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第113章 游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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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结了手头的这部小说,冬秀便乍然清闲下来了,倘若放在以前,她便会顺其自然的悠闲一段日子,待再有了什么创作的灵感才会去开新篇的,可现在不一样了,不说唐主编几次来信婉约的约稿,就是她自己也有些着急起来。

    她现在可是有了目标的人:她是要赚很多小钱钱来支援祖国解放事业的呀!

    自从给自己设定了这个目标,她觉得自己人格都高尚起来了呢,也总算觉得对得起自己这穿越女的身份了!

    可小说不是你想写,想写就能写的,任你如何抓心挠肝,时机不到,灵感这个小妖精也是不会搭理你的!

    嗯?等会儿……

    冬秀再次拿起唐主编的信看了一遍,信里面唐主编表示自己将要亲下南洋,到新加坡去创办海外分社了……

    新加坡,娘惹……

    对呀,还有什么比一部描述他们本土特色的娘惹文化的小说更适合做敲门砖的呢!

    现代时有一部专讲娘惹的电视剧,她可是印象颇为深刻的,为此还在很长的时间里特别迷恋过这种娘惹文化,找了许多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去看,当时她还只是为那种古老又神秘的东南亚“峇峇娘惹”文化和里面百转千回的剧情所吸引,后来了解的多了,才知道这部文化输出极其成功的电视剧的内涵。

    与其说这是一部几代人爱恨纠葛的故事,不如说是一代代女性逐步解放和成长的故事!

    何况冬秀十分清楚的记得,那部剧里也涉及到了大量新加坡被日军所侵占殖民的时代背景,她未尝不能通过这些来隐喻日本对华国的野心!

    钱自然是要赚的,可赚钱之余,她也想要尽可能的表达一些什么东西,也许真是被那一封封热烈真挚的读者来信所感动了吧,她突然意识到,作为一个知名的流行小说家,虽然是通俗小说家,她肩上也是负担着某些责任的,或许没有救国救民、醒民启智那么高大上,可却能在无形中像人们传达勇敢、正义、自由、平等……那些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很是珍贵的精神品质……

    她要按自己的风格来改编那部电视剧的剧情,多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少一些人生的不如意,悲剧虽然才是永恒的经典,可幽默也是无往不利的法宝,而她那种这个时代人难以模仿和超越的独特式幽默文风,显然一直都极受欢迎,是她的小说能够那样成功的一大助力……

    冬秀有了想法,顿时干劲十足起来,立马写信告知了唐主编,并托他帮着收集相关方面的资料,这时候的很多资料都是冬秀这样没有渠道的人有钱也买不到的。

    胡竞之这个经常出入各类书肆,极为擅长搜集珍本的人自然也被她抓了壮丁。

    再一次被儿子求关注的哭声打断的冬秀,无奈的放下手中的笔,起身把这个小粘包抱在怀里。

    朝儿正是粘人的时候,对冬秀这个亲妈尤其粘的厉害,时刻都需要她的回应和捧场,倒是占用了她不少的时间。

    有时候冬秀还真有些羡慕带弟,大儿子石板儿憨实,从不找麻烦,给个小玩具自己就能乐呵半天,二儿子铁蛋儿虽然皮了些,是个撒手没,可却很黏糊他哥哥,基本不会乱跑,哥俩个压根都不需要带弟操什么心。

    至于香儿,那就更省事了,已经荣升为一名初小小学生的她,每日过着两点一线的规律学生生活,等她读完这四年的初小,再念两年的高小,就算是正式读完小学了,因此称之为“完小”,而完小毕业就能算是个不错的小知识份子了呢!

    就连大姐,也在前不久刚刚被聘为了香儿之前所在的那所幼稚园的正式教师,每天干劲十足的早出晚归,恨不得就把幼稚园当家了!

    冬秀原本是没打算请奶娘的,她和胡竞之那时候正是清闲的时候,养育孩子正可分散一下注意力,而且她又一心要把胡竞之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奶爸,加强他们亲密的父子情份,因此凡事都是亲力亲为的,胡竞之也肯配合,不说把尿、哄睡、喂奶,连儿子的臭尿布都洗了不少,以至于还作了好几篇关于养儿不易的文章出来,发表到报纸上后居然还引发了好一阵关于如何养育孩子的论潮,瞬间又叫他变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强势回归了文化圈……

    现在却势必要请一个奶娘回来了,当然不是来给朝儿喂奶的,只消帮着冬秀看顾着他就行了,好歹给她空出一些自己的时间来好写作……

    冬秀安抚住怀里的小胖墩,拿起报纸来打算给他念一念今日刊登的童话故事,这样花花绿绿色彩鲜艳的插画是他最喜欢的,每每看到就乖得很,还似模似样的模仿冬秀,一本正经的依依呀呀,仿佛也在认真读故事一般……

    好容易把他哄睡了,冬秀已经觉得胳膊酸软得很了,也不去写那大纲了,干脆去看看报纸。

    结果居然又看到一条叫她惊得跳脚的新闻:知名小说作家支付宝先生于昨日在归家途中被绑!

    她既然好好的坐在家中,那被绑的自然是那位先生了,先不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冬秀略算了一算,外地报刊的消息一般是要较本地的延迟两到三天的,也就是说,距离这件事发生起码也已经过去两天多了,可千万别出什么事了……

    冬秀来自和平年代,即便来了这个时代,也一直生活在一种平和的环境里,哪里经过这样的事,因此对于绑架这样的事还是看得十分严重的,便很有几分惶惶不安。

    胡竞之也是今天知道的这个消息,他却比冬秀淡定的多了,晚上回来时,一边抱着肥儿子陪他玩小鼓,一边安慰她道:“那些人绑他不过就是为了求财罢了,轻易不会伤人的!”

    “求财?若果真如此,我倒是还放心些,就怕是有人想要暗害我!”

    不怪冬秀脑洞大,实在是这个时代太操蛋了,她依稀记得民国的特务是极其嚣张狂妄的,公然的枪杀进步的文人和学生对他们来说简直不算什么,说不定就是有人想要她狗带啊!

    胡竞之觉得冬秀姐可能是被上次入狱那事儿给吓着了,“你虽则名声在外,可一向口碑极好,广受欢迎,又从不掺活那些乱七八糟的时事政治,也没针砭过哪位高官军阀,何况还一直那么的低调,根本不会得罪过什么人,谁会想要暗害你呢!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上次暴露了出来,所以才有人想要绑架勒索他!毕竟谁不知道宝先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畅销书作家呢,这写小说又一向赚钱得很,他们定是觉得你这些年闷声发了大财,把你当做大肥羊了!”

    胡竞之说着便不觉调侃了冬秀几句,他是不知道冬秀姐到底赚了多少钱的,可他知道她一直都在给法国那些留学生寄钱,每次的数额还很不低。

    他自己也经常的资助那些穷苦的朋友、学生或老师们,可从来都不需要给那么多的钱,就算他肯给,别人也未必会受这笔巨款,因此他对自己太太的大手笔一直很不理解,按她自己解释的说是与那些孩子投眼缘,却未免牵强了些……

    直到后来,他从那些学生的信中得知他们在海外成立了一种新的政党,还极力向他宣扬马克思主义,想要邀他加入,因为好友芏琇兄便是这种党派的狂热拥护者,他对这种新的信仰还是略知一二的,对于这样新生的一样东西,也无所谓之好与不好,只是他一向醉心学问,于这种党派政治是毫无兴趣的,也就没有多做理会。

    倒是冬秀姐,他看得出来她对那个党派是极有好感和兴趣的,甚而还有一种激动和狂热,他还以为她会主动要求加入,甚至还考虑过要替她向芏琇兄引荐呢,谁知她最终也没有什么动静,只是雷打不动的给那边汇钱……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又想起了自己搁在心里的那件事,只是不知怎么与冬秀姐说……

    冬秀看着胡竞之一派云淡风轻的笃定样儿,也不由得冷静下来,甚至想着是不是自己太惊弓之鸟了……

    晚上一向是胡竞之与朝儿的亲子时间,冬秀早就与他协商好了,孩子白天归她照顾,晚上就要轮到他,包括给孩子喂饭、洗澡、哄睡觉,习惯成自然,胡竞之现在也是照顾孩子的一把好手了,勉强算是一名合格的奶爸了。

    趁着父子两在隔壁玩乐,冬秀赶紧继续写大纲,按原来她看过的电视剧的剧情,时间大概是从三十年代才开始的,因为没过几年就爆发了二战,然后就发生了日军侵略新加坡的事,她的小说自然不能照搬,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改编,既不影响故事剧情的走向,还要使这故事背景合情合理话,而且这故事的时间跨度颇长,一直讲到了现代,至少横跨七十年,这又是需要她处理的地方……

    她写得颇是投入,连时间也忘了,直到肩背传来阵阵刺痛,发出强烈的抗议,才不得不停下笔来。

    “哎哟,不行了,快给我揉揉肩,可疼死我了,我看改明儿非得去找大夫做做推拿按摩了!”

    胡竞之好笑的给她捏肩:“你往常还说我,一写起文章来就不管不顾的,我看你这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啊,估计不久就要步我的后尘带上眼镜儿,变成四眼田鸡了!”

    这四眼田鸡是冬秀姐笑话他的话儿,有一次他写东西出了神,冬秀姐提醒了他好几次他也没理会,灵感来了哪还顾得上去休息呢,过后他还以为她会生气,特去向她赔罪,不想她看着他静静的说:“哎,我是真当心你这样下去眼睛会变形,到时候鼓出来,看着跟那田鸡似的,你叫我看着你那田鸡一样的眼,还怎么继续爱你呢?”

    她又给他举了好几个已经变成田鸡眼的朋友的例子,胡竞之细一回想,果然是这样,他一向很注重仪容仪表,当下还真被唬住了,立马乖乖跟着她学做了什么眼保健操,以后不用她说,他自己看一会儿书就要取下眼镜来做一次眼保健操,后来还引得许多人追风呢……

    冬秀听他这样讲,忙得寸进尺的要求:“那你要是不想将来有个四眼天鸡的太太,就赶快帮我再做一做眼保健操吧!”

    胡竞之哭笑不得的应下,一边给她按摩,一边与她交流她的新作。

    听完冬秀新小说的构思,他沉默良久,末了拿手捂着她的脑袋,不无羡慕的说:“你们写小说的人难道天生就比别人多了一个脑子不成,怎么就能有那么多奇思妙想呢,而且似乎永远不会枯竭似的,好故事是层出不穷,实在叫我……”

    “羡慕嫉妒恨?”冬秀得意的飞快接口道。

    “羡慕嫉妒恨?别说,这还真挺贴切的!”胡竞之品味了一下这句话,不由朗笑起来,又与冬秀面对面的做好,拉着她的手一脸郑重的说:“我是不及你这样祖师爷赏饭吃的,我们这些做学问的人,也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学则会废,而做学问不仅要读万卷书,还要行万里路,增广阅历和见闻,开拓眼界和思维,这样才可能不断的进步好突破,自我归国以来,盛名所累,不是与人论战,便是各处演讲,其实用心做学问搞研究的时候倒是少得可怜,前不久与你一道关在家里写文章时,便明显感到自己肚子里已然许久没有进货了,而且存货也不多了!所以……”

    胡竞之看着她,深吸了一口气:“我打算出去游学一段时间!”

    这个事儿在民国也算常见,毕竟这时候信息不流畅,想要学得更多,见得更广,除了去更远的地方,见更多的人,经更多的事,貌似就别无他法了,指望像诸葛亮那样闭门读书把自己读成神人那是不可能的……

    冬秀十分理解,也很支持,问他:“那你要准备去哪儿游学?去多久呢?”

    “其实,我之前接到了英国和美国几所高校发来的巡演邀请,同事们也十分支持我出去走这一趟,代表国内与他们做一些新文化上的交流,所以,这次要是出去,恐怕不止国内,连国外也要转一圈的,只怕时间不会短,怎么也要一二年吧!”

    这就意味着,未来一二年的时间里,他将要与娇妻幼子分别,将她们母子独自撇在这个地方……

    徽州女人持家守道的本领是毋庸置疑的,他从小便见惯了许多顶梁立户的妻子和母亲,离别,似乎已然是司空见惯的事,只是,那些毕竟都是别人身上的事,再如何的平常,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也无法洒脱……

    叫他如何忍心与她们分别呢!

    只要想到会那么长时间不能见到妻子和儿子,他甚至几次都在心里打了退堂鼓。

    在与冬秀姐的点滴相处中,他不止是爱他,更是敬她重她,他们不止是夫妻,更是挚友和爱人,是灵魂的伴侣,就像冬秀姐那首《致橡树》里说的一样,他们的叶相触在云里,根紧握在地下,早已是不可分割的一体……

    还有朝儿,从他未出生时,他便开始按冬秀姐说的每日给他讲故事做胎教,寄语和和期盼写了满满的一本,出生后也算是他手把手带着的,从未有一天不见面的,抱着他小小的身子,他只觉心都要化了,觉得自己年少时那个不想要孩子的想法真是可笑幼稚极了……

    看着儿子可爱童稚的小脸,他时常会想,自己应该会是这华国最为疼爱孩子的父亲了吧,毕竟有哪个父亲会那样心甘情愿的给儿子洗尿布的呢,他以后说不定还会成为那种溺爱孩子的家中,就像冬秀姐说的,做一个二十四孝好爸爸……

    他还没听到他叫爸爸,不想错过他第一次站立和行走,他和冬秀姐还约好了要一起做红楼梦考究,要继续翻译国外童话故事……

    胡竞之这边越想越是百般不舍,愁肠百结,冬秀倒是出乎意料的平静,消化一会儿后便问他:“打算什么时候动身?”

    “学校和出版社那边都要交接一二,旅途也要提前安排一番,还要联系国外的校方……最早只怕也要待到来年了罢!”

    冬秀“哈”的叫了声好,拍掌道:“正好正好,我还怕你即刻就要走,想着咱们朝儿还小,不宜出远门,心下还有些犹豫,再过个一年半载的,就不必怕了,到时候正好咱们一家三口同去!”

    在听到胡竞之说要外出游学的消息时,冬秀几乎是在顷刻间便下定了这个决定,没带任何的犹豫。

    胡竞之说羡慕她脑内有取之不尽的灵感,肚子里有用之不竭的好故事,可实际上呢,她不过是托了穿越时空的福,从现代得到了那些素材,就算那些素材真是无穷尽的,却也不是每一个都适合于用到这个时代的,也不是每一个都能为她所用的,因为她的阅历根本不足以支撑她取得更大的进步……

    她,才是最该出去游学的那个人!

    毕竟她与这个世界有着天然的隔阂,这许多年来也没有融合在一起,她对这个世界知道的太少太少了,也该去接受一下这个时代的地气了,否则她的小说写得再好在新奇,也注定走不永远……

    现在正是千载难逢的好时机,与胡竞之一道出去,一来不用担心语言和安危问题,二来也不至于叫朝儿在这特殊的成长过程中缺失了父亲的陪伴,她可是好不容易才将胡竞之培养成一名合格奶爸的……

    胡竞之听到她的决定,愣怔了一下,“这,游学可不是游玩,哪有带着家眷的呢?”

    “不,你说错了,我和朝儿可不是家眷,而是你结伴游学的伙伴!你是去演讲、交流,我则是去开眼界、历时事,而朝儿,他要去学习、成长,咱们各有所求,却是殊途同归,怎么就不行呢!”冬秀拍拍肚子,“肚子里没货的人岂止是你一个人呢!”

    胡竞之原本就不想与妻儿分别,冬秀不需多加劝服,他便自动的接受了这个建议,而且越想越觉得好……

    其实带着朝儿还是挺累赘的,再过一年他也不到两岁呢,时刻需要人照顾,长途旅行又很是累人的一件事……他们夫妻只怕有得累了,但再怎么也比将儿子独自撇下来得好,罢,这一路就当是他们一家三口的修行之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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