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东京不快乐-这里盛开旧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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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第一场雪发生在夜里,以你遗忘我的速度下落,清晨醒来时,窗外银装素裹。

    那时我是个坏脾气的小姑娘,和爸爸到城西拜访一位装裱师。爸爸回老家修葺旧宅时,找到了一幅名贵的古画,它破损得太厉害,得找人装裱修补。

    装裱师住在祖上传下来的大宅子里,门前巷子很窄,车开不进去,我们就步行了好长一段路。初春的雪地里,我走在爸爸身后,一心一意地拆辫子。临出门前,妈妈给我梳了两条齐腰的麻花辫,她爱看琼瑶剧,以为这样的女子最好看,还骗我多吃青菜才能长得美,就会被选去当演员,穿古装。在很长时间里我都信以为真,任由她拿我的头发变花样,直到我看了《婉君》,发现肉乎乎的金铭也能当演员,才明白上了当,可妈妈仍乐此不疲地按照她心目中的美人形象打扮我,我挺烦。

    经济尚未独立的时候,顶着女儿身份总是会有这样那样的不便之处,所以我带了小梳子出来,一路走一路折腾。爸爸敲开朱漆大门,我把手藏到棉袄口袋里,跟着进去。

    雪早就停了,大风如水,吹得我的头发蒙住脸,我皱着眉头扒开凌乱的发丝,就这么看到了江。

    庭院广阔,花架上积了新雪,他穿灰蓝色风衣,无所事事地站在青色的风里,怀中抱着一只幼豹,笑容很白色。

    我在一瞬间被震慑,脑袋一片空白,狼狈不堪地接近了一桩美。我从来不知道,天空是这样亮的,我只好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我学金铭,眼睛扑闪闪,我以为这才是聪明可爱相。见有人走近,豹子轻盈地跳脱,我去看它,它回过头,闪电般地消失在斑驳的木门后,它有双淡淡的邪恶的眼睛。爸爸上前同江寒暄,而我有一点想哭,人生中总会遭逢良辰美景吧,刹那击溃人心,以至于满心欢喜地泪雨滂沱。

    我抵达了梦境。

    这一年的江三十有六,是城中口碑出色的装裱师,他不算很年轻了,身材难得很简约,是秦罗敷之夫的年纪,古诗里“醉笑陪君三万场”里的君子,必然是他这样,盈盈公府步,冉冉府中趋。

    他朝我笑笑,把我和爸爸迎进去。我走得慢,看着他的背影,我觉得他孤单。

    他一个人走在这世上。

    [二]

    爸爸和江交谈时,我趁机扎了一个简陋的辫子,知道肯定不大好看,懊恼得要命。江应该是独自居住,房间干净冷清,从窗帘到桌布,一律是棉质的蓝白格子布。小饭桌居然是一台缝纫机,上面钉了一大块厚厚的木板,我感到新奇,双脚在缝纫机的踏板上踩来踩去。爸爸瞪我一眼,我回瞪他,江在旁边笑,是善意的长辈般的笑容。他笑的样子很好看,眼角有三道皱纹,像猫咪得意的翘胡子。

    那是我第一次觉得男人有皱纹也不难看。

    我们带来的是晋代的狩猎图,画面上原本鲜艳的红鹿和白虎都已经发霉变黑。江蹙眉沉思片刻,先用水小心地洒湿画幅,接着竟然在霉变的部分浇上酒精,迅速地点根火柴,一团火焰突然燃烧起来,看得我和爸爸目瞪口呆。他从容不迫地喷上一口清水,火团骤然熄灭,画面霉迹也逐渐消减,反复数次后,污霉清洗殆尽,古画丝毫无损。

    狩猎图画芯残损程度非常严重,很多地方是需要接笔的,比如鹿尾断裂,得不着痕迹地补上。这需要极高的画功,必须与原作协调,否则会被当成赝品。江说:“还需要十来天时间补色,到时候再过来取吧。”

    后来我瞒着爸爸,每天下午放学就跑到江家玩,理由当然是我喜欢他的小豹子,他管它叫小默。江让我很想亲近,我不知道这不是传说中的爱情,但一个女孩在十六岁时,是会把什么都往爱情上想的,而且一个女孩在十六岁时,是会仗着年龄小,把所谓矜持抛至脑后的。我不是扭捏的姑娘,还死不要脸,磨着他给我讲故事,他有时讲,有时忙,就让我到书架上找书看。

    在班里我也被人追过,他们的方法一般是给我带早餐,或者帮我抄笔记,要不然就是在考场上给我传纸条。这些招数我都没法拿来追江,当时我挺愚昧,想来想去只有给他写情书,抄好多诗句赞美他,我认为他是古典的男子,只有古诗配他才相宜。但我的字很丑,写了半张纸就很沮丧,所以都窝囊地揉成一团,一封也没寄出去。

    我满脑袋就想着怎么向他表白,又认为得培养感情基础再说,不然他张口就回绝,我岂非羞愧难当。表白不成,我就暗暗地占他便宜,比方说让他手把手地教我写毛笔字。如果练好了,我就写封感谢信,用一千字讴歌他,末尾只写十四个字: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这是我最喜欢的诗歌,我想告诉他,虽然我的桃花运很旺,但我学书法一半是想练字,一半是想追你。

    小默居然爱吃麦芽糖,每回我都会买一点儿和它分享,江就看着我们笑,他常对我笑,我喜欢他的笑,这让我无比明白自己正青春年少,心安理得地接受着慈爱和温柔。他出身世家,藏书丰富,史书,县志和武侠小说应有尽有,最多的是哲学书籍,江说过,看不大懂,所以需要花时间看。我坐在一旁看书时,他就在长条桌前为狩猎图接笔,小默蜷缩在春困里望着它的糖,我则把脸藏在书页里,偷看江一眼,又一眼。

    他并不想引诱我,我知道,但他站在那里的姿势,和他整个人,于我,本身就是引诱,令我心生妄念,想……想和他一夜欢好,尽管我不大知道那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他和我所熟悉的男生们都不同,他们像小溪,清澈到底,而他是海,引人沉堕。他独居在古朴的院落,生活清简,近乎僧人般的作息,不像当世人。他爱笑,但他看上去真寂寞,我越来越好奇,想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少年时代的他,会是怎样的模样,会不会遇见过素净洁白的女孩子,同她在好风好水的午后携手前行。他那时候,也是个爱笑的人吗?

    我趴在窗口望着外面,三月的雨水落着,庭院空寂,大片藤蔓吐出新绿,江走过来,看了一会儿,自言自语:“等枝叶发齐,就可以搭一只秋千。”

    等枝叶发齐,搭一只秋千,女孩子来嬉戏。我接不上话,信手将手中的线装书翻过一页,只看到一句:“小楼一夜听春雨。”

    突然就觉得很温暖,窗外的春雨落着,一滴一滴地打在青瓦上,再一滴一滴地落到地面上,绵延无期,不可断绝。身边的男子穿墨绿色薄毛衣,头发深黑,我舔了舔嘴唇,埋下头继续看书,他大概永远都不会知道,有个春雨绵绵的下午,我很想亲一亲他。

    一切搞不到手的美,都是用来调戏的,否则很吃亏,但面对他,我望而却步,我胆怯了,混沌的意识里有个疑问异常清晰,阿裴,你怕了吗。

    我不怕,但眼前人对我来说,像谜一样,隔着如山的岁月,我隐隐明白,他永不可得。

    我只希望关于狩猎图的工作,他能做得再慢一些,再慢一些,这样我来看他和小默的机会会更多些。豹是难于讨好的生物,它傲慢尊严,始终和人不亲密,就算无限爱怜地给它喂食,它都只会一丝不苟地吃完,再无动于衷地走开。四目相对,它眼里的我扁平瘦小,是再普通不过的黄毛丫头,我真沮丧。

    我只好回转头去看江,看的时候心里跳,忘了我是谁。

    [三]

    整个三月江都在放一首电影插曲,我就站在旁边听,他偶尔回头笑,我们没有说一句话。是英文歌,我听不大懂,但旋律欢快,我想它大概是甜蜜的恋情。无意发现他的手稿是在月末,整齐地码在古龙的小说旁,偷看他人文稿是不道德的,但我对他有贪恋,我渴望知晓关于他的一切。一切。

    白纸黑字铺陈了一个忧伤的故事,于是从那个春天起,我懂得了哀伤。他是怎样度过他的一天,怎样去度过他的一生……而我,并不知道怎样去爱他。

    十七岁时的江是城中著名的纨绔子弟,戴一顶格子鸭舌帽,从远远的那头走来,衣服松垮,闲闲地站在路旁。他的家世优越,又是独子,全家都宠着他,他便散漫度日,街机滑板桌球,他懂得的,全是浪荡的玩意儿,很多女孩喜欢他,他模棱两可地对待着,他不懂爱情。

    江是在冬雨的街头路遇一个抱肩瑟缩的女孩的,他走近她,看到她有双镇定的眼睛,平静得像泉水中沉睡的豹。他俯下身,递给她一把伞,她却置若罔闻地站起身,提着鞋子恍如女神般走在雨水中,小小年纪,一身白色,脊背瘦骨伶仃。

    她不一样,她和他熟知的那些不一样。有了好奇,便有了关注,而一旦关注,就……动了心。再见面,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女孩戴着耳塞,轻松地拿着尺子,裁下杂志内页的大幅海报,她一脸淡漠,举止太正大光明,反而无人警惕。江踱过去,抄起她放在一边的借阅证,看清楚她的名字:苇。苇轻描淡写地将海报夹入课本,根本不看他。他也不说话,撕下借阅证上她的照片,走了。

    江打听到苇是低他一个年级的学生,有个不愉快的家庭。那个雨天,她目睹父母的决裂,情绪失控地从家中跑出,一街冻雨兜头扑来,她无处可去,躲在别人的屋檐下,而江打完桌球回来,和她劈面相逢。

    那个学期,江每天下课就跑到苇所在的班级门口看她走出来,走进去,整个学期的课间他没有干别的。她一定认得他了,但她不理会他,当然她也不理会大多数人,这样的性格失之孤寒清冷,不够讨喜,但江偏偏被吸引,继而不舍离去。

    女孩苇被打动,是江送给她的小礼物,不贵,但花心思。她睡眠不好,眼圈发青,江就采了很多茉莉花,自己动手做成花茶,塞到枕芯里,做了一个枕头送给她,还别了一张纸条:清香,清火,明目,镇静,安神。

    她笑了,因为恋人送来的一个棉枕头。

    那一年,江十七岁,爱笑,喜欢玩,喜欢ZIPPO的打火机,喜欢摄影器械,喜欢他纤尘不染的女孩。他学习练字,在不能见面的时候写满满她名字的信,在雪夜里用鹅卵石轻掷她的窗户,为她学做第一个菜。

    念大学后,他们甚至偷偷地租了一套房子,有了小小的家。苇会裁剪,买回许多棉布,将它做成拼花桌布和窗帘,多余的面料为自己做了一件连身裙,穿着它与生命里的第一个男孩约会。她是个洁净的女孩,家里被她布置得井井有条,她买回玻璃盏,盛满红樱桃,阳光照进来,桌布雪白,她在等待爱人归来。

    很多事情的发生毫无征兆,感到痛的时候,就已经是很痛很痛了,好比书到用时方恨少,人都是这样的。从什么时候起,有了争吵呢,爱到后来,他不舍得让风尘奔波污浊了她的容颜,她却是向往自由的独立的女孩,不愿意被豢养,她执拗,他强硬,争执和好,和好争执,如所有一对情侣。

    江先妥协,他不再画地为牢,放手让苇飞,但这没有用处。她幼时跟随父母颠沛流离,吃尽苦头,她的家庭环境更是让她对婚姻丧失信心,她对江不信赖,她对别人都不信赖,她不肯托付。更多时候,她沉浸在自我世界,房间里终日飘荡着她母亲最爱的歌,渐渐地成为她的挚爱,她整日整日枯坐,听歌手以欢欣的语气唱出寒凉的句子:

    Each Man Kills the Thing He Loves,Each Man Kills the Thing He Loves...

    人人杀死心爱的人。似乎理当如此。

    江几乎窒息,他看着院子里他为她搭的秋千,幻想女孩坐在上面笑声欢快,裙角飞扬,他预感她会飞走。

    苇在音乐里缓缓讲述往事,幼年时她随父母住在江南的渔村,家家户户门前都挂着用绳子结成的渔网。“江,怎么可能将渔网补好呢,那么多密密麻麻的洞,一直一直难以补完。就算勉强补完了,它就成了一大块平庸的布,丧失了补鱼功能,只得弃之如敝。你明白吗?”

    世界上有些人是靠强力来征服人,而另一些,也许是靠无力来吸引人。敬慕是爱,怜惜也是爱,一城一池有大美,一花一草也自成一世界。苇令江迷恋,是因为洞。黑漆漆,透不出光的无底洞,他栽进去,蒙受没顶之灾。

    爱情应该被善待,他们用尽了办法,还是欠缺了继续相处的能力。苇想要的感情应该是快乐的,江不再能给她。可是苇知道吗,她本身就不是对快乐有着敏锐感知的人。她知不知道呢。她的阴霾往事齐集于故乡,万死万生,不死不灭,江没有办法让她忘却,他不想杀死她,那便只能放手。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四年,分开是在秋天,城市的桂花浓郁,大街小巷流行粤语歌,江失去了所钟爱的少女。

    是哪里出了错呢,江。

    [四]

    女人总因爱他是怎样的男人而矜贵,苇令我神往,虽然在现实生活里,遇到这样性格的女孩,我会避开,因为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她尽露欢颜,不知道怎样才能对她好,会时刻活在挫败感中。我本能地惧怕冰冷的人,却对散发出生命的热量的那些念念难忘,他们温润,不灼人,刚刚好。

    Each Man Kills the Thing He Loves。我总算知道江一遍遍地播放的是这么一首歌,一个令旧爱痕迹无处不在的男人基本等同于废人,却极度吸引了我。我叫他江,江,江,爸爸恼我不懂礼貌,要我改口称呼他为叔叔,我不乐意,私心里,我不想以辈分来提醒我,我对他隐秘的爱恋全是非分之想。

    直到我看了韩剧,才知道在韩国,女孩可以把男朋友亲昵地称为叔叔或哥哥。楚楚可怜的女主角把台词讲得层层递进,如泣如诉:

    “叔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呢。叔叔有多喜欢我呢。我想和叔叔去旅行。”

    ——同样的语境搁在中国,就有种近似乱伦的刺激。虽然纳博科夫早就告诫过世人,大叔和洛丽塔的恋情没有好结果。然而……有爱情,有背叛和走遍美国的风光,这样的故事,总会让有的人心生向往,哪怕扑火也在所不惜。

    我愿意扑火,可惜江对我半点意思都没有,我看得出来,他那样爱过一场,就再没办法再彻底接纳新的人吧。这辈子可能注定只有那么一个人,是你爱惨了的人,是你掏心掏肺都没办法留住的人,是时间再有效依然只能淡而不忘的人,是离开你的人。

    我接近了这桩真相,就得告别那桩心事。我看过那么多武侠片,中了刀,总是要拔出来,再在伤口上用药的。我不能在胸口插着一把刀,一直跑。

    一动就痛,不动也在痛。拔刀有风险,会痛得死去,但有可能会醒过来,横竖都是痛,我选择拔刀,就像江那样,他牵挂苇,但他不去找她,再不打探下文。

    大辛大辣,极寒酷热,都令生命快意无限,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消受。我拔刀,看到鲜艳的血,从此退而不阅。

    离开江家时,藤蔓搭成的秋千在风里来回轻荡,仿佛佳人刚刚离去。果园里蜜蜂奔忙,这春天的庭院,风和男人的静默,无忧安抵了幸福,我看着江,看着,黄昏的天边,星子亮了。

    小默在冬天到来时死去,它在雪地里刨了一个洞穴,将自己掩埋,自始至终,它都自尊庄严。而江在两年后买下一顷江水,在沿岸种了万株芦苇。每逢盛夏,将坠未坠的红日余晖笼罩着绛红色花朵,像古兵器上的血光,开得蓬勃不顾生死。

    年年新绿吹人面时,我都会去看江,他什么都没说,但我了解,他是渴望有人陪伴的,说话,或者不说,都好。

    为了他的在意,我年年会去。

    其实也许我不过是在那一年遇上了等同于偶像明星的中年男子。我的一腔心意,和粉丝没有区别。

    且让他依然高不可攀,且让我依然是他眼里娇俏的十六岁女生。也许,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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