,和艺术家一起作画,同高等学校的年轻人一起骑马出游,总的来说很享受。但是她觉得自己是离了水的鱼,投错了林的鸟。结婚还仍然是个抽象的概念,她还不能把结婚这个词同这些年轻男人连在一起,甚至不能同他们中的佼佼者连在一起。

    公主鲜艳的丹唇,娴静的神态,娇嫩的、处女的纯洁容颜,让她看上去就像25岁,决不会比这大了。只是她的眼神太单调了,让人感到有些失望。当她不得不写明自己的年龄时,她就写28岁,那个“2”宇写得不很清楚,但不会让人认为是“3”。

    男人们暗示要跟她结婚,特别是那些大学生们隔着老远就对她有所表示。可一看到公主那讥讽的目光,他们就认输了。她觉得他们太荒唐,太可笑,有点无礼。

    唯一唤起她兴趣的是一名姓罗麦洛的导游——多明戈·罗麦洛。罗麦洛十年前以两干美元的价格把这农场卖给威基森。卖掉农场后他就远走高飞了,后来又返回来。他是老罗麦洛的儿子,父亲是这个西班牙家族里最后一个拥有圣克里斯特堡周围方圆数英里土地的人。可是,白人的到来、经营众多羊群的破产、还有那能够战胜一切人的惰性,毁灭了大山脚下沙漠中的罗麦洛家族,到了最后这一代,他们变成了一群墨西哥农民。

    多明戈这个继承人花完了那两千美元,就靠给白人干活谋生了。他三十来岁,高高的个头,沉静的双唇紧紧地闭着,黑眼睛沉郁地扫视着别人。从背影看,他体格强壮,身材曲线自然,脖子的肤色很深但形状很漂亮,是充满了活力的一个人。可是他的脸太长,脸色阴沉,几乎有点凶恶,一脸的空虚,这是这个地区墨西哥人的特点。他们看上去强壮健康,欢笑着相互揶揄,可他们的体魄及他们的本性却似乎是静止的,好像他们的力量无处发泄一样。他们的脸因为阴郁而显得变形了,似乎没有生存的意义,更没什么激进的味道。他们要么是在等死,要么就是在等待什么来激起他们的热情和希望。不少双黑眼睛中有一种奇特的、魂牵梦绕般的秘密,忧郁而且令人厌恶,看上去就像那些自行鞭笞肉体者一样[27]。他们在自我折磨和死之崇拜中找到了生存的意义。他们不能从自己生长于斯的广袤美丽但又有惩罚性的大自然中获得积极的意义,于是就折磨自己,通过自我折磨来达到对死的崇拜。这种神秘忧郁都在他们的眼睛中显示出来了。

    不过一般来说,墨西哥人的黑眼睛沉郁但尚有生气,有时露出敌意,有时显得挺友好,总笼罩着宿命的印第安之光。

    多明戈·罗麦洛几乎是典型的墨西哥人模样。长脸,脸色阴沉忧郁,面部修饰得很整洁,厚重的嘴唇几乎显得有些粗野。他的眼睛是黑色的,有点像印第安人,只是在绝望中闪烁着一星骄傲、自信和不屈。凝固的绝望和黑暗中仅有这么一星光亮。

    但这一星光亮把他与成群的男人区分开来,它给他的举止添了一分敏感,给他的长相添了一分美。他不像一般的墨西哥人那样头戴沉重的头饰,而是戴了一顶帽檐很低的黑帽子,他的衣着单薄且雅观。沉静,超脱,在自然风景中几乎看不透他。但他是理想的导游,聪明机智,能预见到将要出现的困难情况,他还会做饭,往篝火旁一蹲,消瘦的棕色手干起活来挺熟练。他唯一的缺点是不主动、不爱聊天、不温柔。

    “哎哟,可别让罗麦洛来陪我们,”犹太人说,“你说话他没反应。”

    旅游者们来来往往,但他们极少看到什么内在的东西,他们当中谁也没看到过罗麦洛眼睛中的那一颗星光,他们没那么强的生命力,所以看不到它。

    公主那天雇他作导游时看到了这星光。公主在峡谷中钓鳟鱼,肯明斯小姐在一边读书,马匹都拴在树干上,罗麦洛往她的钓线上拴一只渔钩。他拴好了渔钩,把钓线递给她时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就在那一刻,她看到了他眼中的光亮。她立刻懂得,他是一个绅士,他心中的“魔鬼”正如她父亲所说,是个好魔鬼,于是她对他的态度立即就发生了变化。

    他们来到三角叶杨树林外静静的湖边钓鱼。他引她到一块高高的岩石上,时值九月初,峡谷里已经冷了,不过三角叶杨还是绿的。公主身穿柔软的灰色紧身外套,剪裁合体的灰马裤,脚蹬一双高腰黑靴子,小巧的灰帽子下散落出几缕松软的棕发,站在石头上显得娇小,十分完美。她是一个女子吗?不完全是。她是个小精灵,来到这个杀气腾腾的野性的峡谷里,被安置到这块岩石上。她十分懂得如何驾驭一根钓线,她父亲把她训练成了一个渔夫。

    身穿黑上衣、宽松的黑裤子,裤腿塞进大马靴里,罗麦洛在稍远的地方垂钓。他把帽子放在身后,长着黑发的头低向水面监视水中的鱼。他钓上了三条鳟鱼。他不时朝上游公主占据的那块石头看去,她姿势优雅,但什么也没钓着。

    不一会儿,他就悄然收起了自己的钓线朝她走过去。他机敏的目光盯着她的钓线、观察着她的位置。然后他轻声建议她调整一下,棕色的手在她面前比划着。然后他后退了一点,靠在树上默默地站着观望她。他在远处帮她的忙呢,她知道这个,有点激动。不一会儿,就有鱼咬钩,两分钟后她就钓上来一条漂亮的蹲鱼。她四下里扫了一眼,看看他,眼里闪着光,双颊变得红润起来。当她与他的目光相遇时,他的脸上闪过一丝友好的微笑,忽而那笑容里透着不可思议的甜美。

    她知道他在帮助她。她感到了他举止中那微妙、含而不露的男人的友善,这一点在他侍候她之前她从未感受到。于是,她的面颊绯红了,蓝眼睛的光泽变深了。

    从这以后,她总要寻找他,寻找男人那种奇特的黑色友好之光,这束光他可以给予她,它来自他的胸膛,来自他的心房。这东西她以前从来没领略过。

    一种朦胧、难以言表的亲密感在他俩之间日益增长。她喜欢他的声音,喜欢他的面孔,喜欢他的仪态。他的母语是西班牙语,他讲起英语来像是说外语,缓慢,有点犹豫,但余音里仍带有西班牙语忧郁的共鸣。他的面容有些难以琢磨的正经,因为他的脸总是刮得很干净,他头发浓密,顶上留得很长,但脑后的头发却总是很认真地修饰过一番。他那考究的黑色开司米外套,宽宽的皮带以及塞进装饰着刺绣的牛仔靴中的宽松合体的裤子都带有某种难以磨灭的优雅。他没戴银戒指,也没戴什么扣形装饰物,只是靴子上部绣着花,并用丝毛皮革装饰了一下,看上去很高雅,身材颀长而又壮实。

    令人奇怪的是,他同时给她这样的感觉:死亡离他不远了。也许,他的一半在和死亡相连着。不管怎样,这种感觉反倒使他变得更“可能”合适她。

    尽管身材矮小,她可是个好骑手呢。他们把农场上的一匹栗色牝马给她骑,这匹马颜色很漂亮,身架很好,强劲的宽脖颈和下塌的脊背说明它是一匹快马。这马的名字叫坦茜。坦茜唯一的缺点是容易变得歇斯底里,这也是一般牝马的缺点。

    就这样,每天公主都同肯明斯小姐和罗麦洛一起骑马到山里去,有一次他们还和另外两位朋友一起到野外宿营了几天。

    “当只有我们三个人时,我觉得更好。”公主对罗麦洛说。

    他立刻对她报以漂亮的笑容。

    很奇怪,当她钓不上鱼、骑马感到厌倦、或者坦茜突然受到惊吓时,没有哪个白种男人能对她表现出这种微妙的绅士气度,默默地帮助她但又跟她保持一段距离,似乎只有罗麦洛可以从他的心中向她发出一道隐秘的光线,帮助她、支撑她。她以前从来不知道这个,这太让她激动了。

    他一笑,黑脸膛上就起皱纹,露出健康洁白的牙齿来。打起皱纹的脸几乎让他变成了一个野性的怪人,可同时,这笑容里有什么东西非常温暖,那对她来说是一团温厚的隐秘之火,这团火让她变成了真正的她自己。

    这团生动隐秘的火,她看到了,她知道他意识到了她的感觉。他们通了款曲,默默地、微妙地。在这种微妙的沟通中,他就像一位纤敏的女性。

    他的存在只是启发她去领悟“结婚”这个概念。不知为什么,她那奇怪的小脑瓜就没有想到跟他结婚,说不上到底是为什么。他本身是绅士,她的钱也足够两个人花的,并不存在什么实际障碍,也不是因为她循规蹈矩。

    不是因为别的。现在她弄懂了:好像他们两人的“魔鬼”可以结合,或许已经结合了;只是他们两人——厄克特小姐和多明戈·罗麦洛先生本身因为某种原因不能相容。他们之间有一种特殊的亲密感,他们相互沟通了,可她不明白这怎么能导致结婚。如果同哈佛或耶鲁大学的漂亮小伙子结婚倒似乎比同他结婚更容易些。

    时光流逝,她对此听之任之。九月底,山顶上白杨叶子变黄了,橡树丛变红了,但是峡谷中的三角叶杨却没有变化。

    “你什么时候走?”罗麦洛茫然的黑眼睛盯住她问。

    “十月底,”她说,“我要在十一月初去桑塔·巴巴拉。”

    他在她面前藏起自己眼中的星光。不过她看到他不高兴地撅起了嘴,那样子很特别。

    她多次冲他抱怨说,除了金花鼠和松鼠或者偶尔有臭鼬和野猪外,她没见过什么野生动物。从来没看到一只鹿,一头熊或山上的狮子。

    “这些大山中就没有更大的动物了吗?”她颇为不满地问。

    “有,”他说,“有鹿,也有熊,我见过它们的脚印。”

    “可怎么就见不到这些动物呢?”她显得很不满而又充满渴望,那样子就像个小孩子。

    “那太难了。你无法靠近它们。你要想看动物,就得在它们出没的地方保持安静才行。要么你就得寻着它们的足迹跟踪上好久才行。”

    “不看到它们我就不甘心离开这儿。一头鹿,或者一头熊都行。”

    他突然开心地笑了。

    “那,你想怎么办?你想到山上去等它们吗?”

    “对。”她带着一种天真的冲动劲儿毫无顾忌地说。

    他的脸色立即变得暗下来,显出了他的责任感。

    “那好,”他嘲讽似地说,“那你得在那儿找到一间房子。现在夜里很冷,你得整宿都待在房子里才行。”

    “山上没房子吗?”她问。

    “有,”他说,“有一间小木屋是我的,是很久以前一个找金子的矿工建的。你可以到那儿去住一宿,没准儿你能看到点什么。不过我说不准,也许什么也不会来。”

    “有多大的可能性呢?”

    “我说不上。上次我在那儿看到三只鹿下来喝水,我射死了两头浣熊。不过,也许我们这次什么也看不到。”

    “那儿有水吗?”她问。

    “有,有一个圆圆的水潭,就在云杉树下。雪化了以后,水就流进潭里。”

    “远吗?”她问。

    “远,挺远的。你看那道山梁,”他转向大山,很优雅地抬起胳膊指指遥远的西面说:“就是那道山梁,没有树,只有那一道岩石。”他黑色的眼睛凝视着远方,表情漠然,似乎有些痛苦地说:“你翻过那道山梁,往前走,下去、穿过云杉树就到那座小木屋了。我父亲从一位破产的矿主手里买下了那块矿床,可谁也没在那儿挖到什么金子,从此再也没人去那儿。待在那儿太孤独了!”

    公主遥望着层峦叠嶂、沉重耸立的落基山脉那美丽的轮廓。还是十月初呢,白杨就开始落下金黄的叶子,高处,云杉和松树颜色似乎更浓了,山顶上大片大片的橡树丛像火一样红。

    “我可以去那儿吗?”她问道,转向他时她的目光遇上了他眼中的星光。

    “可以,”他说,“你可以去。可是山梁上会下雪的,冷得吓人,寂寞得可怕。”

    “我愿意去。”她坚持说。

    “那好,”他说,“只要你想去就去吧。”

    不过,她怀疑威基森家不会让她去;至少不会让她和罗麦洛及肯明斯小姐一起去。

    但是,此时她那发狂般的固执性格占了上风,这是她特殊的本性。她想越过大山去看到它们的内心,她想要到云杉树下、清凌凌的碧水潭边的那座小木屋中去。她想去看野生动物,看它们毫无意识地转来转去。

    “我们去跟威基森家说,我们想到弗里休里斯峡谷旅行。”她说。

    到弗里休里斯峡谷旅游是常见的事,既不艰苦,也不冷,也不会有孤独寂寞感,他们可以在一家圆木建成的所谓旅店中休息。

    罗麦洛迅速膘了她一眼说:

    “要是你打算这样说,你可以对威基森太太讲。只是,如果我把你们带到山上那个地方去,她会冲我大发一通脾气的。我得带着驮行李的马先行一步,运些毛毯和面包去。也许肯明斯小姐受不住,这趟旅行是艰苦的。”

    他说话和思维方式都是墨西哥式的,噜嗦而不连贯。

    “没关系!”公主突然变得很有主见,很坚定,说话具有权威性。“我想去。我会同威基森太太安排的。咱们星期六就出发。”

    他慢慢地摇着头,说:“我得星期天带着马运杂物和毛毯上去,星期天以前你去不了。”

    “那好吧!”她很不满意地说,“那我们就星期一去。”

    哪怕受到一点小小的挫折她就生气。

    他知道如果他星期天清晨就把东西运上山,到晚上才能回来。不过他还是同意星期一早上七点出发。听话的肯明斯小姐按吩咐为弗里休里斯之行做准备。星期天罗麦洛一天不在,到晚上公主就寝的时候也没看到他。但星期一早晨她穿衣打扮时,看到他从畜栏牵来三匹马,她高兴极了。

    夜间很冷,水渠的边缘上都已经结冰了,金花鼠都爬到阳光下来取暖,它们大睁着痴呆、焦急的眼睛,冻得都跑不动了。

    “我们可能要去两三天。”公主说。

    “好,不过到了星期三你们再不回来我们可要为你们担心了。”威基森太太说。这位来自芝加哥的女人既年轻又能干。“当然,”她补充说,“罗麦洛会一直陪伴你们,他这人可靠。”

    他们踏上了进山的路程时,阳光早已照耀在沙漠上,照得肉叶刺茎藜和鼠尾草看上去像浅灰色的沙漠,广阔的地平线一片辉煌。右边是砖坯建成的印第安人村庄的投影。房屋平矮,几乎难以辨认,身后是农场和一丛丛高耸着的毛绒绒的三角叶杨,那淡黄的树梢与纯净的蓝天连成一线。

    西南的广阔地域,一片秋声秋色。

    这三个人一路缓缓地跋涉着,朝着太阳走去。阳光正在莽莽群山上洒下金黄的斑点。侧山坡早已亮起些黄色,天上谈淡的蓝光与这黄色一起燃烧着。正面山坡笼罩在阴影里,山坡上橡树丛里有点点红色若隐若现,杨树泛黄了,松树绿得浓重,岩石则显出灰蓝色。整座峡谷呈现出墨绿色。

    他们成一路纵队前行。罗麦洛骑着一匹黑马走在最前面,他身着黑衣,像广阔风景中跳跃着的黑点儿,大自然罩在一片朦胧的淡霭中,甚至稍远处的松树的绿色都变浅了。罗麦洛默默地骑着马,穿过毛绒绒的肉叶刺茎藜丛。公主骑着她的栗色牝马随后。肯明斯小姐不太快活地骑在马上殿后,在前面两匹马蹄子踢腾起的尘土中穿行,她的马时而打一个喷嚏,她就时而跟着浑身一惊。

    他们缓缓前行。罗麦洛从不四下顾盼,他能听到后面尾随着的马蹄声,他只听这声音。

    他自顾朝前走。这个黑影总离开公主一段距离,这让她感到出奇的无助,除了这一点,她情绪很高涨。

    他们靠近了苍白、圆圆的小山包,这里点缀着黑色的矮松和雪松丛。马蹄踏得石头得得作响。偶尔会遇上一大蓬肉叶刺茎藜丛中伸出的毛绒绒金黄花束来。他们拐进蓝色的阴影中,忽而又上了陡峭的石坡,把苍白的世界甩在脚下,甩得远远的,然后下到了圣克里斯特堡大峡谷的阴影中。

    小溪涨得满满的,湍湍流淌。偶尔马会叼一口路边的青草。路变得越来越窄,路上石头很多,石块都挤在一起。越往上走天就越黑、越冷,树枝盘根错节地缠作一团,塞满了峡谷。他们进了三角叶杨林里了,林子垂直平缓地向上伸展,长得非常高,树梢是金黄色的,上面辉映着阳光。可是在马匹攀登石岩的地方,在树林中,水边仍然投射着绿影,偶尔会碰上垂落下的灰色穗状物,这里那里会有一枝淡淡滴着汁的鹳草花在树枝间和处女地的碎石上闪现。公主的心浸入了冰凉气息,她意识到这片处女林中充满了腐烂和绝望。

    他们下了坡,再涉过小溪,爬上岩石后顺着另一边的小路前行。罗麦洛的黑马停了下来,审视地看了看倒下的树木,然后从上面轻轻地迈了过去。公主的马谨慎地跟了上去。可肯明斯小姐的鹿革色马却受惊了,不得不安抚一下。

    他们在峡谷中纷乱密布的树影中静悄悄地向上攀登,周围只听到马蹄声和过小溪时飞溅的水花声。有时在过溪水时公主会仰望上面,每次她的心都会滞住。高空中,山巅闪烁着金黄色,金黄的山顶上点缀着黑色的云杉,那清晰的轮廓几乎就像点点水仙,与公主所处的阴影上方那静谧的青绿色交相辉映。她的马穿越较为宽阔的山坡时,她会揪一把血红的橡树叶,说不上心里感受几何。

    他们已爬得很高,偶尔会到峡谷上方,来到色彩斑斓金光闪闪的峰顶下的一条沟壑里,然后趟过小溪。马匹小心翼翼跨越横七竖八倒下的杨树干,突然在一堆乱石中踉跄起来。黑马在前方隐现,马尾在摇动。公主让自己的牝马立住脚,然后这匹马脱离了惊恐状态,跟上了黑马。可这时后面那匹鹿革色马却疯了似地乱了脚步,公主注意到罗麦洛那黝黑的脸转回来四下张望着,那神情很奇特,像魔鬼一样专注。然后她也回过头去,看到鹿革色马在远处的岩石堆中一瘸一拐地走着,一条腿浅黄的膝盖处流着血。

    “它几乎瘫倒了!”肯明斯小姐叫道。

    罗麦洛已经跨下马鞍子急急忙忙转过来。他对马发出点什么声音,然后开始检查砍伤的膝盖。

    “它受伤了吗?”肯明斯小姐焦急地问,说着赶忙从马上下来。

    “噢,我的天!”她看到鲜血顺着马的一条修长的腿流了下来,失声大叫,“太可怕了。”她脸都白了。

    罗麦洛仍然在耐心地抚摸着马的膝盖。他让马试走了几步,然后他站起身摇摇头说:

    “问题不太大!还好没骨折。”

    他又弯腰看了看马腿,摸了摸,然后抬头看着公主说:“它可以继续走,没问题。”

    公主默默地看着他黝黑的脸。

    “什么?继续往那上面走?”肯明斯叫道,“要几个小时?”

    “大概五个小时!”罗麦洛简单地回答道。

    “五个小时!”肯明斯小姐叫道,“一匹瘸腿的马走五个小时,山这么陡!天啊!”

    “不错,那儿是挺陡。”罗麦洛说着把帽子往脑后推推,眼睛凝视着马那流血的膝盖。鹿革色马有点恐惧,沮丧地站着。“路是陡,可这马能行,我觉得行。”罗麦洛补充说。

    “不!”肯明斯小姐叫道,眼里突然充满了泪水,“我不这么认为。我不骑它上那儿去,就是给钱也不去。”

    “为什么不?”

    “它会疼的。”

    罗麦洛又蹲下身去察看马腿。

    “它可能会疼点儿,”他说,“不过它能行,它的腿不会僵硬的。”

    “什么?骑它走五个小时,爬这么陡的山?”肯明斯小姐叫道。“我不能,我做不到。我可以牵着它走一会儿,看它行不行,可我再也不能骑它了,我不能,还是让我步行吧。”

    “可是亲爱的肯明斯小姐,罗麦洛不是说了它能行吗?”公主说。

    “我知道它的伤口会疼,噢,我不忍心骑它。”

    他们对肯明斯小姐一点办法也没有,她一想到受伤的动物,就有点歇斯底里。

    他们牵着鹿革色马走了一会儿,这马一瘸一拐地走着。肯明斯小姐一屁股坐在一块石头上叫道:

    “啊,看着它多让人难受啊!太残酷了!”

    “你不瞧它,它就不拐了,”罗麦洛说,“现在它装疯卖傻,瘸得厉害,因为它想装给你看。”

    “我不觉得它是在装样子,”肯明斯痛苦地说,“我们看得明白,它伤口疼得多么厉害。”

    “不怎么厉害嘛。”罗麦洛说。

    肯明斯小姐用沉默表示自己的不满。

    他们陷入了僵局。这几个人一动不动地停在路上,公主坐在鞍子上,肯明斯小姐坐在石头上,罗麦洛在远处有气无力的马身旁默默地站立着。

    “好吧!”罗麦洛最后突然说,“那我们就回转吧。”

    他说着迅速地扫了自己的马一眼,马儿啮着山上的牧草,蹄子踩着拖在地上的缰绳。

    “不!”公主叫着,“不!”她的声音里满是失望和愤怒。接着她又克制住了自己。

    肯明斯小姐用力站起身冷冷地说:

    “让我牵马回家,你们两个去吧。”

    他们用沉默回答她。公主俯视着她,那眼光既尖刻又残酷。

    “我们才走了两个小时,”肯明斯小姐说,“我不在乎牵马走回去。不过,我不能骑它,它的腿那样子,我可不能骑它。”

    还是没人回答她的话。罗麦洛无动于衷,几乎一动不动。

    “那好吧,”公主说,“你牵马回去,不会有什么事的。回去告诉他们,我们上去了,明后天回去。”

    她口气很冷,话语很干脆,她不能忍受别人的不恭顺。

    “最好都回去,改天再一起来。”罗麦洛持折中意见。

    “不能改天,”公主叫道,“我要接着走。”

    她凝视着他的眼睛,目光与他眼里的星光相遇了。

    他轻轻耸了耸肩。

    “如果你要这样,”他说,“我陪你。不过,肯明斯小姐可以骑我的马到峡谷口上,我牵鹿革马走,然后我再返回来。”

    就这么定了。肯明斯小姐把自己的马鞍子装在罗麦洛的黑马马背上,罗麦洛拉起鹿革马的缰绳,他们就踏上了归程。公主独自一人慢慢往山上骑。她刚才很生肯明斯小姐的气,怨她做事想得太不周到。边想边信马由缰前行。

    她的怒气一直末消,一个多小时后她还在生气。这时,她已经来到很高的地方了,马一直走得很稳。来到一面光秃秃的山坡上后,小路开始在杨树丛中曲折起来。风吹着,一些杨树早已落光了叶子,还有一些正飒飒地落下黄黄的圆叶儿,像花瓣儿一样,前面的山坡一片金光闪烁,像一张柔软的狐皮,像水仙,在高山上的阳光和风儿中生机勃勃。

    她停下来朝后看去。近处的大山坡上涂抹着金黄和黑色,那是云杉的颜色,像一只飘忽不定的鹰,山坡上的颜色在闪动。透过峡谷的罅隙,可以看到远处淡青色的沙漠,那沙漠形似一只蛋,还能看到里约格兰德峡谷那黑色的裂隙。更远,更远些,则是那蓝色的群山,如同地平线上耸起的天使的篱笆。

    她开始思考自己的冒险行动。她要单独同罗麦洛一起上山了。她对自己很自信,罗麦洛决不是那种违反她意志的人,她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一点。她执着地要越过山脊去看看落基山内部的紊乱状态。她要同罗麦洛一起去,因为他对她有一种特殊的亲近感。他俩之间有某种特殊的联系。肯明斯小姐不过是一个不和谐的音符罢了。

    她继续前行,终于来到了山顶。远处的大凹谷中充满岩石和枯死的树木,群山抵着苍穹。近处是茂密的云杉,脚下是顶峰下的山坳,坳底平缓,长满了枯萎的草丛和枯黄的杨树,小溪像一条线一样从坳底流过。

    小溪就从这个小峡谷中的岩石层中汩汩流出,淌到低处峡谷中的岩石和树林里。她周围笼罩着一派童话般的温柔气氛:枯黄的小草纤细缠绵,细嫩的杨树干上正落下金光闪闪的叶子来,柔细的溪流潺潺淌过枯草丛。

    这里恰似一个小小的天堂,你也许会会看到鹿、山羊或别的野生动物。她将在这里等待罗麦洛共进午餐。

    她松开了马鞍子,“哗”一声把它从马背上拉下来,让马拖着长长的缰绳倘徉。坦茜看上去多漂亮啊,那一身栗色毛在黄色的树叶中像枯萎的大地上发亮的圣餐盘一样。公主身穿一件毛绒绒的浅黄皮革外套,那颜色就像这枯草一样,马裤是桔黄色的。她觉得自己像在画中一样。

    她从马鞍袋里掏出午饭包,在地上铺开了一小块布,坐在上面等待罗麦洛的到来。然后她生起一堆火,吃了一只破碎的鸡蛋,就去追赶坦茜,坦茜这时已经跨过小溪了。追上坦茜,她就坐在阳光下的杨树旁,静静地等待罗麦洛。

    天空瓦蓝瓦蓝的,耸入云天的山顶就像一片柔软纤弱的童话地界儿。可是,远处耸起一片大山坡,山坡上覆盖着毛茸茸的云杉,岩石间布满了灰色的死树,山坡呈现出黑色,这黑色上点缀着些儿金黄。美丽但暴虐、沉重、残酷的大山,时而也会流露出些温柔来。

    她看到坦茜抬起腿跑了起来。两个魔鬼般骑马的人影在小溪彼岸的黑色云杉林中出现了。那是两个印第安人,就像裹在浅灰色棉毯中的木乃伊一样。他们的枪在马鞍前面伸出来,一直朝她这边的烟火奔过来。

    接近她时,他们撩开裹在身上的棉毯向她打招呼,黑色的眼睛好奇地盯着她。他们的黑发有点乱,垂到肩上的发辫上沾着土星儿,看样子他们是累了。

    在那一小堆火旁他们下马——这里毕竟是个营地——用毯子围住腰的下部,松开马鞍子,然后才坐下。他们当中那个年轻的,她以前见过,另一个上年纪了。

    “就你一个人?”年轻的一位问。

    “罗麦洛马上就来,”她说着朝后面的小路望去。

    “啊,罗麦洛!你跟他?你们去哪儿?”

    “围着山脊转转。”她说,“你们呢?”

    “我们下山去去村子里。”

    “出来打猎?几天了?”

    “打猎,五天了。”年轻的印第安人干笑了一声。

    “打着什么没有?”

    “没有。我们发现了两只鹿的踪迹。不过没打着。”

    公主注意到一个马鞍下可疑地凸出来的大包,那里面肯定是一只窝起来的鹿。不过她没说什么。

    “你们一定冻得够戗了。”她说。

    “是啊,夜里着实冷,又冷又饿,从昨儿到今儿个还没吃东西呢。带的东西全吃光了。”说着他又干笑了一声。看这两人黑瘦的脸,就知道他们饿着呢。公主伸手从马鞍袋中去掏食物,有一块常备的咸猪肉和一些面包。她把这些递给他们,他们就开始用一根长棍子穿着面包在火上烤起来。罗麦洛骑马来到山坡时看到的是这么一幅景象:公主穿着桔黄色马裤,头发用一条蓝棕相间的绸子手帕扎着坐在篝火旁,火堆另一边坐着那两个印第安人,其中一个身子前倾着在烤着咸猪肉,他的两根辫子似乎在疲倦地晃来晃去。

    罗麦洛毫无表情地骑马过来。两个印第安人用西班牙语同他打招呼。他松开马鞍子,从袋子中掏出食物,然后坐下吃起来。公主到溪边去汲水、洗洗手。

    “有咖啡吗?”印第安人问。

    “没带。”罗麦洛说。

    他们在温暖的午间阳光下消磨了一个多小时,然后罗麦洛备上马鞍,印第安人仍然蹲在火堆旁。罗麦洛和公主骑马上路,在小溪这边冲印第安人喊声“再见”,然后这两个奇特的身影就消失在茂密的云杉林中了。

    只有他们两人了,罗麦洛转过身好奇地看着她,他的目光是严厉的,这让她难以理解。她第一次想到自己是否草率从事了。

    “我希望你不介意单独和我在一起。”她说。

    “你需要就行。”他回答。

    他们来到了岩石顶峰下光秃秃的大山坡上,这里稀稀拉拉戳着几棵死云杉树,就像灰色的死猪身上的毛一样。罗麦洛说,20年前,墨西哥人曾烧山驱赶白人。这灰色的山坳斜坡就像一具死尸。

    小路几乎难以辨认得出来。罗麦洛寻找着森林保护委员会烧过的树。他们就在死尸般的斜坡上,在横倒着的灰色死树间穿行,一直进人大风吹打着的地带。风从西边刮过来,从峡谷的漏斗形地方钻上来,风来自沙漠地区。那沙漠就像一座巨大的“海市蜃楼”,巨大而苍白,缓缓向着西方倾斜。公主简直不敢看它一眼。

    有一个小时,他们的马以巨大的冲力向上攀着,有时稍喘息一下又继续攀登,一步步地在这面铁青色的斜墙上爬着。风就像一台巨大的机器在吼叫。

    一小时后他们开始下坡,不再向上攀了,身边的一切是灰暗与死亡,马就在灰色尸体般的云杉中跨来跨去地拣着落脚地。他们接近顶峰了,快到山脊了。

    连马到终点前都要来一番冲刺,他们转来转去来到了山顶附近的一片云杉树前。他们赶忙骑进林子里,躲开那魔鬼般无情地呼啸着的、寒冷的狂风。穿过阴暗的树屏,他们到山顶了。

    展现在眼前的尽是群山,莽莽苍苍,巍峨矗立,错综叠嶂,没有生命、没有灵魂。在云杉那黑色的羽毛下是一片片的积雪。毫无生气的峡谷里,一壑岩石和云杉。圆形的、陡峭的山头此起彼伏、团团簇簇,就像静卧着的牧群。

    这幅景色把公主吓坏了,太野蛮了。她以前没想到它是这样野蛮,太没有生的气息了。但是,它满足了她的一种欲望。她看到了这莽莽的群山,这可憎可恶的落基山的核心。这庞大、深重的可恶的群山尽收眼底。

    她想回去,此时她想回转去。她俯瞰着这乱肠盘般的群山,感到害怕,她要回去。

    可罗麦洛却继续骑马前行,他行进在云杉背风的一面,那里是峡谷的上方。他向她转过来,举起棕色的手指着山坡说:

    “有个矿工曾试图在这里找金子。”一个洞的附近堆着一堆灰色的土,洞就像獾掘出的一样,那土看上去还挺新鲜的。

    “就在最近吗?”公主问。

    “不,很久以前,二三十年前。”他说着松开了马缰绳,举目望着群山。“看啊!”他说,“那里是森林保护委员会的足迹——沿着那些山脊,再过去,到那儿才有政府修的路。我们下到那里去吧。你看那座山,上面没有树但是有草。”

    他坐在他的黑马上转向她,抬起胳膊,棕色的手指点着,黑眼睛的光直刺向远方。陌生,可怕,他对她来说简直是一个魔鬼。在高处,她感到眩晕,有点恶心,再也看不下去了。她只看到远处空中一只鹰转过身来,投下它的身影。

    “我能走那么远吗?”公主喃喃地问,有点不快。

    “啊,当然!现在一切都容易了,再也没有难走的路了。”

    他们顺着起伏的山脊走着,走在阴影笼罩下的背风面,这里很冷。小路又向上了,于是他们出现在狭窄的山脊路上,大山渐渐向两边倾斜下去。公主害怕了,有那么一瞬间,她朝外首看去,看到沙漠、沙脊。越来越多的沙漠和绿色的山岭,在脚下远远地闪着微光,沙漠那庞大的、苍白的闪光体渐渐西斜,那非人的广漠世界太可怕了,它闪烁着,一片苍白,如同一个巨大的磨沙体。这景象令她无法忍受。左首,是浑沌起伏迭嶂的群山,都屈膝在脚下。

    她闭上眼睛,让意识消散。牝马顺着小路前行,一直走下去,他们又来到了风中。

    他们转过身去背对着风,面朝着山体,她以为他们的马已经离开了路径,那路太难辨认了。

    “没有走岔,”他抬起手指点说,“你没看见前面那些烧死的树吗?”

    她费力地去辨认死云杉树灰色树干上斧子砍过的旧伤痕。但此时,在这样的高处,寒冷和山风已经使她的大脑变麻木了。

    他们转而往下走,他告诉她,他们离开了正路。马蹄在松散的石子上滑动着,挑选着落脚的地方。这是下午四点左右,太阳在脚下的天空中闪耀着光芒。马匹稳稳地、缓慢但坚定地继续赶着路。天更冷了。他们钻进了低矮的山峦之间,陷入了陡峭的深谷之中。她几乎忘却了罗麦洛的存在。

    他跨下马,帮她从马背上下来。她踉跄了一下,但她决不显出自己的虚弱来。

    “咱们得从这里滑下去才行,”他说,“我来牵马。”

    他们来到了一条山脊上,对面是一块长满草的浅褐色陡峭山坡,夕阳照亮了整个陡坡,陡坡下面是凹谷。公主觉得她可以像一架雪橇一样滑下去,滑进那巨谷中去。

    她振作起来了,她的眼睛又燃起兴奋和坚定的火焰。一阵风刮过来,她可以听到山下很远的地方云杉林在咆哮。风吹着她的头发,发梢拂过她的面颊时,她脸上亮起了一片光点。她看上去就像神话里野性的小东西一样。

    “不,”她说,“我要自己牵马。”

    “可你要注意,别让马把你压在它身子底下。”罗麦洛说。他走了,灵活地滑下苍白陡峭的山坡,滑过岩石和草丛,然后顺着倾斜的沟往下走。他的马跳着、滑着,紧跟着他,有时马会猛停下来,前蹄扒着坡面,拒绝继续走下去。他置身于马的下方,朝上看着,轻柔地拉拉马缰绳以示鼓励。然后马才猛丁儿松开前蹄,他们继续往下走。

    公主漫无目标地往下滑,踉踉跄跄,但还挺灵活。罗麦洛不停地回首关注她,但见她像一只奇特的小鸟那样蹦跳着,她那穿桔黄色马裤的腿就像鸭子的腿在闪动,她的头发用黄绿相间的头巾包着,圆圆的,就像绿顶鸟的头一样。在她身后,棕色马摇摇晃晃地往下滑行着。公主紧张地下滑着,就像褐色的空旷山坡上一个活泼的小点儿在动。太小了!就像一只纤弱的鸟蛋一样。这幅情景不禁引起罗麦洛的百般遐思。

    他们必须下去,避过这强烈的寒风。下面是云杉树,岩石间淌过一条涓流。罗麦洛滑着、盘旋着冲下山去。尾随他的是衣着鲜艳、娇小的公主,她握紧长长的缰绳的一头,牵着踉踉跄跄的马蹦跳着跟下来。

    他们终于下来了。罗麦洛坐在阳光里避风处的浆果丛旁。公主走近了,面颊上闪着红光,她的眼睛是黛绿色的,颜色比她头上的头巾还要深,眼光有些不自然地闪动着。

    “咱们下来了。”罗麦洛说。

    “对。”公主说着丢下缰绳,坐在草地上,不说话也不思想。

    谢天谢地,他们躲过了寒风,来到了阳光中。

    几分钟后,她的意识和控制能力又开始恢复,她喝了一点水,罗麦洛去整理马鞍子,随后他们又上路了。牵着马沿着小溪边上走一段,然后又上山。

    他们来到河岸,进了一片茂密的杨树林,在那些细长,密匝匝、光滑苍白的树干间左弯右转地前进。阳光洒进林子里,圆圆的树叶儿舞动着,打着奇特的旗语,好像要把金色的光都送到她眼前一样。她就在这令人目眩的金光中骑着马前行。

    然后他们来到了阴影中,这里全是黑乎乎的胶质的云杉树。凶恶的树枝总想把她扫下马来,她不得不东躲西闪才行。

    沿一条古道走下去,他们来到云杉树林边的阳光下,这里有一间小木屋。小小的、光秃秃的峡谷底部有一块灰色的大岩石和一堆堆的碎石,还有一潭绿得发黑的涧水。

    阳光就要离去,阴影笼罩了小屋,笼罩住了她自己,给峡谷染上暮色,头顶的山峰却仍然是一片辉煌。

    这间小屋子位于云杉树林附近。泥土地,门敞着。屋里有一张木床,三根锯开的圆木当板凳。还有一座不像样子的壁炉,除此之外再没有也放不下什么别的东西了。这间小屋子很难装下两个人。屋顶早没了,罗麦洛找来云杉树干架在上面算安上了房顶。

    这里满是原始森林那奇特的肮脏景象,布满了牲口的粪便,是野性世界的肮脏,这让她感到特别的厌恶,她感到疲倦、感到虚弱。

    罗麦洛很快又弄来些树枝,在炉架上生起一小堆火,然后出去照料马匹。公主机械地往火上添着树枝,麻木地看着火苗,显得木然、迷茫。她不能把火烧得太旺,那样会把整座房子都给烧着的。生上火后,破损的泥石烟囱里漏出了烟。

    罗麦洛提着马鞍袋和马鞍子走进来,把马鞍子挂在墙上。娇小的公主木然坐在破烂的炉架前的木头上,在火上烤着她的小手,她那桔黄色的马裤闪着光,就像是另一堆火焰一样。她正处在麻木状态。

    “你是这会儿就喝点威士忌或茶,还是等着喝汤?”他问她。

    她站起身,明亮的目光凝视着他,她听懂了一半;面颊兴奋地闪着光采。

    “喝点茶,”她说,“茶里放点威士忌。壶在哪儿?”

    “等等,”他说,“我就拿来。”

    她从她的马鞍上取下大衣,跟随他来到了户外。一片阴影笼罩着谷地,可头顶上,天空依旧闪亮,山顶上的杨树像燃着火一样。

    他们的马啃着石缝间的野草。罗麦洛爬上一座石堆,开始挪动圆木和石块,直到露出那淘金者挖的小洞穴来,这是掏金者的地下贮藏室。罗麦洛拽出些地毯、炊具,一架野营油炉子和一把斧头。他的动作非常迅速、富有活力、充满了力量。这种爆发力让公主感到有些吃惊。

    她拿起一只长柄平底锅到溪边去取水。这里非常宁静,四周是墨绿色的,纯洁透明,就像玻璃一样明澈。这地方有多么寒冷、多么神秘、多么可怕呀!

    她身穿黑大衣蹲在水边刷着锅,只感到头上的冷空气沉重地压迫着她,那阴影像巨大的重物要把她压倒。阳光正远离山顶而去,离去了,把她留在巨大的阴影中,这阴影很快就会把她彻底压倒。

    星光,还是彼岸的眼睛在冲她闪动?她凝视着,感到进入了催眠状态。她锐利的眼睛看到薄暮中水边蹲着一只短毛儿猫,那身影谈淡的,就像它身卧其中的石头一样。那猫的嘴和鼻子向前伸着,毛耳朵紧张地支楞起来,用冷酷、电光般奇特的眼睛盯着她,目光中透着冰冷的好奇与无畏,倒有点像没心肝的魔鬼。

    她迅速动了一下,水洒了。那东西一下跳开去,蹦着逃跑,它动作奇特,挺轻;它尾巴上的毛又短又少,真好玩。可它的目光是那么阴冷、专注、像魔鬼一样!她又冷又怕,不禁打个寒战,她太怕、太讨厌野性的东西了。

    罗麦洛搬进卧具和露营装备。房子没有窗户,屋里已经黑下来,他点亮了油灯,然后拿着斧子出去了。她在屋里,往火上添着木头烧水,听到他在外面砍木头的声音。当他夹着橡树枝进来时,她正把茶叶往水里放。

    “坐下,”她说,“喝茶吧。”

    他往她的搪瓷杯中倒了些非法买来的威士忌[28]。两人静静地坐在圆木上,吸吮着滚烫的酒茶,时不时被烟呛得咳嗽起来。

    “我们烧这些橡树枝吧,”他说,“这种木头不怎么冒烟。”

    他很怪,令人感到生分,除些必须说的话外一句也不多说。她也跟他保持着距离。他们以前似乎离得很远,很远,像隔着几个世界,可他们又坐得很近。

    他解开一捆铺盖,在木床上展开毛毯和绵羊皮。

    “你躺下歇着吧,”他说,“我来做晚饭。”

    她决定听从他的建议。她用大衣裹紧身子躺在床上,脸冲着墙壁。她能听到他在油炉子上准备晚饭的声响。很快她就闻到了汤的味儿,他在烧汤呢;不一会儿,她又听到他在锅里炸鸡的声音,“嘶拉嘶拉”的。

    “现在吃吗?”他问。

    她挣扎着摇摇晃晃爬起来坐在床上,把头发甩到脑后,很难为情地说:

    “递给我,我在这儿吃。”

    他先端上来一杯汤。她坐在毛毯中,慢慢地喝着。她饿了。然后他又给她送上一搪瓷盘炸鸡、葡萄干果子冻和涂了黄油的面包。太好吃了。他们一边吃他一边就煮好了咖啡。她一言不发,心中积满了反感,觉得为难。

    晚饭后,罗麦洛洗了碗盘,擦干,仔细地把一切都归置停当,否则这间小屋就转不开身了。橡树枝燃起的火又亮又暖,真惬意。

    他六神无主地站了一会儿才问她:“你这就睡吗?”

    “这就睡,”她说,“你在哪儿睡?”

    “我在这儿打个地铺,”说着他指指墙根附近的地面,“外面太冷了。”

    “是的,”她说,“我觉得是这样。”

    她一动不动地坐着,面颊滚烫,思想很矛盾。她看着他在地上卷着毯子,把一块绵羊皮垫在下面。她出去走进黑暗中。

    星星很大,火星就端坐在山的边缘,就像一头卧着的狮子那燃烧般的火眼。可她却深深地、深深地站在阴影笼罩下的“坑”中。紧张的寂静中,她似乎听到了云杉在寒冷中冻得暴裂着。那片凝固的水面上流曳着奇特的星光。夜要冻住了。山上响彻北美狼发出的哭也似的嚎叫。她想不知马现在怎么样了。

    她冻得发抖,就又走向小屋去。温暖的光透过小屋的裂缝流泄出来。她推开摇曳着的半开的门问:

    “马怎么办?”

    “我的黑马不会走远,你的牝马会和它在一起的。你现在就上床吗?”

    “嗯。”

    “好吧,我给马喂些燕麦去。”

    他走进了黑色中。

    他去了好一会儿才回来。这里她早已裹紧身子躺在床上了。

    他吹灭灯,坐在床上脱衣服。她背向外躺着,不一会儿就在静寂中睡着了。

    她梦见天下雪,白雪透过屋顶落在她身上,轻轻地、轻轻地,不可阻挡,她会被雪活埋的。她身上越来越冷了,雪重重地压着她,也要让她变成雪。

    她浑身一抽动,痛苦地醒来了。她真的很冷,可能那沉重的毯子也把她压麻了。她的心似乎跳不动了,她感到自己动不了了。

    又是一下抽动,她坐了起来。屋里漆黑一团,连一星儿火光都没有,木头烧完了。她坐在浓重的夜色中,只有透过屋顶的缝隙才见到一颗星。

    她想要什么?哦,要什么?她坐在床上,痛苦地晃着身子。她能听到熟睡中的那个男人发出的均匀的呼吸声。她冻得发抖,她的心似乎都跳不动了,她需要温暖和保护,她需要什么人把她带走。也许,同时她更想要洁身自好,不被别的什么所触摸,谁也别想对她施加压力,谁也不能对她有什么要求。非常必要的是,谁也不能,特别是男人不能对她施加压力,不能对她有什么要求,谁也不能拥有她。

    可是,太冷了,她抖得太厉害,她的心都跳不动了。啊,有谁来帮助她的心起搏呢?

    她想说话,可说不出,她清了清嗓子。

    “罗麦洛,”她声调奇特地说,“太冷了。”

    她的声音来自何方?是谁的声音,这黑暗中的声音?

    她听到他立刻坐起来,有些吃惊,瓮声瓮气地说:

    “想让我暖一暖你吗?”那声音洪亮地在屋里震荡着向她扑来。

    “是的。”

    他把她抱在怀中,她想叫喊,不让他碰她。她挺直了身子,但她浑身冻僵了。

    他是温暖的,不过他身上那可怕的动物的热量却似乎要毁灭她。他像一头情欲旺盛的动物那样喘息着,她屈服了。

    她从来、从来没有想过要对此屈服,可她下决心让这事儿在她身上发生。她按照自己的意志躺着任其发生。可她从来没想过这事儿,她从来没想过被这样袭击、被这么对待、被这么折腾。她想要洁身自好。

    可她意识中要让这事儿发生,于是发生了。事过之后,她松了一口气。

    可是,这时她还得躺在另一个人的怀抱中,被他紧紧地强有力地钳着。她害怕,不敢挣扎着离开他。她太怕冷,怕那冰冷的床。

    “你想离开我吗?”他用奇特的腔调问。啊,要是他离她千里远该多好!可她却让他离得这么近。

    “不。”她说。

    她能感到他身上又涌起了一阵奇特的快感和骄傲,这是以她的牺牲为代价的。他获得了她,她感到自己是个受害者,可他却高兴得发狂,他占有了她,他从她这儿获得了快乐。

    黎明时分,他睡熟了,她突然坐起来。

    “我要火。”她说。

    他睁大了那双棕色的眼睛,笑了,那笑中含有令人难以捉摸的温柔和惬意。

    “我让你去生火。”她说。

    他瞟了一眼墙缝里透进的光亮。一到白天,他棕色的脸就阴沉下来了。

    “好吧,”他说,“我来生火。”

    他穿衣服时她埋着脸,不愿看他,他满心眼儿的骄傲和惬意。她几乎绝望地埋起脸来。他打开门时,一阵冷风钻了进来,她蜷缩着身子钻进被窝中去,躺到他刚才呆过的地方。可那儿的热气消失了,他一走热气就没了!

    他生起火后又出去,回来时打来了水。

    “倚在床上待着吧,太阳出来时再起来,”他说,“太冷了。”

    “把大衣递给我。”

    她用大衣裹住身子坐在毛毯堆里。火堆已经开始散发出热量。

    “咱们是不是吃了早餐就回去?”

    他正蹲在野营炉前炒鸡蛋。他突然抬起眼皮朝她看看,滞住了。他那棕色的眼睛刚才还是那么温柔、惬意,现在直盯着她,问:

    “你想走?”

    “我们最好尽快回去,”她说着,避开了他的目光。

    “你想离开我?”他重复着昨天晚上的话,有点担心。

    “我想离开这儿。”她断然地说,她真想离开,彻底离开这儿,回到人的世界中去。

    他端着铝炒锅慢慢站了起来。

    “你喜欢昨天晚上吗?”他问。

    “不怎么喜欢。”她说,“怎么了,你喜欢?”

    他放下炒锅,凝视着墙壁。她知道她给了他残酷的打击。她一点也不留情,她要赢回自己,她要重新拥有自己,可现在,她感到罗麦洛仍然在部分地占有她。

    他环顾四下,慢慢地打量着她,他的脸色阴沉。

    “你们美国女人,”他说,“总想压男人一头。”

    “我不是美国人,”她说,“我是英国人。我也不想压哪个男人一头,我现在就是想回去。”

    “回去后你对他们怎么说我?”

    “说你对我很好,很好。”

    他蹲下身去搅鸡蛋。他递给她盘子和咖啡,然后坐下吃自己那一份早饭。

    可他似乎咽不下饭去。他抬眼看看她,问:

    “你不喜欢昨晚那一夜?”

    “不怎么喜欢,”她很困难地说,“我并不在乎那种事。”

    听她这样说,他脸上闪过一阵茫然和惊奇,紧接着他露出怒色和冷酷、恶毒的绝望神情。

    “你不喜欢?”他问,目光锐利地盯着她的眼睛。

    “不怎么喜欢,”她同样坚定地回以敌视。

    他的脸上似乎冒出一股怒火。

    “我会让你喜欢。”他像是在自言自语。

    他站起身,手伸向挂在木钩上的她的衣服:漂亮的麻内衣,桔黄色马裤,毛绒上衣和黑绿相间的头巾;然后又去拿起她的马靴和镶珠子的软鞋。他把这些都团在自己怀中,打开了门。她坐起来,看到他大步走向深谷里寒冷的阴影笼罩下的墨绿色水塘。他把衣物和鞋子全抖在水塘里。塘面上结着冰。公主看到,在蓝灰色阴影的笼罩下,那纯洁墨绿色的镜面上堆着她的衣物,白麻内衣,桔黄色马裤,黑靴子,绿软鞋,煞是色彩缤纷的一堆。罗麦洛拣起石块用力砸着冰面,直到那些衣物颤颤地消失在嘎嘎作响的冰水里。随之嘎嘎声在峡谷中回响起来。

    她绝望地坐在毛毯中,用浅蓝色大衣裹紧了自己。罗麦洛径直大步走回小屋。

    “现在,你得跟我待在这儿了。”他说。

    她愤怒了,蓝色的眼睛与他对视着。就像两个魔鬼在对视。他的脸上,没有缓和的阴沉中透着魔鬼般的死之欲望。

    他看到她在环视小屋,打着主意。他看到她的目光停留在他的来复枪上。他抄起枪走了出去。回来后,他拉出她的马鞍走到水池边扔了进去,然后又抽出自己的马鞍,也扔进水中。

    “现在,你还走吗?”他笑问。

    她内心里琢磨着怎么骗他。可是她知道,他是骗不了的。她坐在毛毯中又冻又绝望,心寒,怒不可遏。

    他干了些杂事,就带着枪走了。她穿着蓝色的睡衣起了床,全身缩在大衣里,站在门口。墨绿色的池塘平静下来了,石坡苍白冰冷。阴影仍然笼罩着这里的一切,就像死亡后的景象。远处,她看到,马儿在吃草料。要是她能抓住一匹就妙了!明亮的太阳已经升起,九点钟了。

    她孤单地呆了一天,很害怕,怕什么,她也不知道,也许是怕阴暗的云杉林中那嘎嘎的响声,也许怕的是这野性、残酷的山峦。她在门口的阳光下坐了一天,看着,盼望着什么,内心一直充满了恐惧。

    她看到一个黑点在阳光下的草坡上缓缓移动,或许那是一只熊吧。

    下午,罗麦洛默默地回来了,手上提着一支枪和一只鹿,看到他,她心中的恐惧松弛了,但她感到更冷了。她怕他,那惧怕是冰冷的。

    “有鹿肉吃了。”他说着把死鹿扔到她的脚下。

    “你别想离开这里,”他说,“这地方不错。”

    她缩进木屋中去了。

    “到太阳下来吧。”他紧跟着她进去。她看着他,眼睛里充满敌意和恐怖。

    “到太阳地里来吧,”他重复着,轻轻地拉住她的胳膊,有力地攥住。

    她知道反抗是徒劳的。他默默地把她拉到门口,自己坐下来,手仍然抓着她的胳膊。

    “太阳下很暖和,”他说,“瞧,这是个好地方。你是这么俊的一个白人,干嘛对我那么恶?这儿多么好啊!来!来,这儿来!这儿肯定暖和。”

    他把她拉向他,不管她冷酷的反抗,他脱下她的大衣,让她只穿一件薄薄的蓝睡衣。

    “你真是个俊气的小白女子哩,又小又俊,”他说,“你肯定不会对我使坏。你不想对我使坏,我知道的。”

    她毫无表情,毫无力量,只得屈从他。阳光照耀着她白嫩的皮肤。

    “有了这一回,下地狱都不怕了。”他说。

    他似乎又产生了一种奇特而又丰富的幽默感。但是,尽管她身体没有力气,可她内心里却坚定、冷酷地反抗着他。

    他离开她时,她突然对他说:

    “你以为你这么着就可以征服我,妄想!你永远也别想征服我。”

    他僵滞地站着,回头看着她,脸上露出矛盾的情绪:惊奇、愕然、恐怖和一种无意识的痛苦,这些情绪使他的面孔扭曲、变成了一副面罩。然后他一言不发地走出去,把死鹿挂在树干上,开始剥皮。他剥皮的当儿,太阳落下去,寒夜又袭来了。

    “你知道,”他一边蹲着做晚餐一边说,“我不会让你走的。我觉得,昨儿晚上,既然你招呼我,我就有了权利。要是你现在跟我商量好,说你想跟我,我们就定下来下山回农场去结婚,或者,你想怎么着都行。可你得说你想跟我过,否则我就呆在这儿,除非有什么事儿发生。”

    她沉默了一会才回答说:

    “我不会违背我的心愿去跟什么人过。我并不讨厌你,至少你要支使我之前我还不讨厌你。我不听任何人的支使,你不行,谁也不行。你永远也别想让我听你的。你的好日子也长不了,他们很快会派人来寻我的。”

    他思忖着这话,她后悔自己这么说了。然后他阴郁地弯腰去做饭。

    他征服不了她,不管他怎样侵犯她,因为她的精神像钻石一样坚硬无瑕。可他能毁掉她,她知道她会被毁掉。

    他过分阴郁、暴虐地对她发泄了一通欲望。她痛苦极了,每一次都觉得自己要死了,因为,他奇特地把握住了她,把握住了她身上某种未被她意识到的东西,那是她不想意识到的。她心中的怒火燃烧着,她感到她的生命线会被扯断,她要死了。她的内心受着烈火的烤炙。

    她要是能再一次独立,洁身自好该多么好啊!她要是能再一次成为自己多好啊!她还能够,还能够成为自己吗?

    至于他这个人,即便到如今,她还是不恨他,恨不起来,这就像某种折磨人的命运。可作为人,他几乎是不存在的。

    第二天,他不再生火,因为烟会招来人。天色灰蒙蒙的,她感到很冷,在毛毯中纹丝不动,他则用油炉子热汤。

    下午,她把大衣蒙在头上,哭了。她一生中还从未真哭过呢。他扯下她身上的毛毯,看看是什么让她打颤。她歇斯底里般情不自禁地哭泣着,他又给她盖上,然后走了出去。他看着群山,山上聚集着乌云,下着小雪,这可是个可怕的大风天儿,冬天的恶魔赶来了。

    她哭了好几个钟头,哭过后,他们都默不作声,他们是两个死人了。他没有再碰她,晚上她躺着,像一条濒临死亡的狗,她感到那颤抖撕裂她的内脏,她会死的。

    最后,她不得不说话了:

    “你能把火生起来吗?我太冷了。”她说着,牙齿直打颤。

    “想到这儿来吗?”他问。

    “我想让你生个火。”她的牙齿打着颤,每个字都分成了两半往外挤。

    他站起身点燃了火,热乎气儿开始弥漫小屋,她可以睡了。

    第三天仍然很冷,还刮着风。不过有阳光。他沉静地转来转去,一脸死相。现在她被拖得很疲乏,甚至希望罗麦洛干点什么,别再继续这种对峙。如果现在他让她跟他下山,求她嫁给他,她会同意的。那有什么?什么都无所谓了。

    可他不问她。他的欲望死了,就像他心中的冰一样,但他一直在监视着这间房子。

    到了第四天,她正裹着毛毯缩在门口晒太阳,突然看到两个小小的身影,那是两个骑马人正穿过草坡走来。她不由叫出了声,他迅速朝上看去,看到了人影。那两个人下了马,正在找路。

    “他们在找我呢。”她说。

    “那好啊。”他用西班牙语说。

    他拿来枪,坐下,把枪搁在膝盖上。

    “天啊!”她叫道,“别开枪!”

    他扫了她一眼,说:“为什么不?你要跟我在一起吗?”

    “不要,”她说,“可你不能开枪。”

    “我不想进班房。”他说。

    “你不会蹲班房的,”她说,“别开枪!”

    “我要开枪。”他咕哝着。

    说着他立刻跪下仔细地瞄准目标。公主一筹莫展,绝望地坐着。

    枪响了,她看到立即有一匹马前蹄腾空而起,滚下坡去。骑手掉进草丛里不见了。第二个人跨上马,在陡峭处一个大转弯掉头冲进最近的云杉丛中去。“砰!砰!”罗麦洛的枪响着,可每次都未打中。马狂跑着像袋鼠一样,躲了起来。

    罗麦洛摸到一块岩石背后,在耀眼的阳光下,一片紧张的寂静。公主坐在小屋里的床上。蜷缩着,吓瘫了。好像过了好几个钟头,罗麦洛还跪伏在岩石后观察。他身着黑衣,头上也没戴帽。他动作敏捷、身材很好,公主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可怜他。她的精神是冷酷的,她的心是无法融化的。但是,现在她要呼唤他过来,她爱他。

    不,不,她不爱他。她永远不会爱上男人的,永远不!爱凝固了,封在心里了,几乎是报复性地凝固、关闭了。

    突然,她一惊,差点从床上掉下去,一声枪响,就在小屋后很近的地方。罗麦洛一下子跳到了空中,两臂张开着,跳起时转过了身。当他还在半空中的时候,又是一声枪响,他摔在地上,痛苦地蠕动着,双手抓着小屋门边的土地。

    公主一动不动地坐着,僵住了,呆呆地看着这个匍伏着的人。不一会儿,森林保护委员会的一个人在屋子附近出现了,他是个年轻人,戴着宽边帽,穿着黑法兰绒上衣,脚蹬马靴,手里提着一杆枪。他大步走向趴在地上的那个人。

    “打中你了,罗麦洛!”他大声说,翻过死人的身体,罗麦洛的胸口贴过的地面上早已积了一汪血。

    “呣!”森林委员会的人说,“比我猜得还准。”

    他蹲下凝视着死人。

    远处他的同伴在喊,他站起来。

    “哈罗,比尔!”他叫道,“哈,打中了!结果了他,没错。”

    另一个人骑着灰马钻出了树林,他脸色红润,表情善良,圆圆的棕色眼睛吃惊地瞪着。

    “他还没死吧!”他焦虑地问。

    “像是死了。”头一个人冷漠地说。

    第二个跨下马来,弯腰看着死尸,然后伸直腰点点头说:

    “是的!他真的死了。没错儿,是他,小伙子是多明戈·罗麦洛。”

    “哈!我知道!”另一个人说。

    他困惑地转过身看看小屋里面,公主蹲在红毯子中间,大睁着一双猫头鹰似的眼看着外面。

    “哈罗!”他说着走向小屋,摘下了帽子。天啊,她感到这多么可笑!

    可不管她想什么,她都无法开口。

    “这人为什么要开枪?”他问。

    她琢磨着寻找词儿,但嘴唇是麻木的。

    “他神经出毛病啦!”她结结巴巴地说,很严肃、很自信。

    “天啊!你是说他犯神经病啦?嘿!太可伯了。不过这就说明问题啦,得!”

    他二话不说,接受了这种解释。

    他们很艰难地把公主送到了山下的农场,可她也犯起神经病来,还不轻呢。

    “我搞不清,我是在哪儿?”她躺在床上对威基森太太说,“你能对我解释一下吗?”

    威基森太太很策略地解释一番。

    “哦,对了!”公主说,“我记起来了。我在山上出了事,不是吗?我们是不是遇上了一个男人,他发疯了,从下面射击我的马?”

    “是的,你遇上了一个男人,他神经出了毛病。”

    事件的真相被掩盖起来了。两周后,公主在肯明斯小姐的照顾下离开这儿到东部去,很明显,她完全恢复过来了。她是公主,是一个洁身自好的处女。

    可她的额头上的刘海变灰白了,眼神也有点疯狂。她是轻度发疯。

    “我在山上出过事儿,一个男人发疯了,从我下面射击我的马,我的向导不得不打死这个人。从那以后,我一直感到不安定。”

    她对谁都这么说。

    后来,她嫁给了一位老头儿,似乎感到满意。

    太阳

    一

    “让她去晒晒太阳,”医生说。她对此持怀疑态度,不过还是同意和孩子、保姆、母亲一起坐船出国。

    船要在午夜启航。一连两个小时,她丈夫都陪着她。孩子早已睡了,旅客们正陆陆续续上船。这个漆黑的夜晚,哈德逊河漆黑的流水在激荡,河面上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亮,她倚着栏杆在遐想:这就是海了,不过它比想象中的海更深,载着更多的记忆。一时间大海似乎如同永恒的混乱之蛇狂舞起来。[29]

    “这样的告别没什么好处,你知道的,”她丈夫在她身边说。“没什么好,我不喜欢这样。”

    他的话音里透着恐惧和忧虑,有点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草似的。

    “没错,我也不喜欢这样,”她淡淡地说。

    她还记得他俩曾经多么渴望分开。别离的伤感又触动了她的情思,不过是教那插在心灵上的刀子插得更深罢了。

    他们此时都情不自禁地把目光投向熟睡的儿子,做父亲的立即湿了眼眶。但是流泪的眼睛算不得什么,不可改变的是铁定的习惯,是那年复一年形成的一辈子的习惯,是深度撞击造成的。

    他们两人之间充满着敌意的力量撞击,如同两台转速不同的发动机,他们相互在毁灭对方。

    “都上岸喽!上岸喽!”

    “莫利斯,你走吧!”

    她心里说:对他来说是“上岸”!对我来说则是“下水”!

    航船徐徐离岸了,他站在夜幕笼罩下寂寥的码头上向她挥动着手帕,一群人中的一分子而已。一群人中的一分子!不过如此罢了!

    渡船载着一排排的灯光仍在横渡哈德孙河。那片黑乎乎的地方一定就是拉卡瓦纳车站了。

    船在夹岸的灯火中徐徐驶出哈德逊河,那条河似乎永远也没个尽头。不过船最终还是驶到了港湾处。巴特瑞公园灯火阑珊,幽暗之中,自由女神雄赳赳地高擎着她的火炬。这时能听到海涛拍岸的声音了。

    尽管大西洋一片铅灰色,但他们终归来到了阳光之下。她竟然拥有一栋能俯瞰世界上最蓝的海面的房子。这所房子带一个大花园,或者不如说那是一个葡萄园,满园的藤蔓和橄榄,在一层又一层的梯台上垂挂着,一直铺展到岸边的平地上。这所大园子里布满了神秘的去处:远处坍陷处是一片浓荫的柠檬树丛,丛林中有一泓湛蓝的水潭;一个小山洞中喷出一股泉水,那是古代西库罗斯人[30]饮水的地方,后来希腊人才来;一头灰色的山羊被拴在一座古老的坟墓上咩咩叫着,那墓上的壁龛里空空如也。园子里弥漫着含羞草的清香,而远处则是白雪皑皑的火山。

    她看着眼前的这一切,这景致对她是个小小的慰藉。但是这毕竟是些外在的东西,她对此并不真正上心。她还是她,内心深处充满了恼怒和委屈,这教她无法对任何事物产生真情实感。儿子模仿她,破坏了她心灵的平静,这令她恼火不已。她深深感到对他要负极大的责任,似乎要关心他的每一口呼吸才行。这无论对她、对孩子还是对其他有关的人,都是一种折磨。

    “朱丽叶,你知道医生让你不穿衣服躺在太阳下晒日光浴,为什么你不这样做?”母亲问她。

    “我能那样时再那样做吧。你是不是要害我?”朱丽叶没好气地回敬道。

    “害你,胡说!我只是为你好。”

    “看在上帝的份上,别再想怎么为我好了吧。”

    母亲感到受了极大的伤害,怒气冲冲地走了。

    大海泛白了,一片茫茫。随之滂沱大雨从天而降。一下子,那些为日光浴者建的房子里变得阴冷起来。

    又是一个旭日东升的早晨,太阳从天际混沌之处跃出,光芒四射,在海平面上变得一览无余。房子面朝东南,朱丽叶就坐在床上看日出,那样子倒像她从未见过日出似的。不错,她确实没见过一颗赤裸裸的太阳挺立在海平线上,像抖掉身上的水那样把黑夜抖落下去。这一轮太阳,饱满而赤裸无余,令她心驰神往。

    她心中隐隐涌起一股欲望——裸着身子走向太阳。她心中暗自珍藏起这个秘密,她真想与太阳聚首。

    她现在想的是离开这座房子,躲开这儿的人。这种想法在每一棵橄榄树都长着眼睛、每一处缓坡都可以一览无余的国家里是不易实现的,你甭想隐藏起来,更甭想与太阳交媾。

    但是她总归是找到了这样一处地方,那是一块伸向大海与阳光的悬崖,上面长满了一蓬蓬俗称“刺儿犁”的仙人掌。就在那茂密的仙人掌丛中挺立着一株柏树,一根树干苍劲粗壮,树梢悠然地在蓝天中歪向一边。它就像一个面海而站的哨兵,或者说像一根蜡烛,其黑暗的身影正如同一团黑色的火焰在亮丽的空中燃烧,像一条黑暗的火舌舐着天空。

    朱丽叶坐在柏树下,脱掉上衣。扭曲变形的仙人掌像一片丑陋但迷人的林子环绕着她。她坐下,向着太阳挺起酥胸,即便在这样的时刻,她仍然不无痛苦地叹息着,为的是她不得不献出自己,这颇令她感到残酷。但她仍感到欢喜,因为太阳情人毕竟不是人。

    太阳在蓝天上行进着,把自己的光线洒向大地。她能感受到轻柔的海风抚着她的双乳,似乎她的乳房永远也不会成熟。可是她几乎感受不到阳光。她的双乳没有成熟,像是要萎缩的果子。

    不过很快她就感到阳光进入了她的乳内,比爱要温暖得多,比奶水和婴孩的双手还要温暖。终于,她的双乳在强烈的阳光下长成一对雪白的葡萄了。

    她褪去身上全部的衣物,赤裸裸地躺在阳光下。透过指缝她看着中天的太阳,看他那蓝色的脉动,其边缘正流溢着耀目的光彩。太阳!优美的蓝色脉动,活生生的日头,他的周遭正流溢着耀眼的白光。他正燃着一身蓝色的火焰俯视着她,这火焰拥抱着她的双乳、面庞、脖颈、倦惫的小腹、双膝、大腿和双脚。

    她闭着眼睛躺着,那玫瑰色的火焰穿透了她的眼皮。那光线太强了,她伸手摘了树叶盖在眼上遮阳,随后她又躺下,像阳光下一只长长的青葫芦,一定会在日照下成熟而变成金色。

    她可以感到阳光刺入了她的骨骼中,不,更深入,刺人了她的情感与思想之中。于是,她那阴郁紧张的情绪开始松弛,阴冷隐秘的心绪块垒开始化解。她翻了个身,让肩背、腰臀、大腿的背面甚至脚后跟都冲着太阳。她躺着,为身上发生的奇妙变化感到吃惊。那倦怠冷漠的心开始溶化、溶化,渐渐蒸腾发散而去。只有她的子宫还保持着紧张和抵抗,那是永恒的抵抗,它甚至抗拒阳光。

    她穿上衣服后又躺下去,仰视那棵柏树,它纤细的树梢随清风摇曳着。与此同时,她能感到那巨大的太阳在天上运行,她也能感到她内心对阳光的抵抗。

    就这样,她在眩晕中往家里走去,阳光的照耀令她感到恍惚迷离。对她来说这种迷离就像一笔财富,这幽暗、温暖、沉重的半意识状态如同一笔财富。

    “妈咪,妈咪!”儿子叫着向她跑来,那呼唤如同小鸟的渴求声,总是在渴求什么。令她惊讶的是,她那迷离的心这次对儿子的呼唤并未产生一丁点焦急的爱的回应。她抱起孩子,可心里却在想:他不该这么沉!如果他体内有一点点阳光,他就会弹跳起来。她又一次感到她的小腹内生出一股力量在拒斥这孩子,拒斥一切。

    她特别反感孩子那双手抓住她的手,尤其反感那双手揪住她的脖子。于是她扭过头去躲开他的手,不让他抓。随后她放下孩子,说:“跑!跑到太阳地里去!”

    然后她又脱掉他的衣服,让他赤裸着身子站在温暖的台阶上。

    “就在太阳地里玩吧!”她说。

    孩子吓坏了,要哭了。可她让阳光晒得懒洋洋的身子和漠然的心对此毫无感觉,相反,她的小腹在拒斥这一切。于是她拿起一只橙子,让它顺着红砖地滚过去,这孩子晃着柔软不成熟的身体蹒跚着追赶那只橙子。可他刚把橙子抓到手就把它扔了,因为他的手对这玩意儿感到陌生。他回过头看看她,咧开嘴哭了。他是给吓哭的,因为他赤裸着身子。

    “把橙子拿过来,”她说,她自己都感到惊讶:她何以对儿子的恐惧这样漠不关心,“把那个橙子给妈咪拿过来。”

    “这孩子长大后不会像他爸爸的。”她自言自语道。“简直像一条没见过太阳的虫子。”

    二

    她以前太牵挂孩子,那种责任感总折磨着他,似乎因为生了他就得为他的一切负责。即便是他流鼻涕,也会令她的神经受刺激,产生反感,似乎她不得不对自己说:看看你生养的这个东西吧!

    现在不同了。她再也不为这孩子殚精竭虑了,她卸掉了那令人不安的思想包袱。这孩子反倒因此而活泼了。

    她现在想的是辉煌的太阳,想着他如何透穿她的身体。她的生命现在成了一种秘密的仪典。她总是天不亮就醒来,仰视着破晓时分的天空从灰白到微红直至淡黄色的变幻过程,盘算着白云是否就停滞在海天交际处。令她快慰的是,太阳的裸体边上升边溶化,将那白蓝色的火焰抛入温柔的天空。

    不过有时太阳的脸红扑扑的,就像一头巨大而腼腆的动物。有时他动作缓慢,脸色猩红,一脸的怒气,缓缓地抖动着双肩。有时她看不见他,他似乎在云墙后运动着,只透过云际洒下金黄火红的色彩来。

    她很幸运,几个星期过去了,尽管有时清晨阴天,有时黄昏灰暗,但没有一天不曾没有阳光。大部分日子里,尽管是在冬天,阳光依旧灿烂溢彩。单薄的野藏红花在阳光下绽放出带条纹的淡紫色花朵;野水仙花像一颗颗冬日的星星。

    每天,她都去那棵柏树旁,来到淡黄色悬崖上的仙人掌丛之中。她现在长心眼儿了,想得周到了,只穿一件淡青色的罩袍和凉鞋,这样她可以马上剥光衣服,裸露在太阳下面。而一旦再穿上衣服,她又变得一团灰暗,让人难以发现。

    每天,在接近正午时分,她都躺在那棵粗壮的柏树下面,太阳此时就在天空漫步。现在她知道,阳光已渗透了她身上的每一根神经。她那颗焦虑的心,那颗因焦虑而扭曲的心全然消失了,就如同一朵花在阳光照耀下枯萎了,只留下小小的成熟果子。而她那紧张的子宫,尽管还关闭着,但已经渐渐开启了,就像水中的百合花蕾,在阳光神秘的轻抚下缓缓、缓缓地开启了,就像水中的睡莲花蕾那样,渐渐地向着太阳长高,最终绽开,只向着太阳。

    她知道她体内充满了阳光,那有着炽烈的蓝白色边缘的太阳正在喷着火焰。尽管他照耀着全世界,可一旦她除去衣服裸着身体躺在太阳下面,他的光焰就会聚集到她身上。这就是太阳的一个奇迹:他尽可以照耀千百万人,但他仍然是聚光于她一身,这灿烂、辉煌、独特的太阳。

    她确信太阳渐渐穿透她是为了了解她,那是一种宇宙肉欲的表达,凭着她对太阳的这种理解,她感到自己开始疏远人们,虽然还能忍受人类,但她蔑视他们。她认为他们远离自然,远离太阳了。简直就像坟墓中的虫子一般。

    甚至那些牵着毛驴走过那条古老的石子路的农夫,尽管皮肤晒得黝黑,可阳光并没有穿透他们的身体。他们体内有一个小而苍白的恐惧之核,如同壳中的蜗牛,那是人的灵魂,它十分害怕自然的生命之风。他们都不敢注视太阳,因为他们内心怯懦,所有的男人都如此。

    干吗要接受男人呢!

    既然不在乎别人,不在乎男人了,她也就不担心让人看见了。她对替她去村里采购的玛丽妮娜说,是医生让她来晒日光浴的,她得照医生的嘱咐去做。

    玛丽妮娜是个六十来岁的女人,高瘦挺拔,一头深灰的鬈发,一双深灰的眼睛,目光中透着沧桑岁月中养成的精明,她半嘲讽似的笑意表明她很有历练,缺少历练往往酿成悲剧。

    “在太阳下光着身子一定很美,”玛丽妮娜狡黠地笑道,目光直视着朱丽叶。朱丽叶淡黄的短发在额头上卷成了一朵云似的花朵。玛丽妮娜来自马格纳·格雷西亚[31],她对遥远的过去有着记忆。她看看朱丽叶,说:“女人漂亮的时候,她就可以对着太阳展露自己?这不是很对吗?”说着她发出一串世故奇特的笑声,笑得直喘不上气来,那笑声属于过去年代的女人。

    “天知道我算不算漂亮!”朱丽叶说。

    无论是否漂亮,她感到她受到了太阳的欣赏,这和自己漂亮是一回事。

    有时中午晒完太阳,她会悄然跨过山石走过悬崖来到深深的溪谷中,柠檬树叶正洒下清凉的阴影。她默默地脱掉罩衣,在深而晶莹的绿溪中洗着身子,她发现,柠檬叶子滤出的青绿的夕阳辉映着她的玉体,她的身体渐渐由玫瑰色变成了金黄色,她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另一个人了。

    于是她记起古希腊人说过,没晒过太阳的苍白肉体是病态冰冷的。

    她还会往身上搓一点橄榄油,让油浸入皮肤,随后在柠檬掩映下的幽暗阴影中徜徉一阵子。她把一朵柠檬花摆在肚脐眼正中,情不自禁地笑起来。很可能某个过路的农民会看到她。如果哪个农夫看到她这样子,害怕的不是她反而是农夫。她太了解穿衣服的男人体内那苍白的恐惧内核了。

    她知道,甚至她幼小的儿子也如此。她脸上漾着阳光嘲笑他时,他对她是那么疑心重重!她坚持要他每天裸体在阳光下蹒跚。现在他弱小的身子晒成粉红色了,眉毛以上的头发浓密起来了,浅古铜色的小脸蛋儿晒得红彤彤的。他变得如此健美,仆人们十分喜爱他晒黑的皮肤、红扑扑的脸和蓝蓝的眼睛,都把他看做天使下凡呢。

    可他不相信母亲,因为她老是嘲笑他。她分明看到,孩子紧蹙的眉头下那双蓝蓝的大眼睛里藏着恐惧,她相信所有的男人都有这样的目光。她称之为恐惧太阳的目光。为此,她的子宫对所有的男人都紧闭着,对这些害怕阳光的男人。

    “他害怕阳光。”她低下头凝视着孩子的眼睛自言自语。

    她看着他在阳光下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嘴里发出小鸟儿般的叫声,就知道他是在躲避太阳,至少他心里是这样的。所以他才显得笨拙,走不平稳,动作才那么粗俗。他的精神就如同壳中的蜗牛,他躲在自己内心深处一条阴冷潮湿的罅隙中。这副样子令她想起其父,她真希望她能够使他不顾一切地挣脱身上的硬壳,来迎迓阳光。

    她下决心要把他带到仙人掌丛中的柏树下来。她得小心看护他。仙人掌刺太多了。在那个地方,他一定会从自己心中的壳里走出来。随之,他眉头上那个文明造成的紧张的结也会松弛开来。

    她为他铺了一块地毯,坐了下来。随后,她褪去罩袍躺下来仰望蓝天上的鹰和摇曳的柏树树梢。

    儿子在地毯上玩着石块。他站起身蹒跚离开地毯时,她也站了起来。儿子转回身看着她。她几乎从儿子那蓝色的眼中看到了真正男性挑战般的热辣辣的神情。儿子是英俊的,黑里透红的肤色实在使他看上去十分英俊。他并不算白,他的皮肤带一点古铜色。

    “小心刺扎着你,宝贝儿。”她说。

    “刺!”儿子像鸟儿一样叫着学她说话,可他仍然扭着头怀疑地望着她,真像画上裸体的小胖孩儿[32]一样。

    “讨厌的刺。”

    “讨厌的刺!”

    说着,他穿凉鞋的双脚在石块上摇晃起来,忙用手去抓干薄荷草。见此情形,母亲像一条蛇一样跃过去,挡住了他,总算没摔倒在荆棘上。这一举动教她自己都吃了一惊:“我怎么像只野猫一样啊!”她自言自语着。

    就这样,阳光明媚的天气里,她天天带儿子到柏树下来。

    “走啊!”她说,“咱们去柏树那儿吧。”

    若是赶上个北风呼啸的阴天去不了,这孩子就会没完没了地叽叽喳喳叫着:“柏树!柏树!”他现在与她一样依恋那棵树。

    那不仅仅是晒日光浴,其意义比晒日光浴要丰富得多。有时,在她未敞开的心扉中,她暗自把自己许给了宇宙。在内心深处,某种神秘的意志,她的理智与意志无法明了的神秘意志教她把自己与太阳连成一体。于是阳光从她体内穿流而过,环绕着她的子宫。而她的自我,理智的自我则变成了次要的东西,几乎变成了一个旁观者。真正的朱丽叶是生活在那穿身而过的阳光流溢之中的,那是一种黑色的光线之流,像一条旋回而流的黑紫色河水,一圈圈绕着甜美、封闭的子宫之蕾流动。

    她一直是自己的主人,能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能控制自己的紧张情绪。可现在她感到,她体内生出了另一股力量,比她自身要强大得多的力量,那是更为黑暗与野性的自然之流在冲击她。于是,在某种超越自我的魔力之下,她感到迷惘了。

    三

    二月底,天突然大热起来。一阵轻风拂过,杏花便如粉红的雪片纷纷飘落。红中泛白的小小银莲花在绽放,高高的日光兰也含苞欲放,而大海则如同矢车菊般一片幽蓝。

    朱丽叶开始对什么都满不在乎了。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她都和孩子裸体晒日光浴,这就是她唯一向往的事了。有时她也去洗海水澡,但她更乐意在洒满阳光的小溪中留连,无人看得见她。有时她看到一个农夫牵着驴走过,农夫也看到了她。但她和孩子我行我素。阳光对人的身心起着愈合作用,人们对此早已有所感知,所以他们见此情形并不大惊小怪。

    现在孩子和她晒得黝黑,浑身黑里透红。“我简直换了一个人。”她看着自己那黑红的胸部和大腿喃喃自语道。

    孩子也像换了个人似的,吸足了阳光,显得格外安静。他自顾一个人默默地玩着,根本不用母亲管他。当他独自一人时,他似乎不用人看管。

    没有风,大海格外安详。她坐在高大的银色柏树下,沉醉在阳光中,但她的乳房十分警觉,膨胀着充满活力。她开始意识到她体内涌动着什么,这东西在唤醒她的另一个自我。但是,她仍然不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新的觉醒意味着与外界新的接触,她不想这样。她太懂得文明这架巨大而冷酷的机器了,知道与它接触意味着什么。可要躲避又是多么困难。

    儿子走开了,到石子路旁巨大的仙人掌丛那边去了。她能看到他,一个真正的金黄的风之天使,能看到他金黄的头发和红扑扑的小脸。他正在捡满地细碎的瓶子草花,把花儿摆成一串。他现在走路平稳多了,一有紧急情况也能马上应对了,真像一头专心致志玩耍的小动物。

    突然,她听到他在叫:“看呢,妈咪!妈咪,你看啊!”那小鸟般的叫声让她急忙探头去看。

    她的心一下子滞住了,原来他正扭头看着她,小手却指向一条蛇,那条蛇正在离他一码开外的地方,翘起身子,张开了嘴,它的牙齿和柔软的信子像黑暗的影子在闪烁,发出嘶嘶的叫声来。

    “看啊,妈咪!”

    “对,宝贝儿,那是条蛇!”母亲缓缓地低声叫道。

    孩子看看她,大睁着蓝色的眼睛,不知该不该害怕。她的镇定使他消除了疑虑。

    “蛇!”他像小鸟一样叫着。

    “是的,宝贝!别碰它,它会咬人的。”

    蛇缩了回去,离开了它晒太阳打盹的窝,缓缓地将它颀长的金棕色身子挪到石缝间。

    儿子转过身默默地看着蛇曲曲弯弯的身子蜿蜒而去,这才说:“蛇跑了!”

    “是的,让它走吧,它喜欢独个儿待着。”

    孩子仍然盯着蛇缓缓移动的身子,直到它漠然地爬出视线为止。

    “蛇回家了,”他说。

    “对,它回去了。到妈咪这儿来一下儿。”

    儿子走过来,光着胖胖的身子坐在母亲赤裸的腿上,母亲抚着他的头,把那乱蓬蓬金光闪闪的头发捋平。她感到事情已过去,就没再说什么。太阳奇特而散淡的力量溶进了她体内,它犹如一种魔力弥漫在这块地方,蛇与她及她的儿子组成了这个地域的一部分。

    有一天,在长着橄榄树的梯田上,她看到一条黑蛇正在沿着石壁横行。

    “玛丽妮娜,”她说,“我看见了一条黑蛇,有毒吗?”

    “黑蛇没毒!黄蛇有毒!被黄蛇咬过,人就会死。不管黑蛇还是黄蛇,我一见就怕,黑的我也怕,怕得要死。”

    朱丽叶依旧带孩子去柏树下面。但从此她警觉地环顾四周以后才敢坐下。她还会四下里细看一遍,查看孩子可能去的地方是否有蛇,然后才冲着太阳躺下,那晒黑了的梨形乳房向上挺着。此时她根本无暇去想什么明天[33]。她一出了那园子就拒绝思想,也不写信,而是吩咐保姆去写。不过她躺在太阳地里的时问并不太久,因为阳光渐渐地变得过于强烈了。就这样,不知不觉中,隐在她体内最隐秘的深处那朵紧闭的花苞渐渐地绽开了,那曲曲弯弯的花梗也渐渐挺直起来,黑色的顶端绽开后,露出的是光灿灿的玫瑰。她的子宫在狂喜中绽放着,像一朵粉红的荷花。

    四

    春夏之交,阳光十分强烈。在炎热的几个小时里,她就躺在树阴里,甚至会下山到凉快的柠檬林中去。有时,她会到阴凉的溪谷深处,顺着谷地走回家。儿子一言不发,在她身边蹦蹦跳跳,像一头小动物一样。

    一天中午,她赤裸着身子穿过幽暗谷底中的灌木丛缓缓往回走,在拐过一块巨石时迎面碰上了邻里小农庄的农夫,他正弯腰捆着刚砍下的一堆木柴,旁边是他的驴。他身穿一条夏布裤子,弯腰时臀部正对着她。那地方十分幽静、隐蔽,是小峡谷深处的一个阴暗的去处。一时间她感到全身虚弱,动弹不得。那男子把柴捆甩到强壮的肩膀上转身找驴,看到她时,惊呆了,似乎他眼前是个幻影。随之他的目光与她的目光相交了,她立时感到一股蓝色的火焰从四肢窜向小腹,在狂喜中无法自持地向全身扩散开来。他们仍然面面相觑,烈焰在他们之问传递着,如同从太阳的核心流溢出的蓝色火流。在那一刻,她看到他的阴茎在衣服下挺立起来了,她知道他会过来的。

    “妈咪,一个男人!妈咪!”儿子的一只手碰碰她的腿,说,“妈咪,一个男人!”

    她听出孩子心里害怕,忙转过身说:“没事的,儿子!”说着拉住了他的手躲到石头后面去。农夫看着她裸露的臀部上下起伏着。

    她穿上罩袍,抱起儿子,沿着那条陡峭的羊径,穿过开满黄花的灌木丛,一直爬到光线充足的地方,然后走到房下的橄榄树旁,坐了下来,她想清理一下自己的思绪。

    大海一片湛蓝,十分柔静,她的子宫绽开着,如同盛开的荷花或仙人掌花,花开得很艳,充满着渴望。她能感到这一点,它完全占据了她的意识。她的乳中生出一股深深的懊恼,既是因为这个孩子,也是因为这无以名状的挫折。

    她认得那个农夫:宽厚结实的三十多岁的男人。许多次从自家的台地上她看见那个人牵驴而过,或看着他修剪橄榄树枝,他总是独自干着活。这是个强壮有力的男人,宽大的红脸膛上神情镇定自若。她同他说过一二次话,几次与他那双蓝色大眼睛的目光相遇,那目光深邃,是南方人特有的火辣辣的目光。她懂得他那突如其来的动作是什么意思,那种动作有点暴烈,却十分大气。但她从来没有思念过他。她倒是注意到了,他总是衣着整洁,一看就知道有人悉心照管他。后来有一天,她看到了他的妻子给他送饭来,夫妻两人坐在角豆树下,铺开一块白布,对坐着吃饭。后来,朱丽叶发现他老婆比他大,是个黑皮肤,傲慢又阴郁的女人。不久,又一个年轻的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来了,这男人便和那小孩跳起舞来,那样子年轻又有激情,但那不是他的孩子,他没孩子。他同那孩子活活泼泼跳舞的时候,仿佛充满着被压抑的激情,令朱丽叶不得不注意他了。但即使是这样,她也从来没有思念过他。他有着那样宽阔红润的脸膛,那样宽厚的胸膛,但腿有点短。简直是头粗蛮的野兽,一个农夫,不值得她去思念。

    但是现在,他目光中那奇特的挑战神态吸引住了她,他的目光如此蓝如此有魅力,就如同太阳一样。她看到他薄薄的裤子下疯狂挺起的阴茎——那是为她举起的。他那红润的脸和宽阔的身板,在她看来就像太阳一般,一颗灼热的太阳。

    她对他的感知太强烈了,无法离开他了。

    于是她继续坐在树下。然后听到保姆在家中摇响了铃铛叫她们回去。儿子答应了,她也得起身回家去了。

    下午,她坐在屋前的台地上,下面是通往大海的橄榄坡地。她看到那个男人从草屋里出出进进。那小草屋就在仙人掌丛的边上。那男人抬头眺望她家的房子,看着坐在高台上的她。于是她感到她的子宫向他绽开了。

    但她没有勇气下去找他,她瘫软了。她用过茶,仍坐在台地上,那男人便出出进进一次次向她投来一束束目光。直到村头的教堂里响起了晚钟声,夜幕徐徐降临,她还坐在台地上没有动弹。直到月上中天,她看到他在月光下往驴背上驮了东西,垂头丧气地牵着驴上了那条小径。她听到他从屋后的石子路上走过的脚步声,他过去了,去他村里的家,去睡觉,同他老婆一起睡,而他老婆肯定要问他为什么这么晚才回家。他是沮丧而归的。

    朱丽叶一直坐到深夜,望着海上的那轮月亮。太阳已经使她的子宫绽开了,她因此而无法获得自由。那朵荷花绽放后给她带来了麻烦,但她没有勇气迈开脚步跨过那条溪谷。

    后来她便睡着了。一早醒来,她感到好些了,她的子宫似乎又关闭了,那朵荷花又恢复到蓓蕾状态,她太希望这样了。只剩下沉寂的花蕾和太阳!她永远不会思念那个男人了。

    她走到很远的谷底,远离山中的小溪,在柠檬林中的大水池中沐浴。儿子在柠檬树下的黄花丛中跑来跑去捡着熟落的柠檬,那晒得黝黑的身体在林中的光影里一闪一闪的,浑身洒满了亮晶晶的光点。这时她坐在溪谷的陡坡上晒太阳,感到几乎又一次获得了自由,她体内的鲜花垂首打蔫,又变成了蓓蕾,她感到安全了。

    突然,玛丽妮娜出现在坡顶上,背负着淡蓝的天空,头上缠着一块黑布,轻声地叫着:“太太!朱丽叶太太!”

    朱丽叶转过脸,站起身来。玛丽妮娜看呆了。她看到那赤裸的女人警觉地站着,阳光下浅黄的金发像一朵小小的云彩。老女人飞快地沿着那条洒满阳光的小路跑下陡坡。

    她直挺挺地站在几步开外处,诡谲地打量着面前这个晒得乌亮的女人。

    “你可真美,真的!”她淡然又不无嘲讽地说,“你丈夫来了。”

    “什么丈夫?”朱丽叶叫道。

    老女人尖笑一声,是那种老式女人的嘲笑。

    “你不是有个丈夫吗?嗯?”她奚落道。

    “在哪儿?在美国呢。”朱丽叶说。

    老女人瞟了她的肩膀一眼,又无声地笑了。

    “什么美国。他追着我上这儿来了。他会迷路的。”说着她一仰头极有女人味地暗笑了一下。

    这里的路全被高高的蒿草覆盖着,路边开满了野花,真像是荒野中的鸟径一般。奇怪的是,这古老但生机勃勃的荒野却不让人觉得生分。

    朱丽叶若有所思地看看这个西西里女人,终于说:“嗯,很好!让他来吧!”

    说着,她感到体内冲腾起一束小小的火苗,鲜花又绽开了。他怎么样也算个男人吧。

    “就把他带到这儿来吗?”玛丽妮娜问,她灰色的眼睛里透着嘲笑看着朱丽叶。随后她肩膀微微一抖,说:“那好!就照你说的办吧!不过对他来说,这倒是少见!”

    说着她莞尔一笑,指指正往怀里堆柠檬的男孩,说:“瞧,多漂亮的孩子呀!简直是个小天使。他爸见他这样肯定会高兴的,小乖乖。那我这就去带他来了?”

    “去吧。”朱丽叶说。

    老妇人迅速顺原路爬上山去,发现莫利斯在葡萄梯田上迷路了。他头戴灰毡帽,身穿深灰色西装正站在那儿。在那个阳光明媚、景色优雅的古希腊风格的世界里,他看上去显得可怜巴八的,很是各色,就像灿烂阳光下坡上的一个墨点儿。

    “来这儿!”玛丽妮娜冲他叫道,“她在下边呢。”

    她快步在前面带路,迈着大步,蹚着杂草走了过来。突然,她在陡坡坡顶停住了脚步,下面就是柠檬丛了,林梢一片墨绿。

    “你下去,从这儿。”她对他说,他抬头迅速瞟了她一眼,谢过她。

    这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脸色发灰,胡须刮得很干净,文静而腼腆。他悉心地照料着自己那摊子买卖,没什么惊人之举,但很有成效,不过他对谁都信不过。这位来自玛格纳·格雷西亚的老妇人一眼就看透了他。他人不错,她心里说,但不是个男人,可怜的东西。

    “太太就在下边,”玛丽妮娜像个命运女神似的指给他看。

    他又一次连眼都不眨地连说:“谢谢!谢谢!”边说边踏上小路,走得小心翼翼的。玛丽妮娜阴笑着抬抬下颏,转身回家去了。

    莫利斯一步一步小心地在杂草丛中探着路,所以直到走到一个拐弯处几乎到了妻子跟前才发现她。她正在一块凸出的岩石旁赤裸着身子站立着,浑身泛着光彩,洋溢着火热的生命。她的乳房似乎支楞着,警觉地谛听什么,她的大腿晒成了棕色,变得十分敏捷。在她体内,子宫在紫色的阳光下敞开着,如同一朵盛开的巨大荷花。看到一个男人向她走来,她几乎激动得不能动弹。他像一张吸墨纸上的墨水点小心翼翼地挪过来了,她疾速、紧张地扫了他一眼。

    莫利斯这可怜的家伙犹豫了一下,目光从她身上躲开,脸也扭到一边去。

    “朱丽,你好!”他紧张地咳了一声,“真了不起!了不起!”

    他扭着脸走过来,战战兢兢地瞟她几眼,她那晒得黝黑的皮肤绸缎般闪光溢彩。不过她看上去并不像完全赤裸着,那一身金黄透红的肤色就如同衣服一般。

    “你好,莫利斯!”她说着往后退,立即有一片阴冷的影子遮住了那刚绽开的子宫之花,“没想到你这么快就来了。”

    “噢,不,”他说,“我是想法子才早溜出来几天的。”

    说着他又冷不丁儿咳了起来,有意无意之中他把她吓了一跳。他们相隔几码对站着,谁也不说话。可面前这个女人是个新的朱丽了,那一身古铜色和风吹日晒过的大腿,使她看上去已经不再是那个脆弱的纽约女人了。

    “好!”他说,“嗯,这样很美,很美!你很美啊!孩子呢?”

    他感到自己体内的最深处涌上一股欲望,要她的四肢,要这个晒成古铜色的女人的肉体,要这个肉体的女人。这是他生命中涌起的新的欲望,这欲望令他痛苦。他想说点别的。

    “他在那儿呢,”朱丽叶指指那边,那小顽童正在把柠檬一个个地垒起来。

    做父亲的怪笑一声,几乎是在嘶鸣:“啊,是他!在那儿呢!是个小男子汉!好啊!”他那紧张、压抑着的灵魂立时激烈地颤动起来,他忙竭力让自己清醒过来,“嘿,乔尼!”他叫道,但他的声音很微弱。“嘿,乔尼!”

    孩子抬头看看他,柠檬全从他那小胖手中滚落了,可他没有回答。

    “咱们还是下去到他那儿去吧,”朱丽叶说着转身上了小径。不知不觉之中,她那绽开的子宫之花上笼罩的阴影渐渐消失了,每一个花瓣都重新颤抖起来。她丈夫跟在后面,看着她扭摆着腰走在前面,玫瑰色的臀部轻快地起伏着。他一时问喜欢得不行,但又感到茫然。他习惯了作为人的她,可现在的她已不再是个人,而是让太阳晒黑的灵活的肉体,没有灵魂,腿和臀部泛着光斑,像一个居于山林水泽的仙女。他该怎么办呢?他这副样子同眼前这情境一点都不协调。他身着深灰色西装,头戴浅灰色毡帽,长着一张灰不溜秋腼腆的生意人脸,有着生意人灰暗的心地。一股奇特的冲动袭遍全身,冲撞着他的下部和他的腿。他感到恐惧,因为他发现自己想狂叫,想冲着那个浑身晒黑了的女人扑过去。

    “他看上去挺好的,不是吗?”朱丽叶说。他们两个从柠檬树下开着黄花的酢浆草丛中走过。

    “嗯,是的,是的!嘿,乔尼!还认识阿爸吗?乔尼,还认识阿爸吗?”

    他顾不得笔直的裤线,蹲下去向儿子伸出双手。

    “柠檬!”儿子像小鸟般地叫着,“两个柠檬!”

    “两个柠檬!”父亲回答道,“一大堆柠檬!”

    孩子走过来往父亲的手中各放了一只柠檬,然后退一步看着父亲。

    “两个柠檬!”父亲重复道,“过来,乔尼!跟我说‘你好,阿爸!’”

    “阿爸回去吗?”儿子问。

    “回去?噢,不,今天不走。”说着他把儿子揽进怀里。

    “把衣服脱了!阿爸,把衣服脱了!”儿子说着挣开他,躲避他的西装。

    “好,儿子!阿爸这就把它脱了。”

    他脱下西装,小心翼翼地放在一旁,又看看自己的裤线,抻了抻,这才蹲下,把儿子揽在怀中。孩子那火热的裸体贴在他怀里,几乎令他晕眩。那赤裸的女人看着这个穿衬衫的男人怀抱着浑身黑红的孩子。孩子摘下父亲的帽子,朱丽叶看到男人光柔的头发,黑发中夹杂着些许白发,梳得一丝不苟。可是,没有阳光,一丝阳光也没有。她的子宫之花又被阴影笼罩住了。父子俩在聊着,孩子喜欢他父亲了。可她却一直沉默不语。

    “莫利斯,你看这该怎么办呢?”她突然问。

    听到她粗鲁的美国口音,他迅速侧过脸扫了她一眼。刚才他都把她给忘了。

    “呃——朱丽,什么怎么办?”

    “所有的事!就说这个吧!我不能再回东四十七街[34]了!”

    “呃,”他犹豫一下说,“是不行,至少现在不行。”

    “永远不!”她说,说完又沉默了。

    “这,呃,我不明白。”他说。

    “你觉得你能出来,上这儿来吗?”她很野性地问他。

    “能!我能待上一个月。我觉得我能在这儿坚持过一个月。”他犹犹豫豫地说。说罢,他又意味深长地瞟了她一眼,然后又扭过头去。

    她垂下眼帘看着他,双乳警觉地支楞起来又软下去,似乎是在不耐烦地甩掉那片阴影。

    “我不能回去,”她缓缓地说,“我不能离开这里的阳光。如果你能来这儿——”

    她话没说完就住了口。那个口操粗鲁的美国口音的女人消失了,但他仍能听到一个纯肉感的女人,一个在阳光下成熟了的肉体发出的声音。他一次又一次地瞟她,欲望渐起,恐惧感在渐渐消失。

    “不!”他说,“这儿更适合你。你很不简单。是的,我觉得你是不能回去了。”

    听着他那温存的声音,她的子宫之花又情不自禁绽开了,花瓣在抖动着。

    他眼前幻化出她在纽约公寓里的身影,苍白、沉静,令他感到十分压抑。在人际关系上,他可是个彬彬有礼,懦弱羞怯的人儿,孩子出生后妻子的沉默和敌意着实让他害怕。因为他意识到她是情不自禁,女人都这样,她们的感情会向相反的方向发展,甚至与她们的自我作对,那真叫灾难。同这样一个女人住在一个屋檐下实在是太可怕太可怕了,她的感情甚至扭曲到与她的自我作对的地步。他感到让她的敌意压得抬不起头来。她甚至把自己都折磨苦了,孩子也让她折磨苦了。算了,宁可不要这样的女人。谢天谢地,日光浴似乎把那个可怕的鬼女人驱走了,她变了。

    “那你呢?”她问。

    “我?哦,我!我可以接着做我的买卖;呃,可以来这儿度长假。反正你是要住在这儿的,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吧。”他的眼睛死死地盯着脚下的那一片地,他太怕激活她那慑人的复仇女性脾气,他太希望她就保持住眼前这个样子,像一粒裸体的熟草莓——女人就像水果。他抬头,不安的眼睛哀求地望着她。

    “就永远这样下去?”她问。

    “可不嘛,只要你愿意就行。永远,是个很长的时间,人无法定时间。”

    “我想怎样就怎样吗?”她逼视着他,发出挑战。面对她那风吹日晒后硬朗起来的黑红的裸体,他感到无能为力,怕就怕唤醒她体内的另一个女人——一个充满报复心的鬼魅美国女人。

    “呃,行!怎么都行,随你。只要你和孩子不觉得不痛快就行。”

    说着他又意味深长地向她投去不安的哀求眼神。他此时想的是孩子,可为的是自己。

    “我不才呢。”她快言快语地说。

    “对!”他说,“我就知道你不会这样。”

    他们沉默不语的片刻,村里的钟响了,急急地敲响着,报告中午到了,该吃中饭了。

    她套上灰色的绉丝和服,在腰间系了一条宽宽的绿腰带。然后又给孩子套上一件蓝衬衣,领着孩子上山回家。

    坐在餐桌旁,她注视着她丈夫,盯着他那张发青的城里人的面孔,以及那抹了头油的头发,注视着他在餐桌上一丝不苟的举止和吃喝时表现出的十足的节制动作。有时,他也怯生生地瞟她几眼。黑睫毛下是一双胆怯的金灰色眼睛,像是一只幼小时就被捕获、以后一直被圈养的动物,那双陌生而冷漠的眼睛是不懂得热烈的期盼的。只有那浓黑的眉毛和眼睫毛还算可爱。她没有把他放在眼里,甚至对他视而不见。她这样一个浑身洋溢着阳光的人是看不见他的,那个浑身不粘一点阳光的人就如同不存在一样。

    吃完饭他们到阳台上去喝咖啡,阳台顶上开满了紫红色的九重葛花朵。他们家往下不远处的农庄里,那位农夫和他老婆正坐在青青麦田田头的一棵角豆树下,夫妻二人中间铺着一块白布,面对面而坐。布上仍然放着一大块面包,不过他们已经吃过了,正各自端着杯子喝红酒。

    这两个美国人一出现,那农夫就抬头朝他们所在的台地这边遥望过来。朱丽叶让丈夫背对着他们,然后她坐下来看他们,直看到农夫的黑脸老婆转过脸来看她为止。

    五

    农夫算是白爱了她一场。她看到他那张宽扁的红脸膛冲着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待他老婆也扭过脸来看时,他便端起酒杯,一口把酒全喝了下去。他老婆久久地望着阳台上的人。她很健美,但很忧郁,看上去比他丈夫年纪大。夫妻俩很不一样,一个是性格刚烈、有优越感的四十多岁女人,一个不过三十五岁左右,是个没什么责任心的男人。他们之间像是差了一代。“他同我是一代人,”朱丽叶心想,“而他女人则是莫利斯那一代的人。”朱丽叶还不到三十呢。

    身着白布裤、浅红衫、头戴破旧草帽的农夫样子很迷人,他是那么洁净、那么健康。他身材宽大结实,虽然个子矮,可浑身充满活力,似乎随时会跳起来去干活,甚至像她见过的和孩子在一起的样子,随时会跳起来去玩耍。他是典型的意大利农夫,总想奉献自己,激情满怀地要奉献他强壮的肉体和一腔的热血。可他毕竟是个十足的农夫,他总要等女人先迈出第一步。他会长久地等待,被动地压抑着欲望等待,只期待女人来找他,决不先去找女人,决不。他要等女人先来,而他则在她的近处等待。

    他感到了她看他的目光,就甩掉他的旧草帽,露出圆圆的头来,深黄色的头茬很短。他伸出一只巨大的古铜色手臂去抓那只大面包,掰下一块来就大口大口嚼起来。他知道她在看他呢。她把他迷住了,迷住了这个热情、沉默的动物,浑身的血管里涌动着滚烫的血液!他全然让阳光晒得火热滚烫,又如同月亮一样宁静。他狂热而又腼腆地等待着,无休无止地等待,但就是不先靠近她。

    和他在一起,那是沐在另一种阳光里,这个太阳沉重、巨大、汗水淋漓,但随后就会全然忘却。作为一个人,他并不存在。那只是一种火热、强壮的生命之浴,随后又会彻底忘却。可是这种生命创造之浴,如同沐浴着阳光。

    这不是很好吗!!她太倦于人于人之间的接触了,倦于与这个男人交谈。可同那个健壮的男人在一道则令她感到满足。她坐在那儿,感到生命就从他身上向她流溢,她的生命也同样向他流溢着。从他的举止上她能看出来他对她的感知比她对他更为强烈。这种感受对他们来说如同一种肉体上的痛楚,他们都感到被各自的配偶往回拉扯着,被其尖锐的目光监视着,那是他们各自主人的目光。

    朱丽叶此时在想:我为什么不能去找他?为什么不能为他生个孩子?就如同为无知无感的太阳和大地生育一个孩子,就像树上结一个果子一样。想到此,她的子宫之花粲然怒放,它可不理会什么情绪或主宰,它只渴求男人的露珠,一味地渴求。可她的心头仍然笼罩着恐惧的阴影。她不敢!不敢!如果那个男人能找到什么途径该多好!可他不会那样做。他只会在附近盘桓等待,压抑着无尽的欲望等她涉过溪谷。她不敢那样,而他依然徘徊等待。

    “你晒日光浴时怕不怕别人看见?”她丈夫说着转回身去看那一对农民。溪谷那边农夫阴郁的老婆也转过身看着这边的别墅。这是一场战斗。

    “不怕!没什么可看的。你也来吧,来晒日光浴?”朱丽叶问他道。

    “哦?呃,行!我在这儿了,就晒吧。”

    他的眼中放射着一道光芒,表明着一种强烈的愿望和勇气——他要品尝一下这粒新的果实,这个晒黑了的女人,她那一对让太阳晒成熟了的黝黑的乳房在罩袍下高耸着。而她则在想象他那苍白瘦小的城市人身体如何在阳光下行走着,绝望地要行使一个丈夫的权利。想到此她又感到一阵迷狂的晕眩。这个优秀的城里人,这个在阳光下看似打上罪犯烙印的小个子家伙,他肯定是十二分地不乐意裸露自己的身体!

    于是她的子宫之花又渐渐变得迷狂起来。她知道她得接纳他,为他生孩子。她知道,是为他,这个有着城市烙印的小男人,她的子宫之花才粲然绽开放出异彩,像一朵荷花,又像一朵绽开的紫色白头花,而花芯却是黑暗的。她知道她不会去接近那个农夫,她没有足够的勇气,她还不够自由。

    她也知道,农夫决不会先来找她。他像大地一样顽固被动,只是等待、等待,只让自己出现在她的视线中,一次又一次地在她眼前晃动晃动,怀着一腔动物的渴求顽强地等待、晃动。

    她在农夫红朴朴的脸上看到的是他冲动的热血,她能感到他那炯炯的目光中突然向她喷射出蓝色的热量,能感到他硕大的阴茎挺立了起来——那是为她,为她才耸立起来的。可她永远也不会去找他,她不敢,不敢,阻止她的东西太多太多了。

    她丈夫那苍白瘦小的城市人的肉体仍会主宰她,他那渺小但疯狂的阴茎会在她体内种下另一个孩子。对此她无能为力。她被缚在俗世这固定的大轮子上随之旋转,没有帕修斯神[35]来砍掉这绳索帮她解脱。

    注释:

    [1]旧式的英镑单位分为镑、先令和便士。1镑等于20先令,1先令等于12便士。改制后1镑等于100便士,取消了先令。

    [2]这是一首19世纪杂耍场里的流行歌曲。

    [3]诺丁汉市场街上有一家餐馆名为“皇家咖啡餐厅”。

    [4]此句是模仿“口含银匙而生”(天生富贵)的成语,意思是天生是情种。译者注。

    [5]普鲁士:1866年奥匈帝国与普鲁士的战争以及1870~1871年法国与普鲁士之间的战争使得普鲁士成为新的德意志帝国(1871~1918,即第二帝国)中的主要一州。普鲁士军队吸纳了以前独立州如拿骚和汉诺威的军队。巴伐利亚及其军队在和平时代虽与普鲁士联盟但保持独立,一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才加入第三帝国。这里说的普鲁士军官则指其出生地为普鲁士,而不是从普鲁士派到巴伐利亚执行任务的军官,当初身兼双职者实为鲜见。

    [6]the Midlands,是英国中部地区,但劳伦斯的作品中这个词特指诺丁汉和达比郡一带。

    [7]这条单线电车道从诺丁汉通向里普里,1913年开通,穿过劳伦斯的故乡伊斯特伍德,终点站是达比郡的里普里镇,劳伦斯的妹妹阿达在里普里居住。劳伦斯出国后回故乡曾坐过这趟电车,深有体会。

    [8]英国的合作运动开始于1840年代,很多地方都建有合作社,商店与顾客分享销售利润。劳伦斯的母亲就参与本地合作社的事务。

    [9]指第一次世界大战。小说写于1918年。

    [10]这半句是模仿朗费罗的《路边客栈故事集》里的诗句,原诗是“夜里驶过的船相互招呼 / 仅是黑暗中的信号和遥远的声音 / 在人生的大海上我们擦肩而过互相招呼 / 仅是一个眼神和一声招呼,然后又是黑暗和寂静”。

    [11]斯通的英文stone是石头的意思,在此一语双关。

    [12]这个字在希腊语里的意思是火门关。斯巴达王列昂尼达曾在公元前480年对波斯的战争中英勇守卫这处狭窄的关口。

    [13]“约翰·托马斯”在当地方言中是阴茎的意思。

    [14]Coddy,词根是cod,指睾丸。

    [15]cock-of-the-walk,本意是自负的人,但劳伦斯在此将公鸡与散步两个字组成的这个词用于描述这个借散步为由勾搭女人的男人则是一语双关。

    [16]贝斯特伍德是劳伦斯在小说中经常写到的一个地名,指的就是他的故乡伊斯特伍德。这个节日是小镇上每年举办的两个节日之一,起源于早年招工的集市。

    [17]英国乡村各家的田地之间都用栅栏隔开,但栅栏间留有一些豁口供行人穿过,这些豁口上有铁或木头做成的梯蹬供人攀登翻越。

    [18]这里的油指的是烤肉时滴下的肥肉油,普通人家都舍不得扔掉,用来煎面包或抹面包。

    [19]这原本是一首美国歌,1909年前后在英国的杂耍厅里流行起来。

    [20]参见《新约·路加福音》10:38。耶稣到了一座村庄里,一个叫马大的女人接他到自家。马大照料家事,妹妹玛利亚却自顾坐在耶稣跟前听道。马大向耶稣要求吩咐玛利亚去干家务,耶稣说玛利亚选择了最至高无上的事情,不能去干家务。

    [21]鹧鸪胆小,易受惊。遇到响声或异物出现,立即表现不安。

    [22]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1660~1741)。

    [23]苏格兰士兵和苏格兰高地男子通常穿短裙,裙前系毛皮袋。

    [24]公元3世纪苏格兰地区传说中的游唱武士诗人。

    [25]美国东北部地区,包括康涅狄格州,缅因州,马萨诸塞州,新罕布什尔州,佛蒙特州和罗德岛。

    [26]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妖怪。他妄想玷污米兰达。

    [27]在墨西哥、新墨西哥和科罗拉多有些人出自宗教原因自行鞭挞。

    [28]那时正是美国历史上的禁酒时期。

    [29]典出《圣经·启示录》20:1~3。

    [30]西西里最早的居民。

    [31]位于意大利南部的古希腊殖民地。

    [32]文艺复兴时期和巴洛克绘画中经常出现裸体的胖男童。

    [33]参见《马太福音》6:34:“不要为明天忧虑,明天自有明天的忧虑”。

    [34]纽约曼哈顿的时尚街区。

    [35]希腊神话中杀死蛇发女怪美杜莎的英雄,他拯救了被缚在石头上的美女安德洛米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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