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华“输”了,一输他就脸红。
陆梅笑了,一笑她更显得妩媚。
“瞧,芳芳一笑特别像你。”他说,“可惜她嗓子不太好。”
“怕啥……怕什么!孩子大了不一定去登台唱歌。我想叫她学跳舞。她说我跳舞还不错,想见识一下吗?”她扬起两臂,文工团员的锃亮皮靴,开始在石头上踢踏出声响。
“有人向这里看呢!你别耍小孩子气了。”莫华伸出一只“大象脚”踩了她一下,“走!瞧我们芳芳在干……什么?”
芳芳在石缝的草丛中逮蚂蚱。
“芳芳!抓了几个俘虏?”只有爸爸才把蚂蚱比成为士兵。芳芳太小,还不能理解这个词,她头也不抬,仍然迷醉在孩提的世界。这块不大的草丛,真是太富有了:不但有蚂蚱,还有蚂蚁。这小小的人儿怎么也不理解,那小小的蚂蚁竟有那么大的能耐,它叼着或拉着比它大几倍的死蚂蚱,在草丛中爬来爬去。可是那草叶像层层路障似的,常把蚂蚁嘴里的食物拽掉。芳芳很同情那小小的蚂蚁,使用两只小手为蚂蚁拔草开路。白色的草浆,粘满了她那两只小手。
爸爸煞有兴趣地看着,不去惊扰这富有意义的儿童戏剧。谁没有这样的童年呢?他比她大不了多少的时候,也用两只手拔过草丛;但那不是玩耍,而是为了充饥,他扒开一个个田鼠窝,捧出来雁北土地上才有的小米粒、荞麦粒、黏高粱粒……
“瞧啊!芳芳。花蝴蝶!”妈妈在喊。
芳芳扭过粉扑扑的鸭蛋脸,一只大花蝴蝶,正掠过金黄色的刺梅丛,在她头上翩翩地飞翔。妈妈问:
“好看吗?”
“真好看!”
“想捉住它吗?”
“想。”芳芳张开两臂,“妈妈,它飞走了!”
大花蝴蝶张合着翅膀,已经溶化进初秋的一片苍蓝之中。芳芳嘴角下沉,眼睛里闪出泪光。
“芳芳不哭啊,那蝴蝶不是容易逮住的!”妈妈因势利导,开始了对小女儿的直观教学,“你要想学会逮蝴蝶,先要跟妈妈学会跳一个舞。喏,妈妈这块手绢,只当是把扇子,然后像妈妈这样站好。对!妈妈现在教你跳《采茶扑蝶》舞,把这个舞跳熟了,就能逮住大花蝴蝶了。成吗?”
童心被蒙哄了——芳芳站好了姿势。
“开始——”
镁光灯在不断闪亮……
彩裙在不停地旋转……
莫华对记者的摄影机非常反感,因为那突然亮在舞台上的强光,使他想起了“辛保安战役”中的信号弹和壕沟、碉堡、电网。战士们充血的眼睛。刺刀见红的肉搏。可这是哪儿?那制高点不是辛保安旁边的小山包,也不是梁佩璜死守的卧牛城(临汾)。卧牛城的攻坚战,是靠挖地道炸开的城墙,鲜血染红了护城河。噢!这儿不是战场,是拉开了紫天鹅绒幕布的大舞台!台上莲花瓣一叶一叶地张开,芳芳身穿彩衣从莲花中站了起来。
“我们的芳芳。”她在他耳畔低语。
“嗯!”
“你看看观众的眼神,都在盯着台上的芳芳。”
莫华又“嗯”了一声。连他自己都发现他的声音太闷了,这种如鲠在喉的低沉嗓音,使他记起了童年时常常听见的雁北山区的一种鸟鸣。这种鸟名叫“黄老闷”,每当荞麦和红高粱快要成熟的季节,“黄老闷”就开始叫了,声音低沉而单一,就像喇嘛庙里响起悠长的喇叭声。莫华每每听到这种鸟鸣,就要屏住气仔细听它叫几声,因为爸爸说过黄老闷叫几声就是几成年景,他希望听到八声、九声、十声……可是常常事与愿违,黄老闷叫上两三声就沉默了。此时,莫华觉得自己两次回答妻子的嗓音太沉闷了,好像也预示着歉收的年景似的,使他对自己的声音感到莫名其妙的不快。
妻子很理解他的心情,轻声说:“别想叫你转业的事了,彭老总不是都给罢了吗?一场庐山云雨……”
“嘘——”
妻子的手被他的大手捏得痛了,挣脱出他的掌心:“怕什么?又没把你解甲归田?调你到工业口当管‘三藏泥马’‘宝玉黛玉’和‘鼻烟壶’‘彩蛋’之类的书记更省心。咱们家书橱里就缺这些小摆设哩!以后你对生活也该更实惠一点。”
“别说了。”莫华有了怒意。
陆梅看看丈夫两条剑眉中间,皱成一个“川”字,她不再往下说了。十多年的共同生活中,她对丈夫洞察细微,只要他拧紧了眉心,就是暴风雨的前奏。不要说她,就连成了舞蹈演员的女儿芳芳,也深知爸爸的脾气:爸爸平日和颜悦色,给她编过辫子,给她的发辫系过蝴蝶结;但只要爸爸眉梢里那块弹片留下的小小隐疤开始蠕动,这便是家庭“地震”的开始;她在弹琴时赶忙松开琴键,她在唱歌时立刻闭住嘴唇。陆梅此时生怕他突然离开剧场,本能地用疼痛的手指,抓住了莫华的手掌!同时,用眼睛向丈夫示意说:“看看台上的女儿吧!她能为我们解忧。”
还好,莫华动也没动。他紧皱着的剑眉,又渐渐地松开了。妻子平静了——心中悬挂着的石头落了地。
“芳芳跳舞很有进步。”他说。
“记得我从小教她跳《采茶扑蝶》吗?”
“你有功。”莫华淡淡一笑。
“当然。”陆梅已经三十多了,但在他面前还经常撒娇。
“你也有过。”莫华还在笑着。
“我?”
“你看一个演员在舞台上,可以比作战士上了战场。她应当是很严肃的。可是芳芳总往咱们这四排中间座位上看,好像一边跳着‘荷花舞’,一边在用眼睛寻找你和我。这是台风问题,你怎么没有提醒过她?”
“哎呀!”她小声地说,“你太刻板了吧!她又不是向任何一个小伙子打招呼,而是向她的父母,这……”
“这也不应该。”
“老古板。”陆梅低声嘟哝着。
莫华怕影响观众看舞,不出声了。但没到两分钟,他忍不住又开始和陆梅低语:
“看!她的脸太艳了。”
“‘荷花仙子’的脸就是这么艳丽。”
“别诳我们门外汉,荷花是粉红色的,你看她——”
“那是化妆师的毛病嘛,怨芳芳干吗?”
“化妆是对着镜子的,芳芳为什么不提出意见?”
“你真能挑剔。”
“不是我爱挑剔,芳芳就是不那么朴素了。你看她衣橱里的衣裳。桃红柳绿……你这当妈妈的不能助长她的虚荣。”
噢!原来莫华实际上是在指责她,不该把香港姨妈寄来的衣裳,挂进女儿的衣柜。她对这一点感到委屈,因为这些衣裳芳芳并没有穿它上过街;即使女儿趁爸爸不在家,对着穿衣镜偷偷试穿过,并左右扭动着腰肢,欣赏过镜子里“香港小姐”的模样,但连她自己也臊得不行,赶紧脱下那袒胸露肚的衣衫,把它挂进衣柜。可是当陆梅要把这些衣裳锁进箱子时,芳芳不知为什么又拉开妈妈的手……她是爱这些港货?似乎不像;憎恶这些奇装异服?也不尽然!女大十八变,陆梅怎么能理解女儿到底是什么心思呢?
真是个怪汉,在这个人头攒动的大剧场,莫华居然想起了那些衣橱中的玩意儿。其实,为这事,她和他已经有过几次谈判了。
“把那些……处理了吧!”莫华不愿称之为“衣裳”,谈话时总是把那字眼虚掉。
“怎么处理?”回答是硬邦邦的,“说吧!”
是啊!该怎么处理呢?送到信托商店去卖掉?有损家风。送给邻里的穷苦人?他们那幢小楼背后有个捡破烂的老人,把那些五颜六色的玩意儿像倾倒垃圾一样地倒给老人,老人还会转手叫它流向社会,仍然能起到它所能起到的作用,烧了它!莫华几次话到舌尖,又咽了回去:那不是伤害陆梅的心吗?这堆玩意儿是她姨妈在她掌管的服装商行一件一件精心为芳芳挑选的,上面不但沾满着她姨妈的指纹,还浸沉着她对姨孙女的一片痴心呢——尽管这种疼爱的方式使莫华十分反感。
“说呀!我的将军。”她硬邦邦的声音中,增加了火药味儿,“到底怎么处理,我在这儿恭候将令呢!”
空气凝固了。
墙上猫眼挂钟上的猫儿,均等地向站在房间两头的他和她,骨碌碌地转动着大眼睛。
楼外树荫中的蝉起劲地叫。
蝉的姊妹——“伏天”,也好像叫得更加刺耳。
“咝——咝——”这是蝉鸣。
“伏天——伏天——”这是“伏天”在唱。
每每遇到这样的时刻,莫华两只大脚,就像丈量土地的尺一样开始丈量地板,“一二三——接连着一二三”的声响;陆梅则用两只纤巧得像兰花一样的手,掏出一块手绢,扇着绯红的双腮,面向窗外叨咕着:“真是烦死了!”
“你在说谁?”
“我在说蝉。”
“没有它叫,庄稼永远油青黑绿,成熟不了。”
“别离题。这儿是城市,你说那些衣裳怎么办吧?”
“把它装进那只破箱子,别放卫生球,叫虫子、蚂蚁去开洋荤。”莫华终于提出了方案,“等虫儿把它咬得大窟窿小眼的时候,再去送给那捡破烂的老人。”
“芳芳不会同意。”
“你是她妈,又不是她的应声虫。”
“你也总得尊重点女儿的意见吧!她不是跳‘小兔儿乖乖,把门儿开开’的芳芳了;她的名字比你还响亮,她是有点名气的舞蹈演员了。你在家庭里应当承认她的存在,尊重点她的意见。”
“二比一。”莫华叹了口气,点着了那只弯把儿烟斗。这个从没有镶过漆皮的烟斗,是在南泥湾开荒时,他用头刨下的一棵杜梨树根做成的。每逢家庭的小河中出现波浪漩涡时,他便把它拿出来喷烟吐雾。
此时,莫华又把杜梨木烟斗掏出来了,但是大剧场内是禁止吸烟的,他把它放在掌心摆弄着,好像这样可以驱赶烦恼似的。平时在家里,陆梅对他这个动作已经司空见惯;今天,她看着那个烟斗,再看看他眉梢里那块不显眼的疤痕,特别是看见丈夫穿起那身蓝色的干部服,心里突然酸楚起来:昔日带着战士冲锋陷阵的英雄,说了几句老家西口乡亲们生活很苦,便被戴上右倾的“桂冠”,下了军装,当上泥人、泥马、陶瓷、釉彩和鼻烟壶等死物的总管。她心疼起丈夫来了,低声向莫华耳语说:“老莫,别皱着眉头了,回去我把那些衣裳锁进箱底,再给姨妈写一封信,叫她今后别给我们寄这些包裹了。行吗?”
莫华长长地吐出了心中的闷气。
“瞧瞧咱们的芳芳,她真像荷花仙子。”
莫华抬起了头。
眼前没有穿着淡青拖地长裙的荷花仙子,他目光所及的地方,倒是有几片暗褐色的荷叶,浮动在荷叶上的滴滴水珠,在皎皎月光下熠熠闪光啊!这儿不是舞台,是比舞台不知要大上多少倍的北海;这儿没有箫笛声声,有的只是寂静。
海沉默无言。
白塔在水中纹丝不动。
夜已更深,莫华感到该离开这儿了,但两脚挪动了一下又站住了。他很习惯于寂静,但害怕寂寞。在那间使他难以忘却的单人牢房,他承受过寂寞的考验。它的窗户是用毛玻璃制成的,太阳出来时,他唯一能看见外界的东西,就是窗外铁栏留在毛玻璃上的投影。它影影绰绰,时有时无,他每天从毛玻璃上判断大自然的阴晴:当那些铁栏投影消失时,说明是个没有太阳的阴天;当晴天时,他坐在那搬不动挪不了的水泥床上,一遍又一遍地数着窗外栏杆的数目。一二三四五六七,对!一共七根铁栏。
每每数这简单的数字时,他似乎听见芳芳唱的儿谣:
我拍一
你拍一
闹钟儿一响早早起
我拍二
你拍二
上学别忘了带手绢……
童音穿窗而入,莫华顿时忘却孤独和冷寂。他很喜欢一遍又一遍地数着这个阿拉伯数字,这简单的数字中包含了他的许多幸福和伤痛。那大概是进入大城市不久的年代。有一次莫华以战斗英雄的身份,和闻名遐迩的教会学校贝满女中的师生联欢,“一二三四五六七”又成了他的一条爱情纽带。当他从讲坛上走下来的时候,一群漂亮的女孩子蜂拥而上,拿着各色的笔记本请他签名,跑在最前边的就是陆梅。在尖顶教堂下那块不大的排球场上,教他跳集体舞的还是陆梅。她面色艳若三月桃花,黑发后扎结的两个红蝴蝶结,随着团团转的欢快舞步而飘逸飞舞起来。
一二三四五六七
我的朋友在哪里
在学校在工厂
我的朋友在这里
本来,这个集体舞是伴随着“一二三四五六七”的音符而不断更换朋友的;但不知是怎么回事,陆梅却像缓缓流动的河流中的一块石头,她动也不动,始终和莫华一个人跳舞,弄得跳到他们身旁的同学,只好跨越这个障碍,和下一个人拉手跳舞。
女同学嫉愤的目光。
陆梅怡然自得的神色。
莫华尴尬的眼睛。
陆梅绯红的双腮。
虽然“一二三四五六七”的旋律还在鸣响,但他俩成了聚光镜下的视线焦点。
“你……”莫华慌乱地示意她“流动”一下。
“我不!偏不!”
“你怎么能这样?”他鼓起勇气。
“我为什么不能这样?”她答。
“都在朝这儿看呢!”他头上冒出了大汗。
“谁爱看谁看。”她昂头凝视着莫华黝黑的脸。
不久,莫华接到一封倒贴着邮票的陆梅的信。
莫华同志:
我崇拜英雄,绝非因为你那镶着金星的肩章。
解放前,我看过一部美国片《空中霸王》。尽管我知道那是夸大了的英雄故事,但在我少女的心田上还是留下积深的印象。准确一点说,从那时起我就决心把青春献给那些勇敢的人,我等待。
我幻想。
当你以一个男儿汉的堂堂仪表,出现在我们女中讲坛上时,我激动得不能自我控制。你魁梧而剽悍的身材,和脸上凝结着的粗犷和憨直的气质;不,就连你讲述“辛保安”战役和“卧牛城攻坚战”时的每一个手势,都是力的线条和美的创造。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